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興宗教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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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1: 台灣新興宗教的特色

新興宗教與主流教派的關係

游 謙

慈濟大學宗教文化研究所

前言:

在研究現代新興宗教的分類中,韋伯把宗教組織二分為「教會」(church)與「分派」(sect),他說「教會」的成員大多是本來就生長在這種信徒家庭的人,而「分派」是一種自願性的組織,其成員大多是自己選擇的初代信徒。而他的朋友特爾慈(Ernst Troeltsch )則把新興宗教三分為「教會」、「分派」、與「神秘主義」(mysticism)。他認為「分派」的成員進行的是一種「抗議運動」,而神秘主義傾向的信徒多為都會的中產階級,他們比較重視「私人」(personal)且「內在」(inward)

的宗教經驗(1931: 331)。

尼布爾 (Niebuhr 1957)則把宗教二分為「教派」(denomination)和「分派」(sect),他主張不同的社會階層,選擇不同的宗教組織,因此「教派」往往會分裂而產生「分派」。分派信徒因為積極火熱,注重「苦修」(asceticism),就不亂花錢因此就可累積財富。漸漸地,因為越來越有錢之後,就會有越來越的世俗考慮,因此在第二、三代之後就慢慢變回「教派」的形式。

而史答克與班卜利基則把新興宗教三分為「教會」(church)、「分派」(sect)、與「新派」(cult)(Stark and Bainbridge 1987)。他們認為「教會」是傳統的宗教組織;「分派」是從傳統宗教分裂出去的組織;而「新派」則是反常規(deviant) 的新奇(novel)信仰。根據自創的「補償理論」(compensation theory),他們主張越被剝削的信徒,越喜歡選擇強調「補償品」(compensator)的宗教團體。

我發現在學術圈裡可以這樣把新興宗教團體做分類,但是實際上這樣的分類法根本無法面對宗教團體,沒有一個宗教願意被貼上 cult(我譯為「新派」)的標籤。幾年前陳恆明所領導的飛碟會就因美國的報紙說他們是「新派」,而勃然大怒。因此我認為學界如果要繼續使用「分派」與「新派」這二個詞彙的話,就必須對這些詞有更深入的探討。在這篇文章,我主張把這二個詞當成一種相對性的詞彙(relative terms),不會引起誤會。

一個主流宗教通常包括了許多教派,例如佛教就有天臺、淨土、禪宗、臨濟、曹洞等教派,這些教派都認為他們是佛教的一份子,而各個教派的信徒也都互相承認是佛教徒。基督教也是教派林立,浸信會、長老會、衛理公會、聖潔會、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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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會都認為自己是基督教的一份子,而各個基督教派也互相承認大家都是基督徒,都是主內的弟兄姊妹。因此我認為教派與主流宗教的關係是:各個教派認為他們是主流宗教的一份子,而主流宗教也認為這些教派的信徒皆是它的信徒(參見附錄)。而「分派」與主流教會的關係就很緊張,這些團體都是從主流教派分裂或脫離出來的,因此教派的信徒往往會認為他們是「異端」(heresy),而這些分派的信徒則會認為他們才是「正統」(orthodox),並且指責這些教派其實已經悖離真正的信仰。因此我們可以看到這些分派與主流宗教的關係是:分派認為他們才是是主流宗教的正統,而主流宗教也認為這些分派的信徒皆是異端(參見附錄)。而「新派」與主流宗教的關係則較為簡單,主流宗教大多認為這些新派是異教(paganism)、是新奇的(novel)、怪異的(peculiar)、自創的(innovative)。而這些新派則認為別人一無是處,而自己才是真正受到啟示者(the revealed),才是被揀選的少數(chosen few)。因此,主流宗教與新派的關係是:互不承認(參見附錄)

從基督教歷史看教派、分派、與新派的關係:

我這個主張源自於對基督宗教歷史的反省。拿撒勒人耶穌在二千年前的時候本來僅在猶太人中間傳道,猶太人本來稱他為「拉比」,並有許多人認為他是傳說中的「彌賽亞」,這個時後他是主流宗教的一份子。但是這位拉比與眾拉比產生嚴重的衝突,於是當時社會的主流宗教猶太教視他和門徒們為異端,他們從此變成了猶太教的分派,耶穌也因此被釘十字架而死。於是使徒保羅等人把這個信仰帶進羅馬城,並且創立基督教,此時對羅馬人而言基督教就是新派,因此不斷地受到迫害。

