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次公民參政組工作組會議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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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參與委員會 公民參政組 第14次工作組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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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1: 第14次公民參政組工作組會議簡報

公民參與委員會 公民參政組

第14次工作組會議

Page 2: 第14次公民參政組工作組會議簡報

議程

時間 議程 報告人/機關

12:30~12:33 主席致詞

12:33~12:35 確認公民參政組第13次工作組會議紀錄 研考會

12:35~12:45

(10分鐘)

第一案:

都市發展相關公民參與程序作業進度

都市發展局

12:45~13:15

(30分鐘)

第二案:

臺北市文化資產審議流程辦理情形進度

文化局

13:15~13:55

(40分鐘)

第三案:

各局處辦理公民參與機制盤點說明及i-Voting機制檢討

研考會

13:55~14:25

(30分鐘)

第四案:

機關辦理公聽會機制討論

文化局:新北投車站重組位置議題公聽會、

西區門戶願景文化資產保存公聽會

都發局:「臺北市大同區大稻埕歷史風貌特定專用

區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

都更處:擬訂本市某地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

利變換計畫案公聽

文化局

(10分鐘)

都市發展局

(5分鐘)

都市更新處

(5分鐘)

討論

(10分鐘)

14:25~14:30 臨時動議

14:30 散會

Page 4: 第14次公民參政組工作組會議簡報

第一案

都市發展相關公民參與程序作業進度

Page 5: 第14次公民參政組工作組會議簡報

第二案

臺北市文化資產審議流程辦理情形進度

Page 6: 第14次公民參政組工作組會議簡報

臺北市文化資產審議流程辦理情形

本局業於105年5月16日邀集公民參與委員會公民參

政組委員暨民間團體代表,召開「文化資產保存公民參與討論會」 ,由本局局長擔任主持人,並由

公民參政組召集人呂委員家華與秘書處王專員寶萱協同主持。

本次會議民間團體代表針對過去重大爭議案件提出爭點,本局於會議上已初步回應,並與民間團體進行對話溝通。

待本局彙整民團及委員意見,並擬定回應方案後,辦理後續。

Page 7: 第14次公民參政組工作組會議簡報

第三案

各局處辦理公民參與機制盤點說明及

i-Voting機制檢討

Page 8: 第14次公民參政組工作組會議簡報

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公民參與會議/活動盤點說明

調查時間:104年1月1日至105年3月31日

調查內容:會議/活動名稱、時間、形式、參與人數、結論公開方式、是否為行政法令規範必執行者

項目 數量 機關

執行公民參與會議/活動之機關

19 文化局、民政局、工務局、社會局、原民會、

客委會、研考會、都發局、交通局、教育局、

觀傳局、環保局、捷運局、衛生局、產發局、

勞動局、警察局、地政局、都委會

未執行公民參與會議/活動之機關

14 秘書處、法務局、翡管局、兵役局、財政局、

人事處、體育局、主計處、資訊局、消防局、

公訓處、政風處、捷運公司、自來水處

Page 9: 第14次公民參政組工作組會議簡報

機關執行公民參與會議/活動次數表

機關名稱 總計 百分比 機關名稱 總計 百分比

都發局 591 74.34% 民政局 3 0.38%

產業局 56 7.04% 衛生局 3 0.38%

工務局 29 3.65% 警察局 3 0.38%

文化局 25 3.14 研考會 2 0.25%

都委會 22 2.77% 環保局 2 0.25%

捷運局 21 2.64% 地政局 1 0.13%

觀傳局 10 1.26% 客委會 1 0.13%

教育局 9 1.13% 原民會 1 0.13%

社會局 8 1.00% 勞動局 1 0.13%

交通局 7 0.88% 合計 795 100.00%

Page 10: 第14次公民參政組工作組會議簡報

各機關運用各式公民參與機制情形一覽表(類型)

