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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北方胜利电厂2×66万千瓦机组项目灰场和运灰道路环境影响报告书

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北方胜利电厂2×66万千瓦机组项目灰场和运灰道路

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

建设单位: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北方胜利电厂2×66万千瓦机组项目灰场和运灰道路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9年8月

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III

目 录

1概述1

1.1项目由来1

1.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5

1.3分析判定相关情况5

1.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7

1.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7

2总则8

2.1编制依据8

2.2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12

2.3评价目的及评价重点13

2.4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13

2.5评价等级与范围17

2.6主要环境敏感区和保护目标24

3工程分析31

3.1主体工程概况31

3.2变更工程分析32

4区域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价44

4.1自然环境概况44

4.2社会经济概况61

4.3区域污染源调查62

4.4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62

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80

5.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80

5.2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89

5.3声环境影响分析94

5.4生态环境影响分析94

5.5土壤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98

5.6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03

5.7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03

5.8小结106

6环境风险评价108

6.1评价依据108

6.2环境敏感目标概况108

6.3环境风险识别108

6.4环境风险分析109

6.5风险防范措施109

6.6应急预案110

6.7小结114

7污染防治措施及及其经济技术论证116

7.1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116

7.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17

7.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17

7.4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118

7.5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119

7.6施工期污染防治对策120

7.7水土保持和绿化121

7.8“三同时”竣工验收一览表123

8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24

8.1环保投资估算124

8.2效益分析124

8.3小结125

9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26

9.1环境管理体系126

9.2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127

9.3污染源排放管理清单130

10产业政策与规划相符性131

10.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31

10.2规划符合性分析132

11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34

11.1建设项目概况134

11.2环境质量现状134

11.3环境影响评价135

11.4公众参与采纳情况137

11.5环境保护措施137

11.6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38

11.7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39

11.8结论139

附件目录:

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5

1) 环评委托书;

2) 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北方电力锡林热电2×660MW煤电一体化工程环境报告书的批复》(内环审[2015]51号);

3)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北方胜利电厂新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内发改能源字[2015]811号);

4) 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内蒙古锡盟煤电基地锡盟至山东输电通道配套煤电项目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的复函》(国能电力[2015]85号);

5) 《华能北方胜利电厂2×660MW煤电一体化工程初步设计——贮灰场方案优化研究专题报告》,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2016年4月;

6) 华能北方胜利电厂2×660MW煤电一体化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咨能源便[2016]78号);

7) 锡林郭勒热电有限公司关于置换锡市南郊生态移民区饮用水水源的请示(锡热电[2016]58号);

8) 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19号);

9) 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关于“北方电力锡林热电2×660MW煤电一体化工程灰场”选址与保护区位置关系的复函》

10) 锡林浩特市城市规划局《关于北方电力锡林热电2×660MW煤电一体化工程灰场选址的批复》(锡规发[2015]104号);

11) 锡林浩特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审查意见;

12) 《北方电力锡林热电2×660MW煤电一体化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批复》;

13)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关于北方电力锡林热电2×660MW煤电一体化工程拟选灰场的批复》;

14) 内蒙古军区司令部《关于北方电力锡林热电2×660MW煤电一体化工程灰场选址无军事设施的复函》(2016.2.20);

15) 粉煤灰和脱硫石膏综合利用协议;

16) 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北方胜利电厂2×66万千瓦机组项目置换南郊水源井工程审查意见的批复(锡市政字[2019]18号);

17) 锡林浩特市南郊街道办事处关于南郊安全饮水工程情况的函(锡市南郊发[2019]51号);

18) 锡林浩特市水利局关于“南郊安全饮水工程情况”函的回复(锡市水利函字[2019]65号)。

1)

1概述

1.1项目由来

2015年6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以《关于北方电力锡林热电2×660MW煤电一体化工程环境报告书的批复》(内环审[2015]51号)批复了北方电力锡林热电 2×660MW 煤电一体化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年6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方胜利电厂新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内发改能源字[2015]811号)核准了北方电力锡林热电 2×660MW 煤电一体化工程项目。批复工程拟建设2×660MW容量的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配置2×2102t/h的超超临界直流炉,同步建设脱硝、除尘、脱硫等系统,配套建设输煤系统、除灰渣系统、供排水系统及南煤矿灰场等公用及辅助设施;批复南煤矿灰场占地面积3.8 hm2,为全封闭型式平原灰场。

2016年4月,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华能北方胜利电厂2×660MW煤电一体化工程初步设计——贮灰场方案优化研究专题报告》提出“电厂灰场占地较小,不满足本工程的要求。按照3.8hm2的面积做成全封闭灰场,按照1年贮灰量计算,当贮灰容积为100×104m3时,需建的封闭灰场尺寸为230m(长)×160m(宽)×27m(贮灰高度),此时贮灰高度达到27m,堆灰高度太高,不利于灰场的贮存和运输,且灰场造价也相对较高”。2016年5月,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关于《华能北方胜利电厂2×660MW煤电一体化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会会议纪要原则同意调整灰场和运灰道路。因此,锡林郭勒热电北方胜利电厂拟根据要求进行灰场和运灰道路调整。

锡林郭勒热电北方胜利电厂2×660MW煤电一体化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厂区和灰场,其中厂区建设内容、灰渣产生量和综合利用方式均未发生变化,仅灰场和运灰道路发生变化,具体内容为:

(1)灰场场址由电厂东南方向直线距离约10km处变更至电厂东南方向直线距离约12km、南距G303国道约2km;

(2)灰场占地面积由3.8hm2变更为27.56hm2;

(3)灰场类型由封闭平原灰场变更为露天山谷灰场;

(4)运灰道路由全长15.7km(利用现有13.6km,新建2.1km,新建部分由灰场连接至现有G303国道)变更为全长18.3km(利用现有14.9km,新建3.4km,新建部分从外环路东山公墓的东南接出,向东南延伸到启航驾校北侧,连接至已有的劳改队砖瓦厂专线道路,之后在监狱附近向西接出另一段新建运灰道路,直接连接至灰场入口)。

调整后的灰场和运灰道路(以下简称“变更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境内,锡林郭勒热电北方胜利电厂(中心城区规划区边界外东3km处)东南方向约12km、南距G303国道约2km处,见图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2016年3月,受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北方胜利电厂2×66万千瓦机组项目灰场和运灰道路”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通过现场踏勘、收集资料和现场勘察、监测等工作,依据相关技术导则和规范,编制完成《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北方胜利电厂2×66万千瓦机组项目灰场和运灰道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呈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审查。

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4

图1-1-1 项目地理位置图

1.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变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技术路线详见图1-2-1。

图1-2-1 工作技术路线图

1.3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3.1产业政策判定

变更工程为火力发电配套灰场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版中“第一类鼓励类,四、电力2、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机组电站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3.2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变更工程符合《锡林浩特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已取得《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内蒙古锡盟煤电基地至山东输电通道配套煤电项目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的复函》(国能电力[2015]85号),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报批暂行办法》(内国土资发[2006]122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的要求。

1.3.3“三线一单”判定

(1)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关于“北方电力锡林热电2×660MW煤电一体化工程灰场选地与保护区位置关系的复函”(锡生然字[2016]15号),变更工程选地不在保护区范围内。目前,内蒙古《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正在编制,根据划定的科学性、整体性、协调性、动态性等原则,以及校验划定范围,对比变更工程建设地点以及现场踏勘和调查后知,变更工程选址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因此变更工程与生态保护红线不冲突。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和《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锡林郭勒盟环境空气中SO2、NO2、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CO百分位上日平均质量浓度和O3百分位上8h平均质量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要求,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

(3)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燃料等资源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负面准入清单

变更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鼓励类产业第四条“电力”中第2款“2、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机组电站建设”;不属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的通知》(内政发[2018]11号)中“负面清单”所列项。

综上,变更工程建设满足“三线一单”要求。

1.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根据变更工程建设特点及项目周边环境特征,本次评价关注应重点关注内容为变更后灰场和运灰道路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及环保措施合理性;固废处理处置措施合理性及对环境的影响;对地下水、土壤及生态环境的影响。

