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3.epanshi.comimg3.epanshi.com/9805/news/file/杭州明安医院建设... · web...

Click here to load reader

Upload: others

Post on 17-Oct-2020

0 views

Category:

Documents


0 download

TRANSCRIPT

杭州明安医院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送审稿)

杭州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2039号

二O一六年十一月

杭州明安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4

杭州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0571-88388159, 8839836737

1

目录

1、总论1

1.1 编制依据1

1.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4

1.3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9

1.4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区10

1.5 环境质量功能区划12

1.6相关规划12

2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16

2.1项目概况16

2.2工程分析19

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25

3.1 自然环境25

3.2 社会环境概况29

3.3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30

3.4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31

3.5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31

3.6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32

3.7项目所在区域周边污染源调查33

4、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34

4.1施工噪声影响分析34

4.2施工粉尘及有机废气34

4.3施工废水影响分析34

4.4施工期固废的影响分析34

5、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35

5.1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35

5.2 水环境影响分析42

5.3声环境影响分析43

5.4 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45

5.5外环境对本项目影响分析46

5.6选址及总图布置合理性分析47

6、环境风险评价48

6.1风险识别48

6.2 源项分析49

6.3 影响分析50

6.4 风险管理51

6.5 事故应急环境监测55

7、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56

7.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56

7.2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56

7.3环保措施经济、技术论证57

8、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59

9、环境经济损益分析60

9.1 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60

9.2 环境损益分析60

10.1 环境管理62

10.2 环境监测计划63

11、公众参与64

11.1 目的64

11.2 形式64

11.3 环评公示64

11.4 公众调查对象和范围65

11.5 调查结果及分析65

11.6公众参与小结68

12、环评结论69

12.1 项目概况69

12.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69

12.3 建设项目污染源强70

12.4环境影响预测评价70

12.5 环保建议及措施73

12.6 公众参与调查74

12.7 污染物总量控制74

12.8 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74

12.9其他符合性分析75

12.10 其它建议76

12.11 环境可行性结论77

附件:

附件1:工商名称核准通知书

附件2:卫生局文件

附件3:房产证

附件4:房屋租赁合同

附件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6:城市排水许可证

附件7:固体废弃物处置协议

附件8:环境影响评价个人调查表

附件9:环境影响评价团体调查表

附件10: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内容

附件11: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证明

附件12:监测报告

附图:

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附图2: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及噪声监测布点图

附图3: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4:杭州市上城区湖滨规划管理单元(SC01)控制性详细规划

附图5: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功能区划图

附图6:建设项目所在地水功能区划图

附图7:建设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8: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9:项目环评第一次公告照片

附图10: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照片

附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

杭州明安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II

杭州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0571-88388159, 88398367

前言

杭州明安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租用位于杭州市上城区中山中路249、266号的杭州市上城区中山中路保护与综合整治指挥部所属建筑,开设杭州明安医院,主营急诊医学科;内科;外科:普通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儿科;预防保健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皮肤科:皮肤病专业;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下设门诊部和住院部,其中门诊部位于中山中路249号,住院部位于中山中路266号。该项目于2016年3月15日经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批准同意,批准文号为杭上医设字[2016]5号。项目建设单位为杭州明安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投资约4000万元人民币,医院总建筑面积约3461.89m2。项目建成营运后拥有床位25张,员工40人,预计就诊量为100人/d。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8]第 253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须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项目建设单位杭州明安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杭州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接受委托后,本公司对拟建区域进行了现场踏勘及环境监测和调查,收集了相关资料,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规范要求,编写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本环评不涉及项目辐射部分内容,辐射部分由建设单位委托具相应资质的单位另行评价。

(1)评价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环评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本公司在接受杭州明安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后,进行现场踏勘、调查、收集相关资料及监测后,编制本环境影响报告书。具体工作程序见图1-1。

(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1. 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2. 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它文件3. 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和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环境现状调查与初步环境状况调查相比如有重大变化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与初步工程分析相比如有重大变化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公众参与调查1. 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2. 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3. 报告书的编制)

图1-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2)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属综合性医院,主营急诊医学科;内科;外科:普通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儿科;预防保健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皮肤科:皮肤病专业;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下设门诊部和住院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医疗废水、医疗固废、设备噪声、生活废水、污水处理站废气、食堂油烟废气及生活垃圾等。根据项目的工程特点,本项目需要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为污水的达标排放,以及医疗废物的合理处置。本环评不对项目涉及辐射部分进行评价,辐射部分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另行评价。

40

杭州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0571-88388159, 88398367

1、总论1.1 编制依据1.1.1 法律、法规、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04;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2;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12;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第3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5]39 号《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10)国家环保部(环办[2008]70号)《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2013.11;

(12)《环境保护部关于下放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73号,2013.11;

(1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

(1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8;

(15)《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1999.10;

(16)《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80号令,2003.06;

(17)《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第36号令,2003.10;

(18)《关于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处置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11 号,2004.02;

(19)《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2029-2013),2013.07;

(20)《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2013.09;

(21)国家发改委令第21 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

(22)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

1.1.2 地方规章与文件

(1)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4.03修正;

(2)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2007]34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

(3)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令第 216号《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本)》;

(4)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

(5)浙江省人大常委《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3.06;

(6)浙江省人大常委《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12;

(7)浙江省人大常委《浙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12;

(8)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办发[2008]59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的若干意见》;

(9)《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76 号;

(10)《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9]80号;

(11)《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年)的通知》,浙政发[2013]59号;

(12)《关于印发浙江省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若干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浙环发[2007]12 号,2007.02;

(1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浙江省环保厅,2012.01;

(14)《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 号,2012.02;

(15)《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家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35号,2012.04;

(16)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2012.05;

(17)《关于规范危险废物鉴别管理程序的通知》,浙环发[2013]3 号,2013.02;

(18)《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4]26号,2014.04;

(19)关于印发《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4]28 号,2014.05(2014.7.1起实施);

(20)《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86号,2014.7;

(2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的批复》,浙政函[2015]71号,2015.6.29;

(22)《杭州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3号,2012.05第三次修改;

(23)《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杭州市政府令第 190 号,2003.08;

(24)《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 192 号,2011.02修订;

(25)《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2010 年修正本)》,杭州市第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6号公布,2010.04;

(26)《关于杭州市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08)420号,2008.12;

(27)《杭州市有害固体废物管理暂行办法》(2011 年),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62号,2011.02;

(28)《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2013年本)的通知》,杭政办函〔2013〕50号,2013.04;

(29)杭州市人民政府,杭政函[2014]51号《关于杭州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批复》,2014.03;

(30)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 278 号《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14.02;

(31)《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7年)的通知》,杭政函(2014)80号,2014.05;

(32)杭州市人民政府令249号《杭州市城市河道保护管理办法》,2012.05修改。

1.1.3 技术规范与技术文件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 -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7)《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2005.4修订版)

(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试行)》(HJ/T169—2004);

(9)《浙江省排污口设置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浙环控[97]122号;

(10)《浙江省卫生现代化建设纲要(2001~2020)》;

(11)《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浙政函[2015]71号,2015.6.29;

(12)《浙江省环境功能区划》,浙政函[2016]111号,2016.7.5;

(1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杭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方案给市环保局的批复》,杭政发[1997]78号,1997.6.12;

(14)《杭州市上城区湖滨规划管理单元(SC01)控制性详细规划》,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07.12;

1.1.4 项目依据

(1)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杭上医设字[2016]5号,《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2016.3.15;

(2)杭州明安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杭州市上城区中山中路保护与综合整治指挥部签订的租赁合同;

(3)医疗固体废弃物委托代处置协议书;

(4)项目排水许可证;

(5)杭州明安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其它有关基础资料、图纸等;

(6)杭州明安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杭州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合同。

1.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1.2.1评价因子

水环境现状评价因子: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DO、NH3-N;

水环境影响评价因子:CODCr、BOD5、氨氮、SS、粪大肠杆菌等;