但是自從康士坦丁大帝(Constantine)把基督教訂為國教,而初代教父又在325年聚集召開「尼西亞會議」(the Council of Nicaea)後,基督教成為主流宗教,諾斯底主義(Gnosticism)和不相信三位一體的基督教派都被打成異端,成為基督教的分派。1204年東、西教會分裂,俄羅斯與希臘的教會自稱「正教」,把羅馬教會視為異端,而羅馬教會也把俄羅斯與希臘教會視為異端,此時東西教會互為對方的分派。馬丁路德於 1517年在德國發動宗教改革時,當時的大公教會(Catholic Church)就把路德與他的響應者視為異端,而路德等人卻認為自己才是基督宗教的「歸正者」(reformers),此時這些參加宗教改革的人變成了天主教會的分派。但是後來這些改革者得到熱烈的支持,基督新教搖身一變為主流宗教,路德會、長老會、安立甘教會等改革團體成了正式的教派,並且認為「重洗派」(anabaptism)是異端,此時重洗派變成了基督新教的分派。

以本土的基督教為例,「聚會所」(現在正式定名為「召會」)的始祖倪柝聲於 1903年出生於福建汕頭,他本人讀過神學院,但卻在 1922年宣佈脫離所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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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美以美教會,並於 1923年創立了第一間召會,於是被主流基督教會視為異端,倪柝聲的團體成了分派。召會成立之初每天派遣六十多位同工在福州傳道,因而轟動了全城,但是 1924年因牧師按立問題,福州召會分裂,倪柝聲被同工視為異端而革除會籍,他便離開了福州。倪氏後來隱退於山東煙台靜養時遇見了他的傳人李常受。李常受的家庭本來屬於美南浸信會,但是他決心跟隨倪氏而脫離所屬教派。李氏擅長組織,具有召會信徒所稱的「治理」、「配搭」、「建造」等恩賜,因而煙台的傳教工作極為順利。1949年中國變色,李常受等人來到台灣,經過一年的殷勤佈道,台灣召會信徒人數竟呈三十倍的增長。後來李登輝等人陸續加入,召會教勢如日中天。

召會主張耶穌基督在整個世界中,只有建立一個教會,因此他們不承認各基督教派,認為教派的存在破壞了教會的一元性,至此,各教派視他們為異端,而他們卻認為他們才是真正的基督信徒,因此他們也視各教派為悖離者。一九七○年代,也就是中美斷交的時期,李常受帶領四百多位信徒移民至美國十大城市。以後幾年續有移民,召會在台灣的聲勢才漸平息。

「新約教會」這個本土教會與「聚會所」很類似。該教會由粵片影星江端儀在香港創立,她小時候從母親接觸到基督教主流教會,後來從「神召會」學到「聖靈充滿」的教義 (晨光 1987:49)。1961年,她在一個講道完畢極其疲倦的狀況中禱告時,經驗了舌音方言(彭菲 1997:635-636),從此她脫離電影圈,素衣薄食、刻苦自己,四處奔波於各個基督教派擔任講道,也在自家設立教會(彭菲

1997:634)。

1965年底江端儀來台傳道,轟動一時,並陸續在全台成立三十餘所教會(胡遜 & 陳曙光 1981:53)。她認為自己建立的教會是唯一受聖靈感召的真教會,是在重新建立新約初期原始正統的教會,因此鼓勵其它基督徒,都當「拆毀、拔出」,脫離公會宗派,回歸新約教會才能得救(郭鳴琴 1997:2)。此時他們成為基督教會的分派。而「聚會所」因為領導權的爭執,自 1962年至 65年曾數次分裂,不少的信徒離開另外成立家庭聚會,這其中包括洪三期等另一批後來新約教會的主要同工,在接受江端儀的主張後,大量地參加新約教會的活動,這也是至今他們說「早期新約教會十分之八、九都來自聚會所」的背景。日後新約教會的成員仍呈現相似的現象(彭菲 1997:650)。

