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法暨常見民事糾紛研習 - ·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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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法暨常見民事糾紛研習
講師:劉子健
個人簡介
私立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學士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研究所民事法學組碩士
國立中山大學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所博士班
律師高考及格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屏東分會審查委員
高雄市不動產交易安全協會等機關、法人團體講師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兼任教師
E-mail:[email protected]
手機(翁羚喬律師):0986739050
目次
結語
常見民事糾紛案例
繼承法概論
前言
繼承法常見案例
繼承法概論
死亡(繼承)事實之發生……繼承人(主體)+遺產(客體)!
1、限定繼承?拋棄繼承?
2、被繼承人有那些遺產或債務?
3、到底有那些繼承人?死亡宣告後死而復生?
4、傳子不傳女?遺產分割協議?
5、哪些政府機關可以協助?法律諮詢?
6、遺產管理人或遺囑執行人之選任?
7、遺囑?遺贈?應繼分?特留分、遺囑等?
8、究竟,該怎麼選擇?
繼承法概論
民法繼承篇相關條文
1、第1138條(法定繼承人及其順序)
2、第1140條(代位繼承):
3、第1141條(同順序繼承人之應繼分)
4、第1144條(配偶之應繼分)
5、第1145條(繼承權喪失之事由)
6、第1147條(繼承之開始)
7、第1148條(概括繼承之有限責任)
(第一項)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
財產上之一切權 利、義務。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
不在此限。
(第二項) 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
清償責任。
若
繼承法概論
民法繼承篇施行法第1-3條第4項:
繼承在民法繼承編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二日修正施行前開始,繼承人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或未同居共財者,於繼承開始時無法知悉繼承債務之存在,致未能於修正施行前之法定期間為限定或拋棄繼承,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但債權人證明顯失公平者,不在此限。
因不可歸責於繼承人之事由?
未同居共財?
債權人證明顯失公平者?
繼承法概論
舉例
原則(民法第1148條第2項): 一、被告應於繼承被繼承人OOO之遺產範圍內給付原告新臺幣貳拾 貳萬 壹仟參佰參拾柒元,及其中新臺幣貳拾壹萬捌仟壹佰玖拾玖元自民國 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 之十五計算之 利息。 二、訴訟費用新臺幣貳仟肆佰參拾元由被告於繼承被繼承人OOO之遺產 範圍內負擔。 三、本判決於被告繼承被繼承人OOO之遺產範圍內得假執行。 例外(民法繼承篇施行法第1-3條第4項): 繼承人OOO雖係於98年5 月22日前之97年1 月15日死亡,業如上述,
惟本件各被告俱係與OOO生前同居共財,經核閱全卷自明,自不得依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1 之3 條第4 項前段規定,主張於繼承OOO之遺產範圍內對原告負連帶清償之責,附此敘明。
繼承法概論
8、第1148-1條(財產贈與視同所得遺產之計
算期限)
9、第1149條(遺產酌給請求權)同性繼承?
10、第1156、1156-1、1162-1、1162-2條(
繼承人開具遺產清冊相關規定)
11、第1163條(有限責任利益之喪失)
12、第1164條(遺產分割自由原則)
13、第1165條(分割遺產之方法)
14、第1168-1173條(分割遺產之各效力)
15、第1174-1176條(繼承權拋棄之自由及方法)
16、第1177-1185條(無人承認之繼承與遺產管理人)
17、第1186-1225條(遺囑、遺贈、特留分)
繼承法常見案例
◎繼承人(主體): 一、誰是繼承人?親屬法。 二、繼承系統表。 三、戶籍謄本告訴我們的事(記事欄勿省略): (一)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之人。 (二)父母離婚、監護權之約定或酌定。 (三)收養、出養。 (四)認領、準正、婚生否認子女。 (五)戶籍設在戶政事務所、遷出登記。 (六)如何查詢繼承人是否拋棄繼承。 (七)除戶謄本、手抄本、日治時期謄本等。 (八)其他事項。
◎遺產範圍(客體):
一、如何查詢被繼承人遺產、債務範圍:國稅局、
聯徵中心。
二、如何選擇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
三、開具遺產清冊與限定繼承。
四、與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關係。
五、土地、建物登記謄本上之表現:
公同共有(繼承)或分別共有(分割繼承)之
問題以分割共有物為例。
繼承法常見案例
繼承法常見案例
共有關係之生與死 消滅共有!