大气环境现状评价因子:NO2、SO2、PM10;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因子:臭气;

声环境现状评价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

声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

生态环境现状评价因子:区域环境的生态完整性,人与自然的共生性,自然资源的特征;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生态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1.2.2 评价标准

1.2.2.1环境质量标准

(1)地表水

项目建设区域附近水体主要为中河。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项目附近中河为Ⅳ类水体,故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相应的Ⅳ类水体水质标准,见表1-1。

表1-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除pH外,mg/L

项目

Ⅳ类

项目

Ⅳ类

DO

≥3

氮氮(NH3-N)

≤1.5

CODMn

≤10

总磷(以P计)

≤0.3

(2)环境空气

根据杭州市大气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其标准值参见表1-2。

表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单位:mg/m3

污染因子

取值时间

二级标准浓度限值

标准来源

二氧化硫

SO2

年平均(μg/Nm3)

6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日平均(μg/Nm3)

150

1小时平均(μg/Nm3)

500

二氧化氮

NO2

年平均(μg/Nm3)

40

日平均(μg/Nm3)

80

1小时平均(μg/Nm3)

200

一氧化碳

CO

日平均(mg/Nm3)

4

1小时平均(mg/Nm3)

10

颗粒物

PM10

年平均(μg/Nm3)

70

日平均(μg/Nm3)

150

(3)声环境

根据《杭州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划分图》医院所在区域声环境为2类功能区,但由于医院门诊部所在建筑南侧22m外为城市主干道西湖大道,因此医院门诊部所在建筑南立面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医院门诊部其余场界及住院部各场界均执行2类区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3。

表1-3 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dB(A)

类别

适用区域

等效声级Leq

昼间

夜间

2类

医疗卫生

60

50

4a类

交通干线两侧

70

55

1.2.2.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

项目废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的预处理标准;由于GB18466-2005中无氨氮标准值,故氨氮参考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相应标准详见表1-4。项目废水最终拟纳入杭州市七格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排放。具体标准值见表1-5。

表1-4 综合医院和其它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日均值)

序号

控制项目

预处理标准

1

pH

6-9

2

化学需氧量(COD)

浓度(mg/L)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

250

250

3

生化需氧量(BOD)

浓度(mg/L)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

100

100

4

悬浮物浓度(mg/L)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

60

60

5

氨氮*(mg/L)

45*

6

动植物油(mg/L)

20

7

石油类(mg/L)

20

8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10

9

色度(稀释倍数)

/

10

粪大肠菌群(MPN/L)

5000

11

总汞(mg/L)

0.05

12

总铬(mg/L)

1.5

13

六价铬(mg/L)

0.5

14

总银(mg/L)

0.5

*纳管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工艺控制要求,预处理标准为: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2~8mg/L。

表1-5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一级B标准单位:除pH外,mg/L

序号

项目

一级B标准

1

pH

6~9

2

CODCr

≤60

3

SS

≤20

4

氨氮

≤8(15)*

5

动植物油

≤3

6

总磷(以P计)

≤1.0

7

石油类

≤3.0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值。

(2)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排出的臭气和食堂油烟废气,污水处理站周边空气中污染物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规定的要求,具体见表1-6;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气体经收集净化处理后高空(约60m)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具体见表1-7;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终去除效率,见表1-8。

表1-6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序号

控制项目

标准值

1

氨(mg/m3)

1.0

2

硫化氢(mg/m3)

0.03

3

臭气浓度(无量纲)

10

4

氯气(mg/m3)

0.1

5

甲烷(按处理站内最高体积百分数%)

1%

表1-7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

排气筒高度(m)

排 放 量(kg/h)

臭气浓度标准值(无量纲)

厂界标准值

二级

新扩改建

现有

臭气浓度(无量纲)

50

/

40000

20

30

60

/

60000

40

35

/

1.5

2

60

75

/

硫化氢

40

2.3

/

0.06

0.1

60

5.2

/

表1-8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规模

小型

中型

大型

基础灶头数

≥1,<3

≥3, <6

≥6

对应灶头功率(108J/h)

1.67≥

≥5.00

≥10

对应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m2)

≥1.1

≥3.3

≥6.6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2.0

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

60

75

85

注:单个灶头基准排风量:大、中、小型均为2000m3/h。

(3)噪声

项目装修期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具体标准值详见表1-9。

表1-9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

标准类别

昼间

夜间

2类

60

50

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2类区标准,故项目营运期场界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相应的2类标准,具体见表1-10。

表1-10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

标准类别

昼间

夜间

2类

60

50

(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固废,其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清单。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中的条例。另外,污水处理站污泥也属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医院水处理污泥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规定的要求,见表1-11。

表1-11 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

医疗机构类别

粪大肠菌群数(MPN/g)

蛔虫卵死亡率(%)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

≤100

﹥95

1.3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1.3.1 评价工作等级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装置废气和化验室废气,产生量极少,废气经收集后至建筑屋顶高空排放,确定空气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

(2)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污水日排放量共约12.9 m3/d,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粪大肠杆菌等,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再由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中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判据,确定该项目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3)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主要声源来自地上VRV空调室外机等固定设备等,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GB3096规定的2类区,但通过隔声降噪措施处理后项目建成后敏感目标噪声增量小于3dB,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确定本项目噪声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4)生态

本项目占地面积<2km2,项目所在区域为一般区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规定确定生态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

(5)环境风险评价

本项目使用的化学品主要是消毒剂及检验用的化学试剂,对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相应的临界量,确定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依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项目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

(6)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

本项目为新建非三甲医院,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本项目属于IV类建设项目,且所在区域无地下水开采和利用,属地下水不敏感区域,故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1.3.2评价重点

本项目为医疗服务项目,属非生产性建设项目,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工程分析,项目评价重点为营运期医疗废水、医疗固废、设备噪声,兼顾生活废水、污水处理站废气、食堂油烟废气及生活垃圾的环境影响分析,同时考虑外环境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

1.4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区1.4.1 评价范围

(1)空气环境

根据导则,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确定以项目拟建地为中心,直径为5 km的圆形区域范围。

(2)水环境

项目废水以医院生活污水为主,且位于城市污水管网收集区域,废水可纳入市政污水网管网,因此,本环评对水环境影响仅做一般性评价,以污染源强和纳管可行性分析为主。

(3)声环境

项目场界外侧200 m的区域范围。

(4)生态

项目建设区域周围生态环境。

(5)风险评价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项目环境风险评价为二级,二级评价范围为项目边界外3km 范围。

1.4.2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1)空气环境、声环境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周边现状为中河中路居民楼,根据《杭州市上城区湖滨规划管理单元(SC01)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周边规划为商业住宅混合用地。因此,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以周边居民楼为主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控制环境空气、噪声符合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2)水环境

以附近的中河为水环境保护目标。

综上,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见表1-12。

表1-12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主要保护目标

方位

与场界最近距离,m

现状情况

保护目标类别

九芝斋旧址

约10

1幢4F建筑

大气环境保持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声环境维持GB3096-2008中2类、4a类标准

居民楼

(羊坝头26号)

西南

约9

1幢3F建筑,约15户

居民楼

(三元坊巷2号)

西北

约6

1幢4F建筑,约24户

居民楼

(光复路104号)

约10

1幢6F建筑,约24户

大气环境保持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声环境维持GB3096-2008中2类标准

居民楼

(老水漾桥10号~15号、10-1号)

紧邻

6幢2F建筑,约7户

中河

东侧

180/113*

水环境保持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

注*:180/113表示“与门诊部场界最近距离/与住院部场界最近距离”。

1.5 环境质量功能区划

(1)环境空气

根据杭州市大气环境功能区划,项目建设区域属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2)地表水环境

项目建设区域附近水体主要为杭嘉湖平原河网水系中河。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项目附近地表水体中河为杭州景观用水区,目标水质为IV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

