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北区疾控中心及卫生监督所综合楼地块 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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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北区疾控中心及卫生监督所综合楼地块
调查报告
(公示稿)
委托单位:柳州市新中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承担单位:北京伦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
〇一九年八月
报告编制单位:北京伦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广西华强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委托单位:柳州市新中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罗章
报告编制人员:李亚奇 向猛 李耀辉 高原 杜鹏 尹交英
评审意见修改目录
专家意见 修改位置
1、地块历史归属情况 需要补充,P13 页下划
完善地块有关信息介绍。 线部分;
2、补充场地钢渣相关 资料,P32 页下划线部 分;
补充相关中色锌品厂资
完善项目地块周围区域污染源调查。 料, P17 、 P18 页下划 线部分。
补充场地地下水情况说
完善区域水文地质条件调查。 明,P41 页下划线部 分。
核实地块污染物检测结果。 已对监测结果进行核实
补充不确定性部分,
补充完善不确定性分析。 P32、P33 下划线部 分。
报告下划线内容为相关意见的补充修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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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前言 .......................................................... 1
2.概述 .......................................................... 2
2.1 调查的目的和原则 ........................................... 2
2.3 编制依据 .................................................... 3
2.4 调查方法 .................................................... 4
3.场地概况....................................................... 7
3.1 区域环境状况 ............................................... 7
3.2 场地历史 ................................................... 8
3.3 相邻场地历史沿革 ........................................... 9
3.4 场地周边敏感目标 ........................................... 9
3.5 场地利用规划 ............................................... 9
4.资料分析...................................................... 11
4.1 政府和权威机构资料收集与分析............................... 11
4.2 场地资料收集与分析 ........................................ 11
5.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 ............................................ 12
5.1 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情况分析 ..................... 12
5.2 各类槽罐内的物质和泄露评价................................. 12
5.3 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处置评价............................... 12
5.5 污染情况不确定性 .......................................... 13
6.污染状况识别 .................................................. 14
7.调查监测工作计划 .............................................. 15
7.1 采样方案................................................... 15
7.2 环境、健康及安全防护计划................................... 16
8.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 .......................................... 17
2
8.1 采样前准备................................................. 17
8.2 土壤样品采集............................................... 17
8.3 现场记录................................................... 17
8.4 实验室分析................................................. 18
8.5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8
9.结果与评价 .................................................... 20
9.1 评价标准................................................... 20
9.2 检测结果................................................... 20
9.3 调查结果评价............................................... 20
10.结论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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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
柳北区疾控中心及卫生监督所综合楼地块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 区
北外环路南侧,用地面积约 5990.64m2 ,建筑面积 9000 m2。根据柳州市发展 和
改革委员会关于柳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监督所综合楼项目建议书的 批