1.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北方胜利电厂2×66万千瓦机组项目置换南郊水源井工程审查意见的批复(锡市政字[2019]18号),同意实施北方胜利电厂2×66万千瓦机组项目置换南郊水源井工程;根据锡林浩特市水利局关于“南郊安全饮水工程情况”函的回复(锡市水利函字[2019]65号),已对南郊安全饮水工程3眼水源井完成封闭。

变更工程变更后较变更前与锡林郭勒草原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距离变远,减轻了灰渣运输和贮存过程中扬尘对保护区的影响,大气污染物的场界最大贡献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最大贡献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浓度限值;;灰场和新建运灰道路周边声环境影响满足环境质量标准;灰场山坡汇水、灰面径流水经消力处理后再进行回用,不向外环境排放;针对存在的各种风险因素,采取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了应急预案,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灰场下游锡市南郊生态移民区水源地置换后,变更工程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规划要求。因此,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工程建设可行。

2总则

2.1编制依据

2.1.1国家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2018年12月29日通过修改并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订,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2018年12月29日通过修改并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起施行;;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15)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16)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1月8日修正);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7月29日修正);

2.1.2部门规章、规定

(1)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2)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3)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42号;

(4) 《国务院关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批复》,国函[2012]146号;

(5)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6) 《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坚决制止电站项目无序建设意见的紧急通知》,国发[2004]32号;

(7)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8)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9) 《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环境保护部2013年14号;

(10)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第9号令;

(11)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第21号令;

(12) 《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发改[2013]第19号令;

(13)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和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2919号;

(14) 《关于印发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14]506号;

(15) 《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2017年11月15日印发;

(16)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1.3地方法规、部门规章性及规定

(1)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修正)》(2018年12月06日);

(2) 内蒙古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2012年12月1日);

(3)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发[2017]63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节能降碳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2017年4月29日);

(4)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发[2013]126号《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意见》(2013年12月31日);

(5)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发[2014]40号《关于加快发展工业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2014年4月12日);

(6)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党委,内党发[2012]8号《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2012年5月4日);

(7)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内政办发[2014]46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意见〉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2014年5月20日);

(8)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内政发[2018]11号);

(9) 《内蒙古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10) 《锡林浩特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

(11) 《锡林浩特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2.1.4技术导则及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

(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2.1.5其他

(1) 环评委托书;

(2) 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北方电力锡林热电2×660MW煤电一体化工程环境报告书的批复》(内环审[2015]51号);

(3)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北方胜利电厂新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内发改能源字[2015]811号);

(4) 《关于同意内蒙古锡盟煤电基地锡盟至山东输电通道配套煤电项目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的复函》,国能电力[2015]85号;

(5) 《关于对<锡林浩特市城市供热规划(2014-2020年>的批复》,内建城[2014]356号;

(6) 《关于北方电力锡林热电2×660MW煤电一体化工程灰场选址的批复》,锡规发[2015]104号;

(7) 《对北方电力锡林热电2×660MW煤电一体化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批复》,内震安评[2014]193号;

(8) 《关于北方电力锡林热电2×660MW煤电一体化工程灰场选址无军事设施的复函》,内蒙古军区司令部,2016.2.20;

(9)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关于北方电力锡林热电2×660MW煤电一体化工程拟选灰场的批复》,内文物发[2015]277号;

(10) 《关于“北方电力锡林热电2×660MW煤电一体化工程灰场”选址与保护区位置关系的复函》,锡生然字[2016]15号;

(11) 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北方胜利电厂2×66万千瓦机组项目置换南郊水源井工程审查意见的批复(锡市政字[2019]18号);

(12) 锡林浩特市南郊街道办事处关于南郊安全饮水工程情况的函(锡市南郊发[2019]51号);

(13) 锡林浩特市水利局关于“南郊安全饮水工程情况”函的回复(锡市水利函字[2019]65号);

(14) 《北方电力锡林热热电2×660MW煤电一体化工程初步设计阶段——贮灰场优化方案报告》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2016.4;

(15) 《关于北方电力锡林热电2×660MW煤电一体化工程可行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咨能发[2015]2361号)。

2.2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

2.2.1环境影响识别

结合变更工程特点和所处地域特征,对变更工程环境的影响进行识别,结果详见表2-2-1。

表2-2-1 环境影响识别一览表

时段

活动

污染因素

主要影响因素

大气环境

地表水环境

地下水环境

声环境

固体废物

生态环境

土壤环境

厂地施工

施工扬尘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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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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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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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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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清洗

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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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生活

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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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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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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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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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生产

废气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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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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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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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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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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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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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机械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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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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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办公

生活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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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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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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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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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运输

交通运输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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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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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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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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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废气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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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 长期/短期影响;涂黑/涂白不利影响/有利影响;1重度影响,2中度影响,3轻度影响

2.2.2评价因子筛选

综合考虑变更工程的工程分析、区域环境特征、环境影响识别等方面因素,确定变更工程环境质量现状和影响预测评价因子,详见表2-2-2。

表 2-2-2 评价因子筛选结果一览表

环境要素

评价专题

评价因子

环境空气

现状评价

SO2、NO2、PM10、PM2.5、CO、O3和TSP

影响评价

TSP

总量指标

/

地下水

现状评价

①K+、Na+、Ca2+、Mg2+、CO32-、HCO3-、Cl-、SO42-;②pH、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氰化物、硫酸盐、氟化物、铅、镉、铁、锰、砷、汞、铜、锌、六价铬、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氯化物、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酚、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③水位

影响评价

氟化物

声环境

现状评价

等效连续A声级(Leq)

影响评价

等效连续A声级(Leq)

土壤

现状评价

①建设用地: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共计45项因子

②周边土壤:pH值、铬、镉、汞、砷、铜、铅、锌、镍

影响评价

固体废物

影响评价

生活垃圾

2.3评价目的及评价重点2.3.1评价目的

通过对评价范围内的自然环境和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监测及分析评价,就项目建设和运营带来的环境影响作出定性或定量的分析,以期达到如下目的:

(1)通过现场调查、收集资料以及现状监测数据分析与评价,掌握评价范围域的自然环境、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质量现状;

(2)通过分析变更后的污染物源强情况,对其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情况进行预测和评价;

(3)从技术、经济角度分析拟采用的环保措施的可行性,为环境管理部门决策和管理提供依据;

(4)从环保法规、政策、污染防治及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做出明确结论,并提出消除或减轻污染的对策和建议。

2.3.2评价重点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3)变更前后环境影响变化分析。

2.4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2.4.1环境功能区划

(1)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变更工程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涉及区域为:北侧660m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为环境空气一类区;除保护区外的其他区域为环境空气二类区。

(2)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

区域内地下水主要功能为居民生活和农业用水,为III类水体。

(3)声环境功能区划

变更工程位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用地范围内,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

2.4.2环境质量标准

①环境空气

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一级标准,居住区及其它地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标准限值见表2-4-1。

表2-4-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标准名称

适用区域

标准级别

标准值(ug/Nm3)

污染物

SO2

TSP

PM10

NO2

PM2.5

CO

O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6-2012)

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一级标准

1小时平均

150

/

/

200

/

10

0.16

日平均

50

120

50

80

35

4

0.10(8小时均值)

年平均

20

80

40

40

15

/

/

居住区及其它

二级标准

1小时平均

500

/

/

200

/

10

0.16

日平均

150

300

70

80

75

4

0.10(8小时均值)

年平均

60

200

150

40

35

/

/

②地下水环境

变更工程地下水水质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具体标准限值见表2-3-2。

表2-4-2 地下水质量标准单位:mg/L

序号

项目

Ⅲ类标准限值

序号

项目

Ⅲ类标准限值

1

pH(无量纲)

6.5~8.5

13

亚硝酸盐(以N计)

≤1.0

2

总硬度(以CaCO3,计)

≤450

14

氨氮(以N计)

≤0.5

3

溶解性总固体

≤1000

15

氟化物

≤1.0

4

硫酸盐

≤250

16

≤0.001

5

氯化物

≤250

17

≤0.01

6

≤0.3

18

≤0.005

7

≤0.1

19

铬(六价)

≤0.05

8

≤1.0

20

≤0.01

9

≤1.0

21

氰化物

≤0.05

10

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

≤0.002

22

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

≤3.0

11

耗氧量(CODMn,以O2计)