1966年江端儀死於舌癌,其女張路得承繼母位,繼續率領新約教會信徒。張路得聲音宏亮、言詞激烈、情感豐富,所講的信息強而有力,每次聚會坐滿人,深受台灣信徒的擁戴,洪以利亞還聲稱他得到啟示:上帝選立張路得為「工頭」即屬靈的母親,唯有她才能從上帝的寶座得到信息(郭鳴琴1997:2)。但自從與陳貴芳結婚後,路線變為溫和,並試圖與一般主流教派拉近距離,張路得稱之為「屬靈轉彎」(彭菲 1997:-638)。此時新約教會差一點從主流教會眼中的分派變成教派。熟料這個「轉彎」遭到反抗,1976年時教會許多人否決她的領導資格(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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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1987:49;胡遜 & 陳曙光 1981:53)。最後只好放棄她母親交給他的棒子回香港去了。隨後在臺的主要發展是由稱為「東方先知」的洪以利亞(洪三期)所領導,繼續江端儀的原始路線。

洪三期本來在台南長老教會傳教,中途轉入台南聚會所,因不滿其教義而離開(胡遜 & 陳曙光 1981:54)。張路得在台期間,曾重用洪三期,1966年她把洪三期調到台北工作,帶領台灣的最大的新約教會。她又賜名「以利亞」,期待他能「像《聖經》舊約時代的大先知以利亞一樣,滿有上帝的能力,可降下天火燒盡一切不敬虔的」。後來她聽從洪三期的建議轉往雙連堀,將之取名為「錫安山」。

新約教會所稱的「錫安山」,位於高雄縣甲仙鄉小林村,原是杳無人煙的荒山野嶺。一九六三年,洪以利亞、張約翰(張國勝)、朱約拿(朱棣華)等人離開台南聚會所,來到此地墾荒牧放。六五年底,洪以利亞在台北遇見江端儀,並歸信新約教會,後來就請新約教會的信徒們上山,協助開發經營,終於使大片荒野變成了樂園,他們在此採自己自足的集體生活方式,類似以色列的囤墾社區。由於在當時戒嚴的時期,這樣的宗教發展乃引起國民黨當局的密切注意,當局在持續的觀察之後,對於這樣一個偏僻深山的團體決定採取干預行動,所有的人都不能居住在山上,新約教會從此與政府對立(晨光1987:49)。

一九八八年新約教會資深信徒左坤帶領一批信徒出走,自創「耶穌基督血水聖靈全備福音團」,並且說他是「末世 神所揀選的使徒」,他們抨擊新約教會只顧批評政府,而不好好宣揚教義,而洪三期則反擊說他們禁不起考驗,怕惹禍上身,此時全備福音團成了新約教會的分派。左坤帶領信徒深入中國,建立了一千多處,一百多支福音隊在各地往來奔走,引起中國政府的注意,並被嚴格箝制,此時全備福音團變成了北京政府眼中的「邪教」(destructive cult)。

從佛教看教派、分派、與新派的關係:

以清海無上師所創立禪定學會的歷史來分析也可以看出「分派」和「新派」這二個詞必須與「教派」一起來討論。清海於一九五二年八月生於越南,亦在越南皈依。1983年底來台,次年初在臺灣臺北的臨濟寺受比丘尼戒。此時她穿袈裟、剃光頭,是正統的佛教出家人,否則不斷強調正信的聖嚴法師出國弘法時,就不會把她帶在身邊做翻譯。

後來她雲遊到印度,並遇見了瑜珈大師薩卡辛(Thakarsingh),學得了一些修行的心法。清海於一九八五年再到臺灣,住於內湖一處民宅傳授這種新法,並且定名為「觀音法門」。到了 1988年清海的教勢如日中天,許多人被這位深著黃色袈裟女尼的新佛法吸引,我的表妹就在這個時期由她剃度出家。但是她的新佛法倍受佛教人士的批評,認為這是披著佛教外衣的錫克教。此時我們可以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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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的法門已成為佛教的分派。1989年元月,她的老師到臺北宏法,這位纏頭白髮的上師當下他就承認清海是他的弟子,並對清海沒有來拜見而憤怒於色。

廣受佛教人士批評後,她乾脆留長頭髮,身穿華服,並且告訴信徒:「不要看佛經,不要拜佛,只要印心、打坐(聽音)就好」(《當代佛教異象否示錄》),後來他甚至說她傳的不是佛教,而是統合各教的菁華(趙星光 1998; 2000)。至此,她的禪定學會已成為我們定義中的新派。

