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医学院考试管理规定(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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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桂林医学院考试管理规定(修订) 桂医教[2016]41 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考试管理,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合 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对《桂林医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进 行修订。 第二条 考试目的在于指导和督促学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和技能,检验其 理解程度和灵活运用能力,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的能力。 第三条 考试是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效果、确保教学质量的重要 手段,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严谨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 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含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均需要进行考 核。 第五条 本校在籍的所有专业学生必须参加所修课程的考核,并获得相应的考核成 绩,成绩合格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六条 考试工作是由教务处在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的领导下,依照本规定及学校 相关规定进行组织、协调和监控,各二级学院(系、部)按照本规定具体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 各二级学院(系、部)认真抓好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了解考试工作的要求 和安排,落实命题、送印、监考、组织阅卷、成绩评定和考试材料归档等相关工作。 第八条 各二级学院(系、部)做好考试宣传工作,申明各项规定,弘扬诚实、守信、 遵纪的品德和作风,并对学生进行学风、考纪宣传教育,使学生端正态度对待考试,确 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第九条 考试课程的考核由教务处考试中心统一安排,考查课程的考核由各二级学 院按规定进行安排。 第三章 考核方式 第十条 按照各门课程的特点,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课程的考核方式应根据 课程性质和教学要求在教学计划上给予明确说明,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初告知修读本门课 程的学生。 第十一条 学校提倡进行课程考核方式的改革,重视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的有 机结合,采用多样化的考核形式来评价学生的知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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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医学院考试管理规定(修订) 桂医教[2016]41 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考试管理,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合

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对《桂林医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进

行修订。

第二条 考试目的在于指导和督促学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和技能,检验其

理解程度和灵活运用能力,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的能力。

第三条 考试是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效果、确保教学质量的重要

手段,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严谨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 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含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均需要进行考

核。

第五条 本校在籍的所有专业学生必须参加所修课程的考核,并获得相应的考核成

绩,成绩合格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六条 考试工作是由教务处在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的领导下,依照本规定及学校

相关规定进行组织、协调和监控,各二级学院(系、部)按照本规定具体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 各二级学院(系、部)认真抓好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了解考试工作的要求

和安排,落实命题、送印、监考、组织阅卷、成绩评定和考试材料归档等相关工作。

第八条 各二级学院(系、部)做好考试宣传工作,申明各项规定,弘扬诚实、守信、

遵纪的品德和作风,并对学生进行学风、考纪宣传教育,使学生端正态度对待考试,确

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第九条 考试课程的考核由教务处考试中心统一安排,考查课程的考核由各二级学

院按规定进行安排。

第三章 考核方式

第十条 按照各门课程的特点,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课程的考核方式应根据

课程性质和教学要求在教学计划上给予明确说明,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初告知修读本门课

程的学生。

第十一条 学校提倡进行课程考核方式的改革,重视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的有

机结合,采用多样化的考核形式来评价学生的知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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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形成性评价是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即时、有效的对学生在学习过程表现出来的

学习态度、情感、结果通过合理的方式反馈给学习者,以纠正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出现

的问题,获得有关的教学信息并以此改进教学,使学生对所学知识达到掌握的程度所进

行的一种系统性评价过程,使学生从被动接受评价转变成为评价的主体和积极参与者。

(二)深化形成性评价是教学改革的方向,是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和指导,培养

学生自主学习、终身学习,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措施,各二级学院(系、

部)教研室应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形成性评价。形成性评价的方法可由各二级学院(系、

部)根据课程特点选择适当的评价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 学校对具有综合考试要求的相关专业,应根据相关文件组织考试。

第四章 命题、试卷印刷和保密

第十三条 考试命题

(一)命题工作实行教研室主任负责制,由教研室主任组织教研室学术水平较高、

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进行命题,各二级学院(系、部)领导要严把试题质量关。

(二)命题前应制订详细的《命题双向细目表(命题大纲)》,各课程考试命题应以教

学大纲为依据,以教学内容为基本范围。

(三)试题内容既要考查学生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基本技能的学习和掌握情况,

又要考查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以及运用基本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试卷考核内容方面要求熟练掌握的内容占 60~70%,要求熟悉的内容占 20~

