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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宗電子圖書館 製作 妙妙妙妙妙妙妙記 隋·天台智者大師 隋·章安灌頂大師 唐·天台湛然大師 撰科并記 定海沙門禮賢 會本并輯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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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宗電子圖書館 製作

妙法蓮華經文句記

輯 注

隋·天台智者大師 說

隋·章安灌頂大師 錄

唐·天台湛然大師 撰科并記

定海沙門禮賢 會本并輯注

注意:

1. 本圖書館所收錄典籍,主要是從網絡上面搜得的好版本,但是只有部份是校對過,難免還會有錯處。故此我們會不時修訂、更新,所以欲打印的話,請在打印之前到網站上下載,以確保是最新的版本。下載地址:http://ttlib.buddhism.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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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目錄

自序—————————————————————— 5

本書頁數 科判頁數

卷一之一

序品第一·從初(至)聞持和合———————— 8————— 1

之二

從教主聞持之所(至)約教釋憍陳如—————— 79————— 8

之三

從約本迹釋憍陳如(至)釋劫賓那——————— 154————— 16

卷二之一

從釋憍梵波提(至)列菩薩眾之階位—————— 212————— 22

之二

從歎德(至)通序盡————————————— 268————— 29

之三

從釋別序(至)疑念序———————————— 321————— 35

卷三之一

從發問序(至)長行盡———————————— 389————— 41

之二

從偈頌(至)盡品—————————————— 460————— 47

方便品第二·約諸經判權實—————————— 472————— 49

之三

約本迹判權實(至)正請決—————————— 530————— 54

卷四之一

從廣開三顯一(至)今總破—————————— 592————— 61

之二

從今正釋(至)頌諸佛門——————————— 656————— 69

之三

從頌過去佛門(至)頌五濁開三———————— 731————— 75

卷五之一

從頌施化方便(至)盡品——————————— 786————— 79

譬喻品第三·從釋題(至)與授記——————— 811————— 82

之二

從四眾歡喜(至)等賜大車譬之科分對法———— 849————— 85

之三

從解釋經文(至)長行盡——————————— 909————— 91

卷六之一

從偈頌(至)盡品—————————————— 963————— 97

信解品第四·釋品題—————————————1015—————101

之二

從入文解釋(至)遣旁人追——————————1025—————101

之三

從遣二人誘(至)盡品————————————1078—————106

卷七之一

藥草喻品第五————————————————1141—————112

之二

授記品第六—————————————————1221—————121

化城喻品第七·從釋題(至)法說結緣—————1242—————123

之三

從譬說結緣(至)盡品————————————1287—————127

五百弟子受記品第八·從釋題(至)授滿願記——1334—————133

卷八之一

從正授千二百記(至)盡品——————————1350—————135

授學無學人記品第九—————————————1362—————136

法師品第十·從釋題(至)明開譬———————1369—————137

之二

從合譬(至)盡品——————————————1408—————141

見寶塔品第十一———————————————1426—————144

提婆達多品第十二·從初至明往昔師弟持經之相—1458—————147

之三

從結會古今(至)盡品————————————1469—————147

持品第十三—————————————————1491—————150

安樂行品第十四·釋品題(至)釋行處—————1507—————151

卷九之一

從釋近處(至)盡品—————————————1533—————155

之二

從地涌出品第十五——————————————1586—————160

如來壽量品第十六·從初(至)釋如來—————1628—————164

之三

從釋壽量(至)明本實不滅——————————1651—————167

卷十之一

從明迹中唱滅(至)盡品———————————1711—————173

分別功德品第十七——————————————1743—————177

隨喜功德品第十八——————————————1780—————181

法師功德品第十九——————————————1798—————183

之二

常不輕菩薩品第二十—————————————1821—————184

如來神力品第二十一—————————————1842—————186

囑累品第二十二———————————————1853—————188

藥王菩薩本事品第二十三———————————1869—————188

妙音菩薩品第二十四—————————————1893—————191

之三

觀世音菩薩普門品第二十五——————————1911—————193

陀羅尼品第二十六——————————————1941—————197

妙莊嚴王品第二十七—————————————1951—————198

普賢菩薩勸發品第二十八———————————1965—————199

(妙樂輯注目錄終)

妙樂輯注自序

大品云:“以有菩薩因緣故,有聲聞、辟支佛出現於世。”大論云:“須陀洹至辟支佛,皆從菩薩生。”是故今家言:佛初成道,先說華嚴,眾生不堪,次說三藏,乃至方等、般若而調熟之,最後至法華會上,同成一乘妙,俱得授記作佛。如來出世本懷,於茲乃暢。故知智者大師靈山親承、龍樹真傳,非龍樹、智者,吾誰與歸?今有一班拍盲之徒,文字阿師,乃謂大乘是從小乘發展而來。顛倒說法,戮瞎學人眼睛,戕殺法身慧命,急棄急棄!

注解經疏,未易可言。唐·顏師古·漢書敘例云:“近代注史,競為該博,多引雜說,攻擊本文。至有詆呵言辭,掎摭利病,顯前修之紕僻,騁己識之優長。乃效矛盾之仇讎,殊乖粉澤之光潤。今之注解,翼贊舊書,一遵軌轍,閟絶歧路。”注解俗書尚且不能漫肆譏詆,以效縱橫家之口吻,況佛書乎?況一乘圓頓乎?是故今撰輯注,絕無時人考證氣息,所釋一依山家芳軌。“翼贊舊書”,良可遵從!

本宗注解有乎多本,曾經細細逐條研詳,今略述諸家得失如下:

一、唐·道暹法師·法華經文句輔正記:道暹法師者,乃荊溪門人,故其所撰維摩經疏記鈔,題云“傳法弟子僧道暹私記”。而佛祖統紀將其列入“未詳承嗣傳”者,誤。輔正記自問世以來,深秘大藏,未見有人討究利用,真是可惜!暹師所釋特為詳盡,而且輔翼師說,有功法門。吾於此書,無所間然,是故輯注引用最多。

二、唐·智度法師·天台法華疏義纘:智度法師亦是荊溪門人,然觀其所著,多引唯識廣解名相。而所引唯識義理,恰恰是荊溪尊者於法華五百問論中所破斥和揚棄者!雖曰義纘(纘者,繼承也),吾知其必非荊溪真子也。而今人佛學辭典卻云“(義纘)為欲研究天台法華教學必讀之良書”,吾知此人必未研讀原書,只是人云亦云耳。

三、唐·智雲法師·妙經文句私志記:所釋至譬喻品止。書中引用文句記時,多作“師云”,故知智雲法師亦是荊溪門人也。然所撰多違師說,難逃逆路之責。文中廣事分科,繁蕪非要,於本宗義理竟無發揮。智雲法師另有妙經文句私志諸品要義二卷,缺漏嚴重,價值不大。

四、北宋·從義法師·天台三大部補注:共十四卷,前三卷解玄籤,後四卷解輔行,中間七卷解本疏。從義法師屬後山外,佛祖統紀將其列入“諸師雜傳”,宜也。所執約身相大小分於丈六尊特、空中泯淨假具三千、約於心遍而釋無情有性等,均是已死之義。參考之者,應深本宗,方免其惑。至於辨明一般義理,衛護台教,如論賢首妄判華嚴等,辭理切直,亦不得掩也。

五、南宋·有嚴法師·法華經文句記箋難:此書雖是後出,然不能超越前人。所釋較為簡要,且間有錯誤,學者對照輯注,自能了然。

他如文句格言、讀教記等,均有助解,今不繁述。至於一如法師之法華經科注、蕅益大師之法華會義、道霈法師之法華文句纂要等,大抵別立科段,唯錄大綱,翦落破古。如此作者,好處是血脈容易貫通,易得一家正義。缺點是於大師縱橫發揮之處,微細義理分擘之間,未能深入也。初學之者,對於古師立義,似乎感覺也挺有道理,及被智者大師一破,方知優劣天壤之別!故古人云:“根本智易得,差別智難明”,此之謂也。有志本宗學者,應深研原典,久讀之後,自有味道,非是節本所能替代也。

至於他宗注釋,如慈恩玄贊等,披閱之後,不禁感慨良多。通讀全篇,唯解名相,廣立義章,炫人眼目,不見一言依經立觀!如此解經,有何利益?說食數寶之譏,正為此類設也。是故荊溪歎云:“古可依也。”請三復斯言!請三復斯言!

沙門禮賢 擱筆序於普陀山古佛洞法華關房

2011-1-26(農曆十二月二十三)

妙法蓮華經文句記

輯 注

(卷一之一)

隋天台智者大師 說

隋章安灌頂大師 錄

唐天台湛然大師 撰科并記

定海沙門禮賢 會本并輯注

序品一

○將釋法華文句分二,初釋題目二,初釋題文句二字

妙法蓮華經文句

言文句者,文謂文字,一部始終,故云:“文即是字,為二所依[footnoteRef:1]。” [1: 文即是字,為二所依:成唯識論卷二:“然依語聲分位差別而假建立名句文身,名詮自性,句詮差別,文即是字,為二所依。此三離聲雖無別體,而假實異,亦不即聲。”成唯識論述記:“名詮法自性,句詮法差別,文體是字,為名、句之所依,不能詮自性及差別故。文者彰義,與二為依,彰表二故。……瑜伽言:‘名於自性施設,句於差別施設,名句所依止性,說之為字。’”又聲是色蘊,名句文三是行蘊收。俱舍卷五:“頌曰:名身等所謂,想章字總說。論曰:等者,等取句身、文身。應知此中,名謂作想,如說色、聲、香、味等想。句者謂章,詮義究竟,如說‘諸行無常’等章,或能辯了業用德時相應差別,此章稱句。文者謂字,如說阿、壹、伊等字。”身者,聚集之義,自二名、二句、二文以上皆得稱身,意為顯其總說一切,非止目於一名一句一文而已。由此可知,三者之中,“文”之含義,最為狹小,名句次之,故依順序,應以文先。然文身既為名句所依,故常置於最後說之。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二云:“又於一切所知所詮事中,極略相,是文;若中,是名;若廣,是句。若唯依文,但可了達音韻而已,不能了達所有事義。若依止名,便能了達彼彼諸法自性自相,亦能了達所有音韻,不能了達所簡擇法深廣差別。若依止句,當知一切皆能了達。”列表如下: ┌名────詮體為名(自性施設)│句────顯義為句(差別施設) └文────即是字(為二所依)案:文者,不是指文章,而是指文字,是最小單位,為名、句之所依,故云也。]

