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育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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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1: 張育哲 (民95),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在財政聯邦主義之角色--兼論「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改革法」的內容與執行成效,公共事務評論,7卷2期,頁89-114。
Page 2: 張育哲 (民95),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在財政聯邦主義之角色--兼論「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改革法」的內容與執行成效,公共事務評論,7卷2期,頁89-114。

公 共 事 務 評 論 Journal of Public Affairs Review

發行人 施明德 Publisher Shih, Ming-Te

發行顧問 辛晚教台北大學都市計劃研究所

Advisor Hsing, Woan-ChiauGraduate Institute of Urban PlanningNational Taipei University

曹俊漢中研院歐美研究所

Tsao, Jiun-HanInstitute of European and American StudiesAcademia Sinica

麥朝成中研院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

Mai, Chao-ChengSun Yat-Sen Institute for Social Sciences and Philosophy Academia Sinica

總編輯 Roger R. StoughThe School of Public PolicyGeorge Mason University

GeneralEditors

Roger R. StoughThe School of Public PolicyGeorge Mason University

汪明生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

Wang, Ming-ShenInstitute of Public Affairs ManagementNational SunYat-Sen University

執行編輯 吳濟華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

ExecutiveEditors

Wu, Jih-HwaInstitute of Public Affairs ManagementNational SunYat-Sen University

林新沛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

毛壽龍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張成福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劉怡昌中國行政管理學會

Lam, Sam-PuiInstitute of Public Affairs ManagementNational SunYat-Sen UniversityMao, ShoulongThe school of Public ManagementChina Peoples University

Chang, Cheng FuThe school of Public ManagementChina Peoples University

Liu, Yi ChangChinese Public Administration Society

編輯委員 王鴻楷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

Editing

Committee

Wang, Hung-KaiGraduate Institute of Building and Planning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姜渝生成功大學都市計劃研究所

Chiang, Yu-ShengGraduate Institute of Urban PlanningNational Cheng Kung University

黃俊英中山大學企業管理學系

Huang JunyingDepartment of Business ManagementNational SunYat-Sen University

黃書禮台北大學都市計劃研究所

Huang, Shu-LiGraduate Institute of Urban PlanningNational Taipei University

詹中原政治大學公共行政研究所

Jan, Chung-YuangGraduate Institut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曾國雄交通大學交通運輸研究所

Tzeng, Gwo-HshiungGraduate Institute of Traffic and TransportationNational Chiao Tung University

蕭代基台北大學資源管理研究所

Shaw, Dai-GeInstitute of Natural Resource ManagementNational Taipei University

朱斌妤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

Chu, Pin-YuInstitute of Public Affairs ManagementNational SunYat-Sen University

John Rees, Ph. D.Professor & HeadDepartment of GeographyThe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John Rees, Ph. D.Professor & HeadDepartment of GeographyThe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Kingsley Haynes, DeanUniversity ProfessorThe School of Public PolicyGeorge Mason University

Kingsley Haynes, DeanUniversity ProfessorThe School of Public PolicyGeorge Mason University

Robert Stimson, ProfessorGeographical Sciences and PlanningUniversity of Queensland

Robert Stimson, ProfessorGeographical Sciences and PlanningUniversity of Queensland

Roy Shin, ProfessorSchool of Public and Environment AffairsIndiana University

Roy Shin, ProfessorSchool of Public and Environment AffairsIndiana University

助理編輯 楊永和 AssistantEditor

Yang, Youn-Her

劉麗娟 Liu, Li-Chuan

黃于恬 Huang, Yu-T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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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語

本期期刊共接受刊登六篇論文,由課題視之包括經濟區

發展、自由貿易港區設立與競爭力、資訊揭露與品牌權益之

關係、財政改革、水岸規劃、大學教師社區參與等。

大陸海西經濟區的規劃發展已對台灣產業形成全面影

響,值得有識之士關注。面對海洋世紀的到來,台灣海洋立

國的景觀應當充分落實至港口城市,尤其是水岸規劃方面,

基隆的分析或可提供其他地區參考。台灣的社區發展中一向

較不多見大學教師的角色參與,然而大學與社會本應密切互

動,學術發展的宗旨仍不外服務社會,目前的台灣應可提供

較多的管道與機會讓大學教師得以參與社區的公共事務。近

年來台灣的政府財政與府際關係變動較鉅,先進國家經驗的

引進借鑑應有必要,因此特別納入。

高雄港市競爭力的提昇固已是多年議題,但如何結合自

由貿易區設立的契機作好準備,仍是直航合作前的首要工

作。消費者保護與廠商品牌權益間的平衡兼顧本應具有市場

經濟自由競爭下的公共性,台灣的案例經驗固然不少,但在

正當轉軌期的大陸應更普遍,可以參照切磋。

總編輯 汪明生謹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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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共 事 務 評 論

Journal of Public Affairs Review

第七卷第二期 2006 年 12 月 Volume 7 , No. 2 June, 2006

目 錄

Contents

編輯語 汪明生

國內學術專論

台灣與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的關係 林祖嘉、陳建良 1

自由貿易港區設立對提昇高雄港競爭力之影響 李樑堅、陳昭宏 23

黃茂祥

資訊揭露與品牌權益間關係之研究--以品牌漁產品為例 關復勇、鄭尹惠 61

黃志雄

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在財政聯邦主義之角色--兼論「無財

源提供強制責任改革法」的內容與執行成效

張育哲 89

水岸土地發展策略分析--以基隆港都為例 黃文吉、陳建華 115

高松根、陳光昱

影響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因素之研究 郭瑞坤、汪夢怡 135

邱鴻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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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共 事 務 評 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台灣與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的關係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aiwan and the Developmentof the Economic Zone on the West Coast of the Strait

林祖嘉1

Chu-Chia Lin

陳建良2

Chien-Liang Chen

摘 要

大陸從 1979 年開始採行改革開放,廈門是最早成立的四個經濟特區之

ㄧ,其主要目的就在吸引台資企業。經過二十多年的經營發展,福建地區已

經是台資企業在大陸重要的生產基地,同時也面臨轉型升級的壓力。大陸當

局目前規劃的「海峽西岸經濟區」,對台閩兩岸的經濟發展,預期將帶來另一

波衝擊。針對「海峽西岸經濟區」的未來展望,本文簡要回顧台閩兩岸的經

貿關係,然後闡述三資企業在福建經濟發展中的重要性質,並以電子產業為

例,討論兩岸產業整合的比較利益。最後就台商在福建經濟發展中的關鍵角

色及「海峽西岸經濟區」的發展前景,提出政策評估及建議。

關鍵字:經濟特區、海峽西岸經濟區、福建地區、台資企業、電子產業。

Abstract

Xiamen was one of the first four special economic zones set up in 1979 inChina that lead to comprehensive economic reform since then. One of the mainobjectives of Xiamen economic zone was to attract Taiwanese enterprises. Over

1 國立政治大學經濟學系教授, E-Mail: [email protected], Department of Economics,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2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經濟學系副教授, E-Mail: [email protected]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Economics, National Chi Nan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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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台灣與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的關係

the past two decades, Fujian area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production base ofTaiwanese enterprises in China, and encounters the pressure for upgrading andtransforming nowadays. The Economic Zone on the West Coast of the Strait(EZWCS) proposes by China’s government recently is expected to bring asignificant impact on the development of Taiwan and Fujian. Focusing on theprospects of the Economic Zone, this study summarizes the background of theeconomic and trade relationships across the Strait and illustrates the importance ofenterprises immigrated from Hong Kong, Macao and Taiwan along with thedevelopment of Fujian province. Take electronic industry as an example, thecomparative advantage of industry integration across the Strait is discussed withthe conclusion of policy evaluation and suggestion on the crucial role ofTaiwanese enterprises in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Fujian and the future ofEZWCS.

Keywords: special economic zone, Economic Zone of the West Coast of the Strait,Fujian area, Taiwanese enterprises, electronic industry

壹、前言

從地理上、歷史上或血緣上觀之,大陸東南沿岸的福建、浙江、廣東等

省份與台灣都有密不可分的關係;其中尤以福建省與台灣跨海峽距離最近,

百年以來累積的移民人口最多,與台灣關係也最為密切。雖然自 1949 年起,

大陸與台灣分隔兩地,但大陸從 1979 年採行改革開放以來,廈門是最早被選

為四個經濟特區之ㄧ,主要目的就在於吸引台資企業前往投資。1 台灣從 1987

年 11 月取消戒嚴法並允許人民赴大陸以來,台灣旅客前往大陸地區探親的主

要地區之一就是福建省。

在兩岸貿易與台商投資大陸快速成長之際,福建省當然也扮演了重要的

角色。透過兩岸貿易,福建省的經濟發展也因此快速成長。2001 年 2 月以來,

福建省政府開始積極規劃海峽西岸經濟區 (以下簡稱「海西區」) 計畫。為

了進一步加強台閩之間的經濟交流,2005 年 11 月中國官方的第十一個五年

1 1980 年 2 月大陸指定東南沿海四個城市為投資經濟特區,除了廈門之外,另外三個城市是深圳、珠海與汕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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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3

計畫 (以下簡稱十一五計畫) 明列要加強開發「海西區」,不僅希望藉此引進

台資企業、增加兩岸貿易,同時促進並加速福建的經濟發展。對此遠大宏觀

的政策規劃,相信兩岸產官學界都樂見其成,也應對政策規劃盡一己之心力。

本文針對「海西區」現階段規劃及未來展望,以下先簡要說明台閩兩岸

的經貿關係,然後進一步闡述三資企業在福建經濟發展中的重要性質,接著

細述台商在福建經濟發展中的角色,開發海峽西岸經濟區的展望以及電子產

業在兩岸的整合現況,最後就海峽西岸經濟區的發展前景提出評估及政策建

議。

貳、台閩經貿關係

台灣與福建關係的密切,可從地緣關係、血緣根源、文化淵源、商業往

來知悉。從地緣關係來看,福建與台灣一衣帶水,隔台灣海峽而相望,是台

灣與大陸距離最近的省份。2 從血緣根源來看,宋元以降即有福建老百姓移民

至台灣;1885 年台灣建省後,福建台灣巡府劉銘傳鼓勵移民積極開墾本島,

福建人遂成台灣人口的主體,佔台灣總人口比例超過 65%;另外有將近 20%

的客家人來自閩南及廣東。從文化淵源來看,由於福建的移民、生根、繁衍,

使台灣文化深受閩南文化的影響。例如,在語文方面,閩南語仍為台灣廣泛

使用的通俗語言;從民間信仰觀察,台閩兩地人民同樣信奉媽祖、關公、王

爺等神祉,且以信仰道教者居多。在戲曲風俗方面,台灣的歌仔戲、跳鼓陣

等傳統戲曲藝術,與福建原鄉戲曲藝術亦如出一轍。

由於台閩兩地係出同源,地理之便加上血緣相近,1979 年兩岸貿易初始

之際,台閩之間的商業交流就是最早開始的據點之一;1988 年台灣政府開放

台商赴大陸投資,台商選擇的設廠地點亦以廣東及福建兩地最多也最早。3除

上述台閩關係及淵源之外,台商至大陸投資的考量因素也包含兩岸交通的便

利性。由於三通政策遲遲未定,從台灣前往福建必須從香港轉機才得以進入

中國大陸,在時間與成本的考量之下,台商至廣東深圳及東莞等地進行投資

2 台灣海峽最窄處為福建省平潭島至台灣省新竹市,距離為 128 公里。3 早在 1991 年時,廈門與深圳是最早成立台商協會的兩個城市,就可知道台商最早是去這兩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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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台灣與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的關係

反而較福建更為便利,也因此廣東也成為台資最集中的地區。1990 年代之

後,台商在大陸投資的產業型態,從傳統的勞動密集產業逐漸轉為技術層次

較高的科技產業,台資高技術產業也在 90 年代中期之後轉向上海及蘇州一帶

投資,台資開始流向長江三角洲。4雖然廣東與江蘇在兩岸經貿中居於領先地

位,但是福建緊跟於後,在兩岸經濟互動的重要性不可忽視。

就台灣對中國大陸的進出口情況來看,如表一所示,1995 年台灣對中國

大陸進口金額為 30 億 9,900 萬美元(佔台灣總進口比例 2.99%),出口金額

為 147 億 8,600 萬美元(佔台灣總出口比例 13.28%);至 2005 年進出口金額

則分別成長至 165 億 5,000 萬美元(佔台灣總進口比例 9.11%)及 746 億 8,400

萬美元(佔台灣總出口比例 39.50%),進出口皆有快速成長。另一方面,台

灣對中國大陸的貿易順差亦逐年擴大,由 1995 年的 116 億 8,700 萬美元,增

加至 2005 年的 581 億 3,500 萬美元,十年間成長近 5 倍;這個現象反映中國

大陸的貿易擴張效果及資金磁吸效應,也顯示台灣經濟對中國大陸的依賴性

日漸提高。

表一 台灣對中國大陸進出口情況(單位:百萬美元%)

從大陸進口

金額

佔總進口

比例

出口至大陸

金額

佔總出口

比例

貿易順差

金額

1995 3,099 2.99 14,786 13.28 11,6871996 2,803 2.73 16,182 13.99 13,3801997 3,396 2.98 16,442 13.55 13,0451998 3,870 3.70 16,630 15.06 12,7601999 3,950 3.56 19,528 16.09 15,5782000 5,040 3.60 25,494 17.25 20,4542001 5,000 4.67 27,339 22.34 22,3392002 6,586 5.85 38,063 29.20 31,4772003 9,005 7.07 49,362 34.31 40,3582004 13,545 8.05 64,779 37.22 51,2332005 16,550 9.11 74,684 39.50 58,135

資料來源:台灣地區進出口貿易統計資料庫,財政部統計處。

4 關於兩岸經貿的歷程及選擇地區的變化,可參見高希均等(1992,1995)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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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5

若進一步觀察台灣對中國大陸進出口貿易之地域性分佈,可發現兩岸通

商主要集中在沿海各省市,尤其是廣東、江蘇、福建等地。其中,廣東及福

建的進出口比例逐年降低,江蘇所佔比例則不斷升高,顯示台灣產業外移至

大陸已不僅止於交通便利性的考量,而是跟隨中國大陸經濟重心北移。針對

福建而言,如表二所示,2000 年台灣自大陸進口有 8.02%來自福建,僅次於

廣東及江蘇;2004 年此比例降至 4.99%。同一年台灣對中國大陸總出口金額

中有 9.5%銷往福建,僅次於廣東與江蘇;2004 年此比例降為 5.68%。

表二 台灣對大陸進出口結構-依地區區分(單位:%)

廣東 江蘇 福建 其他地區

進口 出口 進口 出口 進口 出口 進口 出口

1995 46.15 60.89 10.22 1.95 7.82 5.65 35.81 31.51

2000 34.75 59.34 10.67 10.41 8.02 9.50 46.56 20.75

2001 34.56 56.05 12.46 11.76 7.30 9.10 45.68 23.08

2002 32.63 52.19 16.14 15.86 6.57 7.67 44.66 24.28

2003 28.03 46.66 20.76 22.71 5.76 6.18 45.45 24.46

2004 20.62 42.31 24.18 27.57 4.99 5.68 50.21 24.44

資料來源:中國統計年鑑、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年鑑、廣東統計年鑑、江蘇年鑑、江

蘇統計年鑑、福建年鑑、福建統計年鑑。

再從台資企業在中國大陸直接投資件數及金額來看,如表三所示,累計

至 2005 年 10 月台商在中國大陸投資件數達 34,214 件,金額達 459 億 6,900

萬美元;平均每件投資案額度由 1995 年的 50 萬美元逐年上升至 2005 年的

134 萬美元。若依地區分佈來看, 1995 年台商赴大陸投資件數在福建佔

15.94%,僅次於廣東與江蘇;投資福建的金額佔總額的 13.78%。到了 2005

年 10 月,台商投資福建的件數佔全部累計件數的 14.36%,仍居第三位;累

計投資金額則下降為 8.99%。上述結果顯示,投資福建的台資企業主要以勞

力密集型為主,十年間累計的投資件數並未減少但投資金額比重下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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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台灣與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的關係

高科技與資本密集型產業在長江三角洲的產業群聚效果。

表三 台灣對大陸投資趨勢:依地區區分(單位:百萬美元,%)

全部 江蘇 廣東 福建 其他地區

累計

件數

累計

金額

平均

每件

金額

累計

件數

累計

金額

平均

每件

金額

累計

件數

累計

金額

平均

每件

金額

累計

件數

平均

每件

金額

累計

件數

平均

每件

金額

1995 11254 5644.49 0.50 22.34 29.74 1.33 32.34 29.88 0.92 15.94 13.78 0.86 29.38 26.60 0.91

2000 22974 17102.58 0.74 23.13 34.44 1.49 35.54 35.29 0.99 13.49 9.76 0.72 27.84 20.51 0.74

2001 24160 19887.00 0.82 24.53 36.77 1.50 35.10 34.31 0.98 12.98 9.00 0.69 27.39 19.92 0.73

2002 27276 26609.79 0.98 26.15 39.40 1.51 34.30 31.78 0.93 13.46 9.55 0.71 26.08 19.27 0.74

2003 31151 34308.57 1.10 27.57 41.36 1.50 33.98 30.64 0.90 13.46 8.84 0.66 24.98 19.16 0.77

2004 33155 41249.23 1.24 27.83 43.28 1.56 33.32 28.89 0.87 14.43 8.45 0.59 24.42 19.38 0.79

2005

(a)34214 45969.21 1.34 28.22 44.38 1.57 33.02 28.18 0.85 14.36 8.22 0.57 24.40 19.22 0.79

資料來源:陸委會,兩岸經濟統計月報。

附 註:(a). 2005 資料僅累計到 10 月為止。

由於台商在福建經貿扮演重要的角色,也使得台灣在福建的對外貿易中

佔有重要角色。表四顯示,2000 年福建對台灣出口只佔福建總出口的 3.13%,

但同年福建自台灣進口卻佔福建總進口的 29.12%。近年來福建自其他地區進

口比例逐年增加,到 2004 年福建自台灣進口仍佔總進口的 20.10%,清楚顯

示台灣是福建最重要的貿易夥伴之ㄧ。不過,台閩兩地間經貿相互依存關係

似乎逐漸降低,可能的原因是受限於兩岸三通政策的阻礙,福建和台灣的經

濟互動也受到限制,相對也使得台灣和大陸其他地區的經貿互動比重增加。

不過展望未來趨勢,海西區在結合台灣和大陸經濟發展具有顯著的比較優

勢,成長潛力不容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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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7

表四 福建對台貿易依存度(單位:億美元,%)

福建對台灣出口 福建自台灣進口金額 佔福建總出口比例 金額 佔福建總進口比例

2000 4.04 3.13 24.21 29.122001 3.65 2.62 24.89 28.602002 4.33 2.49 29.18 26.462003 5.19 2.46 30.49 21.482004 6.76 2.33 36.80 20.30

資料來源:中國統計年鑑,福建統計年鑑。

參、外資企業在福建經濟發展的角色

中國當局自 1979 年以來大力推動改革開放的政策,對於外資的引進不遺

餘力,因此國外直接投資在大陸經濟發展扮演重要角色。福建是東南沿海一

省,鄰近台灣與香港,加上福建是傳統上重要的「僑鄉」,有許多祖籍福建的

華僑散居海外。因此,改革開放之後福建對外開放的速度,及其受到僑外投

資影響的程度,在中國各省份中都是最快速、最直接的。如表五所示,2000

年福建省的 GDP 總產值達 1.10 兆人民幣,其中有 14.65%來自三資 (外資) 企

業,屬於港澳台企業的產值比例更高達 10.29%。5隨著福建省的經濟發展,

外資企業的貢獻比例也逐年擴大。到了 2004 年,外資企業產值佔福建 GDP

比例已高達 23.26%;6港澳台資的比例仍佔 12.82%。雖然福建其他外資企業

佔 GDP 產值的比重逐漸增加,港澳台資的重要性仍然無可取代。

5 雖然統計上是以港澳台三地合計,但是我們認為其中許多港資企業是台灣企業在香港轉投資而來,所以其中的企業大多數還是以台資企業為主。

6 在 2004 年時,全大陸外資企業產值佔 GDP 市值比例為 4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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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台灣與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的關係

表五 福建省外資企業佔 GDP 的比例(單位:億元人民幣,%)

GDP總產值

三資企業總產值

佔 GDP 比例

港澳台企業產值

佔 GDP 比例

2000 10954.3 14.65 10.292001 11815.9 15.42 10.07

2002 12902.0 17.89 6.92

2003 14828.2 21.08 12.782004 17367.5 23.26 12.82

資料來源:見表 1。

福建的外資企業生產以出口為主,所以外資企業對福建省出口的貢獻度

更高於其佔 GDP 的比例。各項外資中,台資企業以出口導向製造業為主,出

口佔總產值比例曾高達 90%以上;最近幾年出口比例略降,但仍有 60%左右。7如表 6 所示,2000 年三資企業出口佔福建總出口的 58.85%;到了 2004 年,

此比例更上升到 62.78%。8同樣的,進口也以外資企業貢獻最大。2000 年福

建總進口值為 83.2 億美元,其中有 77.69%歸屬於外資企業;2004 年福建的

進口值擴增為 181.3 億美元,外資企業進口比例略降,仍佔有 70.19%。9

表六 福建省外資企業佔進出口比例

總進口金額

(萬美元)

三資企業佔

總進口比例(%)

總出口金額

(億美元)

三資企業佔

總出口比例(%)

2000 83.2 77.69 129.1 58.852001 87.0 77.52 139.2 59.522002 110.3 75.55 173.7 60.252003 141.9 71.92 211.3 63.692004 181.3 70.19 289.5 62.78

資料來源:見表 1。

上述分析清楚顯示,外資企業對於福建省經濟發展的影響,除了在 GDP

7 關於台資企業的營運狀況,及其出口比例,可參見高希均等(1992,1995)與高長等(1995,1999)的分析。8 2004 年時,全大陸出口中,有 57.83%是來自於外資企業的出口。9 2004 年時,大陸全年進口中外資企業所佔的比例為 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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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9

產值以及進出口創匯有顯著貢獻,更重要的是大量外資企業的進入,同時引

進先進國家的發展經驗,提升了福建本地的生產技術、產品品質以及管理知

識。長期而言,外資企業不僅提升福建產品的競爭力,更將帶給福建人民與

企業更好的經濟知識,全面提升經濟發展的質與量,進而提昇人民的生活水

準,達到改革開放經濟政策的終極目標。

肆、台商在福建經濟發展中的角色

由於地緣相鄰與血緣相近,台商與港商是最早進入福建的外資企業。港

資企業主要集中在金融、旅遊相關的服務業,台資企業則多以製造業為主,

因此台資企業生產的產品及所提供的就業機會,與港資企業有很大不同。尤

其台資企業以勞力密集型產業為主,提供的就業機會可能也是外資企業中最

多的。如表七所示,2000 年赴福建投資的 1,463 項外資中,台資企業佔

27.48%,超過四分之ㄧ;不過由於台資企業平均規模較小,所以合同金額的

比例僅佔 16.48%。隨著到福建投資的外資企業逐漸增加,到 2004 年時累計

已達 2,277 個合同項目,但是台資企業所佔合同項目的比例卻逐漸減少,只

佔全體項目的 18.36%,金額比例也只有 6.57%,顯示近年來赴福建投資的台

資企業規模持續降低。

表七 福建省外資來源:結構(單位:萬美元)

全體外資企業 台資企業(a)

合同項目 合同金額實際到

位金額

合同項目

比例

合同金額

比例

實際到位

金額比例

2000 1463 431373 380386 27.48 16.48 -

2001 1670 500717 391804 29.89 21.50 12.89

2002 1825 390089 387492 24.71 31.70 13.68

2003 2274 477321 407506 18.33 7.81 8.67

2004 2277 537299 474801 18.36 6.57 4.00

資料來源:福建統計年鑑。

雖然近年來到福建投資的台資企業規模持續縮減,但是早期進入福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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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台灣與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的關係

台資企業經過十數年的經營,累積相當實力,成功的台資企業規模十分可觀。

如表八所示,2004 年福建銷售額前 10 大企業中,有 4 家屬於台資企業;如

果以前 20 名計算,有 8 家是台資企業。由台資企業在福建省工業生產所扮演

的重要角色來看,顯示台灣的資金及企業精神 (entrepreneurship) 對於福建的

工業產值有很大的貢獻。

表八 2004 年福建省銷售額前 20 名工業企業

名次 企業名稱 名次 企業名稱

1 戴爾(中國)有限公司 11 東南(福建)汽車工業有限公司**

2 福建捷聯電子有限公司** 12 夏新電子有限公司

3 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 13柯達(中國)股份有限公司廈門分公

4 福建省煉油代工有限公司 14 龍岩捲煙廠

5福建省三鋼(集團)有限責任公

司15 漳州燦坤實業有限公司**

6 廈門華僑電子企業有限公司 16 廈門捲煙廠

7 冠捷電子(福建)有限公司** 17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福州

分公司

8 華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18 廈門翔鷺化纖股份有限公司**

9 華陽電業有限公司 19 廈門工程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10翔鷺石化企業(廈門)有限公司

**20 廈門 TDK 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福建年鑑。

附註:有**者為台資企業。

從福建的企業出口排名來看,如表九所示,2004 年福建出口前 20 名企

業中,至少有 5 家屬台資企業;這些台資企業的出口總值合計達 37.56 億美

元,佔福建全部出口的 12.51%。上述統計只包括 5 家排名最前面的台資企業,

如果把全部台資企業都列入,台資企業對福建的出口貢獻將更為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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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11

表九 2004 年福建省出口前 20 名企業單位:億美元,%

名次 企業名稱 出口金額 出口比例

1 福建捷聯電子有限公司** 22.36 7.612 戴爾計算機(中國)有限公司 21.29 7.243 冠捷電子(福建)有限公司** 6.46 2.204 漳州燦坤實業有限公司** 4.87 1.665 廈門建發股份有限公司 3.75 1.286 柯達(中國)廈門分公司 3.64 1.247 福建華閩進出口有限公司 2.72 0.938 廈門太古飛機工程有限公司 2.72 0.939 廈門象嶼太平綜合物流有限公司 2.43 0.8310 漳州萬利達數碼科技有限公司** 2.40 0.8111 NEC 東金電子(廈門)有限公司 2.06 0.7012 廈門華僑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6 0.7013 廈門 TDK 有限公司** 1.86 0.6314 廈門國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1.79 0.6115 廈門松下電子信息有限公司 1.62 0.5516 廈門進雄企業有限公司 1.51 0.5117 福建省農資集團公司 1.43 0.4918 福建順大運動用品有限公司 1.42 0.4819 福建福日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1.41 0.4820 柯達(廈門)有限公司(新區) 1.41 0.48

前 20 名出口合計 89.21 30.36台資企業出口合計 37.95 12.51

資料來源及附註:見表八。

另一方面,由於很多台資企業到大陸投資的目的,是利用當地相對便宜

的土地與勞工,進行加工之後再輸出,也就是把台灣與大陸兩地的生產垂直

整合,由台灣進口原物料與半成品,10在大陸加工之後出口,這類企業產出

過程中從台灣進口遠超過對台灣出口。如表十所示,福建進口排名前 20 名的

10 兩岸貿易統計顯示,原物料與半成品佔全部貿易額的 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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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台灣與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的關係

企業中,台資企業至少有 7 家;進口總額達 25.62 億美元,佔福建進口比重

14.13%。若再將其他規模較小的台資企業一併統計,台資企業的進口比例還

要更高。

表十 2004 年福建省進口前 20 名企業(單位:億美元,%)

名次 企業名稱 進口金額 進口比例

1 福建捷聯電子有限公司** 10.42 5.752 廈門伯靈頓倉儲有限公司 9.12 5.033 戴爾計算機(中國)有限公司 5.98 3.304 福州保稅區物流通道有限公司 5.93 3.275 廈門建發股份有限公司 5.78 3.196 翔鷺石化企業(廈門)有限公司** 4.20 2.327 夏新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55 1.968 廈門國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3.44 1.909 大通物流(廈門)有限公司 3.36 1.8510 廈門太古飛機工程有限公司 2.75 1.5211 東南(福建)汽車工業有限公司** 2.53 1.3912 廈門 TDK 有限公司** 2.44 1.3413 漳州燦坤實業有限公司** 2.16 1.1914 柯達(中國)股份有限公司廈門分公司 2.07 1.1415 冠捷電子(福建)有限公司** 2.06 1.1416 廈門華僑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1.93 1.0717 華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1.81 1.0018 廈門中橋通訊設備有限公司 1.65 0.9119 NEC 東金電子(廈門)有限公司 1.55 0.8620 福建金石制油有限公司 1.55 0.85

前 20 名進口合計 74.28 40.98台資企業進口合計 25.62 14.13

資料來源及附註:見表八。

雖然福建的台商統計資料不是很完整,但是從上述台資企業在產值與進

出口等各方面的排名來看,台資企業對福建的經濟成長有相當程度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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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13

由於台商和福建的人民具有語言文化的相似性,可以想見台資企業在福建地

區設廠技術移轉的程度,應該遠超過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外資企業。同時,由

於台資企業最早進入福建,多年來這些企業已經遍佈整個福建地區,所以台

資企業對於福建的產業發展以及技術提升,都帶來全面性的影響。11台資企

業在福建經濟發展中扮演最重要的角色,殆無疑義。

伍、開發海峽西岸經濟區的展望

中國當局目前正在制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十一五計畫,此規劃針對

未來五年中國必須面臨的政治建設、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等層面制定方向並

預作安排。十一五規劃中的一個重要項目,就是加強「海西區」的發展。「海

西區」正在推動與規劃中的種種措施,諸如積極發展海峽兩岸金融全面、雙

向、直接合作、強化對台經貿交流與合作、加快台商投資區和台資企業相對

集中地區的發展、加大對台灣高素質人才的引進、進一步拓展沿海地區與金

門、馬祖、澎湖的直接往來、構建兩岸一體旅遊線路、全面拓展閩台農業合

作等,對兩岸未來經貿互動影響深遠。海西區成功與否的關鍵,有相當部份

取決於對台資的招商是否有足夠的誘因,以及對台灣人士的吸引是否充分。

簡言之,福建推動與台灣在「海西區」合作發展的主要基礎有二,一是規劃

對台商的優惠待遇,二是建立雙邊協議的互惠交流。

就以對台資招商提供的便利性而言,福建在地理位置上和台灣最近,但

是在目前的海空航運限制下,從台灣到金門對岸的廈門比從台灣到香港鄰近

的澳門還耗時。未來兩岸若開放三通直航時,12必須規劃廈門與台灣的海、

空直航,而且同時開放台北、台中和高雄等地的機場以及沿岸各地的通商海

港,便利人員與貨物的直接往來。在兩岸三通的前提下,海西區與台灣西部

產業走廊可以視為一個整合的(integrated)海峽兩岸經濟區,結合台灣的產業

技術與福建的生產優勢,將可再創另一波經濟發展的高峰。

除了期待未來兩岸開放三通,可以消除目前海峽兩岸經濟區交通阻隔帶

11 關於台商企業在兩岸間技術移轉的問題,可參見林祖嘉(2005)的討論。12 關於直航對於兩岸經貿的影響,可參見林祖嘉與朱雲鵬(2006)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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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台灣與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的關係

來的成本,福建當局在協助台商經營也有很多部份尚待著力。例如,福建當

局可以考慮片面實行對台灣貿易與投資的便利化。雖然福建當局對台商的貿

易與產業投資優惠,恐怕都必須受限於 WTO 的規範,無法單獨提供對台商

的片面優惠。不過,以目前台商 (尤其是中小企業) 在大陸投資普遍面臨的

主要問題是融資的困難。建議福建當局可以審慎思考擴大金融體系對台資中

小企業的融資,吸引台資企業在福建地區生根茁壯,應該是可行的途徑。另

一方面,由於台灣企業的比較利益之ㄧ是組成完整的生產供應鏈,建議福建

當局主動邀請台灣大企業前往設廠,或是以租稅優惠吸引指標性廠商進行投

資。只要指標性大企業在福建設廠,後續就有許多衛星廠商跟進,達到產業

群聚效果,對經濟發展帶來乘數效果。此外,為了強化海峽兩岸經濟區的整

合性,可以依照台灣早年鼓勵出口的模式,考慮給予以出口為導向的進口貨

物免稅優惠,尤其是以兩岸最具競爭力的電子資訊產品開始。13在這樣的合

作模式下,海峽兩岸經濟區將會是一個重要的經濟指標,作為兩岸共同市場

發展的契機。14

其次,在「海西區」的規劃當中,各類型招商措施都將牽涉台灣與福建

兩地經濟合作與交流機制的建立。以目前情況來看,台灣的製造業幾乎都已

經開放而前往中國投資,但至今兩岸仍有很多限制台商投資服務業的規定。

針對設限較多的服務業,也就成為福建對台灣招商的重要項目。由於服務業

的投資與經營需要雙方簽署適當的交流架構協議,如果福建當局可以規劃片

面開放台商對服務業的投資與經營,對於台商對前往福建投資服務業並擴大

製造業經營的意願,應該有相當程度的提昇。以觀光旅遊業的發展為例,如

表十一所示,2000 年福建入境旅遊人數達 147.48 萬人;其中台胞佔 32.40%。

2004 年福建入境旅遊人數增加為 167.90 萬人,台胞比例略降維 27.28%,但

台灣仍是入境外人的最主要來源地區。此外,透過小三通模式入境福建的人

數,也由 2001 年的 1.17 萬人增加到 2004 年的 20.24 萬人,短短四年內有高

達 17 倍的成長。準此,不管是觀光或商務的旅次,福建在吸引台胞入境旅遊

仍有很大的發展空間,除了入境落地簽證以外,也可以考慮給予台胞一次多

13 關於電子資訊產業產品在兩岸經貿間的重要性,可參考林祖嘉(2006)的討論。14 關於兩岸共同市場的發展,請見下節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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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15

簽的優惠,讓台胞在兩岸的進出更自由。

表十一 台胞佔福建省入境留人次比例(單位:萬人,%)

全省入境

旅遊人次台胞人數 台胞比例

小三通入境

台胞人數

2000 147.48 47.79 32.40 -

2001 154.48 49.42 31.99 1.17

2002 161.43 47.04 29.14 2.81

2003 131.22 35.46 27.02 8.18

2004 167.90 45.81 27.28 20.24

資料來源:福建統計年鑑、兩岸經濟統計月報。

附註:台灣於 2001 年 1 月 1 日開放台商經由小三通進入大陸地區,主要是通

過福州與廈門二市進入大陸

隨著台資企業與台胞在福建的人數逐漸增加,與金融相關的政策是新台

幣與人民幣的兌換業務。由於兩岸貨幣不能直接交換,造成台灣人士前往大

陸的不便;目前雖然金門已經試辦兩地貨幣的兌換,但是距離全面的兌換及

通匯仍有相當距離。由於海峽兩岸經濟區的主要目的在擴大吸引台灣資金與

旅客,金融便利性應該是首要之務。除此之外,配合產業與觀光的週邊服務

業體系也必須同步成長。福建當局應慎重考慮開放外資(尤其是台資企業)

進入服務業,特別是醫療、教育、連鎖超商以及其他與生活品質及福利水準

相關的服務產業。唯有生活水準普遍提昇,才能夠吸引台商及台胞持續對福

建的經濟發展貢獻心力。

目前「海西區」的發展仍舊落後珠三角和長三角,隨著海峽兩岸的互動

逐漸加深,「海西區」在未來成為台灣福建兩地成長動力的角色也日益重要。

就產業發展而言,主要的原動力來自產業創新,生產質量要邁向高技術與高

附加價值。但是吸引高科技、創新高科技都需要龐大資金,港口及交通建設

也需要龐大資金。目前福建當局對於「海西區」的交通建設已經有詳盡規劃,

但這些交通建設是否能依照規劃完成,也左右著「海西區」的成敗。另一方

面,福建吸引台資的能力不如珠三角與長三角的主因之一,是軟體環境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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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台灣與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的關係

不足,政府機構的服務意識也不高,無法像其他地區提供一條龍式的配套服

務。因此,福建對外商的安排形成「重招商、輕安商,重引進、輕服務」的

現象。由此觀之,福建當局應正視政府職能的轉變,並以此作為影響「海西

區」建設績效的一個重要因素。

陸、從電子電機產業共同體到兩岸共同市場

台灣與中國同時面對全球化的浪潮衝擊,兩岸之間的經貿關係也正面臨

巨大衝擊。與此同時,區域性國際經貿整合,也對兩岸貿易帶來明顯的影響,

較遠的例如歐盟 (EU) 與北美自由貿易區 (NAFTA),較近的則有正在形成中

的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15台灣身處東亞經濟圈,與圈內各國雙邊貿易及

直接投資有非常密切的關係。因此,在東亞區域整合的過程中,台灣是否能

成為其中的一份子,對於台灣未來的經濟發展有決定性的影響。

全球各國之間簽署的雙邊自由貿易協定 (FTA) 已經達到數百個,其中以

2004 年 6 月生效的,中國與香港及中國與澳門更緊密經濟夥伴關係

(CEPA),對台灣的影響較大。中國大陸在與香港簽署的 CEPA 當中,提供香

港服務業許多優惠的條件,使得香港服務業得以更早一步的進入大陸投資,

可以預見將對未來台灣服務業進入大陸產生排擠效果。台灣身為全球經貿體

系的一份子,當然應積極參與全球的經貿活動,除了經常參與全球性的經貿

組織 (如 WTO) 活動以外,更應積極加入區域性經貿組織 (如 APEC)。現階

段中國與東協即將成立自由貿易區,日、韓、及其他亞洲國家都有意積極的

參與,台灣身處其中應該扮演一定的角色,同時努力尋找 FTA 架構下的合作

夥伴。從中國大陸與香港簽訂 CEPA 的效果來看,對台灣是一個正面的啟示;

準此,兩岸共同市場的建立,是兩岸雙方應該一致努力的目標。

自由貿易區與共同市場是一般化的概念,兩者內容其實有很多相異之

處,而從區域經濟整合的歷史來看,歐盟整合的過程是一個很好的經驗,足

供吾人參考;相關時程表參見表十二。歐盟最早起源是由法、德、義、荷、

15 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Chinese-ASEAN Free Trade Area, CAFTA)是所謂的十加一,預計將於 2010 年正式成立。另外,包含日、韓也在內的十加三,與再加入印度、澳洲、與紐西蘭在內的十加六,也正逐漸成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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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17

比、盧六國於 1953年簽署的巴黎條約,六國約定成立煤鋼關稅聯盟 (European

Coal and Steel Community, ECSC)。六國成立煤鋼關稅聯盟的主要原因,在於

這些國家煤鋼相關產品的供需都很多,希望透過此聯盟可以使煤礦與鋼鐵的

供應更順暢。四年後,六國又簽署羅馬條約,把煤鋼關稅聯盟擴大成為歐洲

共同市場 (European Common Market),把自由貿易的商品由煤鋼擴大到其他

商品。歐洲共同市場的主要內容包括成立自由貿易區 (European Free Trade

Area)、關稅同盟 (Custom Union, CU),匯率聯繫與勞工自由移動等。

表十二 歐盟發展進程摘要

時間 條約 主要內容

1953 巴黎條約 煤鋼關稅同盟(ECSC)

1957 羅馬條約 歐洲共同市場(EEC)

1960 自由貿易區(EFTA)

1967 歐洲單一共同體(歐體)(EC)

1968 關稅同盟(CU)

1968 勞工自由移動

1972 連繫匯率制度(管中之蛇)

1992 馬斯垂克條約(歐盟條約) 歐洲聯盟(歐盟)(EU)

1993 歐洲就業服務處

1999 單一貨幣,歐元(Euro dollars)

2001 單一貨幣,全面實施資料來源:王萬里譯(1999),歐盟手冊:前進歐洲,中國生產力中心出版。(原

著 N. Moussis(1998), Handbook of European Union, 1998)

其後數年,歐洲共同市場涵蓋的內容愈趨豐富,影響力也日漸擴大,包

括 1960 年成立自由貿易區 (EFTA)、1968 年成立關稅同盟、1972 年推動連

繫匯率制度 (即有名的管中之蛇,snake in the tunnel)。在共同市場架構下,

除了商品可以自由移動,關稅及匯率也都緊密聯繫,國家之間的經濟整合程

度愈來愈高。1993 年成立歐洲就業服務處之後,勞動力也得以在成員國之間

自由移動。至於歐盟政治組織的進程,則是 1967 年由歐洲共同市場 (EEC) 改

成歐洲單一共同體 (European Community,簡稱歐體,EC);1992 年簽署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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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台灣與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的關係

