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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证联合研究计划第 24 期课题报告 投资者关系管理境外最佳实践研究 上海证券交易所-南开大学联合课题组 课题主持人:马连福、赵晓钧 课题组成员:薛有志 郝臣 牛建波 张琦 王丽丽 陈霞 覃曼 王元芳 沈小秀 石晓飞 冯慧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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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联合研究计划第 24 期课题报告

投资者关系管理境外最佳实践研究

上海证券交易所-南开大学联合课题组

课题主持人:马连福、赵晓钧 课题组成员:薛有志 郝臣 牛建波

张琦 王丽丽 陈霞 覃曼 王元芳 沈小秀 石晓飞 冯慧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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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投资者关系管理(简称 IRM)是公司重要的战略管理活动,有效的 IRM 能够提高公司信

息披露透明度,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改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公司治理,实现股东价值和公司价

值最大化的目标。本课题基于我国的 IRM 现状,通过吸收、总结境外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

践,为我国 IRM 建设提供借鉴。

首先,本课题在对境外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概念、起源与发展环境分析的基础之上,从信息

披露、互联网、IRM 团队建设、IRM 行业协会及投资者教育四方面总结出了境外 IRM 的发展

特点,以明确中国 IRM 实践方向。

其次,本课题选取美国投资者关系实践标准、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实践指引、

澳大利亚投资者关系最佳实践指引和香港信息披露指引进行总结、分析。从各国的实践来看,

美国对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及 IRM 团队建设规定较为详细;英国、澳大利亚着重规范 IRM 团队

建设,对 IRM 活动中涉及的主体及沟通渠道进行了详细的阐述;香港信息披露指引以规范内

幕信息披露为重点,界定了内部信息范围、规定了信息披露的时间及 IRM 团队的责任义务。

再次,本课题从 IRM 制度建设、IRM 媒介运用、IRM 沟通内容、IRM 价值评价最佳实践

四个方面,结合具体案例,详细剖析了境外 IRM 的具体规范内容。境外指引对 IRM 角色的职

责、传统与新兴 IRM 沟通渠道、信息披露内容等方面均作出了细致规定,对我国 IRM 建设具

有规范性指导作用;另外,IRM 评价具有价值效应,是重要的外部 IRM 评估机制。

最后,本课题总结了我国 IRM 制度的建设情况及发展现状,认为目前我国 IRM 仍存在对

IRM 目标理念认识不足、IRM 媒介运用不均衡、信息披露水平较低、IRM 评价动力不足等问

题。针对问题,并借鉴境外 IRM 指引的研究,本课题从制度建设、媒介运用、信息披露、IRM

评价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结合视投资者为“上帝”的理念,提出了我国 IRM 将

由强制性、单向、财务信息披露向自愿性互动沟通战略行为转变的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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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摘 要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境外发展综述 ..................................................................................................................5

第一节 IRM 概念界定 .....................................................................................................................................5

一、IRM 起源和发展阶段........................................................................................................................5

二、IRM 概念与本质................................................................................................................................6

第二节 境外 IRM 发展环境及特点分析 ........................................................................................................8

一、境外 IRM 发展环境...........................................................................................................................8

二、境外 IRM 发展特点...........................................................................................................................9

第二章 境外 IRM 指引研究 ..................................................................................................................................13

第一节 美国投资者关系实践标准研究 ........................................................................................................13

一、制定背景及概述 ..............................................................................................................................13

二、美国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分析.......................................................................................................13

三、美国 IRM 团队建设相关规定及分析 .............................................................................................18

第二节 英国投资者关系实践指引研究 ........................................................................................................22

一、制定背景及概述 ..............................................................................................................................22

二、英国 IRM 团队建设实践及分析 .....................................................................................................25

三、英国 IRM 制度化建设实践及分析 .................................................................................................27

第三节 澳大利亚投资者关系最佳实践指引研究 ........................................................................................29

一、制定背景及概述 ..............................................................................................................................29

二、澳大利亚 IRM 团队建设实践及分析 .............................................................................................31

三、澳大利亚 IRM 制度化建设实践及分析 .........................................................................................32

第四节 香港信息披露指引研究 ....................................................................................................................35

一、制定背景及概述 ..............................................................................................................................35

二、香港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分析...................................................................................................35

三、香港 IRM 团队建设的相关规定及分析 .........................................................................................41

第三章 境外 IRM 最佳实践研究 ..........................................................................................................................43

第一节 IRM 制度最佳实践 ...........................................................................................................................43

一、IRM 理念导向..................................................................................................................................43

二、IRM 体系设计..................................................................................................................................44

三、IRM 制度设计..................................................................................................................................47

第二节 IRM 媒介运用最佳实践 ...................................................................................................................51

一、互联网媒介运用 ..............................................................................................................................51

二、财经媒介运用 ..................................................................................................................................56

三、营销媒介运用 ..................................................................................................................................59

第三节 IRM 沟通内容最佳实践 ...................................................................................................................62

一、财务信息披露 ..................................................................................................................................62

二、非财务信息披露 ..............................................................................................................................65

三、公司治理信息披露 ..........................................................................................................................68

第四节 IRM 价值评价最佳实践 ...................................................................................................................70

一、价值效应 ..........................................................................................................................................70

二、评价方法 ..........................................................................................................................................71

三、评价体系应用 ..................................................................................................................................72

第五节 IRM 境外最佳实践总结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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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IRM 制度..........................................................................................................................................75

二、IRM 媒介运用..................................................................................................................................76

三、IRM 沟通内容..................................................................................................................................77

四、IRM 价值评价..................................................................................................................................78

第四章 基于境外 IRM 最佳实践的政策建议 ......................................................................................................80

第一节 IRM 实践环境 ...................................................................................................................................80

一、我国 IRM 制度建设状况.................................................................................................................80

二、我国 IRM 发展现状.........................................................................................................................81

第二节 IRM 实践政策建议 ...........................................................................................................................84

一、IRM 制度建设 .................................................................................................................................84

二、IRM 媒介运用 .................................................................................................................................85

三、IRM 信息披露 .................................................................................................................................86

四、IRM 评价 .........................................................................................................................................87

五、结语:视投资者为“上帝” ..........................................................................................................88

参考指引及文献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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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境外发展综述

投资者关系管理在境外是伴随着资本市场发展,经历了初创、成长到成熟的不同阶段,并

且具有不同的特点。本章在回顾境外投资者关系管理发展的基础上,揭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本

质,分析境外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发展环境和特点。

第一节 IRM 概念界定

一、IRM 起源和发展阶段

投资者关系管理(Investors Relation Management,简称 IRM)最早发源于美国,是典型的

市场经济产物,是在资本市场走向成熟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在美国,20 世纪 30 年代以前的

证券市场处在不规范状态,内幕交易盛行,虚假信息泛滥,美国的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存在

着人为的严重信息不对称和沟通障碍。投机的盛行最终导致了“怒吼的 20 年代”和随后的 1929

年股市的大崩盘。对此,美国政府及时推出了证券法,对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哪些信息、如何披

露信息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随着美国证券监管、法制的逐步健全,以及上市公司、投资人素质

的提高,市场本身自发形成了对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需求。这一时期是 IRM 的萌芽阶段,在这

一阶段,公司已初步意识到维护投资者关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开始注重公司的形象塑造和宣

传。但是,此时并没有公司或机构明确提出 IRM 的概念和内涵,相应的手段和管理办法也不

完善,处在摸索阶段。

20 世纪 40 年代末、50 年代初,作为资本市场走向成熟的标志之一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正式

出现,从那时开始,美国迎来了一个经济繁荣时期,因而社会公众投资热情不断上涨,中小投

资者开始进入证券市场。出于对资本吸纳和争夺的考虑,上市公司不得不将投资者关系列入议

事日程,以求能尽量满足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投资需求。1953 年,通用电气公司为规

范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首先提出了投资者关系管理这个术语并率先建立投资者关系

管理部门。从此开始,投资者关系成为一个职能部门进入到实质性的组织建设。1956 年 3 月,

美国管理协会(American Management Association,AMA) 公布了第一份关于美国上市公司股东

关系的研究报告,旨在指导美国上市公司股东关系管理实践。1969 年,美国的全国投资者关

系协会(NIRI)成立,标志着投资者关系管理在美国得到普遍认同。20 世纪 70 年代末,英国一

些公司的失败及敌意收购行为的发展,催生了英国的投资者关系,英国投资者协会(IRS)于

1980 年宣告成立。这一时期是 IRM 的快速成长期,公司与投资者沟通交流、相互信任;同时,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手段也趋于规范化、多样化,公司开始利用各种可能的渠道和方法与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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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沟通,注重上市公司信息的有效传播。

20 世纪 90 年代初兴起的公司治理运动,为投资者关系的变革提供了丰富的养分,在此基

础上,发达国家的投资者关系协会纷纷建立,国际投资者关系协会(IIRF)也于 1990 年在伦

敦成立。澳大利亚、加拿大、德国、法国、日本等国家都先后成立了全国性投资者关系组织。

同投资者关系实践同步,以英美为代表的成熟资本市场国家中的投资者关系领域的研究也走在

前列,有关投资者关系的专著也不断问世,并且出现了不少专门研究投资者关系的学者。经过

几十年的发展,IRM 进入成熟期,相关政策法规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内涵在工作地域和信

息披露方面有了更丰富的延伸,在操作工具方面有了更为方便快捷的网络平台。

图 1 投资者关系管理发展过程

二、IRM 概念与本质

无论在实务界还是学术界,IRM 概念并不统一,亦不是固定不变的。在成熟的资本市场,

投资者关系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逐渐成熟的过程。1988 年全美 IR 协会(NIRI)认为,投资

者关系是在企业的财务功能和交流功能相结合的基础上进行的企业整体的战略市场活动,通过

对投资者提供有关企业的业绩和未来的正确信息,最终达到降低企业投资成本的效果。2003

年,美国 IR 协会修改了相关定义,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是一项战略管理行为,其包含了金融、

沟通、营销等手段,遵守证券法规,致力于在公司、金融机构和其他投资者之间形成最有效的

双向沟通,从而实现对公司股票的公平估值。欧洲国家中,英国的投资者关系社团(The Investor

Relations Society)对投资者关系的理解是“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与证券持有者或者潜在持有

者之间关系的管理。”而在亚洲国家,日本证券团体协会对投资者关系的界定是“投资者关系

是企业、股东和投资者之间为了建立彼此的信赖关系而发生的行为。”日本的 IR 协会从目的和

功能出发,将 IR 定义为“IR 是通过股价来适当地反映企业的实际状况,从而达到降低投资成

本的一种活动。”

在学术界,众多的国外学者对 IR 的定义也发表了各自的看法。Marston 和 Straker 认为,

投资者关系是一个公司和金融界、分析者、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信息沟通,是一项公司战略

性营销活动,这种活动融合了金融和沟通两个学科。Marston 解释说,投资者关系的目的是为

萌芽期 • 注重形象与宣传 • 内涵不明确 • 手段与方法不完善

成长期 • IRM 部门的出现 • IRM 组织的出现 • 行业规范的出现

成熟期 • IRM 法规的完善 • 信息披露内涵的丰富 • 网络工具的盛行 • 工作地域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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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给金融机构和公众投资者提供信息,使他们能够评估公司。根据他的观点,投资者关系可以

被定义为公司和金融团体之间的连接物,它提供信息以帮助金融团体和投资公众来评估公司。

Gruner 认为,IR 可以被看成是重建投资者信息的关键影响因素,尤其是在不确定的经济环境

中。这种不确定性可以被理解成内部的和外部的不确定性,IR 可以被理解成为了稳定股价和

增强投资者信心而进行的精确信息的发布。Class Hagg 和 Hakan Preiholt 认为,投资者关系通

常是由公司和证券投资者之间的沟通组成,可以将金融营销看成是一种更广泛的观念,它包括

在金融行业中公司和所有相关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如信用机构和政府中介。他们提出了整合的

投资者关系活动(Integrated Investor Relations,IIR)的观点,即当公司的所有层面都参与到了

既面向投资者又面向中介的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时,就把这种投资者关系活动称为整合的投资者

关系活动。整合的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存在的普遍问题是差异化与整合之间的关系。Class Hagg

和 Hakan Preiholt 进一步解释说,当公司不同层面提供不同信息的同时,目标全体会对公司的

不同侧面感兴趣,这样就存在不同的信息不能达到一致性的风险。可见,由于认识问题的视角

不同,各机构和研究者对投资者关系的理解是有差异的,但这些差异并不是本质上的区别。

综上所述,本课题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核心和本质就是通过与投资者有效的互动沟通,

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实现股东价值和公司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具体而言,首先,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一项公司战略行为。一方面,上市公司向投资者正向沟通公司相关信息,提

高公司透明度,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从而保护投资者的其他相关利益;另一方面,投资者

向上市公司反向沟通信息,行使监督权和建议权,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决策科

学化,改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公司治理,进而提高公司价值。其次,投资者关系活动的核心内

容是信息互动沟通过程。在合法性信息披露(尤其是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基础上,如何借助网

络技术,最大限度地满足投资者的信息需要,维持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关系并通过有效管

理创造关系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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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境外 IRM 发展环境及特点分析

一、境外 IRM 发展环境

1.资本市场的国际化程度 全球所有上市公司之间争夺资本的竞争正在加剧,在多地上市的公司数量不断增加。为降

低筹资成本、扩大国际影响、提升国际竞争力,本国企业不仅在国内发行债券和股票进行直接

融资,而且到境外交易所上市和发行境外债券。多地上市、两地上市、全球登记股票(GRS)

等跨国上市形式层出不穷。同时,外资企业获准在国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在本国股票交易所

上市的外国企业股票种类和数量日益增多。一般而言,国际化的程度越高,外国上市公司的数

量就越多。截止到目前,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外国公司达到 991 家。在资本市场国际化过

程中,随着国际金融市场壁垒逐步消除和金融管制的放松,投资银行等中介机构得以在本国和

国外资本市场上提供证券投融资服务。投资银行业务的竞争也日益全球化,为更有效地参与国

际竞争,各大投资银行纷纷调整业务空间布局,通过收购兼并或设立分支机构等途径向海外扩

张。高盛、美林、摩根斯坦利等巨头在几乎所有存在大量资本市场活动的国家都开展了投资银

行业务。

2.机构投资者的崛起 发达国家上市公司的股权呈现出向大型机构投资者快速集中的趋势,股东法人化和机构化

的趋势使得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股东高度分散化的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机构投资者的持股

比例已经接近 50%。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全球金融市场的资金结构发展呈现出机构化的趋势,

机构投资者在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截至 2006 年年底,仅美国的机构投

资者(定义为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公司、保险公司、银行和基金会)控制的总资产额达到 27.1 万

亿美元。机构股东一开始是为了抵制监管时代的权利滥用而积极行使股东权利,到 20 世纪 80

年代末,机构股东积极治理全面盛行,要求获得“话语权”的公司治理行动显著增加,机构投

资者的监督对公司治理日益重要。机构投资者积极行使投票权、提出议案和公开批评等一系列

股东权利来监督经理人的行为,投资人对经理人实行有效制约的“投资者资本主义”时代到来

了。机构投资者反对经理人的过高薪酬,在替换和罢免不合格的董事和高管决议中具有话语权,

以彻底改变公司的根本战略和关键人事,确保新战略的迅速实施。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

国家,机构投资者在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机构股东积极治理成为重要的

公司监督机制,备受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

3.股权文化与投资者成熟度

在国际上,人们日益关注股权文化的培育与发展。股权文化有利于促进尊重股东利益、推

动股权投资和改进公司治理。股权文化涵盖了对维护股东利益、股权价值评估、投资者权益保

护和股权投资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等一系列价值的认同。一个充分发展的股权文化将使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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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权益在全社会得到尊重和保护,进而促进资本市场的可持续发展。股权文化伴随着资本市场

诞生和发展。股权文化已对市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成为社会各界生活方式的一部分,股市的

兴衰关系到许多人的个人财富、职业发展与生活质量。近几年来,股权文化在欧洲大陆进一步

兴起,股东利益日益受到重视,股票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政府将减少对企业的管束,欧洲公司

企业的筹资渠道将逐渐发生转变,从过去倚重银行贷款的筹资方法向发行股票等有价证券的融

资方式转变。在股权文化较成熟的市场,个人参股投资已具备相当的深度与广度,投资者群体

具备了一定规模和投资理念,股市波动和过度投机程度相对较小,容易吸引境外资本投资于本

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程度较高。

4.网络信息传播水平的提高 网络的出现使得地理和空间距离被大大缩短,网络信息具有及时、随时更新等特征。网络

信息传播速度快,信息来源广泛,信息的制作发布非常便捷。网络传播可以随时发布新闻,特

别是在突发事件和连续性事件的报道中,网络可以随时“刷新”信息,在实效性上远远超越传

统媒体。同时,网络集中了报纸、广播、电视三大媒体的综合优势,实现了文字、声音、图片、

影像等手段的有机结合。这种多媒体技术的传播特点改变了人们接受信息的方式,使人们之间

的交流方式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互动性是网络的最大优势,它不同于传统媒体的信息单向传

播,而是信息互动传播,并可以实现在线信息交流的实时互动。

公司通过网络活动的开展,将公司的良好投资前景信息展现在广大投资者面前。网络能大

大改进公司单向传递信息的效果:首先,改进了信息披露有效性,即利用较少的时间和精力将

信息传递给更多的利益相关者;其次,改进了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即信息能够更快地到达利益

相关者;再次,降低了成本,即减少了信息传递的成本。在双向沟通中,网络为公司提供了更

多的渠道选择,包括互动的电子邮件、音频、视频会议。因此,网络有助于改善公司与利益相

关者的关系,也有助于降低成本。

二、境外 IRM 发展特点

1.IRM 的战略职能成核心 IRM 形成,最初是针对那些既是公司的小股东又是潜在产品购买者的群体,具体的操作

更多是由广告部这一类的职能部门负责,在推销公司产品的同时,向潜在的投资者推销公司的

股票。随着股票市场机制不断完善,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不断增强,投资者和公众

要求公司提高信息披露水平。IRM 作为维护投资者关系的主要手段,自然地将信息披露内化

为重要组成部分。而由于广告部缺乏信息披露的专业基础,IRM 逐渐脱离了广告部,转向财

务部门,由 CFO 或者 CEO 负责。投资者在不断成熟的过程中,渐渐不再满足于财务部门提供

的会计报表数据,他们期望看到更多的关于企业未来价值的信息。与此同时,公司总结实务经

验发现,向投资者说明公司未来发展方向和发展前景,更有利于 IRM 影响投资者预期和实现

股票的合理估值。至此,IRM 的职能部门已不能仅限于财务部,由于 IRM 中包含的战略信息

越来越多,IRM 本身的战略职能也越发明显。IRM 负责人作为公司的发言人,同时参与着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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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战略演化。因此,IRM 的职能部门由最初的广告部,转移至财务部,最后上升为一个独

立的战略部门,从其职能部门演变过程可以发现,IRM 的战略职能正逐渐凸显出来。IRM 不

再由单一个人负责,而是形成一个执行团队,成本投入和规模不断增加。 2.IRM 信息披露内容丰富 财务信息披露仅仅是 IRM 的一部分,财务信息告诉投资者的仅仅是企业过去的业绩,而

IRM 的任务是把企业的未来以信息化形式具体地提供给投资者作为投资决策的参考。美国在

其 IRM 指引类文件中指出了能够反映公司管理质量的非财务因素的重要性。管理层有责任向

公众披露公司的非财务信息。非财务信息包括公司的战略信息、公司治理信息、高管薪酬信息、

内部交易信息等,对投资者的决策有重要的影响,有利于分析师从中获取公司未来走向的信息。

相对于财务信息披露,非财务信息披露一般不必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其披露

的主要内容为预测、预计以及对未来期望的陈述,并且陈述者往往基于主观估计和评价而缺乏

现有数据能证实其陈述的准确性;是定性而非定量的描述,不具有一般会计信息所要求真实性

与可靠性。然而因为非财务信息披露提供的是关于公司未来的、定性的信息,能够从更多方面

反映企业前景,被视为公司业绩的先行指标。由于非财务信息涉及内容较广,实务中可操作空

间大,各国对于非财务信息披露发布了规范性文件,用来约束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规范信息

披露边界。例如,美国国会 1995 年通过的《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案》为前瞻性信息使用安全

港协议;2000 年 SEC 制定的公平信息披露规则明令禁止上市公司的选择性信息披露行为;香

港的《香港信息披露指引》中对于内幕信息的界定和披露也给出了明确的规范。

3.自愿性信息披露成沟通主要方式 由于公司中普遍存在的委托代理关系以及信息不对称,吸引投资者进行投资就必须要进行

信息披露,以证明其具有投资价值。但是,仅仅依靠公司的这种自愿信息披露来实现信息的传

递,仍然很难改善资本市场的运作效率,掌握公司大量私人信息的经营者往往具有隐藏坏信息

的动机,会以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为代价而选择公开或者不公开某些信息,形成市场“噪音”,

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20 世纪 30 年代,在经历了经济危机后,美国为了加强对上市公司的

监管,逐步构建了以 SEC 和 GAAP 为核心的会计监管框架体系,用以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

露,并逐渐成为了世界各国证券监管的范例。各国监管机构通过规范强制性信息披露机制,解

决因为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市场失灵等问题,实现证券市场的首要特征——公平。然而随着资

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以及公司生存环境所发生的巨大变化,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群体对于

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人力资本等方面信息的需求不断增加,强制性的信息披露显然已经很难

满足投资者的信息需求,上市公司自愿披露信息的动机不断增强并付诸实践。特别是机构投资

者和证券分析师队伍发展壮大,对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广泛地披

露、更有效的沟通,才能得到证券分析师的关注、机构投资者的青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

通,从过去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信息披露转向更加侧重互动沟通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并且

发现,这种沟通方式的转变,确实可以使一家公司区别于其他公司的独特价值属性得以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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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而实现公司价值的体现和创造,体现证券市场运行中的“效率”。

4.互联网 IRM 为未来方向

近年来,随着科技、文化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计算机网络技术和通信技术的迅猛发

展,人们的信息意识越来越强,互联网应用和普及迫使公司改变自己的沟通方式,也赋予 IRM

活动一种崭新的交流方式。传统的 IRM 无论在及时性还是在有用性方面都存在很大的缺陷,

互联网恰恰弥补了 IRM 在一些方面的缺陷。Hamid 等(2003)认为,互联网为公司提供了无

时间限制地与全球投资者沟通信息的可能,降低了 IRM 成本,节约了工作时间。此外,投资

者还能从网上及时获得财务数据,IRM 执行人员也能够及时满足分析师和基金管理者的信息

需求。互联网的普及大大方便了公司活动,极大地推动了 IRM 实践的发展。因此,基于互联

网的 IRM 应该成为现在乃至将来 IRM 实践的主要发展方向。

5.IRM 行业协会重要性凸显

境外公司的 IR 同样是在政府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监管下运行的,能够反映其 IRM 自主性

强的一个主要证据是境外 IR 协会已多达 22 个。这类专业协会将 IR 专业人士吸纳为会员,提

供 IR 领域的实践指导、学术讨论,跟进 IR 前沿内容、反思 IR 活动,并提供相关培训。协会

是联系公司和政府的桥梁、纽带,能够增进国际沟通交流合作,使生产要素的资源配置突破了

公司的界限、行业的界限、甚至国家的界限;并鼓励上市公司开展协调和自律;开展多种形式

的特色服务。这种类似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的模式,充分体现了境外发达国家 IRM 的自主性,

也是境外 IRM 的一个重要特点。如今,美、英、日、德等发达国家的投资者关系协会都拥有

专门的投资者关系网站和刊物,如《投资者关系杂志》、《投资者关系季刊》等,尤其是在美国,

《管理学评论》、《管理研究杂志》等刊物定期对投资者关系研究进行专题报道。

6.投资者教育趋于完善 SEC 于 1994 年设立了“投资者教育及援助办公室”,其主要任务是服务个人投资者,了解

投资者面对的问题及关注的事项,并在采取行动时加以考虑。投资者教育及援助办公室的主要

职责包括:协调并直接进行全国的投资者教育活动;受理投资者的咨询与投诉;根据有关法案,

满足投资者索取 SEC 报告及有关文件的需求;参与制定可能影响个人投资者的法规、政策;

其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事务。SEC 的投资者教育理念是“良好的投资者教育是对投资者权

益的最好保护,投资者教育是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内容和重要途径。”作为政府机构,SEC 在进

行投资者教育活动中不带有任何利益色彩,纯粹以投资者的利益为导向。此外,美国金融业监

管局是美国最大的非政府的证券业自律监管机构,美国证券业、金融市场协会(SIFMA)以及美

国投资公司协会(ICI)都从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方式开展投资者教育项目。

英国投资者教育的组织实施大体分为三个层次。第一,政府和监管部门主导。英国财政部

专门设立了财务能力战略项目机构,并从各部门和各大机构抽调专人,财政部分管领导担任项

目协调人,对教育部、产业部进行统一协调理财能力教育工作。第二,行业协会和独立的专职

教育机构承担社会性教育的主要职责。如英国的投资管理协会(IMA)、个人财务能力教育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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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PFEG)、英国金融教育学院(IFS)、苏格兰财务能力教育中心(属政府支持的专业咨询机

构,兼属教育部门)等。第三,各类金融服务和中介机构各自开展的教育活动。英国投资者教

育的主要特点是将投资者教育工作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高度,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并且由独立

于监管当局和金融企业的专职教育组织发挥重要作用,划分不同层次消费者和投资者群体,体

现了教育多样性和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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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境外 IRM 指引研究

本章选取了美国投资者关系实践标准、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实践指引和最佳实

践:澳大利亚上市公司指引和香港信息披露指引为代表进行分析,总结有利于我国的实践经验。

第一节 美国投资者关系实践标准研究

美国证券发行市场是国际性的市场,发行规模和容量都很大,全美有四个全国性的股票交

易市场:包括: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全美证券交易所(AMEX)、纳斯达克市场(NASDAQ)

和场外柜台交易市场(OTCBB);基金、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根据各自的要求和目的在不同的股

市寻找不同的投资目标,为美国股市提供了世界上最庞大的资金基础,从而使美国股市的交易

十分活跃,融资及并购活动频繁。投资者投资活动的活跃使得 IRM 异常重要,美国在投资者

关系管理方面的丰富经验具有代表性,值得我们借鉴,因此,本文选取《美国投资者关系实践

标准》作为代表进行分析。

一、制定背景及概述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过程实际上就是营销公司股票的过程,其涉及到定义目标市场,寻找可

能感兴趣的投资者,还包括展示公司的历史信息和前景信息以便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公司信

息可以通过公司公告、分析师答疑、投资者媒体以及与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会议交流等渠

道来获得。在这种情境下,营销不是意味着出售公司股票,而是界定目标投资者,并以公司目

前和潜在的股票价值信息进行投资者教育,以便投资者能够做出科学的投资决策。营销公司的

关键是准确、完全、透明地传达公司信息,并随着情况改变而不断更新这些信息。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 2000 年 10 月 23 日开始贯彻实行公平披露规则,强调所有的投资

者都有权利获得均等的市场信息,选择性、非公开的信息披露会影响到金融市场的诚信和公平。

全美投资者关系协会(NIRI)在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专业人士进行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投资

者管理研究联合会代表提供的建议,制定出本指引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最佳实践标准,旨在

帮助公司准确、完全、透明地传达公司信息,界定目标投资者,让所有的投资者都有权利获得

均等的市场信息,并作出训练有素的投资决策。2004 年 2 月该指引得到美国政策制定机构国

家情报研究所董事会的批准,并由全美投资者关系协会(NIRI)颁布。

二、美国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分析

健全的资本市场是建立在充分公平的信息披露基础之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质量好坏与信

息披露质量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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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信息披露相关事项的要求 本指引就信息披露的相关事项对公司提出了如下九点要求,其中包括公司应遵循的道德准

则;每家公司都应制定一份有关公司信息披露的政策性文件,并严格遵守,从而保证信息披露

过程结构化、严格化;公司内部人应避免内幕交易;安全港的使用以及公司管理质量对投资者

关系管理的重要性。具体内容如下:

(1)诚信客观地宣传公司。公司应通过如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过程建立公司诚信,

诚信是有效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和商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石。

(2)公司应及时纠正错误信息(如延迟负面信息的披露)。作为一项法律规定,企业有责

任纠正在 IPO 时被认为是正确而后来证明是错误的重大信息。

(3)公司应及时更新信息。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时,需要 IRO 及时更新信息,这对建立积

