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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頌 法稱論師造 法尊法師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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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1: 法稱論師造 法尊法師譯 · 故我無意謂此論,真能利益於他人,然心長樂習善說,故於此論生歡喜。 03.宗法、彼分遍,是因彼唯三。無不生定故。似因謂所餘。

釋 量 論 根本頌

法稱論師造

法尊法師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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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頁 碼

第一品自義比量品 1~16

第二品成量品 17~29

第三品現量品 30~54

第四品他義比量品 5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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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說明

由於本次要擔任 2015 年扎什倫布寺的法會翻譯,所以在幾個月前,就想

如何把《釋量論》法本製作出來。末學在網路上搜尋相關資料,找到梵藏漢的

《釋量論》版本,內容有偈頌編碼,初步決定做為此次的法本。十月份,有位

師姐詢問這次法會要用什麼樣的版本時,經過討論後,我們決定重新校對、加

上頁碼、編版中文《釋量論》。稿子來自於台灣西藏基金會佛學班,就此做為底

稿,由師姊對照梵藏漢的《釋量論》法本,再註上偈頌編碼,以利法會翻譯時,

讀者容易尋獲。

編製法本過程中,有疑問之處,則與《釋量論略解》(流通處:佛教書局)

對照,發現釋量論梵藏漢版與《釋量論略解》內容有部份差異,標示出來後,

再由懂藏文師姊幫忙相異處對照藏文確認,最後由末學作最後確認而完成。

法本中(補)字是 第三品 457,458,484 偈頌梵藏漢版有,釋量論略解沒

有,補上的。第三品中 511 偈缺藏漢譯。

由衷感謝三位師姊的協助,得以讓此法本能順利完成。願此令尊貴 達賴喇

嘛長久住世,長轉法轉,正法久住,一切眾生早日通達《釋量論》本意,迅速

成佛。

若法本有任何錯誤,請大德海涵,不吝指教。[email protected]

末學朗望格西合十 2015/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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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量論 第一品自義比量品

1

【釋量論】

法稱論師造

法尊法師譯

2015 校編

《第一品 自義比量品》

敬禮聖鬘殊室利童子

禮讚文

01.敬禮於具足,除滅分別網,甚深廣大身,遍放普賢光。

造論誓言

02.眾生多著庸俗論,由其無有般若力,非但不求諸善說,反由嫉妒起瞋恚。

故我無意謂此論,真能利益於他人,然心長樂習善說,故於此論生歡喜。

03.宗法、彼分遍,是因彼唯三。無不生定故。似因謂所餘。

04.因法所有性,若無則不生,此果是正因。若與唯有性,繫屬體亦爾。

05.若諸量不轉,於無而不轉,為果是正因。觀待於差別,知某無為果。

06.相違與果成,因及體可見,體生不成就,是為無義者,不可得四種。

07.以彼相違因,可得為量式,因由相違性,無則是錯亂。

08.其相違果中,亦待處時等。餘則成錯亂,如灰成不冷。

09.所有從因聚,比知能生果,不待餘義故,說彼是自性。

10.因聚生果力,轉變相繫時,於果不決定,容有障礙故。

11.同依一聚者,由味知色等,是比知因法,如煙知柴變。

12.能未轉無味,此即是餘因。如是過去時,了知是一者,是從果因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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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量論 第一品自義比量品

2

13.由因未和合,比知其果者,有餘、無能故,如由身比貪。

14.唯異品未見,而見其總果,因智是似量,如語比貪等。

15.唯異品不見,非即無錯誤,容有錯誤故,如比釜飯熟。

16.若唯以不見,便說遮止者,此是疑因故,說彼名有餘。

17.於因三相中,為對治不成、違義與錯亂,故說須決定。

18.錯亂對治中,所說異品法,若不見為果,不說亦能知。

19.說無之語言,非顯彼唯無,若說無應理,爾乃知為無。

20.若不見能遮,豈是有餘誤?有遮亦成因,不成,合非說。

21.差別成決斷,正因不見故。若餘量害者,非不見而無,

22.如是於餘因,容有餘量害。不見故,所觸見不具,無誤。

23.由處等差別,物能力各異,見一而謂餘,定有則非理。

24.我、地有知等,非能立為無,豈唯不可得,是因無能立?

25.故由彼繫屬,自性遮自性,或由其因法,於果無誤故。

26.不爾遮一法,云何餘亦遮?如說人無馬,豈亦非有牛?

27.如是一近故,云何餘亦近?如言人有牛,豈是亦有馬?

28.故定異法喻,不必許所依,由說彼等無,此無亦知故。

29.喻彼性、因事,為不知者說,若對諸智者,但說因即足。

30.故知繫屬者,說二相隨一,義了餘一相,能引生正念。

31.故無「因、自性」,有遮亦是因。理應可得者,無所得亦是。

32.如是無得因,此雖說三種,由於結構門,有多種差別,

彼及彼違等,不通達、通達。

33.由是因果事,或自性決定,若無定不生,非不見非見。

34.否則餘與餘,如何有決定?若法有餘因,則如衣染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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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量論 第一品自義比量品

3

35.若法有餘因,則應成他性。後生故非因,是果何能定?

36.煙是火之果,果法隨轉故。若無彼有此,越出具因理。

37.無因不待餘,應常有或無。諸法暫時生,是由觀待故。

38.若帝釋頂上,是火性即火。若非火自性,如何彼生煙?

39.煙因自性火,具彼能差別,若煙從非煙,因生,則無因。

40.由隨轉隨遮,見某隨某轉,彼性彼為因,故異因不生。

41.性亦無不生,與唯有繫屬。無彼則有體,應無無異故。

42.諸法由自性,住各自體故,從同法餘法,遮回為所依。

43.故從彼彼遮,此因緣類別,以彼差別故,即善能通達。

44.是故某差別,由某法了知,其餘則無能。故別異而住。

45 義自性是一,體性是現事,有何未見分,為餘量所觀?

46.由見色法同,蚌殼誤為銀。若不由亂緣,而計餘功德,

47.故由見於法,見一切功德。由錯不決定,故當善成立。

48.比量亦緣法,決定一法時,應緣一切法,遮遣無此過。

49.故如是說因,是遮遣有境。餘則有法成,餘有何不成?

50.於所見若知,是總義分別,不增益餘分,除爾許行境。

51.定與增益意,能所害性故,說此於遠離,增益轉應知。

52.盡其增益分,為遣除彼故,其決定與聲,亦唯有爾許。彼等境有異。

53.餘則於一法,一聲覺能遍,非是餘境故,應成為異門。

54.或說覺能緣,各種別異義,於各種差別,饒益支功能。

55.無差別體性,遍緣諸體性,則有何所益,差別不決定?

彼等體屬故,知一則取二。

56.益法能若異,彼等是彼何?彼無益彼等,如是則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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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量論 第一品自義比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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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若取能益一,見彼於未見,饒益非餘故。取彼取一切。

58.若遮錯亂故,取者亦許餘。彼成遮境者,其餘亦同彼。

59.於無增益境,轉故,餘自性,諸定者不定,如何是彼境?

60.若捨差別分,現量所取中,於差別若有,證緣亦當證。

61.其言從他遮,及言從他返,聲與決定等,是隨名言作。

62.二雖各詮一,由所詮他別,以異囀聲別,成立如異義。

63.捨不捨餘別,彼二名差別,是隨通達者,欲樂之所依。

64.遍說物與事,唯聲之差別。故彼等所詮,都無少差別。

65.欲了知彼義,益彼或具作,設以餘詮說,都無餘差別。

66.故於遣餘境,能除為具彼,宗派所說過。種類及具種,若異則犯過。

67.若謂諸言句,由事力而說,不依樂說欲,彼等第六囀,分語等成過。

68.不待於外義,諸語由說者,如能詮決定,即如是宣說。

69.諸妃六城等,非異事安立,成名空自性,空性有何因?

70.依於諸異事,現為一義覺,由其自體性,障蔽餘體性。

71.由彼能障故,體性雖各異,蔽其各異性。有諸法體性,現似非別異。

72.彼由意樂力,宣說為有總,由彼所遍計,於勝義中無。

73.諸別不隨行,餘隨行不現。非離知各異,如何隨餘義?

74.故執義一體,此分別顛倒。名義諸具者,互異即此種。

75.達一、知義等,成其為一義。有雖是各異,由自性決定,猶如諸根等。

76.如見藥雖異,或共或各別,能治疫病等,餘物則不爾。

77.無別故非總,田等雖別異,彼等應無別,堅固無益故。

78.緣性分別覺,無義似有義,從非彼果義,異究竟而生,

79.彼體似外一,似從餘遮返,觀察支無故,非是彼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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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量論 第一品自義比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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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知所有諸義,謂遮返體性,故似非各異,現從彼餘返。

81.其總與共依,為所行境者,由知與言說,廣作錯義名。

82.諸法一切名,依於互無雜,故遣餘為境。若與事有屬

83.是得事之依,如比量所說。雖同是錯亂,然非從餘得,如燈光求珠。

84.彼雖多一果,非彼果依餘,由言說及知,作一名言轉。

85.如是一作多,彼普顯事故。從彼非果義,異故知多法。

86.此聲義共依,雖然非實有,如共許而說,此於事非有。

87.法有法建立,如異非異等,是不觀實性,如世間所許,

88.唯依如是許,遍立能所立,為入勝義故,諸智者所作。

89.諸勝義之義,非自雜無異,其體一及多,是由覺所染。

90.言總言差別,此別於覺義。從此及餘遮,觀察法差別。

91.能所立分別,失壞見事故。別總相雜中,自相非所取,

92.其總別相等,都非是所取,諸眾多差別,於一不可故。

93.彼體從眾返,彼如是通達,聲分別非有,於總性轉故。

94.諸聲顯立名,彼為名言作,爾時無自相,故彼中非名。

95.為使人了知,能作成其事,為辦彼故轉,於義說其名。

96.其類非能作。若具彼能者,何故不直說?無邊故此同。

97.作從非作返,相同何不作?具彼過同故,寧,不須餘類。

98.從彼遮餘已,即轉,說其聲。由此從彼等,不斷,彼如何?

99.若此有決斷,諸聲之所為,豈非唯爾許?汝餘總何為?

100.諸別雖各異,然見彼諸義,能作彼彼事,見餘亦離餘。

101.為境之諸聲,結合能了知。如餘亦彼覺,非從唯總性。

102.若常唯知彼,應不知別故。爾時終不取,具彼繫屬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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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量論 第一品自義比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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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不決定具彼,如何立名言?若謂一事助,諸別為知因,

104.豈一事能除,彼等差異性?異故亦不許,彼等一識因。

105.若謂多待一,能生非異覺。彼等各各無,彼一亦生覺,

106.彼等無能故。其覺無能緣。青等於眼識,功能各見故。

107.合亦能、諸別,任何亦非爾。若待彼隨一,乃能,非唯總。

108.彼等若益一,云何非一覺?此成彼等果。能益即能生。

109.若現非異覺,不許從異者,覺所現各異,執彼等同故。

110.若謂彼等同,云何覺取異?同一果。彼等,果覺亦各異。

111.達為一因故,以覺無各異,以一覺因事,諸別亦不異。

112.彼離非彼果,其餘隨行事,未見故,破故。名了彼為義。

113.於彼非能作,現似能作體,

114.以離事各異,唯事為種子,能生無義覺,永斷不能作,支分體性故,

115.事異為依故,許義不欺誑。故遣餘有境,依能作體故。

116.有作如是說:若由遮非樹,而執樹義者,以二者互依,

若無一執時,二者俱不執。

117.故立名非有。彼等立名時,遮不遮非樹?

118.若遮如何知?尚未執樹義。若名不除彼,則諸立名者,

119.應非斷彼已。而轉,如樹別。若遮餘不立,示前住一樹,

120.說言此是樹,設立名言時,亦當了知彼。故此無過失。

121.言此亦是樹,或言唯此者,過失不可免。了知一類識,住一續知者,

122.彼非彼因義,本性能分辨。彼覺所有事,現為覺因性,

123.及離非因性,雖似一體性,自能知為異,於異立言詞。

124.由此了知覺,錯知似一事。覺從某義遮,向某義轉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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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量論 第一品自義比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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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善安立其聲,定取其義故。餘立名無義,故所知等語,

126.於名言安立,亦有所遮除。若法從彼異,遮彼從彼異,

127.差別相同因,現相者安立。即由從餘遮,能達彼法分,

128.是師所宣說。此無少體性。從諸聲通達,即了知遮餘。

129.其中無某別,通達某餘義。亦非作二聲,非互相有故。

130.無事見具事,是由覺染壞。是故非勝義,餘則從事遮,

131.即不成為事,說此異此故。若遮一雜義,以一聲或因。

132.作事,彼全無,所遮事所遮。若從能詮中,無餘皆通達。

133.由事功能故,多果一所依。若示一遮時,不斷餘而住,

134.彼遍彼,現一。爾時就覺前,成為共所依。若聲能遮遣,

135.當觸於事法,說彼於彼有。一事非能詮。

136.覺不現、可現,無事決定故。故遣餘有境,

137.諸聲及覺性,亦說為總境,事無彼等故。事唯一體故,覺何見體異?

138.一法隨行還,一義非行境。若異,則無別,名言應無因。

139.一切遮有故,無彼等過失。為顯彼果故,異法同一果,

140.老者說一聲。是對無彼果,遮除之因者。顯示諸異難,不能,無果故。

141.非於事,諸事,各住自體故。所有雜色體,黃色則非有,

142.從非彼果遮,則於二俱有。於義若無異,聲異則非理。

143.故欲求彼果,亦異無彼果。譬如由眼等,生一色識果。

144.何故?有宣說:彼果無差別,頓達某一切,彼體雖離總,

145.已說其無異,然由名而說。若謂一住故,諸多亦聞一。

146.住為依為顯?如是彼非理。於常無益故,非依如盤等,

147.於墮性棗等,亦能生彼境。彼亦無是用。無彼亦住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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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量論 第一品自義比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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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非住。復非理,若異若不異,觀察皆非理。於自堪生識,

149.為此就餘作,所顯、堪能性。作者亦是因。此若先已能,待彼則不可。

150.無變異故彼,豈由具總顯?非如眼藥等,於根起作用,

151.於彼有無時,通達無異故。諸種類能顯,若許具種者,

152.燈等能顯者,應得具牛等。諸謂類從別,為餘、非餘有?

