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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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6年度施政成果表
序號 重大業務項目 頁數
1 持續推動組織改造 第 1頁
2 控管員額合理配置 第 1頁
3 穏健深化行政法人 第 4頁
4 調整公務人員學習時數規定 第 5頁
5 建置公部門數位學習資源整合平臺 第 6頁
6 調增 107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 第 8頁
7 配合募兵制,調增志願役軍人相關待遇 第 8頁
8 建置各機關學校用人費用管理資訊系統及推行機關編製用人費用報告 第 9頁
9 擇定進行績效化之獎金項目,進行獎金績效化作業 第 10頁
10 建構友善關懷之公務職場 第 10頁
11 控管人事人員人數年度成長率 第 12頁
12 精進人事服務效能 第 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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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6年度施政成果表
序號 重大業務項目 執行情形 具體效益
1 持續推動組織
改造
因應施政需要,規劃推動機關之新設、整併及裁撤:
一、 新設國家人權博物館:人權館成立具有落實政府
推動轉型正義的代表性意義,其組織法已於 106
年 12月 13日奉總統令公布。
二、 裁撤蒙藏委員會:因蒙藏會已完成階段性任務,原
辦理業務已於 106年 9月 15日併入外交部、文化
部及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等機關,且組織法已於 106
年 12月 13日奉總統令公布廢止。
三、 整併:
(一)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及鐵道局:相關組織法分別於
106年 6月 14日及 107年 1月 17日奉總統令公
布。
(二) 本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整併本總處所屬公務
人力發展中心及地方行政研習中心,組織法於
106年 4月 19日奉總統令公布,並於同年 7月 7
日正式完成整併。
除新設人權館有助奠定推動轉型正
義之基礎外,推動高速公路局、鐵
道局及人力學院之組織整併,均能
確實縮減機關設置數減少橫向溝通
成本,其中人力學院之整併共精簡 5
個內部單位,減少編制員額 27人及
預算員額 7 人。另裁撤蒙藏會,除
契合 99年 2月 3日公布行政院組織
法之架構外,更減列預算員額 14
人,達成人力精簡之效果。
2 控管員額合理
配置
一、 秉持精實用人原則,精簡人力:
(一) 已精簡中央機關預算員額 6,227人:
一、 精簡人力部分:
(一) 達成中央機關預算員額負成
2
序號 重大業務項目 執行情形 具體效益
預算員額數 精簡數 淨減數 淨減率
106年 105年
223,029 229,256 6,227 2,266 1%
註:淨減數為精簡數扣除教育部高中、特教學校改隸移
撥地方 3,050人及海巡署文職轉任軍職 911人。
(二) 訂頒「地方行政機關組織調整後員額管理原則」
(以下簡稱管理原則):配合管理原則訂定,於
106 年 4 月 13 日調降地方行政機關編制員額總
數上限計 2,350人,避免地方政府組織改制後,
變相增加地方編制員額。
(三) 依 105 年度行政院所屬二級機關員額評鑑結
論,持續精簡機關員額:本總處已於 105年底完
成各部會 105年度員額評鑑,計提出 520項組織
員額精實之明確建議,並於 106年度核實追蹤各
部會執行情形。
(四) 精簡派遣勞工運用人數:具體要求各機關逐步精
簡派遣勞工及列管應精簡人數。
(五) 精簡中央機關工友(含技工、駕駛,以下簡稱工
友)員額:行政院自 91 年度起全面控管各機關
學校工友之進用並鼓勵退離,員額精簡做法包
長之目標:本總處已透過各項
人力管理措施(如全面性人力
精簡、減列各機關出缺後不得
補實之員額等),讓各機關人
力配置更精實,因此 106年度
員額已較 105年度精簡 6,227
人,其中淨減 2,266人,淨減
率約 1%。
(二) 降低地方政府用人成本負擔:
地方行政機關編制員額總數
上限計 2,350人,抑制未來地
方行政機關每年增加人事費
用支出約 22億元(=2,350 人
*93 萬元;地方職員人事費以
平均 93萬元/人年估算)。
(三) 配合員額評鑑精簡機關單位
及員額:105 年度員額評鑑結
論檢討科的控制幅度,裁併業
務單位 37 科、輔助單位 43