≤3.0

23

菌落总数(CFU/ml)

100

12

硝酸盐(以N计)

≤20

③声环境

变更工程灰场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新建运灰道路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2-4-3。

表2-4-3 噪声评价标准

功能区类型

执行的标准和级别

标准值[dB(A)]

昼间

夜间

灰场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60

50

新建运灰道路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

70

55

(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变更工程灰场建设用地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项目所在区域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基变更工程),标准限值详见表2-4-4和表2-4-5。

表2-4-4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制值(基变更工程)一览表 单位:mg/kg

序号

污染物项目

CAS编号

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重金属和无机物

1

7440-38-2

60

2

7440-43-9

65

3

铬(六价)

18540-29-9

5.7

4

7440-50-8

18000

5

7439-92-1

800

6

7439-97-6

38

7

7440-02-0

900

挥发性有机物

8

四氯化碳

56-23-5

2.8

9

氯仿

67-66-3

0.9

10

氯甲烷

74-87-3

37

11

1,1-二氯乙烷

75-34-3

9

12

1,2-二氯乙烷

107-06-2

5

13

1,1-二氯乙烯

75-35-4

66

14

顺-1,2-二氯乙烯

156-59-2

596

15

反-1,2-二氯乙烯

156-60-5

54

16

二氯甲烷

75-09-2

616

17

1,2-二氯丙烷

78-87-5

5

18

1,1,1,2-四氯乙烷

630-20-6

10

19

1,1,2,2-四氯乙烷

79-34-5

6.8

20

四氯乙烯

127-18-4

53

21

1,1,1-三氯乙烷

71-55-6

840

22

1,1,2-三氯乙烷

79-00-5

2.8

23

三氯乙烯

79-01-6

2.8

24

1,2,3-三氯丙烷

96-18-4

0.5

25

氯乙烯

75-01-4

0.43

26

71-43-2

4

27

氯苯

108-90-7

270

28

1,2-二氯苯

95-50-1

560

29

1,4-二氯苯

106-46-7

20

30

乙苯

100-41-4

28

31

苯乙烯

100-42-5

1290

32

甲苯

108-88-3

1200

33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

108-38-3,

106-42-3

570

34

邻二甲苯

95-47-6

640

半挥发性有机物

35

硝基苯

98-95-3

76

36

苯胺

62-53-3

260

37

2-氯酚

95-57-8

2256

38

苯并[a]蒽

56-55-3

15

39

苯并[a]芘

50-32-8

1.5

40

苯并[b]荧蒽

205-99-2

15

41

苯并[k]荧蒽

207-08-9

151

42

218-01-9

1293

43

二苯并[a, h]蒽

53-70-3

1.5

44

茚并[1,2,3-cd]芘

193-39-5

15

45

91-20-3

70

表2-4-5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基变更工程)一览表 单位:mg/kg

序号

污染物项目

风险筛选值

pH≤5.5

5.5<pH≤6.5

6.5<pH≤7.5

pH>7.5

1

水田

0.3

0.4

0.6

0.8

其他

0.3

0.3

0.3

0.6

2

水田

0.5

0.5

0.6

1.0

其他

1.3

1.8

2.4

3.4

3

水田

30

30

25

20

其他

40

40

30

25

4

水田

80

100

140

240

其他

70

90

120

170

5

水田

250

250

300

350

其他

150

150

200

250

6

水田

150

150

200

200

其他

50

50

100

100

7

60

70

100

190

8

200

200

250

300

2.4.3污染物排放标准

①大气污染物

变更工程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源周界外浓度限值要求,具体限值见表2-4-6。

表2-4-6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一览表 单位:mg/Nm3

标准名称

标准类别

颗粒物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无组织排放源

周界外浓度限值

1.0

②水污染物

变更灰场无生活污水产生,无生产废水外排。

③噪声

变更工程灰场场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具体标准限值见表2-4-7。

表2-4-7 场界噪声评价标准 单位:dB(A)

序号

执行标准

昼间

夜间

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60

50

2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70

55

2.5评价等级与范围

2.5.1环境空气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要求,采用AERSCREEN模式估算。

(1)判定依据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确定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根据项目污染源初步调查结果,分别计算项目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到标准值的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中Pi定义为:

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评价工作等级按表2-5-1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Pi按上式计算,如污染物数i大于1,取P值中最大者Pmax。

表2-5-1 评价等级判别表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评价

Pmax≥10%

二级评价

1%≤Pmax<10%

三级评价

Pmax<1%

(2)地形图

变更工程所在区域地形情况见图2-5-1。评价范围内离源4152km处高程1300m,而源排放高程为1159m,因此判断为复杂地形。

图2-5-1 变更工程地形图

(3)估算模型参数

估算模型参数表见表2-5-2。

表2-5-2 估算模型参数表

参数

取值

城市/农村选项

城市/农村

农村

人口数(城市选项时)

/

最高环境温度/℃

36.7

最低环境温度/℃

-33.2

土地利用类型

沙漠化荒地

区域湿度条件

干燥气候

是否考虑地形

考虑地形

地形数据分辨率/m

90

是否考虑岸线熏烟

考虑岸线熏烟

岸线距离/km

/

岸线方向/°

/

变更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估算模式参数取值详见表2-5-3。

表2-5-3 估算模式面源参数取值一览表

参数名称

单位

取值

污染源类型

面源

灰场

面源排放速率

因子

TSP

g/s

0.1692

面源长×宽×高

m

5×5×3

(4)主要污染源估算模型计算结果

该项目估算结果见表2-5-4。

表2-5-4 面源主要污染物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表

下风向距离/m

灰场

TSP

预测质量浓度/(μg/m3)

占标率/%

10

441.20

49.02

下风向最大质量浓度及占标率/%

441.20

49.02

D10%最远距离/m

45

由预测结果可知,变更工程面源灰场排放的大气污染物TSP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为49.02%;按大气导则要求确定该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一级。

(5)评价范围确定

变更工程面源面源灰场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最大,D10%=45m。因此,本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边长5km的矩形区域。大气评价范围见图2-5-2。

图2-5-2 变更工程大气评价范围

2.5.2地下水环境

(1)评价等级

变更灰场运营期事故工况下地下水污染源主要为灰渣渗滤液渗漏,污染因子主要有氟化物、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和pH。灰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设计,底部采用人工衬层基础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正常工况下灰渣渗滤液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非正常工况下,若灰场防渗层发生破裂,可能导致泄漏造成地下水污染。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表2-2-5)和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灰场Ⅱ类。根据“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变更灰场地下水工作等级判定为二级,见表2-5-6。

表2-5-5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HJ610-2016)

敏感程度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

敏感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地,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

较敏感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地,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a。

不敏感

上述地区之外的其它地区。

注:a“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

表2-5-6 灰场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等级划分依据

情况概述

类别

评价等级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

变更灰场项目灰场属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中“E电力-30火力发电(包括热电)灰场Ⅱ类,其余Ⅲ类”中的Ⅱ类项目。

Ⅱ类

二级

地下水敏感特征

周边存在分散式居民饮用水水源。

较敏感

(2)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结合灰场周边的区域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地形地貌特征及附近的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的分布等,确定评价区的边界为人工划定边界,即:上游外扩1.8km,南北两侧各外扩1.8km、2.4km,下游外扩5.0km,评价区面积约为27km2,见图2-6-3。

2.5.3声环境

(1)评价等级划分

变更工程所在区域声环境为2类功能区,灰场场界外200m范围内、新建3.4km运灰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内均无声环境敏感点存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的要求,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

(2)评价范围确定

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场界外200m;

新建运灰道路评价范围: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

2.5.4环境风险

变更灰场为露天山谷干灰场,运行过程中不涉及《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参照导则要求,风险潜势为Ⅳ及以上,进行一级评价;风险潜势为Ⅲ,进行二级评价;风险潜势为Ⅱ,进行三级评价;风险潜势为Ⅰ,可开展简单分析。

