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福军 简介

269
贾贾贾 贾贾 贾贾贾贾 贾贾贾贾贾贾贾贾 贾贾贾贾贾贾 ,,。 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 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 ,。 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 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 贾贾 CDC 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 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 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 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 《》 贾贾贾贾贾贾贾贾贾

Upload: zared

Post on 05-Jan-2016

30 views

Category:

Documents


5 download

DESCRIPTION

贾福军 简介. 医学博士,精神卫生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 。 广东省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广东省精神卫生研究所所长。 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副会长 广东省医学会精神医学分会主任委员 中国 CDC 精神卫生中心执委会执委 卫生部疾控局精神卫生项目督导专家组成员 卫生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家组成员 《 精神卫生法 》 国家级讲员 中央保健委会诊专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 解 读. 广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贾福军. 前 言. 难产的新生儿 1985 年启动起草,历经 27 年 2012 年 10 月 26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通过 - PowerPoint PPT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Page 1: 贾福军 简介

贾福军 简介• 医学博士,精神卫生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 广东省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广东省精神卫生研究所所长。

• 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副会长

• 广东省医学会精神医学分会主任委员

• 中国 CDC 精神卫生中心执委会执委

• 卫生部疾控局精神卫生项目督导专家组成员

• 卫生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家组成员

• 《精神卫生法》国家级讲员

• 中央保健委会诊专家

Page 2: 贾福军 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解 读

广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贾福军

Page 3: 贾福军 简介

前 言

• 难产的新生儿– 1985 年启动起草,历经 27 年

– 2012 年 10 月 26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通过

– 2013 年 5 月 1 日实施

– “ 产力”(国际,肇祸,心理需求,“被精神病”)

– “ 博弈”(医学与法学,精神医学与心理咨询)

• 不是“精神病防治法”

Page 4: 贾福军 简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

第三章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

第四章 精神障碍的康复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中国法制出版社

Page 5: 贾福军 简介

内容提纲本讲内容

• 新中国精神卫生工作发展历程

• 立法背景和目的

• 精神障碍及我国患病情况

• 我国精神卫生立法基础

• 各方责任

Page 6: 贾福军 简介

• 坚定贯彻实施精神卫生法的信念

• 做好迎接困难挑战的心理准备

• 掌握精神卫生工作的基本原则

• 清楚法定患者基本权益和各方责任

本讲预期目标

Page 7: 贾福军 简介

第一部分 新中国精神卫生工作发展历程

Page 8: 贾福军 简介

主要内容

• 新中国精神卫生大事记

• 精神卫生的二条工作脉络

Page 9: 贾福军 简介

1. 新中国精神卫生大事记 (1)

• 1958 年 6 月,卫生部、公安部、民政部在南京召开“全国精神病防治工作现场会议”(后人称为:第一次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会议)。

• 会后,制定了 1958--1962 年精神卫生工作 5 年计划,提出“积极防治、就地管理、重点收容、开放治疗”工作指导原则

• 新中国精神卫生服务体系,一开始就强调了防与治的高度整合,并充分体现了政府的责任。

Page 10: 贾福军 简介

1. 新中国精神卫生大事记 (2)• 1985 年,卫生部委托华西医院刘协和教授牵头,组织起草

精神卫生法草案。

• 1986 年 10 月,卫生部、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在上海召开“第二次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会议”。

• 1992 年 7 月,卫生部、民政部、公安部、中国残联联合印

发《精神卫生工作“八五”计划要点》

• 1998 年 6 月,卫生部将精神卫生纳入公共卫生。

Page 11: 贾福军 简介

1. 新中国精神卫生大事记 (3)

• 2001 年 10 月 ,卫生部、公安部、民政部、中残联联合在北京举办“第三次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会议”。– 提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工

作指导原则。

• 2002 年 4 月,卫生部、公安部、民政部、中残联联合印发《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 (2002-2010 年 ) 》– 确立了精神卫生工作的涵盖范围

   即:我国精神卫生工作既包括防治各类精神疾病,也包括减少和预防各类不良心理及行为问题的发生。

Page 12: 贾福军 简介

1. 新中国精神卫生大事记 (4)

• 2004 年 9 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要求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

 即,要按照精神卫生机构为主体,综合性医院精神科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依托的原则,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

• 2004 年 12 月,“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纳入中央转移支付地方公共卫生项目。– 重新开始了全国范围的精神疾病防治结合实践。

Page 13: 贾福军 简介

1. 新中国精神卫生大事记 (5)

• 2006 年 4 月,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成立精神卫生处。

• 2006 年 6 月,《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将“精神疾病社区管理和居民心理健康指导”纳入社区公共卫生服务。

Page 14: 贾福军 简介

1. 新中国精神卫生大事记 (6)• 2006 年 10 月,党中央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 注重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人们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挫折。

–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健全心理咨询网络,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 2006 年 11 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精神卫生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卫生部牵头– 中宣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民政部、财政

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法制办、中国科学院、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为成员单位。

Page 15: 贾福军 简介

1. 新中国精神卫生大事记 (7)

• 2008 年 1 月,卫生部等 17个部门印发《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 2008- 2015 年)》– 建立与“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工作机制相适应的精神

卫生工作体系

– 明确各部门在精神卫生工作中的职责

2008 年 3 月,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加强精神病防治”。

Page 16: 贾福军 简介

1. 新中国精神卫生大事记 (8)• 2008 年 6 月,《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首次在国家

法规中提出开展灾后心理援助工作。• 2009 年 4 月,中央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明确将精神卫生纳入公共卫生;– 要求落实公立医院政府补助政策,逐步加大政府投入,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专项补助

– 对精神专科医院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

Page 17: 贾福军 简介

1. 新中国精神卫生大事记 (9)

• 2009 年 11 月 ,卫生部发布《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 2012 年修订),明确了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程序– 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建设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

– 设立重性精神疾病登记和报告制度

– 明确各级各类机构的职责、分工

– 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衔接机制、工作流程

Page 18: 贾福军 简介

1. 新中国精神卫生大事记 (10)

• 2010 年 9 月 ,发展改革委、卫生部、民政部印发《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 明确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一般综合医院在精神卫生防治体系中的功能定位和任务。

– 投资 2010 年 -2012 年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

Page 19: 贾福军 简介

1. 新中国精神卫生大事记 (11)

• 2011 年 7 月,中央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意见要求

– 加强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建立对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的重性精神

病人监测预警、救治救助、服务管理机制。

– 建立健全心理卫生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心理调节疏导工作,建立心

理危机预警机制,防范和降低社会风险;发展、规范心理服务专业

机构,提供社会化心理咨询、治疗等服务。

Page 20: 贾福军 简介

1. 新中国精神卫生大事记 (12)• 2012 年 3 月,国务院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

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 逐步提高人均经费标准,免费提供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

生服务项目;– 重点做好精神卫生等对居民健康有重要影响的公共卫生服务;– 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加强精神疾病防治等能力建设;– 加大精神卫生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

Page 21: 贾福军 简介

1. 新中国精神卫生大事记 (13)• 2012 年 10 月,国务院印发《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

划》,将精神疾病纳入重大疾病防治内容。“十二五”期间工作目标:– 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病例报告制度,加强管理治疗,使贫困重性精神疾

病患者得到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和紧急救助。– 到 2015 年,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达到 70% ,治疗率达到

60% 。保障措施:– 逐步完善社会心理支持和心理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制度化和规范化管

理。– 要求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 重点加强精神卫生等领域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大力培养精神卫生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Page 22: 贾福军 简介

1. 新中国精神卫生大事记 (14)

• 2012 年 10 月 2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颁布,于 2013 年 5 月 1 日实施。

• 2012 年 11 月,党的十八次报告指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Page 23: 贾福军 简介

2. 精神卫生的二条工作脉络 (1)

• “侠义”与“广义”的精神卫生– “狭义”的精神卫生,仅涉及传统的“精神病学”的有关领域,是指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

– “ 广义”的精神卫生,涵盖了与人的心理健康(又称精神健康)有关的所有方面,不仅指开展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和康复,还指促进公民心理健康的各项活动。

Page 24: 贾福军 简介

2. 精神卫生的二条工作脉络 (1)

在不同阶段的精神卫生工作指导原则• 1958 年第一次会议

积极防治,就地管理,重点收容,开放治疗

• 1986 年第二次会议

(提高认识,加强协作,扩大服务,推广技术)

• 2001 年第三次会议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

Page 25: 贾福军 简介

2. 精神卫生的二条工作脉络 (2)

有关文件对精神卫生的表述• 我国精神卫生工作既包括防治各类精神疾病,也包括减少和

预防各类不良心理及行为问题的发生。 2002 年《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 2002 年 -2010 年)》

• 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做好精神疾病的防治,预防和减少各类不良心理行为问题的发生…… 要求– 开展儿童、青少年、妇女、老年人、受灾人群、职业人群等重点人群心理行为干预

– 加强重点精神疾病的治疗与康复工作

2004 年《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Page 26: 贾福军 简介

2. 精神卫生的二条工作脉络 (3)

有关文件对精神卫生的表述• 精神卫生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对

保障社会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坚持预防为主,提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指导、心理行为问题预防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能力。

– 坚持防治结合,增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预防和社区康复功能,按照区域卫生规划,整合调整现有资源并逐步实现功能分化,健全完善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

– 坚持发展全面的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服务模式,健全完善社区康复机构。

– 坚持重点干预,完善机构间工作衔接机制,建立健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

– 坚持做好特殊人群中精神疾病患者救助工作,维护社会安定。

2008 年《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 2008 年 -2015

年)》

Page 27: 贾福军 简介

• 21世纪以来,我国精神卫生工作一直遵循“防治精神疾病、促进心理健康”的二条脉络,出台政策,制定目标,提供服务。

• 精神卫生法使用了“广义”精神卫生的概念,我国精神卫生工作与法律确定的调整范围一致。

精神卫生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维护和增进公民心理健康、预防和治疗精神障碍、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的活动,适用本法。

2. 精神卫生的二条工作脉络 (4)

Page 28: 贾福军 简介

第二部分 精神障碍及我国患病情况

Page 29: 贾福军 简介

主要内容

• 概念:精神障碍、严重精神障碍

• 我国精神障碍患病情况

Page 30: 贾福军 简介

1. 概 念 (1)

• 精神障碍( Mental Disorder )

