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平權與伴侶制度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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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石與巨傘:台灣多元文化社會的挑戰
【多元文化與媒體再現】國立臺灣大學共同教育中心李紋霞兼任助理教授
【本著作除另有註明外,採取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台灣3.0版授權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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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平權與伴侶制度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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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爭取成家權?-多元性/別者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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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千種權利義務在法律上與(婚姻)身分關係綁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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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國為保障多元性/別者的權益,紛紛就婚姻關係、民事結合、家務結合等法令上修改,納入非異性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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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國通過婚姻平權的三種途徑:
國會立法
比利時、英國等
立法委員於國會提修正法案,投票通過。
司法判決
南非、美國 最高行政法院、憲法法院判決違憲,課與立法機關限期保障
公民投票
愛爾蘭(目前唯一)
舉辦全國性公投,依結果修改憲法(愛爾蘭婚姻法屬憲法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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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國為保障多元性/別者的權益,紛紛就婚姻關係、民事結合civil union、同知伴侶關係Domestic partnership等法令上修改,納入非異性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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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關乎多元性別者
台灣社會變遷早已快過陳舊的民法婚姻規範,2010年「同居人就在你身邊」問卷調查回收將近6000份有效問卷。顯示:
高達83%的人表示身邊有人同居
其中超過55%自己就有同居經驗。
平均同居時間超過3年
女同志最長同居經驗高達23年、男同志15年。
異性戀也有長達11年的同居經驗
權利義務繫於婚姻,以上這些人皆被排除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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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限性別、性傾向
• 以平等協商、照顧互助為基本精神
• 財務、性忠貞、領養與繼承權皆透過協商決定(可隨時彈性修正)
• 單方解消
• 無姻親關係
• 相關權利:醫療決定權、司法代理權、跨國依親等
• 常見適用:戀人、老來伴、摯友
伴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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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於平等權的觀點,主張婚姻應適用於每一個成年人,不限性別、性傾向
• 法定財產、性忠貞、婚生推定與繼承權皆比照現行婚姻
• 兩願離婚或法院裁判
• 具姻親關係
• 相關權利:醫療決定權、司法代理權、跨國依親等
婚姻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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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文化主義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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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派的多元文化主義:崇尚追求傳統家庭價值和共識文化,聚焦在弱勢群體的外顯“問題”
自由主義的多元文化主義: 每個人有均等機會追求自我發展,發揮自己的潛能,族群差異歸為“私領域”,公權力不介入
左派本質的多元文化主義: 認為某些本質無法改變,只有被壓迫者才有立場去發動批判與抗爭
多元論的多元文化主義: 強調多樣性並容忍差異,鼓勵學生放棄偏見,學習來自各相異族群階層的知識與價值
批判性的多元文化主義:強調對特定族群之主體位置及價值應加以肯認,幫助受壓迫者看清楚自身處境,去除汙名化、重新生產知識、開展爭取正義和平等地位的可能
多元文化主義的派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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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文化主義實施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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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強調文化差異,但卻忽略階級問題
• 美國: 黑人在多元文化論下社會處境並無太多改善,改變的只是再現
• 臺灣:台灣當初四大族群分類淡化了實際上有意義的族群分野(漢人和原民),並不是為處理真正弱勢族群原住民的問題,而是要處理優勢群體間的矛盾。
2.是一種民族國家的多元文化論,只維護自己人的公民權利
• 在排他性架構下進行的多元文化想像,以國家資本主義發展為策略目標,其餘的主體並不在討論的範圍之內。
3.採用形式主義方式處理多元差異,而缺乏歷史與社會結構的深度。
• 論述:對能想像到的各種文化群體的身分,都應進行修辭的捍衛 趙剛文章
多元文化的政治修辭與理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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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生本質的迷思
堅守族群固有文化的本質、內容與型態,對外以文化為界限來區分異己;對內以文化為綱,來統一認同。
二、群體權利的問題
族群文化權 vs. 個人公民權 :族群權利膨脹造成個人權利萎縮
教育內容窄化拒絕讓其接受國家安排的正規教育,或排斥特定的學校課程
弱勢族群的政府優惠待遇形成優勢族群日益”弱化”之感時反彈
三、文化傳承的迷思
強調族群傳統文化的振興時,而忽略族群文化可能變遷;將來自群體內外倡導文化革新的呼聲斥為褻瀆傳統的異端
過猶不及--獨石論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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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猶不及--巨傘論問題
包含的範圍太過廣泛,基本訴求不同
從族群、性別、階級、宗教、性傾向、特殊需求,甚至身材過於矮小而自覺受到結構性壓迫的男性都涵蓋在內。
弱勢群體定義:
Young 從寬:數量上占少數,且在社會上遭受剝削、文化帝國主義、邊緣化、除權等結構性力量壓迫的群體都是
Kymlicka 從嚴:以共享的社會性文化為標準,如非自願被同化的少數民族和自願性加入的族裔團體
忽略族群、性別與階級糾葛
性別與族群可能是相互矛盾概念,處理族群文化問題,通常採取向傳統歷史文化尋根的途徑,但兩性平權議題處理,都得採挑戰傳統、改革現狀的路線
將社會階級簡化為文化上的差異,對於現實中弱勢者所遭受的社會制度或經濟結構不公平待遇則閉口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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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議題:
A桌: 就「伴侶制度」的內容與價值而言,可能在推行的時候碰
上什麼多元文化的獨石問題或巨傘問題? 可以如何處理?