表2-5-7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环境风险潜势

Ⅳ、Ⅳ+

评价工作等级

简单分析a

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

变更灰场为露天山谷干灰场,根据项目特点,项目产生的环境风险主要在于灰场溃坝。参考表2-5-7确定项目大气风险、地表水和地下水风险等级为简单分析。

2.5.5生态环境

(1)评价等级划分

变更工程灰场和新建运灰道路距锡林郭勒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边界最近距离分别为660m和675m。变更工程永久占地27.56hm2(小于2km2),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不涉及占用生态敏感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确定生态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2)评价范围确定

灰场生态评价:占地四周500m范围;新建道路生态评价:两侧500m范围。

2.5.6土壤环境

(1)评价等级

变更工程灰场永久占地27.56hm 2,占地规模为中型(5-50hm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污染影响型敏感程度分级表”(表3)和附录A“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火力发电项目属于Ⅱ类项目。根据“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判定变更工程土壤工作等级为二级,见表2-5-8。

表2-5-8 污染影响型敏感程度分级表

敏感程度

判别依据

敏感

建设项目周边存在耕地、园地、牧草地、饮用水水源地或居民区、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

较敏感

建设项目周边存在其他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

不敏感

其他情况

表2-5-9 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占地

规模

工作等级

敏感程度

Ⅰ类

Ⅱ类

Ⅲ类

敏感

一级

一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较敏感

一级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

不敏感

一级

二级

二级

二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

-

注:“-”表示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的要求,结合变更工程可能影响的范围并兼顾现有工程可能影响的范围,确定变更工程土壤评价范围为工程占地范围内全部占地及占地范围外0.2km。

表2-5-10 土壤评价范围表

评价工作等级

影响类型

调查范围a

占地b 范围内

占地范围外

二级

污染影响型

全部

0.2 km范围内

a涉及大气沉降途径影响的,可根据主导风向下风向的最大落地浓度点适当调整。

b矿山类项目指开采区与各场地的占地;改、扩建类的指现有工程与拟建工程的占地。

2.6主要环境敏感区和保护目标

变更工程保护目标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及其饮用水井、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锡市南郊生态移民区地下水饮用水源地,评价区内无风景名胜区等其他需特殊保护区。其中:

①距离灰场最近的居民为灰场东侧430m处的1户5口牧民;

②灰场北侧与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最近距离为660m;

③南郊生态移民区饮用水源地

水源地供水水井东北距灰场坝址最近约2.60km,共开采3口地下水井,井深分别为49m、91m和100m,对应涌水量分别为288、864和408t/d。根据《锡林浩特市南郊街道办事处关于南郊安全饮用水工程情况的函》(锡市南郊发[2019]64号),锡林浩特煤矿独立工矿区搬迁工程位于南郊街道办事处,自2015年开始实施,截至目前搬迁剩余人口不足300人。南郊安全饮用水工程于2019年1月1日由锡林浩特煤矿移交办事处进行管理,目前3眼水源井2眼水源干枯,1眼已无法修复,属报废水源井。2019年7月4日,锡林浩特市水利局已对3眼水源井进行了封闭。现阶段搬迁剩余居民生活用水采用购水和自留井方式满足用水需求。

项目周边敏感目标概况见表2-6-1~表2-6-2、图2-6-1~图2-6-3。

表2-6-1 变更工程周边主要环境敏感区域和保护目标

类别

序号

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划

相对厂址

X

Y

人口

户数

方位

距离

环境空气

1

内蒙古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

-200

718

居民

/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N

660m

2

一分厂牧民点1

52

629

3

1

NEE

800m

3

一分厂牧民点2

749

173

5

1

E

430m

4

南郊街道

-1582

-1604

60

243

SW

2460m

声环境

5

200m范围内没有集中村庄分布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土壤

6

周边土壤及农田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 农用地土壤污染 风险筛选值(基本项目)

表2-6-2 变更工程周边主要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编号

西安80坐标

相对灰场位置

井深(m)

供水人数(人)

供水量(m3/a)

供水对象

取水层位

X

Y

1

c02

440872

4866852

上游0.61km

80

5

110

白音锡勒桃林塔拉一分场

基岩裂隙水

2

c05

441518

4867662

上游1.37km

90

8

176

白音锡勒桃林塔拉一分场

基岩裂隙水

3

c19

438489

4864661

下游3.02km

9.3

6

132

南郊街道南煤矿家属区

基岩裂隙水

4

c28

437249

4865084

下游3.67km

22

10

220

南郊街道南煤矿家属区

基岩裂隙水

5

c32

439117

4867756

下游1.36km

60

2

44

南郊街道南煤矿家属区

基岩裂隙水

6

syj1

437865

4865286

下游2.70km

91

约3000

31.5万

南郊街道南煤矿家属区

基岩裂隙水

7

syj2

437631

4865360

下游2.80km

100

14.8万

南郊街道南煤矿家属区

基岩裂隙水

8

syj3

437622

4865524

下游2.60km

49

已废弃

/

基岩裂隙水

图2-6-1(1) 变更工程主要敏感点分布图

图2-6-1(2) 变更工程与四邻关系示意图

图2-6-2 变更工程与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置关系示意图

图2-4-3 变更工程周边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分布

3工程分析

3.1主体工程概况

(1)主体工程概况

锡林郭勒热电北方胜利电厂2×660MW煤电一体化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装机规模为2×660MW高效超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采用低氮燃烧+SCR脱硝、低低温省煤器+2台双室五电场高效静电场静电除尘和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处理后的烟气通过一座240m高的烟囱排放。灰渣分除,固废全部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送至南煤矿灰场贮存;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经过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电厂厂址位于锡林浩特市中心城区规划边界外东面3km处,南距锡唐铁路约130m,东南距欣康村约650m,北距神华运煤专用道路约130m,东南距南煤矿灰场约10km,西北距市污水处理厂、神华胜利西一号煤矿分别约1.1km、6.8km。

(2)电厂灰渣、脱硫石膏综合利用方案

①灰渣可利用性分析

根据《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粉煤灰》(GB/T1596-2005)的规定,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的粉煤灰要求的烧失量为5%~15%,要求SO3的含量小于3%;用于水泥活性混合材料的粉煤灰要求的烧失量为不大于8%,要求SO3的含量小于3.5%。电厂灰渣SO3的含量大于3.5%,不能用于水泥、混凝土制品原料。

根据《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电厂灰渣中的SiO2+Al2O3+Fe2O3含量为83.64%(设计煤种)高于筑路用的粉煤灰的技术要求(70%),可满足路堤和公路基层材料使用。

根据锡林浩特玖银轻型建材厂原料成分检测和实际生产实践,电厂灰渣成分满足其制作“加气砼砌块”的原料要求。

②脱硫石膏可利用性分析

电厂产出的脱硫石膏SO3>40%,可满足企业的综合利用要求。

③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影响分析

电厂灰渣、石膏等一般固体废物年产生量为94.88万t(设计煤种),石膏量19.57万t(设计煤种),将通过综合利用的方式进行消纳;综合利用不畅时,送至变更灰场。

建设单位已与锡林浩特玖银轻型建材厂、锡林浩特友诚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冀东水泥阿巴嘎旗有限责任公司、锡林浩特中联金河水泥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30、25、40、30万t/a的灰渣综合利用协议;建设单位与正蓝旗上都华欣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锡林浩特市雪健工贸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9.78、10万t/a脱硫石膏综合利用协议。

由此可见,已签订的固废综合利用协议灰渣和石膏需求量均大于变更工程灰渣和石膏产生量,正常情况下能够保证灰渣、石膏综合利用顺畅。电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企业主要情况见表3-1-1。

表3-1-1 变更工程固废综合利用企业概况

名称

产生量

(万

t/a)

综合利用企业

企业有无环评批复

企业规模

综合

利用途

接纳量

(万

t/a)

所在地

粉煤灰

94.88

锡林浩特玖银轻型建材厂

45万m³/a

加气砼砌块

砼砌块

30

锡林浩特

锡林浩特友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45万m³/a

加气砼砌块

砼砌块

25

锡林浩特

冀东水泥阿巴嘎旗有限责任公司

45万m³/a

加气砼砌块

砼砌块

40

锡林浩特

锡林浩特中联金河水泥有限公司

45万m³/a

加气砼砌块

砼砌块

30

锡林浩特

小计

-

-

125

-

脱硫石膏

19.57

正蓝旗上都华

欣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石膏制品

30万t/a

建筑材料

9.78

锡林格勒

锡林浩特市雪健工贸有限公司

石膏制品

30万t/a

建筑材料

10

锡林浩特

小计

-

-

19.78

-

综合以上分析,电厂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2变更工程分析

3.2.1变更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北方胜利电厂2×66万千瓦机组项目灰场和运灰道路

