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 編輯發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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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春字第 8 1 7 專載 新北市政府第 96 次市政會議紀錄 .................................................................................................. 3 政令 水利 訂定「新北市政府許可使用河川及排水地區管理維護作業要點」並自 102 1 1 日起 生效................................................................................................................................................ 9 採購 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重申機關辦理工程採購應合理編列、支付保險費用.................... 13 函轉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等辦理「高效率省能照明設施」共同供 應契約案(本案招標案號:LP5-101042)業已簽署..................................................................... 14 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請各機關落實混凝土粒料及預拌混凝土之相關檢驗以維公共 工程品質....................................................................................................................................... 15 函轉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等辦理「電腦印表機耗材」共同供應契 約案(本案招標案號:LP5-101058)業已簽署............................................................................. 16 函轉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等辦理「冷氣機清洗保養」共同供應契 約案(本案招標案號:LP5-101060)業已簽署............................................................................. 17 函轉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等辦理「電腦耗材-儲存媒體」共同供應 契約案(本案招標案號:LP5-101059)業已簽署......................................................................... 17 函轉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等辦理「禮券(提貨券)」共同供應契約 (本案招標案號:LP5-101062)業已簽署................................................................................. 18 公告 民政 本市樹林區「三多 7-1 計畫道路」命名為「俊保路」 ................................................................ 19 廢止「臺北縣三重市各活動中心使用收費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19 ISSN0211-9153 板橋郵局許可證 板橋字第 1565 中華郵政板橋雜字第 161 登記證登記為雜誌類交寄 ※本公報每星期三發行(遇假日順延 1 天,稿件多時得酌予增刊) 中華民國 101 11 14 日(星期三)出版 府 編輯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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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春字第 8期 1

冬 字 第 7 期

專載

新北市政府第 96 次市政會議紀錄 .................................................................................................. 3

政令

水利 訂定「新北市政府許可使用河川及排水地區管理維護作業要點」並自 102 年 1 月 1 日起

生效................................................................................................................................................ 9採購 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重申機關辦理工程採購應合理編列、支付保險費用.................... 13

函轉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等辦理「高效率省能照明設施」共同供

應契約案(本案招標案號:LP5-101042)業已簽署..................................................................... 14 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請各機關落實混凝土粒料及預拌混凝土之相關檢驗以維公共

工程品質....................................................................................................................................... 15 函轉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等辦理「電腦印表機耗材」共同供應契

約案(本案招標案號:LP5-101058)業已簽署............................................................................. 16 函轉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等辦理「冷氣機清洗保養」共同供應契

約案(本案招標案號:LP5-101060)業已簽署............................................................................. 17 函轉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等辦理「電腦耗材-儲存媒體」共同供應

契約案(本案招標案號:LP5-101059)業已簽署......................................................................... 17 函轉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等辦理「禮券(提貨券)」共同供應契約

案(本案招標案號:LP5-101062)業已簽署................................................................................. 18

公告

民政 本市樹林區「三多 7-1 計畫道路」命名為「俊保路」 ................................................................ 19 廢止「臺北縣三重市各活動中心使用收費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19

目 錄

ISSN:0211-9153

國 內 郵 資 已 付

板橋郵局許可證 板橋字第 1565 號

中華郵政板橋雜字第 161 號登記證登記為雜誌類交寄

※本公報每星期三發行(遇假日順延 1 天,稿件多時得酌予增刊)

中 華 民 國 1 0 1 年 1 1 月 1 4 日 ( 星 期 三 ) 出 版

新 北 市 政 府 編輯發行

2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夏字第 5期

「臺北縣各戶政事務所辦理民眾申請印鑑登記印鑑證明門牌證明書門牌釘製收費基準」

繼續適用 2 年並溯自 99 年 12 月 25 日生效 ..............................................................................19 教育 預告訂定「新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場地使用收費標準」 ............................................20

應受送達人黃申國等 15 人爰因送達處所不明致無法送達所示商業之限期通知申復函...........23 經濟 發展 應受送達人陳慧明等 15 人爰因送達處所不明致無法送達所示商業之限期通知申復函...........24

吳仲傑君於鈺松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職務自 94 年 1 月 10 日起當然解任特此公

告以示送達....................................................................................................................................25 呈展鴻有限公司等 8 家公司有公司法第 10 條規定規定情事業經本府予以命令解散處分在

案 ...................................................................................................................................................25 綠能聯合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5 家公司涉有公司法第 10 條規定情事業經本府函請於

限期內申復在案............................................................................................................................26 日騰保齡球有限公司等 158 家公司前經本府命令解散惟逾期未依「公司之登記及認許辦

法」第 4 條規定辦理解散登記爰依規定廢止公司登記 ............................................................26 應受送達人陳震裕等 15 人爰因送達處所不明致無法送達所示商業之限期通知申復函...........35 應受送達人朱基宏等 15 人爰因送達處所不明致無法送達所示商業之限期通知申復函...........36

工務 「新北市政府認可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專業鑑定機構」 ................................................37 廢止「臺北縣板橋市人行陸橋及地下道認養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38

城鄉 「中和都市計畫(福美段 375 地號附近)樁位補建作業」案成果圖表(含樁位圖、樁位公告

圖及坐標成果表)........................................................................................................................38 「變更淡水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內變更明細表第 4、20 案樁位測定作業」案

成果圖表(含樁位圖、樁位公告圖及坐標成果表) ................................................................39 「變更中和都市計畫(中和區秀峰段土地)(配合興建社會住宅)案樁位新建作業」案成

果圖表(含樁位圖、樁位公告圖及坐標成果表) ....................................................................39 公示送達本府 101 年 11 月 8 日北城更事字第 1015233087 號開會通知單(應受送達人:

王阿田、李居珍、王土、王鴻猷、王東波、李炳堅、李炳桂、陳文德等 8 人) ................40 社政 廢止臺北縣雙溪鄉重陽敬老禮金發放標準 ....................................................................................40

廢止「臺北縣萬里鄉公所辦理鄉內敬老愛殘慰問金發放作業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41 地政 地政士李勝義等 4 人辦理註銷登記 ................................................................................................41

地政士江世榮等 8 人辦理開業登記 ................................................................................................42 修正「新北市臺北港特定區區段徵收開發案安置計畫」 ............................................................42 註銷徐正忠等 3 人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46 本市汐止地政事務所為辦理塗銷汐止區同新段 1153 地號(重測前橫科段橫科小段 87-2 地

號)土地之「本筆係屬部分出租部分自耕保留尚未辦理交換移轉之土地」註記依法公

告並徵詢異議................................................................................................................................47 本市汐止地政事務所為辦理塗銷汐止區同新段 1157、1160 地號(重測前橫科段橫科小段

80-1、89 地號)土地之「本筆係屬部分出租部分自耕保留尚未辦理交換移轉之土地」

註記依法公告並徵詢異議............................................................................................................47 交通 廢止「新莊市政大樓附設地下二樓停車場管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48 警政 本轄 101 年度「固定式闖紅燈及測速照相設置地點」取締項目異動一覽表 ............................48 環保 修正本局 100 年 10 月 28 日北環水字第 1001392865 號公告 ......................................................55 水利 頂福畜牧場、陳堂畜牧場申請補辦地下水臨時用水取得登記 ....................................................60

古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地下水溫泉水權展限登記 ................................................................61 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申請臨時用水取得登記 ........................................................62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水權展限登記 ................................................................................63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3

新 北 市 政 府 第 96 次 市 政 會 議 紀 錄 (依據 101 年 11 月 6 日北府研綜字第 1012831725 號函辦理)

時間:101 年 10 月 30 日上午 8 時 30 分

地點:本府 18 樓市政會議室

主席:朱市長立倫 記錄:組 長 鍾曉婷

出席:如簽到簿 組 員 郭紘格

壹、主席宣布開會

貳、獻獎

一、本市成為「世界衛生組織西太平洋區健康城市聯盟」會員。

二、本府榮獲「第四屆臺灣健康城市獎項評選」創新成果獎:

(一)環保局-健康環境:撿黃金、抽黃金-新北有 GOLD 乾淨。

(二)環保局-節能減碳:顛覆想像的綠色奇蹟─三峽碳中和樂園及八里碳中和樂園。

(三)環保局-社區參與:全民做資收,全民享回饋-黃金里資收站。

(四)文化局-藝文休閒:手創藝格獨領風騷-新北市手感創意市集。

(五)城鄉局-環境改造:新北綠家園,公有閒置空間綠美化。

主席指示:

謝謝各獲獎機關的努力,本次由本府宋副秘書長率領同仁參加「世界衛生組織西太平洋區健康城市聯

盟」舉辦的會議,並正式以「新北市」名義加入聯盟,會中也提出數項重要論文,包括健康環境、節

能減碳、環境改造等,是本府衛生局、環保局、城鄉局同仁努力的初步成果,請大家繼續加油。本人

希望明年以銀髮族共餐、有機蔬菜營養午餐兩大主軸,作為本市於健康城市議題上的代表性成果,同

時也發表論文。銀髮族共餐政策對於長者的身心健康,皆有正面影響,本府會持續推動。另外,有機

蔬菜營養午餐也是本府持續努力推動的政策,一方面讓學童更加健康,二方面推動有機教育,三方面

鼓勵農民進行有機栽種,此三方面符合衛生、環保、教育等各方面的需求。以此兩大主軸,請大家一

同努力。

確認上次會議紀錄:無修正意見,會議紀錄確定備查。

專 載令

4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參、一週新聞輿情:詳會議資料

一、新聞局林局長芥佑:

第一、在重大政策方面,包括環保局表揚績優清潔隊員;社會局在各地推動銀髮族共餐政策,好孕專

車也正式啟動,鼓勵生育也照顧孕婦;地政局推動新北影視城招商,與進駐廠商進行簽約儀式;工務

局 12 座光雕橋正式點燈;馬總統參訪本市汐止公共托育中心,皆為媒體報導焦點。第二、在重要活

動方面,包括文化局舉辦鄉土藝術季、蘆洲切仔麵嘉年華、泰山獅王文化節;經發局在府中捷運站附

近封街舉辦萬聖節活動;農業局舉辦三芝茭白筍節等,皆獲媒體報導。第三、其他方面,侯副市長率

領消防局同仁,查核本市出租公寓公安設備;淡北公路交通評估爭議;臺北市、新北市及基隆市等行

政區合併議題;民政局補助本市里長購置桌上型或平板電腦的政策,皆獲媒體關注。本府相關局處亦

已就各項報導進行澄清與說明。

肆、各機關專題報告:

一、消防局報告主題-「防災有『感』‧全民『動』起來─邁向多元化、科技化、普及化教育宣導」

(詳會議資料)

(一)城鄉局張局長璠:

有關成立防災公園的議題,本局與消防局已於 100 年 12 月 20 日與 101 年 2 月 3 日召開會議,在本市

區域計畫範圍內選出 18 處面積 1 公頃以上的公園進行討論,經協商擇定 4 處規劃成立防災公園。未

來如有污水處理廠、自來水園區、大型公園等興建案,也可以同時設置防災公園。另外,土城彈藥

庫、五股新市鎮、蘆北農業區等新興開發區內,如有土地重劃、區段徵收、大型開發等建設案,也可

於開闢大型公園的同時,成立防災公園,是更省時省力的方式。

(二)經發局葉局長惠青:

消防局簡報第 7 頁提及工廠安全訪視,「大型石化廠」是一項重點,世界各國城市的大型石化廠常發

生重大公安意外,引起極大關注。中央政府已列管各大型石化廠,本市目前仍有大型石化廠「南亞塑

膠」,在樹林區、林口區皆有分廠,本局已要求其提出公安計畫,並加強設置消防安全設施,另請專

家協助檢視石化業複雜製程中,可能造成公安危險的部分,積極進行改善。請消防局將大型石化廠列

入防災業務重點訪視項目,本局將全力協助。

主席指示:

謝謝消防局的報告。消防局近年來的努力,減少許多災害發生,也降低許多意外事故傷亡人數,外界

對於本市消防局向來非常肯定。本市升格前後,民眾都給予消防局最大的鼓勵,支持消防局進行人力

擴編、設備改善、廳舍整建等預算編列,本人相信可居全國之冠。自本市升格以來,已整建 8 個消防

廳舍,所編列之經費已佔一定比率,甚至排擠到其他機關的預算。而消防局編制內同仁近 2 千人,再

加上志工與義消,人力非常充足,可說是全國最大的消防單位。又比照其他先進國家多以志工或義工

擔任消防工作,本府消防局專業人力比率是非常高的。另外,若以警政消防體系,即公安、社安、消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5

安的角度來看,現在編制人力也是非常充裕的。而秉持「好,還要更好」的前提,社會上對於消防局

的期待絕非只是「打火兄弟」而已,而是希望無論是災害事件或是意外事故的防範與緊急救援,消防

局都應扮演重要角色。

本人提醒以下幾點:第一、消防局要擴大功能,加強專業訓練,成為專業的「災害防救局」,而非只

是「消防局」而已。第二、事前預防比起事後搶救更為有效,更能夠減少人命傷亡與財物損失。尤其

是醫院、學生宿舍、大型社區、商業街區、外地客群聚區等人潮眾多且易發生災害或意外事件之處,

本府要做好災害預防與公安查核的工作,要有具體作為並落實辦理,這是社會所關心的。近來臺南市

發生養護機構火災事故,民眾不會認為發生事故只是因為醫院管理出了問題,一定會去質疑當地消防

機關是否確實執行公安查核機制,並且落實事前防範措施與事後緊急應變作為。消防機關是一定會被

檢討的,所以無論是火災、意外事故或溺水事件,都必須做好法令規範、事前預防、事後處理等作

為。尤其本市幅員廣大、人口眾多,如有不符消防規範的違規地點,請消防局特別注意。

另外,本人強調本市須特別加強防範核災事故。日本大地震引發福島輻射事件,民眾對於核能安全已

產生極大疑慮。本人強調「沒有核安,就沒有核能」,有關新北市境內核四廠啟動議題,本人正式宣

告,本人就任新北市長期間,只要沒有經過新北市政府同意,沒有確保核能安全,核四廠絕對不可能

在本市啟動、運轉。本人已多次強調此點,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臺灣電力公司不可再有任何僥倖

的心態。而針對核廢料的處理,也不可再有敷衍、拖延、苟且的作法,民眾絕對無法接受。已經運轉

的核一、核二廠,也必須確保安全,不可造成民眾的恐慌或疑慮。雖然核電廠本身也有配置消防單

位,但本府消防局仍必須總體負責。核安問題是災害防救工作的重點項目之一,請消防局同仁努力;

同時也需要本府各機關、中央與地方政府、政府與民間一同合作,才能有效防範。

再者,本人也強調只要是發生在新北市境內的事情,無論主管機關為何,新北市政府都應該勇於作

為。舉例而言,本市部分風景區隸屬於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交通部觀光

局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轄,但於風景區內發生公安、社安或治安事件,本府消防

局、警察局等機關不可以認為風景區主管機關是中央政府,就不進行處理。又舉例而言,本市轄內河

川或山坡地發生事故,本府也不可以認為其為中央管理或農委會管轄,不屬本府權責。本市轄內發生

任何公安、社安、治安事件,民眾都會認為市長必須負責。請大家確實了解法令規範,主管機關僅就

主管事項管理,其他事項仍是地方政府權責,這些地區都是本市轄區,需要協助的也都是本市市民,

我們應該有這樣的認知。

伍、機關例行工作報告:參閱書面資料

陸、市政會議提案討論

一、教育局提:為訂定「新北市公私立幼兒園收費及退費標準」,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二、教育局提:為修正「新北市立高級中學組織規程準則 」,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6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三、教育局提:為訂定「新北市立職業學校組織規程準則」,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四、工務局提:為訂定「新北市市區道路管理規則」,提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主席指示:

針對工務局的提案,每個人都是用路人,因此與道路管理相關的民怨也非常多。本人先肯定工務局的

表現,尤其高局長是很認真執行業務的人,工程規劃與養護業務的負擔很重,同仁肯用心,可以把事

情做得「比較好」,但是要做到「很好」,或者讓所有民眾滿意,還是有很大的進步空間。有時候政策

會受限於預算拮据、土地徵收困難或過去施政包袱的影響,但還是要努力去做。本人有時請高局長處

理某一路段的路平專案,或是某項工程的問題改善,高局長總是能迅速完成,並且舉一反三去改善其

他路段或工程,本人相當肯定。

而針對此點,本人在此指出幾個機關可能需要多學習、多加油。第一個是水利局所屬的高灘地工程管

理處。高灘處向來受到許多批評,本人也多次請水利局改善,但每次只改善單一缺失,其他的缺失仍

然存在,請水利局對於各項缺失都能舉一反三地進行改善,並以行動或走動式管理來積極處理,請加

油。第二個是文化局所屬的公有館舍管理單位。本人希望本府施政秉持「做,就要做好」的前提,公

有館舍雖然已經改建或整修完成,但是否確實符合閱聽人或使用者的需求?參觀動線、內部管理及館

舍經營是否周全?並非只是將硬體設備做好,後續經營管理需要多加努力,才能讓公有館舍發揮其最

大效益,例如府中 15、青少年圖書館等。請林局長多去走走看看,就會發現很多的問題。第三個是

城鄉局。有關老街改造的作為,不是只有剪綵典禮當天要做好,剪綵典禮之後仍要持續努力。深坑老

街在改造完成後,本人與侯副市長曾分別於開幕典禮一周後再度前往視察,並詢問店家是否有待改進

之處?有需要改進的部分,不代表本府做得不好,但仍應該積極改進。這個例子也告訴我們,所有政

策都應該在施行之後,隨時檢討是否達成預定目標或預期效果。第四個是農業局,有關市民農園及有

機農業的政策。本人肯定農業局同仁很辛苦,但我們一定可以做得更好,「有」並不代表「好」,「完

成」只是一個階段,完成之後要如何做得更好,需要大家一同努力。本人也在此感謝江顧問,常協助

找出缺失之處。

另外,積極地創新與努力也很重要。本市升格之後,整併路名及整合路牌是一項很重要的工作。而近

來民政局設置大尺寸路牌的政策,將路牌或路名清楚化,這是民政局在這項工作上表現出來的努力及

創新作為。本人於上任第一天,即指示交通局趙局長要趕快把交通指標做好,交通局的同仁很努力,

但市民的感受與本府的期望仍然落差很大。另外,路名的整頓也很困難,做了之後一定馬上有批評的

聲音,指責整頓路名要花費大量成本,可以思考先從部分對民眾便利性較高、成本較低、相對效益較

好的路段進行整頓。舉例而言,中和區及永和區都有永和路,是否其中之一可以改名呢?或者進行相

關成本較低但效益很好的修正,可以請地方人士一同參與討論,不要再讓相同的路名造成民眾的困

擾。而像中和路是同時經過中和區及永和區的,就不必進行修正。這件事一定要做,請民政局努力,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7

以最小成本達成最大效益。

柒、上週市政會議主席裁指示事項執行情形:

一、第 1 案持續列管。

二、第 2 案持續列管。

三、第 3 案持續列管。

四、第 4 案解除列管。

五、第 5 案解除列管。

六、第 6 案持續列管。

主席指示:

第 1 案持續列管,謝謝侯副市長率領同仁進行公安稽查,請積極進行。第 2、3 案持續列管,第 4、5

案解除列管。第 6 案請環保局於餘裕物資媒合平台架構完成之後,進行專案簡報。

捌、臨時動議:

一、財政局呂局長衛青:

本週 1 件墊付案,將於本次市政會議後,送請議會審議,詳如清冊。

二、衛生局林局長雪蓉:

本市成為「世界衛生組織西太平洋區健康城市聯盟」會員,除了表示世界衛生組織對本市的肯定之

外,也表示本市應該更積極地推動市民擴大參與健康城市議題。依據相關規範,本市應成立「新北市

健康城市促進會」,讓民眾有更多參與的機會。本案已先行向市長報告,在座多數長官皆為籌備會委

員,包括社會局長、環保局長、教育局長等,請市長同意由陳秘書長擔任籌備會主任委員。本局亦已

擬定促進會章程及入會手續,將於籌備會中進行討論,並由本局擔任促進會的幕僚機關。

主席指示:

同意成立「新北市健康城市促進會」籌備會,也請陳秘書長擔任籌備會主任委員。本人希望本市推動

健康城市的成果,不只是加入聯盟、成為會員而已,而能展現更積極的成果。請所有局處共同努力,

包括社會局推動銀髮族共餐政策,農業局和教育局合作推動有機蔬菜營養午餐政策,環保局推動清潔

城市政策,警察局推動社區安寧政策,城鄉局推動環境改造政策等。本人也希望能展現本市的國際

觀,未來能在本市舉辦健康城市國際會議,請大家共同努力。

玖、散會 上午 9 時 15 分

8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新北市政府第 96 次市政會議

本府出席人員:

市 長 朱立倫

副 市 長 李四川 副 市 長 許志堅 副 市 長 侯友宜

秘 書 長 陳伸賢 副 秘 書 長 許育寧 副 秘 書 長 宋自強

民政局局長 江俊霆 財政局局長 呂衛青 教育局局長 林騰蛟

經發局局長 葉惠青 工務局局長 高宗正 水利局局長 張延光

農業局局長 廖榮清 城鄉局局長 張 璠 社會局局長 李麗圳

地政局局長 康秋桂 勞工局局長 謝政達 交通局局長 趙紹廉

觀光局局長 陳國君 法制局局長 邱惠美 警察局局長 伊永仁

衛生局局長 林雪蓉 環保局局長 劉和然 消防局局長 黃德清

文化局局長 林倩綺 原民局局長 陳碧霞 新聞局局長 林芥佑

人事處處長 陳昭欽 主計處處長 林祐賢 政風處處長 李黎顯

研考會主委 吳肇銘 客家局局長 彭惠圓 秘書處處長 吳清炎

顧 問 江美桃

參 議 許淑真 參 議 蔡枚芬

新北市第 96 次(101 年 10 月 30 日)市政會議提案墊付經費清冊

製表日期:101 年 10 月 29 日 單位:元

經費來源 案

號 提案 單位

審查會 摘要 墊付金額中央補助款 市款 其他

核定日期/ 簽准日期

總計 6,489,600 6,489,600

99 客家事務局 五 為辦理客家委員會補助本府

「2013 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設

施活化經營計畫」經費 6,489,600 6,489,600

101/10/03 101/10/22

以下空白

本週 1 件墊付案,於本次市政會議後送請議會審議。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9

新北市政府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6 日

發文字號:北府水政字第 1012806260 號

訂定「新北市政府許可使用河川及排水地區管理維護作業要點」,並自 102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附「新北市政府許可使用河川及排水地區管理維護作業要點」。

市長 朱 立 倫

新北市政府許可使用河川及排水地區管理維護作業要點

第一條 新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落實對已許可使用之河川及排水地區(以下簡稱河川排水區

域),辦理定期及非定期實地查核工作,訂定本要點。

第二條 河川排水區域之實地查核工作,依下列方式分為三級:

(一)第一級:開挖河防建造物之查核,由本府水利局辦理。

(二)第二級:施設、改建、修復或拆除建造物及其完工後之查核,由本府水利局辦理。

(三)第三級:平日河川巡防,由本府高灘地工程管理處辦理。

第三條 本府水利局辦理第一級及第二級之查核工作時,得委託或邀請專業技師參與審查或查驗。

第四條 第一級查核工作,於汛期內,每月辦理一次;於非汛期時,每二個月辦理一次。並應於海上

颱風警報發布期間,加以不定期辦理。

第五條 第二級查核工作之辦理方式如下:

(一)施設、改建、修復或拆除建造物之查核:於汛期內,每二個月辦理一次,並於四月及十

二月,分別辦理整備檢查及河川環境查核各一次。且得於海上颱風警報發布期間,加以

不定期辦理。

(二)建造物完工後之查核:每案每年辦理一次,並得視特殊情況加以不定期查核,且得以抽

查為之。

第六條 第三級查核工作,應針對河川排水區域之違法使用情形及河防安全相關事項,進行例行性巡

查。

第七條 第一級及第二級之查核工作,應作成查核表(如附表)並造冊列管,如有應行改善事項者,

應即函申請人限期改善後再報本局派員查核。其有違反相關法規時,應依各該法規處置。

第三級之查核工作,應登載於巡防日誌。

政 令

水 利

10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工程名稱

申請開挖河防建造物查核表

許可日期文號:

一、工程單位:

申請地點:

使用面積:

河川別: 使用期限:

二、申請單位:

三、查核人員:

四、主管機關:

五、查核日期: 年 月 日 午 時 分

六、查核項目:

查核項目 查核結果 應改善事項 備 註

1.臨時河防建造物是否尚與原許

可內容相符

2.臨時河防建造物是否遭致毀損

3.防汛器材、機具等是否依申請

內容齊備

4.施工界面是否有遭致破壞致危

及河防安全

5.防汛應變計畫及措施之防汛推

演是否順暢

6.其他

七、查核結論: □正常 □計畫改善 □立即改善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11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工程名稱

施設、改建、修復或拆除建造物使用範圍查核表

許可日期文號:

一、工程單位:

申請地點:

使用面積:

河川別: 使用期限:

二、申請單位:

三、查核人員:

四、主管機關:

五、查核日期: 年 月 日 午 時 分

六、查核項目:

查核項目 查核結果 應改善事項 備 註

1.防汛器材、機具等是否依申請

內容齊備

2.施工界面是否有遭致破壞致危

及河防安全

3.防汛應變計畫及措施之防汛推

演是否順暢

4.堤防安全

5.高灘地是否有淤積、堆置物影

響水流

6.水道中是否有物體影響水流

7.週邊道路是否影響救災車輛

8.其他

七、查核結論: □正常 □計畫改善 □立即改善

12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工程名稱:

完工後使用範圍查核表

許可日期文號:

一、工程單位:

申請地點:

使用面積:

河川別: 使用期限:

二、申請單位:

三、查核人員:

四、主管機關:

五、查核日期: 年 月 日 午 時 分

六、查核項目:

查核項目 查核結果 應改善事項 備 註

1.堤防安全

2.高灘地是否有

淤積、堆置物

影響水流

3.水道中是否有

物體影響水流

4.週邊道路是否

影響救災車輛

5.其他

七、查核結論: □正常 □計畫改善 □立即改善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13

新北市政府函

受文者:如正副本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0 月 31 日

發文字號:北府工採字第 1013058965 號

主旨:函轉工程會重申機關辦理工程採購,應合理編列、支付保險費用,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本文簡稱工程會)101 年 10 月 17 日工程企字第 10100360530 號

函辦理。

二、查本府先前業以 101 年 5 月 28 日北府工採字第 1013053908 號函(正本諒達)請各機關辦理工

程採購應合理編列保險費,並臚列其具體執行方式。至於合理支付保險費用方面,若採購案屬

採總價結算之營繕工程,經查新北市各機關工程契約書範本第 13 條第 5 款業載明:「....甲方收

執保險單,並查核保險內容無誤後,於估驗計價時,按契約規定額度,一次給付...」,已有相

關規定,請於履約時確實照辦。

正本:新北市政府各機關(含稅捐分處)

副本: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市長 朱 立 倫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業務主管決行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

受文者:新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0 月 17 日

發文字號:工程企字第 10100360530 號

主旨:重申機關辦理工程採購,應合理編列、支付保險費用,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

說明:

一、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1 年 9 月 24 日金管保產字第 10102526610 號書函附 101 年 8 月 17 日

研商「產險業辦理公共工程保險所面臨問題及制度改革建議」會議紀錄辦理。

二、政府採購法(下稱本法)第 46 條第 1 項規定:「機關辦理採購,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訂定底

價。底價應依圖說、規範、契約並考量成本、市場行情及政府機關決標資料逐項編列,由機關

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機關應妥為編列保險費用,避免發生高估、浮報價額情形。

採 購

14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三、工程保險費於契約之支付方式,採總價結算之營繕工程,如契約內載有保險費單項金額,承包

廠商依契約規定投保,實際支付保險費用低於契約所列該項目金額,其金額之支付,本會 88

年 10 月 27 日(88)工企字第 8817112 號及 97 年 12 月 3 日工程企字第 09700502110 號計 2 函

(公開於本會網站)已有釋例。

四、另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88 年 3 月 17 日第 384 次委員會議認定契約訂有「多要退、少不補」

條款者(即契約金額較廠商實際支付金額為多要退,契約金額較廠商實際支付金額為少不

補),係屬對交易相對人濫用優勢地位,強制交易相對人接受不公平交易條款之「顯失公平」

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4 條規定,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應立即停止上述足以影響交易

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就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如有疑義,得依本法第 41 條規定,以書面向機

關請求釋疑;如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第 75 條規定,以書面向招

標機關提出異議。

五、為避免各機關辦理採購發生保險事項之錯誤及缺失,致影響機關權益或生履約爭議,本會以

100 年 11 月 4 日工程企字第 10000418530 號函訂定「常見保險錯誤及缺失態樣」、101 年 2 月

14 日工程企字第 10100050350 號函訂定「機關辦理保險事項檢核表」(公開於本會網站),請

各機關避免發生類似錯誤或缺失。

新北市政府函

受文者:如正副本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1 日

發文字號:北府工採字第 1013059369 號

主旨:函轉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等辦理「高效率省能照明設施」共同供應契約

案,業已簽署契約,可供各機關利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灣銀行採購部 101 年 10 月 29 日採購開一字第 1010009144 號函辦理。

二、本案招標案號:LP5-101042。

三、本案契約期間自 101 年 11 月 1 日起至 102 年 10 月 31 日止,契約相關資料將於 101 年 11 月 1

日依照「共同供應契約實施辦法」第 7 條規定,公開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

網」(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正本:新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

副本: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市長 朱 立 倫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業務主管決行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15

新北市政府函

受文者:如正副本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5 日

發文字號:北府工品字第 1013059453 號

主旨:函轉工程會請各機關落實混凝土粒料及預拌混凝土之相關檢驗,以維公共工程品質,請查照並

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本文簡稱工程會)101 年 10 月 31 日工程管字第 10100397451 號

函(附件 1)辦理。

二、工程會接獲台灣省砂石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反映,大陸進口之淡化海砂恐有影響公共工程品質

之虞。

三、為確保公共工程品質,工程會前以 99 年 6 月 9 日工程管字第 09900232000 號函(附件 2)請

各機關於辦理工程時,應落實混凝土粒料及預拌混凝土之相關檢驗,如: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1240 混凝土粒料及 CNS3090 預拌混凝土等有關最大氯離子含量之規定,以避免含高量氯

離子之粒料使用於混凝土中,造成金屬材料(含鋼筋、鋼骨等材料)銹蝕及影響工程品質,請

轉知所屬確實依前揭函述說明落實辦理相關檢驗及品質管理工作。另本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於

工程施工查核時,將氯離子含量之檢(抽)驗結果列為查核重點。

四、請工程主辦單位,對各工程所使用之砂石來源應予掌握,若屬海砂淡化處理者,若在契約允許

使用之情形下,應加強氯離子檢測,以確保品質。

正本:新北市政府各機關(除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外)

副本: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市長 朱 立 倫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業務主管決行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

受文者:新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0 月 31 日

發文字號:工程管字第 10100397451 號

主旨:請轉知所屬落實混凝土粒料及預拌混凝土之相關檢驗,以維公共工程品質,餘如說明,請查

照 。

說明 :

一、本會接獲台灣省砂石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反映,大陸進口之淡化海砂恐有影響公共工程品質之虞。

