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註冊組長 楊智傑 107.02.23( - ahs.nccu.edu.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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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註冊組長 楊智傑 107.0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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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務處註冊組長 楊智傑 107.02.23(五)

    *

  • *1070223 繁星推薦、個人申請、考試分發 報名事務工作說明會發放資料

    107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五學期成績單上傳個人成績單暨百分比對照表

    所有同學每人一張,個人申請使用,請檢查

    107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招生個人成績暨分數百分比一覽表

    前50%學生每人一張,繁星使用

    107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預選校內志願表,表一&表二(雙面列印)

    前50%學生每人一張,繁星使用

    107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校內推薦作業程序。

    前50%學生每人一張,繁星使用

  • 學測成績 2/23

    升學考試報名時間軸(2018年1月~5月) 學測1/26~1/27

    升學報名

    測驗時間

    2/26~3/8 繁星推薦報名 3/1~3/16 個人申請報名

    3/28~ 個人申請第二階段報名 依簡章校系分則自行報名繳費

    招生 簡章 5/1~5/7調查購買登記分發相關資訊

    成績公布

    1月 3月 5月 4月 2018 2月

    美術2/2~2/3

    體育2/5~2/7

    音樂2/8~2/11

    術科成績 2/26

    繁星錄取3/14

    4/24~5/10 指考報名、5/17後退費

    考試報名

    3/1~3/16 四技申請報名

    個人申請一階通過

    3/28

    個人申請二階錄取

    5/7前

    個人申請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

    5/10~5/11

    個人申請統一分發放榜5/17

    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通行碼

    4/24

  •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1 2 3

    開放參加集體報名高中學校登錄系統

    開放考生測試「第二階段審查資料上傳系統」

    4 5 6 7 8 9 10

    開放參加集體報名高中學校登錄系統

    開放考生測試「第二階段審查資料上傳系統」

    繁星推薦繳費、報名

    11 12 13 14 15 16 17

    開放考生測試「第二階段審查資料上傳系統」

    繁星推薦 錄取結果公告

    開放「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 PDF檔案統一上傳系統」

    18 19 20 21 22 23 24

    個人申請繳費 個人申請繳費、報名

    學生上網查詢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PDF檔案

    繁星第1-7類學群 放棄入學資格截止 下載學生上網查詢在校成績證明檢視情形

    25 26 27 28 29 30 31

    學生上網查詢高中(職) 在校成績證明PDF檔案

    個人申請第一階段篩選結果公告

    「審查資料上傳系統」 開放(3/30至4/11)

    下載學生上網查詢在校成績證明檢視情形

    三月重要事項日程表

    4

  • 升學考試報名時間軸(2018年6月~8月)

    指考7/1~7/3

    升學報名

    測驗時間

    成績公布

    2018 7月 8月 6月

    指考成績 7/19

    7/19~7/28 自行繳交登記費

    大學

    7/24~7/28 自行網路登記分發志願

    考試入學放榜 8/7

  • *報告大綱

    *107學年度個人申請

    *107學年度考試分發

    *Q & A

    *107學年度繁星推薦

  • 7

    項目 繁星推薦 個人申請

    招生學校 68 70

    招生學系(組)總數 1807 2038

    招生名額總數 16993 56060

    外加名額總數 原住民:1825 離島:308

    原住民:3142

    須參加術科考試校系 39 (音樂:7、美術:26、體育:6)

    73 (音樂:31、美術:31、體育:11)

    個人申請公費生招生校系數及名額數

    「師資培育」公費生 17校系;18個名額

    「偏鄉護理菁英計畫」公費生 15校系;59個名額

    「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制度計畫」公費生 8校系;60個名額

  • *107學年度個人申請

  • *

    【106.12.5】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體育學系運動專長組」(校系代碼031192,簡章第373頁)招生名額修正為男16名、女8名。指定項目內容之甄試說明第一點原「…韻律體操2名,….」修正為「…..女韻律體操2名,….」。 (※依據國立臺中教育大學106.11.30臺中大學教字第1060460277號辦理)