句謂句讀[footnoteRef:2],義通長短,故云:“名詮自性,句詮差別。”此亦不論色行等體[footnoteRef:3],今但以句而分其文,故云文句。古之章疏,或單題疏,或單題章。章謂章藻,詩云[footnoteRef:4]:“彼都人士,出言成章。”亦云章段,分段解釋成若干章。疏者[footnoteRef:5],通意之辭,亦記也。又踈音[footnoteRef:6],即疏通、疏條、疏鏤也。今並不云者,意如向說。 [2: 句讀dòu:亦作“句逗”,文辭語意已盡之處為句,類今句號;未盡而須停頓之處為讀,類今逗號。] [3: 此亦不論色行等體:唐·道暹法師·法華天台文句輔正記(以下簡稱輔正記)云:“不論至等體者,與論辨異也。今意但以句逗分一部經文及隨文解釋,不同諸論或以色為教體,或以意地所思、行蘊所得為句教體。如唯識法相宗具以聲名為教體,彼論云:‘聲屬十二處中聲所接,五蘊之中色蘊所接,四辨之中屬辭為礙境也。名句文,十二處中法處所收,五蘊之中行蘊所得。以名句文是聲上屈曲,意地所緣,故屬行蘊及法無礙境。’今家明教,具如玄文。今此實相一乘之經,詮於所證實相之理,永異眾典,即其相也。”] [4: 詩云:此出詩經·小雅·都人士:“彼都人士,狐裘黃黃。其容不改,出言有章。”彼者,那個。都人士,指居於鎬京有士行之人。鄭玄箋:“城郭之城曰都。古明王時,都人之有士行者,冬則衣狐裘,黃黃然,取溫裕而已。其動作容貌既有常,吐口言語又有法度文章。”(有處訓都為美者,此所不論。)] [5: 疏者:平聲,音shū。輔正記:“通意之辭者,謂以言辭而通文意也。亦記也者,謂稟受前人,記其所受,以為疏也。”] [6: 又踈音:此下去聲,音shù。疏通,亦作“踈通”(下同),謂剖析闡釋。疏條,謂逐條陳述。疏鏤者,輔正記:“鏤者,如檀體雖香,必假工人彫刻,顯出檀之妙像。古人亦爾,經體雖妙,必假巧辭,鏤出文旨,令大小文義有序也。”]

○二解注文六難

佛出世難,佛說是難,傳譯此難,自開悟難[footnoteRef:7],聞師講難,一遍記難[footnoteRef:8]。余二十七於金陵聽受,六十九於丹丘添削,留贈後賢,共期佛慧。 [7: 自開悟難:唐·石鼓沙門智雲法師·妙經文句私志記(以下簡稱私志記)卷一云:“自開悟者,此約親訓妙道之師以歎,即天台大師也,謂自能開悟此妙法也。玄序初約十德歎中,最初之二約自悟德以歎云:‘不曾聽講,自解佛乘。既能解悟,復能入定,得陀羅尼。’即此並是自能開悟此妙法也。其事相狀,委如傳中。……自非乃昔靈山目覩金容,耳聆妙音,豈能於此生而知之?甚不容易,所以為難。”] [8: 一遍記難:私志記卷一:“一遍記難者,謂聞師說此妙法,只得一遍也。記錄流通,以為難也。前云聞難,謂只一遍;今明只此一遍,便即記錄傳通,是為難也。”]

題下注中六難意者,此用下文法說歎法希有中:“諸佛興出世,懸遠值遇難,正使出于世,說是法復難。無量無數劫,聞是法亦難,能聽是法者,斯人亦復難。”章安於經聞法、能聽二難之中,義開為四,謂傳譯等,合成六難。然聞法中,正在時會及以阿難,義通像末,故藉傳譯則可得聞。佛出已難,出仍不值,故經多劫,聞者尚難,況修行開悟、說記流通?

於中初二約主約味,三四歎教歎行,五六自幸省己。故初二在佛,三四屬師,五六斥己。故三雙中,一一皆悉先通次別。且初二中,出世猶通,通一代故;次說則別,別在今經。次三四中,初傳譯師,通一切教;次教詔師,別我所承。次五六中,聞講仍通,與他共故;一遍記別,唯屬己故。故三雙中,從寬向狹,是故後後狹於前前。故自佛出來,乃至聞於自悟者說,一遍記故,故記佛乘,最為甚難。

言主味者,主興不易,復經四味,方演此經,故知初二誠為不易。言歎教者,傳譯不易,經涉山海,雖至此土,民主道合,國無諸難,方可傳故。言歎行者,稟承南岳,證不由他,宿植所資,妙悟斯發。言自省者,自幸得聞,謙己輒記。故玄序云:“江陵稟受玄旨,建業方聽經文[footnoteRef:9],補接纔成一遍而已。”況二十七聽,六十九治[footnoteRef:10],始末四十餘年乃成,第七修補復難。於傳譯前加結集難,合為八難。以結集時亦假王臣大眾和合,若魔若外,令不得便。 [9: 江陵稟受玄旨,建業方聽經文:江陵即指荊州玉泉寺,建業即指金陵(南京)光宅寺。現將智者大師說天台三大部時處列表如下: 三大部名 時間 地點 年齡 當時章安年齡1、法華文句:公元587年,金陵光宅寺,50歲, 27歲2、法華玄義:公元593年,荊州玉泉寺,56歲, 33歲3、摩訶止觀:公元594年,荊州玉泉寺,57歲, 34歲] [10: 二十七聽,六十九治:私志記卷一云:“此尊者皇朝貞觀六年(632年)去世,時年七十有二,修補之時既六十九,即貞觀三年矣。此蓋修補畢之時也。所以經爾許時方修畢者,以大師滅後,一宗教門獨當其任,講授述作,庶事殷繁。又屬隋末天下擾冗,復以古講不講章疏。以此諸故,經爾許時方遂修補。正以大師願力深廣,末代有此良緣,斯文未匡。不然後學殆不獲聞,誠可悲矣。後之學者,豈不深慶幸哉?”]

添謂添破古師及引經論,謂斥非以顯是。削謂削其繁長及成文體,使文約而義豐。破古不全我己[footnoteRef:11],加彼異見,故但云添。削乃唯在於己,初記繁芿[footnoteRef:12],故須云削。故玄序云:“或以經論誠言,符此深妙;或標諸師異解,驗彼非圓。” [11: 破古不全我己:輔正記:“破古至我己者,明章安破古並用大師義勢以破古人,非全用己自任胸臆也。加彼異見者,加謂添足,即章安更引古人異解之文,助成大師破文。”北宋·神智從義法師·天台三大部補注(以下簡稱三大部補注):“或作‘破古不全’為句讀者,非也。”] [12: 繁芿rènɡ:繁複雜亂。]

留贈後賢者,玄文序云[footnoteRef:13]:“斯文若墜,將來可悲。涅槃云若樹若石,斯經稱若田若里,後代行者,知甘露門之在茲。” [13: 玄文序云:釋籤卷一之一:“若不記其所聞,念彼當來有不聞佛乘之苦,故云可悲。若樹若石等者,如涅槃雪山童子,聞半偈已,傳於石壁。又如今經隨喜品初:‘隨其所聞,聚落田里,為父母宗親隨力演說。’甘露門者,實相常住,如天甘露是不死之藥。今釋妙法,能通實相,故名為門。”]

共期佛慧者,自非靈岳親承,道場契悟,搜一代教旨,顯五味宗極,將何以為後賢佛慧之基址耶?故佛慧之言,須開三教果頭之權實[footnoteRef:14],發四味兼帶之大小[footnoteRef:15],則人理教行之有歸,開示悟入之無異,方是今經之佛慧耳。 [14: 須開三教果頭之權實:果頭即佛,權實即智。藏通二教一向須開,別存教道,故亦同開。是故今開前之三教果家所證權實二智,無非本佛中實理智,方是今經之佛慧也。] [15: 發四味兼帶之大小:發亦開也。釋籤云:“開前三教之麤(約教),及彼四味中麤(約部)。”譬如華嚴乳味,兼別明圓,圓雖不異,別則須開,餘可準知。若大若小,同歸醍醐。輔正記:“言大小者,通別為大,三藏為小也。”]

問:諸經中圓與此何別,而必須云開,方是佛慧?答:圓實不異,但未開顯:初心之人謂圓隔偏[footnoteRef:16],須聞開顯諸法實相;若已入實,但論增進。權人至此,一向須開。 [16: 初心之人謂圓隔偏:四教儀彙補輔宏記卷二:“【註】若妙樂云‘圓人初心須聞開顯諸法實相’者,蓋昔圓人,義有兩向:名字初心,謂圓隔偏,聞佛開權,隔偏情泯,非開圓體也;若觀行去已入實者,但論增進。如經簡眾云:‘除諸菩薩眾,信力堅固者’,是也。【記】此釋圓人初心須聞開顯之文。兩向,謂昔圓隔偏,今圓不隔。故名字即人,由聞開權,隔偏情泯。如經下,引證。信力菩薩,即觀行位,已圓伏五住。堅固菩薩,即十信位,已破見思塵沙,故此但論增進也。”]

○二入文釋五,初指經通題

委釋經題,已如上說。

委釋等者,別解題名,方七八卷,以初名中總三法故,三法始末亘一部故。何者?一部之中莫過本迹,本地總別超過諸說,迹中三一功高一期。故一中之三,永殊前教;即三之一,不與他同。即迹而本,壽量方談;即本之迹,具在今說。且如迹中,體非因果,依之以辨因果,因果取體,方有勝用。如是三法,並由開顯。若不先了能開之妙,將何以明所開之麤?故對迹辨本,理須分判。所以釋題,不可率爾[footnoteRef:17],題下別釋,理非容易。 [17: 不可率爾:三大部補注:“率爾,論語云:‘子路率爾而對。’注云:‘率爾,先三人對也。’今謂輕率聊爾也。慈恩玄贊云:‘首稱妙法蓮華經者,藻宏綱之極唱,旌一部之都名。法含持軌,綰群祥以稱妙;華兼秀發,總眾美而彰蓮。’如此釋題,比夫天台,甚為殊隔,釋題率爾,豈誣也哉?”]