30%,要求了解的内容占 10~15%,超纲内容不超过 5%;认知能力方面要求记忆的占

20~30%,理解的占 30~40%,综合应用占 30~40%。

(五)试卷主观题和客观题比例应控制在 6:4,并要求在客观题方面加大 A3/A4 题

型比例,尽量降低考查学生记忆性试题的比例,各教研室可根据学科特点进行适当调整,

但必须符合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命题原则。

(六)各教研室按照《命题双向细目表》命制两套平行试卷,教务处随机抽取一套

用于考试,另外一套由教务处进行封存以备补考使用。命制的两套试卷试题重复率以及

三年内的试题重复率≤10%。

(七)所有考试课程逐步完善试题库建设,实现考试命题的标准化、科学化。已经

建有试题库的课程,由教研室指定专人进行维护和更新。

(八)命题教师必须以十分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考试命题工作,对责任心不强,命

题出现严重失误或错误而影响考试者,视为严重教学事故。

(九)高度重视命题的保密工作,不得在考试之前以任何形式泄露与考试有关的任

何内容,不得为学生划定复习重点或复习范围,如发生泄漏或变相泄漏试题情况,要迅

速采取措施,变换试卷或试题内容。泄漏试题为教学事故,将根据教学事故相关规定进

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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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试卷印刷和保密

(一)试卷格式及用纸要规范,试卷相关内容需填写完整。试卷标准格式参照《试

卷格式》(2014 版),用 A4 纸单面打印。要求正确填写考试学年、学期、考试科目、试

卷类型、总页数、考试年级、专业、层次、考试时长。试卷要求字迹清晰、无漏页漏题,

命题人员应对试卷进行认真校对,确认无误后由教研室主任签字确认。教研室主任作为

命题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应对试卷质量负主要责任。

(二)各二级学院(系、部)严把试题质量关。试卷命制完成后填写《试卷审批表》,

并将此表连同试卷、命题双向细目表、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按照要求时间送各二级学院

(系、部)进行审批,审批合格后将试卷交教务处考试中心进行印刷,同时上交一份《试

卷审批表》进行备案。

(三)教务处考试中心负责试卷的印刷和分装工作。各二级学院(系、部)及任课教

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到学校非指定的试卷印刷单位进行印刷试卷。

(四)试卷印刷全过程指定专人进行负责,试卷印刷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他人泄露试卷内容,不得将试卷废稿随意丢弃,必须指定

专人进行销毁。

(五)各部门安排专人进行试卷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试卷命制和收发登记制度。教

务处和各二级学院有关人员如果在命题、印制、分发或保管等过程中发生试题泄露、试

卷遗失或毁损等事故,必须给予严肃处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按照相关法律予以

处理。

第五章 考试的实施

第十五条 考试安排

(一)考试课程的期末考试,均由考试中心统一安排在每学期最后两周,考试时长

原则上规定为 120 分钟。部分结课较早的课程,教研室可向教务处考试中心提出提前考

试申请,填写《提前考试申请表》,经考试中心批准后可按照此规定自行组织考试。

(二)考查课程的期末考试,由各教研室上报教务处考试中心后,按照此规定自行

组织,一般在课程结束后一周内完成。

(三)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的考试,各二级学院指定专人或者监考员在考前 30 分钟

到教务处考试中心指定地点领取试卷,领取试卷后直达考场,在考前 5 分钟按照实际考

试人数分发试卷。

(四)考试结束后,监考员核对考卷份数,清点无误后由各二级学院(系、部)指定

专人回收试卷(含空白卷),并按照有关要求组织阅卷。

第十六条 监考

(一)所有考试均由各二级学院(系、部)根据教务处的考试安排选派监考及巡视人

员,每个考场监考人员不得少于 2 人,100 人以上的考场必须安排 3 名以上监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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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每门课程的考试至少安排一名本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监考,对考试试卷内容