极的投资关系和有利的商业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4)公司应准备一份完整的公司信息披露政策并严格遵守,使信息披露过程结构化,严

格化。这是对充分、公平和一致地披露信息的承诺,以便于投资者对公司的发展前景始终保持

求真务实的期望,同时它也是公司不掩饰坏消息,及时地公布最真实的消息的承诺。

(5)为前瞻性信息使用安全港协议。美国国会 1995 年通过的《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案》

为前瞻性信息提供了一个安全的避风港。只要公司在发布未来公司发展状况预测时,充分地提

醒投资者可能遇到的风险而且告知投资者预测可能有误,安全港协议就可以为受到诚信证券诉

讼的公司提供保护。该法案另一个的目的是鼓励企业平等地向投资者提供前瞻性的信息、预测

性信息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从而保护股东的诉讼权利。但在没有前瞻性信息的文件中使用

安全港协议没有价值。

(6)非财务因素的重要性。本指引强调了非财务因素即公司管理质量在投资者关系管理

中的重要性。NIRI 认为,公司的管理层有责任在投资者见面会中披露公司的无形资产信息和

非财务信息。大多数非财务信息的披露并非出于审计目的,但在投资决策中却起到了重要作用。

管理质量的重要性表明,公司高管应该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以便分析师和投资者有机会评估

所投资的公司,并且根据这些信息分析公司未来的走向以及能否在投资中获利。

(7)公司信息披露要符合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要求。包括结构性信息披露,比如

传统的年度和季度报告,盈利信息,管理者致辞,网站,电话会议,面对面会议等,以及投资

者需要的非结构性信息。

(8)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的内幕交易政策。根据证券交易法“第 16 条”规定,某些高

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通常会被认为是内部人。当他们购买或出售该公司的股票或行使他们的股

票期权时,必须 48 小时内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文件和公司网站上发布这些信息。

当掌握重要非公开信息时,知情人不得买卖公司的股票。内幕交易前,必须全面披露重大信息。

大多数公司都建立了书面的内幕交易政策,还有重要的一点是公司的合规官员(多数情况

下是公司的律师或公司秘书)应该将内幕交易政策报送公司所属的证券交易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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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在与非管理层员工沟通的事项上,提供给雇员股东的信息是完全公开的。对非雇员

投资者传播分析报告是被限制的,因为这种传播意味着公司赞同分析报告。当公司提供的分析

报告中对公司前景的预测优于公司事实上的表现,公司将会被股东提起诉讼。然而,在其网站

上,为所有投资者提供完整的上市公司分析报告是合适的。当员工简要浏览公司的计划或重大

非公开预测时,企业管理者必须告知他们,他们都是内部人,不能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2.公司信息披露标准与指引 1995 年 5 月,NIRI 完成了一项投资者沟通领域方面的公司实践调查。调查显示,市场对

于公司信息披露与沟通实践方面的标准和指引有着强烈的需求。因此,NIRI 发起了一项活动,

就信息披露问题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专业人士进行调查,并结合投资者关系管理研究联合会

的代表提供的建议,制定了《公司信息披露标准与指引》。

公司信息披露标准与指引主要包括信息披露指导原则和信息发布指导原则两个部分。

信息披露指导原则部分一是对“重要信息”进行了详细的界定,“重要信息”的定义体现

了投资者的重要性,但并没有明确界线确定什么是重要信息,因此,本指引列出了一系列典型

的信息及事件以供公司参考;二是对信息披露中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给出了政策性规定,比如

什么才是“广泛公布”,避免差异化披露,分析师运用马赛克理论(是指分析师会利用各种公

开信息、非重要信息和非公开信息创建出镶嵌信息,并从中得到重要结论。)是合理合法的等。

信息发布指导原则对于信息披露过程中各项技术的使用给出了指导原则,包括互联网、电话会

议等的使用,并强调这是对常规信息披露方式的补充。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1) 信息披露指导原则 一是给出了重要信息的定义

本指引引用美国高等法院所采用的“重要性”的法律定义。即证交会规则 10b-5(反欺诈

部分)陈述的“被忽略披露的信息足以促使理性投资者倾向于认为该信息会显著影响信息的可

靠性”;之后,法院又进一步发展了重要性的定义,即“被虚假陈述的事实足以促使理性投资

者倾向于认为该事件在其做出投资判断时非常重要”。从法律立场来说,并没有明确的界线帮

助公司决定什么是重要信息以及什么不是。在公平信息披露规则(简称:规则 FD)中,证交

会提供了一系列类型的信息或事件应该要仔细考虑来决定它们是否重要。

证交会提醒要考虑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①盈余信息;②兼并、收购、招标出价、合资经

营或资产变动;③新产品或新发现、关于客户或供应商的开发(例如,与客户或供应商合同的

签订或合同的中止);④控制权或管理权的变化;⑤审计师变动或审计师公告发行人不再依赖

审计师的审计报告;⑥与发行人证券相关的事件,例如,放弃优先证券、赎回证券、回购计划、

股票分割(拆股)或股息的变动、证券持有者权限的变化、追加证券的公开或个人的销售以及

⑦破产或破产清算。在决定信息重要性方面,判断和经验都具有重要价值,投资者关系管理人

员或其他也了解公司信息披露记录的人员参与和分析师及投资者会面的高层管理者会议也显

得极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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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对信息披露提出了要求 重要信息必须向投资者及时广泛公布。“广泛公布”一般指信息必须通过一家以上的主流

媒体以新闻形式发布,并必须至少提前 10 分钟通知相关的纳斯达克管理人员。及时披露重要

信息的决策受到“保密性”的限制。只要没有以此信息为基础的内幕交易,公司管理人员可能

会为了合法的商业目的拒绝发布重要信息,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能够对“糟糕的消息”无限期

地保密。证交会陈述:公司必须披露对公司管理决策与分析部门下一周期报告中的利润或亏损

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进行披露。

对于公开信息的讨论。本指引指出对公司已经公开发布或已经存在于公开领域的重要或非

重要信息可以全部或选择性地进行讨论。非重要、非公开信息也可以全部或选择性地进行披露。

如果一家公司已经向分析师或投资组合经理提供了某个非重要的非公开信息,也就应该向记者

或个体投资者提供。

差异化披露。分析师和投资组合经理用来对公司绩效和前景进行分析所使用的信息比个体

投资者或财务报告人员所要求使用的信息更详细。这会造成“差异化披露”。当一家公司与分

析师和投资组合经理进行更详细的讨论,却又拒绝应要求向媒体或广大公众提供同样详细信息

的时候,这种做法对金融市场是有害的。

镶嵌信息的使用。分析师可能会以由马赛克理论所得出的结论为基础做出投资推荐,而并

不需要公司广泛公开发布的信息。公司也没有义务确认或否认分析师由镶嵌理论所得出的结

论。

马赛克理论的运用。分析师在筛选和转换可获取的资料方面提供了有价值的服务,这是一

种合理合法的做法。证交会陈述规则 FD 的意图并不是不允许公司与分析师之间基于非重要信

息或是已公开披露的重要信息进行讨论。

发布或参照分析师报告。向中间人、基金经理或个体投资者发布分析师报告的做法存在很

多潜在的法律问题。首先,分析师报告是专有的,不应该没有经过分析师或分析师所在公司的

同意就发布。另外,即使经过允许后发布分析师的报告,也可能会将公司卷入报告中,这就意

味着公司冒着接受或支持报告内容和结论的风险。此外,发布的分析师报告,尤其是那些对于

公司绩效的前景给出比被证明的实际绩效更为乐观评价的报告,可能会在股东诉讼案中被引用

为公司和分析师(或者也许是分析师所在的公司)共谋欺骗投资者的证据。

通过网站上的情况说明书和/或投资者关系部门,公司可以列出所有分析师和他们所在的

公司,但应避免列出分析师的报告。不管是什么样的发布方式,公司发布分析师报告的风险是

一样的。要求从公司取得分析师报告的个人应该向分析师所在的公司提交请求,如果公司政策

允许,才可以提供报告。

发布或参照分析师“买入”推荐的公司必须自问假如分析师将“买入”推荐改为“卖出”,

公司是否愿意做出同样的发布。

对传言或信息泄露的处理。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和美国股票交易所的上市公司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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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公司对市场传言做出回应的义务。一般来说,如果传言可能会对证券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自治组织会要求公司对市场传言做出公开的回应。

然而,联邦证券法规定,如果公司没有散播传言,就可以对市场传言做出“不作评论”的

反应。对于“不作评论”更易接受的说法是:“我们的政策是对市场传言不作回应。”公司和公

司雇员应避免在互联网聊天室里对关于公司的传言做出任何回应。

对关于公司盈利可能下滑的传言或询问的答复。根据规则 FD,如果华尔街的盈利传言并

不是在公开论坛上发布或是以新闻形式发布,公司就可以不作任何评论,或者也不表达一致意

见。如果进行了公开发布,公司也只应对当前华尔街做出的盈利估计范围作出简单陈述,不应

涉及其它,这也并不会触及信息披露的责任。

秘密情况通报会。某些行业的公司偶尔会实行仅针对某些金融分析师和商业新闻媒体提供

背景信息的秘密情况通报会,通常是面对正在研发的或是处在概念阶段的新产品时就会采取上

述办法。参与者同意保守秘密这一点非常重要,并保证不会使用此信息达成任何非法交易的目

的。

只要公司举办情况通报会,公司就冒着承担选择性披露信息的责任的风险,尤其是发生与

通报会相关的异常的交易活动时。因此,使用秘密情况通报会发布信息应该要经过慎重考虑。

向记者独家发布重要信息。公司应避免向特定媒体独家发布公司即将发生的重要事件或公

告。NIRI 认为,出于公平的考虑,媒体应该与任何别的人在进行公开公告时同时收到重要信

息。如果仅仅是对一家媒体提供独家新闻,那很有可能造成媒体关系问题。

更正或更新信息重要变化的责任。如果公司发现之前披露的信息表述错误,一旦错误被发

现,公司就有义务立即对之前的错误陈述进行公开更正。NIRI 建议,公司应该将过去的信息

放在网站上的档案栏存档,并明确警告,此栏的信息仅为历史目的而存在,可能已经过时,任

何进入此栏的人都不应依靠此信息做出投资决策。

(2)信息发布指导原则

在公司发布重要信息时,有很多不同的问题需要考虑,也有很多正确发布信息的不同方法。

在各种情境下,并不存在唯一正确的信息披露方法。但是,关于信息披露的总的指导原则以及

规则 FD 和 G 的要求反映出行业内的最佳实践。

技术的运用。公司应鼓励使用多样化的技术进行信息披露。一些最显而易见的技术包括主

流媒体、电话会议、广播传真及传真服务、电子邮件、视频会议、网站和电子文件。尽管新技

术是重要且有用的发布信息的途径,但它们仍然代替不了广泛传播的新闻发布方式。及时发布

信息的技术运用应该用来对与投资者沟通的常规方式进行补充。

互联网。互联网已经成为公司发布信息的主要途径。但仍有一部分公众没有上网的渠道,

因此,公司必须应要求继续使用传统的信息披露方式。更新和更正公司网站上包含的信息与更

新和更正口头或书面陈述同等重要。

电话会议。在举行媒体新闻发布之后,无障碍访问的网络直播电话会议是使用最广泛的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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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群体发布信息的方式。电话会议常常是一次讨论会,公司利用电话会议发布详细信息,

是对电话会议之前新闻发布信息的进一步披露。

电话会议发布的信息应该让有关当事人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和媒体成员知晓。证交会建议,

公司应把季度收益电话会议在网站上至少保留一个星期。

面对面会议。与个人或群体面对面的会议是一种普遍和不可或缺的发布公司信息以及答复

关于公司长期战略的合理问题的方式,也是一种提供详细信息的方式。公司应注意的是,面对

面会议同样存在选择性披露信息的可能性。公司应小心谨慎地避免在面对面会议上讨论重要的

非公开信息。

领受重要非公开信息的分析师的责任。金融分析师在与公司发言人交往的过程中如果得知

重要的非公开信息,并利用此信息作为投资决策的基础,应承担《联邦证券法》规定的“内幕

信息领受人”责任。对于接受内幕信息的分析师进行适当的培训将会促进信息的公开发布。除

非直到信息公开发布,分析师才可以合法交易公司证券,或是改变他或她对于证券的推荐。在

信息公开发布之前,分析师不应将信息传达给除了公司内部的特定监管人与合规专员之外的任

何人。

三、美国 IRM 团队建设相关规定及分析

IRM 团队建设涉及到的人员包括投资者关系官员、管理层、投资者关系顾问以及其他相

关人员等,本指引对投资者关系官员、投资者关系顾问、公司管理层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在投资

者关系管理中的职责做出了明确的界定。

1.投资者关系主管(IRO)的职责 首先,IRO 是企业战略演化的参与者,是公司发言人,能真正代表公司权威性地向投资者

说明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公司发展前景,IRO 与高层管理者畅通的沟通渠道甚至是在高层管

理者中占有一席之地就显得至关重要。IRO 作为公司发言人,熟知公司战略,预算,前景以及

各种公司发展战略(例如,兼并,收购,分拆等),但 IRO 向投资界披露所有内容均应该经过

集团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或其他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批准,而且必须保证与公司信息披露相一

致。为防止未经授权披露公司信息,IRO 应熟悉公司以前信息披露记录;如果不慎发生上述情

况,应在公司高管知晓后的 24 小时之内或在下一次交易期前召开新闻发布会。IRO 应引导公

司准确及时地提供可靠信息,并能够及时更正错误信息,以维护公司信誉。IRO 的责任还包括

通过提供公平公正的信息为投资者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避免选择性披露以及由此造

成的对金融市场的负面影响。

其次是向高管和董事会提供市场信息。IRO 向高管和董事会提供的市场信息在公司战略目

标制定过程中往往会发挥关键作用。IRO 应注意了解不同投资者对公司的意见、竞争对手的信

息、行业市场研究信息、该公司的股东组成信息以及不同投资者的投资风格,并向高管和董事

会提供上述信息。

三是确保高管了解所有公开信息。IRO 的另一重要任务是确保高级管理人员了解所有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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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IRO 应保留所有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的记录,并让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以避免高级管理人

员作为代言人时出现选择性披露信息或无意泄露非公开信息的情况。确保高管了解所有公开信

息是为了保证信息披露的一致性,这一点至关重要;更重要的一点是还要控制内部信息的传播

渠道。

2.投资者关系顾问的职责

投资者关系顾问的职责将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一是投资者关系顾问提供的服务;二是投

资者关系顾问应具有的品质;三是投资者关系顾问工作中应遵循的原则。

投资者关系顾问为投资者提供专业的服务,通过履行职责服务于公众利益,尊重公众的信

任,遵守法律和维持资本市场的完整性。

投资者关系顾问最重要的责任就是明智地平衡投资者利益与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利益,并把

双方的利益看的高于自己的利益。投资者关系顾问在履行职责时,应该谨慎地进行专业和道德

的判断。顾问应本着完整性、客观性和应有的谨慎行事,向公众履行职责,最好地服务于他们

的客户。

典型的投资者关系咨询公司提供的服务包括:(1)安排分析师和投资者会议;(2)担任客

户公司的法律顾问;(3)实施有效的危机沟通计划或应对预期发生的诉讼;(4)引导管理团队

围绕财务报告应满足的信息披露要求进行信息披露;(5)开发定制化、高性价比、高品质、高

影响力和完全集成的财务通信程序和平台;(6)对投资者关系发言人进行培训;(7)利用积极

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向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金融和贸易媒体传达公司对投资者不断增加的吸引力;

(8)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信息;(9)为公司的无形资产即管理团队进行合适定位,使得公

司的高管团队与公司的战略和目标相联系,并得到华尔街的客观评估;(10)研究和跟踪当前

和未来的证券分析师、机构投资者及个人股东的看法和态度;(11)在股票及债券市场宣传公

司的战略方针;帮助管理层确定理想的股东结构,以支持公司实现投资目标。当然,不同的投

资者关系咨询公司提供的服务范围可能会有所不同,以上是典型的投资者关系咨询公司提供的

服务。

投资者关系顾问应具有的品质包括卓越的专业知识和奉献精神、相匹配的工作能力以及应

保持客观性和与利益冲突无关。

投资者关系顾问在工作中应遵循的原则包括:(1)投资者关系顾问不得同时为有利益冲突

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客户工作。除此之外,顾问必须在特别敏感的情况下,减少利益冲突或者

是冲突发生的可能性。顾问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或分享的内部信息不得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广大股

民,用以实现任何个人利益,例如,顾问不得通过买卖客户公司的股票获益。此外,顾问对于

以前的客户或潜在客户,应遵守信息保密原则,并避免在未来使用内幕信息谋利。(2)当顾问

作为客户公司的代表发言时,应谨慎行事,避免谈及公司未来业绩的相关事宜。同时,顾问应

该对提供给分析师或投资者的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当顾问对公司的业务性质和公司的分析师或

投资者不熟悉时,应当回顾并了解公司的历史信息。(3)顾问通过为客户公司提供服务获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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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酬形式包括现金、股票、股票期权或认股权。如果投资者关系顾问在客户公司中持有证券,

应告知客户公司;顾问在进行客户公司的证券交易时,应予以说明以避免内幕交易情况的发生。

投资者关系顾问必须维护从客户企业获得的信息的机密性,并遵守公司的内幕交易政策以及联

邦证券法关于内幕交易的规定。

3.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职责

公司高管与董事会成员、合规专员、公司发行人、分析师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作用至关

重要,本指引也明确了他们的职责与应遵循的原则。

(1)公司高管与董事会成员

如果高级管理人员要作为公司发言人,则应该接受分析师和电话会议的相关培训,这是一

种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或无意泄露非公开信息的重要方式;

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发言人传达的信息应该是一致的,而且都要了解什么可以与分析师或

投资者讨论,什么不可以讨论。鉴于管理质量在投资者关系中的重要性,NIRI 认为,公司的

管理层有责任在投资者见面会中披露公司的无形资产信息和非财务信息。

根据证券交易法“第 16 条”规定,某些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通常会被认为是内部人。

当他们购买或出售该公司的股票或行使他们的股票期权,他们必须在 48 小时内的美国证券交

易委员会(SEC)文件和公司网站上发布这些信息。当掌握重要非公开信息时,知情人不得买

卖公司的股票。

当员工简要浏览公司的计划或重大非公开预测时,企业管理者必须告知他们,他们都是内

部人,不能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公司管理人员在考虑信息的重要性时,判断力和经验都非常重要;如果公司管理人员不得

不频繁地慎重考虑信息是否重要,那么就应该认为这是重要的信息并应予以公开披露。

(2)合规专员 为防止内幕交易的发生,公司合规专员应该将内部交易政策报送公司所属的证券交易所批

准。

(3)公司发行人与分析师 关于信息的获取和公司管理方面,从公司的角度来说,发行人不应根据分析师以前的研究、

观点、推荐、盈利预测或研究结论对他们区别对待。

根据萨班斯法案的 501 部分,金融分析师必须保证他们的推荐仅仅是他们自己的观点。无

论何种情况,公司都不应向分析师施加压力让其变更推荐;公司也不应排斥分析师和投资者,

使其无法接触到信息。

关于分析师的预测方面,公司可能选择向分析师和投资者提供盈利预期。盈利预期可以是

估值点、估值范围、公司盈利预期模型或收入预算。如果公司在公开的文件或论坛上提供详细

的盈利预测,那么,当事实和环境使之前的预报发生了变化,公司就有责任及时公开更新或更

正信息。重要的更新或更正应在告知投资界之前以新闻形式发布,或按规则 FD 规定的完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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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的方式发布。

关于发行人付费的研究方面,为了避免公司将付费获得可以提供给专业投资者和个体投资

者的研究报告可信度降低的风险,以下是公司和分析师必须遵守的标准:

公司只能以现金形式为分析师撰写研究报告付费,不能视研究报告的内容、结论或其对股

价造成的影响付给分析师任何报酬。

分析师必须在报告中披露:为起草报告收到的报酬种类和数量;分析师及他或她的公司、

母公司、子公司、代理商或交易企业与被评估公司、公司员工、母公司、子公司或代理商可能

有的任何个人、职业或金融关系的性质和程度;资格证,包括使之具有撰写报告资格的职业资

质和职业经验;任何合理的可能损害或阻碍他/她撰写报告的事件。

分析师必须确保,如果报告中包含分析和推荐,必须代表本人的真实观点。

雇佣分析师做研究的公司必须:

雇佣有资质的分析师做出客观及彻底的研究,研究中要充分披露任何合理的可能损害客观

性的事件;不要企图明确或暗示地影响分析师的研究、推荐或行为。

关于公司赞助的分析师旅行方面,公司会赞助分析师旅行,去各地参观公司的运营。为了

更好地展示主要业务范围,有些公司会在公司设施内举行年度分析师会议。分析师在旅行中能

接受什么大都受到公司规则的严格规定。

分析师要自行支付一般开支(旅行目的地往返交通费用)。公司可以提供在旅行目的地的

集体交通费、餐费和住宿费。但许多公司规定分析师自行支付旅游地的住宿费。

关于公司送给分析师的礼物方面,公司政策往往严格规定了分析师能接受所研究公司送什

么形式的礼物。生产低成本消费产品的公司常常会在参观工厂或是在团体或个人情况说明会上

准备一个公司生产产品的礼包。如果公司生产的产品不适合作为礼物,可选择另外的价值不超

过 50 美元的适当礼物。

公众的利益是最重要的。仅当公司和分析师诚信合作,尊重各自的职责与义务,这样的氛

围才能有益于形成客观的研究。公司和分析师必须把职业诚信、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的利益

置于自身利益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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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英国投资者关系实践指引研究

英国在欧洲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其资本市场较发达、完善,可以作为欧洲资本市场的代

表进行研究。因此,本课题以英国 IRM 政策指引为例,研究欧洲 IRM 政策指引。

一、制定背景及概述

英国 IRM 政策指引被称为“伦敦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实践指引”,由伦敦证券交易所于

2010 年 3 月发布。伦敦证券交易所在全球资本市场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伦敦证券交易所

建立专门的网站开展 IRM 工作。伦敦证交所的网站提供一整套信息、建议和第三方链接,协

助上市公司制订和实施它们的 IR 策略。这方面的内容包括上市公司如何将自身网站作为其 IR

方案的一部分,比如在公司网站上开发一个专门的 IR 区域。伦敦证交所还与相关行业组织-

包括投资者关系协会-合作,建立了“投资者关系最佳规程”网站。此网站的宗旨是协助上市

公司应对在互联网上开展 IR 时面临的挑战。该指引整理了很多公司顾问、上市公司以及投资

者的专业知识以及深刻见解,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的定义,公司的投资者关系活动的目的,股东

投资者关系的目标范围,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可使用的工具。该指引的目的是分析公司制定投

资者关系战略时可能考虑的最佳实践以及关键原则,进而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实践提供帮

助。

伦敦证券交易所集团股票一级交易市场负责人 Tracey Pierce 对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界定如

下:投资者关系是一个用于描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持续的沟通交流活动的术语。上市公司开展

沟通交流是强制性活动与自愿性活动相结合,而投资者关系本质上是股票市场活动中的一部

分,可以反应公司与现有投资者、潜在投资者、分析师以及记者的互动沟通。正如指引中所描

述的,投资者关系可以采取很多形式,例如,会见投资者,公司新闻发布,年度报告以及网站。

公司应用每种沟通工具都是为了让股东了解公司,使他们能够对公司的业务、治理情况、财务

业绩以及前景有更深的认识。并且,投资者关系管理是一种对话,就像公司向投资者团体阐述

他们业务一样,公司也会倾听投资者团体的观点和反馈。投资者关系管理主要有如下目的:融

资、实现股票流动性、合理估价。更确切地说,开展持续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就是使投资

者团体更好地了解公司的投资情况和商业活动,从而使股东、潜在投资者和交易者都可以了解

并决定投资于特定的公司。

1.投资者

公司投资者一般分为机构投资者和私人投资者。Harry Nimmo 认为,最受关注的投资者类

别就是大规模、长期持有型机构投资者,他们通常有良好的现金流,在公司投资的资产类型中

有良好的业绩记录,并且倾向于长期持有他们的投资。他们可能成为公司下一轮融资的对象。

机构投资者是那些能够增加公司注册股东的质量和地位的投资者,因此了解基金经理和参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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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的业绩记录非常有价值。

对公司而言,机构投资者的一个关键吸引力就是他们管理的大部分资产都是长期性的,这

就意味着他们投资计划也是长期的。这说明机构通常对公司的长期预期形成了一个基本的观

点,因此能够超越业绩中的短期波动。这种支持是非常重要的,给予了管理团队时间和空间,

使其能够执行他们的战略计划。也就是说大多数机构都有为最终投资者谋取最佳价值的受托责

任,所以能够忽略公司短期业绩不佳,只要仍符合最终交付的长期价值就行。

Russell Cook,查尔斯斯坦证券公司(Charles Stanley Securities)财务总监认为,私人投资

者通常有短期行为倾向。公司经常出现私人投资者因为感情因素而购买股票。这些私人投资者

包括公司过去和现在的雇员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通常他们出于忠诚或感情方面的原因会直接

投资,或持有(现在转换)股票期权;而那些住在公司附近的人购买公司的股票只是由于当地

媒体积极的新闻报道。私人投资者的兴趣可能由对行业部门的感情改变、感知价值的机会(例

如估值异常)、收入(有吸引力的收益)、或者税收效率驱动。最重要的是,从公司角度来看,

私人投资者通常购买股票份额较少,尤其在股票份额较为集中时。但在许多小型上市公司中不

难发现私人投资者的比例较大,甚至超过了机构投资者。

良好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实践包括鼓励私人投资者参与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AGM),目标

就是会见并向董事会咨询。一些公司还专门向私人投资者展示公司的经营情况。

2.分析师

天达资产管理公司合伙人 Dominic Emery,Olivia Lee 指出英国股票市场中的上市公司一

般不公布他们自己的预期收益,因此分析师在预测公司业绩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可能

的盈利能力及未来增长方面做出市场预期。这也成为判断企业的重要标准。一个公司必须对其

业绩的市场预期保持清醒的认识,如果他们知道他们可能与分析师预测的结论出现显著偏差,

就必须用利润预警或更新陈述的形式立刻告知市场。因此分析师在公司与其投资者之间的关系

方面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分析师的研究通常被管理层当作一种标准来判定市场中是否有大量的观点是支持公司特

定的战略的。因此,对“分析师的预期进行管理”是有效投资者关系的一个重要因素。

分析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描述一个公司和它的活动;与同行对比,并参考同行公司活

动的启示;对公司和管理层业绩的评价和分析;对影响公司的广泛宏观因素的评价和分析;财

务报表,包括完整的损益表、现金流以及资产负债表(或概要);预期(包括目标股价);应用

不同的指标对公司进行评价(净现金流量等);对投资者的推荐(包括买入、卖出或持有);用

于支持推荐的信息。

3.媒体 沃伦巴菲特曾说:“需要 20 年才能建立起来的声誉,在 5 分钟内就可以彻底被摧毁”。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对上市公司来说,有效地与财经媒体进行沟通比以往更为重要,

无论是传统的印刷业、记者、广播媒体,还是基于互联网的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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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ly Fergusson,Pelham Bell Pottinger 认为,在公司应该与媒体积极友好的关系中,财经

记者在今天的金融市场中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他们被投资者和公众所依赖,并被当成评价