以由釋題,大義委悉,故至經文但麤分章段,題名文句,良由於此。故但分文句,則大理不彰;唯談玄旨,則迷於起盡;若相帶以說,則彼此無歸[footnoteRef:18]。故使消釋,凡至大義,並指玄文名體宗用、三一總別、寄行約教[footnoteRef:19]。故知全迷玄文大旨,而欲以文句消經,固蔽理觀深微[footnoteRef:20],而但以事相釋義,言弘斯典者,遠矣! [18: 若相帶以說,則彼此無歸:輔正記:“若相帶下,明全用玄文入疏,全用文句入玄,相間雜說不可。何者?則使聽者不識經文起盡,復令玄文大義不彰,故云無歸。”] [19: 寄行約教:妙玄卷一引證五重,先引迹門序品為證,此是約行。次引本門如來神力品,此是約教。如輔行卷三之一云:“故彼玄文引神力品約教次第,故名、用、體、宗。若引序品約行次第,故名、體、宗、用。”] [20: 固蔽理觀深微:固者,副詞,必,一定。公羊傳·襄公二十七年:“我即死,女能固納公乎?” 何休注:“固,猶必也。”蔽即蔽塞不聰,不諳事理。此斥世人依文解義,全迷旨歸,必定蔽於隨文入觀,却成數寶矣。]

今問弘經者:為名利壅己?為大悲益他?自行暗於妙宗,何殊無目而導?彼此俱迷,自他咸沒。又妙法之唱,非唯正宗,二十八品俱名妙故。故品品之內咸具體等,句句之下通結妙名,教行人理彼此相攝,使妙旨不失,稍似弘通。衣座室誡,思之自克。然遍列事難,不可恒爾[footnoteRef:21],今隨義便,廣略適時。故方便、安樂、壽量、普門,並是本迹之根源,斯經之樞楗,必須委簡,餘則隨宜。 [21: 不可恒爾:輔正記:“不可句句之下皆列名體宗用、衣座室三也。”]

○二釋品別目三,初釋序二,初釋字訓

序者,訓庠序[footnoteRef:22],謂階位、賓主、問答悉庠序也[footnoteRef:23]。 [22: 庠序:安詳有序。庠者,通“詳”,安詳。增一卷三:“我聲聞中第一比丘,威容端正,行步庠序,所謂馬師比丘是。”大唐西域記·戰主國:“僧徒肅穆,衆儀庠序。”] [23: 階位、賓主、問答,悉庠序也:此有三對六字,即此三六之事悉皆庠序故也。階位者,通序別序,次第不亂,各當其分也。賓主是問答之人,問答是賓主言語往復之事。彌勒是賓是問,文殊為主為答。如此之事,并皆審當次第,體狀閑雅,合於機度,故云悉庠序也。]

序者下,一部大名已指前釋,一品別號此下略申。叡公亦有二十八品生起次第[footnoteRef:24],今家隨釋,準意可知。然品品初通有四意,謂釋名、來意、釋妨[footnoteRef:25]、釋文。釋名必須因緣等四,來意、釋妨或有或無,或釋名中即帶來意,有妨須釋,何例然耶?又釋名與義,更互有無,故釋名一種,或於義前別釋,或帶名以釋義。縱於義前別釋,還將別以貫義。名義若顯,則一品可從,故使品品全同部旨。如是釋者,方鏡於迷途。徒自云云,此彼淆混。若得此意,至下易知。 [24: 叡公亦有二十八品生起次第:叡公,即僧叡法師,羅什弟子。或問:諸宗章疏,多明二十八品生起次第,今家於此何不明之?噫,品非章段,何得於此便論次第?若分科與品彼此合者,可論生起,奈有科通品局、科局品通之例,故不論也。科通品局者,其例甚多,且如為上根法說,即不局於方便品。何者?法說分五,一正說,二身子領解,三佛述成,四與授記,五四眾歡喜。除正說位於方便品,餘四并在譬喻前半,此即科通品局也。科局品通者,譬如分別功德品,若據分科,此品先明總授法身記,次明彌勒總申領解,此二屬於本門正說段,自佛告彌勒以下則屬本門流通段,此即科局品通也。有此等異,是故不可專據品題而論生起,否則甚傷一經血脈。今家依科隨章解釋,故不繁於此也。若了此意,則不隨他流變。] [25: 釋妨:輔正記:“如方便之名與大小乘同,故須釋出。今經即是體內方便,不同於權,諸皆例爾。”]

今初釋名云訓庠序等者,先釋字訓,次釋字義,然釋訓中復似從義。庠謂安庠,學舍養宮,並非今意[footnoteRef:26]。爾雅云:“東西牆謂之序,別內外也。”此可借用以釋別序。如由別序,方異諸經。通序異外,亦可兼用。所以初用字訓,正從別序,故云階位等也。兼用安庠,即非匆卒越次意也;亦二序共有[footnoteRef:27]。若對辨者,必先證信,後發起故[footnoteRef:28];必先發起,後證信故[footnoteRef:29];必先二序,後方正故。二序各有前後亦爾[footnoteRef:30]。故光宅生起,非全失理,但闕表報,是故斥之[footnoteRef:31]。故階位之言,義兼通別。問答之語,不關於通,先瑞後問,次第故爾。彌勒、文殊,即賓主也。若問若答,皆庠序故。伏疑伏難,賓主存焉。 [26: 學舍養宮,並非今意:禮記·王制第五云:“有虞氏養國老於上庠,養庶老於下庠。夏后氏養國老於東序,養庶老於西序。殷人養國老於右學,養庶老於左學。周人養國老於東膠,養庶老於虞庠:虞庠在國之西郊。”孔穎達疏:“國老,謂卿大夫致仕者;庶老,謂士也。”禮記中之上庠下庠,乃至東膠虞庠,均是學校異名,只是各朝名字不同,位置有異而已。養老之所以在學校者,示學習以孝悌為本也。此中意者,序訓庠序,不可誤認為是學舍養宮也,應解釋為安詳有序也。] [27: 二序共有:謂別序具有別內外和安庠二義,通序亦爾,故云也。] [28: 必先證信,後發起故:證信即通序,發起即別序。佛滅以後,結集經典,諸經皆爾。] [29: 必先發起,後證信故:此約佛世當時以說。佛在世時,但有別序,如來滅後,方有通序故也。] [30: 二序各有前後亦爾:二序各有者,譬如通序有五,即所聞法體,乃至聞持之伴。別序亦五,即眾集序、現瑞序、疑念序、發問序、答問序。二序各五,自為前後,詳審有序也。] [31: 光宅生起,非全失理,但闕表報,是故斥之:光宅寺法雲法師法華經義記卷一云:“又此五序有次第相生,所以現有端相,正由大眾聚集,故第一生第二;所以懷疑抱念,由見瑞相,故第二生第三;所以有發問,由有疑念,故第三生第四;所以有答問者,由發問故,第四生第五也。又有倒相生義,如來所以從三昧起,說此經者,由文殊師利答彌勒問,仰測如來心,應說法華,故正說之由,藉文殊答而生;文殊所以答問者,由彌勒發問故;彌勒所以發問者,由大眾有疑念故;又大眾所以有疑念者,由覩瑞相故;又如來所以現此瑞相者,由大眾聚集故也。”雖有倒順生起,但闕表報,如後引東安法師云:“唯見文句紛繁,章段重疊,尋其文義,未詳旨趣。”在下自見。]

○二釋字義三,初標

經家從義,謂次、由、述也。

經家下,從字義釋。

○二釋二,初明次通序

如是等五事,冠於經首,次序也。

三義分二,次通二別[footnoteRef:32]。二序之中,通復冠別。二序俱首,通最得名,以冠於下。冠即是首,故云冠首。是則二十七品方名為經,以序從正,通名經也,故云妙法蓮華經序品。 [32: 次通二別:即次序為通序;由序、述序,此二為別序。]

○二明由述別序

放光六瑞,起發之端,由序也;問答釋疑,正說哢引,敘述也。

言由述者,瑞、疑,由也;問答,述也。文中不以疑念對由述者[footnoteRef:33],亦可兩兼,謂發語宣疑,亦可云述。集眾亦可以為遠由,疏故且置。 [33: 文中不以疑念對由述者:別序有五,若以通途分對由述者,則前三屬由,後二屬述。今文句中,不列疑念者,以其兩兼故;不列眾集者,以其疏遠故。]

言哢引者,以譬顯也。謂哢家之引,故名哢引。亦可正哢亦得名引,如歌引舞,序義可知。故正說如哢,二序如引,故引亦歌也。謂談述也,亦引發義。

古人章疏以胤音之,便作胤釋。又迷章草[footnoteRef:34],以哢為呼,以胤為徹。魚魯之謬[footnoteRef:35],自古有之,徹字則成兩重之誤。 [34: 章草:草書一種,筆劃有隸書波磔,一般不連寫。] [35: 魚魯之謬:謂將魚誤寫成魯,泛指文字錯訛。晉·葛洪·抱樸子:“諺曰:‘書三寫,魚成魯,虛成虎。’”]

○三結

具此三義,故稱為序。

具此三義者,品兼通別,故須具三。

○二釋品三,初翻名

品者,中阿含云“跋渠”,此翻為品。

品者,序名在別,品義則通,下去諸品以通從別,不復更釋,故但釋別以置於通。此中先翻名,次釋義,後明立品所以。所言義者,釋品字義,非品題義,故字義則通,題名從別。

○二釋義

品者,義類同者,聚在一段,故名品也。

言義類同者,諸品咸然。

○三明立品所以二,初泛指他經

或佛自唱品,如梵網;或結集所置,如大論;或譯人添足[footnoteRef:36],如羅什。 [36: 添足:猶言“補足”,補充使完整也。]

聚者是誰?故出其人。初泛指他經。如心地品,佛自唱也[footnoteRef:37]。如大論者,即論所述大品一部,結集之家本唯三品,一序,二魔事,三囑累。言譯人者,亦指大品本唯三品,什公偽秦弘始五年(403)四月二十三日譯訖,乃依四意以類加之,成九十品,謂人、義、法、事,人如樓那[footnoteRef:38],義如觀空,法如三假,事如魔事。亦如大經純陀、哀歎等,又非譯者,但補助譯人,即謝公加也[footnoteRef:39]。準知諸經,非佛自唱及以集者,並譯人添也。 [37: 如心地品,佛自唱也:梵網云:“爾時釋迦牟尼佛,在第四禪地中,與無量大梵天王及菩薩眾,說蓮華臺藏世界盧舍那佛所說心地法門品。”又云:“時蓮華臺藏世界盧舍那佛放光,光告千華上佛:‘持我心地法門品而去,復轉為千百億釋迦及一切眾生次第說我上心地法門品,汝等受持讀誦,一心而行。’”此皆屬於佛所自唱也。] [38: 人如樓那:於九十品中,富樓那品第十五屬人,又如薩陀波崙品、曇無竭品等均屬人攝。餘三可知。注意:富樓那品於大正藏中又作大莊嚴品、辯才品,觀空品又作無生三觀品、無生品,只是名異,同是一品。] [39: 亦如大經純陀、哀歎等等:三大部補注:“初道猛法師自天竺唯得五品,一壽命,二金剛身,三名字功德,四如來性,五大眾問,共曇無讖譯為二十卷。河西國王沮渠蒙遜又遣使往天竺,再得八品,一病行,二聖行,三梵行,四嬰兒行,五德王,六師子吼,七迦葉,八陳如,又譯為二十卷。并前乃成四十卷一十三品,傳於北方,號為北本。至于宋朝,文帝敕道場寺慧觀、烏衣寺慧嚴、康樂縣令謝靈運治定,乃就壽命品加序品、純陀品、哀歎品,於如來性品加四相品、四依品、邪正品、四諦品、四倒品、文字品、鳥喻品、月喻品、菩薩品,凡十二品。并前十三品,成二十五品,製三十六卷,傳於南方,名南本也。”]