    【106.11.23】 國立陽明大學「物理治療暨輔助科技學系」(校系代碼025082,簡章第333頁)第二階段學測成績採計方式: 社會採計方式誤植為「*1.25」、自然採計方式誤植為「--」,正確應為社會採計方式為「--」、自然採計方式為「*1.25」。 (※依據國立陽明大學106.11.20陽教綜字第1060025955號辦理)

    https://www.caac.ccu.edu.tw/apply107/system/107ColQry_forapply_4hgd9/html/107_031192.htmhttps://www.caac.ccu.edu.tw/apply107/system/107ColQry_forapply_4hgd9/html/107_025082.htm

  • *107個人申請相關時程

    四技個人申請校內報名

    大學個人申請校內報名

    大學、四技第一階段篩選結果公布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開始

    3/16

    (五)止 3/16

    (五)止

    3/28(三) 3/29(四)起

    4/11(三) 4/1(日)

  • *107四技申請注意事項*每人最多可申請-5所校系(組)、學程為限。(須符合各校規定

    之選填上限)。

    *每申請一校系新台幣100元整;低收入戶考生:全免優待;中低收入戶

    考生:40元整。

    *經107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繁星推薦」錄取之考生,無論放棄與否,

    一律不得參加四技申請報名。若已報名者,取消報名資格,不予以退

    費。

    *欲報名者請務必於3/9(五)中午12:30前將報名表及報名費繳至註冊組。

    *各四技校系所要求之校內成績單略有差異,請同學至註冊組申請個人

    成績單。

  • *107個人申請注意事項

    *每人可申請-6所校系。(須符合各校規定之選填上限)

    *考生僅得就學校集體報名或個別報名擇一辦理,如有重複報

    名概以學校集體報名所登錄之資料為準,且不辦理退費。

    *每申請一校系新台幣100元整;低收入戶考生:全免優待;

    中低收入戶考生:40元整。

    *欲報名者請務必於3/9(五)中午12:30前將報名表及報名費繳

    至註冊組。

  • 報名注意事項

    大學得限制考生可申請該校之學系(組)數,詳見報名系統

    中「各式檔案下載」之「各大學限填校系數一覽表」。

    部分校系招生分組另有限填一組報名、限原住民身分報名之特

    殊限制。如:中興大學003142應數系應用數學組、003152應數系數據科學與計算組,限填一組報名;臺東大學038182音樂學系〈原住民生〉,限

    原住民生報名……等,詳見報名系統中「各式檔案下載」之「特殊限制學系

    一覽表」。

    試辦高中學習歷程資料納入大學個人申請招生第一階段檢定、

    篩選項目,試辦項目為資訊領域的大學程式設計先修檢測(AP

    CS),計有14所大學22招生校系組招生,詳見簡章「貳、分則」

    中「己、試辦檢定、倍率篩選APCS校系一覽表」。考生如欲

    申請有檢定、倍率篩選APCS之校系,需另參加APCS檢測。

    13

  • 報名注意事項-續

    本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第一類學群至第七類學

    群錄取生,一律不得報名「個人申請」入學招生。

    通過本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第八類學群第一階

    段篩選之考生,不得再報名本招生同一所大學之醫學系。

    「107學年度大學辦理特殊選才招生計畫」錄取且未依

    限放棄入學資格之考生,一律不得報名本學年度大學「

    個人申請」入學招生。

    14

  • *校內成績單統一由學校代為上傳(請仔細校對個人成績單

    暨百分比對照表(5學期)成績單是否有誤,若內容

    有誤請於107.03.02(五)12:30前向註冊組反應,逾時不予受

    理)。若各大學校系仍需其他成績單,請同學至註冊組另行申請。

    (3/15-16正式上傳)

    *3/20-26上網查詢高中在校成績證明

    *查詢截止日後,成績證明直接匯入審查資料上傳系統,無法更正,

    請同學特別注意校對時間

  • 簡章p2 上傳及查詢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

    甄選委員會要求各高中統一上傳同學五學期成績單

    成績單內容包括

    五學期各學科含必修及選修成績

    各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

    班級排名

    班級排名百分比

    類組排名

    類組排名百分比

    蓋有教務處章戳(或浮水印)