进行负责解释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监考人员应严格遵守《监考规则》,在考试之前宣读《考场规则》并提醒学

生将考试相关资料上交集中保管。

(四)考试结束请认真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并与试卷一起存档。

(五)监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如发现有学生违规,如实填写《考试违规登记表》并

于考试结束后交教务处考试中心。

第十七条 巡视

(一)巡视人员应熟悉《考场规则》和《监考规则》。

(二)巡视人员应在开考之前到达考场,检查各考场的准备情况。

(三)巡视人员在巡视当中发现监考人员没有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应及时纠正并报

教务处考试中心。

(四)考试结束之后,需填写《考场巡视记录表》交教务处考试中心。

第六章 评卷

第十八条 评卷

(一)考试结束后,由各二级学院(系、部)立即组织教师对试卷进行评阅,评卷工

作要求在考试结束 5 日内完成。

(二)评卷工作要求教研室统一安排时间、地点进行阅卷,实行集中评卷、流水作

业、分题负责、全面复核的试卷评阅制度。评阅试卷的地点须集中在学院会议室或者教

研室规定的办公室,严禁将试卷带回家或其他场所。

(三)评卷时请认真填写试卷上的各项内容,一律红笔批改,每小题必须保留批阅

痕迹,并在该题题号前标明得分。每份试卷统计出每题得分并填写在卷头计分处,每题

得分以及总分必须有阅卷人和审核人签字。复核中发现问题,修改之处须有复核人签名。

第七章 成绩评定和报送

第十九条 考试课程总评成绩按百分制计分;考查课程的总评成绩按五级制记分,

即 90 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 分为良好,70~79 分为中等,60~69 分为及格,60 分

以下为不及格。

第二十条 课程考核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组成,任课教师应在开课

初告知修读本门课程的学生,并认真填写《课程考核总评成绩组成说明》放入考核材料

袋存档。

第二十一条 各教研室在阅卷完成之后,将学生成绩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上报,

凡缺考、违纪者,其考核成绩按 0分记,缓考或者重修学生成绩按实际分数录入,此项

工作须在考试结束 5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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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成绩登记表应在考试结束后 5日内上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打印的成

绩表不得污损及涂改,成绩如有疏漏、改动,须由教研室负责人在改动处签字并填写《成

绩更正表》交教务处方可生效。

第二十三条 考试结束 7日后学生本人可通过教务系统自行查询成绩,如对成绩有

异议,本人可提出申请,由学生所在班级辅导员汇总,在开学第一周由教务处考试中心

组织教研室复查试卷,严禁学生本人接触试卷。

第二十四条 确因评分或核分有误,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确认,复查教师填写《学生

成绩更正表》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按更正后实际成绩公布。

第八章 质量分析

第二十五条 各教研室在每门课程考试结束之后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考核质量分

析,并填写《课程考核质量分析报告》,分析和总结要体现教学思想,能客观地分析出

教与学之间的关系,以及存在的问题。以论文和写作作为考核方式的课程,需填写《课

程考核情况分析表》。

第二十六条 考核质量分析包括试卷质量分析、题量合理性分析、成绩分析、试题

与教学目标一致性分析、考试总结等。

第二十七条 学生最终考核成绩应呈正态分布,如果不及格率高于 10%,应在考核

质量分析报告中进行详细分析,主要分析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情况,以及今后教学中应

注意的问题、改进思路和具体措施。

第九章 试卷及考核材料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 试卷及其相关材料是评价学生学习效果和检验教学的重要依据,各二

级学院(系、部)教研室应将试卷按学号排序后与考核材料装袋封存,作为教学档案由

专人负责、专柜保管。

第二十九条 要求归档的考核材料包括:课程考核质量分析报告、学生成绩册、课程

考核总评成绩组成说明、平时成绩原始记录、命题双向细目表 (命题大纲)、试卷审批表、

空白样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考场记录单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将以上材料按