以當今日本最大的宗教組織「創價學會」為例,1 該會緣起於「日蓮正宗」,是日蓮法師於十三世紀所創立。日蓮主張當時已是末法時期,《妙法蓮華經》才是救國救民的唯一正法,而他本人正是「末法本佛」,這個主張受到日本佛教強烈排斥,該宗成了個佛教的「分派」。

1930年牧口常三郎創立「創價教育學會」,此學會本是由一群教育工作者,所組成的一個關懷教育改革的團體,後因牧口入信日蓮正宗,確信以日蓮教法作為教育理論的根本,就能達成「創造人格價值」,學會也從單純的教育改革團體,轉成宗教的團體。二次大戰時,牧口與戶田城聖,因反對當時政府的法西斯主義與神道信仰的迫害而被捕入獄。牧口在 1944年死於獄中,1945年戶田出獄後,重整創價學會,並將該會更名「創價學會」在 1952年因日本宗教團體法成立主張宗教自由,學會才得以成為獨立的宗教法人團體(釋自懋 2001)。

1958年戶田過逝時,學會從原本三千戶 的信徒,激增為 75萬戶。戶田死前交代未來弘傳的重責大任將落在「青年」身上,並預囑池田大作未來的弘傳格局是世界性的。1960年池田繼前兩任會長,成為第三任會長,他如戶田所言,走訪歐亞美各國,1975年時,信徒已激增到 750萬戶,信徒遍及世界 165個國家與地區,在 1975年在美國關島設立「國際創價學會」,池田為第一任會長,在池田任內該學會成為日本最大的宗教團體。2

創價學會本來以日蓮正宗的在家團體自居,但是在 1991年因財產問題和制度問題日蓮正宗決裂,成了一個沒有出家人的佛教團體,3 從此更受到佛教的批判。例如聖嚴法師就說:「創價學會與其說是佛教,毋寧說是神道亞流。其乃是日本民族化了的神道教,如一定要說與佛教有關,也可以將之歸類為『附佛法外

1 據國際創價學會(簡稱 SGI)自稱,他們是日本當今最大的宗教團體,在世界上擁有 789萬戶的信仰人口。在台灣約有五、六萬的信仰數。2 池田創辦了以東方的學術,思想,哲學為中心;以廣泛研究亞洲的文化為目的的研究机構──東洋哲學研究所。為了發起新的民眾音樂運動,池田創立了作為音樂欣賞團體的民主音樂協會,簡稱"民音"。並且創辦了創價大學﹑創價女子短期大學﹑創價學園﹙高中‧中學﹚﹑創價小學﹑創價幼稚園﹑富士美術館(日本‧靜岡縣)﹑東京富士美術館﹑牧口紀念教育基金會﹑戶田紀念和平研究所等文化教育團體。為了世界和平及文化教育交流,池田至今已訪問過五十多個以上的國家、地域,並與各國領袖﹑政治家﹑文化與學術界代表等會面﹑交流。3 他們一切儀式皆由自理,例如,學員互相協助舉行喪葬儀式,此稱為「友人葬」(釋自懋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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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絕對不是淵源自印度的正統佛教」。4

從伊斯蘭看教派、分派、與新派的關係:

以伊斯蘭為例,這個宗教興起於第六世紀的麥加,這裡本來是個不毛之地,但是因為「黑石」這塊隕石在當地被膜拜,所以成了阿拉伯世界的宗教以及商業中心。因為商業等因素,當時已有為數可觀的猶太人和基督徒住在那裡,也影響了許多阿拉伯人,穆罕默德的妻舅就是個熟讀聖經的阿拉伯基督徒。當時商業的繁榮使得個人主義興起,原本的阿拉伯部族宗教的根基逐漸鬆動,本來基督徒認為這是麥加人選擇注重個人救贖的基督教的好時機,當先知接受啟示記錄可蘭經的時候,大家也發現內容有許多和基督教相似,但是阿拉伯人有他們強烈的身份認同,他們渴望有自己的經典及宗教,因此一開始他們就寧願做阿拉伯宗教的「新派」,也不做基督教的「分派」

但是新派常常必須面對迫害,穆罕默德和他的最早跟隨者在麥加受到既得利益者十年的排斥,不得已只好遷出到麥迪納。在小城麥迪納伊斯蘭逐漸茁壯,慢慢地有能力與麥加的宗教抗衡,終於打回了麥加,接著贏得了阿拉伯世界。到了

