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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 控制性详细规划(AP0514 等规划管 理单元) 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 控规编制单位: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编制单位: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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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

控制性详细规划(AP0514等规划管

理单元)

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

控规编制单位: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编制单位: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I

目录

第 1章 总则...............................................................................................................................1

1.1 项目背景..........................................................................................................................1

1.2 编制依据..........................................................................................................................3

1.2.1 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3

1.2.2 地方法规及规范性文件...........................................................................................5

1.2.3 技术标准规范...........................................................................................................7

1.2.4 产业政策文件...........................................................................................................7

1.2.5 本规划有关依据和资料...........................................................................................8

1.3 评价目的与原则..............................................................................................................8

1.3.1 评价目的...................................................................................................................8

1.3.2 评价原则...................................................................................................................9

1.4 评价范围与时段........................................................................................................... 10

1.5 评价内容与评价重点................................................................................................... 10

1.5.1 评价内容................................................................................................................ 10

1.5.2 评价重点................................................................................................................ 11

1.6 区域环境功能区划....................................................................................................... 12

1.6.1 水环境功能区划.................................................................................................... 12

1.6.2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13

1.6.3 声环境功能区划.................................................................................................... 13

1.6.4 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14

1.6.5 小结........................................................................................................................ 14

1.7 评价标准....................................................................................................................... 16

1.7.1 环境质量标准........................................................................................................ 16

1.7.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9

1.8 区域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25

1.9 环境目标与评价指标体系........................................................................................... 40

1.10 重点保护的生态空间清单......................................................................................... 40

第 2章 规划分析.................................................................................................................... 43

2.1 规划编制背景............................................................................................................... 43

2.2 规划概述....................................................................................................................... 44

2.2.1 规划目标................................................................................................................ 44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II

2.2.2 总体定位................................................................................................................ 44

2.2.3 规划策略................................................................................................................ 44

2.2.4 规划范围................................................................................................................ 44

2.2.5 规划布局及结构.................................................................................................... 45

2.3 地块划分与控制........................................................................................................... 45

2.3.1 规划功能单元划分与控制.................................................................................... 45

2.3.2 规划管理单元划分与控制.................................................................................... 48

2.3.3 开发强度................................................................................................................ 50

2.3.4 建筑高度................................................................................................................ 50

2.3.5 建筑密度................................................................................................................ 51

2.3.6 绿地率.................................................................................................................... 51

2.4 土地利用规划............................................................................................................... 51

2.4.1 城乡用地................................................................................................................ 52

2.4.2 城市建设用地........................................................................................................ 52

2.5 地下空间规划............................................................................................................... 54

2.6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55

2.6.1 给水工程................................................................................................................ 55

2.6.2 排水工程................................................................................................................ 56

2.7 海绵城市规划............................................................................................................... 58

2.8 综合交通规划............................................................................................................... 59

2.8.1 对外交通系统规划................................................................................................ 59

2.8.2 道路系统规划........................................................................................................ 60

2.8.3 公共交通规划........................................................................................................ 61

2.8.4 停车系统规划........................................................................................................ 62

2.8.5 货运交通组织规划................................................................................................ 62

2.8.6 慢行交通规划........................................................................................................ 62

2.8.7 水上交通规划........................................................................................................ 63

2.8.8 加油加气站规划.................................................................................................... 64

2.9 绿地景观规划............................................................................................................... 65

2.10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69

2.10.1 保护对象.............................................................................................................. 69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III

2.10.2 保护措施.............................................................................................................. 72

2.10.3 推荐文化遗产保护线索...................................................................................... 74

2.10.4 推荐工业遗产保护线索...................................................................................... 74

2.11 综合防灾规划............................................................................................................. 77

2.11.1 消防规划.............................................................................................................. 78

2.11.2 防震规划.............................................................................................................. 79

2.11.3 人防工程规划...................................................................................................... 80

2.11.4 环卫工程规划...................................................................................................... 80

2.12 规划协调性分析......................................................................................................... 81

2.12.1 与主要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协调性分析.............................................................. 81

2.12.2 与上层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86

2.13 规划不确定性分析..................................................................................................... 89

第 3章 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92

3.1 自然地理状况............................................................................................................... 92

3.1.1 气候特征................................................................................................................ 92

3.1.2 水文水系特征........................................................................................................ 92

3.1.3 地形、地貌、地质................................................................................................ 94

3.1.4 植被分布................................................................................................................ 94

3.2 社会经济概况............................................................................................................... 94

3.2.1 基本概况及人口.................................................................................................... 94

3.2.2 经济发展情况........................................................................................................ 94

3.2.3 交通运输................................................................................................................ 95

3.3 资源赋存与利用状况................................................................................................... 96

3.3.1 土地资源及利用现状分析.................................................................................... 96

3.3.2 三旧存量情况........................................................................................................ 96

3.3.3 交通情况................................................................................................................ 96

3.3.4 服务设施................................................................................................................ 96

3.3.5 历史文物................................................................................................................ 97

3.3.6 现状历史文化资源——工业遗产........................................................................ 97

3.3.7 能源利用................................................................................................................ 97

3.3.8 水资源利用............................................................................................................ 98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IV

3.3.9 生物资源................................................................................................................ 99

3.4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01

3.4.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01

3.4.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10

3.4.3 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120

3.4.4 底泥环境现状监测.............................................................................................. 125

3.4.5 土壤环境现状监测.............................................................................................. 129

3.5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及规划......................................................................................... 139

3.5.1 污水处理.............................................................................................................. 139

3.5.2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142

3.5.3 噪声污染控制...................................................................................................... 147

3.5.4 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 150

3.5.5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151

3.5.6 现有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及实施效果.................................................................. 153

3.6 规划实施中的资源与环境制约因素分析................................................................. 154

3.6.1 水环境制约因素.................................................................................................. 154

3.6.2 大气环境制约因素.............................................................................................. 155

3.6.3 固体废物环境制约因素...................................................................................... 155

3.6.4 生态环境制约因素.............................................................................................. 155

第 4章 重点污染源企业建设现状及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 156

4.1 各企业现状基本信息................................................................................................. 156

4.2 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 160

第 5章 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162

5.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162

5.1.1 大气环境影响现状分析...................................................................................... 162

5.1.2 规划后大气环境分析.......................................................................................... 163

5.2 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164

5.2.1 地表水环境影响现状分析.................................................................................. 164

5.2.2 规划后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65

5.2.3 地下水环境影响现状分析.................................................................................. 166

5.2.4 规划后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166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V

5.3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66

5.3.1 声环境影响现状分析.......................................................................................... 166

5.3.2 规划后声环境影响分析...................................................................................... 168

5.4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分析............................................................................................. 169

5.4.1 固体废弃物现状分析.......................................................................................... 169

5.4.2 规划后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169

5.5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170

5.5.1 土壤环境现状分析.............................................................................................. 170

5.5.2 规划后土壤环境分析.......................................................................................... 171

5.6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71

5.7 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171

第 6章 资源与环境承载力分析.......................................................................................... 174

6.1 大气环境承载力分析................................................................................................. 174

6.2 水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 176

6.2.1 污水产生量.......................................................................................................... 176

6.2.2 污水水质.............................................................................................................. 177

6.2.3 水环境容量分析.................................................................................................. 178

6.2.4 水质改善规划...................................................................................................... 178

第 7章 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 180

7.1 规划方案综合论证..................................................................................................... 180

7.1.1 规划环境目标的可达性分析.............................................................................. 180

7.1.2 规划布局的合理性分析...................................................................................... 181

7.1.3 发展规模的合理性分析...................................................................................... 182

7.1.4 主要环保基础设施规模与布局的环境合理性分析.......................................... 183

7.2 规划方案的可持续发展论证..................................................................................... 186

7.2.1 区域、流域的可持续发展论证.......................................................................... 186

7.2.2 规划方案的先进性和科学性.............................................................................. 188

7.3 不同类型规划方案综合论证重点............................................................................. 188

7.3.1 建设区域.............................................................................................................. 188

7.3.2 绿化区域.............................................................................................................. 188

7.4 对规划的调整和完善建议......................................................................................... 189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VI

7.4.1 环保规划优化建议.............................................................................................. 189

7.4.2 布局优化建议...................................................................................................... 189

第 8章 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90

8.1 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90

8.2 地表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92

8.3 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92

8.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94

8.5 生态环境保护对策与减缓措施................................................................................. 194

第 9章 空间管控、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管理.................................................................. 196

9.1空间管控红线.............................................................................................................. 196

9.2环境质量底线和总量管控.......................................................................................... 198

9.3自然资源利用上线...................................................................................................... 199

9.4环境准入清单.............................................................................................................. 199

第 10章 公众参与................................................................................................................ 202

10.1 公众参与工作概述................................................................................................... 202

10.1.1 公众参与的主要内容........................................................................................ 202

10.1.2 公众参与对象.................................................................................................... 202

10.1.3 公众参与的时间与方式.................................................................................... 202

10.2 公众参与信息公告及反馈....................................................................................... 203

10.2.1 信息公告过程.................................................................................................... 203

10.2.2 公众意见情况.................................................................................................... 203

第 11章 环境监测及跟踪性评价........................................................................................ 204

11.1 环境管理................................................................................................................... 204

11.1.1 环境管理指标体系............................................................................................ 204

11.1.2 项目建设的环境管理........................................................................................ 205

11.1.3 建立规划区 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206

11.1.4 项目准入条件.................................................................................................... 207

11.1.5 规划内包含的重要项目环境管理要求............................................................ 207

11.2 环境监测................................................................................................................... 207

11.2.1 环境监测机构.................................................................................................... 207

11.2.2 对环境监测工作的要求.................................................................................... 208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VII

11.2.3 污染源监测计划................................................................................................ 208

11.2.4 环境质量监测计划............................................................................................ 209

11.2.5 排污口规划化要求............................................................................................ 210

11.2.6 风险事故监控.................................................................................................... 211

11.2.7 报告提交............................................................................................................ 211

11.3 环境影响跟踪性评价及跟踪监测........................................................................... 211

11.4 入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简化建议............................................................... 212

第 12章 评价结论................................................................................................................ 214

12.1 规划概述................................................................................................................... 214

12.2 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214

12.2.1 大气环境............................................................................................................ 214

12.2.2 水环境................................................................................................................ 215

12.2.3 声环境................................................................................................................ 215

12.3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16

12.3.1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216

12.3.2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16

12.3.3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16

12.3.4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16

12.3.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16

12.3.6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17

12.3.7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17

12.3.8 社会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17

12.4 规划调整及优化建议............................................................................................... 217

12.5 规划方案的综合论证结论....................................................................................... 218

12.6 主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 218

12.7 空间管控、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管理................................................................... 219

12.7.1 空间管控红线.................................................................................................... 219

12.7.2 环境质量底线和总量管控................................................................................ 219

12.7.3 自然资源利用上线............................................................................................ 219

12.7.4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219

12.8 公众参与................................................................................................................... 220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VIII

12.9 跟踪评价方案........................................................................................................... 221

12.10 总结论..................................................................................................................... 221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

第 1章 总则

1.1项目背景

根据《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提出,围绕广州市重点建设三大

战略枢纽、加快建设“三中心一体系”、优化一江两岸三带和国家创新中心城市

的部署,按照“北拓、中聚、南优”的总体思路,推动知识城、科学城、临港经

济区三大板块规划建设优化提升,形成三足鼎立、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推动广州国际生物岛、西区产业园、长岭居、云埔工业区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全

市建设国际科技创新枢纽的主引擎。黄埔临港经济区重点发展航运服务、电子商

务、临港总部、金融服务等临港服务业,加强城市更新改造,高水平配套城市功

能设施,加大对特色文化、旅游资源挖掘,打造国际航运中心重要组团,建成具

有综合功能的世界一流临港地区。

2016年 12月,中共广州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提出“建设以国际金融城—黄

埔临港经济区为核心的第二中央商务区,提升珠江经济带”。这将成为黄埔临港

经济区发展的重要契机。

2017年 7月 21日,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开展广州第二中央商务

区(黄埔区部分)城市设计工作,并于 2018年 9月通过黄埔区景观会(穗开景

观会纪[2018]3号),目前以城市设计成果为基础,开展黄埔地区的控规整体修

编。

2018年 9月,为推动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建设,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乡布局、提升城乡形象、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城

乡统筹发展、落实城市设计方案,黄埔区启动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

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

目前已完成临港经济区(南片)一期 AP0518规划管理单元、二期 AP0909

规划管理单元的控规修改工作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等内容,并分别于 2018 年 12

月 1日、2019年 3月 2日通过黄埔区规委会审议通过,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调整

方案。

本次控规修改涉及的地块为 AP0514等规划管理单元,是临港经济区(南片)

控规修编的三期。AP0514等规划管理单元位于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

片),南临番禺区,北至黄埔东路,东至开创大道,西至黄埔区区界,地理区位

优越。

规划区域范围见附图 1所示。规划调整后与现状相比,删去了二类和三类工

业用地,只规划约 3.2公顷的一类工业用地,且多数工业用地都将变更为商业商

务用地或公园绿地等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区域,对环境是有利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4]98号《关于印发〈编制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和〈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

划的具体范围(试行)〉的通知》、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9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了

明确实施此项土地利用规划方案带来的环境影响,确保社会、经济、环境可持续

发展,广州开发区城市规划信息编研中心委托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

公司承担“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AP0514等规

划管理单元)”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接受委托后,环评单位对该规划涉及的区

域进行了实地踏勘和调查,并对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

术导则和规划编制单位提供的资料,编制完成了《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

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3

1.2编制依据

1.2.1 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 1月 1日实施;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 12月 29日修订并施

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 10月 26日修订并施

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 11月 7日修

订;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 12月 29日修订

并施行;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 7月 1日实施;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 2月 28日修订;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 8月 31日审议通过,

2019年 1月 1日起施行;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 10月 26日修订并施

行;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 10月 26日修订并施行;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8月 28日修订;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 7月 2日修订;;

(1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2009年 10月 1日起施行;

(14)《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99

号;

(15) 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环评

[2016]95号;

(16)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

[2016]65号;

(1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

[2012]77号;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4

(18)《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

[2012]98号;

(19)《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 4号,2019年 1月 1日起

施行;

(20)《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年 1月 1日起施行,2011年修订;

(21)《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

(22)《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

(23)《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2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 8月 1日施行;

(25)《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41号,2014 年 1月 1

日起施行;

(26)《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令[1997]第 18号;

(27)《清洁生产审核办法》,2016年 7月 1日实施;

(28)《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29)《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联动工作的意见》,环发

[2015]178号;

(30)《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

环评[2016]150号);

(31)《关于印发《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具体范围(试行)》和《编

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具体范围(试行)》通知》,环办[2004]98号;

(32)《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

导意见(试行)》(环办环评[2016]14号);

(33)《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6]1162

号(9部委联合发布);

(34)《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

务院办公厅,2017年 2月 7日;

(35)《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17]33 号,

2017年 3月 24日;

(3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5

75号);

1.2.2 地方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府函

[2010]140号;

(2)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5年 1月修订,2015年 7月 1日起施

行;

(3) 《广东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2016年 9月 22日;

(4) 《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

(5) 《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10年修正本),2007年 1月

1日起施行;

(6) 《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2010 年 7 月修改),1999 年 1

月 1日起施行;

(7)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

函[2016]358号);

(8) 关于印发《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粤府函[2011]14

号);

(9)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

通知》(粤府[2015]131号);

(10)《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修订本)》(2017~2020年);

(11)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2年修订),2004年 5月

1日起施行;

(12)《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2002年 4月 1日起施行);

(1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1997

年 12月 1日);

(1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粤府

〔2012〕120号;

(15)关于印发《广东省地下水保护与利用规划》的通知,粤水资源函

[2011]377号;

(16)《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6

(17)《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

(18)《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

(19)《关于发布珠江三角洲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的通

知》,粤经信政策〔2011〕891号;

(20)《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134

号,2009年 5月 1日起施行);

(21)《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粤环发[2010]18号);

(22)《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23)《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4)《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

(25)《广州市城市更新总体规划》(2015-2020年);

(26)《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

(2016—2020年)的通知》,穗府[2016]14号;

(27)《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环境保护第十三个五年规

划的通知》,穗府办[2016]26号;

(28)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的通知,(穗府[2016]9号);

(29)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修订)》的通

知,穗府[2013]17号;

(30)《广州市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规定》,2011年 5月 1日起施行;

(31)《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试行)》(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 71号),

2012年 5月 17日起施行;

(32)《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

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穗府[2016]6号;

(33)《广州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2011年本,试行)》;

(34)《广州市生态城市规划纲要(2001-2020年)》;

(35)《广州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2010-2020》;

(36)《广州市污水治理总体规划修编(2007-2020)》;

(37)《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粤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7

府办〔2016〕53号);

(38)《关于同意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的复函》,粤办函[2009]459号;

(39)《关于进一步明确固体废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环[2008]117

号。

1.2.3 技术标准规范

(1)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130-2014);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

(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HJ964-2018);

(9)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

(1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 4号);

(11) 《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 2034-2013);

(12)《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554-2010);

(13)《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

(14)《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

(15)《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 47-2006);

(16)《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办[2013]103号);

(17)《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 1464-2014);

(18)《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

(19)《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标准》(JGJ/T170-2009);

(20)《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

1.2.4 产业政策文件

(1)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第 40号);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8

(2) 《当前部分行业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目录》;

(3)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1年 5月修订)及关

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发改委令 2013

年第 21号);

(4) 《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

1.2.5 本规划有关依据和资料

(1) 《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6-2020)》;

(2) 《广州市黄埔中心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

(3) 《广州新黄埔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5-2030)》;

(4) 《广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

(5) 《广州市生态廊道总体规划与生态廊道规划建设指引》;

(6) 《广州都会区生态廊道总体规划与东部生态廊道概念规划》;

(7) 《 广州市绿道网建设规划》;

(8) 《广州市功能区生态廊道与组团隔离带规划》;

(10)《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2;

1.3评价目的与原则

1.3.1 评价目的

贯彻落实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从合理利用资源、维护生态平

衡、保护自然环境的角度出发,立足于广州开发区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资源的实

际状况,紧密结合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特

点,对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相应的环境影响及其减缓措施进行系统全

面深入的分析、预测和评价,以期达到:

(1)通过对社会经济发展方向、产业结构以及相关环境资源的配置与使用

的全过程分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提出环境对策和

建议,为确保规划总体目标的实现和区域资源、环境、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提

供依据。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9

(2)通过调查掌握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基地及周边区域环

境状况、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根据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基

地未来发展规模、结构、布局以及各项开发活动,预测评价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

经济区(南片)基地开发活动可能对区域内及周边环境带来的影响和发展趋势。

(3)根据规划区域需关注的环境问题和规划实施的社会经济指标、环境质

量控制指标及资源承载力分析,评价规划设置的环境合理性,规模合理性及社会

经济格局的变化趋势,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环境的角度,

分析预测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影响。

(4)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规划区域的开发规模、开发方式和强度、规划布

局、能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的合理性,向规划单位和环境保护主

管部门提出调整优化规划方案和环境保护方案的建议,为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

济区(南片)基地的环境管理和下阶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供指导。

1.3.2 评价原则

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主要遵从以下原则进行:

(1)全程互动原则

评价应在规划纲要编制阶段(或规划启动阶段)介入,并与规划方案的研究

和规划的编制、完善全过程互动。

(2)一致性原则

评价的重点内容和专题设置应与规划对环境影响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一

致,应与规划涉及领域和区域的环境管理要求相适应。

(3)整体性原则

评价应统筹考虑各种资源与环境要素及其相互关系,重点分析规划实施对生

态系统产生的整体影响和综合效应。

(4)层次性原则

评价的内容与深度应充分考虑规划的属性和层级,并依据不同属性、不同层

级规划的决策需求,提出相应的宏观决策建议以及具体的环境管理要求。

(5)科学性原则

评价选择的基础资料和数据应真实、有代表性,选择的评价方法应简单、适

用,评价的结论应科学、可信。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0

1.4评价范围与时段

本规划区域主要建设商务商业、公共服务设施、居住区等,不涉及污染型工

业企业建设,不会产生严重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程度较小。

(1)大气环境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以规划区范围边

界为起点,外延至边界外 500m范围。

(2)水环境评价范围:

根据规划区所在地地表水分布、河流流态确定,地表水评价范围主要为规划

片区直接或间接涉及水域,主要包括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乌涌、双岗涌、南岗

河、东江北支流。本规划区铺设有市政管网,规划区域主要建设商务商业、公共

服务设施、居住区等,不涉及污染型工业企业建设,因此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

评价。

(3)声环境评价范围:

规划区范围及区域边界外 200m包络线范围。

(4)生态环境评价范围:

规划区域所在地块范围区域及其周边生态环境。

各环境要素的评价范围见表 1.4-1。

表 1.4-1本次规划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评价要素 评价范围

大气环境 本规划区及边界外 500m

地表水环境 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乌涌、双岗涌、南岗河、东江北支流

声环境 规划区范围及区域边界外 200m

生态环境 规划区域所在地块范围区域及其周边生态环境

1.5评价内容与评价重点

1.5.1 评价内容

根据本规划区的内容及周围环境特点,确定本次评价内容为:

(1)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分析,包括分析拟议的规划目标、指标、控制

性详细规划的内容与相关的其他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关系。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1

(2)环境现状与分析,包括调查、分析环境现状和历史演变,识别敏感的

环境问题以及制约拟议规划的主要因素。

(3)环境影响识别与确定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包括识别规划目标、指标

的主要环境问题和环境影响,按照有关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拟定或确认

环境目标,选择量化和非量化的评价指标;环境资源(水、大气)承载力分析。

(4)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包括预测和评价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对环境

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的影响。

(5)针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的影响情况,给出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6)从环保角度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的合理性做出结论性意见。

1.5.2 评价重点

本次评价工作重点确定为:

(1)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分析

相关规划协调性分析: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与《广

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黄埔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3-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与《广州第二中央商务区(黄埔区部分)城市

设计》(已过会)、《广州市生态廊道总体规划与生态廊道规划建设指引》和《广

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地区发展策略与城市设计》(已通过区景观会)等的协

调性。

选址合理及合法性分析:主要从区域开发的性质或发展方向,结合城市发展

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分析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选址

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总体布局合理性分析: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开发以商业商务为主,兼具

文化、居住等功能,各种功能对环境影响及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不同,本控制性详

细规划的内容布局的合理性分析主要结合区域的社会、自然和环境条件,分析区

域内各种功能分区的合理性。

环境影响因素分析:根据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估算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的内容实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

(2)规划区敏感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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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由于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范围较小,在

环境影响范围内涉及的环境保护敏感区域(点),需调查各类敏感区域(点)的

情况,并分析确定对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实施带来的环境制约因素。

(3)环境承载力分析

通过分析区域的自然、社会和环境特征,特别是分析区域内的自然、社会环

境因素中的限制因子,以确定区域环境对开发活动强度和规模的可接受能力。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在分析所有区域开发活动的基础上,预测与评价开发活动对区域内外环境空

气、水环境、声环境、生态及社会经济等可能产生的影响,并由此分析或制定区

域开发活动环境保护措施,防止区域环境污染与破坏。

(5)规划区环境保护对策

在环境承载力分析及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等基础上,为实现环境保护目标,

提出区域开发环境保护对策建议,着重分析论证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基础设

施建设(污水排放方式等)、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资源保护对策等。

1.6区域环境功能区划

1.6.1 水环境功能区划

(1)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本规划区域内及周边的地表水为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深涌、珠江涌、乌涌、

文涌、双岗涌、庙头涌、南湾涌、沙步涌、南岗涌、西滘涌、东江北干流。规划

区域属于广州净水有限公司大沙地分公司(以下简称“大沙地污水处理厂”)和

广州开发区东区水质净化厂(以下简称“东区水质净化厂”)的集污范围内,其

中开发大道以西的规划区域产生的污水经过市政管网排入大沙地污水处理厂,处

理达标后排入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开发大道以东的规划区域产生的污水经过市

政管网排入东区水质净化厂,处理达标后经南岗河排入东江北干流。根据《广东

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函[2011]14号)、《广州市水环境功能区区划》

(穗府[1993]第 59号文)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

的批复》(粤府函〔2016〕358号),对本规划涉及水体的功能区进行划分。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3

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函[2011]29号),珠江广州河段

前航道(广州大桥至广州大濠沙段)为工农景航用水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

标准》(GB3838-2002)IV 类标准。黄埔航道(大濠沙至广州莲花山)为航工农

景用水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 类标准。东江北干

流(增城新塘-广州黄埔新港东岸)为饮工农航用水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

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深涌和珠江涌最终均汇入珠江广州河段前航

道,因此水质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

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函[2011]29号)和广州市监测站

下发的广州市主要河涌水质目标核定表,南岗涌(南岗河黄埔段)执行《地表水

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文涌、双岗涌、庙头涌、南湾涌、

沙步涌、西滘涌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 类标准;乌涌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

本规划区涉及的地表水体水质目标均按 III 类、IV类进行保护,执行《地表

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IV类标准。

规划区域水系分布情况、区域水环境管控图见附图 2、附图 3。

(2)地下水功能区划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的通知》(粤水资源[2009]19号),

本规划区所在的区域属于不宜开采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地下水目标水质类别为

V类、III 类标准,执行《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14848-93)V类、III 类标

准。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详见附图 4。

1.6.2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修订)的通知》

(穗府[2013]17号),本规划区所在区域属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

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规划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

区域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详见附图 5、附图 6。

1.6.3 声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的通知》(穗环

[2018]151号),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 2类、3类、4a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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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3类、4a类标准。声环境功能区划详见

附图 7。

1.6.4 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本规划区涉及区域在

广东省生态功能区区划中,属于珠江三角洲平原农业—都市经济生态区,详见附

图 8;在广东省生态保护分区控制规划中,属于农业利用亚区,详见附图 8。

根据《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本规划区设计区

域在珠江三角洲生态控制性规划中,属于引导性资源开发利用区。

1.6.5 小结

本规划环境功能区划情况:

表 1.6- 1本规划区域环境功能区属性表

号功能区类别 功能区划分及执行标准

1地表水环境质量功能

项目纳污水体为珠江广州河道前航道、南岗河、

东江北干流,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粤府函[2011]29号),珠江广州河道前航道执

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

类标准,南岗河、东江北干流执行《地表水环境

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

2 空气环境质量功能区

根据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环境

空气功能区区划(修订)的通知》(穗府[2013]17

号),本规划区所在区域属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

级标准

3 声环境功能区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声环境功能

区区划的通知》(穗环[2018]151号),本项目所

在区域属于 2类、3类、4a类声环境功能区,执

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3

类、4a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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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4 生态功能区划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

本规划区涉及区域在广东省生态功能区区划中,

属于珠江三角洲平原农业—都市经济生态区。

5 地下水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的通知》

(粤水资源[2009]19号),本规划区所在的区域

属于不宜开采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地下水目标

水质类别为 V类、III 类标准,执行《地下水环境

质量标准》(GB14848-93)V类、III 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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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1.7评价标准

1.7.1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修订)的通知》

(穗府〔2013〕17号),本次规划区域大气功能区划属于二类功能区,因此 SO2、

NO2、CO、PM2.5、PM10、O3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

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TVOC、NH3、H2S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

境》(HJ2.2-2018)附录 D相关标准,臭气浓度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即厂界标准值为 20(无量纲),具体执行标准值参见表 1.7-1。

表 1.7-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单位:μg/m3)

项目 年均值 日均值 小时平均 8小时平均

SO2 60 150 500 -

NO2 40 80 200 -

PM2.5 35 75 - -

PM10 70 150 - -

CO - 4000 10000 -

O3 - - 200 160

NH3 - - 200 -

H2S - - 10 -

TVOC - - - 600

臭气浓度 - - 20 -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本次规划区域涉及的地表水体主要为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珠江涌、乌涌、

双岗涌、东江北干流。依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函[2011]29号),

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 IV 类

标准,相关标准见表 1.7-2。深涌、珠江涌最终汇入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水质

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 IV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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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7-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执行标准(单位:mg/L,pH 除外)

污染物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III 类标准 IV 类标准

pH值 6~9 6~9

BOD5 ≤4 ≤6

溶解氧 ≥5 ≥3

CODCr ≤20 ≤30

氨氮 ≤1.0 ≤1.5

SS ≤30 ≤60

总磷 ≤0.2 ≤0.3

石油类 ≤0.05 ≤0. 5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2 ≤0.3

挥发酚 ≤0.005 ≤0.01

氰化物 ≤0.2 ≤0.2

高锰酸盐指数 ≤6 ≤10

六价铬 ≤0.05 ≤0.05

汞 ≤0.0001 ≤0.001

铜 ≤1.0 ≤1.0

砷 ≤0.05 ≤0.1

粪大肠菌群(个/L) ≤10000 ≤20000

注:SS参考选用《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第三、四级标准。

(3)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的通知》(粤水资源[2009]19号),

本规划区所在的区域为不宜开采区、地址灾害易发区,地下水功能区保护目标水

质类别为 V类、III 类水体。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中的 V类、III 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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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7-3 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执行标准(单位:mg/L)

编号 水质指标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

III 类标准 V类标准

1 pH ≥6.5,≤8.5 <5.5,>9.0

2 总硬度(mg/L) >550 >550

3 溶解性总固体(mg/L) ≤1000 >2000

4 硫酸盐(mg/L) ≤250 >350

5 氯化物(mg/L) ≤250 >350

6 耗氧量(CODMn法,以 O2计)

(mg/L)

≤3.0 >10.0

7 氨氮(mg/L) ≤0.5 >1.5

8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0.3 >0.3

9 总大肠菌群(CFU/100mL) ≤3.0 >100

10 硝酸盐(mg/L) ≤20.0 >30.0

11 亚硝酸盐(mg/L) ≤1.00 >4.80

12 挥发性酚类(mg/L) ≤0.002 >0.01

13 铁 ≤0.3 >2.0

14 锰 ≤0.10 >1.50

15 镉 ≤0.005 >0.01

16 六价铬 ≤0.05 >0.10

17 砷 ≤0.01 >0.05

18 汞 ≤0.001 >0.002

19 铅 ≤0.01 >0.10

20 氰化物 ≤0.05 >0.1

21 氟化物 ≤1.0 >2.0

22 硫化物 ≤0.02 >0.10

23 细菌总数(CFU/mL) ≤10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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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4)声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的通知》(穗环

[2018]151号),本次规划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的 2 类、 3 类和 4a 类区标准。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GB/T15190-2014),本次规划区域北边界为黄埔大道,南边靠近珠江广州河

段前航道等交通干线,没有铁路干线,因此本规划区域内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

内执行 4a类区标准,参见表 1.7-4。

表 1.7-4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适用区域

2类 60 50 居住、商业混杂区

3类 65 55 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

4a类 70 55 交通干线两侧

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将交通干线边

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 4a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

(1) 相邻区域为 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 50m±5m;

(2) 相邻区域为 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 35m±5m;

(3) 相邻区域为 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 20m±5m。

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

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 4a类声环境功能区。

1.7.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规划区域内产生的废污水全部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大沙地污水处

理厂和东区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因此,本次规划区域范围内生活污水(商务商

业办公、文化活动、居民生活、餐饮等产生的废污水)的排放标准均执行广东省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医疗废水执行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经市政管网排

入大沙地污水处理厂和东区水质净化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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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大沙地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的一级 A标准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

类水标准两者中的较严值。

东区水质净化厂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

级 B标准中较严值,污水排放标准限值参见表 1.7-5和表 1.7-6。

表 1.7-5污水排放执行标准 单位:mg/L(pH除外)

污染物 pH COD

Cr

BO

D5

NH3-

N

动植物

SS TN TP 废水处理

方式

DB44/26-2

001三级标

准(第二时

段)

6~

9

≤500 ≤30

0

- ≤100 ≤4

00

- - 本次规划

区域内产

生的污水

经预处理

后排入市

政污水管

网,然后汇

入大沙地

污水处理

厂或东区

水质净化

厂集中处

理,达标后

最终排入

珠江广州

河段前航

道或南岗

大沙地污

水处理厂

6~

9

≤40 ≤10 ≤2 ≤1 ≤1

0

≤15 ≤0.4

东区水质

净化厂

6~

9

≤40 ≤20 ≤8 ≤3 ≤2

0

≤2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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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表1.7-6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预处理标准摘录 单位:mg/L

序号 控制项目 预处理标准

1 粪大肠菌群数(MPN/L) 5000

2 pH(无量纲) 6-9

3 CODCr 浓度 250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

(g/床位·d)

250

4 BOD5 浓度 100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

(g/床位·d)

100

5 SS 浓度 60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

(g/床位·d)

60

6 氨氮 --

7 动植物油 20

8 石油类 20

9 LAS 10

10 挥发酚 1.0

11 六价铬 0.5

12 总α(Bq/L) 1

13 总β(Bq/L) 10

14 总余氯 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h,接触池出口

总余氯 2~8mg/L;采用其他消毒剂对

总余氯不做要求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次规划区域所在地属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区中施工期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见表 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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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表 1.7-7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污染物 最高充许排放浓度

(mg/m3)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周界外浓

度最高点)(mg/m3)

颗粒物 120 1.0

本规划实施后,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油烟废气、备用柴油发电机组燃油尾气、

天然气燃烧废气、机动车尾气、垃圾收集站、公厕恶臭等。其中餐饮油烟废气与

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天然气为能源,一并排放)执行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

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规定,见表 1.7-8。

表 1.7-8 餐饮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规模 小型 中型 大型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2.0

基准灶头数 ≥1,<3 ≥3,<6 ≥6

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60 75 85

备用柴油发电机组燃油尾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详见 1.7-9。

表 1.7-9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摘录)

标准 污染物 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

(mg/m3)

最高允许排放

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排气筒

(m)

二级 监控点 (mg/m3)

“DB44/27-20

01”第二时段

二级标准

NOX 120(其它) 15 0.64 周界外浓

度最高点

0.1220 1.330 4.4

SO2 500(其他) 15 2.1 周界外浓

度最高点

0.40

20 3.6

30 18

颗粒物 120(其它) 15 2.9 周界外浓

度最高点

1.0

20 4.8

30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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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地下车库设置废气机械排风系统,机动车尾气经排气筒引至地面排放,排气

筒设计高度应满足标准要求中“排气筒高度低于 15m的,废气排放速率须满足

按外推法计算后再严格 50%”的要求,标准限值见表 1.7-10。

表 1.7-10 地下车库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

放浓度

(mg/m3)

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排气筒

(m)

二级限值 监控点 浓度

(mg/m3)

1 NOX 120 15 0.64 周界外浓度最高

0.12

2 CO 1000 15 42 周界外浓度最高

8

垃圾收集站、公厕恶臭厂界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中的二级标准(即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臭气≤20)。

(3)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

的噪声限值标准;运营期区规划区域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 (GB12348-2008) 2、3、4 类标准及《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22337-2008)2、4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 1.7-11和表 1.7-12。

表 1.7-11 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单位:dB(A)时间 主要噪声源 噪声限值

昼间 夜间

施工

土石方

打桩

结构

装修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各

种打桩机、振捣棒、电锯、吊

车、升降机等

70 55

执行标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各阶段

的噪声限值

营运

声环境

功能区

类别

噪声限值

昼间 夜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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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类 60 50

3类 65 55

4类 70 55

执行标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3、

4类标准及《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

4类标准

表 1.7-12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等效声级) 单位:dB(A)

房间类型

噪声敏感建筑物

声环境所处功能区类别

A类房间 B类房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1 40 30 45 35

2、3、4 45 35 50 40

说明:A类房间是指以睡眠为主要目的,需要保证夜间安静的房间,包括住宅卧

室、医院病房、宾馆客房等。B类房间主要是昼间使用,需要保证思考与精神集

中、正常讲话不被干扰的房间,包括学校教室、会议室、办公室、住宅中卧室以

外的其他房间等。

(4)固体废物

本规划区域内主要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具体

包括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油脂、废机油、废灯管、医疗废物等等。

一般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年第 36号修改单。

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境保护部

公告 2013年第 36号修改单

(5)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电磁环境质量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限值标准。

(6)其它标准

(1)《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

(2)《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

(3)《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原则与方法》(GB383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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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4)《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

(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 2005);

(6)《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

1.8区域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一)总目标

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的开发,应实现下列环境保护目标:

(1)对选址区域及周边村镇的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影响;

(2)对涉及的水体(主要有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黄埔航道、深涌、珠江

涌、乌涌、文涌、双岗涌、庙头涌、南湾涌、沙步涌、南岗涌、西滘涌、东江北

干流)水质不得有严重的不良影响,要实现逐步改善,不改变或影响其环境功能

属性;

(3)对区域生态环境、社会经济、交通等没有不良影响。

(二)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控制各类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以保证本规划区及其周边邻近区域和敏感点的

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三)水环境保护目标

控制各类水污染物的排放,保证规划区域内水体不因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

容的建设而发生水质级别的变化,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中的 V类、III 类标准,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 III 类标准、IV类标准;

(四)声环境保护目标

控制噪声的产生与传播,保证规划区内及周边的声环境敏感目标达到预定的

质量标准。本次规划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2类、3类和 4a类区标准;

(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保证本规划区及其周边邻近区域的生态系统处于良性

循环状态。有效控制各类废物的排放,使区域的生态环境得到保护;

(六)主要环境敏感点

根据敏感点类型,将规划区周边环境敏感点分别归纳为学校(详见表 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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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及图 1.8-1)、医疗卫生设施(详见表 1.8-2 及图 1.8-2)、主要住宅小区(详见

表 1.8-3及图 1.8-3)、历史文物(详见表 1.8-4及图 1.8-4)。

表 1.8-1 主要环境敏感点情况

序号 类型名称 具体名称 与规划区域关

保护目标

1 幼儿园 庙头村幼儿园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2 幼儿园 南岗镇下元

幼儿园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3 幼儿园 南岗镇沙步

幼儿园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4 幼儿园 南岗幼儿园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5 幼儿园 双岗幼儿园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6 幼儿园 儿福会幼儿园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7 幼儿园 珠江幼儿园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8 幼儿园 悦涛幼儿园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9 幼儿园 南湾幼儿园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10 幼儿园 鱼木幼儿园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11 幼儿园 育蕾幼儿园金碧

附属幼儿园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12 幼儿园 广州黄埔童乐幼儿园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13 幼儿园 荔香幼儿园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14 小学 鱼珠小学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15 小学 利民小学珠江分校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16 小学 沙步小学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17 小学 南岗小学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18 小学 黄埔同心小学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19 小学 黄埔区荔园小学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20 小学 中大附属黄埔小学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21 小学 万豪儒林小学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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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22 小学 黄埔区南湾小学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23 小学 怡园小学

(东校区)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24 小学 夏园小学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25 中学 黄埔育才学校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26 中学 黄埔春晖学校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27 中学 黄埔区港湾中学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28 中学 黄埔中大附属外

国语中学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29 幼儿园 欢欣幼儿园 规划区外

北侧 200 米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30 幼儿园 蓝天实验幼儿园 规划区外

北侧 250 米

大气二类

31 幼儿园 爱心幼儿园 规划区外

北侧 50 米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32 幼儿园 黄埔双沙中英文

幼儿园

规划区外

北侧 200 米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33 幼儿园 沙浦怡乐幼儿园 规划区外

北侧 300 米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34 幼儿园 广州市黄埔区双沙

幼儿园

规划区外

北侧 250 米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35 幼儿园 育才幼儿园 规划区外

东侧 150 米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36 幼儿园 黄金新港幼儿园 规划区外

东北侧 200 米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37 小学 港湾小学 规划区外

北侧 200 米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38 小学 怡园小学

(西校区)

规划区外

北侧 100 米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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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小学 下沙小学 规划区外

北侧 400 米

大气二类

40 小学 黄埔区文冲小学 规划区外

北侧 400 米

大气二类

41 小学 文船小学 规划区外

北侧 100 米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42 小学 庙头小学 规划区外

北侧 300 米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43 小学 黄埔同仁学校 规划区外

北侧 400 米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44 小学 广州港新港小学 规划区外

北侧 350 米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45 小学 海地小学 规划区外

北侧 400 米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46 中学 黄埔鱼木学校 规划区外

南侧 50 米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47 中学 广州市第八十八中学 规划区外

北侧 500 米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48 中学 广州港技工学校 规划区外

东北侧 200 米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49 中学 广州市黄埔区玉岩

天健实验学校

规划区外

东侧 50 米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50 中学 广州市第一二三中学 规划区外

北侧 50 米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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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图 1.8-1 主要环境敏感点分布图(小学、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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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8-2 主要环境敏感点(医疗卫生设施)

序号 类型名称 具体名称与规划区

域关系保护目标

1 综合医院 黄埔区中医医院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2 综合医院

广州市黄埔区红十字会医

院(南岗街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3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

鱼珠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黄埔区中医医院)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4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黄埔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5社区卫生服

务中心穗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6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黄埔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7 社区卫生站穗东街庙头社区

