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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暨人〔2019〕144 号 暨南大学关于印发《暨南大学实施 “暨南双百英才计划”暂行办法》的通知 校机关各部、处、院、室、中心,各直属单位,各学院,各 校区管理委员会: 现将《暨南大学实施“暨南双百英才计划”暂行办法》印 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暨 南 大 学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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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人〔2019〕144 号

暨南大学关于印发《暨南大学实施

“暨南双百英才计划”暂行办法》的通知

校机关各部、处、院、室、中心,各直属单位,各学院,各

校区管理委员会:

现将《暨南大学实施“暨南双百英才计划”暂行办法》印

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暨 南 大 学

2019 年 9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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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实施“暨南双百英才计划”

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

暨南大学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教育

工作重要论述,吸引聚集德才兼备的领军人才和青年英才,

进一步推进高水平大学和“双一流”学科建设,进一步贯彻

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大力提升人才队伍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

发展能力,全力推进我校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

学校决定实施“暨南双百英才计划”,设立“暨南双百英才”

岗位,在校内公开遴选和培养“暨南双百英才”。特制定本办

法。

第二章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

“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师德师风是评价教

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将政治立场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人

选推荐考察的首要项目,突出品德评价,实行一票否决。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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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立德树人,坚持以本为本,加强一流本科教育。紧紧抓住

人才引进、培养、用好的三个环节,建设一流学科,汇聚一

批高端人才,培养一批青年人才,产生一批重大的标志性成

果,加快推进“人才强校”战略,为高水平大学建设和“双

一流”大学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暨南双百英才计划”的组织领导和评审

工作,坚持科学评价的原则,成立“暨南双百英才计划”领

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一、领导小组构成及主要职责。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和

校长担任双组长,其他校领导为成员,负责审议 “暨南双百

英才计划”评审方案,监督评审过程,审定评审结果,明确

培养目标任务,确定相关培养措施和支持条件。对出现重大

相关争议的问题具有终审权。

二、工作小组构成及主要职责。工作小组由人力资源开

发与管理处处长担任组长,党委教师工作部、发展规划处、

科学技术研究处、社会科学研究处、教务处、研究生院、财

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主要

负责制定评审办法,拟定设岗学科和遴选人数,审议申报人

选材料及个人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情况,推荐申报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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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评审,提出拟入选人员名单,提出拟支

持条件的建议和审定培养合同等。

第四章 设岗类别

“暨南双百英才计划”实行公开招聘、重点激励、目标

考核、聘期管理的原则,分为暨南卓越人才支持计划(分设

领军人才岗位和杰出人才岗位,实施细则见附件 1)、暨南杰

出青年学者支持计划(分设暨南杰青第一、第二层次岗位,

实施细则见附件 2)、暨南教学名师支持计划(分设杰出教学

名师、教学名师第一、第二层次岗位,实施细则见附件 3)。

第五章 设岗学科

设岗平台原则上是“双一流”建设学科、冲击教育部 A

类学科、暨南大学攀峰专项行动计划支持学科、ESI 前 1%学

科、“六卓越一拔尖”计划 2.0相关学科、广东省“冲补强”

学科、优势特色学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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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管理考核

对于入选者将按照“暨南双百英才计划”聘期目标,签

订聘用合同,实行动态考核和目标管理。

一、 “暨南双百英才计划”实施岗位聘期分类管理,暨

南卓越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的聘期为五年,暨南杰出青年学

者支持计划入选者的聘期为三年,暨南教学名师支持计划入

选者的聘期为三年。对于入选者将按照“暨南双百英才计划”

聘期目标,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动态考核和目标管理。

二、提供的人才岗位津贴,其中 80%为基本津贴,20%为

目标任务考核绩效津贴。

1.领军人才岗位津贴按合同约定比例发放,入选人员在

年底前填写年度工作进展表,经学院评估、审批合格后,将

年薪剩余部分以年终绩效的方式发放。

2.杰出人才,暨南杰青第一、第二层次及暨南教学名师

入选者:人才岗位津贴先按 80%发放,待聘期考核合格后,

将人才岗位津贴剩余的 20%一次性发放。

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

向,把好入选者考核的政治关、师德关、育人关和质量关。

突出教育教学业绩评价,实施代表作和标志性成果评价,注

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

四、已纳入“暨南双百英才支持计划”培养的人员,聘

期考核合格且符合“暨南双百英才计划”更高层次岗位的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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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条件者,可申请 “暨南双百英才计划”高一层次的岗位。