十三世紀後期,因為海上貿易的興起,許多阿拉伯人在印尼各港口與當地人交易,這些阿拉伯穆斯林有許多屬於蘇非(Sufism)團體,帶有強烈的宣教使命感,注重神秘體驗,很容易與當地深受佛教與印度教神秘經驗和部族信仰融合,加上一些從印度進入的宣教士強力宣教,到十六世紀末期,伊斯蘭已成為印尼最大的宗教。

雖然當時的伊斯蘭與其他宗教融合得很厲害,但是比較敬虔的穆斯林(santri)則盡量遵守教義,例如伊斯蘭規定如果經濟與健康許可的話,每位穆斯林一生至少都要到麥加朝聖(Haj)一次,朝聖過的人會被敬稱為「哈吉」(Haji),並且成為地方宗教活動的重要人物。幾百年來這些教士以正統的穆斯林自居,並且因為通婚和財富互通而形成了權貴階級。

十九世紀末期,開始有大量的東南亞穆斯林到麥加去朝聖或到中東去留學。他們發現原來印尼的伊斯蘭與中土的形式竟然差別那麼大(Vreeland 1975: 197;

Ellen 1983: 76)。他們回來後,就發起一波又一波的改革運動,企圖使印尼的伊斯蘭變成中土正統的形式。改革派由於組織力強、方式新穎、成員少壯、以及我群意識強烈,使得這波新運動帶給傳統的教士莫大的壓力。

4 所謂外道,梵語是 tirthaka、tirthika或 tirthya;巴利語是 titthiya。音譯作底體迦。又作外教、外法、外學,指佛教以外的一切宗教,與儒家所謂的「異端」一語相當(釋自懋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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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派認為印尼的伊斯蘭必須重新被檢視,傳統穆斯林使用護身符、崇拜帶有神秘力量的武器、詢問算命師、前人神力的傳承、使用法術等等都是宗教犯罪(Nakamura 1980: 275; Beck 1995: 261)。換句話說他們就是要把印尼的伊斯蘭回歸到古蘭經與聖訓(Hadith)形成的純淨狀態(Nakamura 1980: 280; Beck

1995: 261)。因此,他們主張穆斯林朝拜時要用指南針精確地算出麥加的方向,而且要用天文儀器測量新月昇起才能開始齋戒月。1922年在西爪哇舉行的印尼穆斯林大會中,改革派指責傳統派是多神信徒(syirk),傳統派則指責改革派是「非穆斯林」(kafir),印尼的穆斯林從此就分裂成兩大陣營,二派都以正統自居,並且相互指責對方是分派,甚至是異教。

差點形成分派的新興教派:

但是我們不能說從「教派」到「分派」到「新派」是個不可逆轉的方向,有些分派從教派分裂出去後最終又回到教派。例如,南投縣布農族東埔社從九時年代初期開始了靈恩運動,曾經引起主流基督教會強力的批判。1980年東埔社有一位青年由軍中退伍後在家所種植的經濟作物因價格低而失敗,一串的挫折使得他沈溺於酒類,而被東埔社人視為不受歡迎的人物,也因此他的父母也無法替他找到成家的對象。一天晚上,他夢見上帝走到床邊要他悔改。第二天開始,他便早晚都到教會禱告,白天則勤奮工作、樂於助人,也不再抽煙喝酒。大家驚訝於他的改變,遂有些人開始追隨他的腳步(黃應貴 1990:12-13)。到 1981年底,已有 10家 (超過全聚落四分之一的家數)的人參與這個新宗教運動。

於是教會在 1981年聖誕節前夕向警察局控告該青年擾亂教會秩序,並禁止他的跟隨者到教堂做禮拜。警察雖不受理,但此控訴卻使這個宗教運動冷卸下來後來該青年到仁愛鄉從事農機推廣買賣工作,而使該運動停頓。但是又有族人跑到苗栗造橋鄉一位浸信會出身的平地牧師設立中華基督祈禱院學習靈恩運動,回來引領大家加入這個新風潮。這個新運動認為每一位基督徒都應該被聖靈充滿都應該追求醫病、趕鬼、說方言的靈力,因此與教會牧師強調理性的教義有很大的出入,以致參加運動者在 1982年底被教會排拒而被禁止進入教會。但他們對於教會的領導者並無敵意,反而希望能說服對方加入運動中。最後,不但參加運動者於 1983年回到教會,一位領導人也在 1984年被選為教會的執事,1990年更被選為長老。另一方面教會於 1987年通過一項決議案 ,將禁食禱告正式納入教會的儀式。至此,整個新運動被教會所吸收(黃應貴 1990:25),分派的事情差點發生但最後沒有發生。