○二正出今經

今藥王本事是佛唱,妙音、觀音等是經家,譯人未聞。

次正出今經。如藥王品云:“佛告宿王華:若有人聞是藥王菩薩本事品,能隨喜贊善者”等。又云:“宿王華,以此藥王菩薩本事品,囑累於汝。”乃至云:“若有女人持是品者,盡是女身,後不復受。”

妙音品末集經家云:“說是妙音來往品時,四萬二千天子得無生法忍。”普門品末經家亦云:“佛說是普門品時,八萬四千眾生皆發無等等阿耨菩提。”乃至陀羅尼、嚴王、勸發品末皆然,故云等。

譯人未聞者,今經所無。若無集家之言及無佛自唱語,似屬譯人,以文中諸品先足,當知並是集者所置,信無譯人明矣。故今經自餘諸品,多是結集者所置,以無聞品益故,故品後無結耳。

以通從別,應具四釋。以通序中句句皆存因緣等四,別序時或闕於一兩,故釋序字,闕於四義。若二序相對,義立亦可:二序不同,世界也;別序發起欣慕,即為人也;通序證信除疑,對治也;二序序正,第一義也。約教等三,具如釋三段中是也。若別約通序者,五義不同,世界也;通皆除疑,對治也;通皆生信,為人也;通皆序正,第一義也。餘三及別序,準此可知。

○三釋第一

諸品之始,故言第一。

○三分節經文二,初辨分文有無得失四,初泛引諸經論

佛赴緣作散華、貫華[footnoteRef:40]兩說,結集者按說傳之,論者依經申之,皆不節目。 [40: 散華貫華:長行直說,名為散華。以偈頌之,名為貫華。成實論卷一:“問曰:何故以偈頌修多羅?答曰:欲令義理堅固,如以繩貫華,次第堅固。又欲嚴飾言辭,令人喜樂,如以散華,或持貫華,以為莊嚴(云云)。”]

佛赴緣下,欲分節經文,先辨分文有無得失。於中四,先泛引諸經論,次古講者之失,三明品非章段,四泛示分節。初文者,全非分文。

○二明古講者之失

古講師但敷弘義理,不分章段。若純用此意,後生殆不識起盡。

次古失者,古來講者多無分節,至安公來,經無大小,始分三段[footnoteRef:41],謂序、正、流通。殆者,危也,非今正意。亦幾也(幾,巨依切[footnoteRef:42],近也)。西京賦云:“人生幾亡。”言起盡者,章之始末也。若分節已,大小各有總別起盡。 [41: 至安公來,經無大小,始分三段:安公者,東晉道安法師(312~385)也。安公所作三分判經,懸合西域親光菩薩造佛地論,彼論釋經亦分為三,一教起因緣分,二聖教所說分,三依教奉行分,此與序、正、流通而無異也。然則東夏西天處雖懸曠,聖心潛契,妙旨冥符也。] [42: 幾,巨依切:音jī。]

○三明品非章段

又佛說貫散,集者隨義立品。

三又佛說下,意明立品,但從義類,不從文相。故貫散二相,不可立品,亦非分節。

○四泛示分節二,初示三藏有分節例

增一云:“契經一分,律一分,阿毘曇一分。”契經更開四,謂增一、長、中、雜,增一阿含明人天因果,長阿含破邪見,中阿含明深義,雜阿含明禪定;律開五部及八十誦;阿毘曇開六足、八犍度等,阿含謂施、戒、慧六度皆足也,謂根性、道、定等八種聚也。

四增一下,經論亦有分節之例。況末代弘經,須識賓主,故小乘三藏各有所開。增一序云:“阿難說經無量數,今且總略為一聚。我今分之為三分,契經一分律二分,阿毘曇經為三分。契經今當為四段,初名增一二名中,三名曰長多瓔珞,雜經在後為四分。”乃以四含名為四段,故今承此,借為分節。

律開五部者,佛滅度後一百年間毱多持法[footnoteRef:43],所化眾生不相是非,但為一部大毘尼藏,即八十誦。一百年後,毱多有五弟子[footnoteRef:44],各執一見,不能均融齊一,遂分一藏以為五異。如析金杖,不失金用。今分文亦爾,雖分為多段,知大旨本一。以所分對本,故云及也。 [43: 佛滅度後一百年間毱多持法:此即異世五師,初迦葉,二阿難,三未田提,四商那和修,五優波毱多。道宣律師含注戒本疏云:“前之五師,躡迹傳化,體權通道,故不分教。”] [44: 毱多有五弟子:此即同世五師,一曇無德部,四分律,此云法正;二薩婆多部,十誦律,即一切有部,從宗計得名;三迦葉遺部,但傳戒本,即解脫戒經,此名重空觀;四彌沙塞部,五分律,不著有無觀,從行而名;五婆麤富羅部,未傳中土,名著有行,不捨實我之堅執也。道宣律师含注戒本疏云:“同世五師者,時既澆漓,情見互起,雖通小聖,不無利鈍。毱多受法,漸劣於師,和修舉手,莫委定相。致使此五,皆資心見,何得開通,縱而不問?遂分五部。”]

阿毘曇開六足者,文中自引阿含六度,非六足論。如增一云:“菩薩發起大乘法,如來說此種種法,人尊說六度無極,布施持戒忍精進,禪智慧力如月初,逮度無極覩諸法。”佛說種種,不出此六,亦似分章意也。

若六足論,全非今意。如云:一集異門足,一萬八千偈,舍利弗造;二法蘊足,有六千偈,大目連造(此二論唐三藏譯);三施設足,一萬八千偈,迦多演尼子造,唐三藏將來未譯,此三論佛在世造;四識身足,有七千偈,提婆設摩造,即佛滅後百年;五品類足,佛滅後三百年,世友造;六界身足,有六千偈,三百年末,亦世友造。迦多演尼子造發智論,以前六義少如足,發智義多如身,則足前而身後,分義不便。況此六論並唐三藏將來,隋時未有,不合指之,況無分節之相。鏡中[footnoteRef:45]破云:“前之三論既在佛世,如何却與佛滅後論為足?”未必全然[footnoteRef:46],以身攝足耳。又成論云“如六足阿毘曇說”者[footnoteRef:47],指六足阿毘曇論,故不對發智為身。 [45: 鏡中:即唐越州法華寺玄儼律師(675~742)之別號。何以知之?如私志記卷四有“鏡中法華儼師雜記錄”之語,四分律搜玄錄卷一有“據鏡中沙門玄儼律師羯磨疏記”等語。又因其“坐終於寺之戒壇院”,故輔正記云:“鏡中者,戒壇儼也。”] [46: 未必全然:輔正記:“記家意云:鏡中亦不須此破,以廣攝略,有何不可?”] [47: 又成論云如六足阿毘曇說者:成實論卷八:“地獄報業,如六足阿毘曇樓炭分中廣說。”歷代三寶紀卷十四·小乘阿毘曇失譯錄:“六足阿毘曇,一卷(已佚)。”]

謂根性等者,略列揵度。揵度西音,此云法聚,以分一部為八聚故,謂業、使、智、定、根、大、見、雜。文云根性、道、定者,根性是根,道即是智,但略舉三,餘如向列。

大論:“問:八揵度誰造?六分阿毘曇從何處出?答:佛在無失[footnoteRef:48],滅後百年,阿輸柯王會諸論師,因生別部。有利根者盡讀三藏,欲解佛經作八揵度。後諸弟子,為後代人不能全解,作略阿毘曇。其初造者,即迦旃延。” [48: 佛在無失:智論卷二云:“佛在世時,法無違錯。”次云阿輸柯王者,即阿育王,此翻無憂。]

○二引今論以例分章

天親作論[footnoteRef:49],以七功德分序品,五示現分方便品,其餘品各有處分。 [49: 天親作論:即法華論。大正藏第26冊有兩本法華論,一本題云“妙法蓮華經論優波提舍”,一卷,元魏中天竺三藏勒那摩提共僧朗等譯,此是第一譯,文前無歸敬頌;另一本題云“妙法蓮華經憂波提舍”,二卷,後魏北天竺三藏菩提留支共沙門曇林等譯,此是第二譯,初有歸敬頌者是。兩本文句大同,盡可用。然細細對照諸文所引,多是出於第一譯,即勒那摩提譯本也。故今所引,均依勒那摩提法華論,下不更點。]

天親下,次引今論有七功德、五示現等以例分章。七功德者,論云:“此法門初第一品明七種功德成就,一者序成就;二者眾成就;三者從為諸菩薩說大乘經去,欲說時至成就,若說無量義經,即欲說法華時至也;四從說是經去,名所說法隨順威儀住成就,以入定故,名威儀住;五從放光去,名依止說因成就,由放光故,見他土說;六從彌勒疑念去,名大眾欲聞法現前成就,由問故答,故云欲聞;七從文殊答問去,名答問成就。”

論云[footnoteRef:50]:“於序成就又有二種,一者一切法門中勝,謂如是等。”驗知論主全許一部為法門中勝,方指如是等為一切法門中勝。一切法門即一代教,不然如何消釋一切之言?既一代教中最為其上,具如藥王品中歎教文也。下六成就各有分節。 [50: 論云:法華論云:“又序分成就者,此法門示現二種義成就。何等為二?一者示現一切諸法門中最勝成就故,二者示現自在功德成就故。如王舍城勝餘一切城舍故,耆闍崛山勝餘諸山故,如經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耆闍崛山中故。”]