卫生服务站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8 社区卫生站穗东街夏园社区

卫生服务站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9 社区卫生站南岗街沙步社区

卫生服务站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10 综合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规划区外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11 综合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规划区外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12 综合医院 广州亿仁医院 规划区外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13 社区卫生站广州市黄埔区东区街笔岗

社区卫生服务站规划区外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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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8-2 主要环境敏感点分布图(医疗卫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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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8-3 主要环境敏感点(住宅小区)

序号 具体名称 与规划区域关系 保护目标

1 金港华园(一期)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2 荔香路 28 号大院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3 荔园小区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4 怡港花园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5 荔香花园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6 和安堡商务中心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7 外运大楼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8 黄埔花园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9 悦涛雅苑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10 惠润广场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11 金逸雅居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12 南屏苑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13 夏园大厦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14 骏鸿小区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15 鱼木小区 规划区内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16 怡园小区规 划 区 外 北 侧

200 米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17 黄埔雅苑规 划 区 外 北 侧

200 米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18 丰乐小区规 划 区 外 北 侧

400 米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19 享元花园规 划 区 外 北 侧

200 米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20夏园农民公

寓居住小区

规 划 区 外 南 侧

250 米大气二类声环境 3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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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8-3 主要环境敏感点分布图(住宅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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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8-4主要环境敏感点(行政管理设施)

序号类型名

具体名

与规划

区域关系保护目标

1街道办

事处黄埔街

规划区

内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2街道办

事处穗东街

规划区

内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3街道办

事处

黄埔街

道办事处

规划区

内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4街道办

事处

穗东街

道办事处

规划区

内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5社区居

委会庙头

规划区

内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6社区居

委会蟹山

规划区

内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7社区居

委会海安

规划区

外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8社区居

委会沙步

规划区

内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9社区居

委会南岗

规划区

内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10社区居

委会夏园

规划区

内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11社区居

委会鱼木

规划区

内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12社区居

委会文船

规划区

外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13 社区居 南湾 规划区 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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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会 内

14社区居

委会

荔园社

区居委会

规划区

内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15社区居

委会

港前路

社区居委会

规划区

内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16社区居

委会

港湾机

关村居委会

规划区

内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17社区居

委会

怡港社

区居委会

规划区

内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18社区居

委会

黄埔花

园社区居委

规划区

内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19社区居

委会

金逸雅

居社区居委

规划区

内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20社区居

委会

悦涛社

区居委会

规划区

内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21社区居

委会

金港华

园社区居委

规划区

内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22社区居

委会

南岗头

社区居委会

规划区

内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23社区居

委会

夏园社

区居委会

规划区

内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24社区居

委会

南石市

社区居委会

规划区

内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25社区居

委会

开元社

区居委会

规划区

内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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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社区居

委会

金碧领

秀社区居委

规划区

内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27 派出所 穗东所规划区

内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28 派出所 南岗所规划区

内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29 派出所穗东派

出所

规划区

内大气二类声环境 2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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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图 1.8-4主要环境敏感点分布图(行政管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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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表 1.8-5主要环境敏感点(历史文物)

序号 名称 文物级别 面积

1 浴日亭 国保 81.71

2 庙头南海神庙 国保 83755.43

3 下沙蒲氏宗祠 市保 274.02

4 鱼珠炮台 市保 65.66

5 南岗秦氏大宗祠(之一) 市保 769.86

6 扶胥古运河遗址 区保 432646.76

7 靖南楼 区保 18.09

8 沙步何氏宗祠 区登记 649.77

9 恺东梁公祠 区登记 241.00

10 基督教穗田堂 区登记 358.52

11 乐淡秦公祠 区登记 500.40

12 善德张公祠 / /

13 周氏大宗祠 / /

14 尚吉黄公祠 / /

15 玉田朱公祠 / /

16 文夫公祠 区登记 6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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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图 1.8-5 主要环境敏感点分布图(历史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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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1.9环境目标与评价指标体系

针对规划可能涉及的环境主题、环境敏感资源以及主要制约因素,通过环境

影响的识别,按照有关的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标准拟定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

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详见表 1.9-1)

表 1.9-1环境目标与评价指标体系

主题 环境目标 评价指标

土地资源

的规划与管理

确保对土地资源的有效规划与管

理;平衡对有限可利用土地的竞争性

需求

土地利用结构类型(商业兼容商务

用地、文化娱乐康体兼容商业用地、文

化设施用地、商业用地、居住兼容商业

商务用地、公园与广场绿地、规划道路

和道路设施用地、水域)

建筑布局 确保规划区建筑布局的适宜度 容积率、建筑密度

绿化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21% 绿化率

人口发展规模 确保人居舒适度 人口密度

水环境 控制水环境污染,保护水环境规划区内水污染物

(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卫生站废水)

声环境控制区域环境噪声水平,保障声

环境质量

规划区内噪声源(交通噪声和社会

噪声等)

固体废物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 100%无害

化处理

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1.10 重点保护的生态空间清单

(1)生态空间管控清单制定原则 :

根据《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明确保护边界,维护生

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质量。严格落实管控区管制要求。管控区内实施有条件

开发,实行更加严格的环境准入标准,加强开发内容、方式及强度控制。

(2)根据上述生态空间管制要求,确定规划区生态空间清单,具体见表

1.10-1。

(3)本次规划范围涉及生态保护空间管控区为珠江前航道河段、大蚝沙部

分区域及部分河涌,未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环境空间管控详见图 1.10-1。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41

表 1.10-1重点保护的生态空间清单

类别 序号 规划区块 管制要求

生态空间

管控区1

珠江前航道河段等河

流水系、大蚝沙部分地

(1) 原则上不再新建各类工业企业

或扩大现有工业开发的规模和面积,

避免大规模城镇建设和工业开发,严

格控制围垦、采收、堤岸工程、景点

建设等对河流、湖库、岛屿滨岸自然

湿地的破坏,必要的建设活动不得影

响主导生态系统功能。区内禁止建设

大规模废水排放项目和排放含有毒

有害物质的废水项目,工业废水不得

向该区域排放。

(2)强化管控区内污染治理和生态修

复。逐步关停区域内高污染、高排放

企业,现有污染源实施倍量削减政

策,逐步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污染

排放标准,区内现有村庄实施污水处

理与垃圾无害化处理。推进生态公益

林建设,改善林分结构,严格控制林

木采伐和采矿等行为。开展自然岸线

生态修复,提升岸线及滨水绿地的自

然生态效益,提高水域生态系统稳定

性。开展城镇间隔离绿带、农村林地、

农田林网等建设,细化完善生态绿道

体系,增强生态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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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图 1.10- 1广州市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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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第 2章 规划分析

2.1规划编制背景

根据《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提出,围绕广州市重点建设三大

战略枢纽、加快建设“三中心一体系”、优化一江两岸三带和国家创新中心城市

的部署,按照“北拓、中聚、南优”的总体思路,推动知识城、科学城、临港经

济区三大板块规划建设优化提升,形成三足鼎立、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努力成为全市建设国际科技创新枢纽的主引擎。

2012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广州市黄埔中心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

细规划,根据该规划内容,黄埔中心区功能定位为:(1)辐射华南地区的航运

服务中心和专业性临港商务中心;(2)广州城东的公共服务中心、高端滨江商

业中心;(3)国家级近代革命历史文化旅游中心。规划形成“一核两廊三轴五

中心五组团”结构。鱼珠临港商务中心为黄埔中心区的核心之一,辐射华南地区

的航运服务中心和专业性临港商务中心,广州东部高端滨江商业中心(详见图

2.12-1)。

2017年 6月,广州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提出“建设以国际金融城—黄埔临

港经济区为核心的第二中央商务区,提升珠江经济带”,规划范围为东至黄埔大

桥,北至大沙地东路,西至鱼珠,南至珠江航道,面积约为 13.4平方公里。 这

成为黄埔临港经济区发展的重要契机。黄埔临港经济区将重点发展航运服务、电

子商务、临港总部、金融服务等临港服务业,加强城市更新改造,高水平配套城

市功能设施,加大对特色文化、旅游资源挖掘,打造国际航运中心重要组团,建

成具有综合功能的世界一流临港地区。

2017年 7月 21日,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开展广州第二中央商务

区(黄埔区部分)城市设计工作,并于 2018年 9月通过黄埔区景观会(穗开景

观会纪[2018]3号),目前以城市设计成果为基础,开展地区的控规整体修编。

为推动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建设,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完善城市功能、优

化城乡布局、提升城乡形象、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落实

城市设计方案,黄埔区启动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

工作。2018年 12月 1日项目一期 AP0518规划管理单元通过黄埔区规委会审议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44

通过。2019年 3月 2日项目二期 AP0909规划管理单元通过黄埔区规委会审议通

过。

2.2规划概述

2.2.1 规划目标

(1)围绕国家重要的中心城市总目标,着力建设枢纽型网络城市,提升广

州市在世界城市体系中的地位,强化三大国际战略枢纽功能,优化提升一江两岸

三带,完善大交通网络体系,加强城市信息网络建设,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构建

全球城市网络重要节点等,并根据新的发展条件和新的发展需求对临港经济区的

功能、规模、格局和设施进行优化;

(2)明确近期拟实施项目的规划控制条件,并基于实施项目对周边规划控

制所造成的影响,进行整体用地方案、路网等的综合优化,确保既可以促进项目

实施,又能兼顾地区的长远发展要求。

2.2.2 总体定位

本次规划确定的黄埔临港经济区的定位为新时代的全球创新港城、粤港澳大

湾区的现代服务创新区、世界级城市群的新贸易创新中心、传承海丝文化的绿色

人文城区。

2.2.3 规划策略

(1)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保育生态资源,打造水绿网络的公园城市

(2)强化服务,绿色交通

提供优质公平的服务配套,构建高效便捷的交通体系

(3)文化传承,魅力人居

保护多元魅力文化,营造活力人文社区环境

(4)集约用地,提质增效

提升土地使用效益,盘活存量低效土地

2.2.4 规划范围

本项目位于黄埔区南部滨江区域,南临番禺区,北至黄埔东路,东至开创大

道,西至黄埔区区界。规划用地总面积约 20.2平方公里(见附图 1)。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45

2.2.5 规划布局及结构

本次规划形成“两带多廊、生态织补、六区多点 、产业联动”的整体结构,

详见图 2.2- 1 规划结构图。

(1) 两带多廊、生态织补

保育龙头山、江心岛为重要的绿色生态基底,以珠江景观带及东江景观带为

统领,多条通江廊道,整合绿地、水脉形成生态网络

(2) 六区多点、产业联动

打造六大分区:航运服务商务区、国际科技展贸区、国际总部中心区、全球

智创集聚区、文化创意展示区、绿色生活配套区。

2.3地块划分与控制

2.3.1 规划功能单元划分与控制

根据《广州新黄埔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及广州市总控联动城乡规划一张图,

本次规划涉及 ZX0703、ZX0707、ZX0708、ZX0709等 4个功能单元,见表 2.3- 1

各功能单元规划一览表及图 2.2- 1 规划结构图。各单元主要功能如下:

ZX0703、ZX0707为第二中央商务区核心区,以商业、商务办公为主要功能;

ZX0708、ZX0709为生活配套片区,以居住为主要功能;

规划管理单元控制内容包括主导属性、总用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总建筑

面积、人口规模、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公共开敞空间、文物保护对象

等。

表 2.3- 1各功能单元规划一览表

序号 功能单元用地面积

(公顷)

建筑面积

(万㎡)

居住人口

(万人)

就业人口

(万人)

1 ZX0703 450.30 430.72 4.65 7.502 ZX0707 445 506.34 3.04 10.833 ZX0708 649.01 182.99 2.96 2.194 ZX0709 476 582.48 9.80 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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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图 2.2- 1规划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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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图 2.3- 1规划各功能单元划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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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规划管理单元划分与控制

本次规划管理单元划分采用三级六位编码方法,由区位码、功能区号、管理

单元编码组成。如 AP0517代表黄埔中心片区临港分区第 05号功能区 17号管理

单元。编号次序为从左到右,从上到下顺序编号。根据规划道路和规划范围对管

理单元划分范围进行局部调整,规划范围内共划分为 25个规划管理单元,详见

图 2.3-2管理单元分布图。

规划管理单元控制内容包括主导属性、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人口规模、

配套设施、绿化广场面积及公共绿地、文物保护 7个方面,其中主导属性、总用

地面积、总建筑面积、配套设施、绿化广场面积及公共绿地、文物保护属强制性

指标(内容),人口规模属指导性指标。 规划管理单元是规划管理的基本单元,

实际开发时要保证管理单元内建设总量以及公共配套设施数量和规模的总量平

衡。

若某一地块实际开发时容积率高于规划指标,则必须在同一规划管理单元内

性质相同的 其它地块相应地降低容积率;若某一地块由于实际开发难度较大而

不能安排规划要求的公共配套设施,则必须在同一规划管理单元的其它地块内安

排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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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图 2.3-2 管理单元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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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2.3.3 开发强度

根据《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和《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

法》,规划针对地块所处区位的差异、不同产业类型对土地使用的差异及现状使

用情况等,在容积率控制指标上给予差异化控制。对于已取得行政许可的地块按

行政许可信息落实;对已取得批复的“三旧”项目按“三旧”方案容积率落实:

①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

不刚性规定容积率上限,在实际建设中根据规范要求与服务需要弹性管控;

②居住用地:容积率以 1.5-3.0为主,涉及“三旧”项目的部分地块容积率

超过 5.0;

③商业商务用地:容积率以 2.5-6.0为主,第二中央商务区核心区的部分地块

容积率超过 8.0;

④工业用地:容积率控制 2.0-4.0;

⑤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控制 1.0-3.0;

⑥部分地块保留现行控规的,以现行控规为准;

⑦位于生态廊道的地块: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原则上应符合生态廊

道建设指引管控要求;

⑧特殊情况:南海神庙等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其建设控制范围内,应

符合其开发强度控制。岑村机场限高范围内,应符合相关要求;

⑨除第二中央商务区核心区范围及其他特殊开发地块外,其开发强度应符合

《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的要求。

2.3.4 建筑高度

规划建筑高度一般指室外自然地坪至天面附属建(构)筑物顶的垂直高度。

因机场、气象、通讯、军事设施等保护有净空高度限制时,建筑高度应计至天面

附属构筑物顶点;计算建筑间距时,建筑高度应从被遮挡建筑首层地坪计至遮挡

建筑女儿墙顶或檐口。建筑高度除必须满足消防、安全和通风、日照等要求外,

还应根据建筑物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来控制建筑高度。

本次规划根据《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的相关规定,并充分考虑第二中

央商务区、南海神庙等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其建设控制范围、岑村机场等

高度控制要求,将规划建筑高度分为 9个高度区间控制,分别为 0-9米,9-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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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15-24米,24-60米,60-100米,100-150米,150-200米,200-300米,300米以

上等。建筑高度只对高度上限控制,不控制高度下限。地标塔楼建筑高度达到

500米以上的,应征求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意见。

2.3.5 建筑密度

建筑密度指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用地面积的之比。具体地

块指标的制定按照《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执行。

2.3.6 绿地率

绿地率指地块内各类绿地面积与地块用地面积之比,绿地包括宅旁绿地、公

共服务设施附属绿地(道路红线外的绿地),不包括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绿

地率必须符合《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的要求。

本次规划针对不同类型用地在绿地率控制指标上的差异,进行分类控制。

根据《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 158号)的规定,

本次规划范围属旧城外地区,居住用地绿地率控制下限,不小于 35%。根据《广

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2019年)的规定,工业用地绿地率控

制上限,不大于 20%。

2.4土地利用规划

总用地规模 2020.57 公顷,见附图 9 土地利用规划图。建设规模为 1706.4

万㎡,较现行控规增加 665.3万㎡。居住人口约 20.45万人,就业人口约 27.41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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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2.4.1 城乡用地

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 2020.57公顷,其中建设用地约 1195.22 公顷,占规划范围

的 59.15%;城市建设用地 1058.35公顷,占规划范围的 52.38%;村庄建设用地 115.26

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 5.71%;铁路用地 17.0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 0.84%;公路

用地 0.47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 0.27%;管道运输用地 1.54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

0.08%;军事用地 2.61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 0.13%;非建设用地 825.35 公顷,占

规划范围的 40.85%。

2.4.2 城市建设用地

城市建设用地 1058.34公顷,主要分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公

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工业用地和绿地、预留发展用地,其中预留发展用地

须待土规交通运输用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后方可使用,各类用地面积详见见表

2.4-1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1)居住用地

居住用地以二类居住用地为主,主要分五个片,珠江村、南湾村、夏园村、沙

布片区、南岗片区。规划居住用地 159.8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15.10%。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公共管理用地以文化设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为主,文化设施主要布局在珠江

沿线及河涌公园地带,形成片区的公共服务核心,方便城市居民到达,提高使用效

率。中小学用地结合居住中心布局,方便学生就近上学。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用地 113.0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10.69%。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商业服务业用地主要布局于中心商务区、珠江沿岸和黄埔东路商业服务带。其

中零售也用地布局于规划片区公共中心与组团临街处,商务布置于中心商务区,娱

乐康体用地结合珠江岸线及公园绿心布局。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65.73公顷,

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15.66%。

(4)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分布于南湾村、夏园村南侧,以一类工业为主,规划工业用地面积 3.20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0.30%。

(5)绿地与广场用地

公园绿地结合黄埔临港公园开敞空间、河涌及珠江沿线布局,形成的绿地与景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53

观系统。防护绿地主要是城市快速路、主干道及工业居住社区防护绿带。规划绿地

与广场用地面积 234.0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22.11%。

(6)公用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为各类市政设施,规划公用设施用地 27.33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2.58%。

(7)预留发展用地

分布于黄埔老港片区,待土规交通运输用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后方可使用。

规划预留发展用地 29.4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2.78%。

表 2.4-1 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

面积(公

顷)

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大类 中类

R

居住用地 159.83 15.10%

R2 二类居住用地 142.67 13.48%

R2/B1 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17.16 1.62%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13.09 10.69%

A1 行政办公用地 12.67 1.20%

A2/B1文化设施用地兼容商业

用地2.42 0.23%

A2 文化设施用地 17.62 1.66%

A3 教育科研用地 59.26 5.60%

A4 体育用地 5.99 0.57%

A5 医疗卫生用地 8.7 0.82%

A6 社会福利用地 1.77 0.17%

A7 文物古迹用地 4.66 0.44%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65.73 15.66%

B1B2 商业兼容商务用地 21.49 2.03%

B2B1 商务兼容商业用地 138.24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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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B29 其他商务用地 3.8 0.36%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2.2 0.21%

M工业用地 3.2 0.30%

M1 一类工业用地 3.2 0.30%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325.7 30.77%

S1 城市道路用地 312.71 29.55%

S3 交通枢纽用地 10.47 0.99%

S4 交通场站用地 2.52 0.24%

U

公用设施用地 27.33 2.58%

U1 供应设施用地 6.63 0.63%

U2 环境设施用地 19.42 1.83%

U3 安全设施用地 1.28 0.12%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234.04 22.11%

G1 公园绿地 179.85 16.99%

G2 防护绿地 54.19 5.12%

X — 预留发展用地 29.42 2.78%

总计 城市建设用地 1058.34 100.00%

2.5地下空间规划

根据功能分区和轨道站点的建设,地下空间围绕地铁站点分为两类开发区:地

下综合功能区和地下一般功能区,详见见表 2.5- 1 地下空间布局一览表和附图 10地

下空间开发分区图。

(1)地下综合功能区

高强度区:主要分布在夏园地铁站、南岗万达,其中商业开发约 2-4 层。

低强度区:主要分布在各片区商业、商务中心,其中商业开发约 1-2 层。

主要发展功能为地下商业、地下文化娱乐、地下公共通道、地下停车、地下人

防、地下市政设施以及其他地下功能。

(2)地下一般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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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主要分布在片区的居住、公服用地上,以低强度开发为主。

主要发展功能为地下商业、地下文化娱乐、地下公共通道、地下停车、地下人

防、地下市政设施以及其他地下功能。

表 2.5- 1地下空间布局一览表

类型 地下综合功能区 地下一般功能区

开发强

高强度区

(商业办公

2-4)层

低强度区

(商业办公 1-2层)低强度

空间布

局地铁站

外围区域,各片区商业、商

务集聚区域

各片区的居住用地、公共服

务设施用地

建议功

地下商业、文娱、公共通道、停车、人防、

市政、其他地下停车、人防、市政

2.6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2.6.1 给水工程

(1)用水量预测

采用不同用地性质指标法预测给水量,根据《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GB50282-2016)用水量指标,预测结果如表 2.6-1用水量预测一览表所示:

表 2.6-1 用水量预测一览表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hm²) 指标(万m3/km².d) 用水量(万

m3/d)

居住用地 166.15 1.30 2.1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

用地

113.09 1.00 1.13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65.73 1.50 2.49工业用地 3.20 1.20 0.04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325.7 0.40 1.30公用设施用地 27.33 0.30 0.08绿地与广场用地 234.04 0.20 0.47预留发展用地 29.42 1.30 0.38村庄建设用地 108.94 1.30 1.42未预见水量 按总用水量的

10%计

— 0.95

总用水量 — — 10.41

故最高日用水量预测为 10.41 万 m3/d,根据规划区用地性质和用水特点,日变

化系数采用 1.4,则平均日用水量为 7.43万 m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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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2)给水系统规划

远期保留区外西洲水厂和新塘水厂,两座水厂远期供水规模分别为 50 万 m3/d

及 70万 m3/d,水源均为东江北干流。以上两座水厂均作为规划区水源,由广州市供

水管网系统统一调配。

规划区供水主管格局基本形成,规划保留现状黄埔加压泵站,以黄埔东路两根

DN1200给水干管、开发大道上DN1200及DN1000供水干管等现状给水干管为依托,

新建 DN200~DN800 给水管道,从现状供水主管接驳支管配水给各地块,形成环状

供水,以保障供水安全,详见附图 11给水工程规划图。

2.6.2 排水工程

2.6.2.1 现状概况

(1)现状排水体制

现状排水体制以合流制为主,部分新建小区排水体制采用分流制,但由于市政

公共管道建设和小区建设的不同步,管道混接现象较为普遍,合流制、分流制交替

存在,排水体制混乱。现状及规划雨水管网见附图 12、现状及规划污水管网见附图

13。

(2)现状污水处理设施

规划区污水分别输送至两座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分别是大沙地污水处理厂及

东区污水处理厂,现状处理规模分别为 20万 m³/d、10万 m³/d,其中大沙地污水处

理厂位于本次规划区内。

规划区污水分区以开发大道为界,开发大道以西属于大沙地污水处理厂服务范

围,开发大道以东属于东区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

规划区内有 1座污水泵站,现状为 5.5万 m³/d,占地 1874m²。

(3)现状污水管网收集系统

区内西部区域(开发大道以西)污水主干管网主要集中在黄埔大道、中山大道

和黄埔东路,管径 d500~1400,并通过海员路 d1800~2200污水干管和石化南路 d1350

污水干管输送至大沙地污水处理厂;区内东部区域(开发大道以东)污水主干管网

主要集中在黄埔东路、东鹏大道和开创大道,管径 d500~1200,并通过开创大道 d1200

污水干管输送至东区污水处理厂。

2.6.2.2 污水设施规划

(1)污水分区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57

根据《广州市污水治理总体规划修编(2007-2020)》,本次规划区西部区域(开

发大道以西)污水排入大沙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区内东部区域(开发大道以东)

污水排入东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本次规划污水分区与《广州市污水治理总体规

划修编(2007-2020)》保持一致。

(2)污水处理设施

1)大沙地污水处理厂

根据《广州市污水治理总体规划修编(2007-2020)》,大沙地污水处理厂现状

污水处理规模为 20万 m³/d,2020年污水处理规模 45万 m³/d。

根据《大沙地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大沙地污水厂提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书(报批稿)》(2018.8),对现状大沙地污水处理厂一期(规模 20万 m³/d)进行

提标改造,提高现状污水厂出水标准,扩建污水处理规模 25万 m³/d,扩建及提标改

造完成后,大沙地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污水处理总规模为 45万 m³/d,大沙地污水

处理厂一期建设时已征地 38.27hm²,已征地范围可满足本项目扩建工程用地要求。

随着污水支管网的不断完善和污水收集率的提高,大沙地污水厂现状污水处理

规模已不能满足纳污范围内现状污水量的处理需求。本次规划采纳上述成果,对大

沙地污水厂进行扩建,污水处理规模 2020年扩建为 45万 m³/d,占地面积 38.27hm²,

本次不新增用地。

2)污水泵站

结合《广州市中心城区排水系统控制性详细规划(2012~2030)》成果,本次规

划保留现状黄埔东路 2#泵站(5.5万 m³/d,占地 1874m²),该泵站服务范围主要包

括东二环高速公路以东、开发大道以西片区的范围。

2.6.2.3 污水管网规划

根据本次规划用地、路网、水系、竖向等成果,并结合《广州市中心城区排水

系统控制性详细规划(2012~2030)》成果,完善区内次一级污水管网,对部分管径

偏小的污水管进行提标改造,并与区内现状污水主干管网有效衔接,提升污水管网

覆盖率以及污水收集率,保证区内污水的顺利收集与排放,保留部分现状 d500~d2200

污水管,对局部横穿地块的 d1800~d2200污水主管进行改建,规划新建污水管管径

为 d500~d800,详见附图 13污水工程规划图。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58

2.7海绵城市规划

2.7.1.1 生态本底分析

(1)地形地貌

规划区为平原河网地貌,大部分地区地形平缓,坡向分布比较均匀,东侧局部

地区有小山丘。场地高程约为 5~58m(广州城建高程)之间。

规划区南临珠江,内河水系有深涌、乌涌、双岗涌等多条内河涌,河涌侧未建

成区、村庄区的标高为 5~6m。

(2)地质条件

区内基岩地质主要为三水组(白垩系—沉积岩)、中细—细中粒斑状黑云母二

长花岗岩(志留纪—侵入岩),地下水主要为松散岩类孔隙水,土壤渗透性一般(渗

透系数主要为 0.15m/d~0.267m/d)。

(3)气候降雨

黄埔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热源丰富,无霜期长,雨量充沛。2015年至 2017年,

黄埔区年平均日照时数为 1572.5 小时,年平均气温为 22.1℃,年平均降水量为

2493.0mm。雨量主要集中在每年的 4至 9月,其中 4至 6月为前汛期,主要是锋面

降水;7至 9月为后汛期,主要是热带气旋降水。全年主导风向为偏北风,出现频率

为 29.51%,次主导风为西北偏北风,出现频率为 16.13%。其中春夏两季多吹北风和

东南风;秋冬两季则是北风占主导。主要气象灾害有台风、暴雨、雷雨大风、高温、

冰雹、低温阴雨、大雾、灰霾等。

(4)水系

黄埔区地处珠江三角洲东南部,水资源丰沛,属于珠江广州河段及东江水系,

为感潮河道,汛期既受来自流溪河、北江及西江的洪水影响和东江洪水的顶托,又

受到来自伶汀洋的潮汐作用,洪潮混杂,水流流态复杂。年均涨潮、落潮潮差均在

2.0m以下,属弱潮河口;潮差年际变化不大,年内变化较大。

黄埔区内共有河涌 82条,总长 341.96km。其中已整治河长 135.53km,未整治

河长 206.43km,知识城范围整治标准为 100年一遇,其余区域整治标准为 20年一遇,

总体整治率为 39.63%。现状部分河涌存在淤积严重、两岸绿化景观效果较差、河涌

建筑垃圾较多等问题。规划区位于黄埔区南部,内河水系有深涌、乌涌、文涌、双

岗涌、庙头涌等多条内河涌。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59

2.7.1.2 规划原则

从“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着手,因地制宜采用“渗、滞、蓄、净、

用、排”等技术措施,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雨水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

化,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涵养水资源,保护和修复城市

水生态系统。

2.7.1.3 海绵城市建设指标指引

根据《黄埔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在编),本次规划区横跨 7个一级分区(深

涌分区、乌涌分区、文涌分区、双岗涌分区、庙头涌分区、西区分区、南岗涌分区)。

规划区海绵功能规划为海绵功能提升区和海绵功能强化区,设计降雨量为 32.2mm,

规划区内乌涌分区和南岗涌分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 70%,其余分区年径流总量

控制率在 60%~70%。

2.8综合交通规划

综合交通规划是在《广州市第二中央商务区(黄埔区部分)城市设计》基础上

开展深化工作,进一步对接了《黄埔区综合交通规划(2015-2020)》、《广州市黄

埔区有轨电车线网方案研究(2018-2035)》、《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规

划》等上位规划成果,按照《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要求,确保交

通廊道有效管控和交通设施精准落地,实现交通与土地利用协调发展,综合交通规

划情况详见附图 14综合交通规划图。

2.8.1 对外交通系统规划

2.8.1.1 国际邮轮港

根据《黄埔区综合交通规划(2015-2020)》和《黄埔老港转型升级规划》等成

果,在黄埔老港区规划国际邮轮港一座,位于 AP0519 规划管理单元,可进驻 8万吨

级邮轮,占地面积约为 39764 平方米,在邮轮港周边配套公交首末站和公共停车场。

根据规划,邮轮港区将打造成“国际交流新中心,湾区港口新枢纽”,依托邮轮港

建设集商务会议、休闲娱乐、商业金融、文化休闲、旅游会议等为一体的吃住游“一

站式”集聚区。

2.8.1.2 高速铁路

现状广深铁路、广汕高铁(在建)从项目北侧东西向穿过,根据《广州市国土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60

空间总体规划(2018-2035 年)》草案公示方案,规划有广中珠澳高铁、广深第二高

铁,并在黄埔临港片区设高铁站一座,高铁站点位于规划区北侧。其中,广中珠澳

高铁线沿东二环高速穿过规划区,根据《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

地面和高架车站主体以及线路轨道结构外边线外侧 30m 内、城市轨道交通过江隧道

结构外边线两侧各 100m 范围内为控制保护区范围,控规应进一步衔接,并控制好广

中珠澳高铁建设廊道。

2.8.1.3 对外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形成“七横十一纵二十六射线”对外交通路网结构,与珠三角、主城区和

周边组团均有便捷的高快速联系通道,构建湾区一小时商务交通时效圈和主城区 30

分钟通勤交通时效圈。

“七横”:分别为广园快速路、广深沿江高速、中山大道-护林路、大沙地东路、

黄埔东路、港前路、临江大道东延线。

“十一纵”:分别为广州环城高速、东二环高速、汇彩路、珠吉路、琶鱼隧道、

茅岗路、丰乐路、石化路-沙鱼洲隧道、开发大道、东鹏大道、开创大道。

根据规划,东西向将增加护林路-中山大道、临江大道等通道,能够分担广园快

速路、黄埔东路的交通压力。

2.8.1.4 对外轨道交通系统规划

根据《黄埔区综合交通规划(2015-2020)》、《广州市第二中央商务区(黄埔

区部分)城市设计》和《广州市黄埔区有轨电车线网方案研究(2018-2035 年)》(在

编)》等规划成果,并对接广州市新一轮全市轨道线网规划方案,黄埔临港经济区

内共规划形成轨道交通线路 15 条,其中城市高速轨道 2条,分别为 17 号线和 28 号

线,设计速度 160-250km/h;地铁快线 3条,分别为 13 号线、25 号线和 7号线,设

计速度 100-140km/h;地铁普线 4条,分别为 5号线、黄埔地铁 1号线(远景预留西

延线)、12 号线支线(远景预留)和 30 号线(远景预留),设计速度 80-100km/h;

有轨电车 6条,分别为 HP2、HP3、HP7(向东延伸与增城区有轨电车衔接)、HP8(向

西延伸与天河有轨电车衔接)、HP9、HP13 等。

2.8.2 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道路系统划由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种道路等级组成。根据东

西带状狭长空间结构和高密度开发用地布局特点,规划形成“三横九纵”骨架路网

结构,道路总里程 140.7km,整体路网密度达到 11.8km/km2,比现行控规提高了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61

3.5km/km2,核心组团路网密度达到 14km/km2,其中支路网密度达到 5.3km/km2,符

合国家标准(5.4~7.1km/km2)。

三横:黄埔东路、港前路、临江大道东延线。

九纵:琶鱼隧道、茅岗路、创新大道、开放大道-沙鱼洲隧道、信华路、隔墙路、

开发大道、东鹏大道、开创大道。

根据规划,在茅岗路和信华路两处预留了远期过江通道建设条件,其中茅岗路

红线宽度 50m,信华路红线宽度 30m,两侧各预留 10米绿带。

2.8.3 公共交通规划

本次规划结合《广州第二中央商务区(黄埔区部分)城市设计》、《广州市黄

埔区有轨电车线网方案研究(2018-2035)》、《黄埔区综合交通规划(2015-2020)》

等上位规划成果,并衔接在编的全市轨道线网规划,规划区内共规划轨道交通线路

13条,规划区内总长 60.3km,其中地铁线路 7条,有轨电车线路 6条,共设置轨道

站点 30 座,换乘站 8 座。轨道站点 800m 覆盖率为 87.7%,第二 CBD 范围内达到

98%,并预留轨道 30号线和 12号线支线两条远景轨道控制线。

2.8.3.1 城市轨道规划

规划区内共规划城市轨道交通线路 7条,其中东西向线路 3条,分别为 13号线、

5号线和 25号线;南北向线路 4条,分别为 7号线、28号线、17号线和黄埔地铁 1

号线。规划区内总长度 40.6km,共设地铁站点 13 个,其中换乘站 5 个,一般站 8

个。根据在编的全市轨道线网规划,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分为城市高速轨道、城市轨

道快线和城市轨道普线,设计速度分别为 160-250km/h、100-160km/h和 80-100km/h。

2.8.3.2 有轨电车规划

规划区内有轨电车线路 6条,其中东西向线路 2条,分别为 HP7线和 HP8线;

南北向线路 3条,分别为 HP2线、HP3线和 HP9线;有轨电车环线 1条,为 HP13

线。规划区内总长度 19.7km,共设站点 17个,其中换乘站 3个,一般站 14个。

2.8.3.3 常规公交规划

(1)公交场站规划:

规划公交场站 25处,总用地面积 9.92万 m2,其中规划综合公交车场 1处,用

地面积 7631m2;规划独立用地的公交首末站 7处,用地面积 22063m2,兼容用地公

交首末站 17处,用地面积 69500m2。

(2)公交中途停靠站:结合商业区、大型居住区、商务办公区、学校及医院等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62

主要客流集散点设置公交中途停靠站;主次干道沿线公交停靠站原则上设置为港湾

式,根据公交车流量能满足 2~3辆公交车同时停靠;平均站距在 400~600米之间,

在部分人流集散点及重要公建附近站距可加密至 300~500米。同时,重要公交中途

停靠站可预留自行车停放场或租赁点等一体化接驳设施,提高公交换乘便利性。

(3)公交线路及站点覆盖率:加密第二中央商务区核心区等重点中心区经行公

交班次,提高公交覆盖率,保证常规公交站点 500米覆盖率不低于 95%,第二中央

商务区范围内站点 500米覆盖率达到 100%。

(4)增设地铁循环接驳巴士线路:加强地铁站与周边重要功能区的快捷联系,

构建地区公交走廊加强地铁站与社区中心、公服中心等重要节点的地铁接驳循环巴

士,减少换乘次数,扩大轨道交通的辐射范围。

2.8.4 停车系统规划

2.8.4.1 建筑配建停车场

规划范围内新(改、扩)建的建筑配建停车场规模应根据《广州市建设项目停

车配建指标规定》(穗国土规划规字 [2018] 6 号)成果确定,其中,规划区石化路

以西采用 A 区指标,石化路以东采用 B 区指标。同时,由于局部地块用地面积小,

开发容积率高,建议打通相邻地块间的地下车库连通通道,加强停车资源共享,并

作为地块出让条件进行落实。

2.8.4.2 社会公共停车场

规划公共停车场 31 座,总用地规模 17.61 万 m2,共规划公共停车泊位 5210 个。

其中独立用地公共停车场 2 座,其余为兼容用地公共停车场,主要设置于商业、商

务、公园绿地内。

2.8.5 货运交通组织规划

根据用地方案,规划范围内只有 AP0909 管理单元内有工业和物流仓储用地,且

该管理单元未来定位以科技研发、中试成果转化、企业总部等新型产业用地为主,

货运生成量较少。结合《黄埔区综合交通规划》《广州第二中央商务区(黄埔区部

分)城市设计》等上位规划中提出的货运通道,黄埔电厂地块产生的少量货车主要

通过隔墙路、临江大道、志诚大道、开发大道、东鹏大道等通道进行疏解。

2.8.6 慢行交通规划

(1)慢行廊道规划

根据《广州市绿道网建设规划》和《黄埔区综合交通规划(2015-2020)》等成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63

果,规划“一横三纵”慢行休闲道,其中“一横”沿临江大道东延线布置,结合江

边绿地系统,并串联珠江新城、金融城的重要城市组团,形成城市级慢行休闲游憩

的主要通道;“三纵”分别沿乌涌、东二环高速和开创大道(南岗河)设置,与绿

地系统中乌涌廊道、东部生态廊道和南岗河廊道相契合,串联黄埔临港经济区与萝

岗中心区,打造区级休闲道系统。

规划形成“三横八纵”慢行主廊道,主要沿城市干道设置,串联沿线主要人流

集散点及轨道站点。

规划区内次支路网将作为慢行网络的补充,以联系慢行主通道及地块集散功能

为主,与慢行休闲道、慢行主廊道共同打造黄埔临港片区便捷的慢行网络体系。

(2)立体人行过街设施

规划范围内人行过街主要采用信号灯交叉口平面过街形式,快速路及交通性干

道以立体过街为主。规划范围内共规划立体过街设施 46 处,主要沿黄埔东路、临江

大道东延线、开发大道等干道设置,减少规划区与北部片区的慢行交通阻隔,增加

临江滨水空间的通达性。

规划充分利用地铁站点设置 24小时地下人行通道,加强地铁站点与周边建筑地

下空间的连通,通过地下空间连通打造立体过街。

在核心区域建议增加风雨连廊设计,风雨连廊尽量设置在相邻道路交叉口中间,

减少与交叉口平面过街的重叠。

2.8.7 水上交通规划

规划区内国际邮轮港 1座,独立用地,占地面积约 39764m2;规划水巴码头 4座,

分别为鱼珠码头、裕丰围码头、文冲船厂码头和南海神庙码头(远期规划),均为

独立用地,见表 2.8-1 规划邮轮港口及水巴码头一览表。

表 2.8-1 规划邮轮港口及水巴码头一览表

号码头名称 码头类型 地块编号

占 地 面

积(m2)建设形式

1黄埔国际邮轮

8 万吨级邮轮

母港AP0519055 39764

独立占地,兼容旅游中心

建设,结合滨江公园设计

建设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64

2 鱼珠码头客运和游艇

码头AP0519054 7388

独立占地,结合滨江公园

设计建设

3 裕丰围码头 客运码头 AP0519057 6000独立占地,结合滨江公园

设计建设

4 文冲船厂码头 客运码头 AP0512056 5000独立占地,结合滨江公园

设计建设

5南海神庙码头

(远期规划)

客运和游艇

码头AP0909070 5343

独立占地,结合滨江公园

设计建设

2.8.8 加油加气站规划

规划加油加气站 8座,其中现状保留 4座,规划新增 4座,总占地面积约 27094

平方米,均为独立用地,基本实现 1.2km 服务半径全覆盖,见表 2.8-2 规划加油加

气站一览表。

表 2.8-2 规划加油加气站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用地编码 占地面积(m2) 位置 备注

1茅岗路加油(气)

站AP0515002 2882 茅岗路与港前路交叉口北侧 规划新增

2 石化路加油站 AP0610002 5054 黄埔东路与石化路交叉口东侧 现状已建

3 规划加油(气)站 AP0611031 3192 黄埔东路南侧,信华路东侧 规划新增

4开泰南加油(气)

站AP0611052 3005 东二环高速西侧 落实规划

5港前路加油(气)

站AP0907051 2743 港前路与春华路交叉口西侧 规划新增

6中国石油加油站

(沙步加油站)AP0703005 4599 黄埔东路与开发大道立交南侧 现状已建

7中国石化(广泰加

油站)AP0709007 2618 黄埔东路与东鹏大道交叉口西侧 现状已建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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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南岗中路加油(气)

站AP0704020 3001 南岗河以西,南岗路北侧 落实规划

2.9绿地景观规划

(1)绿地系统结构

形成“一轴-多核-多廊-多维绿网”的绿地网络系统结构。

“一轴”:海丝滨江景观绿带。东西向贯通规划范围,联系珠江涌、乌涌、深

涌、文涌等多条纵向水系,成为支撑全区中心结构的主要框架基础。

“多廊”:多条河涌生态休闲活动带。结合珠江沿岸串联河涌布置生态绿化带,

将河涌景观绿化渗透进规划区内,成为主要的绿化景观廊道。

“多维绿网”:沿景观廊道和社区内布置绿化节点,形成多维绿网,发挥绿化

核心的作用,起到净化空气,提供绿化休闲空间的作用,营造生态宜居社区。包括

道路系统、绿道系统、绿色斑块、市民公园、体育公园等多样性城市公共休闲空间。

(2)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落实珠江景观带 100米滨江绿带,打造多处公园,预留通江廊道并形成生