1.聽證 2.公聽

3.說明

4.座談

5.工作

6.公開

展覽

7.公民

咖啡館

8.審議

9.i-

Voting 10.個案

訪談 11.其他 總計

工務局 24 1 2 2 29

文化局 6 2 1 2 6 8 25

民政局 1 2 3

交通局 7 7

地政局 1 1

社會局 7 1 8

客委會 1 1

研考會 1 1 2

原民會 1 1

捷運局 12 9 21

教育局 2 1 3 2 1 9

產業局 6 18 27 5 56

都委會 22 22

都發局 95 151 52 7 4 235 2 44 1 591

勞動局 1 1

衛生局 3 3

環保局 1 1 2

警察局 3 3

觀傳局 9 1 10

合計 95

11.95% 183

23.02% 93

11.70% 31

3.90% 35

4.40% 237

29.81% 34

4.28% 74

9.31% 6

0.75% 0

0.00% 7

0.88% 795

100.00%

Page 11: 第14次公民參政組工作組會議簡報

機關執行「其他」類型公民參與機關說明 數量 會議/活動名稱 類型 工務局 2項 「公園處所轄兒童遊戲場

水泥磨石子滑梯改善對策及未來規劃改善會議」及該議題實地會勘

一般會議與實地會勘

社會局 1項 105年度社會福利計畫及重

點預算說明、主題式微型論壇

兼具說明會與論壇二種形式

客委會 1項 世界咖啡館 1.7月6日與7月13日兩場次為邀集臺北市各客語教育中心班長、老師、社

團理事長、學者專家等出席,以班級經營為主題,透過分組團體討論腦力激盪,發掘問題與對策,並就討論議題彙整座談會議結論。

2.12月11日與12月17日兩場次,邀集臺北市各客語教育中心班長、老師、

社團理事長,另聘請學者專家及客籍里長前來分享成功社區營造的例子,分組探討教育中心如何走入社區,於會議結束後彙整各方意見並做成結論。

經洽承辦人員表示,該活動目標明確僅針對語言中心參與者為主,發想議題單一,僅為課程中班級經營為主題,與一般公民咖啡館多元議題較為發散式略有不同,會議結論僅做為課程與班級經營調整之用,亦未公開,因此認為與一般公民咖啡館不同。

教育局 1項 嗡嗡嗡暑期市政體驗營

環保局 1項 「2015氣候與能源世界公民

高峰會」臺北場 公民審議會議,參與者須在充分平等的資訊基礎上,讓不同年齡、教育程度、地區的公民在開會前先獲知議題及資料後再進行討論,最後依照全球一致的選項,投票表決彙整公民對議題的看法。

經洽承辦人表示,該活動係由台大社科院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主辦,參考主辦國丹麥與法國做法,完全與其同樣步驟流程及議題進行討論,讓出席COP21會議的各國政府和談判代表聆聽世界各地民眾對於氣候變遷及能源轉型議題的觀點。

參考網址:http://rsprc.ntu.edu.tw/zh-TW/m06-3/wwviews

都發局 1項 松山機場遷建與再生論壇 論壇

Page 12: 第14次公民參政組工作組會議簡報

各機關運用各式公民參與機制情形一覽表(法令)

行政法令規範必執行

行政法令未規範必執行

合計 行政法令

工務局 1 28 29 「河川區域劃定及變更原則與審查要點」

文化局 4 21 25

「文化資產保存法」

「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 民政局 3 3 交通局 7 7 地政局 1 1 社會局 8 8 客委會 1 1 研考會 2 2 原民會 1 1 捷運局

