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wnload - 98 年度 新進人員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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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
本校訂有「教師以英語教學開授課程辦法」,授課鐘點以每 1 學分核算為 1.5 倍鐘點計算,歡迎教師申請英語授課。持續推動「雙師計畫」,專任教師得邀請校外產業界人士擔任企業講師共同教授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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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網路教學
※有關網路教學,本校訂有「網路教學實施作業規範」、「網路教學實施準則」,網路輔助教學歡迎教師隨時向計網中心系統組申請上網建置。
※網路輔助教學,欲申請補助或加計鐘點費者、混合式網路教學及完全網路教學等課程之開設,應於開課前 1 學期配合各教學單位之排課通知公布,並於網路選課結束後 10天內,參考選課人數,提出申請。
※相關法規請上教務處網頁「教務處法規」欄 「課務組」法規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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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評量與教師評鑑 為確實瞭解學生學習之成效,提升教學績效,作為教師改進教學之參考,每學期第 15 週起實施網路教學評量,各班所有課程(含必、選修及實驗、實習課程)均實施評量。本校自 97 學年度起辦理教師評鑑制度,新進教師可著手填報 98 學年度教師評鑑(教學、研究、服務與輔導)系統, 98 學年度填報時間為 98 年 9 月 1日至 99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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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業務
期中考試由教師依上課進度自行擇定時間考試(未停課),期末考試於第 18週停課自訂時間考試。 共同科目期中、期末集中考試之申請,請於第 6 週、第 15 週結束前填寫考試申請單送課務組彙整公告。為提昇學生優良學習風氣,杜絕作弊情事發生,請教師務必親自監考,不得請研究生代為監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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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各班教室如有容量不足或需要借用,請洽教務處課務組(分機 1133)辦理。 e 化設備使用問題請洽計網中心e 化小組(分機 3215 、 3216),教室場地設備(如桌椅、粉筆)請洽總務處事務組(分機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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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認證本校電機系碩士班、電子系(電通所)、能源系、車輛系所、生技所、化工系所、工管系所、土木系所等8 系所教學單位將於 10月 5日接受中華工程教育學會之 98 學年度工程及科技教育認證期中審查實地訪評,請教師於 10 月 5 日當日全程出席訪評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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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評量期中預警制度為加強學生對自身學習狀況之瞭解,避免在無預警的情形下遭到退學,實施期中預警制度。預警作業流程如下:1. 第 10週前由授課教師依期中評量情形,統計該班學生出席狀況不佳或學習表現低落之預警學生名單,並上網登錄(不論有無實施期中考試測驗,均須登錄)。2. 第 11週教務處於本校網站提供學生自行上網查詢個人學習預警情況,進行課業補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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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教務處提供任課教師統計之預警名單交予導師,進行瞭解及輔導。 4.學生在校期間該學期修習學分達1/2科目遭預警者,由教務處寄發書面預警通知單予家長,協助督促學生課業。
成績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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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業務
每學期期末考試結束、學期成績上網輸入後,教務處即依任課教師輸入電腦之學期成績來寄發成績單,故請各位教師務必於規定時間內輸入學期成績。各項成績經教師評定送教務處後,不得擅自更改;惟如發現試卷評分錯誤或成績登錄有誤及遺漏者,經任課教師會同教務處查證確實者,提交教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始可更正成績,故請教師審慎評定學生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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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業務本校訂有「碩博士班研究生延聘指導教授準則」,請上網查閱(網址:http://www.cc.ntut.edu.tw/~wwwoaa/oaa-nwww/oaa-l/graduate/law_graduate_010.pdf )。凡與研究生有三親等內之關係者,不得擔任其學位指導教授及學位考試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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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業務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期限:
※第一學期為自完成註冊手續起至11 月 30 日止
※第二學期為自完成註冊手續起至 5月 31 日止。 研究生論文最後定稿繳交期限:
※第一學期為 1 月 31 日 ※第二學期為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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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學位考試委員資格碩士班學位考試委員,除對研究生所提論文學科、創作、展演或技術報告有專門研究外,並應具備左列資格之一:
(一)曾任教授或副教授者。 (二)擔任中央研究院院士或曾任中央研究院研究員、副研究員者。
(三)獲有博士學位,在學術上著有成就者。
(四)屬於稀少性或特殊性學科,在學術或專業上著有成就者。
前項第三款、第四款之提聘資格認定標準,由各系(所)務會議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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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學位考試委員資格博士班學位考試委員,除對研究生所提論文學科、創作、展演或技術報告有專門研究外,並應具備左列資格之一:
(一)曾任教授者。 (二)擔任中央研究院院士或曾任中央研究院研究員者。
(三)曾任副教授或擔任中央研究院副研究員,在學術上著有成就者。
(四)獲有博士學位,在學術上著有成就者。 (五)屬於稀少性或特殊性學科,在學術或專業上著有成就者。
前項第三款至第五款之提聘資格認定標準,由各系(所)務會議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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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卓越計畫雙師計畫
本校 98年度「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 持續推動「雙師計畫」。
歡迎各專任教師踴躍提出申請
對象:各系所專任教師邀請校外產業界人士擔任企業講師共同教授課程。企業講師授課總時數之申請以每門課最多 6小時為原則,且限日間部課程始得申請。
辦法:欲申請之專任教師,於企業講師授課日 2 週前填寫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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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及實驗課程教學效能之改善 為改善大學部基礎實驗室設備,並製作實驗課程數位化教材之拍攝,本校透過 98 年度「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持續鼓勵各系改善實驗設備、製作數位教材、建置教學網站,以強化實驗教學之效能,創造優質教學品質。
教學卓越計畫
歡迎教師於各學年截止日前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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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目的 為協助本校新進教師,減少摸索與適應的時間,教
學卓越計畫規劃「薪傳制度」安排志願協助的資深傑出教師與新進教師共組薪傳團隊,進行聚會、討論、觀摩、參訪等活動。
貳、計畫說明薪傳計畫之活動內容以教學、研究、產學合作為主。原則上雙方每個月至少應見面討論一次。
於 10月、 11月、 12月、 1月繳交薪傳成果報告。 為便利活動進行,每學期補助經常門經費每位傳授
者 1.5萬元,補助每位學習者 1萬元,並依據會計室規定辦理。
教學卓越計畫薪傳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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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申請資格「學習者」 (mentee) 以本校任職 5年 (含 )內之新進專任教師或教學評量不佳的教師為原則。
「傳授者」 (mentor)須為本校任職年資 10 年以上之專任教師 ( 副教授以上職級 );或曾獲得國科會傑出研究獎;或曾獲得校、院、系傑出教學獎;或曾獲得校、院傑出研究獎;或曾獲得校、院傑出產學合作獎,並經系 ( 所 )主管及院長推薦之專任教師為限。
教學卓越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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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卓越計畫影音教材
※本校 95年度「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教學資源中心成立「數位教材工作坊」。
※透過「資訊尖兵服務隊」提供教師錄製影音教材所需的協助,並將數位化教材置於「網路學院」教學平台內。歡迎各位老師隨時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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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全都錄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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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 三教 六教101 、 107 、 205 209 、 303 、 403 、 5
07327 、 427 、 527
參與計畫之教師可透過本校 10間特定 e 化教室,運用數位設備快速錄製教師上課之教材。
教師在授課時只要按下一個按鈕,即可開始錄影、存檔,系統會自動將數位影音上傳至開放平台供學生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