态网络。依托城市道路、河流、规划城市绿道,结合城市通风条件,以绿地斑块为

源,基于最小成本的原则,构建绿地廊道网络,形成多样性的生态廊道。

规划区农林用地 307.61公顷,主要为规划区范围保留山体的生态林地;城市建

设中绿地面积为 265.7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比例的 23.35%,其中包括公园绿

地、防护绿地,见图 2.9-1绿地系统规划图。

(3)景观系统规划

塑造蓝绿交融的安全生态网络;延续海丝文化内涵,活化滨江工业遗产,打造

特色文化径;营造缤纷活力的商务核心区和连贯多元的滨水景观带,见图 2.9-2景观

系统规划图。

1)海丝滨江景观绿带

塑造蓝绿交融的安全生态网络,沿珠江打造海丝滨江景观绿带,延续海丝文化

内涵。

2)绿色生态水廊道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66

利用现状河涌,构建贯通的水道网络,并串联城市绿地生态斑块,形成生态廊

道,打造滨水生态景观,恢复城市滨水绿带生物多样性。

3)打造特色多维绿廊

结合规划道路,增强城市绿地的开放可达,塑造街道活力,营造特色慢行系统。

4)打造特色多核心

以本土传统文化为载体,延续海丝文化内涵,活化滨江工业遗产,策划特色活

力核心。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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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9-1绿地系统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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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9-2景观系统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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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2.10.1 保护对象

本次规划保护对象包括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单位、推荐文化遗产保护线索、推

荐工业遗产保护线索等。

根据《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广东省广州市不可移动文化遗产数据》、

《广东省广州市各区历史建筑线索、传统风貌建筑线索名单》、《广州市黄埔区文

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图集》等上层次规划和其他历史文化保护专项

规划及数据库,本次规划范围内共有 1处传统村落南湾村;共有 86处文物保护单位,

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6处,区级文保单位 9处,尚未

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69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存状况良好;共

有推荐文化遗产保护线索 132处,其中推荐历史建筑线索 22 处,推荐传统风貌建筑

线索 110处。

黄埔临港经济区具有浓厚的工业文化,自改革开放以来,黄埔临港经济区已发

展成为国家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和华南地区对外贸易的重要口岸,在珠江沿岸

分布着大量航运产业、物流仓储用地。目前,许多临港工业面临产业转型,产生了

大量旧工业区及其工业遗产线索。通过现状摸查,规划区内推荐工业遗产线索包括 2

处推荐传统风貌建筑,1处遗址,14段铁轨,29处工业建筑,48处埠头,5处港池,

91处塔吊,105座龙门架,159个靠船墩,1座界碑,1处工业构筑物,1.5公顷地砖。

其中,黄埔老港中的广州市外贸黄埔综合库与文冲船厂的一号船坞已纳入推荐传统

风貌建筑,九沙围水棚遗址已纳入黄埔区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单位,其他工业建构筑

物或设施尚未纳入任何保护名录。不可移动文物见表 2.10-1不可移动文物一览表,

主要历史文物见图 2.10-1历史文化保护控制点图。

表 2.10-1 不可移动文物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文物级别 面积

1 浴日亭 国保 81.71

2 庙头南海神庙 国保 83755.43

3 下沙蒲氏宗祠 市保 274.02

4 鱼珠炮台 市保 65.66

5 鱼珠炮台 市保 5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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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南岗秦氏大宗祠(之一) 市保 769.86

7 南岗秦氏大宗祠(之二) 市保 158.82

8 常春岩摩崖石刻 市保 179.53

9 敬祖麦公祠 市登记 368.08

10 南湾麦氏宗祠 区保 494.44

11 护龙古庙 区保 151.48

12 扶胥古运河遗址 区保 432646.76

13 南安市旧址(之一) 区保 582.02

14 南安市旧址(之二) 区保 504.38

15 南安市旧址(之三) 区保 232.33

16 南安市旧址(之四) 区保 197.23

17 南安市旧址(之五) 区保 106.12

18 靖南楼 区保 18.09

19 黄埔新埠旧址 区登记 138611.53

20 鑑湖家塾 区登记 150.81

21 南岗五板麻石街路 区登记 4854.33

22 沙步何氏宗祠 区登记 649.77

23 恺东梁公祠 区登记 241.00

24 俊成家塾 区登记 103.49

25 基督教穗田堂 区登记 358.52

26 能高张公祠 区登记 187.85

27 南湾古村落 区登记 71429.80

28 凌忠家塾 区登记 71.76

29 楚楼公祠 区登记 55.68

30 玉麟公祠 区登记 70.63

31 梅峦区公祠 区登记 62.90

32 应恒家塾 区登记 105.49

33 朝胜公祠 区登记 51.86

34 碧涯公祠 区登记 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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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35 文夫公祠 区登记 64.34

36 权甫公祠 区登记 122.03

37 纯斋区公祠 区登记 177.51

38 直夫区公祠 区登记 58.46

39 友松区公祠 区登记 104.18

40 美成书室 区登记 116.49

41 南岗五板麻石街路 14.53

42 秋枫古堤 区登记 1042.90

43 南湾人民会堂 区登记 814.87

44 南滨麦公祠 区登记 115.14

45 麦信坚故居 区登记 42.92

46 龙泉井 区登记 27.99

47 福德祠 区登记 28.37

48 初泰麦公祠 区登记 155.67

49 兰花井 区登记 1.33

50 狮山炮台(之一) 区登记 9.28

51 狮山炮台(之二) 区登记 106.24

52 狮山炮台(之三) 区登记 15.94

53 万昌梁公祠 区登记 242.11

54 秦逸轩夫妇合葬墓 区登记 28.22

55 秦进昌夫妇合葬墓 区登记 83.05

56 缵辉家塾 区登记 205.29

57 宗麟秦公祠 区登记 406.90

58 粤政区公祠 区登记 143.29

59 粤昌区公祠 区登记 139.65

60 祐卿李公祠 区登记 166.97

61 艺圃别墅 区登记 223.46

62 心斋秦公祠 区登记 503.37

63 蟹山炮台 区登记 9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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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64 夏园黄氏大宗祠 区登记 488.00

65 下沙李氏宗祠 区登记 559.09

66 松石徐公祠 区登记 627.28

67 双沙区氏宗祠 区登记 536.84

68 双沙华帝古庙 区登记 88.44

69 士能区公祠 区登记 275.56

70 昇如何公祠 区登记 220.57

71 沙步梁氏大宗祠 区登记 429.56

72 南园徐公祠 区登记 358.65

73 南江秦公祠 区登记 318.50

74 庙头岑氏宗祠 区登记 600.76

75 鹿沙区公祠 区登记 593.05

76 鹿步村唐氏宗祠 区登记 166.35

77 亮生书室 区登记 174.56

78 乐淡秦公祠 区登记 500.40

79 见东梁公祠 区登记 76.08

80 汉卿家塾 区登记 265.58

81 广大区公祠 区登记 329.98

82 扶胥镇遗址 区登记 193.57

83 敦头村唐氏宗祠 区登记 256.29

84 德平梁公祠 区登记 195.27

85 本勤何公祠 区登记 136.70

86 九世岑公祠 区登记 339.92

2.10.2 保护措施

2.10.2.1 传统村落

根据《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本次规划范围内共有 1处传统村落:

南湾村。

主要保护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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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1)加强传统村落的普查。

(2)重点保护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保护与传统村落相互依存的自

然环境、景观与视线通廊,新建建筑高度、体量和色彩应与传统风貌相协调。

(3)在维持村落格局、传统风貌的前提下,增加和完善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

施,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缓解传统村落“空心化”的趋势。

(4)坚持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原则,在不破坏传统风貌的前提下,适度发展旅

游业和其他文化产业。

(5)继承和发扬传统村落独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2.10.2.2 文物保护单位

规划通过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提出相关的保护和利用措施,保护

规划范围内的 17处文物保护单位。包括文物建筑的结构、风格、尺度、材料、色彩、

装饰等构成建筑物内部结构与外部风貌的各要素。

保护范围以不可移动文物本体和必要的风貌协调区,建设控制地带是保护范围

外,为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环境、历史风貌对建设项目加以限制的区域。

(1)保护范围规划控制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

法>办法》,结合区文广新局的要求,规划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原址保护,以院墙外

5 米或者墓葬分布范围为界划定保护范围。在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工程或对

原有建筑的改建、扩建工程。如确需要进行必要的修缮,应经有关部门和文物部门

批准,在专家的指导下进行。

(2)建设控制地带控制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

法>办法》,参考穗府函[1997]178号,穗文物[2009]616 号文附件(《划定保护范围

与建设控制地带参考标准》),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外延不小于 30m 划定建设控

制地带范围。

在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

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新建工程须与文物保护单位固有的历史

风貌环境协调。另外周边建设活动必须考虑景观要求,原损坏古建筑群的建构筑物

应逐步改建或拆除。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需与保护建筑协调,不得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74

破坏原有的环境风貌,对环境影响较大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应经规划建设管理

部门严格评审。

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

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

护措施,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

开工建设。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报省人民政府

批准;迁移或者拆除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批准前须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不得拆除;需要迁移的,须由省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

2.10.2.3 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规划范围内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共 69 处。以宗祠为

主,分布在各社区的旧村中,规划控制要求如下:

(1)结合文物的实际情况,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2)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建设单位应当做好资

料记录并报原登记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3)加强建筑物及其周边绿化,恢复具有岭南文化的建筑环境氛围。

(4)结合公共空间加以利用,与社区中心、公共服务设施、广场、绿地等建设

相结合,作为公共活动场所,发挥文化、娱乐、休闲等公益性功能。

2.10.3 推荐文化遗产保护线索

规划范围内推荐传统历史建筑线索 22 处、推荐传统风貌建筑线索 110 处。根

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

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

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

系。

2.10.4 推荐工业遗产保护线索

(1)目前关于工业遗产认定、保护与利用的政策法规尚不完善,同时广州市正

在开展工业遗产排查工作,相关保护规划尚未编制,本次规划仅提出推荐工业遗产

保护线索,建议在相关规划中进一步完善认定工作,并深化保护要求与活化利用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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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2)涉及推荐工业遗产保护线索的地块,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应充分征求文化

部门意见,若届时已开展或完成工业遗产相关保护规划的编制,则应与该保护规划

相衔接。

(3)以“分级分类保护、整体保护、保护工业遗产的原真性”为基本保护原则,

在保护工业遗产历史风貌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开发建设,形成工业文化展示与再利

用。

(4)除保护单体的推荐工业遗产保护线索外,还应强调对工艺流线、整体格局、

历史风貌、历史环境要素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5)可以针对建构筑物外部特征的保护与重构、内部空间的保护与重构、旧工

业元素的改造利用等方面进行活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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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图 2.10-1历史文化保护控制点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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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2.11 综合防灾规划

(1)防洪排涝标准

1)防洪标准

珠江前航道、黄埔水道、东江北干流防洪(潮)标准按 20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

北帝沙、大濠沙为江心岛,规划为农林用地或绿化用地,防洪标准按 20年一遇

防洪标准设防。

2)排涝标准

城区排涝标准采用 20年一遇最大 24小时设计暴雨一天排干不成灾;农田及生

态保护区排涝标准采用 10 年一遇最大 24小时设计暴雨一天排干不成灾。通过采取

综合措施,规划区能有效应对不低于 50年一遇的暴雨。

(2)防洪规划

对部分未达标黄埔水道堤防按 200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提标整治,防洪水闸的

防洪标准不低于所在堤围的防洪标准。

大濠沙为江心岛,其现状防洪堤部分未整治,堤高不足,堤身单薄,堤防等级

低,难以抵挡洪水的袭击,未达到 20年一遇设计防洪标准,需进行提标改造。规划

沿场地外围建设 20年一遇防洪堤,以防御洪潮灾害,建议采用堤路结合的建设方式,

提高规划区景观品质。堤型的选择在保证防洪潮安全的前提下,选择工程投资省的

堤型,可结合现状旧堤,在旧堤的基础上加固加高。

(3)排涝规划

1)排涝(雨水)分区及规划排水方式

根据《广州市防洪(潮)排涝规划(2010~2020年)》成果,黄埔区逐渐形成

6个以外江水道为界的排涝分区,分别是长洲岛排涝区、庙头涌排涝区、南岗河排涝

区、沙步涌排涝区、深涌排涝区和乌涌排涝区。

根据《广州市中心城区排水系统控制性详细规划(2012~2030)》成果,黄埔区

以外江水道为界分为 8个雨水分区,分别是深涌分区、乌涌分区、文涌分区、双岗

涌分区、庙头分区、西区分区、南岗河分区、长洲岛分区。

上述两个规划成果中对应的排涝标准一致,排涝分区及规划排水方式整体一致,

但《广州市中心城区排水系统控制性详细规划(2012~2030)》对黄埔区排涝(雨水)

分区的划分更详细。本次规划排涝(雨水)分区及规划排水方式采用《广州市中心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78

城区排水系统控制性详细规划(2012~2030)》成果,规划区涉及的排涝分区有深涌

分区、乌涌分区、文涌分区、双岗涌分区、庙头分区、西区分区、南岗河分区。

黄埔区各排涝分区规划排水方式见下表 2-11-1 黄埔区各排涝分区规划排水方

式。

表 2-11-1 黄埔区各排涝分区规划排水方式

序号 名称 规划排水方式

1 深涌分区 自排为主,局部强排

2 乌涌分区 自排为主,局部强排

3 文涌分区 自排

4 双岗涌分区 自排

5 庙头分区 自排

6 西区分区 自排为主,局部强排

7 南岗河分区 自排为主,局部强排

8 长洲岛分区 自排

2)水闸及排涝泵站规划

根据《广州市防洪(潮)排涝规划(2010~2020年)》成果,并结合《广州市

中心城区排水系统控制性详细规划(2012~2030)》成果,区内规划新(改)建 9座

水闸,改建排涝泵站 1座(鱼珠泵站),其余水闸及泵站保留现状。

2.11.1 消防规划

(1)消防站规划

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 152-2017),消防站的选址和布局应考虑:

以接到出动指令后 5 分钟内消防队可以达到辖区边缘为原则;辖区面积不宜大于 7

平方公里;应设于适中位置和便于车辆迅速出动的临街地段。

规划区无现状消防站,参考上层次专项规划,在区内规划新建 1 座特勤消防站,

以及 1座一级普通消防站。

(2)消防供水规划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79

消防供水水源分为人工水源和天然水源两种,规划以人工水源为主,天然水源

为应急备用水源。人工水源包括城市供水管网水源(主要为市政消火栓)、规划内

各单位建设的消防水池和公园绿地的景观水体等。在有条件的一些单位如机关、工

厂、学校等可修建消防水池,纳入市消防部门的统一管理。当邻近建筑发生火灾时,

可通过附设的的消火栓取水扑救。天然水源包括规划内其周边的河涌、水塘等水体。

设立明显标记,严禁违章占用或堆放物品,要求保证不小于 5 米的消防通道以便消

防车可以驶进取水。

供水采用给水系统与消防给水系统合并的供水系统,管网布置成环状。规划要

求改造或新建供水管网,并按国家规范要求同步设置消火栓。现有建成区所缺的消

火栓及配套管网必须尽快补建,使近期消火栓设置率达 100%。规划区内,供水管道

形成环状,新建供水干管最小管径不小于 DN200,市政消火栓的压力不小于

0.1Mpa,流量不小于 15 升/秒。规划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应与城市的开发同步进行。

为确保消防用水,避免个别管段损坏导致管网供水中断,环状管网设置必要的分隔

阀门,两阀门之间管段上消火栓的数量不超过 5 个。

2.11.2 防震规划

(1)抗震设防标准

根据地震区划图,规划区一般工程应按照 7 度标准进行设防,重要的生命线工

程、重要设施、易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应适当提高设防标准,均按照高于本地区地

震设防烈度一级的标准进行设防。

(2)避震疏散场地

根据《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规划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

场、室内公共场馆所、学校操场等空地为避震疏散场地,紧急避震疏散场地应不小

于 1 平方米/人,固定避震疏散场地应不小于 2 平方米/人。服务半径不宜超过 500

米,配套建设相应的市政设施、治安和医疗救助设施,并储备适当的饮用水、食物

等居民灾时急需物品。选址要充分考虑场地的安全问题,注意所选场地的地质情况,

避开地震断裂带,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选择地势较高且

平坦空旷,易于排水、适宜搭建帐篷的地形;选择在高层建筑物、高耸构筑物的跨

塌范围距离之外;选择在有毒气体储放地、易燃易爆物或核放射物储放地、高压输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80

变电线路等设施影响范围之外的地段。应急避难场所附近还应有方向不同的两条以

上通畅快捷的疏散通道。

(3)避震疏散通道

规划避震疏散道路必须保证主、次干路畅通,震前震后一律不允许搭建抗震棚,

平时不允许搭建临时建筑。要考虑疏散救援通道两侧建筑一旦倒塌后不阻塞交通,

道路红线宽度要满足两侧建筑物倒塌后至少还有 2 车道通行,原则要求疏散救援通

道两侧的建筑高度不超过道路红线宽度。对疏散通道上的未设防桥梁应予以加固,

以利震后对外联系。

(4)生命线工程建设

供水、供电、燃气、通信、医疗等生命线工程,按照各专业抗震要求设防,还

应对可能遭到的破坏制定应急方案,进行必要的物资仪器设备储备,保证地震时仍

能正常运行或很快修复。

2.11.3 人防工程规划

广州市属于国家一类重点设防城市。

规划人防建设要坚持地上与地下综合考虑,平战结合,统筹安排的原则,严格

按照国家和广州的有关规定修建人防工程,提高防空抗毁功能。

加强各项人防工程建设,新建、扩建或者改建民用建筑,必须同步修建防空地

下室,10层(含 10 层)以上或者基础埋置深度 3 米(含 3 米)以上的 9 层以下

民用建筑,应当修建与首层建筑面积相等的防空地下室;其他建筑按地面总建筑面

积的 2%修建防空地下室。

加强疏散通道和后方基地的建设,规划区主要疏散干道应符合人防战术技术要

求,广场、绿地应注重功能配套和整体防护能力的提高,满足人防工程的要求。

加快各类人防配套工程建设,根据留城人口 50%的控制指标,人均人防工程量

要达到 1.0平方米。

加强规划区警报建设,音响覆盖率达到 100%。

2.11.4 环卫工程规划

(1)现状概况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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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区垃圾主要运往区外北侧兴丰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区内有一座垃圾压缩

转运站,位于规划区北侧,垃圾收集后转运到填埋场进行处理。目前居民生活垃圾

基本为混合收集,没有实行分类收集,不利于垃圾资源化和减量化。

(2)规划原则

1)完善配套各类环卫设施。定时定点收集清运,提高垃圾收运机械化、封闭化、

环保化水平。

2)实现规划区生活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现代先进技术进行废

弃物处置和综合利用。

(3)垃圾量预测

规划范围居住人口规模为 20.45万人,按人均日产垃圾量 1kg 计算,预测规划

区垃圾量为 240.5t/d。

(4)环卫设施规划

1)环卫设施规划

保留现状垃圾中转站,规划区内新建两座垃圾转运站,转运规模为 100t/d,将

区内生活垃圾统一收运至第四资源热力电厂处理。

2)公共厕所

规划范围公厕以附建式公厕为主,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

50337-2018)规定,公共厕所的平均设置密度按每平方千米规划建设用地 3座~5 座

选取,居住用地及公共设施用地指标偏高的地区可适当提高。结合规划区内用布局,

一共新建 91 座公共厕所。

3)垃圾收集点及再生资源回收点

在规划建造新住宅区时,多层住宅一般每四幢或每栋设置一个垃圾收集点,并

建造生活垃圾容器间,安置活动垃圾箱(桶)。每处垃圾收集点建筑面积不少于 100m2,

每处再生资源回收点建筑面积不少于 10m2,与垃圾收集点合建。

2.12 规划协调性分析

2.12.1 与主要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协调性分析

(1)与《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的协调性

根据《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规划区位于引导性

开发建设区中的城市建设开发区。城市建设开发区应控制与减少城市污染,做好城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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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规划,控制对农田与林地的侵占,加强城市绿地建设,提高城市的自然属性。

本次规划主要布局联东 U谷黄埔科技总部港、云计算中心等产业孵化中心以及商业

配套,规划开发时加强了景观环境系统建设。因此,本规划的建设与《珠江三角洲

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是相协调的。

(2) 与《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 年)》的协调性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 年)》规划区域属于《广东省环境

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划定的农业利用亚区范围内。根据《广东省环境保

护规划纲要(2006-2020)》要求,城镇开发区内要强化规划指导,限制占用生态

用地,加强城市绿地系统建设。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规合一”规划、广州

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及控规导则,规划地块区域均为建设用地。本次规划

调整将对现行规划部分三类、二类工业用地进行改造提升,保留现状河涌及优质绿

地,规划实施后总体看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明显影响,符合该规划纲要要求。

(3) 与《广州市环境保护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相符性分析

根据《广州市环境保护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到 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进一步减少,资源消耗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占全

年比例达到 90%以上,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 30μg/m³以下;城市地表水功能区水质

达标率均达到 100%,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体断面消除劣 V类,城市建成区

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 61.5%,城市生活

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 95%以上;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不超过 55分贝,交通干线噪声

平均值不超过 70分贝;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利用率达到 99.5%以上,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保持 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

定,生态保护红线和空间管控体系确立,生态保护红线区面积比例不小于 14.25%,

环境治理体系和能力得到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环保管理机制更加完善,

形成与新形势相适应的环保监管体系,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建设

绿色生态美丽广州。

(4) 与《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相符性分析

《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穗府〔2017〕5号)提出实施

环境资源承载力分区调控、划定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管控环境空间、系统开展

环境治理、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提高环境公共服务、完善环境政策。规划划定了生

态保护红线、生态管控区、大气环境空间管控区、水环境空间管控区。明确了生态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83

保护红线管制制度、管理分工和动态调整等方面要求,提出生态、大气、水环境空

间管控方案。

本次规划区域不在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区清单内,与规划目标是相符的。

与有关法规、规划相符性分析见表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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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2-1 与相关环保规划及法规相符性分析表

法规/规划名称 法规/规划内容 与本规划的相符性分析

《珠江三角洲环境

保护规划纲要

(2004-2020年)》

(粤府[2005]16号)

规划总体目标为:把珠江三角洲建成全面、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示范区。

战略任务:珠江三角洲现代化建设过程中,要完成“红线调控、绿线提升、蓝线建设”三大

战略任务。

具体的措施如下:红线调控,优化区域空间布局;绿线提升,引导经济持续发展;蓝线建

设,保障环境安全。

在红线控制,优化区域空间布局中的“构筑区域生态安全体系”明确提出“实施生态保护分

级控制”,具体如下:

按照对生态保护要求的严格程度,将珠江三角洲划分为严格保护区、控制性保护利用区、

引导性开发建设区,以此作为区域生态保护和管理的基础。

严格保护区:包括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重点水源涵养区、海岸带、水土流失极敏感区、

原生生态系统、生态公益林等重要和敏感生态功能区,各级政府应将这些区域划为红线区域,

实行严格保护。

控制性保护利用区:包括重要生态功能控制区、生态保育区、生态缓冲区等。控制性保护

利用区可以进行适度开发利用,但必须保证开发利用不会导致环境质量的下降和生态功能的损

害,同时应采取积极措施促进区域生态功能的改善和提高。

引导性开发建设区:主要包括以农业利用为主的引导性资源开发利用区和城市建设开发

区。引导性资源开发利用区应降低单位土地面积化肥农药施用量,推广生态农业,控制面源污

染。城市建设开发区应注意城市绿地系统建设,提高城市绿化率。

根据上述《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

划纲要(2004-2020年)》(粤府[2005]16

号),本次规划涉及的地块从生态保护

分级角度划分,均不在严格保护区及控

制性保护利用区范围内,而在引导性开

发建设区范围内。因此,本次规划与《珠

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

年)》是不冲突的。

《广东省环境保护

规划纲要

(2006-2020年)》

(粤府[2006]35号)

战略任务:为实现绿色广东,要加快实施“三区控制、一线引导、五域推进”的总体战略。

在“三区控制,优化产业布局”中指出:“根据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和区域社

会经济发展差异性等,把全省陆域和沿海海域划分为 6个生态区、23个生态亚区和 51个生态

功能区。在此基础上,结合生态保护、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全省

陆域划分为陆域严格控制区、有限开发区和集约利用区……”

严格控制区:一是自然保护区、典型原生生态系统、珍稀物种栖息地、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及后备水源地等具有重大生态服务功能价值的区域;二是水土流失极敏感区、重要湿地区、生

物迁徙洄游通道与产卵索饵繁殖区等生态环境极敏感区域。陆域严格控制区内禁止所有与环境

保护和生态建设无关的开发活动。

有限开发区:一是重要水土保持区、水源涵养区等重要生态功能控制区;二是城市间森林

生态系统保存良好的山地等城市群绿岛生态缓冲区;三是山地丘陵疏林地等生态功能保育区。

陆域有限开发区内可进行适度的开发利用,但必须保证开发利用不会导致环境质量的下降和生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

(2006-2020年)》(粤府[2006]35号),

本次规划涉及的地块均不在“严格控制

区”“有限开发区”和“集约利用区”范围

内,而在“农业利用亚区”范围内,因此,

本次规划与《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

(2006-2020年)》是不冲突的。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85

法规/规划名称 法规/规划内容 与本规划的相符性分析

态功能的损害,同时要采取积极措施促进区域生态功能的改善和提高。陆域有限开发区内要重

点保护水源涵养区的生态环境,严格控制水土流失。

集约利用区:陆域集约利用区包括农业开发区和城镇开发区两类区域。农业开发区内要加

强生态农业建设、农业清洁生产和基本农田保护,降低化肥和农药施用强度,控制农业面源污

染。城镇开发区内要强化规划指导,限制占用生态用地,加强城市绿地系统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水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七条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第六十条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

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本次控规范围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

之外,区域污水可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

入大沙地污水处理厂处理。

《广东省环境保护

“十三五”规划》

强化战略与规划环评引领作用。推进珠三角地区战略环评,加强城镇化、流域开发、能源

资源开发和工业园区等重点领域规划环评。健全规划环评会商机制,加强战略、规划、建设项

目环评联动,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中落实战略和规划环评要求,进一步强化规划环评对项目环

评的指导和约束作用。以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为重点,推进空间、总量和环境准入的清单管理,

探索园区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改革。将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规划开展环评工作情况纳入全

省环境保护督查。

本规划以“提高土地利用率”为指导

思想。本次规划与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

的目标是相符的。

《广州市环境保护

条例》

第二十六条 新城区建设实行雨污分流,旧城区排水管网逐步实行干管截污。饮用水源二

级保护区内,人口二万人以上的城镇、工业区、居住区,生活污水必须集中处理。

本次控规范围位于大沙地污水处理

厂的纳污范围,因此产生污水可全部进

入城市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与《广

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的要求是相符的。

《广州市环境保护

“十三五”规划》

推进战略和规划环评,配合国家、省开展重点区域战略环评,强化城市建设、流域开发、

能源资源开发和产业园区等重点领域规划环评。建立健全规划环评会商机制,加强与发展改革、

国土规划、交通、水务等部门的联动。加强战略、规划、建设项目环评联动,在建设项目环境

管理中落实战略和规划环评要求,进一步强化规划环评对项目环评的指导和约束作用。以产业

园区规划环评为重点,推进空间、总量和环境准入的清单管理,探索园区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管理改革。严格项目环境准入,加强环评事中事后监督评估,推进环境污染的源头控制。

本次规划与广州市环境保护规划的

目标是相符的。此外,本次规划在保证

区域环境质量不下降及不破坏整体生态

系统的前提下,应以“提高土地利用率”

为指导思想。

《广州市城市环境

总体规划

(2014-2030年)》

将国家、广东省已划定的法定生态保护区及广州市水源涵养、土壤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

水土流失等生态系统重要区,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 1067.03km2,约占全市域土地面积

的 14.4%。其中,法定生态保护区包括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市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

省级及以上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森林公园的生态保育区、湿地公园的湿地保育区、地质公

园的一级保护区。

根据《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

(2014-2030年)》中附表 1:广州市生

态保护红线区清单(2015),本次规划

不在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区清单。本次

规划与《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

(2014-2030年)》的目标是相符的。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86

2.12.2 与上层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1)与《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相符性分析

根据《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黄埔规划定位为高水平建设

广州科学城、中新广州知识城、广州国际生物岛、黄埔临港经济区等创新平台,

以及状元谷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华南新材料创新园等创新载体。规划提出以

广州(黄埔)临港经济区为依托,重点发展航运服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

黄埔临港经济区规划起始时间为 2012年,新城定位为商务中心+宜居新城,

是国家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国际高端产业集聚区,重点发展商贸流通、

航运服务、临港总部、商务休闲、文化旅游、游艇经济等现代服务业。2013年

广州市政府又提出建设 9个新城(广州国际金融城、海珠生态城、天河智慧城、

广州国际健康产业城、广州空港经济区、广州南站商务区、广州国际创新城、花

地生态城、黄埔临港商务区),形成了建设“2+3+9”一共 14 个战略平台。黄

埔临港商务区功能延续了广州市东西同沿珠江商贸金融轴线同东部延伸趋势,此

外其西侧轴线一步形成了良好的区位带动力量。

根据广州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用地情况,本次规划范围用地满足总规三区

四线控制要求,绝大部分建设用地布局在适建区内,少量涉及限建区,禁建区内

无建设用地,规划落实总规绿线 136.54 公顷、蓝线 612.59公顷、黄线 20.33 公

顷,不涉及紫线(见附图 15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中心城区用

地规划图(局部))。

(2)与《黄埔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相符性分析

根据《黄埔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

在本次规划范围内土规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农用地、水域,涉

及约 37.87公顷基本农田,各类建设用地布局符合《黄埔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2013-2020 年)调整完善方案》现行土规。本次控规对区域范围内的基本

农田全部进行保留。《黄埔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调整完

善方案》对本次规划范围的土规规划见附图 16黄埔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图。

(3)与《广州第二中央商务区(黄埔区部分)城市设计》(已过会)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87

1)项目已通过区景观会,以“水绿网络、公园城市、联动腹地、协同发展”

的整体构思,定位为新时代的全球创新港城。

2)以“水绿网络、公园城市、联动腹地、协同发展”为整体构思。结构轴

线:一带一轴,多楔通江,重点组团:一主三副,纵深发展。

3)规划居住人口 24万,就业人口 39万,总建设量 2160万平方米。

《广州第二中央商务区(黄埔区部分)城市设计》对本次规划范围的规划见

附图 17广州第二中央商务区(黄埔区部分)城市设计土地利用规划图。

(4)与《广州市生态廊道总体规划与生态廊道规划建设指引》相符性分析

位于生态廊道的地块: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符合生态廊道建设指引

管控要求。

部分位于生态廊道的地块:公共开敞空间应与生态廊道统筹考虑,进行一体

化设计,保障生态廊道的连通性与可达性。

《广州市生态廊道总体规划与生态廊道规划建设指引》对本次规划范围的规

划见附图 18广州市生态廊道总体规划与生态廊道规划建设指引图。

(5)《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南海神庙保护规划(2019-2035)》

(1)高度控制

根据保护规划,项目三期范围涉及控制地带分区Ⅱ、Ⅲ:

①分区Ⅱ:建筑限高 9米,层数不多于 3层,不宜有过高建筑。

②分区Ⅲ:建筑限高 15米,层数不多于 6层,控制建筑高度的增加。

③高度上与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不符的建筑物、构筑物,超出部分要予以拆除。

(2)根据保护规划,保护范围以不可移动文物本体和必要的风貌协调区,

建设控制地带是保护范围外,为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环境、历史风貌对建

设项目加以限制的区域。

1)保护范围规划控制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结合区文

广新局的要求,规划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原址保护,以院墙外 5 米或者墓葬分

布范围为界划定保护范围。在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工程或对原有建筑的改

建、扩建工程。如确需要进行必要的修缮,应经有关部门和文物部门批准,在专

家的指导下进行。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88

2)建设控制地带控制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参考穗府函[1997]178 号,穗文物

[2009]616 号文附件(《划定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参考标准》),结合区文

广新局的要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外延不小于 30m 划定建设控制地带范

围。

在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

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新建工程须与文物保护单位固有的

历史风貌环境协调。另外周边建设活动必须考虑景观要求,原损坏古建筑群的建

构筑物应逐步改建或拆除。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需与保护建筑协

调,不得破坏原有的环境风貌,对环境影响较大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应经规

划建设管理部门严格评审。在建设工程选址时,需要避开文物保护单位,因特殊

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原址保护。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

异地或拆除的,建设单位应法定程序报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

(3)综上所述,本次规划区规划内容严格按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南海神庙保护规划(2019-2035)》的要求执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

保护法》和区文广新局的要求,建设后满足南海神庙保护规划控制地带限高要求。

本次规划区域对南海神庙周边建筑物高度控制情况详见附图 19南海神庙保护规

划(2019-2035)高度控制图。

(6)与《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地区发展策略与城市设计》(已通过区景

观会)符合性分析

本次控规位于黄埔临港临江经济创新景观带上,定位为东部公共服务中心区

和南岗夏园配套服务区,《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地区发展策略与城市设计》

的内容见附图 20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地区发展策略与城市设计图和附图

21黄埔临港经济区产业布局图

东部公共服务中心区:以原港口资源为基础,重点提升相关的配套服务功能、

海丝创新科技博览,同时带动商业、创意、创新文化、联动发展。打造集航运服

务、创新博览、国际邮轮、综合服务、创新文化于一体的公共服务中心。

南岗夏园配套服务区:重点发展生活、生产性服务,提升商贸、电子商务产

业功能,打造南岗夏园综合服务区,塑造宜居宜业宜游的黄埔生态滨江城区。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89

(7)与《广州市黄埔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现行控规)符合性分析

现行控规规划主导属性为二类居住用地、商金融业用地和村镇发展区。总计

容建筑面积 1015万平方米,人口规模 6.89万人(不含 AP0518、AP0909、AP0807

管理单元),见附图 22广州市黄埔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现行控规)。

2.13 规划不确定性分析

(1)现状资料收集方面的困难

本评价对规划区域及周边的环境质量现状、规划区内部企业状况数据,由于

收集方法以及时间的限制可能存在资料不全面的困难,同时因时间较紧、社会发

展资料等未能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可能遗漏部分信息。但评价基本上把握了关

键信息,不影响总体评价结论。

(2)定量化深入分析存在的困难

本规划主要从较宏观的层次确定规划区域的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区位布局

等。限于规划提供的信息以及当前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方法,在对一些数据进行

定量化分析时存在很大的困难和不确定性,本报告对规划区域可能产生的污染因

素采取了类比分析的方法,对部分环境影响情况的分析也采取了定性分析的方

法,难以完全对各种污染因子以及环境影响因素做到定量化深入分析。但是科学

地核算行业排污总规模、合理的类比,可尽量接近实际情况。一般而言,作为宏

观决策依据,这样的估算精度应该是可以接受的,同时也不会影响宏观环境保护

措施的提出和评价结论。

(3)遵循一致性原则带来的不确定性

一致性原则是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原则之一,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

作深度应当与规划的层次、详尽程度相一致。《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

片)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部分内容比较简洁,对一些细节问题可能交代的不够深

入,因此本评价可能对一些细节问题存在一些比较小的偏差,从而在评价工作中

可能在评价基本参数的选择、环境影响范围的确定以及具体措施的提出上存在一

定的误差。但本评价能够基本把握《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

详细规划》的总体框架,同时在篇章编写过程中通过现场踏勘、与规划编制单位

的充分沟通以减少上述不确定性,以上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基本可以控制在可以

接受的水平上,不会造成评价结论的偏差。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90

(4)规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从目前规划的情况看,大多数开发内容仅给出开发的方向,各开发项目具体

的开发时间、产业规模存在不确定性。但就整个规划区域而言,这样的不确定性

带来的偏差尚不会导致评价结论的偏差。

另外,规划实施过程中,各规划建设项目因技术、设备的进步以及各种政策

的修订而可能发生一些变化;此外,具体实施中也可能在某些具体的项目上遇到

一些新的问题;因此建议在今后对具开发建设时,应按照建设项目环评的要求做

好环评工作,同时在规划实施 3-5年后进行回顾评价,以调整区域环境控制目标

和保护措施。

(5)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实施的困难

在本规划的实施过程中,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在具体进行过程中可能会在

某些地方遇到一些新的问题和困难,尽管这些不会对整个评价结论造成明显的偏

差,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项目实施时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在

规划项目具体落实规模后,提出相关环境影响保护措施,在建设项目环评可行情

况下,可保障规划区域环境质量不受规划项目实施带来不良影响。

(6)规划实施过程中规划项目调整的不确定性

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规划项目的调整是常常发生的情况,也是不可避免的。

规划项目的调整是受到很多因素制约和影响的,因此难以判断,从而增加了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的困难。但在落实跟踪评价后,规划发生较大调整进行跟踪环境影

响评价,可避免规划调整对规划区域产生不良环境影响。

(7)规划不确定性的应对分析

虽然不确定性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可以通过采取一定

的方法来降低不确定性发生的可能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不仅涉及环境保护问

题,还要包括交通、规划、社会、经济、农业、林业、能源、国土资源等多方面

的问题,因此仅由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单方力量很难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做到

十分完美。这就需要评价单位能够积极挖掘社会力量,特别是项目所在地区有关

环保、生态、林业、文物、旅游、测绘、国土资源等方面的科研机构以及相关政

府部门,以多方协作的方式联合多个部门共同开展评价工作,这样才能发挥各部

门的优势,避免单方完成评价工作带来的片面性。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将尽可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91

能征求环保、生态、林业、文物、水务、国土资源等相关政府部门以及相关专家

的意见,以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的不确定性。

另外,为了弥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可能出现的偏差或不准确等问题,规划环

境影响评价的后续工作致关重要。加强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环境监测,掌握环境的

变化情况,特别是要进行跟踪评价,评估规划实施后的实际环境影响,应该在近

期规划实施以后进行全面的跟踪评价,重新评估原有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是否准

确,及时发现问题,调整、修订原来的规划或根据评估的结果,补充和完善环境

保护措施,以便更好的发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作用,消除和降低因规划失效造

成的环境影响,从源头上控制环境问题的产生。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92

第 3章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3.1自然地理状况

3.1.1 气候特征

黄埔区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湿润气候,具有气候温和,雨量充沛的特点。

年平均气温 21.7℃,极端最高温度 38.1℃,极端最低温度 4℃;一月平均气温为

13.4℃,七月平均气温为 28.5℃,年≥10℃的活动积温 7570℃;年平均降水量

1750毫米,每年四至九月为雨季,其降雨量占全年的 80.4%;全年风向以北风为

多,次为东南风、东风;春季以东南风及北风为主,夏季东南风占多,秋季盛行

北、东风,冬季以北为主,静风频率占全年 30%,日平均风速 2.1m/s,夏秋之

间年均入侵台风 2.4次,最大达 7次(1964年)、最少零次(1958、1964、1982

年)。年日照 1860 小时,年太阳总辐射量(Q)10.56 万 kal/km2。平均雾日 6

天,轻雾日 208天。平均陆地蒸发 700mm,水面蒸发量 1250mm。

3.1.2 水文水系特征

本规划区域位于珠江三角洲的广州市黄埔区的广州片河网区,属珠江三角洲

网河区北缘,上游自广州市白云区老鸦岗起,下游至黄埔区黄埔站附近。

本规划区域处于珠江大壕洲河段,该河段被大壕洲分割成二个河道,大壕洲

东北面为珠江次航道河宽约 400m,大壕洲西南为主航道,河宽约 1200m。本项

目所在地的主要水体有珠江广州前航道、珠江黄埔河段、珠江涌、乌涌、文涌、

双岗涌、南湾涌、西滘河、庙头涌等。

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从广州大桥至广州大蚝沙,全长 19.8公里,后接珠江

黄埔航道。该河段属典型的感潮河段,潮型为不规则半日潮,一天内有二次往复

涨、退潮。珠江黄埔河段河宽度 800~2200 米,水深 8~10 米,多年平均流量

4326米 3/秒。珠江黄埔河段受南海海洋水文及天文等因素的影响,使该河段为

感潮河段,潮汐有大、中、小的变化;平均涨潮历时 5小时 48分钟,平均落潮

流量为 6小时 38分钟。珠江黄埔河段的平均涨潮流量为 17410万立方米,平均

落潮流量为 17842万立方米,枯水期上游来水锐减,径潮比一般相差两个数量级

以上,潮流占绝对地位。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93

本规划区域属大沙地城市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其尾水最终排入珠江广州河

段前航道。

(1)珠江涌

位于黄埔中心区,发源于广深铁路以北的长岗尾东南,流经茅岗、珠江村,

经蟹山公园南注入珠江,集雨面积 3.92km2,现状干流长度约 5.59km,河口以上

约 265m处有挡潮闸,该闸于 2004年重建,其规模为 2孔 8m,闸底高程-1.50m。

目前,珠江涌全河道均完成了河道堤岸整治。其中中山大道以南段 1.5km河

段两岸为城市早期建成区,两岸民房密集,河涌自然弯曲较多。其中珠江涌水闸

以外 265m河涌宽度约 17~34m,水闸至桩号 0+470段为箱涵覆盖段;覆盖段出

口自铁路桥(桩号 0+470~0+550)河宽 20m,铁路桥至中山大道以下(桩号

0+550~1+500)河宽 10~16m;中山大道至支涌汇入处(桩号 1+500~2+700)