斯垂克條約之後,才成為今日的歐洲聯盟 (European Union,簡稱歐盟,EU)。

1999 年歐盟開始推行歐元 (Euro dollar) 單一貨幣制度,初期歐元與成員國的

貨幣可以共同流通;到 2001 年元月成員國全面使用歐元,禁止會員國貨幣流

通。16回顧歐盟的發展歷程,可以發現最先成立的煤鋼關稅同盟只是一個純

粹的經濟組織,其目的在使會員國之間的煤與鋼鐵的供需更順暢,之後逐步

推展到貨物、資金與人員的自由移動,最後才是關稅與貨幣的統一。由此觀

之,經濟整合的過程只要依循經濟利益的方向逐步演進,終能達到提昇經濟

效率的目的。

台灣近 20 年來的產業發展,電子產業一枝獨秀,不但在產值上遙遙領先

其他產業,電子產品的出口也大幅超越其他產業。由於電子產業在台灣的獨

大地位,也使得電子業成為台資在海外擴展最快的產業;在赴大陸投資與赴

海外投資的產業中,電子產業也獨佔鰲頭。以 2004 年的資料為例,台灣電子

業產值佔工業總產值的 37.36%,電子業出口則佔台灣總出口的 37.12%;兩

個比例都將近總值的 40%。由於台灣的電子產業大量前往中國投資,連帶也

促進中國電子相關產業的快速成長,電子產業的產值及出口在中國同樣居於

領先地位。2004 年的統計顯示,中國的電子產業產值佔工業總產值的

16.69%,出口則佔總出口的 39.33%。目前中國電子資訊產品的產值在全球排

名第三,僅次於美、日兩國;台灣排名第四。大陸電子產業集中在江蘇與廣

東兩省,這兩個地區台商最為集中,兩岸電子產業的垂直整合及互助共榮顯

而易見。

從台灣的角度來觀察,如表十三所示,2005 年台灣對全球出口中電子電

機產業佔 41.28%,台灣對中國出口中電子電機產業則佔 36.85%。台灣從全

球進口中電子電機產業佔 28.04%;台灣自大陸進口中的電子電機產業類則高

達 42.77%。從大陸的立場來談,如表十四所示,2004 年中國大陸出口產品

中,電子電機產業佔 41.80%,遠遠領先其他產業。電子電機產業對台灣出口

佔大陸對台灣總出口的 42.97%,也是所有產業中最高的。由此觀之,電子電

機產業在台灣和中國都是最重要而領先的產業,加上兩岸在此特定產業的頻

繁貿易,反映的是電子電機產業在海峽兩岸的緊密整合。兩岸電子產業在近

16 目前歐盟成員國中只剩下英鎊仍然在英國流通,其他成員國都只使用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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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19

年來得以突飛猛進,是台商善用中國大陸和台灣的比較利益,在兩岸投資設

廠進行產業分工及整合所獲致的結果。

綜上所述,顯然海峽兩岸都以電子產業為最強項,而此產業實力則歸因

於兩岸電子產業之間的高度整合。準此,可以沿用歐盟的發展模式,以兩岸

電子產業整合作為兩岸共同市場的先聲。在海西區的開發藍圖下,如果選定

福建及台灣兩地最近的通航口岸,以「電子產業共同體」的模式,允許電子

電機業的零組件與最終產品在兩岸間自由移動,不但可以強化電子業在台灣

和中國雙邊整合的效果,也將進一步發揮彼此的比較利益,同時提升雙方電

子產業在全球的競爭力。如果電子產業的整合順利,「電子產業共同體」的模

式也可以逐步擴展到其他產業別,並且考慮關稅、匯率、金融與其他相關的

經貿整合,逐步邁向「兩岸共同市場」的終極目標。

表十三 2005 年台灣對大陸貿易依存度(單位:%)

產業別動植與

食品塑化 紡織 非金屬

基本

金屬

電子

電機機械

其他

工業

出口產業對全球出口對全球總出口

1.29 12.92 6.24 0.65 10.73 41.28 10.56 16.35

產業對大陸出口對大陸總出口

0 18.28 6.42 0 11.00 36.85 6.83 20.62

產業對大陸出口產業對全球出口

0 53.49 38.94 0 38.78 33.76 24.45 47.68

進口產業自全球進口自全球總進口

3.07 13.57 1.44 17.40 10.32 28.04 13.31 12.85

產業自大陸進口自大陸總進口

0 3.77 0 7.26 13.19 42.77 5.60 27.40

產業自大陸進口產業自全球進口

0 3.34 0 5.01 15.36 18.32 5.05 25.62

資料來源:經濟部國貿局,貿易預測趨勢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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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台灣與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的關係

表十四 2004 年大陸對台灣貿易依存度(單位:%)

產業別動植與

食品塑化 紡織 非金屬

基本

金屬

電子

電機機械

其他

工業

出口產業對全球出口對全球總出口

3.79 7.00 14.97 5.12 7.38 41.80 3.46 16.48

產業對大陸出口對大陸總出口

0 3.65 0 7.03 14.61 42.97 5.40 26.34

產業對大陸出口產業對全球出口

0 1.65 0 4.35 6.27 3.26 4.94 5.06

進口產業自全球進口自全球總進口

3.88 13.43 4.10 13.01 8.65 41.68 3.47 11.78

產業自大陸進口自大陸總進口

0 17.00 7.37 0 10.45 37.15 7.73 20.29

產業自大陸進口產業自全球進口

0 14.40 20.45 0 13.75 10.14 25.34 19.59

資料來源:經濟部國貿局,貿易預測趨勢季刊。

柒、結論

中國十一五計畫中的「海西區」立意甚佳,如前所述,若兩岸能由「電

子產業共同體」開始,逐步落實台灣與福建兩地的「海西區共同市場」,促進

區內經濟交流與合作機制,則兩地雙贏的共同繁榮指日可待。目前雖然兩岸

直航仍然受到限制,在全面三通之前的過渡期間,海峽兩岸的主管當局以及

企業主應該加強合作,針對兩地企業垂直整合後可能產生的比較利益,擬定

優惠措施及合作協議,並及早進行調查研究,預估台商的直接投資可能產生

的效益,配合政府支出改善投資環境。此外,也應逐步規劃開放台商參與福

建當地食、衣、住、行各方面的服務業,以此提昇福建本地人民的福利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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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21

同時吸引外資企業及外來觀光客。長此以往,兩地即可邁向全面性的經濟交

流與整合,共創「海西區」經濟共同體的榮景。

目前福建當局已經積極籌劃海峽兩岸金融全面、雙向的直接合作,強化

對台經貿交流與合作,加快台商投資區和台資企業相對集中地區的發展,擴

大對台灣高素質人才的引進,並進一步拓展沿海地區與金門、馬祖、澎湖的

直接往來,構建兩岸一體旅遊線路。值得注意的是,福建當局正全面拓展閩

台農業合作,雖然對台灣逐漸式微的農業提供另外一個發展的契機,但也可

能威脅台灣本土農業的生存,台灣的農業主管當局應該審慎因應。

過去 25 年來,中國大陸締造了人類歷史上最快速的經濟成長經驗。伴隨

著整個中國經濟實力的崛起,福建的人均所得 (per-capita GDP) 也由 1979

年的 300 元人民幣劇增為 2004 年的 17,218 元人民幣;名目所得平均年成長

率高達 17.59%。福建經濟的快速發展,就是整個大陸經濟成長的縮影。福建

成功的發展經驗,可以歸因於兩個主要因素:一是改革開放引入市場機制激

發了潛在的生產力,二是外資流入帶來企業管理精神以及生產技術進步。引

進外資除了刺激 GDP 產值的大幅上升,對於進出口擴張、就業機會增加以及

福利水準改善,都發揮了顯著的影響效果。台資企業是最早進入福建的外資

之ㄧ,台資企業不但對福建 GDP 有很大的貢獻,對於福建進出口質量的提昇

與創匯的貢獻更是顯著;由於台資企業以勞力密集型產業為主,福建本地勞

工受惠於台資企業提供的工作機會也比其他外資企業多。更加上台閩兩地文

化語言的相通,台資企業在生產技術的移轉與管理知識的傳遞,應該也比其

他外資企業有更為顯著而深遠的影響。相信在未來兩岸的經濟交流過程中,

台灣與福建兩地的合作模式將扮演重要的角色,而「海西區」的經濟發展成

果,可以預見即將對兩岸未來經濟發展與政治互動產生重大的影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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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例」,中華經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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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共 事 務 評 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自由貿易港區設立對提昇高雄港競爭力之影響

The impact in the promotion ofKaohsiung harbor`s competition powerwith the establishment of free port area

李樑堅1

Liang-Chien Lee

陳昭宏2

Jao-Hong Cheng

黃茂祥3

Mao-Hsiang Huang

摘 要

為瞭解自由貿易港區設立對高雄港的影響及探討推動過程中會面對哪些障礙以

及如何加以改善事項,本研究乃透過相關次級資料蒐集與探討,高雄港競爭力的

SWOT 分析,再以問卷調查配合專家深度訪談,而後獲致相關結果:

為了落實自由貿易港區的功能,提升高雄港未來之競爭力,本研究提出幾點建

議,一、區內採風險管理方式減少關務干預,修改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第 12

條、16 條及條例所衍生之通關管制法令。二、建立港務局、海關及航商相關業者間

之資訊平台。三、港埠營運民營化、自由化。四、增建深水貨櫃碼頭及相關港埠設

施。五、開放兩岸貨物直航。六、發展物流、轉運、加工、製造、組裝、重整、包

裝、修配,海空聯運等行業,以提高貨物整體運輸價值。

1 義守大學財金系副教授, E-mail: [email protected]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Finance, I-Shou University.

2 雲林科技大學資管系副教授, E-mail: [email protected]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Information Management, National Yunlin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

3 高雄港務局研訓組組長, E-mail: [email protected], Research & Development, Port of Kaohusi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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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自由貿易港區設立對提昇高雄港競爭力之影響

關鍵字:自由貿易港區、高雄港、SWOT 分析、港埠競爭力

Abstract

This study focuses on the impacts on Kaohsiung port by establishment of

free port area and the obstacles within the promotion procedures based on the

SWOT analysis of the competitive edge of Kaohsiung port. Results from

questionnaire survey and experts interview :

The research offers some suggestions as follows

1.Amend the article 12 and article 16 of ” Act for the Establishment and

Management of Free Ports” to lower the intervene of custom regulations

and introduce risk management.

2.Setup the information platform between Harbor Bureau, Custom Bureau and

shipping liners.

3.Privatization and Liberalization of port operation.

4.Expansion of deep-water container terminal and related port facilities.

5.Cargoes direct link between Taiwan and Mainland.

6.Promote logistics, cargo transit, value-added processing, manufacturing,

assembly, re-packaging, packaging, repair/replacement, sea-air transport to

raise the value of cargo.

Keywords: free port area, Kaohsiung port, SWOT analysis, competitive power

壹、緒論

政府為提昇台灣經濟競爭力,而於 1993 年提出台灣成為「亞太營運中心」

的政策目標中,其中「海運中心」為一重要項目。再者由各國間在全球競爭

力的比較,可以衡量出一個國家的優缺點與其未來發展,而全球各國際港間

的競爭力排名,亦可衡量出各港的發展狀況與競爭潛力。1981 年初,香港貨

櫃裝卸量為 156 萬 TEU、高雄港及新加坡為 112 萬 TEU,並一致朝向貨櫃化

作業發展。1986 年,高雄港貨櫃年裝卸量為 277.8 萬 TEU,仍可維持著領先

的局面,十年後(1996 年底)香港及新加坡港貨櫃年裝卸量皆已突破了 1,200

萬 TEU 大關,而高雄港則為 500 萬 TEU 左右(5,063,048 TEU),連競爭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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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25

一半都不到,到了 2004 年底,香港以 2,193 萬 TEU 的運量名列全球第一,

新加坡第二 2,062 萬 TEU,上海港以 1,455 萬 TEU 躍居第三、深圳港以 1,366

萬 TEU 第四,釜山港以 1,144 萬 TEU 第五,高雄港則以 971 萬 TEU 如同 2003

年位居第六;最值得注意的是大陸之上海港、深圳港(包含鹽田、蛇口、赤

灣港),這幾年都以約近 30%以上的成長率起飛,相關資料整理如表一所示。

檢視上述世界各港貨櫃吞吐量績效,可知台灣我國港埠所面臨的國際競

爭日趨激烈,世界各國政府尋求國際港埠競爭力之提昇,皆大力從事港埠建

設與各種改造。由於台灣四個國際商港受到現行法令束縛,以至於在人事、

會計、建設與營運上無法因應環境變遷而快速改變,特別是無法引進民間資

金投入港埠建設,以及無法與國外港口形成策略聯盟或對外投資,造成了台

灣國際港口的競爭力逐漸消失,如果我國不再積極正視並善加改革,在可預

見的將來台灣各國際港口的競爭力將消失殆盡。而政府推動自由貿易港區就

是為因應此惡劣競爭環境,在目前政府港口經營體制無法大幅變革之下,作

一定範圍及項目之突破,並祈藉由自由貿易港區的開放,吸引國際貿易貨物

來台轉運、深化國際物流業務之附加價值,並帶動金融、運輸、觀光相關行

業發展,以提昇台灣整體經濟之競爭力。

以往林財源、張玉山、李樑堅(1999)、呂錦山(2003)及許神縣(2002)、

陳榮信(2003)、郭葵蘭(2004)、鄧素秋(2004)等研究較多探討港埠競爭

力或設置自由貿易港區之可行性或策略方面之主題,而對自由貿易港區核定

設置、營運籌備以後較少探及,因此本研究乃著眼於設置自由貿易港區後,

對其相關功能及引入產業狀況,探討對高雄港競爭力之影響分析,其方式乃

針對產、官、學界進行問卷調查與深度訪談,以了解高雄港設置自由貿易港

區與港口提升競爭力之影響程度,也作為本研究之主要動機所在。

表一 2001~2004 年全球十大貨櫃港貨櫃量統計表 單位:TEU

序號 港口2001 年

貨櫃量

2002 年

貨櫃量

2003 年

貨櫃量

2004 年

貨櫃量

2004 年

成長率

1 香港 17,900,000 19,140,000 20,449,000 21,932,000 7.30%

2 新加坡 15,520,000 16,800,000 18,410,000 20,620,000 14.10%

3 上海 6,334,000 8,613,000 11,280,000 14,551,000 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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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自由貿易港區設立對提昇高雄港競爭力之影響

4 深圳 5,076,435 7,613,700 10,649,000 13,655,400 28.20%

5 釜山 8,072,814 9,333,603 10,366,000 11,441,563 9.90%

6 高雄 7,540,525 8,493,052 8,843,000 9,714,115 9.85%

7 鹿特丹 6,100,000 6,500,000 7,106,000 8,200,000 15.49%

8 洛杉磯 5,183,520 6,105,863 7,178,940 7,321,440 1.98%

9 漢堡 4,689,000 5,300,000 6,138,000 7,003,479 14.10%

10 杜拜 3,502,000 4,194,000 5,151,955 6,428,883 24.80%

11 安特衛普 4,218,000 4,700,000 5,445,000 6,063,746 11.36%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貳、文獻回顧

一、自由貿易港區之探討

自由貿易港區一詞,國際間因其不同之設立目的與功能而有不同之名

稱,就各國實際情況而言,有各種不同的型態與名稱,例如對外貿易區(foreign

trade zone)、自由港(free port)、轉口區(transit zone)、自由貿易特區(free

perimeter)、加工出口區(export processing zone)及關稅特惠區(special customs

privileges facilities)等,但其背後之基本精神是一致的,即是希望創造自由

流通的貿易環境,以吸引外商投資與促進貿易發展。

(一)自由貿易區之意涵、種類

根據 Sparks (1990)的統計,至 1990 年止在 43 個開發中國家已設立了 283

個自由貿易區,而至 2001 年止,全球已設立約 800 個自由貿易營運區域(楊

鈺池,2002)。

1. 自由貿易港區(Free Port Zone)

其範圍通常包括整個港口及其周圍的地區,亦即自由貿易港區必須是港

口或港口的一部份,這也是與自由貿易區主要之相異處。而我國行政院經建

會所規劃的自由貿易港區係指位於國際機場或是國際海港內所劃定的管制區

內,或是毗鄰國際機場、國際海港且面積達一定規模、與外界有適當隔離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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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27

硬體設施及管理制度的地區,經政府核定後賦予貨物可以在該區域內陳列、

儲存、拆裝、改裝、加標籤、分類或與其他貨物混合加工、以便再轉運出口,

貨物未離開此區域前不予課徵關稅,而於貨物離開自由貿易區運至其他課稅

區域正式進口時,才徵收關稅及採取進口管制。因其包含「自由港」貨物豁

免關稅,自由進出的規劃同時又涵蓋「自由貿易區」中加值作業區概念,因

此涵蓋其意義以「自由貿易港區」稱之(林上根,2002)。

2. 自由貿易區(Free Trade Zone)

又稱免稅貿易區(tax- free trade zone),係指在某一定特定區域內,無論

是原料、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均可自由進出,而在此區域內,貨物可進行運

輸、儲存、包裝、分類及加工製造以便再轉運出口,當地政府均不徵收關稅,

僅在貨物離開自由貿易區運至地主國其他課稅區域使用或消費時,才徵收關

稅及採取進口管制措施(行政院經建會,2002),此類型之國家如新加坡。

由上述的相關定義可知,即使各國對自由貿易港區之稱呼不同,但此一

境內關外特區之設立基本精神是一致,即自由貿易港區泛指由政府於港區附

近劃定一特定範圍,區內貨物與人員可自由進出不受海關的管制,可免除種

種繁複之行政手續,且企業可於區內進行裝卸、儲存、製造、加工、組裝等

各種物流活動。

二、其他國家自由貿易港區設置及經營管理特性回顧

茲將蒐集世界各國設置自由貿易港區之內涵、特性加以整理比較如下表

二所示,並分別描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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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自由貿易港區設立對提昇高雄港競爭力之影響

表二 其他國家設置自由貿易港區作法之比較

設置目的 設置法源營運機關

產業引進 通關方式 商品流通優惠措施

招商

香港成為國際物流中心

依香港基本法令

民營、單一窗口

進出口及轉口貿易

事後申報自由進出、自主管理

具優惠措施

專責單位負責

新加坡

成為物流中心

特別法Free TradeZones Ac

民營、單一窗口

主要為轉口區內不申報

自由進出、自主管理、重新包裝、貼標籤、組裝

具優惠措施

專責單位負責

荷蘭提供倉儲服務公司之需求

歐盟及荷蘭關稅法、稅法

海港:公營空港:民營

轉口、加工需經海關管允許

通關申報 自由進出 -- 合作招商

中國大陸

成為東北亞商品集散和物資分發中心

行政命令地方政府

加工、製造及國際貿易

通關申報自主管理、保稅、貼標籤、組裝

包括全國一致性及地方自訂優惠

--

美國促進對外貿易、提昇競爭力

對外貿易法案

公、民營企業

特定產業只能在副區、如煉油、汽車製造業

通關申報

自由進出、保稅、重新包裝、貼標籤、組裝

具優惠措施

--

韓國成為國際物流中心

特別法

中央或地方政府、單一窗口

保管、銷售、單純加工、產品維修、國際物流

通關申報

自由進出、自主管理、轉口、倉儲、重新包裝、貼標籤、加值加工、展示或再出口

包括租稅減免及投資獎勵措施

--

日本沖繩

成為日本南方國際交流據點

特別法地方政府

加工、製造、轉口及倉儲

通關申報

自由進出、保稅、重新包裝、貼標籤、組裝

包括稅賦優惠、補助金、低利融資及開發地區優惠等優惠

--

菲律賓

成為亞太物流中心

特別法中央機關、單一窗口

進出口及轉口 通關申報

自由進出、自主管理、保稅、重新包裝、貼標籤、組裝

具優惠措施

--

資料來源:參考經建會「我國自由貿易港區之規劃及相關國家作法研析,2003」 整理

功能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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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29

三、國外自由貿易港區之比較探討

就貨物及人員進出自由港區之作業方式、流程及經營管理模式,選定香港、新

加坡及荷蘭三個地區家加以探討彙整如下表三所示。

表三 香港、新加坡及荷蘭自由貿易港區運作實務表國家或地區 香港 新加坡 荷蘭

自由貿易港區之區位

自由港 自由港 全國為一概念式之自由貿易港區

自由貿易港區之數量(分海港及空港)

1.海港:香港本身就是一個自由港

2.空港:香港國際赤臘角)機場

1.海港:6個2.空港:1個樟宜國際機場,Singapore Changairport

全國係以保稅倉庫與保稅運輸系統串聯成一個整體性之自由貿易區

依據法令 依香港法例(香港之基本法令)

自由貿易區法案(Free Trade ZoneACT)(特別法)

關稅法、營業稅法及歐盟區條款等(普通法)

自由貿易港區之規模

海港:主要集中在葵涌貨櫃碼頭,四家民營公司,其中香港國際貨櫃碼頭有限公司佔地約14公頃、現代貨箱碼頭有限公司約78公頃空港;超級一號貨運站,約30.4公頃

9區合計約347.6公頃 可為全國均屬之。保稅倉庫係依業者營業需要而自行規劃,其規模大小並不一定。

態樣/功能 產業引進 主要為進出口轉口貿易業務,法令上允許加工及製造,實務上僅作不改變貨物型態之簡易加工

轉口,並在海關允許下,可進行任何層次之加工

主管機構(regulator)

海港:香港港口及航運局。空港:民航處

交通部 海關主導保稅系統,並由各港區負責基礎建設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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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自由貿易港區設立對提昇高雄港競爭力之影響

表三 香港、新加坡及荷蘭自由貿易港區運作實務表 (續)國家或地區 香港 新加坡 荷蘭

營運者(operator)

海港:碼頭交由現代貨箱碼頭有限公司、香港國際碼頭有限公司、環球貨櫃碼頭有限公司、中遠國際貨櫃碼頭有限公司等四家民營公司經營。

1.海港:港區及碼頭交由新加坡港務集團公司負責經營(民營公司)

2.空港:民航局負責經營SATS及CIAS經營地勤及貨運站服務。

1.海港:市政府與港務局經營開發。

2.空港:機場之經營業務已私有化由史基輔機場公司經營。

稅務負擔(貨物由境外進入自由貿易港區)

1.關稅:無2.加值型營業稅:無3.貨物稅:除四種貨物

需課貨物稅,其餘不必。

1.關稅:暫免課稅2.GST :暫免課稅3.貨物稅:暫免課稅

1.關稅:暫免課稅2.加值型營業

稅:暫免課稅3.貨物稅:暫免課稅4.所得稅:依外

國廠商在荷蘭之營業活動層次而定,基本上依OECD第五條常設機構規定辦理。

關務 24小時通關服務 24小時通關服務 24小時通關服務(週日除外)

人員進出 1.入境:採寬鬆之方式,包括落地簽證等。

2.入區:不管是港口或機場的貨運站,因已委託由民營公司經營管理,故人員進出由民營公司核准及自行管理。

1.入境:採寬鬆之方式,包括落地簽證等。

2.入區:外來人員應先向警察局申請或換發自由貿易區進入通行証,進出由民營公司自行管制。

1.入境:歐盟各國人士可自由進出荷蘭;其他國家人士依據規定申請暫時入境或居留證。

2.進入保稅倉庫之管理系統由業者自行訂定並經海關審核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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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31

表三 香港、新加坡及荷蘭自由貿易港區運作實務表 (續)國家或地區 香港 新加坡 荷蘭

資訊平台 1.海運:貿易通/CCS2.空運:貿易通/ACCS3.陸運:貿易通/LBS

1.海運:Trade Net System2.空運:Trade Net System

TARIC System

人員訓練 由經營公司依內部需要自行辦理

關務局每月定期舉行講習 HIDC積極培養專業物流人才

招商 由香港招商局及香港貿易發展局負貴。

由新加坡經濟發展局負責。

由NFIA及HIDC合作負責,各地市政府與港務局亦積極主動招商。

效率 正常通關時間1.海運:48小時2.空運:2.5小時

正常通關時問1.海運:

整櫃(4小時),拼櫃(48小時內)

2.空運:4至6小時

正常通關時間依據代為執行海空之物流業者效率而定,無法估算平均時間。但海運應可再二日內通關空運可在數小時內通關。

費率 民營業者與服務買受人之間約定。

民營業者與服務買受人之間約定。

民營業者與服務買受人之間約定。

資料來源:經建會(2002)「自由貿易港區運作實務之探討-以荷蘭新加坡及

香港為例」

四、港埠競爭力指標

由於競爭力指標繁多範圍又廣,重複性又大,選取原則參酌鄧素秋(2004)之指標選取方式,茲將其考量原則整理如表四所示:

表四 競爭力指標篩選原則主管機關立場 使用者立場 業者立場 資料正確性 資料取得容易性 客觀性 代表性 衡量容易性 政策性

明確易了解性 使用者感受性 使用者關切性

經濟性 可控制性

資料來源:鄧素秋(2004)「實施自由貿易港區對高雄港競爭力影響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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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自由貿易港區設立對提昇高雄港競爭力之影響

本研究參酌國內、外競爭力指標之內容,並且配合相關「港埠競爭力指標」之文獻彙整,根據上述選取原則,選取相關內部及外部要素以成為高雄港競爭力之指標內涵,並供本研究進行訪談及問卷設計調查研究之基礎,茲將其整理如表五所示。

表五 港埠競爭力指標內部 外部

1.港埠船席能量2.港埠裝卸設備能量3.港埠倉儲設備能量4.基礎設施供給條件5.港埠費率結構6.港埠作業標準化、自動化7.船舶壅塞程度8.貨櫃裝卸效率9.港埠整體規劃與開發效率10.航港EDI系統11.港埠行銷推動12.港埠對航商反應事項的重視與改

善程度13.組織因素14.民營化程度15.從業員工素質

1.地理位置條件2.水域條件3.航點及航線數4.港口腹地5.腹地之經濟及貨源6.自由化、國際化程度7.通關程序之效率8.貨櫃產品附加價值之提升9.倉儲、物流業發展程度10.政策支持程度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由文獻分析歸納所得之港埠競爭力指標中,在高雄港較為弱勢的部分:

內部因素為「行銷推動、組織因素」,外部因素為「自由化國際化程度、通關

程序之效率、貨櫃產品附加價值之提升、倉儲物流業務發展程度」;較優勢的

部分為:內部條件「港埠費率結構、港埠對航商反應事項的重視與改善程度、

貨櫃裝卸效率、」,外部條件:地理位置、水域條件、航點及航線數、政策支

持程度與擴大境外航運中心功能。

就自由貿易港區特性及功能則可歸納出下列與港口有關之優勢特性:1.

境內關外之特性。2.區內貨物裝卸、倉儲、分裝、改包、加工再出口。3.自由

化。4.可與境內工業結合發展出國際物流業務。5.免稅。6.通關迅速。7.國內

外人員進出方便。8.資訊平台可整合進出口貿易及航港、關務。9.設置單一窗

口。

就上述優勢特性設置自由貿易港區可強化高雄港下列之競爭力項目:1.

航點及航線增加。2.作業效率提高。3.發展貨物改包、組裝、加工提升貨櫃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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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33

品附加價值。4.航港 EDI 系統。5.通關效率。6.提升專業服務。7.發展為物流

業務。8.港埠行銷推動。9.自由化、國際化。後續將循此方向建構相關命題進

行深入訪談及問卷調查分析。

參、高雄港自由貿易港區之現況

高雄港自由貿易港區於 2003 年 10 月 3 日向交通部提出申設,成為第一個自由貿易港區申設案,並於 2003 年 11 月 25 日奉交通部初審通過,而於2004 年 3 月 18 日奉行政院核准籌設,2005 年 1 月開始營運在案。茲將高雄港自由貿易港區設置之背景及動機、目的、規劃內容----等說明如下並歸納整理如表六。

一、規劃範圍

高雄港自由貿易港區設置區域包括五個貨櫃儲運中心,合計面積 397.69公頃,如圖一所示。其中第一貨櫃儲運中心面積 19.01 公頃、第二貨櫃儲運中心 51.23 公頃,第三、五貨櫃儲運中心面積 212.93 公頃、第四貨櫃儲運中心面積 114.52 公頃。

圖一 高雄港自由貿易港區設置圖

資料來源:高雄港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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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自由貿易港區設立對提昇高雄港競爭力之影響

表六 高雄港自由貿易港區規劃及辦理情形整理表設置範圍 高雄港第一至第五貨櫃儲運中心總面積 397.69 公頃。

設置目的因應全球運籌管理、貿易自由化及國際化等經營模式,擴大國際分工作業功能,爭取商機。

經營利基

1.政府低度管制:為「境內關外」區域,區內事業高度自主管理,政府低度行政管制。

2.稅捐優惠措施:自國外運入區內之自用機器、設備,免徵關稅、貨物稅、營業稅、推廣貿易服務費及商港服務費。

營運範圍擴大

1.可從事多項業務:貿易、倉儲、物流、貨櫃 (物)之集散、轉口、轉運、承攬運送、報關服務、組裝、重整、包裝、修配、加工、製造、展覽或技術服務等。

2.營運空間較現行物流中心寬廣:享有關務作業調整、租稅優惠、經營業務範圍擴大、貨物存儲時間不受限制及可僱用外勞等有利經營之措施,營運空間較現行物流中心業者寬廣。

3.可結合境外航運中心作業功能,進行各項加值作業。

規劃內容

貨物自由流通

1.區內得進儲之物品,除違禁品、毒品、槍械、武器、彈藥等少數物品須經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外,不受其他法律或其他法規命令之輸入規定限制。

2.國外貨物進儲自由港區、或區內貨物輸往國外或轉運至其他自由港區,區內事業以電腦連線或電子資料傳輸方式向海關通報,並經海關電腦回應紀錄有案,即可進出自由港區。

資訊化作業系統

港警查驗登記站建置影像辨識系統與關貿網路櫃動庫系統結合,可縮短車輛進出站時間,加速轉運作業時效,及節省轉口櫃人工押運作業成本。

規劃內容

提供單一窗口服務

功能

除現代港埠業務服務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委託或委任,可辦理下列各項業務:1.勞工行政、勞工安全衛生及勞動檢查2.工商登記證照之核發3.工業用電證明之核發4.外籍或僑居國外專門性或技術性人員聘僱之核發5.申請稅捐減免所需相關證明之核發6.貨品輸出入簽證、原產地證明及再出口證明之核發7.土地使用管制及建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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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35

招商對象

1.各租用貨櫃碼頭航商、倉儲業、物流業、貨櫃集散站經營業及貨物承攬運送業等。

2.各租用貨櫃碼頭航商,在既有基礎上可直接申請,轉型為自由港區事業。

3.倉儲業、物流業、貨櫃集散站業及貨物承攬運送業等,可申請入區營運,經營港區貨棧及法規上所列之各項業務,營運空間加大。

4.上述各相關業者可相互合作、利用或更新現有倉儲物流設施,共同拓展國際物流業務。

辦理情形

資訊系統建置

港警查驗登記站建置影像辨識系統與關貿網路櫃動庫系統結合,其餘可縮短車輛進出站時間,加速轉運作業時效,及節省轉口櫃人工押運作業成本。1.自動化門禁管制系統【含影像辨識系統、IC 卡及車內單元

系統 】:已完成建置。2.貨況追蹤【高雄港不同貨櫃中心間轉口櫃之押運】:辦理情形同自動化門禁管制系統。自動化門禁管制系統結合海關櫃動系統及貨櫃電子封條

以取代人工押運。 93 年 7 月 27 日行政院自由貿易港區協調委員會召開會議

中決議:系統未建置完成前,必要時可採用現行控管機制。

3.貨況追蹤【不同自由港區間貨櫃(物)之運送】:經建會委外之「自由貿易港區貨況追蹤系統架構與技術

申設規範研究」完成,目前經建會正規劃中,本局將配合經建會之規劃內容辦理。

93 年 7 月 27 日行政院自由貿易港區協調委員會召開會議中決議:系統未建置完成前,依設置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貨櫃(物)於辦理通關後運送出區。

4.港區監視系統:已完成規範書,並於 94 年 7 月完成建置。5.資訊平台(與海關、業者及本局連線):透過自動化門禁管制

系統、關貿網路櫃動庫系統與業者、港警等單位連線,已併自動化門禁管制系統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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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自由貿易港區設立對提昇高雄港競爭力之影響

設置單一窗口

1.成立常設單位:已設置專責單位。2.編撰高雄港自由貿易港區營運管理作業手冊:已完成草案。3.協調委任或委託事項:預定委託事項已去函各目的事業主

管機關徵詢同意。4.協調各相關機關進駐:本港區已設置相關單位。受理入區

營運申請:已於 2004 年 12 月 17 日取得營運許可,開始受理申請。

招商作業

已於九十三年五月十四日舉辦第一次招商說明會,已有陽明海運公司、台灣韓進運通公司、連海船舶裝卸承攬公司、中國貨櫃運輸公司、好好國際物流公司、盛達國際物流公司、高鳳企業貨櫃儲運公司、友聯儲運公司、亞太儲運公司、沛華實業公司、高群裝卸公司等十一家廠商簽署意願書。

航商反映意見及辦理情形

修正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第十二條原住民僱用條款

簡化轉口櫃通關作業手續

免除自由港區內轉口櫃開櫃查驗作業

1.高雄港務局已於 93 年 2 月 16 日提出建議朝獎勵方式修正條文,行政院自由貿易港區協調委員會已多次協調有關機關儘速配合辦理。

2.據高雄港航商、業者表示,該條文之規定,將增加營運成本,影響航商、業者入區營運之意願,建議修正為獎勵條文。

1.高雄市國際輪船公會全體會員表示,目前發布之自由貿易港區通關作業手續, 較現行轉口櫃通關作業繁瑣,將影響航商、業者入區營運之意願,上述意見高雄港務局已多次向各有關單位反映,目前關稅總局已積極研議辦理。

1.高雄市國際輪船公會全體會員表示,轉口櫃開櫃查驗有違自由貿易港區「境內關外」之精神,經常引發航商與貨主間之國際貿易糾紛,期盼免除開櫃查驗措施。上述意見高雄港務局已向相關單位反映,關稅總局將持續與該公會溝通解決。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肆、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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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37

一、問卷調查之設計:

(一)問卷設計:

依據研究之文獻探討及次級資料中將自由貿易港區之特性,對應於港埠

競爭力分析評比項目之指標,並配合研究命題,擇要選取作為題目,以做為

驗證命題之參考,問卷如附件。為增加本問卷內容效度,在問卷發出之前先

與航商及港埠相關人員施行前測(Pretest)。

(二)研究調查方式:

採親自拜訪送達及郵寄問卷至受訪者方式,受訪者填答後以回郵方式寄

回給研究者或由研究者親自拜訪回收,在問卷回收過程中,會輔以電話催收

以提高回收率。

(三)問卷對象:

因自由貿易港區與高雄港競爭力之關係相當專業,本研究之問卷對象分

別為官方(政策及立法--交通部及立法委員、執行機關—高雄港務局及高雄

關稅局)、產業界(航商、物流業、港埠相關業者)、學術單位等三類單位相

關人員諮詢,其份數詳如表七所示。

表七 問卷調查對象表發放業別 發放份數 百分比

產業界(船公司、船務代理業、裝卸承攬業者、倉儲物流業者、貨櫃運輸業、引水公會、其他) 90 72%

學術界 10 8%官方(交通部、高雄關稅局、港務局員工) 25 20%

二、深度訪談設計:

本研究採取微觀的個案研究方法,根據文獻探討、研究限制及與專家進行研討後,設計七大命題,並經由深入與分析驗證高雄自由貿易港區是否能提升高雄港競爭力?實地訪談分為二次,第一次於 2004 年 12 月訪問部分航商業者,就自由貿易港區進行綜合性訪談及作問卷之前測,第二次於 2005年 3 月中旬等問卷回收後,確立訪談問題後實施,對象包括交通部、立法委員、高雄港務局及高雄關稅局官員、學者專家及航運、港埠相關業者。

伍、問卷結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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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自由貿易港區設立對提昇高雄港競爭力之影響

一、問卷回收分析與基本資料分析

(一)問卷回收分析

本研究採發放問卷方式進行調查,主要調查對象為產業界(船公司、船務代理業、裝卸承攬業者、倉儲物流業者、貨櫃運輸業、引水公會、其他)、學術界及官方(交通部、高雄關稅局、港務局員工),調查對象比例分配,考量港埠營運以客戶為主軸,故產業界七成,官方與學術界三成,並於 94 年 1月期間採專人寄達及郵寄方式寄發,一共郵寄 125 份,回收 93 份,有效問卷數 93 份,有效樣本率為 74.4%,相關資料整理如表八所示:

表八 問卷發放及回收統計表發放業別 發放份數 回收份數 回收率

產業界(船公司、船務代理業、裝卸承攬業者、倉儲物流業者、貨櫃運輸業、引水公會、其他)

90 68 76%

學術界 10 6 60%官方(交通部、高雄關稅局、港務局員工) 25 19 76%總計 125 93 74%

(二)基本資料分析

茲將問卷填答者的基本資料加以整理說明如表九所示。

表九 基本資料次數分配表基本資料 人數 比率(﹪)

產業界(船公司、船務代理業、裝卸承攬業者、倉儲物流業者、貨櫃運輸業、引水公會、其他)

68 73.1

學術界 6 6.5服務單位

官方(交通部、高雄關稅局、港務局員工) 19 20.4

無填答 1 1.125 年以上 11 11.820 年以上 41 44.115 年以上 28 30.110 年以上 10 10.85 年以上 1 1.1

服務年資

未滿 5 年 1 1.1無填答 1 1.1職業階層高階管理 25 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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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39

中階管理 41 44.1專業人員 19 20.4教職人員 5 5.4其他 2 2.2

二、敘述性統計分析

(一)「港埠競爭力指標」項目對於推動「高雄港自由貿易港區」之發展進而

影響高雄港提升競爭力之重要性分析

在「航港 EDI、網路單一窗口無紙化業務申請服務系統」、「業界員工

的人力素質」及「港埠對航商反應事項的重視與改進程度」三項約有 9 成

以上受訪者認為重要或非常重要;而「高雄港的天然地理位置與水域條

件」、「高雄港的港埠費率結構」及「港埠整體規劃與開發效率」等項目約

有 8 成以上受訪者認為重要或非常重要。

(二)「通關便捷化」項目對自由貿易港區營運績效之重要性分析

在「高雄港應建立港埠與海關結合之資訊平台,以提升通關效率之重

要性」及「自動化門禁管制系統結合海關櫃動庫系統,對提升通關效率之

重要性」二項受訪者全部認為重要或非常重要;「為使自由貿易港區之貨

物流通更具時效性,實施廠商自主管理,以電腦線上稽核取代通關申報查

驗之重要性」有 98%之受訪者認為重要或非常重要,「是否同意自由貿易

港區營運之後,轉口貨櫃不需要再開櫃查驗」、「是否同意自由貿易港區營

運之後,結合電子封條,轉口貨櫃不需要再用人工押運」等項約有 64%以

上受訪者認為重要或非常重要。

(三)高雄港增加港埠設施及服務功能,對自由貿易港區營運績效分析

在「是否同意為自由貿易港區發展,高雄港必須增建深水貨櫃碼頭」、

「彈性化費率對於提升自由貿易港區競爭力之重要性」、「是否同意條例

規定自由貿易港區事業雇用勞工總人數中,應僱用 5%之原住民身分者會

影響投資意願」、「是否同意為推動及發展高雄港自由貿易港區,應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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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自由貿易港區設立對提昇高雄港競爭力之影響

推動港埠營運民營化、自由化」及「是否同意港務局應成立自由貿易港區

單一窗口,簡化作業流程,以提升效率及競爭力」等項,約有 7-9 成以上

受訪者認為重要或非常重要

(四)提升高雄港招商功能及競爭力之分析

在「是否同意自由貿易港區之租稅優惠,可吸引廠商入區投資」、「是

否同意高雄港設置自由貿易港區,辦理招商活動,能提升高雄港之行銷競

爭力」、「是否同意在兩岸貨物無法直航之前,自由貿易港區能否吸引大

陸以外地區船貨來高雄港」、「是否同意自由貿易港區之營運有助於港埠

多角化經營,提升競爭力」及「是否同意自由貿易港區之營運,能吸引廠

商在高雄港之投資意願」等項約有 8.5 成以上受訪者認為同意或非常同

意,其中又以「是否同意高雄港設置自由貿易港區,辦理招商活動,能提

升高雄港之行銷競爭力」認為同意者佔最多。

(五)高雄港自由貿易之規劃,目前是以既有五個貨櫃中心及相鄰區域為範

圍,你認為未來應如何規劃其範圍之分析

受訪者認為整個高雄港區納入為最多,其次為高雄港區結合鄰近之貨

櫃場或工業區,再者依序為高雄港結合毗鄰港區之土地、高雄港結合加工

區及整個高雄市納入。

(六)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所規範之事業,高雄港可發展之項目業務

來提升高雄港競爭力之分析

約有 9.5 成以上之受訪者認為「物流」、「組裝、重整、包裝、修配

業」及「加工、製造業」之相關業務最可提升高雄港競爭力,其次認為「倉

儲」及「海空聯運產品」業務者約佔 7-8 成。

三、信效度分析

以各構面來看,「港埠競爭力指標」項目對於推動「高雄港自由貿易港區」之發展進而影響高雄港提升競爭力之重要性方面α值為 0.7661,「通關便捷化」項目對自由貿易港區營運績效之重要性α值為 0.8113,高雄港增加港埠設施及服務功能,對自由貿易港區營運績效方面α值為 0.7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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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41