五示現者,論亦云五分,一歎法勝妙分;二從吾從成佛去,歎法師功德分;三從爾時眾中去,智眾定疑分;四從佛告舍利弗去,定記分;五從舍利弗諸佛出五濁去,斷疑分。

○二正明分節二,初敘古分節二,初總斥古失三,初明分節轉煩

昔河西憑、江東瑤,取此意節目經文。末代尤煩,光宅轉細。

河西下,正明分節。河西如本傳[footnoteRef:51]。江東瑤[footnoteRef:52],即吳興小山寺(具如別傳)。光宅轉細者,如東安法師 (唐東陽永安寺曠法師)講三論及法華等諸經,並著章疏,貞觀十三年正月十五日入滅,反屈三指,即第三果人也。著法華疏四卷,初云:“自梁陳已來,解釋法華,唯以光宅獨擅其美,後諸學者一概雷同。雲師雖往,文藉仍存,吾鑽仰積年,唯見文句紛繁,章段重疊,尋其文義,未詳旨趣。今對雲義,以研法實。”大師專破,良有以也。故知雲公,望前轉繁。今家處中,無彼二失。但存大旨,不事繁碎。 [51: 河西如本傳:見續高僧傳卷八·道憑傳。道憑(488~559),北齊僧,“姓韓,平恩人(今山東丘縣)。……講地論、涅槃、華嚴、四分,皆覽卷便講,吐納清爽,有若證焉。……時人以其口辯,方於身子也。”注意:史上有多道憑,若梁高僧傳卷七超進傳之附錄記載云:“時又有釋道憑者,亦是當世法匠,而執性剛忤,論者少之。”此是南朝劉宋時僧,曾居會稽,非今所指河西憑也。河西,此是古稱,指今山西、陝西兩省間黃河南段之西。] [52: 江東瑤:即小山法瑤法師,見梁高僧傳卷七:“姓楊,河東人。……後住吳興武康小山寺,首尾十有九年。……乃著涅槃、法華、大品、勝鬘等義疏。……宋元徽中卒,春秋七十有六。”注意:梁高僧傳目錄中作“宋吳興小山釋法瑤”,然在正傳中作“釋法珍”,同是一人也,學者知之。]

○二斥失二,初章安斥古

重雰翳於太清,三光為之戢耀,問津者所不貴。

重雰下,章安斥古。雰者,猛雪重霧也,能翳太虛之清氣,使三光隱而失曜。故碎亂分文,失經之大道,三軌隱而靡用。津者,濟渡處也。若細分碎段,非求經旨者所宜。如在歧道,有問路者,不答問者所之,而廣談逵徑[footnoteRef:53],故非問者之要。 [53: 逵徑:猶岔路。清·孫詒讓·劄迻序:“逵徑百出,多岐亡羊,非覃思精勘,深究本原,未易得其正也。”]

○二引曇鸞斥

曇鸞云:“細科煙颺,雜礪塵飛。”

曇鸞[footnoteRef:54],北齊人,斥云:細科經文,如煙雲等為疾風所颺。颺者,風飛也,隱翳太虛。 [54: 曇鸞(476—542):續高僧傳卷六有傳,初學神仙,後弘凈土,又號神鸞焉。]

雜礪等者,準彼應作條例字[footnoteRef:55],謂科條如塵。或是轉其言,借勢用語,非全同彼故。砂石精者曰砥(音止)[footnoteRef:56],麤者曰礪。雜塵隨颺,同其煙翳。 [55: 準彼應作條例字:謂曇鸞原文應作:“細科煙颺,雜例塵飛。”此則對仗矣。今亦不必全同,故下有轉言借語等。] [56: 砥(音止):廣韻:“砥,職雉切,又諸氏切。”故砥,音zhǐ。今人多讀dǐ,亦可。]

○三結失

蓋若過若不及也[footnoteRef:57]。 [57: 蓋若過若不及也:論語·先進第十一:“子貢問:‘師與商也孰賢?’子曰:‘師也過,商也不及。’曰:‘然則師愈與?’曰:‘過猶不及。’”朱熹集注:“道以中庸為至。賢知之過,雖若勝於愚不肖之不及,然其失中則一也。……故聖人之教,抑其過,引其不及,歸於中道而已。”今借彼語,結前不分名為不及,末代尤煩即名若過。]

言若過等者,以此望古,進退俱失,是則曇鸞亦未全許碎擘經文。

○二別敘古義二,初明七師分文六,初廬山龍

廬山龍師,分文為序、正、流通[footnoteRef:58]。二十七品統唯兩種,從序至法師,言方便、言真實,理一說三故;寶塔下,身方便、身真實,實遠唱近故。又從方便至安樂行是因門,從涌出下是果門。 [58: 廬山龍師分文為序、正、流通:龍師者,即廬山慧龍法師,其傳詳下“齊中興印”注。所分三分者,唐·東春沙門智度法師·天台法華疏義纘(以下簡稱義纘)卷一云:“初龍師有三節,初序正流通:初品為序,次方便品至校量偈為正宗,後盡經名流通。”此與今家分文是同,故略不論。二十七品者,當時經本猶闕達多故也。]

廬山龍兩解,前云身方便等者,意云:自寶塔以前說權說實,亦以法華前權為言方便,至法華為言真實也。從寶塔下,古佛現全身,今佛集分身,古身命今身,今身詣古身,二身俱處塔,表法今古同,身方便也;壽量久成,塵點尚倍,中間被拂,伽耶非真,身真實也。道理必然,偏立成失,前可無身,後豈無說?但依權實本迹,任運俱收身說。若但語身說,則本迹事昏。但談本迹,乃身說自顯。故壽量中云:“或說己身,或說他身”,故身說具足。方便以下,說必有身,何須致惑?

第二釋中玄文廣破[footnoteRef:59],以今二門各有因果故也。 [59: 第二釋中玄文廣破:妙玄之中正破光宅法雲法師,然雲從印受經,印從龍受經,所分因果起盡相同,故得指之。如妙玄卷七云:“如光宅云:弟子門明因,師門明果。今謂此解語略而義偏,若迹門師弟各有因果。文云:‘我盡行諸佛所有道法’,‘道場得成果’,即師之因果。會三歸一,即弟子因;得記作佛,即弟子果。本門云:‘我本行菩薩道時’,即師因;‘我得佛已來甚大久遠’,即師果。‘我昔教其初發心’,即弟子因;‘今皆住不退,悉當得成佛’,即弟子果。彼義偏略,故不用。”卷九又云:“光宅用一乘因果為宗,前段為因,後段為果。私謂二文各有因果。若互存互沒,則害經文。”]

○二中興印、小山瑤

齊中興印[footnoteRef:60]、小山瑤,從龍受經,分文同。 [60: 齊中興印:即南齊中興寺僧印法師(435~499)。梁高僧傳卷八:“釋僧印,姓朱,壽春人。初遊彭城,從曇度受三論。……後進往廬山,從慧龍諮受法華。龍亦當世著名,播於法華宗旨。印偏功構徹,獨表新異,於是東適京師,止中興寺。……雖學涉眾典而偏以法華著名,講法華凡二百五十二遍。以齊永元元年卒,春秋六十有五矣。”]

齊中興印者,中興寺名(具如別傳)。

○三玄暢

玄暢[footnoteRef:61]從序至多寶為因分,從勸持至神力為果分,從囑累盡經為護持分。 [61: 玄暢(416~484):梁高僧傳卷八:“釋玄暢,姓趙,河西金城人(陜西南鄭)。……往涼州出家,本名慧智,後遇玄高,事為弟子。高每奇之,事必共議,因改名玄暢,以表付囑之旨。……後達揚州……至齊武升位,止京靈根,少時而卒,春秋六十有九,是歲齊永明二年十一月十六日。”師明經律,深達禪要,占記吉凶,無不靈驗。首開為華嚴經撰疏之風氣,又善三論,學者宗之。]

玄暢以迹門流通中達多、持品及將本門壽量後流通中神力等,共為果分,果在本門。又分護持,護持即是流通異名,故不可也。

○四有師

又有師云:從序至學無學人記是法華體,從法師至囑累明受持功德,從藥王盡經美諸菩薩本願。

又有師去,此師意以正宗為體,但在迹正,不知却以本門之正反為流通,而云受持功德。迹與昔教,容可有同。本與前經,一向永異,翻將永異,混亂流通,故不可用。

○五有師

有師作四段,初品為序段;從方便至安樂行,開三顯一段;從涌出訖分別功德,開近顯遠段;後去餘勢,流通段。

有師四段,但合二三為正,甚符經文。但闕立本迹二門各有三段意耳,其名既闕,義恐不周。

○六光宅雲

光宅雲從印受經,初三段,次各開二,謂通序、別序,正謂因門、果門,流通謂化他、自行。二序各五,二正各四,二流通各三,合二十四段(云云)。

光宅二十四段者,具在彼疏[footnoteRef:62]。云云者,象氣之分散,如雲在天,非可卒量也。意言下未說者,尚多如雲,下去皆爾。已下有列光宅分文者,多分與今大同小異。 [62: 光宅二十四段者,具在彼疏:光宅法華義記卷一:“通序五者,第一如是,第二我聞,第三一時,第四出說經住處,第五從與大比丘眾訖退坐一面,列同聞眾也。別序五者,第一眾集序,第二瑞相序,第三疑念序,第四發問序,第五答問序也。……正說第一段明因中有四段者,第一略說開三顯一動執生疑,第二懷疑致請,第三廣說開三顯一斷疑生信,第四別流通開三顯一之義也。辨果之中有四段者,第一別序開近顯遠動執生疑,第二略說開近顯遠動執生疑,第三懷疑致請,第四廣說壽命長遠斷疑生信也。……二流通各有三段者,化他流通中有三段者,第一分別功德品中從彌勒偈後長行下半品經、隨喜功德品、法師功德品、常不輕品,凡有三品半經,先明弘經益物者勳重報深,命覓弘經之人;第二從神力品初五行一文明下方涌出菩薩堪弘經者受命流通也;第三從神力品中爾時世尊於文殊師利等大眾前現大神力以下半品,囑累品、藥王菩薩品、妙音菩薩品、觀世音菩薩品、陀羅尼品、妙莊嚴王品,凡六品半經,正明如來以經付囑也。自行流通中有三段者,第一經家先明普賢菩薩為勸發故從東方來此土也;第二從白言以下,正明普賢菩薩與佛問答,緣是得勸發時眾四種聞經因緣,生受持之意也;第三從說是普賢菩薩勸發品時盡經,廣明時眾聞法得益多少,結成自行之義也。”光宅科段本非要事,為免欲廣知者翻檢之勞,又示與今家分文同異有別,故為出之。]

○二章安破計

夫分節經文,悉是人情,蘭菊各擅其美,後生不應是非諍競[footnoteRef:63],無三益,喪一道。三益者,世界等三悉檀也。一道者,第一義悉檀也。 [63: 後生不應是非諍競:私志記卷一:“問:大師淨名疏、丹丘大經疏及上玄文序中皆辨非顯是,此中何故不許?答:此文既云人情蘭菊,意亦足可知矣。夫解釋有二:若就道理,須內心昭然,了達其中是非可否;外約人情,須將護他,不得言語交諍非毀。安樂行云:‘應作是念,如是之人則為大失’,豈非今內心妙達是非?‘又不說他人好惡長短’,豈非今外將護人情?若一向內心不識是非,此乃愚昧無識之物,何名學士?若一向是非諍競者,此乃小人識淺,不名深達之士。……上來此兩即隨自隨他,亦隨智隨情義矣。”]