公同共有
繼承登記
請求分割
分割繼承
分別共有
消滅共有
繼承法常見案例 ◎ 撤銷遺產分割登記事件(前提:分割繼承登記):
原告訴之聲明:
一、被告就系爭遺產所為之遺產分割協議意思表示及被告陳
OO就系爭遺產所為之分割繼承登記行為應予撤銷。
二、被告陳OO應將原因發生日期為民國102 年O月OO日
,登記日期為102 年O月OO日之系爭遺產分割繼承登
記予以塗銷。
爭點:
一、繼承人間出具遺產分割協議書,協議遺產由特定繼承人
為分割繼承登記,得否撤銷? 二、人格專屬權說、財產權說、扶養義務之延長與變形。
繼承法常見案例
◎代位請求分割遺產案例(前提:公同共有):
判決主文:
一、准原告代位訴外人陳oo就被繼承人陳oo所遺坐落如
附表編號五、六所示遺產,為全體被告辦理繼承登記。
二、原告代位訴外人oo就與被告公同共有被繼承人陳oo
所遺如附表所示遺產准予分割,並由被告及訴外人陳o
o按如附表所示各三分之一之應繼分比例分割為分別共
有 。
應注意:
一、債務人以外之其餘繼承人始為共同被告。
二、遺產範圍之確定(遺產稅核定通知書)。
三、可否禁止債權人(原告)分割遺產?
繼承法常見案例
◎拋棄繼承之聲請:
一、要件:
(一)3個月內。
(二)順位問題。
二、結論 (一)准許:法院准予備查。
(二)不准許:法院裁定聲明駁回。
三、繼承人全部拋棄繼承後,遺產管理人之指定。
香港與大陸法律衝
繼承法常見案例
公 證 遺 囑
立遺囑人 OOO 男 民國20年8月OO日生
住金門縣OO鎮OO路OO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WOOOOOOO號
遺囑意旨:
一、依民法第1191條及公證法第2條第1項規定,由福建金門地方法
院公證人公證遺囑。
二、遺囑人辭世後,其所有之臺灣銀行、臺灣土地銀行及郵局之儲蓄
、存款,除做為殯葬費使用外,全數遺贈予社團法人金門縣O氏宗
親會辦理獎學金。
三、上開遺囑意旨經公證人筆記、宣讀及講解,並口述內容,經遺囑人
認可無訛。
四、立遺囑日:中華民國103年00月00日
公證人
遺囑人
見證人
中 華 民 國 一 ○ 三 年 o 月 oo 日
常見民事糾紛案例
◎保全程序:
1、民事訴訟法(下同)第522條第1項(假扣押):
債權人就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請求,欲保全強
制執行者,得聲請假扣押。
2、同法第532條第1項(假處分):
債權人就金錢請求以外之請求,欲保全強制執行者,得
聲請假處分。
3、同法第538條第1項(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
於爭執之法律關係,為防止發生重大之損害或避免急迫
之危險或有其他相 類之情形而有必要時,得聲請為定暫
時狀態之處分。
常見民事糾紛案例 區別:
1、假執行(同法第390條第1項):
關於財產權之訴訟,原告釋明在判決確定前不為執行,
恐受難於抵償或難於計算之損害者,法院應依其聲請,
宣告假執行。
2、停止執行(強制執行法第18條):
(1.)強制執行程序開始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停止執行。
(2.)有回復原狀之聲請,或提起再審或異議之訴,或對於和
解為繼續審判之請 求,或提起宣告調解無效之訴、撤
銷調解之訴,或對於許可強制執行之裁 定提起抗告時,
法院因必要情形或依聲請定相當並確實之擔保,得為停
止強制執行之裁定。
擔保金:1/3;反擔保金:全額。
常見民事糾紛案例
如何避免共有土地(遺產)於訴訟中被出售?
一、民事訴訟法第254條之訴訟繫屬登記?
二、聲請假處分或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三、辦理預告登記?
四、設定抵押權或設定地上權?
五、其他方式?
常見民事糾紛案例
◎車禍事件:
一、民事損害賠償及刑事過失傷害罪。
二、適不適合在警局、保險公司先私下和解了事
?
三、約定:「甲方(被害人)願拋棄一切民、刑事
權利」之效力?
四、可否事後反悔?
五、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任意險、汽車交通事故特
別補償基金。
常見民事糾紛案例
◎租賃契約之提前終止三部曲:
一、承租人欠租達兩個月以上「租額」(問題:要
先扣除押租金嗎?)。
二、寄發第一次存證信函命限期補繳積欠之租金(
問題:相當期限?寄送地址?)。
三、寄發第二次存證信函表示終止租約(問題:決
定租約終止之日期)。
四、訴訟上:遷讓返還房屋之訴(返還房屋、給付
積欠之租金以及相當租金不當得利)。
常見民事糾紛案例
◎房屋買賣之物之瑕疵問題:
一、何謂物之瑕疵?
二、以凶宅為例。
(一)非自然死亡。
(二)地點?
(三)屋主如何求償?
(四)租賃契約之設計。
(五)查證義務之範圍?
常見民事糾紛案例
一、繼承土地後發現土地上有抵押權或地上權,應
如何處理?
二、本票裁定與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
三、公示送達、公示催告、登報。
四、其他。
結語
一、非有錢人之專利,繼承法乃貼近你
我之事。
二、對繼承事實與法律關係發生之預見
與妥善處理,可避免日後無謂之糾
紛。
三、法律規定與民間習俗間之平衡。
四、問題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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