16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二、為確保公共工程品質,本會前以 99 年 6 月 9 日工程管字第 09900232000 號函請各機關於辦理

工程時,應落實混凝土粒料及預拌混凝土之相關檢驗,如: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1240 混凝

土粒料及 CNS3090 預拌混凝土等有關最大氯離子含量之規定,以避免含高量氯離子之粒料使

用於混凝土中,造成金屬材料(含鋼筋、鋼骨等材料)銹蝕及影響工程品質,請轉知所屬確實

依前揭函述說明落實辦理相關檢驗及品質管理工作。另同函副知各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於工程

施工查核時,將氯離子含量之檢(抽)驗結果列為查核重點 。

三、請工程主辦單位,對各工程所使用之砂石來源應予掌握,若屬海砂淡化處理者,若在契約允許

使用之情形下,應加強氯離子檢測,以確保品質。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

受文者:臺北縣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99 年 6 月 9 日

發文字號:工程管字第 09900232000 號

主旨:有關「進口砂石氯離子含量偏高,恐影響公共工程品質」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據民眾反應,進口砂石含高量氯離子,若使用於營建工程易腐蝕鋼筋危及建物結構安全,影響

工程品質。

二、為確保公共工程品質,各機關於辦理工程時,應落實混凝土粒料及預拌混凝上之相關檢驗,

如: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1240 混凝土粒料及 CNS3090 預拌混凝土等有關最大氯離子含量之

規定,以避免含高量氯離子之粒料使用於混凝土中造成金屬材料(含鋼筋、鋼骨等材料)腐

蝕,影響工程品質。

新北市政府函

受文者:如正副本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6 日

發文字號:北府工採字第 1013059482 號

主旨:函轉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等辦理「電腦印表機耗材」共同供應契約案,

業已簽署契約,可供各機關利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灣銀行採購部 101 年 10 月 31 日採購開二字第 10150125311 號函辦理。

二、本案招標案號:LP5-101058。

三、旨揭契約期間自 101 年 11 月 1 日起至 102 年 10 月 31 日止,相關資料已公告於行政院公共工

程委員會之「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四、本案履約交貨及訂單事宜,請逕洽臺灣銀行採購部交貨二科(電話:(02)23494260 鍾先生、

(02)23494269 陳小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17

正本:新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

副本: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市長 朱 立 倫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業務主管決行

新北市政府函

受文者:如正副本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6 日

發文字號:北府工採字第 1013059511 號

主旨:函轉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等辦理「冷氣機清洗保養」共同供應契約案,

業已簽署契約,可供各機關利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灣銀行採購部 101 年 11 月 1 日採購開一字第 10150125031 號函辦理。

二、本案招標案號:LP5-101060。

三、旨揭契約期間自 101 年 11 月 1 日起至 102 年 10 月 31 日止,契約相關資料業於 101 年 11 月 1

日依照「共同供應契約實施辦法」第 7 條之規定,公開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電子

採購網-共同供應契約電子採購系統」(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正本:新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

副本: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市長 朱 立 倫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業務主管決行

新北市政府函

受文者:如正副本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6 日

發文字號:北府工採字第 1013059525 號

主旨:函轉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等辦理「電腦耗材-儲存媒體」共同供應契約

案,業已簽署契約,可供各機關利用,請查照。

18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說明:

一、依據臺灣銀行採購部 101 年 11 月 1 日採購開二字第 10150133261 號函辦理。

二、本案招標案號:LP5-101059。

三、本案契約自 101 年 11 月 1 日起生效,契約相關資料已公布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

子採購網」【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四、本案履約交貨及訂單事宜,請逕洽臺灣銀行採購部交貨二科(電話:(02)23494256 康小姐、

(02)23494266 林小姐)。

正本:新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

副本: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市長 朱 立 倫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業務主管決行

新北市政府函

受文者:如正副本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6 日

發文字號:北府工採字第 1013059537 號

主旨:函轉臺灣銀行採購部代理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等辦理「禮券(提貨券)」共同供應契約案,

業已簽署契約,可供各機關利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灣銀行採購部 101 年 11 月 1 日採購開二字第 10150079421 號函辦理。

二、本案招標案號:LP5-101062。

三、旨揭契約期間自 101 年 11 月 1 日起至 102 年 10 月 31 日止,相關資料已公告於行政院公共工

程委員會之「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四、本案履約交貨及訂單事宜,請逕洽臺灣銀行採購部交貨二科(電話:(02)23494254 邵小姐、

(02)23494268 潘小姐)。

正本:新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

副本: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市長 朱 立 倫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業務主管決行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19

新北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1 日

發文字號:北府民戶字第 1012811297 號

主旨:公告本市樹林區「三多 7-1 計畫道路」命名為「俊保路」。

依據:新北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辦法第 6 條。

公告事項:本市樹林區「三多 7-1 計畫道路」道路命名案,本府業於 101 年 10 月 24 日核定為俊保

路。

市長 朱 立 倫

新北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2 日

發文字號:北府民自字第 1012759220 號

主旨:公告廢止「臺北縣三重市各活動中心使用收費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縣市改制直轄市自治法規整理原則第 9 點參照第 2 點及第 4 點規定。

市長 朱 立 倫

新北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6 日

發文字號:北府民戶字第 1012809455 號

主旨:公告「臺北縣各戶政事務所辦理民眾申請印鑑登記印鑑證明門牌證明書門牌釘製收費基準」繼

續適用 2 年,並溯自 99 年 12 月 25 日生效。

依據:縣市改制直轄市自治法規整理原則第 9 點參照第 2 點及第 5 點。

市長 朱 立 倫

公 告令民 政

20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新北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8 日

發文字號:北府教學字第 1012824433 號

主旨:預告訂定「新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場地使用收費標準」。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54 條第 1 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新北市政府。

二、訂定依據:規費法第 10 條第 1 項。

三、「新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場地使用收費標準」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府電子法規

資料庫網站(網址:http://web.law.tpc.gov.tw/)之法規草案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疑問,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 10 日內,以書面向本府陳述意

見或洽詢,其聯繫方式如下:

(一)承辦機關: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 1 段 161 號 21 樓

(三)電話:(02)29603456 分機 2785

(四)傳真:(02)29690187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市長 朱 立 倫

「新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場地使用收費標準」草案總說明

新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加強新北市立各級學校校園開放,提倡正當休閒活動,鍛鍊強健

體魄,促進社會和諧氣氛與社會教育功能,於一百年十月十三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教秘字第一○○○一

二五九九五六號公布「新北市各級學校校園場所開放實施要點」,後經實施及檢討,已將開放使用要

點及場地使用收費標準分開訂定。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各條重點如下:

一、本標準之法源依據(第一條)。

二、本標準之收費項目 (第二條) 。

三、退還各項費用及保證金退還。(第三條)。

四、學校免收、減收或停收相關費用(第四條)。

五、學校因場地開放而需要增加之人力,得給予適當之津貼,費用由收費中支付(第五條)。

六、學校得另定本標準附表之書表格式(第六條)。

七、本標準之施行日期(第七條)。

教 育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21

「新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場地使用收費標準」草案逐條說明

條 文 說 明

名稱:

新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場地使用收費標

明定本收費標準名稱。

第一條 本收費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

訂定之。

明定本收費標準之法源依據。

第二條 新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所轄高級中

等以下學校(以下簡稱學校)校園場地(以下簡稱

場地)使用收費如附表。

學校應依前項附表訂定場地使用收費表,

並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第一項場地使用收費如高於或低於各類別

收費基準級距,需報經本府教育局核定,始可

實施。

明定收費基準如附表。

第三條 申請場地經學校許可後,除有下列情形

之一者,其所繳納之各項費用及保證金不予退

還:

(一)申請人因特殊事故無法如期使用,於不使

用前三日通知學校者,無息退還其所繳納

之全額保證金及半數之場地使用費。

(二)因不可抗力之事故,如風災、地震、空襲

等,致使申請人無法如期使用時,無息退

還其無法使用期間所繳納之各項費用。

(三)學校如有需要必須優先使用時,得於使用

日前,通知申請人改期,如無法改期者,

廢止原許可,並無息退還所繳納之各項費

用及保證金,申請人不得異議或請求賠

償。

明定申請校園場地許可後,限制其所繳納之各項

費用及保證金退還之情形。

第四條 學校免收、減收或停收相關費用之情形

如下:

(一)依法令規定得免收、減收或停收者。

(二)主辦單位為本府教育局、教育局所屬機關

單位或學校者,免繳納場地使用費、保證

金。

(三)本府其他機關申請場地經學校許可,得免

繳納場地使用費。但仍應繳納保證金及其

他費用。

明定學校免收、減收或停收相關費用之情形。

22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四)相關弱勢團體申請作為公益性質活動,得

收取半數之場地使用費。但仍應繳納其他

費用及保證金。

第五條 學校因場地開放而需要增加之人力,得

給予適當之津貼,所需經費由收費中支付。但

人事與業務費(水電、修繕與養護費除外)不得

逾收費總和之百分之三十,加班費亦不得逾收

費總和之百分之二十。

明定學校因場地開放而需要增加之人力,得給予

適當之津貼,費用由收費中支付。

第六條 本標準附表格式,學校得另定之。 明定附表之書表格式,學校得另定之。

第七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明定本收費標準之施行日期。

附表(單位:新臺幣)

類別 收費基準 說明

冷水池,每平方公

尺二元至四元 游泳池

溫水池,每平方公

尺四元至六元

集會活動場所 每平方公尺一點五元

至五元

運動場 三百元至一千六百

綜合球場 每面一百五十元至

六百元

教室 每間一百元至四百

停車場 每車每月一千元至

三千元

開放式空間 每平方公尺零點五

元至一元

一、場地使用收費原則以一小時為計算單位,未足一小時

者,以一小時計算。

二、游泳池依池體面積,開放式空間依使用面積,四捨五

入至百位。

三、集會活動場所如活動中心、體育館、演藝廳、禮堂

等,以樓地板面積計算收費,四捨五入至百位。

四、如採票券方式提供民眾付費使用,另由學校訂定合理

收費。

五、學校得訂定校內學校教職員工停車優惠措施,但不得

低於收費基準之二分之一。

六、保證金不得超過總收費額度二倍。

七、加收項目及其他事項:

(一)電腦、資訊設備每部每次四十元至五十元。

(二)投影機、電器設備每部每次二百元至三百元。

(三)電梯每部每次五百元至六百元。

(四)健體設施、設備每次一百至五百元。

(五)以上設施、設備原則以四小時為一使用單位。

(六)電燈照明及冷氣空調,依實際用電度數計收。

(七)如有售票情形,除原場地使用費外,另加收門票

總收入金額之百分之十。

(八)游泳池換水,依用水度數計費。

(九)預演或預先使用者,依使用時數計算。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23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0 月 30 日

發文字號:北經登字第 1012818656 號

主旨:應受送達人黃申國等 15 人爰因送達處所不明致無法送達,特此公示送達如附表所示商業之限

期通知申復函。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78 條第 2 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旨揭應受送達人等所營之商業,涉有商業登記法第 29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開始營業後自行停

止營業 6 個月以上,業由本局函請限期申復在案(附表參照),惟因遷移不明或查無此人以致

函文無法送達,特以公告通知。

二、請於公告之日起 50 日內提出申復,逾期不為申復或申復理由不當者,將依商業登記法第 29 條

規定廢止商業登記。

局長 葉 惠 青

通知申復商號附表

序號 商號名稱 統一編號 負責人 商業登記地址 通知申復文號 通知日

1 杏林實業企業社 83973423 黃申國 新北市新店區建國路 168 號 1 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559 號 1000516

2 祥新油漆工程行 78883561 謝秀亮 新北市新店區建國路 222 號 1 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560 號 1000516

3 金誠發工程行 33847921 林木富 新北市新店區建國路 260 號 北經登字第 1005134561 號 1000516

4 巨翰企業行 83904263 溫雅香 新北市新店區建安街 26 號 4 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562 號 1000516

5 正展裝潢工程行 76761768 朱漢正 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 3 段 552 號

1 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563 號 1000516

6 優質企業社 78303085 董魏素霞 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 399 巷 18 號

4 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565 號 1000516

7 群承企業行 90901136 薛承賢 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 390 號 3 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566 號 1000516

8 新榮隆汽車修配所 38125901 陳榮隆 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 1 之 6 號 北經登字第 1005134568 號 1000516

9 上普汽車商行 02250566 張玄昌 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 10 號 1 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570 號 1000516

10 長運輪胎電機行 19426667 吳昇安 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 88 號 1 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571 號 1000516

11 晨藝剪紙美術社 02275763 王世明 新北市新店區順安街 81 號 1 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572 號 1000516

12 輝珍商行 09653754 陳志銘 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 525 號 北經登字第 1005134573 號 1000516

13 鈺喬通訊社 87760203 張志豪 新北市新店區三民路 95 號 1 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574 號 1000516

14 順益沙發家具裝潢行 02286277 張添焞 新北市新店區三民路 139 號 1 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576 號 1000516

15 三民洗衣店 76760590 王士英 新北市新店區三民路 145 之 1 號

1 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577 號 1000516

經 濟 發 展

24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0 月 30 日

發文字號:北經登字第 1012822090 號

主旨:應受送達人陳慧明等 15 人爰因送達處所不明致無法送達,特此公示送達如附表所示商業之限

期通知申復函。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78 條第 2 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旨揭應受送達人等所營之商號,涉有商業登記法第 29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開始營業後自行停

止營業 6 個月以上,業由本局函請限期申復在案(附表參照),惟因遷移不明或查無此人以致

函文無法送達,特以公告通知。

二、請於公告之日起 50 日內提出申復,逾期不為申復或申復理由不當者,將依商業登記法第 29 條

規定廢止商業登記。

局長 葉 惠 青

通知申復商號附表

序號 商號名稱 統一編號 負責人 商業登記地址 通知申復文號 通知日

1 名利企業社 38436124 陳慧明 新北市新店區三民路 183 號 5 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578 號 1000516

2 星夜商行 76760607 蔡進平 新北市新店區三民路 189 號地下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579 號 1000516

3 環億汽車商行 76756630 胡佩忠新北市新店區三民路 98 號之 3 (1 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580 號 1000516

4 山珍工程行 76761444 林清山新北市新店區百忍街 29 巷 93 號 1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581 號 1000516

5 豪瑞工程行 78303043 張淑珍新北市新店區百忍街 29 巷 93 號 1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582 號 1000516

6 同峰工程行 10096460 黃金峯 新北市新店區百忍街 54 號 1 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583 號 1000516

7 基源工程行 17619153 鄭源益 新北市新店區百忍街 59 號 1 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584 號 1000516

8 三德裝潢行 33817074 李憲林 新北市新店區中央路 19 號 1 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586 號 1000516

9 麥筠企業社 87769154 林如開 新北市新店區中央路 31 號 4 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587 號 1000516

10 賀樺食品行 02275530 賀豫葛新北市新店區中央路 95 巷 8 號 1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589 號 1000516

11 祥智企業社 76763999 黃秀彰 新北市新店區中央路 97 號 4 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590 號 1000516

12 三鼎中式自助餐 33826377 黃添燈 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 219 號 1 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591 號 1000516

13 嘉奇家具行 33831272 黃吉雄 新北市新店區十二張路 177 號 北經登字第 1005134593 號 1000516

14 志祥企業社 02281765 封江雄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 302 巷 8 弄 3號 4 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595 號 1000516

15 合平企業社 15766404 張金煌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 302 巷 5 弄 1號 5 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596 號 1000516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25

新北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1 日

發文字號:北府經登字第 1012819180 號

主旨:吳仲傑君於鈺松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職務自 94 年 1 月 10 日起當然解任,特此公告,

以示送達。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78 條第 2 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吳仲傑君業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1 年 6 月 29 日 101 年度訴字第 2036 號民事判決確定與鈺松

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職務自民國 92 年 6 月 30 日起至 95 年 6 月 29 日止不存在。