提升高雄港招商功能及競爭力方面α值為 0.7511,其中以「通關便捷化」項目對自由貿易港區營運績效之重要性方面一致性最高,顯示本部份問卷具良好信度及專家效度。

四、變異數分析

將服務單位、服務年資、職業階層等不同社經變數對各項問卷主題作統計分析,以下將檢定其認知差異性。

(一)服務單位與各題項之變異數分析

1. 服務單位與「港埠競爭力指標」項目對於推動「高雄港自由貿易港區」之發展進而影響高雄港提升競爭力之變異數分析

在「港口腹地」、「航點及航線數」及「航港 EDI、網路單一窗口無紙化業務

申請服務系統」等三項均達顯著差異,在「港口腹地」方面發現,以學術界

認知差異最為明顯,其次是產業界,再者為官方;在「航點及航線數」方面,

以產業界認知差異最為明顯,其次是官方,再者為學術界;在「航港 EDI、

網路單一窗口無紙化業務申請服務系統」方面,以官方認知差異最為明顯,

其次是產業界,再者為學術界。

2. 服務單位與「通關便捷化」項目對自由貿易港區營運績效重要性之變異數分析

在「高雄港應建立港埠與海關結合之資訊平台,以提升通關效率之重要性」、「是否同意自由貿易港區營運之後,轉口貨櫃不需要再開櫃查驗」及「是否同意自由貿易港區營運之後,結合電子封條,轉口貨櫃不需要再用人工押運」等三項均達顯著差異,進一步檢定之後,在「高雄港應建立港埠與海關結合之資訊平台,以提升通關效率之重要性」方面發現,以學術界認知差異最為明顯,其次是產業界,再者為官方;在「是否同意自由貿易港區營運之後,轉口貨櫃不需要再開櫃查驗」及「是否同意自由貿易港區營運之後,結合電子封條,轉口貨櫃不需要再用人工押運」二項方面,均以學術界認知差異最為明顯,其次是官方,再者為產業界。

3. 服務單位與高雄港增加港埠設施及服務功能,對自由貿易港區營運績效之變異數分析

在「彈性化費率對於提升自由貿易港區競爭力之重要性」此項達顯著差異,

並發現以官方認知差異最為明顯,其次是產業界,再者為學術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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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自由貿易港區設立對提昇高雄港競爭力之影響

4. 服務單位與提升高雄港招商功能及競爭力之變異數分析

不同服務單位對於提升高雄港招商功能及競爭力五個項目間並無差異。

5. 服務單位與高雄港自由貿易之規劃,目前是以既有五個貨櫃中心及相鄰區域為範圍,你認為未來應如何規劃其範圍之變異數分析

不同服務單位對於高雄港自由貿易之規劃項目對於既有五個貨櫃中心及相鄰

區域未來應如何規劃其範圍認知並無差異。

(二)服務年資與各題項之變異數分析

1. 服務年資與「港埠競爭力指標」項目對於推動「高雄港自由貿易港區」之發展進而影響高雄港提升競爭力之重要性之變異數分析

在「高雄港的港埠費率結構」及「從業界員工的人力素質」二項均達顯著差異,進一步檢定後發現二項均以 5 年以上服務年資填答者認知差異最為明顯,其次是年資 20 年以上,再者依序為年資 15 年以上、年資 25 年以上、年資 10 年以上。

2. 服務年資與「通關便捷化」項目對自由貿易港區營運績效之重要性之變異數分析

在「高雄港應建立港埠與海關結合之資訊平台,以提升通關效率之重要性」

及「自動化門禁管制系統結合海關櫃動庫系統,對提升通關效率之重要性」

二項均達顯著差異;進一步檢定之後,在「高雄港應建立港埠與海關結合之

資訊平台,以提升通關效率之重要性」方面發現,以 20 年以上年資填答者認

知差異最為明顯,其次是 15 年年資以上,再者依序為 25 年年資以上、10 年

年資以上、5 年年資以上;而在「自動化門禁管制系統結合海關櫃動庫系統,

對提升通關效率之重要性」差異方面,以 15 年以上年資填答者認知差異最為

明顯,其次是 20 年以上,再者依序為 5 年以上、10 年以上、25 年以上。

3. 服務年資與高雄港增加港埠設施及服務功能,對自由貿易港區營運績效之變異數分析

在「是否同意條例規定自由貿易港區事業僱用勞工總人數中,應僱用 5%之原

住民身分者會影響投資意願」此項達顯著差異,並發現以 10 年以上年資填答

者認知差異最為明顯,其次是 25 年年資以上,再者依序為 5 年年資以上、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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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43

年年資以上及 20 年年資以上。

4. 服務年資與提升高雄港招商功能及競爭力之變異數分析

不同服務年資填答者對於提升高雄港招商功能及競爭力五個項目間並無差異。

5. 服務年資與高雄港自由貿易之規劃,目前是以既有五各貨櫃中心及相鄰區域為範圍,你認為未來應如何規劃其範圍之變異數分析

不同服務單位對於高雄港自由貿易之規劃項目對於既有五個貨櫃中心及相

鄰區域未來應如何規劃其範圍並無差異。

(三)職業階層與各題項之變異數分析

1. 職業階層與「港埠競爭力指標」項目對於推動「高雄港自由貿易港區」之發展進而影響高雄港提升競爭力之重要性之變異數分析

「航點及航線數」、「從業界員工的人力素質」、「航港 EDI、網路單一窗口無紙化業務申請服務系統」、「高雄港的港埠費率結構」、「港埠整體規劃與開發效率」、「港埠整體規劃與開發效率」及「港埠對航商反應事項的重視與改進程度」等項未達顯著差異;而在「高雄港的天然地理位置與水域條件」、「港口腹地」、「高雄港港埠船席能量及港埠倉儲能量」及「高雄港貨櫃裝卸能量」四項均達顯著差異;而進一步檢定發現,在「高雄港的天然地理位置與水域條件」以專業人員認知差異最為明顯,其次為高階管理,再者依序為中階管理、教職人員、其他;在「港口腹地」此項目中則發現以教職人員認知差異最為明顯,其次為中階管理,再者依序為高階管理、專業人員、其他;而在「高雄港港埠船席能量及港埠倉儲能量」及「高雄港貨櫃裝卸能量」二項均以專業人員認知差異最為明顯,其次是中階管理,再者依序為高階管理、教職人員、其他。

2. 職業階層與「通關便捷化」項目對自由貿易港區營運績效之重要性之變異數分析

在「高雄港應建立港埠與海關結合之資訊平台,以提升通關效率之重要性」此項達顯著差異,進一歩檢定發現發現以中階管理認知差異最為明顯,其次是高階管理,再者依序為教職人員、專業人員、其他。

3. 職業階層與高雄港增加港埠設施及服務功能,對自由貿易港區營運績效之變異數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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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自由貿易港區設立對提昇高雄港競爭力之影響

在「彈性化費率對於提升自由貿易港區競爭力之重要性」及「是否同意條例規定自由貿易港區事業僱用勞工總人數中,應僱用 5%之原住民身分者會影響投資意願」二項達顯著差異,進一歩檢定發現二項目中,均以其他職業 X 認知差異最為明顯,其次是專業人員,再者依序為中階管理、高階管理及教職人員。

4. 職業階層與提升高雄港招商功能及競爭力之變異數分析

在「是否同意高雄港設置自由貿易港區,辦理招商活動,能提升高雄港之行銷競爭力」此項達顯著差異,進一歩檢定發現以其他職業 X 認知差異最為明顯,其次是高階管理,再者依序為中階管理、教職人員及專業人員。

5. 職業階層與高雄港自由貿易之規劃,目前是以既有五個貨櫃中心及相鄰區域為範圍,你認為未來應如何規劃其範圍之變異數分析

不同服務單位對於高雄港自由貿易之規劃項目對於既有五個貨櫃中心及

相鄰區域未來應如何規劃其範圍認知並無差異。

五、卡方分析

(一)服務單位與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所規範之事業,高雄港可發展項目業務來提升高雄港競爭力之卡方分析

在不同服務單位的受訪者認知中並無明顯差異。

(二)服務年資與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所規範之事業,高雄港可發展項目業務來提升高雄港競爭力之卡方分析

針對倉儲業務,不同的服務年資在看法上有顯著差異。

(三)職業階層與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所規範之事業,高雄港可發展項目業務來提升高雄港競爭力之卡方分析

在倉儲及國際會議服務二項業務不同的職業階層人員在看法上有認知差異。

陸、誤差分析及 SWOT分析

一、專家訪談

(一)訪談命題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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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45

為了能對高雄港提升營運競爭力獲致具體建議意見,俾作為本研究之論述

依據。本研究根據文獻探討,研究限制及與專家進行研討後,並經由深入訪談

與分析,了解高雄自由貿易港區設立是否能提升高雄港競爭力?訪談問題如

下:

問題 1、您認為高雄港競爭優勢與危機為何?

問題 2、您認為關務便捷化,對提升高雄港自由貿易港區營運績效和其競爭

力之效果為何?

問題 3、高雄港增加港埠設施及提升多樣化、自由化之服務功能與自由貿易

港區是否能有相輔相成之效益?

問題 4、推動高雄港自由貿易港區之租稅優惠、招商活動、多角化經營,是

否具有廠商之投資誘因及提升其競爭力?

問題 5、您認為兩岸貨物直航與否為高雄港自由貿易港區成敗關鍵因素?若

兩岸未能直航,東南亞貨量可替代嗎?

問題 6、高雄港及其自由貿易港區之規劃,能否吸引航商業者投資港埠事業?

問題 7、自由貿易港區設置與管理條例所規範之事業,高雄港可發展哪些項

目?

問題 8、自由貿易港區設置與管理條例及高雄港自由貿易港區有何期待及改

進之處?

(二)訪談設計

本文以「問卷調查」配合「深度訪談」研究方法,針對交通部及高雄港

務局高階主管、海關人員、學者專家、航商、立法委員等,進行訪談工作,

共計有十六人參與本研究訪談。有關訪談內容設計部份主要考量點為:

1. 希望經由訪談的途徑瞭解某些人、事、行動或態度,作為研究的補充工具,

此外借重產、官、學界對於高雄港自由貿易港區目前運作現況及影響港埠

競爭力的看法,據以廓清出目前實際運作上的情形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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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自由貿易港區設立對提昇高雄港競爭力之影響

2. 依不同背景受訪者所提供之建議,作為結論與建議之參考依據。

(三)訪談分析

綜合受訪者之意見,列出可以表化項目,如表十所示,至於高雄港競爭

優勢、劣勢、機會與威脅之SWOT分析列示如下之敘述。

表十 深度訪談意見彙整表

觀點

受訪人

1.建立港務局、海關、業者間之資訊平台,有助於提升競爭力

2.關務便捷化有助於提升自由貿易港區之績效及競爭力

3.增加深水貨櫃碼頭及經營多樣化、自由化有助於提升競爭力

4.租稅優惠、多角化經營是否有助於吸引廠商投資。

5.兩岸直航對自由貿易港區營運績效及競爭力能否幫助

6.自由貿易港區範圍之規劃對吸引廠商投資有否影響

7.條例規定僱用總人數中應僱用 5%原住民,您的意見如何

廠商 A ○ ○ ○ ○ ○ ○ ×裝卸業者 A ○ ○ ○ ○ ○ ○ ×航商 A ○ ○ ○ ○ ○ ○ ×廠商 B ○ ○ ○ ○ ○ ○ ×物流業者 A ○ ○ ○ ○ ○ ○ ×航商 B ○ ○ ○ ○ ○ ○ ×裝卸業者 B ○ ○ ○ ○ ○ ○ ×港務局官員 A ○ ○ ○ ○ ○ ○ △交通部官員 A ○ ○ ○ ○ △ ○ △交通部官員 B ○ ○ ○ ○ △ ○ △海關 ○ ○ ○ ○ △ ○ △記者 A ○ ○ ○ ○ ○ ○ ×學者 A ○ ○ ○ ○ ○ ○ △學者 B ○ ○ ○ ○ ○ ○ △立委 A ○ ○ ○ ○ △ ○ △廠商 B ○ ○ ○ ○ ○ ○ ×

註:○代表同意。 × 代表不同意。△代表無意見

1. 高雄港之 SWOT 分析將受訪者意見整理成SWOT分析彙整如表十一,其中競爭優勢,學術

界及官方受訪者偏重地理位置、腹地及建置資訊平台,而產業界則偏重航線樞紐港之地位,而港埠設施、裝卸效率、服務品質、民營化、費率彈性化則是一致共識之競爭優勢;在機會方面,推動自由貿易港區,發展物流業務為一致之共識。劣勢方面為關稅等較香港、新加坡等自由港為重,無法三通導致航運成本較香港、上海、深圳、釜山為高,航港體制僵化,關務作業繁瑣,英文人才不足。威脅方面為鄰近港口快速發展,多港政策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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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47

造成分散貨源及重複投資。

2. 關務便捷化,對提升高雄港自由貿易港區營運績效和其競爭力之看法

(1)建置業者、港務、海關間之資訊平台

(2)海關推動航商業者自主管理是一正確方向

(3)利用科技取代人力押運及開櫃查核

(4)關稅法與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分別適用

由於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立法時偏重製造業精神,未能充分考

量港區內既有經營業者,故在關務上產生如上之障礙,若將既有業者依原

有關稅法方式辦理,而新加入之物流、加工業者適用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

理條例辦理,再改進相關條件,如資訊電子平台,自動化門禁管制系統,

海關櫃動庫系統,電子封條,自主管理,則高雄自由貿易港區是有競爭力

的。

3. 高雄港增加港埠設施及自由化、彈性化、多樣化服務方面之看法

海運貨櫃船已朝向船舶大型化之趨勢,高雄港深水貨櫃碼頭與船舶大

型化正進行時間競爭,應盡速進行第六貨櫃中心之興建,以爭取時效及吸

引國際大航商投資高雄港,才能有效提升高雄港之競爭力。產業界表示高

雄港之港埠費率已具彈性基礎,然在租約租金計算方面應更具彈性,官方

及學術界則認為費率彈性有其優點,不斷的降低費率對提升港口競爭力之

邊際效用會逐漸降低。拖船業務、倉儲業務、引水業務應持續開放民營或

自由化,以吸引業者進來投資自由貿易港區事業。港的經營觀念要自由

化、多樣化,港埠設施之增加應多樣化不應拘泥於貨物港的觀念,高雄港

才能多角化經營,港埠規劃與都市規劃或都市計畫才能相輔相成,將一號

碼頭至愛河或新光路規劃為親水遊憩觀光專區,依自由貿易港設置管理條

例特別法,自由貿易港區內建築之申請應由自由貿易港區管理機關統一審

核,並訂定不同於一般市區都市計畫。

4. 自由貿易港區之租稅優惠、開放外勞、多角化經營方面之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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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自由貿易港區設立對提昇高雄港競爭力之影響

開放雇用 40%外勞人力,雖可解決部分勞力不足問題,但我國勞基法

所訂定之基本工資,外勞也比照適用,因此外勞之勞工成本較香港、新加

坡港為太高,影響競爭力。受訪者對雇用 5%之原住民之規定,認為是自

由貿易港區事業推動之一大障礙。

表十一 高雄港自由貿易港區之SWOT分析表優勢(Strength) 劣勢(Weakness)

1.地理位置優越,位於西太平洋航線之中心位置,適合歐美國際大廠選擇作為亞洲貨物配銷之中繼站。

2.港埠設施良好。3.裝卸效率、服務品質佳。4.境外航運功能提升。4.民營化、費率彈性化。5.航港資訊電子化。6.港口從業人員素質高。7.各種法令制度較大陸港口健全、透明。

8.每年凝聚共識,擬定新經營策略。

1.租稅(關稅、加值型營業稅)負擔較香港、新加坡重,不利與其從事轉運之競爭。

2.無法與中國大陸進行大三通,在無法直航下,增加廠商經營之成本。

4.航港體制僵化,改革緩慢。5.管理機關航港英文專業人才不足。7.海關通關作業繁雜。8.航商租用不同關區碼頭難以重新整合,增加營運成本。9.紅毛港遷村困難,擴建第六貨櫃中心延宕。

機會(Opportunity) 威脅(Threat)1.建立自由貿易港區提升自由化、國際化程度,強化總體經濟能力,提升高雄港競爭力,

2.物流產業有發展利基,提升港埠設施之使用效率。

3.有功能港口發展環境。4.建置資訊平台為電子化港口發展機會。

5.產業及政府一致共識,將致力於提升通關效率。

6.以大陸廣大市場為腹地之策略位置。

1.鄰近之國家爭相擴建港口及發展自由貿易港區,並提出不同之誘因吸引貨源。

2.新加坡港務集團公司輸出其成功之經驗,並與其他國家策略聯盟,投入自由貿易港區建置之競爭。

3.國內多港政策,貨源有限,競爭激烈。4.船舶大型化,航道碼頭水深將不足。5.鄰近國家港口經營管理自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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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49

7.大陸華南沿海港口之港埠作業

能量不足以應付貨物實際需要,

若直航高雄港將比香港更具競爭

優勢。

5. 兩岸直航問題及影響

受訪產業界、學界、新聞界人士普遍認為兩岸直航與形同時間賽跑,拖

越久對台灣越無商機,對高雄港競爭力而言愈形不利,因大陸龐大的貨源與

市場吸引世界大企業前往投資,航商亦必須在大陸設立基地。屆時只有減少

在高雄港之投資或甚至退出。至於能否爭取東南亞貨物之轉運,目前已有但

是貨量不多。

6. 高雄港之港埠規劃及自由貿易港區範圍之規劃方面意見

自由貿易港區之範圍,受訪者則希望全港區納入並結合港區外之貨櫃

場或工業區或經貿專區,但也一致認為聯外道路可補港區土地之不足,將

自由貿易港區事業藉由聯外道路擴展到其他地區。

7. 高雄自由貿易港區事業,將來較有發展性之項目意見

產業界及官方受訪者偏重與海運物流相關項目,如倉儲、物流、轉運、

組裝、重整、包裝、加工、海空聯運等,學界及記者除上述項目外認為國

際會議、觀光遊憩、旅館、展示、金融等開放讓國內外有意經營者投資經

營。問卷調查結果是物流居首,其次為組裝、重整、包裝、修配業,其三

為加工、製造業及倉儲、海空聯運業。

柒、結論與建議

一、結論

經由文獻回顧、配合問卷調查及訪談分析結果作一整合性之結論,希望

能提供政府推動自由貿易港區之參考,也希望能為後續研究者在相關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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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自由貿易港區設立對提昇高雄港競爭力之影響

上,提供初步的方向與建議。

(一)綜合次級資料、問卷調查及專家深度訪談結果,歸納分析得知自由貿

易港區對高雄港港埠競爭力指標有些項目影響力較受重視,其內容彙

整如表十二。

(二)經由問卷調查及專家訪談歸納出「高雄自由貿易港區」之設置與營運,

能提升高雄港競爭力的項目為:1.航港資訊電子化(EDI)。2.港埠對

航商反應事項的重視與改善程度。3.港埠從業員工素質。4.地理位置條

件與水域條件。5.港埠費率結構彈性化程度。6.港埠整體規劃與開發效

率。目前較為弱勢但能克服的項目為:1. 通關效率。2.自由化、多角

化經營環境。3. 兩岸通航。4.聯外道路交通。5.政府支持程度(法律

與租稅)。

表十二 自由貿易港區影響港埠競爭力指標項目表內部條件 外部條件

1.航港資訊電子化程度2.港埠經營自由化程度3.港埠經營多角化程度4.港埠費率結構彈性化程度5.港埠作業標準化、自動化6.港埠整體規劃與開發效率7.港埠船席能量(深水貨櫃碼頭)8.港埠裝卸設備能量(大型貨櫃船裝卸設備)

9.港埠倉儲設備能量(貨櫃場儲運能量)10.貨櫃裝卸效率11.港埠從業員工素質12.港埠行銷招商活動13.港埠對航商反應事項的重視與改善程

度14.組織因素15.民營化程度

1.地理位置條件2.水域條件3.航點及航線數4.港口腹地5.通關效率6.聯外道路交通便捷程度7.自由化、國際化程度8.貨櫃產品附加價值之提升9.倉儲、物流業發展程度10.租稅優惠程度11.兩岸關係12.政策支持程度13.鄰近港埠發展情形

(三)高雄港自由貿易港區所面臨之問題

1 自由貿易港區精神無法落實,視為「境內關外」、自由化原則不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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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51

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上或其相關子法上沒有落實。

2 通關效率較為緩慢,貨物通報、轉口櫃押運或開櫃查驗、遠端查核、記帳

盤點等等都影響貨櫃儲轉效率及增加業者成本。

3 港區內土地不足,土地已被既有航商業者所使用,增設相關設施不易。

4 區內不同體制運作,影響自由貿易港區營運之推動,既有航商因無更便利

性與優惠利基不願加入,與加入之新業者運作體制不同將影響港埠營運效

率與管理上之障礙。

5 航、港、關之資訊平台有待完成,目前高雄港務局之航港EDI、自動化門

禁管制系統已完備,但與海關及關貿網路系統連線利用仍需加強。

6 單一窗口功能有待擴充,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需辦理之業務,或委託或

委任應由單一窗口整合辦理,方有利於招商作業。

7 相關法規不合時宜,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第12條之雇用總人數

中,需雇用5%之原住民身分者;外勞工資比照勞基法規定,較新加

坡、香港或大陸港口為高,缺乏競爭力;第16條十大項貨品需經各

目的事業主觀機關核准,不如授權由單一窗口辦理;放寬第18條之

自主管理。

8 優惠條件不足,如營業所得稅減免、租稅減免、資訊平台電子資料

傳輸費減免等等。

(四)自由貿易港區提供了一個高雄港成長突破的契機

高雄港由於既有港域土地多已被利用,貨櫃碼頭及儲轉設施增建成

本高且頗困難,利用自由貿易港區的運作,從組織、管理上,重新整合

與提高效率,進而提供自由化、國際化、多樣化、高附加價值的服務,

以提升高雄港之競爭力。

二、建議

(一)落實自由貿易港區自由化之精神修訂放寬條例及相關子法,並盡速由

相關主管機關釐清法令之競合問題,整合法令由單一窗口憑以執行。

(二)促進通關便捷化

(三)建立港務局、海關及航商相關業者間之資訊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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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自由貿易港區設立對提昇高雄港競爭力之影響

(四)原住民僱用條款及外勞工資條款之放寬

(五)擴大自由貿易港區範圍,增建深水貨櫃碼頭以因應船舶大型化,港埠

國際化,以確保主航線樞紐港地位

(六)高雄港務局組織變革公法人化,提供自由化、多樣化港埠經營環境

(七)兩岸直航,增加貨源與貨物流通層面

(八)發展物流,轉運,加工、製造,組裝、重整、包裝、修配,海空聯運

等行業,提高貨物運輸價值

(九)後續研究者,建議可將研究對象擴充及基隆、台中港或鄰近國家自由

港或自由貿易區,亦可探討自由貿易港區正常營運後如何來改進,以

增進港埠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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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問卷調查表

「設置自由貿易港區對港埠競爭力影響之研究-以高雄港為例」研究調查問

敬愛的航港先進您好:

「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於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三日公佈施行,

高雄港務局即積極進行高雄港自由貿易港區之規劃與招商,並自九十四年一

月一日開始營運,經建會所規劃的自由貿易港區係指位於國際港口或機場之

管制區域內或毗鄰之封閉區域,採境內關外特殊區域之設計,透過專法管理、

單一窗口服務、貨物自由流通、租稅優惠、簡化商務人士進出等措施,得以

結合物流中心簡便通關效率,及加工區、科學園區深層加工之優勢,俾利活

絡國際機場、海港周邊範圍之營運效益。

本問卷係為了探討設置自由貿易港區之政策能否提升高雄港競爭力,以

做為提供適當建議。由於問卷以航港專業人士為對象,您的意見對本調查結

果均有重要影響,惠請撥冗填寫本問卷,並依您的專業觀點在適當空格內

打””。填妥後請於九十四年三月十日前寄回(已附回郵信封)。本問卷內容

純供整體統計分析之用,不作其他用途,敬請安心填寫。最後再次謝謝您的

協助;並祝

身 體 健 康 萬 事 如 意

義守大學管理研究所碩士班

指導教授:李樑堅博士 陳昭宏博士

研究生:黃茂祥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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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自由貿易港區設立對提昇高雄港競爭力之影響

連絡電話及地址:07-5622155 高雄市鹽埕區大勇路底駁運碼頭西側員工訓

練組

壹、自由貿易港區與競爭力相關之問題項目

一、您認為下列「港埠競爭力指標」項目對於推動「高雄港自由貿易港區」

之發展進而影響高雄港提升競爭力重要嗎?請表示您的意見(勾 5 為非常重

要、勾 4 為重要、勾 3 為無意見、勾 2 為不重要、勾 1 為非常不重要)

5 4 3 2 1

1.高雄港的天然地理位置與水域條件 □ □ □ □ □

2.港口腹地 □ □ □ □ □

3.航點及航線數 □ □ □ □ □

4.高雄港港埠船席能量及港埠倉儲能量 □ □ □ □ □

5.高雄港貨櫃裝卸能量 □ □ □ □ □

6.從業界員工的人力素質 □ □ □ □ □

7.航港 EDI、網路單一窗口無紙化業務申請服務系統 □ □ □ □ □

8.高雄港的港埠費率結構 □ □ □ □ □

9.港埠整體規劃與開發效率 □ □ □ □ □

10.港埠對航商反應事項的重視與改進程度 □ □ □ □ □

二、您認為下列通關便捷化相關項目,對自由貿易港區營運績效的重要性如

何?【5 為非常重要(或非常同意)、4 為重要(或同意)、3 為普通、2 為不

重要(或不同意)、1 為非常不重要(或非常不同意)】

1.高雄港應建立港埠與海關結合之資訊平台,以提升通關效率,其重要性

如何?

5 4 3 2 1

□ □ □ □ □

2.您認為自動化門禁管制系統結合海關櫃動庫系統,對提升通關效率之重

要性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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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57

5 4 3 2 1

□ □ □ □ □

3.為使自由貿易港區之貨物流通更具時效性,實施廠商自主管理,以電腦

線上稽核取代通關申報查驗,您認為其重要性如何?

5 4 3 2 1

□ □ □ □ □

4.您是否同意,自由貿易港區營運之後,轉口貨櫃不需要再開櫃查驗?

5 4 3 2 1

□ □ □ □ □

5.您是否同意,自由貿易港區營運之後,結合電子封條,轉口貨櫃不需要

再用人工押運?

5 4 3 2 1

□ □ □ □ □

三、您認為高雄港增加港埠設施及服務功能,對自由貿易港區營運績效之關

係如何?【5 為非常要(或非常同意)、4 為重要(或同意)、3 為普通、2 為

不重要(或不同意)、1 為非常不重要(或非常不同意)】

1.您是否同意,為自由貿易港區發展,高雄港必須增建深水貨櫃碼頭?

5 4 3 2 1

□ □ □ □ □

2.您認為彈性化費率對於提升自由貿易港區競爭力之重要性如何?

5 4 3 2 1

□ □ □ □ □

3.您是否同意,條例規定自由貿易港區事業可雇用 40%之外勞人力,能降

低成本,提升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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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自由貿易港區設立對提昇高雄港競爭力之影響

5 4 3 2 1

□ □ □ □ □

4.您是否同意,條例規定自由貿易港區事業雇用勞工總人數中,應僱用 5%

之原住民身分者會影響投資意願?

5 4 3 2 1

□ □ □ □ □

5.您是否同意,為推動及發展高雄港自由貿易港區,應持續推動港埠營運

民營化、自由化?

5 4 3 2 1

□ □ □ □ □

6.您是否同意,港務局應成立自由貿易港區單一窗口,簡化作業流程,以

提升效率及競爭力?

5 4 3 2 1

□ □ □ □ □

四、您認為下列項目對提升高雄港招商功能及競爭力如何?【5 為非常重要

(或非常同意)、4 為重要(或同意)、3 為普通、2 為不重要(或不同意)、1

為非常不重要(或非常不同意)】

1.您是否同意,自由貿易港區之租稅優惠,可吸引廠商入區投資?

5 4 3 2 1

□ □ □ □ □

2.您是否同意,高雄港設置自由貿易港區,辦理招商活動,能提升高雄港

之行銷競爭力?

5 4 3 2 1

□ □ □ □ □

3.您是否同意,在兩岸貨物無法直航之前,自由貿易港區能否吸引大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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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59

外地區船貨來高雄港?

5 4 3 2 1

□ □ □ □ □

4.您是否同意,自由貿易港區之營運有助於港埠多角化經營,提升競爭力?

5 4 3 2 1

□ □ □ □ □

5.您是否同意,自由貿易港區之營運,能吸引廠商在高雄港之投資意願?

5 4 3 2 1

□ □ □ □ □

五、高雄港自由貿易港區之規劃,目前是以既有五個貨櫃中心及相鄰區域為

範圍,您認為將來應如何規劃其範圍?

□整個高雄港區納入

□整個高雄市納入

□高雄港結合加工區

□高雄港結合毗鄰港區之土地

□高雄港區結合鄰近之貨櫃場或工業區?

六、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所規範之事業,您認為高雄港可發展哪些項

目業務來提升高雄港之競爭力?(可複選)

□1.貿易 □2.倉儲 □3.物流

□4.貨櫃(物)之集散 □5.轉口轉運 □6.承攬運送

□7.報關服務 □8.組裝、重整、包裝、修配業□9.加工、製造業

□10.展覽 □11.裝卸業 □12.金融

□13.餐飲、旅館 □14.國際會議服務 □15.海空聯運產品

□16.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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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自由貿易港區設立對提昇高雄港競爭力之影響

貳、填表人基本資料:

一、服務單位:(一)□產業界(船公司、船務代理業、裝卸承攬業者、倉儲

物流業者、貨櫃運輸業、引水公會、其他)

(二)□學術界

(三)□官方(交通部、高雄關稅局、港務局員工)

二.服務年資:□二十五年以上 □二十年以上 □十五年以上 □十年以

上□五年以上 □未滿五年

三.職業階層:□高階管理 □中階管理 □專業人員 □教職人員 □其他

四.姓名: (本項自由填寫),連絡電話:

本問卷到此結束,感謝您的協助,請再檢查一遍,有無遺漏未答。再次感謝

您的協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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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共 事 務 評 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資訊揭露與品牌權益間關係之研究

The Research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Information Disclosure and the Brand Equity

關復勇1

Fu-yung Kuan

鄭尹惠2

Yin-Hui Cheng

黃志雄3

Chih-Hsiung Huang

摘 要

近年來諸多消費食品危機、水產品多起抗生素及藥物殘留事件後,引起

消費者的恐慌及各國政府的重視,使得食品安全儼然成為食品供應鏈最重要

的一環。有鑑於此,世界各國將「生產履歷」制度的推行設為最重要的一個

部分,其形同產品的身分證,讓產品的安全路徑有跡可循,期藉此獲得消費者的信賴。是以,產品資訊的揭露成為極值得重視之議題。

Aaker(1991)提出由於品牌的品名和符號的一種資產和負債的集合,可能

增加或減少該產品或服務對公司和消費者的價值。劉俊良(2002)面對消費者

越來越多樣化的需求,廠商對於各類商品資訊的揭露,可以有不同的選擇方

案。當消費者暴露在廠商所提供的各種不同的資訊時,資訊暴露內容會影響消費者本身之產品知覺價值。

1 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行銷與流通管理研究所副教授, E-mail:[email protected]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Marketing and Distribution management, National Kaohsiung First University

2 正修科技大學講師暨國立雲林科技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博士生, E-mail: [email protected], Cheng Shiu University; Doctor Student, Department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National Yunlin University ofScience and Technology.

3 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行銷與流通管理研究所碩士, E-mail: [email protected], Department of Marketing and Distribution management, National Kaohsiung First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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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資訊揭露與品牌權益間關係之研究:以品牌漁產品為例

本研究之目的乃以品牌漁產品之資訊追蹤系統為基礎,透過資訊揭露的

擴張,推及於品牌權益價值之提昇,蒐集消費者對品牌漁產品消費決策之取向,並探討資訊揭露與品牌權益間彼此之關聯性,及其二者間之影響效果。

本研究以曾購買漁產品之消費者為研究對象,針對台灣北中南三區,共

發出 300 份問卷,回收有效問卷為 264 份,進行相關及迴歸等統計分析方法

以驗証本研究假設,探究資訊揭露中標示內容、道義責任、法令規定等各構

面對於品牌權益中知覺品質、品牌忠誠度等各構面間有顯著相關等數點重要

實證結論。本研究結果將有效指出消費者對於產品所重視之資訊揭露構面,

並可獲知資訊揭露對於品牌權益間具影響效果之構面為何,使以漁產品資訊

追蹤系統為基礎之標示內容,能提昇產品價值,進而創造消費者之品牌忠誠度。

關鍵字:食品資訊追蹤系統、資訊揭露、品牌權益、品牌忠誠度。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due to the food consuming crises and several events of thedrugs and antibiotics residues on aquatic products, it already causes the panic ofconsumers and the great attention of governments of every country, and the foodsafety turns into the most significant part in the food supply chain. Therefore,every country around the world has set up "produced traceability" system andpromoted it to be the most important process. It can be considered as theidentification of products. It makes the producing route safe and clear, and winsthe trust of consumers. Thus, the information disclosure has become a extremelyimportant issue that is worth thinking highly of.

Aaker(1991) argued that the products' or services' values of the company andconsumers may be increased or decreased because the names and symbols ofbrands are a collective of asset and debt. Liu, Chun-Liang(2002)considered thatwhen confronting more and more various demands from consumers, themanufacturers have alternatives about the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variousproducts. Consumers' perceived value can be influenced when they are exposed indifferent information provided by the manufacturers. The research aims arecollecting the consumer decision-making behaviors toward aquatic product brandsbased on the information tracing system for those products; boosting the value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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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63

brand equity throught the expending of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nd probing intothe connection between the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nd the brand equity, andfinding the influences and effects to each other.

The study target is the aquatic products consumers. There are totally threehundred questionnaires target on the northern, central and southern Taiwan; thevalid samples are two hundred sixty four. Throught the relative statistic methodsand regression, the hypothesis in this research can be verified, and severalimportant verifications and conclusions will be convered, like the connectionsbetween perceived value and brand royalty of brand equity and a few aspects suchas the information contents, moral respondsibility, laws and decree which arepresented. In this study, it will effectively indicate the information disclosures thatconsumers care about. Besides, we can realize the information disclosure impactson brand equity. Furthermore, it can also increase the products' value and createconsumers brand royalty throught marking contents by using information tracingsystem of aquatic products as the foundation.

Keywords: Food information tracing system, information disclosure, brand equityand brand royalty.

