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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塘厦镇演艺馆全彩LED显示屏项目
项目编号:441900-22-201811-22070101-0012
采 购 人:东莞市塘厦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
第 5 页 共65页
1
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5投标邀请函6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11一、说明121.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122.定义12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2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125. 踏勘现场136. 联合体投标137.投标费用14二、招标文件148.招标文件的组成14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5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5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511.投标文件的组成1612.投标文件格式1613.投标文件的编制、数量和签署1614.投标报价说明1715.投标货币1816.投标有效期1817.投标保证金18四、投标文件的提交2018.投标文件的标记和密封2019.投标截止时间2020.迟交的投标文件21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1五、开标与评标及定标2122.开标2123.评标委员会与评标方法2224.投标文件的评审25六、合同授予3325.合同授予标准3326.采购人拒绝投标的权力3327.发布中标结果33七、合同签订、履行和验收3428.合同的签订3429.验收3430. 履约保证金3531.融资36八、询问、质疑、投诉、串标3632. 询问3633. 质疑3634. 投诉3735.串标3736.采购代理服务费38九、其他3937. 适用法律3938. 招标文件解释权39第三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0第四部分 用户需求书48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55一、价格文件56二、商务文件58(一)投标函58(二)资格证明文件60(三)业绩表65(四)商务差异表66(五)合同条款偏离表67(六)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文件68三、技术文件69(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实际需求填写)69(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根据实际需求填写)71(三)投标技术服务方案72(五)实质性条款(标记★)响应表74(六) 重要技术参数(标记▲)响应表75(七)拟安排本项目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76(九)提交事项78四、唱标信封79五、附件(以下参考格式文件由投标人根据需要选用)80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投标邀请函
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塘厦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就塘厦镇演艺馆全彩LED显示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塘厦镇演艺馆全彩LED显示屏项目
2. 项目编号:441900-22-201811-22070101-0012
3. 采购内容及需求: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A
塘厦镇演艺馆全彩LED显示屏项目
详见用户需求书
4.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98,306.22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般要求:
5.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拟安排本项目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以及《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表》;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5.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殊要求:无。
6. 采购公告期限: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2月03日。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期限: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2月0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东莞市东城区樟村文华大道A座综合楼三楼302室。
8.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投标人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注: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9.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仅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10.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年12月17日14:00。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7日14:30。
11. 提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樟村文华大道A座综合楼三楼302室。
开标事宜: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2.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提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13.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办理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及登记的投标人的投标。
14. 本项目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东莞市政府采购网( http://czj.dg.gov.cn/dggp/)、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
15. 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在广东省注册登记以及在东莞市建档入库的说明(善意提醒:如中标单位未完成注册或建档,项目将无法对外发布中标公告,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成功办理注册或建档手续)
(1)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链接: http://www.gdgpo.com/workEnchiridion.html)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http://www.gdgpo.gov.cn/show/id/40288ba950cda14e0150d65e5e9c21f8.html)
(2)凡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通过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dg.gov.cn/dggp)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g.gov.cn)进行建档入库,已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库(企业身份为“政府采购类”)的除外。入库路径:
1.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
2.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登记-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详见东莞市政府采购网重要通告《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建档入库的通知》(http://czj.dg.gov.cn/dggp/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2360453)
注:投标人中标后因没有按文件要求进行市网入库和省网入库而导致代理机构在发布结果公告时无法选定其单位时,该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6. 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形式查询:
16.1采购单位名称:东莞市塘厦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地址:东莞市塘厦镇塘龙广场西3号
联系人:香先生
16.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樟村文华大道A座综合楼三楼302室。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769-23322532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
1.1本次招标标的为塘厦镇演艺馆全彩LED显示屏项目采购,详细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定义
2.1采购人:东莞市塘厦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2.2投标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采购代理机构: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2.4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2.5日期:指公历日。
2.6时间: 指北京时间。
2.7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2.8招标文件中所规定“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方式,通讯方式包括专人递交或传真发送。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详见投标邀请函。
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应当是本国货物。