复,在该地块拟新建柳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卫生计生监督综合楼 1 栋, 以及
地下停车库、供配电、给排水、道路、绿化等附属配套工程。
目前,国家已出台的一系列规范工业用地场地重新开发利用的法律法规,
“对于拟开发利用的关停搬迁企业场地,未按有关规定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及风 险
评估的、未明确治理修复责任主体的,禁止进行土地流转”(《关于加强工 业企
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
[2014]66 号)》),“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 应
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土壤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九
条),“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 购
以及转让、以及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 广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
案》,第 7 条)。按照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柳州市相关法规的要求,柳北 疾
控中心及卫生监督所综合楼地块在再开发前需开展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 因此
——柳州市新中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伦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伦至环境”)对该地块进行土壤环境调查工作。伦至环境在接受委托 后,按照
国家相关技术规定要求开展并完成了相关调查工作,并编制了本调查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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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概述
2.1 调查的目的和原则
本次调查工作的目的为确定场地是否受到了历史上工业活动的污染。通过 资
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与样品分析,掌握场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 为可
能需要进行的人体健康风险评估提供依据,同时为场地的未来利用提供必 要支持
性材料。
本次调查依据的基本原则包括:
1 针对性原则
针对本次调查活动的目的和要求展开,确保收集资料的完整性、调查方案的
代表性以及采集样品的实效性。
2 规范性原则
依据国家和地方性法律法规、技术指南的要求,以程序化和系统化的方式规
范场地环境调查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保证污染场地环 境调
查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3 可行性原则
综合考虑调查成本、点位可到达性以及取样/检测方法的技术应用水平,保
证调查工作的切实可行。
2.2 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的目标地块位于柳北区北外环路南侧,部分区域在广西贝永青停
车场内(区域 2),部分区域在闽钢公司的钢板仓库场地内(区域 1)。调查区
域总占地面积为 5990.64m2。地块四周情况为:南临宏基停车场,西临空地及简
易道路,北临北外环路,东临园艺路 ,如下图 2-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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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1 调查范围
2.3 编制依据
2.3.1 法律和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
3《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号;
4《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 140
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的安排通
知》,国办发(2013)7 号;
6《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 工
作的通知》(环发[2014] 66 号),2014 年 5 月;
7《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 42 号),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布,2017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8《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三年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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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82 号);
9《广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桂政办发〔2016〕167 号);
10《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30 年)》(桂环 规
范〔2018〕4 号)。
2.3.2 标准和规范
1《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
2《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
3《污染场地术语》(HJ 682-2014);
4《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
5《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原环境保护部
办公厅 2014 年 12 月 1 日印发);
6 《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201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7《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
2018),2018 年 8 月 1 日实施。
2.3.3 其他相关资料
1 《柳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监督所综合楼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