建设单位: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变更

主要建设内容:灰场和运灰道路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境内,厂址(中心城区规划区边界外东3km处)东南方向约13km、南距G303国道约2km处。

建设投资:约1740万元。

3.2.2灰场选址

变更后灰场位于电厂东南方向直线距离约12km、南距G303国道约2km、为山谷露天灰场。灰场两侧山顶与沟谷底部高差约为40m,沟谷大致为东西走向,南北高,中间低,东高西低。

变更后灰场库容按1年设计,根据灰场的地形图进行库容计算,贮灰场占地面积约为27.56×104m2(征地边界),当堆灰标高至1183.0m时库容约为120.46×104m2,可满足2×66万千瓦机组存放灰渣及石膏1年。

变更工程灰场占地范围已查明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文物遗迹、不涉及军事敏感区、相距自然保护区660m以外。

3.2.3灰场建设方案

变更工程灰场建设内容包括:挡灰坝、拦洪坝、截洪沟、灰场排水系统、运灰道路、灰场管理站等,平面布置见图3-2-1,剖面图见图3-2-2。

(1)挡灰坝设计

变更工程灰场采用干式贮灰方式。为了便于干灰场的运行管理,防止雨水冲刷灰面形成的灰水对下游环境造成污染,在灰场沟口建一道挡灰坝。

挡灰坝沟底标高约为1159.0m左右,挡灰坝最大高度约为6.0m,坝顶标高约为1165.0m,贮灰场占地面积约为27.56×104m2(征地边界),当堆灰标高至1183.0m时库容约为120.46×104m3,可以满足2×66万千瓦机组存放灰渣及石膏1年。

挡灰坝上游边坡为1:2.0,下游边坡为1:2.5,最大坝高6.0m,坝顶宽4.0m,坝长约为120m,坡脚处设置底宽500mm浆砌石排水沟,汇集坡面上的雨水并排往下游。上游边坡用土工膜防渗,其外为碎石垫层和块石护坡,下游边坡为土工布反滤和碎石垫层及块石护坡。

灰渣采用起坡堆灰方式进行堆放,初期坝采用灰场内的石渣土筑坝,后期采用电厂排出的灰渣进行边起坡,边加强边坡附近碾压及边坡砌护,边进行起坡堆灰。

(2)拦洪坝设计

灰场拦洪坝沟底标高约为1180.0m,坝顶标高约为1186.0m,拦洪坝最大高度约为6.0m,所形成的蓄洪库容可以满足拦蓄1%洪水。拦洪坝上游边坡为1:2.5,下游边坡为1:2.0,坝顶宽4.0m,坝长约为100m,上下游边坡用土工膜防渗,其外为碎石垫层和块石护坡。

(3)永久边坡

堆灰至堤顶标高后,沿着1:4.0坡度的斜面继续向上堆放,堆灰坡面采取防冲刷措施,灰面上采用土工布上覆100mm厚碎石垫层及300mm厚干砌块石护面。

(4)灰场导流系统

变更工程在灰场及石膏场内布置了排水井与排水管相结合的井管导流排水系统,即在灰场及石膏场内设置了直径3.0m的钢筋混凝土排水竖井,在灰场及石膏场底部设置了1.4m的排水管。灰场及石膏场内的水通过此排水系统排至灰场外的消力池内并排至灰场下游。

(5)灰场管理站

为保证贮灰场安全、正常运行,在灰场附近设置了灰场管理站,面积约1200m2,包括区域围墙及大门、值班室、推土机库、碾压机库、洒水车库、汽车冲洗升压泵房等附属建筑,管理站内道路按高级路面的混凝土路面或沥青路面设置。管理站布置图见图3-2-3。

为保证正常运行,干灰场应配备必需的整平、碾压、喷洒灰渣的施工机具,并根据情况考虑适当的备用:

①推土机2台,主要用于堆灰面的整平;

②压路机2台,用于临时和永久灰面的碾压,保证堆灰的密实;

③洒水车2辆,主要用于临时灰面的水喷洒,防止大风扬尘。

(5)运灰道路

灰渣采用专用装灰自卸车运输,电厂至灰场段的运灰道路将尽可能利用已有道路,或在原有道路基础上升级改造,新建运灰道路按四级厂外道路设计,从外环路上东山公墓的东南接出,向东南延伸到启航驾校北侧,连接至已有的劳改队砖瓦厂专线道路,之后在监狱附近向西接出另一段新建运灰道路,直接连接至灰场入口,长度约为3.4km,路宽6.0m,采用泥结碎石路面或砂石路面,路面宽度6m,最大纵坡一般不大于8%,最小转弯半径不小于30m。

灰堆顶面范围内作业线路将根据堆灰作业情况用炉底渣或泥结石铺成临时路面,随着作业的深入,及时铺路,以方便运行。

(6)取弃土场的设置方案

变更工程灰场为山谷灰场,筑坝取土方量约3.5万m3,初期坝采用灰场内的土料筑坝,后期采用本工程排出的灰渣筑坝,取土场设置在各自库区内山坡凸起区域,不占用和破坏灰场场址外土地和土壤植被,取土场的选址可行的。

本工程库区土工膜铺设前需要将灰场内表层的腐殖土清除,清除厚度约500mm,清除下的腐殖土考虑堆放到灰场的一角,用于后期灰场顶部覆土造地,不另设弃土场,防止飞灰污染环境,不占用和破坏灰场场址外土地和土壤植被。

3.2.4灰场运行及管理

(1)灰场分区

为便于灰渣及石膏的综合利用,本工程脱硫石膏废料需要与灰渣分开贮存,中间设分割坝。石膏存放在灰场一角。石膏堆存区库容约11.93万m3,粉煤灰堆存区库容约28.73万m3,满足电厂灰渣和石膏一年的贮存要求。具体分区布设见图3-2-1。

初期石膏分格采用灰渣分隔,在运行后期,随着石膏的增加,现场可采用袋装灰渣的方式逐步加高隔离层。

(2)堆灰作业方式

为减少干贮灰的扬灰污染,必须尽量减少不稳定干灰暴露面积和暴露时间,因此堆灰方式的设计原则为分区分块堆放,当区块灰面达到阶段贮灰标高时可临时覆薄土层压灰。区块运行作业方式可采用进占法。

变更灰场周围边坡加固区域采用分层平起进占法。该法是推土机将自卸汽车卸下的灰渣整平后,然后在整平的灰渣上面用振动碾碾压,分层堆放分层碾压,直至达到设计贮灰标高,在平面上以每小区为单位进行堆放。该法的特点是分层厚度小,碾压密实,灰体干密度大,但灰面外露多,碾压机械运行费较高。对于灰渣筑坝区应采用此方法,运行方式示意图见图3-2-4。

图3-2-4 分层平起进占法示意图

灰场内部区域采用分层平起后退法。在汽车行走的作业面上自卸汽车卸料用后退法,之后推土机整平,振动碾碾压,其目的在于经碾压的灰面不受汽车行走的影响,以防止扬灰污染。在运行作业中,如在已碾压的灰面上自卸汽车用进占法铺一层炉底渣,碾压成临时路面,之后在其上用后退法卸灰,分层平起,这样,汽车始终在炉底渣层面上行走,可避免车辆轮胎对压实灰面的扰动,防止扬灰污染更为有效,运行方式示意图见图3-2-5。

图3-2-5 分层平起后退法示意图

灰渣运输至事先划定的作业场地翻卸成堆,由推土机摊平,振动碾压实,视灰面的干燥程度进行洒水加湿,分区分块堆灰至设计最大堆灰标高,压实灰体形成的外边坡按1:4.0考虑。