4.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3属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应已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注:该清单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请投标人打印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
4.4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采购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5. 踏勘现场
5.1除投标邀请函另有规定外,本项目不组织供应商集中踏勘现场。
6. 联合体投标
如果投标邀请函规定允许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投标人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6.1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将共同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6.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3以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6.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6联合体供应商需提交参与各方共同盖章确认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方和联合体方,由牵头方直接对采购人负责,其他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6.7联合体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对应用户需求书所列各项具体任务,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
7.投标费用
7.1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提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8.1招标文件包括:
8.1.1 投标邀请函;
8.1.2 投标人须知;
8.1.3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8.1.4 用户需求书;
8.1.5 投标文件格式。
8.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更正公告,投标人应及时查看,并于收到该公告信息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10.2 除非招标文件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所有往来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唱标信封。
11.2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2.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进行编制。
13.投标文件的编制、数量和签署
13.1投标人应提交一套正本(包括价格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五套副本(包括价格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一份唱标信封的投标文件。
序号
投标文件类型
份数
装订
包装
1
正本
1
独立装订
密封包装
2
副本
5
每份独立装订
一起密封包装
3
唱标信封
1
单独密封包装(内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
13.2投标文件正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正本主要内容(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代表签字的内容和加盖投标人公章)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和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投标文件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应当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及骑缝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3.3如投标人同时参加几个包投标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按包号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
13.4供应商在提交书面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该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由光盘或U盘储存)。
13.5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
13.6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3.7传真或电传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14.投标报价说明
14.1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就所有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项、漏项,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4.2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次招标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包含各种税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含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必要的辅助材料费用)和售后服务费等。
14.3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提供货物或服务所需的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14.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4.5中标后开出的所有发票必须与中标人的名称一致。
15.投标货币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
16.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文件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日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
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7.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如投标人参与多个子包的投标,须按包号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包号
包组内容
保证金
A
塘厦镇演艺馆全彩LED显示屏项目
¥5,000.00元
(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
17.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在因为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其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7.3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17.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1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7.5.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17.5.2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17.5.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7.6投标人应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形式提交,且提交人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供应商可以按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1)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收款人: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建业支行
帐号:4405 0177 8736 0000 0097
2)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处。
①由《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实施方案》选定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
②投标担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③投标担保金额不得少于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17.7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17.8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的,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8.投标文件的标记和密封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唱标信封分开单独密封包装。在密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唱标信封”的字样,并在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授权代表签名。
18.2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标明以下内容:
(1)采购编号: ;
(2)项目名称: ;
(3)投标人名称: ;
(4)2018年12月17日14:30分开标,此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18.3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标记和密封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9.投标截止时间