– 精神卫生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精神障碍,是指由各种原因引起的感知、情感和思维等精神活动的紊乱或者异常,导致患者明显的心理痛苦或者社会适应等功能损害。

–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国际疾病和健康相关问题分类第 10 版》( ICD-10 )

• 精神障碍分 10 大类, 72小类,近 400种

Page 31: 贾福军 简介

1. 概 念 (2)

• 精神障碍 与 精神疾病– 从精神医学专业角度来说,“精神障碍”与“精神疾

病”的范围大体相同。

– 我国精神科医师普遍认为“精神障碍”这一概念更为准确,而且避免歧视。

Page 32: 贾福军 简介

国际分类( ICD-10 ):F0 器质性精神障碍。如老年期痴呆。F1 使用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和行为障碍。如酒精依赖综合

征。F2 精神分裂症、分裂型障碍和妄想性障碍。F3 心境(情感)障碍。如抑郁症和躁狂症。F4 神经症性、应激相关的及躯体形式障碍。如焦虑症。F5 伴有生理紊乱及躯体因素的行为综合征。如失眠症。F6 成人人格与行为障碍。如偏执型人格障碍。F7 精神发育迟滞。即通常所说的智力低下。F8 心理发育障碍。如儿童孤独症。F9 通常起病于童年与少年期的行为和情绪障碍。如注意缺陷多

动障碍。

精神障碍分类

Page 33: 贾福军 简介

1. 概 念 (4)• 严重精神障碍 与 精神病

– 精神卫生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严重精神障碍,是指疾病症状严重,导致患者社会适应等功能严重损害、对自身健康状况或者客观现实不能完整认识,或者不能处理自身事务的精神障碍。

– 严重精神障碍是一个法律概念,不是一个专业诊断名称。(重点在第三章介绍)

– 从精神医学专业角度来说,“严重精神障碍” 与“精神病”的范围大体相同。

Page 34: 贾福军 简介

1. 概 念 (5)

• 严重精神障碍 与 重性精神疾病– 严重精神障碍分 2类:

• 第一类:需要发病报告的严重精神障碍,又称“重性精神疾病”

• 第二类:其他严重精神障碍

– 重性精神疾病是一个管理概念,是一组疾病的统称。– 目前我国包括 6种疾病: 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分裂情感障碍、 偏执性精神病、癫痫所致精神病、精神发育迟滞。 以精神分裂症最常见。

Page 35: 贾福军 简介

1. 概 念 (6)

• 严重精神障碍 与 重性精神疾病(重性精神病)– 国际上,许多国家对重性精神病患者提供免费医疗和社区管理,并

在生活、就业等方面给予扶持。但各国纳入的病种不尽一致。

如,澳大利亚,重症抑郁患者也是管理对象。

– 根据我国精神卫生法,重性精神疾病应该依法报告发病情况(第 24

条)、特殊情况下进行非自愿住院治疗(第 30 条第 2款第 2 项);

– 同时,患者有获得治疗帮助和生活扶持的权益,包括:医疗机构为在家居住的患者提供精神科基本药物维持治疗(第 55 条)、接受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第 68 条)、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第 69 条)等。

Page 36: 贾福军 简介

36

年 份( 范围 )

1982 年(全国)

1993 年(全国 )

2004 年(河北 )

2001-2005 年(浙江 山东 青海 甘肃天水 )

成年人患病率

1.27% 1.35% 16.32% 17.50%

精神分裂症、物质依赖、情感性障碍、老年痴呆、精神发育迟滞

心境障碍类、焦虑障碍类、物质使用障碍类、精神病性障碍类、器质性障碍类、其他障碍类

其中:精神分裂症 0.57% 0.66% 0.66% 0.78%

  抑郁症 0.08% 0.08% 4.75% 2.07%

我国精神障碍总体高发,但,重性精神病患病率相对稳定

2. 我国精神障碍患病情况 (1)

Page 37: 贾福军 简介

疾病类别 从未求助仅就诊于非精神科

曾就诊于精神科

任何诊断 91.8% 3.4% 4.9%

心境障碍 91.7% 4.9% 3.4%

焦虑障碍 93.9% 3.2% 2.9%

物质使用障碍 98.8% 0.8% 0.4%

精神病性障碍 27.6% 12.0% 60.4%

器质性精神障碍 88.4% 6.0% 5.7%

其他精神障碍 90.7% 6.0% 3.2%

年龄组: 18-39岁

89.9% 3.2% 6.9%

40-54岁 93.1% 3.2% 3.7%

≥55岁 92.8% 3.8% 3.4%

37

我国精神障碍的总体治疗率低 2001-2005 年 4 省调查

2. 我国精神障碍患病情况 (2)

Page 38: 贾福军 简介

第三部分 立法背景和目的

Page 39: 贾福军 简介

1. 立法背景 (1)

社会转型时期,精神卫生问题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突出的社会问题。– 群众心理卫生问题明显上升

• 富士康员工自杀事件

– 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服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北大医院幼儿院精神病人伤人事件

• 重性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 残奥会开幕式

• 群众信访,社会呼吁,专家建言,反映患者治疗缺失问题

–非自愿住院治疗制度缺失• 公众对“被精神病”的担忧

Page 40: 贾福军 简介

1. 立法背景 (2)

立法意义• 三大立法宗旨– 发展精神卫生事业– 规范精神卫生服务– 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Page 41: 贾福军 简介

2. 立法目的 精神卫生法第一条规定:为了发展精神卫生事业,规范精神卫生服务,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发展精神卫生事业

– 精神障碍所造成的负担增长– 精神卫生资源严重不足,机构和人员数量远不能满足需求。

• 规范精神卫生服务– 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 服务质量的归口监督管理– 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 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 精神障碍患者属于社会弱势群体,其合法权益尚未得到全面、有效保障– 通过为患者提供有效的救治救助服务和建立有序管理的制度,实现保护个人权利与维护公共安全之间的平衡

Page 42: 贾福军 简介

第四部分 我国精神卫生立法基础

Page 43: 贾福军 简介

1. 精神卫生工作的方针、原则

• 精神卫生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 精神障碍是可以预防的。

• 预防主要是增强精神障碍的保护因素,减少危险因素。• 包括改善营养状况、改善住房条件、增加受教育的机会、减少经济上的不安全感、培养稳定良好的家庭氛围、加强社区支持网络、减少成瘾物质的危害、防止暴力、进行灾难后心理干预、开展健康教育、发展个人技能等。

• 坚持预防、治疗和康复相结合的原则– 防治结合主要通过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及早康复,控制疾病,降低危害。

Page 44: 贾福军 简介

44

• 1600万 重性精神病 +精神发育迟滞 +癫痫所致精神病    • ? ? 常见精神疾病 例如:抑郁症、焦虑、酒精依赖和滥用等 • ?? 心理行为问题  例如 : 互联网使用问题 灾后心理援助 

• 13.40亿 维护和促进心理健康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

常见精神疾病防治

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指导

2. 精神卫生服务内容广泛、方式多样

Page 45: 贾福军 简介

第一步 推进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 目前,正在由点到面推开 -落实《工作规范》 -建立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和工作网络 -加强培训,提高地市、区县级精神专科人员素质 -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患者生活、职业技能康复 实现方式:以中央转移地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国家基 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为契机、为依托,逐步扩大。第二步 提高常见精神疾病治疗率 目前,部分地区试点 -开展以抑郁症为主的其他精神障碍防治,减少自杀危害 -开展心理危机干预 (心理援助热线 灾后心理援助) -加强综合医院等机构、社区和乡镇医疗机构人员培训 实现方式:依托不断强大的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和基层网络第三步 开展精神疾病预防,心理行为问题干预 目前,仅开展宣传和健教 实现方式:指导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工作

3. 精神卫生工作发展策略

Page 46: 贾福军 简介

建立与“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工作机制相适应的精神卫生工作体系。

《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规划纲要( 2008-2015 年)》范围:全人群 正常人 -健康人,心理行为问题者 患 者 -重性疾病患者,常见疾病患者 -慢性疾病患者 内容:医学问题 -预防、医疗、医疗康复 非医学问题 -心理支持、社会救助 -生活及职业能力康复核心队伍:精神卫生专业人员 -医师、药师、护士、技师 -心理师、社工师、康复师(待增)核心机构:精神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精神科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站,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 生活 /职业技能康复机构(无医疗功能)

急性住院

慢性住院、康复机构

4. 精神卫生工作体系简介

精神卫生防治体系服务

网络《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

规划》

Page 47: 贾福军 简介

常见精神

疾病患者

重性精神疾病患

慢性疾病患者

Page 48: 贾福军 简介

• 卫生部全面承担精神卫生工作的相关工作,其中精神疾病防治为工作重点。

• 精神健康促进和精神疾病预防的相关工作,主要涉及中宣部、教育部、文化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老龄办。

• 精神疾病医疗和康复的相关工作,主要涉及公安部、民政部、中国残联。

• 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食品药品监管局、法制办、中国科学院等成员单位在机构建设、财政保障、法律制度、人事管理、药品管理、科学研究等方面承担了精神卫生工作的保障任务。

各部门和单位精神卫生工作职责

Page 49: 贾福军 简介

5. 重点工作 (1)

• 心理卫生服务 (第二章专门介绍)– 心理卫生服务指采用心理学理论和技术,由心理卫生专业人员提供的以促进心理健康、预防精神障碍发生为目的的相关专业活动。

• 常见精神障碍防治 (第二章有所涉及)– 主要包括:抑郁症、焦虑症、酒精依赖和滥用等在人群中较为常见的疾病。

– 防治工作:一方面要加强心理卫生服务,做好疾病预防;一方面要提高疾病识别、诊断和治疗率。

– 在综合性医院、肿瘤等专科医院开设精神科,拓宽精神卫生服务渠道,提高服务可及性,是做好常见精神障碍防治的关键。

Page 50: 贾福军 简介

50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第四章专门介绍)目标:提高疾病治疗率、患者管理率要求:病重治疗进医院,康复管理在社区

患者发现报告筛查

病情评估

定期随访及康复指导、每年免费体检1次

• 日常门诊治疗和检查

• 急症患者应急医疗处置• 重症患者住院治疗

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2009年

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2011年 8月启用

建立健康档案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5. 重点工作 (2)