12 9 21

「大眾捷運法」

「臺北市辦理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規劃召開公聽會作業準則」

「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

教育局 1 8 9 「臺北市政府市立國民小學整併辦法第6條第3項」

產業局 56 56 都委會 22 22 「都市計畫法」 都發局

556 35 591 「都市計畫法第19條、第29條」

「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6條、第11條之1」

勞動局 1 1 衛生局 3 3 環保局 2 2 警察局 3 3 觀傳局 9 1 10 「臺北市社區參與實施辦法」 合計 605

76.10% 190

23.90% 795

100.00%

Page 13: 第14次公民參政組工作組會議簡報

各機關運用各式公民參與機制會議結論公開情形 完全公開 部分公開 不公開 其他 合計 備註

工務局 18 11 29

文化局

20 3 2 25

2項「其他」形式係為2次《續修臺北市志-社會志》公開閱覽係市志正式出版前採公開閱覽方式徵求各方意見;意見處理之回復對象為提議人。

民政局 2 1 3 1項「其他」形式係為區公所舉辦田園城市說明會活動成果無會議結論

交通局 7 7

地政局 1 1

社會局 7 1 8

客委會 1 1

研考會 2 2

原民會 1 1

捷運局 13 7 1 21

教育局

4 4 1 9

1項「其他」形式係為「Young Voice:打造自己媒體‧做自己的報導」培力工作坊,其公開方式說明如下: 1.活動內容為透過媒體識讀及新聞採訪技巧等課程,鼓勵同學呈現自己的觀點,發揮公民記者的影響力及行動力。 2.會議結論係為辦理成果發表會,由學員發表有感新聞議題或專題報導。

產業局 26 5 25 56

都委會 22 22

都發局 579 10 2 591 2項「其他」形式係為2場建成圓環公民咖啡館Call For Ideas,公開形式為發布新聞稿

勞動局 1 1

衛生局 3 3

環保局 2 2

警察局 3 3

觀傳局 10 10

合計 717

90.19%

45

5.66%

27

3.40%

6

0.75

795

100.00%

Page 14: 第14次公民參政組工作組會議簡報

落實「開放政府、全民參與」之施政理念,本府運用網路資通訊技術收集民意,推動本府各機關 i-Voting網路投票作業,減低社會資源成本,促進公民參與。

104年8月5日函頒實施「臺北市政府 i -Voting網路投票作業注意事項」

i -Voting網路投票作業系統(http:// ivoting.taipei)於105年1月上線

Page 15: 第14次公民參政組工作組會議簡報

編號 機關

名稱 進行時間 議題 參與資格 驗證方式 結果 總投票數

1 觀傳局 104.02.26 至104.04.30

2017 臺北世界大學運 動 會「標語、標誌與吉祥物」設計徵選活動

不限資格皆可投票

手機號碼+FB 帳 號驗證方式,一人一票

獲選作品移交本府產業發展局參考,由其委託專業廠商發展2017

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識別系統。

42,295人次參與,11,366投票成功

2 民政局、內湖區公所

104.05.06.至104.05.31

臺北市內湖公民會館幸福寶寶命名票選活動

每個電子郵件信箱限投一次票

每個電子郵件信箱限投一次票

波寶 & 碧寶(得票數:520)

1,291

3 臺北市立圖書館

104.07.10 至104.08.10

「臺北市立圖書館公用電腦是否禁止玩遊戲」網路投票活動

不限資格皆可投票

E-mail 方式取得驗證碼後投票

電腦全面禁止玩遊戲 – 1,358票

1,900

Page 16: 第14次公民參政組工作組會議簡報

編號 機關

名稱 進行時間 議題 參與資格 驗證方式 結果 總投票數

4 教育局 104.08.14 至104.09.04

臺北市社區大學創意書架票選活動

不限資格皆可投票

E-mail 方式取得驗證碼後投票

團體組:第1名內湖社大 - 253票;個人組:第1名方昱穎 -

224票

2,281

5 研考會 105.01.20 至

105.02.3 一年市政成果

不限資格皆可投票

E-mail 方式取得驗證碼後投票

警察局-9,509

捷運公司-7,559

交通局-7,476

48,981

6 民政局 105.02.16 至

105.02.29 12燈區誰最靚 全民票選來決定

不限資格皆可投票

圖形驗證 大安燈區-181,933

萬華燈區-163,935

中正燈區- 85,149

972,315

7 地政局 (

社子島專案辦公室)