19.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到指定地点。
19.2采购代理机构可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以澄清或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出任何的补充和修改。
21.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的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要求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1.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及定标
22.开标
22.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22.2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22.3 开标程序
22.3.1 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2.3.2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2.3.3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2.3.4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3.评标委员会与评标方法
23.1评标委员会。
23.1.1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3.1.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3.1.3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3.1.4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各投标人。
23.1.5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4)就该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不含采购人代表)
23.2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23.2.1评标原则: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3.2.2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商务得分和技术得分。然后,评出价格得分。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和价格得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评标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详见用户需求中带“●”的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23.2.3评标步骤: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商务、技术及价格评审。
24.投标文件的评审
24.1 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24.1.1资格性检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4.1.2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4.1.3在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过程中,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该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无效: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提交投标文件数量不足的;
(6)不满足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中带“★”要求的;
(7)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8)报价不是固定价或者投标方案是可选择的;
(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4.1.4当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符合专业条件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应予废标,本项目采购失败。
24.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4.2.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4.2.2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4.2.2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4.2.2.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24.2.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4.3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24.3.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4.3.2商务评价: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商务状况及响应程度进行评议和比较,并依据评分标准,评出其商务评分。
24.3.3技术评价: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及响应程度进行评议和比较,并依据评分标准,评出其技术评分。
24.3.4价格评估: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各投标人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价格分值
评标价:按招标文件规定条款的原则校核修正后的价格;
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人的最低评标价。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24.3.5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扶持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比例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提出《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函》)。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函》,并且必须在《报价明细表》中单独列明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报价,若供应商只提供《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函》但未在《报价明细表》中列明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在计算价格得分时不予以相应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4.3.5.1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应当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4.3.5.2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划分标准: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4.3.5.3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且投标产品含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时,其小型、微型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即评标价=投标报价-小型、微型产品投标报价×6%。
24.3.5.4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时,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联合体投标报价-联合体投标报价×2%。
24.3.5.5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上述“24.3.5.3”价格扣除。
24.4评分标准
(1)价格分值(满分30分)
(2)商务技术分值(满分70分)
序号评分内容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满分20分)
1
公司实力
(满分8分)
1、投标人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认证证书得2分,满分6分;
2、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2分。
(以上均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
2
信用情况
(满分3分)
根据投标人获得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或“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情况打分:每获得一年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
3
财务状况
(满分4分)
根据投标人2015-2017年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价:连续三年盈利的得4分;连续两年盈利的得2分; 只有一年盈利的得1分;不盈利得0分。(提供投标人2015-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
4
服务便利性
(满分5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应急事件响应时间进行评比:
投标人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小于等于1个小时到达并处理问题,得5分;
投标人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超过1个小时到达并处理问题,得2分;
(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未提供承诺函得0分)
技术部分(满分 50分)
1对用户需求中“▲”参数的响应情况(满分14分)
对用户需求中的带“▲”技术指标条款全部响应为满足或优于的得14分,每不满足一项扣1.5分,至扣完为止,本项最低得0分。