  • 第一階段篩選

    有下列任一情形者,不得參加篩選 1.校系要求檢定、倍率篩選及採計之學科能力測驗科目成績總和 為零級分(缺考成績以零級分計)。 2.校系要求(檢定、倍率篩選或採計)之術科項目為零分(缺考、未 報考成績以零分計)。

    「離島生」外加名額篩選 未通過第一階段篩選(含檢定、倍率篩選)之離島考生,其

    報名校系訂有離島外加名額且符合報名校系要求之離島縣市

    者,一律取得參加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之資格。

    「原住民生」外加名額篩選 未通過第一階段篩選(含檢定、倍率篩選)之原住民考生,

    其報名校系訂有原住民外加名額者,本會依其學測總級分,

    以外加名額五倍之人數進行外加名額之篩選,通過者取得參

    加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之資格。 17

  • 第一階段篩選-續

    考生需先通過檢定篩選,才能參加次項之倍率篩選。

    同級分超額篩選 倍率篩選至最低倍率時,如篩選出的人數大於校系原訂參加指定項目甄試的

    人數時,該級分(分數)之同級分(分數)考生以學科能力測驗總級分再篩選一次。

    例如:某系的招生名額3名,預計甄試人數為9人。倍率篩選至最低倍率(英文3倍) 時,篩選出來的考生英文、

    總級分分別如下,其中考生8、9、10英文級分都是10級分:

    考生 英文級分 總級分

    考生1 14 68

    考生2 13 65

    考生3 13 66

    考生4 12 65

    考生5 12 65

    考生6 12 65

    考生7 11 67

    考生8 10 68

    考生9 10 66

    考生10 10 65

    考生8.9.10以「學科能力測驗總級分」

    進行超額篩選

    考生10未通過同級分超額篩選

    考生1-9通過第一階段篩選

    18

  • 審查資料上傳

    審查資料上傳系統測試

    • 107.03.01至107.03.12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9時

    • 請加強宣導考生利用測試期間預作練習,熟悉審查資料

    上傳作業流程。

    應屆畢業學測學生查詢在校成績系統

    • 107.03.20至107.03.26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9時

    • 考生可至本會網站「應屆畢業學測學生查詢在校成績系

    統」查詢成績證明,若內容有誤,可於系統內作錯誤原

    因反應。

    審查資料上傳系統開放時間

    • 開始日期:107.03.30起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9時

    • 截止日期:依各大學規定繳交截止日。

    19

  • 學生核對成績證明

    • 上傳前請先將成績證明PDF檔案提供給學生核對。

    一、107.03.15在校成績證明上傳系統開放前

    • 考生可至本會個人申請網站進入「審查資料上傳」網頁,點選「應屆畢業

    學測考生查詢在校成績系統」查詢在校成績證明。

    • 注意:查詢截止日後,成績證明將直接匯入第二階段審查資料上傳系統,

    不再受理更正。考生未於查詢期間內上網查詢或查詢之成績證明內容有誤

    而未及時反應,致影響個人第二階段甄試權益,考生應自行負責。

    二、107.03.20~03.26每日上午8時至晚上9時

    註:本會將提供學校下載尚未至查詢系統之學生名單檔案, 請各位老師協助輔導學生務必上網查詢。

    20

  • 學生檢視成績證明 考生可至本會個人申請網站,進入「審查資料上傳」,點選「應屆畢業

    學測考生查詢在校成績系統」選項,查詢所屬學校上傳之「高中(職)在校成績證明(PDF檔)」,並送出檢視結果。

    ※重要提醒※

    1.本系統於3月24日起僅提供報名107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之應屆畢業考生查詢!!