105.02.27 至

105.02.28 社子島開發方向i-Voting

年滿18歲以上,於104年10月12日 (含 )前 (1)

設籍於社子島之市民;(2)土地登記於社子島之民眾;(3)

建物登記於社子島之民眾

身份證字號、出生年月日與

驗證碼

生態社子島-3,032 5,091

8 地政局

( 社子島專案辦公室)

105.02.27 至

105.02.28 社子島的未來:一個市民的觀點

年滿18歲以上,於104年10月12日 (含 )前設籍於台北市之市民

生態社子島-1,350 2,168

Page 17: 第14次公民參政組工作組會議簡報

I-VOTING運用參考說明 政策推廣型 決策參考型 民意調查型(網路民調) Definition 為提高民眾對政策知曉度與參與度

辦理之i-Voting 民眾對於重大決策方案表達意見所進行之 i-

Voting

了解民眾對於議題想法所進行之調查

Goal 促使民眾了解政策訊息 執行方案之重要參考依據

了解民眾對於議題之想法與態度

Effect 1. 提供機關了解民眾意見之參考。

2. 促使民眾了解政策內容。 依選擇方案而產生不同利弊得失,故承辦單位需於執行前後皆提出完整說明(包含執行前各事項與議案重點,及執行後參採情形)。

提供機關了解民眾意見之參考。

Who

(誰提出及提出管道)

政府機關發起

1.政策指示之提案

2.機關主動之提案

1.民眾透過各種管道之反映事項達到以下標準之議案,成為機關評估議題來源:

(1)市政信箱:該反映事項一星期收件達500則者。

(2)1999市民熱線:該反映事項進話量一星期

達500則者,或單日進話量達100則者。

(3)市政論壇:該反映事項關注度達500則者。

2.民眾或公民團體之提案。

3.民意代表之提案。

4.委員、專家學者或市政顧問之提案。

5.政策指示之提案

6.機關主動之提案

7.其他

Page 18: 第14次公民參政組工作組會議簡報

政策推廣型 決策參考型 民意調查型(網路民調)

When

(何時進行) 依機關需求執行 已有至少2個以上明確

方案可供民眾選擇,且有一定程度之宣導說明,讓民眾了解方案內涵。

特殊或即時事件發生,依政策指示辦理。

Where

(施行範圍) 視議題影響性設定施行範圍為鄰、里、區、部分區、全市

What

(議題) 屬輕鬆、生活化議題或政令宣導 對一般或特定市民具重

大權益影響者 市政相關議題均可

To whom

(參與投票對象)

依議題設定,多半為一般民眾 依議題之目標對象,主要為政策影響範圍(市民或特定區域,如某里里民)

依議題設定,多半為一般民眾

身份認證嚴謹度低 身份認證嚴謹度嚴謹

How

(如何做) 參考執行流程

Other 數位落差、行銷推廣(提升投票率)、投票效力

I-VOTING運用參考說明

Page 19: 第14次公民參政組工作組會議簡報

5/18精進會議結論重點

Definition:i-Voting之定義

i-Voting應具創制權概念,如政府提供民眾2種選擇,但民眾應不只是選擇,而應有權提出第3種選擇。

i-Voting核心應在於讓人民參與政策運作,因此無論是由機關主動提出之議題,或由民眾自下而上提出之議案,i-Voting的執行是公民參與過程末端,前端與民眾之溝通互動更應被重視。

i-Voting最重要的關鍵是前端政策溝通(包含議題設定),讓民眾對於議題有充分認知與討論,如參考國外甚至是由專委以上官員擔任類似小編工作,即時與線上網友互動釋疑,亦帶領討論。

WHO:議案提出者與成案門檻

就成案門檻來看,可考量分階段增加(目前國發會join平台是5,000)。

擬參考WE THE PEOPLE成案比例,將市政信箱、1999市民熱線反映案件提高至500件。

Page 20: 第14次公民參政組工作組會議簡報

When and Where

i-Voting之運用時機,應在政策規劃期間,行政機關對於政策尚未有明確方案時,即納入公民參與討論。

現階段可考慮多以限定地區和身份別之小型議題開始,針對特定對象收集意見,分階段讓民眾學習參與公共事務,亦可了解當地回覆率、參與度及數位落差情形。另需考慮無障礙及開放資料等問題