公司“投资能力”的过滤器,他们还提供买入或卖出的建议,确定交易新闻和财务业绩,并使

得复杂的财务信息变得有意义。公司与公众,特别是所有股东,进行有效的沟通是非常重要的。

财经媒体的报道将会给公司带来积极或消极的影响。投资者关系(IR)与公共关系(PR)专

业人员的职责就是建立、建设并保护公司的声誉,而财务评论员的职责是对这些进行质疑,并

试图将这些声誉赋予一个真实的价值。良好的财务公关将作为公司与财经媒体之间的一个沟通

渠道,并帮助实现这个过程。

如果公司与其 IR 以及 PR 团队做了充分准备,并了解了记者的日程安排,这就有利于减

少负面报道,并帮助公司加强和提升公众形象和声誉。公司需要对外开放,并与所有关键股东

保持具有建设性的对话,包括媒体,尤其是在困难时期。尽管对公司而言,在这种情况下,减

少他们的沟通就是一个必然的选择,但事实是这样的:开放式交流对公司最为有利。公司应该

尽量用不同的方式与媒体建立友好的关系,包括:贯穿企业日程的一对一会议,而不是只在结

果出来时与媒体进行沟通。不同的新闻需要用不同方法传递给媒体。任何会议或交流的关键都

是准备,公司应该在每次记者会议之前与 IR 及 PR 顾问一起准备一份简报,从而使记者了解

会议内容。

所有公众公司的关键公告需要向市场公开。年度以及中期报告是上市公司与媒体建立良好

关系的主要机会,这也意味着公司与通讯社以及网络中的一些相关记者几次面谈。在正常报告

之外的期间,公司需要根据交易报告来更新股东信息。可能带来沟通的其他事件包括:关键合

同或新业务的公开、以及董事会任命。这些是可以促进媒体关系以及形成对公司的了解的机会。

考虑到公司通常提供给财经媒体的都是枯燥的材料,提供一些补充材料就会给新闻报道增

添色彩,并且会增加对记者的吸引力。利用材料(例如引用语、图片以及统计数据等)来说明

公司经营趋势或问题,可以更有效的形成金融 PR 战略的实质部分,进而与记者形成良好的关

系。

综合以上分析,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实践指引”所描述的 IRM 的目的、对

象可通过图 2 表示。

25

图 2 IRM 目的、对象示意图

二、英国 IRM 团队建设实践及分析

指引详细描述了公司管理团队的职责,以及上市公司主要顾问的职责。主要包括注册主管、

公司经纪商、金融 PR 公司以及投资者关系咨询公司。IRM 团队应包括与投资者相关的诸多专

业人才,IRM 团队建设是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组织保障,指引指出 IRM 团队建设

应包括以下主要成员及机构。

1.公司管理层

投资者与公司的接触集中于公司业绩的对外公布,首席执行官以及财务总监每年花费

10-20%的时间在投资者关系工作上。

投资者关系活动的时间分配取决于很多因素:公司投资者的数量,股东大部分由机构投资

者组成还是有私人投资者组成,公司是否积极的寻找新投资者,以及信息流层次和需要解释或

评价的公司公告。

26

除了直接与投资者接触外,公司管理层以及投资者关系工作人员也需要分配一些时间给卖

方分析师以及媒体。时间的多少由公司活动水平以及公司希望将知名度提升的程度来决定。

随着公司规模、知名度以及跟随者数量的增长,公司的投资者关系活动也可以扩展或国际

化。规模较大的公司,以及那些跟随者数量非常多或分散在世界各地的公司,通常会聘请一个

投资者关系负责人在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例如准备投资者见面会、网站管理以及与公司

投资者关系事务顾问保持联系等。在中小型公司中,通常有财务总监和首席执行官承担这些责

任。然而,大中小型公司的一个共同点就是,公司董事会应该在顾问的帮助下定期审查公司投

资者关系战略、投资情况,并评估目前的联系计划是否符合其目标,检查现有股东的构成及目

标股东的来源,评价公司与投资者团队沟通的渠道的有效性。

2.注册主管 计算机共享中心以及 Georgeson 公司的业务发展部经理 Matthew Edmund 认为一个好的注

册主管应做到以下几点:维持公司股东的登记,并处理股东交易和询问;为股票交易结算服务

商提供一个接口;支付,包括分配红利;管理公司行为,例如融资、兼并及收购;向股东公开

公司的相关信息等。

上市公司需要通过注册主管或与其他专注于股东分析的服务商一起不断监督公司股权情

况,了解谁拥有公司的股票。注册主管的分析在年度股东大会(AGM)期间、公司采取行动

时或者公司试图寻找潜在购买者时尤为重要。

注册主管能够对公司的所有股东有一个全面的观察,这使得公司能够对隐藏在代理人账户

身后的人,以及股东基础如何组成的(直接注册的零售(私人)股东、私人客户经纪人、机构

投资者、经纪机构部门[通常由对冲基金持有]、股票贷款账户)等问题了解得更为清楚。

注册主管能够使公司投资者关系团队合理安排时间、确保他们与实际股东会晤、了解股东

的类型以及公司应该把谁当作未来的目标股东。了解谁拥有公司的股票对持续开展投资者交流

非常重要。同样重要的是了解投票权属于谁,因为这些信息对于在公司会议及决议中拉票非常

重要。了解公司管理了哪些不同的账户,这些账户在哪里注册,对于决定公司股东是否支持管

理层是非常关键的。

3.公司经纪人

摩根大通嘉诚集团公司金融部副总裁 Adam Kelly 认为,公司经纪人在股权资本市场、股

票销售及股东分析方面对投资者关系管理起到重要作用。股权资本市场方面,经纪人负责对每

次融资的结构、规模、时间和价格提出建议,包括首次公开发行(IPO)、增发、配股和公开

发售、私募股权、先进配股以及大宗股票交易等。此外,经纪人的角色还包括投资者教育、向

国内外机构投资者营销公司,以及在股票发行的配置与定价方面向公司提供建议。股票销售方

面,经纪人负责向机构投资者客户提供一系列股票的优劣分析。这些客户包括英国及其他国家

的机构以及对冲基金。经纪人经常与机构投资者对话,因此能够很好地理解机构投资者关于某

个特定股票的观点。

27

股东分析通常是投资者关系职能的基础。经纪人负责提供完整的持股信息,包括股份登记

的历史情况、目前股权模式以及实际持有人的分类。进一步来说,经纪人通常会分析机构投资

者相对于所在部门和市场持股的权重,帮助公司识别“超过”和“低于”权重的机构投资者。

大部分经纪公司都会提供一个广泛的股东分析报告,其中包括持股变化、买方和卖方的详细情

况、识别投资机构的投资风格、解释股权运动以及了解代理人持有者的身份信息。理想情况下,

上市公司应该能够利用股东报告来监督特别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上的代理投票情况。实际

上,公司经纪人作为董事会的眼睛和耳朵,扮演了市场和公司之间联系渠道的角色,其报告在

持续经营基础上反映股东对董事会的意见以及满足公司更一般的投资者在任何周期特定阶段

的信息需求。经纪人也负责保证上市公司基于时间基础披露重要信息,体现公司持续披露义务。

4 .财务公关公司 几乎所有的上市公司都会雇佣财务沟通顾问,通常是财务公共关系公司,财务沟通顾问通

常负责将公司和前景推销给投资团体。

财务公关公司的职责包括:通过持续关注对投资者关系建议和支持、投资者定位、先前投

资群体分析、财务新闻管理和其他对达到公司股票市场公平市场价值至关重要的信息,提供给

公司资本市场的沟通战略建议。财务沟通机构的受众包括商业媒体,卖方分析师、经纪人和要

求与公司企业经纪人沟通的私人客户及机构投资者。

三、英国 IRM 制度化建设实践及分析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制度化、程序化,使得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可遵循的制度,

有可依据的标准。

查尔斯斯坦证券公司(Charles Stanley Securities)财务总监 Russell Cook 认为,所有上市

公司应该有一个明确、有效且按年不断滚动变化的投资者关系计划。这个计划是与现有及潜在

投资者维持关系、与市场中的成员进行交流的一种积极的方法。

该指引详细说明了如何通过投资者见面会、公司公告、年报、投资者关系网站等形式将 IRM

制度化。

1.投资者见面会 与关键投资者见面是你传递公司故事的关键机会。管理团队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确保顾

问安排的会议是尽可能有效的。每年有许多监管要求董事会提供与公司的利益相关者的明确见

面会。将这些机会效用最大,并确保到达所有投资者非常重要。公司沟通活动应该包括面对面

的媒体和分析师简报,以及与机构投资者和私人客户经纪人会议。见面会主要有普通见面会、

现场参观、圆桌辩论和会议等形式。

2.公司公告 需要提供给投资者定期信息意味着公司需要在每个日历年度内确保公布整年的某些计划

活动,例如年报和半年报的发布。此外,公司可能会定期举行投资者或分析师简报,在股东年

度大会中与股东沟通。

28

市场或媒体的某些传言或猜测可能会促使公司考虑一些信息是否是内部信息。一般来说,

如果谣言是准确的和是内部信息,应当要求立即宣布。如果谣言是假的,那么该公司可能选择

延迟披露,或者永远不披露。公司没有义务应对虚假谣言,尽管公司可能希望更正导致一般市

场误解或市场误导的错误。

3.年报

年报是股东和利益相关者沟通组合关键的组成部分。许多公司认为这是汇集了整个一年所

有关键信息的文档。对于投资者来说一种“方便出版”的工具,它是描述业务、商业运行状况、

公司战略总览、业绩和营运包括风险和不确定性在内的关键治理信息的集合。它也应当列明主

要财务指标,并加以详细注释。本质上来说,报告应当使投资者对公司、业绩和发展前景有深

入的理解。

近年来,公司报告中的“软元素”越来越多,部分原因是由于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企业和

投资者关注重点的转变。越来越多的公司都包括一系列的非财务的关键性能指标与更多传统的

财务业绩指标。

越来越多的一些观众更喜欢在线年报,一些大型公司正在努力应对这种需求。通常,许多

公司正朝着网络沟通方式发展,但他们发现平均 20%的股东仍然希望收到纸质材料。在英国市

场中可以发现,拥有大量股东基础的大型公司最早开始发展与股东的线上交流。毕竟,这种方

式大大减少了印刷和邮寄费用,因此带来显著的成本节约。现在几乎所有的上市公司都提供

PDF 格式的线上年报,满足了与纸质版和线上年报内容相同的需求。

4.投资者关系网站 网站是投资者关系工具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部分,现在,公司网站的作用已经远远超越了会

议的责任。在很多案例中,网站是投资人和公司接触的第一纽带,并且担当一个公司品牌和价

值的代表。随着投资者信息需求标准的提高,期望值变高,网站有能力传递给投资人微妙但重

要的信号,比如“这个公司对待投资者关系慎重么?我能期望有畅通的沟通渠道么?”。一项

调查显示,一个差的网站通常意味着公司信息缺乏透明度或者公司管理不善。

29

第三节 澳大利亚投资者关系最佳实践指引研究

澳大利亚是大洋洲的主要经济体,其资本市场在整个大洋洲资本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因

此,本课题以澳大利亚 IRM 政策指引为例,研究大洋洲 IRM 政策指引。

一、制定背景及概述

澳大利亚 IRM 政策指引为“投资者关系最佳实践:澳大利亚上市公司指引”,由澳大利亚

投资者关系协会于 2006 年 5 月发布,是对 2001 年指引的修订。指引致力于帮助上市公司理解

如何将公司信息传达给投资者和资本市场,反映近期的投资者关系最佳实践,是由直接负责公

司与其投资者沟通的高级投资者关系执行官加盟打造。虽然指导原则在大多数情况下涉及澳大

利亚证券交易所(简称澳交所,下同)上市规则的要求,在某些情况下也为若干的新西兰证券

交易所(简称新交所,下同)上市的规则和相关新西兰证券交易所指引提供了参考。

澳洲投资者关系协会的指导原则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他们的目的是鼓励上市公司采取良

好的披露实践制度。虽然代表了最佳实践,但是指引并不能代替法律,上市公司必须考虑所有

实践中的法律义务。在编制指引时,澳洲投资者关系协会强烈支持披露重大信息的原则,以保

证公平,及时地将上市公司的证券交易信息披露给广大股民。这种情况下,指引旨在培养一个

最佳的沟通渠道,并建立一个完全知情的市场。

“澳大利亚上市公司指引”采用美国全国投资者关系协会(NIRI)董事局 2003 年 3 月通

过的投资者关系的定义,“投资者关系是一种战略管理的责任,它整合了金融,通讯,营销和

证券法的规定,实现了公司、金融界和其他各界的最有效的双向沟通,最终有利于实现公司证

券达到公平的估值。”

指引规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功能和活动有如下目标:制定并不断更新信息披露政

策和实践,熟知国内外的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规则的进展;向资本市场传达清晰、准确、可靠

且具有一致性的上市公司信息,旨在使所有投资者获得做出合理决策所需全部的、公平的信息,

最终使得上市公司长期的股票价格处于合理水平;与分析师、投资组合管理者、投资者关系行

业协会、监管部门、高管、金融媒体等建立工作关系;建立高质量的股东基础,保证公司可长

期获得多样化的、低风险的资本;在资本市场为上市公司建立可信、可靠的形象。

1.媒体 有些上市公司第一次提出的信息有可能会影响到上市公司的股价,因此这些信息不能事先

透露给媒体。当媒体炒作导致股价波动时,澳交所和新交所要求上市公司立即发布公告。该协

议旨在确保所有投资者在市场上有相同的交易机会。上市公司不应该对媒体提供包含重大信息

的“独家”采访或故事。独家专访或故事只能用来传播非财务信息。为了避免选择性披露及可

能违反披露监管原则的行为,上市公司不应提供材料信息给媒体。上市公司不应该在禁止外泄

30

的情况下向外部人士提供材料信息,同时所有重大信息必须由上市公司发布。

2.分析师

证券经纪分析师经常为上市公司准备报告,它通常包括公司的详细策略、业绩和财务预测。

为了避免意外的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对分析师报告的评论应限于在公共领域可获得的信息。由

于价格敏感度影响盈利预测水平,上市公司一般应不评论分析师的预测。但是,当某些分析师

忽略了此前披露的有关上市公司的历史业绩或公开资料的事实、因素或趋势时,上市公司可以

考虑适当的纠正分析师关于盈利预测的报告。如果一个上市公司逐渐意识到基于上市公司材料

的盈利预测与上市公司自我评估相差太大的话,上市公司应该发表声明以示澄清。投资者关系

执行官应保留分析师对公司的盈利预测,并知晓上市公司自身的盈余预期;当经纪人的研究报

告出现在上市公司网站上时,建议上市公司应该在其公司网站上刊登免责声明。

3.信息披露

指引对信息披露作了详尽的规定。投资者关系执行官被鼓励在符合上市公司治理政策的前

提下实施和发布信息披露政策。披露政策可能涉及很多内容,包括授权任命的发言人以及向澳

交所或者新交所递交的相关的公告和协议。公司遵守法定信息披露义务的承诺,也可能包含在

正式披露政策里面。所有重大信息应立即送交澳交所。在收到递交确认后,建议在上市公司的

网站上公布信息。此外,上市公司应考虑通过以下方式进一步传播信息:向证券持有人和其他

重要利益相关者发送电子邮件或者传真;通过重要的新闻通讯社和其他新闻媒体发布的信息。

如果合规,上市公司必须等待,直到它接收到澳交所或新交所的确认回函,才能向任何第三方

发布重大信息前。在确认已经被证券交易所接收后,重大信息应尽快在上市公司的网站上发布。

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在有些情况下应该需要确定公告的时间和顺序问

题。

如果澳交所认为上市公司存在或者可能存在公司的证券出现虚假市场,澳交所将会要求公

司提供纠正或防止出现虚假市场的信息,该公司必须提供给澳交所需要的用来纠正或防止虚假

市场的信息。

根据 2003 年 1 月 1 日生效的虚假市场规则,澳交所认为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则能够确定存

在虚假市场:公司有尚未向市场发布的信息;有关于公司合理并具体的谣言或媒体评论,并且

尚未被公司向市场发布公告证实或澄清;这些谣言或评论有证据,或澳交所形成了谣言或评论

可能对公司的证券价格产生影响的观点。

澳洲证券及投资事务监察委员会也公布了一套“更好地为投资者披露信息”的指导原则。

该准则包括以下建议:防止选择性信息披露;为更好地信息披露建立政策和程序;发展信息披

露程序;监督和统筹信息披露;授权公司发言人;监管信息披露;发布公司信息;处理谣言、

信息泄漏和意外信息披露;分析师简报;回顾讨论;处理意料之外的问题;回应财务预测和报

告。

这些原则的目的是明确澳洲证券及投资事务监察委员会所认为的良好的信息披露方法,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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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施加监管要求。投资者关系执行官应确保他们理解和能够更好地使用为投资者披露信息的

原则。

二、澳大利亚 IRM 团队建设实践及分析

IRM 团队应包括与投资者相关的诸多专业人才,IRM 团队建设是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的组织保障。IRM 团队通常包括公司管理层、注册主管、公司经纪人、财务公关公司、

投资者关系咨询公司等成员与机构。该指引详细描述了 IRM 团队中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胜任力

和职责。

1.IRO 主要胜任力

澳大利亚投资者关系协会研究表明:一个专业的投资者关系执行官应该具有一系列的重要

能力,包括:口头和书面沟通技巧;对投资和金融市场的认识——包括了解投资市场的运作方

式、金融市场的权益和债务水平;分析技能——投资者关系执行官应该具备必要的分析技能,

充满信心地来解释、分析和讨论公司的财务和非财务各方面的问题;战略思维——投资者关系

执行官必须代表上市公司总结过去、把握现在以及考虑未来公司的发展方向;了解业务——对

业务流程的全面理解是与投资界进行有效交流的至关重要的素质;建立关系——与投资者的沟

通过程是与投资界建立信任和理解的基础,随着时间的推移,建立和发展与重点股东的关系;

良好的商业判断力——投资者关系执行官应该具备良好的商业判断力来增加投资界和内部高

级管理人员的对自己能力的信任。

2.IRO 职责 IRO 应该在资本市场的监管制度范围内,负责开发出上市公司和资本市场之间有效的双向

沟通过渠道。

投资者关系管理专员有责任把财务、战略和法律信息及时告知给股票持有人,包括:现有

的和潜在的机构投资者及散户投资者,金融分析师,股票经纪人,监管机构和金融媒体。

通讯渠道应该保持畅通,以保证所有的投资人得到必要的信息,使他们能够全面和公正地

了解所有重大信息用以作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IRO 主要有以下职责:向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提供对本公司市场地位的理解及原因;分

析上市公司的所有权结构,包括定期分析证券登记薄上的记录来确定证券持有人是机构投资者

还是散户;管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程序,并在信息披露过程中遵守由澳交所或者是新交所设

立的原则;协调产品和生产资料的市场宣传;参与上市公司战略制定的沟通。

3.IRO 目标

最近在美国进行的研究表明:作为一名高效的投资者关系执行官,目标非常重要。根据优

先顺序,目标包括:能够获得具有投资者关系功能的高级管理团队的信心——为了更高效的行

使权力,从高级管理团队中获得支持对于投资者执行官至关重要;通过机构基金经理人建立市

场对公司的兴趣——通过在组织的战略,运营和财务结果中维持买方权益,在上市公司的证券

交易中提供给购买方权益;了解评估上市公司投资市场的主要估值参数,知道潜在的投资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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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的投资风格,理解具备不同目标的基金的决策标准;知晓高管团队的战略和战术,并提供适

当的咨询;知晓资本市场的主要举措,如收购,资产剥离,资产重组方案等;了解重要协会、

团体的影响;为高级管理人员提供诚实的反馈意见——以保证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买方和卖方

分析师短期和长期分析的了解。

上市公司一般会寻找资本市场短期投资的焦点,因为投资市场是由短期投资绩效驱动的,

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就会被迫追求短期市场绩效而非长期利益。但是投资者关系执行官在市

场投资方面应该保持长期的观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对维护投资者信心是最重要的,作

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团队的组成部分,由投资者关系执行官组成的上市公司披露团队十分重

要,它可以确保信息披露能够及时、准确、符合监管要求并且能以一种很容易被市场理解的方

式传达。投资者关系执行官应确保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准确、充分地覆盖到包括分析师和交易

团队的经纪团体。

上面列出的目标也适用于在澳大利亚的 IRM 实践。虽然美国投资者关系行业比澳大利亚

更成熟,但是澳大利亚的 IRM 实践发展迅速,并能为其他国家的 IRM 实践提供参考。

三、澳大利亚 IRM 制度化建设实践及分析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像公司其他的经营活动一样,应该制度化、程序化,使公司 IRM 有可

遵循的制度,有可依据的标准。建议投资者关系官员每年准备一个清晰的计划,确定该计划的

目的、投资关系的目标、关键策略和达到该计划的所需的相关资源。投资者关系执行官在投资

者关系管理的年度预算周期内制定活动计划和成本。

指引“投资者关系日历”详细列明了制度化的 IRM 应包含的内容:季度业绩公布(如适

用);半年度业绩公告;分析师简报或电话会议;全年业绩公布;分析师简报或电话会议;股

息支付;发布年度报告;年度股东大会;实地考察;国内路演;国际路演;主要国际经纪公司

会议。

指引为如何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供了一个起点,为 IRM 制度化建设提供了指导。

该指引正文详细说明了如何通过公司公告、投资者会议、流程参观或实地考察、投资者关系网

络沟通等形式将 IRM 制度化。

1.公司公告

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提出了对上市公司半年报和年报的要求。半年报的要求上市

公司递交一份半年度报告,根据公司法规定,要在半年期限内的后两个月内准备一份法定文件

作为半年报。对年报的要求是上市公司递交一份年度报告,在本财年的后两个月内准备初步财

政报告。根据“公司法”第 319 条,全年法定文件最迟须于本财政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完成。

通常情况下,上市公司在除了提供澳交所要求的信息之外,还需要进一步提供一下信息:

媒体发布——在上市公司确认的一个时期内,公布简短的财务摘要,以及公司董事会主席、董

事或总经理语录。简要材料——由高级管理人员向投资界或者媒体做一个面对面的 PPT 简报

介绍。媒体简报——简报对象是本地媒体或国际媒体,包括通讯社,金融区域媒体和行业媒体,

33

以及广播和电视媒体。分析师简报——董事、CEO、CFO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所提供的买方

和卖方的分析师简报。建议简报还应该通过该组织的网站进行网上直播,也要求媒体参与简报

发布会。媒体发布会——记者发布会,区别于分析师发布会。交易室简报——高级管理人员出

访卖方交易室并回答问题。国内路演——上市公司的 CEO、CFO 和 IRO 之间的会议,与国内

买方分析师一起回答任何问题或疑问。国际路演——上市公司的 CEO、CFO 和 IRO 国际买方

分析师之间的会议,回答任何问题或疑问。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经常被组织在与一个或多个

由卖方提供的场所一起讨论。公司应该时不时的向市场发布一些公告,尤其当按照澳交所上市

规则(第三章)规定,公司披露的信息材料不足时,公司应当发布一些有助于市场了解公司经

营业务的代表性信息。

2.投资者会议 股东周年大会

根据公司法(2001 年)第 250 条规定:上市公司必须在每年的本财务年度结束后的 5 个

月之内至少召开一次股东周年大会。鼓励上市公司通过自己的网站召开网络直播的股东周年大

会,或者在网站上提供包括任何问题和解答部分的股东周年大会的副本。

一对一沟通 公司与投资者的一对一沟通,或者与投资方和卖方分析师的成组讨论和会议是积极的投资

者关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些讨论和会议不应仅仅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机会,在会议和讨论中还应阐明如下内容:

公司长期战略;公司历史、愿景和目标;管理理念和管理的力度和深度;竞争优势和风险;行

业趋势和问题;公司业务的主要利润增长点。

指导会议的基本原则是,含有价格等敏感性内容的信息应在包含投资者,记者和分析师参

加的会议上讨论。在讨论或会议上由于疏忽披露的任何重大信息,应当立即予以释放和传播,

并把信息随时提供给所有投资者。如果有可能的话,投资者关系执行官、其他被授权作为公司

代表的人和分析师都应该参加所有的讨论和会议,投资者应该充分听取这些会议,以保证信息

披露的一致性。

建议上市公司保存与投资者、分析师的所有会议的记录和简报。鼓励上市公司在其网站上

提供给投资者、分析师任何信息。部分上市公司实施“停牌期间”,在这期间公司不得约见机

构投资者/分析师。

电话会议

上市公司应该考虑为公司主要公告召开电话会议,特别是当公告涉及到各地的投资者,电

话会议要比现场会议效果好。电话会议经常与业绩发布会和其他会议一起进行,因此,电话会

议行为应受到与其他投资者关系管理形式相同的制约。投资者关系执行官应该和投资者和分析

师一起出席电话会议并且一起监管信息披露。对于电话会议中披露的任何重大信息,投资者关

系执行官应确保通过上市发行人向市场公布这些信息。上市公司应该应投资者的要求考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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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会议录音,并把他们放在上市公司的网站上。

经纪方主办的投资者会议

上市公司参与经纪主办的投资者会议时应考虑:监督所有的问题和答案,以确保这些材料

是否可以被视为基本材料;网站上 FAQ 板块披露信息;递交相关证券交易所的介绍副本。上

市公司高管们经常被要求公布参加各种论坛的 PPT。重要的是,这些演讲都要与分析师简报相

一致。同样,上市公司应考虑将这些信息放在公司的网站上,并递交相关证券交易所。

3.投资者关系网络沟通 网站

我们强烈建议上市公司有一个网站。在该网站中,上市公司应该设立一个独立的部分作为

与投资者沟通的媒介,通过这个媒介投资者可以迅速和容易地获得可用信息。

上市公司的网站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年度报告;业绩公布;按要求适当的公布所有应该

向澳交所和新交所公布的信息;上市公司的资料;上市公司的联系方式。

建议公司向澳交所或者新交所递交的材料应该在收到确认后,尽可能快的在公司的网站上

出现。应定期更新网站的所有信息,历史信息应归档并标明日期,以确保用户都知道它可能是

过时的。鼓励上市公司为投资者提供通过电子邮件接收信息机会。电子邮件通知应在报表递交

相关证券交易所之后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发送,最好在市场交易的同一天。

网络直播

上市公司不妨考虑在网络直播的股东周年大会上,由管理层介绍公司财务业绩。澳洲投资

者关系协会认为,上市公司应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考虑网络直播。

是否应进行网络直播需考虑以下因素:公司注册股东的规模;投资者的地理位置;投资者

网络技术的无障碍和网络直播;网络直播的成本。

建议上市公司事先进行网络广播的事件的广泛宣传,使所有感兴趣的各方都可以参加。通

过上市公司的网站和其他可以利用的渠道,包括证券交易所公告。此外,建议上市公司进行网

络传播时刻制录音,使其能够在公司网站上重复播放,上市公司应该向所有投资者发放网络播

放的副本。

聊天室

上市公司应该注意在互联网聊天室进行讨论和会议时,不要披露股价等敏感信息。

博客 上市公司维持或批准建立公司博客时应该注意,不要在相关证券交易所未批准所递送的股

价敏感资料前,在博客披露股价敏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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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香港信息披露指引研究

香港股市建立于 1866 年,至今已有近 150 年的历史。香港是小型开放的自由经济体系,

拥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体制,市场较成熟和规范,同时具备高度严格、规范的监管法律体系,

具有法律监管严格,信息披露透明,停牌制度灵活等特点的市场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及中

小股民的权益。本文选取《香港信息披露指引》作为代表进行 IRM 政策指引研究。

一、制定背景及概述

2013 年 1 月 1 日,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SFO)的修正案(第 571 章)生效,为了给证券

上市规则中最重要的一些条例以法律支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在证券及期货

条例中增加了价格敏感性或者“内幕”信息的披露义务。披露内部信息的法定要求是保持市场

有序运行和完整性,它加强了对公平透明的市场的维护。为协助公司遵守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条,履行其披露内幕信息的义务,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根据证券及

期货条例第 399 条发布了本指引,但本指引并未穷尽所有情况,也不是权威的法律意见。

信息披露质量是决定投资者关系管理质量的关键因素,香港对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视也体现

了这一点。本课题将对《香港信息披露指引》进行分析,其主要内容包括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以及信息披露相关人员的职责两个方面的内容,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包括对内幕信息的详细界

定、何时披露内幕信息的规定、如何披露内幕信息的规定以及内幕信息披露方面一些特殊情况

和问题的指引等内容。

二、香港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分析

1.内幕信息的界定

根据证券及交易条例 307A(1),内幕信息涉及到具体的上市公司、公司的股东或管理者

以及公司证券或其衍生物,不为经常或有意购买该公司证券的人所知,但他们一旦知道就会对

公司证券的价格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构成内幕信息的三个关键要素分别是:1.关于特定公司的信息必须是具体的;2.信息不得

被交易或者有意愿交易该公司证券的人群知道;3.如果信息已知将会对公司的证券价格造成实

质性的影响。上述三个关键因素的涵义如下:

一是内幕信息必须是具体的信息 其特点一是信息能够被识别、定义和明确表达,公司的交易性质要得到一致的描述和理解。

二是信息可能不精确,但也有其特定性,而且可能为进一步的补充和解释留下了足够的空间。

特定的信息必须与纯粹的谣言、模糊的希望和担忧以及未经证实的猜想区分开来。三是交易设

想或谈判的初步状态可以作为特定的信息,但模糊的希望和一厢情愿的想法就可能不是特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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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要构成特定的信息,就应该包含更多实质性的内容。