蘭菊者,章安破計也。佛赴機說,當時稱會,後代分節,寄茲顯理,固執成諍,進退俱非。縱有異同,彼彼蘭菊。仍許得意者為言,縱不全違聖心,終是人之情見。若麤得通用,不須苦諍,恐失四益。易云“其臭如蘭[footnoteRef:64]”者,古人一向以氣為臭。 [64: 其臭如蘭:周易·繫辭:“君子之道,或出或處,或默或語。二人同心,其利斷金。同心之言,其臭如蘭。”正義云:“言二人同齊其心,吐發言語,氤氳臭氣,香馥如蘭也。”臭xiù:名詞,氣味。下云“古人一向以氣為臭”者,猶言以“氣”訓“臭”也。如詩經·大雅·文王:“上天之載,無聲無臭。”漢·仲長統·昌言:“性類純美,臭味芬香。”]

○二明今分節二,初分節經文三,初總分三分

天台智者分文為三,初品為序;方便品訖分別功德十九行偈,凡十五品半名正;從偈後盡經,凡十一品半名流通。

天台者,章安對古,故別云也。天台之名,具如止觀記[footnoteRef:65]。 [65: 天台之名,具如止觀記:輔行卷一之一:“天台者,天者,巔也。元氣未分,混而為一;兩儀既判,清而為天,濁而為地。此本俗名,且依俗釋。台者,星名,其地分野,應天三台,故以名焉。有云本名天梯,謂其山高,可登而升天,後人訛轉,故云天台(云云)。”]

○二重分迹本二門

又一時分為二,從序至安樂行十四品,約迹開權顯實;從涌出訖經十四品,約本開權顯實。本迹各序、正、流通,初品為序,方便訖授學無學人記品為正,法師訖安樂行為流通。涌出訖彌勒已問斯事,佛今答之,半品名序;從佛告阿逸多下,訖分別功德品偈,名為正;此後盡經為流通。

○三結指從前

今記從前三段消文也[footnoteRef:66]。 [66: 今記從前三段消文也:研下記文,智者大師似不專用前三段消文,而用迹本二門各為三分消文,此種情況,如何會通?歷來講家多以總別明之,如法照法師三大部讀教記卷九云:“講者既明總別以分節目,纔入序品,宜先用總分開科,講序品竟,即收科云:‘此是序分。’其次講方便品,可捨總分而用別分開科,迹門序分却指總序,講正宗、流通竟,即收科云:‘此是迹門。’其次本門,講至正宗竟,即收科云:‘此是正宗。’其次流通,乃懸指總流通也。講分別功德品偈後,可捨別分,復用總分開科,當流通也。如此則本迹二門,一經起盡,總別分節,皎然在目(云云)。”又柏庭善月法師文句格言卷上亦云:“分文可以並列,釋經義不兩存。惟其義不兩存,是故用有旁正。所以釋序分時,正用總分,旁兼別分。惟其正用總分,故曰今記從前消文是也。至釋正宗,則正用別分,旁兼總分。惟其正用別分,故曰今且逐近,就迹分為二等是也。”山家緒餘集卷上同此。然智雲法師私志記卷一云:“忽以大曆末年,於天台佛隴寺值遇先輩,示一全未添削本,尋此章中,乃見前字本是兩字,方知乃是簡前取後,從兩三段消文。於是委積之疑,一時頓盡(云云)。”此則為便,復與文會,似可依從,後學更詳。]

今記等者,雖復兩存,且用初意,故云從前。

○二問答料簡二,初問

問:一經云何二序?

問一經云何等者,問意:既存兩釋,前後何妨?所以二釋之中不專後釋者,以本正前立流通故,且一往耳。

○二答二,初正答

答:華嚴處處集眾,阿含篇篇如是,大品前後付囑,皆不乖,一部兩序阿妨?

答中云華嚴處處集眾等者,處會具如釋籤所引[footnoteRef:67]。每一會處皆先序次正,以住處莊嚴,義當於序。言集眾者,如妙嚴品、名號品、光明覺品及一一會,皆先集眾,意明一經具多別序。 [67: 處會具如釋籤所引:釋籤卷十之二:“舊經七處八會,新譯更加普光明殿一會。第一摩竭阿蘭若,有六品。第二摩竭熙連河曲普光明殿會,有六品。第三忉利天會說十住,有六品。第四夜摩天會說十行,有四品。第五兜率天會說十向,有三品。第六他化天會說十地一品。第七重會普光明殿說十地勝進行,有十一品。八三會普光明殿說六位一品,謂離世間。第九遊逝多林會說入法界品。如是處會所明位行,不出別圓(云云)。”]

阿含篇篇如是者,此明一經多通序也。彼四阿含,各合多小經以為一部,每一小經不出一紙半紙,唯長阿含遊行經文獨有兩卷,又有大本經自為一卷[footnoteRef:68],一一經首皆安五義。既以阿含而為通號,故以部內小經為篇。 [68: 唯長阿含遊行經文獨有兩卷,又有大本經自為一卷:長阿含共有四分,第一分中有四部經,即大本經、遊行經、典尊經和闍尼沙經。據大正藏,大本經位於卷一,遊行經位於卷二~卷四,有三卷,其餘二經共為一卷。今云遊行經為兩卷者,所據經本不同,不必和會。]

大品前後付囑者,明一經內有多流通。故第二卷中有累教品,為前付囑;第二十七有囑累品,為後付囑。準彼三經,二序何妨?

○二釋伏難

今不安五義者,本門非次首故也。迹門但單流通者,說法未竟也。有無之意云爾。

言不安五義者,釋伏難。難云:若爾,何不同彼阿含,今本門亦安如是等耶?釋意者,雖申今經,本門非首。然須更釋阿含之妨,阿含多通序,本門亦應然。然阿含兼別經,是故非次首,亦得安五事。今經同一經,故但別無通,是故但以華嚴為例。故阿含緣起各別,今經緣起不殊,是故本門不安五義。

迹門但單流通者,以迹望本,以本例迹,本門非首但安別序,迹門非後但單流通,故但有勸持,無囑累也。故從法師至安樂行,凡有五品,明弘經福深以勸流通。若本門中,先以滅後五品去三品半,為勸持流通;從神力去凡有八品,明囑累流通。迹門之後,經既未竟,非流通次,未須付囑。

言云爾者,如後消文。

○四消文四意三,初總標四意

今帖文為四。

言帖釋者,但今通途消經,尚異諸見,況法華部又異諸經,故一一句,四意消釋。

○二開章別釋二,初開章

一列數,二所以,三引證,四示相。

仍恐後來不達四意,預為四重,消釋四意[footnoteRef:69]。 [69: 預為四重,消釋四意:謂以列數等四,消釋因緣等四也。]

○二別釋四,初列數二,初正列數

列數者,一因緣,二約教,三本迹,四觀心。

○二明用數廣略

始從如是,終於而退,皆以四意消文。而今略書,或三二一。貴在得意,不煩筆墨。

言得意者,至消文時,或四釋不備,但存一二,餘者比知。

○二所以二,初牒問

二所以者,問:若略則一,若廣匪四,所以云何?

次釋四意所以中,初問意者,若略但一,廣應無量,既非廣略,二途不成。匪者,非也,何故唯作此四釋耶?

○二答釋二,初總明四義所以

答:廣則令智退,略則意不周,我今處中說,令義易明了。

答中一文具有二意,一者總明四義所以,二明四中一一所以,兩義咸得以為處中。一者唯四,不多不少[footnoteRef:70];次因緣下,明一一不失不差。故一雖處中,仍須至四。四攝義足,故不須過。假使過此,攝在四義,故四及一,並名處中。如十妙等,一一妙中亦具四意[footnoteRef:71]。十亦入四,猶名處中。今只須此四,故得名中,故初意云廣則等也。 [70: 一者唯四,不多不少:南宋·有嚴法師·法華經文句記箋難(以下簡稱箋難)云:“一者疊總科,謂一者總明,唯至於四。”] [71: 如十妙等,一一妙中亦具四意: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七之四:“又如玄文,一一科義亦為四解,一者分別,二者麤妙,三者開顯,四者觀心。”輔正記:“如十妙等者,引例也。彼具十妙,尚得名中,何況今四而非處中?故彼一妙皆具四釋,謂先分別,次判,三開,四觀心。”]

若無初意,尚不殊外計,況因緣語通,通於一化,始自地獄,終乎佛界,中間頓漸,若教若味。故須知今大事四悉,非餘感應;開顯四悉,一道無外;久遠四悉,諸經所無;觀心四悉,一觀遍收。人理等四,準說可見[footnoteRef:72]。以此四悉通於始末,約教等三亦須遍述[footnoteRef:73],意則可知。 [72: 人理等四,準說可見:輔正記:“依一乘教,行一乘行,成一乘人,顯一乘理,故云可知。”] [73: 約教等三亦須遍述:教中攝四者,開顯感應、開顯之教、開顯本迹、開顯之觀。本迹四者,久遠感應、久遠一乘、久遠本迹、久遠觀心。觀心四者,觀心因緣、觀心約教、觀心本迹、觀心觀心也。皆互相攝,思之可知。]

若無次意,不辨偏小,故以四八簡開廢等,望昔部教,今方真實。一切能詮,無復異稱,故須明之,以彰妙典。

無第三意,誰知逈出?一期教中所談身土,中間今日無非迹施,指彼大通猶如信宿[footnoteRef:74]。先愚密教,復迷迹身[footnoteRef:75],至此方袪,守株尚昧[footnoteRef:76]。 [74: 信宿:一宿曰宿,再宿曰信;言其短也。] [75: 先愚密教,復迷迹身:先愚密教者,迷於迹門開權顯實也。復迷迹身者,迷於本門開近顯遠也。次云袪者,除也。] [76: 守株尚昧:輔正記:“若更守於法華前教,則昧今經本迹二門。今弘教者,多有此執。”]