What:議題

i-Voting宜先從小規模範圍和議題開始,讓市民對市府產生信任感。

不是每項議題皆可採用i-Voting,建議參考公投法(預算、租稅、投資、薪俸及人事不得作為公民投票之提案)概念,如人事或如大巨蛋有契約關係並不適宜,或者亦可考量採負面表列說明排除議題。

5/18精進會議結論重點

Page 21: 第14次公民參政組工作組會議簡報

i -Voting投票效力

從管理決策面來看,i-Voting的效力應看政府設定民眾參與的程度達多少?如果是政策參考型,既然是參考,則限制不用太多;但如果是完全由民眾提案,則情形會有所不同。

i-Voting效力門檻設定可由行政機關設定參考值效力,如 i-Voting收回之意見,佔市府決策權多少百分比。

若是重大政策之決定,最好採法制化,或需在上架前於文件中述明,讓民眾知其效力。

就投票率門檻來看,應分民眾與政府提案二部分來看,民眾提案應不用特別設門檻;而政府單位有較多資源,應該需具較高之投票率,才具其效力。

數位落差

i-Voting已是一項e化民主(E-democracy)的進行,在前端作業應思考帶領民眾習慣網路操作,建立使用3C之習慣,同時,仍應考量虛實體結合之必要性,不要讓民眾因技術障礙而影響到投票權益。

i-Voting執行時,應考量其不同參與者(包含身心障礙者、銀髮族)之機會均等、全面參與。在不同階段(如宣傳期)、針對不同障別(聽障、視障、智障)之不同需求(如圖形驗證碼辨識不易、溝通內容增加易讀性)皆應納入考量,並增加參與管道多元性。

5/18精進會議結論重點

Page 22: 第14次公民參政組工作組會議簡報

其他

i-Voting應考量如何將實體投票轉入於i-Voting計算,如社子島議題。

平台製作可結合青創計畫,讓一個青創團體來做,不僅完成了平台,亦扶植一個青創團體。

公民參與委員會於去年協助市府訂立了「臺北市i-Voting網路投票作業注意事項」曾針對立意、精神、執行標的、對象、方式皆有完整討論,並隱含於注意事項條文文字中,已包含創制(由下而上公民提案)及機關徵詢民眾意見(由上而下)等部分,後續的執行與落實需大家共同努力,並建議仍應回歸至注意事項修正。

就i-Voting程序來看,民眾提案如經機關評估不適合,機關應有明確說明,而若是一個機制嚴謹的i-Voting,經過如此多討論和共識凝聚,不應出現機關可翻盤投票結果的機制,畢竟這是公民意識且民眾皆付出了時間成本。

5/18精進會議結論重點

Page 23: 第14次公民參政組工作組會議簡報

第四案

機關辦理公聽會機制討論

Page 24: 第14次公民參政組工作組會議簡報

文化局:新北投車站重組位置議題公聽會、

西區門戶願景文化資產保存公聽會

都發局:「臺北市大同區大稻埕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

都更處:擬訂本市某地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案公聽

Page 25: 第14次公民參政組工作組會議簡報

文化局:新北投車站重組位置議題公聽會、西區門戶願景文化資產保存公聽會

Page 26: 第14次公民參政組工作組會議簡報

新北投車站重組位置議題公聽會

辦理情形(一) 辦理緣由:因地方居民與文史團體對於重組位置意見仍有歧異,經都發局於現場D方案以框設範圍示意,另微調A案及微調D案試辦兩處量體模擬,評估交通影響及民眾意見。

