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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

GYIN

ZHOUKAN

代表声音

代表人民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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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0月 22日第671期

本刊策划 郑博超编 辑 王丽丽校 对 孙 瑶

欢迎关注“代表议事儿”

听代表委员议事与民主法治同行

检 察 机 关通 过 监 督 , 不仅 将 已 经 执 行来 的 部 分 案 款及 时 发 放 给 了申 请 人 , 还 督促 双 方 达 成 了执 行 和 解 , 剩余的 30 余万元执 行 款 及 利 息

也全部执行到位。特别是申请人叶某,作为外来务工人员拿到了全部执行款,更使群众坚信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坚定了矛盾纠纷法治化解的信心。该案实现了检察监督的精准化,实现了当事人、法院、检察院及公众诚信建设的多赢共赢,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济宁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主任于安玲

精准监督彰显法治力量近年来,重

庆 市 检 察 机 关在 办 理 民 事 行政 申 诉 案 件 的过程中,着力化解 社 会 矛 盾 纠纷,正确引导当事 人 依 法 有 序理性申诉,合理预期处理结果,

建立健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机制,利用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开展市院-分院-基层院“三级联动”接访,打通人民群众信访化解的“最后一公里”,在打击虚假诉讼、支持起诉帮助弱势群体维权,以及在民事检察环节化解矛盾等方面都做了很好的工作,这些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涪陵区南沱镇睦和村党支部书记刘家奇

引导当事人学会依法维权

河北省高阳县检察院突出办理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民生领域案件,注重保护弱势 群 体 合 法 权益,同时也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法经营者起到了“办理一

起,警示一片”的震慑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法治是民生最有力的保障。为弱势群体送去司法温情既体现了检察机关的为民情怀,也让老百姓在具体案件中感受到了司法获得感。期待检察机关能够立足检察职能,推出更多、更优质的检察产品。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保定市第二医院口腔科主任马永平

为弱势群体送来司法温情

对 于 和 人民 群 众 生 活 密切 相 关 的 交 通事故赔偿案件,检 察 机 关 办 案人 员 一 方 面 通过 对 大 量 真 伪混 杂 的 证 据 认真审查,去伪存真 ,还 原 真 相 ,

纠正了原判事实认定证据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在法律缺乏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做了大量研究论证工作,纠正了原判法律适用确有错误的问题。本案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了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全国人大代表国电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化学分场青工组组长张海英

发挥监督职能还原真相

□本报记者 韩兵

几年前,法院的一纸判决让家住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的张先生背负上 70 余万元的巨额债务。他想不通,为啥自家的车已经卖给别人了,撞了人还要自己赔钱?自己和妻子每月工资的大部分都被法院执行了,为此妻子经常和他吵架,岳父也大病了一场。万般无奈的他抱着最后一丝希望走进了检察机关的大门。

从事民行检察工作多年的黑龙江省检察院 四 级 高 级 检 察 官 曹 楠 楠 通 过 初 步 审 查 发现,这看似是一起常见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但无论是在事实的认定还是法律适用上均存在较大争议,十分具有典型性。

张先生在几年前购买了一辆汽车,落在岳父的名下,之后又转卖给了肖某某但并未过户。后肖某某驾驶该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徐某某受伤。徐某某起诉至法院,判决最后认定,张某某系肇事车辆实际所有人,判令张先生与肖某某承担连带责任,赔偿徐某某 70余万元。

“案件事实部分的审查难点在于确定车辆是否已经发生买卖,谁是真正的车辆所有人。”曹楠楠检察官说,“张先生提交了大量前后矛盾的书证和证人证言,严重地干扰了我们对案件事实的判断。”

面对检察官的询问,张先生无奈承认,因为害怕承担赔偿责任,他在一、二审中提交了虚假的多方连环购车协议,等再审中提交真实证据为时已晚。通过对大量真伪混杂证据的认真梳理比对,再审中的新证据——肖某某的离婚协议引起了办案检察官们的注意。该协议表明,肖某某和前妻将肇事车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配。该证据案发前已经在婚姻登记部门存档,具有比普通书证更高的证明力,结合其他证据足以认定车辆已实际出卖给肖某某。

事实的问题迎刃而解之后,法律适用上的争议又浮现出来。只要被认定是车主,无论是否驾驶车辆、是否有过错,都该承担责任吗?“该案诉讼时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法院判决为充分保护受害人利益而牺牲车主利益的做法比较常见”,曹楠楠说:“我们办案组通过查阅大量判例和对相关法学理论的研究论证,从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两方面进行分析,认为判决仅以张先生是车辆所有人为由判其承担连带责任无法律依据。并经领导同意决定将该案的处理作为今后同类问题的标准。”