照顺序装订放入考核材料袋第一袋。

第三十条 需要保存的试卷包括:正常考试课程的考试卷、补考卷(含缓考、重修)、

考查课程、选修课程的笔试试卷以及各类综合考试卷、学位英语考试卷。其他形式的试

卷(如网考、电子作业等)可采取统一刻录光盘并装袋封存的方式保存。所有需要保存的

试卷至少保留至学生离校后两年。

第三十一条 各二级学院(系、部)应按照试卷归档要求,定期对各教研试卷归档情

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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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考试管理及试卷检查

第三十二条 各二级学院(系、部)应认真履行其考试管理职责,督促各教研室在考

试组织、命题、印刷、保密、监考、阅卷、材料存档方面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各二级学院(系、部)需在每学期开学初对上学期的考试试卷进行检查,

检查的内容包括:试卷质量、考试材料存档以及试卷保管情况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发

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十四条 每学年教务处联合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定期开展试卷专项检查,对考

试各环节的规范管理、考试试卷质量、考试改革的进展情况、形成性评价的开展情况进

行检查。

第十一章 缓考、补考、重修等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 缓考

(一) 因病或其他事由需要缓考者,需持疾病诊断书或相关证明,填写《缓考申

请表》由班级辅导员及二级学院签字确认,经教务处批准同意后方可缓考,否则以缺考

论。

(二)所有缓考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按考试违纪处

理。

(三)缓考原则上跟正常补考进行考试,成绩以实际考试成绩记录,缓考不及格不

安排补考。

(四)缓考只限于必修课程的期末考试,平时考试(含段考、实验考核)不办理缓考。

第三十六条 补考

(一)必修课程总评成绩不及格,安排一次补考,成绩以及格、不及格记录。非必

修课不安排补考。

(二)补考原则上不办理缓考,凡擅自不参加考试者,以缺考论。

第三十七条 重修

(一)本科专业补考、缓考不及格或者对总评成绩不满意者,可申请重修,重修成

绩以实际考试成绩记录。

(二)重修不安排补考,如重修考试仍不及格可再次申请重修。

第十二章 违纪处理

第三十八条 考试过程中出现违纪作弊者,严格按照《桂林医学院违纪及作弊处理

条例》处理。

第十三章 监考职责

第三十九条 监考人员是考场主要责任人和管理者,应严格按照《桂林医学院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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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规则》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规定适用于桂林医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的各类考试。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其他相关规定则同时

废止。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 命题双向细目表(命题大纲)

2. 试卷格式(2014 版)

3. 试卷审批表

4. 提前考试申请表

5. 桂林医学院考场情况登记表

6. 学生考试违规情况登记表

7. 考场巡视记录表

8. 课程考核总评成绩组成说明

9. 学生成绩更正表

10. 课程考核质量分析报告

11. 课程考核情况分析表

12. 缓考申请表

A1/A2型题

A3/A4型题

多项选择题

简答题 论述题 分析题综合应用题

计算题

题量 分值 掌握 熟悉 了解 记忆 理解综合应用

第一章 1 100%

第二章 0%

第三章 0%

第四章 0%

第五章 0%

第六章 0%

第七章 0%

第八章 0%

第九章 0%

第十章 0%

第十一章 0%

第十二章 0%

第十三章 0%

第十四章 0%

第十五章 0%

第十六章 0%

题量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分值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难度比例

二级学院: 教研室: 教研室主任签字:

桂林医学院课程考试命题双向细目表(命题大纲)

考试科目: 专业年级: 命题负责人: 考试时间:20 ~20 学年度 学期

合计考核内容方面

(分值)认知能力方面

(分值)学时

学时比例(%)

备注:1、填表时请将题型替换为真实题型(例如:单选、多选、案例分析、计算等),题型下面填入该题型的每题分值。2、 2、难度比例填写相应试题的总分值比例即可。3、此表要求同空白试卷、考试成绩等考试材料共同存档。