河宽 8~16m,以上至广深铁路河段(桩号 2+700~3+790)河宽 6~8m,广深铁

路以上为新修葺的补水渠道(桩号 3+790~5+590)河宽约 2m。

珠江涌支涌总长度为 0.758km,其中上游 0.162km为暗涵,下游 0.34km 已

经完成了整治,其余河段均没有整治,现状河宽在 4~8m。

(2)珠江广州河段

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从广州大桥至广州大蚝沙,全长 19.8公里,后接珠江

黄埔航道。该河段属典型的感潮河段,潮型为不规则半日潮,一天内有二次往复

涨、退潮。珠江黄埔河段河宽度 800~2200 米,水深 8~10 米,多年平均流量

4326m3/秒。珠江黄埔河段受南海海洋水文及天文等因素的影响,使该河段为感

潮河段,潮汐有大、中、小的变化;平均涨潮历时 5小时 48分钟,平均落潮流

量为 6小时 38分钟。珠江黄埔河段的平 均涨潮流量为 17410万立方米,平均落

潮流量为 17842万立方米,枯水期上游来水锐减,径潮比一般相差两个数量级以

上,潮流占绝对地位。在珠江黄埔河段有乌涌、文涌和双岗涌等河涌汇入。

(3)南岗河

南岗河源于白云区长平白木坳,自北向南流经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萝岗街、

黄埔区南岗街,经南岗头注入东江,全厂 26.31公里,流域面积 125平方公里,

黄埔区境内自笔岗陂起流至河口若悬河长 6.31公里,设计最大洪峰流量 330m3/s。

(4)乌涌河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94

乌涌位于广州市东面的珠江北岸,发源于白云山水口水库,全厂 24.13公里,

其中流经黄埔区辖内河涌长度 10.53公里,从北至南贯穿黄埔区中心城区,担负

着大沙中心城区的灌溉、排涝、防洪等重要功能,设计最大洪峰流量 192m3/s。

3.1.3 地形、地貌、地质

本规划区域所在地区为台地低丘陵侵蚀地貌,主要为下古生界的变质岩,其

变质较深,由燕山期花岗岩及第三系红色砂岩系、泥岩、砂岩、砂砾岩等组成,

沉积有第四系松散沉积物,一般海拔在 0.7-2.5m之间,地下水位在 33-60m之间。

本区域南临珠江航道,两岸较平坦,江心洲有娥眉沙、九沙、洪圣沙、大吉沙、

大蚝沙等,属典型河积地貌地区。

3.1.4 植被分布

本规划区周围地区的自然植被属南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带,因长期受人类活动

的干扰破坏,现存植被皆为次生林,且绝大多数为人工种植林。土壤是经过后期

耕作熟化了的冲积蕉园土和果园土,呈酸性。主要的经济作物为蔬菜、香大蕉、

荔枝、菠萝、龙眼、芒果和杨桃等。

本次规划区因生产活动频繁,野生动物不多,仅有小家鼠、褐家鼠、麻雀、

家燕、蛇、蛙、石龙子、蝴蝶、蜻蜓、蚁、蜂、蝇等。

3.2社会经济概况

3.2.1 基本概况及人口

2015年 9月 1日,新黄埔区挂牌,原黄埔区与萝岗区行政区域合并成立新

的黄埔区。2017年 9月,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深度融合。2017年末止,全区辖

14街 1镇:黄埔街、红山街、大沙街、南岗街、穗东街、荔联街、长洲街、夏港

街、东区街、鱼珠街、萝岗街、联和街、东区街、永和街、九龙镇。

2017年末,黄埔区户籍总户数 144203户,总人口数 489357人,常住人口

120.29万人。其中,男性 250520人,女性 238837人。

3.2.2 经济发展情况

经济总量:2017年黄埔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3210亿元,增长 6.6%,广州开

发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2640亿元,增长 7%。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 7459.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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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增长 5.2%,汽车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等支

柱产业产值分别增长 17.8%、7.4%、7.3%,拉动全区工业增长 5.5个百分点。规

模以上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 53%。IAB等新兴产业积蓄成长,通用

电气(GE)生物科技园、百济神州等一批大项目动工建设。第三产业实现增加

值 1285.25亿元,增长 9%,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 0.17:59.78:40.04,第三产业占

比较上年提高 2.83个百分点,其中,商品销售额增长 29.1%,商品房销售面积增

长 15.4%,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 10.8%,非营利性服务业增长 32.6%。

财政税收:2017 年,全区实现财税总收入 1013.36亿元,增长 15.14%,提

前三年实现“十三五”目标。工业主要关联指标持续好转,全年工业用电量 116.2

亿度,增长 7.6%,增速全市第一;利润总额 645.6 亿元,增长 17.4%;产销率

97.9%,提高 0.1个百分点,实体经济发展基础更实、运行更稳。

固定资产投资: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1101.2亿元,突破千亿元大关,增

长 28.6%,总量位居全市第一。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年完成工业投资 273.86

亿元,增长 56.2%;技改投资 68.15亿元,增长 38.9%;民间投资 518.92亿元,

增长 25%,较去年增速提升 15.1个百分点。投资后劲进一步增强,全年社会投

资项目立项 383 个,计划总投资 876.44 亿元,增长 36.1%;财政投资项目立项

133个,计划总投资 138.47亿元,增长 85.4%;完成工业用地出让 37宗,出让

面积 108公顷,增长 140%。

黄埔的生物药品制造业、高技术产业、新产品产量、高新技术产品规模等去

年明显增长,如液晶显示屏、工业机器人等新兴产品全年产量同比分别增长

20 .4%、40 .6%;民用无人机、医疗设备等一批成长中的高新技术产品规模逐渐

扩大,带动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 53 .0%,比全市比重

高 6.0个百分点。

3.2.3 交通运输

黄埔区交通便利,黄埔港出海可通航大陆沿海各大城市,通往世界 100多个

国家和地区的 600多个港口;内河航运沿珠江而上通达东江、西江、北江;黄埔

区交通干线密集,有 107国道、东二环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广惠高速公路、

广河高速公路、广汕公路、广深公路、广园快速路、广深沿江高速公路、广深快

速路等路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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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黄埔区有地铁 6号线二三期、7号线二期、13号线、14号支线知识城线、

21号线、5号线及东延段。其中,6号线二期已于 2016年 12 月 28日开通,13

号线、知识城线、21号线等 4条线路均已动工,全区范围内共有 29个车站。

新黄埔区规划 5条有轨电车线路:萝岗至花果山、萝岗至天鹿湖、鱼珠至南

岗、萝岗至黄埔客运港和夏埔围、镇龙至马头庄,总长度约 84.2千米。串联西

区、东区和广州科学城等经济带。

3.3资源赋存与利用状况

3.3.1 土地资源及利用现状分析

规划区现状用地凌乱,呈斑块状散落分布,各类用地布局方式待优。沿江以

厂房、仓储用地为主;后方以以居住、商业用地为主;东侧众多村庄居住用地,

规划区现状用地凌乱,呈斑块状散落分布,各类用地布局方式待优。见附图 23

土地利用现状图。

3.3.2 三旧存量情况

分布大量的旧厂房、港口以及旧村、城中村聚落,见附图 24规划区三旧存

量情况。

旧厂及港口:分布在场地南侧滨江地块,包括临港物流加工、黄埔老港及文

冲船厂等;

城中村:集中于场地东侧南湾、夏园、南岗等,亟待优化提升形成特色空间。

3.3.3 交通情况

对外交通:联系不畅,客货干扰严重。

内部道路:体系尚未健全,各级路网密度不足,断头路多,通达性差。见附

图 25。

3.3.4 服务设施

现状公共服务设施分布不均,配套体系不全,服务水平待优,见附图 26。

共 193处,用地面积 21公顷。其中教育设施 27处,行政管理设施 56处,

服务设施 20处,医疗卫生设施 10处,文化体育设施 35处,市政设施 37处,商

业服务设施 7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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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3.3.5 历史文物

规划区内现状历史文化资源包括不可移动文物、历史文化遗产等。其中不可

移动文物 86处,历史建筑 21处、传统风貌建筑 111处,分布情况见附图 27。

3.3.6 现状历史文化资源——工业遗产

主要分布在南边沿江一带,以物流仓储、修造船业为主。包括 2处推荐传统

风貌建筑,1处遗址,14段铁轨,9处工业建筑,48处埠头,5处港池,91处塔

吊,105座龙门架,159个靠船墩,1座界碑,1处工业构筑物,1.5公顷地砖。

3.3.7 能源利用

3.3.7.1 燃气工程

规划区内现状气源以液化石油气为主,在规划区外东北侧有一座广源门站及

东门天然气门站和一座大鹏广州分输站,西北侧有一座火村调压站及一座吉山调

压站。

在广州绕城高速公路东侧有两根高压燃气管道,其中一根为广州燃气集团有

限公司的 D711高压燃气管道,另外一根为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的 D762

高压燃气管。

区内黄埔大道及开发大道有 DN500 中压燃气主干管,其它道路有

DN160~DN250中压燃气支管,区内新建小区已部分实行管道天然气供应,但由

于天然气管道建设较少,目前大部分用户仍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3.3.7.2 电力工程

规划区的电源由现状 220KV开元变电站、现状 220kV碧山变电站及黄埔电

厂提供。规划区内现状 110KV变电站有:110kV大沙地站(容量:3X40MVA)、

110kV文冲站(容量:40MVA+63MVA)、110kV庙头站(容量:2X40MVA)以

及 110k南岗站(容量:3X40MVA)。规划区内有 220KV和 110KV高压线多条,

大多为架空线路。

3.3.7.3 通信工程

规划区内有现状黄埔通信机楼(容量约 2万门);区内现状市政道路均埋地

敷设有部分通信管道;区内有多座基站,信号覆盖了整个区域提供移动通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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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3.3.8 水资源利用

3.3.8.1 地下水

场地地下水分布、水量大小、赋存方式与地形地貌、地址构造、地层岩性等

有关。区内地下水类型主要是孔隙潜水和基岩裂隙水。勘察期间测得地下水静止

水位埋深为 0.9-2.6米。人工填土中含少量上层滞水,冲洪积层中粉质黏土、淤

泥质土、残积层、全风化岩等渗透性差,属弱透水层,含水量贫乏;冲洪积层中

砂、粗砂透水性好,含水量丰富,属中等~强透水层。基岩裂隙水主要赋存与强、

中、微风化岩中的裂隙中,场地基岩裂隙发育,多被充填,地下水量不大。

3.3.8.2 给水工程

规划区由区外西洲水厂和新塘水厂联合供水,其中西洲水厂现状供水规模为

50万 m3/d,新塘水厂现状供水规模为 70万 m3/d。在规划区域外的北侧有一座东

区供水加压泵站,在规划区域外的南侧有一座西区加压泵站,在规划区内西北侧

有一座黄埔加压泵站。黄埔东路有两根 DN1200给水干管,作为西洲水厂和新塘

水厂的输水干管,开发大道上有一根 DN1200和一根 DN1000的供水干管,隔墙

路有 DN400给水支管。区内其它道路的给水管道不成系统,而且管径偏小,不

能满足将来地块开发用水需求,详见附图 11给水工程规划图。

3.3.8.3 污水工程

(1)现状排水体制

现状排水体制以合流制为主,部分新建小区排水体制采用分流制,但由于市

政公共管道建设和小区建设的不同步,管道混接现象较为普遍,合流制、分流制

交替存在,排水体制混乱,详见附图 13污水工程规划图。

(2)现状污水处理设施

规划区黄埔区污水分别输送至两座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分别是大沙地污水

处理厂及东区污水处理厂,现状处理规模分别为 20万 m³/d及 10万 m³/d,其中

大沙地污水处理厂位于本次规划区。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以开发大道为界,开发

大道以西属于大沙地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以东属于区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规

划区内有 1座污水泵站,规划为 5.5万 m³/d,占地 1874m²。

(3)现状污水管网收集系统

区内西部区域(开发大道以西)污水主干管网主要集中在黄埔大道、中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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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道和黄埔东路,管径 d500~1400,并通过海员路 d1800~2200污水干管和石化南

路 d1350污水干管输送至大沙地污水处理厂;区内东部区域(开发大道以东)污

水主干管网主要集中在黄埔东路、东鹏大道和开创大道,管径 d500~1200,并通

过开创大道 d1200污水干管输送至东区污水处理厂。

3.3.8.4 防洪(潮)排涝及雨水工程

(1)防洪(潮)排涝现状

黄埔区防洪(潮)设施由堤防和水闸组成闭合的防洪(潮)体系,本次规划

范围内涉及的防洪堤和水闸主要位于前航道、黄埔水道、东江北干流、北帝沙江

心岛、洪圣沙江心岛、大濠沙江心岛,其中前航道、东江北干流及北帝沙江心岛

防洪堤均已达标。规划区内河涌纵横交错,自西往东分别为深涌、珠江涌、乌涌、

文涌、双岗涌、庙头涌、南湾涌、沙涌、沙步涌、南岗涌等河涌。大部分河涌已

达 20年一遇的排涝标准,少数河涌需进行提标整治。规划区内河涌与外江连通

处均设置现状水闸,其中中型水闸 3座,分别为深涌水闸、乌涌水闸、文涌水闸,

其余均为小型水闸。

(2)雨水排放现状

雨水排水系统一般采用重力自排方式,通过雨水管渠收集地面雨水,就近排

入附近河涌,在不能自排的城市低洼地带,设置雨水泵站强排。规划区内整体地

势较平坦,道路竖向标高大多在 7.5~12m之间,以自排为主。

区内主要干道(如黄埔大道、中山大道和黄埔东路)均敷设有现状雨水管渠

或合流管渠,但由于大部分管道建设年代久远,现状雨水系统设计重现期标准普

遍偏低,管径较小,已不能满足雨水排放要求,急需进行提标改造,详见附图

12雨水工程规划图。

3.3.9 生物资源

3.3.9.1 陆域生态的现状调查与评价

根据实地调查,大沙地污水厂现状厂址及周围分布的乔本主要植物有芒果、

细叶榕、荔枝、大叶紫薇、印度蓉等;灌木的主要种类有香蕉、木瓜等;藤本植

物主要有丝瓜、南瓜等;荒地生长的加拿大飞蓬、狗尾草、马唐等。厂址内没有

国家法律规定保护的珍稀、濒危保护植物物种,无文化遗产。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00

本项目对陆生生态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建设期,开挖地表土,可能会影响红线

范围内的绿化树木以及导致少量的水土流失。只要做好花草树木移植保护工作和

做好施工期的保护措施;并且项目建成后进行绿化种树等,这样对项目周围的陆

域生态环境影响很小。

3.3.9.2 水生生态的现状调查与评价

浮游藻类是水域生态系统中最重要的初级生产力,同时又是环境最敏感的指

示生物之一。另外,营养盐输入到水体,加快了水体的营养过程,直接对浮游藻

类的生态变化产生影响,极端情况下将发生水体富营养化现象。浮游藻类的大量

生长,不仅有碍观瞻,而且对水体各种用途产生最直接的影响。

污水处理厂外排的尾水中含有一定的 N、P等营养物质,对排放口周围的浮

游藻类的生长和繁殖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加快耐污种类的生长和数量的增多,

可能导致加速排放口周围水体的富营养化过程。同时,外排的尾水中可能含有一

定的重金属,对排放口周围的藻类的生长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因此,对水生生

态环境的影响集中表现在污水处理厂外排的尾水对附近水体中生活的藻类的种

群结构和种类数量的影响上。

3.3.9.3 浮游植物的现状调查与评价

根据文献资料,对珠江广州河段浮游植物进行了调查,设置调查断面为中大

码头和黄埔港。浮游藻类的调查方法按《水环境监测技术》(四、生物监测部分)

和《湖泊富营养化调查规范》(第二版)中所规定的方法进行。将 2个点采集的

样品取回实验室进行分类鉴定、计数和分别测定。结果表明:共发现浮游植物 6

个门,22科,62属,127种,其中绿藻门种类数最多,有 68种,占总种数的 53.54%;

蓝藻类 25种,占总种数的 19.69%;硅藻 12种,占总种数的 9.45%;裸藻 18种,

占总种数的 14.17%;甲藻 3 种,金藻 1种,占总种数的 3.15%。主要优势种为

颗粒直链藻(Melosira granulata)、假鱼腥藻(Pseudanabaena sp),两种优势种

有明显的季节演替现象,4 月份以前主要以假鱼腥藻(Pseudanabaena sp)占优

势,之后以颗粒直链藻(Melosira granulata)占绝对优势。丰水期,水温高但流

速快且河水浑浊,不利于浮游植物生长,浮游植物密度较低;枯水期,降雨少径

流量减少流速较慢,且 TP 的质量浓度在秋季较高,有利于浮游植物的生长和繁

殖,浮游植物密度较高。总体上,中大码头浮游植物数量高于黄埔港;最高峰都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01

出现在秋季,中大码头达 2.88*107/L,黄埔港达 1.37*107/L,研究发现径流量和

TP质量浓度对浮游植物密度有重要影响,此外,浮游植物种群变动还受温度、

盐度等因素的影响。

3.3.9.4 鱼类资源与底栖软体动物现状调查与评价

历史上珠江前航道水体中水生动物较为丰富。主要类群为鱼类,其次还有软

体动物、甲壳和爬行类。近几十年来由于珠江前航道水体主要受到广州城区的生

活污水和农业面源的污染,水体中的各种水生动物的种类和数量发生了明显改

变,表现为种类的多样性减少,喜清洁水的种类逐渐消失,耐污种类占优势,特

别是鱼类资源,除偶尔能看到一些耐污种外,喜清洁水的种类几乎消失。

根据资料的调研,珠江前航道、黄埔航道的鱼类以耐污种类见多,如胡子鲶

( Clarias batrachus ) 、 食 蚊 鱼 ( Gambubusia affinis ) 、 溪 节 瑕 虎

(Ctenogobiusduospilas)、黄鳝(Monopterus albus)等,其渔业和经济价值不大。

底栖动物主要有寡毛类的水丝蚓(Limnodrilus)、尾鳃蚓(Branchiurs)、河蚓

(Rhyacodrilus)等 15种(属),水生昆虫如摇蚊、蜻蜓幼虫等 7种,软体动物

有螺(Cipangopa sp)、蚌(Anodenta sp)等 6种,这些底栖软体类是底栖鱼类

的优良饵料。

3.4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3.4.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3.4.1.1 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本规划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引用 2018年均值及 2019年 1月至 2019年 5

月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数据进行评价。

表 3.4-1黄埔区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监测结果

单位: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毫克/立方米)

时间二氧

化硫

二氧

化氮PM10 PM2.5 一氧化碳 臭氧

2018年均值 12 44 60 31 1.1 1562019年 1月 8 37 72 43 1.3 1182019年 2月 7 22 41 26 1.2 892019年 3月 8 42 61 32 1.2 1332019年 4月 8 40 52 28 1.0 1212019年 5月 7 38 47 25 1.0 124

标准 60 40 70 35 4 160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02

由表 3.4-1可知,本规划区域所在环境空气评价区域内 NO2的年均监测结果

超标,其他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说明本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良好。可能原因是黄埔区内存在中国石化等化

工企业,以及交通汽车尾气的影响,黄埔区内黄埔大道、广园路等主要交通干道

均已达到饱和,经常造成堵塞。交通运输和工业排放是导致环境空气质量下降的

主要原因。本规划方案实施后,工业用地大幅减少,仅剩少量一类工业区,大部

分现状排污企业陆续搬离,区域工业废气排放量有所减少;规划区功能以商业商

务、文化体育活动、居民生活为主,区内尽量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对居

民生活区产生的油烟废气进行除油烟处理;对进入该规划区域的汽车燃柴油含硫

量低于 0.001,尽量减少废气排放。由此看来,实施规划方案对区域环境空气质

量改善有利。

3.4.1.2 大气环境委托监测情况

(1)监测点位布设

本次评价委托广州德隆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9年 5月 29日至 6月 4

日进行了补充监测,监测站位和监测项目见表 3.4-2和图 3.4-1。

表 3.4-2环境空气监测点位

编号 位置 监测项目 采样方法

G1 夏园村南边界 TVOC、臭气、TSP 《环境空气质量手

工监测技术规范》

(HJ194-2017)

G2 沙步村南边界 TVOC、臭气、TSP

G3 双岗南边界 TVOC、臭气、TSP

(2)监测时间与频次频次

2019年 5月 29日至 6月 4日连续监测 7天。

臭气浓度:连续监测 7天,每天监测 4次,每次连续监测 1h,时间为 2:00,

8:00,14:00,20:00。

TVOC每 8小时至少有 6小时平均浓度值。

TSP日均值每天监测一次,每日应有 24小时的采样时间。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03

图 3.4-1大气监测点位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04

(3)分析方法

项目分析方法、使用仪器、最低检出浓度见表 3.4-3。

表 3.4-3环境空气监测项目的分析方法、仪器及来源、最低检出限

监测项目 分析方法标准 检出限监测设备

名称/型号

TSP《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

量法》GB/T 15432-1995

0.001

mg/m3

电 子 天 平

/FA2104

总 VOCS《 室 内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 GB/T

18883-2002 附录 C

0.0005

mg/m3

气相色谱仪/

福立 9790Ⅱ

臭气浓度《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

臭袋法》GB/T 14675-1993

10(无量

纲)

无油空气压

缩 机

/WDM-60

(4)评价方法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采用单项大气质量指数法进行,单项大气污染分指数计算

公式:

式中:Pi——第 i种污染物的大气质量指数;

Ci——第 i种污染物的实测值,mg/m3;

Si——第 i种污染物的标准值,mg/m3

(5)评价标准

臭气浓度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臭气浓度二

级标准,标准值为 30;TVOC参照执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

中 TVOC质量标准,标准值为 0.60 mg/m3;TSP参照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 TSP24小时均值二级标准,标准值为 300µg/m3。

(6)监测结果统计分析与评价

根据本项目委托广州德隆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9 日至 6

月 4日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监测原始监测数据(详见表 3.4-4)整理分析,

各项环境空气评价项目环境现状监测结果统计如表 3.4-5。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05

根据监测结果评价显示,在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范围内,其大气环境中的臭

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臭气浓度二级标准,TVOC

浓度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中 TVOC 标准,TSP达到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 TSP24小时均值二级标准。说明评价

范围内大气环境现状良好。

表 3.4-4 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结果

监测点

编号采样时间

臭气浓度小时均值的监测结果(单位:无量纲)

05月

29日

05月

30日

05月

31日

06月

01日

06月

02日

06月

03日

06月

04日

G102:00~03:00 ND ND ND ND ND ND ND08:00~09:00 ND ND ND ND ND ND ND14:00~15:00 ND ND ND ND ND ND 1220:00~21:00 ND ND ND ND ND ND ND

G2

02:00~03:00 ND ND ND ND ND ND ND08:00~09:00 ND 12 ND ND ND ND ND14:00~15:00 ND ND ND 12 ND 12 ND20:00~21:00 ND ND ND ND ND ND ND

G302:00~03:00 ND ND ND ND ND ND ND08:00~09:00 ND ND ND ND 12 ND ND14:00~15:00 ND ND 12 ND ND ND 1220:00~21:00 ND ND ND ND ND ND ND

监测点

编号采样时间

TVOC 6小时均值的监测结果(单位:mg/m3)

05月

29日

05月

30日

05月

31日

06月

01日

06月

02日

06月

03日

06月

04日G1 08:00~14:00 0.004 0.007 0.016 0.006 0.034 0.006 0.010G2 08:00~14:00 0.017 0.024 0.007 0.036 0.014 0.012 0.021G3 08:00~14:00 0.017 0.020 0.034 0.044 0.004 0.009 0.011

监测点

编号采样时间

TSP24小时均值的监测结果(单位:mg/m3)

05月

29日

05月

30日

05月

31日

06月

01日

06月

02日

06月

03日

06月

04日G1 00:00~23:59 0.062 0.062 0.062 0.062 0.064 0.064 0.065G2 00:00~23:59 0.066 0.065 0.068 0.064 0.072 0.068 0.067G3 00:00~23:59 0.069 0.068 0.070 0.066 0.068 0.069 0.069

表 3.4-5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统计及评价结果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06

监测项目 监测点 日均值(单位:mg/m3) 单项大气

污染分指数浓度范围 标准值 最大占标率%

臭气浓度

G1 10-12

30

40 0.4

G2 10-12 40 0.4

G3 10-12 40 0.4

TVOC

(单位:

mg/m3)

G1 0.004-0.016

0.60

2.7 0.007-0.020

G2 0.007-0.036 6 0.012-0.031

G3 0.004-0.044 7.3 0.007-0.033

TSP

G1 0.06

0.3

20 0.2

G2 0.06-0.07 23.33 0.2-0.233

G3 0.06-0.07 23.33 0.2-0.233

(7)监测时段内气象条件

表 3.4-6 G1监测点气象条件

气象条件--G1

监测时间 气温(℃)气压(kPa)风速(m/s) 风向 天气状况

05月 29日

02:00~03:00 24.5 101.1 0.4 东南 阴

08:00~09:00 25.9 101.0 0.7 东南 阴

14:00~15:00 30.9 100.5 0.5 东 阴

20:00~21:00 27.0 100.8 0.5 东南 阴

05月 30日

02:00~04:00 25.1 101.2 1.2 东南 阴

08:00~10:00 27.5 101.1 1.1 东 阴

14:00~16:00 30.4 100.6 0.9 东 阴

20:00~22:00 27.5 101.0 1.1 东 阴

05月 31日

02:00~04:00 25.6 101.2 0.8 北 阴

08:00~10:00 27.6 101.0 0.8 东北 阴

14:00~16:00 30.2 100.7 1.0 东北 阴

20:00~22:00 28.3 100.9 0.8 东 阴

06月 01日 02:00~04:00 23.6 101.0 0.5 东南 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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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08:00~10:00 26.0 100.8 0.6 东南 阴

14:00~16:00 28.7 100.5 0.6 南 阴

20:00~22:00 26.1 100.8 0.8 东 阴

06月 02日

02:00~04:00 23.6 101.1 0.8 东南 阴

08:00~10:00 25.8 100.9 0.8 东南 阴

14:00~16:00 29.4 100.5 0.7 东 阴

20:00~22:00 26.1 100.9 0.4 东南 阴

06月 03日

02:00~04:00 25.0 100.9 0.5 东 阴

08:00~10:00 26.7 100.7 0.3 东南 阴

14:00~16:00 31.4 100.3 0.6 东南 阴

20:00~22:00 27.0 100.7 0.8 东 阴

06月 04日

02:00~04:00 24.6 101.0 0.4 东南 阴

08:00~10:00 26.6 100.8 0.4 东南 阴

14:00~16:00 29.6 100.5 1.1 南 阴

20:00~22:00

26

.7 100.7 1.1 东 阴

表 3.4-7 G2监测点气象条件

气象条件--G2

监测时间 气温(℃)气压(kPa)风速(m/s) 风向 天气状况

05月 29日

02:00~03:00 24.6 101.0 0.7 东南 阴

08:00~09:00 26.5 101.0 0.7 东南 阴

14:00~15:00 30.0 100.5 0.6 东南 阴

20:00~21:00 26.9 100.8 0.6 东 阴

05月 30日02:00~04:00 25.5 101.2 0.7 东 阴

08:00~10:00 26.8 101.0 0.9 东 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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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表 3.4-8 G3监测点气象条件

气象条件--G3

监测时间 气温(℃)气压(kPa)风速(m/s) 风向 天气状况

05月 29日 02:00~03:00 24.8 101.2 0.5 东 阴

14:00~16:00 30.8 100.7 1.1 东南 阴

20:00~22:00 27.8 101.1 0.8 东 阴

05月 31日

02:00~04:00 25.9 101.2 0.4 东南 阴

08:00~10:00 27.6 100.9 0.5 东南 阴

14:00~16:00 32.1 100.8 0.7 东 阴

20:00~22:00 28.3 100.9 0.6 东 阴

06月 01日

02:00~04:00 24.1 101.1 0.8 东南 阴

08:00~10:00 26.5 100.8 0.9 东 阴

14:00~16:00 29.2 100.5 0.8 东 阴

20:00~22:00 26.5 100.8 0.6 东南 阴

06月 02日

02:00~04:00 23.7 101.0 0.7 南 阴

08:00~10:00 25.9 100.9 1.1 东南 阴

14:00~16:00 29.8 100.5 1.0 东南 阴

20:00~22:00 26.5 100.9 0.5 南 阴

06月 03日

02:00~04:00 25.3 100.9 0.9 南 阴

08:00~10:00 27.1 100.6 0.3 南 阴

14:00~16:00 31.8 100.3 0.9 东南 阴

20:00~22:00 27.4 100.7 0.5 南 阴

06月 04日

02:00~04:00 24.7 101.0 1.2 东 阴

08:00~10:00 26.8 100.7 0.4 东南 阴

14:00~16:00 30.0 100.6 0.4 东 阴

20:00~22:00 27.0 100.7 0.4 南 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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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08:00~09:00 27.0 101.1 0.3 东南 阴

14:00~15:00 30.7 100.5 0.7 东南 阴

20:00~21:00 27.1 100.8 0.6 东 阴

05月 30日

02:00~04:00 25.3 101.2 0.9 东南 阴

08:00~10:00 27.1 101.0 0.6 东南 阴

14:00~16:00 30.9 100.6 1.1 东 阴

20:00~22:00 28.4 100.9 0.8 东 阴

05月 31日

02:00~04:00 25.9 101.1 1.2 东南 阴

08:00~10:00 27.9 101.1 0.7 南 阴

14:00~16:00 31.6 100.7 1.2 东南 阴

20:00~22:00 38.8 100.9 0.5 东 阴

06月 01日

02:00~04:00 23.8 101.0 0.3 南 阴

08:00~10:00 26.5 100.8 1.2 东南 阴

14:00~16:00 29.0 100.5 0.3 东南 阴

20:00~22:00 26.4 100.8 0.5 东 阴

06月 02日

02:00~04:00 25.2 100.9 0.4 东 阴

08:00~10:00 26.2 100.7 0.7 东南 阴

14:00~16:00 30.7 100.3 1.1 东南 阴

20:00~22:00 28.0 100.7 0.6 东 阴

06月 03日

02:00~04:00 25.2 100.9 0.6 东 阴

08:00~10:00 27.1 100.7 0.9 东 阴

14:00~16:00 31.5 100.3 0.8 东 阴

20:00~22:00 27.2 100.7 0.5 东南 阴

06月 04日

02:00~04:00 24.8 100.9 0.8 东 阴

08:00~10:00 26.9 100.8 0.4 东南 阴

14:00~16:00 29.9 100.5 0.6 东 阴

20:00~22:00 26.9 100.7 0.9 东南 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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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3.4.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3.4.2.1 珠江流域长洲断面水质监测周报

为了解规划区域周边的水环境质量现状,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的水质引用广

州市环境保护局《珠江流域长洲断面水质监测周报》的监测数据。

表 3.4- 9 2018年长洲断面水质监测结果 单位:mg/L

河流名称 点位名称 监测周次 pH DO CODMn NH3-N

珠江

广州长洲

第 2周 7.39 6.32 3.7 1.43

第 5周 7.22 9.66 3.2 1.39

第 8周 7.31 6.91 4.0 0.95

第 9周 7.2 5.99 3.6 10.8

第 11周 7.28 5.46 4.2 1.84

第 12周 7.26 5.7 4.3 1.91

第 13周 7.13 5.50 3.7 1.00

第 14周 7.16 5.53 3.1 0.85

第 15周 7.24 5.93 3.8 0.76

第 16周 7.26 5.66 3.5 0.71

第 17周 7.09 5.78 4.7 0.70

第 18周 7.26 5.65 4.8 0.71

第 19周 7.18 5.56 4.7 0.77

第 20周 7.20 5.54 4.3 0.83

第 22周 7.28 5.88 5.8 0.30

第 24周 7.02 6.24 4.0 0.83

第 31周 6.95 3.57 4.0 0.62

第 32周 --- 5.26 3.0 0.64

第 34周 --- 5.51 3.7 0.88

第 36周 7.54 7.97 4.6 0.80

第 38周 6.97 3.97 3.9 0.95

标准 6~9 3 10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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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从表 3.4-9的监测结果可知: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广州长洲监测断面各监测

因子基本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 IV类标准要求,

但有少数时段氨氮浓度超标。由此可见,评价区域内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水环境

质量现状一般,部分时段氨氮浓度超标可能原因是污水管网铺设不完善,生活污

水收集困难,部分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珠江,造成水体水质变差。目前,

广州市已加强对生活污水拦截处理,提高河涌治理力度,同时对市中心城区污水

处理工程进行完善,提高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规模,保证污水的有效处理。规划实

施后,区域内实行雨污分流,污水均进入市政管网,经大沙地污水处理厂或东区

水质净化厂处理,其中大沙地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大沙地

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后,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的一级 A标准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

类水标准两者中的较严值,出水污染物浓度进一步降低,对水体影响减小。由此

可知,通过对生活污水截污处理、加快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等措施,珠江广州河段

前航道的水质将得到有效改善。

3.4.2.2 地表水环境委托监测情况

(1)监测点位布设

本次评价委托广州德隆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9年 5月 28日-30日进

行了补充监测,监测站位和监测项目见表 3.4-10和图 3.4-2。

表 3.4-10 地表水监测点位

编号 位置 执行标准

W1东区水质净化厂排放口上游 500m

处 《地表 水环境质 量标准》

(GB3838-2002)III 类标准W2

东区水质净化厂排放口下游 3000

米处

W3南岗河汇入东江北干流处东江北

干流上游 500米处 《地表 水环境质 量标准》

(GB3838-2002)III 类标准W4

南岗河汇入东江北干流处东江北

干流下游 500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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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图 3.4-2 地表水补充监测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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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2)监测时间与频次频次

2019年 5月 28日-30日连续监测 3天。每天采样 1次。

(3)分析方法

项目分析方法、使用仪器、最低检出浓度见表 3.4-11。

表 3.4-11 地表水监测项目的分析方法、仪器及来源、最低检出限

监测项目 分析方法标准检出

监测设

备名称/型号

pH值《水质 pH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6920-1986--

pH计

/PHS-3C

溶解氧《水质 溶解氧的测定 碘量法》

GB/T 7489-1987--

棕色滴定管

/50ml

CODCr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

酸盐法》 HJ 828-20174 mg/L

回流消解仪

/6B-12S

五日生化需氧量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

HJ 505-2009

0.5 mg/L生化培养箱

/LRH-250F

氨氮《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式试剂分

光光度法》 HJ 535-2009

0.025

mg/L

紫外分光光

度计/759S

悬浮物《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1-894.0 mg/L

电 子 天 平

/FA2104

阴离子表面

活性剂

《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

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GB/T 7494-1987

0.05 mg/L紫外分光光

度计/759S

总磷《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

光度法》 GB/T 11893-890.01 mg/L

紫外分光光

度计/759S

石油类

《水质 石油类的测定 紫外分光

光度法(试行)》

HJ 970-2018

0.01mg/L紫外分光光

度计/759S

六价铬《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

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0.004

mg/L

紫外分光光

度计/759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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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监测项目 分析方法标准检出

监测设

备名称/型号

GB/T 7467-1987

汞《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

定 原子荧光法》 HJ 694-20140.04 μg/L

原 子

荧光光度计

/AFS-9700

《水质 32 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

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HJ 776-2015

0.04 mg/L

电感耦

合等离子体

发射光谱仪

/optima 8300

砷《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

定 原子荧光法》 HJ 694-20140.3 μg/L

原子荧

光光度计

/AFS-9700

高锰酸盐指数《水质 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

酸性法》GB/T 11892-890.5 mg/L

滴定管

/50mL

挥发酚

《水质 挥发酚的测定 4-氨基

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 503-2009

0.0003

mg/L

紫外分光光

度计/759S

氰化物

《水质 氰化物的测定 容量法和

分光光度法》HJ 484-2009 方法 3

异烟酸-巴比妥酸分光光度法

0.001

mg/L

紫外分光光

度计/759S

粪大肠菌群

《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多管发酵法和滤膜法(试行)》

HJ/T 347-2007

--

生化培养箱

/SPX-150B

Ⅲ 、

LRH-250F

(4)评价方法

地表水质量评价采用水质指数法进行,其中一般性水质因子(随着浓度增加

而水质变差的水质因子)的指数计算公式:

��俀㚂 ���俀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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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式中:Si,j——评价因子 i的水质指数,大于 1表明该水质因子超标;

Ci,j——评价因子 i在 j点的实测统计代表值,mg/L;

Csi——评价因子 i的水质评价标准限值,mg/L

pH值的指数计算公式:

��ꏸ俀㚂 ��ꏸ䛰⺁�ꏸ㚂�ꏸ䛰⺁�ꏸ��

�ꏸ㚂 ≤ �ꏸ䛰

��ꏸ俀㚂 ��ꏸ㚂⺁�ꏸ䛰�ꏸ��⺁�ꏸ䛰

�ꏸ㚂 > �ꏸ䛰

式中:SpH,j——pH值的指数,大于 1表明该水质因子超标;

pHj——pH值实测统计代表值;

pHsd——评价标准中 pH值的下限值;

pHsu——评价标准中 pH值的上限值。

溶解氧的标准指数计算公式:

式中:SDO,j——溶解氧的标准指数,大于 1表明该水质因子超标;

DOj——溶解氧在 j点的实测统计代表值。mg/L;

DOs——溶解氧的水质评价标准限值,mg/L;

DOf——饱和溶解氧浓度,mg/L,对于河流,

S——实用盐度符号,量纲一;

T——水温,

(5)评价标准

本评价悬浮物指标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一级 B标准,其余指标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III 类标准,各监测项目标准限值如下表 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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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表 3.4-1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

序号 监测项目 标准限值(单位:mg/L,除 pH值及注明者外)

1 pH值(无量纲) 6~9

2 溶解氧 5

3 CODCr 2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 4

5 氨氮 1.0

6 悬浮物 20

7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2

8 总磷 0.2

9 石油类 0.05

10 六价铬 0.05

11 汞(μg/L) 0.0001

12 铜 1.0

13 砷 0.05

14 高锰酸盐指数 6

15 挥发酚 0.005

16 氰化物 0.2

17 粪 大 肠 菌 群 数

(MPN/L)

10000

(6)监测结果统计分析与评价

根据本项目委托广州德隆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9年 5月 28日至 30

日的地表水现状调查监测原始监测数据(详见表 3.4-13、3.4-14)整理分析,各

项地表水评价项目环境现状监测结果统计如下表 3.4-15。

根据监测结果评价显示,监测点位所在南岗河和东江北干流部分指标如总

磷、挥发酚、粪大肠菌群数以及南岗河控制断面的 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指标

均出现超标现象,说明该段地表水水质较差,亟需改善水质以达到环境保护目标。

委托监测结果部分指标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南岗河两岸现状存在较多工厂企业,工

业废水产排量大。随着规划区域大部分工厂企业逐渐搬离,排入东区水质净化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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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的工业废水必将大大减少,有利于提高出水水质;同时,规划区域的办公人口增

加,区域内办公废水和生活废水总量增加,这就要求东区水质净化厂在全面收集

和处理沿岸区域废水的同时,保证出水水质,减轻出水对水域水质的影响。由此

看来,未来该片区域的水质仍可以符合标准。

表 3.4-13 地表水监测结果(监测点W1、W2)

监测项目监测结果(单位:mg/L,除 pH值及注明者外)