無第四意,將何以辨能詮教功?將何以為久成行本?故一一句入心成觀,故云:“觀與經合,非數他寶。”方知止觀一部,是法華三昧之筌罤。若得此意,方會經旨。

總斯四義,方可略顯一部旨歸,故云略則意不周。當知二三尚略,一何能逮?處中至四,令義易了。故一一句得斯四義,則使句句咸異諸教。則法華之義,誠為不難,故云易了。

○二明四中一一所以四,初感應二,初正釋

因緣亦名感應,眾生無機,雖近不見。慈善根力,遠而自通。感應道交,故用因緣釋也。

次因緣下,明一一別釋,於中初是因緣;次若十方下,是約教;次若應機下,是本迹;次若尋下,是觀心。

初因緣者,初文正釋。始從如是,終至而去,無非真實感應道交,故知今經感應妙也。法華以前,小及鈍根一向無機,理是而迷,故名雖近。機生未契,故云不見。慈亘始末,名善根力。事理不同,故名為遠。無謀而會,故云自通。故爾前感應,妙道未交,諸部異同教主優劣,被物漸頓施設不同,一一無非感應意也。雖通名感應,顯益未周。雖通名四悉,淺深差別。若兼若獨,盈縮不馴。來至法華,方成一味。

言無機者,反以昔無而釋今有。慈善根下,正明今感,故有今應。舉遠而通,明時不差,無緣慈遍,何擇遠近?但無機謂遠,有感必通,諸佛不來,眾生不往,機應相稱,故曰道交。慈善根力者,相通事別[footnoteRef:77],其事略如止觀第六記引大經十四梵行品[footnoteRef:78]。諸佛神變,皆慈為本,故一切法皆由慈立。故經云:“若有人問:誰是一切法之根本?當言慈是。”故以感應攝一切法。 [77: 相通事別:輔正記:“以無緣神通,遍被一切,故名相通。機緣不等,故名事別。”] [78: 其事略如止觀第六記引大經十四梵行品:摩訶止觀輔行傳弘決卷六之三:“【止觀】故大經云:‘慈若有、若無、非有非無,如是之慈乃是諸佛如來境界’,當知慈具三諦也。【輔行】慈若有無等者,結成三諦。大經梵行品云:‘慈若有、無、非有非無,如是之慈,非諸聲聞、緣覺境界。’非不異於諸偏菩薩,但偏菩薩聞法易轉,仍有少分,二乘全闕,故獨對之。乃至十二因緣、七覺、八正等,無不皆以慈為根本。【止觀】手出師子,令彼調伏。【輔行】手出師子等者,明慈有折伏之用。梵行品云:‘提婆達多教阿闍世,放護財醉象,欲害如來及諸弟子。……我於爾時即入慈定,舒手示之,即於五指出五師子。是象見已而生怖畏,失大小便,投身禮我。善男子,我於爾時手指實不出五師子,慈善根力,令彼調伏。’乃至下文舉石空中,力士驚怖;現作莊嚴,降諸外道;令狂女人,見如己子;患瘡女人,得藥平復,如是皆是無緣慈力。”]

○二問答所以二,初疑問

夫眾生求脫,此機眾矣。聖人起應,應亦眾矣。此義更廣,處中在何?

次夫眾生下,疑問意者,既云四義乃曰處中,只因緣一義尚機眾應眾,其義更廣,何名處中?義似過四,故云更也。所言眾者,即五乘九界等也。

○二釋答

然大經云:“慈善根力有無量門,略則神通。”

次大經下,答意者,四尚處中,一廣何爽?故事廣義中[footnoteRef:79],亦名處中,故引大經,門雖無量,神通攝盡。神通即是應之異名,對感即名感應故也。然神通之名義兼大小,感應之稱唯局在大。大中通於地住已上,今此正當極果用也。故神通之稱,一名攝諸,尚得名略,義非廣略,豈不處中?能應既然,所應準此。故設應雖眾,不過於慈;求脫雖多,詎出於感?故感應二字,處中明矣。 [79: 事廣義中:義即體也,謂神通之事則廣,神通之體是中。]

○二約教二,初舉廣出妨

若十方機感,曠若虛空。

次若十方下,約教中先舉廣出妨;次今論下,釋出處中。初出妨者,感應二名雖即處中,通論化事,十方六塵,教法彌廣,是則約教處中不成。

○二釋出處中

今論娑婆國土,音聲佛事,則甘露門開。依教釋者,中說明矣。

次釋者,今論娑婆唯稟聲教,雖有顯密若開若廢,望彼諸土亦名處中,是則令前聲教感應處中更明。則甘露門開者,則言乃表唯聲益故。實相為甘露,諸教為其門,門無開閉,理非通塞,此土入者不假餘塵,由之通理,故曰門開。

言依教者,應云聲教,但是言略。雖有滅後色經,乃至名句行蘊所攝、淨名香飯及以法行思惟悟等,並以金口聲教為本,不少不多,故云明矣。

○三本迹三,初舉廣辨妨

若應機設教,教有權實,淺深不同。

約本迹者,亦先舉廣辨妨;次從須置指下,釋出處中;次故肇下,引肇證成。

初文者,應機,舉前因緣;設教,舉前約教。機多教異,其迹必廣,當知本迹不名處中。若準門開之言,則唯圓處中,已如前說。今將本望迹,中間今日,聲教感應,開已復施,廢竟還設,故云權實。一代尚廣,況實成後中間施化,對機差別?言淺深者,權實理定,淺深義通,故重言之。

○二釋出處中

須置指存月,亡迹尋本。

次明處中者,前以聲教望於感應,故將娑婆而對十方,則娑婆聲教處中義足。今欲論一本,故却對多迹。迹多雖廣,如指一月,眾影自歸,豈以能指四指有四,令所指一月非一?故置迹尋本,處中明矣。

○三引肇證成

故肇師云:“非本無以垂迹,非迹無以顯本。”故用本迹釋也。

次引肇者,但借其言,不用其事。肇用融公九轍[footnoteRef:80],九轍未當,引者如何?故彼本迹無生轍云:“多寶不滅,釋迦不生。多寶,本也;釋迦,迹也。本不滅,迹不生,不生不滅。本迹雖殊,不思議一。”豈得以多寶之本,垂於釋迦之迹?若借彼顯今,以久為本,望今為迹,本迹雖殊,不思議一也。 [80: 融公九轍:什公門下,生、肇、融、叡,稱為四哲。或謂九轍是僧叡法師所立,經論互出,互指無妨。下文文句釋達多品:“鳩摩羅什,……譯此妙法蓮華,命僧叡講之,叡開為九轍。”記釋云:“叡開九轍者,什譯纔畢,叡便講之,開為九轍,時人呼為九轍法師。一者昏聖相扣轍,即序品是。次有七轍即是正宗,一者涉教歸真轍,為上根人;二者興類潛彰轍,為中根人;三者述窮通昔轍,中根領解;四者彰因進悟轍,為下根人,即化城授記;五贊揚行李轍,即法師品為如來使;六本迹無生轍,即多寶品,多寶不滅,釋迦不生,多寶為本,釋迦為迹,本既不滅,迹豈有生?本迹雖殊,不思議一;七舉因徵果轍,即涌出、壽量品,彌勒舉因徵果,佛舉壽量因果所由。八稱揚遠濟轍,即隨喜去訖經,屬流通也。名目甚美而宗體不顯(云云)。”]

○四觀心二,初舉廣辨失

若尋迹迹廣,徒自疲勞。若尋本本高,高不可極。日夜數他寶,自無半錢分。

次明觀心者,亦先舉廣辨失;次但觀下,正明處中。初尋迹等言,語前三意,有解無行,何益自他?迹遍十方,故名為廣。本指最初,故名為高。徒尋他果之高廣,何益己因之該深?若以信行為乘,及知常住遠壽,尋他高廣,有何不可?但設教顯本,本令契理,故不契理,名數他寶。華嚴經偈,具如止觀記及釋籤[footnoteRef:81]。 [81: 華嚴經偈,具如止觀記及釋籤: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七之四:“【止觀】一一句偈,如聞而修,入心成觀。觀與經合,觀則有印,印心作觀,非數他寶。【輔行】非數他寶等者,華嚴偈云:‘譬如貧窮人,晝夜數他寶,自無半錢分,多聞亦如是。譬如盲瞽人,本習故能畫,悅彼不自見,多聞亦如是。譬如聾聵人,善奏諸音樂,悅彼不自聞,多聞亦如是。’此斥偏聞之人。”法華玄義釋籤卷一之二:“【玄】華嚴云:‘譬如貧窮人,日夜數他寶,自無半錢分。’偏聞之失也。下文云:‘未得謂得,未證謂證。’偏觀之失也。【籤】次引華嚴及今經,可知。”]

○二正明處中

但觀己心之高廣,扣無窮之聖應,機成致感,逮得己利,故用觀心釋也。

但觀心故,達己心之高深,見己本也。以理攝故,達己心之該廣,見己迹也。一念心起,徹實相底,故名為高;具足諸法,故名為廣。又即權而實,故名為高;即實而權,故名為廣。若非此觀,但感前三應,則教下須開,果權須廢。故教被會,名為有窮。權觀須改,機非妙感。是故機成,親能有感,觀成入位,己利非他,是故觀心具上三意。況入位有本,垂迹設教,三義具足,何得不用?故觀心處中。

雖則四意展轉相生,以前前為廣,後後為中[footnoteRef:82],但存當分,皆名中故。故此四意,從事名殊,應以後後轉入前前。總而論之,不逾感應。但初名感應者,且捨通從別。以無下三,麤妙莫辨,是故四悉,淺深未分。故得聲教,方辨感應。權實不等,會歸圓極,教之功也。雖知圓極並在今經,猶覆久成而迷其本。若拂迹應,咸由本垂,開迹中感應,即本地感應,本迹只是一妙高廣。雖知高廣,機成由觀,觀成有感,真感應也。故知感應,通貫下三,況復一一展轉相攝?理雖相攝,事必甄分。 [82: 後後為中:輔正記:“因緣事廣,遍彼十方,妙教方中,唯在聲故。教被仍廣,但點久成,餘皆迹化,方名為中。本高迹廣,尋者疲勞,但觀己心,方名中耳。”]

○三引證四,初證感應二,初引文

三引證。方便品云:“十方諸佛為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

三引證者,初證感應;又云下,證教相;壽量下,證本迹;譬喻下,證觀心。初文先引;若人天下,釋。

初言因緣者,即感應之別名,名異義同,故得為證。但因緣名通,不局能所,故止觀第一云[footnoteRef:83]:“或因於聖緣於凡,或因於凡緣於聖。”縱無強弱,亦可互為,何者?從機則機親而應疏,從應則應親而機疏,故使更互受名不同。但感應之名,不可互立。大事因緣雖在迹門,據理應須雙指本迹。但佛出世,正為顯實,故且從迹,又復讓下本迹故也。 [83: 故止觀第一云:摩訶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一之三:“【止觀】言因緣者,或因於聖緣於凡,或因於凡緣於聖,則感應道交。【輔行】因緣兩字更互立者,若眾生發心勇猛,雖假聖應,即以眾生為因,聖人為緣。若眾生善根微弱,聖人敦逼,即以聖應為因,眾生為緣。親生為因,疏助為緣,故從強弱,立名不定。”]

