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neijiang.gov.cn2021/06/04  · - e ë 9 . 5Þ l 2 5 & 5/ *k k ¸ y 5/ < 4 e =x 0 ë u . f...

18
1内教基〔20218 关于印发《内江市 2021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招委、教体(社事)局,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内江市 2021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 生考试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内江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 内江市教育局 2021 5 21

Upload: others

Post on 16-Aug-2021

0 views

Category:

Documents


0 download

TRANSCRIPT

—1—

内教基〔2021〕8 号

关于印发《内江市 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招委、教体(社事)局,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内江市 2021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

生考试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内江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 内 江 市 教 育 局

2021 年 5 月 21日

—2—

内江市 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

我市 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

下简称中考)合并进行,为做好中考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报名

按照《内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 2021 年中考报名工作的

通知》要求,组织报名工作。

二、命题、制卷

为确保试卷质量和试题安全,市教育局按秘密级要求,统一

组织命题和制卷。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

试命题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命题。体考和

实验操作考试说明分别由体卫艺科、市教仪站负责制定。

三、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组考形式

中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

历史、生物、地理、体育及实验操作共 11科。

语文、数学、英语分科制卷、考试;物理和化学学科合并

制卷,简称“理化综合”;政治和历史学科合并制卷,简称“政史

综合”;2022 届生物和地理学科合并制卷,简称“初中 2022 届生

—3—

地综合”,综合学科实行分科编排试题和同堂合考。文化考试学

科除生物、地理外,其余学科均分 A、B 卷制卷(初中学业水

平考试、中职和五年制高职招生考试只用 A 卷成绩,普通高中

招生考试按比例折合后计入总分);体育考试(按“内教体〔2020〕

6 号”要求执行)和实验操作考试分别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市

教仪站具体负责组织。以上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牵头组织,各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二)考试类别及分值设定

科目分值 初中毕业会考 普通高中招生考试

中职和五年制高职招生考试

A 卷 B卷 A 卷成绩 A 卷百分比+B 卷成绩 A 卷成绩

语文 100 60 100 100*70%+60=130 100

数学 100 60 100 100*70%+60=130 100

英语 100 60 100 100*70%+60=130 100

物理 100 35 100 100*35%+35=70 100

化学 100 30 100 100*30%+30=60 100

政治 100 30 100 100*30%+30=60 100

历史 100 30 100 100*30%+30=60 100

生物 100 100 100*35%=35

地理 100 100 100*35%=35

体育 40 40 40

实验 20 20 20

合 计 960 分 770 分 700 分

—4—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衡量学生是否达

到毕业条件的主要依据。文考各科分值为 100 分,体育为 40 分,

实验操作为 20分,总分 960 分,均以等级的形式呈现,文化考

试学科 80 分及以上为优秀(A 等),70~79 分为良好(B 等),

60~69 分为合格(C 等),60分以下为不合格(D 等),体育和实验

操作考试成绩等级按相关要求确定。初 2021 届生物和地理学科

以初二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准;初 2022 届生物、地理学科的

学业水平考试,安排在初二进行。对综合素质考核和各学科学

业水平考试(含补考,补考工作由各考区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组

织),各科均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学生,可颁发初中毕业证。

2.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各科折合后的总分

为 770 分, 2021 届的生物、地理成绩由市教育局在 2020 年初

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库中提取。因故未能参加生物、地理学科考

试的 2021年考生(含市外考生),应参加初 2022届生物、地理

学科毕业考试。已参加的考生,不得再参加生地考试。各县(市、

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严格审核考生资格。

3.中职和五年制高职招生考试。中等职业学校和五年制高

职招生考试成绩,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

历史七科A卷满分计算,总分为 700分。各科 B卷以及体考、实

考、生物、地理等学科成绩不计入总分。

—5—

(三)文考时间安排

日期 上午 下午

6 月 11 日 语 文 9:00—11:30 理化综合 15:00—17:00

6 月 12 日 数 学 9:00—11:00 政史综合 15:00—17:00

6 月 13 日 英 语 9:00—11:00初 2022 届生地综合15:00—16:30

四、评卷及成绩发布

(一)中考评卷

中考评卷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实行网上评卷,评卷

工作方案由市教育局制定。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

校在考前要组织学生进行网上评卷规范答题适应性练习。

(二)成绩发布

市教育局将考生成绩库统一发送到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

取机构,待第一批考生录取后,由录取机构统一打印考生成绩通

知单,新生的《录取通知书》和考生的成绩通知单通过各报名点

逐级发放给考生本人。通知成绩时,达到或超过各招生区域内学

校最高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成绩以等级A呈现。严禁初中学校宣传、

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只向学校提供本校成绩数据。

五、志愿填报及招生录取

(一)志愿填报

1.填报时间:2021 年 6 月 14 日-16 日

—6—

2.填报办法:考生自行扫描准考证上的二维码或通过电脑登

录内江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服务平台 ( 网 址 :

http://182.151.34.190:800)填报志愿。

3.相关要求

(1)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必须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考