(3)声环境

根据《杭州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划分图》医院所在区域声环境为2类功能区,但由于门诊部南侧22m外为城市主干道西湖大道,因此门诊部南场界临西湖大道一侧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门诊部其余各场界以及住院部各场界均执行2类区标准。

1.6相关规划1.6.1城市总体规划

《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于2007年2月16日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复(国务院关于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07]19号)。

杭州市城市规划布局为:形成“一主三副、双心双轴、六大组团、六条生态带”开放式空间结构模式,即:从以旧城为核心的团块状布局,转变为以钱塘江为轴线的跨江、沿江,网络化组团式布局。采用点轴结合的拓展方式,组团之间保留必要的绿色生态开敞空间,形成“一主三副、双心双轴、六大组团、六条生态带”开放式空间结构模式。从此杭州市城市的发展由“西湖时代”走向“钱塘江时代”。

一主三副:一“中心城区” 三“副城:江南城临平城下沙城”

六大组团:分成北片和南片,北片由塘栖、良渚和余杭组团组成,南片由义蓬、瓜沥和临浦组团组成。

六大组团的功能主要在于吸纳中心城区人口及产业等功能的扩散,形成相对独立、各具特色、功能齐全、职住平衡、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组合城镇。

①塘栖组团:是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城市北部的休闲旅游观光基地和余杭经济开发区(临平工业区)、钱江经济开发区的配套服务基地。东部为居住生活区,西部为工业区。规划城市人口4万人。

②良渚组团:是城市西北部以良渚文化和生态农业为主题的文化休闲旅游基地。严格保护良渚文化遗址群,合理控制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北部为良渚遗址保护区,西部、东南部为居住生活区,西南为生态农业旅游区。规划城市人口4万人。

③余杭组团:是城市西部的近郊住宅区和高教科研基地。西部为居住生活区,南部为休闲度假区,东部为教育科研区。规划城市人口7万人。

④义蓬组团:是城市东部大型综合性工业发展基地。东部和东南部为工业区,西部和西南部为居住生活区,北部和东部临江地区为生态旅游区。规划城市人口16万人。

⑤瓜沥组团:是城市东南部以临港工业、轻纺工业、服装加工为主的综合性工业区和区域性物流中心。北部为工业、物流区,南部为居住生活区。规划城市人口5万人。

⑥临浦组团:是城市南部未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主要基地。北部为居住生活区,南部为高新科技园区。规划城市人口4万人。

项目所在区域位于中心城区,中心城区承担生活居住、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旅游服务、科技教育、文化娱乐、都市型和高新技术产业功能。本项目属于医疗卫生服务行业,项目的建设符合“一主三副、双心双轴、六大组团、六条生态带”的城市规划格局,符合《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1.6.2杭州市上城区湖滨规划管理单元(SC01)控制性详细规划

根据《杭州市上城区湖滨规划管理单元(SC01)控制性详细规划》,本项目属于盈利性医疗卫生行业,用地为商业住宅混合用地,与规划用地性质基本一致。

1.6.3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杭州市区(六城区)环境功能区划》,项目位于“上城人居环境保障区IV-0-1”,属人居环境保障区。

(1)基本概况

该功能小区面积 14.85 km2。小区位于杭州主城东南部,主要包含上城区中除其他环境功能区(中河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贴沙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西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西湖-龙坞-灵山景区生态功能保障区、钱塘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钱塘江两岸绿廊保护区)以外的部分。

(2)主导功能及目标

以居住、商贸、物流等为主的城区综合发展区,提供安全、健康、优美的人居环境。环境目标:地表水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环境空气达到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土壤环境质量达到相关评价标准。

(3)管控措施

①禁止新建、扩建、改建三类工业项目,现有的要限期关闭搬迁。

②禁止新建、扩建二类工业项目;现有二类工业项目改建,只能在原址基础上,并须符合污染物总量替代要求,且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加重恶臭、噪声等环境影响。

③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规定,城镇建成区内禁止畜禽养殖。

④污水收集管网范围内,禁止新建除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外的入河(或湖或海)排污口,现有的入河(或湖或海)排污口应限期纳管。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必须单独设置排污口的除外。

⑤合理规划布局工业、商业、居住、科教等功能区块,严格控制噪声、恶臭、油烟等污染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布局。

⑥最大限度保留区内原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好河湖湿地生境,禁止未经法定许可占用水域;除防洪、重要航道必须的护岸外,禁止非生态型河湖堤岸改造;建设项目不得影响河道自然形态和水生态(环境)功能。

⑦推进城镇绿廊建设,建立城镇生态空间与区域生态空间的有机联系。

(4) 负面清单

禁止新建、扩建、改建三类工业项目,现有的要限期关闭搬迁。禁止新建、扩建二类工业项目;二类工业项目改建只能在原址基础上,并须符合污染物总量替代要求,且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加重恶臭、噪声等环境影响。此外,禁止新、扩建:46、黑色金属压延加工;85、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食品及饲料添加剂等工业项目。

本项目为医疗卫生服务行业,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禁止和限制的行业,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均达到国家相应标准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应环境功能区管控措施的要求,符合环境功能区划。

2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2.1项目概况2.1.1地理位置

杭州明安医院选址位于杭州市上城区中山中路249、266号,其中中山中路249号为门诊部,中山中路266号为住院部。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地块周围环境示意图见图2-1和2-2。项目周边用地现状及规划情况见表2-1。

表2-1 地块周边用地现状及规划情况

方位

距离

现状

规划

紧邻

中山中路,城市支路,宽约10 m

道路用地

约10 m

九芝斋旧址

商住用地

紧邻

空地

商住用地

约22 m

西湖大道,城市主干路,宽约48 m

道路用地

西南

约9m

居民楼(羊坝头26号)

商住用地

西

紧邻

如家快捷酒店

商住用地

西北

约6m

居民楼(三元坊巷2号)

商住用地

紧邻

三元坊巷,宽约3.5 m

商住用地

约3.5 m

信源银楼

商住用地

紧邻

光复路,城市支路,宽约10 m

道路用地

约10m

居民楼(光复路104号)

商住用地

紧邻

居民楼(老水漾桥10号~15号)

商住用地

西

紧邻

中山中路,城市支路,宽约10 m

道路用地

紧邻

杭州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办公楼

商住用地

备注:本项目范围线与周边建筑的距离。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

(1)建设规模

杭州明安医院选址位于杭州市上城区中山中路249、266号,租用杭州市上城区中山中路保护与综合整治指挥部所属建筑开设综合医院,主营急诊医学科;内科;外科:普通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儿科;预防保健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皮肤科:皮肤病专业;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下设门诊部和住院部,其中门诊部位于中山中路249号,住院部位于中山中路266号。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租赁建筑面积约3461.89m2,无地下建筑。项目共设置25张床位,接待病人量100人/d,医院员工40人。

(2)建设内容

杭州明安医院主要诊疗科目为急诊医学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皮肤科、医疗美容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设置床位数25床,住院部设有食堂。

项目化验室可进行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生化项目检测,其他项目检测均外协完成;X光片采用医学影像智能打印机打印,B超检测报告采用彩色打印机打印,不产生废水;内部不设置P2及以上实验室,不设煎药间。此外,本次评价内容不包括项目涉及的辐射部分,该部分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专题评价。

