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際洗錢防制發展趨勢淺 談洗錢防制優化方向 · 20 財金資訊季刊 / no.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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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財金資訊季刊 / No.96 / 2019.12 本期企劃〡從國際洗錢防制發展趨勢淺談洗錢防制優化方向 從國際洗錢防制發展趨勢淺 談洗錢防制優化方向 朱成光 / 安侯企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風險顧問暨鑑識會計服務執行副總經理 一、 前言 我國身為國際組織之一份子,過去數年 間,對於國際洗錢防制趨勢早已警覺,並戮力 投入相關法令法規之推動, 2018 年底接受「亞 太洗錢防制組織」(APG) 第三輪相互評鑑,洗 錢防制暨反資恐等相關法令遵循已進入歷史新 頁。 洗錢防制觀念雖已快速發展,若國內 金融機構或指定之非金融事業與專業人員 (Designated Non-Financial Businesses and Professions, DNFBPs) 於建置洗錢防制暨反資 恐之法令遵循實務時,能夠同時關注與參考國 際洗錢防制的趨勢,將可提升洗錢防制遵循架 構之完整性,使其適用性範圍更加寬廣與完整。 二、 FATF 洗錢防制暨打擊資恐之 發展趨勢 由「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 陸續頒布洗錢防制打擊資恐之方法與趨勢 1 關刊物中,可觀察到下列主要趨勢: ( ) 強調司法機關於洗錢防制與打擊資恐所 1 FATFPublications Topic: Methods and Trends2 kknews2018/06/14,國際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 (FATF) 著手出台交易所限制案。 扮演重要關鍵角色; ( ) 提醒世界各國以國家角度提出洗錢及資 恐風險評估報告; ( ) 揭露實質受益人資訊之強化方向; ( ) 首次關注專業洗錢者 (Professional Money Launderers, PMLs) 種 專 業 操 作 方 法, 例 如: 貿 易 資 融 相關洗錢手法 (Trade Based Money Laundering)、地下金融系統、新型態金 融平台等商業交易模式,或利用採購專 業服務 ( 例如:律師服務或會計師服務 ) 所衍生的進階洗錢行為,而且該等行為 亦可能被職業犯罪組織所利用。 ( ) 為防止透過加密貨幣 (Crypto Currency) 進行洗錢及其它濫用行為,刻正研議監 管全球加密貨幣交易所之新方法 2 金融機構陸續建置洗錢防制相關機制後, 洗錢方式亦隨之改變,觀察上述趨勢可知,意 圖洗錢人士可能透過專業洗錢者,或利用加密 貨幣及其交易所進行不法的洗錢活動,均已成 為國際關注焦點。以中國為例,於 2017 9 月前,全球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與加密貨幣 礦場均位於中國境內,而加密貨幣的流通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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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1: 從國際洗錢防制發展趨勢淺 談洗錢防制優化方向 · 20 財金資訊季刊 / no.96 / 2019.12 本期企劃〡從國際洗錢防制發展趨勢淺談洗錢防制優化方向

18 ■ 財金資訊季刊 / No.96 / 2019.12

本期企劃〡從國際洗錢防制發展趨勢淺談洗錢防制優化方向

從國際洗錢防制發展趨勢淺談洗錢防制優化方向

朱成光 / 安侯企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風險顧問暨鑑識會計服務執行副總經理

一、 前言

我國身為國際組織之一份子,過去數年

間,對於國際洗錢防制趨勢早已警覺,並戮力

投入相關法令法規之推動,2018年底接受「亞

太洗錢防制組織」(APG)第三輪相互評鑑,洗

錢防制暨反資恐等相關法令遵循已進入歷史新

頁。

洗錢防制觀念雖已快速發展,若國內

金融機構或指定之非金融事業與專業人員

(Designated Non-Financial Businesses and

Professions, DNFBPs)於建置洗錢防制暨反資

恐之法令遵循實務時,能夠同時關注與參考國

際洗錢防制的趨勢,將可提升洗錢防制遵循架

構之完整性,使其適用性範圍更加寬廣與完整。

二、 FATF洗錢防制暨打擊資恐之發展趨勢

由「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

陸續頒布洗錢防制打擊資恐之方法與趨勢 1相

關刊物中,可觀察到下列主要趨勢:

(一 ) 強調司法機關於洗錢防制與打擊資恐所

1 FATF,Publications Topic: Methods and Trends。2 kknews,2018/06/14,國際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 (FATF)著手出台交易所限制案。

扮演重要關鍵角色;

(二 ) 提醒世界各國以國家角度提出洗錢及資

恐風險評估報告;

(三 ) 揭露實質受益人資訊之強化方向;

(四 ) 首次關注專業洗錢者 (Professional

Money Launderers, PMLs) 透 過 各

種專業操作方法,例如:貿易資融

相 關 洗 錢 手 法 (Trade Based Money

Laundering)、地下金融系統、新型態金

融平台等商業交易模式,或利用採購專

業服務 (例如:律師服務或會計師服務 )

所衍生的進階洗錢行為,而且該等行為

亦可能被職業犯罪組織所利用。

(五 ) 為防止透過加密貨幣 (Crypto Currency)

進行洗錢及其它濫用行為,刻正研議監

管全球加密貨幣交易所之新方法 2。

金融機構陸續建置洗錢防制相關機制後,

洗錢方式亦隨之改變,觀察上述趨勢可知,意

圖洗錢人士可能透過專業洗錢者,或利用加密

貨幣及其交易所進行不法的洗錢活動,均已成

為國際關注焦點。以中國為例,於 2017年 9

月前,全球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與加密貨幣

礦場均位於中國境內,而加密貨幣的流通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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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國際洗錢防制發展趨勢淺談洗錢防制優化方向〡本期企劃

為新興洗錢管道。爰此,中國自 2017年起接

受洗錢防制國家評鑑,同年 9月頒布禁令停止

所有加密貨幣交易。

三、 歐盟洗錢防制暨打擊資恐之發展重點

隨著恐怖主義與攻擊活動由美洲地區移轉

至歐洲地區,歐盟國家對於洗錢防制暨打擊資

恐之重視程度與日俱增,於 2016年 7月 26

日頒布第四號反洗錢指引 (Fourth Anti-Money

Laundering Directive, AMLD4),2018 年 4

月 19日再頒布第五號反洗錢指引 (Fifth Anti-

Money Laundering Directive, AMLD5)可見一

斑。

回顧 AMLD4,在於強化客戶盡職調查

(Customer Due Diligence, CDD)的重要性,

並要求針對實質受益人 (Beneficial Owners)

進行更多資訊揭露,然而對透過傳統金融系統

的跨國金流活動,其監管效率與有效性仍有

進步的空間。為因應並打擊近期發生之恐攻

事件,以及 2016年巴拿馬文件所涉及的全球

反避稅議題,歐盟繼續推出 AMLD5,以強化

新型態洗錢犯罪之管控措施。此外,歐盟也罕

見首次針對虛擬貨幣 (Virtual Currency)被利

用作為洗錢工具與管道,提出相關建議管控機

制。

AMLD5管控方向重點摘要如下:

(一 ) 於認識你的客戶 (Know Your Customer,

KYC)程序要求中,擴大適用範圍至稅

務顧問服務、租屋仲介、自由貿易港口、

藝術品商、電子錢包服務商及虛擬貨幣

交易所,強化實名制的要求。法人組織

如果無法識別實質受益人,應取得其高

階經理人資訊,並註記於法人資訊中。

(二 ) 在風險評估與管理要求中,對於歐盟以

外國家,如有實質受益人揭露資訊不

良、異常交易資訊通報機制不佳,或潛

在資助恐怖活動等情形,金融機構在風

險評估報告中須適當提升其風險等級,

並規劃設計更多強化管控機制;此外,

預付卡 (Prepaid Card)之交易監控金額

門檻自250歐元調降為150歐元。

(三 ) 再次強調金融機構須向國家「金融情報

中心」(Financial Intelligence Unit, FIU)