153.彼先無諸別,總慧如何起?見一所有者,於餘不見故。

154.非餘不隨行,餘亦非依故。不行,彼非有,非後有、具分。

155.不捨前所依,嗚呼失敗因。安住餘法者,不動於自處。

156.於生餘處上,安住,極其理。彼事於何住,於彼無繫屬,

157.周遍彼等境,嗟乎太稀有。若總類普有,一顯彼顯性,

158.無異故普見。彼非特別顯,未通達能顯,必不達所顯。

159.總與具總法,何故相反許?無異義雖無,如說煮者等。

160.異故,業非因。非類,屬業故。是餘聽因故。業亦無有住。

161.無繫故,聲因,是總則非理,太過故。無業,非諸知說因,

162.得非有因故。由無隨行故,亦非是功能。若煮者等總,如初有性等,

163.如是應明顯,不爾,無別故,後亦不應顯。待所作饒益,

方是能顯者,無變故無待。

164.若此有增盛,剎那故,何作?雖同是各異,種類隨相近,

165.於某轉,非餘。此是聲知因。若無捨離遮,餘事物隨行,

166.一果非餘果,極其各異故。若由一體性,多能作一果。

167.一體有彼故,俱有應無用。彼無異自性,離不行別定。

168.離一無果故,從別彼等起。所有能作義,即是勝義有,

169.彼亦無隨行,隨行不生果。故體性雖異,有是因,非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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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量論 第一品自義比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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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此是其本性。若無各異者,應頓時生滅。從彼有異故,

無如是過者,一壞時體住,

171.非彼性。是故,不起總別覺。遮無體性故,不觀住不住,

172.總覺亦染壞,故亦無破難。彼之能生性,其餘如何生?

173.異別性能生。若非異亦有,已說彼非生。現亦不依餘。

174.作異,即勝義,彼是從餘返,說彼為因果,許彼是自相,

175.彼有取捨果,故人皆趣彼。如無異無別,非一切皆成,

176.如是異無別,非皆成一切。雖異由法性,成為某作者。

177.無異唯一性,作不作相違。有異故無作,俱有應不作。

178.若依次作者,為彼事性耶?為具彼諸事,應極異、不異,

179.有同不同性,異門應互異。若謂彼異者,由何性說彼,

180.名差別、名總?若彼等各異,成異性,如是,如瓶等互別。

181.雖許為總別,不成總別者。由何性現前,欲求所辦果,

182.此人即趣彼,觀其異不異。自體異遮同,彼等各異性,

183.無事體隨行。應趣等過故。即此對無慚,無理隨便說,

184.彼等亦破除。一向容有故。一切二體性,除彼差別故,

185.教云飲酪時,何不奔向駝?若謂有殊勝,由此趣別者,

186.彼即酪餘無,故非二,是餘。一切同體性,覺聲應不異。

187.說異統攝者,彼無故非有。無事無體故,詮體非所觀,

188.即彼等言聲,便成為遮詮。自性諸差別,待別或單純,

189.成所立故說,如滅果及有。若因有性有,如何非所立?

190.差別無隨行,失因及所立。若立唯有別,於有法總上,

191.無少義可成,如此亦無遮,所別為所立,此因無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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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量論 第一品自義比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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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若有是所立,則別成所立。不取彼差別,若成唯有事,

193.彼能遍所立,隨行無失壞。不成,有法無,依二有錯亂,

194.無法是相違,有豈成所立?自性成能了,彼能遍決定,

195 性定是所了。此遮則彼遮,譬無常所作,非作則不滅。

196.無因故若滅,自體即相屬。諸事有所待,則見無決定。

197.彼因縱眾多,亦容有不遇。以無果住故,說滅待因者,

198.一切能滅因,說皆成錯誤。彼因無能故。此由自性滅,

199.所說由何減,餘亦由自性。故有事為境,比量為二種,

200.果、自性。由彼,定屬所立故。覺為先轉故,彼性不可得,

201.即說彼不轉,說不得為量。論時無關係,諸義超諸根,

202.由無因,彼等,不得故,豈無?非定有無果,故不成為量。

203.若有殊勝因,有者亦成量。能知性不知,此理是所說。

204.不知因,能成,果即無所有。義自性有因,性不得亦是。

205.若由某等因,通達彼為無,可見不見因,若全非有者,

206.可見,不可得,當知為無事。若有相違事,能害彼有故,

207.得彼相違者,決定彼為無。無始習氣生,分別所熏成,

208.依有、無及俱,聲義法三種。成彼非事因,謂彼不可得,

209.是因,彼非無,安立言說故。一向勝義轉,於見差各異,

210.諸義、諸言聲,無因應不轉。過、未生亦爾,諸語亦應無,

211.虛妄義者故。許覺義為境。撥聲義成立,遣法所依故,

212.非和合所立,是成立單法,不撥聲義者,由有無品別,

213.有事為所現,從此生果故。於不能作義,求者觀何為?

214.中性人美醜,欲者觀何益?分別智境故,聲義是假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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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量論 第一品自義比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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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事所依不成,言說正理者,說唯此是法。聲與事同時,無無不生故,

216.非由彼成義,彼顯說者意。可信語不欺,由總而比度。

217.繫屬順方便,說士夫義語。依觀察而說,非依諸餘語。

218.於見及不見,有事諸義理,現量二比量,無害此不欺。

219.可信語不欺,由總雖不現,無位故此覺,亦說為比量。

220.所取所捨性,及方便決定,要義無欺故,可比度其餘。

221.待殊勝士夫,餘知如實義。若對彼殊勝,能知,許彼義。

222.言如此或非,他有過無過,諸量難得故。餘知難了達。

223.減及依勝進,皆有逆品故,由習彼成性,有能盡諸漏。

224.無害、真實義,顛倒極力阻,成性終不退,覺執彼品故。

225.一切諸過失,薩迦耶見生,無明彼彼貪,從彼起瞋等。

226.由此說眾過,其因為愚癡。餘說薩迦見,斷彼皆斷故。

227.諸語顛倒因,諸失依人故,人不作諦義,有者作是說。

228.諸語諦性因,功德依人故,餘說人不作,豈非顛倒義?

229.能了解義因,名依士夫立,語縱非人作,故容有顛倒。

230.若繫非人作,不了名,應知。若由名彼顯,計餘應無能。

231.諸語定一義,不應達餘義。若連繫多義,應能顯相違。

232.士夫縱未作,遍計應無義。連繫諸異事,立故應說因。

233.士夫未善作,應畢竟無義。若計善作者,此真同象浴。

234.繫者無常故,繫屬常非有。

235.故義與聲繫,是人覺善作。若與義俱生,於諸聲自性,

236.相反,不應理。假繫無此過。若所依雖滅,不滅,常如類。

237.於常,依何能?由何許彼依?由能生於智,俱有因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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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量論 第一品自義比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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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彼智可生故,了智於瓶等,生起許為顯。諸不變、無別,

239.能顯自何作?何許彼顯彼?連繫成實事,異故種種覺,

240.不異,即彼性,離此無餘事。事性各異故,繫屬分別作。

241.有實,依賴餘,如何成餘繫?諸字當無義,句遍計無事。

242.此有事連繫,當如何而轉?不憶作者故,傳許人未作。

243.有隨此宣說,故惡暗周遍。猶如此士夫,未從他聽聞,

244.於字句安布,無有能說者,有說餘亦爾。編制諸餘論,離師教授外,

245.曾見有誰讀,何不如是比?何類從何成,無別如火薪,

246.餘未見因者,正知由彼成。見果相同故,未說諸差別。

247.凡所宣說因,一切皆錯亂。雖皆無始成,然非依非士,

248.故士夫未作,餘亦不依人。蔑戾車等言,說斷無等語,

249.無始故亦爾。是先作因故,如此人未作,即成有何德?

250.義於功用別,見故亦是疑。字餘無別故,成立有何果?

251.語非異於字,以不可得故。是多支體性,彼等異無義,

252.非事假名事,如云獅子等。若各各有義,多立是顛倒。

253.由通達一支,當達諸語義。頓了達一切,應無時差別,

254.一性亦無異,漸達非有故。無常,勤發故,何非士夫作?

255.若常,應常得,以無障覆故。若謂俱有因。未具,不聞者,

256.必待他。寧爾,決定則相違。若彼非能遍,非一切可得。

257.若遍,則一切,應頓時可得。若作可得者,無變何能作?

258.若根善淨者,彼無餘應聞。若由善淨別,異故一義定。

259.聲聚多喧雜,如何而得聞?若聞彼散聲,非是能詮者,

260.謂離聲有異,當極信於此。若餘聲靜住,能詮如何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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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量論 第一品自義比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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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又功能定故,如何達異聲?如由彼彼過,不許聲能詮,

262.由諸聲所顯,能詮如何無?若謂字次序,字無異故非。

263.彼亦無建立,餘次序違故。說遍及常故,無時方次第。

264.無常非能遍,過失前已說。顯次亦非語,常則除顯故。

265.由功用所作,成故即是果。善知已成義,許餘覺能顯。

266.如燈,若餘者,作者有何別?由諸作和合,所作事決定,

267.復得故是果。能顯非有故。若謂作體性,離障為顯者,

268.於無事功作,和合有何能?與聲無別故,餘亦得為顯。

269.若如是許者,諸因皆無用。認識、有合等,所計諸能立,

270.無喻,諸有事。皆剎那壞故。亦破餘惡因。覺非依人者,

271.自許、現、世共、比量頓違害。異字之次序,已明顯觀察。

272.彼由分別增,何非依士夫?有即壞繫屬,故聲是無常。

273.由火生餘義,其壞無實故,薪應猶可見。若彼由此壞,

274.如何餘壞餘?寧,薪何不現?彼持故不現,非,彼不障故。

275.生故壞有壞,如是薪應見。若如殺殺者,罪人不復生,

276.於彼亦如是。能殺非即殺。若壞非餘性,薪應即壞性,

277.彼無故非因,此外無餘相。壞雖是無因,常故有事壞,

278.同時俱有者,無事由何常?於無,則不犯。事不壞過失,

279.不許諸有事,由壞而壞故。為知有事壞,不觀待餘故,

280.心增益彼異,說彼住無因。若無從自有,此分別相同。

281.無彼少許過,僅是成為無。有則此分別,成與事繫故。

282.說言是無者,亦是非有事。若少有所作,則是觀待餘。

283.若事無少作,何為有所待?以此雖無因,未生而壞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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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量論 第一品自義比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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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先有與壞過,太過亦除遣。如有具生者,則許有礙性,

285.如是諸有者,有是可壞性,有非生則非。由因性決定,

286.果性則決定,無諸異因故,無常性無異。故彼等繫屬,

287.常性已遣除,聲能由前說,連繫過已遣。言士夫未作,非能立知實,

288.無人過造失,火等見餘相。計彼為未作,不成為智因。

289.於諸常住中,全不生事能。分別習氣生,增益行境覺,

290.有從彼所生,非義為行境。若謂所作者,見為顛倒故,

291.未作語義實,反則違遍故。無故,未說因,則疑彼容有,

292.有事於相違,亦見能遍故。由不得,不成遍無,前已說。

293.無性若不成,於遮生疑惑。若隨行及遮,於宗有法有,

294.由決定果智,成者,是能立。若所立異品,說其遮遣性,

295.即成此同法,故因皆隨行。有編制名言,諸咒能成果。

296.若謂事功能,無別餘亦成。若謂是餘義,安布前已除。

297.彼義應常成,有待應無能。若事能如此,彼應皆能成。

298.非由善作故,不待作者別。若有事作為,亦事異成異。

299.非由作者別,能定,由言成。差別無可作,作何成作者?

300.若顯為加行,彼前已遣除。若彼覺是顯,彼合於果者,

301.說者是顯因,聽者應繫果。若不顯微誦,聲功用加行,

302.意誦應無義。聲是耳行境。間從彼生故,彼覺亦顯者,

303.若有義不成,分別隨行故。自與共自性,欲一體而誦,

304.由諸言誦故,不違非由事。若無次序者,聞說味與海,

305.應無差異果。彼依士夫有。字從起智生,從智而生聲。

306.有彼差別彼,是由耳決定。由彼智生智,聞彼非疾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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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量論 第一品自義比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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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由待憶彼故,能憶後體性。彼是因持心,諸字因與果。

308.說是諸次序,彼由士夫作。故彼字體性,句與句他性,

309.作者功用異,共作果差別。彼諸字次序,編制而詮轉,

310.不違欲成序,常住相違故。士夫與諸字,因果性成故,

311.字序皆從士,如火與薪理。諸智力士夫,能作咒次者,

312.不共性成就,餘無彼能故。有了知續者,作某等密咒,

313.彼是主者力,隨彼說理故。欲果作諸咒,應說士夫作。

314.成立士無能,由此而除遣。所說覺、根、語,士夫等能立,

315.似量有餘故,非能達實義。聲自體不說,此義,此非義,

316.士設立此義,彼復具貪等。一了義非餘,誰作此差別?

317.如是有人知,汝為何不許?若語量不欺,說彼了義者,

318.諸極不現事,非有量能知。誰語量不欺,彼所作語言,

319.得謂正教故,非士作,無義。若極不現義,無教有知者,

320.則許超根義,有能了知者。或自具貪等,餘非了明義,

321.吠陀非能了,誰達吠陀義?故欲生天者,聞說祭祀火,

322.有謂食狗肉,非義,何量證?世語共計者,彼有種種義,

323.誰辨此聲義?超根義誰見?見非世許義,天天女等聲,

324.如是聲於餘,起如是分別,世許諸人語,不許彼為量。

325.復由彼達義,此欲瞋何為?若違越世許,分別有何因?

326.世許非量故,執彼有何因?世許於聲義,決定生猶豫,

327.以見彼諸聲,種種義轉故。由未見決定,有各種功能,

328.聲自引疑惑,餘無不可故。有說此是路,是此株杌說,

329.餘謂是自說,當觀彼差別。可於一切轉,而說顯一義,是由何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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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量論 第一品自義比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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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除說欲決定,何知超根境?說欲是定因,言是彼能顯,

331.彼非人則無,彼非唯一義。若由自性定,於餘彼不可,

332.言亦成無義。名顯性差別,由何而決定?隨自何所欲,

333.何謂定於彼?故言皆可立,非唯顯汝欲。

334.吠陀一分故,餘亦應如是,如火禦寒實。餘作如是說。

味同,體同故。一器餘亦熟。

335.有餘錯亂故,知理如此破。士常為作者,諸事常,超根。

336.根所取,諸事。因、住、壞不等,餘由二種量,遣除為行境,

337.違依教比量。諸所有言說,未遣諸相違,論義亦未顯,

338.計彼義諦實,娼婦以吵勝。若如是量成,則此何非量?