二、本府前以 101 年 10 月 1 日北府經登字第 1015062236 號函告吳仲傑君原董事職務自 94 年 1 月

10 日起當然解任。經向鈺松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清算人送達,仍因受送達人處所遷

移不明,致無法送達。

市長 朱 立 倫

新北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1 日

發文字號:北府經登字第 1012829349 號

主旨:呈展鴻有限公司等 8 家公司有公司法第 10 條規定情事,業經本府予以命令解散處分在案,詳

如附表,特此公告,以示送達。

依據:公司法第 10 條、第 28 條之 1、行政程序法第 78、81 條暨公司之登記及認許辦法第 4 條。

公告事項:表列公司設立登記後 6 個月尚未開始營業或開始營業後自行停止營業 6 個月以上,涉有公

司法第 10 條規定情事,請於公告日起 35 日內依「公司之登記及認許辦法」第 4 條規定至本府

辦理解散登記,逾期即依公司法第 397 條第 1 項規定廢止公司登記。

市長 朱 立 倫 序號 統一編號 公 司 名 稱 公 司 地 址 負責人 處分函日期及文號

1 53226718 呈展鴻有限公司 新北市三重區仁化街 58 號 林炳棟 101 年 03 月 27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01983 號

2 34680499 積穎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新北市樹林區俊英街 166 巷 9號

陳晃涵 101 年 06 月 04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02408 號

3 23275178 伊的化粧品股份有限公司 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 723-6 號 郭本義 101 年 06 月 04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02409 號

4 16374932 煒峰股份有限公司 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 162 號 4樓

劉新枝 101 年 08 月 14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03501 號

5 53218203 賀永利有限公司 新北市土城區中央路 2 段 167

號 8 樓之 3 黃昌麟

101 年 08 月 14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03540 號

26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6 16449342 核子南瓜有限公司 新北市深坑區萬福路 75 巷 47

號 司徒松

101 年 08 月 14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03553 號

7 53218153 高利全有限公司 新北市板橋區五權街 32 巷 7 號 黃昌麟101 年 08 月 14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03612 號

8 79966688 鈺磊實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三重區龍濱路 182 號 1

樓 蕭育禮

101 年 08 月 14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03616 號

新北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1 日

發文字號:北府經登字第 1012830103 號

主旨:綠能聯合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5 家公司涉有公司法第 10 條規定情事,業經本府函請於限

期內申復在案,詳如附表,特此公告,以示送達。

依據:公司法第 10 條、第 28 條之 1 及行政程序法第 78、81 條。

公告事項:表列公司開始營業後自行停止營業 6 個月以上,涉有公司法第 10 條規定情事,請於公告

日起 35 日內檢據向本府提出申復,逾期未申復或申復無理由,即依同法條規定命令解散。

市長 朱 立 倫 序號 統一編號 公 司 名 稱 公 司 地 址 負責人 處分函日期及文號

1 70479743 綠能聯合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建八路 16 號 8 樓 胡海南

101 年 07 月 02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03090 號

2 23060893 精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吉成工業

園區 501 之 18 號 3 樓 陳炫男

101 年 08 月 07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03253 號

3 20807714 澤昇企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 90 巷 2 弄

5 號 4 樓 陳明德

101 年 08 月 07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03382 號

4 89517795 力益工程有限公司 新北市樹林區柑園街 1 段 131

號 1 樓 白枝聖

101 年 08 月 07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03393 號

5 12890289 晁隆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北市淡水區北新路 184 巷

212 號 1 樓 黃麗玲

101 年 09 月 05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03743 號

新北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1 日

發文字號:北府經登字第 1012831476 號

主旨:日騰保齡球有限公司等 158 家公司前經本府命令解散,惟逾期未依「公司之登記及認許辦法」

第 4 條規定辦理解散登記,爰依規定廢止公司登記,詳如附表,特此公告,以示送達。

依據:公司法第 28 條之 1、第 397 條第 1 項暨公司之登記及認許辦法第 4 條。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27

公告事項:

一、表列公司因有公司法第 10 條規定情事,前經本府命令解散後,逾期未辦理解散登記,本府爰

依同法第 397 條第 1 項規定廢止該公司登記(處分函詳如表列),惟處分函件因公司、負責人

遷址不明或查無其公司等原因遭郵局退回。

二、退回函件於本府待領,公司負責人得於上班時間內,親自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印章洽領(新北市

板橋區中山路 1 段 161 號 3 樓)。

市長 朱 立 倫 序號 統一編號 公 司 名 稱 公 司 地 址 負責人 處分函日期及文號

1 16435950 日騰保齡球有限公司 新北市蘆洲區集賢路 222 巷 5

號 8 樓 蔣志明

101 年 03 月 03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0970 號

2 86184479 辰祝企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新店區僑愛四路 14 之 1

號 1 樓 林建祥

101 年 03 月 03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0974 號

3 28348452 鼎豐特殊彩色印刷事業有

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員山路 466 巷 21弄 11 號

施柏亘 101 年 03 月 03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0978 號

4 80323967 欣亞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新生街 148 巷 15

號 劉麗輝

101 年 03 月 03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0979 號

5 28368962 東采傳播有限公司 新北市永和區保平路 50 巷 8 弄

2 號 蘇志宗

101 年 03 月 03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0981 號

6 80722628 雙聯工程有限公司 新北市金山區中正路 86 號 3 樓 陳如明 101 年 03 月 03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111 號

7 22661308 普強國際商業投資股份有

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景安路 46 號 8 樓 林美鳳

101 年 03 月 03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113 號

8 27645222 明浩事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樹林區東榮街 88 巷 10

號 4 樓 張進財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263 號

9 34079716 朝宏電機有限公司 新北市五股區更洲路 32 巷 8 弄

29 號 林寶蘭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265 號

10 86595655 千群廣告有限公司 新北市新店區安德街 132 號 蔡易學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266 號

11 89557091 逸峰企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三重區正義北路 64 巷 25

號 張繼善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267 號

12 84778882 明炘股份有限公司 新北市三重區興德路 82 號 9 樓 詹純青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269 號

13 79957885 銓通貨櫃貨運有限公司 新北市汐止區福安街 22 巷 2 號

3 樓 何秀珍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271 號

14 97453577 祥柏有限公司 新北市三重區永福街路 111 巷

32 號 1 樓 王春雪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272 號

28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15 33677382 鵬圖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新北市淡水區自強路 343 號地

下一層之 8 黃雲鵬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273 號

16 22935497 安川鋼管有限公司 新北市三重區重陽路 1 段 44 巷

24 弄 2 之 1 號 2 樓 林永昌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274 號

17 23603334 雅圖實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三重區重陽路 1 段 60 巷

20 號 1 樓 許榮利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275 號

18 86942445 台富工程實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三重區自由街 19 號 5 樓 趙美賢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276 號

19 84605756 奇翰企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淡水區學府路 51 巷 8 弄

4 號 葉盧淑美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277 號

20 96985956 三岩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新北市淡水區民權路 38 號 3 樓 陳炳男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278 號

21 16276973 永倡工程有限公司 新北市金山區忠孝一路 48 號 3樓

郭文龍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279 號

22 16991702 永裕貿易有限公司 新北市淡水區水源街 1 段 143

巷 5 號 1 樓 嚴鴻璋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280 號

23 80391774 崴京實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淡水區民權路 173 巷 11

號 陳威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281 號

24 27614375 佑昇測量工程有限公司 新北市金山區中正路 46 號 4 樓 陳福生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282 號

25 28344907 永順安工程有限公司 新北市三重區自强路 2 段 84 巷

24 號 2 樓 潘進財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283 號

26 22681803 昭傑工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蘆洲區仁愛路 133 巷 61

號 1 樓 余阿明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285 號

27 23565438 新得工程有限公司 新北市蘆洲區復興路 266 號 5樓

沈佐山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286 號

28 23699464 元泰機械有限公司 新北市三重區正義南路 37 巷 22

號 4 樓 吳火木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287 號

29 86087048 佑京企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蘆洲區復興路 87 巷 15

號 葉彥良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288 號

30 86426271 禾資有限公司 新北市蘆洲區忠孝路 117 號 1樓

石寶山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289 號

31 86934402 奇維企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三重區福裕街 53 號 黃文龍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290 號

32 86998496 潤鴻有限公司 新北市蘆洲區民族路 413 巷 1

號 林美玲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291 號

33 84515832 欣邦建材有限公司 新北市蘆洲區民族路 182 巷 62附 7 號 1 樓

林肇邦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292 號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29

34 23557155 先葳開發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 新北市蘆洲區仁愛路 74 號 3 樓 李聯興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293 號

35 22606404 凱興金屬有限公司 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 110 巷 69號 3 樓

陳清標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294 號

36 97242715 碧麗企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三重區重安街 108 號 4

樓 吳信恬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295 號

37 97409101 迅雷聯商企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 4 段 101

之 1 號 林碧薇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296 號

38 80583484 格翎彩藝印刷有限公司 新北市三重區重陽路 1 段 113巷 2 弄 3 號 2 樓

王文龍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297 號

39 27632747 星語國際有限公司 新北市三重區永福街 161 巷 7

號 2 樓 吳聰佳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298 號

40 28353052 浩瀚機械工程有限公司 新北市三重區永福街 177 巷 12

號 林安臨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299 號

41 28003014 長耕興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三重區力行路 2 段 136巷 29 弄 2 號

蘇順發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00 號

42 28817095 佳龍和興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三重區大同北路 189 巷 5

號 潘佳伶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01 號

43 16037186 育全銘板股份有限公司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132 巷 1

弄 7 號 4 樓 吳耀宗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02 號

44 84841007 展華有限公司 新北市新店區和成街 14 巷 18號 1 樓

王明義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03 號

45 27823366 好室潔家事管理服務有限

公司

新北市新店區玫瑰路 58 巷 19

號 5 樓 孫滄海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04 號

46 23971169 楓味食品有限公司 新北市新店區吉祥路 9 巷 4 號 3

樓 王春欉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05 號

47 22431968 金彤飾品有限公司 新北市汐止區長青路 213 巷 4號

梁吉人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07 號

48 23020112 天力石材有限公司 新北市汐止區龍安路 36 號 16

樓之 1 陳賢福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08 號

49 84695291 開立得企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汐止區南陽街 91 巷 16、

18 號 葉榮彥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09 號

50 23323452 麟宇實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汐止區茄苳路 282 巷 2弄 36 號 5 樓

張惠珍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10 號

51 89659344 雅展油漆專業顧問有限公

司 新北市樹林區中華路 15 號 2 樓 陳雅展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11 號

52 45000912 昇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 868 之 3

號 15 樓 江佳蓉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12 號

30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53 47257092 民泰營造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水源路 127 巷 2

弄 12 之 2 號 3 樓 王懷威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13 號

54 34571252 冠安企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 75 巷 1 之

3 號 2 樓 郭水龍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14 號

55 23793290 星輪商行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 716 號 15

樓之 8 汪子琳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15 號

56 23877782 靝帝氏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新北市永和區保安路 218 號 2樓

李月照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16 號

57 86432750 味佳食品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員山路 572 巷 10

號 1 樓 李榮雄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17 號

58 84227810 七巧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新北市汐止區長江街 67 巷 2 弄

8 號 4 樓 賴仲豪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18 號

59 84631396 和佳國際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宜安路 118 巷 36號 3 樓之 2

林純輝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19 號

60 84120423 皇傢鋁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 457 號 張茂全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20 號

61 89511618 超程水電事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自立路 189 號 何志雄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21 號

62 28794847 羅尼亞國際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南山路 173 號 盧春香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22 號

63 97234335 楊泰家具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保健路 82 號 吳慶春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23 號

64 96960364 雷彩科技企業股份有限公

新北市永和區保安路 119 號 1

樓 劉苓高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24 號

65 16392544 駿偉工程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 751 巷 3弄 23 之 3 號

賴秀梅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25 號

66 16729293 辰達電器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光華街 31 巷 28

號 謝瑞豐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27 號

67 16871241 松陽實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圓通路 120 之 2

號 1 樓 楊淑雯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28 號

68 16912735 青青園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中和路 189 號 梁兩銓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29 號

69 70491465 康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北市永和區保生路 1 號 12 樓 張文嘉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30 號

70 70464642 華電國際科技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 700 號 6

樓之 8 姜維中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31 號

71 16788383 弘邁國際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大仁街 10 巷 9 弄

20 號 吳凡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32 號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31

72 12752309 泰勝國際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 2 段 296

號 3 樓之 5 詹 福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33 號

73 12778292 統大賣食品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景新街 149 號 許永達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34 號

74 12809788 宙伸實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 722 之 3

號 4 樓 潘俊銘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35 號

75 13007934 新暢國際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建八路 2 號 14 樓

之 5 梁志堅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36 號

76 13043447 渼映美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景新街 345 號 3樓

張從訓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37 號

77 86005139 樂新企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秀峰街 119 巷 6

弄 24-1 號 2 樓 王進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38 號

78 80210801 惠帝實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宜安路 118 巷 42

號 呂蕙蒂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39 號

79 80238435 宇昌實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景新街 347 號 11樓之 2

徐鴻達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41 號

80 80056928 中邦設計印刷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華新街 50 巷 13

號 4 樓 察邦森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42 號

81 80057187 石六宅廣告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建一路 100 號 5

樓 卓聖堂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43 號

82 12683275 儀懋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 211 巷 13弄 2 號 1 樓

劉文福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44 號

83 80412356 潤泰生技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 866-7 號

15 樓 楊玉枝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45 號

84 96931360 超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 880 號 15

樓之 5 劉榮鎮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46 號

85 80486526 三翼電通股份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建一路 186 號地

下 1 樓 洪山田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47 號

86 80577292 登秀峰有限公司 新北市永和區中山路 1 段 220

號 3 樓之 1 梁庭繼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48 號

87 80578335 時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 866 之 2

號 17 樓 蔣建華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49 號

88 80749128 八千代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保健路 82 號 劉瑜璇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50 號

89 27271119 吉智數位資訊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仁愛街 66 號 許時浩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51 號

90 27378457 安奇思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建八路 125 巷 3

號 2 樓 劉宏哲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52 號

32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91 97461767 虹日電子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景新街 347 號 9

樓之 1 高若暉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53 號

92 27462089 香草山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 614 號 1

樓 郭啟聖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54 號

93 27462601 威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 866 之 2

號 17 樓 蔣建華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55 號

94 27476302 辰昕國際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 207 之 1號

汪一翔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56 號

95 13114012 承軒印刷事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圓通路 369 巷 86

號 蔡忠和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57 號

96 27486287 萬利城國際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圓通路 367 巷 18

之 2 號 陳和萬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58 號

97 27810691 亮叡企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 776 號 7樓

賴玉雲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59 號

98 70462285 格森辦公家具股份有限公

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 222 巷 2

弄 7 號 張春記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60 號

99 27557557 寬騰環境工程企業有限公

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 71 之 7 號

2 樓之 2 江宥寬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61 號

100 12958267 駿林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

司 新北市中和區秀朗路 3 段 10 巷

16 弄 3 之 3 號 4 樓 黃桂英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62 號

101 70847439 飛宇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

新北市中和區秀朗路 3 段 10 巷

16 弄 3-3 號 4 樓 黃桂英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63 號

102 13124320 新喬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

新北市中和區秀朗路 3 段 10 巷

16 弄 3 之 3 號 4 樓 黃桂英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64 號

103 27956479 瑞紹龍國際開發有限公司新北市永和區中山路 1 段 326號 5 樓

廖瑞立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65 號

104 28356276 瑞能精密機械股份有限公

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 54 之 2 號

3 樓 林致德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66 號

105 28373851 富樂麗雅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宜安路 164 之 3

號 王台平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67 號

106 28526934 億達不動產仲介有限公司新北市永和區保生路 1 號 13 樓

之 6 張英美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68 號

107 28534245 威翔國際興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 2 段 391

之 6 號 鍾瑞恩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69 號

108 28546410 皇軒科技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橋安街 1 號 4 樓 陳家祥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70 號