Page 51: 贾福军 简介

• 开展医院社区一体化患者管理治疗工作的地区, 2012 年:– 30 省、区、市,兵团– 189个地市– 1578个区县

1. 新发病人报告2. 病人管理、治疗随访、康复指导3. 家属教育4. 心理咨询 / 辅导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

Page 52: 贾福军 简介

第四部分 各方责任

Page 53: 贾福军 简介

主要内容

• 患者权益保障

• 监护人职责(在第三章介绍)

• 政府责任

• 单位和社会责任

Page 54: 贾福军 简介

1. 精神障碍患者权益保障 (1)

患者基本权益

• 精神卫生法第四条规定: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精神障碍患者的教育、劳动、医疗以及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姓名、肖像、住址、工作单位、病历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身份的信息予以保密;但是,依法履行职责需要公开的除外。

Page 55: 贾福军 简介

患者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联合国大会决议 46/119 原则 1 ( 2 )基本自由和基

本权利 : “ 所有精神病患者或作为精神病患者治疗的人均应受到人道的待遇,其人身固有的尊严应受到尊重”

• 人格尊严是公民的宪法权利• 人格尊严是公民的民事权利,属于非物质性人格权–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害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荣誉权,致使他人人格尊严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 精神障碍患者权益保障 (2)

Page 56: 贾福军 简介

患者人身权不受侵犯•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人格权又包括物质性人格权和非物质性人格权。– 物质性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 非物质性人格权包括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

权、隐私权• 人身自由权和婚姻自主权难以归入物质性人格权或者非物质性人格权,但却属于人格权范畴

• 人身自由权首先是一项宪法性权利

1. 精神障碍患者权益保障 (3)

Page 57: 贾福军 简介

人身自由权

• 宪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 2001 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自然人因人身自由权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Page 58: 贾福军 简介

婚姻自主权

• 是一种宪法权利。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婚姻受国家的保护,禁止破坏婚姻自由

• 婚姻自主权更主要是一项民事权利。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实行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的内容之一是,侵害公民婚姻自主权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Page 59: 贾福军 简介

患者的财产不受侵犯• 精神障碍患者同其他公民一样,其财产权不受侵犯。

• 财产权主要指物权、债权、知识产权(指其中的财产权),以及财产继承权。

• 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1. 精神障碍患者权益保障 (4)

Page 60: 贾福军 简介

尊重、理解、关爱患者

• 精神卫生法第五条规定:“全社会应当尊重、理

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

•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歧视、侮辱、虐待精神障碍

患者,不得非法限制精神障碍患者的人身自由。

• 新闻报道和文学艺术作品等不得含有歧视、侮辱精

神障碍患者的内容。”

1. 精神障碍患者权益保障 (5)

Page 61: 贾福军 简介

不得歧视、侮辱、虐待患者,不得非法限制患者的人身自由• 歧视:取消或损害权利的平等享受的任何区分、排除或选择

• 侮辱: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侮辱他人人格• 虐待:指家庭成员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虐待其他家庭成员

• 非法限制他人身自由:主要指非法拘禁他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以拐卖妇女、儿童为目的,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1. 精神障碍患者权益保障 (6)

Page 62: 贾福军 简介

禁止虐待、遗弃患者• 精神障碍患者因为长期患病,给所在家庭带来沉重负担,极有可能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为了保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精神卫生法明确规定禁止对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家庭暴力,对违反这一规定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 对于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精神障碍患者,其监护人或其他具有扶养义务的人不履行对其扶养义务的,属于典型的遗弃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法规定,遗弃精神障碍患者,给患者造成人身、财产或

者其他损害的,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处罚和刑事责任

1. 精神障碍患者权益保障 (7)

Page 63: 贾福军 简介

2. 政府责任 (1)

县级以上政府的职责 精神卫生法第六条规定:精神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领

导、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

第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精神工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设和完善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和康复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精神卫生工作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制,对有关部门承担的精神卫生工作进行考核、监督。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组织

开展预防精神障碍发生、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等工作。

Page 64: 贾福军 简介

县级以上政府的职责• 统一领导

– 指政府对精神卫生工作承担统一领导的职责。• 纳入规划

– 指县级以上政府将精神卫生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建设体系

– 指县级以上政府组织建设和完善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和康复服务体系。

• 建立机制– 指县级以上政府建立健全精神卫生工作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制。

• 考核监督– 指县级以上政府对有关部门承担的精神卫生工作进行考核、监督。

2. 政府责任 (2)

Page 65: 贾福军 简介

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职责• 职责主要是预防和康复两个方面。• 在预防方面

– 组织开展精神障碍预防活动– 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社区心理健康指导、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 创建有益于居民身心健康的社区环境等

• 在康复方面– 积极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康复机构等开展精神

障碍防治工作– 为家有精神障碍患者的困难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为精神障碍患者融入社会创造条件

2. 政府责任 (3)

Page 66: 贾福军 简介

精神卫生工作的主管部门和有关职责部门• 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主管精神卫生工作

– 精神卫生法对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作了很多细化– 如,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 在发生突发事件后的心理援助的职责• 应当对医务人员在疾病诊疗服务中对就诊者进行心理健康指导的情况进行

督促和指导的职责• 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的职责• 应当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精神障碍康复工作给予指导的职责;组织医务人员进行精神卫生知识培训的职责

• 等等– 卫生部,建立精神卫生监测网络,组织开展精神障碍专题调查;组织

制定精神障碍分类、诊断标准和治疗规范的职责,等等

2. 政府责任 (4)

Page 67: 贾福军 简介

精神卫生工作的主管部门和有关职责部门

• 本法确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民政、公安、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 5个部门的职责:

–司法行政部门• 负责对监狱、劳教所等单位履行本法规定的精神障碍预

防义务的情况进行督促和指导。

• 按照职责范围,对有关鉴定机构、鉴定人员依据本法开展的鉴定活动进行监管等。

2. 政府责任 (5)

Page 68: 贾福军 简介

– 民政部门• 按照职责分工,对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

者,应当帮助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精神障碍患者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后仍有困难,或者

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民政部门应当优先给予医疗救助。

• 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及时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属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中重性精神病患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供养、救济。

• 对上述规定以外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确有困难的,采取临时救助等措施,帮助解决其生活困难。

2. 政府责任 (6)

Page 69: 贾福军 简介

– 公安部门• 负责对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单位履行本法规定的

精神障碍预防义务的情况进行督促和指导。• 按照职责分工,对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

者,应当帮助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危险的,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 对于精神障碍患者有伤害他人的行为或者危险,经过再次诊断结论或者鉴定意见表明需要住院治疗,其监护人阻碍实施住院治疗或者精神障碍患者擅自脱离住院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措施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

• 对于在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鉴定过程中,寻衅滋事,阻挠有关工作人员依照本法的规定履行职责,扰乱医疗机构、鉴定机构工作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 政府责任 (7)

Page 70: 贾福军 简介

– 教育部门• 负责对精神卫生专门人才的培养工作,监督指导有关院校加强精神医学的教学和研究,培养精神医学专门人才。• 对各级各类学校履行本法规定的精神障碍预防义务的情

况进行督促和指导;• 对教师进行精神卫生知识的培训,重视教师心理健康,

并定期组织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辅导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患有精神障碍的适龄儿童、少

年接受义务教育,保障其受教育权。

2. 政府责任 (8)

Page 71: 贾福军 简介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对有关用人单位履行本法规定的精神障碍预防义务的情

况进行督促和指导。• 应当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平等就业,防止针对精神障碍患

者的就业歧视,维护其合法的劳动权益,保证就业的精神障碍患者平等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实现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的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结算

2. 政府责任 (9)

Page 72: 贾福军 简介

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 家庭的责任– 家庭在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康复方面可以发挥而且应当发挥积极的作用。

– 本法明确规定了家庭的责任。如,• 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

• 第二十一条规定,家庭成员之间应当相互关爱,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提高精神障碍预防意识;发现家庭成员可能患有精神障碍的,应当帮助其及时就诊,照顾其生活,做好看护管理。

• 第四十九条规定,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应当妥善看护未住院治疗的患者,按照医嘱督促其按时服药、接受随访或者治疗。

3. 单位和社会责任 (1)

Page 73: 贾福军 简介

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

• 单位的责任– 单位对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和康复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因此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本法对单位在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康复方面的责任作了详尽规定。如•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关注职工的

心理健康;对处于职业发展特定时期或者在特殊岗位工作的职工,应当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3. 单位和社会责任 (2)

Page 74: 贾福军 简介

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

• 单位的责任•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精神卫生知识教育;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配备或者聘请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辅导人员,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

• 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场所,应当对服刑人员,被依法拘留、逮捕、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等,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关注其心理健康状况,必要时提供心理咨询等。

3. 单位和社会责任 (3)

Page 75: 贾福军 简介

做好精神卫生工作,不仅是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根据精神卫生法的规定

– 新闻媒体要开展精神卫生的公益性宣传,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引导公众关注心理健康,预防精神障碍的发生。

–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社区心理健康指导、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创建有益于居民身心健康的社区环境等。

– 中国残联依照法律、法规或者接受政府委托,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精神卫生工作。

– 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科协、老龄委等组织应依法开展精神卫生工作。

3. 单位和社会责任 (4)

Page 76: 贾福军 简介

•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精神卫生工作• 参与的方式包括– 提供精神卫生志愿服务– 捐助精神卫生事业– 开设从事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的医疗机构和精神障碍患

者康复机构等。

4. 政府鼓励社会组织、个人参与精神卫生事业 (1)

Page 77: 贾福军 简介

• 政府鼓励社会组织、个人参与精神卫生事业– 我国精神卫生资源严重不足,机构和人员数量较少,远无法满足患者及时就医的需要。

– 从世界各国的精神卫生实践来看,政府首当其冲应当承担起主要职责,即应承担主要的精神卫生经费投入的职责。精神卫生法也规定了政府的此项职责。

– 但是我国精神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因此,只有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才能干好精神卫生工作,才能使我国的精神卫生事业得到长足进展。

4. 政府鼓励社会组织、个人参与精神卫生事业 (2)

Page 78: 贾福军 简介

• 表彰、奖励在精神卫生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既是表明了一种官方态度,对社

会具有倡导意义。– 国家奖励,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充分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既定条件和程序,对作出突出贡献、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物质的或者精神的奖励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 国家奖励包括表彰和奖励• 表彰主要是精神奖励,如通报表扬、给予荣誉称号等,• 奖励一般是给予一定的奖金、经费等。