主動通報疑似洗錢與資恐行為之案件。

(四 ) 金融機構須保護洗錢活動之舉報者或吹

哨者 (Whistle Blower),包含其真實身

分。

(五 ) 工商登記單位須開放公司實質受益人資

訊供民眾查詢;受政府管轄之公共服務

機關(Public Authority),例如電力公司,

須能夠查詢不動產持有人資訊;歐盟會

員國之公共服務機關須在2021年前開放

跨境查詢。

四、 洗錢與前置犯罪之關聯性

目前金融機構皆已投入資源,建立洗錢防

制與打擊資恐相關機制,而在規劃內部控制過

程中,須注意洗錢活動與相關前置犯罪之關聯

性。有關洗錢之前置犯罪類型,國際上多以

維也納公約及巴勒莫公約之規範為參考依據,

主要有參與組織犯罪、販運毒品、非法買賣武

器、貪污與行賄、綁架及挾持人質、海盜、人

口販運及移民偷渡、仿冒及盜版、偽造貨幣、

性剝削 (含兒童性剝削 )、內線交易、環保犯

罪、詐欺、謀殺與重傷害、恐怖主義與資恐、

走私、偽造文書、販運贓物、強盜及竊盜、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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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財金資訊季刊 / No.96 / 2019.12

本期企劃〡從國際洗錢防制發展趨勢淺談洗錢防制優化方向

嚇取財、稅務犯罪、洗錢等 3。

因此,建置洗錢防制相關 KYC程序與交易

監控,須思考金流之來源去向與前述前置犯罪

類型是否存在關聯性。筆者建議我國洗錢防制

必須特別注意貪污與行賄、詐欺、稅務犯罪等

類型所衍生的洗錢活動,並強化相關管控機制。

五、 風險評估方法論之優化

「風險評估方法論」為洗錢防制遵循作

業極為重要之工作,其設計、規劃與發展除

需詳盡描述機構所面臨的洗錢與資恐風險,對

風險之描述與分級,也需以方法論進行剖繪

與闡述。目前國際上較常採行的是「定性」

(Quantitative)風險評估方法論,金融機構評

估洗錢與資恐相關風險時,不需使用複雜的

方法,而可依其顯著程度 (如:非常高、高、

中及低等四級 ),簡易分類與剖繪風險發生之

可能性與衝擊程度,再依據定性法精神,評估

洗錢及資恐之整體風險等級。因此,定性法係

依據專家經驗 (或會議討論 )及相對比較之方

式,產生風險等級評估結果;換言之,如何快

速描述風險項目等級,才是定性法精神與重點

所在,而非探討風險背後細微的金額或量化差

異,致難以評定其風險等級。

「風險評估方法論」應包含固有風險、風

險控制抵減措施 (亦稱控制環境 )、剩餘風險

(亦稱殘餘風險 )與風險胃納政策等主要議題,

範圍涵蓋金融機構所有海內外之分支機構。將

「風險評估方法論」推廣至海外分支機構時,

須注意「一致性」議題。海外分支機構除採行

總機構所頒布之方法論架構外,建議參考總機

構之作法,進行風險評估等級之規劃設計。然

3 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2017/06/19,國際間構成洗錢的前置犯罪類型。

而,眾所周知,各國洗錢防制法令要求深度不

盡相同,總機構應審慎考量其方法論能否布達

至全球各分支機構,遵循作業之發展應以較嚴

格的洗錢防制法令為基準。為達到全球一致化

之目標,金融機構建立「風險評估方法論」至

少需包含 (但不限於 )下列重點原則:

(一 ) 風險評估方法:從總機構角度發展,兼

顧我國與海外分支機構當地之法令規

範,如法令規範有差異,從中選取較嚴

格者為依據。

(二 ) 風險分級設計:建議至少3至4級以上,

以國家風險評估報告為例,該報告係採

用低、中、高、非常高之四級制。

(三 ) 固有風險項目:應包含客戶風險、產品

風險、地域風險、交易與支付管道風險

等四大面向。針對各面向細部風險之考

量因子,說明如下:

1. 客戶風險:考量黑名單、負面新聞、國

內外重要政治人物 (Politically Exposed

Persons,PEPs)、自然人國籍與職業 (身

分 )、法人註冊地與行業別 (組織型態 )、

開戶與交易管道、往來產品及服務等,透

過定性法分別探討這些因子,並賦予不同

權重,以建立判定客戶風險之方法。完成

客戶風險評估方法之設計後,應以資訊系

統實際取得客戶資訊進行統計分析,並依

結果微調各因子權重,以優化計算結果,

逼近真實客戶風險現況。

2. 產品風險:逐一列舉各服務及產品細項,

分別辨認其洗錢、資恐風險,並賦予風險

等級。評估因子包含:與現金之關聯程度、

是否為面對面之業務往來關係或交易、是

否為高金額之金錢或價值移轉業務、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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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國際洗錢防制發展趨勢淺談洗錢防制優化方向〡本期企劃

交易、以及所收款項是否來自於未知或無

關係之第三者。

3. 地域風險:亦稱國家風險,考量洗錢風險、

資恐風險、貪腐風險、稅務風險等國際上

常見名單,並指派專人監控與維持名單

之及時更新。常見名單包含:美國 OFAC

制裁名單、愛國者法案Section 311名單、

聯合國制裁名單、FATF高風險及不合作

名單、國際透明組織貪腐印象指數、國際

貨幣基金 IMF公佈之境外金融中心等。

4. 交易與支付管道風險:又稱通路風險,考

量經營業務方式與建立客戶關係方式;透

過盤點與辨認目前交易與支付管道之全部

細項,再賦予及判定風險等級。

六、 AML科技之運用

金融機構交易頻繁且交易量大,單純靠人

工管理控制,恐難落實遵法要求。目前國際上

常見的反洗錢 (Anti-Money Laundering, AML)

科技系統所費不貲,中小型規模的金融機構除

了考量分階段建置或提升 AML科技系統外,

亦可思考其它替代性方案。

在洗錢防制領域中,AML科技解決方案

依其模組之功能,大致區分為兩種類型:

(一 ) 全模組之專用AML系統

完整的專用 AML系統需考量:作業流程

整合、前台系統串接整合、後台系統串接整

合、客戶資訊系統串接整合、名單整合與名稱

掃瞄、交易監控、異常交易案件管理、線上派

4 相關實務作為牽涉範圍與程度極廣,無法逐一涵蓋與說明,筆者僅能就 2018年時觀察國際法令遵循發展趨勢之所得,針對金融機構發展相關內部控制與管理,建議應優先考量的重點方向。

送簽核與軌跡保存、連結疑似洗錢交易之通報

等功能。

(二 ) 單一模組AML系統

單一模組 AML系統優點為可依實際業務

需求予以客製化,且價格較彈性,但各模組

間作業流程整合,必須仰賴人工處理。例如:

客戶申請開戶時,先取得其身分資訊,人工執

行掃瞄過濾,待檢核完成後,再回客戶管理系

統進行後續作業,雖串接兩個系統在技術上可

行,但會衍生客製化相關費用。另舉一例:交

易監控模組可於每日結算後,過濾具特定洗錢

表徵之交易,產出異常交易清單,再交由監控

人員調查;然調查進度之管控、調查案件之檢

核、工作底稿之記錄,都將回歸人工作業管控

機制,如要透過資訊系統輔助,需額外支付費

用。因此,購置單一模組看似花費較少,其實

是以人工補償未設置管控機制之作業流程。

七、 結語

洗錢防制暨打擊資恐是現今各國政府極為

關注之法令遵循議題,金融機構必須思考如何

以有限資源,縮短規劃與建置時程,逐步推動

與落實遵法作業,建議金融機構可先參考洗錢

防制暨打擊資恐之國際法令遵循發展趨勢 4,

據以規劃發展相關內部控制與管理之優先考量

方向。期許透過分享國際趨勢議題,能讓金融

機構完善規劃與導入洗錢防制相關機制,共同

為我國洗錢防制工作努力。(本論述不代表本

刊或財金資訊公司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