科,合計 80 科;另列管各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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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重大業務項目 執行情形 具體效益
含:減列出缺超額工友、轉化移撥出缺之非超額
工友及積極辦理媒合作業等。
二、配合重大政策及業務需要,合理增加司法、獄政改
革人力:
(一) 為推動各項司法改革方案,務實評估司法及法務
機關業務情形,配合 107年度預算編列增加司法
院所屬機關、法務部所屬機關預算員額各 100
人。
(二) 配合法務部「獄政革新專案」,合理增補矯正機
構人力,本總處與法務部於 106年 5月赴矯正機
構訪視及進行協調後,於 106 年 7 月 31 日簽奉
行政院核定,增加矯正機構職員預算員額 400
人。
關預算員額239人及檢討派遣
勞工 204 人不再進用,合計
443 人,將使各機關組設及員
額配置逐步合理化。
(四) 減少運用派遣勞工:自 101 年
至 106年,派遣勞工運用人數
已由 10,715 人減少至 8,124
人,精簡率達 24.2%(減少
2,591 人) ,其中自 105 年底
迄今已由 8,477人降至 8,124
人,精簡率達 4.16%(減少 353
人)。
(五) 精簡中央機關工友員額部
分:自 91 年至 106 年,工友
員額已由 35,087 人減少至
19,611 人,精簡率達 4成(減
少 15,476人),平均每年度減
少約 1千人。
二、 充實司法、獄政改革所需人力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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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重大業務項目 執行情形 具體效益
(一) 增加司法院、法務部所屬機關
員額,除使渠等得有人力落實
各項司法改革方案外,且增加
人力多分配於書記官、法警等
司法輔助職務亦獲得人力補
充,有助於紓解基層同仁工作
負擔。
(二) 增加矯正機構職員 400人後,
戒護人力與收容人之比例可
由 1:10.3下降至 1:9.6,減
緩戒護壓力;又本總處研具
「我國矯正機構人力運用問
題與策進作為」報告,就當前
人力運用、業務推動及工作流
程等面向提出共 8項建議,並
以促使矯正機構人力資源投
入發揮最大效益。
3 穏健深化行政
法人
一、 辦理 106 年度行政法人訪視作業:為評估中央行
政法人之制度成效及持續精進其營運體制,並回應
立法院於 100 年制定行政法人法時所做「…並俟各
一、行政法人制度之推動確實在增
加組織多元性、鬆綁行政管
理、提升用人及財務彈性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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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重大業務項目 執行情形 具體效益
該法人成立 3 年後評估其績效,據以檢討本法推動
之必要性」之附帶決議,本總處於 106 年度辦理行
政法人訪視作業,並組成專案評估小組赴國家表演
藝術中心、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國家災害防救科
技中心及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等 4 家中央行政法人
進行訪視,俾能評估制度成效並明確推動策略。
二、 行政法人個案進行推動:本總處於 106 年協助行
政院各主管機關推動成立(改制)行政法人工作
圈,除主審各主管機關所提行政法人設置條例草案
外,亦參與其立法過程,並審慎擇定國家藥物審查
中心、行政法人放射性廢棄物管理中心及國家住宅
及都市更新中心等 3 家行政法人個案進行推動。
法目的上,發揮正面效益並具
有繼續擴大深化推動之價值。
二、目前已進一步擇定國家藥物審
查中心、行政法人放射性廢棄
物管理中心及國家住宅及都市
更新中心之設置條例草案業分
別於 106 年 2 月 17 日、105 年
12 月 21 日及 106 年 10 月 3 日
交付立法院審查當中,後續將
協助監督機關與立法院及各界
溝通,俾儘速完成立法作業。
4 調整公務人員
學習時數規定
自 106年 1月 1日起,各機關(構)公務人員每人每年
學習時數規定調整為 20小時,其中 10小時課程屬必須
完成課程;其餘 10小時屬自行選讀課程,以有效促使
公務人員聚焦於與業務相關之學習活動,並透過多元培
訓,提升公務人員業務知能。
一、 深化性別意識與民主治理價
值:本總處為落實推動學習活
動聚焦於與業務相關,其中必
須完成課程部分,共辦理性別
主流化與民主治理價值相關班
期 46期,計 5,804人參訓,課
程平均滿意度達 91.54﹪。