2.1.3功能布局

杭州明安医院拟对现有租赁建筑进行装饰改造,不改变现有建筑的主体建筑结构。本项目主要建筑及功能布局表2-2和附图3。

表2-2 项目各建筑主要功能

建筑物

楼层

主要功能布置

1F

大厅(导台、咨询台、挂号、等候区)、药房(中药房、西药房)、门诊室(中医、中西医、皮肤科、预防保健科、外科等)、门诊办公室、急诊抢救室、化验室、保安室、卫生间

2F

治疗室、接待室、洽谈室、门诊室(儿科、妇科)、儿童游乐区、心电图室、B超室、卫生间

3F

办公室(业务院长、助理、主任)、信息部、远程会诊室、卫生间

4F

院长办公室、会客厅、书房、卫生间

1F

大厅(接待台、等候区)、X拍片室、激光室、档案室、财务室、保安室、庭院、食堂(厨房、餐厅)、卫生间

2F

病房、抢救室、护士站、办公室(院长、科室主任、护士、医生)、值班室、污物暂存间、废弃物间、卫生间

2.1.4 设备情况

本项目主要设备的布置见表2-3。

表2-3项目主要设备的布置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1

呼吸机

2

32

供氧

3

2

电动吸引器

2

33

吸痰

3

3

自动洗胃机

2

34

呼叫系统

1

4

心电图机

1

35

多功能病床

1

5

心脏除颤器

3

36

病床消毒器

1

6

心电监护仪

4

37

25

7

多功能抢救床

2

38

床垫1.2米

30

8

万能手术床

1

39

被子1.2米

30

9

无影灯

1

40

褥子1.2米

30

10

麻醉机

1

41

被套2条装

50

11

妇科检查床

1

42

床单2条装

50

12

DRX光机*

1

43

枕芯2个装

50

13

彩色B超

1

44

枕套4个装

100

14

冷冻切片机

1

45

床头柜

25

15

紫外线灯

2

46

暖水瓶

25

16

显微镜

1

47

面盆2个装

50

17

血球计数仪

1

48

痰盂(痰杯)

25

18

分析天平

1

49

病员服3套装

75

19

离心机

1

50

简易呼吸器

3

20

接种器具

1

51

心脏复苏机

3

21

钾钠氯分析仪

1

52

负压吸引器

3

22

尿分析仪

1

53

给氧设备

4

23

石蜡切片机

1

54

手术床

1

24

CO2培养箱

1

55

电凝器

1

25

厌氧培养箱

1

56

吸引器

3

26

生化分析仪

1

57

美容治疗床

4

27

酶标洗板机

1

58

观察床

1

28

酶标分析仪

1

59

无影灯

1

29

光电比色计

1

60

离子喷雾器

4

30

超净工作台

1

61

多功能美容仪

5

31

皮肤磨削机

1

62

文眉机

1

63

激光治疗机(详见65-69)

5

64

MultiPulse 多面手超脉冲二氧化碳激光

1

65

Q²双波双模Q开关激光治疗平台

1

66

LED光动力治疗仪

1

67

新辉煌激光脉冲光工作站

1

68

深蓝.热拉提射频治疗仪

1

69

油烟净化装置(风量)

1

70

VRV空调室外机

RFC335KX6-K(12匹)

3

71

RFC400KX6(14匹)

3

72

RFC450KX6(32匹)

2

注*:项目DRX光机等放射性设备的辐射环境影响,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另行评价。

2.1.5公用工程

1、给水系统

项目生活用水及室外消防水源为城市自来水,项目日均用水量共约为18.7 m3/d。

2、排水

项目室内外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产生的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再由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预处理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由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统一排放。门诊部污水处理装置位于门诊部一楼西北角,设计规模为2.5m3/d;住院部污水处理装置位于住院部一楼东南角,设计规模为15.0 m3/d,具体位置可见附图3。

4、供电

据规范规定,本工程负荷属三级负荷。供电由外电网引至项目内配电间,再由配电间集中分配。

5、暖通

本项目采用VRV中央空调提供冷热源,共设置8台VRV中央空调室外机,包括3台12匹、3台14匹和2台32匹规格。空调室外机设置在门诊部北立面和住院部东立面。

2.2工程分析2.2.1建设期污染因子分析

本项目仅对租赁的现有建筑进行装饰改造,不改变现有建筑的主体建筑结构,故建设期污染因子主要为装修过程产生的废气、噪声、生活污水及建筑垃圾等。

1、废气

本项目装修时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扬尘及油漆时产生的有机废气。其中扬尘主要是在对装潢材料进行加工过程中产生。由于本项目施工都在建筑内进行,且施工期较短,施工时关闭门窗情况下,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能够达到国家相应标准要求。

由于装饰工序均是在室内进行,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将随着工程的结束而终结。因此,油漆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明显。建议建设单位在装修施工时采用高环保型油漆,减少油漆废气的产生。

2、施工噪声

本项目施工噪声主要为对现有构筑物进行内部装修工过程中,产生的间歇性人为噪声及少量磨、锯、割等机械噪声。

3、废水

本项目施工废水主要为装修人员生活污水。

根据项目建设规模,预计同时装修人员约50人,施工期间生活用水按施工人员日用水100L/d·人计,施工时间约5个月,则装修时日生活用水量为5 m3/d,排放系数取0.9,则生活污水4.5 m3/d。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共675m3。废水水质参照城市污水水质为CODCr200~400mg/L、BOD5100~200mg/L、SS100~200mg/L。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装修时产生的建筑垃圾及装修人员的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按1.0kg/人·d计,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0kg/d,总产生量为7.5t。建筑垃圾视装修程度差异较大,产生量较难估算。

2.2.2营运期污染源分析

1、废水污染源分析

医院废水的来源主要为:①来自门诊、病房、手术等的常规医疗废水;②病人和医护人员日常生活污水;③食堂含油废水。其用水量和废水产生量具体见表2-4,废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90%计,未预见水量按用水量的60%计。

表2-4 医疗废水及生活污水产生量明细表

建筑物

序号

用水项目

用水量

标准

数量

用水量

(m3/d)

排水量

(m3/d)

门诊部

1

门诊

10L/人·d

100人/d

1.0

0.9

2

抢救室

200L/次

2次/d

0.4

0.36

3

员工生活

50L/d

20人

1.0

0.9

4

未预见用水

10%

0.24

0.14

5

合计

2.6

2.3

住院部

1

病房(含陪床1人)

400L/床•d

25床

10.0

9.0

2

员工生活

50L/人·d

20人

1.0

0.9

3

食堂

40L/人·d

90人

3.6

3.24

3

未预见用水

10%

1.5

0.9

4

合计

16.1

14.04

评价根据项目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方案中进水水质指标和出水水质数据进行分析。具体水质情况见表2-5。

表2-5污水水质及污染物产生情况

污染因子

pH

CODCr

BOD5

SS

氨氮

粪大肠杆菌(个/L)

废水产生平均浓度(mg/L)

6~9

350

180

120

50

1.0×108

污染物排放浓度(mg/L)

6~9

250

100

60

35

5000

废水产生量

839.5 m3/a(2.3 m3/d)

污染物产生量(t/a)

/

0.29

0.15

0.10

0.04

8.4×1013个/a

污染物排放量(t/a)

/

0.21

0.08

0.05

0.03

4.2×109个/a

废水产生量

5124.6 m3/a(14.04 m3/d)

污染物产生量(t/a)

/

1.49

0.77

0.51

0.20

5.1×1014个/a

污染物排放量(t/a)

/

1.08

0.41

0.26

0.15

2.6×1010个/a

因此,营运期本项目门诊部废水产生量约为839.5 m3/a,污染物排放量 CODCr0.21 t/a,BOD50.08 t/a,SS0.05 t/a,氨氮0.03 t/a,粪大肠杆菌4.2×109个/a;住院部废水产生量约为5124.6 m3/a,污染物排放量 CODCr1.08 t/a,BOD50.41 t/a,SS0.26 t/a,氨氮0.15 t/a,粪大肠杆菌2.6×1010个/a。总计废水产生量约为5964.1 m3/a,污染物排放量 CODCr1.29 t/a,BOD50.49 t/a,SS0.31 t/a,氨氮0.18 t/a,粪大肠杆菌3.0×1010个/a。

2、噪声污染源分析

根据项目装修改造设计方案,本项目建成投入营运后,噪声源主要来自VRV空调室外机噪声等,其声源强度及声源类型见表2-6。

表2-6项目声源噪声级

库(房)名称

噪声级(dB)