(若用户需求书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则投标人按照用户需求书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用户需求书未要求提供特殊证明材料,则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或设备的原厂商官方的技术白皮书或彩页原件或原厂商针对本项目所作的技术参数说明等详细技术资料)
2
项目实施方案
(满分9分)
根据投标人对实施方案总体设计情况,对具体实施管理、项目进度计划、售后服务安排有详细的规划方案,针对方案完整性、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比:
优:方案科学合理完整,优于文件要求,可行性强,得9分;
良:方案基本合理,能基本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可行性一般,得6分;
中:方案不合理、不完整,不能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可行性差,得3分;
差:无提供对应方案,得0分。
3
售后服务方案
(满分9分)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应急措施、实施周期、保修期、培训方案完整性和效果等指标进行综合评比:
优:售后服务方案及培训方案完整合理、可行性强、得9分;
良:售后服务方案及培训方案完整、可行性一般,得6分;
中:售后服务方案及培训方案基本完整、可行性较差,得3分。
差:无提供对应方案,得0分。
4
项目管理方案
(满分9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比:
优: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管理方案非常详细、科学,得9分;
良: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管理方常详细、科学,得6分;
中: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管理方案较一般,得3分;
差:无提供对应方案,得0分。
5
质量保证措施
(满分9分)
根据所投产品的技术支持、质量保证和实施售后服务计划承诺、保修期年限、培训计划、质保期内的人员驻点计划等情况进行综合评比:
优:措施方案非常详细、完整、实用得9分;
良:措施方案详细、完整、实用得6分;
中:措施方案完整性、实用性较一般的,得3分;
差:无提供对应方案,得0分。
24.5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向采购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六、合同授予
25.合同授予标准
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依法确定中标人。
26.采购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采购人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27.发布中标结果
27.1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及招标文件。
27.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3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七、合同签订、履行和验收
28.合同的签订
28.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8.2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8.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政府采购系统(以下简称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开;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通过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备案。
28.4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29.验收
29.1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29.2在验收时,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服务的相关资料,按采购人提出的方式验收。
29.3由采购人对货物或服务的质量、规格和数量及其他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任何一项与招标要求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29.4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30. 履约保证金
30.1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者以专业担保机构、金融机构出具的担保函的形式缴交。
30.2采用电汇、支票、银行转账等形式汇入采购人账户后,到期后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账户:中标后采购人另行通知
30.3履约保函应是合法经营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非东莞市范围内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必须附上当地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文件。履约保函的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履约保函应在采购合同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
30.4若中标人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当予以赔偿。
31.融资
根据东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东财[2018]189号)规定,中标人可以选择是否采取信用担保融资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各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使用信用担保方式,并选择担保机构提供的任何一种信用担保品种,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不得进行干预。
八、询问、质疑、投诉、串标
32. 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询问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
33. 质疑
33.1招标文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5个工作日,已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的质疑函。
33.2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中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的质疑函。
33.3投标人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3.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33.4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对同一采购程序的质疑。
33.5接收质疑部门(投标人须现场书面提交)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樟村文华大道A座综合楼三楼302室。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769-23322532
34. 投诉
投标人对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35.串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个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6.采购代理服务费
36.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36.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万元
1.1%
0.8%
0.7%
500-1000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万元
0.5%
0.25%
0.35%
5000万元-1亿元
0.25%
0.1%
0.2%
1-5亿元
0.05%
0.05%
0.05%
5-10亿元
0.035%
0.035%
0.035%
10-50亿元
0.008%
0.008%
0.008%
50-100亿元
0.006%
0.006%
0.006%
100亿以上
0.004%
0.004%
0.004%
36.3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6.4采购代理服务费币种为人民币。
36.5采购代理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转账或电汇。
36.6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花园支行
收款账号:4427 3701 0400 40399
九、其他
37. 适用法律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38. 招标文件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
第三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合同书
甲方:
乙方:(中标供应商)
受甲方委托,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组织对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进行采购,于 年 月 日通过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乙方 为中标供应商。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组成及合同总价
1.1 合同文件组成内容包括:本合同书 、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含澄清内容)、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等。
1.2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_______________元)。
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器材工具、培训、维护服务费等所有含税费用,总价为不变价。
1.3招标范围及内容:
1.3.1乙方提供的货物/服务内容指 。
1.3.2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序号
货物/服务内容
品牌/型号/规格
技术配置要求
产地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二、合同主要条款
1.1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