壹、前言

一、研究背景與動機

隨著經濟全球化和國際食品貿易的增加,各國都制定了嚴格的食品安全

技術法規和標準,對進口食品的品質安全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目前食品安全已成為全球性的重大戰略性問題。

就國內漁產品而言,為了推動良好的食品危害管制系統(Hazard AnalysisCritical Control Point,HACCP)被視為是相當重要的部分,但在整體供應鏈

上,並尚未有一套完善的追蹤系統來提供漁產品的完整資訊,使得食品安全

事件發生時,無法有效追蹤產品的來源,及區別產品的產地,容易連帶更多

漁產品在市場上都受件的波及;因此食品來源追蹤系統(traceability)或稱為生

產履歷的建立成為許多國家重視的議題。歐盟為了強化水產品安全與產銷流

程的透明度,成立水產品安全與追蹤組織 --歐洲海鮮安全和追蹤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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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資訊揭露與品牌權益間關係之研究:以品牌漁產品為例

(European Seafood Safety and Traceability Organization,ESSTO),在 2005 年

所有食品需具備來源追蹤系統,目前已利用資訊科技及網際網路通訊,發展

出捕撈及養殖魚貨供應鏈 traceability 標準,未來導入來源追蹤系統結合有效

資訊科技將是潮流所趨。若將這些漁產品供應鏈上的所有資訊納入漁產品追

蹤的體系當中,就可以在食品安全事件發生時,快速追蹤食品的來源,有效解決問題,並可藉由這樣的追蹤系統更進一步的預防機制。

在政府實施食品資訊生產履歷的政策帶領下,如何使消費者對漁產品有

認同感?漁產品品牌的建立為其中最有效的策略。對消費者而言,品牌是用

來辨識產品的來源或製造者,並且讓消費者可針對應該負責的製造商賦予的

責任;同時,消費者也可根據過去使用產品的經驗,找到可以滿足其需求的

品牌。結果,品牌即成為一種簡化產品購買決定的速定工具或方式。因此,

從經濟觀點而言,品牌讓消費者減少搜尋產品(內部)與四處觀望(外部)

等成本,並根據對產品的瞭解、假定並合理地預測有關消費者對該品牌所未知的訊息。

然而,產品品牌即是建構在消費者的心理預期,以及產品品質穩定的基

礎上。由此可見,產品品牌的訊息傳遞,對消費者行為是有極大的重要性。

對廠商而言,由於品牌標記著一定水準的品質,因而讓滿意的購買者,可以

容易地再次選購該產品,品牌忠誠提供廠商預測力和對該產品安全的需求,

並設立進入障礙,讓其他廠商難以進入市場,提昇市場競爭力。藉由品牌的

發展與忠誠的顧客偏好,來創造產品間的認知差異,創造價值,並為廠商帶

來利潤,也是生產者暢通行銷管道創造利潤的主舵之一。同時,產品品牌所創造出來的非實體價值,亦形成廠商主要的資產來源。

在政府積極地推動與國際消費市場的趨勢環境背景下,消費者對漁產品

品牌的認知與消費行為傾向,是否如規劃品牌建立的預期目標相符或存在落

差,為本研究之主要動機之一。除此之外,一般消費者對於食品安全的需求

與對於品牌的認知夠不夠切確,應如何落實漁產品品牌行銷策略與其消費行為之連動,值得更進一步地探析。

本研究主要針對消費者以探討「資訊揭露」與「品牌權益」間之關係。

透過漁產品導入生產履歷,提供消費者透明的產銷流程及購買產品的即時資

訊,進而對「品牌漁產品」產生品牌權益提昇產品附加價值,俾利進一步探討

「資訊揭露」與「品牌權益」間之關係。本研究不僅是學術研究上對經營策

略課題的關切,且討論所得結果亦可提供為業界在經營公司品牌與產品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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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65

的重要指引,更有助於強化政府日後在制定政策上參考。

二、研究目的

基於上述的研究動機,本研究目的在於瞭解消費者對於漁產品品牌與食

品資訊追蹤系統之認識及意見,以及從漁產品消費者行為反應出品牌與安全

認證的相關程度,本研究結果期望可作為政府輔導廠商建立優良漁產品資訊

追蹤系統及品牌制度,提昇食品安全,發展漁業有關之政策性參考。因此,

本研究以曾有購買漁產品之消費者為研究對象,採預試問卷調查及正式問卷

調查,發放對象皆為漁產品最終購買者,即一般消費者。並以台灣本島之北中南三大地理區為主,進行實證研究,希望藉以達到下列之具體目的:

一、蒐集消費者對品牌漁產品消費決策之取向。

二、瞭解消費者對漁產品「資訊揭露」現況的觀感。

三、探討消費者對漁產品「資訊揭露」與「品牌權益」各構面之相關程度。

四、探討消費者對漁產品「資訊揭露」與「品牌權益」各構面之影響程度

與預測效果。

貳、文獻探討

一、食品追蹤資訊系統

食品追溯系統(food traceability system)目的是當食品安全出現問題時,

可以根據記錄信息快速有效地追溯問題源頭和撤回尚未銷售的食品,以此增

強消費者信心。對消費者而言,追溯系統必須可以提供一些訊息,即產品信息、生產者信息、經營者信息及其他說明。

食品「可追蹤性」,作為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是由歐盟為因應「狂

牛症」問題於 1997 年開始逐步建立起來的制度。所謂「可追蹤性」為對事物

具有追蹤其歷史、適用或地點之能力。就食品而言,食品可追蹤性就是「在

追蹤食品的生產履歷過程」,也就是在整個食品生產、處理加工及流通販售整

個過程的各階段,食品及相關資訊能夠持續追蹤,讓消費者了解。藉由消費

者和供應商之雙向流通鏈所建立的食品可追蹤系統,它不僅是追蹤產品本

身,也要瞭解產品的生產歷史,包括產品的生產者、生產原料以及生產過程

等。食品可追蹤性作為食品安全風險控制管理的有效手段越來越受到各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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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資訊揭露與品牌權益間關係之研究:以品牌漁產品為例

重視,故繼歐盟之後,日本、紐西蘭等國都在大力推廣(胡其湘,2004)。

二、追蹤系統的介紹

(一)追蹤系統定義(The Definitions of Traceability)

追蹤系統於 1987 由標準 NF EN ISO 840 定義如下:藉由記錄的識別工

具,追溯本體的歷史、使用情形或位址的技能(EAN,2001)。在追蹤系統

中,最重要的兩大功能即為追蹤及追溯,而針對追蹤及追溯的功能,可說明如下:

1. 追蹤

追蹤(tracking)重點集中在生產者到零售商間的物流單位,以追蹤農產品

的流向,可說是一種由上而下追蹤的觀念。

2. 追溯

追溯 (tracing)重點集中在交易單位的紀錄,從零售商到生產間以追溯農

產的出處,可說是一種由下而上的追溯觀念。因此從供應鏈的觀點來看,追

蹤系統包括有系統地將資訊流與實體流結合一起,其目的在於在任何限定的

時刻,使用者都能藉由一個或一個以上的條碼工具,獲得產品生產批次或產品流通的相關資訊。

如果由下而上和由上而下的追蹤系統的概念,可用來說明整個鏈的追蹤

系統的方向和管理,那麼上游和下游追蹤系統就須配合供應鏈交易夥伴的立

場。此交易夥伴通常為公司或程序網點,上游追蹤系統其執行的程序與工具,

主要目標在探究相關交易夥伴在依法或實質對產品負責之前,就已發生的情

況;而下游追蹤系統其執行的程序與工具,主要目標在探究所有物轉移之後

或產品自交易夥伴實質轉移至第三者之後所發生的情況。內部追蹤系統其執行的追蹤技能,主要在顯示交易夥伴對其產品進行加工或轉換的整個過程。

(二)射頻辨識科技(RFID)的介紹

無線射頻辨識(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 RFID) 是一種藉由某些特

殊裝置而能自遠端讀取及寫入資訊的技術,主要的原理為利用無線電波發送

的磁場進行無線資料辨識及擷取的工作,這種技術可以提供的資訊服務可以

有效地提升資訊的管理效率,RFID已被視為是未來相當重要的 IT技術。RFID有許多的優點,包括體積小、可儲存資訊相當多元且容量大、可重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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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67

具穿透性及抗污性高、而且可以主動發射訊息等,而 RFID 這些特性,正可

有效地利用在漁產品追蹤系統上,例如:漁產品整個產銷過程中,由於必須

控制漁產品的鮮度,通常必須有效的控制漁產品的溫度,因此穿透性及抗污

性高的 RFID 標籤,可避免在運輸或儲存過程中資訊因標籤損壞而資訊流

失,此外,由於 RFID 可儲存多元及較多的資訊,資訊可記錄的完善及詳細。

雖然 RFID 已普遍應用在各種產業,但主要仍以零售業為主,在批發業的應

用則較為少見,然而 RFID 的這些特性,對於漁業的產銷資訊管理上,有許

多可以應用的層面,例如:RFID 可串連批發及零售等產銷通路的相關資訊,

及有利於資料的管理及資訊的追蹤,因此未來在漁產品追蹤系統的設計及應用上,也應評估導入 RFID 的實用性及可行性。

黃昌宏(2004)RFID 技術早已引用在國防軍事作戰方面,也常可見於

動物晶片、防偽、偷竊、自動控制、聯合票證、醫療應用、交通運輸、回收資產及貨物管理方面。而 RFID 的種類大致可以分為四大類,如表一所示。

表一 RFID 的主要種類彙整表

RFID 的種類 特徵 主要運用領域 成本

讀 取 專 用

RFID只能讀取資料。主要是寫入由數十

bit 構成的特定 ID 編號

生產工程管理物流系統防止偽造

可寫入資料

的 RFID

內藏數個位元組至數萬位元組記

憶體(EERPOM 及 FeRAM 等),可

寫入資料

手提行李的管理

低~

內藏微型處

理器的 RFID

搭載微型處理器,使用內藏ROM裏

的 OS 和程式來動作。主要是運用

在非接觸型 IC 卡等,需提高安全

性的用途上。也有搭載了加密迴路

的產品

電子結帳出入管理會員卡

含有感應器

的 RFID

搭載了溫度感應器者為市場主

流。此外,也開始有開發搭載壓力

感應器等裝置的產品

動物的識別輪胎的管理 高

資料來源:周湘琪,2002

食品的可追蹤性已成為制定食品安全政策的重要考量因素,因此世界各

國對於食品的追蹤系統都相當重視。除了漁產品之外,目前農業追蹤系統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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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資訊揭露與品牌權益間關係之研究:以品牌漁產品為例

為完整的部分當屬牛隻的生產鏈,許多國家都針對動物識別系統進行立法,

例如:法國從牧場管理開始進行識別的一貫作業;而荷蘭追蹤系統由零售端

追蹤至分切場、屠宰場及來源牧場等(黃好德、蘇瑞寅,2004)。而各國追蹤系統的運行模式及推動過程也可提供在建立漁產品追蹤系統時的參考。

由於目前已經有許多國家開始進行食品追蹤系統的建立及推廣,因此台

灣在規劃台灣漁產品追蹤系統先期規劃研究時,必須了解國外推行的方式及目前實施的概況,並以其為基礎,以確保系統規劃的適用性及全面性。

三、品牌權益

(一)品牌權益定義

所謂權益(equity),本為財務會計上的名詞,在資產負債表上,資產等於

負債加權益,權益即為資產減去負債,而許多學者在定義品牌權益時也用這

種定義(Aaker,1991;Keller,1993)。品牌權益的定義,雖然從 1980 年代就受

到美國行銷界的討論,但卻一直未有明確的定義,甚至沒有達成共識

(Leuthesser,1988;Barwise,1993)。而且亦有人將品牌權益、品牌形象與品牌

個性等名詞交互使用(Tauber,1988;Kim,1990),顯見其範圍相當廣泛。對於

品牌權益的定義,學者大致有二種不同的觀點---財務觀點及行銷觀點,但亦有文獻同時考慮財務與行銷之綜合觀點,茲分別說明於下。

1. 財務觀點

從財務觀點來看(Brasco,1988)認為品牌權益是現在盈餘和未來盈餘預測的折現值的總和,並認為品牌的價值應被視為公司列於財務報表的無形資產。

Stobart(1989)則從成本的角度來看,認為品牌權益是重置成本,例如競

爭者模仿或重置該品牌的發展成本。Simon & Sullivan(1993)認為根據公司未

來現金流量折現的遞增量來定義品牌權益,意即相同產品比較有無品牌對未來現金流量的影響。

2. 行銷觀點

Farguhar(1990)認為品牌權益為品牌賦予具功能性利益的一種產品的附

加價值;Doyle(1990)從產品政策的觀點認為品牌價值是長期投資於建立競爭

者持久及差異化優勢的效果。Kim(1990)認為品牌權益是指品牌喚起注意者思考、感受、知覺、聯想的特殊組合,此組合會進而產生購買影響力。

Aaker(1991)認為品牌權益是連結品牌、品名和符號的一種資產和負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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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69

集合,可能增加或減少該產品或服務對公司和消費者的價值。假設品牌名稱

或符號改變,其所連結的資產和負債也可能受到影響甚至消失,而這些資產

和負債可歸類為品牌忠誠度、品牌知名度、知覺品質、品牌聯想、其他商標、專利資產等五項。

3. 漁產品觀點

潘韻如(1998)探討台灣漁業部門產業內貿易時,提及產品品質差異性是

造成進口與出口雙向貿易並行的原因之一,台灣對高品質漁產品生產具有相

對的比較優勢,未來加入 WTO 後台灣漁產品產業內貿易程度將會因進口關

稅降低而升高,同時國產漁產品將會面對大量進口漁產品的市場競爭,台灣

漁業部門應該加強生產高品質的產品,建立優良國產漁產品品牌,並研發漁產品加工技術以擴展國內外消費市場,藉以維持台灣漁業發展的空間。

許素華(2001)研究海宴漁產品網路行銷策略中,重要研究結論有:(A)海宴標章知曉度低;(B)消費者認為最有效的推廣宣傳方法是電視廣告;(C)超市量販店和傳統市場是消費者最主要的漁產品通路;(D)消費者購買漁產品

考慮優先順序為安全新鮮、價錢公道與購買方便;(E)對於沒聽過品牌的漁產

品會有八成的受訪者降低購買意願,但如果沒聽過品牌而有政府品質認證時,有六成的消費者認為可以提高其意願。

(二)品牌權益構面

Aaker(1991)認為品牌權益的五項資產是創造其價值的來源,分別是:品

牌忠誠度、品牌知名度、知覺品質、品牌聯想、其他專屬的品牌資產。因為

每一項品牌權益資產都能為顧客及廠商創造價值,因此在管理品牌權益時,

必須瞭解其價值是如何被創造以求更有效率的管理。茲將此五項資產說明如下:

1. 品牌忠誠度(brand loyalty)

在提及價值創造的過程時,品牌忠誠度是一項很重要的資產,因為消費

者的品牌忠誠度使得廠商能夠降低行銷成本,過去的文獻曾經指出要保留既

有的顧客所需花費的成本將遠少於吸引新的顧客;品牌忠誠度也隱涵著公司

與通路關係增強,且降低了競爭者的攻擊心,因為具有忠誠度的顧客將成為

一項強有力的競爭障礙,通常消費者會比較缺乏動機去移轉滿意品牌至其他

品牌上。所以品牌忠誠度是一利潤的源流,而注重品牌忠誠度更是管理品牌

權益的有效方法。其中顧客滿意度和重複購買行為是兩項有用的衡量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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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資訊揭露與品牌權益間關係之研究:以品牌漁產品為例

而能夠加強品牌忠誠度的行銷活動也有助於建立品牌強度。

2. 品牌知名度(brand awareness)

指消費者在特定的產品類別中,能夠確認及記憶某一品牌的能力,因此

它能提供一品牌熟悉性和承諾。另外品牌知名度可藉由進入消費者的考慮組

合中來影響消費者的選擇,該品牌是否能被評估,是進入考慮組合最重要的

第一步。而在實際購買行為發生時,消費者往往會選擇熟悉且具知名度的品

牌,所以我們可視品牌知名度為協助消費者簡化產品資訊,從事購買決策的一項有利工具,也因此高知名度品牌通常具有相對較高的品牌權益。

3. 品牌知覺(perceived quality)

指消費者對於某一項品牌產品整體品質的認知水準,或相對於其他品牌

而言,消費者對其產品的主觀滿意程度。因此品牌知覺所能提供的價值包括

提出購買理由、差異化的產品或服務、吸引通路成員的利益、做為產品延伸

的基礎、以及支持較高的售價,因為品牌知覺會直接影響購買決策與品牌忠

誠度,特別是當消費者缺乏動機或能力去執行詳細分析時。所以品牌知覺已成為許多企業的重要經營責任,並且成為公司永久競爭優勢的來源。

4. 品牌聯想(brand association):

品牌聯想或稱為品牌印象,是指在消費者記憶中,任何與品牌有關連的

事物,包括產品特色、顧客利益、使用方式、使用者、生活型態、產品類別、

競爭者和國家等。可謂是最能被接受的品牌權益,它能幫助消費者處理資訊並協助品牌定位,同時也是品牌延伸的基礎。

5. 其他專屬的品牌資產(other assets):

包括專利、商標、通路關係等,是一項較常被忽略的資產,但是它卻能

避免競爭者去侵蝕公司的市場佔有率及利潤。例如商標可防止競爭者使用相

似名稱、符號或包裝來造成消費者的混淆;專利權則可防止競爭對手的直接競爭等。

Aaker(1991)認為品牌權益的五項內涵中,後四項有助於第一項品牌忠誠

度的建立,其中知名度、知覺品質、品牌聯想是代表顧客對於品牌的知覺和

反應,而忠誠度則是顧客基礎的忠誠度。Aaker(1991)亦指出品牌權益的核心是品牌知覺和品牌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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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71

四、資訊揭露與品牌權益關聯性

劉俊良(2002)面對消費者越來越多樣化的需求,廠商對於各類商品資訊

的揭露,可以有不同的選擇方案。當消費者暴露在廠商所提供的各種不同的資訊時,資訊暴露內容會影響消費者本身之產品知覺價值。

Biel(1992)以品牌權益作為一品牌財務觀念的評價,瞭解品牌權益是被品

牌形象所驅動是有用的;品牌的價值是視消費者的行為而定,如願意以較高

價錢購買、持續購買該品牌商品等因此,品牌權益來自顧客基礎面的知覺。

Aaker(1991)由於品牌的品名和符號的一種資產和負債的集合,可能增加或減

少該產品或服務對公司和消費者的價值。Aaker(1996)品牌形象創造聯想,其產生正面的態度與感覺並移轉至該品牌價值。

在財務和行銷的綜合觀點中,品牌權益是在顧客心目中建立品牌認知優

勢,因而創造了財務性的品牌價值(Shocker & Weitz,1988)此觀點也顯示出品

牌權益必須建立在消費者的基礎上,才能將其效果顯現在財務性價值上,而這也正是(Keller,1993)強調品牌權益是顧客基礎優先於財務面的理由。

陳振燧(1998)從顧客基礎的角度探討品牌權益建立之研究結論,藉由

廣告的資訊提供或是感性、氣氛和形象的訴求對於品牌權益的顧客基礎知建立有顯著影響效果。藉由廣告的適當訴求有助於品牌權益的水平提昇。

綜合來說,品牌權益包括認知面與行為面,品牌最終價值主要是受到消

費者具有的品牌知識所影響,這部份應是行銷人員特別注重的。Aaker(1991)亦指出品牌權益的核心是知覺品質和品牌聯想。而且品牌權益多以消費者觀

點作考量點,本研究將採(Aaker,1991)所提出的品牌權益五大來源品牌忠誠

度、品牌知名度、品牌知覺、品牌聯想與其他專屬的品牌資產等五項作為本

文獻探討之衡量構面。因其他專屬的品牌資產屬於企業客觀市場行為,故不在本研究討論範圍。

其中品牌知名度、品牌知覺、品牌聯想是知覺的形成,而忠誠度包括認

知面與行為面。因此,本研究根據過去學者研究資訊揭露對品牌權益的影響

關係為主軸發展,研究資訊揭露與品牌權益構面間的相關程度,依據資訊揭

露標示內容、道義責任、法令規定、資訊技術及資訊隱瞞五構面探討對品牌權益的各構面品牌忠誠度、品牌知名度、品牌知覺、品牌聯想的影響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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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資訊揭露與品牌權益間關係之研究:以品牌漁產品為例

參、研究方法

依據第二部分文獻探討所述,本研究對於資訊揭露與顧客品牌權益有一

定程度的引證及說明。因此給合本研究目的,本章將分別說明主要的研究架

構、研究變數定義與衡量、研究設計、資料收集與分析方法及最後針對問卷之信度與度分折做一步探討。

一、研究架構

本研究以漁產品消費者為研究對象,探討資訊揭露與品牌權益構面的關

係外,並進而探討兩者間之影響效果。在資訊揭露的分類主要採用標示內容、道義責任、法令規定、資訊技術及資訊隱瞞分析探討。

品牌權益部分以顧客基礎為主的品牌權益概念;根據 Aaker (1991)所提

出之品牌權益五個構面—知覺品質、品牌忠誠度、品牌聯想、品牌知名度(扣

除其他專屬品牌資產)。Keller(1993)提出品牌形象與品牌權益的影響關係,

從個別消費者觀點來定義消費者品牌知識的差異性是由品牌知名度與品牌形

象(品牌聯想的組合)集合而成的聯想網路記憶模式。Aaker(1996)品牌形象創造聯想,其產生正面的態度與感覺並移轉至該品牌價值。

參照 Pepper & Rogers(1993)一個高忠誠度的顧客有助於傳遞正向的口碑

效果。對商品具有高度滿意之顧客會透過口碑效果將產品推薦給親友,而促

進公司增加其銷售量和利潤。謝憶文(1999)與黃韋仁(2001)探討品牌權益所導

致的顧客終身價值關係結論,品牌權益對於顧客終身價值各構面間的影響皆

達顯著之水準,本研究依此結論作為資訊揭露對品牌權益間的探討依據,發展出以下的研究架構(圖一)。

H1

H2

圖一 本研究概念性架構

品牌權益

品牌忠誠度

品牌知覺

品牌知名度

品牌聯想

資訊揭露

標示內容

道義責任

法令規定

資訊技術

資訊隱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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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假設

由於正面的品牌形象,將增加品牌對顧客所具有的價值,且品牌形象將

密切地影響品牌權益(Biel,1992;陳建翰,2002)此外,高品牌權益也將導致

顧客的購買行為,如願意以較高價格購買及持續購買該品牌商品

(Aaker,1991)。謝憶文(2000)與黃韋仁(2001)品牌權益對於顧客終身價值

各構面間的影響皆達顯著之水準。劉俊良(2002)面對消費者越來越多樣化的

需求,廠商對於各類商品資訊的揭露,可以有不同的選擇方案。當消費者暴

露在廠商所提供的各種不同的資訊時,資訊暴露內容會影響消費者本身之產

品知覺價值。因此本研究進而假設資訊揭露會在品牌權益有顯著之相關,並也作出對下列虛無假設。

假設 1:「資訊揭露」與「品牌權益」各構面間,具有顯著相關。

依據前述整體模型關係及學者研究品牌形象構面對品牌權益構面間影響

關係假設,功能性形象通常與某些基本動機相連結,象徵性形象反應非產品

相關屬性,並關係到內在需求 Keller(1993),消費者的直接經驗創造最強的品

牌聯想,此類資訊就會影響消費者選擇品牌。本研究以漁產品消費者為例探

討「資訊揭露」對「品牌權益」各構面間之影響程度與預測效果,因此而做出下列假設。

假設 2:「資訊揭露」對「品牌權益」各構面間,具不同程度之影響效果。

三、研究變數定義與衡量

依據圖 1 之研究架構,本研究包含資訊揭露與品牌權益二項構面。根據文獻探討之內容,本研究之主要構面及變項之操作定義與衡量分述如下:

(一)資訊揭露操作定義與衡量

吳琮璠與謝清佳(1992)提出的資訊度量,一般考慮三個層次:(1)技術層

次 (2)語意層次 (3)效用層次 。其中效用層次是考慮所傳送的資訊,對接者

是否有用。Engel et al.(1990)提出搜尋資訊量可用搜尋的品牌數量、屬性數目

來作為衡量方式。Punj and Staelin (1983),Selnes and Troye (1989)認為產品知識對資訊搜尋量有正向的影響。

胡其湘(2004)提到,歐洲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在狂牛症事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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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資訊揭露與品牌權益間關係之研究:以品牌漁產品為例

體認漁產品在流通上有安全管理的必要性,認為改進相關漁產品的消費者資

訊是迫在眉睫,故擬儘速地將水產品導入全程追蹤體系,有了這項認知後,

他們採用漁產品法定標籤規則、漁產品標籤規範((EC) 2065/2001)和食品安全

與追蹤規則(產品安全法(92/59/EEC))以及一般食品法((EC) 178/2002)等以滿足這方面的需求。

溫文君(2003) 政府部門財務資訊使用者對特種基金預算編列之瞭解程

度不足,以及政府財務資訊揭露不夠透明化,根據資料分析結果提出研究建

議,政府應建立簡明易懂及透明化之財務資訊揭露制度,使社會大眾均能夠了解政府資源運用之依據。

(二)品牌權益操作定義與衡量

品牌權益依其衡量特性區分顧客基礎面品牌權益構與財務面品牌權益,

對於品牌權益多分作知覺品質、品牌忠誠度、品牌聯想、品牌知名度及其他

專屬品牌資產為主的構面(Aaker,1991)。鄭仁偉(2000)依廠商的角度分析品

牌權益,分作品牌佔有率程度、品牌知名程度、品牌價格溢酬、品牌忠誠程

度、品牌競爭力程度。但因其他品牌資產(other brand’s assets)是屬於企業客觀的市場行為,故不列為本研究之討論範圍。

四、資料收集與樣本選擇

(一)問卷設計

根據研究架構,本研究包含四大部分的題目衡量隱藏變數,在第一部分

為受訪者基本資料受訪者針對品牌形象做衡量;第二部份為受訪者對漁產品

品牌認知與行為做衡量;第三部分則為受訪者針對資訊揭露做衡量;第四部

為受訪者針對品牌權益做衡量。第二部份至第三部分均是以李克特尺度(Likert)為衡量基準,尺度為 5,從「非常不同意」到「非常同意」。

(二)抽樣設計

因為樣本掌握來源不易,同時因為時間及經費的限制,因此本研究所採

用為非機率抽樣之「便利抽樣」,先選定行業類別,針對北、中、南三區發

出 300 份問卷至各單位。為顧及消費經驗的完整性,本研究之抽樣對象為曾有漁產品消費經驗的消費者。

五、信度與效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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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75

所謂信度即是可靠度 (trustworthiness) ,係指測驗結果的一致性

(consistency)或穩定性(stability)程度而言。而所謂效度,是一種衡量工具真正能夠正確測量出所欲衡量的事物之特質或屬性程度。

傳粹馨(1998) 認為,信度是指測驗分數的特性或測驗的結果,而非只測

驗或測量工具本身,信度適用於測驗分數而非測驗本身。效度則針對測量的

目的,考察測驗能否發揮其測量功能,而以其確實能測出所欲測之特質的有

效程度表示之。信度是不可少的輔助品,效度是測驗的首要條件;亦即一個

測驗如無信度,即無效度;但具有信度,未必有效度。黃俊英(1992)從科學

的觀點言之,一個良好的衡量工具,應有足夠的效度與信度。因此,以下僅就信度與效度兩項標準,說明本研究所用之衡量工具的適宜性。

(一)信度分析

信度是一種衡量工具正確性或精確性而言,在實際應用上,以庫李信度

(Kuder-richdson)之類型最常被使用,而庫李信度類型中,針對評定量表、態

度量表等衡量工具最常被使用的則是 Cronbach 所創立的係數α,一般稱之為

Cronbachα係數,依(Henson, 2001)之建議,Cronbach α係數在基礎研究中,

信度至少應達到 0.80 以上才可以接受,而探索性的研究中,信度值只要達到

0.70 就可接受。

本研究在品牌形象、品牌權益、顧客終身價值問卷上之信度值皆達 0.70以上,均能符合理論上之要求,足以見本研究使用之問卷具有足夠良好的信

度,有關本研究 Cronbachα,如表二所示。

表二 問卷之信度值表

構面名稱 題 數 信度Cronbach α 值

標示內容 6 0.882道義責任 4 0.716法令規定 3 0.674資訊技術 4 0.888資訊隱瞞 3 0.502品牌忠誠度 4 0.746知覺品質 4 0.799品牌知名度 3 0.796品牌聯想 3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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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資訊揭露與品牌權益間關係之研究:以品牌漁產品為例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二)效度分析

在效度的檢定方面,所謂效度(validity)是指一個測驗能夠測到該測驗所

預測心理或行為道何種的程度嚴。研究校度包括所謂內在效度 (internalvalidity)與外在效度(external validity)兩種,內在效度指研究敘述正確性與真

實性;外在效度則是指研究推論的正確性。所謂內容效度,乃是效度的邏輯

類型,決定於研究者的主觀判斷。另外,根據黃俊英與林震岩(1984)認為,

所謂內容效度,乃指問卷的內容是具有相當高的代表性,即包括被衡量建構

所有層面的項目,若問卷內容係以理論為基礎,並參考以往學者類似研究之問卷加以修定,並與實務或學者專家討論過,即可認為具有相當的內容效度。

本研究茲將資訊揭露構面列表 3-5,由表得知其主要因素具有高的因素

負荷量。而品牌權益之衡量項目均源於相關文獻理論基礎,多數引用學者曾

經使用之量表或衡量項目,本研究所使用之衡量工具應能符合內容效度之要求。

肆、資料分析與討論

一、樣本結構分析

本研究於 2006 年 3 月至 4 月間,計發出 300 份問卷,共回收 278 份問

卷,有效問卷為 264 份,問卷有效率為 88.2%,據受訪者在個人基本資料的

部分,所勾選的項目來做樣本資料彙整,依序為性別、年齡、教育程度、每

月平均月收入、職業分佈等,將樣本統計資料描述如下,受訪者的性別比例

女生 54.9﹪多於男生的 45.1%;受訪者的年齡層多半分佈在 21~30 歲,約佔

34.8﹪,其次為 31-40 歲,約佔 33.7%;受訪者的教育程度大多集中在大學或

專科,約佔 83.7﹪;受訪者的家庭每月平均收入的分佈,比例最高的為

20,001-30,000 元,約佔 22.0﹪,其次為 30001-40000 元,約佔 17.4﹪。受訪者的職業以工為最多佔有 24.2﹪,其次為服務業有 22.7﹪。

二、漁產品消費決策取向之分析

對漁產品之消費行為從兩個角度來分析,一是從消費者的購買行為,瞭

解到消費者對一般漁產品的決策意識及行為,二是進一步瞭解到消費者對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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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77

牌漁產品的決策意識與行為。林佩儀(1999)以國際觀光旅館業為例,對企業

經理人之知覺品質、品牌聯想、生活型態與消費行為關聯性之研究發現,不

同生活型態類型之企業經理人在消費行為中之需求認知、資訊來源與購買決策上有顯著之差異。因此,品牌會影響消費者的需求行為。

(一)漁產品消費知覺變項之次數分配分析

至於消費者對品牌漁產品消費行為的探討,包含有品牌漁產品的消費知

覺、品牌漁產品的購買頻率、品牌漁產品的購買通路、品牌漁產品的購買動機,還有品牌漁產品的資訊來源等五個部分,其次數分配及所佔比例的如下:

1.由「品牌漁產品的消費知覺」變項統計結果得知,有高達 95%的消費者有

吃過或買過任何具有品牌的漁產品的經驗,僅有 4%的消費者沒有消費品

牌漁產品經驗。從消費者對品牌漁產品的經驗中,可粹取關鍵因素,擬定

品牌策略。因此,即就有吃過或買過任何具有品牌的漁產品的經驗之消費者,更進一步的探究品牌經驗及關鍵因素。

2.由「漁產品安全認證的知覺」變項統計結果得知,有 73.1%的消費者在購

買漁產品時有注意漁產品安全認証,有 25.8%的消費者在購買漁產品時沒有注意漁產品安全認証。

3.由「品牌漁產品的消費知覺」變項統計結果得知,有 37.9%的消費者偶爾

會購買具有品牌的漁產品,有 29.9%的消費者經常會購買具有品牌的漁產

品,有 23.1%的消費者相當會購買具有品牌的漁產品,僅有 7.6 的消費者不會購買具有品牌的漁產品。(如表三所示)。

(二)品牌漁產品消費決策變項之次數分配分析

在漁產品消費行為方面的探討,包含漁產品的購買頻率、漁產品的購買

類型、漁產品的購買通路、漁產品的購買動機及漁產品所購買的來源等之次數分配來分析,其次數分配情形及比例,說明如下:

1.由「品牌漁產品購買頻率」變項統計結果得知,有 12.5%的消費者,會在

一週內消費一次漁產品,其中,有 18.9%的消費者大約半個月會消費一次

漁產品,有 22.7%的消費者平均一個月會買一次漁產品,有 24.2%的消費者平均二個月會買一次漁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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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資訊揭露與品牌權益間關係之研究:以品牌漁產品為例

表三 漁產品品牌與安全認証的知覺之分析

變項 選項 次數 佔有效樣本百分比

知道 208 78.8%漁產品品牌

的知覺 不知道 56 21.2%

有注意 193 73.1%

沒注意 68 25.8%漁產品安全

認證的知覺其他 3 1.1%

相當會 61 23.1%

經常會 79 29.9%

偶爾會 100 37.9%

不會 20 7.6%

品牌漁產品

的消費知覺

其他 4 1.5%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2.「品牌漁產品的購買類型」變項統計結果得知,冷藏類的漁產品 56.9%的

消費者會選擇為最高,其次為購買生鮮類及罐製品的漁產品比例較相近分

別為 48.1%及 47.3%,冷凍水產類及冷凍調理食品類,分別為 33.3%及 30.7%,乾製品的購買意願 28.0%為最低。

3.「品牌漁產品的購買通路」變項統計結果得知,通常到量販店與超市買有

品牌的漁產品的比例最高,為 61.4%及 60.6%。有 51.1%的消費者會去傳

統市場,則 21.6%會到魚貨直銷中心,僅有 6.8%的消費者會透過網站購買

品牌漁產品。與許素華(2001)研究海宴漁產品網路行銷策略中,研究結論超市量販店和傳統市場是消費者最主要的漁產品通路相似。

4.「品牌漁產品的購買動機」變項統計結果得知,消費者想買有品牌的漁產

品時,其主要購買動機為有食品安全認証、品質穩定及產品成份標示明確,

其所佔比例分別為 61.4%、56.8%及 43.5%,另食用期限明確 36.7%,包

裝完整 26.5%及口味偏好 18.6%。蘇添福(2001)比較分析台北都會區進口

國產農產品在批發市場行銷策略差異,所得結果為果菜批發市場在產品策

略上,進口蔬果是分級包裝、外型、標示、供貨及品牌信譽較國產蔬果好。

因此,產品的包裝與標示是影響品牌信譽的關鍵之一。相對的消費者對品

牌漁產品的認知與選擇之動機,亦會影響消費者購買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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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漁產品的購買頻率比例分配表

變項 選項 次數 佔有效樣本百分比

一週 33 12.5%

半個月 50 18.9%

一個月 60 22.7%

二個月 64 24.2%

品牌漁產品的

購買頻率

其他 57 21.6%

生鮮 127 48.1%

冷凍水產 88 33.3%

冷藏 71 56.9%

冷凍調理食品 81 30.7%

乾製品 74 28.0%

品牌漁產品的

購買類型

罐製品 125 47.3%

傳統市場 135 51.1%

超市 160 60.6%

量販店 162 61.4%

魚貨直銷中心 57 21.6%

品牌漁產品的

購買通路

透過網站 18 6.8%

品質穩定 150 56.8%

產品成份標示明確 115 43.5%

有食品安全認証 162 61.4%

包裝完整 70 26.5%

食用期限明確 97 36.7%

品牌漁產品的

購買動機

口味偏好 49 18.6%

廣告宣傳 103 39.0%

電視廣告 131 49.6%

報章雜誌 94 35.6%

親友口埤 123 46.6%

廣播廣告 10 3.8%

網路廣告 35 13.2%

品牌漁產品的

資訊來源

銷售市場 98 37.1%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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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資訊揭露與品牌權益間關係之研究:以品牌漁產品為例

5.「品牌漁產品的的資訊來源」變項統計結果得知,有品牌的漁產品的資訊

來源,大多來自電視廣告,其次是親友口碑,第三是來自廣告宣傳,其所

佔比例分別為 49.6%、46.6%及 39.0%,來自銷售市場 37.1%及報章雜誌

的資訊 35.6%,網路廣告 13.2%,廣播廣告僅 3.8%最低(如表四所示)。與

許素華(2001)研究海宴漁產品網路行銷策略中,研究結論消費者認為最有效的推廣宣傳方法是電視廣告相同。

三、資訊揭露之構面分析

由表五可知,各構面之平均得分介於 3.59~4.00 之間,得分高低依序為:

資訊技術 4.00、資訊隱瞞 3.99、標示內容 3.93、道義責任 3.82 及法令規定 3.59。研究結果顯示,消費者對漁產品的資訊揭露認知以資訊技術認知程度最佳。

表五 資訊揭露問卷之摘要

構面名稱 題數 平均數 標準差

標示內容 6 3.93 0.60道義責任 4 3.82 0.57法令規定 3 3.59 0.70資訊技術 4 4.00 0.62資訊隱瞞 3 3.99 0.63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四、品牌權益之構面分析

由表六可知,各構面之平均得分介於 3.63 至 3.80 之間,得分高低依序

為:品牌知名度 3.80、品牌聯想 3.77、品牌知覺 3.77 及品牌忠誠度 3.63。研究結果顯示,消費者對漁產品的品牌權益認知以品牌知名度認知程度最佳。

表六 品牌權益問卷之摘要

構面名稱 題數 平均數 標準差

品牌忠誠度 4 3.63 0.60品牌知覺 4 3.77 0.63品牌知名度 3 3.80 0.67品牌聯想 3 3.77 0.70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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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資訊揭露與品牌權益之關係

(一)資訊揭露與品牌權益之相關分析

在資訊揭露與品牌權益間關係的相關程度方面,本研究將經由 Pearson相關係數以雙尾檢定判定兩變數是否有顯著性相關檢定分析之結果列表七,

其中發現「資訊揭露」與「品牌權益」有顯著正相關達極為顯著水準(p<0.05)。表示漁產品消費者對資訊揭露認知越高時,其對於品牌權益認知也越高。

表七 資訊揭露與品牌權益之Pearson相關係數

構面 資訊揭露

品牌權益 .448**.000

註:** 顯著水準為p <0.05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二)資訊揭露構面與品牌權益構面之相關分析

在資訊揭露構面與品牌權益構面間關係的相關程度方面,本研究將經由

Pearson 相關係數以雙尾檢定分析之結果列表於七,其中發現資訊揭露構面的

標示內容、道義責任、法令規定、資訊技術及資訊隱瞞對於品牌權益構面的

品牌忠誠度、品牌知覺、品牌知名度與品牌聯想皆達極為顯著水準(p<0.05)。

(三)資訊揭露構面與品牌權益構面影響度之分析

本研究之資訊揭露構面包含「標示內容」、「道義責任」、「法令規定」、

及「資訊技術」及「資訊隱瞞」等五項,品牌權益構面包含「品牌忠誠度」、

「品牌知覺」「品牌知名度」及「品牌聯想」等四項。迴歸分析結果如表八所示,說明如下:

1.資訊揭露構面與品牌權益構面之影響分析中,以品牌忠誠度之迴歸分析顯

示,其解釋力為 13.4%,就迴歸係數 Beta 值觀之,則以標示內容(Beta=.204)及法令規定(Beta=.14)之影響品牌忠誠度為正向且顯著。

2.品牌聯想之迴歸分析顯示,其解釋力為 15.9%,就迴歸係數 Beta 值觀之,則以標示內容(Beta=.207)之影響品牌聯想為正向且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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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資訊揭露與品牌權益間關係之研究:以品牌漁產品為例

3.品牌知覺之迴歸分析顯示,其解釋力為 16.5%,就迴歸係數 Beta 值觀之,則以標示內容(Beta=.238)影響品牌知覺為正向且顯著。

4.品牌知名度之迴歸分析顯示,其解釋力為 19.5%,就迴歸係數 Beta 值觀之,則以標示內容(Beta=.257) 及資訊隱瞞(Beta=.157)影響品牌知名度為正向且顯著。

表八 資訊揭露與品牌權益之迴歸分析彙整

依變項 品牌權益

自變項品牌

忠誠度

品牌

聯想

品牌

知覺

品牌

知名度

標示內容 0.204*** 0.207*** 0.238*** 0.257***資訊技術 0.100 0.056 0.053 -0.001道義責任 -0.034 0.105 0.088 0.112法令規定 0.140** 0.057 0.096 0.050

露 資訊隱瞞 0.088 0.105 0.069 0.157**F 值 8.004 9.763 10.185 12.502P 值 0.000 0.000 0.000 0.000

R2 0.134 0.159 0.165 0.195註:*在p<.1 時,** 在p<.05 時,***在p<.01 時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伍、結論與建議

一、研究結論

本研究係依據研究背景所述,透過對國內外相關文獻探討,進行研究假

設,問卷發放與回收,透過統計分析方法,最後完成本研究欲達成的研究目

的。茲將本研究結果彙整如表九,可瞭解漁產品消費者對於「資訊揭露」及

「品牌權益」認知情況之關係及影響。根據本研究實證結果,確認「資訊揭

露」與「品牌權益」間的構面上有顯著相關及影響;故本研究之研究架構獲得支持。綜合以上之研究發現,歸納為三點結論,說明如下:

(一)漁產品消費者對資訊揭露構面認知之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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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而言,大多數的漁產品消費者都能知覺到漁產品的資訊揭露構面,

其中以資訊技術平均值 4.00、資訊隱瞞平均值 3.99,標示內容 3.93 較高,表

示漁產品消費者對資訊技術之「我認為利用資訊技術(如 RFID)的標示,對漁

產品消費者而言是有利的。」、資訊隱瞞之「我認為在開發國家中,產品資

訊標示是有必要的。」以及標示內容之「透過漁產品資訊標示,能讓我知道其製造成份。」具有較高之認同感。

由表五之結果可知,資訊揭露構面中較低分的題項屬道義責任之構面,

顯示漁產品消費者對道義責任之「認為漁產品資訊標示中之使用期限」,具有較低之認同感。

(二)漁產品消費者對品牌權益構面認知之狀況

整體而言,大多數的漁產品消費者都能知覺到漁產品的品牌權益,其中

以品牌知名度平均值 3.80、品牌聯想平均值 3.77 及品牌知覺平均值 3.77 較

高,表示漁產品消費者對品牌知覺之「我認為購買有品牌的漁產品較一般漁

產品有保障。」、品牌知名度之「我認為品牌漁產品之口碑會影響購買的決

策。」,以及品牌聯想之「我比較認同有品牌的漁產品之品牌形象。」具有較高之認同感。

由表六之結果,品牌權益中較低分的題項屬品牌忠誠度,漁產品消費者

對品牌忠誠度中「即使未作任何廣告,我也會購買品牌漁產品。」及「即使

有其他新品牌漁產品出現,我仍會堅持購買原品牌。」等題項具較低的認同感,所以漁產品業者應透過廣告宣傳來提昇廣消費者仍對漁產品品牌的認同。

(三)資訊揭露與品牌權益構面間之相關及影響結論

由表 8 迴歸分析結果所示,「資訊揭露」與「品牌權益」各構面間均呈

現顯著正相關;意即彼此間的交互作用,使他們有很高的相關,因此「資訊

揭露」與「品牌權益」之間,不只是理論上的觀念,而且在消費者的認知中,

亦確實同時存在。此量表在信度與效度方面的檢定均有令人滿意的結果,驗證了此個量表的構面適用於衡量消費者的「資訊揭露」與「品牌權益」程度。

由結果顯示,資訊揭露與品牌權益呈現顯著正相關,這與文獻評論中及

一般研究之結論相同。Aaker(1991)由於品牌的品名和符號的一種資產和負債

的集合,可能增加或減少該產品或服務對公司和消費者的價值。Aaker(1996)品牌形象創造聯想,其產生正面的態度與感覺並移轉至該品牌價值。劉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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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資訊揭露與品牌權益間關係之研究:以品牌漁產品為例

(2002)面對消費者越來越多樣化的需求,廠商對於各類商品資訊的揭露,可

以有不同的選擇方案。當消費者暴露在廠商所提供的各種不同的資訊時,資訊暴露內容會影響消費者本身之產品知覺價值。

有關於資訊揭露與品牌權益關係方面,經由實證結果可顯見資訊揭露對

於品牌忠誠度、品牌知名度、品牌知覺與品牌聯想等構面間的影響皆達極顯

著之水準。

就解釋力表現上觀察結果,則資訊揭露最能解釋品牌忠誠度與品牌知名

度的變異,顯示資訊揭露越高,則對於顧客的忠誠度與認知方面,越有正向

的影響效果。若以資訊揭露各構面對品牌權益的影響程度而言,則以標示內

容影響品牌權益最為顯著。因此若漁產品業者要以資訊揭露來提高品牌權

益,則應加強顧客對產品標示內容功能性說明了解,才能建構出高度之品牌

權益。

表九 研究假設檢定結果分析

項目 研究假設 檢定結果

假設1資訊揭露與品牌權益各構面

間,具有顯著相關。成立

假設2資訊揭露對品牌權益各構面

間,具不同程度之影響效果。成立

二、實務涵義

綜合前述之相關文獻與本研究之實證結果,本節將就研究成果其理論上

涵義加以闡述,以期提供相關研究參考;其次則探討在行銷管理實務面之效

益,以增加行銷決策上的內涵。

(一)實務上之涵義

1.為漁產品業者訂出『資訊揭露』經營重點由於本研究發現得知,業應該將

其經營策略重點著眼於其建構優質品牌形象與高度品牌權益上,以確保提

高顧客終身價值。而漁產品業者要以資訊揭露來提高品牌權益,則應加強

顧客對產品標示內容說明,並應透過廣告宣傳來提昇廣消費者仍對漁產品品牌的認同。

2.提供漁產品業者對消費者『品牌權益』認知管理,在本研究中,品牌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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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85

最能解釋顧客使用量的變異,顯示品牌權益越高,則對於顧客的重購與使

用量方面,越有正向的影響效果。業者要以品牌權益來提高顧客終身價值,

則應加強顧客對品牌知覺之實際感受、使品牌知名度與品牌聯想之擴張,

才能建構出高度之顧客終身價值,故品牌權益管理的問題是漁產品業者一重大課題。

三、研究建議

在台灣加入 WTO 後,國內漁業競爭更加激烈,然而有關於資訊揭露與

品牌權益二者之間的關係之研究主題,除本研究所提及之處外,尚有未探討與值得深入研究之方向,茲根據本研究結果,對後續者提出以下建議:

(一)考慮選擇不同的食品作為實證比較

由於漁產品的可儲存性較低,產品資訊透明度不高,因此未來建議可加入其他食品作為實證範圍,以驗証本研究之可行性。

(二)兼顧考量客觀與主觀觀點下之比較差異

由於本研究是以消費者為研究對象,意即以顧客(客觀)觀點來作為分

析,因此建議後續研究者可加入廠商(主觀)觀點指標來進行研究,並進而比較對照兩種不同角度下,其對資訊揭露與品牌權益二者關係之差異性。

(三)對漁產品業者之行銷建議

雖然消費者認為產品資訊揭露是廠商應盡的義務,而產品標示法也有明

文規定,廠商在產品示應完整揭露,但實務上漁產品並無法完整的完整揭露,

使得消費者在選購漁產品時無法根據完整的標示內容來評估品質,而影響消

費者的安全與權益。本研究驗証顯示完整的漁產品資訊揭露,可提昇消費者

對業者的品牌忠誠度和購買意願。故業者可藉由對漁產品做詳細的標示內

容,讓消費者提昇其對品牌的評價,並對企業留下良好的印象且提高購買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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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共 事 務 評 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在財政聯邦主義之角色--兼論「無財

源提供強制責任改革法」的內容與執行成效

The Role of Unfunded Mandates in Fiscal Federalism andthe Contents and Effectiveness of the Unfunded Mandates

Reform Act

張育哲1

Yu-Che Chang

摘 要

財政聯邦主義一直是府際間關係變化最為主要的核心議題。本文首先檢

視財政聯邦主義自新政以來在府際關係各個歷史階段的變異。透過近幾年美

國聯邦與州政府財務問題的審視與財政政策的論述,發現在二十一世紀之初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的運用再次成為美國聯邦與各州之間爭議的焦點。

其次,本文對「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改革法」進行分析。該法的主要架

構係針對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的運用,在立法、行政、司法等政府部門分別

賦予非強制性的程序要求,以期能盡可能降低對於下級政府的財政衝擊。其

中,國會預算局在立法程序中,負責對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造成的州與地方

財務衝擊進行評估,為最重要的角色。並且,一般認為其運作的成果相當成

功。但相形之下,該法對於行政規則制定程序的要求,卻似乎無法達到預期的效果。

關鍵字:中央請客地方買單、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地方財政、財政聯邦主義、府際關係

1 國立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助理教授, E-mail: [email protected]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and Policy, National Taipei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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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在財政聯邦主義之角色─兼論「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改革法」的內容與執行成效

Abstract

Fiscal federalism has always been the focal point of intergovernmentalrelations. This study examines how the role of fiscal federalism has changedduring the various stages of intergovernmental relations. By reviewing the fiscalproblems of the American federal and state governments over the past few years,it is found that unfunded mandates have once again become the most controversialintergovernmental issue in the beginning of the twenty-first century.