声源类型

位置

数量

VRV空调

室外机

67

室外固定声源

门诊部北立面,住院部东立面

各4台

3、固体废弃物分析

(1)一般固废

①门诊部

员工生活垃圾按人均1.0 kg/d计,按每天20人计算,则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0kg/d,年产生量为7.3 t。

门诊部就诊病人生活垃圾按人均0.5kg/人次计,按每天100人次计算,则门诊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0kg/d,年产生量为18.25t。

②住院部

员工生活垃圾按人均1.0 kg/d计,按每天20人计算,则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0kg/d,年产生量为7.3 t。

病房生活垃圾按人均1.5kg/d•床位计,按每天25床计算,则病房生活垃圾产生量为60kg/d,年产生量为21.9t。

餐厨垃圾按人均0.6kg/d·人次计,按每天90人计算,则餐厨垃圾产生量为54 kg/d,年产生量为19.7 t。

(2)危险废物

项目门诊部和住院部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治疗产生的一次性注射器具等医疗废物、伤口清理残留物、废水处理污泥、过期药品和化验废试剂等。

①门诊部

门诊病人产生的一次性注射器具及伤口清理残留物等医疗废物按0.5kg/d,按照每天100人次计算,则门诊危废产生量为50kg/d,年产生量为18.25t。

抢救室病人产生的一次性注射器具及伤口清理残留物等医疗废物按20kg/d,年产生量为7.3t。

过期药品和试剂产生量按2kg/d计算,年产生量为0.73t。

根据设计资料,废水处理装置污泥产生量约2kg/d,则年产生量为0.73t。

化验废试剂产生量按2kg/d计算,年产生量为0.73t。

②住院部

病房病人产生的一次性注射器具及伤口清理残留物等医疗废物及按1kg/床•天,按照25床每天计算,则病房危废产生量为25kg/d,年产生量为9.1t。

过期药品和试剂产生量按2kg/d计算,年产生量为0.73t。

根据设计资料,废水处理装置污泥产生量约按12kg/d计算,年产生量为4.38t。

项目固废发生量见表2-7。

表2-7 项目固废产生情况

固废种类

日产生量

年产生量

废物类别

一般

固废

员工生活垃圾

40kg/d

14.6t/a

/

门诊生活垃圾

50kg/d

18.25t/a

/

病房生活垃圾

60kg/d

21.9t/a

/

餐厨垃圾

54kg/d

19.7t/a

/

合计

204kg/d

74.45t/a

/

危险

废物

一次性注射器具及伤口清理残留物等医疗废物

95kg/d

34.65t/a

HW01

过期药品和试剂等

4kg/d

1.46t/a

HW03

废水处理污泥

14 kg/d

5.11t/a

HW01

化验废试剂

2 kg/d

0.73t/a

HW03

合计

115kg/d

41.95t/a

/

4、废气

本项目设置食堂、废水处理设施和化验室,不设汽车库,化验室仅进行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生化项目检测,其他项目检测均外协完成。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油烟废气、化验室产生的少量无机和有机废气以及配套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少量恶臭废气。

项目在住院部一层南侧设置食堂,为医院员工和住院病人及家属提供中餐,每餐就餐人数约90人次。根据同类餐饮调查,食用油消耗系数约为3kg/100人•餐,则项目食用油消耗量约为2.7kg/d、0.99t/a。不同的炒炸工况,油的挥发量不同,炒做时油烟挥发一般为总耗油量的2%~4%,平均为2.83%,则油烟废气产生量约为27.89kg/a,厨房每天烹饪时间按2h计,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净化效率不小于85%(按85%计)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集中排放(排放口位于所在建筑2层屋顶西北角,排放高度>15m),油烟净化器及风机均安装在厨房室内。油烟废气产生量见表2-8。

表2-8 配套厨房油烟废气产生情况

建筑

名称

食堂所在区域

就餐人数(人次/餐)

油烟产生量(kg/a)

设计总风量(m3/h)

产生浓度(mg/m3)

油烟排放量(kg/a)

排放浓度

(mg/m3)

排气筒位置

住院部

1F

南部

90

27.89

5000

7.64

4.18

1.15

门诊部2F屋顶西北角

根据表2-8的统计结果可知,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油烟废气排放量约为4.18kg/a,油烟废气排放浓度约为1.15 mg/m3,油烟废气的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2mg/m3的限值要求。

本项目化验室位于门诊部一楼,废气收集后引至建筑2F屋顶高空排放。本项目门诊部污水处理装置拟设置在门诊部一楼西北角,废气收集后经除臭装置处理后引至建筑2F屋顶高空排放;住院部污水处理装置位于住院部一楼东南角,废气收集后经除臭装置处理后引至建筑2F屋顶高空排放。

5、营运期污染源强汇总

本项目营运期污染物产生量及排放量情况见表2-9。

表2-9污染物产生量及排放量汇总表

类别

名称

单位

产生量

排放量

废水

废水量

万m3/a

0.60

0.60

COD

t/a

1.29

1.29

BOD5

t/a

0.49

0.49

SS

t/a

0.31

0.31

氨氮

t/a

0.18

0.18

粪大肠杆菌

个/a

3.0×1010

3.0×1010

固废

生活垃圾

t/a

54.75

0

餐厨垃圾

t/a

19.7

0

危险废物

t/a

41.95

0

废气

油烟废气

kg/a

27.89

4.18

化验室废气

少量

少量

污水处理装置臭气

少量

少量

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3.1 自然环境3.1.1 地理位置

杭州位于中国东南沿海,浙江省的西北部,京杭大运河南端,北距长三角中心城市上海180公里。东临杭州湾,南接绍兴、金华、衢州三市,北邻湖州、嘉兴市,西交安徽省。地理坐标介于北纬29°11´~30°34´和东经118°20´~120°37´,是长江三角洲南翼重要中心城市和浙江省会、浙江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本项目选址位于杭州市上城区中山中路249、266号。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周边环境见附图2。

3.1.2 地形、地貌

杭州市地处扬子淮地台东部钱塘台褶带,中元古代以后,地层发育齐全,岩浆作用频繁,地质复杂。近期由于现代构造运动趋向缓和,地震活动显得微弱,地壳相当稳定。

杭州市地貌分为山地、丘陵和平原三部分,自西向东地貌结构的层次和区域过渡十分明显,区域内土壤地质为钱塘江近代冲击平原,基本为粉砂土。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土质系钱塘江和江潮流携带的泥沙堆积而成,地面黄海高程约为4.6~6.0 m。该区域大地构造单元完整,新构造运动不明显,地壳较稳定,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

3.1.3 土壤植被

杭州市土壤总面积为150.27万公顷,其中市区3.19万公顷,全市成土环境复杂多变,土壤性倾差异较大,共有9个土壤类,18个亚类,58个土属及148个土种。土壤分布主要受地貌因素影响,随地貌类型和海拔高度的不同而变化。9个土壤类别为红壤、黄壤、紫色土、石灰(岩)土、粗骨土、山地草甸土、潮土、滨海盐土、水稻土。全市土壤中,红壤分布最广,占土壤总面积一半以上;水稻土次之,约占土壤总面积的14%。红壤呈强酸性~酸性反应,pH4.5~5.5,9类土壤中多数为酸性土壤。

杭州市处于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植被带,平均森林覆盖率为62.8%,西部丘陵山地以松、杉毛竹为主要用材林,市区常见多为次生或人造植被。生物种类繁多,资源丰富,其中属国家一级保护的动物有13种,属国家二级保护的动物有55种;属国家一级保护的树种有3种,属国家二级保护的树种有18种。经调查,本项目建设所在地无以上保护物种。

3.1.4 气象特征

杭州属北亚热带的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温和湿润,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无霜期长。夏季常受西太平洋副热带高压控制,冬季则受西伯利亚冷气团影响。春末夏初有一雨量集中期,夏秋季常有干旱和台风的出现。杭州气象台基本气象资料统计如表3-1所示:

表3-1 近年来杭州市气象统计资料

年平均气温

16.5℃

年平均降水量

1419.1mm(春雨、梅雨、台风雨为主)

常年梅雨量

350~550mm

年平均蒸发量

1260mm

年平均相对湿度

77%

无霜期

230~260天

年平均日照时数

1783.9h

年平均风速

1.95m/s

常年主导风向

SSW(12.71%)

3.1.5 水文特征

杭州市内有钱塘江、东苕溪、京杭大运河、萧绍运河和市区的上塘河等江河。钱塘江水系包括新安江、富春江。杭州市主要纳污水体为钱塘江和上塘河。

项目周边水体为中河,中河(上城段)南起白塔岭双向泵房,北至庆春路,总长度8594 m,驳坎长度16348 m,河面宽度8-11 m,水域面积92812 m2,河岸绿化面积148010.9 m2。常水位标高5.9 m,河底标高约4.5 m,流经小营、清波、南星、紫阳街道。中河南段(凤山闸以南)月均流量为900万m³,中河北段(凤山闸以北)月均流量为310万m3。

3.1.6 地下水

地下水主要是由大气降水渗入地下而形成,但因地质条件差别,其分布形态在各地不尽相同。按地下水赋存条件及含水层特征可以分成三类:

①孔隙水——赋存于松散的沉积物的空隙中,如砂层、砂砾层,常呈层状分布,运移特点以水平渗透为主。

②裂隙水——赋存于各种岩浆岩,沉积岩和变质岩的裂隙中,分布不均一,多以脉状分布为主。

③岩溶水——赋存于可溶岩(如石灰岩)的溶蚀裂隙中,分布极不均一。

此外,根据不同的研究目的,按地下水水力性质及埋藏情况,将地下水又分为上层滞水,潜水和承压水三类。上层滞水布有限,开采意义不大。上述三种类型地下水在杭州市均有广泛分布并作为地下水供水水源。

第四系松散岩类空隙水

①河谷孔隙潜水

散布于山区沟谷及山麓地带,含水层由冲积砂砾石组成的厚度约3~5 m,地下水位埋深0.5~3.0 m,大口径民井单井量100~500m3/d,九溪、梅家坞、留下等第含水层厚度10~15 m,单井出水量可达800~1000m3/d为屏风山疗等单位供水水源。潜水均为HCO3-Ca型低矿化淡水,天然水质良好,但易受污染。

②平原浅部潜水

遍布城区和近效平原表部的冲湖积或冲海积亚粘土,亚砂岩含水层中。因渗透性差,水量贫乏、民井出量小于5m3/d。历来曾为杭州居民生活水源,据六十年代统计,城区有钱王井口,大井巷古井、四宜井等古井遗留至今仍在使用。随城市改造民井逐渐减少。因易受人为污染,水质较差。

③孔隙承压水

分布于城区及祥符桥等平原区,含水层由砂砾岩组成。含水层顶板埋深30~45m,古河道中心部位含水厚度10~15m,含水层顶底板及周围均为亚粘土、粘土及基岩隔水边界,因此不受大气降水和地表水补给。因赋存量丰富,祥符桥所在苕溪谷河道单井出水量在1000~3000 m3/d,城区在钱塘江古河道单井出水量最大可达5000 m3/d以上。缺乏补给,地下水长期开采导致水位逐年下降,形成祥符桥的区域降落漏斗。承压水除祥符桥部分淡水外,固形物均大于克/升的咸水,仅能作为冷却、空调等工业用水。

岩溶水

主要分布于杭州市西部山区及中村—转塘一带向斜轴部石二选系灰岩中。西部山区灰岩面积13.16 km2,裸露型分区以洞穴泉井著称如烟霞洞、石屋洞、水乐洞等。覆盖型岩溶面积6.31 km2,按构造和地貌特征可分为灵隐—浙大、龙井—流金桥,满觉陇—夕照山、玉皇前山及南星桥等五个岩溶带。溶发育深度一般在100 m以浅,但浅部洞穴有粘土碎砾石填,富水段多在顶板以下40~80 m处,以溶洞、溶蚀裂隙,充填砂砾和少量粘土。覆盖性岩溶水:部分地段如杭州饭店,陆军疗养院、浙江宾馆、117医院等,水位埋深可达15~30 m。灵隐—浙大、龙井—流金桥岩溶补给区范围较广,单井出水量1000~2000 m3/d,其它岩溶地带一般小于1000 m3/d,水量极不均一,水质良好,固形物0.15-0.4 g/L淡水。中村-转塘一带有象山、市龙山及两山三条岩溶带单井出水量500~1000 m3/d,固形物0.5g /L左右,为淡水,转塘一带水中氟含量超标。

构造裂隙水

①层状构造裂隙水

广泛分布于杭州西部山区及半山南部泥盆系石英砂岩,位于冲水断裂带上,水量相对丰富,如杭州啤酒厂单井出水量在500 m3/d左右,此外在闸口、石莲亭档案馆供水井单井出水量可达500-1000 m3/d。九溪志留系泥质粉砂岩水量贫乏,如钱江疗养院供水井单井出水量约在100-200 m3/d。固形物0.1g /L,中-酸性软水,局部铁锰含量较高以水质优良著称的虎跑泉、兔儿泉等皆属该类地下水。

②地质构造裂隙水

主要以火山岩类组成,分布在葛岭,据了解龙洞附近深井揭露破碎带,水量可达200 m3/d。

杭州市地下水开采历史及现状

杭州市地下水开采利用始于1959年至今已有30余年开采历史。最早仅有祥符桥杨抡纸厂,拱宸桥杭一棉、市区肉类加工厂,西部山区香料厂等10余口深井,随着国民经济发展,深井逐年递增,至今已有各类深井110口。西部山区岩溶水水质优良一般用于宾馆、疗养院、医院生活用水,平原区绝大部分是微咸水或咸水,据统计杭州市自微咸水或咸水,大量用于工业空调冷却用水。据统计杭州市自1950年至1990年累计23784万m3,其中河谷潜水开采量为313.62万m3,平原区孔隙承压水开采量15404万m3(淡水3241万m3),岩溶水为6753万m3,基岩裂隙水131万m3。杭州市淡水总开采量为11308万m3,淡水占总开采量47.5%(表1)。鉴于地下水水质,水量差别和备用水单位对地下水不同的需求,各行业开采量按1990年统计用于生活供水量为342万m3,占总开采量32.8%,化工行业405万m3占总开采量38.8%,其中年开采强度50万m3的单位有杭州橡胶厂、华东制药厂、长征化工厂、杭州味精厂、杭州饭店等单位。杭州近年来年开采量在1000万m3左右约占城市供水量10%。

杭州市地下水均作各单位分散的自备水源,且具有显著的季节性开采特点。对以生活饮用为主要用途的地下水源常年开采外,城区及近郊平原区以季节性为主,尤当盛夏时节即6月至9月四个月为高峰用水期,占全年开采量40%-50%,此外,按杭州市深井布局,地下水还具有集中性的特点,既井群集中分布在祥符桥、艮山门和望江门一带。这种开采方式造成高峰开采季节地下水位急剧下降,特别是祥符桥地区夏季动水位接近或超过含水层顶板,单井出水量减少甚至出现吊泵,影响工程正常供水。

经环评单位向杭州市节水办共用中心节水管理科了解,本项目所在区域无地下水开采现象。

3.2 社会环境概况

3.2.1杭州市

杭州位于中国东南沿海,浙江省的西北部,京杭大运河南端,北距长江三角洲中心城市上海180公里。东临杭州湾,南接绍兴、金华、衢州三市,北邻湖州、嘉兴市,西交安徽省。地理坐标介于北纬29°11´~30°34´和东经118°20´~120°37´,是长江三角洲南翼重要中心城市和浙江省会、浙江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2015年,全市生产总值10053.58亿元,成为全国第十个总量超万亿元城市,比上年增长10.2%,增幅居全省第一、副省级以上城市第二;财政总收入2238.7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33.88亿元,分别增长11%和9.8%。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重大项目有力推进,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556.32亿元,增长12.2%。成功举办西博会、动漫节、文博会、电商博览会、国际快递业大会,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697.23亿元,增长11.8%,网络零售额增长42.6%;出口总额(不含省属企业)2760.72亿元,增长5.1%,其中跨境电商出口141.13亿元。实际利用外资71.13亿美元,增长12.3%;国内招商到位资金1249.27亿元,增长18.5%,其中浙商回归到位资金660.58亿元,增长27%,成功引进和签约一批重大产业项目。