– 实施表彰、奖励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 受表彰和奖励的对象是对精神卫生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

4. 政府鼓励社会组织、个人参与精神卫生事业 (3)

Page 79: 贾福军 简介

目 录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

第三章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

第四章 精神障碍的康复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中国法制出版社

Page 80: 贾福军 简介

• 100多年来医学模式的转变

社会心理

生物

一、立法背景

Page 81: 贾福军 简介

二、焦点问题

• 社会文化变迁带来的挑战• 我国精神卫生事业起步晚、水平较低,而不同年龄、阶层、行业人群的精神卫生问题日益突出。

Page 82: 贾福军 简介

• 数量不足• 近 10 年左右,我国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约有 1600万• 我国目前精神科医生不到 2万人,每十万人中精神科

医生约 1.46 人,显著低于 4.15/10万世界平均水平(美国约为 20/10万)。

二、焦点问题

Page 83: 贾福军 简介

• 质量不佳

心理治疗师社工岗位

精神科亚科分化度低

综合医院精神科较少

精神科专科护士缺乏

二、焦点问题

Page 84: 贾福军 简介

• 供需矛盾

医疗机构外的心理咨询人员

社会需求巨大

助人者问题多

二、焦点问题

Page 85: 贾福军 简介

三、医务人员的任务与职责

• 既往单纯强调躯体疾病诊治的年代,人们把看病纯粹当作处理身体上的病理问题,没有注意到心理的问题。

Page 86: 贾福军 简介

哈佛医学院麻省总医院精神科: 24张病床, 500多名精神科医生, 100多名心理学家,为全院 1/8 的住院病人提供会诊联络精神医学服务。

美国将心身医学列为精神病学下的亚专科,几乎等同于“会诊联络精神病学”,或“综合医院精神病学”。

平均住院日 4.8 - 6.0天, 10%-13% 的住院患者接受了精神科医生的会诊,每年大约有 3500位患者接受精神科的初次会诊。以精神科医生和管理人员为主的工作小组,在患者入院之时便进行筛查、评估,以便及早提前介入心理干预。2007 年,使得被筛查出的“高使用者”中有 1/3 的住院天数少于 20天,并增加了 200 人次住院机会。

Page 87: 贾福军 简介

第四节 心理治疗、心理咨询的健康发展与规范化管理

Page 88: 贾福军 简介

•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心理咨询师• 卫生部 ————心理治疗师• 教育部 ————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 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专业工作人员注册系统

心理咨询 / 治疗现有专业资格

Page 89: 贾福军 简介

细分“心理医生”--分工与合作

心理咨询

精神科医生

心理治疗师

社会工作者

心理咨询师

?• 精神科医师:躯体治疗 +

心理治疗 + 心理咨询• 心理治疗师:• 心理治疗 + 心理咨询• 心理咨询师:心理咨询• 不能向上覆盖。• 我国已经有社会工作者,但缺乏临床心理学训练。心理救援中的许多“心理医生”其实是“越位”,做的很多事是应该由社工做的事。

心理治疗

躯体治疗

心理咨询 心理咨询

心理治疗

Page 90: 贾福军 简介

目 录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

第三章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

第四章 精神障碍的康复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中国法制出版社

Page 91: 贾福军 简介

内容提纲

• 第一节 概述、重要概念与定义• 第二节 自愿医疗• 第三节 非自愿医疗• 第四节 非自愿住院治疗中的权益保障• 第五节 其他相关问题

Page 92: 贾福军 简介

第三节 非自愿医疗

Page 93: 贾福军 简介

主要内容

• 概述• 重点问题• 实务指南

Page 94: 贾福军 简介

概述

• 概念:违背患者意志,不同程度限制患者自由,使患者在特定的医疗机构接受一段时间的观察、诊断或治疗。包括– 非自愿就诊和接受医学检查– 非自愿入院观察– 非自愿住院治疗– 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

• 严重精神障碍者治疗必不可或缺的补充,但必须严格加以适用范围、程序和标准的限制,避免滥用

Page 95: 贾福军 简介

95

精神障碍的特殊性

可能在精神症状支配下产生危险行为或出现意外

在发病状态下精神能力受损,无法理智 / 合理地做出决策或控制自身行为

常需要予以人身自由限制,以及采用其他非自愿的医疗措施

合理的处置不仅涉及患者权益保护,同时有益于公众安全

Page 96: 贾福军 简介

无论从历史还是现实看,非自愿医疗都是各国精神卫生服务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而且至

今没有“普适”的解决方案

Page 97: 贾福军 简介

97

各国非自愿住院状况比较

国家 年份 非自愿住院调查例数 占入院比例 每万人口比例

丹麦 2000 1792 4.6 34

比利时 1998 4799 5.8 47

法国 1999 61063 12.5 11

荷兰 1999 7000 13.2 44

英国 1999 23822 13.5 48

德国 2000 163551 17.7 175

瑞典 1998 10104 30.0 114

中国 2002 2333 81.5 -

Page 98: 贾福军 简介

98

非自愿医疗立法目标

平衡以下(常常相互冲突的)利益 :

患者的自主权公共安全患者的医疗权(治疗需要)正常公民人身自由??

Page 99: 贾福军 简介

99

非自愿医疗的核心问题

对哪些患者采取非自愿医疗(对象 / 标准)

在哪里提供非自愿医疗(机构 / 人员资质)

如何进行非自愿医疗(程序)

费用如何解决(保障)

出口如何解决(危险评估和预测 / 社会服务)

Page 100: 贾福军 简介

精神卫生法规定的适用对象

• 第二十八条——对疑似患者的非自愿送诊• 第二十九条——对疑似患者实施住院留观以

确诊• 第三十条——对已经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

者实施非自愿住院治疗• 第四十条——对在院精神障碍患者实施约束、隔离等保护性医疗措施

Page 101: 贾福军 简介

标准

• 有关的学术讨论参阅第一节• 无论非自愿就诊、留院观察、住院治疗,精

神卫生法都规定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疑似精神障碍者 / 确诊为严重精神障碍者– 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

Page 102: 贾福军 简介

标准

• 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须满足三个条件– 在医疗机构内的精神障碍患者– 发生或将要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扰乱

医疗秩序行为–没有其他可替代措施

Page 103: 贾福军 简介

提供非自愿医疗的场所

有与从事诊治相适应的精神科执业医师、护士有满足诊治需要的设施和设备有完善的诊治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制度有心理治疗人员(专科医疗机构)依照医疗机构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Page 104: 贾福军 简介

精神卫生法的相关条款

• “送”:第二十八条• “ 诊”:第二十九条• “ 治”:第三十条 ---四十三条• “ 出”:第四十四条 ---四十五条

Page 105: 贾福军 简介

送诊主体

近亲属:疑似患者当地民政等有关部门:流浪乞讨疑似患者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疑似患者发生伤害行为或有危险的– 无论亲属还是单位,都应当“立即制止”,都有权请求

公安机关予以协助监护人:需要非自愿住院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必要时公安协助)

Page 106: 贾福军 简介

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定义• 精神卫生法中未明确界定疑似精神障碍者• “疑似”不是临床诊断概念,也无专业判断标准,而是普通人根据个人经验和社会常识的判断–因此才需要专业人士进行检查以确诊–有明显不同于常人的、或者与本人一贯表现明显

不符的异常言语和 /或行为异常表现的,均可能被认为是“疑似精神障碍者”

–虽有精神病史,但当时无法获取相关诊断信息、或长期中断就诊后再次来诊,也应视为“疑似”——既往病历和诊断不能单独作为诊断依据

Page 107: 贾福军 简介

接诊主体医疗机构职责接到送诊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不得拒绝为其作出诊断将发生伤害行为或有危险的疑似患者留院,立即指派精

神科医师进行诊断,并及时出具诊断结论对符合第三十条的严重患者实施非自愿住院治疗

目标:确诊有无精神障碍以及何种精神障碍,评估严重程度以及是否需要非自愿住院治疗

Page 108: 贾福军 简介

接诊后如何履行职责检查评估诊断病情严重性判断住院必要性判断

提出医疗建议(包括住院建议)告知相关权利义务

Page 109: 贾福军 简介

解读第二十九条第二款• 对“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法律赋予医院和医生– 1 、暂时滞留权– 2 、违背本人意愿进行精神检查的权利– 3 、及时出具诊断结论的义务

• 实际属于“紧急观察住院”的范畴。留院的目的是确诊和决定是否需要非自愿住院治疗,而不是治疗

Page 110: 贾福军 简介

对“及时”诊断的理解

• “紧急观察住院”的国际通用时限为 24-72小时• 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规定为 7天• “ 精神障碍诊断与治疗工作规范”第十七条规定:– 医疗机构应当在实施紧急观察住院后的 72小时内作出

诊断结论。– 如果因病情复杂需要延长观察时间,或者因各种客观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难以做出诊断结论的,可以延期至14 日内做出诊断结论

– 如果仍不能确诊,应建议申请医学鉴定。如果疑似患者不接受鉴定建议,可以办理终止观察出院手续。

Page 111: 贾福军 简介

第三十条:非自愿住院治疗的标准

• “ 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

• (一)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

• (二)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 解读:诊断疾病,评估病情和危险性

Page 112: 贾福军 简介

非自愿住院治疗的必要性

• 也是一个需要更新观念的问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诊断和住院并非必然的联系,

患者可以选择门诊治疗,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非自愿住院治疗的必要性判断与记录,是住

院通知中的必需内容–必须符合“严重精神障碍”和“伤害 /危害”两个基本标准

– 在“危险性”的判断中,要妥善把握“即将发生”和“后果严重”两个原则

Page 113: 贾福军 简介

第三十一条:非自愿住院决定人之一

• “ 精神障碍患者有本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一项情形的,经其监护人同意,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监护人不同意的,医疗机构不得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监护人应当对在家居住的患者做好看护管理。”– 解读:对伤害自身 /危险的患者,监护人是非自愿住院的决定人,而且规定了居家看护管理的职责

–因监护人不同意住院导致的后果,医院免责

Page 114: 贾福军 简介

非自愿住院的决定人之二

• 精神卫生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联合赋予精神卫生机构有非自愿住院的决定权

• 适用对象是“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实际类似英国的“医院管理者”决定

Page 115: 贾福军 简介

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 “ 精神障碍患者有本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患者或者其监护人对需要住院治疗的诊断结论有异议,不同意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的,可以要求再次诊断和鉴定。”