339.士夫多說中,非無一實義。聲住於說者,非事性、非果,

340.除此相反者,亦無不錯亂。諸能詮轉趣,見所詮而作,

341.彼此相違義,如何通於一?故教與諸事,任何了達者,

342.不成「無不生」,彼能定何義?故彼雖遮返,不成有事無。

定無為果者,不得,不能成。

343.計吠陀量、有作者,計浴為法、種姓傲,為滅罪故行苦惱,

是愚惡慧五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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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量論 第二品成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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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品 成量品》

01.量謂無欺智。安住能作義,不欺。聲亦爾,顯示所欲故。

02.說者能作境,何義覺明顯,於彼聲是量。義性非有因。

03.緣於已取故,不許彼世俗。覺是正量性,所取所捨事,轉趣彼主故。

04.由有境各異,覺證各異故。彼有此有故。由自證自體,

05.由名言是量,論是遮愚蒙。顯不知義爾。證知自體後,

06.總相識應得,意謂於自相,不知所知故,觀察自相故。

07.世尊具是量。為遮無生者,論說成為故。待立量應理。

08.量非有常性,達有事量故。由所知無常,彼不堅性故。有依次生者,

09.常生非理故,不可觀待故,非誰饒益故。無常亦非量。

10.住行、形差別,及能作義等。極成或無喻,復是疑惑性。

11.隨有無加持,形等如欲成,由彼所比度,彼是正理性。

12.異事所成就,聲同無異故,比度則非理,如灰物比火。

13.非爾,則陶師,製作陶瓶等,作泥團形故,蟻垤亦彼作。

14.所立隨行故,果總亦能立,繫屬各異故,說異過果同。

15.種類別所成,由見聲之總,成立,非正理,如說語言等,牛故是有角。

16.依他說欲故,諸聲皆非無,有彼故義成,一切成一切。

17.以此而觀察,劫毗羅等派,由無常等故,亦說無心等,

及剝皮死故,而說具足心。

18.若事體不成,此理若成就,別不成無害。如聲依虛空。

19.聲雖不成立,事成即成立,如佛對鵂鶹,說身等能立。

20.若彼性誤等,聲雖不錯誤,知能立有過,由事成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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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量論 第二品成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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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行故有手故,立有角及象,此聲之所詮,世許,非欲說。

22.如彼事是因,即何時非因,由何計彼因,而不許非因?

23.由械藥等繫,黑者傷及癒,無繫屬株杌,何不計為因?

24.自性無差別,亦不可能作,常則無遮故,功能亦難知。

25.有何成何性,計餘為彼因,則於一切果,諸因應無窮。

26.能生苗地等,性轉變是因,若彼善修治,見彼差別故。

27.若如根境合,無別,是覺因,此如是。非爾,彼亦有別故。

28.諸別別無能,若性無差別,合亦應無能,故成有差別。

29.故各別無能,合則有功德,是因。自在等,則非,無別故。

30.量知不現義,無彼能立故,殷重修非有,有作如是說。

31.於不知而說,諸恐錯誤者,為修彼說故,尋求具知者。

32.故應善觀察,辦彼所修智,此能知蟲數,於我無所需。

33.了知取捨性,及其諸方便,許彼為定量,非了知一切。

34.隨能見遠否,要見所欲性,若見遠是量,當來依鷲鳥。

35.能立由修悲。覺依於身故,由修無所成。非爾,破依故。

36.最初受生時,呼吸、根、覺等,非不待自類,唯從於身生,

37.太過故。現見,具有結續能,彼為有何事? 又由無何事,於後無結續?

38.何處不產生,濕生等眾生?全無彼地等,故一切種性。

39.故根等不待,自類是大種,如一轉變時,皆變無別故。

40.諸根一一損,意覺非有損,此變則現見,彼等亦轉變。

41.故覺住所依,有依於覺性,是諸根之因,故是根從覺。

42.有如彼能引,後亦當如彼。由彼識益故,說意依於身。

43.若無根非覺,彼亦非彼無。如是互為因,故互是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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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量論 第二品成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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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從無次第者,非生有次第,非別亦無待。從身次生覺。彼亦顯次第。

45.其前前剎那,是一一剎那,先無者之因,是故一切時,可見其為因。

46.後心與餘心,結續有何違?彼羅漢後心,由何許無續?

47.豈隨此宗派,量不能義耶?若謂離彼因,此中何不說?

48.如彼覺取故,意非從有根。生識能異故,亦非從一切。

49.無心故非餘。一因故共住,如根如色味。由義門轉變。

50.常隨彼轉故,由有能饒益,彼因故第七,及說言生故。

51.有時於心續,亦容能饒益,如瓶等火等,唯爾非必遮。

52.於身安住時,心應無遮滅。由彼有乃有,彼自在轉故,彼呼吸,非彼。

53.若無勤功力,由何風呼吸?由彼等盛衰,應得為盛衰。

54.彼等過亦同。心因則不同。餘安住能引,亦許是因故。

55.若如株杌等,過違,身非因。由死過退時,則應能復活。

56.若如火雖滅,薪變不復還,彼亦不退轉。不然,有醫故。

57.有令生變化,有不復生者,有可還轉故,如火於薪金。

58.初雖小不退,所作可還者,彼當能復生,如金堅硬性。

59.說非少可醫,能治難得故,或壽已盡故,若僅是病患,則無不可醫。

60.死毒等遮故,彼咬亦可截,由離變壞因,彼何不復活?

61.親因無變異,則諸有因者,不能使變異,如泥無變者,則瓶等無異。

62.若事無變異,彼事有變異,此彼因非理,如牛青牛等。

63.心與身亦爾。彼從俱有因,生果則共住,如火與熔銅。

64.有無無依故,非爾。有住因。是依,此無依。離住無餘故。

65.是餘即彼因,彼於事何為?應成無所壞。若計由壞因,

66.彼亦同上過。住因復何為?若謂遇壞因,之間彼使住。壞是事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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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量論 第二品成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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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有此無害故,住因何所為?若謂如水等。所依,此亦同。

68.諸事剎那壞,是彼事相續,如是生因故,是為彼所依。不爾則非理。

69.障礙流失故,是水等所依。無行者德、總、業等何用依?

70.由此於和合,及有和合因,種類等住性,無依故皆遣。

71.若事由餘壞,彼住因何為?彼無餘而壞,諸住因無能。

72.有依皆具住,有生皆有依,故一切有事,有時應不壞。

73.若是自壞性,彼餘何能住?若非自壞性,何用餘能住?

74.身無所增滅,由覺用差別,慧等能增滅。

75.燈光等諸依,則非有此事。由彼此能勝,非不益於心。

76.有時貪欲等,以壯等增長,是從苦樂生。彼從調適等,內義近而生。

77.由此說合等,使退失念等。由內義差別,生覺使變故。

78.如有續差別,由聞猛虎性,及見流血等,便發昏迷等。

79.故定由何性,作用,隨轉心,彼無則不生,故是依於心。如依止於心,

80.聽聞等諸行,於心時明顯,如是無異故,身應顯功德。

81.由具足我愛,非他有情引,欲得樂捨苦,受生鄙劣處。

82.於苦顛倒覺,愛縛為生因,若誰無彼因,彼即不復生。

83.若不見去來,根不明不見。如因目不明,不見輕微煙。

84.雖有身細故,或有無質礙,如水,如金汞,不見故非無。

85.手等搖動時,一切應動故,相違之業用,於一不可故。餘則應成異。

86.一覆一切覆,或不覆應見。一染變應變,或不變應知。

87.故一聚非有。若多則如前,無別故微故,應不能了知。

88.無差別不成,有別是根境,故非是微塵。由此亦遣除,謂無能障等。

89.水銀與金雜,熱石如何見?根等別無能,如何而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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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量論 第二品成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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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由具此過同。若謂金與汞,由具能見者,所依無可見。

91.由何能了知,味色等具違?若許由假立,是則覺應異。如何名長鬘?

92.異具彼自體,及諸言說外,具數、業等體,於覺無所現。

93.聲智是緣於,隨異事而行,分別假立義,喻如功德等。已滅及未生,

94.若許此是假,由何因許彼?彼於一切事,何不許彼因?

95.若謂非皆假,異差別為主。由何?若無異,異則應無義。

96.非因有餘義,白等具數等,其聲非異門。若彼亦餘義,

97.德實應無別。雖非有餘義,由遮分為異。如業非實聲。

98.由諸說事聲,具足彼數等,如異而說者,是簡別餘法。

99.唯欲知彼許,餘皆無所引,有說指之具,如異法而說。

100.雖只說一義,為引一切故,而言指具足,許是說有法。作如是言說。

101.捨色等能別,遮非共果因,而作瓶聲轉。故非言瓶聲,

102.作一所依聲。此是言種類,與言聚差別。彼總作為支,

103.言瓶之色等,顯彼能差別。此於餘應說。

104.無餘是因者,離一支亦非。各是功能性,應頓生眾多。

105.多性相同故,呼吸非能定。一亦應顯多。彼因常住故。

106.若非眾多因,非漸,無別故。即於一息頃,亦緣多義故,非由彼決定。

107.若一覺知多,彼即成頓知。無所相違故。漸亦應不知,無有差別故。

108.若計非自類,時息多刹那,是如是心因。

109.無具次第因,彼如何具次?前自類為因,最初應不生,

110.如是因非有。生息異境故,有亦定成多,故覺應頓生。

111.雖多,一時者,是一心之因,息動微弱等,缺一應不生。

112.倘隨有是因,識亦應有別。若此從彼異,不異,非彼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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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量論 第二品成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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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識功能定故,一唯是一因。由貪著餘義,識則無功能,不緣他義故。

114.若謂先從身,頓生起諸覺,後由自類定。其身之功能,何故而遮止?

115.身滅非依故,心應單獨住。若心續住因,

116.不為彼因轉,而作其支分。即此世五處,是生餘身因。

117.為破彼支事,及因,不可得,說非能決定。根等是有餘。

118.前根於自類,現見諸功能,見轉故餘餘,諸生亦成立。

119.若彼從身生,犯如前過失。若從心,餘身,亦應從此生。

120.非由離因故,諸最後心等,皆無相結續,故彼立有餘。

121.由修雖增勝,如跳與水暖,非能越自性。若所作復須,

122.觀待勤功力,或所依不堅,殊勝不增長,非如是自性。

123.益彼諸功能,於諸後殊勝,無辦功能故。依非常住故。

124.雖增非性故。若時所修作,不復待勤力,餘力轉增勝。

125.心中悲愍等,修生,自然轉。如火等於薪,水銀與金等。

126.故從彼等生,是性生功德。故能使功力,後後轉增勝。

127.是從前同類,種子增長者,悲等諸覺心,修習於何住?

128.跳則非如是,從跳生於跳,彼因力、勤勇,功能決定故。跳是決定性。

129.初跳非如後,彼身違逆故。功漸除違逆,安住自力性。

130.悲從自種生,若自種為因,無逆品損害,心成彼體性。

131.如是前前修,心法悲愍性,

132.及離貪覺等,是餘顯根本。由修彼悲性,如離貪、貪、厭。

133.具悲摧苦故,勤修諸方便。方便生彼因,不現彼難說。

134.以教理觀察,由苦性差別,當了別苦因,彼無常等性。

135.如是因安住,不見果遮故。為摧彼因故,當觀彼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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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量論 第二品成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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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了達因性故,亦解彼逆品。由我我所執,有為為行境,

137.貪愛是其因。彼之能害者,見無我,相違。眾相多方便,經長時修習,

138.於其德失相,當能極明顯。心亦明顯故,因習氣永斷。

139.能仁為利他,勝出麟喻等。義故修方便,許彼是大師。

140.成就先起故,說此二為因。因斷具三德,是為善逝性。

141.非苦所依故。是善,見無我,或從彼加行。生及過普起,

142.說為復退轉,斷我見種故,是不退轉性。彼諦異體性。

143.身語心粗重,無煩惱無病,餘說道不明。修故無餘斷。

144.有說語等故,過失非永盡。此遮相猶豫,故是錯亂因。常故、無便故、

145.或便無知故,為何遍計說,諸過失無盡?有因故,由修,因對治盡故,

146.由了知因性,知彼亦成立。救護者宣說,親自所見道。無果,不妄語。

147.具足悲心故,凡一切所作,為利他行故。以故是定量。

復次救護者,宣說四聖諦。

148.苦流轉諸蘊。由修習現見,貪等明顯故。非是隨欲性,無因生違故。

149.由有錯亂故,非風等之法。若謂性雜故,無過。則彼法,餘法何不見?

150.一切貪應同,故非一切法。如色等無過。若非由特殊,

151.諸業增上者,彼諍亦相同。若計貪等是,一切法性者,

無能、無自性,果由何不同?諸患難有別,而無差別故。

152.不成者,非爾。一切變,變故,亦非一切生。若因增長時,

果不可衰減,猶如煩熱等。

153.貪等之轉變,是從苦樂生。不等分生苦,若不生貪者

154.當說由何生?從等分增液,從彼生貪者,不等見有貪,餘等分亦非。

155.餘盡,滴血亦。一女液無定,於一不猛貪。若色等亦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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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非,皆不定故。無定,應不生。不執德,應生。執德亦是支。

157.應一切皆成,執為功德者,因無差別故。若時許有貪,如是非有瞋,

158.二體不同故。不見此決定。若誰說貪等,依賴於同類,習氣差別轉,

159.彼無此過失。此破大種性,所依亦破故。白色等非是,依止於地等。

160.依聲亦因義,或與自所依,無別而住故,是依餘非理。

161.若如醉等能,有別,非離事,有餘義功能。能壞事應壞。

162.所依若全住,能依應非壞。若相同,非爾,了達現相異,

163.大種心異故。乃至身壞時,如色等,意體,應同然分別,

164.豈是義增上?若時無待身,有識為餘識,習氣醒覺因,

165.故從識生識。非識則非識,親因故亦成。若許一切事,

166.具識能故者,草等端百象,先不見言有,除如牛數論,

167.餘有慚誰說?百次分析因,所應見體性,彼性先不見,

168.如何彼當有?從先無而生,貪等應無定。

169.未越大種故,若都具貪等,一切貪應同。若由大種別,

170.諸種無生別,然此別所依,如其彼增減,此從有應無。

171.若貪等雖異,因同體無遮,故非。因體同,一切貪應同。

172.同體生牛識,或此中地等,非有有情等,諸差別次第。

173.暖次雖有別,非有無暖火。如是此亦爾。非爾以離暖,餘火已破故。

174.若有餘功德,具差別次第,彼等彼差別,可斷如白等。

175.非定如色等,與種無別故。若彼同,曰非,貪等應俱故。

176.遍計為境故,境亦非能定。離同類因故,貪等應無定。

177.或因相近故,諸覺於一切,一切時應生。彼暫可得故,無常。過依故,

178.因自在故,苦。非我。非加持。非因非能持。常如何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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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故非從一因,多果異時生。雖餘因和合,亦不生果故。

180.若比知餘因,諸常非有彼。由是暫時性,成苦性有因。

181.無因,不待他;應常有,或無。若如棘刺等,銳利等無因,

182.如是皆無因,有作如是說。若此有彼生,若此變彼變,

183.說此是彼因,此於彼亦有。觸是色因故,於見是因由。

184.破常;亦非有,從自在等生,無能故。是故,有貪是為因。

185.何故謂諸人,遍執境差別,得彼意樂作,彼有貪何故?有情於樂苦,

186.欲得捨而轉,許彼等即是,欲愛及壞愛。由著我為因,

187.於非樂樂想,於一切尋求,故愛是有依。離貪不見生,

188.諸論師所說。無身不見貪,從身亦生貪。許彼因故許,

189.是遣除親因。若隨許此理,自害自所計。若生見貪故,

190.謂與生俱起,同類生前成。不知是有因,未說,唯說愛,能引相續故,

191.無間故。非業,有彼有無故。彼非堅固性,因有礙等故。

192.轉故無解脫。非,許,不成故。若未壞我貪,彼當受逼惱。

193.爾時增益苦,不能住自性。雖無解脫者,勤摧邪增益。

194.離貪安住者,由悲或由業。引業無遮欲。已越有愛者,

195.非餘所能引,俱有已盡故。知苦以無違,前行隨轉者,

196.事法生悲愍,非連繫有情。彼於無我法,增餘我而貪,

197.由了苦相續,而生起悲愍。癡是過根本,彼是執有情,

198.無彼則不從,過因而生瞋,故許悲無過。非無有解脫,

由宿行已盡,不續餘生故。

199.行功能無盡,彼住無過失。由悲下劣故,無大功力住。

200.若是大悲者,為他而安住。離薩迦耶見,初道應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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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未斷俱生故。若斷豈有有?若欲得安樂,及欲不受苦,

202.所有念我覺,俱生有情見。若不見有我,則全非我貪。

203.若無有我愛,非求樂奔馳。生苦因即縛,於常何有彼?