Furthermore, this study scrutinizes the Unfunded Mandates Reform Act. It isfound that this Act constructs nonbinding procedural requirements for legislative,administrative, and judicial branches of government respectively for theutilization of unfunded mandates. In general, it is agreed that the CongressionalBudget Office has played the most important role in assessing the fiscal impactsof mandates deliberated in the Congress. Nevertheless,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isAct is not as successful in the administrative rule-making process.

Keywords: Local government pays for central government’s bill, Unfunded mandates, Local public finance, Fiscal federalism, Intergovernmentalrelations

壹、 前言

美國在一九九0年代出現的「非理性榮景」,在新的世紀受到種種挑戰而

不得不回歸理性的現實。而環境的巨變也同時對於聯邦與州政府之間的府際

關係投入重大的震撼。其中,九一一事件及其後續的諸多恐怖行動促成聯邦

政府國土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的成立。同時,為了減少因

府際之間橫向與縱向聯繫不良所導致的國安漏洞,聯邦政府對於州政府提出

了各種強制責任(mandates)要求,如駕駛執照及身份證格式及系統的更新,以

及警消人員的反恐訓練與設備汰換等,致使聯邦主義的鐘擺又再度往中央強制(coercive)的方向擺動。

在財政方面,自二00二年起由於網路泡沫經濟的破裂以及景氣循環落

入低點等原因,美國各級政府的財務出現快速的惡化。因此,聯邦政府又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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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91

多次採行一九八0年代盛行的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unfunded mandates)2,希

望將施政的責任與財務負擔同時移轉給下級政府。除去恐怖主義的問題,其

他如教育績效的衡量、社會福利與環境問題等,聯邦政府都傾向以無財源提

供強制責任作為處理的工具。因此,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在二十一世紀之初似乎又成為美國府際關係運作的主軸之一。

除了美國聯邦政府在近五年對於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的使用有死灰復燃

的現象之外,類似的情形在台灣以「中央請客,地方買單」之名也同樣普受

各界關注。一般所熟知的例子有─營業稅改為國稅之前對於金融業的減免、

全民健康保險、以及土地增值稅減半徵收等。此外,其他的租稅面問題還包

括房屋稅、殘障牌照稅、菸酒公賣稅等稅收的減免。至於在支出面,老人津

貼由三千元提高為四千元、教師及撫卹補貼、殘障、中低收入戶補助津貼等

措施,都對於地方財政造成了極大的壓力。以台南縣為例,針對該縣現有兩

百二十多億負債的財政困境,縣長蘇煥智表示「都是年來『中央請客,地方

買單』的政策累積而來的」3。而「使用牌照稅法第七條修正案」,準備將計

程車列為大眾運輸工具,使之享有免徵使用牌照稅的優惠,也是明顯不利地方稅收的法案4。

除去中央立法造成的衝擊之外,行政部門各部會的決策亦可能對於地方

財政造成嚴重影響。舉例而言,內政部於二00三年中函文鄉鎮市公所,要

求其視財政狀況,編列鄰長春節慰問金、鄰長交通費、鄰長工作協助費、村

里長退職金等四項津貼5。再如花蓮空軍基地噪音擾民的問題,經民眾一再陳

情之後,財政部同意機場周圍的新城、花蓮、吉安及秀林等四鄉市某一範圍

內的居民減免地價稅及房屋稅;此外亦減免基地周圍禁建、限建地主的地價

稅6。諷刺的是,國防部所屬空軍製造的噪音問題,由中央政府的財政部同意的回饋,竟然是地方政府財務上最重要的財產稅稅基。

2 國內學者針對 unfunded mandates 的翻譯有「無補助的行政命令」如(溫麗琪,1997),「無財源提供之強制性責任」如(劉代洋、劉姿緩,1999),以及「中央強制性責任」如(蔡緒奕,2001)等。由於 mandates 的形式未必是行政命令,採用「無補助的行政命令」可能導致誤解。本文採用「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作為其翻譯。

3 聯合報(2004/03/23),〈舉債超高? 縣長:中央造成 監委:舉債達預算四成五 不符公債法上限 張紹源:新規定91 年才改 現況符合舊制〉B2 版/台南縣新聞。

4 經濟日報(2004/03/12),〈計程車應否免徵牌照稅?〉2 版/經濟要聞。5 聯合報(2003/08/08),〈發鄰長津貼 「中央負擔就贊成」內政部希望鄉鎮市視財源狀況編列費用 公所:如要地方

負擔 實在沒財源〉B1 版/南縣焦點。6 聯合報(2004/12/18),〈戰機噪音 空軍教準部司令致歉花蓮等 4 鄉市長及主席 要求軍方「吐出」減徵的近 10 億元

稅款 並回饋地方 空軍願轉呈國防部〉C2 版/花蓮縣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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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在財政聯邦主義之角色─兼論「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改革法」的內容與執行成效

除了稅率的調降與租稅優惠之外,中央的強制責任也可能導致地方在支

出面負擔加劇。例如,為因應二00三年全國教師會在教師節的遊行陳情,

教育部宣布要調降教師授課時數,並讓老師二年內如願退休。而根據台中縣

財政局官員表示,在教育部宣布此一政策之前,為因應九年一貫,該縣已先

行調降授課時數,導致「縣府每月要多花數千萬元」。若是中央再調降時數,恐怕地方財政負擔要超過億元,難以負擔7。

以上所列舉的例子,其實顯現的問題還僅是冰山的一角8。對於中央政府

動輒透過立法、行政命令、或政策的施行影響地方財政,地方官員普遍認為

中央在進行上述作為時,必須提供相關財源才是一個合理的作法。因此,針

對此一議題的進一步探討對於府際關係與政府財政等領域的學術研究,以及

對於未來如何透過制度設計以減輕因為中央政府單方面作為所導致的地方財政困境,應該有相當助益。

本文以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為研究的焦點。第二節討論財政聯邦主義

(fiscal federalism)在府際關係各個歷史階段的變化。特別強調在九一一事件發

生之後府際關係在財政面上的新局。事實上,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早在一九

八0年代就曾出現極大爭議。為謀求此一問題的妥善解決,美國國會於一九

九五年即通過「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改革法」(Unfunded Mandates Reform Act,UMRA)。該法律之執行現已進入第十年。第三節即以「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

改革法」為研究的核心,透過法律研究及文獻分析深入瞭解 UMRA 的內容,

並探究自該法案於一九九五年通過之後實際運作的情況,希望提供國內關注

府際關係及地方財政健全問題的先進參考。第四節結論部分則是在上述的研究基礎之下,對國內未來在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的研究與實務運作提供建言。

貳、 財政聯邦主義的歷史變遷

財政聯邦主義探究不同層級政府之間所有與財政相關的議題,包括公共

收入與支出的分配問題,並探討財政收支劃分之外為提昇效率(如公共財提

供)以及維持區域間財務平衡的補助款制度等。本節首先討論聯邦政府的作

為如何影響下級政府的財政,以及財政議題在府際關係中所扮演的關鍵角

7 聯合報(2003/09/01),〈中小學授課時數調降 地方不樂觀 縣府憂心「中央請客 地方買單」教師質疑是空頭支票〉B1 版/中彰投焦點。

8 限於篇幅,其他筆者所收集的個案資訊列於文後附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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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在二00二年之後,美國的經濟與財政情況出現了急遽惡化的情勢。本

節第二部分探討近年來美國財政再次惡化原因,特別強調聯邦透過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如何對州與地方政府造成高度的財政壓力與財務上的不確定性。

一、聯邦與州及地方政府間的財政關係

聯邦對於州與地方政府的財政影響可以有幾種不同的形式,包括補助

款、間接形式的補助、州與聯邦稅法的連結、強制責任、遊戲規則的變化、

以及總體經濟政策的變化等(Kenyon, 2003)。其中,補助款是一般所最為熟

知,但卻不是聯邦可以影響下級政府財政的唯一方式。其他形式的聯邦政府作為或不作為同樣會對地方財政造成重大衝擊。

美國地方公債的利息所得免徵聯邦所得稅即為一種間接形式的補助。由

於持有地方公債的利息所得免稅,州與地方政府得以用低於市場利率的價格

發行地方公債取得所需資金,省下龐大的利息成本。相對地,聯邦政府的所

得稅卻因此大幅縮水。由於此一作法造成的財政衝擊過大,而且許多地方政

府甚至將此一優惠移轉給私人企業或個人協助其以較低的利息成本取得資

金,因此聯邦政府在一九八六年的租稅改革法(Tax Reform Act)中開始對免稅

州與地方公債(tax-exempt state-local bond)的發行進行限制9。此外,個人的部

分地方稅(如財產稅)可以在繳交聯邦所得稅時項目列舉扣除(itemizeddeduction),也是一種間接形式的補助。

至於州與聯邦稅法的連結最常見的例子是州政府將其所得稅的稽徵直接

與聯邦所得稅稅單的內容連結,藉以降低民眾的順服成本(compliance costs)以及州政府的行政成本(administrative costs)。其缺點是一旦聯邦政府調整其

所得稅法時,州政府所得稅的稅收將可能受到極大的衝擊。遊戲規則的變化

則是指聯邦憲法或法律的修正,或是法院判決結果所造成的衝擊。雖然一般

討論府際間財政關係時不會列入總體經濟政策的變化,但是由於經濟情況的

好壞影響地方財政甚劇,故聯邦甚至是州政府所採行的各項總體經濟政策也

是府際間財政衝擊的重要因素。強制責任為本文討論的重心,將在以下各節詳述之。

府際之間的財政關係雖然只是府際關係的其中一環,卻是歷史上府際關

係結構變化的核心。財政聯邦主義在府際關係的重要性可以由公共行政與府

9 關於租稅改革法對於免稅州與地方公債所進行的限制,以及對此一議題的進一步討論,詳細內容請參考(Fisher,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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際關係相關學者對於美國府際關係發展階段的架構看出 (Wright, 1988;Cooper et al., 1998; Shafritz and Russell, 1997)。其中補助款的運用,特別是在

一九三0年代經濟大恐慌之後的幾十年間,更是美國府際關係不同階段變遷

的主軸。以 Shafritz 與 Russell 的見解為例,其將美國府際關係的發展劃分為以下五個階段:

(一)雙軌式聯邦主義(Dual Federalism):一九三0之前

(二)合作式聯邦主義(Cooperative Federalism):一九三0- 一九五0

(三)創設式聯邦主義(Creative Federalism):一九五0- 一九七0

(四)新聯邦主義(New Federalism):一九七0- 一九八五

(五)新新聯邦主義(New New Federalism):一九八五 以後

其中除了雙軌式聯邦主義係指稱聯邦政府與州政府二者之間權限的釐

清,無涉財政議題之外,另外四個階段都是以財政聯邦主義內涵的變化作為

彼此間區隔的標準。合作式聯邦主義的背景是在一九三0年代的經濟大恐

慌,聯邦與州政府透過補助款制度在公共支出面上合作,如都市更新、高速公路興建等,藉以落實凱因斯擴大公共支出刺激經濟景氣的見解。

在詹森總統推動「大社會」(Great Society)計畫的時期,不同層級政府共

同規劃制定各種府際計畫方案。由各州與地方政府規劃相關的詳細計畫草案

向聯邦政府提出專案計畫的申請,是為創設式聯邦主義的特色。尼克森總統

主政時期,一反自新政以來聯邦政府職權擴張的趨勢,希望將部分自主權還

給州政府,但是仍然希望保留聯邦透過對下級政府補助所擁有的影響力。於

是新聯邦主義時期強調透過公式來建構聯邦總體補助制度,並賦予州與地方政府獨立運用其所獲得的補助款的裁量權。

到了一九八0年代,隨著雷根總統主政,美國的府際關係進入了所謂的

新新聯邦主義時期。其間,取消了與下級政府稅源共享的一般稅入分成

(general revenue sharing),縮減聯邦政府對於州與地方政府的補助,並且將部

分聯邦政府的責任移轉給州政府。種種措施,加上聯邦本身財政赤字的開始

惡化,開啟了府際間運作模式的新局,但同時也對下級政府的財務形成莫大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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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以上的論述可知財政議題在府際關係中所扮演的關鍵角色。而財政

聯邦主義的重要性截至今日都未曾減退,只是在不同時期以不同型態出現。

自一九七0年代末期美國的財政情勢開始惡化之後,聯邦政府增加無財源提

供強制責任的運用,透過權力與責任的下放抒解聯邦的財政壓力。此一作法遭致州與地方政府的強烈反彈。

舉例而言,一九七四年「平等勞工標準法」(Fair Labor Standards Act)的修正,將原法條中有關最低工資、加班費等的適用擴張至公部門,並將州與

地方政府在本法的適用視為與私部門相同。此一聯邦法案的修正結果導致許

多州與地方政府員工提起關於加班費金額的訴訟,導致下級政府的加班費與

訴訟成本皆提高許多(ACIR, 1996)。此外,在環境保護、勞工健康與安全、以及殘障保護等政策面向的施行也有許多是聯邦加諸地方的責任。

為了解決水污染的問題,美國國會通過了「水污染控制法」(WaterPollution Control Act)。該法律一九七二年的修正案針對水質保護訂定了全國

性的計畫,其主要的條文包括工業與都市污染源的排放標準,為控制水質所

必須的排放許可額外限制,以及為興建都市污水處理廠的聯邦補助計畫等。

實質上,在本法中州與地方政府將水污染的控制權讓渡與聯邦,換取聯邦龐

大的財務補助。但是,該法於一九八七年的修正中將直接補助金取消,改以

州貸款基金(loan funds)的形式運作。雖然,貸款基金可以降低計畫的利息成

本,但是從此所有污染控制計畫的成本變成由地方政府負擔。並且,一九八

七年的修正亦要求市政府將污水中有毒物質移除至不會造成損害的數量,同

時要訂定豪雨的排水管理計畫。於是,一個原來是聯邦、州、與地方府際間

平衡的伙伴關係(balanced partnership),漸漸成為州與地方的任務。並且,聯邦所提供的補助金也幾乎完全被取消。

隨著類似個案的累積,大約在一九七0年代末期至一九八0年代之初,

美國的州與地方政府開始對於聯邦政府以「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將政府運

作的成本移轉至地方的問題感到憂心10。國家都市聯盟(National League ofCities,1994)於一九九四年的年度調查中發現「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經濟

狀況以及犯罪問題」是地方官員最感憂心的幾個問題。其中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更是其認為過去五年來最為惡化的一個問題。

10 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的問題也發生在州與地方政府之間。如(Gold and Richie, 1991)以及(Weir, 1995)即是討論此一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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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包括州政府、聯邦機關,以及各研究機構亦開始針對聯邦強制責

任對於州與地方政府所造成的財務衝擊進行研究。俄亥俄州估計一九九五年

因此造成該州的財政額外負擔高達三億八千九百萬美元;美國府際關係諮詢

委員會(Advisory Commission on Intergovernmental Relations, ACIR)估計自一

九八三至一九九0年間聯邦所制定的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保守估計每年造

成下級政府的成本為 22 億至 36 億美金。田納西州進行的估計認為每年整體的州與地方成本高達 90 至 100 億美金的區間(Lav and George, 1995)11。

雖然州與地方政府在一九八0年代就呼籲要重視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的

問題,但當時並未獲得足夠的政治支持。及至第 104 屆國會共和黨在參眾兩

院皆取得多數,並於一九九四年提出「與美國有約」(Contract with America)的政策,才成就了針對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運用之管理進行立法的契機,並在一九九五年通過了「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改革法」。

在一九九0年代中後期因為美國經濟情勢甚佳財政壓力獲得抒解,聯邦

政府明顯減少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的使用。但是,在九一一事件後由於稅收

減少以及反恐、伊拉克戰爭等決策導致公共支出的遽增,使得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的運用似乎再次成為此一時期府際間財政關係的主軸。

二、後九一一時代的府際財政關係

在九一一事件發生之後,美國無論是民間或政府部門,聯邦、州、乃至

地方政府展現了高度的愛國心與團結一致的意向。然而,因為巨變而出現的

齊心協力的表象終究難敵實質上權力與財務上的需求(Krane, 2003)。二00

二年的期中選舉使得政黨之間的齟齬再度步入高峰。網路泡沫的破裂以及經

濟循環的節奏使得美國的經濟開始急轉直下,連帶也導致各級政府才剛剛獲

得舒緩的財政問題再次浮現。至於府際之間,因聯邦強制責任的使用,及其衍生的權力分配及財務壓力等問題,使得聯邦與下級政府之間再度發生衝突。

經濟的榮枯瞬息萬變。同樣地,財政情勢的轉變與惡化也可以在極短的

時間之內出現。最近五年的美國經濟與財政的變化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美

國全國州議會聯盟(National Conference of State Legislatures)在二00一年元

月份的報告中指出,全美各州正享有極佳(excellent)的財務狀況。但是隔年開

始全美各州就出現極為嚴重的赤字問題。在二00二年,各州的財務赤字總

11 由於不同單位所作的研究結果出入頗大,部分學者質疑絕大多數的估計有很大的研究設計問題。關於此一部份文獻的討論,請參見(Adler,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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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大約為 400 億美元,二00三年的州政府赤字則高達 500 億美元,並且該

赤字仍在持續擴大。預估二00四年的赤字為 820 億美元。美國全國州長協

會(National Governors Association)執行長 Ray Scheppach 稱此次州政府的財

政困境為「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最為嚴峻的財政狀況」 (Kincaid, 2003;Willoughby, 2003)。

關於此次財政危機的成因,Wright(2003)認為最重要的是一九九0年代網

路泡沫經濟的破裂,其次是二000年至二00三年正好位於景氣循環的低

點。九0年代的經濟榮景使得各級政府的實際財政收入往往大於原先的財務

預估,加上長期的聯邦政府赤字終於獲得平衡,導致相關部門對於未來的財

政保有高度信心。伴隨而來的一個關鍵錯誤是,有相當多的州政府官員因此

認為經濟的榮景與豐厚的財政收入將是常態,因而採行減稅與增加支出的相

關施政。當突然面臨景氣反轉時,由於收入面無法很快地反向調升稅率,在

支出面也無法將已經增加的人事或社會福利等支出予以刪減12,更加劇了經濟不景氣所導致的財政窘境。

除了經濟情勢以及州政府本身財政政策的問題之外,在九一一事件之後

布希總統所採行的幾項無財源提供聯邦強制責任,包括醫療、教育、社會福

利、國土安全以及選舉改革等,也被學界與各州認為是導致下級政府財政惡

化的主要原因13。在反恐的相關作為方面,布希總統宣稱二00二年國土安

全部的成立是「聯邦政府自一九四0年代以來最大規模的聯邦政府組織重

組」。除了聯邦的組織再造之外,聯邦政府承諾將提供 35 億美元的經費來協

助訓練並提供相關設備給州與地方政府的警察、消防隊、以及救難隊以提昇

反恐的能力。但是,由於聯邦政府並未實現其承諾,美國市長聯盟(Conferenceof Mayors)估計,市政府為了國土安全自掏腰包負擔了 26 億美元的經費(Kincaid, 2003)。

在教育改革方面,布希總統引以為傲於二00二年通過的「無兒童落後

法」(No Child Left Behind Act),要求自二00五年開始必須每年針對三至八

12 例如加州政府的員工人數由 1999 年的 282,000 增加至 2001 年的 326,000,其增加的部分大多來自監獄或州立大學的員工。參見 John M. Broder,“Loss of Boom’s Billions Sinks California.”The New York Times, 2-8 December 2002,sec. A. 21.

13 無財源提供聯邦強制責任的使用在 1995 年「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改革法」立法通過後,似乎有逐漸減緩的趨勢,但是此一趨勢在 2000 年開始反轉。在 2001 至 2004 年之間強制責任的數目與對州及地方的財政衝擊愈發嚴重。美國全國州議會聯盟估計 2004 年的無財源提供聯邦強制責任對於各州造成的財政負擔超過 290 億美元。為了表達對此一趨勢變化的關心,該聯盟於 2004 年,展開名為強制責任觀察(Mandate Monitor)的研究,並重新展開一連串反對無財源提供聯邦強制責任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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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的兒童進行閱讀能力與數學測驗。並且,學校每兩年必須能展現其學生

程度的進步(或是學生程度差異的減少),否則學生(或家長)可以選擇轉學

至同學區其他績效較好的學校。據估計,執行此一法律每年必須花費 350 億

美元來進行學生測試、資料收集、以及公立學校教師與課程水平提昇等工作。但是聯邦政府並未提供足夠的經費來執行此一聯邦政策。

為了避免前副總統高爾與與布希在二000年總統大選時,因為部分地

方政府投票機器過於老舊所導致的選舉爭議再次發生,二00二年的「協助

美國投票法」(Help America Vote Act)要求州政府提供可以確保錯誤率最低的

投票設備、保障殘障人士的投票權益、建立投票人投訴的處理程序、以及其他相關措施的改善等。估計所需花費為 38 億美元,但國會僅撥款 15 億美元。

在租稅相關的法規方面,由於部分州的稅法在所得稅的部分係與聯邦所

得稅計算相連結,因此聯邦所得稅的減稅措施也造成許多州的稅收減少。更

為嚴重的是,州政府最重要的稅收來源「銷售稅」(sales tax)隨著網路交易的

增加以及其他科技的變化導致嚴重的稅基流失,而聯邦政府二00一年通過

的「網路租稅自由法」(Internet Tax Freedom Act)限制州政府針對網路交易課稅,使得此一流失的稅基難以有效彌補14。

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的使用在二十一世紀出現死灰復燃的跡象。短期之

內,可以預見無論是在美國或是台灣,中央政府透過各種形式將責任與財務

負擔移轉至下級政府的情況將會持續發生。基於此一議題對於地方財政健全

的重要性,下一節即以之為討論的焦點,探討「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改革法」的內容與執行成效。

參、 「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改革法」的內容與執行成效

一、「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改革法」的主要內容

首先,UMRA 排除了部分公共政策之適用,整理如下(CBO, 2005a):

(一)本法不適用於國家安全,憲法權力(包括投票權),以及社會安全法第

二章部分內容(有關老人、未亡人(survivors)、以及殘障保險計畫),等政策領域。

14 關於經濟型態的變遷(如服務業的重要性逐漸超過製造業),電子商務比重的增加等現象如何影響地方財政的進一步討論可參考(Tannenwald,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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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多數針對聯邦補助計畫所增設的新條件並不被視為強制責任。

(三)本法將焦點置於對州與地方造成的成本負擔超過一定門檻(thresholds)的強制責任,使得許多對於州與地方當局排除適用(preemption of stateand local authorities)的聯邦作為,因其造成的成本負擔未超過門檻而不受影響。

再者,依照 UMRA 的規定,聯邦強制責任(federal mandates)可以有三種型式15:

(一)可強行的責任(enforceable duty)─透過法律(legislation)、法令(statute)、和行政規則(regulation)強迫或明確禁止州、地方、與部落政府(tribalgovernments)或私人部門的作為,即為可強行的責任。但該責任之賦予

若為聯邦政府補助的附加條件或是因為自願性參與聯邦計畫而導致,則非屬可強行的責任。

(二)某些大型資格授益補助計畫的改變(certain changes in large entitlementprograms)─在某些大型的資格授益計畫中(這些計畫每年提供州、地

方、和部落政府五億美元以上的經費),對於聯邦財政補助所為新增之

規定和資金提供的刪減,亦屬強制責任。但僅限於州政府缺乏財政上

的彈性,無法透過該計畫其他支出的減少以彌平新增成本或減少的聯邦資金額度16。

(三)對於現有強制責任所提供的資金予以刪減(a reduction in federal fundingfor an existing mandate)─將用於提供既有強制責任成本的聯邦政府所

提供之資金予以刪減之條款,本身即被視為 UMRA 中所稱的強制責任。

以上針對 UMRA 中關於強制責任的定義與類型加以界定。結構上,

UMRA 的內容主要分為四章(titles)。每一章針對一個政府部門規範其進行強制責任審查的程序。

15 UMRA 中將聯邦強制責任 (federal mandates)區分為聯邦府際強制責任(federal intergovernmental mandates)以及聯邦私部門強制責任(federal private sector mandates)。雖然,CBO 對於法律案中的兩種聯邦強制責任都必須進行成本分析並提出強制責任報告(mandate statements),但超過門檻時,二者之中只有聯邦府際強制責任必須另行表決該法案是否繼續進行。本文之討論亦以聯邦府際強制責任為主。

16 原則上,資格授益計畫中對於聯邦財政補助所為新增之規定和資金提供的刪減,絕大多數並不符合本項所述之條件。故並非 UMRA 所定義之聯邦強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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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I:立法部門的究責與改革(Legislative Accountability and Reform)

要求國會預算局(Congressional Budget Office, CBO)對於授權委員會

(authorizing committees)通過的法案(bills)確認其中是否有強制責任的存在,並

對其造成的州與地方政府成本進行估計。同時設立一個機制使得該資訊在參、眾兩院考量相關立法之前能夠獲得關注。

Title II:管制機關的究責與改革(Regulatory Accountability and Reform)

要求行政部門的管制執行機關(排除少數獨立管制機關)評估管制措施

對於下級政府的影響。此外,要求在某些條件下,提出管制規則時必須同時

提出強制責任的衝擊報告。並且在研擬管制措施的過程中必須給予下級政府表示意見的機會,並盡可能採行對於下級政府衝擊最小的政策選項。

Title III:聯邦強制責任的審查(Review of Federal Mandates)

要求「府際關係諮詢委員會」撰寫相關研究報告,內容包括:1. 聯邦強

制責任影響下級政府的成本與效益的基本研究(baseline study);2. 聯邦強制

責任對於下級政府的衝擊研究,並提出如何減輕、整合、或終止強制責任的

建議;以及 3. 每年針對聯邦法院的判決對於下級政府所導致的額外責任與活動提出報告。

Title IV:司法審查(Judicial Review)

針對 Title II 中部分機關的行動與規則允許有限的司法審查。

大多數的文獻認為,上述四章的內容之中,以關於國會運作的第一章最

為重要。國會預算局在這一部份的運作扮演主要的角色。UMRA 要求國會預

算局必須對於法案提出強制責任報告(mandate statements),評估其所造成的州

與地方財政衝擊。該報告同時必須討論聯邦強制責任的直接成本(direct costs)是否超過 UMRA 所設定的門檻。UMRA 在一九九六年施行時,針對聯邦府

際強制責任的門檻為五千萬美元,針對聯邦私部門強制責任的門檻則是一億美元17。

程序上,若授權委員會通過的法案中沒有 CBO 針對府際強制責任或私部

門強制責任的報告,則參眾兩院的議員都可以提出程序問題(point of order)要求擱置該法案。此外,若某一府際強制責任所造成的淨財務損失超過門檻時,

17 五千萬與一億美元的門檻是以 1996 年的貨幣衡量,該額度每年會依照通貨膨脹的情況進行調整。在 2004 年,門檻已分別提高到六千萬與一億兩千萬美元。在 2005 年,門檻則分別提高到六千二百萬與一億兩千三百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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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議員同樣可以提出程序問題加以擱置。前述程序問題其實並沒有絕對的

強制力,國會仍可以透過多數決否決該程序問題。此一機制的設計實質上只

是讓國會議員在審議法案時,透過步驟的增加,使其對於強制責任的財政衝擊能有更多的警覺。

除去立法部門之外,UMRA 對於行政與司法部門的規定,同樣也是沒有

絕對強制力的程序要求。因此 Posner(1997)認為 UMRA 針對聯邦無財源提供

強制責任,是採行「停、看、聽」的方式,希望透過程序規範的警示藉以減

輕其對地方的財政衝擊18。亦即 UMRA 對於導致地方嚴重財政負擔的強制責

任並不直接予以禁止、亦不要求聯邦必須給予相對補助,而是在程序上規範

立法、行政、司法機關必須進行一定的作為。而正由於 UMRA 並未要求國會

對於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必須提供補助給下級政府,曾有學者批評其為「口惠不實」(paid lip service)的立法(Pendergrass, et al., 1995)。

二、「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改革法」之執行成果

「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改革法」於一九九五年通過,自一九九六年開始

施行,至今已經實施十個年度。由於其中第四章有關司法審查的部分所扮演

的角色極為有限,故本節僅針對 UMRA 的前三章,即其在立法機關、管制機關、以及府際關係諮詢委員會等的運作結果進行討論。

(一)UMRA 對於立法部門立法程序的影響

上節所述關於 UMRA 中四個不同面向的要求之中,一般認為以國會預算

局在法案提出之初所進行的把關動作最為重要,而其運作的結果也最為成功

(Eastman, 2002: 93)。國會預算局在二00五年三月提出的研究報告中指出,

經過 UMRA 九年的實際運作,關於聯邦強制責任的演變可以歸納如下(參見表一)19:

大多數國會的立法(legislation)之中並不含有聯邦府際強制責任。在

一九九六至二00四年之間,國會預算局審查過的 5,269 個國會立

法之中,僅有 617 個(12%)含有強制責任。20

這些含有強制責任的立法之中,大多數並未超過門檻。超過的只有

18 “…the act…adopted a‘stop, look, and listen’approach to mandates.”參見(Posner, 1997, p.53)。19 參見(CBO, 2005a; Gullo, 2004, p.563)。20 CBO 除了針對法案(bills)進行強制責任評估之外,也對 proposed amendments,以及 conference reports 進行評估。

表一所列的數字即包含此三種不同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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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在財政聯邦主義之角色─兼論「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改革法」的內容與執行成效

58 個(約佔 617 個強制責任立法的百分之九;或是總立法數 5,269個的百分之一)。

至少半數的強制責任立法屬於明確的對於州與地方權力排除適用

(explicit preemption of state and local authority)。其中大多數個案,其

成本並不高。

超出門檻的府際強制責任立法在一九九六至二000年之間,比例

上明顯下降(由 11/69 下降至 3/77)。但是,自二00一年起此一比

例又開始上升。

從一九九六至二00四共九年 UMRA 執行的期間,總共只有五個超

出門檻的府際強制責任通過立法程序成為法律,分別為:(1)一九九

六年最低工資的提高; (2)一九九八年食物券計畫 (Food Stampprogram)聯邦支出的刪減;(3)二00三年對於州政府針對部分處方

藥(prescription drup)所課徵租稅的適用失效(preemption);(4)二00

四年針對州政府對網路服務與交易的課稅使之暫時性的適用失效

(temporary preemption);以及(5)二00四年要求州與地方政府對於

駕照、身分證的授與、以及重要統計數字文件的發行等,必須符合

一定的標準。

在對地方造成的成本超過門檻個案之中,有部份雖然通過了授權委

員會的審議,然而在通過立法以前,其內容遭國會議員修改使該成

本下降至門檻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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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103

表一 國會預算局所提出的強制責任報告總數(一九九六至二00四)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Total,

1996-

2004

府際強制責任

報告總數 718 521 541 573 706 389 649 615 557 5,269

報告中指出立法具強制責任的數目 69 64 64 81 77 50 60 86 66 617

強制責任超出門檻的數目 11 8 6 4 3 4 6 7 9 58

強制責任無法確定是否超出門檻

的數目6 7 7 0 1 3 5 5 2 36

私部門強制責任

報告總數 673 498 525 556 697 389 645 613 555 5,151

報告中指出具強制責任的數目 91 65 75 105 86 66 73 100 71 732

強制責任超出門檻的數目 38 18 18 20 6 18 19 24 14 175

強制責任無法確定是否超出門檻

的數目2 5 9 13 7 8 14 18 10 86

資料來源:Congressional Budget Office, 2005a

由上述國會預算局的統計資料可以發現,在 UMRA 通過後的前幾年,

國會議員所提出的立法中含有超過門檻強制責任的比例與數目皆明顯往下

降。再者,由國會議員對於超過門檻立法提出的修正可知,國會預算局提供

的成本評估資訊在國會降低地方成本的決策中扮演相當成功的角色。雖然

UMRA 並未禁止國會通過超過門檻的立法,也未要求當強制責任的成本超過

門檻時聯邦一定要提供資金給下級政府,但是學界一般認為強制責任認定,

成本估算與程序問題等潛在威脅,以及國會預算局所提供資訊導致國會議員在認知上的注意,是達成其成效的主要因素。

(二) UMRA 在行政機關制定行政規則時的影響

美國會計總署(General Accounting Office, GAO)21在一九九八年提出的分

析報告(GAO, 1998: 3)認為「UMRA 通過之後的前兩年,其對於行政機關的

21 GAO 的角色近年來已經由早期會計與憑證的審查逐漸轉變為重視政府績效評鑑與咎責的問題。為求名實相符,GAO 在 2004 年改名為 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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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在財政聯邦主義之角色─兼論「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改革法」的內容與執行成效

規則制定只有很有限的效果」。根據 GAO 的分析,在這兩年期間共有 110 件

會造成重大經濟衝擊的行政規則制定。然而,其中有 80 件並未提供書面的強

制責任報告。GAO 認為這 80 件行政規則中,有 78 件符合 UMRA 的規定不

需撰寫書面報告。其中,部分的行政規則之經濟衝擊並未超過 title II 中所訂

定的門檻22;另有一部份行政規則雖然為強制責任,但因其為聯邦補助計畫所附加的條件,或是自願性的計畫,故不需撰寫強制責任報告。

整體而言,GAO 認為 UMRA 第二章中存在太多例外規定。例如,行

政機關若是認為 title II 要求的某些行動是重複的(duplicative)或是現實上不

可能(not reasonably feasible),UMRA 允許其可以不採行這些行動。此外,在

行政機關所提出的強制責任報告中,GAO 發現幾乎所有的「報告」都不是

為了符合 UMRA 的要求而另行撰寫,而是以機關所通過行政規則本身或是

其他相關經濟分析充當強制責任書面報告。而如此的作法卻是 UMRA 所允許

的。再者,title II 並未強制要求行政機關在書面報告中指出其曾經考慮的其

他管制措施選項(regulatory alternatives),亦不須說明最後選擇某一管制政策的原因。

關於為何 UMRA 的執行結果在立法部門與行政部門截然不同,(Eastman,2002)提出了幾個可能的原因。首先,就政治程序的聯邦主義(political processfederalism)原理觀察,國會議員受到較多的政治壓力,而行政部門大致可以免

於政治上的究責。因此,對於州與地方政府所受到的財政壓力會給予不同程

度的重視。其次,由行為科學的角度觀察,在國會立法程序中,是由大致上

獨立的國會預算局進行中立的評估。反之,行政部門的評估是由各機關針對

各自的行政規則制定進行評估,恐怕會有角色上的衝突。最後,在政治現實

上,通過 UMRA 的第 104 屆國會,參眾兩院都是由支持對強制責任設限的共和黨佔多數,而行政機關則是要面對民主黨的總統,可能也是原因之一。

(三) 「府際關係諮詢委員會」審查結果

UMRA 第三章要求「府際關係諮詢委員會」調查研究「聯邦強制責任在

府際關係中扮演的角色」並對於聯邦政府與州、地方、及部落政府間的互動

向總統及國會提出建議。為符合此一法律要求,「府際關係諮詢委員會」於一

九九六年提出初步評估報告(ACIR, 1996)。首先,就聯邦強制責任是否為美國

體制上合憲合法的作為,ACIR 由憲法、最高法院判例、以及歷史上自一九

22 Title II 的門檻對於府際強制責任與私部門強制責任皆為每年一億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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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105

三0年以來聯邦政府為了緩和國家經濟與社會問題所執行的種種計畫等面向

進行論述,認為「某些聯邦對州與地方政府的強制責任是美國聯邦體系一個可以接受的作法。」

但實務上,ACIR 認為近年來聯邦政府傾向於將所有能挑起情緒的、普

受關注的、以及能見度高的(emotional, hot, and highly visible)問題,全部都視

為國家議題。此一觀念的結果,就是很容易在未經州與地方政府同意,且未考量其能力的情況下,就通過增加下級政府成本與其他負擔的聯邦法令。

為了執行 UMRA 審查既有聯邦強制責任的要求,ACIR 於一九九五年六

月首先公布審查準則。ACIR(1995)認為聯邦強制責任具有以下性質者應對之進行更深入的審查:

強制責任要求州、地方、或部落政府花費大量資源導致支出優先順序遭扭曲。

強制責任針對聯邦補助計畫設立新的條款或條件,而州、地方、或部落政府對於是否參與該計畫其實沒有選擇的餘地。

強制責任使得州、地方、或部落政府的權力受到限縮,且州、地方、或部落政府對該權力的行使並未對其他轄區造成負面衝擊。

強制責任中包含州、地方、或部落政府難以或無法執行的要求。

州、地方、或部落政府及其代表所廣泛反對及抱怨的強制責任。

根據此一原則,ACIR 由超過兩百個聯邦強制責任法規中,挑選出 14 項

進行進一步分析。對於這 14 項聯邦強制責任應如何加以修正,ACIR 考慮的

因素包括:(1)該項強制責任是否需要聯邦行動,若須聯邦行動,聯邦是否提

供資金;(2)過於嚴苛;(3)過於複雜或太過命令式(prescriptive);(4)目標與標

準不夠清楚;(5)矛盾不一致的條文;(6)重複的條文;(7)過時的條文;(8)欠缺足夠的科學與經濟的基礎;(9)缺乏實務的價值;以及(10)導致下級政府不

合理的財務困難。依據這些考量,ACIR 最後針對 14 項聯邦強制責任提出三種不同的修正建議(參見表二)。

諷刺的是,在 ACIR 提出其最終的研究報告之前,在一個有關強制責任

的研討會中,有大約 300 個勞工、殘障、社會福利與環境保護的利益團體積

極參與而擠滿了會場。由於擔心其既有的利益會受到損害,這些團體表達對

於 ACIR 報告的反對立場。最後,在強大的社會與政治壓力之下,ACIR 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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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在財政聯邦主義之角色─兼論「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改革法」的內容與執行成效