新引进且处于首聘期的各层次人才不再申报“暨南双百英才

支持计划”。

五、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遴选方式。学校原则上三

年集中遴选一次。对于取得突出成果的人才,学校采取不定

期遴选方式,列入 “暨南双百英才计划”。

六、实施期中检查和期满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对“暨南

双百英才计划”入选者统一组织期中检查和期满考核。

对于期中检查基本合格者,剩余聘期内只发放“暨南双

百英才计划”相应层次人才津贴的 50%;如聘期期满考核合

格,发放相应层次人才津贴剩余的 20%。

对于期中检查不合格者,收回学校所发放相应人才岗位

全部津贴,并停止 “暨南双百英才计划”支持。原则上三年

内不得申报各类人才工程。

对于聘期考核合格及以上者,一次性发放相应层次人才

津贴剩余的 20%;对于聘期考核优秀者,优先推荐申报“暨

南双百英才计划”更高一层次岗位。

对于聘期考核基本合格者,给予一年的试聘期,试聘期

内不再发放人才岗位津贴;试聘期结束后,经考核仍不合格

者,收回聘期内发放的全部人才岗位津贴,原则上三年内不

得申报各类人才工程;试聘期考核合格者,学校不再发放剩

余人才岗位津贴的 20%。

对于聘期考核不合格者,将收回聘期内发放的全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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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津贴,原则上三年内不得申报所有人才工程。

七、有下列违法违规情形的,应当强制退出“暨南双百

英才计划”: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的;

4.违反师德师风、学术道德规范,情节严重的;

八、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 “暨南双百英才计划”的其中

一个岗位。

九、设定“暨南双百英才计划”人才项目编号,入选者

在支持期内产生的学术成果应标注人才项目编号。

第七章 违约责任

“暨南双百英才计划”入选者在聘期内离职,领军人才

需退回聘期内发放当年年薪的 30%;杰出人才、暨南教学名

师及暨南杰青第一、第二层次人才需退回聘期内发放的全部

人才岗位津贴的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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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申报程序

一、发布通知。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在校内网站公开发

布申报通知。

二、个人申报。申请人填报《“暨南双百英才计划”岗位

申请表》。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申报人员应对提交的申报

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者,一经查实,立

即取消申报和聘用资格。

三、学院审核。学院负责审核申报人选的师德品行、学

术业绩并提交推荐意见。

四、工作小组评议。 “暨南双百英才计划”工作小组评

议申报人选的材料和申报资格。

五、评审。按照岗位设置和学科分布情况,组织校内外

同行专家对申报人学术水平、学术潜力等进行评审。

六、领导小组评议。“暨南双百英才计划”领导小组进行

评定。

七、校长办公会审批。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将评审结

果上报校长办公会讨论审批。

八、公示拟聘人选。在校园网校内通知专栏对拟聘人选

进行公示

九、发文。经公示无误,并上报请校长审批后,正式发

文公布入选者名单。

十、签订合同。与入选者签订《“暨南双百英才计划”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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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聘用合同》。

第九章 附 则

一、本办法由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暨南卓越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

2.暨南杰出青年学者支持计划实施细则

3.暨南教学名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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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暨南卓越人才支持计划实施细则

一、申报条件

暨南卓越人才支持计划分为两个层次:

一、领军人才:

1.具有高尚的师德师风和良好政治表现。

2.在学科领域具有国际影响力,能引领学科发展,能培

养创新团队,能提升一流学科核心竞争力的学科带头人。

3.具有国家级领军人才的实力和国际知名大学正教授

的水平或具有相当水平。

4.理工医科类 50周岁及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 55周岁

及以下,成果突出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杰出人才分为 A 类和 B类岗位:

1.A 类岗位:

(1)具有高尚的师德师风和良好政治表现。

(2)在学科领域具有国内影响力,能引领学科方向发展,

具有冲击国家级领军人才工程的潜力,能提升一流学科核心

竞争力的学科方向带头人。

(3)具有国家级青年人才的实力和国际知名大学终身

副教授的水平或具有相当水平。

(4)理工医科类 45 周岁及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 50 周

岁及以下,成果突出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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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B 类岗位:

除了具备 A类岗位(1)(2)申报条件外,年龄在 45 周

岁以上、57周岁以下,成果突出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其

近五年科研业绩成果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文科类: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至少 1项或主持国

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至少 2项;理科类:主持国家重大科研

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至少 1 项。

(2)文科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 A1 类论文至

少 1 篇或 A2 论文至少 2 篇。理科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

者在《Science》《Nature》《Cell》发表至少 1篇或发表其他

A1 一区论文或本学科 TOP 期刊论文至少 2 篇。

(3)文科类;获得教育部三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至

少 1 项,本人排名第一;理科类: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

果奖励一等奖至少 1 项,本人排名第一。

(4)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担任国务院学科评

议组成员、国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

高等院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等。

(5)获批到校经费,文科类:本人获批到校横向经费累

计达 500万元及以上或到校纵向科研经费累计达 300万元及

以上;理科类:本人获批到校横向经费累计达 1000万元及以

上或到校纵向科研经费累计达 1000 万元及以上。

二、岗位目标

以质量为导向,以获得“三重两大一服务”的标志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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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为目标,从学科平台建设、科学研究、学生培养、人才队

伍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明确其岗位目标和任务。

一、学科平台建设方面:明确引领本学科在全国的排名,

以及申报、建设国家级重点学科、基地、实验室、工程中心

等聘期内岗位目标任务。

二、科学研究方面:明确获批主持国家重大、重点项目,

国家级省部级科研成果奖项;明确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

一级学科顶级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的数量、在国家级出版

社公开出版有影响力的学术专著等。

三、学生培养方面:以扎实学识和前沿研究支撑高水平

教学,开设学科前沿课程,原则上每学年至少高质量地讲授

一门本科生课程,主持课程体系建设和教材编写,组建教学

创新团队,在人才培养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指导学生撰写

高水平的毕业论文,在权威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获得省

部级及以上奖项等。

四、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明确引进和培养国家级人才工

程入选者等。

五、社会服务方面:明确获批国际、国家重要发明专利,

制定本领域行业标准,获得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科技成果转

化经费的额度,或为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提供政策咨询等。

三、支持条件

采取综合支持措施,确保 “暨南双百英才计划”入选者

完成岗位聘期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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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才岗位津贴。

1.领军人才:

按照“高目标、高任务、高待遇”的原则,提供有竞争

力的待遇。

2.杰出人才:

杰出人才 A类和 B类岗位入选者均提供税前 25万元/年

的人才岗位津贴。

二、综合支持措施。

聘期内可申请 6个月带薪学术休假。根据入选者的需求,

提供个性化的支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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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暨南杰出青年学者支持计划实施细则

一、申报条件

暨南杰出青年学者支持计划分为暨南杰青第一、第二层

次:

一、第一层次培养对象:

1.具有高尚的师德师风和良好政治表现。

2.具有冲击国家级青年人才工程的潜力。

3.已达到省部级青年人才工程入选者的学术水平和影

响力。

4.理工医科类 40周岁及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 45周岁

及以下,成果突出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第二层次培养对象:

1.具有高尚的师德师风和良好政治表现。

2.具有冲击省级青年人才工程的潜力。

3.在本学科领域同类人员学术水平排名为前 30%。

4.理工医科类 35周岁及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 40周岁

及以下,成果突出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岗位目标

以质量为导向,从学科平台建设、科学研究、学生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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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明确其岗位目标和任务。

一、学科平台建设方面:明确协助本学科带头人完成本

学科在华南地区、广东省的排名和申报任务,建设省部级重

点学科、基地、实验室、工程中心等聘期内岗位目标任务。

二、科学研究方面:明确获批主持面上(一般)项目、

青年项目,省部级科研成果奖项;明确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

者在一级学科顶级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的数量,在国家级

出版社公开出版有影响力的学术专著等。

三、学生培养方面:原则上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本科生

课程,积极参与教材编写和课程体系建设,在人才培养工作

中发挥骨干作用。指导学生撰写高水平的毕业论文,在权威

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等。

四、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对照岗位申请层次,依次明确

引进和培养省部级、校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

五、社会服务方面:明确获批国家重要发明专利,获得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科技成果转化经费的额度,或为中央和