204.不生苦因解,於常何有彼?不可說無常。彼非任何因。

205.於不可說中,縛解皆非有。若自性無壞,智者說彼常,

206.棄此可羞見,當說彼是常。修彼已說道,轉依。雖轉依,

207.如道過復起。非爾,無能故。識是取境法,如有而取彼。

208.彼所有體性,亦是此能生。是此性。從此,由餘緣歧誤。

209.遮止觀待緣。不堅如蛇覺。心自性光明,諸垢是客塵,

210.故先無能者,成性後無能。有能,於能生,損害堅實事,

211.亦不能久住,如濕地上火。無害,真實義,於自性。顛倒,

212.盡力,不能遮,覺持彼品故。我執一因性,是因果事故,

213.貪瞋雖互異,然非能違害。慈等愚無違,非極治罰過,

214.眾過彼為本,彼是迦耶見。是明逆品故,心所所緣故,

215.說邪緣無明,故餘不應理。相違此當說,空見違彼故,

216.與彼性諸過,相違善成立。眾生法性故,非盡如色等。非爾,不成故。

217.若連對治品,現見可遮故。已滅諸過失,非如堅還生。

彼體使無繫,如灰不定故。

218.若彼見有我,當常著於我。由著,愛於樂。由愛,障眾過,

219.見德而遍愛。我所彼成取,故貪著於我,爾時當流轉。

220.有我則知他,我他分執瞋,由此等相繫,起一切過失。

221.我愛則決定,不離我所愛。

222.無過則我愛,離因亦非有。若謂貪有過,修此有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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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若謂能斷彼,未破除此境,非能斷彼貪。斷德失相連,貪及瞋恚等,

224.由不見彼境,非由外道理。貪非同德貪,是見義功德。

225.其因無所缺,何能遮其果?見貪有何過?若謂苦所依,

226.雖爾非離貪,見我所如我。若謂無我所,我非苦因者。彼亦與此同。

227.如是俱無過,故俱非離貪。若如蛇傷肢,修苦而斷者。

228.要摧我所覺,捨此非能遮。由執著根等,為受用所依,

229.自覺何能遮?如何能離貪?於離身髮等,雖起厭離心,

230.於餘生貪著,是眾所現見。彼由和合繫,產生自所覺,

231.繫如前住故,雖見苦不捨。雖無和合等,而有饒益性。

232.生苦故如指,不起自所心。彼非一向苦,多如有毒食。

233.由貪殊勝樂,於相違離貪,由愛殊勝樂,暫捨少分樂。

234.無思由貪我,隨得食而趣。如未獲婦女,見於畜行欲。

235.所欲為我者,云何欲彼滅?領受及名言,德所依息滅。

236.如何是所著?所著性不爾。一切相執我,

237.則堅固我貪。彼即是安住,我所執種位。雖勤,依德轉,

238.障我所離貪,亦障彼過失。若於我離貪,則無離貪者,

239.如彼亦許我,修苦則無義。雖修彼等苦,僅識為苦性,

240.彼先已現見,雖爾無離貪。若由見彼過,剎那遮彼心,

241.然彼非離貪,如欲於餘婦。有取捨差別,從一所生貪,

242.隨彼生起時,即一切貪種。無過有境貪,能成亦無過,

243.眾生亦唯爾,今於何離貪?於彼彼有過,彼於我亦同。

244.彼過不離貪,更於何離貪?由見德起著,見過失則滅。

245.如是根非爾,愚等亦見故。具過亦有故。雖具足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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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於他則無故。及於過去等,我所亦無故。是故我所覺,因非由見德,

247.故見非功德,亦非能斷彼。又增不實德,由貪亦見彼,

248.成彼因無害,如何能害彼?上求利他故,有生滅覺故,

249.此眾生了知,我異於根等,故非見一貪,其貪著我者,

250.是於緣內支,本性而貪著。若由現在苦,厭離是瞋彼,

251.非離貪。爾時,有貪求餘故。瞋苦為因故,彼唯爾時住,

252.彼滅則自已,仍依於自性。取捨俱斷故,於刀割香塗,

253.觀一切平等,說名為離貪。經說修苦者,意依於行苦。

254.我彼從緣生,是無我見依。空見得解脫,餘修即為此。

255.故說無常苦,由苦故無我。非離貪,有愛,依止諸發趣,

256.非解脫惑業,彼名生死者。不許我所性,則無彼受者,

257.造作受用相,彼我亦應無。故欲解脫者,當根除無始,

258.同類因種生,諸薩迦耶見。教說如是事,諸未見因者,

259.說教能解脫,不能使歡喜。咒種等儀軌,非使人不生。

260.塗油火燒等,我亦應解脫。先重後輕故,非能消滅罪,

261.使此重性無,無體罪非重。邪智及彼生,愛思增上力,

262.生趣下賤處。故斷彼不趣。唯從彼生故,即彼等能生。

263.彼思即業故,能生因無失。趣與達所依,彼從不見生,

264.不見滅,無趣。故是行,非思。隨有無轉故。能生作根者,

265.見覺有功能,非是由餘力。彼等既有彼,云何而不趣?

若彼等無能,灌頂等無間,

266.彼等由思力,取、轉與散亂,及滅皆應無。若謂於彼時,

無覺故不生。諸垢覺相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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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量論 第二品成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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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彼等能若無,活亦應無能。對治與自品,增則減增故。

268.罪流有自種,灌頂不能遮。常,無觀待故,次第生相違,

269.作不作同性,造作成相違。因果亦應一。彼等若異彼,

270.作受者失壞。功能亦能成。他憶受等過,都無所妨難,

271.全無念者故。是從受生念。於四諦增益,堅、樂、我、我所,

272.此等十六相,非真而愛著。於彼相違義,真性相了達,

273.善修之正見,能破愛隨行。業身雖安住,三因缺一故,

274.其生則非有,如無種無芽。非斷業及身,無能對治故。

275.無能故。有愛,仍能生起故。為盡二雖勤,盡業勞無義。

276.見種種果故,比知業功能,有多種差異。故一苦惱事,不能使都盡。

277.有行使彼生,果報有減少,非一切異類,所應受果報。

若由苦行力,使功能合盡,

278.為染分能斷,應無染遍斷。若苦行異染,或即是煩惱,

279.彼即業果故,則此不能使,功能合雜等。摧欲生過故,能滅諸過者,

280.能害彼生業,已作如何失?非從業起過,有患乃能作,已遮則不作。

281.若無邪分別,樂亦不起貪。由救成證知:真、固、無餘別。

282.善逝證義故,較外道、有學、無學增上故。為利他勤修,智加行大師。

283.由彼須悲心,義成為利他,不捨所作故。由悲故善說,由智而諦說,

284.說彼並能立,成就其加行,故是定量性。彼事讚大師,為即由彼教,

285.成立為定量。不遮比量故,說凡生性者,皆是壞滅法,

286.見由多種相,顯此加行故。無不生相因,是比量所依,

明所立遍因,亦顯了說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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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量論 第三品現量品

30

《第三品 現量品》

01.所量有二故,能量唯二種。能否作義故,髮影等非義,勝解義無故。

02.同不同性故。聲境非境故,若有餘因由,有無覺心故。

03.勝義能作義,是此勝義有。餘為世俗有。說為自共相。

04.若一切無能,種等於芽等,現見有功能。若計彼世俗,云何能如是?

05.若謂皆有彼,非爾不見覺,隨共相進退。如眼色等覺,

06.此說名、力等,隨內支轉故,瓶及擧與總,並數等之覺。

07.髮影等非共,不著為義故。執為所知故,無事,不犯過。

08.彼等之後起,如是事,無遮。明瞭所現性,是識體義故,謂髮等諸覺,

09.以共為行境,現髮是無義。若謂總應是,識體性義者,

10.許故,過非有。義體性之總,一切性同故。彼依於遮故。

11.所詮故非事,根等俱果故。若詮說名等,為說者聽者,

12.所詮相連繫,為名等無繫?應於義不轉,若義由理同,

錯誤而轉者。應非一切時,

13.非於境錯誤。於識則不同,生彼相覺故。餘則無彼義,以不許有覺,

14.現外義相故。即許亦離識,各異非有量。遮遣不成故。

15.若識皆有義,非理,如夢等,見為餘相故。亦非從行生,現青等相故。

16.無礙,非青等,住近處不知,自知故,是識。以此說名等。

17.所許眼等覺,由何許具義?若見義能故,餘應得無義。

18.無繫亦不轉。若具義連繫,去來非所詮,義與彼盡故。

19.若聲詮總故,不許犯過者,非爾。單獨總,無說故。即說,

20.彼非同、非顯,故應常可緣,以是常性故。若由顯現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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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量論 第三品現量品

31

21.能生緣我識,彼是功能性。若有時無能,彼應皆無能。

22.彼能或無能,由本性安住。常故無可治,彼盡故何能?

23.彼總識相連,青等行相分,所已決定者,於彼何所變?

24.若現知義故,根非無義者,一事故,聲等,覺由何現異?

25.有類非類故,不依餘顯性。若謂成異者,待故,說為果。

26.從自因成故,雖不依仗果,由分別相連,非果如何繫?

27.是餘彼無繫。故成無自性。不成為無類,彼無所待故。

28.故依於自體,計無體種類,於彼差別轉,諸聲所宣說。

29.於彼現實體,於義執彼性。彼誤,無始時,見習之所變。

30.諸義所有總,以遣餘為相,此諸聲所說,彼無少體性。

31.於無體總覺,見為總性故。於義成錯誤,或計無為總,彼亦染汙故。

32.彼中無實義,故非有體性。無性,非所詮。若由有所詮,

33.許為有事者,則諸事如何,非是非所詮?

近因各異故,非可說為他,是假施設故。

34.過去未來義,亦以總為因,諸聽聞轉者,有何為無法?

35.若許彼假立,假於衣等無,而與現在瓶,無事何所親?

36.覺無誤轉者,常時為真名,於婆羅門子,增益名獅子,世有如是說。

37.無義由眾生,何共稱立聲?彼是彼真名,彼理相同故。

錯亂分別者,餘是俗假名。

38.如無事功能,名無。如分別,有能亦名勝。此等之名聞,是眾生所作。

39.如已滅由聲,於覺如何現,於未滅亦爾。而於耳等識,有義者,無彼。

40.能取唯總故,二心皆相同。單獨能取彼,於前已遮訖。

41.諸互差別者,何成無別性?縱有二體性,彼何成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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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量論 第三品現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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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若彼共同事,而異於彼等,說為彼等總,則成無繫屬。於遣則無破。

43.故此相同總,是無事為相。若彼是果者,應成多與壞。然亦不許彼。

44.壞唯事相連,故非是常性。種類非果故,應無繫,無事。

45.事力所生識,非待於名言,而於總覺前,無如是現相。

46.見二事有覺,雖無有名言,亦無異隨轉,是義近相連。

47.如無有種類,而有識果者,則許為眼等。由何而區別,種類亦隨轉。

48.任何相於識,無現為事故。有色故,諸根,若有能見者,

49.彼身應顯現。諸種類不爾,單獨非見故。即取別法時,

離彼聲及體,無餘法顯現。

50.故彼唯生識,亦不能作義,不能故無性,彼是無事相。

51.如所說相反,許彼為自相。依有事無事,及依二具故,其總亦三種。

52.若謂依有事,有事相繫故,應知有事者。非爾,已答故,

及於過去等,見為餘相故。

53.若失有事法,以緣事為先,知彼故無過。自相一所量,

54.觀有無求義,由彼成辦故。彼由自他性,之所通達故,許所量為二。

55.非如所著故,許第二為誤。若由他性知,錯誤應非量。

56.意樂無欺故,雖誤亦是量。見由餘相知,此品已答訖。

57.如於珠燈光,以珠覺而趣,錯知雖無別,於作義有別。

58.如是雖無義,比量與現彼,由作義相繫,故安立為量。

59.若由義功能,有隨轉還覺,取彼自在者。其餘事超根,

60.其不見體性,了達依餘義。若彼依繫屬,時即能了性。

61.時能了隨行,通達總體性。故不知不現,義一切差別。

62.由有繫屬法,於有法生解,不現之能立,彼比量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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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除現不現外,餘所量非有。故由二所量,許能量為二。

64.見二所量故,除遣三一數。無非所量故,言一。吾亦許。

65.雖無,決定故,不定非所量。彼定第二量。於無非根覺,

66.由義力生故。不待義功能。於有障隔等,根覺亦應生。

67.若由遮現事,定解無事者,相違。或彼是,有遮行隨因。

68.了知他心故。成立有二量。言說等轉故,定成彼體性。

69.無欺故是量。若謂某等處,誤故不可靠。見邪因故同。

70.某時於某事,由某成知彼,彼定從彼生,或定彼體性。

71.無自因或體,則彼義非有。所見彼自性,於餘亦是相。

72.若可見自體,或可見自因,有餘能見因,而無彼顯現,如何有具彼?