會成員的表決否決了該份報告。幾個月之後,對於美國府際關係資料收集與

學術研究貢獻良多的府際關係諮詢委員會於會計年度一九九六年收到國會提撥的最後一筆預算,並於一九九六年底終止其運作23。

表二 ACIR 針對 14 項聯邦強制責任所提出的修正建議

聯邦強制責任 ACIR 提出的修正建議

Fair Labor Standards Act

Family and Medical Leave Act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Act

Drug and Alcohol Testing of Commercial Drivers

Metric Conversion for Plans and Specifications

Medicaid: Boren Amendment

Required Use of Recycled Crumb Rubber

廢除法律中擴張適用範圍至州與地

方政府的條文

The Clean Water Act

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Act

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

針對強制責任加以修正以符合州與

地方政府的預算與行政能力限制

The Safe Drinking Water Act

Endangered Species Act

The Clean Air Act

Davis-Bacon Related Acts

針對強制責任加以修正以提供下級

政府更大的彈性,並提供其更多意

見參與的機會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自 ACIR, 1996

肆、 結論

財政聯邦主義一直是府際關係變遷的過程中最為主要的軸線。本文首先

檢視財政聯邦主義在府際關係各個歷史階段的變異。透過近幾年美國聯邦與

州政府財務問題的審視與財政政策的討論,發現在二00二年之後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的運用再次成為美國府際關係的重要議題。

其次,本文對「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改革法」進行分析。發現該法的主

要架構係針對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的運用,在立法、行政、司法等政府部門

分別賦予非強制性的程序要求。其中,國會預算局在立法程序中,負責對無

23 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的使用其實充滿了政治操作的痕跡。關於其所衍生的政治問題,請參見(Posner,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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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107

財源提供強制責任造成的州與地方財務衝擊進行評估,為最重要的角色。並

且,一般認為其運作的成果相當成功。但相形之下,該法對於行政規則制定程序的要求,卻似乎無法達到預期的效果。

我國對於中央立法、決策造成地方財政負擔加劇的現象並無完整的規

範,而現有的少數規則在執行上幾乎也都無法落實。例如,財政收支劃分法

第 38-1 條規定:「各級政府、立法機關制(訂)定或修正法律或自治法規,有減

少收入者,應同時籌妥替代財源;需增加財政負擔者,應事先籌妥經費或於立

法時明文規定相對收入來源」。再者,近來各年度的「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預

算籌編原則」都規定「中央及地方政府制(訂)定或修正法律、法規或自治

法規,如有減少收入者,應同時籌妥替代財源;其需增加財政負擔者,並應

事先籌妥經費或於立法時明文規定相對收入來源及各級政府經費分擔比例」24。現實上,這些法條與行政規則完全未獲落實。再如行政院在二00三年

七月通過的「稅式支出評估作業應注意事項」中,要求各部會提出之方案涉

及每年度減稅損失金額在 5,000 萬以上時,必須尋找替代財源,但其對於立法院的減稅措施並無約束力25。

目前散見於不同法規與「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之運用相關的各項規定,

幾乎都無法達到任何實質的效果。面對地方財政日益困窘的局面,未來台灣

是否要採行類似「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改革法」的立法規範,針對中央施政

造成的地方財政衝擊進行評估與資訊揭露,並在財務衝擊超出一定門檻時,設計中央立法程序中的相關規範,確是值得學界與政府進一步探討。

國內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的問題在近幾年才開始受到重視,仍有許多有

待探究的問題。關於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的研究,可以分為幾個面向。舉例

而言,部分公法學者從憲法以及府際關係的角度,透過規範性的觀點探究無

財源提供強制責任的合憲性問題(如 Eastman, 2002; Roin, 1999)。其次,亦

有文獻在 UMRA 制定前後,直接由條文內容,或是執行成效去檢視該法案能

否對於改善地方財政有所助益(如 Kincaid, 1995; Gullo and Kelly, 1998;Gullo,2004)。雖然 UMRA 主要在規範聯邦政府的作為,但有部分學者將討論的重

點放在州政府的政策對於地方政府的財政影響(如Gold and Richie, 1991; Weir,1995)。類似的議題是學界未來進行相關研究時可以注意的方向。

24 參見「九十四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二條第四項。25 其他與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相關的規範散見於「地方制度法」與「財政收支劃分法」及其他法規之中,請參見

附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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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在財政聯邦主義之角色─兼論「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改革法」的內容與執行成效

雖然目前已有學者開始估計國內部分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導致的地方成

本,但相關的研究仍極為欠缺。將來仍須有更多本國的實證研究,才能更清

楚瞭解此一問題對國內地方財政的影響程度。此外,國會預算局在此一問題

中扮演的成功角色,也回應到國內立法院的幕僚單位(如預算中心)是否應

加以強化的問題。至於「無財源強制責任改革法」第二章中,因為行政機關

球員兼裁判自行評估其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成本的失敗經驗,則是國內未來進行相關制度設計時必須注意避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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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在財政聯邦主義之角色─兼論「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改革法」的內容與執行成效

附錄一:我國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相關個案

涉及法律、命令與規定 個案名稱/內容

民國 83 年財政部同意、軍事堡壘條例、

94.02.24 修訂的土地稅法減免規則。

花蓮空軍基地週邊及飛航管制區的地價稅減免

91.05.29 修正的災害防救法第 48 條規定

內政部和經濟部訂定的風災與水災救救助金核

發標準。

母法僅授權內政部和經濟部會商直轄市、(縣)

市政府訂定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但在政部和

經濟部所訂的風災與水災救救助金核發標準卻

將補助金的經費,律定地方政府應編列預算支

應。納莉風災補助標準的調高,住家淹水 50 公

分以上每戶補助 5000 元,中央在風災前調高標

準至 20000 元。

94.02.02 使用牌照稅法第七條第八款之規定。 身心障礙者免繳牌照稅。

92.10.07 修正的身心障礙者生活托育養護用補

助辦法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調高

低收入戶部分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障礙者

每人每月從六千元調整為七千元,低收入戶之

輕度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從三千元調整為四千

元。非低收入戶的極極重度、重度及中度身心

障礙者每人每月從三千元調整為四千元,輕度

身心障礙者每人每月從二千元調整為三千元。

士地稅法第 33 條 土地增值稅減半增收

89.01.26 所發布的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

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七條

村(里)長由鄉(鎮、市、區)公所編列村(里)長事

務補助費,其補助標準,每村(里)每月不得超過

新台幣四萬五千元。

90.06.20 修正房屋稅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1 款 房屋稅調降,自住房屋為其房屋現值百分之一

點三八調降至百分之一點二

土地稅法第 30 條第 1 項第 5 款 經法院拍賣之土地,以拍定日當期之公告土地

現值為準。但拍定價額低於公告土地現值者,

以拍定價額為準

土地稅法第 39-2 條第 1 項 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與自然人時,得

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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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113

89.05.24 發布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條例 本條例所定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包括緊急

生活扶助、子女生活津貼、子女教育補助、傷

病醫療補助、兒童托育津貼、法律訴訟補助及

創業貸款

補助

90.08.08 公布,水災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

線路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淹水救助:淹水戶每戶發給新臺幣二萬元

92.06.18 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27 條 有關被保險人中央、縣市、直轄市政府的補助

負擔比例

92.02.07 修正,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案例第 46

災區內之土地及建築物,依規定減免房屋稅及

地價稅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整理

附錄二:我國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相關法規

地方制度法第 70 條:

中央費用與地方費用之區分,應明定由中央全額負擔、中央與地方自治團體

分擔以及地方自治團體全額負擔之項目。中央不得將應自行負擔之經費,轉嫁予地方自治團體。

地方制度法第 72 條: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新訂或修正自治法規,如有減少收入者,應

同時規劃替代財源;其需增加財政負擔者,並應事先籌妥經費或於法規內規定相對收入來源。

預算法第 91 條:

立法委員所提法律案大幅增加歲出或減少歲入者,應先徵詢行政院之意見,指明彌補資金之來源;必要時,並應同時提案修正其他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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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在財政聯邦主義之角色─兼論「無財源提供強制責任改革法」的內容與執行成效

財政收支劃分法第 38-1 條:

各級政府、立法機關制(訂)定或修正法律或自治法規,有減少收入者,應同

時籌妥替代財源;需增加財政負擔者,應事先籌妥經費或於立法時明文規定相對收入來源。

釋字 550 號解釋文:

「…對地方負有協力義務之全民健康保險事項,中央依據法律使地方分配保

險費之補助,尚非憲法所不許。關於中央與地方辦理事項之財政責任分配,憲法並無明文。」

「…法律之實施須由地方負擔經費者,如本案所涉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二十七

條第一款第一、二目及第二、三、五款關於保險費補助比例之規定,於制定

過程中應予地方政府充分之參與。行政主管機關草擬此類法律,應與地方政

府協商,以避免有片面決策可能造成之不合理情形,並就法案實施所需財源

事前妥為規劃;立法機關於修訂相關法律時,應予地方政府人員列席此類立法程序表示意見之機會。

解釋理由書

…,難謂地方自治團體對社會安全之基本國策實現無協力義務,因之國家推行全民健康保險之義務,係兼指中央與地方而言。

…,此項保險費除由雇主負擔及中央補助部分外,地方政府予以補助,合於

憲法要求由中央與地方共同建立社會安全制度之意旨,與首揭憲法條文尚無抵觸。

…,至於在權限劃分上依法互有協力義務,或由地方自治團體分擔經費符合事務之本質者,尚不能指為侵害財政自主權之核心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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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共 事 務 評 論第7卷,第2期,2 0 0 6,1 2

水岸土地發展策略分析--以基隆港都為例

The Analysis of Waterfront Land Development Strategy-The Case of Keelung Port City

黃文吉1

Wen-Chih Huang

陳建華2

Chien-Hua Chen

高松根3

Sung-Ken Kao

陳光昱4

Kuang Yu Chen

摘 要

本文分別討論水岸現象的發展成因及歷史背景,說明評斷一個水岸發展

的成功與否,需從多元角度評量標準的觀念,基於不同類型的水岸,其空間

需求亦不相同的觀念,本文嘗試運用 1980 年 Alvin Toffler 的「第三波」概念,

建構水岸發展三階段六類型的分類與演進的關係,再納入永續發展的觀念對

水岸發展開發強度做維護、整建、更新的分類,以說明各階段的功能性架構

及開發方式,在發展策略方面,本文分別從策略的緣起及意義、策略的內容

二方面來做解析,並以基隆港都為例說明如何將上述的觀念套用到目前的基

1 台灣海洋大學河海工程研究所教授, E-mail: [email protected], Department of River and Harbor Engineering, National Taiwan Ocean University

2 台灣海洋大學河海工程研究所博士生, E-mail: [email protected] Student, Department of River and Harbor Engineering, National Taiwan Ocean University

3 台灣海洋大學河海工程研究所博士生, E-mail: [email protected] Student, Department of River and Harbor Engineering, National Taiwan Ocean University

4 台灣海洋大學河海工程研究所碩士生, E-mail: [email protected] Course Student, Department of River and Harbor Engineering, National Taiwan Ocean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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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水岸土地發展策略分析—以基隆港都為例

隆水岸土地發展策略,以檢視基隆水岸土地發展策略的缺失。

關鍵字:水岸發展、產業轉型、系統規劃、生態保護

Abstrac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revitalization phenomenon and historic backgroundof the waterfront development. It explains that the success or failure of awaterfront development should be evaluated through a set of multi-aspect indexes.According to different types of waterfronts, their spatial needs are also specific.In the paper, based on concepts of Alvin Toffler's Third Wave, the framework ofthree-stage-six-categories of waterfront development is devised to discuss itsevolution and functions, during which using the principle of sustainabledevelopment. Finally the strategies of waterfront development are discussed in theaspects of both meanings and contents. Keelung port city is then taken as anexample of to illustrate the waterfront land use development while examining theproblems of its current strategies.

Keywords: waterfront development, strategies, Keelung, port city

壹、水岸發展的成因及歷史背景

水岸是人類文化與經濟的發源地,許多生物的生存需仰賴水源,人類亦

不例外,因此人類早期的聚落,近水往往是選址的主要考慮因素,而近水不

僅是由於人類生存對水的依賴,而且有著交通上的原因,在歷史上,不少城

市的興衰都和航運交通有關,從最早傍水而居的聚落發展成漁村,到了航海

時代成為貿易據點,工業時代興起貨櫃港,近年舊港再轉型成具有親水空間

的水岸新風貌,此發展歷程代表了水岸利用的多樣性以及對人類生活與工商活動的重要性。

工業革命時代及航運交通的進步,使得許多工業區臨海建立,為因應這

些工業產品能有效率供輸,也建立了不少交通聯絡網,但這些用地隨著船舶

逐漸大型化及資訊革命時代的來臨,產業結構發生改變,在經濟結構轉型後

發展起來的高科技新工業,不少建在郊區,而不是利用原來的港區用地,因

此後工業革命時代的水岸產生大量的閒置土地,這些臨港工業區及交通用地

的閒置,為城市發展帶來了許多經濟與社會的問題,但由於這些土地往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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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7卷,第2期,2006,12 117

著接近市中心的地利之便,相對的也為城市發展帶來了機會,水岸土地因產

業轉型面臨再開發的問題其影響是世界性的,Hoyle, B. (1988)認為水岸再開

發是一個持續發展的港都所無法避免的全球性現象,從先進國家到開發中國

家、從大都會到小城鎮,而起始於 1960 年代的巴爾的摩(Balitmore)內港更

新之成功經驗,更成為其他歐美後工業革命時代國家效仿的對象,隨後此風潮也擴散到了澳洲、東亞、非洲與南美洲。

Hayuth (1988)則以綜合性的觀點探討港口與城市之間的發展與趨勢,他

發現在港口與城市的界面關係與變遷歷程裡,主要是受到工業技術的革新與

社會大眾對於水岸態度的轉變,而此二項改變因子牽動了都市水岸空間、經濟與生態系統上的改變(圖一)。

就在水岸土地大量被開發的同時,另一種從海岸生態保護角度切入的觀

1.前線土地的需求成長2.碼頭遷移3.改善對內陸運輸網路的連結4.閒置碼頭5.港埠位址的變遷6.內陸貨櫃場

1.貨物量增加2.從勞力密集轉到資金密集設施3.港口勞動力減少4.收益流向內陸貨櫃場5.對船隻相關服務需求減少6.荒廢的設施

1.改善水質與空氣品質2.改善美質3.確保公共使用4.休閒遊憩設施的需求成長5.移除污染源設施6.港埠擴張的限制

空間系統 經濟系統 生態系統

船舶大型化新的貨物處理方法貨物配置觀念改變

公眾態度對水岸的改變

1. 市中心與港埠的空間與機能逐漸分離2. 都市水岸景觀改變

科技與運輸系統改 社會觀點改變

海港 港口城市

圖一 港口與城市界面關係的趨勢與發展(Hayuth, 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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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水岸土地發展策略分析—以基隆港都為例

點,提出過去對於河口海岸的開發缺乏系統性的整合,大多偏重於工程技術

面,而忽略了系統規劃面與生態永續管理面的考量,而隨著人類意識到環境

保護的重要性,在未來水岸發展納入永續管理面的考量是絕對必要的,而

Vallega (2001a)更進一步分析發現,全球氣候變遷與水岸復甦風潮引起了國際

社會對於海岸永續發展的重視,同時也催化了水岸成為全球連結的國際角色(表一)。

表一 海岸管理措施與水岸發展歷程對照表(Vallega, A., 2001a)階 段 海岸管理措施 水岸發展歷程起飛階段 起飛:1960年代~1990年代中期 起飛:1960年代晚期~1990年代中期外部環境 海岸侵蝕;海岸功能拓展的前景 國際勞動力市場的轉移發展概念 全球氣候變遷 水岸復甦理論(巴爾的摩風潮)導 火 線 海岸侵蝕;海岸用地衝突 海港與工業區的遺棄目 的 環境保護;選擇性經濟發展 發展商業和遊憩功能

關鍵問題社會對全球氣候變遷的認知;合理的資源使用;決策者共識

市港的互動

成熟階段 1990年代中期之後 1990年代中期之後

外部環境全球氣候變遷與海平面上升;保護海岸生態系統的必要性;全盤規劃海岸功能的必要性

全球化;國際旅遊

發展概念海岸永續發展;整合性海岸管理;生態系統管理;文化遺產保護;跨世代正義

後現代式規劃;跨國旅遊;區域樞紐的角色;重視文化遺產

導 火 線海平面上升與其影響;生態系統保護;海岸使用功能增加與功能間衝突

資訊與媒體的全球化;旅遊國際化;全球水岸的連結

目 的 於海岸應用永續發展的觀念促進水岸的國際角色;適當發展遊憩功能;設置新功能

關鍵問題環境與發展的整合;決策系統間的整合;法律架構間的整合

都市與區域的互動;都市與海岸的互動

貳、成功水岸發展的多元評量標準

上述的說明大致勾勒出水岸現象的發展成因及歷史背景,儘管水岸開發

已成為一種全球性的風潮,但由於各國採行發展策略之不同等因素,水岸開

發的成效及評價也有極大的差異,堪稱成功的案例固然不少,開發失敗的案

例也比比皆是,談到如何評斷一個水岸開發案是否成功,從不同的角度出發

有不同的標準,有關多元角度及立場的評斷觀點,在許多文獻中有提及,也

各有其論述的要點,在城市濱水區設計與開發(張庭傳,馮暉,彭治權,2001)一書中提到,評斷一個水岸開發案是否成功,需分別從市政府、市民及開發

機構的角度分別來探討,該書提出以市政府的角度出發,一個項目是否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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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7卷,第2期,2006,12 119

有三個主要的衡量標準:

第一、有助於經濟增長。

第二、有助於增加就業。

第三、有助於改善市容。

以市民的角度出發,也有三個主要的衡量標準:

第一、普通市民是否享有這個建設項目。

第二、建設項目是否為城市市容增色。

第三、經濟上是否合算。

以開發機構的角度考慮,則有二個主要的衡量標準:

第一、有足夠的開發利潤。

第二、得到社會認同。

另外在港灣城市再生(Patrick Malone, 1999) 中,則認為評斷一個水岸開

發案是否成功需從政府、規劃師、開發商、人民四種代表立場及角度來分別

做評量,本文則以這個觀點為基準,並提出這四種類別的主要評量標準,再經整理如下表(表二):

表二 各類別評量標準整理表類別 政 府 規劃師 開發商 人 民

代表立場及角度 公共利益 發展理想 開發利益 生活水準提升

評量標準 經濟成長

增加就業

改善市容

規劃理想

城市願景

開發利潤 環境舒適

生活水準

上述的四種類別分別代表公共利益、發展理想、開發利益、生活水準提

升的立場及角度,對所謂的成功各有其不同的評量標準,而理想的水岸開發

案,是希望上述的四種類別都能達到所欲達成的目標,首先政府部門代表的

是公共利益,被期待以推動公共利益為最優先的目標,因此在推動水岸開發

案時希望能達到經濟成長、增加就業、改善市容等效果,其次規劃師的角色

事實上也十分重要,良好的規劃師代表能對規劃理想的堅持,並從專業的角

度分析城市的特性及格局,為該城市提出未來的發展願景,必要時更要做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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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水岸土地發展策略分析—以基隆港都為例

政府部門與其他各部門單位的溝通橋樑,至於開發商自然是以開發利益為最

重要考量,許多水岸開發案需要引入私人資金,尤其是較大型的水岸開發案,

往往非公部門有辦法獨立負擔所有的經費及風險,一個水岸開發案是否值得

投資,由開發商的角度而言,是否有開發利潤應是最主要的評量標準,換句

話說沒有開發利潤的開發個案,自然引不起私部門的投資興趣,而通常在開

發利潤的刺激下,私部門的執行效率普遍而言,也相對會較為提高,最後是

人數最多的人民,其代表立場及角度是生活水準提升,規劃的成敗終究要以

生活在該環境中人民的感受為最重要的評斷標準,但我們也看到許多開發

案,民眾幾無影響力,甚至無參與機制及管道,事實上許多的規劃新觀念,

漸漸的發覺重視民間智慧的重要性,而從現實面來看,我們看到許多的開發

個案,因為其開發成果並不為民眾所支持及認同,到最後其發展也容易導致

快速衰敗的結果,理想的水岸開發案是希望能創造多贏的局面,但從現實的

開發案中我們不難發現,許多水岸開發案並無法達到上述的理想,而不當的水岸發展策略即為無法達成上述理想的重要原因之一。

參、由第三波概念談水岸的分類

由於不同類型的水岸有不同的空間需求,因此談到水岸的發展,就必須

對所發展水岸之類型有所分類,有關於水岸的分類方面,也有許多不同分類

的方法,Breen & Rigby 於 1996 年以發展型態分類,將水岸分成商業型、文

化教育環境型、歷史型、娛樂型、居住型、工作型六種類型,其中工作型指

需要勞動力與機械之商港、漁港等(Sairinen, R., Kumpulainen, S.,2005) ,但

以世界各國現行的水岸發展趨勢而言,尤其是以服務業為主要發展型態的水

岸,其功能及發展也傾向多元化,因此只要在相容性上沒有問題,基本上這樣的發展反倒是易造成乘數效果,使水岸的發展更為成功。

另 Vallega, A. (2001b)則以水岸使用的活動作為分類,提出生活環境、漁

場漁業、船舶運輸、貨物集散、加工轉口、國際貿易、展示商流、消遣娛樂、觀光旅遊、專業研究、文化遺產、享受生態 12 種分類。

本研究則分別運用 Toffler, A. (1980)的「第三波(The 3rd Wave)」概念

(Hope, T. ,1997),將港口城市的發展歷程分為:勞動加值、生產加值、服務

加值等三個發展階段,結合傳統漁業、商務貿易、儲運加工、物流運籌、觀

光休憩、城市體驗等六種水岸的主要功能,並將 Vallega, A. (2001b)所提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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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7卷,第2期,2006,12 121

岸使用的 12 種活動,套入水岸演進的價值鏈之中,加上「工業革命」與「資

訊革命」促成產業結構改變的觀念,最後歸納出港口城市發展三階段六類型

的演進模式如圖二及表三所示,本文以此說明不同類型水岸的發展功能及活

動內容,並期以此發展架構,達成港口城市水岸開發「快樂生活、多元生產、

關懷生態、永續生命」四生共榮的永續發展目標(黃文吉,高松根,陳光昱,2006)。

圖二 港口城市發展三階段六類型示意圖(黃文吉,高松根,陳光昱,2006)

傳統漁業

商務貿易

儲運加工

配送物流

觀光休憩

城市體驗

▓生活環境

▓漁場漁業

▓船舶運輸

▓貨物集散

▓國際貿易

▓加工轉口

▓展示商流

▓消遣娛樂

▓觀光旅遊

▓專業研究

▓文化遺產

▓享受生態

快樂生活

多元生產

關懷生態

永續生命

Ⅰ.勞動加值

Ⅱ.生產加值

Ⅲ.服務加值一般水岸談論的範圍

廣義的水岸

工業革命時代

資訊革命時代

I

II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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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水岸土地發展策略分析—以基隆港都為例

表三 港口城市發展三階段六類型表(黃文吉,高松根,陳光昱,2006)

發展階段 Ⅰ. 勞動加值 Ⅱ. 生產加值 Ⅲ. 服務加值

城市功能 傳統漁業 商務貿易 儲運加工 配送物流 觀光休憩 城市體驗

活動內容

生活環境

漁場漁業

船舶運輸

貨物集散

加工轉口

國際貿易

展示商流

消遣娛樂

觀光旅遊

專業研究

文化遺產

享受生態

「快樂生活」的需求 「多元生產」的需求 「關懷生態」的需求需求層面

「永續生命」的需求

水岸土地的發展與運用型態事實上與幾個重要的革命有著極大的關聯,

首先在農業時代水岸的變化較為緩慢產業的變化週期亦較長,人類與水岸的

關係重點是在「生活」,其活動類型為傳統漁業、商務貿易,在功能上最主

要有生活環境、漁場漁業、船舶運輸,此時的產業型態較屬於「勞動加值」,

這種水岸發展型態,本文稱之為第一階段的水岸,隨著「工業革命時代」的

來臨,產業結構發生變化,變化週期則相對加快,此時人類與水岸的關係重

點是在「生產」,其活動類型為儲運加工、配送物流,在功能上最主要有貨

物集散、加工轉口、國際貿易、展示商流,此時的產業型態較屬於「生產加

值」,這種水岸發展型態,本文稱之為第二階段的水岸,緊接著「資訊革命

時代」的來臨,產業結構的變化更加劇烈,變化週期更為快速,此時人類與

水岸的關係重點是在「生態」,其活動類型為觀光休憩、城市體驗,在功能

上最主要有消遣娛樂、觀光旅遊、專業研究、文化遺產、享受生態,此時的

產業型態較屬於「服務加值」,這種水岸發展型態,本文稱之為第三階段的

水岸,在未來水岸的功能將更趨多元化,最後水岸發展隨永續發展觀念的興

起,開發上不再漫無止境的擴大,海岸護育的觀念也受到重視,水岸發展與

水岸管理要能相輔相成,城市與各階段與類型的水岸發展間則建立在「永續生命」的關係上。

事實上許多文獻討論的水岸,往往是談論朝「服務加值」為主的第三階

段水岸,但廣義的水岸則包括上列各階段發展的水岸,從水岸發展的原理上

來說,各階段的水岸運用型態,有其時代背景及空間需要,而一個城市的水

岸也往往同時存在不同類型的水岸,原有的水岸因其空間設計、基礎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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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7卷,第2期,2006,12 123

交通動線等佈設,都是針對該階段水岸的特殊需要而去建造的,因此在原有

的階段性功能仍然活躍時並不宜貿然的做轉型,這種考量一方面自然是考量

到強制轉型需花費的成本將相對增高,另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因為一個城市的

產業人口結構並非一夕轉型,在該城市的產業人口,尚需保留該階段水岸時,

強制轉型亦將對城市的產業結構造成負面衝擊,甚至引發反彈,因此轉型的

契機常是該階段的水岸功能已明顯萎縮退化的情況下才有的作為,並需經審

慎評估。此外結合生態保育、永續發展的觀念,本研究提出對水岸發開發依

其開發強度可分為三大類,亦即維護、整建、更新三大類,人類對水岸的開

發運用有其不同理由的需要,但當人們意識到環境生態的重要性,水岸管理

的觀念也就日益受到重視,水岸不再漫無止境的開發,在不得已開發水岸的

同時,對水岸資源的消耗也要力求節制,水岸開發的觀念應有維護優於整建,

整建優於更新的觀念,首先未經開發的水岸如無絕對的需要,應盡量保持它

的原貌,對於珍貴的水岸生態尤其要加以維護,其次是已開發的水岸,也應

尊重其原有的開發功能,因此除非原有水岸的階段性功能已明顯衰退,我們

才用到更新的方式開發水岸,而其間配合適度的水岸管理措施也是絕對必要的。

肆、水岸發展策略緣起、意義及內容

水岸發展其影響因素可說是盤根錯節十分複雜,從世界各國發展的案例

來看,一個水岸發展計畫的成功可以說從其發展的策略、規劃、設計、管理、

營運各方面都要能有十分周密的策劃,這些要素缺一不可,通常上述的某個

環節出現嚴重的錯誤,就有可能造成整個計畫案的失敗,因此基本上討論這

個議題,必須要做這樣的整體性考量,城市濱水區設計與開發(張庭傳,馮暉,彭治權,2001)一書中提到,濱水地區開發的成功要素如下:

一、深思熟慮的發展策略(策略)

二、周密的規劃新穎的設計(規劃)

三、主體建築是關鍵(建築設計)

四、重視管理保持水岸地區的吸引力(營運與管理)

水岸開發內容包括政治決策、城市規劃、建築設計、開發經營與管理,而本文所談論的土地發展策略不只是注重點的發展,還顧及線及面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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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水岸土地發展策略分析—以基隆港都為例

水岸土地發展策略與城市發展策略有著密切的關係,更確切的說法是水

岸土地發展策略為城市發展策略的其中ㄧ環,不同階段與問題,需有不同的

發展策略,有關水岸土地發展策略分析,本文將分別從策略的緣起及意義、策略的內容二方面來做解析:

一、策略的緣起及意義

策略的緣起是為了解決所面對的問題,對於所面對的問題本文將從過去、現在與未來三個面向來做考慮:

(一)過去為什麼會造成這樣的問題?

(二)現在問題出現了我們要如何解決?

(三)對於解決這些問題我們未來的遠景是什麼?

相對於上述三個問題的思考面向,制定策略的意義可分為下列三點來做說明:

(一)彌補現行機制上的不足:由於過去在運作機制上,未能注意到若干問

題,造成在發展過程上的缺失, 因此有些問題已經產生,提出發展策略彌補現行機制上的不足。

(二)應對發展中出現新問題:由於時空條件的不同,在發展中需要對功能

定位、空間結構、發展方向等重大問題做調整,提出發展策略以應對發展中出現新問題。

(三)對於未來的發展遠景描繪構想:因著對經濟、環境、社會等變化的關

注及理解,結合經驗的操作與理論的研析,對於解決這些問題,提出發展策略對於未來的發展遠景描繪構想。

相對於有水岸發展策略的另一個思考,就是無水岸發展策略,水岸任憑

自由發展,事實上儘管水岸閒置的土地,為城市發展帶來機會,但從許多發

展的個案中,我們也了解到無水岸發展策略或不當的水岸發展策略,仍可能造成水岸發展的失敗。

就水岸發展策略而言,以世界各國的發展經驗來看,大部分仍以政府居

於主導地位,良好的發展策略雖未能保證開發案的成功(尚需其他相關因素配

合),但從世界各國的發展經驗來看,放任市場自行運作的結果或者錯誤的發

展策略,則幾乎毫無例外的以失敗收場,這當中又以英國倫敦的開發案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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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7卷,第2期,2006,12 125

具代表性(Hoyle, B. S., Pinder, D. A., Husain, M. S.,1994),以英國倫敦金雀碼

頭(Canary Wharf)為例,政府早期完全放棄規劃控制放任由市場運作,這樣的

作為在某些方面也代表著對規劃師規劃地位的輕視,結果某些較具營利性質

的特定區位,的確於短期內即看到開發成果,但缺乏對全區的發展策略,非

營利性質的特定區位無法受到照顧,發展遲緩的結果,反使全區發展導致失

敗,此外以丹麥哥本哈根的水岸開發為例,發展早期原由政府通盤管控,後

因開發效率等問題,轉由政府機關成立公司,改以類私部門企業經營的方式

進行開發,結果效率上的確有相當大的改進,但該開發案也遭致不重視開發

地區人民權益的批評,這些批評也對整個水岸開發案造成不利的影響(Desfor,G.,2004),再以澳洲群岩地區(The Rocks)及沃魯姆魯地區(Woolloomooloo)的水岸開發案為例,該兩地區的開發案,都因得不到工會聯盟、勞工階級的

居民與中產階級保守主義者的支持而遭到挫敗,許多水岸發展策略忽視人民

權益,而過份講求效率的開發案,一般而言開發地區人民權益往往不受重視,

尤其是當地低收入的居民,其權益常被踐踏犧牲,關於這點連常被拿來作為

成功案例典範的巴爾的摩亦不例外,美國學者 Krausse, G. H.(1995)以統計訪

談結果的方式,探討美國羅德愛倫州(Rhode Island)新港地區(Newport)居民對

發展觀光從事水岸再開發後的感受,以及人口及社會結構的變遷,該開發案

導致大量的在地居民往外遷移, 該開發案所以會造成這種現象,與早期於制

定發展策略時未納入當地居民之意見有很大的關係,Brusbett, K. (2003)、Brett,E. A. (2000)、Ryan, C., Cooper, C. (2000)這三篇文章則都強調在開發與規劃的

過程中,居民參與的重要性,許多文獻也注意到在規劃階段未能納入民意參

考的弊端,而一些談論水岸開發的文獻也再三提及納入民眾意見重要性,在

這種情況下加拿大的水岸開發因其社區組織發達,而發展出獨樹一格的發展

方式,開發地區人民權益被納入考量的經驗可以說彌足珍貴(Hoyle, B.,1999& 2000),在未來這種思潮也將是使發展策略更臻完美的重點考慮項目。

二、策略的內容

每個城市的水岸條件並不相同,因此研擬水岸土地發展策略係針對該城

市水岸的條件及問題而設定,因此在制定水岸發展策略時,先要對該城市的

水岸發展條件做 SWOT 分析,對該城市從事水岸發展的優勢、劣勢、機會、

威脅做有系統的了解,在分析上述狀況後,才著手研擬水岸發展策略的內容,最主要可分為五大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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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水岸土地發展策略分析—以基隆港都為例

(一)水岸的發展定位:一個城市可能有許多不同類型與等級的水岸發展單

元,不同類型與等級的水岸有不同的定位,而各個水岸的發展定位,

需從國際上、該國的城市分工上、該城市的發展遠景上去做綜合的考

量,不同水岸類型其空間需求亦不同,因此找到各水岸的發展定位是

研擬水岸發展策略的首要內容,如此才能對各水岸的發展訂出明確的

方向,若以本文的三階段六類型的水岸發展及開發強度的觀念而言,

就是要在綜合分析後,找到各水岸的發展定位,並區分做為第一、二、

三階段的水岸為何?何者需維護?何者仍保持原有功能?僅需做整建以改進原有功能,何者需做更新重建?

(二)水岸發展的佈局:各水岸除依其條件及定位做分析外,還需對各水岸

發展的佈局做分析,使城市的水岸從點擴及到線及面向的考慮,考慮

到水岸發展是否有功能上或區位上的衝突等問題,並如何將水岸發展

的佈局融入城市發展的佈局中,這個佈局的考慮,自然要納入交通規

劃、基礎設施、水源品質等相對建設的考量,在這個大方向的佈局下,各個水岸循序漸進的取得城市的發展優勢。

(三)水岸發展考慮的層面及深度:水岸發展考慮的層面及深度將影響到未

來發展的型態及成敗,較先進的水岸發展層面,已從原先的僅考慮經

濟面,進而考慮到環境、社會以及永續發展等層面,考慮的角度從原

先的政府部門,進而考慮到規劃師、開發商、人民等立場,在未來成功的水岸發展策略,講求的是深度的、多元的思考。

(四)執行機制的選擇:在各國水岸發展的經驗中,水岸發展的執行機制,

以管理系統而言通常可分為統籌管理型及分權管理型,但大部分成功

的發展經驗顯示,能有一個統籌管理單位,掌控發展的全局,較易獲

得成功,以開發系統而言,則需視當地政府的財務狀況做彈性的處理,

基本上需將開發單元的性質做分類,非營利型的開發單元可交給政府

機關去做開發,較具營利型的開發單元可交給開發商去做開發,至於

是否選擇以公私合作半官半民方式的第三部門組織或非營利機關作為

開發機制,也可依當地的政治及經濟等制度去做調整,大型的水岸發

展計畫,往往需歷經數十年的時間去落實,在財務上無可避免的有其

風險,各單元的發展在統籌部門的管控下分別進行開發,除了可以平攤風險外,也可以改善發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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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7卷,第2期,2006,12 127

(五)發展順序的決定:水岸土地之發展無法獨立於城市發展之外,因此從

水岸發展的外部條件來看,交通規劃、基礎設施、水源品質等建設,

如同供應水岸土地發展的臍帶及養分,當這些建設能優先建設完成,

水岸土地發展的成功就容易水道渠成,反之水岸土地發展就容易陷入

困境,水岸發展的基地條件有時並非全部是點狀的,有時它是線狀的,

或由好幾個開發單元構成面狀的基地型態,各基地的開發常有相互影

響的效果,因此循序漸進的確保開發單元的成功率是十分需要的,水

岸開發單元間建議可分成若干發展區塊,由各部門所開發的水岸考慮

發展順序的問題,大致上建議先從小型且易成功的單元先著手進行,以積小勝成大勝的方式帶動全區的發展。

伍、水岸土地發展策略分析-以基隆港都為例

有關上述水岸土地發展策略分析的論述,本文將以基隆港都為例做說

明,基隆市是靠近台灣首都台北市東北方的一個城市,目前人口約四十萬人,

在 1970 年代,基隆市仍是台灣五大都市之一,基隆港都其產業發展原本高度

仰賴貨櫃進出口業務,1990 年代時,由於國際貿易持續繁榮與航商服務遍及

全球,基隆商港不但為台灣帶來超過半數的關稅收入,也間接帶動地方產業

的繁榮。然而因外在環境激烈的競爭,以及因市區土地有高達 95%為山坡地,

而造成發展腹地有限的限制下,基隆市在邁向 21 世紀發展的同時,正面臨了

許多的問題有待克服,而基隆港在地理區位上與基隆市的市中心緊密的結合

在一起,基隆港市原為台灣北部最重要的港口城市,但由於其它城市之競爭,

以及基隆港其港口水深及發展腹地無法符合船舶逐漸大型化的需求,因此台

灣當局在經全盤考量之後,在其西方約 60 公里處另覓一地點新建一個台北新

港(詳如圖三),這樣的政策決定也直接影響到基隆港市,使得基隆港市面

臨城市產業轉型的壓力,而基隆全長 29.6 公里的基隆海岸線是擁有豐富海洋

資源的海灘與岩岸,配合市區內多處古蹟遺產,此曲折富饒的海岸與潮間帶極具發展觀光的潛力,發展觀光成為基隆產業轉型的重要選項。

台灣的經濟結構逐漸轉向以服務加值導向為主,隨著基隆的港埠相關產

業與濱海工業區相繼沒落,都市水岸充斥著不少荒廢或低使用率的土地。基

隆漁港之漁獲量則因近年全球氣候變遷、海洋污染與過漁等不利因素影響而

大幅縮減,傳統的漁港功能已不能再維持漁村的發展,人口外流與港區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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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水岸土地發展策略分析—以基隆港都為例

荒廢的情況日益嚴重(基隆市政府,2001a)。基隆港都水岸活動衰退的結果,

直接影響了地方的經濟發展與市民的生活品質,也衍生出許多社會亂象。基

隆為改善水岸土地之利用,在綿延數十公里的海岸線上,做了許多大大小小

的水岸發展計畫,但目前基隆的水岸發展計畫,不僅因管轄單位之不同,以

致於各計畫間各自為政且存在許多衝突,水岸發展計畫間,缺乏真正有利於

港都城市長遠發展的基本目標,而基隆市港水岸發展之規劃、設計、建造、

管理、經營、開發順序等層面,地方政府與相關單位也缺乏一套基本原則。

再者這些水岸開發計畫之規模大小及性質不一,其區位選定及開發方式未盡

合理,不當的開發順序,造成行政資源的浪費,缺乏有系統的發展策略的結

果,讓基隆水岸土地無法做更加合理的發展,事實上基隆市濱水土地之低使用效率,已影響城市的競爭力。

圖三 台北港與基隆港區位示意圖

以漁船現存的數量而言,基隆市已不需要這麼多渔港,為了讓漁港區土

地能更有效率的使用,基隆市的漁港,經本研究分析,僅需保留外木山漁港、

正濱漁港、八斗子漁港即足夠現有的漁船靠泊,未來功能已明顯萎縮的大武

崙漁港、長潭里漁港、望海巷漁港皆可朝向第三階段水岸去做開發,其中正

濱漁港漁港功能持續減弱中,目前雖維持做第一類水岸,未來將有部分地區

釋出做為第三類水岸發展,以第二階段水岸發展而言,由於台北新港的興建,

其貨櫃運輸量未來預料將難以再往上攀升,因此留下貨櫃功能仍強的西岸貨

台北縣

台北市

基隆市

桃園縣

石門鄉

三芝鄉

金山鄉

淡水鎮萬里鄉

北投區

士林區安樂區

八里鄉

中正區

七堵區

信義區

汐止鎮瑞芳鎮

林口鄉 五股鄉

貢寮鄉

蘆竹鄉大園鄉

內湖區 暖暖區蘆洲鄉

雙溪鄉

三重市 中山區 松山區大同區

平溪鄉

泰山鄉

新莊市

龜山鄉

南港區信義區萬華區 大安區

石碇鄉

板橋市桃園市

中壢市

深坑鄉永和市

樹林鎮文山區中和市

土城鄉

新店市

頭城鎮

八德鄉

坪林鄉

鶯歌鎮

平鎮鄉

三峽鎮大溪鎮

礁溪鄉

台北市

台北港基隆港

基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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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7卷,第2期,2006,12 129