二、 強化中高階公務人員培育: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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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重大業務項目 執行情形 具體效益
培育中高階公務人員之政策分
析與領導管理能力,及強化中
高階主管之管理職能,辦理「國
家政務研究班」、「高階領導研
究班」及「地方領導研究班」,
計培訓 68 人;「科長管理職能
專班」11期計培訓 296人;「中
高階主管管理核心能力研習
班」77期計培訓 2,518人。
5 建置公部門數
位學習資源整
合平臺
鑑於公部門數位學習資源分散亟需有效整合,且公部門
數位學習之推動亦應結合新興數位培訓趨勢與時俱
進,爰規劃建置公部門數位學習資源整合平臺「e 等公
務園+學習平臺」,平臺於 106 年 7 月 1 日上線,並透過
下列方式積極經營及推廣平臺:
一、辦理平臺試營運,瞭解會員學習需求
為使平臺更符合會員學習需求,106 年 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為試營運期間,藉此蒐集學習者反應問
題及學習經驗,即時改善問題及優化平臺功能,提
升平臺友善度。
二、辦理推廣及加盟說明會
本 平 臺 提 供 開 放 式 、 磨 課 師
(MOOCs)、專班課程(SPOC)、微
學習、電子書及線上直播等多元課
程,亦可在不同行動裝置上使用,
具體效益如下:
一、使用量能逐漸攀升:本平臺上
線迄 106 年 12 月 31 日止,會
員人數為 14 萬 8,815 人,每月
平均以 2 萬 4 千餘人的速度遞
增,累計認證時數為 91萬 5,025
小時,平均每人認證時數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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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重大業務項目 執行情形 具體效益
為利各機關數位學習業務相關人員瞭解本平臺學
習資源運用及加盟機制,於 106 年 7 月辦理 9 場次
推廣及加盟說明會。
三、設置公務人員 10 小時專區及組裝課程專區
本平臺課程數達 2,000 餘門,為方便公務人員完成
每人每年必須閱讀之課程,於平臺設置公務人員
10 小時專區及組裝課程專區,除方便公務同仁選
讀外,並有助各機關數位學習之推廣運用。
四、辦理學習推廣活動
為鼓勵公務人員運用本平臺進行數位學習,配合平
臺上線時機,辦理多項輔助推廣學習活動,吸引會
員積極加入,以提高平臺熟悉度及使用率。
6.15 小時,加盟機關數計有 28
個(中央部會及所屬 7 個,地方
政府 21 個),已逐漸發揮群聚
效應。
二、大幅節省公帑:
(一)節省自行建置平臺及維運成
本:106 年加盟機關計有 28
個,以自行建置平臺成本
(300 萬)、半年維運費用(22.5
萬)及客服 1 線費用(含人員
及系統計 40 萬)估算,106 年
計節省公帑約 1 億元。
(二)節省訓練成本:106 年累計認
證時數為 915,025 小時,若以
實體課程換算所節省之訓練
成本,可節省公帑約 1 億 5
千 7 百萬餘元(實體訓練成
本以每人次每小時 172.22 元
計)。
三、統一數位學習入口增加學習便
利性:106 年本平臺加盟機關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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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達 28 個,共提供 2,000 餘門
數位課程,學習者可以使用同
一組帳密進行選讀。
四、減少課程交換轉換作業:加盟
後各機關可直接使用平臺所有
課程,減少課程交換轉換作業
之人工作業,可轉投注於人才
培訓之規劃及推展。
6 調增 107 年度
軍公教員工待
遇
有鑑於近期國內相關經濟指標均朝正向、樂觀方向發
展,且軍公教員工待遇自 100年至今已 6年未調整,為
激勵軍公教員工士氣,並帶動民間企業員工薪資成長,
行政院綜合考量民間企業薪資水準、物價指數變動情
形、平均每人國民所得、經濟成長率及政府財政負擔等
相關指標後,調增軍公教員工待遇 3%。相關方案經立
法院審議預算通過、總統公布後,自 107年 1月 1日起
實施。
一、激勵軍公教員工士氣。
二、透過政府示範效果,帶動民間
企業加薪。
三、間接促進消費、刺激內需,活
絡經濟景氣。
7 配合募兵制,
調增志願役軍
人相關待遇
為配合推動募兵制,充實國軍志願役人力,行政院自
105年 7月起陸續評估國軍全軍及特定地區或單位的志
願役招募、留營情形及勤務特性等因素後,分別調增以
下志願役軍人之待遇項目:
一、強化招募誘因,吸引有志青年
從軍,充實國軍人力。