73.總覺若非量,應無,如他世。若謂由諸根,餘時能知者。

74.非爾,根、能等,根覺非有故。若知為無者,覺生應無因。

75.由無分別性,於自相為現。非無別,緣總。故彼是比量。

76.若所量決定,不知色無常。彼覺成餘量,無因而有故。

77.見差別,不知。與因繫屬故,彼亦是餘量。所量眾多故。諸量亦眾多,

78.於一多轉故,一三數不遣。喻如見差別。

79.境無決定故,有餘所量故。不犯此過失,配於色總故。

80.非無事體性,彼由如是成,是則成立故。由餘不成餘,非爾、成彼故。

81.若事如何成?如是因心因,由彼如是事,彼生有因覺。

82.此因與因覺,間接繫事故,似彼現而空,然非欺誑性。

83.彼性空,彼等,著為彼性故,彼事雖不欺,然立為錯誤。

84.故於所達事,能遍體或因,是所遍心因,彼復是覺因。

85.能破性一切,由不可得成。諸說量成者,由義相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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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遮彼或彼因,見說相違事,彼亦能引出,無有彼能量,

87.餘說一事有,何知餘為無?若謂相違故,彼復由何成?若不共處故,

88.彼復由何許?若現無見故,彼應非能量。

89.故以自聲說,彼亦無能立。說彼非量者,破遍非所詮。

90.故說彼相違。義果,即引說。皆是結構異,於義無別異。

91.相違及方便,若無立與破,說破是量者,非正理隨行。

92.如以言說等,成立無遍智,及無他世等。與超根諸義,相違無成故。

93.若說者是明,何能所害體?如是不得故。說彼為能立。

94.已說不可得,非如是能定。故於極不現,非能定有無。

95.相違彼法異,或不異結構,如火立無雪,於生有違害。

96.如成立事性,許諸事能立。如是遮事性,即能遮諸事。

97.由此即除遣,分別所計法,宗及同品中,任隨何法等,隨一可有故。

98.彼復能遍法,能了遮所遍。若有自遮者,則於決斷時,

99.若於無彼事,無彼量為因,是為最愚者,牧女共知故。

100.不可得唯爾,決定無為果,此復許可現,其因或自性,皆無可現見。

101.比緣無常等,此理中所許。餘取已取故,不許為量性。離於有事外,

102.無有餘無常。彼由根先成。多事非所詮,分別所生法,乃是其所詮。

103.總所依若成,彼總即成立。若不成如是,為成故比量。

104.有餘相同故,有時不能知,誤故,如卵異。不見其異故。

105.如是即無因,乃至愚夫類,見無後生起,燈等則熄滅,亦能自決斷。

106.能雖事自性,然非無間生,不見其果故。愚,無明定故。

107.為遮彼愚蒙,而宣說比量。大慧由見性,能定一切相。

108.由從一切遮,無異於彼義,遮為因相覺,及如假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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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如異所依轉。若無錯亂因,由彼性能生,與自隨順覺。

110.又此不得因,成立為壞滅,先有事變無,說名為無常。

111.有說斷二邊,有或相繫法,是無常聲者。說何為彼邊?

112.若謂前後無,彼何非無常?六等不可故。於邊彼如何?

113.有性與相繫,以是常住故,非邊所簡別,若因果是邊,能別應成無,

114.無繫故。由彼,不許事先無。於彼彼差別,彼說亦不成。

115.有性與自因,相繫故名因。有性與彼繫,若常,此果何?

116.若彼無能作,先無事非具,不許相繫故。故此整應常。

117.無義由增益,所詮各異覺,許無異義聲,亦以遮為依。

118.剎那各異故,了知差別非,執與見同故,亦非別有境。

119.若彼是喻故,而非總執者。是喻故已成,餘量何所作?

120.若忘故無過,是故則非喻。若謂所見事,以量成立者,

121.於餘事增益,為此成顛倒,彼成非有量。現與餘一故,一成二俱成。

122.著餘相結合,智者知為念。待因故非念。非爾錯亂故。

123.現量離分別。即由現量成。眾分別依名,是各別自證。

124.從一切攝心,內體不動住,眼見諸色時,彼覺是根生。

125.仍少起分別,了我此分別。於前說分位,根知則無彼。

126.一所見差別,於餘則不見,非離於彼別,有異體餘總,各異覺無故。

127.故從根生覺,皆差別有境。於諸差別事,非有諸聲轉。

128.無隨差別轉。由無名轉故。所有諸聲境,即彼等相合。

129.言彼名為此,連繫所現義,若彼是連繫,彼非根行境。

130.爾時明瞭現,義相非有故。由識現別異。為諸義差別。

131.眼雖現彼義,然他示謂此,彼由聲相合,非是根行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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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於無根用者,他語不現故。非未作連繫,應自能知故。

133.有無分別意,由其頓轉故,或由速轉故,愚執彼為一。

134.若謂分別隔,所見應間斷,餘亦諸異類,分別時何非?

135.若如見火輪,事品具力者。彼於餘亦同。字亦應頓聞。

136.此若有眾義,頓集諸根者,五識雖間斷,現如不斷覺,

137.諸名究竟智,那合雜故,現間斷稀有。故覺應頓轉。

138.所現無差別,云何間無間?即唯意分別,應不次第緣。

139.於某有愛心,近義亦不取,由貪令生餘,功能失壞故。二俱有此諍。

140.火炭等速轉,隨逐損壞目,有誤輪相生,非由結合見。

141.有說根生故,如兒覺,無別。兒無分別因,是失壞名言。

142.彼等無別故,兒應成現量。離名言因故,後亦應不知。

143.若未習名言,有意,故許彼。根生亦應爾,如此是有餘。

144.成立兒童者,亦此中所說。根覺相同故。此說領受等。

145.差別、所別事、連繫,世間論,受已而總合。如是知,非餘。

146.如有杖。類等,未知差別故,非有具彼合。故此無分別。

147.彼有隨行識,聲及明瞭現,顯形字相空,宣說為牛性。

148.彼性雖相同,於眼境不見,無二現相故。異覺亦難得。

149.根不緣和合,不見連繫住。言此縷為衣,此聲乃自作。

150.世言牛有角,不言角有牛。謂牛餘支分,不見間隔故。

151.言彼縷之衣,謂縷織作已,說後起為果。任何非一時。

152.有於因增益,或示聲所依。簡去一股縷,言縷於果轉。或能益所益,

153.或現無間隔,無錯誤而知,最初立名言,行境是實名。

154.異於有事者,類等無比量。有杖等一切,世俗立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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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有事、殿鬘等,聲亦非待他。若房是具者,彼鬘復是何?

156.若是種類者,一房猶如樹,亦應說為鬘。於眾多殿鬘,

彼聲如何轉?種類無類故。

157.於鬘等大等,所許假立者,與實無差別,識取故非假。

158.即許實轉者,非餘因相同。六等、句義聲,見待何餘因?

159.如共稱所成,真名。彼同故,如是說俗名。事立無事故。

160.共稱隨名行,彼隨樂說行。名言義所作。如韻名、聲分。

161.雖異由事法,如是識因義,彼識於彼等,即如是了知。

162.異了知無異,其知亦如是。故離無彼果,隨行。無一事。

163.於諸事有故,事聞有彼邊。外功能遮斷,雖無觸,彼聲,

164.其分別影像,彼究竟相屬。遣餘究竟故,說聞能遣餘。

165.如遮,由諸聲,於識現餘影,彼亦非義體,彼從亂習起。

166.彼若由聞說,能知義何分?不知。為彼義,作名則無義。

167.聲詮義何分?當詮彼遣餘。彼相於義無,說彼豈義依?

168.隨行聲隨行,義果。由見習,所變無隨行。由覺無異故。

169.以知彼事益,了知遮餘故。何為其聲義?說即彼無違。

170.識由聲所變,彼等所現遮,此隨義分行。如是聞遣餘。

171.故於立名時,亦見自為果,與說義屬故,遣餘與聲屬。

172.待不見於餘,待有見彼故。遣餘與聲屬,彼於事不可。

173.故無類等具,於義及彼等,非聞相繫屬,遮餘合聲故。

174.以念名為因,所見合雜性,執前後所空,眼識彼如何?

175.心向餘轉者,眼見眾色時,不明執彼名,無彼生分別。

176.於何定立聲,於彼生分別,根生隨欲轉,應不見外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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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於色謂見色,彼覺如何見?亦有彼領受,如何無分別?

178.若彼自領受,無頓二分別。彼即說同時,由他識領受。

179.於過去成念,無受彼如何?覺自覺他覺,決斷體應一。

180.於了過去義,離喻,因非有,由何成?於彼,非現、非有因。

181.若謂現彼體,由彼無間覺,如色等緣者,不緣彼前覺。

182.如有自境識,領受無分別,不能名。如是,餘亦無分別。

183.詮總為性聲,分別亦一義。若無無分別,差別由何知?

184.若有無分別,與彼同因者,一切皆如是,果異由因異。

185.不觀待外義,由念名結合,如是不待名,由事能眼覺。

186.若色待念名,於根覺有能,非無所待者。如因,於念性,

187.彼彼繫生故。念,根識、或非;餘時亦應生;有時散亂故。

188.若漸為二因,無異故,即前。若根覺餘因,於彼念無義。

189.如為成假名,許憶念名者,緣別無假名,彼念有何義?

190.若緣唯總者,不可待差別。故依眼及色,而生於眼識。

191.若生起現識,如根、境是能,何故依二生,而不以彼說?

192.由見能了知,決定立名言,根名言有彼,所立是彼法。

193.故此立名言,是自性正因。反能遍自性,故彼亦應遮。

194.諸集合是聚,彼總彼根覺,總覺定無疑,與分別相連。

195.餘義相連故,餘何塵當生?說彼等集合,是生識原因。

196.若無餘微塵,亦無彼別塵。識定非於一,故說總行境。

197.若雖是一處,非能頓緣多。於胡麻等異,如何現頓緣?

198.此中速,已說。於次第降落,何不非次緣?諸覺皆同時,

199.如何彼等中,有現非次第,餘現有次第?故緣眾義時,此應非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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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如花蝶等色,眾多如何現?若種種是一,此尤為稀有。

201.種種非一性,喻如摩尼色。青等諸區別,花布等亦同。

202.若唯支分色,乃見如是者,若捨青等外,見餘花甚奇。

203.時與義行相,同了知諸覺,一次第多義,一非次一義。

204.覺種種體故,諸義種種體。若彼非因者,建異由何成?

205.異類無造故,畫覺非種種。由無有色故,相應非種種。亦非依假設。

206.各各非種種。非漸次取已,覺合為種種,一不緣多故。

207.故一有多義。由知一義時,亦見餘義故。亦成無分別。

208.現種種諸義,若一性非理,且彼獨一覺,如何現種種?

209.如如思惟義,如是如是離,諸智者所說,是由事力來。

210.一種種何過?彼覺亦不成。若諸義體爾,於彼我何為?

211.故於義與識,現粗色非有。破彼體一故,體多亦非有。

212.決斷是內心,似安住於外,此是所餘分。無異者諸識,現異是染性。

213.彼中由一無,二者俱失壞。是故彼二空,亦是彼實性。

214.此諸事異住,是依於彼異。彼既是染性,彼等亦當染。

215.離能所取相,其餘相非有。由其相空故,說為無自性。

216.由蘊等差別,一切能相者,彼亦非實性。彼等皆離相。

217.無明所染體,觀待如自緣,生識非真如,如有眩翳等。

218.未見彼岸者,皆不了實性。無能所取染,彼皆非有故。

219.彼捨真實義,以象王顧視,唯順世間心,趣向觀外義。

220.識青等種種,識別不依餘,非能見。爾時,分辨趣外義。

221.識如其所現,即如是領受。如是心行相,種種成一體。

222.布等色若一,如於無區別。除去差異者,不見餘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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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若如諸根等,差別生眾多,頓為一覺因,亦有何相違?

224.除為因事外,全無餘所取。彼中覺所現,說為彼所取。

225.如何能頓取,具自支有支?未見垂胡等,不見知是牛。

226.若許頓了知,功德最勝等。非頓取眾支,亦非德等具。

227.差別、有差別,樂說他力故,先取為支分,由此而緣彼。

228.自事離餘者,無異故;未取,德等能異故;雖見餘餘法,其覺當成一。

229.若取德等別,故了知多者。雖而,縱如是,其繫屬錯亂。

230.聲等多性故,頓緣多已成。未取能建者,不取所建故。

231.有法遮一切,從彼彼返異,假立有異者,彼眾多體性,

232.假立自性異,現種種彼等,非無分別心,現為種種事,非暫生行境。

233.設有白等性,如根所行境,非聲能詮說,識自性異故。

234.諸覺雖一義,由種種所依,故成彼異者。則彼耳等心,由何有異義?

235.心雖然是從,彼彼所依生,然於彼一事,現種種自性,彼是由何成?

236.無所見了知,言分別轉故。是遮由所見,而認識牛等。

237.於所見牛等,隨言說分別,比度種類等,由此亦破彼。

238.所見雖各異,分別認謂一,是由自性造,如前已說訖。

239.若緣前領受,意則非是量,若緣未見者,盲等應見義?

240.是剎那性故,非見過去義。若非剎那性,應說相差別。

241.所作已辦業,不作少差別,有根或餘者,如何許能立?

242.彼事所生覺,一切應頓起。若餘無別作,待彼相違故。

243.是故諸根識,無間緣所生,意能緣餘境,故盲者不見。

244.待隨自義者,根生覺是因,故此雖緣餘,許緣境決定。

245.與彼無同時,自識時諸義,如何為根識,而作俱生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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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無前無能故,後亦不合故,一切因先有,非義俱自覺。

247.彼如何緣異?由理智了知,能立識行相,因性為所取。

248.因雖有眾多,能隨生果者,彼立彼體性,說彼是所取。

249.樂等不依餘,不能設立名,故彼等自證,非繫屬言說。

250.餘非證,彼等,自體如何證?有說依一義,是識所證知。

251.彼非彼自性,彼非彼因生,識因生非餘,樂等何非識?

252.俱義根堪能,有如自體心,見能生樂等,意亦與彼同。

253.彼等若有無,有樂等及覺,見生不生故,從彼生,非餘。

254.由彼等差別,苦樂等各異,喻如即由覺,明、不明,及疑。

255.由近於何義,覺及樂等生,捨彼則樂等,彼如何能知?

256.故漸次緣者。領受彼不能,無間斷顯現。速故者,同故,何非無領受?

257.非由一知二,根心決定故,即無有樂等,從諸義生故,彼能無成故。

258.若謂二別別,是能,如青等。應唯緣樂等。未取彼因義,

259.領受彼非理。若與義同緣,樂等有何能?不許彼生覺。

260.若無義,眼等,領受樂等者,眼終不能緣,色等婦等別。

261.有內支能義,應不見外境。緣義,從彼生,則不受樂等。

262.由有彼彼境,諸覺頓生者,則頓有諸義,苦樂應頓了。

263.若有內因識,則生起苦等,許彼識唯一,非相連因者。

264.何緣計彼識,為無知親因?若是增上者,於相違亦見。

265.喻如一光明,對夜行及餘,諸根觀色相,頓作逆順緣。

266.故樂等自身,所投義相現,領受故。世設。非親受外義。

267.此等了自體,唯從義生耳。彼等義體相,成自體,彼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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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故說領受義,即所緣,彼現。有者說樂等,住外及無心,

是所取。彼亦,頓緣二,非理。

269.青等性樂等,一故頓緣者,現異相之心,所取何非異?

270.外境無差別,由修習差別,則不應於覺,生歡戚差別。

271.若覺是樂等,體性無違者,如何知外境,是樂等體性?