討論時間8分鐘結束後請到議題B的咖啡館
B桌: 就「同性婚姻」的內容與價值而言,可能在推行的時候碰
上什麼多元文化的獨石問題或巨傘問題? 可以如何處理?
討論時間8分鐘,結束後請到議題A的咖啡館
進行方式: 大家在桌長的主持下暢談,桌長也一邊紀錄著
第二輪開始前,桌長為新成員摘要上一輪的討論內容
兩輪交流結束後,各家咖啡廳桌長精簡報告討論結果!
「多元成家」世界咖啡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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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制定無法改變多元性/別者存在的既定事實,
也無從改變他們的親密關係與家庭內涵,
改變的只是法律如何看待與對待這些人。
同理,思考此問題的我們,
也不僅是在乎條文間的盤算,正反意見的攻防,
而是要抉擇臺灣社會打算如何對待另一群
同樣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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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之後• 塞內加爾的少女與台灣新移民女性的故事
每一個被鑲嵌(embedded)在社會脈絡中的人彼此
觀看,需留意彼此的距離。
理論能提供我們思考的觀點,但無法實際解決社會
爭議和不公,更無法替我們所做的價值判斷背書,
我們最終仍需替自己的判斷負責,並正視所有正在
社會上受壓迫的人。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 20
對同學們的期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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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同
Identity
肯認
Recognition
培力
Empowerment
決策
Determination
擁護
Advoc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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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你而言,我的頭巾代表什麼?
潛意識偏見是一個推動文化的普遍因素,它使我基於我們的成長背景和影響做
出一些看法。這種含蓄的偏見影響一切。現在我們應該考慮周全,更聰明,更
好。在這個幽默,開誠布公地演講,雅士民.阿卜戴.瑪桀德以一種讓我們驚
訝的方式挑戰我們去超越我們的第一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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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碼 作品 授權條件 作者/來源
2,3,13Microsoft Office 2016.瀏覽日期:2015.12.14。本作品依據著作權法第46、52、65條合理使用。
4賴霈澄製作。本圖片為賴霈澄授權本課程使用,本課程無再授權第三者公開使用之權利,如需運用,宜另申請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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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自「vox」網站,「This map shows every country with full marriage equality —now including the US」之圖片。瀏覽日期:2015.12.22。(http://goo.gl/Hhj5Lu)本作品依據著作權法第46、52、65條合理使用。
6賴霈澄製作。本圖片為賴霈澄授權本課程使用,本課程無再授權第三者公開使用之權利,如需運用,宜另申請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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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自「freedom to marry」網站,「The Freedom to Marry Internationally」之圖片。瀏覽日期:2015.12.14。(http://goo.gl/OuEVRM)本作品依據著作權法第46、52、65條合理使用。
8 2010年「同居人就在你身邊」
截自「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網站,截自「若要月圓人團圓,良緣還須伴侶權! 232位律師連署支持伴侶權益立法記者會」。瀏覽日期:2015.12.22。(https://goo.gl/m0e1bZ)本作品依據著作權法第46、52、65條合理使用。
8 高達83%的人表示身邊有人同居
截自「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網站,截自「若要月圓人團圓,良緣還須伴侶權! 232位律師連署支持伴侶權益立法記者會」。瀏覽日期:2015.12.22。(https://goo.gl/m0e1bZ)本作品依據著作權法第46、52、65條合理使用。
8 其中超過55%自己就有同居經驗。
截自「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網站,截自「若要月圓人團圓,良緣還須伴侶權! 232位律師連署支持伴侶權益立法記者會」。瀏覽日期:2015.12.22。(https://goo.gl/m0e1bZ)本作品依據著作權法第46、52、65條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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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平均同居時間超過3年
截自「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網站,截自「若要月圓人團圓,良緣還須伴侶權! 232位律師連署支持伴侶權益立法記者會」。瀏覽日期:2015.12.22。(https://goo.gl/m0e1bZ)本作品依據著作權法第46、52、65條合理使用。
8 女同志最長同居經驗高達23年、男同志15
年。
截自「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網站,截自「若要月圓人團圓,良緣還須伴侶權! 232位律師連署支持伴侶權益立法記者會」。瀏覽日期:2015.12.22。(https://goo.gl/m0e1bZ)本作品依據著作權法第46、52、65條合理使用。
8 異性戀也有長達11年的同居經驗
截自「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網站,截自「若要月圓人團圓,良緣還須伴侶權! 232位律師連署支持伴侶權益立法記者會」。瀏覽日期:2015.12.22。(https://goo.gl/m0e1bZ)本作品依據著作權法第46、52、65條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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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7,26 國立臺灣大學多元文化與媒體再現課程團隊黃盈盈同學。本作品採用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3.0台灣」許可協議。
22李紋霞老師製作。本圖片為李紋霞老師授權本課程使用,本課程無再授權第三者公開使用之權利,如需運用,宜另申請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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