109 28210793 國晶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 3 段 39 號

16 樓 李順豐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71 號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33

110 28725357 鑫宏國際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忠孝街 37 巷 31-3

號 紀國勳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72 號

111 28754964 芮瑪創意行銷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 2 段 2 巷

45 弄 3 之 1 號 2 樓 蘇怡文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73 號

112 28796182 冠利紙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立德街 7 巷 16 號 林思妤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74 號

113 28697606 原點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 442 巷 1

號 蕭中洲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75 號

114 27528081 三環水產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立德街 148 巷 38號 5 樓

王文松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76 號

115 80537898 冠利運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 2 段 448

號 7 樓 林建豐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77 號

116 16285312 亞洲奇基綜合計劃股份有

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 127 巷 4

弄 5 號 1 樓 王潤民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79 號

117 27990758 寶匯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

司 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 258 號 6樓之 8

蘇永明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80 號

118 27953120 吉能煙酒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勝利路 19 號 陳俊鑫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81 號

119 24398114 訓德企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 3 段 39 號

16 樓 潘德楠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82 號

120 24412066 佳豪開發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 249 號 許哲豪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83 號

121 24419498 碩文企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 3 段 39 號

16 樓 李順豐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84 號

122 86949475 福聯汽車有限公司 新北市三重區中央北路 76 巷 20

號 2 樓 陳素珠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85 號

123 16202782 奕郎有限公司 新北市林口區中正路 41 巷 7 號

1 樓 陳蔡寶珠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86 號

124 16547152 鈞群企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永和區安樂路 477 號 2

樓 黃崇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87 號

125 97441756 世承通信有限公司 新北市永和區民樂街 83 巷 3 號

4 樓 葉竺芝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88 號

126 70351154 豪璟科技有限公司 新北市永和區秀朗路 1 段 108巷 2 號

林大元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89 號

127 70504095 名瑩實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永和區得和路 243 巷 2

號 3 樓 莊俊宏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90 號

128 16609142 鈺光科技有限公司 新北市永和區永寧街 10 號 3 樓 林幼憶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91 號

34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129 12926097 又立工程開發有限公司 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 47 號 黃瑞文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92 號

130 13054915 兒梵絲國際有限公司 新北市永和區成功路 1 段 42 號

2 樓 林洲旭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93 號

131 12659079 瓏崍工程有限公司 新北市永和區秀朗路 2 段 198

號 朱晨屹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94 號

132 80631486 永鑫視訊科技有限公司 新北市永和區國中路 39 號 高漢強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95 號

133 80745501 廣鼎工程有限公司 新北市永和區安樂路 272 巷 4

號 1 樓 梁秋雯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96 號

134 27449690 永順興機電有限公司 新北市永和區永元路 18 巷 38

弄 2 號 1 樓 詹瑞良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97 號

135 27485457 金勁萊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新北市永和區博愛街 19 巷 1 號 葉國銘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98 號

136 27586785 文福食品實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永和區中和路 377 號 程順典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399 號

137 27557466 駿宇國際有限公司 新北市永和區自由街 18 號 9 樓

之 3 曾恬佳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401 號

138 27847120 宏蘊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 347 巷 4弄 37 號 1 樓

江蔭邦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402 號

139 28020415 永新裝潢工程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 569 巷 9

弄 9 號 羅婉瑜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403 號

140 28069535 紫芸居企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永和區得和路 255 號 林鴻喜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404 號

141 28081708 北台科技有限公司 新北市永和區保平路 214 巷 4號

高淑娟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405 號

142 28095908 善斌有限公司 新北市永和區博愛街 23 號 2 樓 李瑞賢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406 號

143 80516818 禾豐榮科技貿易有限公司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 124 巷 31

號 4 樓 郭豐榮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407 號

144 28162716 偉聖興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永和區永貞路 381 號 5樓

陳佑瑋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408 號

145 28392983 草莓達人食品有限公司 新北市永和區中和路 377 號 2

樓 程順福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409 號

146 28401977 立緹生技有限公司 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 148 巷 3

號 1 樓 黃楠竣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410 號

147 28562115 擘竦企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永和區中正路 718 號 5樓

高仁財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411 號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35

148 24304307 傑克國際家具有限公司 新北市三重區三和路 4 段 167

巷 114 之 3 號 潘銘翔

101 年 04 月 18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1413 號

149 23009643 固狄興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樹林區新興街 2 巷 1 號 1樓

曾福安 101 年 05 月 23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2032 號

150 13025638 鈞富 企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新店區永安街 92 巷 1 號 郭國聯 101 年 05 月 23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2035 號

151 16242383 弘志工程有限公司 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 2 段 341

巷 118 號 3 樓 蔣政弘

101 年 05 月 23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2086 號

152 70736449 千喜鋼鐵有限公司 新北市深坑區雲鄉山莊 10 巷 2弄 2 號 1 樓

莊文俊 101 年 05 月 23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2111 號

153 16184291 亞太欣業股份有限公司 新北市板橋區三民路 2 段 37 號

17 樓之 1 林家宏

101 年 05 月 23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2168 號

154 16315575 四季風和欣業股份有限公

新北市汐止區南陽街 240 巷 3

號 2 樓 許壽媛

101 年 05 月 23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2186 號

155 12656256 訊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北市永和區中和路 421 巷 3弄 17 號 1 樓

唐皓宸 101 年 05 月 23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2197 號

156 84362738 源華興股份有限公司 新北市土城區延吉街 196 巷 2

號 1 樓 陳登碧

101 年 07 月 04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2307 號

157 27839402 睿恩文化有限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自立路 2 巷 1 號 白佑恩 101 年 07 月 27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2570 號

158 34600398 德頤電線工業有限公司 新北市新店區安興路 56 號 游壬益 101 年 07 月 27 日北府

經登字第 1015112619 號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1 日

發文字號:北經登字第 1012837254 號

主旨:應受送達人陳震裕等 15 人爰因送達處所不明致無法送達,特此公示送達如附表所示商業之限

期通知申復函。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78 條第 2 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旨揭應受送達人等所營之商業,涉有商業登記法第 29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開始營業後自行停

止營業 6 個月以上,業由本局函請限期申復在案(附表參照),惟因遷移不明或查無此人以致

函文無法送達,特以公告通知。

二、請於公告之日起 50 日內提出申復,逾期不為申復或申復理由不當者,將依商業登記法第 29 條

規定廢止商業登記。

局長 葉 惠 青

36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通知申復商業附表

序號 商業名稱 統一編號 負責人 商業登記地址 通知申復文號 通知日

1 映象彩色冲印行 02279830 陳震裕 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 340 號 1 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597 號 1000516

2 盛文印刷品行 38417251 江玉真 新北市新店區民族路 173 號 1 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598 號 1000516

3 苗農食品行 02282363 傅宏其 新北市新店區民族路 205 號 1 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599 號 1000516

4 風信子商店 76764879 李儀祥 新北市新店區民族路 211 號 1 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600 號 1000516

5 冠群電器行 76758898 蔡永銘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 1 段 23 號 1 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601 號 1000516

6 品味生活裝潢工程行 02287389 林正文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 1 段 237 號 2 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603 號 1000516

7 世偉工程行 38433512 黃文雄 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 2 段 135 號 4 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605 號 1000516

8 昱志企業社 76759123 陳正松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 2 段 139 巷 11號 3 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606 號 1000517

9 雅鼎企業社 49886060 陳冠助 新北市新店區環河路 10 號 北經登字第 1005134608 號 1000517

10 順川企業社 76762160 吳樹德 新北市新店區環河路 96 號 1 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609 號 1000517

11 方寸電腦排版社 76764723 吳美慧 新北市新店區新生街 5 巷 18 號 4 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610 號 1000517

12 慶寶行 74945539 葛本立 新北市新店區新生街 17 號 3 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611 號 1000517

13 四合院古董家飾店 92903547 胡海南 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 3 號 北經登字第 1005134612 號 1000517

14 華泰土木包工業 38422310 王洪清秀 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 141 號 4 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613 號 1000517

15 文融書局 33806013 黃征勝 新北市深坑區深坑街 17 號 1 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616 號 1000517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1 日

發文字號:北經登字第 1012840215 號

主旨:應受送達人朱基宏等 15 人爰因送達處所不明致無法送達,特此公示送達如附表所示商業之限

期通知申復函。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78 條第 2 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旨揭應受送達人等所營之商業,涉有商業登記法第 29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開始營業後自行停

止營業 6 個月以上,業由本局函請限期申復在案(附表參照),惟因遷移不明或查無此人以致

函文無法送達,特以公告通知。

二、請於公告之日起 50 日內提出申復,逾期不為申復或申復理由不當者,將依商業登記法第 29 條

規定廢止商業登記。

局長 葉 惠 青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37

通知申復商業附表

序號 商業名稱 統一編號 負責人 商業登記地址 通知申復文號 通知日

1 惠宏企業社 17447650 朱基宏 新北市深坑區深坑街 195 號 2 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617 號 1000517

2 祥亨工程行 10569930 高德全 新北市深坑區深坑街 58 號 3 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618 號 1000517

3 圓暉工程行 87766213 陳文輝 新北市深坑區深坑子 9 巷 3 弄 4 號 4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619 號 1000517

4 開立工程行 33677101 陳新泉 新北市深坑區深坑村深坑子路 25 號 北經登字第 1005134621 號 1000517

5 龍鍇工程行 19512733 高龍鍇 新北市深坑區平埔 74 之 1 號 4 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623 號 1000517

6 合烽室內設計裝潢社 78306436 謝德宗 新北市深坑區埔新路 39 號 2 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624 號 1000517

7 寶揚電器行 20283250 張沈味 新北市深坑區埔新街 67 號 北經登字第 1005134625 號 1000517

8 祥鑫水電行 76760873 陳清水 新北市深坑區萬順寮 10 號 1 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626 號 1000517

9 富田企業行 38088510 鄭富田 新北市深坑區草地尾 31 號 北經登字第 1005134627 號 1000517

10 直興土木包工業 02270113 余文柱 新北市深坑區雲鄉山莊 38 號 1 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629 號 1000517

11 忠銘坑木行 38040853 王科忠 新北市深坑區大坪 2 號 北經登字第 1005134630 號 1000517

12 新安裝潢行 78871468 胡澤明 新北市深坑區土庫 82 巷 1 弄 28 號 1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631 號 1000517

13 高記水電材料行 38410659 高金邱 新北市深坑區土庫路 84-3 號 1 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632 號 1000517

14 毅匠室內設計社 99148574 何宏雄 新北市深坑區北深路 3 段 66 號 1 樓 北經登字第 1005134633 號 1000517

15 中元木行 33802115 楊雅賀 新北市石碇區 31 號 北經登字第 1005134634 號 1000517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5 日

發文字號:北工建字第 10127324141 號

主旨:公告「新北市政府認可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專業鑑定機構」。

依據:依「新北市政府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處理及鑑定實施要點」第二點辦理。

公告事項:

一、新增臺北市建築師公會為認可之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專業鑑定機構。

二、旨揭專業鑑定機構,臚列如下:

(一)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工 務

38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二)社團法人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

(三)臺北市建築師公會

(四)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

(五)台北市結構工程工業技師公會

(六)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

(七)臺灣省結構工程技師公會

(八)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建築技術學會

(九)財團法人中華建築基金會

(十)財團法人中華營建基金會

(十一)中華綠建築暨景觀環境學會

(十二)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

(十三)國立交通大學土木系

局長 高 宗 正

新北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7 日

發文字號:北府工養字第 1013135198 號

主旨:廢止「臺北縣板橋市人行陸橋及地下道認養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地方制度法第 87 條之 2、縣市改制直轄市自治法規整理原則第 9 點準用第 2 點及第 4 點規定

辦理。

公告事項:廢止「臺北縣板橋市人行陸橋及地下道認養要點」

市長 朱 立 倫

新北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1 日

發文字號:北府城測字第 10127879111 號

主旨:公告「中和都市計畫(福美段 375 地號附近)樁位補建作業」案成果圖表(含樁位圖、樁位公

告圖及坐標成果表)。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 7 及 28 條。

公告事項:

城 鄉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39

一、公告期間:自民國 101 年 11 月 8 日起 30 日,張貼本府及新北市中和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

二、公告期間內土地權利關係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依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 8 條規

定,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本府城鄉發展局繳納複測費用申請複測(申請書格式向新北市中和

區公所洽取或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 http://www.planning.ntpc.gov.tw 下載列印)。

三、申請複測 1 樁位視為 1 單位,連續 2 樁位以上,除 1 樁位為 1 單位外,其餘每樁位以二分之一

單位計算,每 1 單位複測費用為新臺幣 1,200 元整(複測費用限郵局匯票,受款人:新北市政

府)。

四、測定樁位情形詳如所送測量成果圖表。

市長 朱 立 倫

新北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2 日

發文字號:北府城測字第 10127649312 號

主旨:公告「變更淡水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內變更明細表第 4、20 案樁位測定作業」案成

果圖表(含樁位圖、樁位公告圖及坐標成果表)。

依據:依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 7 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期間:自民國 101 年 11 月 9 日起 30 日,張貼本府及新北市淡水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

二、公告期間內土地權利關係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依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 8 條規

定,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本府城鄉發展局繳納複測費用申請複測(申請書格式向新北市淡水

區公所洽取或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下載列印)。

三、申請複測 1 樁位視為 1 單位,連續 2 樁位以上,除 1 樁位為 1 單位外,其餘每樁位以二分之一

單位計算,每 1 單位複測費用為新臺幣 1,200 元整(複測費用限郵局匯票,受款人:新北市政

府)。

四、測定樁位情形詳如所送測量成果圖表。

市長 朱 立 倫

新北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7 日

發文字號:北府城測字第 10128294571 號

主旨:公告「變更中和都市計畫(中和區秀峰段土地)(配合興建社會住宅)案樁位新建作業」案成

果圖表(含樁位圖、樁位公告圖及坐標成果表)。

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 7 及 48 條。

40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公告事項: 一、公告期間:自民國 101 年 11 月 9 日起 30 日,張貼本府及新北市中和區公所都市計畫公告欄。 二、公告期間內土地權利關係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依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 8 條規

定,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本府城鄉發展局繳納複測費用申請複測(申請書格式向新北市中和

區公所洽取或本府城鄉發展局網站 http://www.planning.ntpc.gov.tw 下載列印)。 三、申請複測 1 樁位視為 1 單位,連續 2 樁位以上,除 1 樁位為 1 單位外,其餘每樁位以二分之一

單位計算,每 1 單位複測費用為新臺幣 1,200 元整(複測費用限郵局匯票,受款人:新北市政

府)。 四、測定樁位情形詳如所送測量成果圖表。

市長 朱 立 倫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8 日 發文字號:北城更事字第 10152330871 號 主旨:公示送達新北市三重區二重埔段頂崁小段 615-2 地號土地所有權人王阿田、李居珍、王土、王

鴻猷、王東波、李炳堅、李炳桂、陳文德等 8 人本府 101 年 11 月 8 日北城更事字第

1015233087 號開會通知單。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78 及 80 條。 公告事項:

一、101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2 時 30 分假新北市三重區興德路 129 號地下一樓(藍天大樓)舉辦「擬

定新北市三重區二重埔段頂崁小段 568-9 地號等 14 筆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案」公辦公

聽會。 二、依行政程序法第 80 條規定,應受送達人得隨時向本局領取旨開函文。

局長 張 璠

新北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2 日

發文字號:北府社老字第 1012762111 號

主旨:廢止臺北縣雙溪鄉重陽敬老禮金發放標準。

依據:地方制度法第 87 條之 2、縣市改制直轄市自治法規整理原則第 2 點及第 4 點。

市長 朱 立 倫

社 政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41

新北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5 日

發文字號:北府社老字第 1012732631 號

主旨:廢止「臺北縣萬里鄉公所辦理鄉內敬老愛殘慰問金發放作業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依據:地方制度法第 87 條之 2、縣市改制直轄市自治法規整理原則第 2 點、第 4 點以及第 9 點參照