    2.考生未於查詢期間內上網查詢或查詢之成績證明內容有誤而未及時反應,致影響個人第二階段甄試權益,考生應自行負責。

    21

  • 統一分發注意事項

    本會將於107.04.24寄出「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通行碼」至集體

    報名學校,請務必轉交給所屬學生。

    通行碼遺失須於107.05.07至107.05.11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依簡章規定向本會申請補發。

    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期間: 107.05.10至107.05.11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9時

    無論錄取單一或多個校系,均須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

    序登記。

    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僅允許上網登記一次,一

    經確認送出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 23

  • 五、統一分發注意事項-續

    「個人申請」錄取生若同時經107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

    第八類學群錄取者,不得再參加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

    分發。

    「個人申請」錄取生若同時經107學年度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音樂

    學系及美術學系錄取並完成報到者,不得再參加網路就讀志願序

    登記,接受統一分發。

    以「離島生」或「原住民生」身分報名參加「個人申請」招生者,

    於同一校系招生名額錄取為備取、外加名額為正取,須先將該校

    系備取志願之順序登記於正取志願之前;若將該校系招生名額備

    取志願之就讀順序選填為放棄,該校系外加名額正取志願之就讀

    順序一律須選填為放棄,考生不得異議。

    24

  • 統一分發注意事項-續

    獲分發之錄取生未於107.05. 21前向分發大學聲明放棄入學資格

    者,不得參加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及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

    入學招生。

    逾上述放棄截止日,因特殊事由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逕向分發

    大學聲明放棄入學資格,惟一律不得參加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

    及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另得否報名參加其他入學

    管道招生,悉依該入學管道之招生簡章規定辦理。

    「個人申請」獲分發之錄取生如參加其他入學管道而獲錄取者,

    應於其他入學管道之錄取大學報到前,向分發錄取之大學聲明放

    棄,否則一經發現,即取消分發校系之錄取資格。

    惟107年5月17日統一分發結果公告前,已於其他入學管道錄取

    且完成報到者,不適用前述之規定。 25

  • 統一分發注意事項-續

    舉例說明

    例一:甲生於個人申請有錄取A校,於統一分發結果公告前,甲生已先到四技申請入學B校報到。

    • 甲生仍可參加個人申請統一分發,且分發結果公告後甲生如獲分發至A校,不影響其A校的分發錄取資格。

    • 但仍建議甲生可主動向A、B其中之一校聲明放棄入學資格,使大學名額得以回流至考試分發使用。

    例二:乙生於統一分發結果公告後,獲分發至個人申請C校,後來又接獲四技申請入學D校的報到通知。

    • 乙生至D校報到前,應先向C校聲明放棄入學資格,否則一經發現,即取消其C校的入學資格。

    ※註:案例中其他入學管道僅以四技申請入學為例,其他入學管道包含四技申請入學、各大學單招、軍警校院招生等非屬大學個人申請之入學管道。

    26

  • 甄試日期分流彈性調整措施

    27

    為紓解第二階段甄試日期衝突情況,本學年度各大學在

    簡章訂定第二階段甄試日期內,部分校系另規劃分流彈

    性調整措施,協助考生調整甄試梯次或順序。

    各大學校系彈性調整措施將於107年2月12日(一)公告於

    甄選委員會個人申請網頁,請上網查看並協助轉知所屬

    學生。

  • *107學年度考試分發

  • *107大學指定科目考試 指考校內報名 指考時間 寄發指考

    成績單

    約4/23(一) ~5/04(五)

    7/1(日) ~3日(二)

    約7月19日(四)

    指考報名

    5/8(二) ~24日(四)

    5/8~6/1特種生身分上傳證明文件

  • *107大學考試入學登記分發時程

    發售大學考試入學登記分發相關資訊

    繳交登記費

    網路登記分發志願

    分發錄取公告(放榜)

    5/5(五)~6/5(一)

    7/19(四)~7/27(五)

    7/24(二)~7/28(六) 8/7(二)

    分發會網站:公佈指考各組合之成績人數累計暨最低登記標準表;各大學校系最後招生名額(含回流名額)

    7/19(三)

  • 考生須至「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網站登記志願,每位考生選填之志願數不得超過100個(從分數高到低填就對了)。