W1 W2 W1 W2 W1 W2

采样时间 05月 28日 05月 29日 05月 30日

总磷 0.32 0.33 0.32 0.34 0.32 0.32

石油类 0.03 0.03 0.04 0.04 0.03 0.03

六价铬 ND ND ND ND ND ND

汞(μg/L) ND ND ND ND ND ND

铜 ND ND ND ND ND ND

砷(μg/L) 0.9 0.8 1.0 1.0 1.1 1.1

高锰酸盐指数 2.4 4.8 2.5 4.8 2.6 4.8

挥发酚 ND 0.0380 0.0099 0.0076 0.0269 0.0313

氰化物 ND ND ND ND ND ND

粪大肠菌群数

(MPN/L)≥24000 ≥24000 ≥24000 ≥24000 ≥24000 ≥24000

表 3.4-14 地表水监测结果(监测点W3、W4)

监测项目监测结果(单位:mg/L,除 pH值及注明者外)

W3 W4 W3 W4 W3 W4

采样时间 05月 28日 05月 29日 05月 30日

pH值(无量纲) 6.92 6.88 6.94 7.08 6.99 7.09

水温(℃) 21.6 21.5 21.4 21.5 21.4 21.4

溶解氧 5.7 5.4 6.0 5.2 6.1 5.5

CODCr 16 26 16 28 15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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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五日生化需氧量 3.1 5.0 3.0 4.5 3.2 5.3

氨氮 0.454 0.812 0.494 0.838 0.474 0.834

悬浮物 16 14 15 16 15 16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ND ND ND 0.157 0.072 0.140

总磷 0.13 0.31 0.14 0.31 0.14 0.31

石油类 0.02 0.03 0.02 0.03 0.02 0.03

六价铬 ND ND ND ND ND ND

汞(μg/L) ND ND ND ND ND ND

铜 ND ND ND ND ND ND

砷(μg/L) 1.5 1.2 1.6 1.3 1.6 1.3

高锰酸盐指数 3.1 1.6 3.0 1.7 2.9 1.8

挥发酚 0.0224 0.0284 0.0210 0.0284 0.0180 0.0261

氰化物 ND ND ND ND ND ND

粪大肠菌群数

(MPN/L)≥24000 ≥24000 ≥24000 16000 ≥24000 ≥24000

注:“ND”表示监测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或未检出。

表 3.4-15 地表水监测质量统计及评价结果

监测项目 监测点 单位:mg/L,除 pH值及注明者外 水质指数

范围 标准值 最大占标率%

总磷

W1 0.32

0.2

160 1.6

W2 0.32-0.34 170 1.6-1.7

W3 0.13-0.14 70 0.65-0.7

W4 0.31 155 1.55

石油类

W1 0.03-0.04

0.05

80 0.6-0.8

W2 0.03-0.04 80 0.6-0.8

W3 0.02-0.03 60 0.4-0.6

W4 0.03 60 0.6

W1 ND

0.05

0.004 0.08

W2 ND 0.004 0.08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19

六价铬 W3 ND 0.004 0.08

W4 ND 0.004 0.08

汞(μg/L)

W1 ND

0.0001

0 0

W2 ND 0 0

W3 ND 0 0

W4 ND 0 0

W1 ND

1.0

4 0.04

W2 ND 4 0.04

W3 ND 4 0.04

W4 ND 4 0.04

W1 0.0009-0.0011

0.05

2.2 0.018-0.022

W2 0.0008-0.0011 2.2 0.016-0.022

W3 0.0015-0.0016 3.2 0.03-0.032

W4 0.0012-0.0013 2.6 0.024-0.026

高锰酸盐

指数

W1 2.4-2.6 6 43.3 0.4-0.43

W2 4.8 80 0.8

W3 2.9-3.1 51.7 0.48-0.52

W4 1.6-1.8 30 0.27-0.3

挥发酚

W1 0.0003-0.0269

0.005

538 0.006-5.38

W2 0.0076-0.0380 760 1.52-7.6

W3 0.0180-0.318 6360 3.6-63.6

W4 0.0284-0.196 3920 5.68-39.2

氰化物

W1 ND

0.2

0.5 0.005

W2 ND 0.5 0.005

W3 ND 0.5 0.005

W4 ND 0.5 0.005

粪大肠菌

W1 ≥24000

10000

240 2.4

W2 ≥24000 240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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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群 数

(MPN/L)

W3 ≥24000 240 2.4

W4 16000-24000 240 1.6-2.4

pH值(无

量纲)

W3 6.92-6.99 6~9 —— 0.01-0.08

W4 6.88-7.09 —— 0.045-0.12

溶解氧 W3 5.7-6.1 5 87.7 0.820-0.877

W4 5.2-5.5 96.2 0.909-0.962

CODCr W3 15-16 20 80 0.75-0.8

W4 26-28 140 1.3-1.4

五日生化

需氧量

W3 3.0-3.2 4 80 0.75-0.8

W4 4.5-5.3 132.5 1.125-1.325

氨氮 W3 0.454-0.494 1.0 49.4 0.454-0.494

W4 0.812-0.838 83.8 0.812-0.838

悬浮物 W3 15-16 20 80 0.75-0.8

W4 14-16 80 0.7-0.8

阴离子表

面活性剂

W3 ND-0.072 0.2 36 0.25-0.36

W4 ND-0.157 78.5 0.25-0.785

3.4.3 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3.4.3.1 广州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根据《2018年广州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18年城市区域声环境和道路

交通噪声均开展了昼间和夜间监测。城市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 55.5

分贝,比 2017年上升 0.2分贝。城市区域声环境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 48.1分贝。

区域声环境的主要生源为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分别占 48.6%和 29.0%。城市道

路昼间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 68.9分贝,比 2017年下降 0.1分贝。夜间交

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 62.8分贝。说明规划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但可

能会受现状道路施工、夜间大型货车交通量增大等带来的交通噪声的影响。未来

规划区域施工完毕且部分码头、仓库等逐渐搬离后,大型货车交通量减少,再加

以适当的降噪措施,声环境质量是可以得到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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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3.4.3.2 声环境委托监测情况

(1)监测点位布设

本次评价委托广州德隆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9年 5月 28日-30日进

行了补充监测,监测站位和监测项目见表 3.4-16和图 3.4-3。

表 3.4-16 噪声监测点位

标号 区域 采样方法 监测点位 功能区

N1 规划内

《声环境质

量标准》(GB

3096-2008)

碧兰轩临道路一侧建筑 1层、3层、5层、7

2类

N2 规划内大沙地污水处理厂西边界与港前路交叉口

西侧

4a类

N3 规划外 东港花园临排 1层、3层、5层、7层 4a类

N4 规划内 黄埔东路南侧,测临排建筑一层 2类

N5 规划内 港前路边界临排一层 2类

N6 规划内 黄埔红十字会医院临排一层 2类

N7 规划内 区域边界噪声 3类

N8 规划内 测规划道路边界噪声(背景值) 2类

N9 规划外 广州市第八十七中学临道路边界第一层 2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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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图 3.4-3 噪声监测点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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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2)监测时间与频次频次

2019年 4月 25日至 4月 26日连续监测 2天,每天昼间(6:00~22:00)和夜

间(22:00~06:00)各监测 1次。

(3)分析方法

项目分析方法标准、监测设备型号名称、方法检出限见表 3.4-17。

表 3.4-17 噪声监测项目的分析方法、仪器及来源、最低检出限

监测项目 分析方法标准 方法检出限监测设备

名称/型号

Leq dB(A)《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2008--

多功

能声级计

/AWA5688/

AWA6228

(4)监测结果统计分析与评价

表 3.4- 18 4月 25日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单位:Leq[dB(A)])

监测编号 监测时段 主要声源监测日期

监测结果

Leq dB (A)

标准限值

Leq dB (A)

N1

昼间:

06:00-22:00

夜间:

22:00-06:00

昼间 生活环境

4月 25日

50.2 60

夜间 生活环境 39.3 50

N2(第一层)昼间 生活环境 55.8 70

夜间 生活环境 41.3 55

N2(第三层)昼间 生活环境 54.0 70

夜间 生活环境 39.9 55

N2(第五层)昼间 生活环境 52.9 70

夜间 生活环境 39.6 55

N2(第七层)昼间 生活环境 53.3 70

夜间 生活环境 39.4 55

N3昼间 交通 64.1 70

夜间 交通 49.2 55

N4 昼间 交通 55.5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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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监测编号 监测时段 主要声源监测日期

监测结果

Leq dB (A)

标准限值

Leq dB (A)

夜间 交通 43.8 50

N5昼间 交通 68.1 60

夜间 交通 46.6 50

N6昼间 交通 56.1 60

夜间 交通 40.2 50

N7昼间 生活环境 53.1 65

夜间 生活环境 39.1 55

N8昼间 交通 58.6 60

夜间 交通 49.9 50

N9昼间 生活 51.7 60

夜间 生活 43.9 50

表 3.4- 19 4月 26日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单位:Leq[dB(A)])

监测编号 监测时段 主要声源监测日期

监测结果

Leq dB (A)

标准限值

Leq dB (A)

N1

昼间:

06:00-22:00

夜间:

22:00-06:00

昼间 生活环境 55.6 60

夜间 生活环境 43.9 50

N2(第一层)昼间 生活环境 56.2 70

夜间 生活环境 46.1 55

N2(第三层)昼间 生活环境 59.1 70

夜间 生活环境 44.5 55

N2(第五层)昼间 生活环境 55.8 70

夜间 生活环境 48.4 55

N2(第七层)昼间 生活环境 58.5 70

夜间 生活环境 47.7 55

N3昼间 交通 55.1 70

夜间 交通 48.9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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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监测编号 监测时段 主要声源监测日期

监测结果

Leq dB (A)

标准限值

Leq dB (A)

4月 26日N4

昼间 交通 58.4 60

夜间 交通 47.6 50

N5昼间 交通 54.8 60

夜间 交通 47.4 50

N6昼间 交通 58.0 60

夜间 交通 48.3 50

N7昼间 生活环境 53.8 65

夜间 生活环境 45.6 55

N8昼间 交通 55.1 60

夜间 交通 45.0 50

N9昼间 生活 57.5 60

夜间 生活 48.8 50

由表 3.4-18、表 3.4-19的监测结果可知,N1、N4、N6、N8、N9监测点昼

间和夜间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N2、

N3道路边监测点位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4a类标准,N7

监测点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3类标准,只有 N5监测点

可能受交通状况影响昼间监测数据超标,说明规划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现状良

好,但可能会受现状道路施工、大型货车交通量等带来的交通噪声的影响。规划

实施后区域内部分码头、仓库等逐渐搬离,大型货车交通量将减少,但是大量的

就业人口依然会给密集的路网带来不小的交通压力,所以未来需要加以适当的降

噪措施,才能使声环境质量得到保障。

3.4.4 底泥环境现状监测

(1)监测位点布设

本项目委托广州德隆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

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规定的采样方法对大沙地污

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口底泥进行监测,监测位点设置情况如下表 3.4-20及图 3.4-4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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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表 3.4-20 底泥监测点位

监测点

编号位置 坐标 采样深度 执行标准

D1

大沙地

污水厂

排污口

E:113°28′07.58″

N:23°05′16.74″表层沉积物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

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

行)》(GB1561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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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图 3.4-4 底泥监测点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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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2)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

表 3.4-21 底泥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 分析方法标准 检出限监测设备

名称/型号

《土壤质量 总汞、总砷、总铅

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第 2部分:

土 壤 中 总 砷 的 测 定 》 GB/T

22105.2-2008

0.01mg/kg

原 子

荧 光 光 度

/AFS-9700

《土壤质量 镍的测定 火焰原

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9-1997

5mg/kg

原子吸收分

光 光 度 计

/AA-7000

pH《 土 壤 pH 的 测 定 》

NY/T 1377-2007--

pH计

/PHS-3C

水分含量《土壤干物质和水分的测定 重

量法》 HJ 613-2011--

电 子 天 平

/JM-A6002/

WT-B2003

(3)评价标准

本评价参照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15618-2018)对应指标的风险筛选值。

(4)监测结果与评价

由表 3.4-22可知,在监测项目中该监测点的底泥均未超出风险筛选值,说明

该处河涌底泥环境质量情况良好,对土壤生态环境的风险低,一般情况下可以忽

略。该处监测点位于大沙地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口,底泥监测结果符合标准说明

大沙地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良好,污染物在出水口下方沉积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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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表 3.4-22 底泥环境监测结果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单位:mg/kg,

除 pH值及注明者外)

标准限值D1

采样时间:04月 25日

砷 11.7 30

镍 ND 100

pH(无量纲) 7.05 ——

湿土水分含量(%) 260.0 ——

干土水分含量(%) 2.0 ——

注:“ND”表示监测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或未检出。

3.4.5 土壤环境现状监测

(1)监测点位布设

本次评价委托广州德隆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9年 4月 25日进行了土

壤环境监测,监测站位见表 3.4-23和图 3.4-4。

表 3.4-23 土壤环境监测站位

样 品 名

称监测点编号及位置

采样方法 经度 纬度

土 壤 环

境 现 状

监测

S1太古可口可乐冷链公司附近

《土壤环境监测

技术规范》

(HJ/T 166-2004)

E:113°26′04.74″ N:23°05′43.41″

S2文冲船厂西边界附近 E:113°28′25.60″ N:23°05′25.33″

S3黄埔电厂东侧 200米处 E:113°30′21.45″ N:23°04′19.14″

S4南岗村 E:113°32′17.75″ N:23°6′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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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图 3.4-5 土壤监测站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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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2)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

表 3.4-24 土壤环境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 分析方法标准 检出限监测设备名称

/型号

《土壤质量 总汞、总砷、

总铅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第 2

部分:土壤中总砷的测定》

GB/T 22105.2-2008

0.01mg/kg原子荧光光度

/AFS-9700

《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1-1997

0.01mg/kg

原子吸收分光

光 度 计

/AA-6880

铬《土壤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

吸收分光光度法》HJ 491-20095 mg/kg

原子吸收分光

光 度 计

/AA-6880

六价铬

《固体废物 六价铬的测定 碱

消解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

法》 HJ 687-2014

2 mg/kg

原子吸收分光

光 度 计

/AA-7000

《土壤质量 铜、锌的测定 火

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8-1997

1 mg/kg

原子吸收分光

光 度 计

/AA-7000/AA-

6880

《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KI-MIBK 萃取火焰原子吸收分

光光度法》GB/T 17140-1997

0.2 mg/kg

原子吸收

分光光度计

/AA-6880

《土壤质量 总汞、总砷、

总铅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第 1

部分:土壤中总汞的测定》

GB/T 22105.1-2008

0.002

mg/kg

原子荧光光度

计/AFS-9700

镍《土壤质量 镍的测定 火焰原

子吸收分光光度法》5 mg/kg

原子吸收分光

光 度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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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监测项目 分析方法标准 检出限监测设备名称

/型号

GB/T 17139-1997 /AA-7000/AA-

6880

《土壤质量 铜、锌的测定 火

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8-1997

0.5 mg/kg

原子吸收

分光光度计

/AA-7000

pH

《土壤 pH的测定》

NY/T 1377-2007-- pH计/PHS-3C

《土壤检测 第 2部分:土壤 pH

的测定》 NY/T 1121.2-2006

水分含量《土壤 干物质和水分的测定

重量法》 HJ 613-2011--

电子天平

/JM-A6002/W

T-B2003

硝基苯

《土壤和沉积物 半挥发性有

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834-2017

0.09mg/kg

气相色谱

质谱联用仪

/GCMS-QP20

10SE

苯胺 0.15mg/kg

2-氯酚 0.06mg/kg

苯并[a]蒽 0.1 mg/kg

苯并[a]芘 0.1 mg/kg

苯并[b]荧蒽 0.2 mg/kg

苯并[k]荧蒽 0.1 mg/kg

䓛 0.1 mg/kg

茚并[1,2,3-cd]芘 0.1 mg/kg

二苯并[a,h]蒽 0.1 mg/kg

萘 0.09mg/kg

四氯化碳 1.3 μg/kg

氯仿 1.1 μg/kg

氯甲烷 1.0 μg/kg

1,1-二氯乙烷 1.2 μ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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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监测项目 分析方法标准 检出限监测设备名称

/型号

《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

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

色谱-质谱法》HJ 605-2011

气相色谱

质谱联用仪

/GCMS-QP20

20

1,2-二氯乙烷 1.3 μg/kg

1,1-二氯乙烯 1.0 μg/kg

顺-1,2-二氯乙烯 1.3 μg/kg

反-1,2-二氯乙烯 1.4 μg/kg

二氯甲烷 1.5 μg/kg

1,2-二氯丙烷 1.1 μg/kg

1,1,1,2-四氯乙烷 1.2 μg/kg

1,1,2,2-四氯乙烷 1.2 μg/kg

四氯乙烯 1.4 μg/kg

1,1,1-三氯乙烷 1.3 μg/kg

1,1,2-三氯乙烷 1.2 μg/kg

三氯乙烯 1.2 μg/kg

1,2,3-三氯丙烷 1.2 μg/kg

氯乙烯 1.0 μg/kg

苯 1.9 μg/kg

氯苯 1.2 μg/kg

1,2-二氯苯 1.5 μg/kg

1,4-二氯苯 1.5 μg/kg

乙苯 1.2 μg/kg

苯乙烯 1.1 μg/kg

甲苯 1.3 μg/kg

间,对二甲苯 1.2 μg/kg

邻二甲苯 1.2 μg/kg

(3)评价标准

监测点 S1、S2参照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监测点 S3参照执行《土壤环境

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第二类用地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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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准,监测点 S4参照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标准。

(4)监测结果统计分析与评价

由表 3.4-25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可知,该监测位点的土壤镉和铅含量虽然超出

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但是尚未达到第二类用地管制值,即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但

尚未达到不可接受的程度,其余指标均低于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说明该处土壤总

体现状一般,土壤中镉和铅含量较高可能是由于该监测点位于黄埔电厂东侧 200

米,受黄埔电厂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直排进入河道的出水影响较大,电厂废

水在土壤中累积使得该处土壤镉和铅含量较高。规划实施后仍需关注该处土壤的

重金属含量变化,防止重金属含量超过管制值进而引发风险。

由表 3.4-26、3.4-27对 S1、S2、S3三处土壤进行基本项目的监测结果可知,

三处土壤现状良好,各项指标都低于筛选值,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说明

土壤现状受该类型用地的影响不大。规划实施后区域功能转变为以商业商务和居

住为主,大部分工厂企业逐渐搬离,对规划区域的土壤环境影响进一步减小。

表 3.4-25 监测点 S3土壤环境监测结果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单位:mg/kg,

除 pH值及注明者外)第二类用地

筛选值

( 单 位 :

mg/kg)

第二类用地

管制值

( 单 位 :

mg/kg)

S3

(0~0.2m)

采样时间:04月 25日

砷 25.7 30 120

镉 0.34 0.3 300

铬 54 200 1000

铜 33 100 ——

铅 154 120 700

汞 0.16 2.4 4.0

镍 30 100 ——

锌 176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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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单位:mg/kg,

除 pH值及注明者外)第二类用地

筛选值

( 单 位 :

mg/kg)

第二类用地

管制值

( 单 位 :

mg/kg)

S3

(0~0.2m)

采样时间:04月 25日

pH(无量

纲)6.72 —— ——

湿土水分

含量(%)178.3 —— ——

干土水分

含量(%)4.2 —— ——

表 3.4-26 监测点 S1、S2土壤环境监测结果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单位:mg/kg,除 pH值及注明者外)

第 二 类 用

地 筛 选 值

( 单 位 :

mg/kg)

第 二 类 用

地 管 制 值

( 单 位 :

mg/kg)

S1

(0~0.2 m)

S2

(0~0.2 m)

采样时间:06月 17日

pH 值(无量纲) 7.10 7.14 —— ——

干土水分含量(%) 6.0 2.3 —— ——

湿土水分含量(%) 23.9 17.9 —— ——

砷 1.94 6.36 60 140

镉 0.06 0.12 65 172

六价铬 ND ND 5.7 78

铜 6 34 18000 36000

铅 15.8 103 800 2500

汞 0.030 0.059 38 82

镍 8 16 900 2000

硝基苯 ND ND 76 760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36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单位:mg/kg,除 pH值及注明者外)

第 二 类 用

地 筛 选 值

( 单 位 :

mg/kg)

第 二 类 用

地 管 制 值

( 单 位 :

mg/kg)

S1

(0~0.2 m)

S2

(0~0.2 m)

采样时间:06月 17日

苯胺 ND ND 260 663

2-氯酚 ND ND 2256 4500

苯并[a]蒽 ND ND 15 151

苯并[a]芘 ND ND 1.5 15

苯并[b]荧蒽 ND ND 15 151

苯并[k]荧蒽 ND ND 151 1500

䓛 ND ND 1293 12900

二苯并[a,h]蒽 ND ND 1.5 15

茚并[1,2,3-cd]芘 ND ND 15 151

萘 ND ND 70 700

四氯化碳 ND ND 2.8 36

氯仿 0.0043 0.0050 0.9 10

氯甲烷 0.0061 0.0078 37 120

1,1-二氯乙烷 ND ND 9 100

1,2-二氯乙烷 ND 0.0015 5 21

1,1-二氯乙烯 0.0023 0.0024 66 200

顺-1,2-二氯乙烯 ND 0.0017 596 2000

反-1,2-二氯乙烯 ND ND 54 163

二氯甲烷 0.0034 0.0026 616 2000

1,2-二氯丙烷 ND ND 5 47

1,1,1,2-四氯乙烷 ND ND 10 100

1,1,2,2-四氯乙烷 ND ND 6.8 50

四氯乙烯 0.0024 0.0016 53 183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37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单位:mg/kg,除 pH值及注明者外)

第 二 类 用

地 筛 选 值

( 单 位 :

mg/kg)

第 二 类 用

地 管 制 值

( 单 位 :

mg/kg)

S1

(0~0.2 m)

S2

(0~0.2 m)

采样时间:06月 17日

1,1,1-三氯乙烷 ND ND 840 840

1,1,2-三氯乙烷 ND ND 2.8 15

三氯乙烯 ND ND 2.8 20

1,2,3-三氯丙烷 ND ND 0.5 5

氯乙烯 0.0198 0.0162 0.43 4.3

苯 ND ND 4 40

氯苯 ND ND 270 1000

1,2-二氯苯 ND ND 560 560

1,4-二氯苯 ND ND 20 200

乙苯 ND ND 28 280

苯乙烯 ND ND 1290 1290

甲苯 0.0058 0.005 1200 1200

间,对二甲苯 ND ND 570 570

邻二甲苯 ND ND 640 640

注:“ND”表示监测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或未检出。

表 3.4-27 监测点 S4 土壤环境监测结果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单位:mg/kg,

除 pH值及注明者外)

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单位:mg/kg)

第一类用地管制值

(单位:mg/kg)S4

(0~0.2 m)

采样时间:6月 3日

pH 值(无量纲) 7.10 —— ——

干土水分含量(%) 12.5 —— ——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38

湿土水分含量(%) 37.8 —— ——

砷 5.00 20 120

镉 0.40 20 47

六价铬 ND 3.0 30

铜 30 2000 8000

铅 112 400 800

汞 0.084 8 33

镍 10 150 600

硝基苯 ND 34 190

苯胺 ND 92 211

2-氯酚 ND 250 500

苯并[a]蒽 ND 5.5 55

苯并[a]芘 ND 0.55 5.5

苯并[b]荧蒽 ND 5.5 55

苯并[k]荧蒽 ND 55 550

䓛 ND 490 4900

二苯并[a,h]蒽 ND 0.55 5.5

茚并[1,2,3-cd]芘 ND 5.5 55

萘 ND 25 255

四氯化碳 ND 0.9 9

氯仿 0.0023 0.3 5

氯甲烷 0.0048 12 21

1,1-二氯乙烷 ND 3 20

1,2-二氯乙烷 0.0018 0.52 6

1,1-二氯乙烯 0.0011 12 40

顺-1,2-二氯乙烯 ND 66 200

反-1,2-二氯乙烯 ND 10 31

二氯甲烷 0.0023 94 300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39

1,2-二氯丙烷 ND 1 5

1,1,1,2-四氯乙烷 ND 2.6 26

1,1,2,2-四氯乙烷 ND 1.6 14

四氯乙烯 0.0015 11 34

1,1,1-三氯乙烷 ND 701 840

1,1,2-三氯乙烷 ND 0.6 5

三氯乙烯 ND 0.7 7

1,2,3-三氯丙烷 ND 0.05 0.5

氯乙烯 0.0075 0.12 1.2

苯 ND 1 10

氯苯 ND 68 200

1,2-二氯苯 ND 560 560

1,4-二氯苯 ND 5.6 56

乙苯 ND 7.2 72

苯乙烯 ND 1290 1290

甲苯 5.4 1200 1200

间,对二甲苯 ND 163 500

邻二甲苯 ND 222 640

注:“ND”表示监测结果低于方法检出限或未检出。

3.5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及规划

3.5.1 污水处理

本规划区域产生的废水主要由大沙地污水处理厂、东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1)大沙地污水处理厂

大沙地污水处理厂位于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 1661号,现状大沙地系统正在

大力推进污水收集支管和截污管道的建设,其中十二五污水收集支管网工程尚在

进行施工,在建污水管道约 25km。珠江涌、乌涌等河涌已完成截污方案,目前

正在施工,深涌、文涌、双岗涌、南湾涌等河涌正在进行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编制。

现状大沙地污水处理厂已建的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规模为 20 万 m3/d,目前实测运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40

行水量在 11~21 万 m3/d之间,已处于接近满负荷运行状态。一期工程由港前路

分为南、北两个区域。北侧区域主要包括厂前区、深度处理区,南侧区域主要包

括深度处理区、污泥处理区。一期工程采用改良型 A2/O处理工艺(具体工艺流

程见图 3.5-1)。根据调查,大沙地污水处理厂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的规模为 20万

m3/d,远小于纳污范围内的现状污水量,随着污水支管网的不断完善和污水收集

率的提高,现状污水处理设施的规模不能满足纳污范围内现状污水量的处理需

求。2018 年 5 月大沙地污水处理厂启动二期工程建设,设计处理规模为 25 万

m3/d,采用MBR处理工艺,扩建完成后,大沙地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污水处

理总规模为 45万吨/日。

服务范围:根据广州市污水处理系统总体规划成果,大沙地污水处理厂服务

面积 107km2,服务范围西起车陂涌流域,与猎德污水处理系统东区边界接壤,

东至开发大道,北起科学城广汕路,南至珠江前航道,主要收集深涌流域、乌涌

流域的污水和科学城部分地区的污水。其中科学城以南地区面积 80.9km2,科学

城地区面积 26.1km2。

图 3.5- 1大沙地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41

图 3.5- 2大沙地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2)东区污水处理厂

广州开发区水质管理中心东区水质净化厂位于东区宏光路以南,南岗河以西

的一块三角地块上,总占地面积约 3.5万 m2,设计处理能力为 10万 m3/d。其中

一期设计处理能力为 2.5万吨/日,二期设计处理能力为 7.5万吨/日,采用含除磷

脱氮的改良 SBR工艺。污水处理后经过污水排放口WS-01排到南岗河。服务范

围为科永大道以南的广州开发区东区、云埔工业区一级丹水坑风景区以南、广州

保税区以北的黄埔区南岗镇,总服务面积 45.12平方公里,一期采用了改良 SBR

工艺,见图 3.5-3东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二期采用二级

处理工艺:一级处理采用常规预处理工艺;二级处理采用 CAST生化处理工艺。

根据黄埔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公示表(2018年 7-2019年 3月),东

区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规模再 6.07~9.07万 m3/d之间,说明东区污水处理厂尚未

达到满负荷运行状态,还有余量。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42

图 3.5-3东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3.5.2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根据《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开发

区 黄埔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十三五”专项规划的通知》(穗开管办〔2016〕

83号)要求,提出大气环境污染防治规划:

1.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源头管理。

严格落实广东省、广州市主体功能区的环境准入要求,严格执行总量替代要

求,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项目,实施 2倍削减量替代。实施新企业清

洁生产准入制度,新建项目必须按照先进的生产技术和严格的总量控制和排放标

准进行控制,大幅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推动重污染行业优化升级;禁止新建、

改建、扩建燃煤发电机组,鼓励建设燃气机组替代和压减燃煤机组;将细颗粒物

和臭氧达标情况作为规划环评和相关项目环评的必备内容。

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要求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企业环境准入门槛。按

照国家的有关要求严格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类项目建设要求,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总量控制指标列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

2.实施总量控制,优化产业布局。

严格落实广东省、广州市下达的总量指标,加强对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工业

高能耗行业的废气污染治理,加强 20万千瓦(不含)以上的火电厂机组和 10t/h

(不含)以上锅炉的脱硫设施建设,20万千瓦(含)以下的发电机组和 10t/h(含)

以下的工业锅炉采取适宜措施控制二氧化硫排放并逐步淘汰。完善火电厂及大中

型工业燃煤燃油锅炉、窑炉及重点企业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并与环保部门管

理信息系统联网。行政辖区范围内尚未配套建设脱硫设施的企业,其燃煤含硫量

控制在 0.7%以下,燃油含硫量控制在 0.8%以下,达不到要求的必须配套使用固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43

硫剂或脱硫剂。大力加强工业企业氮氧化物污染防治。火电厂及大型燃煤燃油锅

炉进行低氮燃烧改造并进行烟气脱硝。针对广东省下达的氮氧化物总量控制指

标,研究制定减排计划,鼓励降低氮氧化物排放的财税政策。全面推行低氮燃烧

技术,对电厂及大型燃煤燃油锅炉(除改烧天然气外)全部安装低氮燃烧器,推

广采用烟气脱硝技术。小型燃油锅炉和燃气锅炉推广烟气再循环或其他有效方法

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加强对化工、电镀等企业氮氧化物污染的监督与防治,创

建一批氮氧化物污染控制示范企业。燃煤机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

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关于重点地区大气污染

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3.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优化能源结构。

进一步提升煤电清洁生产水平,重点推进现役 30万千瓦级以上公用燃煤发

电机组、10万千瓦及以上自备燃煤发电机组实施超洁净排放改造,排放标准基

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水平。支持燃煤机组同步开展大气污染物联合协同脱除,

减少三氧化硫、汞、砷等污染物的排放,到 2020年底,煤炭占能源消费的比重

降至 33%以下,加快推进气源工程建设,扩大天然气供应范围,完成推进管道燃

气三年发展计划,到 2020年,管道燃气覆盖率达到 80%以上。

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把煤炭消费总量指标作为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新

建、改建、扩建项目实现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积极发展气电、太阳能等低

碳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高标准规划知识城能源利用建设,推广利用生物质能

等绿色能源,鼓励分布式能源接入电网,鼓励采用清洁能源(电、天然气、液化

石油气等),使知识城成为全区清洁能源利用和示范区。

4.深化工业废气污染防治。

工业的合理布局及总量的合理分配,在规划及未来的招商引资过程中充分考

虑大气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东区扩散条件相对较好,大气污染型企业可以少

量安排。继续控制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所有火电厂及大中型工业燃煤燃油锅炉、

窑炉必须安装使用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管理信息系统联网。燃煤含

硫量控制在 0.7%以下,燃油含硫量控制在 0.8%以下,达不到要求的必须配套使

用固硫剂或脱硫剂。知识城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 600吨以下,单个项目二氧化硫

排放不超过 60吨/年。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44

全面推进工业锅炉和窑炉污染综合治理。稳步推进工业园区和产业聚集区集

中供热项目,到 2020年,全区建成较为完善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2004年以后

投运的 20蒸吨/小时以上(含 20蒸吨/小时)燃煤、燃油工业锅炉要改用节能环

保燃烧方式、改燃清洁能源或建设高效脱硫、降氮脱硝和除尘设施,安装烟气排

放在线连续监测仪器,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工业锅炉废气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

应进行升级改造;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应要求安装旋风除尘设备和布袋除尘设

备,并严格执行燃气锅炉的排放标准,按要求开展监督监测。

严控有毒气体排放。把有毒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重

要内容。为稳定达标排放和减少居民投诉,有废(臭)气治理设施但仍有居民投

诉或监测超标的企业,应优化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臭气浓度稳定达标排放。

对无废(臭)气治理设施但有居民投诉或监测超标的企业,应责令立即安装治理

设施,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5.深入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倡导绿色出行。协助市地铁集团推进区内轨道交通建设,

优化公交线网,引导个体交通向公共交通转移,建立起以快速公共汽车和轨道交

通为骨干,以地面常规公共客运交通为主体,以换乘站为节点,各种客运交通方

式有机衔接,遍布全区的现代化公交客运交通线网体系,到 2020年,公共交通

出行占机动化出行的比例力争达到 55%以上。

加大力度淘汰黄标车。淘汰更新环卫作业黄标车、市政工程及道路养护黄标

车,促进高排放车辆自觉淘汰更新。

进一步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全面推行“黄标车”等高排放车辆闯限行区电

子执法。

加强机动车排气检测和超标车辆维修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区工况法排气检测

工作,提高检测机构和维修企业的检测维修水平,健全在用车环保达标管理长效

机制。每周须安排 2天进行全天路检。

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按照国家、省的政策和我市新能源汽车示

范推广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公交车、出租车、环卫作业黄标车更新推广使用新

能源的力度(如电力)。

推进船舶、港口及其他机械设备减排。新建原油、成品油码头配套油气综合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45

治理设施。加快流动机械、运输车辆和港口内拖车“油改电”、“油改气”进程,

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沿海和内河主要港口轮胎式门式起重机(RTG)的“油

改电”工作。

6.施工和道路扬尘控制。

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 62号)文明施工。

做到施工现场 100%围蔽,工地路面 100%硬底化,工地砂土不用时 100%覆盖,

拆除工程 100%洒水降尘,出工地车辆 100%冲净车轮车身,车辆 100%封闭运输,

长期裸土 100%覆盖或绿化。组织开展扬尘污染控制区建设工作,全面排查辖内

扬尘污染源,建立扬尘污染源数据库,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加强监督考核,加

快推进扬尘污染综合治理。

完善全区经营性露天停车场名单,督促各经营性露天停车场实施硬底化。

2016年底前全区经营性露天停车场 100%硬底化。

防治建筑废弃物运输、道路扬尘。建筑废弃物运输应按要求密闭运输,运输

途中不得泄漏、遗撒。对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实施资质管理,严格审验标准,严

厉查处未达到要求的车辆。按要求对运输车辆实施资质管理与备案制度,对车辆

安装 GPS定位系统进行监控。加大路面保洁和洒水消尘的力度,做到路不起尘,

不断提高机械化清扫率。

防治码头、堆场扬尘。加强码头、堆场扬尘污染控制,严格监督中船黄埔文

冲船舶有限公司等修船企业露天喷砂作业采取围蔽、遮挡、吸尘、喷淋等措施防

治粉尘污染,敦促修船企业探索高压水射流方式除锈工艺代替喷砂作业。

7.城市人居环境空气质量整治。

注重产城融合带来的环境问题,守好人居环境空气质量。加强对产生臭气影

响周围人居环境的污水处理站/厂、垃圾压缩与转运站、农贸市场及垃圾堆放等

单位、设施、活动的规划控制和监督管理。推广先进实用的臭气治理技术,限期

治理臭气扰民的单位及设施,对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无效的,限期关闭或者搬

迁。

强化露天焚烧监管。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

建筑废弃物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的物质或将其用作燃料。禁止以露天

焚烧方式回收金属。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46

加强对饮食服务业的监督管理。取缔无证照经营的饮食服务业,禁止在公共

场所露天经营烧烤等产生油烟、废气的饮食服务项目。饮食服务业必须安装油烟

净化设备,并通过专门的烟道排放油烟、废气等污染物,严格控制油烟废气无组

织排放。推广饮食服务业烟气治理第三方运营服务,培育运营市场,建立油烟治

理设施运行管理监督机制,确保设施正常有效运行。

8.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加强对有机废气的治理力度。

推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以《广州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中三

苯排放量核算办法》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为依据,逐步推行石

油化工行业和包装印刷行业(下称试点行业)VOCS排污费的征收。加强源头控

制,推动企业采购和使用低 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

加强对典型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组织开展区内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

物排放企业的更新调查工作,详细掌握我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状况,进

一步统计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禁止使用非环保型原辅

材料,淘汰所有无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回收和净化设施的涂料、胶黏剂和油墨等

生产装置,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有害物质含量、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超过 200

克/升和超过 700克/升的溶剂型木器家具涂料,关停产能低、污染超标严重的工

艺和小作坊。

强化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环保监管,严控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推

进企业安装 VOC 在线监测设备,新建、改建、扩建 VOC 排放量较大的企业在

环评阶段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建立辖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源清单。

开展储罐区及油品码头油气回收治理。对区内已完成油气回收的加油站、油

罐车和储油库定期检查。上述未完成油气回收工作的,将按照规定一律依法停止

营业。开展加油站、储油库油气排放监督性监测,对超标排放、擅自停用油气回

收治理设施等违法排污行为依法查处,并结合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建立日常管

理机制。

9.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预警应急机制。

加强空气质量监测与预警工作。进一步完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

粒物(PM10)、臭氧、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六项指标的测报及综合分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47

析工作;进一步加强环保与气象部门的无缝对接,建立会商机制,完善空气污染

预警机制,及时预警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定期修订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建设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系统,落实责

任主体,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预警预报及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

根据空气污染等级和持续时间实施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

3.5.3 噪声污染控制

1.严把审批,源头管理。

严把工业企业、娱乐、饮食服务业等新建项目的环评审批、验收关,严格按

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广州市噪声污染防治规定》

等法规进行审批,督促有关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环评批复实施降噪措施,从源头有

效减少噪声扰民。积极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执法检查,严查噪声污染违法行为。

组织开展对工业企业、饮食服务业噪声扰民专项整治行动。对噪声扰民投诉

较多的单位,由区环保、城管、公安等职能部门以及各街道镇牵头开展联合执法

检查,查处违法行为,督促排污单位加强噪声治理。

2.完善噪声监测网络,加大噪声监测力度。

“十三五”期间继续完善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和功能区定

点监测布点,加强噪声监测能力建设。继续在开发大道设立机动车尾气检测点,

遏制机动车尾气污染的同时,减轻为避开笔岗收费站而绕行 107国道车辆产生的

交通噪声,绘制城市区域噪声地图。

3.实施“宁静工程”,完善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

实施“宁静工程”。治理商业、广场噪声等社会生活噪声;强化对道路交通、

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和饮食娱乐服务业等噪声污染的监管;对辖内噪声污染投诉及

时进行处理。

4.道路交通噪声污染防治。

交通规划应与城乡建设规划、声环境保护规划协调一致,合理确定路网结构,

优先发展公共客运交通系统,总体减轻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新建交通干

线在选线时应避开已有的和规划的噪声敏感区。合理确定城市干道系统密度,以

保证住宅、学校、医院及其它需要保持安静的场所与地面交通线路间有足够的消

声距离,一般情况下,铁路、高速公路两侧防噪声距离宜为 80-100米;一级公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48

路、城市快速路两侧防噪声距离宜为 60-80米;二级公路、城市主干路、城市轨

道交通(地面段)两侧防噪声距离宜为 40-60米;次干道两侧防噪声距离宜为 26-40

米;支路两侧防噪声距离宜为 26米以内。缓冲带宜进行绿化或设置对噪声要求

不太高的建筑,以降低交通噪声对该地区工作与生活的影响。

穿越城市居民区、文教区的铁路及公路等交通干线两侧应视其具体情况设置

隔声屏障、隔声窗或采取其他噪声污染防止措施,以减轻其列车运行噪声对噪声

敏感区域的污染。

5.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工程的排污申报登记,认真开展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和执法

工作,对在建施工工地开展综合执法工作,严格按章处罚,对有噪声污染的工地

及时发现,坚决制止,从严处罚。未经批准,不得在夜间使用产生严重噪声污染

的大型施工机具如推土机、打桩机、移动式空压机、振动器、装载机、破碎机、

吊车、混凝土泵车、搅拌机等现场施工机具。施工现场夜间禁止使用电锯、风镐

等高噪声设备。

建筑施工主管单位推广使用低噪施工技术和施工机械,高噪声施工作业范围

及高噪声机械,必须施工过程全程消声减振。单位进行装修活动,施工单位应当

采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噪声污染,午间和夜间不得使用电

钻、电锯、电刨等产生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工具进行装修作业。

停止特殊时期(如中高考时期)和特殊区域(如医院及其周边区域)夜间施

工建筑项目的审批,并加大巡查力度,降低噪声敏感区域内的噪声污染。经批准

在夜间、午间或者中考、高考等特定时期进行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

的两天前将施工作业情况公告附近居民。

6.工业噪声污染防治。

工业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是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环保投诉的热点问题。从

长远来看,须合理安排各种用地的布局,避免或减少相互之间的干扰:通过编制

工业用地专项规划,将噪声等污染较大的工业移入工业园区;通过编制居住用地

专项规划,适当集中居住用地,合理控制居住环境,确保居住区声环境的达标;