櫃港維持做第二階段水岸,預估將可處理未來的貨櫃運輸量,而東岸貨櫃港

其貨櫃功能減弱中目前仍維持做第二類水岸,未來將有部分或全部地區釋出

做為第三階段水岸(陳武順,2001),此外位於內港位置的環港商圈則是一

個相當大型的更新開發案,包含海域及陸域二部分,總面積為 97.08 公頃,

而陸域面積佔了 71.31 公頃,共劃設有七個開發單元,不包括外部基礎建設

設施之經費,其基地之硬體建設投資金額預估將超過 300 億台幣(基隆市政

府,2001b),因內港功能萎縮中,未來將以更新方式轉型為第三階段水岸,

至於大武崙外木山沿岸、和平島地質公園、長潭里潮間帶生態公園則分別因

為擁有海灘及繡紋岩生態、生痕化石生態、潮間帶生態等珍貴的海岸生態將加以維護保存。

事實上以基隆市目前的水岸發展分佈點而言,的確存在許多適合轉型為觀光發展的優點,本文分析整理如下:

一、水岸發展分佈點適中。

二、與市中心十分接近。

三、多樣性的水岸。

四、擁有珍貴的生態水岸。

五、水岸週遭的遊憩觀光點相當多。

經本研究參考基隆市政府擴大及變更基隆市主要計畫通盤檢討概念報告

書(1998)、綜合發展計畫(2000),及林文信所著的碩士論文-漁港多功能發展

策略之研究-以基隆地區為例(2006)等文獻,對基隆港都各類水岸及漁港功

能所做 SWOT 的分析結果,以三階段的發展分類而言較適合維持第一階段發

展的漁港有外木山漁港、正濱漁港、八斗子漁港,較適合維持第二階段發展

的有基隆港西岸貨櫃港、基隆港東岸貨櫃港,較適合維持第三階段發展的有大武崙漁港、環港商圈、碧砂漁港、長潭漁港、望海巷漁港。

以維護、整建、更新來分類較適合做維護型的水岸有大武崙外木山沿岸、

和平島地質公園、長潭里潮間帶生態區、較適合做整建的有大武崙漁港、外

木山漁港、基隆港西岸貨櫃港、基隆港東岸貨櫃港、碧砂漁港、八斗子漁港、長潭漁港、望海巷漁港,較適合做更新的則有環港商圈。

以發展區塊而言,經本研究分析,大致可分為大武崙外木山漁港區塊、

市中心環港商圈區塊、和平島正濱漁港區塊、八斗子碧砂漁港區塊、長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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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水岸土地發展策略分析—以基隆港都為例

海巷漁港區塊(黃文吉,陳建華,高松根,2005a&2005b)。以空間型態及

內外部條件而言,考慮水岸發展型態的區隔,在環港商圈區塊方面,由於基

隆市政府推出「基隆市環港核心商業區都市更新計畫」(基隆市政府,2001b),其結合港灣及市中心特色,可作為「地方特色型港灣水岸」,在和平島正濱

漁港區塊方面,基隆市政府則推出「基隆市碧砂漁港至和平島周邊景觀整體

規劃---國門山海關系列計畫」(基隆市政府,2004),該計畫將和平島劃分

為和平島地質公園、風情小鎮、山產大街三個發展單元,結合正濱漁港未來

的轉型發展,可作為「文化魅力型城鎮水岸」,在八斗子碧砂漁港區塊方面,

則有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的規劃(基隆市政府,2005),結合當地海洋大學

等學術單位,可作為「綜合教育型科技園區水岸」。以發展區塊的發展順序

而言,經本研究分析,八斗子碧砂漁港區塊由於碧砂漁港已轉型為第三階段

發展的觀光漁港,且其東方將興建一個世界級的海洋博物館,因此該區塊之

水岸土地得天獨厚,應是優先考慮開發的最佳地點,其次位於海洋博物館東

南方的長潭望海巷漁港區塊,也因鄰近海洋博物館,極具發展為第三階段水

岸之潛力,應為第二順位考慮發展的地區,大武崙外木山漁港區塊則因擁有

全市惟一海灘及珍貴的繡紋岩生態,且開發難度較低,可為第三順位考慮發

展的地區,再其次則為和平島正濱漁港區塊,發展區域較大,有一定的難度

要克服,可為第四順位考慮,最後則才是開發難度最高的市中心環港商圈區塊(詳如圖四及表四)。

圖四 基隆市水岸發展分佈示意圖

市中心環港商圈

大武崙外木山漁港

長潭望海巷漁港

八斗子碧砂漁港區

和平島正濱漁港

3

3 1

2,32 1,

13

3

大武崙外木山

西岸貨櫃

東岸貨櫃

和平島地質公園

長潭潮間帶公碧砂漁

海洋博物

維護型水岸

整建型水岸

更新型水岸

第一階段水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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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7卷,第2期,2006,12 131

表四 基隆市水岸發展階段類型整理表發展區塊及開發單元 發展

階段開發強度

備註

大武崙漁港 3 整建 漁港功能已萎縮適合轉型為第 3 階段水岸

大武崙外木山沿岸 - 維護 擁有珍貴的海灘及繡紋岩生態,需加以維護保存

大武崙外木山漁港區塊

外木山漁港 1 整建 漁港功能仍強維持做第 1 階段水岸西岸貨櫃港 2 整建 貨櫃功能仍強維持做第 2 階段水岸

市中心環港商圈區塊(地方特色型港灣

水岸)

環港商圈(共計有七個更新開發單元)

3 更新 內港功能萎縮中,未來將以更新方式轉型為第 3 階段水岸

東岸貨櫃港 2、3 整建 貨櫃功能減弱中目前仍維持做第 2 類水岸,未來將有部分地區釋出做為第 3 階段水岸

正濱漁港 1、3 整建 漁港功能減弱中目前仍維持做第 1 類水岸,未來將有部分地區釋出做為第 3 階段水岸

和平島正濱漁港區塊(文化魅力型城鎮

水岸)和平島地質公園 - 維護 擁有生痕化石等珍貴岩岸生態,需加以維

護保存碧砂漁港 3 整建 漁港功能已萎縮適合轉型為第 3 階段水

岸八斗子碧砂漁港區塊(綜合教育型科技

園區水岸) 八斗子漁港 1 整建 漁港功能仍強維持做第 1 階段水岸長潭里潮間帶生態

公園- 維護 擁有潮間帶等珍貴的海岸生態,需加以維

護保存長潭里漁港 3 整建 漁港功能已萎縮適合轉型為第 3 階段水

長潭望海巷漁港區塊

望海巷漁港 3 整建 漁港功能已萎縮適合轉型為第 3 階段水岸

儘管基隆市港的水岸有著極佳的發展條件,但以本研究提出的水岸土地

發展策略分析的論述做檢視,目前由基隆市等政府單位做主導的水岸發展計畫,在其發展的過程中,仍然患下許多策略上的錯誤:

一、這些水岸的開發計畫,並無統籌的規劃管理單位。

二、水岸發展規劃未做全盤考量。

三、每個水岸發展單元的發展定位不明確。

四、水岸發展考慮的層面及深度不足

五、交通規劃網等基礎設施並未完備。

六、民眾參與機制管道並不暢通。

七、營運管理機制尚待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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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水岸土地發展策略分析—以基隆港都為例

台灣水岸開發的腳步落後世界各先進國家將近三十年,但從另外的一個

角度而言,由於其起步較慢,所以可以吸收許多先進國家的開發經驗,但成

功的水岸發展經驗畢竟無法完全抄襲,在開發水岸的同時,一方面可以參考

世界各國相仿案例的開發經驗,另一方面則必須對個案的基本條件、當地政

府的組織架構以及當時經濟財政狀況等因素做出綜合考慮,基隆港市的水岸

發展亦處於起步階段,或許就可以借重許多國外的發展經驗作為學習的對

象,而本文所提出的水岸土地發展策略分析之論述,可提供基隆市等政府單位,及欲從事水岸開發的相關單位做參考。

陸、結語

水岸發展是一種世界性的現象,也存在許多試誤及學習的過程,在未來

水岸發展考慮的面向及深度將持續演進,我們需從更多元角度去做思考,水

岸發展其影響因素原本就十分複雜,參考世界各國發展的案例,以減低對錯

誤的重蹈覆轍,在做水岸發展時,良好的發展策略是首要的步驟,基於不同

類型的水岸,其空間需求亦不相同的觀念,本文嘗試運用 1980 年 Alvin Toffler的「第三波」概念,建構水岸發展三階段六類型的分類與演進的關係,再納

入永續發展的觀念對水岸發展開發強度做維護、整建、更新的分類,以說明

各階段的功能性架構及開發方式,並以基隆港都為例,說明如何將上述的理

念套用到目前的基隆水岸土地發展策略,以檢視基隆水岸土地發展策略的缺

失,由於各城市水岸發展各有其不同獨特條件,因此不容易有絕對的標準,

但從世界各國一些發展案例來看,成功的案例仍有其規劃學理及空間發展的

共通性,値得我們加以學習,別人的成功經驗是當時當地政治、經濟、地理

的結果,在學習這些成功經驗時,應該是借鏡其原理及思路,而不是抄襲其

外表及風格,如此自然能提高水岸開發的成功率,這些理念與原則對於兩岸欲發展水岸計畫的部門都具有重要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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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共 事 務 評 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影響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因素之研究

The Influential Factors of Faculty that Participate inCommunity Public Affair

郭瑞坤1

Jui-Kun Kuo

汪夢怡2

Meng-Yi Wang

邱鴻遠3

Hung-Yuan Chiu

摘 要

目前國內外對於社區參與相關議題之研究非常豐富,但研究對象大多以

社區一般居民、婦女、老人或民營企業的角度來探討,對於大學教師參與社

區公共事務方面研究相對比較少。而大學教師通常具有相當高程度的各項專

業,對於社區發展及公共事務參與,促進社區提升及發展應該會更具有影響力。

基於前述動機,本研究選擇南台灣地區等四所公私立大學的專任教師為

主要研究對象。調查內容包括影響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之因素、社區

公共事務的參與行為及態度、過去及目前參與經驗及類型等。透過訪談及從

文獻中歸納出影響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因素,以問卷調查方式來瞭

解大學教師對其認同度及探討影響因素構面與社區公共事務參與行為及態度

間的關聯性。目的欲了解影響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因素、大學教師

1 國立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副教授Associate Professor, Institute of Pubic Affairs Management, National Sun Yat-sen University

2 國立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碩士Master, Institute of Public Affairs Management, National Sun Yat-sen University

3 國立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博士研究生Doctoral Student, Institute of Pubic Affairs Management, National Sun Yat-sen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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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影響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因素之研究

參與社區公共事務之現況及大學教師對社區公共事務參與的行為及態度跟因素之間的關係。

研究發現影響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因素可分為七項因素:個人

認知導向、社會責任感、學校事務壓力、自我能力實現、增進學校效益、實

踐宗教使命及升等依據看法。大學教師能夠藉其各類專長來幫助社會大眾的

成長,並期許教師能使自己在教學、研究的同時,還能做到服務及推廣的任

務。教育單位可以透過升等評量上更有彈性來鼓勵大學教師參與社會及社區

公共事務,社區組織更應該尊重及重視教師專業可以給社區帶來更具眼光的發展策略。

關鍵字:大學教師、社區參與、公共事務

Abstract

This study aims to investigate the effects of university faculty characteristicson participating in community's public affairs. Samples were embraced withinfour universities in Kaohsiung via surveying their affecting factors, attitudes,types of activities, and experiences of participating community public affairs. Inaddition, the affecting factors were concluded via face-to-face interviews.

The correlation between dimension of identification and affecting factors andthe attitudes toward public affairs participating were analyzed. The result showsthat factors influencing the academic to participate in community's public affairscan be divided into the following seven factors: social responsibility, personalcognitive direction, self-ability realization, promotion of school benefits, theaffairs pressure of the school, practice of religion mission and the result of theirpreferment. The community organizations should respect and follow thespecialties of the teachers that could take more far-sighted and developedstrategies for the community.

Keywords: Faculties, Community participation, Public 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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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137

壹、 前言

目前國內對於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研究,研究對象大多以社區一般居

民、婦女、老人或民營企業的角度,而研究內容是探討參與社區的動機、參

與程度、社區意識等等。因此,綜合這些研究的結果,其目的或建議大多提

出要如何提升居民社區意識及參與的重要性。從過去研究瞭解到參與社區公

共事務的關鍵因素在於要能提升社區居民的社區意識及參與意願。學者林月

琴(2000)指出,由於目前學習型社會的推展,使得可以藉由大學教師衡量其

部分時間的參與社區,而能夠直接幫助社區居民,在意義上所顯示的,不僅是高級人力資源的充分使用,也因此能夠帶動社區的凝聚。

大學教師4在社會是比較受尊重的一群,及享有較高的社會地位。若是大

學教師願意利用他們本身的教學背景及影響力來帶動社區居民一起加入社區

活動,並促使社區成長、提升社區發展,這對教師本身或社區而言都將有正

面的貢獻。而從另一層面來思考,目前的大學數量已日益增多(根據教育部

九十學年度各級學校概況統計表顯示:目前大學共 135 所,包括國立大學 27所、私立大學 30 所、國立獨立學院 21 所、私立獨立學院 55 所、直轄市立獨

立學院 2 所,不包括專科學校),各個大學之間為了提昇本身的知名度而相互

競爭,其實學校的教師可以透過參與社區的公共事務,例如參與規劃環境美

化工作、利用校園資源舉辦社區教學活動…等等透過這些活動並能與社區建立良好的關係,因而可提升學校的聲譽及競爭力。

大學教師除負有一般的責任外,也擁有較多的社會責任。而依照目前國

內大學教師的職責,均需重視研究、教學與服務這三個項目。但學者陳碧祥

(2001)指出目前大學教師之認知始終停留在「研究第一、教學其次,服務則

能免則免」。因此,大學教師應該能藉其各類專長來幫助社會大眾的成長,同

時也能使自己在教學、研究的同時,還能做到服務及推廣的任務並使所有取

之於社會的大學可以有所貢獻回饋,還諸於社會。對國家社會大眾的進步成

長來說,這種開放大學校園,讓大學教師走出封閉的圍牆內學術殿堂的作法

是值得嘗試與鼓勵的。同時結合大學中的人力資源與社區資源,來發展社區,

才能進一步對所謂的國家競爭力有具體的回應。所以,本研究將探討影響大

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因素有哪些,進而瞭解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

4 依據大學法第十八條:大學教師分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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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影響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因素之研究

務的現況及意願如何。本研究之目的有以下列四點:

一、瞭解影響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因素

二、瞭解大學教師對社區公共事務參與的行為及態度

三、瞭解影響因素與社區公共事務參與行為及態度間之關係

四、瞭解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現況並作為學校及社區單位建議之參考

貳、 文獻回顧

一、大學教師與社區的關係

(一)大學教師的角色

由於「教師角色」是一個仍然相當模糊的概念(Biddle, 1987),Biddle 簡

略為「教師角色是行為,教師角色是地位,教師角色是期望」,而且經由郭丁

熒(1995)的整理國內外有關專家學者的說法,發現對於教師角色的界定也都

包括有角色行為、地位與期望三個要項,所以「教師角色不只是代表一個人,

而是代表一群位居社會中教師身份的一群人。…師角色係由教師這一群人的

行為或特質所表現,…涉及的角色期望,代表社會結構的一部份,對教師角色具有影響力。」(林月琴,2000)。

(二)大學教師的職責

我國大學法第一條明文規定「大學以研究學術,培育人才,提升文化,

服務社會,促進國家發展為宗旨」、第十八條則規定「大學教師分教授、副教

授、助理教授、講師,從事授課、研究及輔導」,由此可相對看出我國大學教

師的基本任務至少應有教學、研究、服務與輔導等四項。另教師法第十七條

則更明確地規範教師之義務包括維護學生授教權益、輔導或管教學生,導引

其適性發展、從事與教學有關之進修研究、嚴守分際,本於良知,發揚師道與專業精神、依有關法律參與學校學術、行政工作及社會教育活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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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ater(1995)指出,進入二十一世紀大學教師的任務當有重新思考之必要:

1.在教學方面:

定義教學的產出、思考教師在促進學生學習角色上的扮演、有效評鑑學

生的學習表現並維持學生的素質、和同僚間合作、善用教具與遠距學習、進行課堂內的研究已提升學生的學習成效。

2.在研究方面:

如將研究視為學生學習之必要成分,教師的研究時間應予增加、研究不

僅是教師本身任務,同時也是系所的任務、研究逐漸呈現科技整合的趨勢,

教師對於跨其單位所從事研究之時間的分配更形重要、未來十年教師的研究

與民間企業的合作機會將更為密切。研究將有部分時間是用在履行與私人機構合作契約上。

3.在服務方面:

對於大學教師的公共服務責任將比從前更為提昇、公立學校對於教師的

服務要求越趨重要,甚至影響教師任教的機會。陳碧祥(2001)指出大學教師

專業內涵應包括教學、研究及服務之專業知能與精神:(一)教學專業能力與

知識,包括教育理念與精神、課程能力、教學能力、學科知識、教學知識、

評量知能、及學習如何教學之知識(二)研究專業能力與知識,包括學術研

究理念與精神、學術研究能力、學科專業知識、發表、欣賞及批判能力(三)

服務專業能力與知識,包括服務理念與精神、社會文化特性與知識、社會批

判理念與精神。其並且指出,目前的大學教師重視服務的比率甚低,而會造

成如此現象是因為大部分的教師均重視本身的研究與教學,而忽略了服務的重要性。

(三)大學教師與社區

Donald(1997)認為在高等教育的體系內,並沒有列出大學教師的工作職

責明細表,因此無所謂考核、結果,大學教師因此自我定位不明,也使得一

般人對他們的期望更是漫無標準(楊振富譯,2000)。而且今日的高等教育已

經被賦予更多、更重的責任,所以除了大學傳統的任務之外,還期望大學能

帶動地方經濟發展,甚至增強國際競爭力。並且認為外界期望大學教授負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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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影響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因素之研究

的責任已從道德的傳授,擴充至知識生產、技術支援,以及社區服務等。而

這種說法也吻合了國內要求大學教師負起教學與研究職責之外,還得從事相關的服務與推廣的工作。

在所有美國大學院校裡,服務則都是重要的學術責任(Donald, 1997)。對

外而言,通常為了使大學與社會緊密結合,大規模的州立大學必須提供許多

義務的公共服務,如支援當地社區內的不同團體,為地方企業或專業人士提

供學術諮詢,並且參與各項活動,成為社會的資產與後援(林月琴,2000)。美國多數大學允許教授每年留職停薪一次,而且教授申請留職停薪的原因若

是與服務公眾事務有關的話,則可以延長為兩年,顯然在要求教師要忠於職

守、善盡對學校的責任上,除了對教師在校外兼職必須要有規範,以免影響

到他們在校內的工作表現外,仍是鼓勵教師可以適度地發揮專長來協助發展相關的公共事務(林月琴,2000)。

林月琴(2000)認為目前在國內的大學中,除了借調大學教師到同是公務

系統的機構有明文的年限規定外,是不允許大學教師兼職擔任私人公司的顧

問,即或有任何的合作關係,也是屬於研究性質的專案,所以是比較偏向鼓

勵大學教師支持政府的政策,並對公家機關進行實際的服務。由於社區的發

展是納入政府的工作績效之一,所以結合大學教師資源,而讓社區性的教育機構得以發展得更快、更好,應是雙方的共同期盼。

諸葛正(1996)指出,外力(專家學者)團體在參與社區建構的操作過程

之中,所進行的工作主要有以下數項:(1)改善地域生活、生態環境。(2)高齡

者的福祉問題,解決婦女、老人、兒童參與社區建設工作的設計。(3)提高社

區居民的認識與互動。(4)提升居民參與地域發展意願活動的設計。(5)建立地

域個性、風氣、形象。(6)促成地域共同意識的凝聚、地域之間的互動交流。

(7)在教育上,結合學校與社區,諸如利用鄉土教材、社區認識等等鄉土教育之方法,培育對地域知識的瞭解。

社區無論是在「物質」上的硬體建設,或是「精神」方面的人文建設,

都需要專家的指導介入,一手包辦規劃整個社區發展的內容(徐震,1985)。大學教師藉由參與規劃社區的實際活動,必定對社區會更有向心力,也更能

瞭解社區的動態,而更知道如何運用其專業來協助社區;並且透過「做中學」

與居民一起達到「社區行動教育」,對於現代社會來說,都是人文精神的最佳表現(林月琴,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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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區與社區公共事務參與

(一)社區的意義

社區,根據 Hillery(1955)所述,其之定義有 94 種之多,而這些定義中皆

有一致概念,就是指「人群」(people)。Mclver(1927)對社區所提出的定義中

提到,「在某些領域所居住的人們生活之中,有著共同性,而以這些共同性的

生活,表現出風俗、傳統、語言的特徵。因此,其也成為這些地域與其他地

域所區別的特性。而這樣所產生的特徵,在其地理的範域並不設限,可能是

村、鎮、也可能是地方、國家」。其對社區的定義強調地域特徵風格,且未有界域的設定,是一種較廣義的說法(諸葛正,1996)。

國內學者徐震(1995)認為,自社區發展的觀點而言,「社區是居住在某一

地理區域,具有共同利益關係,共同服務體系與共同發展能力或潛力的一群

人」。析言之,社區是一個人群,他們(1)住在相當鄰近的地區,彼此常有互

動;(2)具有若干共同的利益,大家需要相互支援;(3)具有若干共同的服務體

系,可以交換服務;(4)面臨若干共同的問題,大家可以共同解決;(5)產生若

干共同的需要。由於這些共同的利益、共同的問題、共同的需要而產生一種

共同的社區意識;從而為保障其利益,解決其問題,應付其需要,居民乃組

織起來,互相合作,採取集體行動,以求共同發展。凡具備這些或其中一部份條件的一群人,我們即可稱之社區。

綜合而言,雖然研究者對社區的解釋不一,但多同意社區具備下列各項

要素(Poplin, 1972):1.社區是一個有境界的地理區域;2.社區內人群的社會互

動行為,是社區的主要特徵;3.社區的居民對社區具有統屬感,能察覺社區

的存在;4.社區是居民能在其中生活一輩子的地域,雖然居民與社區之外的

地區可能存有某些關係。因此本研究所關心的社區是以行政單位為劃分,但

建構在居民間心裡層面共依存的互動關係,社區就是居住於某一地理區域,

具有共同關係,社會互動及服務體系的一個人群,討論大學教師實地進入社區並參與社區相關事務。

(二)社區公共事務參與的意涵

「社區參與」(Community Participation)一詞與「民眾參與」或「市民參

與」(Citizen Participation)有類似的指涉。民眾參與或市民參與是源自於政治

學的「政治參與」(Political Participation)用法,是指社會大眾任何自發性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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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影響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因素之研究

動,以影響政府的政策與執行;後來其範圍則擴大至社會的各層面,可小至

參與日常生活中與群體有關的公共事務,大至參與政府的政策制定或執行過

程。所以,我們可以說社區參與就是以參與社區事務為範圍的民眾參與。本

研究定義的社區參與,是指居住在社區中的人們,有權力決定並自願參加社

區中的一切事務,包括物質的與社會的,其目的在改善社區生活,達成社區共識。

美國「公民實踐網絡(Civic Practices Network, CPN)」即提倡現代公民應

該要積極地參與公共事務,建構政府與民間共同和作的模式,以創造社會的

最大福祉。而在民眾參與的整體概念中,社區的參與為其中最基礎的一環,

也是相當便捷有效而又切合民眾本身權益的途徑。Osbome & Gaebler(1992)就指出,由社區自行參與的公共服務,既省錢、又有效率,將會是未來從事

公共事務的主流(劉毓玲譯,1993)。美國西北大學都市計畫及政策研究者

John Mcknight 也以其數十年來擔任社區組織者之經驗指出:社區比起政府及

市場而言,能提供更快、更有效率的公共服務,而且比較瞭解問題並能解決問題,也較有彈性、創意及關懷(Osbome & Gaebler, 1993)。

施教裕(1997)認為社區參與的旨趣在於有目標、組織和行動導向的過程

與投入,尤其是在某特定地理區域內,結合社區成員以及有共同利益的相關

組織團體,藉以凝聚社區意識和提高社區生產力,以及提升社區成員生活品

質,或設法解決社區的各種困難和問題。一般而言,社區參與的特點乃是藉

由草根性的組織團體,貫徹「由下而上」的工作模式,並非完全由官方或專業人員主導規劃或介入執行的。

三、專業者參與社區公共事務

蔣玉嬋(2001)亦以其多年從事社區推動的實證經驗提出看法建築以外領

域的專家學者參與不足:社區總體營造的層面很廣,包括生態、建築、景觀、

產業、文化等與生活有關的一切事務,須要各領域的專家學者投入。而社區

總體營造實質的意義在於居民人文內涵的提升,人文科系的學者參與不足的

情況下,很多社區仍只侷限於景觀風貌改造的思考,無法達到社區營造要營造新的社會、新的人的目標。

余敏雄(2002)認為歐美的社區規劃概念在於三方面(一)設計決策的分

享:反對集中式的規劃設計,力主開放讓不同的個人或利益團體共同討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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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和參與決策過程。(二)打破專家的神話:主張專家的決策不見得比一般民

眾高明,專家再整個過程中只是參與者之一。(三)多元民主的價值:民眾或

社區是相對於專業者、地方政府、財團資本的一個對等實體,透過集體參與的過程,面對面溝通將可產生集體的、共享的價值。

李振鴻(2004)匯整歐美專業者參與社區事務經驗來看,西雅圖鄰里計畫

及波士頓的主街方案專業協助者均包括該社區組織聘用的諮詢者及官方專業

的諮詢者,共同提供居民協助,其中主要街道方案是由波士頓商業發展司與

當地建築公司簽訂合約,提供有薪專業協助,而市政府也與國家歷史保存中心與民間機構簽訂合約,提供工作坊與相關專業訓練的機會。

在日本經驗方面,世田谷區則是制度化的專家派遣制度,以民間專業人

士為主。在日本專家派遣制度發展已經相當成熟,並且也應用在社區公共事

務發展上。專家的任務在於其貢獻專業,協助居民參與公共事務方面專業建

議,採登記制,凡都市計畫、建築、設計、建築師、技師、律師、不動產鑑

定師、中小企業顧問、財稅專家等及其他具有實務經驗者,均可登記,因此,

不僅限於實質空間專業,亦包括法政及財經類專家,組成專業的智庫,而在

費用的核計上,在事前雙方均有充分的理解,以明確業務核給特定的金額,

最後依規定作出派遣報告,專家派遣制度以專業協助社區,將增加地區發展

計畫的可行性與品質的提升,可供我國設計社區規劃師制度之參考(李振鴻,2004)。

四、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挑戰

國內外針對影響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因素的研究非常少,因此本

研究對於可能影響大學教師參與的因素,是透過以下幾個面向來探討:1.影響大學教師參與其它活動(產學合作、休閒活動)的因素;2.一般居民參與

社區事務的影響因素及動機;3.義工參與的影響因素及動機,結合大學教師本身的特性並選擇較相關的影響因素集合而成,以下分別敘述之:

(一)學校因素

周建和(2000)指出,藉由街頭物理貢獻社區,可以提升學校的校譽,並

且經由民眾接觸及媒體廣播,可以讓民眾認識學校正面好的一面。對大學教

師而言,當他們考慮要與外界合作或服務時,通常會考慮的事教師負擔、薪

資、對該機構投入的程度,與教學角色上的表現(Braxton & Hargens,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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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影響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因素之研究

Hayward, 1986; Lodahl & Gordon, 1973)。所以在投入的這個層面,就與大學教師的時間分配及其教學、研究、服務的不同角色有關(林月琴,2000)。

(二)個人動機

蔡佳螢(2001)認為社會責任感是參與安寧療護志工的動機之一,因為是

基於對社會應負擔的任務,並能協助他人過的更好。且秉持著宗教觀所帶來

助人信念、精神的影響,會對積極投入安寧房的服務工作有所影響。人際關

係動機是指參與社區活動是希望結交更多的好朋友、做有益社區的事、增進

人際關係、覺得服務別人心情愉快、可助人助己、喜歡為別人服務等(趙素真,2002)。

(三)社區因素

社區參與其實就是一種共同體概念的具體表現;只要有共同的利害和引

起共鳴的議題,一群人就可以激盪熱誠、投注心力,並付諸實際的行動來增進共同的利益,實踐共同的理念(林淑娟,2002)。

參、 研究方法

一、研究架構與研究假設

由於從國內外文獻探討無法真正瞭解到目前影響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

事務的因素,因此對於訪談問題都是比較大方向的,重點在於能釐清影響大

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影響因素是來自哪幾方面,及瞭解可能會促進或

阻礙教師參與的因素等等。然而,訪談的內容有時會隨著訪談過程有所修正,這樣才能與訪談老師們分享到他們真正的感受及瞭解參與的影響及心得。

透過與 11 位有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經驗的老師訪談後,本研究主觀地將影

響因素來源分為三個面向:個人方面、學校方面、社區方面。個人方面又分

為個人特質及認知、宗教信仰、專業背景因素,其中又以個人認知特質為主

要影響因素,係指當老師具有服務熱誠、社會責任感、及知識份子使命感時

會較願意參與及投入社區或社會服務;學校方面又分為學校事務、學校效益,

並認為當老師認為學校事務壓力過大時,是會影響其參與的意願;社區方面

又分為議題導向、社區互動,並認為若遇到有興趣的活動或議題是能夠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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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145

老師的參與意願,但也可能會認為若與社區互動不良,是會降低其參與意願。

而對於大學教師目前參與意願及態度與現況,可以依據問卷調查的結果得到

結論。但要瞭解大學教師對影響參與因素與參與態度之間關係,則要先進行研究概念之界定以及研究假設之擬定,再經由驗證方可得到答案。

為了對本研究理論架構中各變數之間的關係做進一步的驗證,所以乃根據前述的研究架構,提出研究假設,研究中之對立假設如下:

(一)研究假設一:探討教師基本特性與影響參與因素間之關係

H1:教師基本特性不同,其影響參與因素構面有所不同。

(二)研究假設二:探討影響因素與社區公共事務的參與行為之關係

H2:不同的影響因素對社區公共事務參與行為有關聯性存在。

(三)研究假設三:探討教師基本特性與社區公共事務的參與行為之關係

H3:教師基本特性不同,其社區公共事務參與行為有所不同。

依據文獻探討及 11 位不同領域的教師訪談,因此建構出本研究的概念性研究架構,如下圖一:

圖一 概念性研究架構圖

社區因素議題導向社區互動

學校因素升等因素學校效益學校事務

社區公共事務參與

行為態度

個人動機社會責任認知興趣宗教因素人際關係自我實現自我能力

教師特性性別年齡

宗教信仰教學年資

職等行政職務學校屬性服務部門參與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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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影響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因素之研究

二、研究變項釋義

本研究所指之研究因素分別為學校因素、個人動機、及社區因素,而學

校因素又分為:升等因素、學校效益、學校事務;個人動機又分為:社會責

任、認知興趣、宗教因素、人際關係、自我實現、自我能力;社區因素又包括:議題導向、社區互動等,其意義說明如下表:

表一 研究變項釋義說明表

變數名稱 定義

升等因素 大學教師對於參與社區公共事務與學校升等之間的看法

學校效益 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能為學校帶來效益

學校事務 大學教師對於教學、研究、及學校行政事務等各項事務的看法

社會責任 大學教師基於社會責任感而參與社區公共事務

認知興趣 大學教師因為興趣而參與社區公共事務

宗教因素 大學教師因為宗教的因素而使得自己參與社區公共事務

人際關係 大學教師想要擴展人際關係因此參與社區公共事務

自我實現 大學教師為了追求自我實現而參與社區公共事務

自我能力 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能夠對自我能力肯定

議題導向 大學教師因為議題活動的吸引而參與社區公共事務

社區互動 大學教師與社區相關人員或組織互動的情形

三、研究對象

研究的主題是探討影響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因素之研究,而母體

應為所有大學的教師,但由於研究限制的關係,因此所探討的範圍只選取在

高雄地區的大學,而所選的學校有以下四所:國立中山大學、國立高雄師範

大學、私立高雄醫學大學及私立義守大學,本研究母體界定為「在這四所大學內任教的專任教師」。

四、問卷設計與抽樣調查計畫

(一)問卷內容:

問卷內容共分三部分,第一部份:影響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因素。第二

部分:社區公共事務參與之行為。第三部分:教師個人背景特性資料。在衡

量影響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之因素與社區公共事務參與行為,問卷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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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147

計採用李克特五點量表(非常認同、還算認同、沒意見、不太認同、非常不

認同)為測量大學教師態度之工具;在大學老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經驗部分,只就勾選部分作次數統計分析,並不另計分。

(二)調查方法

透過隨機抽樣方法中之分層抽樣方法針對研究母體大學之教師進行抽樣

調查,將這四所大學所設的學院主觀地將相似的學院合併分成文學院、社會科學院、管理學院、理工學院及醫學院。

由於探討影響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之課題其性質上較接近探索性

研究,所以依據統計學簡單隨機抽樣(simple random sampling)原理,理論上最少樣本數之求取。

根據所得之資料,這四所大學教師人數共有 1284 位,因此 N = 1284。而

一般在計算樣本數之前,由於尚未知道比例,可先假設 p = .5 來計算,則 q =1–p = .5,希望調查結果至少有 90%的可信度,則取 90%可信度,即 b=0.1。因此 D = (b)2/4 = (0.1)2/4 = .0025。將所有變數之值代入上式 1,便可得到最

低所需樣本數 n 為 100 份。本研究正式調查於九十二年五月中旬進行,從 5月 15 日起至 5 月 28 日止共 10 天(不包括週休二日)為正式問卷調查之期間,

發出 400 份問卷,共回收 168 份問卷,回收率為 42%,但須剔除無效問卷(填

答不完整、或勾選雙重答案者)8 份後,有效問卷共 160 份,有效回收率為40%。

肆、 調查結果與分析

一、調查結果初步分析

(一)受訪大學教師個人特性分析

受訪教師性別方面:以「男性」較多,有 101 人(63.1%);女性有 59 人

(36.9%)。年齡方面:以「36-40 歲」所佔的比例最多,共有 43 人(26.9%)。宗教信仰方面:受訪老師以「沒有」宗教信仰為所佔的比例最多,共有 74人(46.3﹪)。任教年資方面:受訪老師年資以「0-5 年」所佔的比例最高,共

有 52 人(32.5%)。職等方面:受訪老師以「助理教授」的比例最高,共有 51人 (31.9%)。兼任行政職務方面:受訪老師大部分都沒有兼任行政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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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影響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因素之研究

(78.8%)。學校屬性方面:受訪者中公立大學教師共有 81 人(50.6%);而私立

大學教師共有 79 人(49.4%)。服務部門方面:受訪老師的服務部門以「管理學院」所佔的比例最高,共有 31 人(19.4%)。見表二。

從表三可以看出「過去」曾參與社區公共事務老師共有 95 位(59.4%);過去不曾參與的則有 65 位(40.6%)。而在過去參與的類型中,以參與「人文

交流活動」(30.9%)最多。「現在」有參與社區公共事務老師共有 49 位(30.6%);目前沒有參與的則有 111 位(69.4%)。而在現在參與的活動類型中,以「人文交流活動」(32.8%)最多。

表二 受訪大學教師個人基本資料統計表

項目 基本特性 樣本數百分比

(%)項目 基本特性 樣本數

百分比(%)

性別 男 101 63.1 職等 教授 37 23.1

女 59 36.9 副教授 46 28.8

總和 160 100.0 助理教授 51 31.9

年齡 26-30 歲 6 3.8 講師 26 16.3

31-35 歲 21 13.1 總和 160 100.0

36-40 歲 43 26.9 行政職務 無 126 78.8

41-45 歲 39 24.4 一級行政職 9 5.6

46-50 歲 27 16.9 二級行政職 25 15.6

51-55 歲 15 9.4 總和 160 100.0

56 歲以上 9 5.6 學校屬性 公立大學 81 50.6

總和 160 100.0 私立大學 79 49.4

宗教信仰 無 74 46.3 總和 160 100.0

佛教 33 20.6 服務部門 文學院 25 15.6

道教 8 5.0 社會科學院 15 9.4

基督教 26 16.3 管理學院 31 19.4

天主教 10 6.3 理工學院 30 18.8

其他 9 5.6 醫學衛生學院 30 18.8

總和 160 100.0 其他 29 18.1

年資 0-5 年 52 32.5 總和 160 100.06-10 年 34 21.311-15 年 31 19.4

16-20 年 22 13.821 年以上 21 13.1總和 16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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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149

表三 受訪老師曾經及現在參與經驗及類型

曾經參與經驗 現在參與經驗參與活動之類型人數 百分比(%) 人數 百分比(%)

生活環境改善 24 16.9 11 16.4公共安全 11 7.8 4 6.0人文交流活動 44 30.9 22 32.8社區服務 39 27.5 21 31.4社區空間營造 14 9.8 4 6.0其他 10 7.1 5 7.4總和 142 100 67 100

(二)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期望角色

在受訪老師中共有 99 位(61.9%)表示希望在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角色扮

演上擔任「發揮影響力改造社區」的角色;其次為 21.9%的受訪老師在參與

過程中能夠扮演「贏得社區友誼」的角色;則有 20.6%受訪老師希望只是當個沈默者。

二、影響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因素分析

利用因素分析進行影響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組成構面因素之選

取,首先進行信度分析,利用適合五點量表之 Cronbach α係數進行信度檢測

以確定量表之一致性與穩定性。信度分析之結果顯示 43 題問項之總信度值為

0.8796,將保留影響因素 43 題問項。利用 Bartlett’s 球型檢定檢測各變項間之

相關係數值和 KMO 抽樣適當性進行因素分析前之檢定。其中Bartlett’s球型

檢定結果之 P 值為 0.000 達顯著水準,KMO 係數值為 0.825,顯示本組資料十分適合從事因素分析。

表四 影響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組成構面因素分析結果表

影響因素 因素一

因素二

因素三

因素四

因素五

因素六

因素七

共同性

參與是基於對社會有使命感 0.686 -0.068 0.011 -0.003 0.145 0.048 -0.059 0.678

參與是希望能為社區貢獻心力 0.579 0.020 -0.071 0.037 0.030 -0.026 0.091 0.640

參與是基於知識份子的良知 0.710 -0.170 0.095 0.013 0.156 0.002 -0.214 0.700

增進社會服務從事社區公共事務 0.563 -0.004 0.079 0.049 -0.032 0.069 -0.063 0.594

參與是基於公民的責任 0.672 -0.168 0.005 0.115 0.043 0.056 -0.224 0.640

參與是很有意義 0.499 0.020 0.061 0.101 -0.099 -0.043 0.045 0.586

參與服務幫助別人也幫助自己 0.519 0.063 0.020 0.046 -0.044 0.104 -0.019 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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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影響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因素之研究

表四 影響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組成構面因素分析結果表(續)

