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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工訴訟之扶助 可申請扶助之情形: ( ) 依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之規定,符合下列情形 之一,經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提起民事訴訟且非屬有資力 者,可申請訴訟扶助: 1. 與雇主發生勞動基準法終止勞動契約、積欠資遣費或退休 金之爭議。 2. 遭遇職業災害,雇主未給與補償或賠償。 3. 雇主未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就業保險法辦理加保或投保薪資 以多報少,致勞工受有損失。 4.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裁決認定雇主有不當勞動行為, 雇主仍以勞工為被告提起訴訟者。(得不經調解程序) 5. 1 3 項訴訟程序進入第二審、第三審或再審者。 (得不經調解程序) ( ) 因雇主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致勞工發生職業災害,經提起刑 事告訴且非屬有資力者。 訴訟扶助篇 訴訟扶助篇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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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1: 訴訟扶助篇 - mol.gov.tw¹´-柒-訴訟扶助篇.pdf · 2. 民事訴訟之代理酬金 3. 刑事審判程序開始前之告訴代理酬金。 4. 保全程序、督促程序、強制執行程序之代理酬金。

一、勞工訴訟之扶助

可申請扶助之情形:

( 一 ) 依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之規定,符合下列情形

之一,經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提起民事訴訟且非屬有資力

者,可申請訴訟扶助:

1. 與雇主發生勞動基準法終止勞動契約、積欠資遣費或退休

金之爭議。

2. 遭遇職業災害,雇主未給與補償或賠償。

3. 雇主未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就業保險法辦理加保或投保薪資

以多報少,致勞工受有損失。

4.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裁決認定雇主有不當勞動行為,

雇主仍以勞工為被告提起訴訟者。(得不經調解程序)

5. 1 至 3 項訴訟程序進入第二審、第三審或再審者。

(得不經調解程序)

( 二 ) 因雇主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致勞工發生職業災害,經提起刑

事告訴且非屬有資力者。

柒 訴訟扶助篇 訴訟扶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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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2: 訴訟扶助篇 - mol.gov.tw¹´-柒-訴訟扶助篇.pdf · 2. 民事訴訟之代理酬金 3. 刑事審判程序開始前之告訴代理酬金。 4. 保全程序、督促程序、強制執行程序之代理酬金。

扶助範圍:

1. 法律文件撰擬

2. 民事訴訟之代理酬金

3. 刑事審判程序開始前之告訴代理酬金。

4. 保全程序、督促程序、強制執行程序之代理酬金。

( 三 ) 向誰申請法律扶助?

* 可向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洽詢,該會連絡電話:

4128 518( 市話可直撥,手機及外縣市請加 02)。

二、訴訟期間必要生活費用之扶助

  勞工因終止勞動契約所生爭議提起訴訟 ( 包括請求給付資遣費或退

休金、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請求雇主依法給予職業災害補償 ),於

訴訟期間未就業,且未領取政府機關相關生活津貼或補助 (如失業給付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向勞動部申請訴訟期間必要生活費用扶助:

1. 依法律扶助法准予全部扶助。

2. 經審查符合無資力標準。( 參照法律扶助法無資力認定標準認定 )

3. 性別工作平等爭議之訴訟,依性別工作平等訴訟法律扶助辦法准

予扶助之無資力者。( 參照法律扶助法無資力認定標準認定 )

( 一 ) 申請扶助期間:

請領生活費用扶助期間,為訴訟後第一次辦理推介就業之日至

法院判決確定或和解之日止。

( 二 ) 扶助金額及期限:

依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投保薪資 60%計算,最高扶

助 180 日。

( 三 ) 向誰申請訴訟期間必要生活費用扶助?

*可向勞動部勞動關係司洽詢,電話:(02)85902828~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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