通过编制公共服务中心专项规划,适当集中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便于控制其对居

住声环境的干扰。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49

工业企业、娱乐饮食服务业报建时,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广州

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等法规进行审批,严把验收关。清理、取

缔无证经营的卡拉 OK和饮食业户。禁止商铺使用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音响设备

招揽顾客,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噪声扰民的监管。对噪声投诉较多的工业企业和娱

乐饮食服务业开展执法检查并提出整改措施,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必须进行关闭。

对各类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肉菜市场夜间卸货造成的噪声污染,要通过营业时

段管制和进入专门的停车区间进行卸货来进行控制。对于汽车修理、不锈钢、大

理石、木材加工等分散工商企业,实行封闭车间改造,对于达不到要求的必须关

闭或搬迁至集中园区。

工业区内,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对经过限期治理仍不能达

到标准的噪声源设备,应予以拆除;强噪声源应合理布局,并配有减振降噪措施,

避免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加强施工噪声监督和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噪

声扰民严重和违章操作的建筑施工单位依法查处。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应禁止设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金属加工、

木材加工、车辆修理等小型企业,已经设立的,应当限期治理或限期搬迁。

7.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禁止中午和夜间在住宅区和居民集中区高声叫卖、高声喧闹。禁止在商业经营活

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未经批准,不得在

城市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和疗养区以及在群众娱乐、集会等活动中使用

高音喇叭和广播宣传车。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确需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

的,必须事前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经营中的营业性文化娱

乐场所、体育场(馆)、城市集贸市场的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使场界噪声

值不超过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抽风机、

发电机、水泵、音响设施或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设备的,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

使其边界的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噪声排放标准。居民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进

行娱乐及其他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和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不得对周围

生活环境造成噪声污染。禁止中午和夜间在住宅区、居民集中区、文教区和疗养

区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室内装修、家具加工等活动。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50

3.5.4 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划。

工业废物源头减量化。加强生产流程和品质管理,降低次品和废品率;改进

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减少生产过程的废物产生;全面改进生产模式,转向闭环式

生产,使每一环节的产出转化为下一环节的投入或者自然界的营养物质,最大限

度地减少废物处置成本。进一步改进包装设计,减少和避免过度化包装,提高包

装设计的绿色化水平;推动集中供热,减少粉煤灰和炉渣的产生量;倡导绿色生

活方式,鼓励使用节能型电器,减少使用一次性消耗品。

规范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定违规建筑废弃物排放工地和运输单位定期曝

光方案,对违规的工地和运输企业将定期在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曝光;同时,

要研究尽快成立建筑废弃物运输行业协会,发挥行业组织的协调管理作用,加大

管理力度;为了加大源头管理力度,城管部门将协调财政工程的业主单位,在施

工合同上约定工地违规应承担的责任,对违规行为由业主进行经济处罚;对地铁

施工工地出现的问题,将再次报请区分管领导、市住建委领导召集市地铁集团研

究解决。

建立完善的废物回收体系。建立有毒、有害废物强制性回收制度,委托有资

质的专门处理机构加以回收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完善建立废物分类回收制度,提

高分类回收水平,降低废物资源化处理成本;制定完善废物回收和资源化管理办

法,打击和严肃查处违法处理废物的行为,促进再生资源产业的规范成长和健康

发展;完善推进危险废物强制性处理,加强资质审核和管理,引导危险废物无害

化处理企业的健康发展。建立废弃资源交换与管理信息系统。

扶持资源回收企业发展。积极探索产业链条延伸废物的综合利用,形成“资

源-产品-废物-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模式。重点扶持、支持 1-2家废物资源回收

企业,使其做大做强,更好地为区内企业提供多方面的资源回收服务;加强废旧

电子电器反向物流渠道建设;对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处理,再生资源信息网络等方

面的示范项目,优先安排资金并给予财政贴息;将再生资源化技术、危险废物处

理技术等,列为年度重点攻关项目,采取社会招标以及委托的形式予以突破。

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规划。

对污水厂污泥进行焚烧处理。规划采用焚烧方案,进行广州开发区、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51

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各污水处理厂实施污泥减量项目建设,污泥厂内干化减量

稳定,使污泥含水率降至 30%-40%、处理后的污泥呈颗粒状、达到稳定无臭、

便于运输等要求,再外运焚烧处置。

加强对余泥渣土排放的管理和处置。理顺有关的责权和管理体制,强化对余

泥渣土的管理;扩大、优化和规范余泥渣土的运输,统一建立余泥渣土受纳场和

储运站,保证余泥渣土的有序处置。

3.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规划。

源头控制生活垃圾的产生量。采取多种措施减少垃圾产生量,加强对生活垃

圾来源的控制和管理,大力开展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工作。城建、市容环卫、环

保、卫生、工商、农业、物资等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垃圾总量的

增加。一是要积极推行净菜进市,减少蔬菜类垃圾;二是发展城市集中供热系统,

提高燃煤利用率,以减少垃圾的产生;三是限制使用一次性包装用品,尤其是塑

料包装袋;四是要鼓励与扶持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是从垃圾产生的源头开始,根据

不同处理处置方式的要求,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和运输的收运方式。分类

收集是实现垃圾综合处理的重要步骤和关键环节。建立和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和回收网络,在条件较好的街区,可先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然后逐步扩大范

围。继续认真做好全区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坚持“能卖拿去卖,有害单独放,干

湿要分开”的原则,大力推进垃圾分类运输处理工作。

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全覆盖的目标,投入建设“一村一点”密闭式垃圾收

集点,确保 100%自然村建成密闭式垃圾收集点。

合理处置特殊生活垃圾。对于特殊类生活垃圾的处置采用以下处理方式。对

于有毒有害垃圾,如电池、灯管、废有机溶剂、油漆等,应分区设置一些专门的

收集设施,定期由危险废物运输机构收集。对于家庭大型垃圾,如废旧家用电器、

家具等,可采用电话预约上门收集,或指定投放地点,定期由大件生活垃圾收集

车收集,运往电子电器拆解厂或废物回收利用厂处理。

3.5.5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危险废物处置规划:

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相关管理条例,提出广州开发区、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52

黄埔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危险废物监管的对策和措施。建立基于危险废物全过

程管理的决策支持系统,从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综合利用、贮存、处理

到最终处置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建立并完善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制度,强化

对危险废物从生产、收集、运输、利用、处理和处置的全过程管理。

强化危险废物的管理、处置。区内企业继续推行有毒有害固体废物排污申报

以及排污收费制度,控制固体废物从产生至无害化处置的全过程。近期的危险废

物经监管送往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中心进行安全处理。远期规划建立区危险废

物处理中心,集中处理区内产生的危险废物。明确医疗垃圾的产生、收集、贮存、

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职责,建成完善的医疗垃圾管理系统。医

疗垃圾集中进入广东省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现场核

查,全面推行危险废物转移运输 GPS跟踪监控,到 2020年,全面实现全区危险

废物产生、转移、经营、处理处置的全过程电子化管理,完成大部分危险废物规

范化企业验收。

加强危险废物排放监管和资源化利用。一是加大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危险废

弃物排放监管,严厉打击违法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推进区内企业依法依规

临时储存、处置危险废物。二是全面推进钢压延加工业和印制电路板制造等行业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制度,指导企业分类排放固废,减少危险废弃物和大宗固体废

弃物产生量。三是积极推进区内扩建危险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推进处

置单位新建工业固废利用项目,提升危废和固体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四是协调推

进污泥干化焚烧等一批危险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

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业务指导,使之对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进

行规范化管理,防止污染。加强对企业进行固体废物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

企业的环保意识、加强对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知识的普及。使企业管理者自觉遵

守国家有关固体废物法律法规,按规定将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

单位回收利用或处置,并在转移过程中自觉执行六联单制度。

加强危险废物专项整治。督促区内重点危废产生单位对其危废产生、贮存、

处置等管理环节进行自查自纠,辖区内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率达

100%,对全区进口固体废物的企业每月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核对进口批次与数量。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53

3.5.6 现有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及实施效果

1.建立多规协调生态保护红线体系。

以环境承载力为基础,将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的理念纳入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中,强化空间规划协调融合,建立统

一的空间信息平台,以广州市划定的生态红线为开发管制界限,推进城镇、土地

利用、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实现“一张蓝图管到底”;重视规划“留

白”,为未来发展留下空间。

2.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

合理开发利用现有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

保护,合理调控农用地转用规模和速度,推进农用地功能多元化。强化供地监管,

建立与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指标相挂钩的土地利用绩效考核评估体系,试行由独

立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新建、扩建产业项目进行供地前和投产后土地利用绩效评

估机制。强化政策执行,实施严格的低效闲置土地处置政策,通过用地无偿收回、

行政处罚、限期竣工、征收增值税等手段,防止用地闲置。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

发利用,建立由地下交通设施、地下人防设施、地下市政设施和地下商业设施等

组成的地下空间综合利用体系。

3.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建设。

深化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进一步深化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建设,完善区内代

谢产业链条,推进循环经济和产业的发展;以企业为龙头,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

核、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总量减排、环境综合整治为重要抓手,更深入地推进

企业的源头减量、中间减排、末端综合利用,逐步实现园区的闭环循环。

加快申报国家级绿色生态城区。积极申报国家级生态城区,进一步建立并完

善知识城绿色生态城区的指标体系。

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创建。研究制定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建立组

织协调机制,在生态文明体制上先行先试开展改革,突出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

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深度融合。制定区域性行业生态文明管理制度和生态文

明行为规范,逐步建立生态文化体系,将生态文化与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的传统

和特色文化相融合,突出文明的建设。落实一批与生态文明相关的产业项目、生

态基础设施项目、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和资源节约项目。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54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推进“村村通”工程,深入开展农村路灯二期工程

建设,实现“有路必有灯”的目标。推进九龙镇村庄布点规划及各村庄规划的报

批工作,加快低丘缓坡试点专项规划的编制。

5.建立生态文明制度。

完善生态文明约束监管机制,加快制定修订一批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等

方面的标准,扩大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强化对重点企业的监控,减少和控制污

染物排放,形成奖优罚劣的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生态红线保护、环境质量底线和

资源利用上线“三线”为核心的生态保护红线体系。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开

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推进污染治理设施建立和运营市场化。实施低碳

发展重点行动,引导企业参与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推进多种形式的碳

排放权交易试点,形成有利于促进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健全政绩考核和责任追

究制度,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

系。

3.6规划实施中的资源与环境制约因素分析

3.6.1 水环境制约因素

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长洲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总体上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

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 IV 类标准要求,只有少数时段氨氮浓度超标。

根据委托监测结果显示,监测点位所在南岗河和东江北干流部分指标如总磷、挥

发酚、粪大肠菌群数出现超标现象,说明规划区域水质亟待改善。水质超标的可

能原因一方面是污水管网铺设不完善,生活污水收集困难,导致生活污水未经处

理直接排放珠江,造成水体水质变差;另一方面是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低于

排入水体需要达到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且南岗河河道窄、距离短,污染物质

与水体的混合不充分,所以出现部分指标超标的现象。目前政府正在加大力度铺

设市政污水管网,实行雨污分流制,河网水质未来将得到进一步改善。本规划区

域现状废水排放量较多,规划后区域废水量减少,主要为办公废水和生活废水,

经市政管网收集后排入大沙地污水处理厂或东区水质净化厂处理,且大沙地污水

处理厂提标改造后出水水质提高,对水体影响减小,可知规划后区域水环境压力

将会降低,不利因素将减少,对区域发展有利。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55

3.6.2 大气环境制约因素

根据广州市环境质量现状公报,本规划区域所在环境空气评价区域内 NO2

的年均监测结果超标,其他指标基本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中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根据委托监测结果显示,在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范围内,

其大气环境中的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臭气

浓度二级标准,TVOC 浓度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 2.2-2018)中 TVOC标准,TSP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中 TSP24 小时均值二级标准。综上所述,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一般,可能原因是受评价范围内现状存在较多各类工厂企业废气排放以及交通汽

车尾气的影响。本规划方案实施后,规划区功能以商业商务、文化体育活动、居

民生活为主,区内尽量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对居民生活区产生的油烟废

气进行除油烟处理;对进入该规划区域的汽车燃柴油含硫量低于 0.001,尽量减

少废气排放;工业用地大幅减少,仅剩少量一类工业区,大部分现状排污企业陆

续搬离,区域工业废气排放量有所减少;区域仓储物流用地减少会减少区域大型

货车等运输车辆的通行,但是道路网的改善使得区域道路交通情况改善,预计交

通量会有所增加,这将加大 NO2的污染影响,如何保证不影响区内和周边区域

环境空气质量将是制约规划区发展的重要因素。

3.6.3 固体废物环境制约因素

规划区内现状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商务办公、餐饮等产生的生活垃圾、餐

厨垃圾等,以及各工业企业产生的工业废物。规划区内已建一座垃圾中转站,现

有的生活垃圾收集系统较完善,且未来还将新建两座垃圾中转站,生活垃圾的收

集和转运能够得到保障。规划实施后由于大部分工厂企业陆续搬迁,工业废物产

生量大大减少,只要本区域应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处置等工作,确保区

域固体废物 100%收集、100%处置,不会成为发展的制约因素。

3.6.4 生态环境制约因素

本次规划区域属于集约利用区的农业利用亚区。农业开发区内要加强生态农

业建设、农业清洁生产和基本农田保护,降低化肥和农药施用强度,控制农业面

源污染。本次规划保留基本农田,同时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绿地建设,保证区域

生态环境良好发展。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56

第 4章 重点污染源企业建设现状及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

4.1各企业现状基本信息

大沙地污水处理厂位于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 1661号,其中十二五污水收集

支管网工程尚在进行施工,在建污水管道约 25km。珠江涌、乌涌等河涌已完成

截污方案,目前正在施工,深涌、文涌、双岗涌、南湾涌等河涌正在进行黑臭水

体整治方案编制。现状大沙地污水处理厂已建的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规模为 20 万

m3/d,目前实测运行水量在 11~21 万 m3/d之间,已处于接近满负荷运行状态。

污泥产生量和处置量都为 14975.12吨,无残余的污泥量。一期工程由港前路分

为南、北两个区域。北侧区域主要包括厂前区、深度处理区,南侧区域主要包括

深度处理区、污泥处理区。2018年 5 月大沙地污水处理厂启动二期工程建设,

设计处理规模为 25 万 m3/d,采用MBR处理工艺,扩建完成后,大沙地污水处

理厂一期、二期污水处理总规模为 45 万吨/日。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

服务面积共计 7平方公里,管网覆盖了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云埔工业区,纳污

范围:西至禾叉水库,东至云埔工业区东侧,南至保沙路,北至永和大道,主要

收集东区、云埔工业区的生活污水和部分工业污水收集至污水处理厂,总纳污范

围 92.37平方公里。污水厂与于 2003年投入使用,污水处理达标后经南岗河最

终排入东江北干流。根据黄埔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公示表(2018年 7-11

月),东区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规模再 6.07~9.07万 m3/d之间,说明东区污水处

理厂尚未达到满负荷运行状态,还有余量。污泥产生量和处置量都为 4614.21吨,

无残余的污泥量。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地处中国经济发

展迅速的珠江三角洲中心,毗邻港澳,北依广深高速公路,南临广园快速路、广

深铁路和珠江黄埔港。广州分公司由炼油、乙烯主业组成,现有年炼油 1300万

吨、生产乙烯 22万吨的能力,石油化工主要生产装置 50套。拥有 20万千瓦自

备热电站,惠州港 30万吨原油码头,以及相配套的贮运设施和产品出产设施。

工业废水排放量 2636849.352吨;其中各项指标见表 4-1。

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庙头,占地面积 116.3万㎡,

安装有四台国产 125MW燃油机组(现已退出运行)和两台国产 300MW燃煤机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57

组,总装机容量 1100MW,是广东省电网的主力电厂之一。一、二期工程安装四

台燃油机组,三期工程安装两台燃煤机组。输电线路向西北出线,电能通过五条

110kV和八条 220kV输电线接入电网。公司油区排水经过污油池处理后才排入

下水道,在南排放口处也同时设置有隔油池,可以进一步防止泄漏的油污大量外

排。化学水处理车间设置有中和池,可将制水过程中产生的废酸和废碱中和处理

至达标后排放。其中固体废物产生量:248338.27吨;固体废物利用量:248338.27

吨。废气治理设施数 11套,工业废水排放量 1267674.904吨。其中各项指标见

表 4-1。

广汽本田现有员工 4800多人,占地面积 58万平方米。拥有研究开发中心、

排放试验室等强大技术研发力量和冲压、焊接、注塑、涂装、总装、整车检测等

先进工艺生产车间,以及物流配送中心、综合培训中心等辅助设施。其中固体废

物产生量:27554.290吨;固体废物利用量:27554.290吨,废气治理设施数 11

套,工业废水排放量 264089吨。其中各项指标见表 4-1。

广州文冲船厂有限责任公司始建于 1955年,是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旗下

的大型骨干企业之一,公司位于广州市黄埔区,毗邻港澳。公司厂区占地面积约

69.9万平方米,现有职工 1880余人。文船公司被认定为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

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文船公司是我国支线集装箱船和大中型挖泥船主要建造基

地。非船业务主要有港口机械及起重机械制造、安装,桥梁及建筑钢结构制造、

安装,大型钢结构制造、安装,海洋工程制造,铝(铜)型材挤压机生产等。固

体废物产生量:5615.890 吨;固体废物利用量:5615.890 吨,废气治理设施数

10套,工业废水排放量 230400吨。其中各项指标见表 4-1。

各企业现状分布图见附图 28。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58

表 4-1重点污染源企业建设现状一览表

序号 企业名称 建设情况 产业类型年生产时

间/H主要污染物年产生量及排放量

是否在规划区

1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

司大沙地分公司已建 污水净化 8760

废气:臭气

废水: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高

锰酸盐指数等

固废:污泥、残渣

污泥产生量:14975.12吨;污泥处置

量:14975.12吨

2

广州开发区东区水

质净化厂已建 污水净化 8760

废气:臭气

废水: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高

锰酸盐指数等

固废:污泥、残渣

污泥产生量:4614.21吨;污泥处置量:

4614.21吨

否(规划区外约

1公里)

3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分公

已建

原油加工及

石油制品制

8760

废气:VOCs产生量:24712.1605吨,

排放量:2223.4966吨;SO2产生量:

49688.2219吨,排放量:6850.3608吨;

NOx产生量:7012.9549吨,排放量:

1632.1847 吨 ; 烟 尘 产 生 量 :

190743.2822吨,排放量:588.2784吨;

废水:氨氮产生量:15292.6179吨,

排放量:4.1463吨;化学需氧量产生

量:4676.3593吨,排放量:100.9249

吨;

危险废物产生量:72579.3吨,综合利

用:36956.96吨,处置量:35453.24

吨,贮存量:169.1吨

工业废水排放量:2636849.352吨

否(规划区外约

1.4公里)

4广东粤华发电有限

责任公司已建 火力发电 8760

废气:VOCs产生量:35.4436吨,排

放量: 35.4436吨; SO2 产生量:

13014.8807吨,排放量:292.0539吨;

NOx产生量:5770.2141吨,排放量:

否(二期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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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503.2988吨;烟尘产生量:204722.0892

吨,排放量:22.3147吨;

废水:氨氮产生量:0.1399吨,排放

量:0.1399吨;化学需氧量产生量:

39.2715吨,排放量:9.4989吨;固体

废物产生量:248338.27吨;固体废物

利用量:248338.27吨

危险废物产生量:24.92吨,往年贮存:

0.1吨,处置量:0.62吨,贮存量:24.2

工业废水排放量:1267674.904吨

5 广汽本田 已建 汽车制造 4471

废气:VOCs产生量:917.25吨,排放

量:278.3395吨;SO2产生量:1.2647

吨,排放量:1.2647吨;NOx产生量:

9.1011吨,排放量:9.1011吨;烟尘产

生量:0.9738吨,排放量:0.9738吨;

废水:氨氮产生量:13.6839吨,排放

量:0.1241吨;化学需氧量产生量:

459.0294吨,排放量:5.0916吨;

固体废物产生量:27554.290吨;固体

废物利用量:27554.290吨

危险废物产生量:2700.598吨,处置

量:2012.990吨,综合利用量:687.608

吨;

工业废水排放量:264089吨

否(规划区外约

2.5公里)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60

6 文冲船厂 已建 船舶制造 2400

废气:VOCs产生量:141吨,排放量:

12.6吨;烟尘产生量:765.4770吨,排

放量:17.2941吨;

废水:氨氮产生量:1.9596吨,排放

量:0.1083吨;化学需氧量产生量:

25.2576吨,排放量:4.4421吨;

固体废物产生量:5615.890吨;固体

废物利用量:5615.890吨

工业废水排放量:230400吨

4.2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

通过对黄埔区的建设现状、产业发展现状、基础设施、资源利用现状的介绍,

将黄埔区临港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汇总如下。

1)城镇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现状分布大量的旧厂房、港口以及旧村、城中村聚落。交通秩序混乱,交通

矛盾突出;现状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体系不全,各级各类设施存在不同程度缺位;

各类设施规模较低、质量较差,难以实现公共设施均等化全覆盖。商业服务设施

分布不均制约经济发展,对规划区内水环境、生态环境和声环境造成影响,对规

划区内的环境保护形成一定的制约。

规划区内产业现状主要为物流、仓储、工业为主,产业分布散乱没有形成产

业链,且配套设施较差,不利于经济发展。

2)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①供水设施:由区外西洲水厂和新塘水厂联合供水,给水管道不成系统,而

且管径偏小,勉强能满足当前需求,但不能满足将来地块开发用水需求。

②排水设施:现状排水体制以合流制为主,部分新建小区排水体制采用分流

制,但由于市政公共管道建设和小区建设的不同步,管道混接现象较为普遍,合

流制、分流制交替存在,排水体制混乱。雨水排放管道建设年代久远,雨水系统

设计重现期标准普遍偏低,管径较小,不能满足雨水排放要求。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61

③环卫设施:居民生活垃圾基本为混合收集,没有实行分类收集。转运体系

尚未完全建立,生活废弃物的资源化回收比较差,部分生活垃圾并未实现无害化

处理。

3)资源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①水资源利用:规划区内主要为工业用水、生活用水及灌溉用水等。但管道

分布不合理化,造成水资源浪费。

②土地资源利用:现状用地凌乱,呈斑块状散落分布,各类用地布局方式待

优。

4)生态问题

规划区内工业企业污染物的排放对周围植被和土壤造成一定的损害,雨水管

网系统不完善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污水排放设施不完善造成部分河涌被污染。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62

第 5章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5.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5.1.1 大气环境影响现状分析

表 5.1-12018年广州市黄埔区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

行政

区月份 SO2 NO2 PM10 PM2.5 CO-95per O3-8h90per

黄埔

1月 11 40 76 51 1.2 1082月 11 42 66 41 1.0 1343月 16 51 74 39 0.9 1154月 17 45 71 36 0.8 1545月 16 39 63 35 0.8 2116月 14 31 39 18 0.9 1097月 16 35 42 21 1.0 1648月 11 35 45 23 0.8 1639月 12 41 62 34 0.8 22510月 9 37 58 31 1.0 14711月 10 41 63 36 1.0 14612月 15 52 82 46 1.0 114年均

值13 41 62 34 1.0 154

标准 60 40 70 35 4 160

由表 5.1-1得出,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黄埔区除二氧化

氮超标外,其他均呈现达标状态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

级标准限值的要求,说明本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质量一般。主要由于黄埔区内

存在中国石化、化妆品等化工企业和交通汽车尾气等。其消除措施可以有以下几

种。

1. 碱液吸收法

比较各种碱液的吸收效果,以 NaOH作为吸收液效果最好,但考虑到价格、

来源、操作难易以及吸收效率等因素,工业上应用最多的吸收液是 Na2CO3。

2. 仲辛醇吸收法

此法采用蓖麻油裂解的副产物—仲辛醇作为吸收液处理 NOx尾气。仲辛醇

不但能有效地吸收 NOx,且自身被氧化成一系列的中间产物,该系列中间产物

可以氧化得到重要的化工原料己酸。吸收过程中,NOx有一小部分被还原成NH3,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63

大部分被还原成 N2。

3. 磷酸三丁酯(TBP)吸收法

此法先将 NOx中 NO全部转化为 NO2后在喷淋吸收塔内进行逆流吸收,以

TBP为吸收剂,在吸收 NOx 后形成配合物 TBP·NOx,其吸收率高达 98%以

上,配合物 TBP·NOx 与芳香醇(α–醇酸醋)反应能回收得到 TBP,回收率

高达 99.2%,且 NOx 几乎全部被还原成氮气,不会产生二次污染。此法运行

费用低,吸收效果好,不产生二次污染。然而,只用尿素溶液吸收,尾气中氮氧

化物浓度仍高达 0.06%-0.08%。为进一步提高净化效率,用弱酸性尿素水溶液吸

收,通常可以加硫酸、硝酸、盐酸或者醋酸。吸收液的温度控制在 30℃~90℃,

pH值在 1~3之间,吸收后尾气中 NOx的去除率高达 99.95%。

4. 吸收还原法

该法是用含二价铁螯合物的碳酸钠溶液洗涤烟气。

5. 尿素溶液吸收法

应用尿素作为氮氧化物的吸收剂,SO2和 NOx经反应后生成 Na2SO4,并放

出氮气,净化效率可达 90%,其产物还可利用。

5.1.2 规划后大气环境分析

本规划实施后,大气污染源主要为餐饮油烟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机动车

尾气、备用柴油发电机组燃油尾气、公厕臭气等。

(1)餐饮油烟废气

规划区域内主要有商业设施预设的餐饮企业产生的餐饮油烟废气,油烟废气

一般约为 12mg/m3,经过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的油烟排放浓度可达到《饮食业

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油烟排放浓度≤2mg/m3),

再通过预先设置的油烟专用烟道引楼顶高空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和环境敏感点

的影响较小。

(2)天然气燃烧废气

本规划区域建成后,餐饮业厨房使用天然气为燃料,天然气属清洁能源,燃

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 SO2、NOX、CO。天然气燃烧废气与油烟废气一起经静电

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预先设置的油烟专用烟道引楼顶高空排放,对周围大气

和项目内部的影响很小。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64

(3)机动车尾气

本次规划区域预计设置机动车停车位共规划公共停车泊位 5410个,地下车

库会产生机动车尾气,对周边环境会造成一定影响。因此,车库须经通风系统处

理后,再经空气自然扩散,本规划区的机动车尾气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

显的影响。

(4)备用柴油发电机组燃油尾气

根据环境管理的要求,类比同类型建设项目备用发电机尾气治理经验可知,

本次规划区域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如下:

1)备用发电机应使用含硫率不大于 0.001%的优质轻质柴油作为燃料。

2)对燃油尾气采用水喷淋(加表面活性剂或碱液)处理。

3)建筑内部预留废气排放烟井。

4)合理设置排放口。排放口应与周围环境敏感点保持足够的退缩距离。

本次规划备用发电机尾气经上述治理措施后,污染物排放浓度可低于广东省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SO2

≤500mg/m3,NOX≤120mg/m3,烟尘≤120mg/m3,林格曼黑度小于 1级),可

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5)公厕恶臭

公厕废气污染主要来自粪便等产生的恶臭气体。本规划区域公厕位置与与周

边敏感点距离较远,对周边敏感点影响很小。在公厕里面应做好清洁工作安排,

做到大小便后及时冲洗,垃圾及时清理等。在公厕附近,应做好周边绿化,保持

良好的空气流通,确保公厕产生的恶臭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但此次规划建设中会出现一定的扬尘,建议做好水喷淋和隔离等防护措施进

行。根据本次修规,本次规划中工业基本搬迁,因此,基本不存在产生工业废气。

在生活和交通方面产生的废气若做好相应的措施,基本不会对居民和大气环境产

生不利影响。

5.2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5.2.1 地表水环境影响现状分析

在此次规划区中,主要有生活污水、办公污水、餐饮含油废水、医疗废水、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65

工业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格栅进行预处理,再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

理,达标后排出。餐饮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产生工业废水的主要有文

冲船厂、黄埔电厂等,都是先经过自身预处理,再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

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长洲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总体上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

标准》(GB3838-2002)中 IV 类标准要求,只有少数时段氨氮浓度超标。根据

委托监测结果评价显示,监测点位所在南岗河和东江北干流部分指标如总磷、挥

发酚、粪大肠菌群数出现超标现象,说明规划区域水质亟待改善。水质超标的可

能原因是污水管网铺设不完善,生活污水收集困难,导致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

排放珠江,造成水体水质变差。建议企业严格按照水质量标准达标排放。且大沙

地污水厂现状污水处理规模已不能满足纳污范围内现状污水量的处理需求。该区

域给水排水错乱复杂,不能满足当前的需求和后续开发需求,如若不能提出相应

的措施,可能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5.2.2 规划后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规划区建成后,污水来源主要是办公生活污水、餐饮含油废水、医疗废

水等,根据给水量预测污水量,污水收集率 100%,日变化系数采用 1.4,污水

量按平均日用水量的 85%考虑,地下水渗入量按污水量的 10%计,则本区污水

总量为 7万 m³/d。根据《广州市污水治理总体规划修编(2007-2020)》,大沙

地污水处理厂现状污水处理规模为 20万m³/d,2020年污水处理规模 45m³/d。根

据《大沙地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大沙地污水厂提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

批稿)》(2018.8),对现状大沙地污水处理厂一期(规模 20万 m³/d)进行提

标改造,提高现状污水厂出水标准,扩建污水处理规模 25万 m³/d,扩建及提标

改造完成后,大沙地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污水处理总规模为 45万 m³/d,大沙

地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时已征地 38.27hm²,已征地范围可满足本项目扩建工程

用地要求。污水中含有的污染物主要为 CODCr、BOD5、SS、氨氮、石油类、LAS、

动植物油等。污水排放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放。相比现状而言,此次规划建成后在管

径和布局以及排污等方面做了针对性改造,不仅使污水处理更加快捷高效,还使

城市建设更加美观协调。再加此规划次建成后工业区急剧缩减,因此,对水环境

的影响将会逐渐减小。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66

5.2.3 地下水环境影响现状分析

场地地下水分布、水量大小、赋存方式与地形地貌、地址构造、地层岩性等

有关。区内地下水类型主要是孔隙潜水和基岩裂隙水。勘察期间测得地下水静止

水位埋深为 0.9-2.6 米。人工填土中含少量上层滞水,冲洪积层中粉质黏土、淤

泥质土、残积层、全风化岩等渗透性差,属弱透水层,含水量贫乏;冲洪积层中

砂、粗砂透水性好,含水量丰富,属中等~强透水层。基岩裂隙水主要赋存与强、

中、微风化岩中的裂隙中,场地基岩裂隙发育,多被充填,地下水量不大。本规

划区周围地区的自然植被属南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带,因长期受人类活动的干扰破

坏,现存植被皆为次生林,且绝大多数为人工种植林。土壤是经过后期耕作熟化

了的冲积蕉园土和果园土,呈酸性。现状残留的一部分工业企业的污水排放基本

是按照标准进行排放,不会对地下水有太大影响。且本规划区普通生活污水经格

栅井预处理,粪便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餐饮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

电厂排放的废水经厂内预处理,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后排入本规划拟建市政污水管

网,排入大沙地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因此,基本不

会对地下水环境有太大影响。

5.2.4 规划后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避免出现滥采地下水资源的现象,保持水资源的可持

续利用。规划实施后,随着园区化工工业和建材工业三类工业用地的减少,相对

于现状,规划区对地下水的污染负荷减小。且垃圾分类服务设施逐步完善,实行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减少垃圾因堆积造成渗透液污染地下水。随着规

划区公共基础设施的完善,居住区生活污水将直接进入市政管网再经污水处理厂

处理后达标排放,加上规划区对给水排水管网设施建立齐全,基本不会发生渗透

等污染事故,因此基本不会对地下水造成较大污染影响。

5.3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3.1 声环境影响现状分析

类比广州市同类型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可知,本规划区建成后的噪声源主要有

风机、水泵、中央空调、冷却塔等辅助性设备产生的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机动

车噪和轨道噪声、工业噪声等。各种噪声源强详见下表所示。

各类噪声环境影响分析如下: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67

(1)社会生活噪声

表 5.3-1噪声源强统计表

号声源

声级范围dB(A) 放置位置

1 备用发电机 100-105 备用发电机房

2 风 机 70-75 一般置于地下室设备房内

3 水 泵 75-80 一般置于地下室设备房内

4 中央空调及冷却塔 70-85 空调主机一般置于专用设备房内。冷却

塔一般放置于裙楼或塔楼建筑顶层

5 商业活动 60-65 /

6 居民文化活动 60-95 公园、广场等

7 机动车 65-75 停车场,移动噪声源

8 工业设备噪声 80-110 企业厂房内

(2)道路交通噪声、轨道交通噪声。

①道路交通噪声

机动车噪声源强与车辆的类型、行驶的状态和速度、道路状况有关,主要类

型机动车的源强噪声级在 69~89dB(A)左右(7.5m处,L50,匀速 50km/h),主

要类型机动车噪声源强详见表 5.3-2。

表 5.3-2主要类型噪声源强

②轨道交通噪声

规划区内现状共有 3条地铁线路,其中,轨道 5号线一期和轨道 13号线一

期为在运营线路,5号线东延线、7号线和 13号线二期为在建线路。规划区内共

设置轨道站点 7座,分别为鱼珠站、裕丰围站、双岗站、南海神庙站、庙头站、

夏园站、南岗站和洪圣沙站,其中鱼珠站、裕丰围站和夏园站为换乘站。

轨道交通噪声影响主要为运营期噪声源,由地铁地下段(车站、风亭和冷却

塔噪声等)造成。根据《广州市轨道交通七号线二期工程(大学城南~水西北)

环境影响报告书》,风亭、冷却塔采用的噪声源强为:

车辆类型 加速时(dB(A)) 匀速时(dB(A))

大型载重车 88~93 84~89

大型车 82~89 80~85

中型车 83~86 73~77

小型车 78~84 69~74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68

活塞风亭:声源距离 3m处为 65dB(A)(安装 2m长的消声器);

排风亭:声源距离 2.5m处为 68dB(A)(安装 2m长的消声器);

进风亭:声源距离 2.5m处为 58dB(A)(安装 2m长的消声器);

冷却塔:距塔体 2.1m处为 66dB(A),风机声源距排风口 1.5m处 73dB(A);

基本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4b城市轨道地面段的要求。

(3)工业噪声

工业噪声主要是由现存的工业造成的,例如电厂、船厂等。类比一般工业项

目,机械设备噪声源强一般在 75-95dB(A)之间。

从 3.4.17到 3.4.19的监测情况来看,监测点昼间和夜间噪声均符合《声环境

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2类标准,N2、N3道路边监测点位符合《声环

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4a类标准,N7监测点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 3类标准,只有 N5监测点夜间监测数据超标,说明规划区

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对产生的噪声可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呈现合理布局、

采用声屏障、设计降噪、敏感点降噪等,声环境可达到标准要求。

5.3.2 规划后声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单元为临港经济区(南片)控规三期,(1)声环境功能区划按照声环

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并考虑到规划区的用地性质,划分

环境噪声功能区如下。

一类功能区:公共服务中心、集中居住区、文教区,行政机关、各类公园绿

地等,其目标等效声级昼间为 55dB,夜间为 45dB。

二类功能区:各组团服务区的商业商务区、商住混合区、文化娱乐设施集中

地区等,其目标等效声级昼间为 60dB,夜间为 50dB。

三类功能区:工业组团区,其目标等效声级昼间为 65 dB,夜间为 55 dB。

四类功能区:高速公路两侧各 30m内和主要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其目

标等效声级昼间为 70 dB,夜间为 55 dB。

(2)声环境保护措施

1)控制施工噪声。规划区在开发建设阶段,工地噪声是不可忽视的噪声源。

应建立施工噪声申报登记制度,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

2)控制交通噪声。随着交通网络的形成和车流量增多,交通噪声将是最主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69

要的污染源。在规划建设期应着手防治交通噪声,交通线两侧设立防噪音绿化隔

离带。

3)合理规划用地。将对噪声较敏感的用地如居住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

疗卫生用地等安排在远离交通干道、新建工业企业的地方。

由于交通线路及轨道运行数量都在原本的基础上增加,所以,噪声呈现一定

的增大趋势。但工业由于搬迁使其噪声在一定程度上减小,而降噪又可以采用以

上措施加以缓解,因此,噪声总体可能呈现微增的趋势。

5.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分析

5.4.1 固体废弃物现状分析

现状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目前居民生活垃圾

基本为混合收集,没有实行分类收集,对环境有不良影响,建议实行分类收集。

规划区内垃圾主要运往区外北侧兴丰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区内有一座垃圾压缩

转运站,位于规划区北侧,垃圾收集后转运到填埋场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基本是

企业交给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理得当基本不会对环境有太大影响。从垃圾的

减量化和回收利用方面考虑,建议规划区的一般固废用于回收利用和填埋。

5.4.2 规划后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区域建成后,将建立源头削减、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综合处理的现代化

城市垃圾处理系统。居住小区采取高效分类收运模式和规划范围内集中资源化处

理模式相结合的垃圾处理方式。节约资源,提高固体废物的利用效率。

加强规划范围内各片区固体废物的管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支持新产品、

新工艺的研究;鼓励采用清洁工艺,对实行清洁生产的单位提供优惠政策。

对于城区工人和管理人员办公及日常生活所产生的一般生活垃圾,推广塑料

袋收集方式,实行分类收集,运往广州市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对于有机生

活垃圾,采用有机生活垃圾厌氧发酵技术,进行有机生活垃圾循环处理。

对于工业固体废物,强调前端控制,鼓励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回收利用

率保持在 90%以上。建议对单位产值的固体废物排放量与收费直接挂钩,建立规

划范围内固体废物的交换信息中心,鼓励和促进企业间进行废物交换。

对于危险废物,进行集中处理。城区产生的危险固废必须交由具备资质的危

险废物处置中心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排放。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70

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开展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技术的研究

和推广,制定各行业固体废物的处理及其资源化的技术指南,拓宽工业固体废物

的处置出路,具体指导各企业实施固体废物的污染控制。

经上述处理后,规划区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5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5.5.1 土壤环境现状分析

黄浦区有 3个土壤类型。

(1)渗育性水稻土

渗育性水稻土分布在岭头公司水声水库及坝下水声溪两旁,属窄谷冲积土

田,肥力逊于区内潴育性水稻土。

(2)潴育性水稻土

潴育性水稻土分布在乌涌、南岗涌、夏浦水中、下游的宽谷冲积土田和河流

冲积土田;开发区南部(西区)的三角洲冲积田多数已为城市建设占用,这三类

冲积土田肥力较好,水源充足,地下水位适中,排灌方便,宜农宜耕。

(3)花岗岩赤红壤

北部帽峰山高丘陵的南片及由东西向三列低丘陵组成的萝岗低丘的成土母

质皆为花岗岩风化所成,呈酸性,谓花岗岩赤红壤,为果、林生长的良好土壤。

现状建设用地面积 1118.34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 55.35%,其中城乡居民点

建设用地面积 965.52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 38.55%。非建设用地面积 902.23公

顷,占总用地面积的 44.65%。工业用地面积 241.08公顷,占现状城市建设用地

面积的 34.75%,以二、三类工业为主,多为现状码头、堆场、船厂、电厂等。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 86.15公顷,占现状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12.42%。公用

设施用地面积 34.65公顷,占现状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4.99%。绿地与广场用地

面积 24.43公顷,占现状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3.52%。

其中工业用地对土壤会造成一定的污染,如堆积物的渗滤液对其造成损害难

以恢复,垃圾填埋难分解也会对其造成污染,污水排放管道不完善、洪水灾害造

成水土流失等都会对土壤造成一定的影响。还可看出,建设用地和工业用地较多、

绿地面积较少、现状规划不合理等都对土壤有不利影响,建议合理规划增加土地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71

利用率,增加绿化面积,做好各项市政管网服务设施。

5.5.2 规划后土壤环境分析

此次规划建成后公园绿地结合黄埔临港公园开敞空间、河涌及珠江沿线布

局,形成的绿地与景观系统。防护绿地主要是城市快速路、主干道及工业居住社

区防护绿带。规划绿地面积 233.46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21.93%。可看出绿

地面积大幅度增加,城市建设合理化。且工业用地由于搬迁,对土壤的污染也大

大降低,城市的垃圾堆积及污染物都有专门对应的部门回收,市政管网的新管网

与旧管网对接呈现合理的布局,基本不会溢出对土壤造成较大损害。但在建设过

程中可能会由于暴雨天气造成水土流失,如提前采取一定的措施予以防范,基本

不会有较大的环境影响。

5.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区内的水土流失一般会发生在区内各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的施工期间