二是内幕信息必须是不公开的信息

内幕信息仅仅是那些被少数人知道而市场不知道的信息,此处市场的定义为那些经常或可

能会经营该公司证券的人群。

市场可能存在关于公司事件或环境的谣言、媒体猜测或市场期望,但这些不等同于市场已

经知道了内幕信息。在公司适当披露的事实和明显缺乏证据的猜测之间有着明确的区别。

有关公司的信息常常会出现在媒体评论、分析师研究报告或电子订阅数据库中,这些信息

可能包括已公布的历史信息、市场评论、猜测、传言甚至是各种来源的信息。在决定信息是否

因作为媒体评论的话题、分析师报告的内容或者被新闻服务提供者操纵而受到广泛传播时,企

业不仅要考虑信息传播的广泛性,还要考虑信息传播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市场对该信息的

依赖性。当市场已知的信息不完整、有重大遗漏,或者真实性遭到质疑时,就不能被视为公开

信息,而应该被视为内幕信息,此时公司就有必要进行完全披露。如果一条信息包含一些能被

察觉到的事实,如一般的外部发展状况的话也会被当作公开信息,那么此信息就不是内幕信息,

比如商品价格的变化,汇率和利率,流行病的爆发和自然灾害的发生或公众信息。

三是内幕信息是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内幕信息将会对价格产生重大影响并最终形成价格的实质性变化,仅仅引起价格单纯的震

荡或者轻微的变化,并不足以满足“有重大价格影响”这一说法。将会对公司证券价格产生重

大影响的信息一般是相关企业的重要信息,但相关企业的重要信息不一定会对公司证券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 在判断是否为内幕信息时,对公司证券价格的重大影响至关重要。

价格在很大程度上受投资者的行为决定。因此,信息是否会实质性地影响价格有一个重要

的判断标准,即判断有关特定证券的信息是否会影响经常或将要交易该股票的人群买入或卖出

的决定。不会影响股票价格的信息可能并不重要。

在确定信息对证券价格的影响是否显著时,应考虑下列因素:(a)预期的重大事件,或者

在该公司所有行为的背景下正在讨论的一系列问题;(b)信息的相关性是上市证券价格的主要

决定因素;(c)信息来源的可靠性;(d)影响上市证券价格的市场变量(这些变量可能包括价

格,收益,波动性,流动性,证券之间的价格关系,容量,供应,需求等)。

一旦信息公开后,股票的实际波动程度就表明该信息被市场所知后可能带来的对价格的影

响,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也有可能由于其他外部因素的综合影响,在信息发布的当天证券价

格变化会显得很温和;也有可能价格的实质性波动早已捷足先登,因为存在这样的事实,即股

票价格的大幅下跌才迫使公司披露信息。所以,信息公开时,必须注意确定投资者是否以及如

何反应。

本指引给出了可能构成内幕信息的事件或情况的列表,此表并非穷尽所有事项,只是一个

指示性的列表,仅供公司参考,具体内容如下:

某项业务业绩的变化或者对某项业务业绩的期望;财务状况的变化,例如现金流量危机,

37

信贷紧缩;控制和控制协议的变更;董事及监事(如适用)的变更 ;董事服务合约的变更;

审计员或者关于审计员活动的其他信息的变更;股本变动,例如新股份配售,发行红股,配股,

股份分拆,股份合并及削减股本;发行债券,可换股票据,购股权或认股权证以购入或认购证

券;公司收购及兼并(公司也需要遵守收购守则,包括具体的信息披露义务);购买或出售股

权或其他重大资产或业务营运;形成合资企业;重组,对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财务状况或

利润及亏损产生影响的重组和分拆;有关回购计划或基于其他金融工具的交易的决定;更改组

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或等同组织章程的文件);申请清盘呈请,发出清盘令或委任临时接

管人或清盘;法律纠纷和诉讼;被一家或多家银行撤销或取消信贷额度;资产价值的变化(包

括放款,贷款,债务或其他形式的财务援助);相关债务人的破产;实际价值的减少;未投保

货物的物理损坏;新的许可证,专利,注册商标;金融工具的投资组合的价值的增加或减少,

包括产生于期货合约,衍生工具,认股权证,对冲基金,信贷违约掉期的资产或负债;市场创

新带累的专利或权利或无形的资产价值的减少;接收相关资产的收购出价;产品或流程创新;

对盈利或亏损预期的变化;收到的客户订单的取消或重要的变化;退出或进入新的核心业务领

域;投资政策的变化;会计政策的变更;除息日,股息支付日期和股息金额、股利政策的变化;

控股股东抵押公司股份;先前公布信息的变化。

2. 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分析 按法定要求披露内幕信息是市场有序运行的核心,这也更强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的公平与透

明。本指引对内幕信息的披露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其内容包括何时以及如何披露内幕信息、可

以保留披露的情况以及对信息披露特殊情况和问题的处理。

(1)何时以及如何披露内幕信息

本指引对何时以及如何披露内幕信息给出了指引,内容如下所示: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07B(1)条指出:“上市公司在意识到内幕信息的存在后,必须尽快

合理可行的向公众披露内幕信息。”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07B(3)条指出:“在不限制第(1)条的情况下,上市公司没有按照

该部分要求披露内幕信息,如果:(a)可能导致重大影响的信息披露虚假或具有误导性,或因

为对重大事实的遗漏变得虚假或具误导性;(b)该公司的高层知道或理应知道的,罔顾或疏忽

是否对重大事实的信息披露虚假或有误导性,或者因为遗漏重大事实变得虚假或有误导性。”

公司必须“尽快合理可行的”的向公众披露任何内幕信息,除非该信息属于“证券及期货条例”

所提供的任何安全港所规定的范围。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尽快合理可行”意味着公司应在必

要的情况下立即采取一切步骤向公众披露信息。例如,如果一个企业面临可能会显著影响其业

务及营运的事件,向公众公布问题之前该公司应立即采取的必要步骤可能包括确定足够的细

节,评估内部问题及其可能的影响,在有需要时寻求专业意见,核实事实。

向公众披露全部信息前,公司应确保对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如果公司认为必要的保密程度

不能够继续维持或保密工作可能已经被破坏,公司应立即向公众披露信息。

38

根据上市规则,公司须通过联交所的电子出版系统发布内部信息公告。公司可以利用其他

的手段来发布信息,如通过新闻通讯社发出新闻稿,在香港举行新闻发布会及/或在自己的网

站上发布公告;但是,使用这种手段本身可能不能足以满足公司确保公众平等、及时、有效的

获取信息的义务。

(2)可以保留披露的情况

本指引的 61-78 段指出了可以保留披露的情况:

可以不披露内部信息的“安全港” 为了公司在及时披露内幕信息与防止过早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

衡,“证券及期货条例”307D 部分为公司提供了在特定情况下不披露内部信息的“安全港”,

释义如下:

如果法令或法院命令禁止披露或披露将违反法令或法院命令的限制,上市公司就可以不必

披露任何内幕信息。

上市公司不必披露任何内部信息,如果(a)公司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保护信息的机密性;

(b)信息属于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i)此信息是关于不完整的建议或谈判;(ii)此信息是

商业机密;(iii)此信息涉及香港外汇基金条例第 66 章制定的流动性支持条款;(iv) 由委员会

307E(1)部分规定免除披露责任以及 307E(2)条规定的任何其他符合豁免披露条件的情况。

根据法律条文的分款(2),(a)上市公司已成功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保证所有内幕信息的

机密性,只是因为公司日常业务工作的需要,将信息披露给如下人员:(i)需要信息履行其在

公司的个人职能;(ii)根据法令、法律规则、合同或公司章程细则规定,对公司履行不向任何

其他人士透露信息的责任的人员;(b)在上述情况下,可以认为是保护了信息的机密性。

尽管分款(2)(b)有规定,如果上市公司没有保住信息的机密性,但在如下情况下,上

市公司就没有违反有关内幕信息的披露要求:(a)公司已采取合理的措施来监控信息机密性;

(b)一旦意识到信息的机密性未被保住,遵照第 307C 条,公司立即合理可行地披露了信息。

法律禁止的披露 法定披露的信息必须符合由香港法院或任何其他香港法例规定做出的规定。例如,根据“防

止贿赂条例”(第 201 章)第 30 条,任何人透露廉政公署的调查细节是违法的,除非是禁止条

例的例外。如果公司或其任何职员受廉署调查并且该调查构成内幕信息,该内幕消息就不必披

露,因为是法律禁止的范围内。尽管如此,不违反有关法定要求的其他信息仍然需要披露。

安全港并不适用于合同禁止的信息披露。公司不能独自根据协议的条款决定不做披露,而

需要协议主体所有方达成一致决定不披露有关协议或交易协议事项的信息。合同的条款和条件

不能超越法定要求。

保留披露的其他情况

一是需要保守保密的情况。安全港要求,公司必须采取合理措施以保证信息的保密性并且

信息的保密性必须被保持。就这一点而言,公司需要确保获得信息的人仅限于那些需要了解它、

39

知道信息是保密的并认识到自己保持信息的机密的责任的人。当信息的保密性被破坏或已经泄

漏,无论是有意或无意地,将不能达成前提条件,并不再适用任何安全港。

如果公司证券股价发生不明原因的变化,或者有关于公司的媒体或分析师的报道评论,那

么可能表明是机密泄露了。当关于公司的评论是重要的、可信的、细节合理具体的,或者市场

波动显示与评论有相关性时,就更能表明公司机密泄露了。

如果将信息给予需要这些信息履行个人对公司的职责并对公司有保密责任的人员,就没有

违反保密要求。信息发放应基于信息仅限上述使用目的并且接收人应明确所产生的义务。

可能接收信息的人员类别包括以下几种: (a) 公司的顾问团和该问题涉及的顾问团内其

他人员; (b) 公司正在谈判的对象或意图谈判的对象,任何商业、金融或投资交易方(包括

潜在的承销商或证券公司的承配人);(c)本公司的贷款人;(d)本公司的主要股东;(e)政

府部门,法定或监管机构或部门(如证监会,联交所)。

公司应该注意越多的人知道内部信息,信息泄漏的可能性就越大。在公司已决定不披露信

息的期间内,如果有任何来源的任何内部信息发布,无论有意或无意的,安全港都将不再适用,

公司必须向公众披露。

如果公司自身使用了安全港,就应该不断审核是否一直保持信息的保密性。如果保密性已

经被破坏,安全港将不再适用,公司必须尽快做出合理可行的内幕信息披露。

二是对信息进行分类后,某些类型的信息可以不披露。不完整的提议和谈判的信息不要求

进行法定披露,比如:合同已经经过协商但是没有最终敲定;公司决定出售其持有的另一个公

司的股票;公司正在与金融机构协商股份配售;公司正在与借方商量融资的条款。 公司陷入财务困境并与第三方商议融资事宜时,安全港可以使谈判或谈判的进程不被披

露。但是安全港并不允许公司拒绝披露财务状况和绩效的变化(这些财务状况或绩效影响融资

谈判),如果这些信息是内部信息,就要作为公告的主要部分。

涉及到商业秘密的信息。法律不要求有关商业秘密的信息披露。

商业秘密是指以下信息的所有权归公司:a.该信息被用于贸易和公司的生意;b.信息是保

密的(比如还未向公众公开的信息);c.如果这种信息向竞争对手公开,将会对公司的商业利

益产生严重损害;d.信息被严格的限制在特定的几个人之间传递。

递交给证监会的免除披露的申请必须是书面形式。申请必须对为什么免除是必须的予以解

释,同时必须包含所有与证监会认为是重要的信息的细节。

证监会执行委员会考虑公司提交的申请,并在考虑到有关信息的情况之后立即做出决定。

如果这一免除被执行委员会拒绝公司会要求重审这个决定。申请者必须在免除申请被拒绝后 2

天之内向重审委员会提出请求。证监会中参与了第一次决定的人将不能进入重审委员会。重审

委员会做出的决定是最终的。

3.信息披露特殊情况和问题的处理 本指引的 79-91 段对信息披露的特殊情况和问题给出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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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媒体猜测、市场谣言和分析师报告的处理 公司没有义务去回应媒体的猜测,市场谣言和分析师的报告。但是,如果公司有内部信息

并且依靠安全港去拒绝披露保密信息,那么媒体猜测、市场谣言和分析师的报告所要反映的并

且公司要保密的事件已经被泄露。特别是媒体猜测、市场谣言和分析师的报告是准确的而且这

些猜测、谣言和报告内容都是内部信息,很可能信息已经失去了保密性,安全港失效,所以这

些信息都需要向公众披露。准确的媒体猜测、市场谣言和分析师的报告不大可能代表大家都知

道的信息,所以公司对它的披露很重要。

公司应保证在回答分析师的问题或评估分析师的报告草案时没有泄露内幕信息。当分析师

参观公司时,应注意确保他们没有获得内幕信息。

在某些情况下公司没有内部消息,但分析师的报告中包含的错误或误解,例如,使用过期

数据,误读或误解公司的历史信息,尤其是在公司的业务复杂并/或由许多不同的部门组成时。

在这种情况下,除非该公司知道分析师的报告里面还有未披露的信息,严格来说,根据证券及

期货条例,公司没有义务对相关信息作出更正或澄清。

分析师、投资者和记者都不应该接受选择性的内部信息的发布。

(2)关于公司内部事务 公司可能会在其日常运行中考虑内部问题,这些问题可能涉及假设事件或不确定的性质,

而且其中信息的过早披露可能具误导性而不是信息性。这样的信息不是具体的信息。这可能包

括,例如,新技术的开发,主要冗余程序计划或产品大幅降价的可能。对这些问题与假设或场

景的考虑通常不会构成内幕信息。然而,一旦这些问题成为具体的或明确的,他们就可能构成

内幕信息。

同样,公司可能随时产生用于管理目的的内部报告。例如,内部营销研究报告可能表明,

竞争对手将推出的新产品可能对公司形成重大的挑战,这不会触发披露义务。但是,如果经过

一段时间,竞争对手的新产品已大大降低了公司销售,那么公司业绩下降的事实可能构成内部

信息。

(3)关于公司在多个交易所上市 如果公司的证券是在一个以上的证券交易所上市,那么公司应尽可能让所有市场中内部信

息披露接近。在一般情况下,公司应确保在香港市场和在海外市场的内幕信息的披露同时进行。

如果内部信息发布到另一个市场时香港市场是关闭的,那么公司应在开盘交易前给香港市场发

出通知。

如果有必要,公司可以在公告发布期间要求其在香港的交易暂停。

(4)关于第三方出版物 行业监管机构,政府部门,评级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出版物,可能会影响公司的证券价格或

市场活动。如果这样的出版物在被公众熟知时可能影响公司,那么这可能成为公司应该披露的、

含有对这些事件评论的内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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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外部环境 公司不会披露一般的外部环境,如外币汇率,商品的市场价格或税制的变化。然而,如果

该信息对公司有特定的影响,那么这可能成为公司应该披露的、含有对这些事件评论的内幕信

息。

(6)关于准备周期和其他结构化披露

公司应该意识到需要披露的内部信息可能会在准备披露的过程中出现,特别是周期性的财

务信息,而且公司需要在指示性文件发布前发布内部信息。对单独的信息进行即时披露也是有

必要的。

三、香港 IRM 团队建设的相关规定及分析

虽然披露义务在于公司,但是公司是一个法人实体,公司只能通过包括其管理者的“控制

中枢”来实现。公司管理者的最终责任是确保该公司遵守披露义务。为确保公司遵守信息披露

义务,公司管理者应该考虑公司自身的情况,建立和保持适当并有效的制度和程序,帮助决定

是否有内部信息的产生,应该如何将其适当地向公众披露,以及信息披露中应采取哪些合理措

施。本指引指出了公司管理者的职责与义务以及应采取的合理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 如果上市公司违背了披露要求;管理者的故意、疏忽和忽略行为导致该公司违反披露要求,

管理者需要承担责任。

当公司管理者实际已经知道本应该披露的信息时,“故意”、“疏忽”和“忽略”的意思可

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a)故意行为的要求是,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该管理者意图使公司不披

露规定本应的披露信息。(b)忽略行为是指管理者认识到如果未披露信息,该公司可能有违反

披露规定的风险,在已知风险的情况下,他没理由去冒险。(c)疏忽行为意味着管理者没能谨

慎,富有远见地确保或促使公司遵守披露规定。

假设一个公司已采取合理措施以防止违规行为,而管理者也真诚行事,并不知晓或参与企

业违反信息披露的规定,那么根据上述讨论的要素来看,该管理者不承担个人责任。

2.非执行董事的义务 鉴于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不可分割的法律责任,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都应审慎、专业、勤

勉尽职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然而,根据联交所颁布的公司治理守则,非执行董事通常不

涉及公司的日常运作,通常作为公司的内部控制程序,确保将明确、重要的信息上报董事会。

正是出于这个原因,建立和监控内部控制程序的责任对非执行董事来说就显得特别重要,因为

这是他们直接参与的部分。

3.管理者应采取的合理措施 管理者必须不时地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以确保恰当的预防措施的存在,防止违背披露要求

现象的发生。在这方面,管理者,包括非执行董事,需要负责确保适当的系统和程序到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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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定期评估,使公司遵守披露要求。执行董事也有责任监督机制的正确实施和运作,并确保任

何重大的缺陷被检测到和及时解决。

本指引指出,管理者在以下情况下应承担违反披露义务的责任:(a)该企业的高层在履行

职能的过程中已经或者在有合理原因的情况下已经知道了内幕信息;(b)该公司的管理者作为

一个理智的人,认为该信息是关于该公司的内幕信息。

证券及期货条例指出:(1)每位上市公司的管理者必须不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确保

存在适当保障措施从而防止该公司违反披露规定;(2)如果上市公司违反披露规定,该公司的

管理者(a)因为故意、鲁莽或疏忽行为导致违反披露规定,或(b)没有不时地采取一切合理

措施,以确保存在适当的保障措施防止违规行为的,也算违反了披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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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境外 IRM 最佳实践研究

本章在研究境外不同 IRM 相关指引的基础上,从 IRM 制度、IRM 媒体运用、IRM 沟通内

容、IRM 价值评价的最佳实践进行了分析和总结,以期提升中国上市公司 IRM 水平。

第一节 IRM 制度最佳实践

一、IRM 理念导向

投资者关系管理包含相当广泛的内涵,既有上市公司与股东、债权人以及潜在投资者之间

的关系管理,也有上市公司与资本市场中各类中介机构间的关系管理。总结起来,各国 IRM

指引或规范的理念导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IRM 是公司的一项持久、长期的战略管理行为 公司战略是公司以自己的发展全局为对象,整体评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并根据公司所处

的外在环境,设计出的一种持久性、长期性的公司发展计划。战略不是一次性的、也不是偶然

性的公司行为,而是长期的一种行为。表面上看来,IRM 活动是公司向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者

和中介机构输送一种信息,然而实际上,这种信息输送行为应该是公司不断反复的一种行为,

它们要将自己的经营信息、财务信息、发展信息以一种有序的方式、持续地向资本市场上的个

人和机构传递,因此,IRM 活动是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一项战略活动。

2.IRM 具有保护投资者,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双重目标 IRM 活动从诞生之初,就是为了保护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而

开展的。通过公司的 IRM 活动,投资者能够获得公司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等相关的信息,对

公司股票价值做出正确的判断,从而决定是否投资;另一方面,对于公司来说,IRM 活动能

够使其达到价值最大化,公司价值是资本市场上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对公司的一种预期。如果

公司能够做好 IRM 工作,那么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者就能够全方位的了解公司的发展状况,在

当前公司利润不高,或盈利能力较低的情况下,投资者仍然能够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公司,进

而投资公司,提高公司的价值。通过 IRM 活动,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了保护,公司的价值实现

了最大化。

3. IRM 的核心是通过沟通,实现投资者和上市公司的相互了解和认同 IRM 活动的核心内容是上市公司与资本市场的信息交流,即沟通。沟通的方式多种多样,

可以是上市公司主动向资本市场发布信息,如分析师座谈会,投资者推介会或是媒体见面会等

等;也可以由投资者或是中介机构向上市公司发出要求,如要求上市公司就经营中的某些问题

44

给予回答,一般进行电话或是邮件咨询,此时上市公司就要针对某一事件进行解答;同时,投

资者也会到上市公司内部进行考察,或是上市公司主动邀请部分投资者来参观公司。以上这些

方式,都可以实现上市公司与资本市场的信息沟通。通过信息沟通,上市公司可以了解投资者

或是潜在投资者对于公司的要求和评价,投资者或是潜在投资者能够了解上市公司的财务和经

营状况,这样双方就能在了解的情况下取得信任,进而实现认同。显然,上市公司能够得到资

本市场的认可,那么它的股票表现就能提高,进而提升公司的资本价值,带动产品品牌的发展;

而投资者得到上市公司的认同,上市公司就能更好地为其服务,创造更高的股东收益。

4.IRM 是公司营销的一种方式

相比公司产品营销,公司营销更加重要,它主要通过 IRM 方式,吸引潜在投资者,维持

现有投资者,从而提高公司价值。显然,通过 IRM 活动,上市公司能够与资本市场上的投资

者进行信息交流,让资本的供给者(投资者)更加了解公司的经营理念和发展战略,取得他们

的认可和欣赏,进而得到他们的资金,实现了公司营销的目的。公司营销与传统的产品营销虽

然在手段和方式上存在不同,但是他们能够在目标和对象上实现一致,即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者,

能够转变为产品市场上的消费者,转化的主要促进剂就是 IRM 活动。IRM 活动能让资本市场

上的投资者更加了解公司,一方面促进他们进行资本投资,另一方面促进他们购买产品,从而

实现更高层意义的公司营销。

5.IRM 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治理是协调公司利益相关者之间,尤其是股东(投资者)与经营管理者之间利益的一

种结构和机制。现代公司治理问题源于委托代理问题,这包括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管理者与

股东的矛盾,另一个层次是大股东与小股东的矛盾,而这两个层次归结起来都是上市公司内部

人与外部人的矛盾。管理者和大股东均为公司的内部人,掌握着公司的核心信息,而中小股东

和潜在投资者都是外部人,需要内部人披露信息才能了解公司内部的情况。IRM 通过信息沟

通,促进外部的投资者与内部的管理者实现了解和信任,进而平衡两者之间的利益,提升上市

公司治理的质量。

二、IRM 体系设计

纵观世界各国的 IRM 体系设计,都是由主体、客体和中介这三个部分组成的(如图 3):

1.IRM 主体 IRM 的主体是上市公司,其工作一般由两种组织形式来进行,一种是设立独立的投资者

关系部门;另一种是由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办公室、财务部门或是公共关系部门来负责。

IRM 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一般都直接向公司的首席执行官(CEO)或首席财务官(CFO)来汇报

工作,甚至有资格参加公司的高层会议,参与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上市公司的 IRM 工作主

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整合公司内部信息流程,通过建立适当的制度规范,跟踪研究公司的发展战略、经

营状况、行业动态以及监管部门的法规,及时、准确、完整、合规地披露与投资者投资决策相

45

关的信息。

(2)定期针对重大事件组织分析师会、网络会议、路演等活动,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3)在公司网站中设立 IRM 专栏,及时披露公司信息,方便投资者查寻和咨询。

(4)与机构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系,提高市场对公司的关注度。

(5)加强与财经媒体的合作关系,引导媒体的报道,安排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重要人员

的采访、报道。

(6)与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交易所等保持接触,形成良好的沟通关系。

(7)与其他上市公司的 IRM 部门、专业的 IRM 咨询公司、财经公关公司等保持良好的

合作、交流关系。

2.IRM 客体 IRM 的客体主要包括现有及潜在投资者、分析师以及相关利益群体。

现有及潜在投资者是 IRM 活动的主要受众群体,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其一是机构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由于资金力量雄厚,一般会与上市公司建立直接的联系,多以面对面的会议来获取

公司信息,相应地,上市公司的 IRM 活动偏重于投资者会议和现场演示等现场方式,以便给

机构投资者提供准确的信息,帮助他们进一步了解公司,增加彼此的了解和信任;其二是个人

投资者,他们由于资金分散,无法在一家公司的调查研究中进行过多的投入,因此他们只能依

靠新闻媒体和财经网站对上市公司的报道来做出投资决策。此时,上市公司的 IRM 活动应以

财务报告、网站信息和公开路演为主,帮助个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信息,以便做出正确的投

资决策。

分析师包括卖方分析师和买方分析师。卖方分析师的服务对象是券商,主要提供公司、行

中 介

上 市

公 司 中 介

投资者

投资者关系管理实践 1、法定信息披露 2、财务信息公告 3、新闻发布 4、投资者关系网站 5、电话/网络会议

图 3 IRM 体系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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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经济和策略研究等分析报告;买方分析师主要为机构投资者服务,报告内容多以目标投资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战略研究为主。上市公司的 IRM 工作应该赢得资本市场上的分析

师关注,因为他们能够很好地为公司进行宣传,从而能够得到券商以及机构投资者的青睐,进

而获得资金的注入,增加自己的资本价值。

相关利益群体主要指监管机构、税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供应商/客户/竞争对手、所在

地政府机构、社区居民以及环保组织等等。这些相关利益群体可能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司在资

本市场上的表现,因此公司的 IRM 工作应该关注这部分人员,控制和避免相关利益群体对公

司的负面影响,力争为上市公司营造良好的经营和投资环境。

3.IRM 中介 IRM 的中介是指所有协助投资者关系主体与客体实现信息沟通或交流的第三方组织,如:

新闻媒体、投资银行、经纪商、IR/PR 顾问、审计师和律师等等。

新闻媒体。与 IRM 工作相关的新闻新媒体包括传统的纸质媒体以及电子媒体,是确保公

司信息能够到达所有 IRM 工作对象的重要的途径,其主要功能有两种: 其一,发布与传播。

新闻媒体能够传播 IRM 受众群体需要知悉的所有资本市场信息,其中包括证券监管机构制定

的法规指引以及上市公司必须向公众披露的财务报告和所有重要信息; 其二,信息加工。新

闻媒体更具影响力的功能在于对信息的编辑、分析、解读和再造。新闻媒体的财经信息一般会

对上市公司披露的内容加以解读和分析,以便投资者能够更加清晰地了解相关信息的含义。在

境外成熟的资本市场中,新闻媒体是 IRM 活动必不可少的一环,每年都有无数的上市公司通

过新闻媒体向投资者发布公司的信息,这些信息一般会通过单向或双向的方式向投资者传递,

如路透、彭博、道琼斯、Thomson、FactSet、Multex、IBES 等知名信息供应商全年向机构投

资者、分析师等专业人士提供信息量惊人的财经资讯,这些资讯通过新闻专线、电子邮件、图

文传真等手段直接发送给财经人士,供其访问查询。同时,还有一些财经网站,如 Yahoo!