变更灰场周围边坡加固区域推荐采用分层平起进占法,灰场内部区域推荐采用分层平起后退法,这是干灰场最常用的堆灰方法。

灰渣运输至事先划定的作业场地翻卸成堆,由推土机摊平,振动碾压实,视灰面的干燥程度进行洒水加湿,分区分块堆灰至设计最大堆灰标高,压实灰体形成的外边坡按1:4.0考虑。

(3)堆灰作业环节

①运输

灰渣采用专用装灰自卸车运输,灰场内宜修建炉底渣或泥结石临时道路,否则重车行走两遍路面破坏就不便行走,需重新碾压路面,影响作业区车辆通行,增加作业区工作量。

往返于灰场的运灰车,车厢板和轮胎上滞留的灰渣是沿途灰渣污染的主要原因,而且粘结在车厢板的灰渣具有一定的强度,一旦板结不易清除,所以应在灰场派专职人员,清理车厢、轮胎,减少灰渣污染。

压实喷洒后的灰面应避免人为扰动。要求运灰车辆进入灰场后,按规定路线行驶,转弯、调头,且减速行驶。

②整平

运灰车将灰渣运到灰场区域内以后,由推土机进行疏散整平,推土机的适宜距离为50m左右,因此要求每个区域卸灰应按铺灰厚度、每车灰量等,划定每堆灰的间距,矩阵式排列,定点卸灰。推铺、碾压灰渣沿灰堆序列往返进行,使车辆在现场依次有序。严禁乱堆乱卸,卸而不摊,摊而不压的现象发生。

③碾压

调湿灰经推土机整平后随即用振动碾碾压,其碾压质量要求应视堆灰体的部位和碾压的目的确定,可按“碾实”、“碾压”、“碾平”三种不同的碾压质量要求选用。

1)碾实

在周边永久坡面一定范围内的灰体,应对调湿灰分层碾压密实,达到坝体设计要求的密实度和物理力学性能,确保灰体边坡稳定。这种灰面无疑可满足汽车运行作业及表面防止扬灰的要求。

2)碾压

对灰场内大范围的灰渣堆筑体,碾压的目的是满足运灰汽车的作业和防止表面扬灰污染。因此,碾压要求应满足运灰汽车行走为准。一般碾压后承载力达100kN/m2以上,可以满足行走要求。并在灰面上铺设炉底渣或泥结石临时路面,否则重车行走两遍就不便行走,需要重新碾压路面,影响作业区车辆通行,增加碾压工作。

3)碾平

在干灰场内基本上无车辆行走的区域,调湿灰经推土机推成预定外形,然后在表面碾压平整,使灰渣有一定密实性,以达到防止扬灰的目的。这种情况对灰的铺厚和碾压遍数无严格要求,碾压设备也可选用较轻型的。

4)碾压指标

为保证压实灰的干容重满足设计要求,需确定调湿灰最优的含水量、铺灰厚度、碾压遍数三个参数。干灰场运行之前,必须进行碾压试验工作,以确定碾压参数。不同煤种灰分,不同颗粒组成,都会影响到碾压参数,所以不能简单地确定,要经过现场碾压试验确定,另外各工程选用碾压机械的不同,也会得出不同的碾压结果。有时增加含水量,对压实效果很起作用,如粗灰就是这样,但是不能一味的增加,要考虑湿式搅拌机的工作性能和运灰车粘灰等问题,另外当含水量增加到一定程度,虽然末发生运灰车粘灰,却可能出现轻微粘碾或者灰的液化现象。

④喷洒

喷洒设备一般采用洒水车、绞盘式喷洒机以及其它喷洒设施。喷洒的目的一是为了在最优含水量下保证碾压灰渣达到设计要求干密度。一般根据卸到灰场灰渣含水量的大小,决定是否需要洒水及洒水量大小。经喷洒后的灰渣含水率一般保持在20-25%左右,可达到最佳碾压效果;二是对运行过程中暴露时间较长的灰面进行喷洒,可防止飞灰污染环境。

灰场喷洒用水采用电厂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出水,从厂内工业废水处理站取水,采用洒水罐车运至灰场管理站。灰场管理站人员日常生活洗漱及汽车冲洗水循环补充水采用城市自来水,从厂内生活水池取水,采用水车运至灰场管理站。

(4)特殊季节运行措施

干灰场的运行是长期的堆灰作业过程,运行中必须制定有效可靠的运行措施,并经常总结经验,完善运行措施,保证其正常运行。各个季节的洒水频率和洒水量,可视实际运行效果进行总结。

①冬季运行措施

只要调湿灰不结成冻块,就可以进行卸车、推平、碾压作业。另外在冬季可适当降低调湿灰含水率,增加其散态程度。所以只要加强管理,冬季完全可以正常运行。

1)冬季运行时一般应集中较小堆灰工作面,连续铺碾,减少裸露面积,可有效减轻冻害。

2)低温天气运行时,应根据碾压实验结果适当降低灰渣含水量,既保证灰渣碾压效果,又不使灰渣产生冻结现象。

3)寒冷结冰季节,干灰场运行要做到五快,即快装、快跑、快卸、快摊、快碾。卸到灰场的调湿灰及时铺平、碾压。现场试验证明在调湿灰冻结之前有足够时间完成上述各道工序。卸到灰场的调湿灰不能堆放时间过长,更不能过夜,因为冻结的松散灰难以压实,而只能压碎。

4)在隔夜的压实灰面上继续摊灰前,应先振碾一遍,使新旧灰渣表面结合良好。对于暂不继续堆灰的压实表面,其表面形成的冰层或冰盖可抑制飞灰。所以只要尚未风干,则可不进行洒水,不去人为扰动。

5)注意洒水车或喷洒水管道的防冻。夜间洒水车应放空并存入车库。如果喷水系统使用管道的,一般应直埋铺设在冰冻深度以下,没有冻结问题。临时管道沿地面敷设的,可采用放空过夜的防冻办法。

6)运灰道路的喷洒不得使路面结冰,可在中午时间视情况喷洒道路。

②雨季运行措施

1)阴雨天,卸到现场的调湿灰应及时铺平、碾压。现场不能作业时,应停止运灰,避免雨天时将松散灰堆留在现场。大雨时松散灰会流失;中雨时影响也比较大,增湿深度达300mm左右,必须经过凉晒才能继续作业。

2)中到大雨时,压实灰面可能产生迳流。要求雨季压实后灰面尤其要平整,避免径流汇集冲蚀灰面。

3)永久坡面随灰面增高及时砌护,避免坡面被雨水冲蚀。

4)阴雨天应适当降低调湿灰的含水量,并可减少或免除灰面碾压过程中的洒水量。

5)雨天不得在灰渣永久边坡处堆灰作业,以免造成滑坡事故或降低灰渣的碾压效果,影响永久边坡的安全。

6)阴雨天气运行时,运灰车辆必须按指定路线进出灰场,不可在灰面上任意行驶,以免灰车陷入灰渣中。

(5)灰场防渗

根据灰场工程地质条件,在灰场及石膏场库区底部及侧面铺设防渗土工膜,防止灰水污染地下环境。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防渗层的厚度应相当于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的防渗性能。

为了避免灰水渗入地下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本期工程在贮灰场库区内铺设防渗土工膜,形成防渗层,阻断灰水下渗途径。土工膜铺设前应将表层腐质土、草根、树根等清除,对灰场库区内的场地进行平整,然后在灰场底部铺设150mm厚砂土或素土垫层以保护土工膜不被扎破,土工膜上再铺300mm厚砂土或素土保护层,以防止防渗膜被灰场运行机械破坏。土工膜可根据灰场运行使用情况分期分块铺设。

(4)日常监管

内蒙古地区气候干燥,春秋季节风沙大,为防止飞灰污染环境,设置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值班人员进行管理,保证灰场内灰面及时洒水或覆盖,最大程度的防止飞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除此之外,还需在灰场运行时采取如下措施:

①灰渣的运输车辆采用密闭式,可防止运输过程中灰渣飞扬污染环境;

②为防止灰尘污染运灰道路,在灰场管理站冲洗车身和车轮,使车辆保持在干净状态下运行。运灰道路应定期进行洒水和清扫,保证路面清洁;

③在干灰场灰面洒水,保持灰面潮湿状态,洒水周期和水量应根据季节和天气而定,尤其在春季干燥多风季节,洒水显得尤为重要;