影響因素 因素一

因素二

因素三

因素四

因素五

因素六

因素七

共同性

參與是想對現況有所突破及貢獻 0.686 -0.076 0.102 0.033 0.003 0.120 0.104 0.505

參與是希望喚起大家對社區重視 0.471 0.121 0.016 0.213 -0.073 -0.088 0.097 0.562

若涉及所關心的議題會因而參與 0.464 0.079 0.139 0.050 -0.042 -0.080 0.265 0.585

服務別人時心情很快樂 0.396 0.104 0.080 0.129 -0.119 0.012 0.163 0.507

參與是希望人生自我理想實現 0.565 -0.248 0.450 0.010 0.024 0.107 -0.072 0.630

參與可將自身的專長分享給社區 0.439 0.109 0.121 0.051 -0.118 0.045 0.048 0.415

參與可充實生活 0.428 -0.074 0.076 0.168 -0.127 0.192 -0.007 0.406

若有合適的活動您會去參與 0.327 0.024 0.021 0.050 -0.126 -0.027 0.215 0.428

若社區組織人員邀請會考慮參與 0.359 0.143 0.294 -0.037 -0.082 -0.063 0.180 0.497

專業背景因素會促使自己參與 0.361 0.130 0.288 0.076 -0.102 -0.089 0.100 0.359

若同仁邀請會促使您考慮參與 0.457 0.071 0.319 -0.010 -0.153 0.039 -0.014 0.454

本身或周遭親友需要促使參與 0.350 0.170 0.259 0.056 -0.016 0.010 0.332 0.458

參與是基於興趣 0.356 -0.214 0.339 0.032 0.048 0.145 -0.184 0.425

工作繁忙會影響參與 0.048 0.563 -0.102 0.005 0.163 -0.025 -0.021 0.555

工作時間太長會影響參與 0.034 0.537 -0.069 0.030 0.130 0.004 -0.012 0.529

工作體力負荷量太大會影響 0.131 0.709 -0.286 -0.037 0.205 0.301 0.128 0.644

社區人員溝通困難影響參與意願 0.060 0.475 0.152 -0.032 -0.101 -0.110 0.021 0.409

看不到參與結果會影響參與意願 -0.153 0.547 0.113 0.108 0.067 -0.074 0.018 0.389

群體活動無自主性影響參與意願 0.136 0.512 0.409 -0.069 -0.186 -0.110 -0.027 0.551

不愉快經驗影響參與意願 -0.196 0.518 0.007 0.081 0.080 0.089 -0.222 0.386

教課量大會影響參與 0.174 0.424 0.022 0.134 0.287 -0.112 -0.242 0.477

參與是希望可得到外界肯定表揚 -0.047 0.046 0.915 0.045 0.013 0.089 -0.110 0.721

參與會希望能從服務中肯定自己 0.417 -0.120 0.672 0.195 0.254 0.226 0.054 0.704

參與是希望能擴展自己人際關係 0.148 -0.034 0.630 0.402 -0.016 0.175 0.286 0.647

參與能夠對自我能力肯定 0.372 0.071 0.477 0.329 0.150 0.064 0.256 0.624

參與能夠提升學校的知名度 0.114 0.311 -0.014 0.864 0.117 0.035 -0.056 0.737

參與是應學校服務的要求 -0.010 -0.058 0.074 0.835 0.096 0.087 0.256 0.648

參與能夠增加學校的競爭力 0.272 0.077 0.162 0.716 -0.058 -0.252 -0.042 0.578

參與能夠引起學生的認同 0.282 -0.085 0.136 0.552 -0.157 0.201 -0.238 0.542

藉由社區參與對教學會有所幫助 0.321 -0.023 0.140 0.497 -0.452 0.272 -0.122 0.563

參與時會考量到您升等時間壓力 0.001 0.404 0.138 0.176 0.830 0.034 0.248 0.692

參與會降低教學品質 -0.346 0.199 0.042 -0.083 0.705 0.082 -0.204 0.637

參與會對研究造成延宕 -0.040 0.197 -0.038 -0.037 0.623 -0.090 -0.402 0.585

您實踐宗教賦予的使命而參與 0.032 -0.060 0.070 0.071 0.103 0.897 -0.043 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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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151

表四 影響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組成構面因素分析結果表(續)

影響因素 因素一

因素二

因素三

因素四

因素五

因素六

因素七

共同性

助人信念的宗教觀促使您參與 0.189 -0.013 0.203 0.013 -0.160 0.852 0.111 0.677

升等在服務評量上感到不合理 -0.009 0.209 0.009 0.011 0.068 -0.045 -0.674 0.504

特徵值 7.830 3.802 2.527 2.178 1.881 1.718 1.383

解釋變異量 16.1% 8.3% 8.3% 8.2% 6.4% 5.7% 4.4%

總解釋變異量=57.6%KMO(Kaiser-Meyer-Olkin)值=0.825Bartlett’s球型檢定近似卡方分配值 = 3534.008p = .000***

註:1.有效樣本數為 160

2. * **表示 p < .001,p 為機率值(Prob-value)

將影響因素項目進行因素分析主成份抽取特徵值大於 1 之因素,並以含

Kaiser 常態化的 Varimax 旋轉法之變異值精簡法進行因素軸旋轉共獲得 11 項

因素,佔總變異數 67.9%;惟各因素之成份並未達最理想之狀態,以限制因

素個數的方式,分別求得 5 至 9 個因素之成份,經分析後發現以 7 個因素最為合適(見表 4),其可解釋的變異為 57.6%。

因素一主要認為參與社區公共事務是基於知識份子良知及社會使命,因

此以「社會責任感」為名。因素二主要與工作跟經驗認知相關之問題為主,

因此以「個人認知經驗」為名。因素三主要是由於參與能夠得到對自我能力

的肯定,因此以「自我能力實現」為名。因素四主要是與提升學校正面效益

有關,因此以「增進學校效益」為名。因素五主要是學校工作相關之問題為

主,因此命名為「教學研究壓力」命名之。因素六主要與宗教信仰之關係為

主,因此以「實踐宗教使命」命名之。因素七對目前的升等依據在服務評量貢獻上是感到不合理,因此將此命名為「升等依據看法」。

三、影響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組成因素構面與個人基本特性

(一)影響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組成因素構面與個人基本資料

本研究以大學教師個人基本資料為獨立變項,而以影響大學教師參與社

區公共事務九項因素為依變項,分別進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另外針對性別

及學校屬性與七項影響因素,進行獨立樣本 t 檢定或單因子變異數分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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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影響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因素之研究

分違反同質性假設的變項改採無母數檢定之 Kruskal-Wallis 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其結果見表五。

性別不同其影響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因素構面有顯著不同。男女

性別不同對影響因素之「自我能力實現」上有所差異,其中以「男性」教師

對自我能力實現認同程度比「女性」教師還要高。年齡不同其影響大學教師

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因素構面有顯著不同。年齡大小不同對影響因素之「社會

責任感」及「實踐宗教使命」兩因素上有顯著差異。在「社會責任感」方面,

以年齡層「46-50 歲」的教師在認為盡到社會責任因素上明顯高於其他年齡

層的教師;在「實踐宗教使命」因素上,「26-30 歲」年齡層明顯高於「51-55歲」年齡層的教師。

宗教信仰不同其影響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因素構面有顯著不同。

宗教信仰不同對影響因素之「升等依據看法」有顯著差異,其中以信奉「天

主教」教師在升等依據上的認同程度上明顯高於「無」宗教信仰的教師。年

資不同其影響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因素構面有顯著不同。年資不同對

影響因素之「社會責任感」和「增盡學校效益」二項因素呈顯著差異。其中

以年資「11-15 年」的教師在社會責任感的認同程度上遠高於年資在「16-20年」的教師;而在年資「6-10 年」的教師對增進學校效益的認同程度也比「16-20年」的教師還要高。

學校屬性不同其影響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因素構面有顯著不同。

學校屬性不同對影響因素之「社會責任感」、「自我能力實現」、「增進學校效

益」三因素上存有顯著差異。其中以「公立大學」的教師在社會責任感及自

我能力實現的認同程度上明顯高於「私立大學」的教師;但「私立大學」教師對於在增進學校效益的看法上又比「公立大學」有較高的認同。

服務部門不同其影響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因素構面有顯著不同。

服務部門不同對影響因素之「升等依據看法」因素上存有顯著差異。其中以

「管理學院」的教師在追升等依據看法的認同程度上比「其他」學院的教師還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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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153

表五 個人基本資料與影響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因素構面 t 檢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機率值與

平均標準化因素分數表

個人基本資料(樣本數)

社會責任感

個人認知經驗

自我能力實現

增進學校效益

教學研究壓力

實踐宗教使命

升等依據看法

性別 (T) 0.719 0.122 0.038* 0.070 0.485 0.530 0.083

男 (101) 0.022 -0.094 0.125 0.109 -0.042 0.038 -0.105

女 (59) -0.037 0.160 -0.214 -0.214 0.072 -0.065 0.179

年齡 0.093*(A) 0.426(A) 0.566(A) 0.096*(A) 0.372(K) 0.025*(K) 0.050(A)26-30 歲(6) -0.010 0.095 -0.034 0.396 0.030 0.950 0.701

31-35 歲(21) -0.259 0.269 0.086 0.535 -0.082 0.101 -0.026

36-40 歲(43) -0.111 -0.229 -0.206 -0.011 -0.019 -0.120 0.182

41-45 歲(39) -0.106 0.074 0.126 -0.029 0.263 0.211 0.076

46-50 歲(27) 0.550 -0.078 -0.136 -0.140 -0.530 -0.083 -0.363

51-55 歲(15) -0.088 0.311 0.167 -0.432 0.257 -0.639 0.09456 歲以上(9) .098 -.201 .387 -.194 .287 .105 -.675

宗教信仰(A) 0.423 0.095 0.112 0.863 0.597 0.768 0.010*

無(74) 0.099 -0.011 0.040 0.004 0.011 -0.028 -0.292

佛教(33) -0.313 -0.186 0.025 0.017 0.097 0.085 0.139

道教(8) 0.128 0.129 0.646 0.164 0.079 -0.021 0.268

基督教(26) -0.025 -0.185 -0.075 -0.009 0.060 -0.201 0.404

天主教(10) 0.292 0.345 -0.725 0.164 -0.088 0.183 0.541

其他(9) -0.029 0.813 0.026 -0.399 -0.594 0.317 -0.116

年資(A) 0.047* 0.300 0.265 0.012* 0.780 0.607 0.229

0-5 年(52) -0.288 -0.068 -0.043 0.206 0.054 0.006 0.050

6-10 年(34) 0.061 -0.080 0.065 0.268 0.116 0.222 0.001

11-15 年(31) 0.383 -0.157 0.195 -0.133 0.002 -0.101 -0.018

16-20 年(22) -0.082 0.390 -0.397 -0.558 -0.201 -0.182 0.297

21 年以(21) 0.136 0.123 0.128 -0.163 -0.116 -0.036 -0.411

職等 0.137(A) 0.299(A) 0.023(A) 0.158(A) 0.434(A) 0.817(A) 0.094 (K)

教授(37) 0.094 -0.153 0.218 -0.317 -0.108 -0.078 -0.214

副教授(46) 0.131 0.250 0.030 0.026 -0.137 0.039 -0.063

助理教授(51) -0.269 -0.107 0.084 0.145 0.108 -0.050 0.007

講師(26) 0.163 -0.015 -0.527 0.121 0.183 0.142 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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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影響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因素之研究

表五 個人基本資料與影響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因素構面 t 檢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機率值與

平均標準化因素分數表(續)

個人基本資料(樣本數)

社會責任感

個人認知經驗

自我能力實現

增進學校效益

教學研究壓力

實踐宗教使命

升等依據看法

行政職務(A) 0.410 0.828 0.592 0.056 0.561 0.868 0.527

沒有兼任(126) 0.025 -0.049 -0.064 0.004 -0.056 -0.005 0.033

一級行政職(9) -0.108 0.209 0.405 0.149 0.343 -0.031 0.129

二級行政職(25) -0.088 0.173 0.178 -0.074 0.161 0.035 -0.212學校屬性(T) 0.036* 0.921 0.012* 0.013* 0.188 0.397 0.781

公立大學(81) 0.163 0.008 0.195 -0.193 -0.103 -.066 -0.022

私立大學(79) -0.167 -0.008 -0.200 0.197 0.106 0.068 0.022

服務部門 0.439(K) 0.295(K) 0.075(A) 0.754(A) 0.114(A) 0.112(A) 0.017*(A)

文學院(25) -0.055 0.389 0.290 -0.156 -0.498 -0.314 -0.133

法政社會科學院(15) -0.445 -0.334 -0.008 0.052 0.173 -0.218 -0.639管理學院(31) -0.067 -0.193 -0.022 0.069 0.074 -0.191 0.317

理工學院(30) -0.213 -0.123 0.058 -0.101 -0.086 0.106 0.124

醫學衛生學院(30) 0.147 -0.022 -0.467 0.215 0.204 0.362 0.223其他(29) 0.417 0.192 0.200 -0.084 0.139 0.103 -0.252

註:1.網底部分表個人背景特性之機率值 p,空白所列值則為各基本背景特性分項之平標準

化因素分數。

2.(T)列表示採 t 檢定,雙尾檢定,(A)列採單因子變異數分析,(K)表採 KW 檢定

3.*表示 p < .05,**表示 p < .01,p 為機率值(Prob-value)

(二)影響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組成因素構面與個人參與經驗

從表六的分析可以發現,過去參與經驗有無影響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

事務因素構面有顯著不同。過去參與經驗有無對影響因素之「社區互動關係」

與「參與結果影響」兩個因素上存有顯著差異。而以「過去有」者在社區互

動關係的認同程度比「過去沒有參與」的老師還要高;而以「過去沒有參與」者在對受到參與結果影響認同程度上高於「過去有參與」者。

現在參與經驗有無影響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因素構面有顯著不

同。現在參與經驗有無對影響因素之「參與結果影響」有顯著差異,其中以

「現在沒有參與」的老師在對受到參與結果影響認同程度上高於「現在有參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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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155

表六 個人參與經驗與影響參與因素構面 t 檢定機率值與平均標準化因素分數表

個人參與經驗(樣本數)

個人認知導向

社會責任感

學校事務壓力

自我能力實現

增進學校效益

社區互動關係

實踐宗教使命

參與結果影響

升等依據看法

過去參與(T) 0.143 0.066 0.892 0.544 0.929 0.001** 0.066 0.039* 0.324

沒有(65) -0.140 -0.176 0.013 -0.058 -0.009 -0.312 0.175 0.197 -0.094

有(95) 0.096 0.120 -0.009 0.040 0.006 0.214 -0.120 -0.135 0.065

現在參與(T) 0.139 0.073 0.931 0.222 0.270 0.498 0.085 0.002** 0.156

沒有(111) -0.078 -0.094 0.005 -0.064 -0.058 -0.036 0.090 0.163 -0.075

有(49) 0.176 0.213 -0.010 0.146 0.132 0.081 -0.205 -0.369 0.169

註:1.網底部分表個人背景特性機率值,空白所列值則為各基本背景特性分項之平均標準化

因素分數。

2.(T)列表示採 t 檢定,雙尾檢定

3.*表示 p<0.05,**表示 p<0.01,p 為機率值(Prob-value)

四、大學教師基本背景特性與社區公共事務參與及態度之關係

(一)教師社經背景與社區公共事務參與態度

本研究以大學教師個人基本資料之年齡、宗教信仰、年資、職等、有無

兼任行政工作、服務部門等六項教師個人基本資料為獨立變項,而以「參與

社區公共事務態度」包括「參與意願」、「參與評價」、「參與時間」、「推薦他

人參與的意願」等四項變數為依變項,分別進行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另外針

對性別及學校屬性與參與態度,進行獨立樣本 t 檢定,茲將其分析結果見表七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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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影響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因素之研究

表七 個人基本資料與社區公共事務參與行為間構面 t 檢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機率值與平

均標準化因素分數表

個人基本資料(樣本數)

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意願

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評價

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時間

推薦他人參與的意願

性別(T) 0.504 0.674 0.772 0.863男(101) 3.030 3.535 1.228 3.337女(59) 2.915 3.475 1.254 3.305年齡(A) 0.898 0.866 0.905 0.037*26-30 歲(6) 3.167 3.500 1.333 2.33331-35 歲(21) 3.190 3.714 1.190 3.23836-40 歲(43) 2.884 3.465 1.326 3.18641-45 歲(39) 2.949 3.410 1.231 3.71846-50 歲(27) 3.074 3.593 1.148 3.51951-55 歲(15) 2.800 3.400 1.200 3.13356 歲以上(9) 3.111 3.667 1.222 2.889宗教信仰(A) 0.187 0.431 0.156 0.981無(74) 3.041 3.500 1.216 3.297佛教(33) 2.939 3.303 1.242 3.394道教(8) 2.750 3.500 1.125 3.250基督教(26) 2.692 3.577 1.154 3.231天主教(10) 3.700 3.900 1.700 3.500其他(9) 3.000 3.778 1.222 3.444年資(A) 0.828 0.994 0.615 0.1230-5 年(52) 2.942 3.519 1.231 3.0386-10 年(34) 2.971 3.559 1.294 3.50011-15 年(31) 3.129 3.484 1.161 3.32316-20 年(22) 3.091 3.455 1.364 3.72721 年以(21) 2.810 3.524 1.143 3.333職等(A) 0.279 0.451 0.571 0.360教授(37) 2.973 3.514 1.162 3.162副教授(46) 3.196 3.674 1.326 3.565助理教授(51) 2.784 3.392 1.235 3.255講師(26) 3.038 3.462 1.192 3.269行政職務(A) 0.295 0.847 0.996 0.917沒有兼任(126) 2.921 3.500 1.238 3.341一級行政職(9) 3.222 3.444 1.222 3.333二級行政職(25) 3.240 3.600 1.240 3.240學校屬性(T) 0.095 0.649 0.075 0.168公立大學(81) 2.852 3.481 1.160 3.444私立大學(79) 3.127 3.544 1.316 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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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157

表七 個人基本資料與社區公共事務參與行為間構面 t 檢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機率值與平

均標準化因素分數表(續)

個人基本資料(樣本數)

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意願

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評價

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時間

推薦他人參與的意願

服務部門(A) 0.144 0.839 0.011* 0.130文學院(25) 2.880 3.600 1.120 3.560法政社會科學院(15) 3.200 3.533 1.667 2.733管理學院(31) 2.935 3.419 1.226 3.226理工學院(30) 2.600 3.367 1.133 3.400醫學衛生學院(30) 3.300 3.633 1.367 3.167其他(29) 3.103 3.552 1.103 3.621

註:1.網底部分表個人背景特性之機率值,空白所列值則為各基本背景特性分項之平均標準

化因素分數

2.(T)列表示採 t 檢定,雙尾檢定,(A)列採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3.*表示 p < .05,p 為機率值(Prob-value)

年齡不同其對社區公共事務參與行為及態度有顯著不同。年齡大小不同

對「願意推薦他人參與」的認同程度有顯著差異其中以「41-45 歲」的教師其意願程度明顯高於「26-30 歲」老師。

服務部門不同其對社區公共事務參與行為及態度有顯著不同。服務部門

不同對「願意投入社區公共事務時間」的認同程度有顯著差異,其中以「法政社會科學院」的教師時間參與程度比「其他」學院老師還要高。

(二)社區公共事務參與行為及態度與個人參與經驗

研究發現「過去參與經驗有無」對「社區公共事務參與行為及態度」有

顯著不同。過去參與經驗有無其對「參與社區公共事務意願」及對「參與社

區公共事務的評價」這兩個變數上存有顯著差異。而以「過去有參與社區公

共事務」的老師在目前參與社區公共事務意願及對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評價認同程度比「過去沒有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經驗」的老師還要高(見表八)。

「現在參與經驗有無」其對社區公共事務參與行為及態度有顯著不同。

現在參與經驗有無其對「目前參與社區公共事務意願」、「對參與社區公共事

務的評價」及「願意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時間」這三個變數上存有顯著差異。

其中以「現在有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老師在目前參與社區公共事務意願、

對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評價及願意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時間之認同程度上皆比「現在沒有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經驗」的老師還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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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影響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因素之研究

表八 個人參與經驗與社區公共事務參與行為間構面 t 檢定機率值與平均標準化因素分數表

個人參與經驗(樣本數)

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意願

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評價

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時間

推薦他人參與的意願

過去參與(T) 0.000*** 0.013* 0.481 0.375沒有(65) 2.492 3.308 1.200 3.231有(95) 3.326 3.653 1.263 3.389現在參與(T) 0.000*** 0.003** 0.001** 0.086沒有(111) 2.631 3.378 1.144 3.225有(49) 3.796 3.816 1.449 3.551

註:1.網底部分表個人背景特性之機率值,空白所列值則為各基本背景特性分項之平均標準

化因素分數

2.(T)列表示採 t 檢定,雙尾檢定,(A)列採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3.*表示 p < .05,**表示 p < .01,***表示 p < .001,p 為機率值(Prob-value)

五、社區公共事務參與行為及態度與影響參與因素構面間之關係

(一)社區公共事務參與行為及態度與影響參與因素構面相關分析

利用 Pearson 關聯性檢定檢測各因素與目前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意願及

對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評價之相關,其結果顯示「個人認知導向」、「社會責

任感」、「學校事務壓力」、「自我能力實現」及「參與結果影響」與參與意願

及評價有顯著相關。而「學校事務壓力」及「參與結果影響」與參與時間有

顯著相關。另「個人認知導向」與「社會責任感」與推薦他人參與意願有顯著相關。

(二)社區公共事務參與行為及態度相關因子之相對影響程度

1.目前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意願相關因子之相對影響程度

以逐步迴歸分析法得出之結果(見表九),最後進入方程式中的因素有五

個,其解釋率約為 0.27。其中以「學校事務壓力」β係數最大(β= -.270289),顯示「學校事務壓力」對影響目前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意願有較大的預測力,

而 Beta 的係數為負值,因此可以看出「學校事務壓力」越低,則目前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意願越高。其淨迴歸方程式如下:

目前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意願=-0.270289×(學校事務壓力)+0.255453×(社

會責任感)-0.247555×(參與結果影響)+0.187032×(個人認知導向)+0.179491×(自我能力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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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159

表九 影響目前參與社區公共事務意願因素複迴歸分析結果表

自變項 淨迴歸係數β t 值 顯著水準學校事務壓力 -0.270289 -3.917 0.000***社會責任感 0.255453 3.702 0.000***參與結果影響 -0.247555 -3.588 0.000***個人認知導向 0.187032 2.711 0.007**自我能力實現 0.179491 2.601 0.010*

註: 1.判定係數 R2 = .27;2.*表示 p < .05,**表示 p < .01,***表示 p < .001

2.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評價相關因子之相對影響程度

以逐步迴歸分析法得出之結果(如表十),最後進入方程式中的因素有五

個,其解釋率約為 0.34。其中以「個人認知導向」β係數最大(β= .394778),顯示「個人認知導向」對影響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評價有較大的預測力,而

β的係數為正值,因此可以看出「個人認知導向」越高,則對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評價越高。其淨迴歸方程式如下:

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評價=0.394778×(個人認知導向)+0.293128×(社會責

任感)+0.192259×(自我能力實現)-0.184152×(學校事務壓力)-0.157217×(參與結果影響)

表十 影響對於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評價因素複迴歸分析結果表

自變項 淨迴歸係數β t 值 顯著水準個人認知導向 0.394778 6.018 0.000***社會責任感 0.293128 4.469 0.000***自我能力實現 0.192259 2.931 0.004**學校事務壓力 -0.184152 -2.807 0.006**參與結果影響 -0.157217 -2.397 0.018*

註:1.判定係數 R2 = .34;2.*表示 p < .05,**表示 p < .01,***表示 p < .001

3.參與時間的意願相關因子之相對影響程度

得出之結果(如表十一),其解釋率約為 0.11。其中以「學校事務壓力」

β係數最大(β= -.251352),顯示「學校事務壓力」對影響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

時間有較大的預測力,而β的係數為負值,因此可以看出「學校事務壓力」越低,則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時間意願越高。其淨迴歸方程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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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影響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因素之研究

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時間=-0.251352×(學校事務壓力)-0.207709×(參與結果影響)

表十一 影響參與社區公共事務時間意願因素複迴歸分析結果表

自變項 淨迴歸係數β t 值 顯著水準學校事務壓力 -0.251352 -3.332 0.001**參與結果影響 -0.207709 -2.753 0.007**

註:1.判定係數 R2 = .11;2.*表示 p < .05,**表示 p < .01,***表示 p < .001

4.推薦他人的意願相關因子之相對影響程度

得出之結果(如表十二),最後進入方程式中的變項為兩個因素,其解釋

率約為 0.13。其中以「個人認知導向」β係數最大(β= .331440),顯示「個人

認知導向」對影響推薦他人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意願有較大的預測力,而 β的係數為正值,因此可以看出「個人認知導向」越高,則影響推薦他人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意願越高。其淨迴歸方程式如下:

推薦他人參與的意願程度=0.331440×(個人認知導向)+0.149628×(社會責任感)

表十二 影響推薦他人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意願因素複迴歸分析結果表

自變項 淨迴歸係數β t 值 顯著水準個人認知導向 0.331440 4.458 0.000***社會責任感 0.149628 2.013 0.046*

註:1.判定係數 R2 = .13;2.*表示 p < .05,**表示 p < .01,***表示 p < .001

伍、 結論與建議

過去對於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研究中,主要是針對當地居民、婦女、老

人及企業單位參與意願及因素進行調查研究,針對專業者參與社區公共事務

方面研究方面,大多是針對建築師或社區規劃師等的相關研究較多。國內外

對於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研究相當的少,本研究針對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因素研究的結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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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161

一、研究結論

(一)影響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因素

本研究利用因素分析萃取七個主要的影響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因

素之構面為「社會責任感」、「個人認知經驗」、「自我能力實現」、「增進學校效益」、「教學研究壓力」、「實踐宗教使命」及「升等依據看法」。

(二)教師基本特性不同,影響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因素有所不同

根據研究結論發現教師基本特性不同,影響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因素有所

不同,符合本研究假設一(H1)。在「社會責任感」部分,研究結果顯示僅「年

齡」、「年資」及「學校屬性」對其有顯著相關。在「自我能力實現」部分,

研究結果顯示有「性別」及「學校屬性」對其有顯著相關。在「增進學校效

益」部分,結果顯示有「年齡」、「年資」、「學校屬性」對其有顯著相關。在

「實踐宗教使命」部分,研究結果顯示僅有「年齡」這一項對其有顯著相關。

在「升等依據看法」部分,研究結果顯示僅有「宗教信仰」與「服務部門」這兩項對其有顯著相關。

(三)教師基本特性不同,其社區公共事務的參與行為及態度有所不同

在「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意願」部分,研究結果顯示僅有「過去參與經

驗」及「現在參與經驗」對其有顯著差異。在「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評價」

部分,研究結果顯示僅有「過去參與經驗」及「現在參與經驗」對其有顯著

差異。在「參與社區公共事務時間」部分,研究結果顯示「服務部門」及「現

在參與經驗」對其有顯著差異。在「推薦他人參與的意願」部分,研究結果

顯示僅有「年齡」這一項對其有顯著差異。由以上研究及分析證明本研究假設三(H3)成立。

(四)影響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因素與參與行為及態度有關聯性存在

整體而言,對於參與意願、參與評價、參與時間及推薦他人參與意願,

其預測力只介於 34%~11%,預測力偏低,所以推測影響大學教師參與態度

及行為之因子並非只有這些因子。由研究中可發現不同的影響因素,對社區公共事務參與行為及態度間存在關聯性,符合本研究之研究假設二(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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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影響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因素之研究

(五)大學教師曾經及目前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經驗及類型與角色扮演

參與經驗及類型方面,在現在參與的活動類型中,兩者皆以參與「人文

交流活動」類型最多。角色扮演方面,大部分的老師若是有參與社區公共事務都想能夠發揮自己的影響力來改造社區及並與社區人員互動良好。

二、研究建議

(一)學校方面

訪談結果發現,目前大學教師將大部分時間放在研究上,因為國內對大

學教師升等的評分標準仍是以研究為最重要、其次是教學、最後才是服務。

這樣的比重可能會對於喜愛參與社會服務的教師會造成參與意願不足,因此

建議教育單位對於教學、研究及服務這三項的評分能更有彈性,並對於校內

及校外服務能夠有所區別及客觀衡量機制。例如澳洲 Griffith University 升等

副教授時常要求在教學、研究與專業表現、及大學或外面社區三者之一的傑

出服務,升等為教授則要求至少以上三者中有兩者有傑出的領導與成就。大

學中亦成立社區服務委員會提供建議與策略方向,並欲對教師的社區服務進

行標準化的評鑑(Bradley & Lim, 2000),這樣才能鼓勵更多老師願意投入及參與社區公共事務。

過去的大學與社區的關係基本上是比較被動的、消極的,與任其自然發

展形成的;現在的大學在社區中的角色積極許多,與社區的互動也頻繁密切。

現在的大學對社區的「民意」已無法忽略,大學為一知識與研究的中心,不

但是一個地區的文化中心,也是一個地區提供資源與技術指導的中心。因此

建議大學要能夠為社區提供服務並提升社區生活品質、居民素養及維持良好的關係。

(二)社區方面

研究顯示大部分的老師若是有參與都希望能夠發揮自己的影響力來改造

社區,因此可以瞭解大部分教師都具有較大期許及理想。所以建議社區組織

對於教師的參與能夠尊重他們的決定並予以支持,而且不要給予過大壓力或過度期望,才能讓教師適度地發揮自己的專才及對結果才不會過分注重得失。

經過訪談及實證研究結果發現,曾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教師通常會認為

與社區人員溝通困難會對其參與造成影響,並且也會覺得群體的活動較無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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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第 7 卷,第 2 期,2006,12 163

主性,因此研究者期望社區相關人員能夠建立一個良性的溝通管道,讓雙方知道彼此需求及努力的目標,才能不相互爭權並共同為社區努力。

三、後續研究建議

(一)本研究的研究調查僅限於高雄四所大學教師,未來應可擴大調查其他

縣市或全國大學教師,以建構更為完備的大學教師參與社區公共事務

影響因素內涵。

(二)本研究的調查對象是全體教師,未來的後續研究可進一步地專注在特

定對象,例如以過去或目前有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主群為主,能夠更

瞭解影響他們的因素有哪些,並可針對此對象的老師做出更深入的調

查研究。

(三)本研究這次所探討僅是涉及「社區」這領域的公共事務,其實大學教

師參與的公共事務其範圍並不完全限定於某特定的地區,後續研究可

以擴大研究範圍探討大學教師參與地方性或全國性公共事務,這樣能

夠更瞭解大學教師參與社會服務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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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共事務評論》論文撰寫體例

本評論為統一論文格式,訂定論文撰寫體例,敬請遵循採用。

壹、來稿需包括下列要項:

一、題目:中英文兼備。

二、作者:姓名、服務機關與職稱(中英文兼備)。

三、摘要:中文文稿,中文摘要(500 字以內)在前,英文摘要(500 字)在末;

英文文稿,英文摘要在前,中文摘要在末。

四、關鍵詞:中英文各五個,分別列於中英文摘要之下。

五、正文:請以 12 號字體撰寫,中文請用「新細明體」,

英文請用“Times New Roman”字體,請編頁碼。

六、參考文獻:請列出正文中所引用文獻之完整資料。

貳、正文格式

一、分節標題方式

(一)中文標題以「壹、 一、 (一) 1. (1) a. (a)」為序。

(二)英文標題以「I. A. (A) 1. (1) a. (a)」為序。

(三)標點符號在中文部分請用全形,英文部分採用半形;如中英文夾雜,則

視前文所接為中文、英文或行文脈絡來決定。

二、引語用例

(一)直接引語,用冒號(:)隔開年代,並標註頁碼

【格式】中文加單引號「 」,英文加雙引號 “ ”

【範例】陳明裕(2001:25)指出:「政府為提高事業經營效率、競爭

能力,而縮小公營事業規模,降低其在經濟上所扮演的角色,

並減少政府對經濟活動之干預,同時提高民間企業在資產或股

權的比例,以增加民間部門在經濟活動上的份量。」

As Raban (2002: 382) argues “the trial did not seal the myth of the

Krays; rather, it broke it down into a long rehearsal of sordid fa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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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二)直接引語,不用冒號(:)時

【格式】中文用單引號「 」,英文用雙引號 “ ”

【範例】「民營化」一辭,係指公營事業移轉民營。

Rail service encompasses a broad scope of issues that surround these

“prices, efficiency and reliability.”

(三)引語中復有引語,或特殊引用時

【格式】中文單引號「 」在外,雙引號『 』在內

英文雙引號 “ ” 在外,單引號 ‘ ’ 在內

【範例】McCormick (1986: 58) 指出:「『態度』(attitude)係指個體對

任何事物所持有之協調一致、有組織及習慣性的內在心理反

應。」

“The ‘socio culture approach’aspires to maintain the stability of

social and cultural systems.”

三、附加原文用例

中文稿引用外國人名、著作、專有名詞時,應譯成中文,並於「第一次」出現

時以「括號附加原文全名」。

(一)一般用語

【格式】括弧、小寫、正體

【範例】而在對公眾的風險知覺進行研究時,心理衡量範型

(psychometric paradigm)是一種重要的研究途徑。

(二)專有名詞

【格式】括弧、首字大寫、正體

【範例】美國都市土地學會(Urban Land Institude)將其定義為:「有效

的成長管理為一種預期開發需要及容納開發活動的過程,用來

均衡不同的土地使用目標及調節地方與區域之利益。」

四、註釋用例

(一)文中註明出處的註釋

【格式】(作者,年代:頁數)

【範例】(陳思倫、宋秉明、林連聰,1995:270-317)

(Pizam and Milman, 1984: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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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Perdue et al., 1987: 423)

(二)文中已有作者姓名時

【格式】作者(年代:頁數)

【範例】陳思倫、宋秉明、林連聰(1995:270-317)

Churchill 與 Surprenat(1982: 491-504)認為

Oliver(1981: 25-46)

(三)若有必要以附註說明行文涵義時,請用註腳。

【格式】於標點符號後,以插入註腳方式自動產生於右上角

【範例】已達聯合國衛生組織所訂的高齡化社會指標 1。

In the U.S. legislation proposed several times since 1967 by Senator

Mondale2 also is an effort to confront the question of getting

indicators into use.

五、圖表用例

(一)圖號碼與名稱應置於圖下方,表號碼與名稱應置於表上方,格式置中。

(二)標題之說明需清楚,所使用之文字、數字須與文中引用之敘述一致。

(三)若引用他人之圖表需註明清楚資料來源,方式同內文註釋。

(四)圖的寫法

【範例】圖一

Figure 1

(五)表的寫法

【範例】表一

Table 1

六、數字用例

(一)統計數字請以阿拉伯數字表示。

【範例】驗證兩份問卷皆為有效問卷者計有 71 份。

(二)非統計數字,如年代、表述性數字,則以中文表示。

【範例】本研究從二○○○年到二○○三年

第二次世界大戰

八○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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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七、引用書名、刊名及篇名用例

(一)書名

【範例】《管理學》

《經濟發展與自由》(Development as Freedom, 1999)

(二)刊名

【範例】《公共事務評論》

Journal of Public Affairs Review

(三)篇名

【範例】〈公私協力策略推動都市計劃之法制化研究〉

〈地方政府成長管理機制與策略之推行〉(The Study on

Implementation and Policy Making of Growth Management in

Local Government)

“Delphi Analysis in U.S. Rail Grain Policy”

參、參考文獻用例

參考文獻之排列,先列中文文獻,以作者姓氏筆劃依次排列,再列西文文獻,

以英文字母順序依次排列。

一、專書

【範例】

劉鳳文、左洪疇(1984),「公營事業的發展」,台北:聯經出版社。

Sorensen, A. A., P. G. Richard and R. Karen. (1997), Farming on the Edge, Dekalb, IL:

American Farmland Trust.

交通部觀光局編製(1986),「觀光事業專論選集第三集」,台北:觀光局。

Callahan, D. and B. Jennings (eds.). (1983), Ethics, The Social Sciences and Policy

Analysis. NY: Plenum Publishing Co.

二、期刊論文

【範例】

廖四郎(1998),「從 Black-Scholes 模型分析數理財務模型之發展」,亞太經濟

管理評論,第3卷第1期,頁97-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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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Comfort, L. K. (1985),“Action Research: A model for Organizational Learning.”Journal

of Policy Analysis and Management, 5(1), 100-118.

三、專書論文

【範例】

徐良熙、林忠正(1989),「家庭結構與社會變遷的再研究」,收錄於伊慶春與朱

瑞玲主編,台灣社會現象的分析,頁25-55,臺北:中央研究院三民主義

研究所。

Hammond, K.R. (1973), “The Cognitive Conflict Paradigm.” in L. Rappoport and D.A.

Summers (eds.), Human Judgment and Social Interaction, pp.188-205. New York.

四、研討會論文

【範例】

陳振遠(1998),「非營利組織募款策略之研究-以公益慈善機構為例」,發表於

「非營利組織之經營管理與社會角色」學術研討會,國立中山大學,

高雄。

Lin, C. and H. C. Huang. (1996),“Conflict management of environmental risk: A

strategic planning approach,”paper present at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City

Planning, Taichung.

五、研究計畫

【範例】

江明修(1994),「非營利組織公共服務功能之研究」,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

六、學位論文

【範例】

邱忠民(1999),「地方發展時代下公共事務管理教育角色之研究」,國立中山大

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碩士學位論文。

Long, V. H. (1996), Communities and Tourism Impacts. Ph. D. Thesis, University of

Waterloo, Can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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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七、譯著

【範例】

陸有銓譯(Robert M. Hutchins 原著)(1994),「民主社會教育上的衝突」,台

北:桂冠圖書公司。

Beck, U. (1992), Risk Society: Towards a New Modernity (translated by M. Ritter). Sage.

八、報紙

報紙不列入參考文獻。

九、作者

(一)一作者有多項參考文獻時,請依年代先後順序排列。

(二)一作者同一年代有多項參考文獻時,請依序在年代後面加 a b c 等符號。

(三)兩人以上合著,第二位作者(含)以後,無須將姓倒置於前。

【範例】

Sorensen, A. A., P. G. Richard and R. Karen (1997), Farming on the Edge, Dekalb, IL:

American Farmland Tr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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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審稿程序一、來稿之評審由編輯委員及相關研究領域之學者擔任。

二、總編輯就來稿性質,諮詢各領域之編輯委員,決定評審人。

三、來稿由兩位專家學者評審,每位評審於評審意見表上陳述意見,並於下述五項勾選其中一項:

1. 不必修改,直接刊登

2. 小幅修改,不必再審

3. 小幅修改後再審

4. 大幅修改後再審

5. 退稿

四、審查結果處理

第二位評審意見

處理方式

刊 登 小修不審 小修再審 大修再審 退 稿

刊登 直接刊登寄回修改後

登刊寄回修改 寄回修改 第三位審稿人

小修不改

寄回修改後刊登

寄回修改後登刊

寄回修改 寄回修改 第三位審稿人

小修再審

寄回修改 寄回修改 寄回修改 寄回修改 第三位審稿人

大修再審

寄回修改 寄回修改 寄回修改 退稿 退稿

第一位評審意見

退稿第三位審稿人

第三位審稿人

第三位審稿人

退稿 退稿

五、來稿是否刊登,事關投稿人權益,應將評審意見函送投稿人,並說明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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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評論」徵稿啟事一、本刊為國際學術期刊,每半年出版一期(四月及十月出刊),每期之論文

中英文各四篇,發行美國、大陸地區各約二百本,台灣約五百本。

二、本刊旨在提供一國際學術論壇,以發表與討論亞太地區公共事務學術之基礎研究及應用經驗。涵蓋領域及課題包括區域發展、都市政策、地方政府、環境管理、永續發展、社區管理,及第三部門之發展與管理等。

三、來稿可用中文或英文撰寫,但本刊不接受已刊登之論文,請勿一稿數投。

四、來稿請依下節格式撰寫及打字。

五、來稿均須透過匿名評審,獲二位評審推薦後始可刊登。

六、來稿未刊登者恕不退件。來稿一經刊登,本刊將致送抽印本 10 份。

七、來稿請寄至:高雄市鼓山區 804 蓮海路 70 號中華公共事務管理學會「公共事務評論」編輯部收。

Aims and ScopeThe Journal of Public Affairs Review(JPAR)is an academic journal which publishes empiricalstudies and critical review papers about public affairs. Two issues are planned for the journal eachyear, in English and Chinese. Papers published in the JPAR will encompass, but not be limited tothe following areas:

˙reg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urban policy and city management˙local government policy and management˙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civil society and public participation˙third sector development and management˙other public issues and policies of the Asia Pacific region˙book reviews

Letters to the editor discussing any aspect of Public Affairs will be encouraged. Book and softwarereviews will also be published.

We anticipate that the journal will provide a meeting ground for all workers in the area, includingpolicy analysts, planners, public managers, discipline-oriented scholars, and other professionalsand practitioners. As General Editors we look forward to receiving your contributions.

Contributors are invited to send papers to the General Editors Roger Stough or Mingshen Wang,at the address shown.

Roger R. StoughNo va End o wed Ch a i r an d Pro f e s so r o fPu b l i c Po l icyTh e S ch o ol o f Pub l i c Po l i cy, MS 3 C6Geo rg e Ma so n Un ivers i t y, VA, U.S .A .Fa i r f a x , VA 22 0 3 0 -44 4 4E-ma i l : r s t o u g h @g mu .ed u

Mingshen WangPro f e sso rTh e In s t i t u t e o f Pu bl i c A f fa i rs Ma n a g emen tNa t io na l Su n Ya t -S en Un ivers i t yKa o h s iun g , Ta iwa n , R .O.C .E-ma i l : min g sh en @ma i l . n sy su . ed u . tw

General Editors

C H I N E S E A S S O C I AT I O N o f P U B L I C A F FA I R S M A N A G E M E N TN o . 7 0 , L i e n H a i R o a d , G u S h a n D i s t r c t , K a o h s i u n g Ta i w a n , R . O . C .Te l : 8 8 6 - 7 - 5 2 5 2 0 0 0 e x t 4 9 0 7 . 4 9 0 4 F a x : 8 8 6 - 7 - 5 2 5 0 1 2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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