告》;
2 柳北区疾控中心及卫生监督所综合楼总平面示意图;
3 柳州市柳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监督所综合楼建设用地许可证;
4 规划红线定点图;
5 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柳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监督所综 合
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柳发改规划〔2018〕323 号文件)。
2.4 调查方法
本次场地调查的流程主要参考《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 HJ 25.1-
2014)。导则要求场地环境调查可分为三个阶段,其工作程序如 2-2所示。 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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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是污染 识别
阶段,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通过这一阶段的工作,若确认场地内 及周边
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场地的环境状况可以 接受、调
查活动可以结束;否则,需进入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
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以采样与分析为主,是污染证实阶段。若第一阶段场
地环境调查表明场地内或周围区域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如化工厂、农药厂、 冶炼
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 或活
动;由于资料缺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排除场地内外存在污染源时,作为潜在 污染场
地进行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确定污染物种类、浓度(程度)和空间 分布。若
采样分析后确认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国家和地方等相关标准以及清洁 对照点浓
度,并且经过不确定性分析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则第二阶段场地 环境调查工
作可以结束;否则,需要进行风险评估或污染修复,则要进行第三 阶段场地环境
调查。
第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以补充采样和测试为主,获得满足风险评估及土壤 和
地下水修复所需的参数。本阶段工作可单独进行,也可在第二阶段调查过程 中同
时开展。
本次调查主要包括上述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初步调查的工作。 第一阶段环境
调查的主要流程如下:
资料收集与分析。收集的资料主要包括:场地利用变迁资料、场地环境资
料、场地相关记录、政府相关文件、场地所在区域的自然和社会信息。当调查 场
地与相邻场地存在相互污染的可能时,须调查相邻场地的相关记录和资料;
现场踏勘。了解场地的现状与历史情况、相邻场地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周 围
区域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区域水文地质和地形描述等;
人员访谈。采用当面交流、电话交流、电子调查等方式,访谈场地现状或 历
史知情人,一般包括场地管理机构和地方政府相关人员、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部门
的相关负责人、场地过去和现在各阶段的使用者、场地所在地或熟悉场地 的第三
方;
结论与分析。 第二阶段环境调查的主要流程如下:制定采样分析工作计划。
包括核查已有信息、判断污染物的可能分布、制 定采样方案、制定健康和安全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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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计划、制定样品分析方案和确定质量保证和 质量控制程序等内容;
现场采样。包括定位和探测、现场检测等内容; 实验室检测和数据分析等。
图 2- 2 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内容与程序
本次调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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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场地概况
3.1 区域环境状况
3.1.1 项目所在区域基本情况
柳州市柳北疾控中心及卫生监督所综合楼位于柳州市北外环路南侧,现状 场地有
围墙将场地一分为二,一半地块在柳州市贝永青停车场,另一半在闽钢 公司钢板仓库
区域内。占地 面积为 5990.64m2,地理位置见图 3.1-1。
图 3.1-1 项目所在地
柳州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暖湿润,雨量充沛,全年无霜期长,
多年平均气温 20.50C,极端最高气温 39.20C(1953 年 8 月 13 日),极端最
低气 温-3.80C(1955 年 1 月 12 日);多年平均降雨量为 1483.8mm,多年平均蒸
发 量为 1407.5mm,多年平均相对湿度为 76.1%,全年湿润系数达 1.05,历年最大
风速为 14.0m/s( 南风), 极大风速为 23.5m/s, 50 年一遇的基本风压值为
0.30kN/m2。
柳江为本区主要河流,呈“壶”形环绕柳州市区,绵延 74km,常年水量充 沛,
洪水平均每 3.5年发生一次。洪水一般来势猛,暴涨暴落,24小时曾有 12.10m涨幅,
最大涨率每小时达 1.28m,一般为 0.30~0.50m,一次洪水最大水位变幅 18.00m左
右,洪水期为 6月中~7月中,6月中最多,洪峰过程长则 25 天,短则 3天。柳江下
项目调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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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红花电站蓄水以来,柳州市区柳江正常蓄水高程为 77.80m 左右。柳北地区曾在 2005
年发生“6.20”洪水,受灾地区村民搬迁调查地块附近鹧鸪江村水碾屯。
按地质的观点,本区位于广西山字型构造的脊柱部位。区内褶皱及断裂构 造一般
发育,构造线分为北东向、南北向两组,其中以北东向断裂为主,该组 断裂倾角