生及家长填报志愿时,务必根据实际情况,慎重选择。志愿一

经录取,只能在录取学校就读,违规到其他学校就读的,将不

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2)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会对考生志愿信息进行加密保护,

考生要高度重视志愿填报系统登录密码的设置和保管,密码只

能由考生本人或家长保管,不能泄露给其他人员。

(3)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初中学校要加强对考

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充分尊重考生的意愿,填报志愿完全

由考生及家长自主确定,任何人不得更改和限制。对存在更改

或限制考生志愿、实施生源封锁等违规行为的,市教育局将依

法依规严肃查处。

(4)除考生本人可查询和修改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

不能查询和修改考生的志愿信息。

(二)招生计划和范围

全市普高招生共划分“市直三区”、资中、威远和隆昌四个

—7—

招生区域,五年制高职专科和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报省教厅备案,内江六中面向三

县(市)招收 1个创新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班,共 55名学生,综

合县(市、区)情况,指标分配为:隆昌市 13名,资中县 26名,

威远县 16名。市教育局将按照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进行录取。

2021 年全市普通高中、中职和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待省

教育厅下达计划后,另行发文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辖区普高学校教育资

源及生源分布、大班额、大校额等情况,科学制定各普高学校

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于 5 月 26 日前将普高招生

计划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达到辖区内普高学校。计划一经下达,

各县(市、区)和普高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控班额,

严禁高中新生年级出现大班额,未经市教育局同意,不得随意

变更招生计划。对未经批准的超计划招生、提前招生、承诺招

生等违规行为,市教育局将不予认可学籍,对造成恶劣影响的,

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三)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

1.组织形式。全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

所有录取工作必须在市级招生录取平台上完成。市直三区普高

学校的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和三区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的“联合

—8—

招办”组织实施。三县(市)普高学校的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

筹协调,三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2.划定普高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市教育局将根据各招生

区域考生人数、中考成绩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统一划定普高

招生(含艺术体育类考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普高学校

不得招收低于最低控制线的考生。

(四)中职和高职的招生录取

三年制普通中专的招生录取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录取工

作由市招办组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不受区域限制,

按志愿录取。五年制高职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市招委、

市教育局划定,按照程序报批,招生录取工作按省上有关规定

执行。中职招生录取采取按志愿、分批次和自主补录相结合的

办法进行。

(五)普通高中招生相关规定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改革要求,对普通高中招

生办法作如下规定。

1.定向切块计划及条件

(1)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和部分市级示范性普通高

中,招生计划的 50%以上要合理分配到服务区域内的初中学校。

分配定向名额时应按初中学校的报名人数为基数计算,并适当

—9—

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

(2)定向招生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应届初中毕业生;

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 B等及以上;

③须在生源学校学习 3年并有 3年正式学籍(正常转学的学

生须满 2年);

④第一志愿须填报定向招生学校;

⑤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学校当年普高录取

分数线下 30分。

2.照顾加分。照顾加分要严格按照《关于减少和规范我市普

通高中、五年高职招生录取照顾加分政策的通知》(内教基

〔2015〕150号)要求执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须在

5 月 28 日前完成本县(市、区)报考普高考生的加分资格审核

工作,对加分项目和分值不得擅自变更。市直、三区考生的加

分资格,由三区教育主管部门在 5 月 25 日前完成初审,并于 5

月 28 日将初审合格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复

核,同时上报审核花名册(报名号、学籍号、姓名、加分代码)

的纸质和电子文档。报考五年高职考生加分资格报各县(市、区)

教育考试中心初审,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汇总后于 6

月 28 日前上报市招办审核。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

—10—

格按照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

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等群体子女入

学,要严格落实好相关优待政策。

3.特长招生。为推动普高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

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

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教〔2017〕107号)

要求,可给予部分公办普通高中一定数量的特长招生名额,招

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学生,市域范围内的特长招生资格

和方案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要从严控制招生比例。拟开展

特长招生的学校于 5月 26日前将特长招生方案和计划人数报市

教育局,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特长招生。特长招生必须安排

在中考结束后进行,招生录取以中考成绩为依据,一律不得举

行自主招生考试。各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办法和程序,规

范有序组织开展招生工作。

(六)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免费师范生招生规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5 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

的通知》(教学〔2015〕3号)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

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5 年重点高

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5〕22

号)的规定,我市东兴区属于“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

—11—

实施区域。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我省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

委〔2013〕38号)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

育厅关于做好我省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川

教考院〔2016〕51号)的规定,“东兴区属于免费师范生实施区

域,资中县、威远县、隆昌县为免费师范生实施范围县。”

1.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为:“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

监护人户籍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

地连续 3 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 3 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

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地方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为:“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

监护人户籍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 3 年以上

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 3 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

报名条件。”

3.公费师范生:报考条件为:“全省考生均可报考相应的省

属院校公费师范生。具有公费师范生实施范围县的户籍和高中

三年学籍、符合我省当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报考本市

(州)公费师范生时优先录取。”