④暴露时间稍长的临时灰面可采用露天矿的剥离物进行覆盖,防止飞灰,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⑤在灰坝坡脚处设置排水沟,使雨水能有组织排走,防止雨水无组织向周围漫延;

⑥为防止飞灰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在灰场四周种植10m宽的防护林,构成一定宽度的防风林带。在灰场运行过程中,要定期灌溉、维护绿化带,保证树木生长良好,发挥预定的防尘功能。

3.2.5灰场的环境保护

(1)灰场底及围堤内坡铺设防渗土工膜,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1.0×10-7cm/s的控制标准要求。

(2)运灰车采用密闭式,防止运输过程中飞灰污染环境。

(3)运灰道路应定期进行洒水和清扫,保证路面清洁。

(4)根据季节和天气、灰面干燥程度在灰面上洒水,保持灰面潮湿,防止飞灰。

(5)压实的灰面洒水后,灰体内的氧化钙、氧化铝在水解胶结作用下,于灰渣表面形成一层保护薄壳,增加了灰渣表面的抗风能力,减少了飞灰污染。当保护薄壳遭到破坏时,就会飞灰。要求运灰车进入灰场后,按规定的路线行驶,避免扰动灰面硬壳。

(6)在干灰场周围植树形成林带,可由乔木、灌木组成,形成高低立体防护林,起到降低风速,减少飞灰的作用。

3.2.6污染源变化分析

工程变更后污染源变化主要有:

(1)废水经消力池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工程变更后未发生变化;

(2)电厂灰渣产生量94.88万t/a,石膏量19.57万t/a,全部外销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由汽车运至灰场暂时贮存;工程变更后灰渣和石膏产生量和处置方式均未发生变化;

(3)工程变更后发生变化的主要污染源影响为:①灰场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②非正常工况下,灰渣渗滤液泄漏对地下水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③运灰道路调整对声环境的影响;④变更工程与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最近距离由130m变为660m,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变化分析。

3.2.7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分析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

灰场采用分区堆放、分块施工堆灰,洒水碾压等方式进行抑尘;同时在灰场四周进行植树,有效降低扬尘。其灰场排放源见表3-2-1。

按照灰场二次扬尘源强较为保守的常用公式进行计算,灰块贮存面积按照50×50m堆灰面积受到破坏而成为扬尘发生源,迎风面宽度设为50m,项目位于北方地区,灰渣含水率取值1%。

(1)灰场起尘量计算公式

其中:Qp—起尘量,mg/s;

u一地面风速,m/s;

S—灰场分块堆贮面积,m2;

w—灰面湿度,%。

(引自郭宇宏等.火力发电厂及供热站灰渣场二次扬尘环境影响的定量核算及其综合治理途径探讨[C].大气环境科学技术研究进展.2005:231-238.)

根据上述计算公式和选取的参数,计算得出粉尘排放量Qp为152.74g/s。

表3-2-1 变更灰场项目灰场排放源参数一览

面源编号

面源名称

面源起始点

海拔高度

面源长度

面源宽度

与正北夹角

面源初始排放高度

年排放小时数

排放工况

评价因子源强

X坐标

Y坐标

单位

m

m

m

m

m

°

m

h

/

g/s

M01

灰场

0

0

1159

50

50

0

3

0

连续

152.74

新建运灰道路2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道路造成的扬尘影响主要是车辆排放的废气和路面灰尘的二次污染。车辆排放的尾气主要为CO和NOx、灰尘主要是TSP,由道路尘土覆盖量、交通量来决定。

正常工况下,电厂工程灰渣运至综合利用单位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灰渣经调湿后采用密闭汽车进行运输,运输道路定期洒水,在做好以上防治措施的前提下,物料运输对沿途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噪声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

电厂工程年灰渣产生量为94.88万t(设计煤种),石膏量19.57万t(设计煤种)。事故工况下全部用汽车运输,采用30t/辆货运汽车约4车次/h。首先从声源上对噪声进行控制,降低生产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同时加强灰场及周边绿化降噪。

(3)地下水防治措施

变更工程灰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防渗层的厚度应相当于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粘土层的防渗性能。

4区域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价

4.1自然环境概况

4.1.1地理位置

锡林浩特市位于内蒙古中部,是锡林郭勒盟盟府所在地,地理坐标为北纬43°02′~44°52′,东经115°13′~117°06′,东邻锡盟西乌珠穆沁旗,西依阿巴嘎旗,南与正蓝旗相连,东南与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接壤,北同东乌珠穆沁旗为邻。市境南北长208km,东西长143km,总面积18750km2,见图1-1-1。

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北方胜利电厂2×66万千瓦机组项目灰场和运灰道路位于锡林浩特市区东郊,变更灰场位于电厂东南方向直线距离约12km,南距G303国道约2km,为山谷灰场。

4.1.2地形地貌

锡林浩特市地处大兴安岭西北侧,是一个以高平原为主体,兼有多种地貌的地区,系典型草原地貌。地势南高北低,北部为波状平原,海拔1000m左右,南部为低山丘陵,海拔1300m。锡林河纵观中部,形成河谷冲积平原,沼泽呈不均匀。

灰场区地貌为地质构造风化侵蚀形成的低山丘陵,呈“U”型。沟谷呈西北-东南走势,地面标高1156.9~1202m,属于锡林浩特南部低山丘陵地带,见图4-1-1。

图4-1-1 灰场地形地貌现场图

4.1.3地质构造

根据区域资料,变更灰场为大兴安岭隆起西南边缘与浑善达克盆地过渡地带,新构造运动具明显的继承性,第四纪早期不均衡抬升运动、断裂和火山岩浆活动仍很强烈,晚期运动方式比较单一,以升降运动为主,强度较弱,见图4-1-2。

图4-1-2 区域地质构造图

4.1.4环境水文地质特征

4.1.4.1区域水文地质条件

根据区域水文地质资料,锡林浩特市地下水分布及形成主要受地质构造和古地理条件控制,气候和地貌影响次之。区内地下水类型主要有丘陵山地基岩裂隙水、熔岩石地玄武岩裂孔洞水、高平原裂隙孔隙水、河谷洼地孔隙水。区内地下水动态类型主要为渗入蒸发径流型,接受锡林河地表水和降水以及周围山区基岩裂隙水的补给,主要排泄方式为人工开采、潜水蒸发和侧向排泄,区域水文地质图见图4-1-3~图4-1-4。

图4-1-3 锡林浩特市区域水文地质图

图4-1-4 锡林浩特市区域水文地质分区图

4.1.4.2评价区水文地质条件

(1)地层岩性

①第四系全新统冲洪积层(Qhal+pl)

岩性主要为中粉砂、粉土,评价区内第四系全新统冲洪积层主要分布于沟谷中,最大厚度不超过10m。

②第三系上新统沉积层(N2)

岩性主要为棕红色砂质泥岩,主要分布在评价区南边山包南煤矿砖厂一带,厚度在几米到十几米,分布不均匀。

③侏罗系上统上兴安岭组(J3s)

岩性为灰白色、浅灰色及灰紫色多斑流纹岩。厚约500m,广泛分布于评价区南西侧,基岩出露区表层风化强烈,新鲜岩层硬度很大,裂隙很发育。

④侏罗系上统下兴安岭组(J3x)

岩性为灰色、黑色及褐色杏仁状玄武岩。厚度大于500m,广泛分布于评价区北东侧,基岩出露区表层风化强烈,新鲜岩层硬度很大,裂隙很发育。

(2)地下水类型及富水性特征

灰场评价区位于锡林浩特南部丘陵地带,评价区内岩性主要为火成流纹岩和玄武岩,第四系很薄,只有在评价区东南边界两个支沟交汇地带有薄层的第四系潜水。居民饮用的水井的含水层主要为第四系孔隙和下部基岩裂隙混合含水层,潜水含水层厚度最厚只有2-3m,和下部基岩裂隙水水力联系紧密,故评价区内地下水主要为基岩裂隙水。