Finance、MSN、MarketWatch 以及部分网上交易提供商也会提供相当数量的上市公司信息。

因此,IRM 工作应该利用好这些新闻媒体通道,及时向投资者宣传好公司。

投资银行。投资银行是上市公司最重要的伙伴之一,他们可以充当首发上市的承销商,提

供战略咨询、股东分析、财报制作、企业并购等多种服务。更重要的是,投资银行可以通过向

其客户发行上市公司股票的形式,提高上市公司股票的流动性。上市公司的 IRM 工作可以通

过投资银行的客户通道,让相应地投资群体来了解公司,认可公司,从而实现资金的注入,提

升公司的资本价值。

IR/PR 顾问。IR/PR 顾问提供的服务包括策略的咨询以及执行。顾问公司凭借专业知识和

在业内积攒的丰厚资源为客户提供公司定位、投资/公共关系、战略购并等各种策略,同时帮

助客户制定实施方案,通过专有渠道达成目标,甚至提供体系化的测评,分析并指导公司客户

实现专项目标。公司的 IRM 工作可以承包给 IR/PR 顾问,让他们来全权负责;也可以在需要

的时候,让他们提供专项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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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师/法律顾问。审计师/法律顾问能够帮助上市公司的 IRM 活动更加符合资本市场上的

法律规范。当今,越是发达的金融市场,其法律法规越是细致严谨,因此,上市公司需要专业

的法律人员来进行帮助,以便 IRM 工作能够在合法的条件下顺利地进行。

证券登记注册及董事会秘书服务提供商。此类中介服务商向上市公司提供系统的历史/实

时股东信息,代为投递法定/其他的公司资料,组织并统计股东投票,协助进行股东结构分析

等。 IRM 工作的一些琐碎任务可以交给他们代为执行,从而提高 IRM 工作的效率。

三、IRM 制度设计

境外上市公司的 IRM 制度设计主要包括以下六个部分:目标、原则、对象、负责人及机

构、内容和方式(如图 4):

图 4 IRM 体系设计示意图

1.目标

IRM 的目标可以归结为以下三点:

第一,通过与投资者的有效沟通,增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任与支持。上市公司通过 IRM

活动,能够让投资者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发展战略,使得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

信息对称,能够改善公司内外部的对立关系,有利于代理矛盾的缓解。同时,有效的信息沟通,

也能够改善市场投融资环境、推动理性投资观念的形成,培育以诚信为主的股权文化,这样,

在投资者与上市公司关系稳定和谐的基础上,资本市场也能实现稳定有序的发展。

第二,IRM 通过获得低成本融资,提高公司的资本市场价值。资金是公司的生命线,公

司只有不断地开发前景良好的投资机会,才能不断地发展壮大。因此,持续的融资能力对公司

的发展至关重要。当公司拥有良好地发展机会时,必须在资本市场上进行融资,IRM 活动就

显得异常关键。只有那些能够得到投资者青睐的公司,才能获得低成本的融资,保证公司的投

资机会得以发展,最终取得盈利,提高公司在资本市场的价值。相反,如果 IRM 不为投资者

IRM 体系设计

IRM 对象 IRM 原则 IRM 目标

IRM 方式 IRM 内容 IRM 负责人及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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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可,那么公司就无法得到投资者信任,自然无法融资,也就无法提高资本价值。

第三,通过 IRM 来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IRM 工作是公司治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公

司治理主要来处理公司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矛盾,尤其是内部人与外部人之间的矛盾。IRM 活

动能够通过信息披露,使得外部人能够了解公司内部的经营状况,实现内外部人的信息对称,

进而通过了解达到相互信任和支持。显然,在这个过程中,IRM 促进了上市公司治理的发展,

同时,好的治理结构和机制,又能反之促进 IRM 发展。

2.原则 IRM 原则主要有三个方面:

其一,事实第一原则。事实第一原则是指 IRM 工作人员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以对

事实的掌握为从事 IRM 工作的出发点,这是事实第一原则的基本意义。决定 IRM 工作成败的

因素很多,但首要的和最基本的因素在于 IRM 工作人员能否准确地把握事实。作为投资者关

系管理活动指南的事实第一原则,不仅反映着 IRM 工作的业务水准,也反映着 IRM 工作的道

德水准。

其二,利益共享原则。公众投资者和社会各相关主体的理解与合作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意味

着市场的拓宽,意味着生存与发展。上市公司在制定计划与确定目标,谋求利益的活动中,必

须将公众投资者的利益放在首要位置上,并以公众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并在实现上市公司利益

的同时,努力增进社会整体效益,这是 IRM 工作利益共享原则的要点。

其三,科学指导原则。IRM 在几十年的发展过程中所表现出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其科学

性的日益增强。由于 IRM 已经发展成为一个跨金融、市场营销、公共关系等多种行业的独立

行业,需要多学科的理论知识相结合,同时,还需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手段,搭建与投资者

交流的平台。因此,IRM 工作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运用现代科学手段和技术来实现。

3.对象 IRM 的工作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四种:

第一,投资者,包括已有的投资者和潜在的投资者。IRM 工作的最终对象是投资者,目的

是保住已有投资者,并吸引潜在的投资者。基于此 IRM 工作人员要将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未来

发展及时、准确地告诉投资者,让他们了解上市公司的运营状况,并客观理性地做出投资决策。

第二,证券分析师和行业分析师。分析师是上市公司经营状况好坏的评价机制,一个好的

分析评价能够帮助上市公司提高资本市场的价值,而坏的评价会起到相反的作用,因此 IRM

工作人员要保持和分析师的沟通,取得他们的了解和认可。

第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传播媒介能够帮助上市公司进行宣传,扩大上市

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影响力。IRM 人员如果能够和媒体做好沟通,那么上市公司的品牌宣传

将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四,监管部门等相关机构。监管部门是上市公司 IRM 工作的主要推动因素。在境外资

本市场中,监管部门一般规定上市公司必须由专门的人员和机构来负责 IRM 工作,并制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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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系列的奖励和惩罚措施,来推进上市公司的 IRM 工作。

可以看到,上市公司的 IRM 对象与 IRM 体系的客体不同,它是从上市公司的角度来设定

的,是 IRM 工作的目标人群。

4.负责人及机构 IRM 事务的第一责任人一般为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CEO)或者首席财务官(CFO),

所有的 IRM 工作最终都要得到第一责任人的批准,他们基本负责 IRM 的总体目标、战略等工

作;IRM 事务的具体执行者是董事会秘书及其办公室成员,或者是 IRM 职能部门,以及证券

事务部门等机构。他们主要负责 IRM 的具体工作,如根据上级指示,向市场披露公司重大事

件;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定期在某些媒体上向投资者公布公司的年报、半年报或是季报;接待

投资者,主要是机构投资者来公司的现场考察,安排他们的考察行程、内容和方式;随时接待

投资者的电话和邮件咨询,给他们解答公司经营和发展的相关问题,并在合规的框架下,回答

其提出的各项问题。IRM 负责人和机构须由公司的相关章程规定,并在该规定的要求下进行

相关的工作。

1987 年末 1988 年初,巴斯夫公司单独设立了投资者关系部门,该部门起初只有一位员工,

但是很快增加了一位 IR 经理助理和一位全职秘书。IR 经理具有很强的国际背景、在财务和会

计事务上具有长期的实践经验、熟练掌握多种语言并对集团的全球组织架构非常熟悉。巴斯夫

公司 IR 人员的素质以及 IR 部门的整体协作使得公司与外界的沟通非常顺畅。

5.内容 IRM 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收集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相关的信息,根据法律、法规、

上市规则的要求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筹备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会等会议的准备材料,以及年报、半年报、季报的编制、设计、印刷和寄送工作;通过电

话、电子邮件、传真、接待来访等方式回答投资者的咨询;定期或在出现重大事件时,通过公

司指定媒体或组织分析师说明会、网络会议、路演等活动,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机构投资者、

行业研究员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系,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度;加强与财经媒体的合作,

引导媒体的报道,安排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重要人员的采访、报道等工作;与政府部门、监管

部门、行业协会、交易所等经常保持接触,形成良好的沟通关系;与其他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

系管理部门、专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咨询公司、财经公关公司等保持良好的合作、交流关系;

拟定、修改有关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定,报公司有关部门批准实施;调查、研究公

司的投资者关系状况,跟踪反映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的关键指标,定期或不定期撰写反映公司投

资者关系状况的研究报告,供决策层参考;以及有利于改善 IRM 的其他工作。

6.方式 上市公司的 IRM 工作基本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第一,网站信息公布。上市公司一方面需要在公司网站上开辟“投资者关系”专栏,由相

关负责人进行定期的信息更新和披露,另一方面需要在监管部门规定的网站上进行定期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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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第二,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路演。公司可在定期报告结束后、实施融资计划或其他

公司认为必要的时候举行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或路演活动。这些活动尽量采取公开的方式

进行,如网上直播的方式,在举办前,公司应该通过电子邮箱、网上留言以及电话信函等方式

收集投资者的有关问题,并在举办活动时予以解答。

第三,电话、邮件和传真。上市公司应该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并配备专人负责,

保证在工作时间电话有专人接听。同时,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中应该对外公布专门的 IRM 电

话号码,邮箱地址,以便投资者进行咨询。

第四,现场参观。上市公司可安排投资者、分析师及基金经理等到公司或募集资金项目所

在地进行现场参观。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使参观人员了解公司业务和经营情况,同时

应注意避免在参观过程中使参观者有机会得到未公开的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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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IRM 媒介运用最佳实践

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数量的不断增加以及投资产品的日渐丰富,如何让投

资者发现公司的价值,并保持对公司的长期认可并非易事。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核心是通过与

投资者进行双向有效地沟通,促使其了解并认可公司。在沟通过程中,不仅应将投资者关系管

理作为公司长期持续的一种观念和态度,与投资者平等、诚恳、相互尊重地开展沟通,取得投

资者的信任,还要注重沟通的方式和方法、运用合适的技术,从而提升沟通的效果。

一、互联网媒介运用

上市公司的职责之一就是及时公开合理价格信息并公平对待所有股东,这也一直是投资者

关系管理相关制度调整的核心。随着通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逐步成为投资者关系领域的主要

手段,这使得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有可能达到最广泛的受众。从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实践来看,网

站、网络电话会议、电子邮件、社交网络平台等渠道已经成为投资者关系从业者的得力助手,

而公司的形象也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网上披露的信息的深度及可靠性。

1.公司网站

网站是投资者与公司接触的第一纽带,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一个企业品牌和价值。一

项调查显示,许多机构投资者都关注网站质量与公司价值之间的相关性,他们认为网站质量不

高表示公司缺乏透明度或存在管理不善。因此,所有的公司都应充分认清网站对于投资者及利

益相关者的重要性,将其网站作为一个重要的沟通平台,并在网站中设立一个独立的部分作为

与投资者沟通的媒介,通过这个媒介投资者可以迅速且方便地获取可用信息。此外,公司在采

纳相关建议满足投资者信息需求的同时,也应满足各种规则以指导管理公司信息披露。

(1)网站的内容 网站内容的一般规则是“越多越好”。许多投资者都将网站作为主要的信息来源。而公司

网站的价值体现在网站内容的深度(例如,公司综合档案的历史信息可以前溯 5 年或 10 年)

及其广度(例如,从投资者角度而不是消费者角度解释公司营运和产品的详细信息)。但值得

注意的是“更多内容”并不意味着“更长文本”。当公司专门为网络创建内容时,应使其易于

理解。同一页面上文本的内容越多,越不容易被投资者记住。公司可以通过提高搜索引擎排名,

发布较短的信息文本,或者拟定易于理解的副标题及项目列表,从而使投资者更为清楚地认识

并了解公司。此外,为了创建一个非正式的、且具备独特风格的交流氛围,公司网站中应不要

只包含文字,更应该加入丰富的多媒体内容。

(2)网站的脉络 通常来说,失败的网站都过于注重公司自身的信息,而忽略了更广泛的市场环境前景信息

及其他相关信息。“公司所在行业的市场动态是什么?公司是否具备长期竞争优势?谁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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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竞争对手?公司的市场定位是什么?公司是否处于严格监管的市场中?”如果公司不能回答

这些投资者非常关心的信息,那么他们就有可能转向其他投资项目。因此对于公司而言,不向

评估公司的投资者提供环境框架,就会错失维持现有投资者、吸引潜在投资者的机会。

(3)网站的实用性 无论公司网站的内容多么丰富,如果网站实用性不符合用户的实际需求,那么用户就会对

公司网站存在一个不好的印象。良好的实用性表现在很多方面,例如:以用户为中心的设计,

色彩对比良好,熟悉且一致的导航机制,结构简单,内容易于标记,主页及登陆页面方向明确,

内容页面篇幅合理,页面中易于搜索,页面中存在导向性广告(如相关链接),页面加载速度

较快,页面具有良好的编码确保所有用户的可访问性。

(4)网站的功能 网络是一个交互式的沟通环境,存在着很多有用的工具能够为公司网站的访客提供参与的

机会。公司还需要考虑投资者需要怎样的帮助以及什么帮助。为了提升网站的功能性,帮助投

资者方便快捷地获取他们需要的信心,公司可以采用下面这些工具,例如基础(包括搜索、地

图和打印优化页面等)、数据工具(包括股价图表,图表工具、计算器、KPI 图表工具、分析

师预期等)、地图和时间表以及警告和提醒(如电子邮件和日历提醒,RSS 新闻提要等)。

(5)网站的日常管理 公司如何管理网站与网站首页头条信息内容的重要性是相同的。尽管网站中的确有一些长

期不需要变动的信息,但同时也存在大量的信息内容需要定期检查和更新,以确保它与公司的

实际情况相符。而当网站中的内容不是最新的信息,或关键声明与公司在资本市场中披露的情

况不相符,投资者很快就会发现,也许他们并不会向公司提出异议,但是他们不会再将公司的

网站作为权威来源,从而导致公司失去消息的控制权,而这些因素都会影响投资者、分析师及

记者利用公司网站开展相关的研究。因此,从公司持续经营的角度出发,建立健全网站治理规

则非常重要,而这也需要公司管理层的支持。此外,公司还需要定期访问竞争对手的网站,来

评价公司网站是否易于使用,信息是否最新。表 1 列出了投资者关系网站的典型结构及内容索

引。 表 1 投资者关系网站内容和结构的索引

菜单 典型页面 注释 业务概述 推销公司 策略 理想的 KPIs 表现和目标 公司历史 讲述公司的变迁 产品或服务信息 从投资者的角度思考

市场信息 引领者、动态、趋势、竞争对

关于我们

简报 关键信息一目了然 结合代码合规 合规声明 董事会 照片、传记、角色和责任 董事会委员会 包括会员和条款的参考 公司结构 介绍业务如何组织

管理

董事的持股 考虑详细的交易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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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信息 密钥管理低于董事会层面 风险管理 包括其他相关政策

新闻稿 包括电子邮件提醒和 RSS 提

要 监管公告 至少近 12 个月 新闻剪报 或链接到第三方网站

新闻热点

财务日历 包括提醒功能 最近/即将到来的结果 在同一处收集所有信息 结果存档 标签和表格便于使用 关键财务数据 最新的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年度报告 HTML和 PDF两种阅读方式

成果和会议

演示 包括结果,分析师访问、会议

等 股价显示 汇总表及清单信息

股价细节 制图工具 与同行业公司及相关指数进

行比较 AGM 信息 注意监管要求

关键股东 控股超过 3%,并按规模大小

进行分析 注册 关注细节,形式及网站链接 股息 政策,付款历史及计算器 股东文件 招股说明书,相关许可文件

股东信息

分析师信息 如果可以的,应包括估计的内

高级顾问表 经纪人,赞助或指定顾问、财

务公关、审计师、律师等 顾问和联系方式

公司联系信息 指定的 IR 部门以及媒体联系

方式 资料来源:英国 IRM 指引

网站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具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部分,通过网站公司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

者,从而与其构建有价值的关系。但对于公司而言,成功与投资者进行沟通的最重要因素不是

公司的交易规模有多大,而是向投资者承诺将网站作为一个交流平台,如果公司能够充分利用

网站,那么就会得到更多投资者的青睐。

索尼公司非常注重公司网站的建设,网站中专门开辟了信息披露版块和投资者关系版块,

其中信息披露版块中公司向投资者披露了每一项重大事件,并向投资者承诺所发布的信息是真

实且及时的,而在投资者关系版块下,索尼公司共设置了七个子版块,分别为公司战略、财务

信息、IR 事件、IR 资料库、股票及公司债券、投资索尼以及 IR 新闻。公司的网站规范且详实

地披露了相关信息,运用视频、音频及文字等方式详细的描述了现在及未来的战略规划,并向

投资者详细介绍了相关治理信息,包括治理结构、相关责任主体的职责分工以及董事会下设委

员会的主要职能,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其发展方向,从而使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价值进行初步判

断,此外还介绍了公司的风险管理系统和危机管理系统,以进一步赢得投资者的信任。

2.社交网络

社交网络舆论平台包括两大类别,一类是大众网络媒介,例如门户网站、网络社区(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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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室、即时通信等,另一类是小众网络媒介,如博客等,这两种网络舆论平台传播快、范围

广,其影响力都不可小觑,已经成为上市公司传播相关信息的重要途径。

过于单一的信息发布渠道阻碍了公司向资本市场分享信息、吸引投资者的能力,因此越来

越多的上市公司都使用社交媒体与股东和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而借助于社交网络舆论平台,

公司可以随时随地向投资者传达高层管理者的态度,传递公司文化。这不仅向投资者提供了一

个与管理层近距离接触的平台,同时还能增强公司与网络用户的亲切感。这种依托网络服务供

应商的强大用户基础,给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互动沟通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其沟通的速度

和效果都明显优于公司网站等其他方式。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指出信息披露准则也适用于社交

媒体及其他新型沟通形式,上市公司可以通过 Twitter、Facebook 等社交媒体发布重要信息,

而不再仅局限于公司网站,但需要提前告知投资者公司将在何种社交平台上披露信息即可。这

也就意味着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途径将更加多样化。

但值得注意的是,上市公司也必须清楚地认识到社交媒体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伴随

着一些违规事件的出现,例如发布上市公司未公开信息、传播谣言等。而且网络所具有的特性

给网络舆论的自由化带来了很多消极影响。因此,上市公司在使用各种社交网络传播公司信息

时,必须真实、客观,不能传递任何误导性信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指出上市公司应禁止选

择性披露重要信息。此外,SEC 还指出上市公司高管和员工的私人社交网络账户不是适当的信

息发布渠道,除非事先告知投资者。澳大利亚投资者关系协会也指出上市公司在互联网聊天室

进行讨论、以及在公司博客上发布消息时,不能在证券交易所未批准所递送的股价敏感性资料

前披露相关信息。

WebMediaBrands 公司(简称 WEMB)的 CEO 艾伦•科勒重新定义了传统公众公司的高管

与投资者进行沟通的方式,他利用 Twitter 谈论他的微型公司。虽然有一些保守的企业怀疑

Twitter 不能满足美国证监会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科勒也认为 Twitter 是一种与其它方式同样有

利的信息披露渠道。而这么做的结果就是 WEMB 公司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这种新方式与 CEO

以及董事会进行沟通,并且可以利用这种方便快捷的形式第一时间获取公司相关业务的评论和

新闻。

3.网络直播

美国《公平信息披露条例》认为,无访问障碍的、非排他性的网络直播或电话会议是实时、

充分且公平的信息披露方式。该条例要求公司采取适当的方法,将网上或电话会议的通知送达

相关当事人,并呼吁相关投资者对即将到来的网络直播或电话会议赋予足够的关注。即使存在

着不能及时书面通知所有当事人时,公司也应通过电子技术或在公司网站中发布新闻通知当事

人推介会召开的日期、时间以及进入会场的办法。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也指出公司季度收益相关的电话会议应至少在公司的网站中保留一

周,但信息过期后,公司就应该将其从网站上撤下或放入存档部分,并明确标示“历史信息”。

而当电话会议讨论的内容并非一般工人的会计原则信息,电话会议(或电话会议的副本)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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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信息应该在公司网站上保留一年。另一种发布电话会议具体内容的方案就是将会议记录放到

公司网站中,以便投资者、分析师及其他信息需求者的查阅。

NIRI 指出,新闻发布应先于电话会议举行,并应包含即将在电话会议中讨论的所有重要

信息。在举行新闻媒体发布会之后,公司可以利用无访问障碍的网络向更广泛的投资者直播电

话会议,使更多的投资者获取相关的信息。但是如果电话会议讨论的内容,对之前新闻发布的

信息有所修正或扩展,那么无访问障碍的电话会议网络直播就应该向所有的当事人(包括投资

者、分析师和媒体成员等)详细、充分、全面地公开信息披露。

此外,上市公司也可以考虑通过网络直播股东大会,并由管理层介绍公司的财务业绩,这

一措施能够让更多股东、更多中小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的实际行动,可以充分体现上市公司希

望广大投资者全面了解其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的强烈愿望。

澳大利亚投资者关系协会认为,上市公司应该根据自身的情况来考虑网络直播,并考察网

络直播能否给公司带来一定的价值。

在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的无线电技术公司(简称 STR),通过举办实时视

频网络直播来回答中小股东的问题,在其投资者关系工作中开创了新方式,受到了广泛好评。

海洋电子产品开发商(marine electronics developer)的 CEO 西蒙•塔克每周五都会花费 38 分钟

在公司总部通过实时视频网络直播,来回答投资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询问的相关问题。

4.电子邮件

美国《公平信息披露条例》颁布后,各大公司纷纷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将公司的重要信息传

递给股东,这一做法形式简单、费用低廉,一方面可以满足资本市场参与者的信息需求,包括

提高投资者满意度、提供个性化沟通方式、提供自助服务、刺激客户投资欲望,并赢得潜在投

资者;另一方面,降低营运成本,提高效率。同时,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把自己的电子邮箱当作

是个人的新闻通讯社,用来及时获取并传递他们所投资的公司新闻。尽管该条例规定,电子邮

件不能代替新闻发布会向公众发布信息的形式,但越来越多的公司将其作为补充手段,以使投

资者在信息对外披露时,更快、更方便地获取信息。尤其是投资者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或

公司有哪些新闻的时候,电子邮件就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

投资者想要接收公司的电子邮件,就需要访问公司网站中投资者关系板块。投资者可以在

电子邮件警示或订阅等相关页面中,选择接收不同类型的邮件,例如公司收益报告、公司年度

报告、公司新闻和公告等。而电子邮件通知应当在报表递交相关证券交易所之后,在切实可行

范围内,尽快向投资者发送。

电子邮件已成为上市公司最为普遍的应用之一,已逐渐演变成公司与外界开展互动沟通的

主要桥梁之一,但如果这些电子邮件没有得到妥善的管理,就有可能威胁到公司未来的发展。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强调,对电子邮件进行良好的管理是法律所要求的。2003 年,有五家交

易经纪商因为没有保存对外联络的电子邮件,而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处以共计 825 万美元的

罚款。正确地管理电子邮件,对公司务健康发展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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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经媒介运用

近年来人们对商业新闻欲望增强,公司新闻不再处于较低的地位——它已经迁移到报纸的

主要部分,而财经记者也被推到了聚光灯下。

这就意味着对所有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他们有责任与他们的股东进行交流)来说,有

效地与财经媒体进行沟通比以往更为重要,无论是传统的印刷业(报纸和杂志)记者,广播媒

体(包括广播和电视),还是基于互联网的新媒体。 表 2 媒体矩阵

印刷业 广播 网上/新媒体 财经报纸 财经电视台 新闻专线 全国性报纸 与金融新闻相关的电视及广播台 财经网站 地区性报纸 博客 财经/投资杂志 行业部门报刊 时事通讯

资料来源:英国 IRM 指引

1.媒体记者 媒体记者在今天的金融市场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他们被投资者和公众所依赖,并被

当作为评价公司“投资能力”的过滤器;他们还提供买入或卖出的建议;确定交易新闻和财务

业绩(是否为特殊收益或交易低迷);并使得复杂的财务信息变得有意义。

建立对媒体渠道的管理是公司媒体战略的核心。积极的关系可以使公司与媒体的沟通渠道

更为通畅,并促使其建立友好关系,而且也有利于保证媒体的公平报道。具体而言,公司应该

通过日常活动中的一对一会议等方式来与媒体建立良好的关系,而不只是在事件发生时与媒体

进行沟通。任何一次沟通的关键都是准备工作是否完善,因此对公司而言,应在每次记者招待

会之前与 IR 及 PR 顾问一起准备一份简报。如果记者招待会正在进行,还需要了解会议发生

的基础、记者需要的信息以及如何处理任何潜在问题。如果公司不能长期坚持与媒体的沟通,

就很容易陷入困境;如果对记者的采访准备不充分,那么当回答那些好问的记者的问题时,就

会比较麻烦,并且存在着释放机密信息的可能,进而导致记者对公司形成错误的印象。

一般来说,安排媒体会议通常用于树立公司的正面形象,从而带来有利且有根据的新闻报

道。然而负面新闻有时会出现,因此公司应该与 IR 及金融 PR 顾问进行合作,来降低所有潜

在的危害。每个公司都应该有一个适当的媒体政策,从而所有员工可以知道与媒体打交道的原

则,包括当记者突然与公司电话联系时应该如何进行沟通。“问题管理”——也就是说,不断

监督并评估潜在的棘手问题以及它们的未来趋势——可以在早期发现潜在的问题,并为媒体互

动做准备,而这也大大减少了对公司的潜在危害。甚至当记者正在写负面报道时,礼貌、热心

以及真诚也是值得的。记者们会记住,并因此尊敬你。

所有公司的关键公告都需要向市场公开。年度以及中期报告是上市公司与媒体建立良好关

系的主要机会,这也意味着公司需要与财经网站、报社以及网络中的一些媒体记者进行多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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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其他事件促使公司与媒体记者进行沟通的事件包括:关键合同或新业务的公开,以及董事

会任命等。而这些沟通都是可以促进媒体关系形成以及记者对公司的了解。

2.投资者关系顾问 投资者关系顾问为投资者提供专业的服务,通过履行自己的职责,来服务于公共利益,尊

重公众的信任,遵守法律并维持资本市场的有效性。而投资者关系顾问最重要的责任,就是理

智地平衡投资者利益以及与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利益。投资者关系顾问在履行职责时,应该谨慎

地进行专业和道德等方面的判断。顾问应本着完整性、客观性和应有的谨慎行事,向公众履行

职责,最好地服务于他们的客户。

(1)专业精神。投资者关系顾问应该以卓越的专业知识不断证明他们的奉献精神,而投

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正是对他们工作最好的回报。 (2)工作能力。投资者关系顾问应该认真履行职责,为客户、雇主和公众及时提供服务,

认真地遵守所适用的法律和道德标准。顾问的能力代表投资者关系专业人士提供服务的能力和

准确的判断力。如果顾问遇到的问题超出了其能力可以解决的范围,顾问应推荐能够胜任的具

有更多相关经验的其他人为投资者提供服务。

(3)客观性。投资者关系顾问在履行其专业责任时,应保持客观性和与利益冲突无关。

顾问要在诚实的基础上为其客户保密。 (4)维护客户公司的利益。投资者关系顾问不得同时为有利益相冲突的两个及以上客户

工作。除此之外,当存在特别敏感的情况时,顾问必须减少利益冲突或者是冲突发生的可能性。

在任何情况下,顾问使用或分享的内部信息都不得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外部投资者,用以实现任

何个人利益,例如顾问不得通过买卖客户公司的股票获益。此外,顾问对于以前的客户或潜在

客户,应遵守信息保密原则,并避免在未来使用内幕信息谋利。 (5)作为客户公司代表。顾问在作为客户公司的代表发言时,应谨慎行事,并应避免谈

及未来公司业绩的相关事宜。同时,顾问应该对向分析师或投资者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6)战略和战术服务。典型的投资者关系咨询公司提供的一系列服务主要包括: 分析师和投资者会议:通过分析最适合公司特点的投资风格及收益水平,帮助公司有效瞄

准最合适的买方和卖方分析师及投资组合经理;安排公司与分析师以及投资组合经理的会见,

并安排公司与特定分析师及机构投资者的一对一会议。

法律顾问:提供战略咨询服务,政策指导及程序执行指导,对外宣告公司投资者关系表现,

以及与国内外投资界一致、可信的沟通程序。

危机沟通:实施有效的危机沟通计划或应对预期发生的诉讼,例如针对评级或监管机构评

估,重组公告,产品召回,短期盈利下降,公司传言,关键高管离职,接管或合并的猜测,库

存量和价格波动,自然灾害,盗窃,火灾和其他危机等等一系列危机进行的危机沟通。

披露:引导管理团队围绕财务报告应满足的信息披露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并对公司债务和

股权问题提供指导和沟通,帮助企业形成披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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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沟通:开发定制化、高性价比、高品质,高影响力的、完全集成的财务通信程序和平

台,包括年度报告,财务报告,企业简介,企业能力,分析师会议或简报,投资者资料,季度

盈利公布,公司网站,分析师电话会议,行政财务简报,零售经纪业务会议和其他活动等多种

活动的财务沟通,旨在支持公司的实现目标。

投资者关系发言人培训:为保证公司高管对投资者关系的管理有效性,需对投资者发言人

进行培训,帮助他们掌握与媒体,以及与投资者沟通的技能。

媒体关系:利用积极的投资者关系活动,以及完全整合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金融及行业媒体

平台,对外传递公司对投资者不断增加的吸引力。

信息:形成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最大限度的利用高级管理人员的战略眼光,以及公司良