辦理依據: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辦理公聽會之標準作業程序

辦理目的 一、說明微調A案及微調D案重組位置對交通之影響 二、說明微調A案及微調D案重組位置與週邊設施物相對距離關係

及影響。 三、建立市府與民間的溝通平臺。

公聽會設定: 一、市府相關單位說明量體試模擬後之影響及民眾陳情。 二、廣納在地居民及各界意見。 三、作為重組位置之行政決策參考

Page 27: 第14次公民參政組工作組會議簡報

新北投車站重組位置議題公聽會

辦理情形(二)

議題設定

文化局說明車站重組位置擇址緣由及重組樣貌之依據,並說明近期辦理情形。

本府都發局說明兩處量體模擬後與週邊設施物相對距離關係及影響。

本府交通局說明微調A案量體模擬後,交通影響及評估。

其他:本會議採四臺螢幕方式播放簡報內容。

Page 28: 第14次公民參政組工作組會議簡報

新北投車站重組位置議題公聽會

辦理情形(三)

邀請對象

與議題相關之府內各局處

北投區鄰近之里辦公處

其他: 臺北市北投選區立法委員、臺北市北投選區議員 、關切本議題之社團及市民朋友(曾對本議題關心之市民)。

後續辦理情形

新北投車站重組位置,以微調D模擬位置及D方案所圍範圍內進行細部規劃修正,再送都審會議審查議決。

Page 29: 第14次公民參政組工作組會議簡報

新北投車站重組位置議題公聽會

辦理情形(四)

辦理心得

公民品格:會中原址重組與公園重組等兩派人士爭鋒相對,民眾登記發言時,倘有對立意見者發言表達意見,少數台下人士以謾罵或鼓譟方式回應,仍無尊重他人發言之公民意識。

不信任市府團隊:即使市府團隊提出量體模擬後的交通實測數據及專業評估,仍有民眾主張數據及評估有誤。

個人價值觀:原址真實性相較於人車安全,孰是孰非,似無正解。

遭遇困難 登記發言者多數仍無填寫意見表,會議紀錄繕打時間延長。

許多未到場民眾,以相同文字內容表達意見,似有不夠客觀之疑慮。

Page 30: 第14次公民參政組工作組會議簡報

西區門戶願景文化資產保存公聽會

辦理情形(一)

辦理緣由:依據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第79次會議決議辦理

辦理依據: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辦理公聽會之標準作業程序

辦理目的

一、釐清相關爭議供文資委員參考

二、建立市府與民間的溝通平臺

公聽會設定:

一、作為文資審議之補充會議

二、不作保留與否的決策,結論限縮在釐清事實

三、只討論已設定之爭點,發言必須與已排定爭點相關

Page 31: 第14次公民參政組工作組會議簡報

西區門戶願景文化資產保存公聽會

辦理情形(二)

議題設定

為歷史建築「三井物產株式會社舊倉庫保存方式可行性評估案」文資審議的補充會議,係為釐清市府規劃之「西區門戶計畫下之文化資產保存」與公民團體提出之「三井原地保留方案」之相關爭議。故本次會議的進行是以類聽證之釐清爭點效果為目標進行設計,發言雙方和立場如下:

一、西區門戶計畫下之文化資產保存方:由臺北市政府代表,就都委會通過之方案進行陳述。

二、三井原地保留方:主要由提出具體原地保留方案之公民團體代表陳述。

其他:會議採高規格現場網路直播方式辦理

Page 32: 第14次公民參政組工作組會議簡報

西區門戶願景文化資產保存公聽會

辦理情形(三)

邀請對象

與議題相關之府內各局處

專家學者:臺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委員、臺北市政府邀請之專家學者(由臺北市政府、公民團體各自推薦4-6位與都市發展、交通領域有關之專家學者)