第 2 點及第 4 點。

市長 朱 立 倫

新北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2 日

發文字號:北府地籍字第 10128250331 號

主旨:公告地政士李勝義等 4 人辦理註銷登記。

依據:地政士法第 10 條。

市長 朱 立 倫 101 年 10 月

新北市政府地政士開業執照(註銷)登記名冊

地政士姓名 開業執照字號 事務所名稱 事務所地址 備註

李勝義 (95)北府地專字第

0 0 0 9 3 9 號 勝威地政士事務所 新北市瑞芳區中正路 16 號 死亡

陳如瑜 (101)北府地專字

第 0 0 2 4 4 5 號 陳地政士事務所 新北市三峽區民族街 127 號 執照換發

黃水清 (101)北府地專字

第 0 0 2 4 4 9 號 德尚地政士事務所 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 145-3 號 死亡

鄭傑宇 (101)北府地專字

第 0 0 2 4 6 0 號 宇創地政士事務所 新北市中和區景新街 205 之 15 號 6 樓 執照換發

地 政

42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新北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2 日

發文字號:北府地籍字第 10128250332 號

主旨:公告地政士江世榮等 8 人辦理開業登記。

依據:地政士法第 10 條。

市長 朱 立 倫 101 年 10 月

新北市政府地政士開業執照(開業)登記名冊

地政士姓名 開業執照字號 事務所名稱 事務所地址 共同執業人 備註

江世榮 (101)北府地專字

第 0 0 2 4 8 5 號勵行地政士事務所

新北市中和區中和路 165 巷 3號 7 樓

無 新開業

陳崧銓 (101)北府地專字

第 0 0 2 4 8 1 號

昱森地政士聯合事

務所 新北市土城區明德路 2 段 115號

陳如瑜 ,蘇晉得 ,高旭彥

新開業

陳如瑜 (101)北府地專字

第 0 0 2 4 8 2 號

昱森地政士聯合事

務所 新北市土城區明德路 2 段 115號

蘇晉得 ,高旭彥 ,陳崧銓

開業執照換發

周秀鈴 (101)北府地專字

第 0 0 2 4 8 3 號律文地政士事務所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 2 段 240號 3 樓

無 新開業

謝麗華 (101)北府地專字

第 0 0 2 4 8 4 號友華地政士事務所

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 22 號 3樓

無 新開業

鄭傑宇 (101)北府地專字

第 0 0 2 4 8 7 號

宇創地政士聯合事

務所 新北市中和區景新街 205 之

15 號 6 樓 呂莉婷 開業執照換發

李豐裕 (101)北府地專字

第 0 0 2 4 8 6 號亞東地政士事務所 新北市中和區民享街 73-3 號 無

自臺北市遷入

新開業

呂莉婷 (101)北府地專字

第 0 0 2 4 8 8 號

宇創地政士聯合事

務所 新北市中和區景新街 205 之

15 號 6 樓 鄭傑宇

新開業

新北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2 日

發文字號:北府地區字第 1012839690 號

主旨:公告修正「新北市臺北港特定區區段徵收開發案安置計畫」。

依據:依據區段徵收實施辦法第 17 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旨揭安置計畫於 101 年 10 月 5 日新北市區段徵收委員會 101 年第 4 次會議審議通過並核

定實施。

市長 朱 立 倫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43

新北市臺北港特定區區段徵收開發案安置計畫

壹、制定目的: 新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保障區段徵收範圍內合法建築物及徵收前已有一定期間居住事實

之其他建築物權益,緩和其因區段徵收所受影響,爰依區段徵收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訂定本計

畫。 貳、安置項目:

本安置計畫項目包括房屋補助費、房屋租金補助費、人口遷移費、優先分配安置土地及特別救助金。 叁、房屋補助費:

一、發給對象: (一)範圍內因徵收而須全部拆除合法建築物之所有權人。 (二)範圍內因徵收而須全部拆除其他建築物之所有權人。

二、應具備條件: (一)前項第一款所有權人,以第一次召開協議價購會議六個月前於該建築物設有戶籍,並有

居住事實者為限。 (二)前項第二款所有權人,以第一次召開協議價購會議六個月前於該建築物設有戶籍連續三

年以上,並有居住事實者為限。 (三)建築物所有權人須非公法人。

三、發給標準:每一門牌發給新臺幣九十萬元房屋補助費。但合法建築物經部分拆除者,依拆除面

積比例發給之。 四、認定標準:

門牌之認定,以第一次召開協議價購會議一年前於該建築物設有門牌者為限,嗣後門牌有增編

者,仍以原門牌認定。但同一門牌有多戶設籍,且各自有獨立出入口、廚房及廁所等設施,具

實際獨立生活性質者,按實際戶籍認定之。 五、申請人應附文件:

(一)申請人身分證明。 (二)門牌編釘證明。 (三)居住事實切結書。

六、發給期間:由本府於公告建築物自動拆遷期限屆滿後發放。逾期未完成搬遷者,俟其完成搬遷

後再予發給。 肆、房屋租金補助費: 一、發給對象:

(一)範圍內因徵收而須全部拆除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之配偶、直系親屬或二親等內旁系親屬。 (二)範圍內因徵收而須全部拆除其他建築物所有權人之配偶、直系親屬或二親等內旁系親屬。 (三)範圍內因徵收而須全部拆除合法建築物或其他建築物之所有權人,因故致其所有建築物

門牌與其設籍之現址不同,而未符合房屋補助費核發規定者。 二、應具備條件:

(一)前項第一款受領人,以第一次召開協議價購會議六個月前於該建築物設有戶籍,並有居

住事實者為限。 (二)前項第二款受領人,以第一次召開協議價購會議六個月前於該建築物設有戶籍連續三年

以上,並有居住事實者為限。

44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三)前項第三款受領人,以其設籍現址亦位於本區段徵收範圍內,且該受領人於設籍現址,

其配偶、直系親屬或二親等內旁系親屬於其所有建築物,均未領有房屋補助費或房屋租

金補助費者為限。其設籍期間,應依其所有建築物之合、非法屬性,分別符合前二款之

規定。 三、發給標準:每一門牌發給新臺幣四十八萬元房屋租金補助費。 四、認定標準:門牌之認定,以第一次召開協議價購會議一年前於該建築物設有門牌者為限,嗣後

門牌有增編者,仍以原門牌認定。但同一門牌有多戶設籍,且各自有獨立出入口、廚房及廁所

等設施,具實際獨立生活性質者,按實際戶籍認定之。但同一戶籍如已領取房屋補助費,不再

發給房屋租金補助費。 五、申請應附文件:

(一)受領人身分證明文件(戶籍謄本)。 (二)門牌編釘證明。 (三)居住事實切結書。

六、受理期間:於本府通知送達建築物所有權人之日起三個月內,檢附前項文件,以書面向本府提

出申請。經審查相符者,通知發放。逾期申請或未於限期內完全補正者,視為放棄。 伍、人口遷移費:

一、發給對象: (一)範圍內因徵收而須全部或部分拆除之合法建築物,於第一次召開協議價購會議或徵收公

告六個月前設有戶籍,並有居住事實之現住戶必須遷移者。 (二)範圍內因徵收而須全部或部分拆除之其他建築物,於第一次召開協議價購會議或徵收公

告六個月前設有戶籍連續三年以上,並有居住事實之現住戶必須遷移者。 人口遷移費由戶長代為領取。 現住戶因結婚或出生而設籍者,不受設籍期限之限制。

二、發給標準:如附表。 三、申請人應附文件:

(一)申請人身分證明。 (二)現戶戶籍謄本。 (三)居住事實切結書。

四、發給期間:本府於發給地上改良物補償費或救濟金時,同時發給。 陸、優先分配安置土地: 一、申請對象及資格: 區段徵收範圍內被拆除合法建築物之所有權人,應符合下列條件,始具申請優先分配安置

土地資格: (一)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血親、二親等內旁系親屬應於區段徵收公告六個月

前於該合法建築物設有戶籍,且持續設籍至徵收公告當時,並有居住事實者。 (二)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於區段徵收範圍內須經核定發給抵價地。但建物與其坐落基地非屬

同一人所有,經申請人取得其他經核定發給抵價地之土地所有權人同意以應領抵價地供

其安置者,不在此限。 二、安置土地規劃:

(一)安置街廓係以本都市計畫指定之第二種住宅區為規劃,供申請分配安置土地。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45

(二)每一合法建築物,以安置一個單元為限。每一安置單元,以建築基地面積不得小於一百

平方公尺,且其所臨道路面寬不得小於五公尺為原則。 (三)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於區段徵收範圍內有二棟(戶)以上分別編有門牌或建號之合法建

築物,各自為獨立生活型態,且其設籍及居住事實均符合前點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者,其

建物所有權人或其他同意以應領抵價地供其安置者之應領抵價地權利價值大於其申請安

置單元合計之權利價值時,得在不超過其被拆除合法建築物之數量範圍內,申請配回二

個以上單元。 三、舉辦安置土地分配說明會:

(一)合法建築物經拆除後,本府應定期通知其所有權人召開安置土地分配說明會。 (二)通知開會時,應同時檢送下列資料:

1、本安置計畫及安置土地抽籤分配作業要點。 2、安置街廓位置圖說及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 3、申請書表。 4、應領抵價地權利價值計算表。

(三)安置土地申請期限、受理方式、補正及本府審查期限,應敘明於通知書內。 四、安置土地申請與審查:

(一)建物所有權人申請分配安置土地者,應於本府規定期限內以書面方式提出申請,逾期不

予受理。 (二)本府收件後應即辦理審查,並將審查結果通知申請人。 (三)經審查應補正者,本府應通知申請人於期限內完成補正。逾期未補正或補正未完全者,

應駁回其申請。 五、安置土地抽籤及分配原則:

(一)安置土地分配,以公開抽籤並由受安置戶自行就本府指定街廓選擇分配為原則。 (二)申請安置戶應以其合法建築物原坐落基地之權利價值優先供作分配安置土地。非以原坐

落基地應領抵價地之權利價值供作安置者,其權利價值不得小於安置土地之權利價值。 (三)原坐落基地應領抵價地權利價值小於安置土地權利價值者,應以申請安置戶之其他土地

權利價值優先扣抵。無其他土地權利價值可供扣抵或扣抵後仍有不足時,應依規定繳納

差額地價。 (四)應領抵價地權利價值大於安置土地權利價值者,其剩餘權利價值,得參加下次抵價地分

配或按原徵收補償地價發給現金補償。 (五)安置土地之所有權登記,以提供應領抵價地權利價值之所有權人為登記名義人。

六、安置土地抽籤分配作業要點及相關書表圖冊,由本府另定之。 柒、特別救助金:

一、發給對象: (一)區段徵收範圍內被拆除合法建築物或其他建築物之所有權人為本府列冊之低收入戶,因

徵收致無屋可居住者。 (二)區段徵收範圍內被拆除合法建築物或其他建築物之所有權人為本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

因徵收致無屋可居住者。 (三)徵收公告一年前於區段徵收範圍內設有戶籍且有居住事實之現住戶,其生活確實艱困或

年老無依,經本府社會局查訪屬實者。

46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二、發給標準: (一)前項第一款情形,每戶發給新臺幣二十四萬元特別救助金。 (二)前項後二款情形,每戶發給新臺幣十二萬元特別救助金。

三、申請應附文件: (一)受領人身分證明文件(戶籍謄本)。 (二)居住事實切結書。

附表 人口遷移費核算標準表

人口遷移費(新臺幣 元/每戶)

人口數 建築物全部拆除之人口遷移費 建築物部分拆除之人口暫行遷移費

單身 120,000 96,000

二人 120,000 96,000

三人 160,000 128,000

四人 200,000 160,000

五人 240,000 192,000

六人以上 280,000 224,000

備註 本表人口遷移費,包含傢俱遷移費用。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5 日

發文字號:北地價字第 10128391772 號

主旨:公告註銷徐正忠等 3 人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依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 18 條規定。

局長 康 秋 桂

公告註銷新北市不動產經紀人到期未換證清冊

序號 姓名 證書字號 證書到期日 任職經紀業名稱

1 徐正忠 93 年北縣字 001003 號 101/09/01 稻草人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 曾翊瑋 97 年北縣字 001709 號 101/09/12

3 陳俊麟 97 年北縣字 001714 號 101/09/25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47

新北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6 日

發文字號:北府地籍字第 1012834889 號

主旨:本市汐止地政事務所為辦理塗銷汐止區同新段 1153 地號(重測前橫科段橫科小段 87-2 地號)

土地之「本筆係屬部分出租部分自耕保留尚未辦理交換移轉之土地」註記,依法公告並徵詢異

議。

依據:

一、新北市共有耕地自耕保留部分交換移轉登記清理自治條例第 7 條第 2 項、第 8 條、第 10 條第

2 項。

二、新北市汐止地政事務所 101 年 10 月 29 日新北汐地登字第 10146660861 號公告。

公告事項:

一、土地所有權人李富子等 9 人所有旨揭地號土地,依現行登記簿權利範圍確定產權,登記清冊置

於本市汐止地政事務所及本府電子公告欄供閱覽。

二、公告期間:3 個月(自民國 101 年 11 月 1 日至民國 102 年 2 月 1 日止)。

三、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對公告事項有異議者,應於公告期間內,檢具證明文件以書面向本

市汐止地政事務所提出,逾期或未檢具證明文件不予受理。公告期滿無人異議,即依現行登記

簿權利範圍確定產權,並辦理塗銷該註記登記。

市長 朱 立 倫

新北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6 日

發文字號:北府地籍字第 10128348891 號

主旨:本市汐止地政事務所為辦理塗銷汐止區同新段 1157、1160 地號(重測前橫科段橫科小段 80-1、

89 地號)土地之「本筆係屬部分出租部分自耕保留尚未辦理交換移轉之土地」註記,依法公

告並徵詢異議。

依據:

一、新北市共有耕地自耕保留部分交換移轉登記清理自治條例第 7 條第 2 項、第 8 條、第 10 條第

2 項。

二、新北市汐止地政事務所 101 年 10 月 29 日新北汐地登字第 10146660891 號公告。

公告事項:

一、土地所有權人李富子等 6 人所有旨揭地號土地,依現行登記簿權利範圍確定產權,登記清冊置

於本市汐止地政事務所及本府電子公告欄供閱覽。

48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二、公告期間:3 個月(自民國 101 年 11 月 1 日至民國 102 年 2 月 1 日止)。

三、土地所有權人或其繼承人,對公告事項有異議者,應於公告期間內,檢具證明文件以書面向本

市汐止地政事務所提出,逾期或未檢具證明文件不予受理。公告期滿無人異議,即依現行登記

簿權利範圍確定產權,並辦理塗銷該註記登記。

市長 朱 立 倫

新北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6 日

發文字號:北府交停字第 1012785669 號

主旨:廢止「新莊市政大樓附設地下二樓停車場管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縣市改制直轄市自治法規整理原則第 9 點參照第 2 點及第 4 點。

市長 朱 立 倫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5 日

發文字號:北警交字第 10128458331 號

主旨:公告本轄 101 年度「固定式闖紅燈及測速照相設置地點」取締項目異動一覽表。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 條之 2 第 2 項。

公告事項:本局轄內 101 年度「固定式闖紅燈及測速照相設置地點」一覽表。

局長 伊 永 仁

交 通

警 政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49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101 年度固定式闖紅燈及測速照相 193 桿地點 (*為本次更正取締項目、101 年 11 月 2 日更新)

轄區 設置地點 限 速 取締項目

板橋區 防汎道路與僑中一街 124 巷口(往土城)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板橋區 防汛道路 209429 燈桿「歡仔園防汛陸橋」前(往土城) 50公里 超速