272.若謂種類異,非能所取者,則士夫應非。一切能取者,則受者失壞。

273.此亦除因果。應非是因果,無能所取故。若有,餘亦爾。

274.故彼是內性;所受故是心。領受何自性?彼非彼領受。

275.若非自性受,謂了住覺者。除現念行相,領受,何用覺?

276.依於彼彼義,領受樂苦等,見有一受起,中間不見餘。

277.如火與鐵丸,合雜無分者。如是一切事,異不異失壞。

278.受無異是一,非爾則成異。若此非能立,異能立不成。

279.苦白等現異。非異,而覺受。現無異異者,異無異何依?

280.一時為明障,然於心相續,見其有異故,異建立得成。

281.瑜伽智前說,彼等修所成。由除分別網,是明瞭顯現。

282.欲、怖、憂所惱,夢賊等所壞,如現前安住,見非真實事。

283.分別相隨屬,義不明瞭現。夢中所憶念,念非如是事。

284.不淨、地遍等,雖非真實事,由修力所化,無分別明顯。

285.故真非真實,彼彼善修習,修習圓滿時,其果當生覺,明瞭無分別。

286.彼如上說事。許彼不欺誑,修所成現量。餘者有染壞。

287.若識緣聲義,彼即是分別。自體非聲義,故彼皆是現。

288.似現量四種:三種分別識;從壞所依起,無分別一種。

289.為成非根生,說二,見誤故。說比等已成,為成前二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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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量論 第三品現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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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有依止名言,於餘義增益,是等諸分別,近現量轉故。時為錯亂因。

291.如緣不現義,憶念等分別,待名言為性,不緣現前義。

292.不念所領受,不如是瓶等。故彼知亦從,現量中失壞。

293.此第四例外,彼說從患生。彼唯說眩翳,是表有患者。

294.有說彼屬意,青、二月等覺,謂根亦是因。此論與彼違。

295.若是輾轉因,今此是觀察,根識所行境,如何成意時?

296.如何為依根?若隨根有無,彼同。若有變,則何故破此?

297.此如誤蛇等,根雖變而退,根患雖除癒,然而不退轉。

298.如是於他身,由說,時安立。應待憶所見,應不明瞭現。

299.睡眠或醒時,所有明顯覺,彼即無分別。隨於二時中,非爾即分別。

300.故彼無分別,亦破是正量。欺故。為彼亦,說二似現量。

301.言能立所作,非是說一切,諸業之能立。從何是何果,彼是彼能立。

302.於彼唯領受,相同體之識,由何辨別業,彼是其體性。

303.非體性諸因。雖異,於異業,此無所異者,非能決定異。

304.故此體性異,由何定作業?謂此了知此,成為彼能立。

305.雖有相能使,識自性各異,此能與義屬,除義性,非餘。

306.能立知所量,即所量自性。若餘能立者,彼彼繫不成。

307.彼是彼體性,故果非餘義。緣彼體性者,是知義體性。

308.於自所作業,現似有作用。自雖非作者,由此立彼故。

309.如果似諸因,體性而生故。雖非具所作,世說持因色。

310.故見及根繫,並差別覺等,所作隔斷故,不許為量性。

311.能作於所作,一切皆和合。最後能異者,許彼正能立。

312.一切等因故,如此非根有。彼雖異無異,由何言此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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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此即說餘者。彼若無事者,則諸差別覺,亦應無差異。餘覺亦如是。

314.所作與能立,不許二境異。若是一義者,則第二無義。

315.應無次第起。若覺頓生者,無能立所立。依於彼建立,建分能所立。

316.體性皆相繫,則了知某法,不應有決定,相繫無別故。

317.彼雖無差別,然由何立異,彼即此量性。非由所為立。

若無彼事者,彼亦無立故。

318.若謂能所作,一相違。不實,許為異法故。許無真實異。

319.能所作名言,皆如是安住。許為異諸事,皆增益轉故。

320.何為了知義?若謂別別了,此所有現量。彼由何知義?

由彼相同者,應當成錯亂。

321.由何領受此?此是觀察彼。諸微塵由何,令現此粗相?

322.故彼非實義。縱是,由錯亂,故非能成立,彼領受體性。

323.若彼同、彼生,是領受相者。則應等義識,領受等無間。

324.言見此聞此,由何決定覺,彼是領受者?由何而許彼,是彼之能立?

325.現與見彼等,相近是所觀。依彼等繫屬,是見者決定。

326.彼領彼體性,彼非餘誰領。現量別別了,彼是彼體性,

327.無餘所領受。彼復無餘領,彼所諍同故。彼自性是明。

328.彼事青等故,亦領受自性,彼雖領自體,現為領青等。

329.如彼體性故,能明,明義時,許能明自體。如是覺自了。

330.彼所了餘義,能所受難成。無能所了相。如髮等識異。

331.若時能所取,分離相有害。如錯亂所見,如是建立此。

332.爾時能所取,於相非所諍。以無了他故,許自證是果。

333.若領受外境,有何過?雖無,領受外義者,此當說何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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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若覺有彼相,雖有隨相轉,彼由外或餘?此理應觀察。

335.離所見差別,則不能取彼,取彼則取故。青現是所見,非有單外義。

336.此中謂有某,醒發某習氣,故覺成決定,非觀待外義。

337.故一有二相,由如是領受,及念。此二相,領受即是果。

338.若時識因境,餘欲或不欲,彼事不成就,彼如是領受。

339.若時將識分,安立為義故,說為識俱境。爾時受自體,決定彼為義。

340.若領受此體,欲相及餘相,則彼欲不欲,亦當了知義。

341.縱然有外義,如領受定體,非是由自性,有多體過故。

342.缺藏、漢譯

343.若許,則二者,應不感有異。不見障故非。非由義了達。

344.於彼多體事,見為一體性,彼不見,如何,能成為見義?

345.若現欲不欲,分別,非義覺。彼亦死相等,見不相續心。

346.即於外所量,受自果應理。如其此自性,如是決定義。

347.爾時此現義,是量。能取體,縱有,非餘義,故非觀待外。

348.何故?如義體,彼安住於識,如是能決定,謂此如是住。是了自體性。

349.故許彼了義。非現義體性。彼能立於覺,住義彼所作,

350.如彼義安住,如是彼極顯。立義彼體故,自了許了義。

351.故境亦非異。觀察自體性,說自證是果。了義彼體故。

352.同彼或同餘,識是如是現,其因亦是義,許義為所量。

353.如某之行相,無義事而現,如何緣義?實,如是我不知。

354.覺體雖無別,諸見顛倒者,能所取領受,了達如有異。

355.如根被咒等,染壞,泥塊等,雖離彼色相,而現餘行相。

356.未染壞眼者,無見如是故。如遠曠野中,小者現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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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能所取了知,雖非有,而住,能所量及果。如隨現而作。

358.非爾於一事,現為種種性,行相如何實?失彼一性故。

359.於餘餘壞故。不見性,非一。覺見無異事,乃決定無異。

360.由何觀察事,真性中無事。何故?於彼等,一多性皆無。

361.由見同法故,於非彼體性,執為彼體性,世人生錯亂。於此則無彼,

362.此行中彼體,一亦不見故。由內染所生,彼從過失起,

363.本性顛倒現,此亦是有者。不待見同法,如有眩翳等。

364.彼決斷為覺,許為能取相,彼體故,了我,故是彼能立。

365.如領受貪等。自體立為境,住能所量果。此當配一切。

366.彼領受體故,可領受自體,如是可即量,體性是所量,自證是為果。

367.於體能取相,是決斷體性。言可性是量,是說為自證。

368.從諸境所生,一切諸識等,其餘雖是因,然有境行相。

369.如食與時等,皆是子生因,持父母一形,非是餘人者。

370.其餘及諸境,雖同是因性,許彼分是境。無彼,彼不成。

371.於具義心中,恐無義行相,緣過去義者,二相自證成。

372.青等現異故,不具類,非義。彼無常不成;常如何能生;

373.名等,前已破。此理非具義,唯欲相屬故,非義功能成。

374.如此行相識,是念,從受生。彼亦義相空,彼如何具彼?

375.彼時無有故,非是從義生。如是受亦爾。彼相非由義,

376.明相遠離故。彼相若異者,餘應如是知。若常屬我者,說亦不應知。

377.若屬各各者,則不應相續。著一義體者,講聽者諸心。

378.若謂由相同,彼有一名言,而非現為彼。異體如何取?時覺應無義。

379.即彼領受識,亦依止二分,由一相區別,彼識之所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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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餘若非有相,如何住於識?謂後後之識,各增加一相。

381.義自體二相,及我行相中,彼第二由彼,第三識了知。

382.由是義果性,憶識憶義故。若由於錯誤,而相合雜者,

現相與作意,亦皆應如是。

383.如是一切果,皆與因同緣。故無陶師等,應不憶念瓶。

384.識由何差別,依止義相同,除同餘何為?見雙生等故。

385.初性若非二,第二性住一,決定能緣心,應不能分辨。

386.故青等自性,現前安住覺。與義相合繫,由第二覺緣。

387.餘則唯初一,義生故繫屬。不見前義屬,後後識則非。

388.定與覺俱時,所頓領受境,除彼而為餘,由何相成立?

389.如亂識二月,雖無而見異。青黃等異法,非有決定受。

390.無受或有義,或無義之受,未見有領受,故彼等非異。

391.故識時現義,非離識為餘,此極難遮止。雖有諸餘因,

392.諸根識無故,比知有異因。若不說決定,從等無間緣。

393.從種子生芽,由煙成立火,如此依外義。作者住證知,

394.若現彼體性,如是定繫屬,若計依彼覺,此有何相違?

395.煙應非火生,非由果知因。彼縱然是因,由何知決定?

396.彼亦現煙覺,明醒習氣者,現為火覺性,了知非火性。

397.心續彼堪能,習氣為心要,現煙覺明顯,故從火生煙。

398.智者有此說。依止於外義,說二相,彼復,由定俱受成。

399.由根別明顯、不明、間雜等,現異能緣識,緣慮於一義。

400.若彼義非現,義自性一故,彼義一切意,自性應成一。

401.依義而生起,隨彼體性作,彼亦由餘某,以某分成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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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如子依於父,雖是彼父色,由某、以某分,而可得差異。

403.如燈等焰輪,有孔雀翎眼,青紅色鮮明,目不明所見。

404.彼若是外事,明根何無能?若見真,見彼。如何是根壞?

405.翳淨明利眼,所見超根境,餘人所見義,如何非明顯?

406.除現、根、作意,知餘一功能,故餘非是因,非因何為境?

407.若彼是覺因,如何觀待燈?唯由燈有故,亦非二俱因。

408.遠近等差別,明不明不可。若現別故爾。彼間隔無隔,

409.見不見應等。若由現不明,不見某細分,故而各異者。

410.外義一,何由,見不見各異?微塵多各異,何見不見異?

411.若現明不明,差別覺異者。由餘異無異,何由而現異?

412.彼現何不明?障故。此何非?薄故。現亦爾。餘非薄有性。

413.最近現極明,彼亦應顯現。若彼依無見,有餘色生者。

414.彼等應互障,則現是能障,彼應唯現一。不障,應頓見,

415.明不明自性。由無見障一,由無義非義,無見彼何為?

416.故依義所生,領受如其因,能緣行相異。餘惡慧惡宗。

417.識、聲與燈等,是現量及餘,能生其以前,諸剎那滅故,

418 由何而於識,已無而明顯?若顯餘非益,應顯一切義。若從因決定,

419.識此計亦無。彼作識無彼,然現為義故,而說彼明顯。

420.其餘俱生義。非益,不作相。識非以自相,而辨其行相,如何能明顯?

421.金剛、石等義,堅,不待他故,一切眾生識,應自然頓生。

422.俱有饒益故,此彼漸生者,說餘別刹那,此過如前說。

423.彼由自領受,都無可辯諍。彼義性不成,由正念成立。

424.自行境無別,無各異領受,謂此是如此,或非是如此,應無此別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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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唯由領受許,非能辨各異。無明顯各異,無辨覺,如孿。

426.由成立二相,亦多成自證。以現自體相,即成領受故。

427.由彼事之覺,識滅如何受?彼不受自體,無餘遮領受。

428.具現義之識,彼向外顯現。能緣覺之覺,常內向我故。

429.所有現境者,彼得非受彼。若謂由相同,何有餘領受?

430.一切相同者,應得互領受。若覺同領受,彼非同領受。

431.彼自領受彼,彼非有同因。所作業建立,此世間為因。

432.自體性領受,由增益錯亂,說領受青等。非領受餘體。

433.覺是青等事,為何外義量?覺非青等事,如何領受義?

434 若時領受體,非有相同因,此由自成立,何用以義成?

435.若一切體同,識即應非識。若一分相同,一切受一切。

436.如青等體故,許領受青等。如是受體故,彼亦應領受。

437.言領受領受,非如義決定,故無過失者,義亦常無彼。

438.若有有性因,領受何故無?復見白等時,白等明顯性,

439.此了別明顯,所有生起現,為離白等顯,餘事或彼體?

440.餘事。明非明,如何明顯白?識明,彼非明,眾生盡非明。

441.明由餘明明,應成無窮故。無見繫屬識,如何彼簡別?

442.二中知一時,非由見第二。若見二繫屬,乃決定謂見。

443.由何見相同,由餘心而見,說言見彼者?是則自證成。

444.若不了自事,何能了他體?若由同領受,如前已除遣。

445.若緣諸見同,義非先有見。如何彼決定,彼與所見同?

446.諸不許相同,彼則無見二。爾時義與識,豈能說彼等?

447.若是自事者,彼應能自顯。若彼不顯者,應不能顯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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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諸非自了宗,不見一切義,說覺非現者,此於彼亦答。

449.由依、緣、修別,而別異轉者,苦樂欲等別,現成彼即覺。

450.彼知除彼外,不知餘少異。若由餘了者,彼亦餘所行。

451.若彼生彼現,覺所了,非餘。於餘能緣者,亦定有此二。

452.若非從彼生,亦非彼現者,彼覺應無境。若不取彼者,亦不緣諸總,

453.彼非少許事,此於前已說。故彼現義者,離彼覺非餘,

454.現及自了成。若謂雖緣彼,而非現量者,義同,由何異?

455.若由具不見,及一義等故,領受決定者,餘畢竟不緣。

456.領受別已除。諸瑜伽現量,領受他樂等,由領受相同,彼如彼逼惱。

457.若無根境合,故彼所起苦,於彼等不生,則痛苦生起。(補)

458.非領受痛苦,然生緣苦識,非領受苦等,以非損益因。(補)

459.若時自現為,苦自體,則惱。非是緣彼識,爾時無彼過。

460.以是一切識,緣、領受各異。同義是為緣,自顯是領受。

461.復由無現量,覺應由因知。彼亦根義覺,或是前作意?