○二釋文二,初舉非

若人天小乘,非一非大,又非佛事,不成機感。

釋中先舉非;次實相下,顯是。初舉非中,所以不簡三教菩薩,唯斥人天小乘者,具如玄文,從難從要,下去例然。言不成機感者,非今經之廣博實相因緣故也。

○二顯是

實相名一,廣博名大,佛指此為事,出現於世,是名一大事因緣也。

次顯是中,既以實相一大對簡小理,其義即足,故不暇開等兼等簡之。既得云大,亦應云深。言佛指此為事者,理不名事,但佛欲以此理化人,故名為事。能化所化,故云因緣。

○二證教相三,初正引

又云:“以種種法門,宣示於佛道。”

次證教中,初正引;次當知下,結教意;三大經下,重引。

初正引者,種種之言,義兼一代。若在他部,意未必然。佛道者,別指今教,故自此已前,意歸於此。

○二結教意

當知種種聲教,若微若著,若權若實,皆為佛道而作筌罤。

次結意者,微謂諸教初心、人天小善,著謂諸教果德。權實微著,皆為獨顯,故云筌罤。種種之言及以微著,必須八教,方顯四味為醍醐筌罤,是故筌罤並譬能通權教權部,並為一實魚兔而施設也。

或作蹏,蒼頡篇云:“取兔具也。”莊子云:“得兔忘蹄”,作此“蹄”字,今時俗依之。說文作罤。若言蹄是足者,能詮不成。若言蹄是迹者,其義亦疏:尋迹得兔,義豈爾耶?今須從義,以罤為正。

○三重證

大經云:“麤言及軟語,皆歸第一義”,此之謂也。

次引大經者,引彼大經重證今部,則以一實為第一義,麤軟須指四味權實。

○三證本迹三,初約師二,初正引本文

壽量品云:“今天人阿修羅,皆謂我少出家,出釋氏宮,去伽耶城不遠,得三菩提。然我實成佛已來,無量無邊阿僧祇劫。以斯方便,導利眾生。”

引證本迹中三,初約師,次約弟子,三結。初文又二,初正引本文。

○二引迹文

方便品又云:“我本立誓願,普令一切眾,亦同得此道,如我等無異。”

次方便下,引迹文,以迹中此文密示本意故也。若顯露說,即迹中本迹,下文顯已,通得引用。

○二約弟子

又五百受記品云:“內秘菩薩行,外現是聲聞,實自淨佛土,示眾有三毒。又現邪見相,我弟子如是,方便度眾生。”

弟子者,亦是舉資,密顯於師,弟子尚非實小,驗知師非近成。利根縱其已知,須待彌勒扣發,見本眷屬,聞說不疑。

○三結

此則師弟皆明本迹(云云)。

言云云者,廣在下文,兼斥古今諸師,尚不知師之本迹因果特出諸教,況弟子耶?又弟子之本諸經容有,如文殊、觀音等也。師之久本,出自今經。

○四證觀心二,初正引

譬喻品云:“若人信汝所說,即為見我,亦見於汝,及比丘僧,並諸菩薩。”

證觀心中,先引;次當知下,結意。初文者,事論只是信身子說,義當見佛。汝所說者,必從佛聞,能聞之人必是聲聞菩薩故也。故聞汝說,即是見佛等也。

○二結意

當知隨有所聞,諦心觀察,於信心中得見三寶:聞說是法寶,見我是佛寶,見汝等是僧寶(云云)。

次結意者,所聞是法;於能觀心即名為佛,義當見佛;心所即是弟子等也。即於己心,識三寶一體,其理宛足,具如聞說已下文是。

注云云者,將向觀義,對聞說已下文,唯在一念。又若具足,應約因緣、約教、本迹以明觀心,則有三觀對境因緣,諸教理觀三寶,境本觀迹及施開等[footnoteRef:84],思之可見。 [84: 境本觀迹及施開等:此約本迹以明觀心也。輔正記云:“謂由境發觀,名為垂迹,由觀顯本。又境發觀,名為施迹;由觀契本,名為會本。又境即觀故,觀即境故,名為開迹顯本(云云)。”]

○四示相二,初正示相二,初總標

四示相者。

示相者,唯約今經示四種相。雖始自如是,終乎而去,皆用四意。但文勢起盡,用與不同。如釋通序,則句句須四,通貫正宗及流通故。若釋正宗,則本迹各三,義通四種。若釋流通,還須具四,通收正宗。又正宗中,迹門既闕久遠本迹,所以借用體用本迹,則四名不闕。又序中約教,須觀文勢,或須以五時分別,則教在其中;或須以諸教分別,則將時以判。正中約教,則一向明開。本中約教,則不從教判,但點遠本,遠妙自彰。若解斯文,則一部經心如觀指掌,四意消釋無勞再思。故今且寄三段大文,通示其相,既了通已,還將此意委悉別消。

○二別示四,初示因緣相二,初標

且約三段,示因緣相。

初因緣中,未暇歷品,且示三段,即種、熟、脫。然種等三,亦須約於序等三法,以辨因緣。若唯序等,則無階降過未因果。若唯種等,聞無所從,以種等三於序等三,所從得益不同故也。且如序中,通序在滅後,別序通過現。若佛在世,別序五中節節益異。如說無量義,密得種等三益不同。故覩定見光、覺動蒙華,乃至問答,亦有種等三益可知。正中本迹,諸品不同。故通別序至佛滅後,被流通人,勸持誦說,亦有種等,況正宗耶?故寄此兩三,方曉因緣。

○二正明示相二,初示種等三相四,初四節明因緣[footnoteRef:85] [85: 四節明因緣:列表如下: 種 熟 脫 ┌久遠、中間、今日──本眷屬│久遠、過去、近世──本眷屬,即地涌等│中間、四味、王城──今之開示悟入者└今世、次世、後世──未來得度者]

眾生久遠蒙佛善巧,令種佛道因緣;中間相值,“更以異方便,助顯第一義”,而成熟之;今日雨華動地,以如來滅度而滅度之。復次久遠為種,過去為熟,近世為脫,地涌等是也。復次中間為種,四味為熟,王城為脫,今之開示悟入者也。復次今世為種,次世為熟,後世為脫,未來得度者是也。

初約種等者,須寄教相,方分有無,故諸教因緣,長短不等。如三藏人三祇百劫,只云自修六度,肥功德身,相好莊嚴,與物結緣,為種熟脫。通教初心自行,近從七地,留惑潤生,與物結緣,云初下種。兩教入滅無未來化,但成佛時而熟脫之,教權理權,非今經意。別教初地尚能具之,何況果滿?別教雖具,教終是權,況復能有本因遠種?今經本迹二門施化並異他經,此文四節,良有以也。故四節中唯初二節,名本眷屬。初第一節,雖脫在現,具騰本種,故名本眷屬。今不云是本者,以同在今始脫故也。本種近脫者,以彌勒不識,發疑故來,偏得本名。然現脫者,若未得佛智,猶未能知種,今出其意耳。

於中為二,初明種等三,次明序等三。初文四,初正明因緣;次雖未下,釋疑;三其間下,約三世九世以釋因緣。四何以故下,引證三世九世因緣。

初文即是四節示相,初之一節,本因果種[footnoteRef:86],果後方熟,王城乃脫。次復次下,本因果種,果後近熟,適過世脫。指地涌者,故知地涌云本眷屬者,乃是本種,近世始脫,既彌勒不識,非極近也。次中間種,昔教熟,今日脫。次復次下,今日種,未來熟,未來脫。 [86: 本因果種:輔正記:“此即如來行菩薩道時,為化下種;證果之時,復為下種,故名本因果種。”]

此四節者,且取大概。本因本果,訖至中間,近世今日,豎深橫廣,何但四節?乃至未來永永不絕。若不爾者,現果無因,現因無果,還同灰斷,化無始終。故知節節,重重無極,而終以佛乘三段為本,而以人天三教助顯。

○二釋疑

雖未是本門,取意說耳。

雖未下,釋疑也。今明因緣,準文次第,且合在迹,探約本地中間者,正兼本迹示一部相,取後文意,取化儀意。

○三約三世九世釋

其間節節作三世九世,為種、為熟、為脫,亦應無妨。

次約三世九世者,具如止觀第一記引華嚴、瓔珞[footnoteRef:87]。故知盡未來際,三世九世,種熟脫三。是則念念三密、念念三九、念念三段、念念逆順[footnoteRef:88]、念念身土,一一不同,一一入實。 [87: 具如止觀第一記引華嚴、瓔珞:摩訶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一之二:“【止觀】上來皆是金口誠言,三世如來所尊重法,過去過去,久遠久遠,邈無萌始;現在現在,無邊無際;未來未來,展轉不窮。若已今當,不可思議。【輔行】次上來去,結歎也。此約九世以歎真法,是故三世皆致重言。如此等法,名為佛師。華嚴三十一云:‘佛子,有十種三世,謂過去說過去、過去說未來、過去說現在、未來說過去、未來說現在、未來說無盡、現在說過去、現在說未來、說現在平等、現在說三世平等。能說此十,則能說於一切三世。’彼華嚴經為成十句,故於九外更加平等。故大瓔珞俱翼天子問佛:‘三世皆有諸佛不?’佛言:‘汝為問何等三世?過去耶?現在耶?未來耶?’此亦九世意也。”] [88: 念念逆順:輔正記:“序等三段益物為順;示九界身,說所宜法為逆,又示穢土同事之身為逆。”]

○四引證三世九世

何以故?如來自在神通之力,師子奮迅、大勢威猛之力,自在說也。

四引本文證者,證三世也。若有三世,即有九世,九只是三,故且通證大體三世[footnoteRef:89]。念念三世,準例可知。神通屬過去,通義其實通於三世,對餘二別故。師子是現,威猛是未。為令知佛化緣遠故,還引本文,舉遠攝近,以證四節。 [89: 大體三世:輔正記:“謂一期三世也。”]

○二示序等三相三,初序分二,初通指二序

以如是等故,有序分也。

以如是下,約序等三。初文先通指二序,故云序分,通無可表故。

○二別指別序

眾見希有瑞,顒顒欽渴[footnoteRef:90],欲聞具足道。 [90: 顒顒欽渴:顒顒yónɡ,仰慕貌。欽渴,崇敬渴慕。方廣大莊嚴經卷十二:“久服尊德,欽渴積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