二、鼓勵基層軍士官長留久任,留
任中堅人才,確保國軍技術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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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重大業務項目 執行情形 具體效益
一、調增尉官志願役勤務加給:為強化基層軍士官的留
用,自 106年 7月 1日起調增尉官志願役勤務加給
每月新臺幣(以下同)2,000元,並針對服役期滿選
擇續留的預備役軍士官,按簽約留營年數發給一次
性留營慰助金最高 75,000元。
二、調增離島地區志願役官士兵地域加給:為了強化志
願役軍人選擇赴任、留任離島地區單位之誘因,自
106年 1月 1日起調增離島地區志願役官士兵地域
加給每月 1,200元至 2,060元。
三、擴大戰鬥部隊加給適用單位:為鼓勵志願役軍人選
擇赴任、留任國軍主戰及協同作戰之戰鬥部隊單
位,自 106年 10月 1日起擴大戰鬥部隊加給適用
單位,每月增加 3,000元或 5,000元。
戰力。
8 建置各機關學
校用人費用管
理資訊系統及
推行機關編製
用人費用報告
為增進各機關學校用人成本概念,以提升人力運用效
能,本總處盤點政府用人各項成本,包含俸(薪)給、福
利、工作津貼、獎金、保險及退撫等項目,建置「各機
關學校用人費用管理資訊系統」,於 106年 6月 1日上
線,並產製相關數據表單,提供機關分析運用,並逐步
推動行政院所屬中央三級以上機關(構)撰寫用人費用
報告,作為機關用人之參考。
一、增進各機關學校用人成本概
念,提升人力運用效能。
二、用客觀報告及數據,供機關首
長作為用人決策參考及行政院
給與政策之參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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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擇定進行績效
化 之 獎 金 項
目,進行獎金
績效化作業
目前尚未績效化或績效化程度有檢討必要者之個別性
獎金進行檢視及評估,逐年擇定適合績效化之個別性獎
金請主辦機關進行檢討及訂修作業。106年協助高雄市
政府擬具「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修車技術員工績效獎
金支給表」修正草案,及內政部整併「警察機關工作獎
勵金」及「內政部警政署核發各警察機關工作績優人員
獎勵金」,擬具「警察機關核發工作獎勵金支給表」修
正草案,並分別由行政院 106年 2月 10日及同年 6月
15日函核定。
一、落實績效待遇精神,提高目前
個別性獎金績效化程度。
二、提升機關行政效能與競爭力。
10 建構友善關懷
之公務職場
為營造友善公務職場,本總處於 106年推動下列各項措
施:
一、 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
給假辦法」第 3條、第 5條及第 8條:
(一) 酌增聘僱人員結婚日數為 14日:為提高聘僱人
員結婚意願,間接促進生育率,參酌公務人員
請假規則,修正聘僱人員婚假日數,由 8 日酌
增 6日為 14日,自 107年 1月 1日起實施。
(二) 增訂聘用住院醫師之慰勞假年資採計配合醫師
一貫式養成教育:國內醫師屬一貫式養成教
育,與一般公務機關臨時人員轉任聘僱人員情
一、 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
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
部分:提高聘僱人員結婚意
願,間接促進生育率,並保障
公私立醫療機構住院醫師權
益,增加公立醫療機構聘用住
院醫師之招募誘因。
二、 推動員工協助方案部分:
(一) 106年度辦理 15場次客製化
輔導作業(總計輔導 30 個人
事機構)、EAP專班(主管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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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重大業務項目 執行情形 具體效益
形尚有不同,一律準用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可能
有未盡妥適之情形,爰醫師畢業後綜合臨床醫
學訓練(PGY)期間之年資得採計為公立醫療機
構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聘用之住院醫師慰勞假
年資,自 107年 1月 1日起實施。
二、 推動員工協助方案:
(一) 為積極協助各機關落實推動員工協助方案、提