50°左右。区域出露地层主要有石炭系(C)灰岩、白云岩,二叠系(p) 灰岩、硅质
岩,第三、四系黏土等,场区下覆地层为石炭系下统大塘组(C2) 的白云质灰岩,场
区南面 800m 左右为西流断层,为逆断层倾向北西,倾角 50°。
3.1.2 地块基本情
调 查 目 标 地块 位 于 柳 州 市 柳 北 区北 外 环 路 以 南 , 距 柳江 直 线 距 离 约
1400m。场地西侧为宏基停车场,南侧为园艺路,北侧为空地和简易道路。场地内部大
部分区域为裸露地面,部分区域为 1-3m 厚度的杂填土,杂填土上层有直径为 0.5-5cm
块状钢渣垫层;部分区域有经过水泥硬化处理。
3.2 场地历史
经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的资料收集后,柳北疾控中心及卫生监督所中心楼 地块在
50 年代属于鹧鸪江劳改农场区域,60 年代该地块为五七干校所在地, 随着五七干校
关闭后至 2005 年该地块一直为荒地。
2005 年柳州区域发洪水后,受水灾影响的村民搬迁至地块附近并在该区域有进行
甘蔗等作物的农业种植活动,并于 2009 年前后停止种植甘蔗等农作物, 该地块变为
荒地。
2013 年 10 月-2014年 12月期间,场地低洼区域开始用柳钢的钢渣(钢渣 是转
炉、电炉、精炼炉在熔炼过程中排出的由金属原料中的杂质与助溶剂、炉衬形成的
渣)等材料进行场地垫高处理,经历史影像图发现该时段地块内出现 车辙,判断该时
段开始有停车业务。
2015 年 12月,通过历史影像图可以看出调查地块附近出现大面积围墙, 并有简
易房屋出现,判断该区域停车场业务已经形成。
2016 年 4月-2018年 10月,调查地块内出现围墙并将地块隔开,一侧为停 车业
务,另一侧用于存放钢材。经现场人员访谈得知在此期间,广西贝永青停 车场也在该
时段搬迁至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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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0 月至今,调查范围内围墙东侧为广西贝永青停车场,西侧以存放钢材
为主。
2006 年之前,调查地块为柳州市柳北区长塘镇鹧鸪江村民委员会管辖属集 体所
有;2006 年,调查地块被国土收储后属国家所有。
3.3 相邻场地历史沿革
本地块目前周边情况为:北侧为鹧鸪江村水碾屯;南侧为思源小区;西侧 为宏基
停车场(主要经营停车、存放钢材等相关业务)、柳州中色锌品有限责 任公司(主营
业务:锌氧化物 立德粉 硫酸等);东侧为空地。
本次调查的地块位于广西贝永青停车场内与停车场北侧围墙外钢材存放场 地部分
区域。目前能够查阅到的场地周边历史卫星图片最早为 2004 年。经调查,思源小区
2008 年建成,在此之前该区域为荒地;柳州中色锌品有限责任公司建于 80年代,在
此之前该区域为荒地;鹧鸪江村水碾屯为 2005 年发洪水后搬迁于此, 在此之前该区
域为荒地;东侧空地区域一直为荒地。
3.4 场地周边敏感目标
本地块位于柳州市柳北区北外环路区域,周边半径 1000m 范围内环境敏感 目标
较多,主要为一些居民小区、学校、村庄、农田等。
3.5 场地利用规划
根据柳北区政府的相关规划,本地块未来拟作为医疗卫生用地(A5)使 用,
属于《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GB36600- 2018)中规
定的第一类用地。地块规划图见图 3.5-1。详细规划文件见附件 1 规划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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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3.5-1 地块规划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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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料分析 4.1 政府和权威机构资料收集与分析
本次调查收集到的政府和权威机构发布的资料有:
1柳北区疾控中心及卫生监督所综合楼总平面示意图;
2柳州市柳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监督所综合楼建设用地许可证;
3规划红线定点图;
4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柳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监督所综 合
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柳发改规划〔2018〕323号文件)。
根据以上资料,本地块调查面积明确(5990.51m2),调查边界清晰,为调
查点位的确定提供了依据。同时,根据政府用地规划文件,该地块将来计划作
为医疗卫生用地使用,为样品检测结果的分析评价提供了依据。
4.2 场地资料收集与分析
本次调查收集到的场地相关资料有:
1 Google Earth 卫星图;
2《柳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监督所综合楼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
告》。
根据《柳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监督所综合楼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
告》勘察结果,场区钻探深度范围内遇见一层地下水。为上层滞水,赋存于素 填
土①层及硬塑状红黏土③裂隙中,其赋存特性与土成分及土质均匀性有关, 水量
及水位埋深与季节性降水和场地周边排水环境密切相关,其补给来源主要 接受大
气降水渗入补给及区民生活排水渗入,水量较小,场地内无统一水位, 勘察期间
测得其稳定水位埋深为 3.50~8.20m(相当于标高 84.37~88.8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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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
(1)现场踏勘
我司调查人员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前往本场地进行了现场踏勘,并对场地 周
围相关人员及熟悉周边企业情况的老职工进行了访谈,根据访谈结果确认: 本地
块历史上为低洼荒地,2013 年开始用钢渣、建筑渣土在低洼处回填,后成 为钢
材存放(物流仓储用地 W)和违法车辆停车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S)。地块
西侧为宏基停车场,南侧为园艺路,北侧为空地和简易道路,东侧为 北外环辅
路。现场踏勘未发现场地内有明显异物或异味,场地附近没有加油站。
(2)人员访谈 针对该场地的使用历史及现状问题,项目组进行了相关的人
员访谈工作,分别对贝永青停车场工作人员、宏基停车场负责人、广西中色锌品
有限责任公 司人员、附近水碾屯村民、鹧鸪江村委会主任等人员进行了访谈。访
谈了解到 调查地块历史上基本为农用地、荒地、停车场和钢材储存,贝永青停车
场的生 活垃圾统一由环卫所收集处理,生活污水排至污水管网,场地内未曾有工
业企 业生产经营活动,调查场地及附近区域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