3.2.2上城区

上城区地处杭州城区中部偏南,东以贴沙河、清江路至西兴大桥与江干区为界;西自钱塘江大桥经虎跑路、铁路涵洞桥、玉皇山脚、万松岭路、西湖东岸、庆春路西延伸段与西湖区接壤;南以钱塘江主航道为界与滨江区相望,北以庆春路与下城区毗连。上城区区域面积18. 1平方公里(不含山体、水域面积),辖6个街道54个社区,34万常住人口。区人民政府驻地惠民路3号。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区政府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浙江杭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团结和带领全区人民,深化改革,克难攻坚,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61亿元,同比增长9.2%,其中服务业增加值495.5亿元,同比增长12.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1.8亿元,同比增长11.6%;固定资产投资88.6亿元,同比增长14.1%;财政总收入107.15亿元,首次突破百亿大关,同比增长14.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46亿元,同比增长14.5%;新增就业岗位32920个;计划生育符合率达97.7%;电力消费总量和单位GDP能耗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目标内,圆满完成了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3.3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评价引用2015年3月21日~3月27日望江家园西园监测点(与本项目距离约2.3km)的环境空气现状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监测项目为SO2、NO2、CO、PM10。其中SO2、NO2、CO每天4次自动取样;PM10为24小时平均值,监测结果具体见表3-2。

表3-2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单位:mg/m3

检测

地点

监测日期

浓度

PM10

SO2

CO

NO2

望江家园西园

3.21

小时浓度

0.032~0.052

0.609~0.931

0.056~0.099

24小时平均值

0.102

3.22

小时浓度

0.028~0.038

0.728~1.387

0.045~0.13

3.21

24小时平均值

0.121

3.23

小时浓度

0.022~0.042

0.987~1.682

0.066~0.123

3.21

24小时平均值

0.115

3.24

小时浓度

0.008~0.035

0.873~1.653

0.044~0.089

3.21

24小时平均值

0.103

3.25

小时浓度

0.007~0.018

0.801~0.95

0.034~0.066

3.21

24小时平均值

0.085

3.26

小时浓度

0.011~0.022

0.923~1.101

0.041~0.077

3.21

24小时平均值

0.091

3.27

小时浓度

0.013~0.031

0.81~0.921

0.027~0.077

24小时平均值

0.098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SO2、NO2、CO和PM10指标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4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

为了解本项目附近水体的水环境质量现状,本环评引用杭州河道水质APP 于2016年9月对中河(白塔岭断面)的水质监测结果进行评价。监测结果见表3-3。

表3-3监测结果单位:mg/L(pH值除外)

监测断面

项目

DO

高锰酸盐指数

氨氮

总磷

中河

(白塔岭断面)

监测值

2.60

3.56

3.87

0.48

IV类水标准值

≥3

≤10

≤1.5

≤0.3

单因子水质评价

V类

II类

劣V类

劣V类

综合评定

劣V类

从监测结果来看,项目建设地附近地表水中河(白塔岭断面)各监测因子除高锰酸盐指数外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总体水质为劣V类。

3.5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

为了解评价区内声环境质量现状,本评价委托杭州普洛赛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所在地块四周界的噪声本底进行设点监测。

(1)监测布点

监测点共设8个,主要对项目所在地块场界环境噪声现状进行监测,具体位置见附图11。

(2)监测项目

Leq——等效连续A声级

(3)监测时间和频率

在2016年03月10日进行,昼、夜间各监测一次。

(4)监测方法

按《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3222-94)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有关规定进行。

(5)监测结果与评价

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见表3-4,车流量监测结果见表3-5。

表3-4项目拟建厂区环境背景噪声实测结果

点位

位置

测量值(dB)

标准值(dB)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1#

门诊部

场界东侧

57.9

47.5

60

50

2#

场界南侧

61.0

54.1

70

55

3#

场界西侧

57.5

45.8

60

50

4#

场界北侧

53.8

44.6

60

50

5#

住院部

场界东侧

56.9

43.8

60

50

6#

场界南侧

56.2

44.5

60

50

7#

场界西侧

56.5

45.7

60

50

8#

场界北侧

55.9

43.7

60

50

表3-5 交通噪声监测统计结果

检测点

大车(辆/小时)

中车(辆/小时)

小车(辆/小时)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西湖大道

164

51

302

105

706

220

从监测结果来看,目前各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2 类、4a类区标准限值要求,目前总的来说,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声环境质量较好。

3.6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

本项目为租赁项目,经营场所建筑已建成,项目建设地自然生态环境较简单,生物资源较单一,且项目所在地区人类活动、交通运输等较为频繁,无原始植被生长和珍贵野生动物活动,不涉及农保田,区域生态系统敏感程度较低。

3.7项目所在区域周边污染源调查

项目所在地周边主要为住宅、商铺、道路等,无历史遗留对土壤等产生有害的污染物。周边区域主要污染源为道路的交通噪声影响等。

结合项目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结果分析,项目周边的空气环境质量良好,声环境质量一般,水环境质量较好,均能满足其相应标准要求。

表3-6项目周边污染源情况

方位

与门诊部场界最近距离

与住院部场界最近距离

现状情况

污染情况

约22 m

约200 m

西湖大道

交通噪声

杭州明安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装修施工期约5个月,在此期间将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主要集中于装修噪声、装修时产生的粉尘及油漆废气、建筑垃圾堆放等问题,尤其在管理不严,污染控制措施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下会更加突出。

4.1施工噪声影响分析

施工时候的噪声主要为对现有构筑物进行内外装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间歇性人为噪声及少量磨、锯、割等机械噪声。机械噪声对声环境影响较大,在午间和夜间应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施工单位在施工安排上需提高重视,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禁夜间时段(22:00-6:00)装修施工。

4.2施工粉尘及有机废气

装修过程中将产生粉尘,作业时应关闭除临路一侧的外窗,避免在自然通风条件下对外界产生影响;地面需经常实施洒水抑尘,有效地控制粉尘,尽可能减少对装修工人的影响。为减少对周边环境及自身工作环境的影响,建议建设单位选用环保型油漆;在装修材料的选择上,尽量选择无需进行表面油漆的板材,最大程度的减少油漆的使用。装修完毕后,保持室内通风,并隔一段时间再营运。

4.3施工废水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施工时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装修工人的生活污水,根据工程分析,其产生量为4.5m3/d。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主要利用周边已有的生活设施,施工人员上卫生间主要去附近的公厕,生活污水不直接排入水体,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4.4施工期固废的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对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设单位应妥善安排收集后由当地城管办统一及时清运处理。装修产生的各种建筑垃圾,必须按照《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及时将固废运到指定点妥善处置,严防制造新的“垃圾堆场”。

项目施工期运输车辆的出入将可能对附近道路交通造成影响;运输车辆引起的道路扬尘、行驶噪声都会对附近环境造成影响。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如不密封,行驶过程中的散落会造成污染。同时建筑施工场地也可能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

5、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5.1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1.1污染气象特征分析

根据导则要求,本环评收集了杭州站(站号:58457)2013年逐时地面观测数据。杭州站(站号:58457)位于经度:120.167 纬度30.233,海拔43m。距本工程拟建址约20.7km。常规气象资料分析详见表5-1~表5-5。

表5-1 年平均温度的月变化

月份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温度(℃)