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出请款申请及所需的材料和等额合格发票。
1.2本合同的完成时间为: ;
交货/服务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1.3甲方根据项目要求增加其他必要条款。
三、合同一般条款
1 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格。
1.3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承担与有关的服务及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4 “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5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 服务要求
2.1 提交服务的技术服务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服务要求和其投标文件的技术服务相一致。若技术服务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知识产权
3.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导致甲方不能使用成果的应退还全部项目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技术成果或服务内容
4.1合同项下技术成果或服务内容(除合同主要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合同生效后 天之内,乙方应将技术成果或服务内容交付甲方。
4.2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归属 甲 方所有。
4.3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客户资料、非专利技术等商业秘密和本协议文本,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履行本合同需要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任何一方未履行本保密条款约定之义务者,除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外,还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5 验收
5.1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依据制定的方案进行验收,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
5.2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
5.3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及时整改完善直至合格。
6 迟延交付
6.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交付服务。
6.2 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付,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6.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认为理由不成立的,交货期限不予延长。
7 违约赔偿
7.1 除合同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或完成,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2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是无法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3 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款项或是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乙方的违约金,不足的部分由乙方另行补足。
7.4 本合同所述之损失、经济赔偿是指甲方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此而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等全部费用。
8 不可抗力
8.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8.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8.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9税费
9.1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0 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 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 违约解除合同
11.1 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
11.2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的方式,购买与未交付的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12破产终止合同
12.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3 转让和分包
13.1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13.2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13.3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3.4乙方擅自转让本合同或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同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索。
14 计量单位
14.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5 合同生效和其它
15.1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15.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采购代理机构执 壹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合计 页,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15.3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15.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第四部分 用户需求书
用户需求书
注:用户需求书中标注“●”号的内容为采购的主要标的(核心产品),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清晰列明“标的名称、规格型号(适用货物)、数量、单价。
在《用户需求书》中所提供的货物参数要求,其目的仅仅是为了使投标人更加准确地了解招标要求,不构成对投标单位所报品牌的任何约束;投标人所投货物参数应不低于《用户需求书》中的要求。
一、采购货物: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
数量
单位
备注
一、LED显示屏体部分
1
LED显示屏●
名称:室外P6LED显示屏;规格:6.36m*4.32m;
1、模组尺寸192*192*18mm;
2、模组平整度:≤0.16mm,箱体间缝隙≤0.15;
▲3、支持单点亮度和色度校正;(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白平衡亮度≤5000-5500cd/㎡(6000K,校正后);(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5、色温可调范围:3000k~10000k,并可自定义色温值;(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6、对比度5000:1。视角:水平视角≥160°,垂直视角≥140°。刷新频率≥1800HZ。换帧频率:50&60HZ。、亮度:100%亮度 16bit灰度,20%亮度 12bit灰度。模组亮度均匀性≥98%;(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7、峰值功耗≤290W/㎡;
8、寿命典型值≥50000小时;
▲9、产品满足盐雾10级要求;
▲10、工作温度范围-10℃-40℃。存储温度范围-20℃-60℃。在40℃ 80%RH恒定湿热环境下,工作正常;(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11、一体化驱动主板设计,拥有自带驱动控制的LED显示单元及其生产方法的技术;
▲12、中标人承诺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提供单独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
块
2
开关电源
1.名称:开关电源;2.规格:5V、40A
12
台
3
室外防水箱体
1.名称:室外防水箱体;2.材质:采用1.2MM冷扎钢板制作,表面烤漆,防护等级IP65;3.规格:960mm*960mm
24
个
二、LED全彩显示屏主控部分
4
LED主控卡
1.名称:LED主控卡
2.类别:智能识别一卡通功能;65536级(64K)灰度内任意设定功能;支持带PWM的驱动芯片;逐点检测功能;256级亮度自动调节;传输最大达170米(实测),保证传输140米
3.▲为保证显示屏工作稳定可靠,主控卡需要与显示屏为同一品牌。
2
张
5
LED接收卡
1.名称:LED接收卡
2.类别:单张接收卡支持1024x256像素点;单卡最大可输出28 组 RGB 数据;支持3路电压检测
24
张
6
视频处理器
最新一代广播级视频处理技术,集视频拼接器 / 混合视频矩阵 / 多画面处理器 / 视频同步处理器功能为一体输入:高清 + 标清,模拟 + 数字,多达28路,其中:CVBS x 7、VGA x 7、DVI / HDMI x 7、SDI / HD-SDI / 3G-SDI x 7; 输出:DVI 数字高清,多达16路,1920 x 1080@60Hz;同步拼接技术,实现对多屏显卡或联网播放器播放的超高清动态视频的水平和垂直同步处理;支持放大拼接,点对点同步拼接,单机最大拼接水平30720 点或垂直19200 行;单屏多至10 预监画面高清输出;4K2K 超高清动态底图;单屏四画面显示,底图 + 任意跨屏漫游三画面显示;任意输入信号间无缝切换、淡入淡出切换; 多种预存模式调用,模式调用特效无缝或淡入淡出; AIAO( Any In Any Out ) 功能,任意截取任意输出;插卡设计,灵活方便;冗余电源设计运行更可靠;便捷的操控台 / RS232 / USB 操控设置;
▲视频接入处理设备,与显示屏为同一品牌;
▲为保证工作安全可靠(提供CCC证书和公安部出具的检测报告)。
1
台
7
配套软件
表格输入;网络功能;后台播放;定时播放;数据库显示;多显示屏支持;多屏独立编辑;多窗口多任务同时播放;文本支持Word,Excel;可为节目窗叠加背景音乐;可在WIN98、WIN2000、WINXP等操作系统下运行 ;丰富的图片浏览方式;日期、时间、日期+时间、模拟时钟等各种正负计时功能;日历可透明显示;可自动播放多个任务(*.LSP);提供外部程序接口;视频源色度、饱和度、亮度、对比度软件调节;支持所有的动画文件(MPG /MPEG/MPV/MPA/AVI/VCD/SWF/RM/RA/RMJ/ASF...)