462.除此因果聚,餘繫屬非有。不見功能故。彼誤故非根,

463.其義亦如是,覺、作意是識。彼亦不成立,不成則非因。若顯義是因,

464.彼豈非是識?此除所顯義。若顯非領受,所顯不定故。

465.若許顯即是,義之差別者。其無生滅義,全無少差別。

466.許彼,識別別,應刹那壞減。彼為知未知?若已知為因,

467.尚未決斷知,由何言彼知?未決斷所知,如何知能了?

468.所見非已見,則他應已見,全無有所見,於他所見中,有彼差別故,

469.應了達自覺。故不待自法,從單獨義法,非能比度覺。

470.覺因是現量,自法離自覺,更有何餘事?彼從同因生,由何與覺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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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餘生,彼錯亂。色等五種境,諸根及能緣,除此非能表,彼之所餘果。

472.其中二超根,五義見色生,離於有餘生,一亦無可知。

473.如是若無知,言因乃亂說。縱有因不見,與彼共繫屬,

474.如何能了達?故諸因非是,不見之能顯。若說較彼因,先已成立者,

475.彼復須餘喻,所立,故無窮。故由覺成義,非由義成彼。

476.彼未成,則義,無自成立故。現覺及從彼,見言及動等,

477.不能比他心,不見屬我故。義因於意覺,非有成立故。

478.汝覺由餘覺,如何能明顯?非明,體同故,由何能所顯?

479.境如何是顯?於明,體轉故。彼明彼體性,是自極明顯。

480.如是覺許覺,即成覺自證。非爾,境與覺,亦俱法相同。

481.故我覺自己,由明體極顯。餘於彼體轉,明顯而極顯。

482.雖相同,不許,由彼顯餘覺,以自極顯故。彼義體極顯,

483.喻如二燈燭。如燈與瓶等,依彼而廣作,能所顯名言。

484.非唯由根境,決定說為見,故由何現此,彼亦必見餘。(補)

485.念亦成證我。若由餘識證。緣長等不成,以無久住故。

486.若住無次第,於覺頓現故。字無次不長。無互相雜亂,

487.字分具次第,如何生無次?若先住至後,後聲應增廣。

488.緣無次第故,後無具次覺。後境無住故,覺非自安住。

489.自住,後亦彼,不滅無別故。字無次頓生,亦有此過失。

490.一次功生故,功後後無義。諸字後顯者,此過亦隨住。

491.若多緣彼者,後覺領受彼,彼亦非緣長。故不念長覺。

492.諸覺各異受,彼聞聲不應,現為無間隔。結合亦遣除。

493.若謂見間隔,誤彼無隔者,則誦二短音,應誤為無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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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4.若根見間斷,根不增無斷,一切諸根覺,應皆顛倒故。

495.一切字體邊,亦住一瞬頃。彼亦漸連屬,多微塵乃滿。

496.一塵轉動時,最短時刹那。覺亦刹那故,漸次了解字。

497.故字及色等,雖餘覺間隔,現無間隔者,一切具倒義。

498.若由根迷亂,餘結合諸事,無表異錯亂,是念。有分別,

499.與言說繫屬,豈是明現者?已說根所取,非有聲合者。

500.若根見間隔,由分別合者。義與彼領受,現無間斷者,

501.若無正理害,由何言彼斷?若覺能定故,彼由何許爾?

502.不見頓覺故。彼應如是現。彼等同類者,則功能決定。

503.謂諸分別心,正解次第起。諸於所見義,起認識分別,

504.明顯計為現。此亦遣除彼。聲、卵及燈等,了知各異者,

505.明現故,彼覺,如何是現量?故由於認識,不定字等一。

506.若無憶先領,增益為彼法,則亦無了知,謂彼即是此。彼豈是根生?

507.義與識領受,不許其頓生。義與識現相,不了達各別。

508.諸現義之識,與單獨外義,非一覺所取,應無別異故。

509.無善知差別,領受善了解。諸義及義識,後如何別憶?

510.諸義及義意,領受漸次生。則種種現相,諍過難拔出。

511.缺藏、漢譯

512.謂了知青等,一相或一受,領受青現相,非有餘領受。

513.由餘識隨領,彼亦見有念,彼由何領受?彼亦由餘者,

514.識了鬉連屬,生此彼為何?若即前覺者,應不轉餘境。

515.成為所取相,能生因諸覺,後識何不緣,而緣取餘境?

516.能生緣我識,性決定內支,由何餘外支,而能障礙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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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量論 第三品現量品

53

517.外義縱接近,亦非能障彼。餘則境接近,全無領覺者。

518.義非近分位,全無。以無本,覺念亦無故。此計噫妙哉!

519.過去等分別,非有義接近,移轉因無故,應無行於義。

520.若緣我生識,功能漸消盡,轉向餘境者。彼義覺何從?

521.前覺功能盡,應不轉於義。無前覺,非覺。著餘義失能,

522.未知生識故。異類雖頓生,由一極明心,使失功能故。

非從阿賴耶,而生起餘識。

523.非爾,則意轉,等,不待餘意。意識如次生,亦成立相待。

524.若意是一故,著餘餘不轉,不生餘識者。否,有頓生故。

525.轉同,一切時,同故,不解餘。唯我意合生,亦應頓時生。

526.從一,一所作,如何多見燈?漸次亦無能,後亦無別故。

527.此說身、士夫。若從行決定,彼後從何生?若即從覺者,實爾是所許。

528.所取由所取,是能生非餘。能生即彼相。現,無非所取。無分無細等。

529.失所取功能,非餘能生體。有所取相者,除取,無餘生。

530.色等非如是,於覺無饒益。此除所取相,有何餘定事?

531.覺亦有彼故,彼亦住彼性。能取因、領受,是心所取相。

532.色等及心法,觀察所取相,是覺未淨者。瑜伽證叵思。

533.彼由微等體,取成非所取,色覺何先無?有何為後生?

534.若緣自覺者,即應緣彼自,無間因之心,故不解餘義。

535.無一多功能,然說事本性,能作一多果。若非一生多,

536.非有一生一,果從諸聚生。一亦成二聚,故說能作多。

537.若謂由餘覺,緣義及前識。有現前後故,觀察於一義,

538.常漸見誦說,應成非漸次。一亦二二現,現了我彼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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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量論 第三品現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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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9.若轉向餘境,非領受後者,如他所領受,應一切無受。

540.若我受是現,他受非爾者,由何如是說?我受由何成?

541.明因不成者,非許明所明,若不成明明,眾生應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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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量論 第四品他義比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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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品 他義比量品》

01.為開示他故,有說非自見,他見亦能立。為斷彼執故,而說自見言。

02.觀察而取故,於所比度境,非許言為量。彼比量不轉,

03.為違害教故,說成立餘故,爾時彼非量。以彼所成立,非成立無餘。

04.若具彼教成,是誰人之教?正量所妨害,彼教如何成?

05.若受彼相違,如何以彼成?除彼若受餘,彼捨支,非量。

06.自解由何生,何不說能立?何理持彼教,此亦何不持?

07.先,由何能立,凡常能了解,生根諸能立?知能修彼義,如知復能行。

08.若斷絕繫屬,總亦非行境,彼義無少許,觀能立所立。

09.士意樂增上,立真非真者,應無因、似因,彼非依事故。

10.有義觀待知,無知非能立。縱有,不繫事,解無解相同。

11.自性及果法,或現無見因。彼繫若事成,何故自不成?

12.餘人由餘解,亦不應道理。以他所妄計,成立其過失,

二者繫屬故,一無破餘故。

13.言義彼諸聲,分別增益體,為成其非因,由義成義故。

14.分別及諸教,唯屬作者欲,除事,有他故,假立是錯亂。

15.由義解義故,說宗及說因,於義無功能。故彼等自己,非住於能立。

16.宗言若能示,說者之意樂,是量彼生疑,故非親能立。

17.由宣說所立,傳亦無功能。說因自無能,而能示功能。

18.即由因義境,而說彼無能。若彼亦有能,因言轉故者。

19.彼由疑,欲知,依止彼分位。受許異品者,同故,應無窮。

20.內支分功能,正住於三相。於彼生憶念,正住於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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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量論 第四品他義比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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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若謂未示境,因無轉趨故,由顯示境故,許功能成者。

22.先遍雖無彼,然說聲所作,如此皆無常,義生彼壞覺。

23.雖未顯示宗,成立無障故。三中隨一相,未說即不全。

24.說所立為宗,彼說亦非過。由為說能立,似因非過故。

25.雖無簡別說,一類則生疑,餘凡說所立,皆應成為宗。

26.說成,能立故,餘亦無過者。彼顯示所立,豈是能立支?

27.列擧及似等,餘無繫堪笑。謂彼非正理,此如前已說。

28.雖由說能立,是所了解義,然為無愚故,顯示所立相。

體、介、自、樂言,說彼相有四。

29.未成,非能立,義說立者許。雖未說樂遍,所立,如我用。

30.雖他欲皆遮,疏解說自我,為遮所疑處。此為彼義作。

31.此觀待而說,法、有法差別。雖未說所樂,由時而了解。

32.喻無隨行過。如說我是他,彼於喻不成。彼妨害所樂。

33.若為諍何事,列擧其能立,彼若非所立,所立為何等?

若是其他者,不樂,或無果。

34.此於有二式,顯示無隨行,及有諸相違。假若說以總,許為所立者。

35.彼無餘義故,身不成,不成。諸說所詮空,是無知所惑。

36.計聲瓶差別,壞滅亦同者。非,由成壞滅,聲如是成故。

37.如是有餘義,瓶亦具足彼。若由聲差別,無常不隨行。

38.遮不繫故,非。不具及具餘,其遮有二種,僅遮不具故,非無隨他轉。

39.彼總是所立,故非立已成。彼有法差別,無不隨行過。

40.此顯諸破除,有法差別法,法差別有法,是除遣。有法,不如是立故。

41.於有法除遣,諸聚,非相違。非樂如是立,唯法是所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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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量論 第四品他義比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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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雖於一有法,論立多種法,自樂謂所立,故說隨自聲。

43.若謂許論故,則受許一切,若妨害一義,因宗皆有過。

44.成立聲無常,遮香地德故,應成相違因。非時故,非者。

45.彼餘亦相同。此有法是時。彼亦害論義。若說由能立,

有法之法等,立者欲樂者。

46.有時成所樂,由彼亦了解。強謂汝樂此,顯是自在行。

47.說非有果因,由錯亂妨害。非是無不生,雖妨害彼義,於餘何妨害?

48.比量自行境,說不待於教。彼成彼善成,爾時不待論。

49.爾時捨所諍。無受故非捨。此是受方便,雖有亦非支。

50.如是二境淨,彼是持論時。爾時論能害。

51.彼成義與彼,不可思違故。轉於第三處,受論則應理。

52.彼與所立法,違害無不生,應捨。非捨餘,犯無窮過故。

53.謂一切觀察,須取諸論者,此派由何作?諸無宗派者,由煙不解火。

54.其人單獨生,未見諸德失,此宗派惡鬼,嗚呼誰所差?

55.若謂於同喻,一切論顯示,遍一能立性,是為能立者。此規超世間。

56.無繫法不成,如何不成立?彼成,說能立,如何因有過?

57.有法無餘法,喻唯無全取。由語及煙等,比有心、火等。

58.不錯亂,能立,自性及因義,由害有所說,非遮於自性。

59.彼樂所立義,了解無不生,餘人由彼因,如何非能解?

60.隨說不說因,若相違,立者,於此何所作?非由彼說過,彼生妨害論。

61.說害故過失。豈若不宣說,彼便無害耶?非作不應理,云何有過失?

62.似因於餘人,能立自樂故,說無義成過。成彼故,此非。

63.若謂由有論,某事非理故,破餘說理者,是剎帝利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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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量論 第四品他義比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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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諸義皆同己,非能說能立,故諸能所立,建立皆失壞。

65.於一有法上,相違不可故。於相違決定,妨害,此非有,如是相違過。

66.若謂彼雖非,能害與所害,由害論義故,無繫亦害者。一切害一切。

67.若謂有繫屬,故當害彼者。不爾,一切因,皆於自所立,觀察德失故。

68.無所立不生。彼繫,此不解。此唯妨害論,是過。餘亦同。

69.若謂許論故,論見盡所立。說因喻不成,亦應成為宗。

70.說能立故非,說所樂故者。所立以理得,非由言而遮。

71.不樂非所立。立者所不樂,餘法非所立。爾時非所立,妨害何相違?

72.是宗相外義,自聲亦無義。為欲趣論者,此疑由何起?

73.彼,量無破者,受持何能遮?若量能破者,由言何能入?

74.彼等先於宗,由自樂而持,彼後何不得,隨意而持餘?

75.樂無害,非立,顯示無窮故。除邪分別故,此作隨自聲。

76.餘說為捨棄,教所作差別,所共許有法,故說隨自聲。

77.由觀察時故,共許依已成。自欲立差別,諸事無諍故。

78.若由說己成,有法非所立。由說自體性,此了解彼義。

79.說已成,能立。若是有疑者,說顯所立性,此則具果利。

80.由說正比量,是以總為境。此中縱不說,宗無少相違。

81.有法為所立,彼有何過失?彼無能。何故?因無隨行故。豈非彼等過?

82.觀待於後支,不許為宗過。若爾,因等失,亦應成宗過。

83.皆妨害宗故。故唯彼繫屬,許宗過。非餘。如違現量等。不觀待遣除,

84.因等相所遣。斷不遍及返,故宣說宗相。

85.隨自、唯、性聲,及不被遣等,能除其相返。樂成除不遍。

86.許所立宗相。彼等無宗相,遣則有妨害,餘相不轉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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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量論 第四品他義比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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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說隨自、所樂,雖解指定義,作邊相屬故,遮餘時故說。

88.樂緣此非支,成所樂言等,是支。即由彼,破不成因等。

89.非詮故非理,故「隨自」自樂,不待一切論,彼樂即所立。

90.故不樂相屬,所樂亦能害。如立無害故,宗因皆無過。

91.彼所許亦是,無諸量能破。因對疑說故,遣非因所依。

92.由比量差別,說四種能害。所許是果因,眾稱是性因。

93.欲說正決定,自他信同故,將自語與論,合說為一種。

94.如自若非量,言語則不轉。如是不依論,彼稱義觀察,

95.亦說相同故。彼論時所依,則有所妨害,為顯此義故,此自語同說。

96.故於此諸喻,亦顯示相同。若無有諸量,論語不可故。

97.自語違明喻,於教示方隅。彼說法未來,不感樂是喻。

98.不依彼說事,縱違論、非害。二者諸功能,相等故,能礙。

99.喻如自語違。彼亦自語性。彼中何有量,彼於餘能害?

100.非爾,離理宗,功能相等宗,如何能妨害,如實義比量?

101.諸教為量者,如前已廣遮。是故受許已,觀察許此過。

102.妨害故。受許,非離比量外,顯境差別故,而作為別異。

103.非爾,應太過,或別說無義。自語亦別異,唯語即能礙。

104.若由彼受許,論是定量故,應害一切事。若不許彼者,豈是能害耶?