    考生之各考科組合總分未通過最低登記標準者不得登記分發。

    已錄取「繁星推薦」、「個人申請」,未於規定期限內放棄入學資格者,不得參與考試入學。

    考試入學

  • *107大學考試入學登記分發注意事項1

    *大學考試入學登記分發相關資訊 (含招生簡章修正、公費

    名額表、各校招生系組代碼暨核定名額表及網路登記志願

    的操作說明等重要公告)。

    *繳款帳號直接以個人身分證號碼設定,考生可使用登記分

    發相關資訊中之繳費單,參照繳費單上之說明完成繳費,

    或於繳費期間至分發會網站下載繳費單使用。

  • *107大學考試入學登記分發注意事項1

    *通行碼於首次登入登記志願系統時自行設定,完成設定後

    即不得變更,通行碼除登記志願時使用外,亦於放榜後進

    行分發結果說明查詢時使用,請考生妥善保存避免外洩。

    *欲參加登記分發的同學,請務必於

    *7/19~7/27 繳交登記費220元整

    *7/24~7/28 網路登記分發志願

    *請詳細閱讀大學考試入學登記分發相關資訊。

  • 簡報完畢 Q and A~

    •敬請指教!

    •感謝各班導師及同學

    的聆聽,請要參與繁

    星推薦的同學留下~

  • *107學年度繁星推薦

  • 36

    推薦學校推薦所屬學生須符合大學「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之規定(20%、30%、40%、50%)。

    各學群分類原則如下:

    學群 所屬學系 可推薦學生

    第一類學群 文、法、商、社會科學、教育、管理等學系(學程)

    • 普通科(含科學班、資優班)學生 • 綜合高中全程修習學術學程學生 第二類學群 理、工等學系(學程)

    第三類學群 醫、生命科學、農等學系(學程)

    第四類學群 音樂相關學系(學程) • 普通科音樂班學生

    第五類學群 美術相關學系(學程) • 普通科美術班學生

    第六類學群 舞蹈相關學系(學程) • 普通科舞蹈班學生

    第七類學群 體育相關學系(學程) • 普通科體育班學生

    第八類學群 醫學系 • 普通科(含科學班、資優班)學生 • 綜合高中全程修習學術學程學生

    報名注意事項

  • 37

    可推薦名額及推薦順序 • 同一名學生僅限推薦報名至一所大學之一個學群。

    • 第一、第二及第三類學群得各別推薦符合資格學生至多2名,惟須合併排定推薦學生之推薦順序(即推薦順序1至6)。

    • 第四類學群、第五類學群、第六類學群、第七類學群、第八類學群得各別推薦符合資格學生至多2名,並各別排定推薦學生之優先順序(即推薦順序1至2)。

    • 原住民學生得另依前項規定推薦至招收原住民外加名額之校系。

    例如:某設有普通科及體育班的高中,欲推薦學生至某大學的第一、第二、 第三、第七及第八類學群,則此高中於繁星推薦報名時對於該大學 的可推薦名額及須排定的推薦順序:

    學群 可推薦名額 推薦順序

    第一類學群 2

    排1~6 的順序 第二類學群 2

    第三類學群 2

    第七類學群 2 排1~2 的順序

    第八類學群 2 排1~2 的順序

    報名注意事項-續

  • 38

    繁星推薦 個人申請

    原規定

    學科能力測驗成績任一科目為零級分(缺考成績以零級分計)或校系要求(檢定或分發比序)之術科考試項目為零分(缺考、未報考成績以零分計)者,不得參加分發比序。

    有下列任一情形者,不得參加篩選:

    (1)學科能力測驗有任一考科為零級分(缺考成績以零級分計)。

    (2)校系要求(檢定、倍率篩選或採計)之術科考試項目為零分(缺考、未報考成績以零分計)。

    107

    學年度

    有下列任一情形者,不得參加分發比序:

    1.校系要求檢定及分發比序之學科能力測驗科目成績總和為零級分(缺考成績以零級分計)。

    2.校系要求檢定或分發比序之術科考試項目為零分(缺考、未報考成績以零分計)。

    有下列任一情形者,不得參加篩選:

    (1)校系要求檢定、倍率篩選及採計之學科能力測驗科目成績總和為零級分(缺考成績以零級分計)。

    (2)校系要求(檢定、倍率篩選或採計)之術科考試項目為零分(缺考、未報考成績以零分計)。

  • 高中對同一所大學每一學群至多可推薦2名學生

    1

    2

    3

    高中推薦順序

    4

    考生甲

    考生乙

    考生丙

    考生丁

  • 第一輪分發比序Ⅰ

    志願序一:電機工程學系

    志願序二:資訊管理學系

    志願序三:通訊工程學系

    志願序四:資訊工程學系

    志願序一:生命科學系 志願序二:心理學系

    志願序一:企業管理學系 志願序二:中國文學系 志願序三:財經法律學系 志願序四:犯罪防治學系

    志願序一:財經法律學系 志願序二:犯罪防治學系 志願序三:外國語文學系 志願序四:勞工關係學系

    步驟一: 首先針對推薦順位1的「考生甲」進行比序分發,假設考生甲錄取志願序二資訊管理系。

    推薦順位:1 推薦順位:2 推薦順位:3 推薦順位:4

    錄取

  • 志願序二:資訊管理學系

    志願序一:生命科學系

    志願序二:心理學系

    志願序一:企業管理學系

    志願序二:中國文學系

    志願序三:財經法律學系

    志願序四:犯罪防治學系

    志願序一:財經法律學系

    志願序二:犯罪防治學系

    志願序三:外國語文學系

    志願序四:勞工關係學系

    推薦順位:1 推薦順位:2 推薦順位:3 推薦順位:4

    錄取

    步驟二: 總則規定:第一輪分發,各大學於第一至第三類學群錄取同一推薦學校學生以1名為限,故推薦順位2-4的考生乙、丙、丁在第一輪不再進行比序分發,其分發結果皆為【已錄取較高順位考生】。

    已錄取較高順位學生

    已錄取較高順位學生

    已錄取較高順位學生

    第一輪分發比序Ⅱ

  • 志願序二:資訊管理學系

    志願序一:生命科學系

    志願序二:心理學系

    志願序一:企業管理學系

    志願序二:中國文學系

    志願序三:財經法律學系

    志願序四:犯罪防治學系

    志願序一:財經法律學系

    志願序二:犯罪防治學系

    志願序三:外國語文學系

    志願序四:勞工關係學系

    推薦順位:1 推薦順位:2 推薦順位:3 推薦順位:4

    錄取 已錄取較高順

    位學生 已錄取較高順

    位學生 已錄取較高順

    位學生

    步驟三: 假設考生丙、丁所填的財經法律學系經第一輪分發後招生名額尚有缺額,則針對該學系進行第二輪分發。

    進入第二輪 未錄取

    第一輪分發比序Ⅲ

  • 志願序一:企業管理學系

    志願序二:中國文學系

    志願序三:財經法律學系

    志願序四:犯罪防治學系

    志願序一:財經法律學系

    志願序二:犯罪防治學系

    志願序三:外國語文學系

    志願序四:勞工關係學系

    志願序一:中國文學系

    志願序二:財經法律學系

    志願序三:歷史學系

    步驟一: 假設考生丙、丁與他校考生戊同時進入財經法律學系二輪分發比序階段,且該學系剩餘錄取名額為1名,由此3名考生依分發比序項目進行比序分發。

    第二輪分發比序Ⅰ

  • 志願序三:財經法律學系

    志願序一:財經法律學系

    志願序二:犯罪防治學系

    志願序三:外國語文學系

    志願序四:勞工關係學系

    志願序一:中國文學系

    志願序二:財經法律學系

    志願序三:歷史學系

    未錄取 進行下一個志願校系比序

    步驟二: 考生丙在比序後成績勝過考生丁、戊,考生丙獲得錄取,考生丁、戊則往下一個可分發的志願校系進行比序分發或是未錄取。將每個進入第二輪分發比序的考生都進行分發比序後,即得出第二輪分發之結果。