桂林医学院教务处制表

0 0 1

易:( %), 中:( %), 难:( %)

0 0 0 0

考试内容(章)

题量

题型

分值

141

A1/A2

型题

A3/A4

型题

简答

题1

简答

题2

简答

题3

简答

题4

论述

题1

论述

题2

论述

题3

病例

分析1

病例

分析2

病例

分析3

病例

分析4

病例

分析5

病例

分析6

题量 分值 掌握 熟悉 了解 记忆 理解综合应用

第一章 0 0 0%

第二章 0 0 0%

第三章 0 0 0%

第四章 0 0 0%

第五章 0 0 0%

第六章 0 0 0%

第七章 0 0 0%

第八章 0 0 0%

第九章 0 0 0%

第十章 0 0 0%

第十一章 0 0 0%

第十二章 0 0 0%

第十三章 0 0 0%

第十四章 0 0 0%

第十五章 0 0 0%

第十六章 0 0 0%

题量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分值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难度比例

二级学院: 教研室: 教研室主任签字:

备注:1、填表时请将题型替换为真实题型(例如:单选、多选、案例分析、计算等),题型下面填入该题型的每题分值。2、 2、难度比例填写相应试题的总分值比例即可。3、此表要求同空白试卷、考试成绩等考试材料共同存档。

桂林医学院教务处制表

0 0 200

易:( %), 中:( %), 难:( %)

0 0 0 0

桂林医学院课程考试命题双向细目表(命题大纲)

考试科目: 专业年级: 命题负责人: 考试时间:20 ~20 学年度 学期

合计考核内容方面

(分值)认知能力方面

(分值)学时

学时比例(%)考试

内容

题 量

题 型分 值

142

第 1 页/共 2 页

桂 林 医 学 院

20 ~20 学年 学期《 》课程考试卷 ( 卷共 页)

考试年级: 专业: 层次: 考试时长: 分钟

一、单选题

A1/A2 型选择题

答题指南:每道试题有五个备选答案,只有一个是正确的,请选出正确答案并把答题卡上相应字母涂黑。

1.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A.XXXXXXXXXX B.XXXXXXXX C.XXXXXXXX D.XXXXXXXX E.XXXXXXX

2.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A.XXXXXXXXXX B.XXXXXXXX C.XXXXXXXX D.XXXXXXXX E.XXXXXXX

A3/A4 型选择题

答题指南:每个案例下设若干道试题。每道试题有五个备选答案,其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请选出正确

答案并将答题卡上相应字母涂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3.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

A.XXXXXXXXXX B.XXXXXXXX C.XXXXXXXX D.XXXXXXXX E.XXXXXXX

4.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A.XXXXXXXXXX B.XXXXXXXX C.XXXXXXXX D.XXXXXXXX E.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5.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

A.XXXXXXXXXX B.XXXXXXXX C.XXXXXXXX D.XXXXXXXX E.XXXXXXX

6.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A.XXXXXXXXXX B.XXXXXXXX C.XXXXXXXX D.XXXXXXXX E.XXXXXXX

二、简答题

7.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8.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题号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总分 审核人

得分

阅卷人

143

学号: 姓名: 年级(班级):

专业:

线

简答题、问答题、病例分析题型根据实际

作答内容预留空白答题区,以满足答题书

写内容为原则,尽量不要预留太多。

选项横向排列,选

项之间间隔 3 个空

不同题型的小题序号必须连接

页数必须填写完整

必须用 A4 排版,页边距要

求:上 2.0 下 1.5 左 2.5 右 2.0

课程名和年级专业名称必

须与教学任务书上一致

括号必须紧靠题干

填写 A、B 卷

以下全部使用五号宋体;行间距设置为固定值 18 榜;选择题选项全部横向排列,选项之

间间隔 3 个空格,所有小题序号必须连接。正式试卷请删除红色标记的内容再上交。

第 2 页/共 2 页

二、病例分析题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9.XXXXXXXXXXXXXX?