地方国家机关提供政策咨询等。

三、支持条件

采取综合支持措施,确保“暨南双百英才计划”入选者

完成岗位聘期目标任务。

一、人才岗位津贴。

1.暨南杰青第一层次入选者:

提供税前 12 万元/年的人才岗位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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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暨南杰青第二层次入选者:

提供税前 6万元/年的人才岗位津贴。

二、综合支持措施。

聘期内可享受 6个月带薪学术休假。提供赴国外知名高

校进行为期一年研修的机会,根据现行公派出国人员标准进

行资助(13万元人民币/年)。出国研修期间仍可享受“暨南

双百英才计划”相关待遇。提供 1 次国际学术会议资助,资

助金额不超过 2万元人民币,受资助方须提供国际会议的正

式大会发言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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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暨南教学名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高尚的师德师风和良好政治表现,始终坚持在本科

教学一线,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效果显著,在师生

中具有良好口碑。

暨南教学名师支持计划分为三个层次:

1.杰出教学名师:

(1)57周岁以下,15 年(含 15年)以上教龄,始终坚

持在一线教学,正高职称,教学成果突出的人员年龄可适当

放宽。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入选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

师;获得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

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第一完成人。

(3)主动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重

视教学队伍建设,对形成合理的教学团队做出重要贡献。

2.教学名师第一层次:

(1)年龄 50 周岁以下,10 年以上教龄(含 10年),正

高职称,教学成果突出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2)满足以下任意两项条件:近两届国家级高等教育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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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前 4名;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

奖的主要完成人前 3 名、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前 2 名;国家

级课程主讲人;获国家级教学竞赛一等奖;近 5年内主持承

担国家级或省级教学类项目。

(3)有冲击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的潜力。

(4)具备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的

能力和影响力,重视教学队伍建设,对形成合理的教学团队

做出重要贡献。

3.教学名师第二层次:

(1)年龄 45 岁以下,5 年以上教龄(含 5年),教学成

果突出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在近 5年内主持过校级及以上

教研教改项目或参与国家级或省级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

程项目;获得省部级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的奖项;指导学生

获得国家级及以上竞赛一等奖(行政主管部门主办)。

(3)有冲击广东省“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广东省高等

学校教学名师奖的潜力。

二、其他条件。

1.近 5学年面向本校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 240学时

/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

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 100 学

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2.具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积极参与教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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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性地开展教学活动,取得突出的教学成果,学生评价优

秀(近 5 年所主讲本科课程评估分数不低于 90 分或位列本

单位前 30%)。

已获得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或国家高等学校教学

名师奖的教师,经个人申报,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纳入暨南

杰出教学名师培养计划;已获得“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

或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教师,经个人申报,符合上

述条件的,可纳入暨南教学名师第一层次培养计划。

二、岗位目标

以质量为导向,从课堂教学、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研究、

团队建设、学生培养等方面明确其岗位目标和任务,教学名

师入选者聘期内需至少完成以下目标中的三个。

一、课堂教学方面:暨南教学名师支持计划入选者每学

年至少高质量地讲授不少于一门本科核心课程,其中本科课

堂教学总学时不得少于 240学时/学年。

二、教材建设方面:培养期内主编出版至少 1本本科教

材。

三、教学改革研究方面:牵头开展高水平教学研究,制

定并实施不少于 1 项教学改革方案,聘期内获批省级教学类

项目且争取获批 1 项国家级教学类项目,作为主要完成人获

得 1 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四、团队建设方面:组建以本人为核心的课程教学研究

团队,开展示范性公开教学和教学方法研讨活动,长期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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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两名中青年教师。

五、学生培养方面:积极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参与社会实践;指导学生撰写高水平毕业论文;指导学生冲

击“挑战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国家级以上

创新创业大赛或学科竞赛(行政主管部门主办)一等奖。

三、支持条件

采取综合支持措施,确保暨南教学名师支持计划入选者

完成岗位聘期目标任务。

一、人才岗位津贴。

1.杰出教学名师入选者。

提供税前 25 万元/年的人才岗位津贴。

2.教学名师第一层次入选者。

提供税前 12 万元/年的人才岗位津贴。

3.教学名师第二层次入选者。

提供税前 6万元/年的人才岗位津贴。

二、综合支持措施。

为暨南教学名师入选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支持教学

团队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给予个性化的支持条件。

暨南大学党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9年 9月 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