好的财务表现和持续的业务专长,形成最适合的市盈率,并降低公司的资本成本。

定位:突出该公司的管理团队,使公司高管团队与公司的战略及目标联系在一起,从而客

观评估潜在投资决策的无形方面。

研究:研究并跟踪当前和未来的证券分析师、机构投资者及个人股东,研究他们的看法和

态度。

战略发展:在股票及债券市场,宣传公司的战略方针,增强股东价值,并降低公司的资本

成本。帮助管理层确定理想的股东结构,以帮助公司实现投资目标。

3.分析师

投资者关系从业人员的一个最重要的职能就是向分析师提供公司的信息。向分析师提供信

息有助于信息向资本市场的自由流动,并帮助投资者准确分析公司股票的价值。在信息流动的

过程中,分析师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证券经纪分析师通常为上市公司准备相关报告,

包括公司的详细策略,业绩和财务预测等,这些报告增加了公开披露信息的价值。如果分析师

没有完全发挥其作用,无法向资本市场提供增值的信息,投资者的决策依据就不再是完全的信

息,从而会导致资本市场的效率有所降低。

公司在向分析师披露相关信息时,应该保持审慎的态度,不能超越法律的界限向分析师提

供信息,并绝对禁止向其选择性披露重要、非公开信息。为了避免意外的信息披露,上市公司

对分析师报告的评论应限于在公共领域可获得信息的范围内。由于价格敏感度影响着盈利预测

水平,所以上市公司一般应不评论分析师的预测。但是,当某些分析师忽略了之前曾经披露过

的有关上市公司的历史业绩或公开资料的事实、因素或趋势等信息时,上市公司可以适当的纠

正分析师的盈利预测报告。如果公司发现基于上市公司材料的盈利预测与上市公司自我评估相

差太大,那么上市公司就应该发表声明以示澄清。该在声明中应该列出上市公司所认为的市场

共识和范围是什么,并参考之前的声明对上市公司的预期提供指导。投资者关系负责人应该保

留分析师对公司的盈利预测,并知晓上市公司自身的盈余预期。

上市公司应该关注分析师的出版报告、他们供职的公司名称、以及公司网站上的信息。同

样,公司也应适当地考虑卖方分析师的盈利预测以及其公司网站上的详细信息,这可能有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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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中小股东和机构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的市场预期,尤其是在为上市公司提供利润指导和盈

利预测参考时,这将可能更加有用。上市公司网站上披露的分析师预测内容应该得到分析师所

涉及公司的同意。此外,当经纪人的研究报告披露在上市公司网站上时,还建议上市公司应该

在其公司网站上刊登免责声明。

三、营销媒介运用

对上市公司而言,吸引投资者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公司不仅要与本行业中的竞争

者开展激烈的竞争,而且还要与任何其他机会及风险相当的竞争者争夺投资者。更重要的是,

资本市场中存在着大量的投机者,他们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本身并没有兴趣,只关注从短期的价

格波动中获得利润。而公司营销理论和实践能够帮助公司更加有效地获取资金。筹资者必须研

究最适合的资金来源渠道,根据不同投资者所注重和寻求的价值来调整这些投资者所开展的宣

传,公司必须提供令人信服的证据来证明其能够实现承诺的能力。

1.投资者见面会 与投资者个人或群体面对面的会议是一种不可或缺的发布公司信息、答复公司长期战略等

问题的方式,也是一种提供公司详细信息的方式。面对面会议能帮助公司与投资者建立良好关

系,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和任何其它类型的会议一样,面对面会议同样存在选择性披露信息的

可能性。因此管理层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确保与公司的利益相关者见面会的效用最大。投资

者见面会的主要沟通对象包括:机构投资者、私人客户经纪人、分析师、媒体等。

(1)机构投资者 与机构投资者的见面会通常是由公司经纪人安排的,在机构办公室举行的一对一的会议,

通常经纪人事务所销售团队中的成员也会出席。当存在新的和潜在的投资者时,会议将以先介

绍公司情况,后提问的形式呈现。当投资者对公司较为熟悉时,这些会议可以从一开始就注重

双方的互动。而在年报和半年报披露期间,公司通常会通过他们的经纪人举行与机构投资者的

个人会议路演。此外,为了更新现有股东对公司的认识以及与潜在投资者进行第一次会面,公

司往往会向他们提供公司的简介。为了迎合海外投资者的兴趣,经纪人还会寻求国际化,拓宽

公司路演的范围。

(2)私人客户经纪人(PCB)

私人客户经纪人对于上市公司来说也非常重要,因为他们可以影响公司股价的稳定性。如

果公司与某地区的分公司召开了见面会,那么也需要跟那些建立在其他地方或海外的分公司进

行对话。与 PCB 的个人会议通常由公司的财务公关来安排,举办与一系列不同 PCB 的小组会

议往往更有效率。

(3)卖方分析师 公司与卖方分析师的关系对公司而言也非常重要,因为它可以增加公司的经纪人以外的分

析师覆盖。这对公司而言是有益的,不仅因为公司可以从其他经纪人手中获得不同于公司经纪

人的贡献,获得更多与投资者接触的机会,而且在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这种第三方的认可

60

是非常有用的。

(4)出版社

与出版社建立良好的关系是在市场竞争取得胜利的关键。与公司所在行业的所有类型媒体

的关键记者建立关系是非常重要的。传递公司信息最有效的方式是面对面会议。如果记者熟悉

公司,就意味着当你披露特定信息时他们会更倾向于报道公司,或引用公司的故事作为文章的

一部分。

(5)股东大会 公司应该利用股东大会与股东进行充分沟通,董事会主席或 CEO 可以利用股东大会来提

供关于目前交易情况的最新信息,而且这还可以反映市场公告向所有投资者(包括那些无法参

加会议的投资者)所提供的信息的更新。市场公告必须能够反映会议的内容,确保所有投资者

拥有相同的信息。

股东大会还可以当作一种论坛,当正式议程结束后,应该鼓励股东进行提问。这可以确保

股东能够了解管理层对公司的运营情况,而且也为股东提供了一个有组织有秩序的环境下,提

出疑问和担忧的机会。

(6)现场参观 如果公司的运营是透明的,现场参观访问是传递公司信息、使游客更深入了解公司的最有

效的方式。邀请媒体、分析师和投资者参观访问公司将会有利于他们对公司的理解。同时,现

场参观也向他们提供了与公司员工交流、评价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机会。对公司而言,开放新

设施、收购或推出一个新产品等事件是邀请投资者参观较为理想的机会。

(7)圆桌辩论和会议

圆桌辩论和会议通常由投资银行组织,通过圆桌辩论和部门会议,公司可以较为方便地向

投资者介绍公司的情况。

巴斯夫公司一直都非常注重与投资者面对面的直接沟通,他们摒弃了长期以来惯用的参与

者数量这个指标来衡量投资者见面会的质量,他们发现一些投资者参加会议的主要目的就是为

了一份免费的午餐,因此他们采用了对潜在投资者和现有投资者进行了分类,其中 A 类代表

大型投资者,B 类表示中型投资者,C 类表示潜在投资者,从而就可以根据不同类别投资者的

具体需求分别进行沟通交流,进而对这些投资者进行评价,提高投资者见面会的质量。

2.公司发言人 新闻发言人制度是上市公司信息发布的一种基本制度,这一制度体现的公开性和规范性,

对促进公司由传统封闭型经营方式向现代开放式经营模式的转变、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具有重要

的意义,此外还可以加强和规范信息传递工作,改善公共关系,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为公司

营造和谐的经营发展外部环境,是公司在现代社会中生存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新闻发言人制

度的价值在于使资本市场的参与者获得更为充分的公司信息,以便使公共舆论能够更加公允和

理性,进而引导社会舆论。

61

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建议上市公司委任一名或多名发言人。发言人的评论会通过记者采访

等方式出现在新闻媒体中,因此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建议公司应该限制作为授权发言人的数

量,以降低评论的不一致性,并减少重大信息意外披露的风险。

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还指出授权发言人可以包括:公司主席,行政总裁,财务总监,公司

秘书,投资者关系主任或指定的企业或公共事务的高管。其他高管可以作为发言人控制下特定

领域的发言人,但是他们所做的评论意见应该仅限于他们的专业领域之内。任何雇员或相关方

(如咨询顾问,律师,会计师,审计师或投资银行家)都不能够评论公司需要保密的信息。有

关员工及相关各方应当签订保密协议,防止上市公司的保密信息公之于众。而公司的法定发言

人还应与投资者关系执行官保持密切联系,以确保对外发表的言论均属于已经公开的信息和材

料范围内。

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和美国股票交易所的上市公司手册也强调了公司对市场传言作

出回应的义务,并应明确公司的官方发言人,他们还指出非官方的信息泄露可能会将公司置于

弱势地位,也强调了公司的披露政策还应该规定发生各种突发事件时公司应怎样回应市场传

言。一般来说,如果传言可能会对证券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公司的自我管理组织就会要求公司

对市场传言作出公开的回应。

3.公司年报 年报仍然是股东和利益相关者沟通组合关键的组成部分。许多公司认为这是汇集了整个会

计年度所有关键信息的文档,是业务运行状况、公司战略总览、业绩和营运包括风险和不确定

性等的关键治理信息的集合。

由于年报具有法定的性质,形成年度报告应被视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计划的关键活动。与

任何其他重要的投资者关系项目相同,年度报告的出版日期应在公司的财务日历中提前设置。

近年来公司年报中的“软元素”越来越多——部分是因为企业面临监管环境的不断变化以及投

资者关注重点的逐渐转变。很多公司的年报中都包含了一系列的非财务的关键业绩指标与更多

传统的财务业绩指标。这包括了一些指标(例如所谓的零售商的每单位客流量)以及那些与企

业社会责任相关的项目(例如环境和员工的满意度指标)。而公司披露这些信息的出发点正是

向投资者披露更多公司如何运营、影响公司声誉等其他信息。

毋庸置疑,汇集了很多详细的财务和非财务信息的报表如果没有人可以访问或没有人愿意

访问,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年报看起来太复杂。因此,许多公司都雇佣了年度报告的设计和咨询

专家来协助他们设计年报的结构和内容,包括纸质版和网络版两种形式。年报的导航广告、外

观及感觉应当进行特别设计,从而可以帮助指导读者方便、快捷地获取年报中的信息。值得注

意的是公司的受众获取信息的方式是不同的。有些人愿意深入阅读年报中的所有信息,但也存

在一些人只愿意快速浏览,因此对公司而言,年报的设计最重要的是突出重点信息和内容。

62

第三节 IRM 沟通内容最佳实践

完整的披露政策是上市公司能够充分、公平和一致地披露信息的承诺,以便于投资者对公

司的发展前景始终保持求真务实的期望,同时它也是公司不掩饰坏消息,及时公布最真实消息

的承诺。根据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内容不同,学术界普遍将信息分为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

财务信息主要是对过去的、历史的、可量化信息的回顾以及定量信息,而非财务信息披露更多

的是基于对企业将来的展望与预期和定性信息(Andy Neely、Chris Adams 和 Mike Kennerley)。

而非财务信息又是财务信息的先行指标。境外的投资者关系指引及信息披露标准普遍对财务及

非财务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一、财务信息披露

财务信息披露内容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业绩,是投资者科学决策的前提。随着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财务信息披露指引从最初的对财务信息披露范围、时间

等方面的规范发展到对财务沟通机制、预测性财务信息和财务信息沟通实践的指引。

1.财务信息沟通基本要求

(1)投资者关系的角色 公司年度报告是上市公司与股东和利益相关者沟通组合关键的组成部分。年报很重要的功

能之一是列明主要财务指标,并加以详细注释。本质上来说,报告应当使投资者对公司、业绩

和发展前景有深入的理解。澳大利亚投资者关系最佳实践规定包含财务信息的年报应公布在公

司网站上。另外,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团队围绕财务报告应满足的信息披露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建议,并对公司债务和股权问题提供指导和沟通。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要求,公司必须基于“迅速和当前的基础”,披露公司经营和财

务状况方面发生重大变化的任何信息。对投资者关系专业人员来说,这是最大的挑战。投资者

关系专业人员应该与会计、审计和法律部门保持日常联系,随时关注需要迅速发布的事项。

通常公司雇佣的财务公关由客户授权向市场发行公告。另外,财务公关代理人应与公司高

级管理者(通常是 CEO 和 CFO)保持紧密联系,因为公司声誉和它的管理团队是公司股票交

易前景的基础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大多数上市公司通过财务公关公司参与持续的财务沟通、

不断跟进客户。

(2)外界信息的应对 公司常常被要求对当前分析师估计的关于公司盈利可能下滑的传言或询问作出答复。根据

规则公平信息披露原则,如果盈利传言并不是在公开论坛上发布或是以新闻形式发布,公司就

可以不作任何评论,或者是并不表达一致意见。公司只应对当前分析师作出的盈利估计范围作

出简单陈述,不应涉及其它,这也并不会触及信息披露的责任。

63

但是,当某些分析师忽略了此前披露的有关上市公司的历史业绩或公开资料的事实、因素

或趋势时,上市公司可以考虑适当的纠正分析师关于盈利预测的报告。

(3)财务报告重新陈述 对于财务报告而言,最恐怖的事情莫过于财务报告的重新陈述。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财务

数据的调整无非就是公司管理层和审计人员承认自己在会计上存在实质性的错误。因此,在财

务数据调整之前,建议投资者关系专业人员作好准备应诉计划。

财务数据调整的现象每年都在增加,并且每一个行业部门都出现过财务数据调整的现象。

从 1997 年到 2001 年,财务数据调整现象从 116 起增加到 270 起;25%的制造业公司调整过财

务数据、16%的软件公司调整过数据、10%的服务业公司重申过财务报告。因此,投资者关系

专业人员应该准备好应急方案,以备不时之需。当然,投资者关系专业人员最好向客户建议应

该采用比较保守的会计程序。

2.预测性财务信息披露 2005 年 3 月由 NIRI 调查后估计仅仅有刚超过 70%的世界 500 强企业提供某种形式的盈利

指导。由澳洲投资者关系协会调查后在 2005 年 5 月发布于指出,大多数成员都有责任发布一

些某种形式的关于市场未来表现的指导。

(1)公司预测性财务信息披露的利弊 有许多因素促使人们越来越多地使用上市公司的盈利指导,以下两条是主要因素:通信技

术的使用提高了获取信息的速度,也降低从市场获取信息的成本,不仅为股东和公司创造了一

个更加开放对话的机会,但也迫使他们在公共领域确保发布正确的信息;政策指引对公司治理

和监管越来越重视,包括更加重视持续信息披露政策、公司和分析师之间的通信(如一对一会

议),并增加了对违反法律行为的处罚力度。

这些因素的发展意味着公开信息披露并避免选择性披露会使公司有更大的压力。很明显,

盈利指导也使上市公司有一定的压力,但它不是强制性的。公司进行盈余预测的原因有以下几

点:对于大公司而言,有来自分析师的巨大压力;某些经纪人和许多对公司观点持怀疑态度的

人,他们在市场上宁愿相信自己的预测,不肯详细那些分析师;规模较小的公司难以确保分析

师的发布报道的真实性。

也有些公司选择不发布预测性信息指引。这些公司可能觉得,分析师已经做了合理的工作,

他们很乐意由市场决定一切;预测是非常困难的,公司往往担心如果预测没有实现将会增加公

司的风险和潜在的法律责任。

公司应该在做出是否发布盈利指导决定之前,基于以上因素认真考虑发布盈利指导的利与

弊。

(2)公司盈利预测披露

公司可能选择向分析师和投资者提供盈利预期。盈利预期可以是估值点、估值范围、公司

盈利预期模型或收入预算。根据 NIRI 于 2003 年 12 月的调查,77%的公司提供盈利预期,9%

64

的公司提供估值点,75%的公司提供估值范围,10%的公司提供盈利预期模型。另外,67%的

公司提供收入预算。

不提供盈利预期的公司以及提供盈利预期的公司,可能提供其它形式的预期帮助分析师形

成他们的预估。这些形式包括:市场状况的定性陈述;影响公司业务的趋势信息;行业特定信

息;高级别预估(收入、应受账款等)的定性陈述;关键因素(能使收益增长的因素)的预估

或预报;业务预估或假设的定性信息等。

如果公司在公开的文件或论坛上提供详细的盈利预测,那么,当事实和环境使之前的预报

发生了变化,公司就有责任及时公开更新或更正信息。重要的更新或更正应以新闻形式发布,

或按公平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完全公开的方式发布。

(3)利用财务报告前“沉默期” 根据美国市场的调查,很多公司都会在宣布盈利额之前自愿利用“沉默期”,在这期间,

公司将不会对当前季度的公司业务预期作出任何评论。NIRI 调查表明,大部分公司的沉默期

开始于公布季度盈利的前三周。一些公司采取的政策是不举行与分析师或投资者见面的会议,

或是在沉默期内不在投资者会议上作任何情况说明。有些公司继续开会或继续作情况说明,但

避免对当前季度的业绩作任何评论。那些在投资者会议上作情况说明的公司常常会避免在作完

情况说明之后的分组会议上,与分析师或投资者会面,以避免可能发生的选择性披露重要非公

开信息。

(4)应对分析师盈利预测报告 证券经纪分析师经常为上市公司准备报告,它通常包括公司的详细策略、业绩和财务预测。

分析师的关注焦点是详细的利润和对现金流的估计,尤其是基于以上估计来对公司进行估值。

为了避免意外的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对分析师报告的评论应限于在公共领域可获得的信息。由

于价格敏感度影响盈利预测水平, 如果一个上市公司逐渐意识到基于上市公司材料的盈利预

测与上市公司自我评估相差太大的话,上市公司应该发表声明以示澄清。该声明应该列出上市

公司所认为的市场共识和范围是什么,并对上市公司的预期提供指导。

3.财务信息沟通机制 上市公司应当开发定制化、高性价比、高品质、高影响力的、完全集成的财务通信程序和

平台,包括年度报告,财务报告,企业简介,企业能力,分析师会议或简报,投资者资料,季

度盈利公布,公司网站,分析师电话会议,行政财务简报,经纪业务会议和其他活动等多种活

动的财务沟通,旨在支持公司的实现目标。

英国投资者关系指引将财务沟通的受众定义为商业媒体、卖方分析师、经纪人和要求与公

司经纪人沟通的私人客户及机构投资者。在英国,财务公关公司承担了与公司利益相关者进行

财务沟通的角色。针对不同的受众群体,公司财务沟通内容的侧重点也不同。由此引申出了“差

异化披露”概念:分析师和投资组合经理用来对公司业绩和前景进行分析所使用的信息比个体

投资者或财务报告人员所要求使用的信息更详细。然而,当一家公司与分析师和投资组合经理

65

进行更详细的讨论,却又拒绝应要求向媒体或广大公众提供同样详细信息的时候,这种做法对

金融市场是有害的。具体的信息受众和合适的沟通方式如下:

a 财经或商业媒体。财经或商业媒体能提供其客户最大化的与全球市场沟通的机会,公司

应对媒体有详细、广泛的了解和接触,向媒体传送真实的公司财务信息,使媒体在特定情况下

提供给其客户最好的建议。

b 卖方分析师。卖方分析师根据他们对市场的业务和未来前景的了解,发行公司股票推荐

报告。管理与分析师的关系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的重要职责之一,包括动员分析师对财务日历事

件(如全年和半年报)进行认知研究;保持了解分析师情绪和普遍预期。

c 私人客户经纪人。上市公司若希望在私人客户的股票经纪人市场中获得私人投资者的青

睐,公司的通常做法是安排公司会见私人客户经纪公司的顾问。

d 机构投资者。随着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公司与机构投资者进行

财务沟通非常必要。除了向机构投资者传递财务信息、预测性信息之外,公司雇佣的财务公关

公司必要时可以向机构投资者提供投资者关系建议和相关的独立审计。

先灵—葆雅公司的 IR 部门出版了很多具有创新意义的出版物,得到了资本市场的广泛好

评。而这些刊物的出版正是为了向投资者和分析师传递他们所需要的信息,不同类别的出版物

也是根据不同对象的需求定制的,具体包括:年报、投资者公告、最新财务数据、投资者观察、

投资者财务评论等,这些出版物可以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业绩、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前景的相

关信息。

二、非财务信息披露

一项 1997 年的研究表明,在报表中披露非财务信息并没有多大的作用,但是与分析师和

投资者讨论非财务信息却是很有价值的。显然,大多数非财务信息的披露并非出于审计目的,

但在投资决策中却起到了重要作用。Lev 教授的研究表明,非财务信息不仅会影响公司的市场

价值,而且能够影响非财务因素本身的价值。NIRI 也认为,公司的管理层有责任在投资者见

面会中披露公司的无形资产信息和非财务信息。

1.非财务信息披露应遵循的原则 (1)信息的重要性

信息披露的第一步是判断要发布的信息是否重要。重要性的判断标准为任何作出投资推荐

或投资决策的信息都是重要信息,而并不仅仅只局限于导致股票交易的决策。信息重要性的判

断参见美国投资者关系指引(前文美国 IRM 政策指引研究——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分析)。

(2)信息公平性 通过提供公平公正的信息为投资者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官员的责任。

然而,分析师和投资经理可能会比大多数个人投资者或财务记者得到更多、更详细的有关公司

的能力和前景详细的信息,因此投资者关系管理官员不应该对个体投资者隐瞒任何公开信息。

差别信息披露往往会变成“选择性披露”。而选择性披露在有些情况下对金融市场是有害的,

66

因为选择性披露的弊端会造成公众对公司信息的匮乏,最终会导致对金融市场的负面影响。

公司应避免向特定媒体独家发布公司即将发生的重要事件或公告。如果特定媒体能禁止传

播此信息或对此信息保密,一些公司会向媒体提供公司所发生的重大事件的详细情况,尽管这

样的做法并未违反选择性披露的相关法规,但很可能这样的信息会先于公司公告而传播开来。

NIRI 认为,出于公平的考虑,媒体应该与其他人在进行公开公告时同时收到重要信息。如果

仅仅是对一家媒体提供独家新闻,那很有可能造成媒体关系问题。

澳大利亚部分上市公司实施“停牌期间”,在这期间,公司不得约见机构投资者或分析师。

(3)更正或更新信息重要变化的责任

公司的信誉不仅在于公司能否准确地、及时地提供可靠信息,也在于公司是否能够及时地

纠正错误信息。如果公司错失更正错误信息的时机,将对公司的高管人员和发言人的信誉造成

不可挽回的损害。

如果公司发现之前披露的信息表述错误,一旦错误被发现,公司就有义务立即对之前的错

误陈述进行公开更正。公司可以通过新闻发布会方式,或者非独家网络直播、电话会议等形式

及时地纠正错误的信息。若之前的信息导致了虚假或误导披露,就产生了“更正的责任”。

2.前景性信息披露 (1)前景性信息披露内容 美国投资者关系实践标准认为,前瞻性陈述中应该包括:对收入、收益、每股收益、资本

成本、分红和其他金融事项的预测;关于未来运营的管理层的计划和目标;公司产品和服务的

计划和目标;未来公司表现的相关陈述;管理层讨论和分析的相关信息;外部评审者对公司前

瞻性信息披露的评估报告等。

公司提供的前瞻性信息往往集中于努力谈论他们未来的计划,例如,公司在市场中正在面

临的机会和威胁,以及公司的战略打算。事实上,近年来公司报告“软元素”越来越多——部

分原因是由于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企业和投资者关注重点的转变。

英国投资者关系实践指引指出,公司与投资者的一对一沟通、或者与投资方和卖方分析师

的讨论和会议是积极的投资者关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这些讨论和会议不应仅仅作为公

司财务信息披露的机会,在会议和讨论中还应阐明如下内容:公司长期战略;公司历史、愿景

和目标;管理理念和管理的力度和深度;竞争优势和风险。行业趋势等问题。

(2)为前瞻性信息使用安全港协议 美国国会通过的 1995年的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案为前瞻性信息提供了一个安全的避风港。

该法案说明,只要公司在发布未来公司发展状况预测时,充分地提醒投资者可能遇到的风险而

且告知投资者预测可能有误,安全港协议就可以为受到证券诉讼的诚信公司提供保护。该法案

另一个的目的是鼓励企业平等地向投资者提供前瞻性的信息、预测性信息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因

素,从而保护股东的诉讼权利。安全港湾协议不包括以下内容:在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前瞻性陈

述;要约收购报价;退市或连锁交易和财务报表。

67

为了公司在及时披露内幕信息并防止过早披露可能损害公司的合法利益之间取得适当的

平衡,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规定提供了公司在特定情况下不透露内部信息的安全港。根据

“证券及期货条例”,上市公司不必披露任何内部信息,只要公司能够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

保证信息的保密性并维持信息的保密性。如果公司自身使用了安全港,就应该不断审核是否一

直保持信息的保密性。如果保密性已经被破坏,安全港将不再适用,公司必须尽快做出合理可

行的内幕信息披露。通常公司应准备一份公告草稿,如果很明显地没有维持信息保密性,公司

应随时更新准备发布。此外,公司应考虑维护和监控信息保密性所采取的步骤。

(3)前景性信息披露实践

很多公司只注重公司本身信息的介绍,而不提供更广泛的市场环境前景及相关信息,例如:

公司经营市场领域的动态是什么;公司的长期趋势是什么;公司的竞争对手和公司市场定位是

什么等。如果公司不能提供环境框架给投资者,那么公司可能会失去现有的投资者。

英国投资者关系实践表明,许多公司在年报中陈述他们的战略、业绩、治理和风险有效性,

以这种方式使读者能够快速了解公司的每个方面,但是在很多公司中,战略并没有清晰的阐述,

业绩驱动因素也没有解释。所以,前景性信息披露水平还有待改进。

3.危机信息处理 公司与媒体的会议通常用于树立公司的正面形象,从而带来有利且有根据的新闻报道。然

而,负面新闻有时会出现,因此公司应该与投资者关系及公共关系顾问进行合作,减轻所有潜

在的危害。每个公司都应该有一个适当的媒体政策,从而所有员工可以知道与媒体打交道的原

则,包括当记者突然与公司电话联系时应该做什么。

虽然每一次投资者关系危机都不尽相同,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想让市场平静下来,让债权

人放心,让媒体得到安抚,击退攻击者,需要直截了当的披露方式。公司投资者关系团队应当

实施有效的危机沟通计划应对预期发生的诉讼,例如针对评级或监管机构评估、重组公告、产

品召回、工厂倒闭、市场提款、公司传言、关键高管离职、接管或合并的猜测、库存量和价格

波动、自然灾害、盗窃、火灾和其他危机等等一系列危机进行危机沟通。基本原则如下:

a 了解事实真相。如果针对这些问题一无所知,公司很难向公众解释清楚事实的真相。

b 了解所要面对的受众。为了正确处理信息,公司必须了解各种受众的不同的关注焦点,

这有助于更好地处理和传达公司的信息。

c 与所有重要的受众进行沟通。

d 主动出击。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在问题刚刚出现的时候就采取相应的措施远比等到临近

结束时才有所行动好得多。

e 为每一种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准备好应急预案。在为处理意外情况做准备时,要明白这

类情况对公司的不同受众而言会有怎样的后果、最坏的结果优势什么,在此基础上认真制定应

急预案。

f 做出正确的反馈。

68

g 同意对外口径。如果公司拥有独立的投资者关系和公共关系职能,最好保证这两个团队

能够处于同一层面,不仅是相互之间,还包括与法律团队和管理团队之间。

h 既要关注问题,也要关注解决问题的方法。对于投资者来说,解决问题的方法与找出问

题同等重要,甚至更加重要。

i 既要关注过去,也要关注未来。公司所进行的沟通活动一定要着眼于未来,在危机出现

时尤其应该如此。

j 既要对自己诚实,也要对其他人诚实。即:说出事实真相。

k 聘用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在处理危机时,公司有责任为股东的利益考虑,聘请有丰富的

从业经验、有高度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职业记录的专业人员。

三、公司治理信息披露

公司治理信息作为非财务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投资者的重视。

1.公司治理结构信息披露 纽约交易所规定,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公司董事资格标准、董事继续教育和董事会年度业绩

评估等内容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必须披露董事、管理人员和雇员应遵守的行为和道德准

则,并及时披露对这些准则的任何免除情况。

最有代表性的公司治理原则是 OECD(经济合作发展组织)于 1999 年推出的“OECD 公

司治理原则”,原则规定了公司应披露的公司治理原则包括:董事会使命;董事会成员标准;

董事会规模;内外部董事比例;次级委员会的人数、结构和独立性;如何选择新董事;董事的

继任计划;领导董事的职责;“独立性”的定义;董事当选的年限、限制条件和强制退休;董

事会议及其议程等。随后,OECD 在 2004 年对 1999 年公司治理准则修订中增加了对董事会成

员的资格、选举程序、是否兼任等信息的披露要求。准则认为,公司治理结构应当保证公司所

有重大事件及时、准确地得到披露。需要披露的公司治理结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主要股权和投