▲为保证显示屏工作稳定可靠,且在使用和编播内容时无专利及软件纠纷,配套软件需要与显示屏为同一品牌(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
1
套
三、LED全彩显示屏其他配套设备
8
配电柜
1.名称:LED配电柜;2.种类:含100A 3P断路开关两个,分控开关2P 32A断路开关两个,零线端子排一个,地线端子排一个。
▲2.保证整个配电系统的安全稳定(提供配电柜CCC认证证书)
1
台
9
配电箱
1.名称:配电箱;2.规格:含80A 2P断路开关1个,分控开关1P 16A断路开关24个。
1
台
10
控制系统
含22寸显示器,CPU英特尔(R)酷睿第六代i3处理器,内存配置≥4GDDR,显卡≥2G;声卡集成HDAudio,支持5.1声道;硬盘500G;网卡集成10/100/1000M以太网卡;光驱DVD;扩展槽≥1个PCI-E*16,≥2个PCI-E*1。
1
套
11
背景音乐系统设备
1.名称:功放;2.类别:三个话筒输入口,两个辅助输入口,一个辅助输出口。100V, 70V 250W定压输出和4Ω定阻(平衡,不接地)输出。有默音功能,便于插入优先广播。各通道独立音量控制,高音和低音音调控制。l5单位LED 电平表,甚易监察工作状态, 输出短路保护并告警
1
台
12
扩声系统设备
1.名称:音响;2.规格:全天候设计,选用豪华铝合金箱体,选用防水单元,铝合金材质网罩,永不生锈;室内外均宜,寿命长,灵敏度高(92±2dB),声音清晰、明亮;喇叭单元:8"低音扬声器x2, 1"高音扬声器x1;重13kg,配有安装支架,安装便捷;工作电压70/100V额定功率80W,最大功率160W,多个配接端子,适应不同场合;最大声压级达110dB,有效频率范围宽达80Hz ~16kHz。
2
台
13
避雷器
1.名称:LED显示屏专用避雷器箱;2.规格:250×310×110mm;3.电压等级:标称工作电压Un:380V;最大持续工作电压Uc:385V。
1
组
四、LED全彩显示屏传输部分
14
双绞线缆
6类非屏蔽网线
68
m
15
光缆
室外四芯单模
630
m
16
水晶头
6类RJ45水晶头
40
个
17
跳线
光纤跳线SC-SC
4
条
18
光纤盒
1.名称:光纤盒;2.规格:4口
2
个
19
布放尾纤
国标
8
根
20
光纤熔接
光纤熔接费
8
个
21
耦合器
SC耦合器
8
个
22
光缆终端盒
1.光缆芯数:单模千兆光纤收发器;2.参数:插卡式或独立结构,适用集中管理2U铝制机架;广播过滤功能、地址自动学习和自动更新功能及存储转发的运行机制
2
个
五、LED全彩显示屏照明系统
23
荧光灯
一体化日光灯管1.2米 超亮led节能灯管全套光管
4
套
24
配线
RVV3*2.5mm2
60
m
六、LED全彩显示屏配电部分
25
配线
BVR 1.0mm2
286
m
26
配线
BVR 1.5mm2
116
m
27
配线
ZR-RVV3*2.5mm2
383
m
28
配线
ZR-RVV3*4mm2
56
m
29
电力电缆
YJV3*16+2*10mm2
643
m
七、其他配套货物
30
商品混凝土
强度等级:C25
75
m3
31
塑料管
PE管DE110
200
m
32
商品混凝土
强度等级:C15
4
m3
33
商品混凝土
强度等级:C30
61
m3
34
商品混凝土
强度等级:C35
0.5
m3
35
横梁
150*150*10mm型的Q3345B钢材(铁红防锈底漆、醇酸面漆)
65
米
36
斜拉梁
150*150*8mm型的Q3345B钢材(铁红防锈底漆、醇酸面漆)
48
米
37
主梁
200*200*12mm型的Q3345B钢材(铁红防锈底漆、醇酸面漆)
380
米
38
水平结构梁
150*150*10mm型的Q3345B钢材(铁红防锈底漆、醇酸面漆)
35
米
39
螺栓
螺杆+双螺母+Φ36
142
个
40
构件柱
1000mm宽*1000mm厚
18
米
41
垫层钢筋
Φ10~Φ16mm
64
米
42
结构钢筋
Φ20~Φ25mm
72
米
二、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三、质保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四、付费方式
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95%,质保期满后15个日历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
付款时中标人应出具与实际应付款数额相符的发票,否则造成不能按时付款的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五、其他
(1)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2) 中标人负责将设备运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搬运费等;
(3) 设备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负责运输、安装、调试过程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4) 设备在验收合格前的保管由中标人负责;
(5) 安装所需工具设施物料由中标人自备、自费运到现场,完工后自费搬走,并对安装现场进行清理,保证不对建设场地环境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安装过程发生的安装费、材料费、人工费、清理费等全部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6) 设备的装箱、安装、调试等工作由中标人负责,但必须在采购人的指定人员参与下进行;
(7) 中标人必须提供设备的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验收货物;
(8) 设备在验收合格前出现损坏的,由中标人负责该损坏设备的免费更换或维修。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注:请投标人按照以下要求的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会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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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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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价格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报价总表)
包号
项目名称
总报价(元)
交货期
质保期
备注
A
总报价大写金额
注:投标总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二)报价明细表
序号
货物/服务名称
单位
计算依据(选填)
单价(元)
数量
小计
是否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
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报价合计
投标总价
报价依据和说明(选填,可另附页):
注:
1.此表乃报价总表的明细表。
2.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3.供应商可自行制定报价明细表。