Page 116: 贾福军 简介

第三十五条第二、三款

• “再次诊断结论或者鉴定报告表明,精神障碍患者有本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的,其监护人应当同意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监护人阻碍实施住院治疗或者患者擅自脱离住院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措施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

•  在相关机构出具再次诊断结论、鉴定报告前,收治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诊疗规范的要求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

Page 117: 贾福军 简介

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 “ 精神障碍患者有本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其监护人不办理住院手续的,由患者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办理住院手续,并由医疗机构在患者病历中予以记录。”

Page 118: 贾福军 简介

非自愿住院治疗程序小结• 疑似+危险的,紧急入院观察,及时作出诊断

• 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危险的–①伤害自身 /危险的,由监护人决定是否住院;–②危害他人 /危险的,如评估为必须非自愿住院,监护人原则上应当同意;如不同意者可以申请再次诊断和鉴定;再次诊断和鉴定维持原诊断意见,监护人必须同意并办理住院手续;如果监护人阻碍,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措施;如监护人不办理住院手续,由单位或居委会 /村委会办理

Page 119: 贾福军 简介

119

自愿住院 非自愿住院 救济

发生伤害自身行为或具有危险

发生危害他人安全行为或具有危险

严重患者

监护人同意 监护人同意监护人不同意

单位 /村、居委会办理

办理住院手续 患者本人没有能力的,由监护人办理 查找不到监护人的流浪乞讨人员,由送诊的有关部门办理

特例

强制住院

触犯刑法/ 治安法

Page 120: 贾福军 简介

非自愿住院治疗的适用界限• 如果精神障碍者的危害行为触犯《刑法》应按照

精神卫生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按《刑法》第十八条和 2013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行的

《刑事诉讼法》专设第四章“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进行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新刑诉法司法解释”专设第二十三章)

• 如果精神障碍者的危害行为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原则上也要依据该法进行处理– 具体执行中的界限,可能“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警察法》第十四条也是相关法律

Page 121: 贾福军 简介

《刑法》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121

Page 122: 贾福军 简介

《警察法》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需要送往指定的单位、场所加以监护的,应当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

122

Page 123: 贾福军 简介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二百八十四条

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123

Page 124: 贾福军 简介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二百八十五条

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124

Page 125: 贾福军 简介

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

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

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有权申请解除强制医疗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二百八十八条

125

Page 126: 贾福军 简介

何为强制住院?对象 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

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

申请和移送 公安申请并送检察院,检察院向法院申请

决定者 人民法院

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 法院决定之前,由公安采取

诊断评估 医疗机构定期进行

建议解除 医疗机构对不具人身危险性、不需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及时提出解除意见

申请解除 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

解除决定者 人民法院126

《刑事诉讼法》( 2012年修正案)

Page 127: 贾福军 简介

127

保护性医疗措施——约束

通过物理或机械装置、材料或器械等,固定或减少患者自由移动其身体以控制患者的行为或限制患者活动自由为目的的药物治疗不包括使用外科敷料或绷带、防护帽、或其它为了进行体检、试验、避免患者从床上掉下、使患者在活动时免受身体伤害等保护方法

Page 128: 贾福军 简介

128

保护性医疗措施——隔离

将患者非自愿地限制在单独的房间或某个特定区域以阻止其自由活动只能用于控制暴力或自伤行为

Page 129: 贾福军 简介

住院期间的保护性医疗措施

实施前 实施中 实施后不能作为惩罚或方便工作人员而滥用

应当遵循诊断标准和治疗规范操作有医嘱告知患者本人采取的理由在病历上纪录理由和告知及观察等过程

告知患者的监护人

必须出于医疗需要发生或者将要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为保证治疗、保护本人或他人的安全

没有其他可以替代的措施

应尽最大努力劝说和避免

Page 130: 贾福军 简介

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

如何下医嘱?

如何通知监护人?

约束 /隔离时限是多少?如何巡视、交接班?

实施者资质有无限制?

130

Page 131: 贾福军 简介

131

解决“出口”问题的关键

对病情的判断和对危险行为(风险)的科学评估

社区非自愿医疗制度

服务和保障体系的完善

偿付制度的引导

Page 132: 贾福军 简介

出院相关问题

自愿出院 自愿住院治疗的患者,自己可以随时要求

监护人要求出院 伤害自身的患者,监护人可以随时要求

不宜出院 医疗机构认为不宜出院的,应告知理由

自动出院 不宜出院的患者或者其监护人仍要求出院的,医师应在病历资料中详细记录告知过程,提出出院后的医学建议,患者或其监护人签字确认

通知出院 伤害他人的患者,医疗机构检查评估后认为可以出院的,应立即告知本人及其监护人

办理出院手续 患者本人没有能力办理的,由监护人办理

132

Page 133: 贾福军 简介

“ 不宜出院”的情形

“ 不宜”的决定必须完全出于保护患者“ 不宜”的决定应从纯医疗角度出发“ 不宜”的常见情况原属于严重精神障碍,申请出院时医生明确判断其病情不仅未缓解,甚至加重

原诊断不属于严重精神障碍,住院期间诊断或者病情改变,且不继续住院治疗则存在潜在危险,比如病情恶化、对自身健康造成威胁、或者对他人存在危险

住院期间多长时间作一次评估:至少 7天通知出院前需要有什么准备:出院讨论

Page 134: 贾福军 简介

第四十五条:出院手续

• “ 精神障碍患者出院,本人没有能力办理出院手续的,监护人应当为其办理出院手续”– 解读:如果患者有能力办理(如痊愈后),可以自己办理出院手续

–此为监护人拒绝接患者出院的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有能力办理的患者,自己办理;无能力办理的,医院可以起诉监护人

Page 135: 贾福军 简介

需要讨论的缺陷和应对• 按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在再次诊断结论、鉴

定报告前,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诊疗规范的要求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而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同时规定:“再次诊断结论或者鉴定报告表明,不能确定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或者患者不需要住院治疗的,医疗机构不得对其实施住院治疗。”

• 问题在于:如果再次诊断和评估的结论与最初的诊断不符,但此期间的治疗行为已经依照本条法律的第三款进行,法律在这里形成一个结;如果此期间的治疗造成了不良后果,医院可能面临法律诉讼,这对临床的确诊率提出了最高标准的挑战。

Page 136: 贾福军 简介

医护人员是否可以参与送诊

• 按精神卫生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送诊有两种情况– 1 、无危险的,或者能够被劝说、督促的,由近亲属或民政部门送诊,此仍属于自愿就诊

– 2 、有危险的,由近亲属、单位、公安制止并非自愿的送诊

• 因此,医护人员不能参与送诊

Page 137: 贾福军 简介

无伤害 / 危害行为的严重精神障碍者,拒绝治疗,是否非自愿住院治疗?

• 实际上涉及如何评估“伤害 /危害危险的”– 1 、避免过宽或过严的危险性评估– 2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3 、始终牢记自愿原则是第一原则——并非所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都需要非自愿住院治疗,多数患者可以在门诊接受治疗,不少患者甚至可以自愿住院治疗

Page 138: 贾福军 简介

疑似精神障碍者是否可拒绝就诊?• 精神卫生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违

背本人意志进行确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碍的医学检查。• 虽然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近亲属、民政部门可以送疑似

精神障碍患者就诊,但是与自愿就诊放在一起表述的。• 按照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只有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

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才可以由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 因此,没有伤害 /危害的行为或者危险的疑似精神障碍者,可以拒绝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Page 139: 贾福军 简介

非自愿留院观察的疑似患者,在确诊前可否拒绝使用抗精神病药物?

• 精神卫生法第二十八、二十九条规定中,对疑似精神障碍者送诊到医疗机构的目的均为确定诊断,均未提及治疗,因此在确诊前,原则上是不能使用药物的

• 如果必须使用应当取得其本人同意• 在征得近亲属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在特殊情况下为治疗躯体疾病或损伤、防止健康状况恶化而临时使用药物等干预措施

Page 140: 贾福军 简介

非自愿住院治疗患者在入院后承诺自我控制,配合治疗,是否可以转为自愿住院治疗?

• 原则:为了保障患者权利,对于符合非自愿住院标准的精神障碍者,如果其危险行为的风险较低,为确保非自愿住院的必要性,可以先尝试自愿住院治疗方式

• 操作:具体问题具体处理–伤害自身的患者,由监护人决定–危害他人的患者,严格风险评估后决定

Page 141: 贾福军 简介

疗效欠佳,危险评估达不到出院标准的非自愿住院治疗,是否需要长期住院治疗?

• 因伤害自身 /危险而非自愿住院治疗的,由监护人决定,哪怕医生认为不宜出院

• 因危害他人 /危险而非自愿住院治疗的,取决于医生对患者病情和危险性的定期评估结果。只有医疗机构认为患者可以出院的,才可以通知患者及其监护人办理出院手续。患者即监护人可以依法提出重新诊断和医学鉴定,直至提起诉讼

Page 142: 贾福军 简介

目 录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

第三章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

第四章 精神障碍的康复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中国法制出版社

Page 143: 贾福军 简介

内容提纲

• 第一节 本章概述

• 第二节 康复的提供和管理

• 第三节 康复工作的保障

• 第四节 实务指南 -686 项目

Page 144: 贾福军 简介

第一节 本章概述

Page 145: 贾福军 简介

主要内容

• 立法背景

• 本章结构

• 焦点问题

Page 146: 贾福军 简介

精神障碍的疾病负担

• 自 1990 年代以来,精神疾病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排位已居首位,约占疾病总负担的 16.07%

• 据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银行估算,中国神经精神疾病负担到 2020 年将上升至全国疾病总负担的1/4• 其中仅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等 6类精神疾病所占疾病负担就高达 17.4% 。

  

Page 147: 贾福军 简介

• 1600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 10%有肇事肇祸倾向(160万人 )