从访谈工作中了解了部分的地块历史及使用信息,补充了历史影像资料的
不足。
5.1 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情况分析
本项目地块历史上曾作为停车场和钢板存放用地。其中,停车场和钢板存 放
区域均有钢渣、建筑渣土等材料回填。
5.2 各类槽罐内的物质和泄露评价
从历史卫星图可看到,本次调查地块内未曾出现过储罐,访问场地企业职
工,未获得储存物的任何信息。
5.3 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处置评价
本地块历史上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钢渣等,用于路基的加高。钢渣属于一
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调查地块的钢渣来自柳钢(距离柳钢生产区域约 4km)。
2012年,柳钢年产钢渣量约 120万吨,钢渣处理方式以热泼钢渣为主,粒化钢渣
为辅。经查阅相关文献,指出钢渣浸出液的 PH、重金属与氟含量均低于我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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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对环境污染影响很小。
5.4 管线、沟渠泄露评价
本地块内未涉及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通过地下管道排入市政管网。现 场
踏勘时,未发现任何残存的管线或沟渠。访谈地块使用人以及周边知情人, 获知
该区域在使用过程中无管线或沟渠。
5.5 污染情况不确定性
本地块之前为荒地,低洼地经钢渣等材料垫高处理后用于停车服务,后有部
分区域有经水泥硬化处理,为钢板存放区域,该区域内不涉及化工产品的生产和
一些相有机类物质的存放。场地区域表层一直保持为钢渣、建筑渣土等材料覆
盖,部分区域有经水泥硬化处理。柳州中色锌品有限责任公司曾属于“双超”企
业,并查阅到 2015 年有柳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柳州中色锌品有限责任公司的行政
处罚告知书,不能排除在生产期间产生的烟尘沉降到调查区域导致重金属含量超
标的可能性。因此,需要对场地内环境介质(主要是土壤)进行取样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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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污染状况识别
本地块历史上为荒地,2005 年后有外地村民搬迁鹧鸪江水碾屯后用该地块种
植甘蔗等农作物,2008 年后该区域为荒地,2013 年低洼地经回填垫高处理后该区
域开始出现停车业务,2015 年该地块部分区域进行水泥硬化处理用于钢板的存
放,2018 年后停止钢板储存,一直保持到如今状况。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综合分析判断,本地块潜在的污染物
主要来自于场地内历史上的钢渣等垫高、冶炼厂生产以及附近交通等带来的大气
污染物沉降等,如:
1 调查地块内历史上存在的停车业务主要为违法车辆暂存,不涉及车辆维
修、保养业务。调查地块内的钢渣来自柳钢,属于一般固体废弃物。经查阅相关
文献,指出钢渣浸出液的 PH、重金属与氟含量均低于我国危险废物浸出毒性鉴别
标准,对环境污染影响很小。
2 调查地块西侧有中色锌品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生产氧化锌、硫酸锌等产
品。根据《2015 年重点企业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材料》资料中显示柳州中
色锌品有限责任公司曾属于“双超”企业,并查阅到 2015 年有柳州市环境保护
局关于柳州中色锌品有限责任公司的行政处罚告知书,不能排除在生产期间产生
的烟尘沉降到调查区域导致重金属含量超标的可能性。
上述污染源可能会对地块内的表层土壤造成一定污染,因此确定的本次调查
关注污染物为重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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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调查监测工作计划
7.1 采样方案
本地块目前大部分为空地,未来建设用地类型为医疗卫生用地。依据原环境
保护部 2017 年 12 月发布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要求,
“初步调查阶段,地块面积>5000m2,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 6个”,本次调查
范围面积位 5990.64m2,但由于地块附近企业生产活动可能对地块土壤环境有影
响,因此本次初步调查拟布设 8个土壤采样点位。初步调查阶段每个点位钻探深
度暂定 4.0-7.0m,具体可视现场快速检测结果调整,计划每个点位采集土壤样品
5-8个,现场快速检测后每个点位选择 4-6个土壤样品送具有资质的实验室检
测。调查地块内合计送检 36个土壤样品,含 4个质量控制样品(按 10%现场样品
采集)。
另外,在本地块外设置 1 个对照点,以了解本地区土壤环境背景值。本次调
查地块位于柳州市柳北区北外环路水碾村附近,周围地块都有较多的人类活动和
扰动痕迹。对照历史卫星图,结合现场实际可到达情况,最终将对照点设置于调
查地块外东北方向、距调查地块约 276m 处。从历史图像上看,该处土壤受到的
扰动相对较少。对照点采集地表 0.2m 处样品。
根据《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对于土壤监测点位取样深度
的规定为:原则上建议 3m 以内深层土壤的采样间隔为 0.5m,具体间隔可根据实
际情况调整。
根据污染识别章节的分析结果,确定本次调查的监测因子为《建设用地土壤
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 1 的 45 项基本项目
(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
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
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
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
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
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
【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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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测定方法采用国家标准方法、行业标准方法、方法。各类监测因子的具
体分析测试方法见附件检测报告。