内,且流失水土程度主要受到施工时间长短、地表开挖裸露面积和降雨情况的影

响。

在规划区开发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尽量避免在规划区以外设

置临时性施工占地,减少对规划区以外区域植被的破坏,可有效的控制因开发建

设造成的水土流失的面积。在规划区的开发过程中,应坚持分期整地、分片建设、

滚动开发的方式,避免出现土地开挖后长久裸露、闲置,将各块土地的水土流失

限制在施工期内。及时对规划区外的占地及规划区内的闲置地块进行植被的恢复

与重建,防止产生持久的土壤侵蚀流失。规划区开发完成后,由于终止施工活动

和恢复水土保持设施,可使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并随着绿化植被覆盖度的快

速提高而在较短时段内基本或完全达到正常水土保持功能,可使土壤迅速恢复到

微度侵蚀的正常允许状态。

总体来看,由于规划区开发是循序渐进的建设过程,只要在施工建设过程中

采取有效的水土流失防范措施,规划区建成后对周边被破坏的植被进行及时的恢

复,建设所造成的水土流失影响是可接受的。

5.7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通过对社会经济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的识别和筛选,在社会经济环境现状调查

分析的基础上,预测园区开发对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72

(1)人口

园区开发后,人口规模也将有大幅度的提高,规划人口主要为村庄安置和居

住用地的社区人口,标准按照每户 100m²住宅建筑面积、户均 3.2人计算,规划

区内居住人口约为 20.45万人。就业人口参考相关产业就业人口算法,按照各类

用地人均建筑面积(含 A1\A2 \B1\B2等),则规划区内就业人口规模约为 27.41

万人,可见人口结构有较大的改变。

(2)教育文化

园区开发形成一定规模后,随着人口的增加,将促进周边教育发展。同时,

教育的进步又将推动周围区域的文化事业发展,加快城市化建设的步伐,丰富人

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3)公共设施

园区开发后,将配套建设居民服务各项配套服务设施,整个园区内供水、供

电、排水、环卫、通信、商业金融等设施得到完善,可大大的提高园区周边现有

居民生活质量。

(4)社会福利

由于规划实施后,原地,职工及产业园区的居住环境与条件也将得到改善,

生活方式更加文明和丰富多彩,生活质量将显著提高。人口规模的增加也将刺激

周边经济发展,带动周边社会福利事业改善,城乡居民的消费水平也将有一定幅

度的提高。

(5)就业与失业

由于园区开发建设,将直接增加当地的就业机会,使从业人员数量大大增加。

(6)居民生活质量

目前园区内居民多为农村人口,主要从事传统农业生产活动,经济收入不高,

居民生活质量处于一般水平,随着园区不断开发建设,企业将会不断引入,相应

的供水、供电、燃气、电信、道路、商业金融等配套基础设施会不断完善,医疗

卫生水平不断提高,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会明显提升,原住居民和新迁入居民的

经济收入会明显提高,居民社会文化娱乐生活会得到丰富和加强,综合生活质量

会得到提高,表现为长期有利的影响。

(7)拆迁影响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73

根据规划,将有部分村庄要搬迁,搬迁的居民也比较多,这是本次环境影响

评价中最大的社会经济环境问题。村民规划搬迁至集中的居住区,居住区包括居

住、商业金融服务、行政办公、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市政公用等设施用地,各

项基础设施较完备,因此迁移人口的生活水平不会受搬迁影响降低。

原农村人口的安置与就业管理是影响农村实现彻底改变的重要因素,对农村

人口招聘进企业并实施就业培训,并通过工业区内各企业解决适龄人口的就业问

题。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74

第 6章资源与环境承载力分析

6.1大气环境承载力分析

6.1.1大气环境容量分析

根据国家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选择 SO2、NO2、PM10、PM2.5作

为大气环境容量控制因子。

6.1.2执行标准和控制限制

规划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 2018 修改单中的

二级标准。根据《重点城市大气环境容量核定技术导则》(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

划院,2003)中的有关技术要求,本区域内按二类区计算,见表 6.1-1。

表 6.1-1 大气环境容量分析因子日均浓度限值及背景浓度

指标 分析因子 SO2 NO2 PM10 PM2.5

目标浓度限值 年平均浓度限值(mg/m3) 0.06 0.04 0.07 0.035

背景浓度* 年平均浓度(mg/m3) 0.010 0.050 0.054 0.035

*注:背景浓度:SO2、NO2、PM10、PM2.5取《2018广州市环境状况公报》大气常规监测点

年平均浓度

6.1.3大气环境总量控制区

将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三期(AP0514等规

划管理单元)规划范围作为大气环境容量主控制区,规划区总面积约 2020.31公

6.1.4计算方法、参数及结果

《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推荐用 A值

法来计算区域环境空气容量。A值法具有简便易行、可操作性强、使用范围广等

优点,目前应用较普遍。本次评价拟采用 A值法来计算区域环境空气容量。

(1)总量控制区污染物排放总量

SCCAQ psa )(

式中:Qa----总量控制区某种污染物年允许排放总量限值,104t;

S----总量控制区总面积,km2;

Cs:污染物年平均浓度的标准限值,mg/m3;

Cp:区域污染物年平均浓度现状值,mg/m3;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75

A----地理区域性总量控制系数,104·km2·a-1,可参照表 6.2-2 中所列

数据选取。

(2)总量控制区量内低架源大气污染物年排放总量限值公式

总量控制区内低架源(几何高度低于 30m 的排气筒排放或无组织排放源)

大气污染物年排放总量限值由下式计算:

ab aQQ

式中: Qb----总量控制区内某种污染物低架源年允许排放总量限值,104t;

a----低架源排放分担率,见表 6.1-2,确定 a值为 0.25。

表 6.1-2 我国各地区总量控制系数 A,低架源分担率 a值

地区序号 省(市)名 A a

1 新疆、西藏、青海 7.0-8.4 0.15

2 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阴山以北) 5.6-7.0 0.25

3 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 4.2-5.6 0.15

4内蒙古(阴山以南)、山西、陕西(秦岭以北)、

宁夏、甘肃(渭河以北)3.5-4.9 0.20

5上海、广东、广西、湖南、湖北、江苏、浙江、

安徽、海南、台湾、福建、江西3.5-4.9 0.25

6 云南、贵州、四川、甘肃(渭河以南)、陕西(秦岭以南) 2.8-4.2 0.15

7 静风区(年平均风速小于 1m/s) 1.4-2.8 0.25

规划区域风力较小,年平均风速 1.7m/s,从偏安全的角度考虑,按照中国环

境规划院推荐的 A值确定原则,平均风速以达标率 100%为控制目标,总量控制

系数 A值取 3.5;利用上述公式和有关计算参数,可以计算得到分析范围内环境

空气污染物的环境容量。

利用上述公式和有关计算参数,可以计算得到分析范围内环境空气污染物的

环境容量,具体计算结果见表 6.1-3。

表 6.1-3 环境空气容量

区域 计算参数 面积(km2) SO2(t/a) NO2(t/a) PM10 (t/a) PM2.5(t/a)广州开发区黄

埔临港经济区

(南片)控制性

详细规划二期

(AP0909 规划

管理单元)

允许排放总量

20.2

7865.27 0 2516.89 0

低架源容量 1966.32 0 629.22 0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76

由于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排放高度较低(<30m),属于低架源,且大气污染

物排放主要集中在规划范围内,因此,该区域环境空气容量为 SO2 1966.32t/a,

PM10 629.22t/a,PM2.5刚好达标,NO2已经超标,没有环境容量,故为确保规划

区域内的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的标准,

应严格控制区域内 NO2和细颗粒物的排放量。与现状用地相比,土地利用规划

中工业用地从 254.52公顷减少至 3.2公顷,且均为一类工业用地,影响较大的二

类和三类工业用地调整为其它类型用地,因此可估计随着本规划的逐步实施,污

染较大的企业或工业设施减少,特别是码头、仓储物流等运输量较大的企业搬离

后,NO2排放量会大大减少,同时规划对区域内道路交通建设,交通状况得到较

大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将会逐步变好,最终还是会有容量的。

6.2水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

6.2.1 污水产生量

本次规划修改后区域居住人口 20.45万人,就业人口 27.41万人。结合规划

片区发展情况,片区主要以商业商务和居住用地为主,办公用水和生活用水比例

占最主要部分。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办公用水量按 0.04m3/(人·d),生

活用水量按 0.2m3/(人·d),规划后用水量和废水量统计见表 6.2-1。

表 6.2-1 规划修改后用水量和废水量统计

本规划

就业人口 27.41万人

办公用水量 1.10万 t/d

废水量 0.99万 t/d

居住人口 20.45万人

生活用水量 4.09万 t/d

废水量 3.68万 t/d

本规划依据《广州市污水总体规划修编》(2007~2020)并结合规划片区工

业用地,确定工业用地的用水量、废水量指标,计算规划片区现状和规划实施后

工业用水量、废水量,预测结果见下表 6.2-2、表 6.2-3和表 6.2-4。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77

表 6.2-2 修改后规划区内工业用地单位废水量

用地性质 面积(hm2)单位用水量指标

(万 m3/km2·d)

用水量

(万 t/d)

单位废水量指标

(万 m3/km2·d)

废水量

(万 t/d)

一类工业用地 0.032 1.2 0.04 0.65 0.02

*注:一类工业用地指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电子工业、

缝纫工业、工艺品制造工业等用地;

表 6.2-3规划区内现状工业用地单位废水量

用地性质 面积(hm2)单位用水量指标

(万 m3/km2·d)

用水量

(万 t/d)

单位废水量指标

(万 m3/km2·d)

废水量

(万 t/d)

一类工业用地 0.3902 1.2 0.47 0.65 0.25

二类工业用地 0.4624 2.0 0.92 1.05 0.49

三类工业用地 1.5582 3.0 4.67 1.60 2.49

合计 2.4108 —— 6.06 —— 3.23

物流仓储用地 1.2094 0.3 0.36 0.15 0.18

合计 3.6202 —— 6.42 —— 3.41

表 6.2-4 规划前后工业用水排水量情况

现状 本规划 增减量

工业用水量 6.42万 t/d 0.04万 t/d -6.38万 t/d

工业废水量 3.41万 t/d 0.02万 t/d -3.39万 t/d

本规划区内产生的废水(生活废水和工业废水)排入大沙地污水处理厂和东

区水质净化厂,结合表 6.2-1和表 6.2-2可得综合废水产排情况,具体见表 6.2-5。

表 6.2-5 规划后综合废水产排情况

本规划

综合用水量 5.23万 t/d

综合废水排放量 4.69万 t/d

6.2.2 污水水质

根据本规划区域建设内容,规划区产生的污水主要为办公生活污水、餐饮含

油废水、工业废水等。主要污染物为 CODCr、BOD5、SS、氨氮、LAS、动植物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78

油等。根据类比调查及工程经验数据,规划区内综合污水水质及主要污染物排放

量见表 6.2-6。

表 6.2-6 规划区综合污水水质情况表

污染物 CODCr BOD5 SS 氨氮

类比浓度指标 350mg/L 200mg/L 210mg/L 25mg/L

污染物产生量16.42t/d 9.38t/d 9.85t/d 1.17t/d

4926t/a 2814t/a 2955t/a 351t/a

综合以上可知,规划实施完成后,规划区废水量大幅减少,主要水污染物

CODCr、BOD5、SS、氨氮的产生量分别为 4926t/a、2814t/a、2955t/a、351t/a。规

划区排放的各类污水经预处理(办公生活污水经格栅井预处理,粪便污水经三级

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工业废水经厂内预处理),达到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

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大沙地污水处理厂或东区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

6.2.3 水环境容量分析

本规划区域建成后,污水来源主要是办公生活污水、餐饮含油废水、工业废

水等。本规划区市政污水管网建设完善后,规划区内所产生的废污水纳入大沙地

污水处理厂和东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和南岗

河。根据前文分析,规划实施后废水量大幅减少,不会增加区域废水处理压力。

通过前文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主要监测指标

COD、氨氮、溶解氧总体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 类

类水质标准,少部分时段氨氮指标超标,现阶段纳污水体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中

氨氮环境容量不足。但是本次规划实施后,市政管网的建设更加完善,且区域内

用水量和废水量大大减少,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染物总量也随之减少,出水水质

也将改善。同时,为改善珠江前航道的水质,大沙地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

改造完成后,本规划区内水污染物进入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的排放量将大大减

少,有利于缓解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水质压力。

6.2.4 水质改善规划

根据《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要求,到 2010年,珠

江三角洲地区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 70%以上,鼓励打破行政区域限制联合建设规

模化、集约型污水处理厂;到 2020年,城镇污水处理率达 85%以上。此外,实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79

施区域河道整治工程,污水处理厂工程的建设以及河道整治工程,可以极大地改

善黄埔区主要河道的水质污染情况。

本规划区域内水污染物得到有效的收集和处理,废水排放量减少,对区域水

体不会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因此,从水环境容量角度考虑,本规划方案是可行

的。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80

第 7章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

7.1规划方案综合论证

7.1.1 规划环境目标的可达性分析

1.规划环境现状分析

规划区现状用地凌乱,呈斑块状散落分布,各类用地布局方式待优化;交通

方面车辆流通量较大、交通线路少、停放乱象较多、规划不合理等;公共服务设

施配套体系不全,各级各类设施存在不同程度缺位,服务水平待优,各类设施规

模较低、质量较差,难以实现公共设施均等化全覆盖。市政基础设施管道混接现

象较为普遍,合流制、分流制交替存在,排水体制混乱。各雨水排污管网口径太

小不能满足当前的排水系统等。

2.根据本次规划,主要目标在两个方面:

(1)围绕国家重要的中心城市总目标,着力建设枢纽型网络城市,提升广

州市在世界城市体系中的地位,强化三大国际战略枢纽功能,优化提升一江两岸

三带,完善大交通网络体系,加强城市信息网络建设,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构建

全球城市网络重要节点等,并根据新的发展条件和新的发展需求对临港经济区的

功能、规模、格局和设施进行优化;

(2)明确近期拟实施项目的规划控制条件,并基于实施项目对周边规划控

制所造成的影响,进行整体用地方案、路网等的综合优化,确保既可以促进项目

实施,又能兼顾地区的长远发展要求。

本项目位于黄埔区南部滨江区域,南临番禺区,北至黄埔东路,东至开创大

道,西至黄埔区区界。形成“两带多廊、生态织补、六区多点 、产业联动”的

整体结构。保育绿色生态基底:保育龙头山、江心岛等重要生态基底,以珠江景

观带及东江景观带为统领,多条通江廊道,整合绿地、水脉形成生态网络。打造

六大分区:航运服务商务区、国际科技展贸区、国际总部中心区、全球智创集聚

区、文化创意展示区、绿色生活配套区。产业发展导向为城市建设用地 1138.20

公顷,主要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

地、工业用地和绿地为主。主要建设居住地、商务楼、公园和公共服务设施等。

本规划区与《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6-2020年)》的要求相符。黄埔临港经济区将重点发展航运服务、电子商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81

务、临港总部、金融服务等临港服务业,加强城市更新改造,高水平配套城市功

能设施,加大对特色文化、旅游资源挖掘,打造国际航运中心重要组团,建成具

有综合功能的世界一流临港地区。

因此,规划区发展定位和产业发展导向,与上层规划要求相一致,并符合规

划区发展现状和资源条件,能够充分发挥自身劳动资源、河水流域资源、土地资

源优势,所以,发展定位和产业发展导向是合理的,规划环境目标是可行的。

7.1.2 规划布局的合理性分析

规划用地在尊重现实可能性的情况下,充分考虑了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质量

提升的需要启动 AP0514规划管理单元的开发建设。系统开发该基地有利于集约

节约用地,实现高标准建设,将为商业设施、居住入驻创造完善的硬件配套环境,

有利于吸引优质企业项目集聚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本规划区实施建成后能

够理好片区各种关系的组合,关注规划布局、整体风貌、公共空间等,通过对物

质空间及景观标志的处理,为片区人们创造舒适、方便、卫生、优美的物质空间

环境,科学规划城市空间布局,使城市空间布局与产业发展及就业人口的诉求相

适应,增强城市规划的科学合理性。

本次规划由于工业搬迁,主要以商务商业为主,兼具文化、居住等功能。二

类居住用地,主要分五个片,珠江村、南湾村、夏园村、沙布片区、南岗片区。

根据黄埔大道东交通噪声影响评估,昼间噪音在距道路边界 30m处可降至 60dB

以下,夜间 80m处可降至 50dB以下,因此道路交通对居住区临街第一排影响较

大,应做好噪声防护措施,确保减小对居住区居民的影响。变电站项目设计处理

规模为 110千伏,服务保利鱼珠港等商务办公设施,能够更好的辐射周边,确保

用电供应需求。公共管理用地以文化设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为主,文化设施主

要布局在珠江沿线及河涌公园地带,形成片区的公共服务核心,结合中心绿地水

系休闲系统布局,方便城市居民到达,提高使用效率。中小学用地结合居住中心

布局,方便学生就近上学。商业服务业用地主要布局于中心商务区、珠江沿岸和

黄埔东路商业服务带。其中零售用地布局于规划片区公共中心与组团临街处,商

务布置于中心商务区,娱乐康体用地结合珠江岸线及公园绿心布局。公园绿地结

合黄埔临港公园开敞空间、河涌及珠江沿线布局,形成的绿地与景观系统。防护

绿地主要是城市快速路、主干道及工业居住社区防护绿带。此次规划除交通线路

增多其噪声对周围小区的居民有影响外,其他基本无太大影响,但若采取防震减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82

噪的措施,对周围的敏感点不会有太大影响。此次规划使交通更加方便合理、绿

化生态面积增大、还使建筑和土地利用率更加合理化。所以,此次规划布局是合

理的。

7.1.3 发展规模的合理性分析

1.随着新的行政区划调整,黄埔区迎来的新的发展机遇,交通条件进一步改

善,产业转型升级也具备了更成熟的条件。其发展优势如下: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

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

推动高质量发展,努力推动新时代发展出新出彩,为建国 70 周年创造高质量发

展新的更大奇迹。

二、广州第二中央商务区,是广州沿江向东发展的重要节点,承担区域及城

市高端要素集聚、科技创新、文化引领和综合服务等功能,是城市东进 CBD 升

级版。

三、黄埔区打造“四区四中心”,推动黄埔港焕发新活力。开创新贸易模式,

奋力建设黄埔港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服务创新区,把黄埔临港经济区打造成为服务

港澳的新贸易创新中心。

2.黄埔区临港人口现状约 14.5万人,居住地分布散乱。规划人口主要为村庄

安置和居住用地的社区人口。规划人口主要为村庄安置和居住用地的社区人口,

标准按照每户 100m²住宅建筑面积、户均 3.2 人计算,规划区内居住人口约为

20.45万人。就业人口参考相关产业就业人口算法,按照各类用地人均建筑面积

(含 A1\A2 \B1\B2 等),则规划区内就业人口规模约为 27.41万人。对比可知

规划后就业人口和居住人口显然增加。

3.规划范围内规划地上建筑面积约 1702.53万 m²,主要包括航运服务、商务

总部、高端商业、文化创意、科技展贸、住宅以及其他建筑。

本次规划建筑高度根据《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的相关规定,并充分考

虑第二中央商务区、南 海神庙等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其建设控制范围、

岑村机场等高度控制要求进行合理控高。建筑密度按照《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

定》执行。根据《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 158 号)

的规定,本次规划范围属旧城外地区,居住用地绿地率控制下限,不小于 35%。

根据《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2019 年)的规定,工业用地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83

绿地率控制上限,不大于 20%。综合交通规划是在《广州市第二中央商务区(黄

埔区部分)城市设计》基础上开展深化工作,进一步对接了《黄埔区综合交通规

划(2015-2020)》、《广州市黄埔区有轨电车线网方案研究(2018-2035)》、

《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规划》等上位规划成果,按照《广州市城市规

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要求,确保交通廊道有效管控和交通设施精准落地,实

现交通与土地利用协调发展。本次交通在运行和数量上合理化使得交通便利,给

经济发展快速化提供了一定的基础。根据《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158 号

文),将规划区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分为规划区域统筹级、街道级、居委级三个层

级。区域统筹级:为广州市或全区服务的公共服务设施。街道级:为黄埔区各街

道服务的公共服务设施,服务人口规模为 3-10 万。居委级:为周边企业员工和

居民服务所共享的邻里中心,服务 0.6-0.75万居住人口。 本次规划根据《广州

市城市更新办法》、《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细则》,落实区政府已

批或已通过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的沙步村、南湾村、下沙(裕丰围片)、

下沙(珠江村片)等 4 个旧村改造规划,采取“全面改造,统筹安排”的模式,

确定村住宅和集体物业复建安置区。根据《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广

东省广州市不可移动文化遗产数据》、《广东省广州市各区历史建筑线索、传统

风貌建筑线索名单》、《广州市黄埔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图

集》等上层次规划和其他历史文化保护专项规划保护历史遗产。

综上所述,本次规划都严格按照国家的政策和规范来落实,在原有居住人口

和就业人口上增加、在建筑上更加规范合理化、在绿化上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以

绿色为主环境为主、在交通上力求精进方便快捷、在文物上保留历史传承中国文

化,规划后空气质量因工业气体排放污染物减少,空气环境质量变好,水环境因

人口增多加重了污水排放量。但可采取雨污分流方式予以处理。所以,综合来讲,

其发展规模基本合理。

7.1.4 主要环保基础设施规模与布局的环境合理性分析

1.给水设施

规划区由区外西洲水厂和新塘水厂联合供水,其中西洲水厂现状供水规模为

50万 m3/d,新塘水厂现状供水规模为 70万 m3/d。

规划区供水主管格局基本形成,规划保留现状黄埔加压泵站,黄埔东路有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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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根 DN1200给水干管,作为西洲水厂和新塘水厂的输水干管,开发大道上有一根

DN1200和一根 DN1000的供水干管,隔墙路有 DN400给水支管。区内其它道路

的给水管道不成系统,而且管径偏小,不能满足将来地块开发用水需求。

2.排水设施

①大沙地污水处理厂

规划区黄埔区污水分别输送至两座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分别是大沙地污水

处理厂及东区污水处理厂,现状处理规模分别为 20万 m³/d及 10万 m³/d,其中

大沙地污水处理厂位于本次规划区。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以开发大道为界,开发

大道以西属于大沙地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以东属于东区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

根据《广州市污水治理总体规划修编(2007-2020)》,大沙地污水处理厂

现状污水处理规模为 20万 m³/d,2020年污水处理规模 45万 m³/d。根据《大沙

地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大沙地污水厂提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

(2018.8),对现状大沙地污水处理厂一期(规模 20万 m³/d)进行提标改造,

提高现状污水厂出水标准,扩建污水处理规模 25万 m³/d,扩建及提标改造完成

后,大沙地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污水处理总规模为 45万 m³/d,大沙地污水处

理厂一期建设时已征地 38.27hm²,已征地范围可满足本项目扩建工程用地要求。

规划区污水分区以开发大道、珠江前航道为界,开发大道以西属于大沙地污

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开发大道以东属于东区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珠江前航道以

南区域(洪圣沙片区)属于沥滘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

②污水泵站

规划区内有 1座污水泵站,规划为 5.5万 m³/d,占地 1874m²。

③污水管网

区内西部区域(开发大道以西)污水主干管网主要集中在黄埔大道、中山大

道和黄埔东路,管径 d500~1400,并通过海员路 d1800~2200污水干管和石化南

路 d1350污水干管输送至大沙地污水处理厂;区内东部区域(开发大道以东)污

水主干管网主要集中在黄埔东路、东鹏大道和开创大道,管径 d500~1200,并通

过开创大道 d1200污水干管输送至东区污水处理厂。

3.规划后“海绵城市”

1)规划原则

从“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着手,因地制宜采用“渗、滞、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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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净、用、排”等技术措施,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雨水自然积存、自然渗透、

自然净化,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涵养水资源,保护和

修复城市水生态系统。

2)海绵城市建设指标指引

根据《黄埔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在编),本次规划区横跨 7个一级分区

(深涌分区、乌涌分区、文涌分区、双岗涌分区、庙头涌分区、西区分区、南岗

涌分区)。规划区海绵功能规划为海绵功能提升区和海绵功能强化区,设计降雨

量为 32.2mm,规划区内乌涌分区和南岗涌分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 70%,

其余分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在 60%~70%。

4.规划后“雨污分流”

1)规划原则

①排水体制以雨污分流为目标,新建、改建、扩建地区严格按照雨污分流制

建设。对于雨污分流改造较难的旧城(村)逐步改造为雨污分流制,近期进行截

污改造,截流倍数不低于 5,远期随旧城(村)的更新改造改为雨污分流制。

②高标准规划城市雨水系统,完善排涝设施,提高雨水系统覆盖率和达标率。

③充分尊重地形、水系、现状管网系统,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内外水分开、

自排为主、抽排为辅的原则,合理规划雨水分区和雨水管渠,分散就近重力自排。

④低影响开发(LID),雨水资源化利用。充分发挥现状水体的对雨水的削

峰调蓄作用。

3.垃圾中转站

我们可以把城市垃圾细分为四组,分别为材料垃圾组(包括玻璃、磁性或非

磁性金属、废纸、橡胶、塑料)、有机垃圾组(厨房垃圾、生物垃圾)、无机垃

圾组(炉灰渣、砖瓦、陶瓷等)、有毒有害垃圾组(废旧电池、废荧光灯管、杀

虫剂容器、过期药物、医疗废物以及废电视机、电话、电脑等废旧电器的电子垃

圾)。规划范围居住人口上限规模按 27.3 万人核算,按人均日产垃圾量 1kg 计

算,预测规划区垃圾量为 273t/d。整个压缩箱底部安装一套液压升降系统,压缩

箱后部设有一套压缩推进油缸,垃圾中转站既美化了环境,又杜绝了二次污染,

减少了蚊蝇的滋生,提高了车载效率,减轻了工人劳动强度,大大降低运行成本。

垃圾中转站产生的臭气对空气质量、产生的噪声对周围敏感点、产生的渗透

液对土壤和地下水等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在此次规划当中,我们只要严格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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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照相关标准去践行,噪声采用在源头上解决降噪,或增加消声器等一系列措施即

可达标。产生的臭气讲究效率化,使其立到立压缩,不堆放太久以减少苍蝇和蚊

子的产生。产生的渗透液应当在垃圾堆积物底下进行收集再净化,便可减少对土

壤的污染。因此,只要我们按照标准来进行处理,对环境的影响就会很小。

4.垃圾填埋场

广州市兴丰垃圾填埋场为广州市最大垃圾填埋场,2000年投产使用,2012

年度设计占地面积已达 53.5万平方米,总库容为 2620万立方米,设计处理规模

为每天 3600吨,该项目于 2017年度 7月由广州市城管局批复再度扩建 67.60万

平方米、设计总库容为 1580 万立方米的兴丰应急垃圾填埋场,扩建增幅高达

126.36%。城市垃圾填埋是城市垃圾最基本的处置方法。虽然可用焚化、堆肥或

分选回收等方法处理城市垃圾,但其难以处理的部分剩余物仍需作最后的填埋处

理。利用坑洼地带填埋城市垃圾,既可处置废物,又可覆土造地,保护环境。卫

生填埋由于具有技术成熟、处理费用低等优点,是目前我国城市垃圾集中处置的

主要方式。如果填埋的垃圾没有进行无害化处理,残留着大量的细菌、病毒;还

潜伏着沼气重金属污染等隐患将会对环境产生重大的影响,其垃圾渗漏液还会长

久地污染地下水资源。因此,垃圾填埋场应在现有的基础上合理严格做好把控,

以减量化、资源化及无害化为目标去做好环境保护措施。

7.2规划方案的可持续发展论证

7.2.1 区域、流域的可持续发展论证

(1)城镇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交通秩序混乱,交通矛盾突出;现状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体系不全,各类设施

规模较低、质量较差,难以实现公共设施均等化全覆盖。商业服务设施分布不均

制约经济发展,对规划区内水环境、生态环境和声环境造成影响,对规划区内的

环境保护形成一定的制约。

规划区内产业现状主要为物流、仓储、工业为主,产业分布散乱没有形成产

业链,且配套设施较差,不利于经济发展。

规划后交通线路增多、公共服务设施增多、工业区搬迁、建设规模合理化,

绿地面积增多等,将会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在现有的环境条件利用下,

使得黄埔区的发展走向世界化。

(2)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87

①供水设施:由区外西洲水厂和新塘水厂联合供水,给水管道不成系统,而

且管径偏小,勉强能满足当前需求,但不能满足将来地块开发用水需求。

②排水设施:现状排水体制以合流制为主,部分新建小区排水体制采用分流

制,但由于市政公共管道建设和小区建设的不同步,管道混接现象较为普遍,合

流制、分流制交替存在,排水体制混乱。雨水排放管道建设年代久远,雨水系统

设计重现期标准普遍偏低,管径较小,不能满足雨水排放要求。

③环卫设施:居民生活垃圾基本为混合收集,没有实行分类收集。转运体系

尚未完全建立,生活废弃物的资源化回收比较差,部分生活垃圾并未实现无害化

处理。

规划后将对雨水管网的管径及分布实现合理化,结合现状对接旧管增添新管

等方式实现供水排水设施的完善。对于固体废弃物建立源头削减、分类收集、分

类运输、综合处理的现代化城市垃圾处理系统。对于这些措施落实后,将对城市

的水、气、土壤等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为以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3)资源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①水资源利用:规划区内主要为工业用水、生活用水及灌溉用水等。但管道

分布不合理化,造成水资源浪费。

②土地资源利用:现状用地凌乱,呈斑块状散落分布,各类用地布局方式待

优。

规划后的水资源工业用水量减少,规划后的人口增多致使污水排放量增大,

但污水管网的合理化减轻了土壤等环境的影响。现状建设用地面积 1118.34公顷,

占总用地面积的 55.35%,其中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面积 965.52公顷,占总用地

面积的 38.55%。非建设用地面积 902.23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 44.65%。

规划后的土地资源利用情况是建筑用地占主导部分,其中建设用地约

1195.22 公顷,占规划范围的 59.15%;城市建设用地 1058.35公顷,占规划范围

的 52.38%;村庄建设用地 115.26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 5.71%。其中预留发展

用地须待土规交通运输用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后方可使用。总体来讲,水资源

的利用略微增多,土地资源的利用也增多,但更趋向于合理化,对未来的发展是

有利的。

4)生态问题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88

规划区内工业企业污染物的排放对周围植被和土壤造成一定的损害,雨水管

网系统不完善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污水排放设施不完善造成部分河涌被污染。

规划后的工业区基本搬迁,将减少对水、大气、固废的排放,对环境不会有

较大影响。

综上所述,本次规划区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为:大气环境质量变好;水环

境由于人口增多污水排放量增加,但可根据雨污分流及其他措施加以改善;噪声

的影响变化为人口和交通线路的增多,噪声的影响增加。但可依据防震减噪的措

施减轻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

7.2.2 规划方案的先进性和科学性

此次规划不仅推进了经济、文化、社会的建设,更促进了现代化建设各个方

面的相互协调,促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相协调。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

社会,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

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7.3不同类型规划方案综合论证重点

7.3.1 建设区域

在规划区内西面部分主要以商业建设为主,东面主要以居住用地为主,城市

交通线路增多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但同时噪声增加又会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因

此在规划中应做好减噪措施。同时,建筑物在建设时会产生一定量的灰尘及固体

废弃物,对居民的生活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应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加以防范

减轻,但规划区内拟建。

7.3.2 绿化区域

绿化区域主要包括公园、湿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农林用地等。从整体

布局来看,公园布局从西到东分布均匀合理,按照相关规范,黄埔东路、港前路、

石化路、东二环高速、开创大道等对外通道两侧各控制 10—20m防护绿带。但

此次规划区内的建设会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及植被破坏,因此在规划前需做好防

范措施,避免造成更大的环境影响。

对水、大气、声、固废、生态从第五章和以上分析可知,只要我们采取一定

的预防措施,本规划方案是基本可行的。基本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本要求。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89

7.4对规划的调整和完善建议

7.4.1 环保规划优化建议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规划区属于“集约利

用区亚区”中“农业利用亚区”,要强化规划指导,限制占用生态用地,加强城

市绿地系统建设。根据《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规

划区属于“引导性资源开发利用区”,应注意城市绿地系统建设,提高城市绿化

率。根据两大环境保护规划纲要要求,规划区在规划建设中应加强绿化,提高区

内绿化率。

7.4.2 布局优化建议

(1)本次规划有利于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但在各类用地分区上,尽量

做到归齐统一布置,避免有功能冲突的不同类用地混杂布置,造成相互影响。

(2)建议居住地块设置噪声防护距离,优化建筑功能和结构的合理布局,

减少噪声对居民的不利影响。

(3)重点加快建设规划区内的集污管网,确保集污支管与集污主干管的接

驳可行性,确保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加快雨水管网的建设,实施严格的雨污

分流制度;建议规划区内开展中水回用实践,将部分污水处理回用于绿化、景观

用水,以减少区内污水产生量,减轻大沙地污水处理厂的收水压力。

(4)本规划区域内的备用发电机废气排放口的位置应合理布置,具体优化

建议为废气原则上应结合建筑布局,由内置烟道引至高层建筑天面高空排放;废

气排放口应与周围敏感建筑保持一定的退缩距离,且不得朝向敏感建筑。

(5)合理设置设备房,敏感建筑对出上下层建筑不宜设置设备用房,避免

对人员产生不良影响。

(6)本规划区域内垃圾收集站和公厕距周边敏感地块应符合防护距离要求,

避免大气污染物对人员造成不良影响。

(7)加强对本规划区海绵城市的建设,充分发挥本规划区建筑、道路和绿

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

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

(8)加强防震减噪的措施,减少规划区建设中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

响,对建设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设置规范的场地或回收利用。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90

第 8章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8.1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规划区内注重绿地建设,各区域均设有绿化区域,能有效净化空气,维持良

好的空气质量。在规划区商务办公、公共设施、居民建设场所等中推广使用高效

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照明产品等。

本次规划区域建设施工期间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建议对施工扬尘采

取以下措施:

①施工期应配备足够的洒水设施、挡风板、篷布等防尘设备;

②施工期设置工地围挡,围挡高度应不小于 2.5m,且挡扳与挡板之间、挡

板与地面之间要密封,严禁敞开作业;

③施工期间,运送散装物料的机动车,尽可能用蓬布遮盖,以防物料洒落;

存放散装物料的堆场,应尽量用蓬布遮盖;石灰、水泥、沙石料等的混合过程,

应尽量在有遮挡的地方进行;

④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运输车辆与施工机械,注

意车辆与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减少因其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污染;

⑤在施工现场及运输车辆主要行径路线及进出口洒水压尘,清洗运输车辆轮

胎及底盘泥土,避免车辆将土带至道路上,对运输过程中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

及时清扫,减少地面粉尘随车流及风力扰动而扬起的粉尘量;

⑥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

工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471号),建设单位应确保落实施工现场围蔽、

砂土覆盖、路面硬化、洒水压尘、车辆冲净、场地绿化“六个 100%”防尘措施;

本次规划区域建设项目运营时主要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餐饮油烟废气、机动

车尾气、公厕恶臭、备用发电机组废气等。

(1)餐饮油烟废气:

①严格设有餐饮功能项目的环保审批,饮食厨房油烟应采取油烟高效净化设

施除油烟设备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油烟浓度≤2.0mg/m3),经专用排烟管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对设备进行定期清洗、维护设备,在到达使用年限后应及时更换,建立每年油烟

净化设备保养检查制度。油烟排放口避免面向就业区或人员密集、活动频繁的敏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91

感区域。

②餐饮油烟废气排放口应通过内置烟井引至所在建筑天面排放,排放口不应

朝向周围的环境敏感点。

③餐饮场所选址、与周边楼宇的间距、污染防治、管理须符合《广州市大气

污染防治规定》、《广州市餐饮场所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在新建餐

饮场所与周边环境敏感建筑(环境敏感区主要包括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

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功能的区域以及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

保护地等)的距离少于 9 米的场所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和废气的餐

饮场所。

(2)机动车尾气

①通风排气口应尽量远离进气口,尽可能将排气口设置在本次规划区域靠近

市政道路一侧,并且分散设置;排气口若设置在交通道路一侧,排放口高度应高

于 2m,避免排风对过往行人产生影响;

②车库设置机械送排风系统,避免污染物在室内聚集,车库换气率不低于《汽

车库设计规范》的要求(6次/时)。

③对于地面停车场,停车场周边应进行植树绿化,种植树木花草,吸附尘埃,

降低汽车尾气污染。

④提高道路绿化程度、合理设置绿化带,选择对污染物吸收能力强的树种作

为防护绿地树种,充分利用植被对环境空气的净化功能,降低汽车尾气对环境的

不良影响。

(3)公厕恶臭

本规划区内建设有公厕会产生恶臭,因此,建议对公厕恶臭采取以下措施:

①公厕内应合理布置通风方式,优先考虑自然通风,使公厕内空气流通;

②公厕应定期安排工作人员对墙面、地面进行清洁;

③粪便收集装置应密闭,设置防臭挡板,并对粪便收集装置内粪便定期清理,

减少恶臭产生;

(4)备用发电机组废气

规划区高层楼宇需设置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备用柴油发电机组仅用于应急使

用,停电或检修时使用,平时使用不多。发电机燃料应用 0#轻柴油(含硫率

<0.1%),燃油废气采用水喷淋处理后(含表面活性剂或碱液)经专用排烟管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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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空排放。

8.2地表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本规划区建成后污水来源主要是办公生活污水、餐饮废水等。

根据给水量预测,本规划区污水总量为 7 万 m3/d,污水中含有的污染物主

要为 CODCr、BOD5、SS、氨氮、石油类、LAS和动植物油等。由于规划区域污

水排入大沙地污水处理厂和东区污水处理厂,因此应落实如下水环境影响减缓措

施:

(1)区域实施雨污分流制。其中雨水、浇花绿化、景观用水等纳入区域内

雨水管道排放,办公生活污水、餐饮含油废水、工业废水等须经预处理后纳入区

域内污水管道排放。严禁雨、污管道混接。

(2)对区域内产生的污水进行预处理,预处理的措施主要为对办公生活污

水采取三级化粪池处理,对餐饮含油废水采取隔油隔渣池处理,对工业用地内产

生的污水采取预处理达标后排放。

(3)规划区域内产生的各种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大沙地

污水处理厂和东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纳污水体为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

和南岗河。

(4)尽量从源头削减废水产生量与排放量,选择节水工艺,采取清污分流、

闭路循环、重复利用或一水多用等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量。

(5)工业用地区域需要设置事故废水储存池。

(6)所有污水均须由统一的污水排放口排放,禁止在规划区任意排放污水。

8.3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主要噪声来源为施工噪声,为降低施工期间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建

议采取以下措施:

(1)规划区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2)施工时段安排: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噪声设备在作息时间(中

午和夜间)内作业;如需要连续施工,夜间则尽量安排噪声量小的工程作业,以

减少对规划区外居住区的影响,并取得城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的夜间施工许可,并

张贴安民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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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3)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

(4)在施工边界,特别是距离周围住宅楼附近的施工现场应设置施工屏障,

高音设备应设置临时隔声屏;

(5)施工时,施工场地、临时土料场、运输路线尽量避开近距离环境敏感

点。

通过以上措施,可有效降低施工场地噪声,结合其他项目经验降噪值可达

20~30dB。经过降噪后,施工厂界噪声基本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523-2011)中的噪声限值标准。

本规划区域内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有风机、水泵、中央空调、冷却塔等辅助性

设备产生的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等,项目营运期内可落实如下声环境

影响减缓措施:

(1)优化交通格局,采用吸声减噪路面,对进入区内的车辆不得随意鸣笛,

在公园、商业区一带禁止使用喇叭,严格限制行车速度,特别是夜间的超速行驶。

(2)加强绿化建设,提高绿化覆盖率,道路两侧建有商业商务区等环境敏

感点,应控制足够的退缩距离,并种植绿化防护带。在道路沿线经过人群聚集区

等地设置汽车禁鸣喇叭标志,并加强监督管理。

(3)规划区域内建筑应达到《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

的相关要求。

(4)对于产生较大噪声的车间外通用设备,例如空调机、各种风机等,应

放置于适当地点,远离人群密集区,减低噪声对人的影响;

(5)在居民健身场所、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等活动时,使用音响器材

所产生的环境噪声,应建立与此相关的噪声管制规定。

(6)娱乐场所及其他商业活动噪声主要要求建设方对大型影响设备安装防

震装置,在室内墙壁铺设吸音材料,以减少振动的传播;二是场内的窗户、大门,

需选用隔声效果较佳的材料,并加强管理使其能在除顾客来往以外,都处于紧闭

状态等;三是商业经营场所设备,如空调及通风设备等,应严格采取消声、隔声、

减震处理,保证建筑物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相应的

要求。

对轨道交通建设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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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减缓措施拟采取以下措施:

(1)选择低噪声风机、冷却塔,设置时尽量远离噪声敏感点,风机主排风

口不正对敏感点;

(2)对沿线用地进行合理规划,预防轨道交通运营期的噪声污染,建议靠

近冷却塔、风机的建筑优先规划为商业用房。

(3)车辆构造上进行减振设计,优先选择噪声、振动值低、结构优良的车

辆;