• 2.68% (约 43万)已肇事肇祸患者

• 9%得到住院治疗• 3.5%曾被政府收容• 42.7%羁押于看守所• 33.6%被关锁在家• 11.2%流散社会• 70%无固定收入• 14%无固定住所

精神障碍患者危害行为的社会因素

公安部, 2003 年

Page 148: 贾福军 简介

理想的精神卫生服务构架

148

心理健康促进 / 教育

住院、门诊服务

社区精神卫生服务综合医院精神科初级保健 /干预项目个案管理与协调

医生指导下的自我保健康复、教育、职业训练社会支持网络社区全方位参与预

早期干

急性

期治

疗 专

科医

全程

治疗

康复

Page 149: 贾福军 简介

149

社区精神卫生服务• 传统定义:依据工作场所(社区)和资金来源

(政府社会服务预算)而定• 发展趋势:依据工作对象和性质而定• 慢性精神疾病的持续治疗、护理和康复• 社会经济地位处于弱势患者的医疗• 高危人群的预防和早期干预• 大众精神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 方式:医院为基础( hospital based )和社区为基础( community based )

Page 150: 贾福军 简介

150

社区精神卫生的主要特点• 主动为社区内的精神疾病患者提供其所需的医疗服务• 使患者在社区内就近得到治疗和康复服务,并能方便转诊• 持续性提供医疗和护理• 团队服务方式,包括精神科医生、社区护士、社工、心理

咨询(治疗)师和职业康复师等人员• 与社区相关机构密切联系和协调,包括居(村)委、社区

卫生中心、学校、公安、社团等• 患者家属积极参与,提供患者所需的支持并协助其适应家庭和社区生活

Page 151: 贾福军 简介

理想的精神卫生服务团队

151

精神科医师

专业社工师

精神科护士

康复助残员康复治疗师

心理咨询师(咨询心理

师)

心理治疗师(临床心理

师)

Page 152: 贾福军 简介

主要内容

• 立法背景

• 本章结构

• 焦点问题

Page 153: 贾福军 简介

第四章结构由第五十五 - 五十九条以及相关法条构成,分为:• 康复立法总体要求• 康复的提供和管理• 社区康复机构、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康复机构职责 任务• 医疗机构和基层卫生机构职责任务• 各级政府职责任务• 用人单位和患者监护人职责任务• 康复工作的保障

Page 154: 贾福军 简介

与本章相关的法条 1• “ 精神卫生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预防、

治疗和康复相结合的原则”(第三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建立精神卫生监测网络,实行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制度……。(第二十四条)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建设和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加强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和康复服务能力建设(第六十一条)

Page 155: 贾福军 简介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精神卫生工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设和完善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和康复服务体系……(第七条)

•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依照本法的规定开展精神卫生工作,并对所在地人民政府开展的精神卫生工作予以协助(第十条)

•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依照法律、法规或者接受政府委托,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精神卫生工作(第十条)。

与本章相关的法条 2

Page 156: 贾福军 简介

• 经费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精神卫生工作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精神卫生工作所需经费,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第六十二条)。

• 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精神卫生科学技术研究,发展现代医学、我国传统医学、心理学,提高精神障碍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的科学技术水平(第十一条)。

• 从事精神障碍诊断、治疗、康复的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工作人员进行在岗培训,更新精神卫生知识(第六十六条)。

与本章相关的法条 3

Page 157: 贾福军 简介

•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组织、个人提供精神卫生志愿服务,捐助精神卫生事业,兴建精神卫生公益设施(第十二条)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患有精神障碍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扶持有劳动能力的精神障碍患者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并为已经康复的人员提供就业服务(第七十条)。

• 国家对安排精神障碍患者就业的用人单位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第七十条)。

与本章相关的法条 4

Page 158: 贾福军 简介

与康复有关的法条

• 第二十四条• 发病报告,社区随访

• 第六十六条• 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培训

• 第七条 政府职责• 第十条 NGO职责• 第七十条 就业安排

• 第六十一条• 建社区康复机构• 第六十二条 经费

• 第十二条• 捐助精神卫生

• 第三条• 精神卫生工作

原则

康复原则

康复保障

管理机制

各级职责

Page 159: 贾福军 简介

主要内容

• 立法背景

• 本章结构

• 焦点问题

Page 160: 贾福军 简介

焦点问题• 康复机构的规划和建设管理• 康复工作队伍• 康复工作经费投入

Page 161: 贾福军 简介

第二节 康复的提供和管理

Page 162: 贾福军 简介

• 为需要康复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场所和条件• 对患者进行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

的康复训练  

社区康复机构

Page 163: 贾福军 简介

领导 / 教育培训 /

技术指导 / 研究

社区团队式服务 / 专业化服

务 /康复

诊断 /治疗

163

医疗保险税收

专业服务资金来源及支付的基本模式

Page 164: 贾福军 简介

医疗机构的康复职责• 为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精神科基本药物维持治疗

• 为社区康复机构提供有关精神障碍康复的技术指导和支持

 

Page 165: 贾福军 简介

基层机构的康复职责•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档案• 对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定期随访,指导患者服药和开展康复训练

• 对患者的监护人进行精神卫生知识和看护知识的培训

Page 166: 贾福军 简介

残疾人组织或者残疾人康复机构

• 根据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的需要,组织患者参加康复活动

Page 167: 贾福军 简介

患者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在看护患者过程中得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康复机构的技术指导

• 义务:协助患者进行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康复训练

Page 168: 贾福军 简介

需要进一步确立• 看护患者的实用技术及其评估• 培训指导方法及规范• 技术掌握情况的指标及评估

Page 169: 贾福军 简介

第三节 康复工作的保障

Page 170: 贾福军 简介

政府• 县级人民政府

• 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建立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机构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机构

• 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患有精神障碍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 扶持有劳动能力的精神障碍患者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 为已经康复的人员提供就业服务

Page 171: 贾福军 简介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康复工作给予指导和培训

Page 172: 贾福军 简介

政府:居委会 /村委会

• 为生活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家庭提供帮助

• 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以及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患者及其家庭的情况和要求

• 帮助患者及其家庭解决实际困难,为患者融入社会创造条件

Page 173: 贾福军 简介

如何帮助 /反映 / 解决?

• 建立精神卫生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

• 落实专业教育、技能培训、资质管理等措施

• 提供专业发展途径

Page 174: 贾福军 简介

用人单位• 根据精神障碍患者的实际情况,安排患者从事力

所能及的工作• 保障患者享有同等待遇• 安排患者参加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患者的

就业能力• 为患者创造适宜的工作环境• 对患者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予以鼓励

Page 175: 贾福军 简介

鼓励措施

• 国家对安排精神障碍患者就业的用人单位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 对上述单位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

Page 176: 贾福军 简介

小结• 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的法律规定,目的是促进完善社区为基

础的服务体系和网络,保障严重患者平等参与社会活动• 主要规范的是政府行为• 其实施(与诊断治疗的严格条件和程序相结合)有可能引

导服务“重心下沉”• 基本内容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等活动提供了法律

依据• 现有条款多为倡导性,需要(主要在地方层面)补充操作性政策或规定

Page 177: 贾福军 简介

目 录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

第三章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

第四章 精神障碍的康复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中国法制出版社

Page 178: 贾福军 简介

内容提纲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精神卫生工作规划制定(第 61 条)

第三节 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第 61 、 63 、 65 条)

第四节 筹资保障(第 62 、 63 、 68 条)

第五节 人力资源保障(第 11 、 64 、 66 、 67 条)

第六节 生活救助、教育和就业保障(第 69 、 70 条)

第七节 开展科学研究和国际合作(第 11 条)

Page 179: 贾福军 简介

本讲预期目标

熟悉法规,落实政策,影响决策,争取资源

(要埋头拉车,也要抬头看路,还要设法开路)

Page 180: 贾福军 简介

第一节 概 述

Page 181: 贾福军 简介

本讲立法背景• 精神障碍的突出特点

• 精神卫生服务的需要

Page 182: 贾福军 简介

精神障碍的突出特点( 1 )

1. 病因多数不明 除器质性因素和生物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之外,大多数缺乏生物检测指标和辅助诊断技术手段

诊断靠信息分析,治疗靠对症控制,预防缺针对性措施

Page 183: 贾福军 简介

精神障碍的突出特点( 2 )2. 患病率高

根据浙江、山东、青海和甘肃天水市四地的流调综合资料( 2001- 2005 ) ,15岁以上成人精神障碍患病率为 17.5%,其中:-心境障碍(如抑郁症) 6.1%-物质使用障碍(如酒精依赖) 5.9%-焦虑障碍(如焦虑症)为 5.6%-精神病性障碍(如精神分裂症)为 1%

Page 184: 贾福军 简介

精神障碍的突出特点( 3 )3. 致残性高

-病程迁延

-依从性差

-反复发作

Page 185: 贾福军 简介

精神障碍的突出特点( 4 )4. 社会危害风险高

部分精神障碍症状特殊,如精神分裂症,患者病中缺乏内省能力(自知力),约 10%

病情严重的患者具有危害自身、或者伤害他人的行为或行为倾向,有一定社会危害。

Page 186: 贾福军 简介

精神障碍的突出特点( 5 )5. 患者家庭负担重

精神障碍,尤其是严重精神障碍的慢性、长期、致残等特性,常常导致患者及其家庭因病致贫、返贫,因贫放弃治疗,有些患者被关锁或者流浪街头。

Page 187: 贾福军 简介

精神障碍的突出特点( 6 )6. 社会的疾病负担重 -据WHO 研究( 1999 )全球疾病负担(伤残调整生命年, DALYs )中,神经精神障碍占 10.5%(中国为 14.2% ),居各类疾病首位。 - 2005 年,单个疾病的负担占总负担 2%以上的高负担疾病中,抑郁症、酒精和药物使用障碍、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痴呆位列其中。 -预计,我国神经精神障碍负担到 2020 年将上升至全国疾病总负担的 1/4 ,其中仅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等 6类精神障碍所占疾病负担就高达17.4% 。

Page 188: 贾福军 简介

精神障碍的突出特点( 7 )7. 社会经济损失大 -世界经济论坛( World Economic Forum , WEF ) 2011 年发表研究报告指出:“癌症、糖尿病、精神障碍、心脏病和呼吸道疾病这五大慢性病,未来 20 年对全球经济的冲击将达到 47万亿美元。这五大慢性病在 20 年里累计造成的 GDP损失,估计将相当于全球年生产总值的大约 4%” -仅精神障碍造成的损失,就估计达 16万亿美元,相当于上述全球损失成本的 1/3 。

Page 189: 贾福军 简介

2011-2030 年全球非传染性疾病导致的经济产出损失预期值(万亿美元)

——哈佛公共卫生学院:世界经济论坛( 2010 )