4.货物/服务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是否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栏,填写内容为“是”或“否”。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二、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
致: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本公司确认收到贵中心提供的 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 招标的相关服务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本公司: (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委托 (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本公司进行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一切事宜。
本公司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本公司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本公司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套、副本 套和唱标信封 份。
本公司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1、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相关服务的投标总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2、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本公司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3、本公司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不能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本公司同意按照贵中心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信息或资料。
5、本公司理解贵中心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贵中心可能收到的投标。
6、本公司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用户需求书》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7、本公司作为 (制造商/代理商/投标人) 是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贵方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8、本公司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本公司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9、本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0、本公司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11、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二)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致: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本公司参加 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声明:
本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已清楚招标文件所有要求及有关规定;并承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本公司承担。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本公司参加 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声明:
本公司参加本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3.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请按照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相关条款提供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致: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本证明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名称)的 (投标人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粘贴处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日期: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本委托书声明: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 (投标人名称)委托在下面签字的 (授权代表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表人,就 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招标的相关服务的投标和合同的执行,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须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本委托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
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粘贴处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私章):
日期:
(三)业绩表
序号
使用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总价
起止时间
(未完成的填写合同签订时间)
备注
注:请按照评审要求提供相关业绩等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四)商务差异表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如实地说明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响应情况。对响应有偏离的,则在本表中写明实际偏离的具体内容。商务条款一般包括服务期(完工期)等期限、付款方式、质保期、售后服务等。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内容
偏离情况
说明
注:1.投标人应在“偏离情况”栏内注明“正”、“负”或“无”。如有偏离(“正”或“负”),应在“说明”栏内予以说明。