4.5

7.1

12.1

16.8

22.9

24.9

32.3

31.2

25.1

19.6

13.6

6.2

图5-1 年平均温度的月变化

表5-2 年平均风速的月变化

月份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风速(m/s)

2.0

2.4

2.7

2.7

2.5

2.3

3.0

3.1

2.9

2.9

2.2

2.1

图5-2 年平均风速的月变化

表5-3 季小时平均风速的日变化

小时(h)

风速(m/s)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春季

2.2

2.4

2.3

2.2

2.1

2.1

2.2

2.3

2.7

2.6

2.9

3.3

夏季

2.0

2.0

1.9

1.8

2.0

2.0

2.2

2.7

3.2

3.6

3.3

3.3

秋季

2.1

1.9

1.9

1.9

1.7

1.7

2.1

2.6

2.9

3.0

3.2

3.5

冬季

1.7

1.6

1.9

1.8

1.8

1.7

1.8

2.0

2.4

2.5

2.6

2.7

小时(h)

风速(m/s)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春季

3.3

2.8

3.4

3.6

2.8

3.3

3.1

2.4

2.7

2.2

2.1

2.1

夏季

3.3

3.3

3.9

3.9

3.4

3.7

3.3

2.6

2.4

2.4

2.3

2.1

秋季

3.4

3.2

3.3

3.5

3.7

3.3

3.0

2.8

2.6

2.5

2.4

2.2

冬季

2.7

2.5

3.0

2.9

2.4

2.4

2.1

2.1

2.0

1.9

1.7

1.8

图5-3 季小时平均风速的日变化

表5-4 年均风频的月变化

风向

风频(%)

N

NNE

NE

ENE

E

ESE

SE

SSE

S

SSW

SW

WSW

W

WNW

NW

NNW

C

一月

8.9

9.0

5.4

4.0

5.9

3.8

2.3

2.7

6.5

4.8

3.5

5.4

3.5

3.8

8.1

11.6

11.0

二月

7.9

9.2

9.2

7.0

13.1

8.6

4.2

2.5

2.4

3.7

2.2

2.7

1.2

1.3

4.5

8.2

12.1

三月

5.1

8.6

9.1

7.7

11.3

6.9

3.4

3.6

5.6

9.5

6.7

6.3

2.3

1.7

2.0

3.0

7.1

四月

4.2

5.3

6.3

5.0

10.4

8.3

3.3

2.4

7.4

9.9

7.8

6.9

2.9

1.7

5.0

6.5

6.8

五月

2.8

2.7

5.5

10.3

18.3

9.5

4.6

6.9

4.4

5.8

5.2

3.9

2.4

2.3

4.2

2.4

8.7

六月

4.2

5.6

5.0

8.6

16.3

8.5

4.0

1.1

2.2

4.9

7.8

5.3

4.0

4.3

5.3

4.4

8.6

七月

0.0

1.2

0.9

1.6

8.2

4.6

1.7

5.1

12.0

20.4

19.8

11.8

5.2

2.2

1.1

0.5

3.6

八月

3.1

4.0

3.9

8.9

15.6

7.8

1.9

8.6

7.8

6.6

6.6

9.3

4.8

1.2

0.8

2.3

6.9

九月

9.0

13.1

9.0

10.3

21.9

8.9

1.9

0.1

0.7

0.4

0.7

1.9

1.7

1.3

2.6

6.5

9.9

十月

14.2

14.9

7.3

6.0

11.3

5.2

2.7

0.9

0.7

0.3

1.9

5.4

1.9

1.2

5.1

11.3

9.7

十一月

5.6

9.7

3.6

4.0

5.8

5.3

3.2

2.1

0.8

1.1

8.1

13.2

6.4

5.3

7.1

6.1

12.6

十二月

9.3

9.8

5.2

2.0

5.5

2.6

0.7

0.1

0.4

0.8

7.8

15.7

6.5

2.3

5.8

9.5

16.0

表5-5 年均风频的季变化及年均风频

风向

风频(%)

N

NNE

NE

ENE

E

ESE

SE

SSE

S

SSW

SW

WSW

W

WNW

NW

NNW

C

春季

4.0

5.5

7.0

7.7

13.4

8.2

3.8

4.3

5.8

8.4

6.6

5.7

2.5

1.9

3.7

3.9

7.6

夏季

2.4

3.6

3.3

6.3

13.3

6.9

2.5

5.0

7.4

10.7

11.4

8.8

4.7

2.5

2.4

2.4

6.3

秋季

9.7

12.6

6.6

6.8

13.0

6.5

2.6

1.1

0.7

0.6

3.5

6.8

3.3

2.6

4.9

8.0

10.7

冬季

8.7

9.4

6.5

4.3

8.0

4.9

2.3

1.8

3.1

3.1

4.6

8.1

3.8

2.5

6.2

9.8

13.1

年平均

6.2

7.7

5.8

6.3

11.9

6.6

2.8

3.0

4.3

5.7

6.5

7.4

3.6

2.4

4.3

6.0

9.4

(C=10.7%C=6.3%C=9.4%C=13.1%C=7.6%)

图5-4 风频玫瑰图

5.1.2 项目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设置食堂、废水处理设施和化验室,不设汽车库,化验室仅进行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生化项目检测,其他项目检测均外协完成。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油烟废气、化验室产生的少量无机和有机废气以及配套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废气。

1、食堂油烟废气

项目食堂位于住院部一层南侧,共设2个灶头、1套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器配套的风机最低风量为5000m3/h、去除效率大于85%,油烟排放口位于建筑2层屋顶西北角,排放高度>15m,排放口朝向西侧。根据工程分析,油烟废气产生量约为27.89kg/a,厨房每天高峰期工作时间按2h计,经处理后油烟废气排放量约4.18kg/a,排放浓度约1.15mg/m3,其排放浓度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554-2010)的相关要求:①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经油烟净化和除异味处理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不应小于10m;②饮食业单位所在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5m时,油烟排放口应高出屋顶,建筑物高度大于15m时,油烟排放口高度应大于15m。同时根据《杭州市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第七条:严格控制在距离居民住宅楼、医院、学校、疗养院、党政机关等建筑物集中区域15米范围内新设产生油烟、恶臭、噪声、振动的服务项目。项目油烟排放口位于所在建筑屋顶西北角,排放高度>15m;油烟排放口与周边最近敏感点老水漾桥居民楼的距离约为25m。油烟排放口的设置能满足《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本项目厨房紧邻老水漾桥居民楼,由于厨房外墙均为实体墙,不设置窗户,厨房位置设置对老水漾桥居民楼基本无影响。

2、污水处理设施废气

门诊部污水处理装置位于门诊部一楼西北角,设计规模为2.5m3/d;住院部污水处理装置位于住院部一楼东南角,设计规模为15.0 m3/d。污水处理设施废气主要来源于有机物分解和污水消毒。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地埋式且运行时密闭,废气收集后经除臭处理至建筑屋顶高空排放。根据现场调查,盖板出有一定臭气逸出。本环评引用杭州普洛赛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盖板处逸出的废气监测数据进行类比分析。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在正常运行情况下,污水处理量约为480 m3/d,检出NH3浓度为0.061mg/m3,H2S浓度为0.0097mg/m3,监测值可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本项目污水处理装置规模为门诊部2.5m3/d、住院部15.0 m3/d,根据类比计算,本项目门诊部污水处理装置周边大气污染物浓度如下:NH3浓度为0.0003mg/m3,H2S浓度为0.00005mg/m3;住院部污水处理装置周边大气污染物浓度如下:NH3浓度为0.0019mg/m3,H2S浓度为0.0003mg/m3。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可以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3、化验室废气

本项目化验室位于门诊部一楼,医院化验时均采用一次性试剂,所产生的废液经收集后与其他医疗固废一并委托杭州大地维康医疗环保有限公司处置,由于本项目规模较小,化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很少,且经收集后至建筑屋顶高空排放,类比同等规模、污染防治措施相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