    錄取

    第二輪分發比序Ⅱ

  • 45

    第1-7類學群分發比序及錄取

    分發比序由本會進行,得採二輪分發作業。 第一輪分發:各大學於第一至第三類學群錄取同一推薦學校學生以共1名 為限;第四類學群、第五類學群、第六類學群、第七類學群 分別錄取同一推薦學校學生各以1名為限。

    第二輪分發:進行缺額校系分發作業。各大學對同一推薦學校再錄取人數 不受1名之限制。

    ※原住民分發比序作業與一般生相同。

    分發錄取生即取得各該校系之入學資格,無論放棄與否,一律不得報名當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及參加「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聯合招生」第一階段篩選。

    分發錄取生未於107.03.20前向錄取大學聲明放棄入學資格者,不得參加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及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 46

    第8類學群篩選及甄試錄取

    比序篩選由本會進行,得採二輪比序作業。 第一輪比序:各推薦學校於第一輪比序時,就同一所大學之通過篩選學生以1名為限。 第二輪比序:第一輪比序後通過篩選人數未達校系所訂預計甄試人數時,本會再依該 校系所訂之比序項目進行比序作業。各推薦學校於第二輪比序時,就同 一所大學之通過篩選學生人數不受1名之限制。

    通過第一階段篩選考生,於報名參加當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時,不得再報名同一所大學之醫學系;且一經錄取後,不得參加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 ※推薦學校於辦理推薦作業時,務必確實告知受推薦至第8類學群之學生前述有關 大學 「個人申請」入學招生報名及登記之限制。

    通過第一階段篩選考生,如欲參加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須繳交指定項目甄試費用至通過第一階段篩選之大學。部分大學另訂有指定項目甄試報名之規定,考生應依其規定時間及方式完成繳費及報名。

    錄取生未於107.05.21前向錄取大學聲明放棄入學資格者,不得參加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及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 47

    繁星推薦校內作業說明

  • 107繁星推薦校內報名時程

    說明會 繳交繁星志願表一、二

    繁星校內推選作業

    公布推薦名單

    繳交正式報名資料與繳費

    2/23(五)

    3/01 (四)

    3/02 (五)

    3/05 (一)

    3/06 (二)

    12:30前 繳交至

    註冊組

    12:10

    於視聽教室辦理 • 2/26預選

    • 2/27公布預選結果

  • 107繁星推薦校內報名資格

    • 高中全程皆就讀本校。(高一至高二共四學期成

    績需完備)

    • 在校學業成績須符合擬推薦校學系(組)之要求

    • 107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各科成績符合擬推薦校

    系(組)之檢定標準。

  • 107繁星推薦校內報名評比辦法說明

    • 校內推薦每人可申請1學群(學群依各招生學校規定認定

    ),各學群選填科系不得超過各大學規定志願數。

    (ex:臺大1學群可選填志願數為12個)

    • 學生應依個人實際就讀意願審慎選填志願,以免影響其

    他同學的推薦機會。若校內推薦結果公佈後欲放棄推薦資

    格者,應於規定時間內至註冊組切結放棄。其推薦資格由

    備取同學遞補(依據以往經驗,幾乎備取不到)。

  • 107繁星推薦校內報名評比辦法說明

    • 學生參加繁星推薦之校內推薦應慎重,依規定本

    招生管道經大學甄選錄取生,不論放棄與否,均

    不得參加107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招生及科技校院

    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第一階段篩選。

    • 誠心建議您,請選擇心中最愛最理想的學群科系

  • 107繁星推薦校內推薦作業程序

    • 得分學群(含不分學群)之大學,每1學群限推薦2名。

    – 無論是否分學群,第一輪分發時每所大學之錄取名額限1名(校內

    推薦超過1名需填推薦順位)。若第一輪分發後校系仍有缺額者,

    會再進行第二輪分發,且各大學對同一高中再錄取人數不受一名

    為限。

    • 同一名學生僅能被推薦至1大學1學群。

    推薦名額

  • 107繁星推薦校內推薦作業程序

    • 校內推薦依據申請學生在校前4學期學業總平均全校排名排序。

    • 同分比序依次為:

    – (1)學測級分

    – (2)第4學期學業總平均

    – (3)第3學期學業總平均

    – (4)第2學期學業總平均

    – (5)第1學期學業總平均

    – (6)德行表現

    推薦依據

  • 107繁星推薦校內推薦作業程序

    • 時間:107/02/26

    • 填寫大學甄選入學繁星推薦預選校內志願表表一, 申請同學依據興趣、能力填選志願學群表二,每人至多可填寫25志願序。

    • 17:00以前繳交至註冊組,逾時不候

    • 惟請務必確實檢查須符合「107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繁星推薦招生簡章彙編」之檢定標準,避免影響自己及其他同學權益。

    預選

  • 107繁星推薦校內推薦作業程序

    • 時間:107/02/27

    • 依照預選申請同學繳交志願表,依序排名

    • 12:00公告預選結果

    • 提醒同學,預選結果僅供參考

    • 發放繁星推薦正式報名表件(校排前50%學生)

    預選公告

  • 107繁星推薦校內推薦作業程序

    • 時間:107/02/27~03/01

    • 填寫大學甄選入學繁星推薦校內志願表表一。

    • 申請同學依據興趣、能力填選志願學群表二,每人至多可填寫25志願序。

    • 惟請務必確實檢查須符合「107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繁星推薦招生簡章彙編」之檢定標準,避免影響自己及其他同學權益。

    前置作業1

  • 107繁星推薦校內推薦作業程序

    • 欲申請繁星計畫的同學請於107年3月01日

    (四)中午12:30前,將「繁星推薦校內志

    願表,表一及表二」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逾時不予受理,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 繳交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志願序。

    前置作業2

  • 107繁星推薦校內推薦作業程序

    • 時間:107年3月02日(五)12:10準時開始作業

    • 地點:視聽教室

    • 同學集合後,依排名序位就座。

    • 申請同學按照「在校前4學期學業總平均全校排名」

    順序,並依已繳交志願表進行選填。每人限填一個

    學群(正取或備取擇一)。

    推選作業1

  • 107繁星推薦校內推薦作業程序

    • 有不可抗力理由遲到者得在所有申請同學選填後立

    即進行選填,無正當理由遲到者以棄權論。

    • 申請同學一律以志願表順序選填,若志願不足,以

    棄權論。

    • 申請同學因事(病)未到,可請家長至現場代填,或

    寫好委託書,擇一委託人依志願表代填。

    推選作業2

  • 107繁星推薦校內推薦作業程序

    • 107年3月05日(一)15:00前將校內推薦錄取名單公告於本

    校網頁。

    • 107年3月05日(一)17:10前發放校內志願表三給被推薦學

    生。並於107年3月06日(二)中午12:30前繳交表三及報名

    費200元完成報名。

    • 獲推薦資格的同學如欲放棄推薦資格應於107年3月07日(

    三)中午12:10前至教務處繳交放棄推薦資格聲明書。

    • 107年3月07日(星期三)中午13:00開始辦理備取。

    結果公布

  • 107繁星推薦校內推薦作業程序

    • 經推薦繁星錄取大學者,若欲放棄入學資格,須

    向錄取大學填寫放棄入學資格聲明書。惟無論放

    棄與否,均不得參加107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第一

    階段篩選及四技院校申請入學。(請慎重考慮)

    • 放棄入學申請者,應於107/3/20(二)前申請放棄

    繁星招生入學資格,否則不得參加大學考試入學

    分發招生或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注意事項1

  • 107繁星推薦校內推薦作業程序

    • 選填志願時須審慎,相關選填志願規劃可請教輔導

    教師或導師。

    • 錄取生入學後,是否得申請轉系,各校規定不同,

    請參看各校簡章規定或電詢該科系。

    • 註冊組專精”報名”,無法告知您應該選填何種學

    群與科系。

    注意事項2

  • 簡報完畢

    •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