地下水水位在沟谷地区埋深约5-20m,山坡地带埋藏埋深大于20m。根据施工井孔及调查民井的抽水试验结果及收集到附近相关井孔的抽水试验资料综合分析,评价区内单井涌水量小于100m3/d,渗透系数0.11-0.32m/d,富水性等级为水量贫乏区。有关评价区的水文地质特征及含水层的空间分布特征见图4-1-5~图4-1-7。

图4-1-5 评价区综合水文地质图

图4-1-6 评价区A-A’水文地质剖面图

图4-1-7 评价区B-B’水文地质剖面

(3)地下水补、径、排条件

评价区内地下水的补排特征以低山丘陵区的降水入渗补给和侧向径流补给为主,季节性冰雪融水下渗补给次之,地下水自北东向西南径流,地下水排泄方式主要为人工开采和向下游径流。

(4)地下水化学特征

根据区域水文地质资料,结合本次取样分析结果(7组,见表4-4-9),评价区内地下水水质较为复杂,以SO4•HCO3-Ca•Mg及HCO3-Ca•Mg•Na为主,矿化度为0.5g/L-1.4g/L。属于较硬的微咸水。

(5)地下水动态变化

评价区水文地质条件较为复杂,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良好,降雨入渗补给是影响地下水动态的主要因素。由于降雨入渗为区内主要补给来源,其水位动态特征为:每年的3-4月和7-9月分别受融雪、降雨影响,地下水水位较高,为丰水期,而每年的11-12月补给最小,为枯水期,其余时段为平水期。区域地下水动态见图4-1-8~图4-1-9。

图4-1-8 监测井地下水水位动态曲线图(2008-2012年度)

图4-1-9 农场三队、奶牛场、欣康村常规监测井位置图

(6)地下水污染源调查

根据现场调查,评价区内的主要污染源为周边洗煤厂洗煤水的任意排放和牧区牛羊等牲畜排泄物的随地堆放以及居民生活垃圾的淋滤渗漏分散污染。分散居民的垃圾、废弃物淋滤污染为潜在的面源污染。

4.1.4.3区域水源地概况

根据锡林浩特给排水公司提供资料,锡林浩特市共有3个饮用水源地:一棵树水源地、东苗圃水源地和南郊生态移民区饮用水源地,见图4-1-10。其中,①一棵树水源地位于锡林浩特市锡林河两岸植物园处,共有21眼深井,井深70~104m,平均出水量60~125m3/h,主要为一水厂和二水厂供水;②东苗圃水源地位于锡林浩特市海河路的东侧、长城街南侧,共有7眼深井,井深80~104m,平均出水量为80m3/h;③南郊生态移民区饮用水源地位于南煤矿西侧,变更灰场西南侧,井深49~100m,平均出水量为12-36m3/h。

上述水源地中,南郊生态移民区饮用水源地东北距灰场坝址最近约2.60km,见图4-1-11。共开采3口地下水井,井深分别为49m、91m和100m,对应涌水量分别为288、864和408t/d,通过现场调查并走访水务部门,目前水源地3口井中,其中1口井(井深49m)已废弃,只有2口井出水。

2016年4月,锡林郭勒热电有限公司向锡林浩特市政府报送了《关于置换锡市南郊生态移民区饮用水水源的请示》,并征求了市环保局、水务局等部门意见;2016年5月,锡林浩特市政府2016年第19次办公会议决定为南郊生态移民区置换水源;2019年2月,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北方胜利电厂2×66万千瓦机组项目置换南郊水源井工程审查意见的批复(锡市政字[2019]18号),同意实施北方胜利电厂2×66万千瓦机组项目置换南郊水源井工程;2019年7月,锡林浩特市水利局出具关于“南郊安全饮水工程情况”函的回复(锡市水利函字[2019]65号),已对南郊安全饮水工程3眼水源井完成封闭。

图4-1-10 锡林浩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分布图

图4-1-11 变更灰场与南郊生态移民区饮用水源地位置关系图

`4.1.4.4水文地质参数获取

(1)渗水试验

在变更灰场场址范围内选择了3个具有代表性的位置进行双环法渗水试验,渗水点位置见图4-1-5,各点渗水试验结果统计见表4-1-1。

表4-1-1 灰场各点渗水试验结果统计表

序号

试验点编号

试验目的层

渗透系数(cm/s)

备注

1

S01

粉土Q4al+pl

2.728.×10-4

灰场内

2

S02

粉土Q4al+pl

1.523×10-4

灰场内

3

S03

粉土Q4al+pl

1.86×10-4

灰场内

(2)抽水试验

水文地质勘查单位在评价区CK01~CK03监测孔进行稳定流抽水试验,得出评价区含水层渗透性能。试验点位置见图4-1-5,试验结果见表4-1-2,抽水井结构见图4-1-12。

表4-1-2 评价区水文地质抽水试验成果表

序号

抽水井孔号

涌水量Q(m3/d)

降深S(m)

含水层自然时厚度H(m)

含水层抽水时厚度h(m)

抽水孔半径r(m)

影响半径R(m)

含水层渗透系数K(m/d)

1

CK01

132.87

25.3

37.40

12.10

0.0730

143.18

0.21

2

CK02

316.34

28.6

52.00

23.40

0.0730

229.31

0.32

3

CK03

81.91

28.9

39.22

10.32

0.0730

117.04

0.11

图4-1-12 抽水井CK01钻孔柱状图

(3)灰渣浸透试验

电厂燃煤由锡林浩特二电厂西北侧的神华胜利西一号煤矿供给,本次评价引用《北方电力锡林热电2×660MW煤电一体化工程环境影响报告》灰渣淋溶试验结果,见表4-1-3。

表4-1-3 灰渣淋溶液地下水单因子指数评价结果表

编号

项目

灰渣浸出液(1:1)

GB/T14848-93Ⅲ类标准

监测值

Pi

pH

8.71

1.270

6.5-8.5

氟化物

10.08

10.080

1.0

硫酸盐

660.4

2.642

250

0.0499

0.998

0.05

0.0001L

L

0.01

0.001

0.020

0.05

高锰酸盐指数/COD

13

4.333

3.0

铬(六价)

0.005

0.100

0.05

0.00005L

L

0.001

0.05L

L

1.0

0.05L

L

1.0

注:浓度单位为mg/l,“L”表示检测结果小于最低检出限,“/”表示改项未检测或在所采用的判别标准中不存在。

从上表可以看出,1:1灰渣浸出液中超标因子为氟化物、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和pH,超标倍数分别为9.080、3.333、1.642和0.27。变更灰场运营期事故工况下废水污染主要为灰渣浸出液,污染因子主要有氟化物、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和pH,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因子选取污染最严重的氟化物。

4.1.5气候特征

锡林浩特市属于内蒙古干旱高寒地区,无霜期短,降雨量少,冬季寒冷而漫长,夏季酷热而短暂,是典型的大陆型气候。该地的气候特征主要表现为:春季雨少风大,气候干燥,天气变化剧烈;夏季雨热同季,雨季短促而集中,日照充足;秋季降温快,秋风寒,霜冻早;冬季漫长、寒冷,灾害多。

锡林浩特市近30年的气象资料显示:年平均气温为2.8℃,极端最高气温为39.2℃,极端最低气温为-37.7℃;年平均气压为901.5hPa;年平均相对湿度为58%;年平均降水量为273.5mm,年极端最高降水量为481.00mm;年平均蒸发量为1805.1mm;年日照时数2929.8h;年平均风速为3.4m/s,全年风向以SW风为主,出现频率为13.0%;冬季风向以SW风为主,相应频率为21%;夏季风向以SW风为主,相应频率为9%;累积年最大冻土深度为2.89m。

4.1.6土壤与植被

变更工程所在区域土壤类型主要由栗钙土、草甸栗钙土、草甸土等组成,由于草场退化,以形成沙化、砾石化栗钙土,土壤有机质含量低,土壤肥力差。变更灰场区草原植被发育,地带性植被类型属于典型草原类型,草地分区为内蒙古中东部温带半湿润半干旱草原区,植物组成有克氏针茅、大针茅、糙隐子草、冷蒿、羊草、洽草、冰草、锦鸡儿等。草群高15~40cm,盖度10~35%,5~12种/m2,干草产量30~80kg/亩,草地以Ⅲ等3~5级为主。

变更工程处于典型草原地带性植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