真道教會的例子也很類似。該教會的總會設在香港,在 1972年由創辦人率領學生來台,成立「香港真道聖經學院台北分院」。此創辦人有愛國華僑牧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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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早年倡言「復興台灣救中國」 ( 指「福音救中國」)。他追求聖靈充滿,也特別有靈療的能力(或稱為「醫病的恩賜」)。許多國家的教會稱他為神醫佈道家,尤其韓國屬靈報章刊物,更譽為東方「以利亞」。他足跡遍亞洲、印、星、馬、泰、韓日、遠及美加華阜教會證道。故此創辦人在該教會受到許多愛戴(參考 胡湲青1985:38-39)。後來他把棒子交給一位年輕的牧師。該牧師常常讀經、禱告、讚美解決信徒的困難、傳福音,態度時而謙恭有禮,時而似有無上權柄。他的人格特質,受了其信仰的影響相當大,而信徒對成為一個基督徒的認知態度也受到他的影響很大。這些年下來,該教會已成為台北市最大的靈恩教會。

該教會認為聖靈充滿最重要的表現就是說方言,說方言時配以滴滴答答的舌音,並且許多人會有哭、笑、拍掌、舉手、唱靈歌、說預言、跪或倒在地上等情形據胡湲青(1985:42)的訪談,該教會絕大多數成員都自稱有聖靈充滿的經歷,並自稱是「靈恩的教會」。真道教會的信徒常常抱怨教會外的人因為沒有聖靈充滿時說預言的經歷,以致誤解、辱罵、毀謗他們。並嚴厲的指出,這些人是「褻瀆聖靈」(胡湲青 1985:138)。因此他們十分重視傳福音工作,每逢周日下午或假日,都是傳福音的時間,且不定期舉行野外佈道、電影晚會、福音晚會等。每年尚在實踐堂舉行「基督徒培靈佈道醫病大會」,主要就是希望能改變社會。

該教會的信仰內容與主流台灣現今的主流基督教派格格不入,主流教派批判他們,他們也批判主流教派。本來這樣的宗教團體應該會從主流分裂出來而形成分派,但是他們堅持其他教派的信徒都是他們主內的弟兄姊妹,而台灣主流教派的信徒在九十年代逐漸地容忍靈恩運動,因此,分派的事情終究沒有發生。

以同性戀教會為例,本來同性戀的基督徒是隱藏於各個主流教派,但是九十年代初期,由於網際網路的興起,一群年輕的同性戀基督徒開始在網路上交換神學意見。到了 1995年十月這些人認為大家需要有一個常態性的組織,於是商借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地下室的場地,正式成立組織,並取名為「大衛同志團契」。到了次年,由於每次聚會的人數一直增加,到達了成立教會的「關鍵人數」,於是開始籌備成立實體教會。到了五月份,有三十三人在台北聚集,成立「同光同志長老教會」。同光教會的成立給了同性戀基督徒莫大的激勵,於是在台中、嘉義、台南、和高雄都成立了類似的基督徒團契。

當社會大眾知悉同光同志教會成立的消息,臺灣最大的獨立教會「靈糧堂」的領導人周神助牧師在電視節目上激烈抨擊同光教會。同年在浸信會懷恩堂召開的「同性戀探討座談會」中,中華福音神學院的蔡麗貞傳道師與黃穎航傳道師及「走出埃及禱告事奉中心」的厲真妮傳道師嚴厲批判同光教會。他們認為認為聖經明文禁止同性戀,而且同性戀是以前被性騷擾、異性交往挫敗經驗、性侵害、父親兇暴等後天的環境因所造成的,這些人需要的是信仰治療,而不是成立教會,因此,我們可以看到同光教會儼然成為基督教主流教派的分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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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謙─新興宗教與主流教派的關係-93-