票权、董事会成员的信息(包括资格、选举程序、在其他公司兼任董事情况以及他们是否被董

事会确认为独立董事)、治理结构和政策(包括公司治理规范或政策的详细内容)及实施的程

序等。

美国安然事件之后,2002 年 NYSE 公布的公司治理原则修正方案强化了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要求,并要求公司必须披露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依据。NYSE 要求上市公司成立全部由

独立董事组成的提名/公司治理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2012 年 12 月新修正的英国公司治理准则

中要求上市公司任命高级董事负责股东与董事长之间的沟通、提高董事长工作业绩以及管理其

他独立董事,该高级独立董事还应撰写公司年报中的一个章节,该章节需对董事会工作报告等

情况作出声明。

IBM 公司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非常充分。IBM 公司网站有专门的公司治理板块,板块对

董事会成员、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执行经理层、公司治理准则、商业行为准则、经理层薪酬、

董事薪酬、独立董事独立性、董事参与股东大会的情况作出了详细的说明;公司还充分披露的

69

关于环境、供应链、员工多样化等社会责任信息,使投资者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外部环境有充

分的认识。

2.薪酬信息披露与沟通 英国公司治理原则《Greenbury 报告》建议公司对薪酬政策和董事薪酬信息进行披露。该

报告认为,所有在英国的注册上市公司应当尽最大能力遵守这些准则,并在向股东提交的年度

报告中加入薪酬委员会对这些准则遵守情况的陈述,如果没有遵守规定则必须说明理由。英国

《Hampel 报告》要求,上市公司的年终报告应该包括津贴政策的说明和每位董事的津贴明细。

2006 年,英国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需要披露指定高管薪酬人员的姓名。

另外,纽约交易所也有对董事薪酬披露的规定。OECD 公司治理原则要求公司披露对董事

会成员和关键经营人员的薪酬政策,公司的薪酬委员会应该负责在年报中披露相关薪酬信息和

公司是否遵守薪酬政策。

近年来公司高层薪酬制度的改革,股票期权在高管薪酬中的比例越来越大,这种薪酬结构

的后果之一是诱使公司高管过于看重股票的短期收益,而非公司的长期发展。另外,高管的收

入与公司盈利之间的负相关关系越来越强,引起了许多投资者的不满,这使得公司投资者关系

工作遇到了巨大的挑战。在防止操纵公司高管薪酬和鼓励公司增长和创新之间要有一个平衡,

针对愿意冒险创造新产品和服务、通过精细的成本控制为股东提供客观回报的高管进行激励是

必要的。对于每一个行业的投资者关系专业人员来说,如何采取适当的方式将这些信息传递给

投资者,恢复市场信心是很有必要的。

很多公司为董事和高管提供责任保险,这方面的变化被认为是对董事和高管个人财产更好

的保护,例如调整保险范围、限制个人的保险范围、扩大公司管理层和董事的保险范围及对涉

案高管和董事提高保险金额。投资者关系专业人员必须考虑如何向机构投资者传达这些对公司

高管和董事提供的保护措施,而不会让投资者产生错误的看法,认为公司高管和董事们正在为

自己修筑保护墙,不受错误行为的影响。

3.内部交易信息披露 根据美国证券交易法“第 16 条”规定,被认为是内部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成员购

买或出售该公司的股票或行使他们的股票期权时,必须在 48 小时内文件通知美国证券交易委

员会(SEC)和公司网站上发布这些信息。

4.多地上市信息披露 如果公司的股票是在一个以上的证券交易所上市,那么公司应尽可能让所有市场中内部信

息披露。在一般情况下,公司应确保在香港市场和在海外市场的内幕信息的披露同时进行。如

果内部信息发布到另一个市场时香港市场是关闭的,那么公司应在开盘交易前给香港市场发出

通知。如果有必要,公司可以在公告发布期间要求其在香港的交易暂停。

70

第四节 IRM 价值评价最佳实践

一、价值效应

作为一种互动的信息沟通的治理活动,投资者关系管理更多的是基于未来非财务信息的互

通沟通,这种非财务信息沟通能够更有效地保护投资者权益,预测将来的财务业绩,并最终增

加公司价值。上市公司通过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不仅能够有效地对投资者基本权益进行保护,

而且能够实现公司价值体现,在此基础上进行价值挖掘,并最终实现公司价值创造。投资者关

系管理的价值效应主要包括投资者保护、信息披露、资本成本、财务声誉和公司价值等方面。

1.IRM 的投资者保护效应

投资者保护理论源于代理问题,核心内容是防止内部人管理层和控股股东对外部投资者股

东和债权人的“掠夺”,以维持投资者信心,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促进资本积累、证券市场

发展和经济增长。投资者保护的原则包括: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在投资者保护和公司管理层相

机抉择、公司效率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之间取得合理平衡;建立一套完善的投资者保护

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作为一种保障投资者信息权,能够降低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

称,规范公司运作的治理机制,已经成为加强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信息沟通,保护投资者权

益的重要工具。

2.IRM 的信息优化效应 代理理论研究了由债务和外部股权所产生的代理成本的本质,并指出经理层有动机最大化

自身利益,而非公司股东的利益,从而不愿意完全披露信息,但投资者为了评估公司价值,通

常偏好完全信息披露,当公司信息披露不充分时,投资者往往好压低其出价,因此为了避免投

资者压价,经理层常常建立一些“治理机制”,如外部审计及董事会监督,向投资者传递出信

息披露质量较高的信号。由于信息披露存在成本,大多数公司不愿进行过多的信息披露,投资

者关系管理通过降低公司内外部的信息不对称程度,能够优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3.IRM 的成本优化效应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主要目的在于降低股权融资成本,上市公司通过披露公司信息,增进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息,降低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从

而降低上市公司的权益资本成本。

4.IRM 的财务声誉优化效应 国外众多研究表明,投资者关系管理可以提高公司的财务声誉,财务声誉即财务评价机构

对公司财务前景所做的总体评价。具有较高财务声誉的公司一般具有良好的长期财务业绩前

景,且管理者能够战略性地运用公司的声誉。公司声誉不仅仅是无形资源,更是代表公司价值

的重要资源。投资者关系管理与公司声誉息息相关,对于说服投资者和分析师响应公司战略具

71

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如果公司处理不好投资者关系管理与公司战略之间的关系,那么投资者关

系管理失误将会影响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加上公司治理不力,那么最终有可能导致公司股价

狂跌。另外,投资者关系管理能够在沟通的基础上促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任机制,建立和

保持两者之间的合作关系,并且提高两者的合作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和代理成本,优化资源配

置,最终有助于公司构建竞争优势。

5.IRM 的公司价值优化效应 投资者关系管理能够增强投资者信心,便于公司沟通和建立关系,这有利于公司业务和股

票市场价值增加。IRM 对于中小板公司克服因不能在主板市场交易而可见度低的问题具有重

要的意义,中小型公司雇佣专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后,机构投资者股份、交易活动和市场

估值等显著增加;中小板公司 IRM 活动能够吸引广大投资者和信息中介机构的眼球,增加投

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反映公司的真实市场价值。

二、评价方法

当前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绩效的影响因素很多,其评价环境、评价主体和评价目的差

异很大,因此当前对 IRM 绩效评价没有统一规范的评价指标体系。不同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评

价体系由于关注的内容、排名的主体以及排名的对象的不同呈现出较大差异。路透社的排名指

标体系分别从卖方分析师和买方分析师两个角度进行评价,由于主办者的影响力,使其在各种

评价中较有影响。在众多 IR 评价系统中有一个较为有影响系统是基于互联网的 IR 评价,这主

要与国外 IR 发展状态有关,目前绝大多数的国外公司均开设了 IR 网站,因此评价信息的获得

非常便利,这些 IR 评价又以内容分析法(content analyze)(Krippendorff,1980)为主,通过

对给定的一些 IR 核对项(items)进行核对,构建一个较为简单的评价指数,对 IR 进行评价。

这些评价包括 IR Web Report、IR society 以及 ISAC 和 FASB 专业机构的研究,Allam 和 Lymer

(2003)等专家的评价系统。从不同的评价主体出发,目前 IRM 绩效评价分为资本市场对 IRM

的评价,监管部门对 IRM 的评价和上市公司对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评价。对 IRM 分析评价方法

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

1.内容分析法 在同一种评议标准下,一个或多个领域的专家共同对涉及相关领域的评价对象进行分析评

价的活动。它主要是以行业内专家主观判断为主的评价方法,对有关部门的决策有较大的参考

价值。资本市场对投资者关系管理评价,“《投资者关系》杂志评价”和“哲基杰讯投资者关系

评价”较有代表性。《投资者关系》评价的调查对象包括中国大陆、港台、新加坡等亚洲其他

市场将近 350 名买方、卖方分析员和投资组合经理主要以调查问卷和调查表形式,采集样本信

息。评价内容包括 IRM 团队人员素质、沟通质量、公司治理状况、非财务实力和信息披露等。

这种方法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一是由于同行评议属于定性指标的特点,对定性指标难以统一

准确度量。二是人类行为本身存在判断的主观性和偏好,因而客观性受得一定的影响。

2.多指标综合评价法

72

多指标综合评价法主要是将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有机地结合起来评价,当前监管部门主要

是采用这种方法对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IRM)进行评价。它将信息披露质量这一定性

评价与“市值管理”的定量评价和“股市异常波动”结合起来,对境内上市公司的 IRM 进行

评价,择优排序,作为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考核指标。这一方法由于是以 IRM

作为评价体系的统计单元,仅对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状态水平进行评价,而 IRM 绩效

水平的影响因素缺乏评价,因而不能完全揭示 IRM 对公司绩效的作用方向和作用程度。

3.多属性决策分析法 多属性决策法是通过化多为少、分层序列,重排次序法来排序与评价的评价方法。它主要

是将被评价对象及影响被评价对象的因素,分层序列,不同属性进行无量纲化处理。这种方法

评价的结果比较精确,可以分析评价多指标、多决策者和动态的被评价对象,当前学术界主要

以这种方法为主。

4.互联网 IR 评价系统 其突出的特点是基于互联网的 IR 评价,这主要是因国外 IR 发展状态较好,目前国外公司

绝大多数的均开设了 IR 网站,因此获得评价信息较为便利,这种 IR 评价实质是内容分析法

在互联网上的实际应用,它主要构建一个较为简单的评价指数,对给定的一些 IR 核对项进行

核对,对 IR 进行评价。

5.上市公司内部的考核评价

这种评价主要是上市公司对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及人员进行考核的方法,多以投资者沟通

数量质量、获得情况、信息披露质量等定性为考核对象。不同的公司侧重点不同,大多在公司

内部采用,具有较大局限性。

三、评价体系应用

投资者关系管理评价主要是从国外投资者关系管理发展比较完善的国家开始的。开展投资

者关系管理评价以专业机构居多,这些机构既有营利性也有非营利性。非营利性机构主要是各

个投资者关系协会,IR 组织;营利性机构主要有诸如 Reuters(路透社)、IR Magazine(美国

IR 杂志)以及一些网络公司如 IR Web Report、IR society 等对 IR 进行评价。此外对 IR 的评价

还有一些专家进行研究,这些成果主要从文献中体现出来。

表 3 中为目前一些主要 IR 评价系统,各评价系统由于关注的内容、排名的主体以及排名

的对象的不同,各评价指标体系也呈现较大差异。国际金融协会(IIF)以国家整体,评价其

投资者关系和数据透明度指数,基于监管当局的最低指引和 IR 最佳实践,引入 20 个投资者关

系最佳实践标准和 24 个数据透明度标准,对新兴市场国家的 IR 进行了全面的评价。Reuters

(路透社)每年在全球开展 IR 排名,其排名主体也是各互不相同,主要以地区内的公司进行

排名,排名指标体系分别从卖方分析师和买方分析师两个角度进行评价,这是各种评价中较有

影响的。IR Web Report 以评奖的方式对投资者关系在线管理水平进行评价,公司网站提供的

针对已熟知公司的投资者和分析师的内容和服务占评价的 50%的权重,针对需要信息的潜在投

73

资者提供的内容和服务占 30%的权重,其余 20%的权重涵盖了网站建设的技术水平和容易操

作的程度。起源于英国,现会员以扩大到欧洲各国上市公司的 IR Society,从公司年报、公司

网站、信息的在线呈现和公司治理四个方面评出投资者关系最佳实践奖,其中公司治理的评价

根据英国公司治理准则。专业的评级机构 IR Global Ranking 致力于 IR 的全球排名,其评价的

主要方面包括投资者关系网站、在线年报、公司治理实践和财务披露程序。IR Magazine 每年

针对 IR 的多个方面进行排名,所评国家和地区包括巴西、美国、加拿大、中国、中国香港、

爱尔兰、欧洲大陆、东南也等,评价内容包括最佳公司治理奖、最佳 IPO 投资者关系,最佳

投资者见面会、最佳技术应用等等方面。日本投资者关系协会构建的评价指标包括分析师报告、

分析师与投资者访谈次数、股票成交量、相关的媒体报道、股价、股东人数、股价波动幅度等。

此外,很多国家包括新加坡、印度、土耳其的研究机构也在开展 IR 评价。针对 IRM,国外的

一些专家学者 Fathilaul 等和 Bollen 等也根据自身对 IR 的理解构建各有特色的评价体系。这些

体系主要是通过内容分析法,核对不同的 IR 项目从而构建评价指数。 表 3 国外投资者关系管理主要评价体系

投资者关系评价机构或个人 评价内容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Finance(IIF)

①基于最低指引和最佳实践 ②20 个投资者关系最佳实践标准 ③24 个数据透明度的标准

Reuters(路透社)

卖方分析师进行投票的 13 个因素:公司参观、电话会议、公司主

页、电子邮件提醒、对询问的反馈速度、与管理层沟通的途径、正

在进行沟通关系的质量、对询问反馈的质量和深度、一对一会议或

电话会议、财务报表和披露的透明度和质量、帮助你理解:①长期

的公司战略和 产业趋势;②对短期或者年度报告有影响的因素;

③产业的差异化定位 买方分析师进行投票的 3 个因素:财务报表和披露的透明度和质

量、改进最大的投资者关系、对买方分析师和投资组合经理需求做

出反馈

IR Web Report ①针对已熟知公司的投资者和分析师的内容和服务占 50% ②针对需要信息的潜在投资者的内容和服务占 30% ③网站技术水平和容易使用的程度占 20%

IR society ①年报 ②网站 ③在线呈现④英国公司治理准则

IR Global Ranking ①投资者关系网站②在线年报 ③公司治理实践④财务披露程序

IR Magazine ①选择不同国家评估其国内各公司的 IR 质量②分为公司治理和

CFO\CEO\危机管理财务报告等 IR 主题

Bollen, Hassink, de Lange and Buijl

①结构 ②战略 ③系统 ④员工 ⑤模式 ⑥经验技巧 ⑦价值共享

Fathilatul, Zakiini, Abdul, Hamidetal

①公司背景和财务数据②股价和股东资料③比率分析 ④新闻稿和演示⑤询问的频率 ⑥投资者关系联系细节和在线 IR 服务

资料来源: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投资者关系管理研究中心

此外,就是根据基于 Internet 的 IRM 评价指数(IIRM)研究。Geerlings,Bollen 和 Hassink

对欧洲法国、比利时和荷兰在 2001 年底的网站投资者关系调查,调查包括 29 个网站披露指标,

运用 0-1 的评分标准,即该指标在公司网站上存在就给 1 分,否则为 0 分,对每个公司的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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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加总,就得到了各个公司的指数。对于 IIRM 层次的划分有多种方法,Debrecenya 等将 IRM

指数总得分分成内容和形式两个层次,而 Ettredge 等则将 IRM 指数总得分证监管制部门强制

要求披露的内容和企业自愿披露的内容两个层次。Xiao 等综合以上两种不同的分类,进行了

综合,首先分为内容和形式两个层次,其次针对内容层面又分为强制披露内容和自愿披露内容。

IR Web Report 评价体系

IR Web Report 开发了全球在线最佳实践奖项的 IR 评价体系,是一项基于网络的 IR 评价与

排名的综合评价体系。

主要的指标体系构成如图 5 所示:

透明性(25%):公司发布关键信息的开放性和显著性以及如何与股东和其他 利益相关者

沟通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公司治理、非财务性价值驱动要素、公司责任以及附加信息等。

完整性(25%):核心财务性披露——年报、股东委托说明书、中报、监管披 露、演示以

及新闻稿;网络特有内容——股票价格信息、网络直播等

责任(25%):(1)公司是如何将互联网作为离线沟通渠道的替代方式与股东和投资者进行

互动;(2)网络信息架构是如何以用户为中心的。包括 IR 主页设计、联系、股东自我信息服

务以及是否 提供诸如日历、电子邮件和 器等电子工具。

实用性(25%):影响实用性的因素:文件格式、浏览器、搜索引擎、适当的 编码、颜色、

非文本内容的文本等价物以及国际化、明确的语言。残疾人员顺利进入该网站也是一个要点。

本套投资者关系管理评价体系以网络为基本传播媒介,从透明性、完整性、责任与实用性

四个方面来诠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水平。首先,从评价内容上看,充分涵盖了投资者

关心的公司治理、非财务性价值驱动要素、公司责任、附加信息、以及公司的财务信息等,评

价内容全面而具体;其次,从形式的评价上突出了 IR 网络的美观、实用与便利的评价,考虑

了站在投资者角度来考虑整体的设计的评价,且注意了信息的及时性,在信息服务的同时互动

手段的应用等方面,形式评价客观而前沿;此外,本体系比较贴近现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评

价的应用,更能比较全面而具体的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评估。

图 5 IR Web Report 投资者关系评价体系示意图

75

第五节 IRM 境外最佳实践总结

一、IRM 制度

1.IRM 理念导向 由第三章第一节的分析可以看出,IRM 是公司的一项持久的、长期的战略管理行为;具

有保护投资者,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双重目标;其核心是通过沟通,实现投资者和上市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是金融营销的一种方式;也是公司治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需要专门的人才

和独立的机构去实施。IRM 包含着相当广泛的内涵,既有上市公司与股东、债权人以及潜在

投资者之间的关系管理,也有上市公司与资本市场中各类中介机构间的关系管理。过去的上市

公司在管理者和大股东的控制之下,只关注“大股东”或“控股股东”的利益,忽视中小股东

的利益。但是,随着境外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股东积极主义的发展,中小股东在资本市场上

的力量逐渐强大,其要求和利益也逐渐被监管部门和市场所重视,各种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法律法规相继出台,这就迫使上市公司不得不重视中小股东的利益。由此,IRM 活动作为沟

通上市公司与中小股东的渠道就变得尤为重要。当今,IRM 的理念导向已经从维护“大股东”

的利益转变为“维护所有股东”的利益,尤其重视中小股东的投资收益。

2.IRM 体系设计 IRM 体系设计主要由三个部分来构成:

(1)主体,即上市公司。其工作一般由两种组织形式来进行,一种是设立独立的投资者

关系部门;另一种是由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办公室、财务部门或是公共关系部门来负责。

IRM 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一般都直接向公司的首席执行官(CEO)或首席财务官(CFO)来汇报

工作,甚至有资格参加公司的高层会议,参与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

(2)客体。主要包括现有及潜在投资者、分析师以及相关利益群体,这些人是 IRM 活动

的受众群体,也是 IRM 信息的需求者,他们主要从公司的网站上,财经媒体以及 IRM 活动平

台上来获得上市公司的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来进行相应的投资活动。

(3)中介。是指所有协助投资者关系主体与客体实现信息沟通或交流的第三方组织,如:

新闻媒体、投资银行、经纪商、IR/PR 顾问、审计师和律师等等。

这些媒介作为 IRM 主体和客体的沟通桥梁,在 IRM 实践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3.IRM 制度设计 境外上市公司的 IRM 制度设计基本包括六个部分:目标、原则、对象、负责人及机构、

内容和方式。其中,目标是方向,原则是基础,对象、负责人和机构是参与者,内容是核心,

方式是形式。一个完整的 IRM 制度必须包括以上六点。尽管各国在 IRM 制度的设计上存在相

当多的差异,但是目标和原则基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通过 IRM 活动的沟通,增进投资

76

者与上市公司的理解,实现两者的需求对接,进而保护投资者的投资利益,并为公司在资本市

场上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进而提高融资效率。在 IRM 制度设计中,差别最大的就是 IRM 工

作的负责人和机构,各国在此方面的规定一般都具有较大的弹性,没有强制要求设计专门的部

门来实施,但是鼓励有条件的上市公司雇佣专门的人才来进行 IRM 活动,以保证 IRM 工作能

够高质量的完成。当前,已有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和中国香港地区制定了比较完备的 IRM

制度规范,其他的地区比照美国的制度,也设计出了自己的 IRM 意见指导,这些规范性的文

件能够促进各国的 IRM 活动更加有序和高效地进行。

二、IRM 媒介运用

良好的沟通可以为上市公司赢得较好的市场形象,而且也是上市公司各项业务开展的有力

支持,同时还可以促进对外合作、吸引潜在的投资者,从而产生综合效益。为了与资本市场的

参与者达到最佳的沟通效果,上市公司应该注重互联网媒介、财经媒介及营销媒介等方式的使

用。

1.互联网媒介 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迅速改变着公司与资本市场进行战略及财务信息沟通的方式。通过

公司网站、社交网络、网络直播、电子邮件等互联媒介,上市公司可以方便快捷地与投资者、

分析师等资本市场参与者进行充分的互动沟通,向其提供有助于决策的信息。网站是公司与投

资者进行沟通的第一纽带,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具中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部分,通过网站公司可

以向投资者传递更有价值的信息,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并与其构建有价值的关系。社交网

络是近年来较为流行一种沟通媒介,微博、门户网站的社交网络平台具有传播信息速度快、范

围广、影响大,已经成为上市公司传播相关信息的重要途径之一。而通过网络直播股东大会或

相关电话会议也能够使更多的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的实际行动,并且向投资者传递公司的经营

状况、发展战略等。此外,电子邮件是一种形式简单、费用低廉的沟通媒介,通过电子邮件方

式,公司一方面可以满足资本市场参与者的信息需求,另一方面还可以降低营运成本,提高效

率。

但以互联网为媒介的沟通并不能够取代其他沟通方式,它只是可以使沟通渠道更加完善。

而为了提高网站利用率公司就需要在其他沟通媒介中对它做大力的宣传和推荐,引导投资者利

用网络去获取更多、更新的信息。除此之外,另一种提高网络利用率的方法是,在网站上比书

面或其他媒介提供更多的额外信息。例如,IBM 公司在其网站上提供了财务知识指南,并附

有专业词汇表,这对投资者而言非常有用,可以使投资者在阅读财务报表时更为容易。

值得注意的是,网上提供的信息与书面披露的信息一样都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并且要遵守

适用于其他书面资料的所有法律。上市公司在使用各种社交网络传播公司信息时,必须真实、

客观,不能传递任何误导性信息,也不应回应网络中的部分谣言,更不应该在证券交易所未批

准所递送的股价敏感性资料前,披露相关信息。

2.财经媒介

77

财经媒介是公司与投资者进行双向互动沟通另一重要渠道。通过与媒体记者、投资者关系

顾问、分析师之间的沟通交流,公司可以利用较低的成本建立起声誉,而媒体记者、投资者关

系顾问及分析师等第三方的观点最重要的益处就是增加了信息的可信性。在公司与媒体记者进

行有效沟通方面,建立对媒体渠道的管理是任何公司媒体战略的核心。对投资者关系从业人员

而言,了解媒体记者的日程非常重要,这样就能够保证公司与媒体记者之间的任何沟通都能够

顺利并有效地进行。而投资者关系顾问最重要的责任,就是理智地平衡投资者利益以及与广泛

的利益相关者利益。投资者关系顾问在履行职责时,应该谨慎地进行专业和道德等方面的判断。

投资者关系顾问为投资者提供专业的服务,通过履行自己的职责,来服务于公共利益,尊重公

众的信任,遵守法律并维持资本市场的有效性。此外,在公司信息流动的过程中,分析师发挥

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通常为上市公司准备相关报告,包括公司的详细策略,业绩和财务预测等,

这些报告增加了公开披露信息的价值。上市公司还应该关注财经媒介中的媒体记者、分析师的

出版报告、他们供职的公司名称、以及公司网站上的信息,这可以有利于保证中小股东和机构

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的市场预期,尤其是在为上市公司提供利润指导和盈利预测参考时,这将

可能更加有用。

3.营销媒介 营销媒介也是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一种重要的沟通渠道。对上市公司而言,保留现有的投

资者,吸引潜在的投资者从来都不是容易的事情,因为资本市场中存在着大量的并不关注公司

长远发展的投机者,他们仅关注从短期的价格波动中获取一定的利润,而且上市公司还要与行

业内及行业间的竞争者争夺有限的投资者,所以上市公司必须依赖于公司营销理论和营销媒介

来更有效地获取资金。投资者见面会、公司发言人制度、公司年报是最常用的营销媒介。与投

资者个人或群体面对面的会议是一种不可或缺的发布公司信息、答复公司长期战略等问题的方

式,也是一种提供公司详细信息的方式,可以帮助公司与投资者建立良好关系。新闻发言人制

度对于加强和规范信息传递工作,改善公共关系,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该制度

的价值在于使资本市场的参与者获得更为充分的公司信息,以便使公共舆论能够更加公允和理

性,进而引导社会舆论。而年报仍然是股东和利益相关者沟通组合关键的组成部分,是汇集了

整个会计年度所有关键信息的文档,是业务运行状况、公司战略总览、业绩和营运包括风险和

不确定性等的关键治理信息的集合。

无论哪一种媒介、哪一种渠道都值得上市公司采纳并完善,然而沟通所面临的真正挑战不

是来自于交流媒介,而在于无论业绩好坏,公司都能够充分利用这些沟通媒介与投资者、分析

师、媒体记者等资本市场的参与者保持公开和坦诚的双向互动沟通。

三、IRM 沟通内容

1.财务沟通机制

公司公开上市之后面临多种多样的投资者。英国投资者关系指引将投资者分为媒体、分析

师、机构投资者及个人投资者等。针对不同类型的投资者,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点也不同,沟

78

通的重点也不同。媒体能够提供宣传公司的机会,因此公司应对媒体有详细、广泛的了解和接

触,向媒体传送真实的公司财务信息;分析师根据对市场的业务和未来前景的了解发行公司股

票推荐报告,公司需要与分析师保持沟通,了解分析师情绪和预期;机构投资者对公司的发展

至关重要,公司应当保持与机构投资者良好的沟通;公司还应当充分尊重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

保护其合法权益。

在国外,通常公司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团队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投资者关系专业人

员与会计、审计和法律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随时关注需要迅速发布的事项;公司通常雇佣的财

务公关公司由客户授权向市场发行公告。公司投资者关系团队与财务公司共同保持与投资者的

财务沟通、及时披露信息。

2.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 为投资者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是投资者关系管理人员的责任。投资者关系管理人员不

应该对中小投资者隐瞒任何公开信息,避免向特定媒体独家发布公司即将发生的重要事件或公

告。分析师和投资经理可能会比大多数个人投资者或财务记者得到更多、更详细的公司信息,

公司应当尽量避免“差别信息披露”甚至“选择性披露”,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

3. 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新进展 境外规则指引对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的规定较全面,规定了国内尚未规定的诸多细节。纽交

所规定,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公司董事资格标准、董事继续教育和董事会年度业绩评估等内容;

必须披露董事、管理人员和雇员应遵守的行为和道德准则,并及时披露对这些准则的任何免除

情况。安然事件之后,2002 年美国公司治理原则修正方案强化了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

求,并要求公司必须披露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依据。2012 年 12 月新修正的英国公司治理准则中

要求上市公司任命高级董事负责董事会中相关工作。

英国《Hampel 报告》要求,上市公司的年终报告应该包括津贴政策的详细说明。2006 年,

英国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需要披露指定高管薪酬人员的姓名。近年来公司高层薪酬制度的改

革中股票期权在高管薪酬中的比例越来增大使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面临更大的挑战,很多投资