升辦理成效,本總處依據 105年員工協助方案
(以下簡稱 EAP)評鑑結果,輔導 EAP 尚待加
強之機關及辦理 EAP專班。另參酌 105年度評
鑑辦理情形及結合委託研究成果,修訂行政院
所屬及地方主管機關推動 EAP 成效力評估計
畫,據以辦理 EAP成效力評估作業、頒獎典禮
及標竿學習。
(二) 又為瞭解各機關同仁對 EAP 之看法,業於 106
年 9 月 4 日至 9 月 22 日辦理 EAP 滿意度調查
竣事,調查結果並於同年 10月 17日函知各主
管機關人事機構。
三、 積極提升公務職場性別友善度:參酌性別平等相
關法規,研訂「依法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
及非主管班)共 22期,且於
106年 11月 29日公開頒獎表
揚績優機關,期透過標竿學
習分享,擴散成功經驗與推
動模式。
(二) 經調查統計,EAP整體滿意度
為 78%,並將結果反饋予人
事機構知悉,協助各人事機
構自我檢視,以規劃更貼近
使用者需求之服務方案內
容。
三、 積極提升公務職場性別友善度
部分:截至 106 年 9 月底,行
政院所屬中央及地方計 7,392
個機關查填,已有 7,330 個機
關達成法定性別友善事項,比
率為 99%;另 105年 12月底至
106年 9月底,簡任官等女性人
數已由 2,355 人增至 2,433
人,成長率為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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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懲戒辦法」、「依法設置哺(集)乳室」及「給
予哺乳時間且視為工作時間」等法定性別友善事
項,並建置調查表系統函請各機關填列現行前開
法定事項落實情形;另研具「簡任官等女性人數
成長率」之考核項目及衡量標準,積極促進各人
事機構提升公務職場性別友善程度。
11 控管人事人員
人數年度成長
率
為確實控管人事人員人數並簡化作業程序及擴大資源
使用效益,本總處以「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
統」(WebHR 系統)相關資料為衡量標準之計算基礎,
並於 eCPA 公告,請行政院所屬中央各部會人事機構就
其暨所屬人事人員人數進行確認,並將人事人員人數年
度零成長政策列入 106 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項目以
加強控管。
截至 106年 9月 30日止,行政院所
屬人事人員實有員額為 7,975 人,
較 105年 12月 31日(8,056人)減
少 81 人,變動率為 -1.01%,78 個
主管機關中有 49個為零成長、28個
為負成長,顯示 106 年管制人事人
員實有員額的相關機制及作為,確
實具有效益。
12 精進人事服務
效能
為提升人事人員服務品質,本總處 106年度推動「年度
人力資源報告」及「公務人員職場評價調查」:
一、 推動人事機構撰擬服務機關年度人力資源報告:
本總處於 106年 4月 28日將人資報告(含服務機
關首長滿意度調查表)提交機制及主要撰擬架構
函知各主管機關人事機構,並於 106 年 4 月至 6
一、 年度人力資源報告部分:106年
度計有 130 個行政院所屬二級
及三級機關提交報告,經彙整
各機關首長對於人事機構撰擬
之人資報告均為正面評價,計
有 74 位機關首長認為很有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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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重大業務項目 執行情形 具體效益
月間辦理規劃辦理 8 期「人資報告概述」基礎課
程,及 2 期「人資報告撰擬與應用」進階課程,
俾利人事機構應用現有人事資訊系統的人力數據
資料,協助機關首長瞭解機關人力資本現況。
二、 公務人員職場評價調查:本調查已於 106年 7月 4
日至 24日採用線上施測方式辦理,並將各機關調
查結果之原始資料、基礎統計結果及全國各題項
之平均值、標準差等資料載於人事服務網(以下
簡稱 eCPA);另針對行政院所屬二、三級機關更進
階提供各構面、題項與性別、主管、官等及年資
等自變項之差異性檢定結果,及辦理「公務人員
職場評價調查」資料運用工作坊,俾協助各人事
機構撰擬人力資源報告。
益,56位機關首長認為有幫助。
二、 公務人員職場評價調查部分:
本調查總計回收有效問卷共計
46,586 份,填答率高達 69.56
%,整體滿意度為 65.04%,使
本總處及各機關瞭解同仁對服
務機關職場之滿意度及重要人
事管理措施功績導向程度評
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