105.若自語違者。則自語及論,相違應無異。若士夫欲作,此即圓滿量。

106.故於共許義,捨論無過失。不現不許論,觀察則不轉。

107.於此善觀察,多說相違義。貪等非法本,浴能淨非法。

108.於見不見事,理成及自語,無害所有論,應取,觀察轉。

109.士夫欲相繫,欲聲所詮義,無破故無害,眾許所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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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量論 第四品他義比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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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名言所生法,名聲之所詮。現量等所量,增能量聲說。

111.依彼所出生,欲轉故,無遮。已作未作等,種種性皆可。

112.唯義相繫屬,已生或當生,聲可。即由彼,能害諸異品。

113.雖無名,於事,可性。由彼力,彼繫一切聲,故於彼彼成。

114.餘則於此中,害因,非不共。破彼應比量,聲義根不轉。

115.若有不隨行,諸因名不共。如是說因喻,許具足果利。

116.聲依止於名,彼復唯依欲。聲成,非不成,如是說聲名。

117.顯比量所成,相違,無不謬。如是者即是,共稱比量故。

118.又世間所說,說無有比量。以是離比量,名稱異有境。

119.故諸事有無,隨轉比量異,彼不自在轉,顯彼從欲生。

120.有兔不許月,彼稱何所許?故彼無同喻,許彼是不共。

121.非唯由此喻,故作如是說。如是說答帝,非樹,亦害故。

122.此龍腦汞等,世間亦見故。由名所轉者,豈亦是不共?

123.若有彼成者,彼應事力成。若許由名成,則於非有兔,亦無能遮故。

124.若於事成彼,有兔亦無遮。若無彼事者,於有兔雖遮,然非有過失。

125.故事無決定,有名從聲生,諸法可說義,於欲無礙故。

126.若有彼成者,彼應事力成。若許由名成,有兔無遮故。

127.破彼可說性,從無破名生,謂名稱比量,可有境能害。

128.此說隨名轉,諸聲義無定。彼等若於彼,破則成相違。

129.故有因聲義,或是諸聲義,破勝義性者,顯示無妨害。

130.顯境差別故,名稱雖非是,離比量之外,然作異,如前。

131.成就說異者,所為故。此二,及原因廣說,非現比妨害。

132.此現量妨害,聲亦共稱為,多事之自性。由其不生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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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量論 第四品他義比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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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現種種覺故。於聞無二現。為彼故說義。若捨棄此性,現量能妨害。

134.彼自性是義,餘是遮為相,總是無事性。彼非根行境。

135.以是總諸法,成立非現故,雖捨無違害,言所聞顯示。

136.都非詮事故,成就依彼故,由彼力害故,說聞根行境。

137.一切立者自,樂為所立法,具彼法能害。非餘法有法。

138.餘於餘有法,雖害,此何破?此雖由相知,言自有法者,

139.為成害有法,亦即成違害。由所依相違,依彼亦違故。

140.餘如是相法,說是所立故,思唯妨害彼,故言自有法。

141.此豈非義成?實爾。然有者,唯破於有法,許成就過失。

142.如說虛空等,非由諸餘緣,不生先無性,非頓聲等因。於此說,破云:

143.如是虛空等,有法性無事。如是樂所立,全無有妨害。

144.由此即顯示,二俱是所立,若妨害有法,即破所立法,故於彼妨害。

145.如是性有法,亦所立,非獨。若如是有害,非頓聲等因,

146.樂等非由餘,能生非,如前。若此因決定,即成相違者。

147.漸作與無常,無所相違故。異品返有疑,許此有餘別。

148.由自所樂法,是為所立故。彼所依是害。顯非唯有法,或於餘所依。

149.由自聲顯示,害餘法,非害。如是自有法,亦說餘有法。

150.一切能立過,皆妨害於宗。雖爾唯與宗,相屬是宗過。

151.待後支諸過,說唯彼繫屬。是故所依等,不成,非宗過。

152.此顯所立支,有法法差別,及有法自性,諸有妨害者。

153.為顯彼義故,略說喻方隅。相應義實相,依見有餘,非。

154.不見非有別,立宗則無為。不見,見無果。欲成立有支。

155.立餘無差別,是立已極成。若此重、下墮,天平應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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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量論 第四品他義比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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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故無德作用,故非和合因。故果、自性等,無見故,非見。

157.故無則不生,餘差別有害。從微起實鬘,稱故餘實重,

158.他說不可知,如漸添棉絮。彼若頓具足,與別具塵聚,

159.若別俱稱時,故重應各異。磨沙等漸次,數等不應理。

160.若從芥子起,漸增成大聚。其果如鬘等,重不可知者。

161.芥子間重量,微小極難知。不知果重故,彼因是可稱。

162.義無見,如棉,彼果亦無知。如重不可知,彼德皆無知。

163.磨沙等無增。無低所表示,色等增,如增,自根無見故。

164.受許自語等,由有諸妨害,由所說一分,餘喻亦應知。

165.三世有境故,非如是體性,對他立,爾時,不樂亦所立。

166.能知時不成,一切皆能知。是故所立聲,非依樂差別。

167.故喻因不成,作為所例喻。餘則兔角等,不成皆所立。

168.皆有不成故,故擧作業等,差別而解答,不能辨差別。

169.先未成性故,非可所立支。由誰受許相,彼同所立性。

170.聚雖是所立,言二互差別,是所立。爾時,因喻相不成。

171.無故,所立聲,許於有法轉。論何為?非理,如應隨自轉。

172.由顯能立勢,知彼義所立。因等相遍故,於能立無疑。

173.前定辭,則彼,說宗相無義。故勢於彼說,了知有遍果。

174.相違樂無繫,無益、不共處。如是因過失,皆應成宗過。

175.宗過非待他,此如前已說。無樂是不成。由具無常因,

176.聲如是說者,如是彼應遮。此中唯顯喻,見有何餘義?

177.差別說餘已,由總隨轉者,非遍,總隨轉,此復有何果?

178.故說住於聲,無常性即遣。於餘境違說,故說聲為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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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量論 第四品他義比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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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總不捨別故,彼亦不應理。喻如有時說,樺樹性非樹。

180.一切可聞言,唯破於一轉,故非非一切。於一切差別,無彼,彼無故。

181.能所知異故,有法為因事,能知不成故。其有法為自,能立不極成。

182.一切事無「法、有法」差別故,一切過相同。否,遮有別故。

183.若觀察勝義,如是不成故。於諸世俗事,破自性他性。

184.此安住所比、能比義名言,於識成各異,是依此施設。

185.如本性各異,於彼究竟識,現法有法異。是名言所依。

186.此名言所立,異覺無繫屬,有法作能立,故顯示不成。

187.別總法異故,因與有因性。喻如勤發故,勤發聲無常。

188.雖是宗支分,無害故有法,非不成各異。喻此有角體,有角故非馬。

189.又知已退故,所立時非支。法異故,差別,為宗義非理。

190.諸因差別義,為成易持故,以宗法差別,而總略宣說。

191.以法介詞異,遮不具、餘具,及極其非有。與能別、所別、

192.所作同時說。雖未加,樂說,即當知彼義。語果遮止故。

193.如說黑善射,或有猛善射,或說青蓮花。彼復遮相對,

194.而了知諸義。如是稱及能,聲,樂說轉故。故由遮不具,

195.以法別有法。以彼所別法,非無隨過依。

196.為成性果義,說二因、二返。諍故說別、共。餘,返是能立。

197.除自性,由餘,非有遍所了。因有錯亂故。故果二種轉。

198.先有之諸識,非定勤無間。於能障、根、聲,皆非近行故。

199.無待而有時,無果,相違故。成為暫時果,如此識是因。

200.由此成自性,別說所作者,若與果俱說,不誤皆如是。

201.比量中已說,說因為了知,略說其差別。其相無別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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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量論 第四品他義比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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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此即以果因,說性依一分。故由勤所顯、所生,同說喻。

203.有生,無不生,或自體無別,彼與彼無誤,為彼說此別。

204.相應等諸因,非有如是繫,彼有錯誤故,說非是正因。

205.若是有繫屬,是知彼能立。決定,無不生,無定非能立。

206.返性決定性,說是無不生。彼復無繫無,是故隨行住。

207.自體或因事,若成,返當成,故差別無返,隨行亦非有。

208.唯依於不見,說為單有返。是故為不定。餘則應能了。

209.若謂由我返,則命等應返,由無命等故,遍無我。非爾。

210.不可由餘返,而使餘返故。彼性、彼生者。若我有可得,

211.彼得。若無知,無知,此當成。於極不現事,見不見無成。

212.餘無見為性,由何瓶等無?其返無能知,返遍如何成?

213.命等由有見。若如是見我,有無當了知。

214.由無何等因,瓶等無所見。若身亦無彼,身亦無應理。

215.若少同法故,雖異亦計彼。所量故,瓶等,何不比有我?

216.若不許量性,是一切許因。無彼則何能,建立事無事?

217.命及開目等,從念欲力生。彼從境根覺,彼復互待緣,

218.從自種類生。此性事是依,唯隨彼進返。計餘則無窮。

219.由錯亂,所聞、此命等相同。非,雖是有返,此是錯亂故。

220.如何?彼非唯,從非所立返。若爾,義說彼,非隨所立轉。

221.彼於餘亦同。遮唯非所立,是說住所立。故說由義了,以一即顯二。

222.故由無隨行,不成此不亂。若能破於破,除立,餘何為?

223.所立無,無返,唯非所立無。言無,彼所返,何許從無返?

224.無返即是立。有事無亦有,無事亦非有,看愚夫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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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若從彼無返,豈許因轉耶?若非,即破返,是此如何破?

226.除能立能破,無餘聲名言,彼於無無故,此得無言說。

227.諸有則無破,彼於無非有。此理於眾生,應無所破者。

228.若待處時破,如其彼是有,如是不能破。如其彼是無,如是無可破。

229.故依事無事,非依於外事,依聲義此中,許一切立破。

230.無如彼,有法、彼等速繫現。彼由聲轉故,許有名言依。

231.不爾,則諸義,一法立或破,一切體立破。其體無異故。

232.若異,則如餘。與餘破及立。是則立與破,不會一有法。

233.種種法所依,依一有法說,一立如依彼,諸餘如捨置,

234.若破如彼離,其餘如觀待。無義者名言,如覺所顯示,

235.真性不觀察,許為依異義。無始習氣生,世間義無害。

236.彼有果無果,彼彼異一義,猶如新增減,由彼彼迷亂,

237.有所連繫故,雖非具彼義,能見異依者。以是故彼等,亦不知迷亂。

238.有,能立轉故,彼非無,猶豫。由許非定量,說無亦非理。

239.從無雖無返,同品返懷疑。於彼猶豫故,異品返亦爾。

240.由於二蘊中,隨一成決定,於餘即成返。雖然是不見,於無見懷疑。

241.雖非遍差別,有義是彼類。不見有不定。如刀不斷堅。

242.有不見相違,由何能遮疑?此或定彼果、彼性,餘何有?

243.故從無我性,此返亦懷疑。縱然從彼返,然由無我無,不能成有我。

244.由何彼返無,不許定有事?如命於同品,無返亦非有。

245.若因,從同品,無返,由此因,即應有隨行。

非隨行、非返,非有我無我。

246.轉由何自體,何無不生成,故彼是能返,轉亦是能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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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彼無則不生,亦待別能立。由見不見果,彼等因果性。

248.彼有,有無定,故非知餘義。常有或若無,彼無非有故。

249.諸果性各異,從諸因生故。無彼從餘生,豈是彼生性?

250.聚功能異故,諸事種種性。若非作異者,此行性應一。

251.此異非異作,一性則失壞。若一有多性,火非火二性。

252.故餘能生彼,為性,即彼性。若非能生彼,彼豈從彼生?

253.如是因果等,互自性決定。如所見自性,見果亦知彼。

254.如水乳變腐,如何多生一?從濕功能腐,二者是一性。

255.豈此異一體,或異何濕性?各住自體故,有彼自性覺,無異故說一。

256.如是火雖異,然由於何分,是知火所依?由彼能生煙,故如是了知。

257.待知火餘支,從彼而生故。煙於彼無誤,餘果如是成。

258.煙及柴變支,所依,立火故。彼非火,非煙;彼煙此即火。

259.如觀待自因,無性知不生。滅與所作性,如前已廣說。

260.顯有返相同,故說所聞性,了知非因性,此理比一切。

261.由因能遍返,宣說義返中。不可得喻成,故不別宣說。

此復士無見,命等無返故,說因有猶豫,可見義說彼。

262.此即於有事,亦不許事分,能立唯遮性。由於前二因,亦能立非故。

263.其諸可得有,由可得,非餘。無知使知故,許一不得喻。

264.無境故於彼,則能遮有境,知說及猶豫。如非能燒故,說名非是火。

265.其可得無者,由不得,非餘。故由於彼有,成彼因聲知。

266.可見若無見,無名言即成。彼雖是果法,然由彼能成,無覺聲猶豫。

267.雖然已有境,而餘者於此,愚故不隨說。與已成同法,唯使憶其名。

268.如由見不見,成立為因果。彼二果等聲,為名言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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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由因成立果,此自性中攝。故說因別時,不別說例喻。

270.由緣一領受,或說已緣此,或言無所緣,分別則生覺。

271.由差別領受,了知差別義。如是體領受,此是異覺因。

272.覺別由自成,彼等成彼義。不爾,無窮故。都不能成異。

273.由領受差別,遣餘者非餘。故彼不可得,即緣彼差別。

274.故此不可得,由自現量知。唯自是能了,無彼轉建立。

275.餘則義無性,由不得而知,其無所得性,由餘故無窮。

276.不現,不定故,能破餘安立。如他情無因,不成分別等。

277.此無定果者,非能成返相。能成決定故,因是依初說。

278.自式等,或彼,自體性為式,或義能害體。若有,有無故。

279.成為互異故。如堅事與滅,亦餘量害故。如定與有待。

280.若從餘因生,何有決定滅?若從事因生,何用輾轉勞?

281.若因生餘滅,故使彼滅者。彼事即生於,滅中,有何過?

282.彼體性成者,於我何能益?於我非能益,何為彼所待?

283.無待事,終於,如何非如是?如彼臨滅時,不欲依於住。

284.無待則剎那,應不成有事。如是即事性。無事何能爾?

285.諸有不待餘,彼有則決定。如於感果業,無障礙緣聚。

286.彼諸慧能無劣弱,亦無通達甚深性。彼諸增上精進者,

亦無能見最勝性。諸眾生中我相等,繼持善說不可得,

如眾河流歸大海,吾論隱沒於自身。

287.善辨理非理,焚燒惡見林,聖者親攝受,開示正理路。

論日具百德,惡慧捨畏離。雖爾慧目淨,能敷智者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