者因此认为管理层会更多关注短期利益而不是公司长期发展,如何将这种挑战转变成为公司与

投资者良好沟通的契机,是投资者关系管理人员正在面临的问题。同样,投资者也可能对“董

事、高管责任险”产生质疑,认为这是对董事、高管不尽职的保护,投资者关系管理人员如何

向投资者传递正确的信息,使投资者不受主观判断而影响投资行为,也是投资者关系管理人员

面临的挑战。

四、IRM 价值评价

自投资者关系管理 20 世纪 50 年代产生以来,很多专业机构对 IRM 最佳实践进行了研究

(NASDAQ,2000;英国股票交易所,2000;摩根斯坦利,2000;等)。随着 IR 的推行,目

前国外已经有一些机构对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了评价研究。这些机构包括著名的路透社、美国

IR 杂志,以及 Asia Money 等专业机构。每年这些机构都会对世界上的归属各个地区的上市公

79

司 IR 进行排名和颁奖。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评价研究从“合规”评价延展到 “创新”评价及预警,其更具有全面

性、前瞻性、动态性和科学性,优化上市公司治理评价体系。针对现有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指标

体系和公司治理评价指标体系主要是以“合规”阶段强制性治理为主要评价内容,对上市公司

治理水平的评价在资本市场上容易形成混同均衡,使投资者无法鉴别上市公司治理质量的差异

化,了解拟投资对象在公司治理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更不能度量上市公司的治理创新活动,

提高投资者的预警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未来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评价系统的核心就是构建一套系统性强、逻辑性强的指标体系,从定量和定性的角度对投资

者关系管理进行全方位的评价,满足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监管需要、帮助投资者进行投

资决策、指导上市公司完善自身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80

第四章 基于境外 IRM 最佳实践的政策建议

本章在回顾中国上市公司 IRM 建设现状和问题的基础上,从 IRM 制度设计、IRM 媒体运

用、IRM 信息披露、IRM 价值评价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实践性政策建议和指出今后的 IRM 五个

转变方向。

第一节 IRM 实践环境

一、我国 IRM 制度建设状况

2000 年以前,我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概念淡薄,投资者也尚未形成成熟的投资者

理念,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不强。虽然存在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的情况,但是投资者与上市公

司的关系并不紧张。股票发行机制使得上市公司更重视如何通过审批,而非投资者关系。发行

的股票处于严重的供不应求的局面,虚假陈述事件屡有发生。后来被揭露的许多上市公司,在

此时期反而被包围在光环中,随着股价的飞涨,得到投资者的强势追捧。这一时期,广大中小

投资者处于弱势地位,对公司情况缺乏基本了解,媒体报道缺乏,投资者维权意识差。

2001 年是一个重要的转折年份,安然和世通造假案的曝光引发了巨大的市场震荡,而国

内的“中科系”股票跌停、ST 猴王的破产,银广夏的巨额造假案以及郑百文的虚假陈述案接

踵而来。这迫使投资者理性地审视资本市场,上市公司面临着空前的信任危机,投资者对于资

本市场和上市公司的信心屡遭重创,我国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空前紧张。与此同时,投资者

保护、恢复投资者信息、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在证券市场得到了高度的重视,2000 年 6 月 28

日,投资者关系管理首次正式出现在国内媒体《中国证券报》上,题为《我们所理解的投资者

关系》的文章。此后有关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章制度陆续出台,2002 年中国证监会

采取的推进上市公司治理改革七大措施之一就是“推动投资者关系管理,把投资者关系管理作

为公司治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在上市公司中加以全面推进和建立”。

2003 年 1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提出要推动投资者关系管理,2003 年 7 月 30

日,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又下发了关于推动上市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上

市公司结合诚信建设,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作为完善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加以推动,并敦促

上市公司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机构,落实专人负责,以主动性信息披露为重点,推动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中国证监会当年还将投资者关系管理作为 2004 年上市公司巡检的重点内容,同

时,两大证交所也提出相应措施,上海证券交易所联合天相投资等业界力量,于 2003 年先后

81

编撰了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现状等指导性书籍,并召开投资者

关系研讨会。而深交所于 2003 年初公布了《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并将推动上市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列为当年的八项工作重点之一,2004 年又对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的半年报

提出了必须披露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的新要求。所有这些政策、活动都对我国上市公

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起到了极大的推波助澜的作用,同时也给我国上市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

管理指明了方向。

为了进一步推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005 年 7 月 11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

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提供了一整套有关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办法和标准。在监管部门的推

动下,众多中国上市公司纷纷制定并披露了投资者关系制度、规定或规范,改进公司信息网络

平台建设,开展属于投资者关系范畴的工作,如在报刊和网站上公布年报、中报、公布股民咨

询电话并派专人回答股民提问、路演、网上直播新股发行等。尤其是随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把投

资者关系管理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更值得我们注意的是,2007 年 3 月证监会下发《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

关问题的通知》,在上市公司专项治理活动调查中,投资者关系管理是公司治理创新的主要内

容,说明投资者关系管理在公司治理制度创新中的重要地位,并为今后把投资者关系管理作为

内部公司治理机制来研究奠定了制度基础。至此,投资者关系管理开始作为一种新型治理机制

成为学术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以此为背景,在优化公司治理、提高公司质量的过程中,投

资者关系管理,将成为我国资本市场自主性公司治理改革的一条重要路径。从把投资者关系管

理作为一种新型自主性治理机制的视角,分析上市公司自主性治理行为,探索治理优化路径,

对于推动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也将成为公司治理研

究的一个重要方向。

随着全球资本市场不断向规范化、市场化、机构化和买方市场发展,尊重投资者权力、保

护投资者利益已经成为整个证券市场良性发展的关键。我国证券市场经过 20 多年的发展,已

经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是,同成熟的资本市场国家中的投资者关系实践相比,我国上市公司

的投资者关系理念整体来说还较薄弱,投资者关系实践总体水平还处于成长阶段。

二、我国 IRM 发展现状

我国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相比之下出现得比较晚,但是发展极为迅速,对于许

多上市公司来说,投资者关系管理已经不再是一个陌生的概念。虽然近几年我国投资者关系管

理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总体来看,大多数公司对投资者关系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和实践水平

处于起步阶段。目前我国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还存在很多问题,与西方发达国家的情况相比仍有

较大差距。根据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投资者关系管理研究中心 2012、2013 年针对我

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水平开展的调查来看,IRM 发展现状大致总结如下:

82

1.IRM 目标理念认识不足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标概括起来十分简单直接,即实现所有利益相关者或公司相对价值最

大化。而不同国家 IRM 从业人员对这一目标的理解也是有所差别的。在对欧洲国家投资者关

系人员进行的调查中发现,IRM 所有目标中前三位的目标包括:保证有效披露;协调投资者/

公共关系信息;保障管理层能见度/可达。而专门针对德国的调查则显示,德国投资者关系人

员的理念则将信任、透明度和对话作为 IRM 前三个首要的目标。而对比来看我国的投资者关

系管理目标,不外乎是有效管理投资者预期,获得投资者的信任,积极倾听和采纳广大股东和

投资者的合理化建议。对 IRM 目标的解读导致的结果就是在市场行情低迷,股票价格低于价

值时,加大投资者关系管理力度;而在市场行情高涨,股票价格高于实际价值时,放松对投资

者关系的维护,使得 IRM 处于市值管理的地位,无法从战略的角度,长期一贯地执行。我国

IRM 实务中经常出现首要目标和最终目标混淆的情况,IRM 本质是在创造关系价值,是透过

建立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的良好关系来体现价值,而不应是撇开关系,直接企图通过某些短期手

段实现价值。

2.IRM 媒介运用不均衡

从我国 IRM 媒介运用的情况来看,网络媒介是主要的沟通渠道,现场互动沟通方式运用

欠缺。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方便快捷且费用低廉的互联网成为 IRM 的重要“信使”,是公司

和投资者进行沟通的最经济有效的主流媒介。根据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投资者关系管

理研究中心的研究统计,绝大多数公司都建立了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邮箱、投资者关系互动

平台、IR 专栏等网络沟通途径。相比之下,投资者见面会、分析师会议、一对一会议、路演

等现场沟通媒介由于时间和成本上的负担,在 IRM 中很少得到实践。现场沟通媒介能够更有

效直接地回应投资者的诉求、拓宽投资者获取信息的渠道、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具有非现场沟

通媒介无法替代的作用。整体来说,我国开展高水平现场互动沟通的公司比较少。由于 IRM

工作成本投入后的回报无法准确度量,而其工作的开展有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和成本,因此大

部分企业选择成本低廉的沟通方式,沟通渠道建设欠缺,媒介运用不均衡。。

3.信息披露水平较低 传统的 IRM 研究主要关注财务方面的影响,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多以年度会计报告为主,

而忽略了非财务影响。然而,伴随着投资者对信息要求的提高,现在的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时越

来越多地考虑非财务因素(例:管理层盈余预告、战略和新产品公告、新闻发布、董事会对分

析师的简报、管理层讨论和分析、公司治理信息等),途径更注重互动与沟通,因此信息披露

的广度和质量需要改进。

4.IRM 评价动力不足 投资者关系管理评价是基于外部对上市公司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进行评价的活动,通

过架构一个系统科学、逻辑严密、合乎实践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评价指标体系,约束公司 IRM

行为,提高公司 IRM 水平。我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刚刚起步,投资者投资缺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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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缺少建立 IRM 评价的意识;另外,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不完善,公司 IRM 水平与股票表

现并无明显联系,对 IRM 评价重要性的认识不足。由于没有外部的评价指标约束,我国上市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普遍较低,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缺乏可靠标准,因此,建立全面、可

行的 IRM 评价体系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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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IRM 实践政策建议

一、IRM 制度建设

1.普及 IRM 理念 境外 IRM 活动并不是从一开始就为上市公司所接受的。过去,境外上市公司普遍认为 IRM

活动是一种“只为公司带来麻烦,没有任何好处”的事情,这是因为以往的上市公司普遍被管

理者或是大股东控制,他们不愿意进行 IRM 活动,让中小投资者获得更多的利益。但是随着

资本市场上中小股东的不断维权和呼吁,上市公司开始认识到 IRM 活动的重要性,其理念也

从“大股东利益至上”转变为“为所有股东的利益服务”。由此可以看出,IRM 理念的转变对

于推进 IRM 活动有着重要的作用。

2.积极发展咨询公司 IRM 服务 在境外 IRM 实践中,可以发现,很多上市公司将 IRM 业务交给专业的咨询公司来打理。

这样有三点优势:其一,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没有过多的资金来成立 IRM 部门,将 IRM 业务

交给专业咨询公司,可以节省大量的运营费用;其二,咨询公司拥有数量多,素质高的 IRM

专业人员,可以给上市公司提供较高质量的 IRM 服务;其三,即使上市公司拥有 IRM 部门和

专员,一些特殊的 IRM 工作也需要专业的公司来打理,如“危机公关”。鉴于此,咨询公司的

IRM 服务对于资本市场的 IRM 发展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3.培养 IRM 专业人才

IRM 专业人才是资本市场推进 IRM 活动的重要前提。境外实践中对于专业人才的挖掘和

培养是 IRM 活动的重要一环。当今,上市公司的 IRM 工作逐渐趋向专业人员和独立部门的管

理。IRM 作为上市公司与资本市场的沟通方式,需要从业的人员具有金融、市场营销、公共

关系、财务管理和传媒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与经验,以确保公司的战略理念和经营方式能够被

投资者准确理解。同时,IRM 是一项系统的工作,如定期向资本市场发布公司信息,接待投

资者的电话邮件咨询,以及投资者的现场考察,这些都需要专业人员来进行工作。此外,上市

公司聘用专业人员来进行 IRM 工作,也能对这些员工进行定期的培训,保证他们的工作更加

专业和有针对性,能够克服 IRM 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漠视投资者、漫不经心、敷衍应付和傲慢

待人的行为和作风,确保给予资本市场上投资者高质量的信息披露和接待服务,有利于树立上

市公司的良好形象,提高上市公司的资本市场价值。

4.加强 IRM 团队建设 在中国,根据制度规章的相关要求,多数上市公司目前没有设立独立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

能部门和配备专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人员,而只是指定相关职能部门或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信息

披露工作。从信息披露人员所属部门来看集中于两大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董秘办或董秘)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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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部。而在境外,多数公司有投资者关系管理团队专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团队工作

无疑较我国的个人工作更具专业性。我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不足在于还没有认识到投

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性、并没有从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高度来看待和处理信息披露工作。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一项专业性极强、与投资者联系紧密的管理工作,对投资者关系从业人

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协调协作及危机处理等能力要求很高,因此,上市公司建

立一支专业性强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队伍对提升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整体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借鉴境外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经验,我国上市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分析研究

(对公司的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数量、结构、资金量、投资偏好进行分析,了解各类投资这

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加强信息沟通(通过各种媒介形式与各类投资者保持密切关系)、组织各

种会议(定期召开股东大会、组织电话会议、网络会议或专家论坛)、扩大信息披露范围(增

加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及注重与投资者的感情交流(组织股东参观公司、走访投资者、个别

拜访)等。因此,建立甚至雇佣专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团队成为必然趋势。

二、IRM 媒介运用

虽然很多上市公司已经重视并主动利用各种沟通媒介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并运用种种方

式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但目前我国资本市场的投资者关系仍然处于起步阶段,与投资者

等资本市场参与者开展互动沟通的媒介还未得到充分利用,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

距。因此,借鉴发达国家投资者关系最佳实践经验是非常必要的。

1.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 浏览我国上市公司的网站,不难发现许多公司网站仅仅披露了投资者随手可得的信息,而

没有充分发挥网络这种新型媒介的交互优势。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互联网上缺乏高质量、及时、

准确的信息,大部分投资者、分析师等也就不会时刻关注公司网站的更新,因此也就不难理解

大部分投资者很少光顾公司网站了。为了使公司网站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部分能够更有效地发挥

作用,公司应该指定了解公司投资者并与之打交道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借鉴发达国家投资

者关系网站内容和结构的索引,并根据不同访问者的信息需求,来管理并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

版块的内容。公司必须意识到网站需要不断地更新,而并不是建成网站就完成任务了,网站管

理是一个不断优化的过程。公司也应该明确对投资者关系管理版块内容进行更新升级固然会花

费一些资金,但向投资者等信息需求者提供更及时、完善的信息所带来的收益是足够抵消这些

成本的。只有公司及时更新信息,投资者和分析师才会经常光顾公司的网站,从而为公司赢得

更多的投资。

随着通讯技术的发展,网上电话会议、电子邮件、网络直播等沟通方式也逐步成为投资者

关系从业人员的得力助手,而企业形象也更加依赖于通过这些媒介所披露的信息的深度和可靠

性。我国 IRM 应该借鉴发达国家举办网上电话会议、开展电子邮件沟通、实施网络直播等沟

通方式,与投资者等资本市场参与者保持日常沟通,真正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使得公司能够

在资本市场中占据竞争优势,引导投资者对公司股票进行正确的价值评估,留住现有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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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吸引更多的潜在投资者。

2.注重与财经媒介沟通

媒体记者、投资者关系顾问及分析师是目前上市公司与投资者进行互动沟通的主要财经媒

介。他们在公司声誉的建立及维持过程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通过与媒体记者、投资者关

系顾问及分析师等中立的第三方开展互动沟通,上市公司可以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向其释放公司

相关信息,继而通过他们对公司情况及相关信息的深度剖析,就可以使公司对外披露的信息更

具价值。我国上市公司与财经媒介的沟通状况极不乐观。因此,为了提升与资本市场参与者的

沟通质量,我国上市公司应该注重与财经媒介的沟通,制定合理的媒体战略,加强对媒体渠道

的管理,关注财经记者的工作日程,促使其建立友好关系,从而有利于保证公司被媒体报道的

比例较为公平。而投资者关系顾问是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开展沟通的重要媒介,他们通过履行职

责,服务于公共利益,维持资本市场的有效性,理智地平衡投资者利益以及广泛的利益相关者

利益。所以,对上市公司而言,积极主动地与投资者顾问开展互动沟通也是非常必要的。与分

析师进行交流也是上市公司日常的一项重要工作,分析师可以使公司对外披露的信息更具价

值,促进信息向资本市场的自由流动。因此,公司应该更加注重与分析师之间的互动交流,从

而提升其在资本市场中的可见度。

3.开展自我营销 我国资本市场中存在着众多的投机者,他们仅关注公司股价的高低,并不在意公司的未来

发展前景,而且还存在着一些投资者对公司的长期战略持怀疑态度,对公司的长期发展信心不

足。因此,对上市公司而言,开展自我营销是必不可少的工作。投资者见面会、公司发言人及

年报是公司可以采用的营销媒介。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都没有实施这种最能直接与投资者进行

沟通的营销媒介,指定新闻发言人的上市公司数量也不多,对外披露的公司年报良莠不齐。因

此,对我国上市公司而言,注重投资者见面会、指定公司发言人以及完善公司年报的任务迫在

眉睫,借鉴发达国家所开展的投资者关系最佳实践,注重与投资者面对面沟通,倾听投资者的

信息需求,并接受投资者的反馈信息,完善公司对外披露信息的渠道,明确公司信息发布的发

言人,提升公司年报的质量,从而使更多的投资者了解公司,最终扩大公司在资本市场中的份

额。

三、IRM 信息披露

1.强化 IRM 信息披露 IRM 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推进 IRM 活动的必要条件。与以往的财务信息披露相比,IRM

信息披露是更高层次意义上的信息披露,是一种更主动、信息量更大、方式更为灵活的信息披

露。IRM 披露以自愿性信息披露为出发点,以投资者对信息的需求为导向,以提高信息披露

的质量、完整性、及时性和真实性为目的,最终构建一个积极的、互动的、市场化的、有目的

的沟通平台,有效地将信息反馈给投资者,并将从投资者获得的信息反馈给公司高层管理者。

一般来说,IRM 信息披露没有规范的格式和标准要求,是上市公司将自己的优势方面展示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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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让投资者了解公司正在做什么,以后将要做什么的方式。IRM 是上市公司自我品牌

的展示,它对于投资者了解公司,公司了解投资者有着重要的意义。鉴于我国上市公司 IRM

信息披露度较低,今后应增加 IRM 信息的披露范围。

2.丰富投资者关系沟通内容 为保证沟通对象决策的科学性,发行者针对沟通对象不同的信息需求进行针对性沟通。在

我国,监管层、机构投资者、中小投资者、媒体的关注点不尽相同,上市公司与其沟通内容也

应有所差异。

上市公司不能避免与政府部门尤其是与证券监管部门的沟通。上市公司必须充分了解监管

部门的监管要求和监管动态,向监管部门传递更多的市场信息(尤其是财务信息),使监管部

门了解公司各方面的情况。新闻媒体可以部分替代中小投资者监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帮

助中小投资者找出虚假信息,上市公司应当重视与媒体的沟通,向媒体传递公平、真实的公司

信息,避免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随着机构投资者占公司股权的比重越来越大,机构投资者在

公司治理中逐渐掌握了话语权。因此,做好机构投资者关系管理成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的关键。机构投资者除了接受上市公司提供的财务信息、前景性信息之外,还会根据他们对市

场业务和未来前景的了解做出判断,投资者关系人员只有保持与机构投资者的及时沟通,满足

机构投资者的信息要求,才能保证他们对公司有正确的认识。我国中小投资者是庞大的投资群

体,相比机构投资者,中小投资者的话语权较弱,权利亦受到忽视,因此经常发生中小股东用

脚投票的行为。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各类型投资者的地位应该是平等的,做好与中小股东的公

平沟通尤为重要。

3.完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

目前,我国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基本满足 OECD(经济合作发展组织)于 1999 年推出的

“OECD 公司治理原则”,上市公司基本搭建起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框架,但对于更细化的治

理信息披露程度还有待提高。

很多公司治理信息对中小投资者而言仍然获取性很低,例如董事会成员的选举程序、董事

会表决机制运行、薪酬制定标准等信息,这些信息构成了上市公司治理运作的基本信息。上市

公司只有将治理运作信息公开化、透明化,才能向投资者传递更真实的公司形象、保证投资者

的信息知情权。

四、IRM 评价

IRM 活动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好的 IRM 评价体系需要公司在各方面进行资源的投入和

支持,当然好的 IRM 评价给投资者带来的收益也是不可低估的。证券监管部门出台引导和推

动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把 IRM 评价作为完善公司治理的重要辅助内容;

交易所加大推动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建设及评价活动的力度;有关单位应联合成立中国投资者

关系管理协会,加强行业引导;发挥中间机构的专业咨询作用;学术界加强对 IRM 评价的设

计、研究并总结投资者关系最佳实践,提升我国投资这管理研究的整体水平,为实践提供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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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理论支持与理论导向。

1.提高公司高层对 IRM 的认识

将 IRM 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来贯彻实施,应将评价指标体系在战略层面加以展开,从

IRM 战略的制定、实施与反馈的全过程中引入衡量指标,带动企业的 IRM 战略意识构建与延

伸。监管部门要积极引进新的评价体系、发现我国企业中的最佳 IRM 评价实践,及时更新认

知、提升方法的可适性与完整性,并能够正确引导机构或企业本身对 IRM 评价指标体系的构

建与完善。

2.IRM 指标设计应遵循的原则

考虑到 IRM 本身即是一个复杂性的管理活动,因此在进行 IRM 指标设计时应遵循以下基

本原则:

(1)系统性和层次性原则。IRM 是涉及到众多要素的复杂系统,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因

此在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中,这一原则应得到充分的反映。而且评价系统不是指标的简单堆砌,

为了便于评价和体现 IRM 的逻辑性,应该按照某些原则合理地分层次设置指标。

(2)导向性原则。要求指标体系的建立不仅能够全面反映上市公司 IRM 的现有状况,而

且还能够体现企业 IRM 的未来发展趋势。要体现指标的导向性作用,引导上市公司科学有效

的开展 IRM 活动,为证券监管部门监督和管理上市公司 IRM 活动提供参考。

(3)实用性原则。指标体系要能科学地反映 IRM 的实际情况,而且便于操作和实施。如

果指标体系过大、层次过多、指标过细将使评价的注意力不能体现系统的整体性;而指标体系

过小、指标过粗又不能反映 IRM 的实际水平。同时,指标体系的设立应该有足够的灵活性,

使企业能够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运用。

(4)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各有所长,在实际操作中

都必不可少,必须充分结合。但最终评价结果应形成一个量化的结果,以排除定性分析中主观

因素或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定量分析不是万能的,它不可能包罗评价对象的一切方面,有些

指标是难以量化的,必须辅之以定性分析。

3.评级机构主动进行 IRM 评级 境外 IRM 实践最重要的一环就是评级机构的 IRM 评级,如国际金融研究所(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Finance(IIF))的评级等。这些评级机构根据专业化的计量模型,对上市公司前一年

度的 IRM 活动给予评价,能够让投资者较为直观的看到某一上市公司的 IRM 水平,相应的,

上市公司也能清楚自己在前一年度中 IRM 活动的成功与失败之处,并能知道自己在整个资本

市场以及同行中的地位。

五、结语:视投资者为“上帝”

我国仍处在上市公司大股东利用信息优势,根据自己的偏好和利益披露公司信息,导致信

息披露失去可信性,降低了公司信息披露的信息含量和投资指导作用的阶段。在这种信息披露

环境中,大股东与中小投资者的地位并不平等,中小投资者很难根据披露信息做出正确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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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自身利益难以保全。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与资本市场的发展,资本市场由传统的“卖

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意识到保持畅通的融资渠道和公司可持续

发展的重要性。公司需要在资本市场上拥有长期忠诚的投资者,需要营造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

在资本市场上构建与投资者的信任、共赢的关系,形成公司对投资性资本的竞争优势。也就是

说,投资者成为了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上帝”。

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以其创始人沃伦·巴菲特每年的“致股东的一封信”闻名于世。每

巴菲特年都要给伯克希尔的股东写一封信,其初衷是以管家的身份向股东传递“尽力向股东提

供如果将我们的角色对换时我们认为有用的信息”。 致股东的一封信内容是巴菲特向股东们报

告前一年度伯克希尔公司运营成果,向股东传递真实的公司信息,无论是“好消息”还是“坏

消息”。巴菲特以真诚、谦逊、平实的语言毫无保留地向投资者介绍公司及各个子公司一年中

的运营结果、前景预测、管理思想和存在的问题,其从表面来看是向投资者传递公司运营及前

景的真实信息、对待投资者一视同仁、保护投资者的知情权,实质上将投资者作为公司真正的

主人,做出了“视投资者为上帝”的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榜样。2013 年,伯克希尔·哈撒韦

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虽然在美国小镇奥马哈举行,但参会股东人数高达 5 万人之多,该公司

的股价为 17 万美元。

随着我国上市公司注册制度的建立和投资者保护意识的觉醒,“视投资者为上帝”将促使

我国 IRM 发生以下转变:

1.从公司信息披露到投资者信息需求 随着上市公司之间的竞争逐渐激烈,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意识到要保持畅通的融资渠道和

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需要在资本市场上拥有长期忠诚的投资者。IRM 的职能从公司单向的

信息披露上升到以了解投资者信息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

公司往往通过路演、说明会、见面会的方式积极地与投资者进行互动,向投资者传递需要

的公司信息,满足投资者的信息需求。以投资者信息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通过了解投资者的

信息需求,制定针对性更强的信息披露内容,使投资者在全面了解公司的基础上做出投资决策;

消除投资者对公司的困惑和疑虑,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在资本市场上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实现

投资者与公司的双赢。

2.从财务信息披露到非财务信息披露 目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多以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财务信息披露为主,财务信息披露内

容只能向投资者传递公司运营的基本信息。除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明确规定进行财

务息披露外,公司更多的非财务信息(管理层盈余预告、战略和新产品公告、新闻发布、董事

会对分析师的简报、管理层讨论和分析等)也需要披露。非财务信息是财务信息的先行指标,

非财务信息披露是对财务信息披露的扩展和补充,能够展示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增长潜力(公

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治理、社会责任等方面的信息,减少了公司管理层和外部投资者间的信

息不对称,是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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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市值管理策略到公司价值创造战略 我国公司对 IRM 目标的认知仍停留在有效地管理投资者预期、获得投资者的信任、积极

倾听和采纳广大股东和投资者的合理化建议等市值管理阶段。这种认知的结果就是在市场行情

低迷、股票价格低于市场价值时,公司加大 IRM 力度;而在市场行情高涨、股票价格高于市

场价值时,放松对投资者关系的维护。IRM 的实质是公司通过建立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关系

实现公司的长期价值,并不是将 IRM 作为应急手段实现公司短期价值。我国 IRM 仍处在维护

公司与投资者关系阶段,并没有从战略角度长期贯彻执行 IRM 政策,因此,如何体现公司公

平市场价值、使投资者发现公司价值、实现公司价值创造成为 IRM 的重点。

4.从专业单一的个人行为到专业互补的团队建设 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目前没有设立独立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和配备专业的投资者

关系管理人员,而只是指定相关职能部门或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境外的 IRM 实

践表明,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投资者的风险,IRM 发展成为结合金融、市场营销、沟

通、公司治理等基础在内的战略管理行为,IRM 工作需要具备财务、营销、协调沟通能力等

复合型人才。随着 IRM 职能由信息披露向互动沟通转变,IRM 工作将需要大量公共关系、市

场营销领域的沟通专业人才;投资者对信息披露的要求提高,由一人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已经

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成立专业互补的投资者关系团队成为必然趋势。

5.从大股东投资者关系管理到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我国现阶段 IRM 仍是上市公司大股东利用信息优势,根据自己的偏好和利益披露公司信

息的“大股东投资者关系管理”,这导致信息披露失去可信性,降低了公司信息披露的信息含

量。在这种信息披露环境中,大股东与中小投资者的地位并不平等,中小投资者很难根据披露

信息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随着中小投资者维护自身利益意识的增强和保护机制的建立, “大

股东投资者关系管理”已经不能满足投资者的信息需求。以实现所有投资者价值最大化的“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能够进一步降低大股东控制下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保证中小投资者的信息

知情权、营造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将逐渐成为 IRM 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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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指引及文献

1.America National Investor Relations Institute: Standards of Practice for Investor Relations(January

2004).

2.London Stock Exchange: Investor Relations-a Practical Guide(March 2010).

3.Australasian Investor Relations Association: Best Practical Investor Relations-Guidelines for

Australasian Listed Entities(May 2006).

4.Hong Kong 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 Guidelines on Disclosure of Inside

Information(June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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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LSE: Creenbury Report(1995).

7.LSE: Hampel Report(1998).

8.李维安,中国公司治理与发展报告 2012[M],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9.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课题组,中国公司治理与发展报告 2013——投资者关系管理

篇,内部资料,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