(4)在运营期要加强轮轨的维护、保养,定期旋轮和打磨钢轨,涂油防护,

以保证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附加振动。

8.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规划区实施后固体废物主要为办公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对规划区内的

固体废弃物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大力提升固体废弃物综合利

用和安全处置水平,持续有效防治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规划期,区内办公生活

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要求为 100%;废物收集系

统和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较为完善。

建议落实如下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办公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最终运至区外垃

圾填埋厂或焚烧厂处置;对垃圾集散点、垃圾收集站定期进行消毒、杀虫、除臭,

以免散发恶臭,孽生蚊蝇;

(2)厨余垃圾、废油脂须交由专业回收单位进行处理。

(3)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危险废物的运输由专门的收集单位承担,最终运

至专门的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处置。

综上所述,只要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运送,坚决做好固体废物

日常管理与监督工作,经上述措施后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

8.5生态环境保护对策与减缓措施

在施工期间注意采取一定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以有利于项目建成后的生态

环境恢复和建设:

(1)施工时要尽量求得土石方工程的平衡,减少弃土,做好各项排水、截

水设施,做好必要的防护坡,防止水土流入附近的河涌。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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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施工中,应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程序,协调好各个施工步骤,

雨季中尽量减少地面坡度,减少开挖面积,并争取土料随挖随运,减少堆土裸土

的暴露时间,以避免受降雨的直接冲刷,在暴雨期,还应采取应急措施,尽量用

覆盖物覆盖新开挖的陡坡,防止冲刷和塌崩。

(3)在施工场地,争取做到土料随填随压,不留松土,填土作业应尽量避

开暴雨期。

(4)在施工场地内需构筑相应容量的集水沉沙池和排水沟,以收集地表径

流和施工过程产生的泥浆水,废水和污水,经过沉砂,除渣和隔油等预处理后,

再排入污水管网。

规划区应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的原理,围绕规划区空间结构,建议进行多层次

的规划区生态环境建设:

(1)规划区绿化廊道建设

规划区道路由主次干道、支路等路网结构组成,建议围绕路网建设规划区的

绿化廊道:①在规划区内主要道路的两侧设置 10~15m的绿化防护带;②以各

种形式的绿化带构筑规划区的绿化廊道,维护规划区的生态环境。

(2)特殊功能区绿化隔离带的建设

规划过程中应划定各功能分区绿地防护要求,在停车场、公厕、垃圾收集站

等公共建筑物周围,建设绿化隔离带。

(3)园林绿化植物配置的选择

规划区内绿化应采取多种形式,如建设公共绿地、道路绿地、附属绿地、公

用设施绿地等,以提高规划区绿地率;同时通过在规划区内实行空地绿化、立体

种植或立体绿化。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96

第 9章空间管控、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管理

9.1空间管控红线

空间管制是指在明确并保护生态空间的前提下,提出优化生产空间和生活空

间的意见和要求,推进构建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我国空间开发格局。

从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的角度,识别并确定需要严格保护的生态空间,作为

区域空间开发的底线,并据此优化相关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布局,强化开发边界

管制。当生产、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发生冲突时,按照优先保障生态空间、合理

安排生活空间,节约利用生产空间的原则,对规划空间布局提出优化调整意见,

以保障生态空间性质不转换、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

根据相关规划,黄埔临港规划片区内并未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即规划区不涉

及生态红线保护范围,见图 9.1-1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97

9.1-1广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图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98

9.2环境质量底线和总量管控

环境质量底线是指按照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不断优化的原则,结合环

境质量现状和相关规划、功能区划要求,考虑环境质量改善潜力,确定的分区域

分阶段环境质量目标及相应的环境管控、污染物排放控制等要求。

通过对近几年常规监测数据及本次环评过程中检测的数据分析,结果显示乌

涌、庙头涌等河涌平均污染指数有所上升,其中氨氮污染指数上升比较明显。沙

步涌、文涌、南湾涌等平均污染指数有所降低。主要原因一是污水管网建设尚不

完善,部分污水管网存在盲区,导致村居污水收集后最终未能进入水质净化厂处

理,而是通过雨水管网直排内河涌,造成水质黑臭;二是随着近年开发区“产城

融合”的开展,区内大型楼盘建设如火如荼,部分施工工地管理不到位,存在泥

浆水直排河涌现象;三是区内仍然存在无资质无排污许可证无处理设施的“散乱

污”企业,污水直排周边水体,对河涌水质造成污染。但由于此次规划区建成后,

大部分工业区将迁移出去,因此对水质的影响大幅度减小,有利于水体环境的改

善,对环境的污染损害降低。

根据近几年常规大气监测结果来看,污染物主要有 SO2、NO2、PM10、PM2.5、

O3。其中 NO2、PM10、PM2.5主要分布在 1-4 月和 11-12月,高浓度出现在 1 月

和 12月。而臭氧的污染主要集中在 5月和 9月。近年来,我区因地铁、高速公

路、城中村改造等市重点项目的开工建设,道路及工地产生的扬尘客观上加重了

PM10、PM2.5的浓度,二氧化氮浓度或与大型施工机械和重型车辆在道路来往的

废气排放有关。见表 9.2-1。

9.2-1黄埔区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监测结果

时间二氧

化硫

二氧

化氮PM10 PM2.5 一氧化碳 臭氧

2018年均值 12 44 60 31 1.1 1562019年 1月 8 37 72 43 1.3 1182019年 2月 7 22 41 26 1.2 892019年 3月 8 42 61 32 1.2 1332019年 4月 8 40 52 28 1.0 1212019年 5月 7 38 47 25 1.0 124

标准 60 40 70 35 4 160由图可知,本规划区域所在环境空气评价区域内 NO2的年均监测结果超标,

其他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说明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99

本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良好。因此,建议本规划区在新建项目如需排放

NO2等污染物应做好“减二增一”,使区域污染物排放量限制在达标范围内。此

次工业区的搬迁也会使环境空气质量有所好转。

9.3自然资源利用上线

自然资源利用上线是从促进资源能源节约、保障资源高效利用、确保必不可

少的环境容量角度,不应突破资源利用最高限值。

产业布局规划需落实“污染强化治理政策中的等量、倍量削减政策”,规划

项目实施应把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项目推进的前置条件,以总量定项目。因此,

各项目实施前应制定出相应的总量替代方案,确保规划区较低的污染物排放量。

9.4环境准入清单

9.4.1环保准入原则

产业布局与生态格局相协调。以生态安全格局和主体功能区化定位为基础,

结合资源禀赋、产业特征等因素,优化产业布局。

发展规模与环境条件相透应。以环境资源承载力为前提,结合产业污染排放、

风险隐患特征等因素,合理确定产业发展规模。

点状开发与面上保护相结合。控制盲目开发、过度开发、无序开发、分散开

发。加强环境保护,保持区域良好生态环境功能。

产业入园与集中治污相统一。推进产业向园区集中,加强园区污染集中治理

处施建设,与园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9.4.2产业准入条件

本规划区的水环境和大气环境相对敏感,引入的企业应符合如下条件,

(1)入园企业必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其中属于《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

复建设目录》、《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严重污染环境的淘法工艺与设备

名录》、《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等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严禁入

园。

(2)入园企业应优先发展生效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广东省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修订版)》。

(3)进入本规划区的企业必须符合国家经贸委、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国

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中的规定,同时,入园企业应采取清洁生产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00

工艺和设备,单位产品的能耗、物耗和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应达到国际先进

水平。现有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要达到国内先进清洁生产水平,新改扩建的项目

要达到一级清洁生产水平。

(4)入园企业应符合具体行业清洁生产的要求,应进行清洁生产审计,以

确定是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国家和地方还没有具体清洁生产指标的情况下,

各村级工业园区入驻企业还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法》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按照《广东省清洁生产联合实施行动意见》,通过清

洁生产,减排废水、废气污染物,并控制在地方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内。

(5)重点发展无污染或轻污染的都市型产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严格

控制水污染型行业的企业入园,严禁引进排放铅、汞、镉、砷、六价铬或持久性

有机污染物的项目。

9.4.3环境准入清单建议

本次评价根据环境管控单元涉及的限制性因素,统筹生态环境空间管控、环

境质量底线管理、资源利用上线约束管理要求,从产业类型层面制定黄埔临港的

准入清单。

本规划区域工业用地分布于南湾村、夏园村南侧,以一类工业为主,规划工

业用地面积 3.2公顷,规划后基本不存在环境准入负面产业。见表 9.4-1。

表 9.4-1环境准入项目类型清单

号产业类别 限制入区项目类型 禁止入区项目类型

1

1

电 子 信 息

新型平板显示材料生产及

面板制造、集成电路材料及

设备制造、电子产品组装和

销售、云计算芯片等设备制

电子元器件制造、线路板

(含蚀刻、电镀工艺)

1

2

物 流 仓 储

业/

涉及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

品、煤炭、砂石等易起尘物质

的仓储物流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

鼓励类清单

1. 与现有企业配套的环保设施项目

2. 物流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煤炭、砂石等易起尘物质的仓储

物流

3. 环境友好服务型项目

4. 新一代信息技术:云计算、大数据、移动通信、互联网、软件外包和数字内

容、卫星导航和地理信息、移动互联网、系统集成和通信增值服务

5. 文化创意产业:创意设计、数字传媒、艺术服务、创意商业、文化商务服务

6. 人工智能:通用计算、人机交互

7. 生物科技:基因工程、分子诊断和再生医学、医疗培训

8. 科技创新类:技术咨询、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转移、技术工程化、技

术培训、科技企业孵化、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和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应用。

9. 电子商务类

10. 现代服务业,包括会计服务、法律服务、企业管理、中介服务、商务信息咨

询、金融服务等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02

第 10章 公众参与

10.1 公众参与工作概述

10.1.1 公众参与的主要内容

在进行本项目公众参与时,按照力求普遍,重点突出的原则,确定公众参与

的对象。根据本项目的环境影响特点,确定本项目附近居民、村委会及当地环保

部门作为主要公众参与对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 4号),并结合有

关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制定本项目的公众参与工作方式,方式如下:(1)公开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2)征求公众意见;(3)公众意见汇总分析;(4)公众

意见的反馈;(5)编写公众参与说明。

本次公众参与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 4号)

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通过网上公示,充分收集公众意见。

10.1.2 公众参与对象

(1)征询社会团体、群众、相关专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2)征询直接受影响区域内居民、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农民对规划项目

的意见和建议。

10.1.3 公众参与的时间与方式

(1)公开日期:本项目编制单位日期(委托日期)为 2019年 3月 14日,

于 2019年 3月 18日在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上首次公开环境影

响评价信息情况。

(2)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改建、扩建、迁建项目应当说明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建设单位名称和联

系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提交公众意

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3)公开方式:本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方式采取网络方式,于

2019年 3月 18日在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首次公开环境影响评

价信息情况,公示链接如下:

http://www.hp.gov.cn/hp/zgkgzl/201903/26a1ca6ae1f3432fb32a60a78a27e229.shtml。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03

10.2 公众参与信息公告及反馈

10.2.1 信息公告过程

在接受广州开发区城市规划信息编研中心的委托后,我公司依据《环境影响

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 4号),于 2019年 3月 18日在网上进

行了第一次信息公告。

10.2.2 公众意见情况

本项目在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的官网首次公开环境影响评价

信息,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意见。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04

第 11章 环境监测及跟踪性评价

11.1 环境管理

11.1.1 环境管理指标体系

(1)机构设置

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应采取分级设置的方式。环保局的负责全面监督各项环保

措施的落实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环境污染防治负总责,建

立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全面落实河长制,建立实施土壤

污染

防治分区管控机制;企业应设立环保科,为全厂环境保护的职能机构,从而

保证 环境监测与跟踪计划的实施。

(2)机构职能和职责

①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环保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法

律、法规和标准,协助解决规划区域范围内的各种环境保护问题。

②制定规划区的环境保护发展规划,制定规划区的环境管理目标、指标和环

境管理方案,包括监控计划等。

③负责监督与实施环境管理方案,负责制定和建立有关环保制度与政策,负

责全县的环境统计、污染源建档工作,并编制环境监测报告和环境质量年度

报告。

④负责监督环保公用设施的运行、维修状况,以确保其正常、稳定运行。

⑤负责对相关的开发活动者进行环境教育与培训。

⑥负责有关环境事务方面的对外联络,如及时了解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关环境

政策和法规的颁布与修改并及时贯彻和执行,负责对公众的联络,以及解释、

复和协调涉及公众利益的活动及相应措施。

⑦建立区域内各企业危险废物的贮存、申报、经营许可、转移、排放制度。

2)企业的环保管理机构的职责:

①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协

助企业最高管理者协调本企业的环境保护活动。

②协助企业最高管理者制定本企业的环境保护规划、环境管理目标、环境保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05

护管理制度、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包括监控计划等。

③审定环保装置的操作工艺,监督环保装置的运行、维修,以确保其正常稳

定运行,严格控制“三废”的排放。

④负责环保专项资金的平衡与控制及办理环保超标收费业务。

⑤协助各级环保局的环境管理工作。

⑥调查处理企业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

⑦促进企业按照 ISO14000 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

11.1.2 项目建设的环境管理

规划区项目建设的环境管理应立足高起点要求,在满足规划区环境管理部门

要求的基础上,根据项目自身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污染

物排放,确保规划区环境质量。规划区新旧企业应遵守的环境管理制度主要有:

(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进入规划区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履行环境影

响评价制度。

(2)“三同时”制度

规划区内的在建、新建项目应根据企业自身特点,按照“三同时”制度落实

企业的各项环保措施,使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规

划区拟建的污水处理厂也应按照“三同时”制度进行施工建设。

(3)新建项目的审批、验收制度

对于规划区的新建、在建项目应通过严格的审批、验收制度来确保建设项目

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及其有效性、稳定性。

(4)排污收费制度

排污收费制度是我国环境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通过征收排污费,可促使企

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管理水平,通过技术改造和资源能源综合利用以及改变落

后生产工艺和技术,淘汰落后设备,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从而提高经济和环境效

益。因此,规划区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对污染物排放进行收费。

(5)建立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和排污申报登记制度

排污许可证制度以污染物总量控制为基础,规定排污单位许可排放污染物种

类、许可污染物的排放量、许可排放去向等。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是排放污染物的

单位,通过规划区下设的环保管理机构按规定向环保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登记所拥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06

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的排污情况。

(6)清洁生产审核制度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逐

步做好清洁生产的示范推广,对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生产过程中排

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对重点污染企业实行社会

公示制度。

11.1.3 建立规划区 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

(1)ISO 14000标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ISO 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主要有五大基本要求:

1)制定明确的环境方针,包括对污染预防的承诺、对有关环境法律、法规

以及应遵守的规定和承诺。

2)在环境方针指导下进行规划,确定可量化的目标和可测量的指标。

3)确保标准的实施与运行。即应建立明确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建立健全规

章制度,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增强其环境意识,并具备完成各自职责的能力。

4)不断检查和采取措施,对管理体系中的指标和程序等进行监控,发现问

题及时纠正。同时还应采取预防措施,避免同一问题的再次发生。

5)定期进行管理评审,主要是在规定时间内对管理体系进行审核,提出改

进意见。

(2)规划区 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构想

1)规划区环境管理体系的组织机构

参照国内已有成功规划区运作模式,规划区建设开发总公司、公用事业公司、

招商局、产业处在体系中主要负责区内建筑和市政项目的环境管理和预防新招商

项目污染环境;综合管理处是体系运作的主体;环保局负责体系的具体组织管理、

环境保护管理;劳动人事处、信息中心负责宣传、培训和信息交流;其余各部门

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的环境管理。

管委会在日常管理活动中可分为控制和影响两类,即利用如城管大队等专业

执法队伍进行专业执法环境控制管理;对于暂无法可依的方面则需运用规划区的

影响力和合理方法来实施环境管理。

2)规划区环境管理体系的内容

A、对规划区基本要素进行管理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07

首先,主要对环境管理方针、环境因素、相关环境法律要求、环境目标和指

标、环境管理方案、环境管理组织和职责等基本要素予以明确并建立管理方案。

其次,建立健全环境管理程序。

再者,建立健全环境投诉管理程序。

B、对规划区运行控制进行管理

首先,建立和落实应急措施(防汛、消防、防灾)。

其次,建立和落实公共性管理措施(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危险

化学品、市政、市容、绿化、排水、土地、违章建筑、建设项目、建筑工地、市

政工地、道路停车等)。

再者,建立和落实非公共性管理措施(道路养护、桥梁养护、下水道养护、

泵站、绿化、道路保洁、河道等)。

11.1.4 项目准入条件

引进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的产业技术政策,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

得进入规划区。进入规划区的项目必须符合规划区的定位及规划区规划要求。对

于申请进入规划区的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符合“节能降耗”要求。

11.1.5 规划内包含的重要项目环境管理要求

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完善规划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在建设过程执行“三同时”

制度,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规划区污水处理处理厂:在工艺上,选用成熟可靠的污水处理工艺,削减污

染物的排放量。

规划区内的化工企业:执行“三同时”制度。企业在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

保护意识和环境管理,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按照环评的要求设立防护距离,成

立环境风险应急小组。

11.2 环境监测

根据国家相关的规范,结合本规划区周边环境特征、规划实施对环境影响的

特点以及跟踪评价的需要,来确定本规划区的环境监测计划。

11.2.1 环境监测机构

环境监测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按照企业内部相关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监测营

运期各种污染源的排放状况、各污染治理措施的运行情况,并将得到的监测数据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08

进行分析、整理、归档,及时将分析发现的问题向相关的管理部门汇报,并在相

关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解决发现的问题,维护各环保措施的正常运行。

规划区有三个重点河涌污染整治的监测点,还有一个大沙地的市控空气监测

站在边界附近,建议建立多几个环境监测站,对规划区环境质量和污染排放达标

情况进行日常监测,并接受上级环保机构的指导。

11.2.2 对环境监测工作的要求

(1)环境监测工作应包括污染源源强(所有主要排污口)与环境质量状况

(工业区、敏感目标)两部分内容,对水、气、声、渣几方面进行监控,重点为

水和气两方面。

(2)监测时间要统一安排,监测工作应接受上级环保机构的指导和审查。

(3)应注重监测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建立环保档案,搞好数据积累工

作,监测结果定期向有关部门上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将环境监测与节能降

耗、产品质量、生产安全等职能部门的工作相结合,为企业决策提供依据。

(4)对入规划区项目环保治理工程设施的运行状态与处理效果进行管理与

监控。

(5)发现有毒物质不正常排放或事故泄漏时,应立即向环境管理机构报告,

并加强在不正常排放期间对各项水质、大气监测。环境管理机构除应立即采取事

故排放的应急措施外,还应立即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报告。

11.2.3 污染源监测计划

(1)水污染源监测

监测项目:pH值、BOD5、DO、CODCr、SS、NH3-N、TP、Cr6+、砷、汞、

挥发性酚、硫化物、铅、氰化物、Zn、Cu、Cd、表面活性剂、石油类、氟化物

监测点:规划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口及各企业独立污水排放口;

监测频率:监测频率可根据不同监测项目而定,每季度一次(每次连续监测

三天),遇到非正常生产或事故性排放时应另外加测。

监测采样及分析方法:《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水和污水监测分析方法》。

自动监测系统:规划区污水处理厂及重点监控企业的废水排口应设置自动监

测系统,监测项目主要是 COD和氨氮。

(2)大气污染源监测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09

监测项目:根据项目排污特点,选择 SO2、NOx、烟尘常规监测因子,以及

粉尘、氟化物、恶臭浓度等特征污染因子进行监测。同时记录实测过量空气系数,

规定过量空气系数。

监测点:重点环境空气污染企业废气排放口。

监测频率:每半年测量一次,遇到非正常生产时或事故性排放时应另外加测。

监测采样及分析方法:《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3)噪声源监测

监测项目:等效连续 A声级;

监测点:规划区重点噪声污染企业厂界外 1 m;

监测频率:每半年一次,选择在无雨、风速小于 5 m/s的天气进行昼、夜间

监测。

11.2.4 环境质量监测计划

(1)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

监测项目:pH值、BOD5、DO、CODCr、SS、NH3-N、TP、Cr6+、砷、汞、

挥发性酚、硫化物、铅、氰化物、Zn、Cu、Cd、表面活性剂、石油类、氟化物

等。

监测点:地表水体,具体为规划区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上游 500m、规划区内

工业企业大中型排污口上游 500m、规划区下游 1500m。

监测频率:枯水期、平水期、丰水期各 1次。

监测采样及分析方法:《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水和污水监测分析方法》。

(2)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

监测项目:pH值、NH3-N、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总大肠菌群、

硝酸盐、高锰酸钾盐指数、氰化物、氟化物、Fe、铜、锌、Mn、铅、镉、汞、

六价铬、砷。同时监控地下水水位变化情况。

监测点:规划区内及周边村庄沿地下水流向上、下游及侧向代表居民水井。

监测频率:每年 3次,枯、平、丰水期各一次。

监测采样及分析方法-:《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水和污水监测分析方法》。

(3)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监测项目:SO2、NO2、TSP、PM10、氟化物。

监测点:监测季节主导风向上、下风向处。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10

监测频率:每个季节测量一次。

监测采样及分析方法:《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4)声环境质量监测

监测项目:等效连续 A声级。

监测点:规划区内居住区及规划区周边 200 m范围内的居民点。

监测频率:每个季节监测 1次,选择在无雨、风速小于 5 m/s的天气进行昼、

夜间监测。

(5)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监测项目:pH值、铜、铅、锌、镉、汞、砷、铬、镍共 9项。

监测点:规划区内及周边农田土壤、浔江段河流底泥。

监测频率:每年测量 2次。

监测采样及分析方法:《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有关规

定和要求执行。

11.2.5 排污口规划化要求

根据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和国家环保总局《排

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试行)》的技术要求,企业所有排放口(包括水、气、声、

渣)必须按照“便于采样、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和规

范化要求,设置与之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绘制企业排污口分布图,同

时对污水排放口安装流量计,对治理设施安装运行监控装置、排污口的规范化要

符合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1)废水排放口

在企业边区边界设置半径大于 150 mm的采样口,若污水管有压力,则应安

装采样阀。

(2)废气排放口

废气排放口必须符合规定的高度和按《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便于采样、监

测的要求,设置直径不小于 75 mm的采样口。如无法满足要求的,其采样口应

与环境监测部门共同确认。

(3)固定噪声源

按规定对固定噪声源进行治理,并在边界噪声敏感点且对外界影响最大处设

置标志牌。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11

(4)废物储存场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应设置专用堆放场地,采用防止二次扬尘等措

施;危险废物的堆存场必须设置专用堆放场地,有防雨、防扬散、防流失、防渗

漏等措施。

(5)设置标志牌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由国家环境保护部统一定点制作,并由环境监理部门根

据企业排污情况统一向环境保护部订购。各建设单位排污口由市环境监理部门统

一绘制,排放一般污染物的排污口设置提示式标志牌,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

污口设置警告式标志牌。

标志牌设置位置在排污口(采样点)附近且醒目处,高度为标志牌上缘离地

面 2 m,排污口附近 1 m范围内有建筑物的设平面式标志牌,无建筑物的设立式

标志牌。

11.2.6 风险事故监控

为防范风险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应派专人加强对风险概率高的

环节(如污水处理系统)的定期检查、维护工作;定期对消防、消防报警和自控

系统、防雷、防爆、防静电等安全措施和自动检测报警系统等一系列的消防与安

全技术设施进行检修。根据统计,绝大部分事故都是由于违章操作等人为因素造

成的,因此应特别强调管理制度的建设、监督以及加强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培训

工作。

11.2.7 报告提交

每年应进行一次污染源全面监测,并对污水、废气的处理以及噪声的降噪等

环保设施进行一次全面验收,主要验证其是否符合总量控制标准,并将结果上报

主管环保局。

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结果,应整理记录在案,每半年至少上报一次环境监察

与审核报告。在发生突发事件情况下要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处理结

果以急报、文字报告形式呈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环境管理机构还应每年提交年

度监察审核总结报告,以总结本年度内的环境监察审核情况。

11.3 环境影响跟踪性评价及跟踪监测

(1)规划区跟踪评价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12

根据规划区的发展情况,建议每隔 5年进行一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此外,

在对规划进行修编时也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内容为对水、气、声及

生态环境进行现状评价,分析验算前评价预测结果的可信度,全面评价前一次评

价提出的各种环保措施的实行情况及事实效果,分析规划区存在的环境问题和变

化趋势,提出环境功能区域的调整方案和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规划区达到可持

续发展目的。

(2)对入驻项目进行后评价

进入规划区的项目,对环境影响较大除在立项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外,在投

入运行一段时间后,还要适时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对于拟定的环境保护目标,

要进行跟踪监测与检查;对于企业的排污状况,要定期监测,编写监测报告,以

保证各企业的污染源达标排放;定期检查企业的环保设施运营情况,若出现环保

设施投入不到位或有设施不使用的情形,应限期整顿或酌情处罚。

(3)下阶段项目环评简化内容

在本规划环评后进行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可以根据项目实施阶段、项目特

征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基于规划环评,对入区项目规定后续管理程序和统一清

洁生产、资源利用等指标要求,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

管理权限、重点内容和技术程序提出要求。

建设项目环评可简化对区域层次的环境影响与规划对策措施的论述,避免重

复的不必要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如下几点:

(1)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

(2)区域污染源现状调查与分析;

(3)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现状调查与分析;

(4)区域水资源及生态承载力分析;

(5)区域大气环境容量和水环境容量承载力分析;

(6)区域大气及水环境总量控制;

(7)区域大气环境累积影响分析

11.4 入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简化建议

(1)重点加快建设规划区内的集污管网,确保集污支管与集污主干管的接

驳可行性,确保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加快雨水管网的建设,实施严格的雨污

分流制度。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13

(2)本规划区域内废气排放口的位置应合理布置,原则上应结合建筑布局,

由内置烟道引至高层建筑天面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应与周围敏感建筑保持一定

的退缩距离,且不得朝向规划区内管理楼等敏感建筑。规划中应明确提出下层次

规划中地上建筑规划、地下空间的规划与设计应整体考虑,统一规划、设计,使

地下空间商业餐饮设施的油烟依托地上建筑高空排放,避免由于地下空间开发的

滞后性而造成商业餐饮设施油烟地面多点源低空排放,影响景观和局部环境空

气。

(3)合理设置设备房,规划区内管理楼等敏感建筑对出上下层建筑不宜设

置设备用房,避免对人员产生不良影响。

(4)本规划区域内公厕距周边敏感地块应符合防护距离要求,避免大气污

染物对人员造成不良影响。

(5)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商业用地的产业引入指导,避免带来新的污染源。

(6)加强对本规划区海绵城市的建设,充分发挥本规划区建筑、道路和绿

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

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

(7)对河涌的生态廊道沿线的建筑高度予以严格控制,并遵守河岸建筑控

高要求。

(8)在区域用电、用气、供热等基础设施完善后,建议降低黄埔电厂发电

规模,或进行地块升级改造,减少规划区污染物排放,以适应区域整体发展趋势。

(9)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文件,该规划修改涉及的建设项目,

应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拟建项目必须按有关环保法规规定,向有审

批权限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方能动工

建设。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14

第 12章 评价结论

12.1 规划概述

AP0514等规划管理单元是临港经济区(南片)控规修编的第三期。该地位

于黄埔区南部滨江区域,南临番禺区,北至黄埔东路,东至开创大道,西至黄埔

区区界,地理位置十分优越。

(1)本次规划形成“两带多廊、生态织补、六区多点 、产业联动”的整体

结构。

两带多廊、生态织补:保育龙头山、江心岛为重要的绿色生态基底,以珠江

景观带及东江景观带为统领,多条通江廊道,整合绿地、水脉形成生态网络。

六区多点、产业联动打造六大分区:航运服务商务区、国际科技展贸区、国

际总部中心区、全球智创集聚区、文化创意展示区、绿色生活配套区。

(2)土地利用规划为: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 2020.57公顷,其中建设用地

约 1195.22 公顷,占规划范围的 59.15%;城市建设用地 1058.35公顷,占规划范

围的 52.38%;村庄建设用地 115.26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 5.71%;铁路用地 17.0

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 0.84%;公路用地 0.47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 0.27%;管

道运输用地 1.54公顷,占规划总用地的 0.08%;军事用地 2.61公顷,占规划总

用地的 0.13%;非建设用地 825.35公顷,占规划范围的 40.85%。

(3)规划人口主要为村庄安置和居住用地的社区人口,标准按照每户 100m

²住宅建筑面积、户均 3.2人计算,规划区内居住人口约为 20.45万人。

就业人口参考相关产业就业人口算法,按照各类用地人均建筑面积(含

A1\A2 \B1\B2等),则规划区内就业人口规模约为 27.41万人。

(4)打造 AP0514 等规划管理单元为新时代的全球创新港城、粤港澳大湾

区的现代服务创新区、世界级城市群的新贸易创新中心、传承海丝文化的绿色人

文城区。

12.2 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12.2.1 大气环境

本规划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引用 2018年均值及 2019年 1月至 2019年 5

月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数据进行评价,数据统计显示基本污染物中 NO2的

年均监测结果超标,其他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15

准限值的要求,可能是黄埔区内存在中国石化等化工企业,以及交通汽车尾气的

影响。总体而言,评价范围内大气环境质量状况一般。本规划方案实施后,工业

用地大幅减少,仅剩少量一类工业区,大部分现状排污企业陆续搬离,区域工业

废气排放量有所减少,实施规划方案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有利。

根据本项目委托广州德隆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调查监测的特征污染物结

果统计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

12.2.2 水环境

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的水质引用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珠江流域长洲断面水质

监测周报》监测的数据。根据监测结果可知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广州长洲监测断

面各监测因子总体上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 IV

类标准要求,只有少数时段氨氮浓度超标。由此可见,评价区域内珠江广州河段

前航道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部分时段氨氮浓度超标可能原因是污水管网铺设不

完善,生活污水收集困难,导致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珠江,造成水体水质

变差,目前政府正在加大力度铺设市政污水管网,收集更多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

理厂处理,珠江河网水质未来将得到进一步改善。

根据本项目委托广州德隆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地表水现状调查监测原

始监测数据统计结果,监测点位所在南岗涌和东江北干流部分指标如总磷、挥发

酚、粪大肠菌群数出现超标现象,说明该段地表水水质一般。随着规划区域工厂

企业逐渐搬离,排入东区水质净化厂的工业废水必将大大减少,这在很大程度上

可以减轻东区水质净化厂的负担,有利于提高出水水质,由此看来,未来该片区

域的水质仍可以符合标准。

12.2.3 声环境

根据《2018年广州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18年城市区域声环境和道路

交通噪声均开展了昼间和夜间监测。城市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 55.5

分贝,城市区域声环境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 48.1分贝,城市道路昼间交通噪声

等效声级平均值为 68.9分贝,夜间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 62.8分贝。说明

规划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但可能会受现状道路施工、夜间大型货车交通量

增大等带来的交通噪声的影响。未来规划区域施工完毕且码头、仓库等逐渐搬离

后,大型货车交通量必将减少,再加以适当的降噪措施,声环境质量是可以得到

保障的。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16

12.3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2.3.1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前文分析,污染物排放浓度可低于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SO2≤500mg/m3,餐饮油烟废气可达

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油烟≤2mg/m3)要求;

上述废气经治理后,通过排放口的合理布局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

响。

通过对垃圾收集站、公厕做好通风脱臭处理,并加强周边绿化布设,则垃圾

收集站、公厕臭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不良影响。

12.3.2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此次规划区中,主要有生活污水、办公污水、餐饮含油废水、医疗废水、

工业废水。产生的废水都是经过自身预处理后再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

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12.3.3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区内地下水类型主要是孔隙潜水和基岩裂隙水,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避免

出现滥采地下水资源的现象,保持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本规划实施后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12.3.4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规划区建成后的噪声源有风机、水泵、中央空调、冷却塔等辅助性设备

产生的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机动车噪和声轨道噪声、工业噪声等。根据本规划

方案,建设单位通过对设备噪声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处理,对机动车噪声采

取设置限速、禁鸣及道路设计上的人车分流,加强商业活动管理等措施后,可使

其噪声在项目各边界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和 4类标准要求。

12.3.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规划区域建成后固体废物主要为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生活垃圾、

危险废物等。从垃圾的减量化和回收利用方面考虑,区域建成后的相关管理单位

应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处理,配合环卫部门,每天及时对垃圾临时收集点的

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并对临时收集点进行定期消毒、杀虫、除臭,以免散发恶臭,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17

孽生蚊蝇;危险废物严禁随意堆放和扩散,须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隔油池产生的废油脂、员工生活产生的厨余垃圾须交专业单位处理。经上述处理

后,规划区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12.3.6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现状建设用地面积 1118.34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 55.35%,其中工业用地对

土壤会造成一定的污染,如堆积物的渗滤液对其造成损害难以恢复,垃圾填埋难

分解也会对其造成污染,洪水灾害造成水土流失等。工业用地由于搬迁,对土壤

的污染也大大降低,城市的垃圾堆积及污染物都有专门对应的部门回收,基本不

会对土壤造成污染。因此,规划后对土壤环境影响不大。

12.3.7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规划区开发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尽量避免在规划区以外设

置临时性施工占地,减少对规划区以外区域植被的破坏,可有效的控制因开发建

设造成的水土流失的面积。

此外,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注意把规划区原有表土挖出后保存在指定地点,用

于规划区建设后期绿化用土,有利于植被重建和生态恢复。

总体来看,由于规划区开发是循序渐进的建设过程,只要在施工建设过程中

采取有效的水土流失防范措施,规划区建成后对周边被破坏的植被进行及时的恢

复,建设所造成的水土流失影响是可接受的。

12.3.8 社会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规划中社会环境主要对人口、教育文化、公共设施、社会福利、就业、生

活质量等方面进行分析。将促进居住人口、就业人口,促进周边教育发展,完善

公共服务设施、提高生活质量,增加一系列的社会福利等。此次规划将有利于提

高经济各方面的发展。因此,对社会环境的影响是有利的。

12.4 规划调整及优化建议

(1)本次规划有利于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但在各类用地分区上,尽量

做到归齐统一布置,避免有功能冲突的不同类用地混杂布置,造成相互影响。

(2)建议居住地块设置噪声防护距离,优化建筑功能和结构的合理布局,

减少噪声对居民的不利影响。

(3)重点加快建设规划区内的集污管网,确保集污支管与集污主干管的接

驳可行性,确保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加快雨水管网的建设,实施严格的雨污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18

分流制度;建议规划区内开展中水回用实践,将部分污水处理回用于绿化、景观

用水,以减少区内污水产生量,减轻大沙地污水处理厂的收水压力。

(4)本规划区域内的备用发电机废气排放口的位置应合理布置,具体优化

建议为废气原则上应结合建筑布局,由内置烟道引至高层建筑天面高空排放;废

气排放口应与周围敏感建筑保持一定的退缩距离,且不得朝向敏感建筑。

(5)合理设置设备房,敏感建筑对出上下层建筑不宜设置设备用房,避免

对人员产生不良影响。

(6)本规划区域内垃圾收集站和公厕距周边敏感地块应符合防护距离要求,

避免大气污染物对人员造成不良影响。

(7)加强对本规划区海绵城市的建设,充分发挥本规划区建筑、道路和绿

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

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

12.5 规划方案的综合论证结论

综上所述,规划实施后就业人口增加,总建筑面积增加,区域土地得到充分

利用,有利于带动周边土地价值的提升,缩小各个片区之间的差距,实现了土地

资源的高效集约化利用,符合集约用地的发展目标。规划后各地块的功能基本适

宜且与周边用地功能相适应,同时将给周边地区带来一定的社会、经济、环境效

益,规划方案基本合理。

在规划实施阶段,应注意污染源的控制和防治,降低区域开发对周边环境的

影响;规划区实施后产生的各种污染因素经过治理后可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环保

法规的要求,对周围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当地环保部门应在

该区域的开发利用过程中,要求各建设单位必须在建设中严格执行“三同时”规

定,确保区域环境安全,同时落实本评价及今后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所

提出的有关环保措施和建议,使各开发项目对环境影响减小到最低。

12.6 主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

针对规划区发展存在的资源环境制约问题,规划环评提出了对应的具体调整

建议及措施,主要为:

(1)规划区内注重绿地建设,各区域均设有绿化区域,能有效净化空气,

维持良好的空气质量。在规划区商务办公、公共设施、居民建设场所等中推广使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19

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照明产品等。

(2)区域实施雨污分流制,对区域内产生的污水进行预处理。

(3)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施工时,施工场地、

临时土料场、运输路线尽量避开近距离环境敏感点。优化交通格局,采用吸声减

噪路面。

(4)办公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5)施工时要尽量求得土石方工程的平衡,减少弃土,做好各项排水、截

水设施,做好必要的防护坡,防止水土流入附近的河涌。

等环境减缓对策和措施具体内容详见报告书第八章。

12.7 空间管控、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管理

12.7.1 空间管控红线

空间管制是指在明确并保护生态空间的前提下,提出优化生产空间和生活空

间的意见和要求,推进构建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我国空间开发格局。

根据相关规划,黄埔临港规划片区内并未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即规划区不涉

及生态红线保护范围。

12.7.2 环境质量底线和总量管控

本规划区域所在环境空气评价区域内 NO2的年均监测结果超标,其他均符

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说明本项目所

在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良好。因此,建议本规划区在新建项目如需排放 NO2等污

染物应做好“减二增一”,使区域污染物排放量限制在达标范围内。此次工业区

的搬迁也会使环境空气质量有所好转。

12.7.3 自然资源利用上线

产业布局规划需落实“污染强化治理政策中的等量、倍量削减政策”,规划

项目实施应把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项目推进的前置条件,以总量定项目。因此,

各项目实施前应制定出相应的总量替代方案,确保规划区较低的污染物排放量。

12.7.4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1.环保准入原则

产业布局与生态格局相协调。发展规模与环境条件相透应。点状开发与面上

保护相结合。产业入园与集中治污相统一。

2.产业准入条件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20

(1)入园企业必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其中属于《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

复建设目录》、《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严重污染环境的淘法工艺与设备

名录》、《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等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严禁入

园。

(2)入园企业应优先发展生效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广东省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修订版)》。

(3)进入本规划区的企业必须符合国家经贸委、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国家

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中的规定,同时,入园企业应采取清洁生产工

艺和设备,单位产品的能耗、物耗和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应达到国际先进水

平。现有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要达到国内先进清洁生产水平,新改扩建的项目要

达到一级清洁生产水平。

(4)入园企业应符合具体行业清洁生产的要求,应进行清洁生产审计,以确

定是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在国家和地方还没有具体清洁生产指标的情况下,各

村级工业园区入驻企业还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按照《广东省清洁生产联合实施行动意见》,通过清洁

生产,减排废水、废气污染物,并控制在地方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内。

(5)重点发展无污染或轻污染的都市型产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严格控

制水污染型行业的企业入园,严禁引进排放铅、汞、镉、砷、六价铬或持久性有

机污染物的项目。

(3)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建议

本规划区域工业用地分布于南湾村、夏园村南侧,以一类工业为主,规划工

业用地面积 3.2公顷,规划后基本不存在环境准入负面产业。但可鼓励发展一些

环境友好型企业。

12.8 公众参与

本次环评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采用了网络公示征求公众

意见。本次公示为第一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意见,本次公示反映了民心

和民意,对规划环评编制以及指导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

细规划(AP0514 等规划管理单元)发展和建设都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21

12.9 跟踪评价方案

鉴于规划环评是站在战略层面,结合区域环境特征,以规划方案本身为评价

对象的技术报告,其在未来政策、技术、环境变化趋势、污染物预测等诸多方面

存在不确定性。因此,环评提出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应适时开展规划的环境影响回

顾性评价,以区域届时的实际资源、环境情况,以及城镇发展情况,合理地调整

规划方案,指导城镇发展;并启动跟踪监测和评价,以便了解区域环境质量变化

趋势,为下一步的拟采取的措施提供客观依据。

12.10 总结论

本规划及规划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目标,在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及

建议的基础上均可实现。

其它方面,规划区功能定位及产业方向与布局、发展规模、规划区空间结构

与布局、其它环保目标及污染物排放指标以及综合交通规划等各项 规划内容总

体而言从环保角度是合理的。同时,针对其中不尽完善之处,规划环评提出了相

应优化建议。

综上,规划环评认为,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

(AP0514 等规划管理单元)总体上体现了生态环境保护与城市发展相协调的基

本原则,采纳并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建议对策措施后,可缓解区域资源

环境的制约问题,从环境保护角度,《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南片)控制

性详细规划(AP0514 等规划管理单元)》总体可行,规划实施后对大气环境质

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地下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生态环境、

社会环境将会有很大的改善,社会环境、经济环境、生态环境都会朝着有利的方

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