在现场采样过程中,利用 PID、XRF 快速检测仪器检测场地中挥发性有机物
和重金属,初步掌握场地土壤中各监测因子浓度的情况。
7.2 环境、健康及安全防护计划
在场地调查工作实施前,需制定进场人员健康安全防护计划,以保护所有现
场监测、采样的人员,避免其在场地调查活动中受到与场地有关的健康安全危
害。例如,本地块场地土壤、地下水等环境介质可能受到重金属、有机物污染。
重金属附着在粉尘颗粒上通过皮肤接触、口鼻吸入等方式危害施工人员健康;有
机污染物可以蒸汽和粉尘颗粒的形式通过皮肤接触、口鼻吸入等方式危害施工人
员健康。根据对这些潜在存在的风险评估并准备相应的风险防范预案。
采取的主要安全、健康、环境防护措施如下:
1开工前进行项目潜在风险情况评估,确认需要采取何种程度的措施来保证
施工人员处于安全状态;
2开工前对项目参与人员介绍项目概况及潜在的现场风险因素,以及如何采
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流程;
3劳动保护教育培训:开展法律、法规、安全制度、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技
能教育培训,培训工人如何根据需要使用相对应的个人基本防护用具(安全帽、
安全鞋、长袖工作服、一次性手套);
4采样过程中加强项目组管理,作业班组需保证 2-3人以上,避免个人单独
行动;
5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措施,如施工人员受伤害时的救援措施,人员送医院急
救路线等。
现场采样时,如遭遇到与上述调查计划中不一致的现场条件时,应对该计划
重新进行评估,及时修正,来确定相应的活动,以及采取正确的措施,以确保场
地所有相关人员的健康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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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
8.1 采样前准备
根据采样计划,制定采样工作计划表,准备记录表单,必要的监测设备、足
够的样品器材并进行预先清洗。具体要求如下:
1在采样前准备好个人的防护工作,如佩戴安全帽、口罩等;
2根据采样计划准备采样计划单、钻探记录单、土壤采样记录单、采样布点
图等;
3准备现场采样器具,如手持 GPS、相机、样品瓶、标签、保温箱、橡胶手
套、采样器等;
4确定采样机械设备;
5在采样当天,对采样点进行现场 GPS定位,确定采样点的具体位置,对采
样点进行标记和采集地理信息坐标信息,并在图中标出。
8.2 土壤样品采集
土壤样品使用 XY-100钻机采集,对所有钻探和采样设备都经过清洁步骤后
进场施工。钻探过程中由采样单位现场工程师现场记录土壤分层情况。土壤样品
采集后,从土壤柱(芯)中截取所需要深度的土壤样品,并立即用密封胶带将管
的两头密封并套上管帽进行固定。
样品采集过程中,进行现场快速检测(PID、XRF)并记录,并将采样单位采
集好的土壤样品进行确认后放入带有冷冻蓝冰的样品箱中进行样品暂存和流转,
并在规定的保存时间内完成分析检测。
8.3 现场记录
地层情况:现场观察到的各点位土层分布详见附件土层分布记录表。整体来
看,大多数点位表层均有 0.2m-2.0m 厚度不等的填土,个别点位的杂填土在 3.5m
左右。综合各点位情况,本场地地层自上而下依次为:
1 杂填土,层厚 0.2-2.0m,褐黄色或灰黑色,夹杂植物根系、小碎石等;
2硬塑状红黏土,层厚大于 5.0m,棕红色;现场调查施工时,对每个采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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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观测到土层岩性、颜色、垂直分布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填写采样记录单(附
录 5)。根据《柳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监督所综合楼项目岩土工程勘察
报告》显示场地内的上层滞水无统一水位,勘察期间水位埋深为 3.50~8.20m。
由现场钻孔取样情况观察,未见到调查场地内埋藏的上层滞水。
8.4 实验室分析
检测公司选派有丰富现场经验的采样人员进行现场采样。样品在现场清点完
毕(采样日期、采样地点、样品编号等)后运回检测单位。检测单位在带回样品
箱后,负责检查箱体是否有破损,并清点核实样品的数量、样品瓶编号等情况。
确认无误后,按照样品流转单的要求,立即安排样品保存和检测,检测分析方法
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
2018)附录要求,六价铬检测方法采用《土壤和沉积物六价铬的测定碱溶液提
取、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8.5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本项目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分为现场质量控制和实验室质量控制两部分。
8.5.1 现场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现场工作的质量控制和保证包括监测点位钻孔、样品的采集和保存环节,按
照国家的相关技术规范进行,主要采取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措施如下:
1采样点布设满足《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建设用地
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等技术文件的相关规定,尽可能采集具有代表性的
样品;
2采样设备在进场前和每个钻孔钻探前均经过严格的清洁步骤;
3为避免采样过程中的交叉污染,专业人员佩戴一次性无污染实验用橡胶手
套,并每个样本均做到及时更换,采样工具也做到一个样品用一套工具;
4及时填写样品流转单,流转单包含样品名称、采样日期和分析项目等信
息;
5做好现场记录工作。现场采样和检测时,由现场工程师记录项目场地的土
壤分布情况、现场测量结果等,填写好记录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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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样品在保存和运输过程中以 4℃冷藏,样品于采集当日送至实验室,在样品
保存期限内完成分析;
7采集 10%的质控样品,进行现场采样质量的控制。
8.5.2 实验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本项目的检测分析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样品分析过程中,第
三方实验室严格执行其内部的质量保证和控制程序。
实验室分析检测过程中,通过有证物质的测定,对分析结果的准确度进行
质控,要求其在可接受范围内。
柳北区疾控中心及卫生监督所综合楼地块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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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结果与评价