最终,检察机关从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两个方面向法院提出了抗诉,抗诉理由完全被再审判决采纳。

一个温暖的春日里,收到了人民法院改判文书的张先生激动地再次拨通了检察官们的电话表示感谢。“这是我们检察机关应该做的工作,祝您今后工作生活顺利。”检察官们依旧是平静的语调。放下电话,他们的视线又移回到手中厚厚的卷宗上,露出一抹欣慰的笑容。

车卖出后肇事原车主应否连带担责

□本报记者 李立峰 通讯员 刘禾

日前,看到自己居住了 24 年的老房子拆迁在即,57 岁的老谭思绪万千。为了取得这座房屋的全部产权,他和自己的亲哥哥反目,相互诉讼 12 年,历经法院 6 次诉讼,最终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检察官的多次沟通协调下,兄弟二人达成了和解。

“取得了自住房屋的全部产权,也算拥有了一个完整的家。”老谭说,他和哥哥产生纠纷的老房子是其母 1994 年购买的部分产权的老屋。2002 年其母去世后,老谭的哥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该房屋所有权。同年 6 月,法院判决该房屋属谭母遗产部分,由老谭和其兄共同继承,其余部分由老谭和其兄共同使用。老谭对判决不服,要求对共有产权进行分割,向法院提起诉讼。此后经过法院一审、二审,老谭均对判决不服。2014 年 10月 13 日,重庆市高级法院再审作出民事裁定,驳回老谭的再审申请。老谭仍不服判决,向沙坪坝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该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审查了该案原审卷宗、实地查看了讼争房屋、约谈了双方当事人、调查核实了房屋产权情况,认为原审法院判决并无不当,因讼争房屋系老谭母亲购买重庆某厂的部分产权房,根据法律规定该房屋不宜做实物分割和价值评估,致使老谭兄弟二人难以协商一致。

承办检察官表示,因该案历时时间长、当事人系亲兄弟,如果就案办案,依然不能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该院遂与该讼争房屋部分产权人重庆某厂取得联系并深入沟通,前往原审双方当事人处耐心地沟通交流、摸清双方诉求、开展释法说理百余次,最终促使三方达成和解协议:老谭承诺支付给其兄 12 万元,其兄放弃该房屋继承权,重庆某厂承诺将全部产权过户在老谭名下。至此,这起继承纠纷案得到圆满解决。

办结此案,承办检察官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在检察官看来,案件不仅是一纸文书,更是沉甸甸的当事人的感情和利益。在老谭眼中,他看到的是检察官的付出,看到的是检察工作的温度。

深入判决背后化解兄弟间12年矛盾

办案检察官与该案代理律师沟通案情

民行案件诉求多元,各地检察官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坚持精准监督、智慧监督——

民行检察传递法律温情

□本报记者 郭树合 通讯员 边红

“法院判决 6 年,工资款终于被执行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10 月 15 日,福建人叶某专程来到山东省微山县检察院,向办案检察官表示衷心感谢。这是微山县检察院成功办理的一起执行监督案,该案促使判决六年未执行的案件得以执行,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公平正义。

2006 年 3 月 23 日,福建人叶某被某公司聘用为工程部经理,聘用合同到期后,该公司向 叶 某 出 具 了 一 份 工 资 欠 款 条 ,金 额 为326985 元。出具欠条后,该公司仅支付叶某工资款 14040 元,剩余的工资款一直未予支付。叶某多次向公司催要,但该公司拒不支付。无奈之下,叶某向微山县法院提起了劳务合同之诉。

2010 年 9 月 5 日,微山县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该公司一次性付清所欠叶某工资款312945 元。为拿到工资款,2011 年 9 月,叶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微山县法院查封、冻结了该公司的账户,并于 2013 年 9 月执行了10321.46 元。此后,微山县法院未再采取任何执行措施,该案一直未能执结。

叶 某 认 为 法 院 执 行 工 作 不 到 位 ,遂 于2017 年 4月向微山县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

微山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随即向叶某详细了解案情,并调阅案件卷宗,进行调查核实,查明:被执行人处于正常营业中,有可以执行的财产,但拒不履行 ;法院已经执行的10321.46 元未及时向叶某发放,被执行人的账户被冻结后,又重新开了一个账户,目前一直正常使用,法院的执行行为明显存在违法情形。