Page 190: 贾福军 简介

精神卫生服务的需要( 1 )1. 服务内容广泛、对象数量多 -我国人群精神障碍患病率在 17.5% 。其中,严重精神障碍占 1% ,是传统精神医学诊断、治疗和康复的服务对象,也是各国精神卫生工作的重点对象之一; -占患病率 16%左右的其他精神障碍,如抑郁症、焦虑症等,近 20 年来在我国精神科门诊和住院的服务量均增长较快,预计未来这类疾病对精神卫生服务的需求还将继续增加。 -此外,具有心理卫生问题和行为问题的正常人群,也越来越多地成为精神医学和心理卫生服务的对象。

Page 191: 贾福军 简介

精神卫生服务的需要( 2 )2. 服务关键在于早期发现、规范治疗 -大多数精神障碍的病因未明,仅少数能够实现病因预防。因此,精神卫生服务从疾病的二级预防起步,即早期发现、早期诊断,规范治疗,预防残疾。 -精神卫生服务还应该开展心理卫生问题、行为问题和心理危机的干预工作,向群众提供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心理卫生服务。

Page 192: 贾福军 简介

精神卫生服务的需要( 3 )3. 治疗效果有时不确定

精神障碍病因尚未明了,目前的治疗药物原理基

本全部来自研究假说,主要控制疾病症状,针对病因的高疗效药物缺乏,患者接受药物治疗后,并不能保证取得满意的治疗效果。因而,有少数的患者尽管接受治疗,疾病也存在复发的可能,后续还需要得到持续的管理和照料。

Page 193: 贾福军 简介

精神卫生服务的需要( 4 )4. 服务重点为全病程治疗和康复、连续管理

严重精神障碍具有慢性迁延、功能衰退的特

点。目前能够采用的主要措施,是药物为主的医疗干预。由于药物治疗效果的不确定性,则需要将控制疾病、预防复发的重点,放在全病程治疗与康复服务和对患者的连续管理。

Page 194: 贾福军 简介

精神卫生服务的需要( 5 )5. 服务医防一体,人员依赖

精神卫生服务专业性强,其供给严重依赖专业人

员。无论是医疗、护理还是心理社会相关服务,人员培养周期都较长,而且如果不经系统培训,其专业技能通常难以被其他医务人员掌握。

Page 195: 贾福军 简介

精神卫生服务的需要( 6 )6. 服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有一定风险

由于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在服务中工作人员的人

身安全面临一定危害风险,决定了精神卫生服务岗位具有高风险性职业的特征。

Page 196: 贾福军 简介

小结( 1 )

精神障碍,特别是严重精神障碍,与其他疾病相比有很强的负外部性。– 精神病人行为的外显性

– 1个精神病人影响到约 6个亲属或周围人的生活

– 精神病人对社会不同程度的影响(人身、财产安全)

– 家庭贫困,社会救助

Page 197: 贾福军 简介

小结( 2 )

精神卫生服务通过治疗疾病、管理患者,从而减轻社会危害、维护社会稳定,帮助患者维护其人格尊严,减少歧视,救助家庭,改善民生,具有社会管理的特性,是一项社会管理措施,有很强的正外部性。– 减少疾病本身特征导致的病人和家庭的耻感– 社会管理的需要(中央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要

求, 2011 年 7 月)

Page 198: 贾福军 简介

小结( 3 ) 必须体现“防治结合、医防一体”

Page 199: 贾福军 简介

第二节 精神卫生工作规划制定

Page 200: 贾福军 简介

精神卫生法第六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制定精神卫生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精神卫生监测和专题调查结果应当作为制定精神卫生工作规划的依据。”

Page 201: 贾福军 简介

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纲领性文件

Page 202: 贾福军 简介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是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纲

要,是具有战略意义的、宏观指导性文件。纳入国家发展规划的工作,各级政府将在配套政策、组织实施、检查考核方面给予支持,在人财物方面给予保障。

• 五年制定一次的“规划”(“计划”)

Page 203: 贾福军 简介

二、精神卫生工作规划指导精神卫生事业发展

Page 204: 贾福军 简介

精神卫生工作规划• 多为中长期规划,为一个时期精神卫生事业的发展引导方向,属于专项规划。

• 专项规划与前述宏观规划之间,存在相互支持、互为支撑的辩证关系。专项规划是研究提出宏观规划的基础,也是落实宏观规划的要求、评判目标实现与否的具体操作性、指导性文件。宏观规划是专项规划目标能否实现的有力支撑和政策保障。

• 专项规划一般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指标、工作策略、保障措施、组织实施、考核评估等项内容。

Page 205: 贾福军 简介

三、精神卫生工作规划的建立基础

Page 206: 贾福军 简介

精神卫生工作规划要建立在调查和循证研究基础上

• 科学性:规划的制定要建立在充分调研,了解掌握精神卫生工作现状的基础上,运用现代循证研究结果,提出合理的策略和措施。

• 合理性:要充分学习、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也避免少走弯路。

• 可行性:要适合我国的历史发展特点和国情现状。• 国际性:要顺应全球精神卫生发展潮流,保障措施符合国际共识和伦理准则,使精神卫生融入国际主流社会。

Page 207: 贾福军 简介

第三节 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Page 208: 贾福军 简介

精神卫生法第六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

的实际情况,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建设和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加强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和康复服务能建设。

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建立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从事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的医疗机构和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机构。

Page 209: 贾福军 简介

精神卫生法第六十三条

国家加强基层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扶持贫困地区、边远地区的精神卫生工作,保障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精神卫生工作所需经费。

Page 210: 贾福军 简介

精神卫生法第六十五条

综合性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开设精神科门诊或者心理治疗门诊,提高精神障碍预防、诊断、治疗能力。

Page 211: 贾福军 简介

一、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框架及机构功能

Page 212: 贾福军 简介

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框架

• 2010 年 9 月,发展改革委、卫生部、民政部印发《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

“ 精神卫生防治体系以精神专科医院和有精神专科特长的综合医院等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为主体,一般综合医院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疾病康复机构等为依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补充。”

Page 213: 贾福军 简介

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构成

主要包括各级各类和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精神专科医院、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

Page 214: 贾福军 简介

精神疾病防治技术管理与指导机构

目前现状

精神专科医院(精卫中心) 精防所

综合医院 精防所 ( 精保所、精卫 CDC)

综合医院精神科 (技术 )

疾控中心(管理)省级

精防所(科)精神专科医院(精卫中心) 综合医院精神科 (技术 )

疾控中心(管理)地市级

卫生厅

卫生局

疾控中心(管理)

综合医院精神科 (技术 )

卫生局精防科

精神专科医院区县级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乡镇卫生院

乡 /街道

Page 215: 贾福军 简介

常见精神

疾病患者

重性精神疾病患

慢性疾病患者

Page 216: 贾福军 简介

图二 全国精神疾病防治网络的机构组成及服务范围

常见疾病患者 重性疾病患者 慢性疾病患者

Page 217: 贾福军 简介

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

Page 218: 贾福军 简介

当前我国精神卫生的突出问题• 重性精神病患者数量多,儿童青少年精神卫

生问题突出,群众精神卫生知识缺乏,精神卫生工作任务艰巨。

• 精神卫生服务资源总量不足,配置不平衡,精神卫生机构在区县级短缺。

• 投入不足,补偿不合理。• 精神卫生专业人才短缺,技术力量薄弱。• 信息化建设不完善。

Page 219: 贾福军 简介

发展精神卫生服务体系的要求

卫生部等 17 部门和组织印发《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 2008 年 -2015

年)》,强调“坚持防治结合,增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预防和社区康复功能,按照区域卫生规划,整合调整现有资源并逐步实现功能分化,健全完善精神卫生服务网络。”

Page 220: 贾福军 简介

发展精神卫生服务体系的具体要求( 1 )

• 以区域卫生规划为基础,精神卫生资源的配置应该首先满足重性精神病的急性治疗需要,东部地区和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适当增加常见精神障碍基本医疗服务的资源,应根据具体情况将剩余的资源引导向用于重性精神病慢性治疗的方向转变,逐步实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间的功能分化。

Page 221: 贾福军 简介

发展精神卫生服务体系的具体要求( 2 )

• 用于重性精神病急性住院治疗服务的资源,原则上应设置在地市级及以上的机构或承担地市级服务功能的机构中,县级机构主要承担门诊、应急状况处置和慢性治疗等功能。

• 精神专科机构的建设原则上以改建和扩建为主,新增机构主要设在综合医院精神科。

Page 222: 贾福军 简介

发展精神卫生服务体系的具体要求( 3 )

• 鼓励通过改建将城市适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调整转制为精神专科机构。

• 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对精神卫生服务资源逐步实现地区资源的统一规划和服务质量的归口监督管理,开展精神卫生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精神卫生服务网络。

Page 223: 贾福军 简介

精神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责任( 1 )

• 本法要求省级政府结合区域内精神卫生资源情况,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加强能力,建设和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 要求县级政府根据区域实际,统筹规划,建立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机构。

Page 224: 贾福军 简介

精神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责任( 2 )

• 本法要求国家加强基层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通常,基层精神卫生服务机构在城市主要设置在社区,在农村包括了县、乡、村三级农村卫生服务机构。

•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机构,要求政府措施,给予支持。

Page 225: 贾福军 简介

第四节 筹资保障

Page 226: 贾福军 简介

精神卫生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医疗机构应当为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精神科基本药物维持治疗,并为社区康复机构提供有关精神障碍康复的技术指导和支持。

Page 227: 贾福军 简介

精神卫生法第六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精神卫生工作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精神卫生工作所需经费,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Page 228: 贾福军 简介

精神卫生法第六十三条

国家加强基层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扶持贫困地区、边远地区的精神卫生工作,保障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精神卫生工作所需经费。

Page 229: 贾福军 简介

精神卫生法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疗机构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Page 230: 贾福军 简介

精神卫生法第七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职业保护,提高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待遇水平,并按照规定给予适当的津贴。精神卫生工作人员因工致伤、致残、死亡的,其工伤待遇以及抚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Page 231: 贾福军 简介

现有筹资来源 • 政府财政投入•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 医疗救助• 商业医疗保险• 个人自付• 慈善捐助• 其他

Page 232: 贾福军 简介

1.1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 城乡居民,无论年龄、性别、职业、地域、收入等,都享有同等权利;