9.1 评价标准
本次调查场地规划开发为医疗卫生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
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类型,评价标
准选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
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9.2 检测结果
本次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在场地内共布设了 8个土壤监测点位,同时在场地附
近无扰动区域布设一个土壤对照监测点。根据快速检测结果共送检 9个点位的 37
个土壤样品(包含 4个平行样品和 1个对照点样品)。
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显示:
1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在所有样品中均有检出,检出含量均低于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
一类用地筛选值,六价铬均未检出;
2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均未检出。土壤样品检
出具体数据详见实验室报告。
9.3 调查结果评价
9.3.1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本次调查通过设置对照样和平行样,来保证样品由场地运送至实验室的过程
中不受到污染,以及确保实验室内部分析检测结果的质量。本次调查设置了 4 个
土壤平行样。平行样的检测指标与地块内监测样保持一致。由附录检测报告可
知,平行样的相对偏差和加标回收率均在允许范围内。本次样品检测结果有效、
可信。
通过相对标准偏差百分数(RSD,%)评价分析测试结果的精密度。
RSD 的计算公式如下:
柳北区疾控中心及卫生监督所综合楼地块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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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SD,%)= SD 100%
(X1+X2)2
标准偏差 SD=
式中 RSD 为相对标准偏差,SD 为标准偏差,X'表示测量数据的平均值。本
项目土壤样品的 RSD 均在 20%以内。RSD 的变化范围表明本次调查分析检测结
果精确度较高,具有较高的可信度,可较准确的反映本项目地块环境质量状况。
9.3.2 结果评价
综合以上分析可知,本次初步调查土壤样品中重金属均未超过所引《土壤环
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
地筛选值,挥发性有机物(VOCs)、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未检出。
(X − X')2
+ (X − X')2
柳北区疾控中心及卫生监督所综合楼地块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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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结论
柳北区疾控中心及卫生监督所综合楼地块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
北外环路南侧,占地面积约 5990.64m2,地块内部分区域在广西贝永青停车场内
部分区域在钢板仓库场地内。调查地块使用历史基本为荒地、农田、停车场、钢
板存储用地,拟以医疗卫生用地方式进行开发,结合《城乡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
用地标准》(GB50137)的用地分类,地块主要规划为 A5(医疗卫生用地),规
划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类型。
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材料,发现调查地块历史上为
农用地,2013年地块内出现停车场;调查地块西侧于上世纪 80年代出现锌品
厂,属冶炼化工企业。调查地块内的钢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钢渣浸出液
的 PH、重金属与氟含量均低于我国危险废物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对环境污染影响
很小。柳州中色锌品有限责任公司曾属于“双超”企业,不排除在生产期间产生
的烟尘沉降到调查区域导致重金属含量超标的可能性。因此,依据国家的相关调
查和监测标准有必要对土壤环境质量可能受到影响的区域开展下一步的采样检测
工作。
根据《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
评估技术指南》等技术文件,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布设土壤监测点位 8个,共采集
土壤监测样品 37 个(含 4个平行样,1 个对照点样品)。全部样品的监测因子一
致,均为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
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
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
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
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
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
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等 45项。
根据有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的检测结果,各监测因子的含量均满足《土壤环
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
用地筛选值要求。
柳北区疾控中心及卫生监督所综合楼地块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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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查结果表明,本地块内土壤的环境质量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不列入
污染地块管理。根据《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等规范,调查工
作可以结束,无需进行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可用于医疗卫生等第一类用地的开
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