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冤大頭之鄭性澤案:ktv 密室殺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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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張娟芬講解鄭性澤案當中的疑點TRANSCRIPT
鄭性澤,
2002年與友人去KTV唱歌,不意捲入一起槍擊案,死者是警察。鄭性澤是嫌疑犯,被刑求。
總計開庭21次以後,鄭性澤死刑定讞。
此案沒有專業的法醫鑑定報告、現場鑑識報告、彈道與傷創分析,凶槍上也沒有鄭性澤的指紋。
他始終喊冤……
羅羅羅羅
蘇蘇蘇蘇
鄭鄭鄭鄭
三個關鍵人物:三個關鍵人物:三個關鍵人物:三個關鍵人物:
歹徒羅羅羅羅武雄。
警察蘇蘇蘇蘇憲丕。
被告鄭鄭鄭鄭性澤。
制式克拉克手槍特性:無擊錘,三連發。
「射擊反應時間非常靈敏迅速。傳統用擊錘擊發的手槍射擊一發子彈,克拉克手槍可以射擊三發子彈。」
不是兩階段中槍。
茶几上的血泊顯示:蘇憲丕中槍後倚靠在桌上。
胸腹傷口狀如驚嘆號,一槍兩傷。兩傷中間的空白顯示:蘇憲丕中槍時彎身向前,部分皮膚凹折,所以沒有留下子彈燒灼痕。
不是側躺中槍。
鄭性澤在槍戰中被打中左小腿,開放性骨折。他離開包廂的路徑上,血跡清晰可見。
槍手的位置,地面卻沒有任何血痕。
鄭性澤沒有移動。
煙燻妝
無影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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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目擊證人與警察的證詞)
有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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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射擊酒瓶的克拉克彈頭)
持有凶槍
???ˇ̌̌̌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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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現場照片與物證)
彈殼落在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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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刑事鑑識組組長魏世政證詞)
坐在開槍位置
鄭性澤羅武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