• 服务内容将根据国力改善、财政支出增加而不断扩大;

• 以预防为主的服务原则与核心理念。• 2009 年启动,全国人均经费从 15元,达到 2013

年的 30元;服务项目从 9 项扩展到 11 项 。

Page 233: 贾福军 简介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精神卫生 居家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是该项目内容之一,主要提供 4 项服务:• 建立健康档案• 随访和评估• 康复指导• 健康体检

Page 234: 贾福军 简介

2.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包括三种: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Page 235: 贾福军 简介

精神卫生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 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由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精神障碍患者

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范围。

•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给予资助。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民政、财政等部门应当加强协调,简化程序,实现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结算。”

Page 236: 贾福军 简介

现行政策

• 2012 年,卫生部等 3 部门要求地方建立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重性精神疾病等 20个病种包括其中。

• 原则上,新农合对试点病种的实际补偿比例应达到本省(区、市)限定费用的 70%左右。

Page 237: 贾福军 简介

存在的问题

未能考虑精神障碍治疗和康复的特殊性,依然

按照普通疾病“保大病”思路给予精神障碍住院补偿政策倾斜,门诊治疗、社区随访、康复等补偿较低甚至缺乏,导致医疗机构将本应门诊治疗、社区随访、康复的患者通通纳入住院服务,刺激了不合理的医疗费用增长,不仅加重患者负担,还导致对社区患者服务和管理缺失。

Page 238: 贾福军 简介

精神卫生法第六十八条第三款

精神障碍患者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后仍有困难,或者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民政部门应当优先给予医疗救助。

Page 239: 贾福军 简介

3. 医疗救助( 1 )

• 我国大部分地市或区县已开展针对特殊人群中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救助工作。特殊人群主要指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人或法定抚养人不具备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三无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以及服役期间患精神疾病而复员、退伍的军人。

Page 240: 贾福军 简介

医疗救助( 2 )• 2009 年,民政部等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

度的意见》,要求实行多种方式救助。对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和其他经济困难家庭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资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对其难以负担的基本医疗自付费用给予补助。

• 以住院救助为主,兼顾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主要用于帮助解决因病住院救助对象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门诊救助主要帮助解决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患有常见病、慢性病、需要长期药物维持治疗以及急诊、急救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Page 241: 贾福军 简介

医疗救助( 3 )

• 2012 年,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建立后,原则上,要求医疗救助基金对于符合条件的患重性精神病的困难群众大病的实际补偿比例达到 20%左右。

Page 242: 贾福军 简介

第五节 人力资源保障

Page 243: 贾福军 简介

精神卫生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

医疗机构应当组织医务人员学习精神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Page 244: 贾福军 简介

项目中国平均( 2010

年)

中高经济发展国家 *

(中位数, 2005年)

精神科病床 (1/万 ) 1.55 7.70

精神科医师 (1/10万 ) 1.46 2.7

精神科护士 (1/10万 ) 2.25 5.35

临床心理师 (1/10万 ) 0.18 1.80

精卫社会工作者 (1/10万 )

NA 1.50* 全球数据来源于: WHO Mental Health Atlas, 2005

全国精神卫生人力资源

Page 245: 贾福军 简介

人力资源现状

• 卫生部统计, 2011 年底全国有精神科执业医师2.05万人(平均 1.49 人 /10万),精神科注册护士3.53万人(平均 2.58 人 /10万),精神科其他卫技人员 1.30万人(平均 0.95 人 /10万)。心理治疗师、康复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极少,几乎空白。

Page 246: 贾福军 简介

246* 全球数据来源于: WHO Mental Health Atlas, 2011

国家分组(按人均GDP)

精神科医师

其他医师 护士

心理治疗师

社会工作者

职业治疗师

其他卫生人员

低收入n=25-38

0.05 0.06 0.42 0.02 0.01 0.00 0.12

中低收入n=31-52

0.54 0.21 2.93 0.14 0.13 0.01 1.33

中高收入n=26-42

2.03 0.87 9.72 1.47 0.76 0.23 13.07

高收入n=24-47

8.59 1.49 29.15 3.79 2.16 1.51 15.59

全球n=103-178

1.27 0.33 4.95 0.33 0.24 0.06 2.93

中国( 2010年)

1.53 ? 2.65 0.18 - - ?

全球不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国家的精神卫生人力资源 (1/10万人口 )

精神卫生人力薄弱,专业种类不全

Page 247: 贾福军 简介

WHO 《 2001 年全球精神卫生资源》报告

• 我国人均拥有的精神科医师、护士等专业人员数量,与人均 GDP同属中高收入水平的国家相比差距较大。

Page 248: 贾福军 简介

人力资源建设

• 精神卫生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精神卫生专门人才的培养,维护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精神卫生专业队伍建设。”

Page 249: 贾福军 简介

人力资源建设的措施

一是尽快制定《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按照急

慢分治原则,根据医院等级、收治患者性质及相应服务标准等,提出各级各类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人员基本配置标准,依法保障人员落实。

二是开源节流。一方面提高精神卫生从业人员待遇,调整低廉的不合理收费标准,体现精神医学服务价值,减少人员流失;另一方面,采取措施将心理治疗、康复治疗、社会工作等专业人员吸收进入精神卫生专业人员队伍。

Page 250: 贾福军 简介

人力资源建设的途径

人力资源建设主要有四个方面:• 即高等院校的基础教育•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专科医师培养• 精神科的继续医学教育• 其他专业的精神卫生教育和培养。 其中从高等医学教育到专科医师培养的体系,即所谓的 5+3+X模式。

Page 251: 贾福军 简介

• 第六十四条规定:“医学院校应当加强精神医学的教学和研究,按照精神卫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培养精神医学专门人才,为精神卫生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 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师范院校应当为学生开设精神卫生课程;医学院校应当为非精神医学专业的学生开设精神卫生课程。”

Page 252: 贾福军 简介

本科教育

• 医学院校的本科教育是精神卫生人力资源的基础。但是目前我国医学院校的精神病学和精神卫生学的课程设置相对薄弱,教学时数多数在 30-50

学时左右,和发达国家存在明显差距。更为严峻的是,精神病学教学在教学改革中经常成为缩减学时的首选。

Page 253: 贾福军 简介

继续医学教育

• 精神卫生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从事精神障碍诊断、治疗、康复的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工作人员进行在岗培训,更新精神卫生知识。”

Page 254: 贾福军 简介

• 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培训,应当有精神卫生的内容,并定期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辅导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Page 255: 贾福军 简介

目 录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

第三章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

第四章 精神障碍的康复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中国法制出版社

Page 256: 贾福军 简介

法律责任相关概念• 法律责任– 定义:行为人因实施违法行为而应承担的不利

法律后果。 –例如:本法第 28条第三款规定,医疗机构接到送诊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不得拒绝为其作出诊断,否则依据第 74条受到行政处罚。

–分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Page 257: 贾福军 简介

法律责任相关概念1. 民事责任–违反民事法律义务的法律后果。–例如,第 79条规定,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结论表明精神障碍患者应当住院治疗而其监护人拒绝,致使患者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或者患者有其他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情形的,其监护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Page 258: 贾福军 简介

法律责任相关概念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的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例如第 78条规定,非法限制精神障碍患者人身自由的,给患者或者其他公民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Page 259: 贾福军 简介

法律责任相关概念• 医疗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 54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意义重大–过错责任原则:损害、过错、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分配:谁主张、谁举证

Page 260: 贾福军 简介

法律责任相关概念2. 行政责任–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损害行政法保护的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或国家社会公益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 制裁形式分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

Page 261: 贾福军 简介

法律责任相关概念• 行政处罚– 属于外部行政行为,相对方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例如吊销执业证书。

• 行政处分– 属于内部行政行为,一般被处分者不服只能申诉,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例如降低岗 位等级、撤职、开除等。

Page 262: 贾福军 简介

法律责任相关概念• 3. 刑事责任– 国家司法机关对触犯刑律者处以相应的刑罚,

是最即严厉的法律制裁方式。– 第 81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立法者出于避免重复、行文简捷、内容完整的考虑,没有再详细列举具体的罪名。例如,遗弃罪、非法拘禁罪等。

Page 263: 贾福军 简介

法律责任相关概念• 第六章 法律责任 共 11条– 第 72条:卫生部门及其他部门的责任– 第 73条:医疗机构 / 工作人员的责任之一– 第 74条:医疗机构 / 工作人员的责任之二– 第 75条:医疗机构 / 工作人员的责任之三– 第 76条:心理咨询 / 心理治疗人员的责任– 第 77条:侵害患者隐私权的责任

Page 264: 贾福军 简介

法律责任相关概念• 第六章 法律责任 共 11条– 第 78条:侵害患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 第 79条:监护人拒绝患者住院的责任– 第 80条:扰乱医疗 /鉴定机构秩序的责任– 第 81条:违反本法规定的刑事责任– 第 82条:患者及其监护人的司法救济权

Page 265: 贾福军 简介

核心信息( 1)

一、精神卫生法是促进精神卫生事业发展,规范精神卫生服务,维护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将于 2013 年 5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二、精神卫生法保护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犯。新闻报道和文学艺术作品等不得含有歧视、侮辱精神障碍患者的内容。

Page 266: 贾福军 简介

核心信息( 2)

三、心理健康关系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的幸福,用人单位、学校、社区、家庭都要关注精神卫生问题,共同维护和促进心理健康。

四、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住院、出院有严格的法定程序。

Page 267: 贾福军 简介

核心信息( 3)

五、心理咨询在用人单位、学校、医院及监狱等场所开展。心理治疗在医疗机构开展

六、国家实行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制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可以依法免费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贫困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由政府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可以得到优先医疗救助;符合条件的可获得最低生活保障。

Page 268: 贾福军 简介

核心信息( 3)

七、持续治疗和康复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回归社会的重要措施,精神卫生法规定应建立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机构。

八、侵害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Page 269: 贾福军 简介

绿色代表健康,使人对健康的人生与生命的活力充满无限希望;绿丝带寓意爱心,既是

社会和公众对精神病人的理解与爱心的表达,更是一种倾力支持精神卫生工作和不断完善自身精神健康、共创和谐社会的行动标志;轻盈飘动的绿丝带,象

征着快乐和愉悦的心情,是我们实现生命价值、创造美好生活的生生不息的源泉。

飘扬的绿丝带— 中国精神卫生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