板橋區 溪城路與金門街 369 巷口(往樹林)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板橋區 華江橋下坡處(往板橋) 50公里 超速

板橋區 文化路 2 段與長江路口(往板橋)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板橋區 中山路光復橋頭(往板橋) 50公里 超速

板橋區 縣民大道 3 段與民生路口(往板橋) 6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板橋區 民生路 1 段與三民路 2 段正隆巷口(往板橋) 50公里 *闖紅燈及超速

板橋區 臺 64 線快速公路 20.24 公里(往東) 60公里 超速

板橋區 臺 64 線快速公路 20.2 公里(往西) 60公里 超速

板橋區 環河路 209178 燈桿前「臺 64 線江子翠匝道口」(往華江橋) 50公里 超速

土城區 金城路 2 段 46 巷口(往中和)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土城區 金城路 2 段 27 號前(往土城) 50公里 超速

土城區 中華路 1 段與裕民路口(往中和)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土城區 中華路 2 段與水源街口(往土城) 50公里 *闖紅燈及超速

土城區 城林橋頭(往土城)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土城區 中央路 3 段與中興路口(往三峽)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土城區 中央路 4 段與龍泉路口(往土城)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土城區 擺接堡路(環河路)與民權街口(往板橋)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土城區 擺接堡路(環河路)與民權街口(往三峽)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土城區 臺 65 線快速公路 10.4 公里(往土城) 60公里 超速

土城區 臺 65 線快速公路 10.4 公里(往板橋) 60公里 超速

三峽區 介壽路 3 段 148 號前(往土城) 50公里 超速

三峽區 介壽路 2 段 2 號前(往三峽) 50公里 超速

三峽區 溪東路 197 號前(往三峽) 40公里 超速

三峽區 溪東路 350 號前(往新店) 40公里 超速

三峽區 安坑路 13 之 8 號(往新店) 40公里 超速

50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三峽區 安坑路 40 號前(往三峽) 40公里 超速

三峽區 中正路一段與大同路口(往復興路)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三峽區 中正路 2 段 264 號前(往大溪) 50公里 超速

三峽區 添福路 107 之 15 號旁(往插角) 50公里 超速

三峽區 復興路與大勇街口(往鶯歌)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鶯歌區 中正二路 155 之 6 號旁(往鶯歌) 50公里 超速

鶯歌區 114 線 35.2 公里(往鶯歌) 40公里 超速

鶯歌區 西湖街 191 號前(往樹林) 50公里 超速

鶯歌區 鶯桃路與永和路口(往鶯歌)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鶯歌區 中正一路 405 號前 (往桃園) 50公里 超速

樹林區 中山路高架橋頭 (往樹林) 50公里 超速

樹林區 中山路 3 段 27 巷口(往樹林)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樹林區 大安路 537 巷口(往新莊)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樹林區 大安路與文化街口(往新莊) 50公里 *闖紅燈及超速

樹林區 大安路 249 巷口(往鶯歌)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樹林區 大安路 249 巷口(往新莊)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樹林區 大安路 111 巷口(往新莊)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樹林區 大安路 84 號前(往鶯歌) 50公里 超速

樹林區 中正路浮州橋頭 (往樹林) 50公里 超速

樹林區 中正路與三俊街口 (往桃園)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樹林區 中正路與三福路口 (往樹林)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新莊區 106 甲線大漢橋新莊端(往新莊) 50公里 超速

新莊區 中環路 3 段「臺 65 線下中原路匝道」橋墩(往中原路) 50公里 超速

新莊區 中山路 3 段與鳳山街口(往臺北) 6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新莊區 中山路 3 段與鳳山街口(往桃園) 6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新莊區 青山路 1 段 169 號旁(往新莊) 50公里 超速

新莊區 青山路 1 段 201 號前(往新莊) 50公里 超速

新莊區 重新堤外道 8.9 公里處 (往三重) 50公里 超速

新莊區 環河路與 17 越堤道路口(往新莊)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泰山區 大科路 63 之 6 號旁(往新莊) 50公里 超速

泰山區 橫窠雅路 22 號對面(往新莊) 50公里 超速

林口區 文化一路與麗園街口(往林口)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林口區 文化一路與仁愛路口(往桃園)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51

林口區 仁愛路與公園路口(往林口)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林口區 文化二路與仁愛二路口(往八里)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林口區 文化三路 3 段 328 號前(往八里) 50公里 超速

林口區 文化北路與啟智學校前(往八里)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林口區 中山路與中原街口(往林口) 50公里 *闖紅燈及超速

林口區 臺 61 線快速公路 19.8 公里處(往八里) 90公里 超速

八里區 臺 15 線下罟里天皇宮前(往臺北)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八里區 臺 15 線下罟子 29 之 1 號前(往八里) 50公里 超速

八里區 臺 15 線與八仙樂園前(往桃園)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八里區 105 線 4 公里處(往林口) 50公里 超速

八里區 長坑口 14 號旁(往八里) 50公里 超速

八里區 中華路 2 段與龜馬山路口(往臺北) 50公里 *闖紅燈及超速

八里區 中華路 1 段與中山路口(往臺北)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八里區 臺 15 線與觀海大道(往臺北)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八里區 龍米路 2 段 153 之 3 號前(往八里) 50公里 超速

八里區 臺 15 線 4.38 公里「龍米路 2 段 168 燈桿前」(往臺北或八里) 50公里 超速

八里區 臺 15 線聖心女中前(往臺北)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八里區 臺 15 線與龍源村農會前 (往八里)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八里區 臺 15 線與龍形三街口(往臺北)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八里區 龍米路 1 段 90 巷口(往八里)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八里區 龍米路 1 段 2 之 1 號旁(往八里) 50公里 超速

八里區 臺 64 線快速公路 2.85 公里(往西) 80公里 超速

五股區 臺 64 線快速公路 10.4 公里(往東) 80公里 超速

五股區 成泰路 4 段 22 巷口(往蘆洲)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五股區 新五路 2 段 347 號前(往五股或往新莊) 60公里 超速

蘆洲區 環堤大道與永樂街口(往五股)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蘆洲區 三民路與長榮路口(往蘆洲)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蘆洲區 環堤大道與民族路 422 巷口(往五股)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三重區 重陽橋頭(往蘆洲) 50公里 超速

三重區 環河北路 3 段 168 號前(往三重或蘆洲) 50公里 超速

三重區 環河北路 3 段重陽橋下(往三重) 50公里 超速

三重區 環河北路 2 段 304 號(往蘆洲) 50公里 超速

三重區 新北環河快速道路 3.2 公里處(往中和) 70公里 超速

52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三重區 中山高架橋上(往臺北市) 50公里 超速

三重區 中山高架橋上(往新莊) 50公里 超速

三重區 中山橋頭(南下) 50公里 超速

三重區 重新堤外道 8.7 公里處(往新莊) 50公里 超速

淡水區 臺 2 線與紅樹林捷運站前 (往臺北)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淡水區 中正東路與八勢里路口 (往淡水)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淡水區 中正東路與小坪頂路口 (往臺北)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淡水區 中正東路與竿蓁二街口 (往臺北)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淡水區 中正路家畜試驗所前 (往漁人碼頭)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淡水區 中正路與農田水利會前(往漁人碼頭)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淡水區 臺 2 線與小坪頂路口(往臺北)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淡水區 臺 2 線 5 公里金龍橋下 (往臺北) 70公里 超速

淡水區 臺 2 線 5.9 公里與水源路口 (往臺北) 7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淡水區 臺 2 線 6.5 公里與北新路口 (往三芝) 6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淡水區 臺 2 線 6.5 公里與北新路口 (往臺北) 7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淡水區 臺 2 線 8 公里與新市二路 (往三芝) 7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淡水區 臺 2 線 8.1 公里與新市二路口 (往臺北) 7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淡水區 臺 2 線 8.8 公里與北六線路口 (往三芝) 6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淡水區 臺 2 線 9.7 公里與北八線路口 (往三芝)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淡水區 臺 2 線 10.56 公里處 (往三芝) 60公里 超速

淡水區 臺 2 線與洲子灣路口 (往臺北) 6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淡水區 臺 2 線與正德國中賢孝校區 (往臺北)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淡水區 臺 2 線 13 公里賢孝派出所前 (往三芝) 70公里 闖紅燈、越線

三芝區 臺 2 線 13.5 公里屯山國小前 (往淡水) 60公里 超速

三芝區 臺 2 線與大片頭前 (往金山) 70公里 闖紅燈、越線

三芝區 臺 2 線與浅水灣山莊前 (往石門) 60公里 闖紅燈、越線

三芝區 臺 2 線與浅水灣山莊前 (往淡水) 60公里 闖紅燈、越線

三芝區 臺 2 線與車新路口 (往臺北) 70公里 闖紅燈、越線

三芝區 臺 2 線 18.05 公里處 (往金山) 70公里 闖紅燈、越線

三芝區 臺 2 線 18.8 公里處 (往淡水) 50公里 超速

三芝區 臺 2 線與埔頭坑路口 (往臺北)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石門區 臺 2 線與風管所前(往金山) 70公里 闖紅燈、越線

石門區 臺 2 線 25.56 公里處 (往金山) 7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53

石門區 臺 2 線 26.8 公里處(往淡水) 60公里 超速

石門區 臺 2 線 27.9 公里與石門國中前(往金山) 60公里 闖紅燈、越線

石門區 臺 2 線 28.5 公里處(往淡水) 50公里 超速

石門區 臺 2 線與王公橋前(往金山) 70公里 闖紅燈、越線

金山區 臺 2 線 35.3 公里處(往金山) 70公里 超速

金山區 臺 2 線與陽金公路口(往萬里) 70公里 闖紅燈、越線

金山區 臺 2 線 42.5 公里處(往萬里) 60公里 超速

萬里區 臺 2 線加投 81 號前(往基隆)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萬里區 臺 2 線大鵬國小前(往金山) 60公里 超速

萬里區 臺 2 線 45.2 公里處(往金山) 70公里 超速

萬里區 臺 2 線 47.1 公里處(往金山) 50公里 超速

萬里區 臺 2 線與石角路口(往基隆)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萬里區 臺 2 線 49.5 公里處(往金山) 60公里 超速

瑞芳區 臺 62 線快速公路 16.9 公里處(往基隆) 70公里 超速

瑞芳區 臺 62 線快速公路 16.9 公里處(往瑞芳) 70公里 超速

瑞芳區 臺 2 丁線 5.8 公里處(往臺北) 50公里 超速

瑞芳區 臺 2 丁線 8.2 公里處(往臺北) 50公里 超速

瑞芳區 中山路與東和街口(往南)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瑞芳區 臺 2 丁線與明燈路口 (往瑞芳)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瑞芳區 明燈路 1 段 163 號前(往瑞芳) 40公里 超速

瑞芳區 臺 2 線 72.4 公里 (往宜蘭) 50公里 超速

瑞芳區 臺 2 線 81 公里(往宜蘭或臺北) 50公里 超速

瑞芳區 臺 2 線 81.1 公里與南雅里活動中心前(往臺北)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瑞芳區 臺 2 線鼻頭隧道口(往臺北) 50公里 超速

貢寮區 臺 2 線 91 公里 (往宜蘭或臺北) 60公里 超速

貢寮區 臺 2 線與仁愛路口 (往宜蘭)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貢寮區 臺 2 線與仁愛路口 (往臺北)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貢寮區 臺 2 線 96.55 公里處 (往宜蘭或臺北) 60公里 超速

貢寮區 臺 2 線 104.6 公里處 (往宜蘭或臺北) 50公里 超速

雙溪區 臺 2 丙線 12.5 公里 (往雙溪) 50公里 超速

汐止區 臺 5 線 17.6 公里處(往基隆) 60公里 超速

54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汐止區 臺 5 線 15.9 公里處(往臺北) 50公里 超速

汐止區 臺 5 線 14.3 公里處(往汐止) 50公里 超速

汐止區 大同路 3 段與保新路口(往基隆)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汐止區 大同路 3 段 205 號前(往基隆)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汐止區 大同路 1 段與樟樹一路口(往臺北)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汐止區 大同路 1 段與樟樹二路口(往汐止)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新店區 環河路與中正路口(往新店)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新店區 環河路白馬寺前(往碧潭) 60公里 超速

新店區 環河路白馬寺前(往臺北或碧潭) 60公里 超速

新店區 北宜路 1 段 105 巷口 (往新店)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新店區 北宜路 1 段 246 號前 (往坪林) 50公里 超速

新店區 北宜路 2 段 82 巷口 (往坪林)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新店區 北宜路 2 段 351 巷口 (往新店)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新店區 新烏路 2 段與屈尺路口(往烏來)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新店區 新烏路 2 段與屈尺路口(往新店)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新店區 中興路 1 段與檳榔路口 (往臺北)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新店區 中興路 3 段與寶中路口 (往臺北)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新店區 中興路 3 段與文化路口 (往新店)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新店區 北新路 3 段與順安街口 (往新店)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新店區 安康路 1 段與莒光路口 (往新店)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新店區 安康路 3 段與錦秀路口 (往新店) 4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新店區 安康路 3 段新加坡社區前 (往安坑) 40公里 超速

新店區 安和路 3 段與永安街口 (往新店)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新店區 安和路 2 段 169 巷口(往新店) 5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深坑區 106 乙線 0.5 公里 (往深坑) 60公里 超速

深坑區 106 乙線與烏月路口 (往臺北) 60公里 闖紅燈、越線

深坑區 文山路 2 段 30 巷口(往臺北) 60公里 *闖紅燈及超速

石碇區 臺 9 線 26.2 公里(往坪林或新店) 40公里 超速

坪林區 臺 9 線 37.4 公里(往宜蘭) 40公里 超速

坪林區 臺 9 線 38 公里 (往坪林) 40公里 超速

坪林區 臺 9 線 42.2 公里(往宜蘭或坪林) 40公里 超速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55

中和區 臺 64 線快速公路 26.7 公里 (往西) 70公里 超速

中和區 臺 64 線快速公路 23 公里(往西) 70公里 超速

中和區 臺 64 線快速公路 25.3 公里 (往東) 70公里 超速

中和區 臺 64 線快速公路 22.6 公里 (往東) 70公里 超速

中和區 環河西路 3 段(往永和) 60公里 超速 備註:本表速限資料僅供參考,應以各設置地點速限標誌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3 條規定速限為準。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2 日

發文字號:北環水字第 1012671250 號

主旨:修正本局 100 年 10 月 28 日北環水字第 1001392865 號公告。

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 12 條 2 項暨第 16 條、第 17 條第 1、2 項、第 19 條第 1、4 項。

公告事項:

一、主旨及場址地號修正為本市中和區板南段 293~295、305~309、305-1、308-1、309-1、320、

321、326、328、329、329-1 等 17 筆地號土地。

二、場址現況概述修正為:原現地作為停車場、貨運站與堆置場使用,現已全數拆除,並進行土壤

污染改善作業中。

三、新增禁止、限制項目及其他重要事項:(四)如有不服本處分,得於公告本處分之次日起 30 日

內,繕具訴願書並檢附本處分,向本局轉送新北市政府提起訴願。

四、附修正後公告全文。

局長 劉 和 然

附件: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

主旨:公告本市中和區板南段 293~295、305~309、305-1、308-1、309-1、320、321、326、328、

329、329-1 地號等 17 筆土地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並劃定土壤污染管制區(如附圖)。

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 12 條第 2 項暨第 16 條、第 17 條第 1、2 項、第 19 條第 1、4 項。

公告事項:

一、污染行為人姓名:元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場址名稱:元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場址)。

三、場址地址、地號、面積:

環 保

56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一)場址地址:新北市中和區立言街 45 號。

(二)場址地號:

1.土壤污染控制場址:中和區板南段 293~295、305~309、305-1、308-1、309-1、320、

321、326、328、329、329-1 地號等 17 筆土地。

2.土壤污染管制區:中和區板南段 293~295、305~309、305-1、308-1、309-1、320、321、

326、328、329、329-1 地號等 17 筆土地。

(三)場址面積:

1.土壤污染控制場址:17,024.24 平方公尺。

2.土壤污染管制區:17,024.24 平方公尺。

四、場址現況概述:原現地作為停車場、貨運站與堆置場使用,現已全數拆除,並進行土壤污染改

善作業中。

五、污染物及污染情形:該場址土壤中重金屬鎘、鉻、銅、鎳、鉛、鋅達土壤污染管制標準,其中

土壤中鋅最高值為 23,600 毫克/公斤(管制標準 2,000 毫克/公斤)、鎘最高值為 43 毫克/公斤

(管制標準 20 毫克/公斤)、鉻最高值為 1,680 毫克/公斤(管制標準 250 毫克/公斤)、銅最高值

為 1,710 毫克/公斤(管制標準 400 毫克/公斤)、鎳最高值為 328 毫克/公斤(管制標準 200 毫克

/公斤)、鉛最高值為 3,570 毫克/公斤(管制標準 2,000 毫克/公斤)。

六、禁止、限制項目及其他重要事項:

(一)土壤污染管制區內禁止下列行為:

1.置放污染物於土壤。

2.注入廢(污)水於地下水體。

3.排放廢(污)水於土壤。

4.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管制行為。

5.土壤污染管制區內,禁止下列土地利用行為,並得限制人員進入。但經中央主管機關同

意者,不在此限:

(1)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之開發行為。

(2)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或拆除非因污染控制計畫、污染整治計畫或其他污染改善計

畫需要之建築物或設施。

(3)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影響居民健康及生活環境之土地利用行為。

(二)其他重要事項:於土壤污染管制區內從事土壤挖除、回填、暫存、運輸或地下水抽出等

工作者,應檢具清理或污染防治計畫書,報本局核定後,始得實施,並得合併於污染控

制計畫、污染整治計畫或其他污染改善計畫中提出。

(三)罰則:違反本公告事項,將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 40 條第 2 項、第 41 條第 1、2

項規定辦理。

(四)如有不服本處分,得於公告本處分之次日起 30 日內,繕具訴願書並檢附本處分,向本局

轉送新北市政府提起訴願。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57

58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59

原元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劃定土壤污染管制區之地號

項次 縣市鄉鎮別 地段 地號 面積( 2m )

1 293 227

2 294 381

3 295 134

4 305 528.31

5 305-1 225.77

6 306 4,370.02

7 307 5.08

8 308 1,829.79

9 308-1 1,980.72

10 309 3.42

11 309-1 3,472.31

12 320 747.38

13 321 79.87

14 326 63.85

15 328 4.57

16 329 637.61

17

新北市中和區 板南段

329-1 2,333.54

合計 17,024.24

土壤污染物項目

項次 土壤污染物項目 管制標準(mg/Kg) 污染物最高濃度(mg/Kg) 超過管制標準之

倍數

1 鎘 20 43 2.2

2 鉻 250 1,680 6.7

3 銅 400 1,710 4.3

4 鎳 200 328 1.6

5 鉛 2,000 3,570 1.8

6 鋅 2,000 23,600 11.8

水 利

60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0 月 30 日 發文字號:北水政字第 10128030631 號 主旨:公告頂福畜牧場、陳堂畜牧場申請補辦地下水臨時用水取得登記。 依據:水利法第 34 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臨時用水登記內容詳如下表: 申 請 人 頂福畜牧場、陳堂畜牧場 申 請 日 期 101 年 9 月 24 日 登 記 類 別 臨時用水取得登記 核 准 臨 時 使 用 權 年 限 自民國 101 年 10 月 24 日起至民國 103 年 10 月 23 日止

用 水 標 的 農業用水(畜牧豬隻養殖用水) 引 用 水 源 地下水 用 水 範 圍 新北市林口區中湖里 4 鄰竹林路 594 號畜牧場內 使 用 方 法 設塑膠管井徑 203 公釐使用 5 匹馬力口徑 38 公釐電動抽水機 1 台 引 水 地 點 新北市林口區小南灣段頂福小段 1210 地號 退 水 地 點 無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每 月 用 水 日 數 (日) 31 28 31 30 31 30

每 日 引 用 水 量 ( 每 秒 立 方 公 尺 ) 0.002 0.002 0.002 0.002 0.002 0.002

每日用水時間(小時) 16 16 16 16 16 16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每 月 用 水 日 數

(日) 31 31 30 31 30 31 每 日 引 用 水 量 ( 每 秒 立 方 公 尺 ) 0.002 0.002 0.002 0.002 0.002 0.002

每日用水時間(小時) 16 16 16 16 16 16 水井深度(水頭高度) 120 公尺

其 他 應 行 記 載 事 項

1.期限屆滿後如需繼續用水,應於屆滿前 3 個月起 60 日內,即於 103 年 7 月23 日至 103 年 9 月 23 日之間,檢附檢具申請書、最近 2 年逐月用水紀錄表(詳載每月用量及度數)、原臨時執照、引水地點地籍、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分區使用證明,提出申請臨時用水登記,並請檢附水表照片及水質檢驗報告(含鉛、鎘、汞、鉻、砷)一併送核。

2.如有水源不足情形,本局將視情況限制或停用本臨時使用權;如遇旱災,地區水源不足,將依法徵用。

3.本水源用水標的係屬農業用水(畜牧豬隻養殖用水),水質應符合行政院環保署公布之飲用水質標準,以確保飲用水質之衛生安全。

4.水表鉛封不得任意毀損,如水表需維修或更換,請將原水表度數照片及截至當時用水紀錄表留存,並通知本局派員會同重新鉛封,否則如經查獲將依水利法相關規定處理。

5.本局將不定期派員查核,如發現違反臨時用水執照核准內容、附註事項或水利法相關規定,將依水利法處分並得撤銷本臨時使用權。

二、上列公告事項,利害關係人如有異議時,應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日內附具理由及證據,逕向本局提出異議。期滿無人提出異議或異議不成立時,即依法予以登入臨時用水登記簿,並發給臨時用水執照。

局長 張 延 光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61

新北市政府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0 月 31 日 發文字號:北府水政字第 10127937531 號 主旨:公告古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地下水溫泉水權展限登記。 依據:水利法第 34 條。 公告事項: 一、核定溫泉水權登記內容詳如下表: 申 請 人 古鼎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申 請 日 期 101 年 9 月 27 日 登 記 類 別 溫泉水權展限登記 核 准 臨 時使 用 權 年 限

自民國 101 年 10 月 29 日起至民國 103 年 10 月 28 日止 用 水 標 的 溫泉沐浴 引 用 水 源 地下水 用 水 範 圍 新北市樹林區東山段 10-2、11-3 等共計 2 筆地號(樹林區大安路 586 號社區)使 用 方 法 設鋼管井徑 244.5 公釐使用 30 匹馬力口徑 114.3 公釐電動抽水機 1 台 引 水 地 點 新北市樹林區東山段 10-2 地號 退 水 地 點 無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每 月 用 水 日 數(日) 31 28 31 30 31 30

每 日 引 用 水 量( 每 秒 立 方 公 尺 )

0.0026 0.0026 0.0026 0.0026 0.0026 0.0026 每日用水時間(小時) 19 19 19 19 19 19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每 月 用 水 日 數(日) 31 31 30 31 30 31

每 日 引 用 水 量( 每 秒 立 方 公 尺 ) 0.0026 0.0026 0.0026 0.0026 0.0026 0.0026 每日用水時間(小時) 18.5 18.5 18.5 18.5 18.5 18.5 水 井 深 度( 水 頭 高 度 )

1400 公尺

其 他 應 行 記 載 事 項

1.本案期限屆滿後如需繼續用水,應於屆滿前 3 個月起 60 日內(即民國 103 年 7 月 28 日至 103年 9 月 28 日之間),檢具申請書、最近 2 年逐月用水紀錄表(詳載每月水表度數)、溫泉水權狀、用水範圍分區使用證明書、溫泉水質檢驗報告(含鉛、鎘、汞、鉻、砷)、主井及觀測井

自計式水位紀錄(含曲線圖及電子檔)、用水範圍分區使用證明、引水地點土地登記簿及地籍圖

謄本申請溫泉水權展限登記,否則溫泉水權期限屆滿即予註銷。 2.如有水源不足情形,本府將視情況暫停使用本溫泉水權。 3.本府不保證本深井未來之水質、水量及水溫之恆定性,如有循環使用,應確實維持水質衛生,

並告知消費者,未來如有消費及用水糾紛由水權人自行負責解決。 4.量水設備應妥為維護,若有損壞需更新,應即拍照記錄於用水紀錄表並報本府更換時重新鉛

封,否則將依水利法相關規定處分。 5.溫泉取用費至 102 年 12 月底前為每度 4.5 元,本府將依溫泉取用量,寄送繳款書供繳款使用。

6.為維護公共安全,應加強防噴及瓦斯偵測等因應措施。 7.維護管理基金依水權人 98 年 11 月 30 日切結書,切結於管委會成立時一次無償且全額提撥

770 萬元(10 年)併同溫泉水權辦理移交管委會接管,如有消費及用水糾紛由水權人自行負責。

8.若無法依上述加註事項辦理,本府將依水利法第 46 條及 47 條封填本水井或依溫泉法相關規定

處分。 9.溫泉:33.4℃;總溶解固體量、碳酸氫根離子符合經濟部公布之溫泉標準檢測項目訂定標準

值。 10.本案已於 100 年 12 月 16 日北府水政字第 1001839753 號函核發開發完成證明。

二、上項公告事項,利害關係人如有異議時,應自本府公告之日起 15 日內聲敘理由並檢附證據,逕向本府提出,期滿無人提出異議或異議不成立時,本府即依法予以登入溫泉水權登記簿,並發給溫泉水權狀。

市長 朱 立 倫

62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5 日 發文字號:北水政字第 10128301251 號 主旨:公告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申請臨時用水取得登記。 依據:水利法第 34 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臨時用水登記內容詳如下表: 申 請 人 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 申 請 日 期 民國 101 年 9 月 20 日 登 記 類 別 臨時用水取得登記 核 准 臨 時 使 用 權 年 限 自民國 101 年 10 月 23 日起至民國 103 年 10 月 22 日止

用 水 標 的 農業用水(水產養殖) 引 用 水 源 地面水(雙溪水系) 用 水 範 圍 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漁業技術課貢寮辦公室) 使 用 方 法 設混凝土攔水埧 1 座使用口徑 102 公釐塑膠管以自然流方式引水 引 水 地 點 貢寮區田寮洋段卯澳小段 281-1 地號地先 退 水 地 點 太平洋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每 月 用 水 日 數 (日) 31 28 31 30 31 30

每 日 引 用 水 量 ( 每 秒 立 方 公 尺 ) 0.002 0.002 0.002 0.002 0.002 0.002

每日用水時間(小時) 24 24 24 24 24 24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每 月 用 水 日 數

(日) 31 31 30 31 30 31 每 日 引 用 水 量 ( 每 秒 立 方 公 尺 ) 0.002 0.002 0.002 0.002 0.002 0.002

每日用水時間(小時) 24 24 24 24 24 24 水 井 深 度 ( 水 頭 高 度 ) 公尺

其 他 應 行 記 載 事 項

1.本水權使用權核准年限屆滿後如需繼續用水,應於屆滿前 3 個月起 60 日內,即於 103 年 7 月 22 日至 103 年 9 月 22 日之間,檢附檢具申請書、最近 2 年逐月用水紀錄表(詳載每月用量及度數)、原臨時執照、引水地點地籍、土地登記謄本及分區使用證明,提出申請臨時用水登記,並請檢附水表照片及水質檢驗報告(含鉛、鎘、汞、鉻、砷)一併送核。

2.如有水源不足情形,本局將視情況限制或停用本臨時使用權;如遇旱災,地區水源不足,將依法徵用。

3.本水源用水標的係屬農業用水(水產養殖),不可為飲用水,並與自來水分別獨立供應系統不得混用,以確保飲用水質之衛生安全。

4.水表鉛封不得任意毀損,如水表需維修或更換,請將原水表度數照片及截至當時用水紀錄表留存,並通知本局派員會同重新鉛封,否則如經查獲將依水利法相關規定處理。

5.本局將不定期派員查核,如發現違反臨時用水執照核准內容、附註事項或水利法相關規定,將依水利法處分並得撤銷本臨時使用權或限期封井。

二、上列公告事項,利害關係人如有異議時,應自本局公告之日起 15 日內附具理由及證據,逕向本局提出異議。期滿無人提出異議或異議不成立時,本局即依法予以登入臨時用水登記簿,並發給臨時用水執照。

局長 張 延 光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63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5 日 發文字號:北水政字第 10128300161 號 主旨:公告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水權展限登記。 依據:水利法第 34 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水權展限登記內容詳如下表: 申 請 人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申 請 日 期 民國 101 年 10 月 4 日 登 記 類 別 水權展限登記 核 准 水 權使 用 年 限

自民國 101 年 12 月 1 日起至民國 106 年 11 月 30 日止

用 水 標 的 家用及公共給水 引 用 水 源 地面水(碼鋉溪水系) 用 水 範 圍 新北市萬里區、金山區、基隆市安樂及碼頭船舶用水

使 用 方 法設攔水壩 1 座及引水鐵管管徑 300 公釐分設 30HP、50HP、280HP×3 電動抽水機共計 5 台。

引 水 地 點 新北市萬里區中萬里加投段中幅子小段 116-10 地號 退 水 地 點 無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每 月 用 水 日 數(日) 31 28 31 30 31 30

每 日 引 用 水 量( 每 秒 立 方 公 尺 )

0.538 0.538 0.538 0.538 0.538 0.538

每日用水時間(小時) 24 24 24 24 24 24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每 月 用 水 日 數

(日) 31 31 30 31 30 31 每 日 引 用 水 量( 每 秒 立 方 公 尺 )

0.538 0.538 0.538 0.538 0.538 0.538

每日用水時間(小時) 24 24 24 24 24 24 水 井 深 度( 水 頭 高 度 )

公尺

其 他 應 行 記 載 事 項

1.期限屆滿後如需繼續用水,應於屆滿前 3 個月起 60 日內,即於 106 年 8 月30 日至民國 106 年 10 月 30 日之間,檢附檢具申請書、最近 2 年逐月用水紀錄表(詳載每月用量及度數)、原水權狀、引水地點地籍、土地登記謄本及分區使用證明,提出申請水權展限登記,並請檢附水表照片及符合行政院環保署公布之飲用水質檢驗報告(含鉛、鎘、汞、鉻、砷)一併送核。

2.如有水源不足情形,本局將視情況限制或停用本水權使用權;如遇旱災,地區水源不足,將依法徵用。

3.本水源用水標的係屬家用及公共給水,水質應符合行政院環保署公布之飲用水質標準,以確保飲用之衛生安全,並隨時監控水位變化。

4.本電子錶應妥為維護管理,如需維修或更換,請將原度數照片及截至當時用水紀錄表留存,並函報本局核備,否則如經查獲將依水利法相關規定處理。

5.本局將不定期派員查核,如發現違反水權狀核准內容、附註事項或水利法相關規定,將依水利法處分並得撤銷本水權使用權。

二、上列公告事項,利害關係人如有異議時,應自本局公告之日起 15 日內附具理由及證據,逕向本局提出異議。期滿無人提出異議或異議不成立時,本局即依法予以登入水權登記簿,並發給水權狀。

局長 張 延 光

64 新北市政府公報 101 年冬字第 7期

GPN:2003800006 全年 1100 元

刊 名:新北市政府公報

發 行 人:朱立倫

出 版 機 關:新北市政府

編 輯:新北市政府秘書處

地 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 1 段 161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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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版 年 月:中華民國 101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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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N:2003800006 ISSN:0211-9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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