2017 年 5 月 5 日,微山县检察院向微山县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书,建议微山县法院及时通知叶某领取执行案款并及时采取执行措施,依法纠正怠于履职的执行行为。

微山县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整改落实,将 10321.46 元执行案款发放给了叶某,并促使叶某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双方确认案件执行款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共计 48 万元,每个月的月底之前支付 4 万元,直至付清为止。2018 年 3 月,被执行人按照和解协议付清了所有款项,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六年执行不到位执行监督一年了结

黑龙江省检察院民事行政处的检察官办理的“卖出车辆肇事后被判承担连带责任”一案,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二届“民事行政检察精品案件”评选活动中入选十大民事类精品案件。

10 月 16 日,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杜城街道、电子城街道人大工委联合组织市、区人大代表开展以保护生态环境、捡拾白色垃圾、倡导文明旅游为内容的公益活动,用实际行动保护大秦岭。

上午 9 时许,20 余名人大代表来到周 至 县 马 召 镇 辛 口 村 ,随 同 村 民 步 行进 入 秦 岭 。每 位 代 表 的 身 上 都 穿 着 印有“ 保 护 大 秦 岭 ,我 们 在 行 动 ”字 样 的红马甲。人大代表们以身作则,下到河边 捡 拾 起 各 种 白 色 垃 圾 。遇 到 夹 子 夹不 起 来 的“ 大 块 头 ”垃 圾 ,代 表 们 就 直接 用 手 拿 起 放 入 随 身 携 带 的 垃 圾 袋里。中午捡拾完垃圾后,代表们回到了辛口村,向村民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倡议书》,并呼吁大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只有把秦岭保护好,我们大西安才会发展得更好!”

在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自“新风行动”开展以来,人大代表积极投身其中 ,在 生 活 工 作 场 所 和 选 区 内 主 动 作为,制作安装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展板,敦促居民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利用业余时间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医院等场所发放共建美好家园倡议书,劝导居民爱护环境;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处、村(居)委会和健身广场等人流量大的场所宣讲“二十条行为规范”和争做新时代“三好”新农民相关内容;动员生活圈、工作圈、朋友圈中的各方人士参与到环境整治工作中,营造出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的良好氛围。

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机山巷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于近日组织人大代表与居民开了一次座谈会,希望达成共识推动社区环境建设。工作人员介绍,对于老旧社区,还是存在一些问题的,主要是社区绿化植被无人管理、垃圾压缩站气味大等。区人大代表们表示会继续 积 极 与 有 关 部 门 沟 通 跟 进 、督 查 落实。

资料来源:《西安日报》、中国江苏网、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王丽丽/整理

代表进山村进社区身体力行整治环境

□本报记者 肖俊林 通讯员 王仲良

“请查清是否给外地工人发放工资?发放多少?”“劳动监察部门移交材料大部分没有公章,请进一步予以核实”。这是河北省高阳县检察院就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向公安机关发出的补充侦查提纲。

根据群众举报,2016 年 2 月至 2017 年 2月,李某开办的一家印染厂拖欠 33 名工人工资 49 万余元。今年初,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审查起诉。高阳县检察院受理此案后发现,公安机关未对关键证人、关键证据询问到位,部分证据合法性存在欠缺,办案检察官遂向公安机关提出补充侦查提纲。正当此时,又有 9 名企业职工听说李某被检察机关起诉闻讯赶来,反映李某欠他们共计 11 万余元工资情况。经过核实,办案检察官最后对 11 万余元的欠薪依法向法院追加起诉。犯罪嫌疑人李某的舅舅提出愿意替李某偿还欠薪后,在检察官的见证下,60 余万元欠薪全部发到 40 余名职工手里。今年 3 月 21 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2万元。

“此案发生后,我院部署开展了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薪专项监督活动。”该院检察长陈伟介绍说,高阳县是家纺名都,纺织产业发达,全县从事纺织及相关产业的农民工人数众多。为此,该院民行检察部门牵头,联合有关部门对全县 1000 余家纺织及相关企业逐一排查,重点摸排拖欠 10 人以上农民工工资案件线索。共立案 15 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10 件。另一方面,该院还牵头劳动监察、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构建外部协作机制,畅通线索发现、移送渠道。对发现的欠薪线索,及时移交民行部门,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的,依法支持起诉并及时与法院沟通,形成讨薪司法合力;对符合刑事立案条件的,及时监督相关部门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提升农民工维权力度;对可能引发信访事件的农民工讨薪线索,主动做好矛盾风险化解工作。

一起欠薪案引发一场专项监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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