其他:各級民意代表、文化部、台鐵局、公民團體(搶救北北三等)、關切本議題之市民朋友(曾對本議題關心之市民)。

後續辦理情形

將公聽會簡報、會議紀錄、會議共識與不同意見整理重點摘要,提送文資會委員審議參考

Page 33: 第14次公民參政組工作組會議簡報

西區門戶願景文化資產保存公聽會

辦理情形(四) 辦理心得

會議執行面:協調者(coordinator)負擔角色重要且關鍵 公聽會辦理方式與事前溝通由民間團體信賴之秘書處王專員寶萱協助進行,並由王專員及同樣受信賴之呂家華委員擔任公聽會協同主持人及會議記錄、共識與意見重點整理之居間協調作業,故全案得以和平順利完成;惟公部門與民間在一般情形缺少此種角色介面

會議效果: 民間團體獲得充分陳述主張與論述之機會

議題討論未完全符合原設定期待聚焦雙方所提方案進行討論,究其原因,民間團體所提方案僅為爭取將歷史建築原址保留之策略,而非真正要為其所提方案進行辯護

會議記錄與重點整理均將提供審議委員參考,惟結果若不符民間期待,是否不至造成政府與民間的對立立場尚難以確認,因本案爭點涉及價值觀選取的問題,並無對錯,亦無正確答案。

遭遇困難 會議場地設備不足 人力與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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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發局:「臺北市大同區大稻埕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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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參與

民宿、觀光、迪化街推廣

在地文化產業發展

都市計畫引領未來

「臺北市大同區大稻埕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細部計畫(通盤檢討)」座談會

市民、專家學者

發現問題

達成共識

促使本特專區更符合地方發展需求 本局會同產發局、觀傳局於105年4月辦理三場地區座談會期透過公民參與共同發現地區性問題及解決對策

透過通檢辦理項目 配合府級政策 訂定討論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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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流程

4/1、4/8、4/11

10分鐘

15分鐘

45分鐘

•主持長官、嘉賓致詞

•主政機關簡報

•專家學者、市民提出意見與建議

•市政府相關單位初步回應 10分鐘

邀請嘉賓名單

日期 專家學者 地方人士

4/1 1. 邱翊 執行長 2. 周奕成 創辦人 3. 林原廣 董事長

陳福春 里長 賴徐玉枝 里長 陳新典 理事長 林世傑 會長

4/8 1. 孫啟榕 建築師 2. 胡光復 教授 3. 李孟娜 總經理

各商圈組織代表 各傳產理事長

4/11 1. 喻肇青 教授 2. 劉欣蓉 助理教授 3. 丘如華 老師

呂大吉 建築師 徐裕健 建築師 大稻埕社區營造中心

座談會主題

105年4月1日 (15:00-17:00)

民宿、觀光與迪化街發展

105年4月8日 (10:00-12:00)

在地文化及產業發展(含URS)

105年4月11日 (15:00-17:00)

都市計畫手段引領大稻埕未來

會前作業

發放傳單 撰擬新聞稿、公告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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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稻埕

都市計畫

通盤檢討

容積評定基準修訂 建築與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

都市更新相關規定

容積移轉制度修訂

都市設計準則修訂

增訂民宿與廣告招牌規範

後續辦理事項

• 會議紀錄公告上網供公眾參閱

• 檢討市民提出議題並評估是否納入

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內併同辦理

• 研擬通檢修訂項目及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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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處:擬訂本市某地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案公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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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依據

依實施者申請報核及都市更新條例第19條(事業計畫)、都市更新條例第29條(權利變換),應於公開展覽期間舉行公聽會,並依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6條第2項規定,公開展覽、公聽會之日期及地點,將於舉辦公聽會10日前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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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及通知對象 邀請對象:有關機關、學者專家及當地居民代表。

通知對象:更新單元內土地、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囑託限制登記機關、預告登記請求人,並張貼於當地里辦公處之公告牌,另印製傳單200份逕送大安區公所協助分發傳單予更新單元相鄰街廓區域住戶及更新單元內門牌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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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進行方式及後續辦理情形

程序進行方式:應公開以言詞為之。

後續辦理情形:將會中各界意見紀錄彙整後,作為本案未來本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審議時參考。並經本市審議會審議通過後,始由本府核定發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