10.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11.XXXXXXXXXXXXXX?

12.XXXXXXXXXXXXXX?

病例分析题型,每个问题一个序号,每个问题

的序号必须相连。

144

145

桂林医学院试卷审批表

试卷名称 20 ~20 学年 学期《 》试卷

年级 专业

考核类型 考试( )考查( )考核

方式 开卷( )闭卷( )其他( )

命题

负责人 试题来源 题库( )教研室命题( )任课教师( )

卷面分占总成绩比例 试卷总页数 A 卷( )B 卷( )

预测考试平均分 命题时间 年 月 日

试卷资料

清单 □双向细目表(命题大纲) □A 卷 □B 卷 □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试卷审核主要内容

1.试卷格式以及卷面表头填写是否正确 4.试卷覆盖教学内容的广度

2.符合教学大纲要求 5.题量以及试卷难易程度

3.试题体现考试改革的总体要求

(重点体现综合应用以及病例分析题型)

6.A 卷和 B 卷重复率(≤10%)

试题与前三年的试卷重复率(≤10%)

教研室主任审批意见:(请认真核查以上内容以及命题细目表内容)

教研室主任(课程负责人):

年 月 日

二级学院审核意见:(请认真核查以上内容以及命题细目表内容)

签名: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考试中心备案,一份留教研室存档。

146

桂林医学院考试课程提前考试申请表

二级学院 教研室

考试科目 学期 20 ~20 学年 学期

年级 专业 层次

考试人数 监考教师

申请考试日期 申请考试地点

申请人 联系电话

教研室 意见

(申请提前考试原因)

教研室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二级学院 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考试日期 考试地点

教务处 审批

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考试中心备查,一份教研室随考试材料一起存档。

147

桂林医学院考场情况登记表

学年度 学期

考试班级 考试课程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应考人数 实考人数

考场

情况

学号 姓名 学号 姓名

考生

违规

记录

说明

1、如发现考生违规,要求考生在《桂林医学院学生考试违规情况

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拒绝签字,由监考人员在学生签字处

注明并在试卷上写明“违规”字样,考试结束后将《桂林医学院学

生考试违规情况登记表》同监考牌同时交考试中心。

2、考试结束后将此表连同试卷一起由二级学院存档。

监考人员: 日期:

148

桂林医学院学生考试违规情况登记表

考试班级 考试时间 年 月 日(上午/下午/晚上)

考试课程 考试地点

违纪

(1)未按规定携带证件参加考试,且不服从监考教师查问的;

(2)不按要求就座,不服从监考教师调整座位的;

(3)将手机、电子词典、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带入考场;

(4)考试开始前未按规定将书包、书籍、笔记、复习资料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的;

(5)在考场内或周围大声喧哗、吸烟或其它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经劝阻不改的;

(6)在考试中途擅自挪动座位,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7)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10)交卷后翻阅他人试卷,在考场内或附近高声谈话,影响正常考试的;

(11)纠缠教师提出不合理要求的;

(12)其它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行为。

作弊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3)偷看、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在考试过程中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考试后不交试卷并将试卷或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6)在课桌上、身体上、衣物上事先写有与考试课程有关的内容,包括可能是他人书写但是不在开考前报告监考人

员进行处理的;

(7)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8)凡违背独立解答试题原则的其它作弊行为。

严重作弊

(1)代替他人考试或由他人代替考试的;

(2)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3)利用通讯工具、电子产品获取与考试有关资料的;

(4)考试期间故意撕毁试卷或者答卷;

(5)考试过程中交换试卷的;

(6)窃取试卷或扩散试卷,给考试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7)组织团伙作弊的。

违规行为(填写相应序号即可) 学号 姓名

违纪 作弊 严重作弊 违规学生签字

考生 违规 记录

填表说明

1、如发现考生违规,监考人员应立即终止其考试并收缴有关材料,并在以上表格中记录违规行为

要求学生签字确认,如有考生拒绝签字,由监考教师在违规学生签字栏写明情况并在试卷上写明“违

规”字样,考试结束后将此表、学生试卷、作弊材料、作弊工具交教务处考试中心。

2、考试结束后请将此表和监考牌同时交考试中心。

监考教师签名:

149

桂林医学院考场巡视记录表

考试日期 考试班级 课程名 教室 考生情况 监考情况

巡视员签名:

年 月 日

注:1、考生情况包括:考场是否安静,考生是否严格遵守《桂林医学院考场规则》 2、监考人员情况包括:是否宣布考场纪律,是否严格按照《桂林医学院监考规则》执行

监考任务

150

桂林医学院课程考核总评成绩组成说明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班级 课程类别 课程性质

考核方案

考核目标

考核意义

总评成绩 组成说明

教研室意见:

教研室主任:

年 月 日

学院意见:

学院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课程类别:公共、专业,课程性质:必修课(考试/考查)、选修课。

此表由教研室进行存档。

课程名

阅卷教师 考试类型 □期末 □补考 □缓考 □重修

学生姓名 学号 班级 原始成绩 更正后成绩 更正原因

年 月 日

备注:1.此表须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务处学籍科,一份教研室存入原始成绩档案中备查;2.该表应及时报教务处学籍科审批(不得由学生代交),通过后,方可予以更正。

教研室主任签字:

桂林医学院学生成绩更正表

开课学年、学期

二级学院签章:

151

152

桂林医学院课程考核质量分析报告

(20 ~20 学年度 学期) 二级学院 教研室

考试科目 年级 专业

主讲教师 考试时间

考试方式 □开卷 □闭卷 □其他 考试类型 □考试 □考查

应考人数 缺考人数 缓考人数 实考人数阅卷方式

□集体流水作业式阅卷

□个人阅卷

考试

人数

本课程教学内容共 章 试卷中考试内容覆盖 章 覆盖率: %

1 试卷命题来源 □国家试题库 □自建试题库 □教研室命题

2 试题与教学大纲的要求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3 试题总量 □偏多 □适中 □偏少

4 考题难易度 □偏难 □适中 □偏易

5 题型结构是否合理 □合理 □较合理 □不合理

成绩分布情况分析

学生学习情况分析(基

础知识的掌握以及分析

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等方面)

教学情况分析(存在问

题和改进措施)

考试资料附件

教研室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153

桂林医学院课程考核试卷分析表

班级: 课程名称: 学时:

任课教师: 学院及教研室:

考试时间: 应考人数: 实考人数:

考试各项质量指标检测汇总表

成绩极值 平均分 中位数 标准差

合格率 优良率 难度 区分度

偏度 峰度 正态性检验

分数段 60 分以下 60-69 70-79 80-89 90 分以上

人数

百分率(%)

学生 考试 成绩 分布 统计

机测结果 教师对本次考试的小结

学生 考试 质量 分析 以及 小结

任课教师签名:

154

桂林医学院课程考核情况分析表 (论文考核方式适用)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班级 课程类别 课程性质

考核方案

考核目标

考试分数段 90 分以上 80~89 分 70~79 分 60~69 分 60 分以下

人数

百分比 学生成绩分

布及分析

分析

学生学习情况

分析(基础知

识的掌握、基

本技能的运用

和分析解决实

际问题的能力

教学情况分析

(存在的问题

与改进措施)

任课教师签名:

注:课程类别:公共、专业,课程性质:必修课(考试/考查)、选修课。

此表由教研室进行存档。

155

桂林医学院学生缓考申请表

20 ~20 学年度上/下学期

学号 姓名 班级 日期

缓考课程

缓考理由

班主任

意 见

签名: 年 月 日

二级学院

意 见 签名: 年 月 日

教务处

意 见 签名: 年 月 日

注: 1、此表经批准后存考试中心一份、各缓考课程开课教研室一份。 2、因病申请缓考的学生,必须提供学院卫生科或医院的疾病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