但是同性戀基督徒卻不想朝分裂的方向走去,他們積極地提倡「同志基督徒真愛運動」, 希望同志基督徒不要以為兩情相悅或是看對了眼就可以發生親密的性行為。既然選擇了基督信仰這條道路,很多事情都必須以信仰看待,包括跟上帝求伴侶,有伴侶交往後的價值觀、金錢觀、人生觀、職業觀、道德觀、教會觀等等。而且更要確信這位伴侶能一起走這一條艱難的人生道路,幫助正在受苦中的同志基督徒早日脫離桎梏。他們也希望藉著真愛運動,導正社會對同性戀者常常更換性伴侶的刻板印象。他們正在發展屬於同性戀者的聖禮、節慶與儀式,例如肯定同志身份的詩歌、啟應文、信仰告白、聖餐儀式、祝福儀式、感恩儀式、證婚儀式、臨終儀式、甚至出櫃儀式。他們衷心希望藉由神學的詮釋與同志真愛運動慢慢地與眾多主流教派的基督徒互動、了解、對話、並且期待有朝一日能互相接納

結論:

大抵而言,特爾慈主張:「分派的成員進行的是一種抗議運動」是正確的,耶穌在二千年前之所以帶領分派,有很大的原因是抗議當時猶太的祭司階級壟斷宗教資源,並且與統治階級密切合作;而後來不相信三位一體的基督徒乃是抗議三一信仰與多神教無異;重洗派乃是抗議教會或父母不應該替孩子決定他們的宗教;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乃是抗議大公教會集宗教、政治、法律的權力於一身;聚會所的興起乃是抗議外國傳進的基督教派各自為政;左坤乃是抗議新約教會只顧批評政府,而不好好傳教;清海無上師乃是抗議佛教不重視內在的神秘經驗;創價學會乃是抗議佛教過度保護僧侶;印尼伊斯蘭改革派乃是抗議傳統派與世俗妥協,並且與多神教融合;傳統派乃是抗議改革派尖酸刻薄,不重視風土民情;同光教會乃是抗議主流教派把同性戀污名化;新約教會、東埔靈恩運動以及真道教會乃是抗議聚會所不重視信徒與聖靈直接接觸的內在神秘感受。但是特爾慈把分派與神秘主義截然劃分卻是徒勞無功的,因為內在神秘的宗教經驗往往是形成分派的主因之一。

而韋伯所說分派的成員大多是自己選擇的初代信徒以及尼布爾所說分派的第二、三代會慢慢變回主流教派的形式卻與以上的例子相悖離,因為聚會所、新約教會、創價學會等分派已經傳了數代,許多信徒就在這樣的宗教環境下長大,卻仍然具有強烈的分派性格,沒有走回主流教派的形式。5 當然,分派和新派是與主流教派向對的,他們在形成之初一定會被認為是新奇、自創、反常規、甚至是怪異的宗教團體,然而這些信徒們必須相信他們是真正受啟示者,甚至是被揀選的少數才能積極火熱地傳承下去,否則像陳恆明的飛碟會不到幾年就瓦解了。

5美國鹽湖城的摩門教會至今也與基督教主流教派相抗衡,沒有要回歸主流教會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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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新興宗教現象」研討會論文集

這幾年研究新興宗教帶給我很大的反省,就是分派與新派的形成原因很複雜。我原本以為耶穌基督乃是抗議猶太教的腐敗,但是這幾年我才發現他可能是受到施洗約翰的異教影響才成立分派,否則他和他的門徒就不會抱持獨身主義。我原本以為馬丁路德乃是抗議大公教會的腐敗,但是後來我才發現原來當時羅馬教會並不腐敗,而是十六世紀印刷術發明使得教育普及,新興知識份子不願再受祭司階級的控制,才會發起宗教改革。我原本以為印尼改革派的興起乃是抗議傳統派的宗教融合,但是後來才發現是蘇伊士運河的開通以及蒸汽船(steamship)的普及,致使新興的知識份子穆斯林不願受到傳統伊斯蘭教士的控制,才會發起一連串的改革。我原本以為靈恩運動的興起是少數基督徒走向民間信仰的薩滿路線,後來才發現資本主義對現代人身、心、靈的極度剝削,信徒才嘗試揚棄充滿理性主義的神學。基於這些反省,我認為本研究計畫的成員能夠從一個、一個新興宗教的個案作詳細分析,再試圖做出整合性的歸納是一個正確的研究方法。當然,史答克用了一本書的長度來論述基督教當初興起的原因(Stark 1996),更是值得我們效法的典範。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