2.如投标人对“商务条款”全部响应的,也可以在表格下面用文字总括性的说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五)合同条款偏离表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投标文件合同条款
偏离情况
说明
注: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如实地说明对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内容的响应情况。
2.如有偏离,应在“偏离情况”栏内注明“有”,并在“说明”栏内予以说明,如投标人偏离内容较多可另附页说明。如无偏离,应在“偏离情况”栏内注明“无”。
3.如投标人对“合同条款”全部响应的,也可以在表格下面用文字总括性的说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六)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文件
可以包括以下几项内容:(格式自定)
5.1投标人基本情况、公司简介、获奖情况和有关资质等;
5.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技术文件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实际需求填写)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 的 (采购项目)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 期:
注:
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且必须在《报价明细表》中单独列明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报价,若供应商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未在《报价明细表》中列明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在计算价格得分时不予以相应的扣除。
2. 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时须提交本函并注明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投标时须提交本函和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根据实际需求填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3.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投标技术服务方案
投标技术服务说明(货物类)
投标人应按照用户需求书的要求,详细列出货物的各项技术要求、技术措施或处理,并提供相关货物的实物图片及产品彩页或者说明书。
1.货物技术规格及性能:
……
2.产品用材:
……
3.防护措施:
……
此外,投标人还应对所货物其制造商的加工、检测能力进行描述。
货物配置一览表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品牌型号规格
性能及技术参数
备注
1
2
3
4
5
……
(四)技术差异表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用户需求书的内容作出全面响应。对响应有差异的,则在差异表中写明实际响应的具体内容。不论出于何种原因此表未填写,投标人都被认为已清楚了解招标文件要求并对招标文件所需的服务的技术要求作全面响应,投标人必须承担完成用户需求所描述的内容的义务。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内容
偏离情况
说明
注:1.投标人应在“偏离情况”栏内注明“正”、“负”或“无”。
2.如有偏离(“正”或“负”),应在“说明”栏内予以说明。
3.“用户需求书”技术条款中若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应当提供,否则视为负偏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五)实质性条款(标记★)响应表
序号
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
招标文件对应页码
投标文件响应条款
偏离情况
说明
1
2
3
4
...
...
...
...
...
注:1.投标人应逐条对照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标记★),如实地说明已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情况,若发现虚假填写,按无效投标处理。
2.如有偏离,应在“偏离情况”栏内注明“有”,并在“说明”栏内予以说明;如无偏离,应在“偏离情况”栏内注明“无”。
3.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当提供,否则视为不满足。
5.投标人可按项目的实际需要提供本表格,若本招标文件未设置“★”,则该表不用填写。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6) 重要技术参数(标记▲)响应表
技术参数(▲)
是否响应
页码范围
...
...
...
注:
1.投标人可按项目的实际需要提供本表格,若本招标文件未设置“▲”,则该表不用填写。
2.响应表所列出的材料应为真实准确的,若文件需要,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请勿提供虚假、过期材料,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若招标文件有需求,投标文件未提供重要技术参数(▲)响应表对投标人投标产生负面影响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七)拟安排本项目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序号
姓名
职位
持何种 资格证件
发证时间及部门
从事本工作时间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备注:须填写相关内容。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八)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品牌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备注:须填写相关内容。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九)提交事项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事项相关内容作出全面响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完成时间/服务期:
2.服务地点:
3.验收:
(1)验收工作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单位)与投标人共同进行。
(2)在验收时,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服务的相关资料,按采购人提出的方式验收。
(3)由采购人对货物或服务的质量、规格和数量及其他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