4.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内江市东兴区

实施高校招生有关专项计划考生资格认定问题的批复》(川招

—12—

委〔2016〕6号)规定,对东兴区户籍考生作了如下要求: 2019

年起,东兴区户籍考生报考有关专项计划时,其高中学籍一律

在东兴区。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中考组织管理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

于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统一部署,有序推进

中考改革,遵循教育规律,系统推进教育评价改革,落实立德

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扭转唯分数的考试招生评价导

向。根据中考考务细则,进一步健全考区考务管理制度,加强

试卷运送与保管、考试实施等过程管理,确保责任到岗到人。

严肃考纪考风,对违反考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国家

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及有关文件规定,

依法严肃查处,确保考试公平、公正。2021 年 5 月底前,各考

区要全面开展中考考务管理排查,切实排除各类风险隐患,确

保考务组织管理安全有序。

(二)加强招生规范管理

1.规范招生宣传。学校招生要实施“阳光招生”,确保公平公

正。要做到办学条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

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招生结果“八公开”,其内容须在

—13—

主流媒体、教育网站、公示栏等公布。各县(市、区)教育行

政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整合宣传资源,通过本地主流媒体、

教育网站等官方渠道统一做好招生宣传,发布招生指南,指导

初中毕业年级开好家长会,做好统一招生宣传。各招生学校和

生源学校必须吃透相关政策,本着客观、公正的要求,向社会

和考生进行负责任的宣传。为防止生源异常流动,特别要把相

关政策宣传到位,未经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严禁任何市外普高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到我市违规进行招生宣

传和招收普高学生。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将

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规范录取程序。普通高中招生办法和录取程序由各组织实

施录取工作的机构制定,第一批新生《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工

作务必于 6 月 28 日完成。

普高《录取通知书》必须加盖市(或县、区)普高招生机

构的录取专用章,五年高职《录取通知书》按省上有关规定办

理。县(市、区)所属中职学校招生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

录取手续,市属职业中学(含民办中职)由职成科办理录取手

续。凡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不得录取和发放录取通知书,

否则,将不予注册学籍。

3.严格执行招生纪律。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教育部提

—14—

出的“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各驻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纪

检组要加大招生监管查处力度,对违规招生行为,做到发现一

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违规招生的学校,由辖区教育主

管部门严格责任追究;对违规招生的个人,依据《事业单位工

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政策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同时严

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考试经费管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

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

〔2017〕467号)规定,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

按照《通知》要求,规范收费,切实加强考试经费管理,按时

上缴考务工作经费。

市教育局设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纪检组:2107529,基教

科:2053558,职成科:2023984,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市招办:2023359。

附件:1.内江市 2021 年省一、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

生计划分配到校情况和完成情况统计表

2.内江市 2021 年中考工作日程安排表

—15—

附件 1

内江市 2021年省一、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计划分配到校情况和完成情况统计表

县(市、区)教和体育局

单 位招生计划

总人数

定向分配计划

情况计划到校情况 定向分配

计划完成

比例计划数 比例计划

学校名计划数

计划实际

完成数

全县(区)

合计

备注:1.“单位”栏指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

2.辖区所有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必须逐一填报。

3.各县(区)教体局按时向市教育局基教科报送统计表,6 月 5 日前报送计划

到校的计划数,8 月 10 日前报送计划实际完成数。

—16—

附件 2

内江市 2021年“中考”工作日程安排表序号 主 要 工 作 时 间 安 排

1 制定中考文件 3月中旬

2 召开中考报名培训会 3月底前

3 各报名点组织中考报名 4 月 7 日-12 日

4 上报中考报名库、学校代码库 4 月 28日前

5 上报考点设置情况、试卷订数 5 月 13日前

6 上缴文考、体考、实考考务费 5 月 15 日前

7 全市体育考试、实验操作考试 5 月 20 日前

8 审查考生照顾加分资格 5 月 28日前

9 发送各县(区)中考试卷 6月 10日

10 上报体考、实考、照顾加分和综合素质情况 6 月 10 日前

11 实施文化考试和填报普高、中职志愿 6 月 11日-13日

12 返送中考和初二生物、地理答题卡到评卷场 当天考完后下午返卷

13 实施答题卡扫描 6 月 11日-15日

14 中考网上阅卷、上报市直三区普高志愿库 6 月 16日-21日

15中考成绩合成及成绩册、成绩通知单打印,下发中考成绩至招

生单位及考生 6 月 22日-25日

16 发放首批普高《录取通知书》 6 月 26日-28日

17 上报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名册 6 月 28日前

18 五年高职志愿填报 6月 28日-7 月 2日

19 上报查分花名册、统一组织查分 6 月 29日-7月 1日

20 上报普通高中录取库,基本完成普高招生录取 7 月 3 日前

21 录取新生登记注册 7月 6日-9日

22 普高招生补录 7 月 12日-15日

内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 年 5月 21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