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99
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第三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科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Upload: others

Post on 19-May-2020

14 views

Category:

Documents


0 download

TRANSCRIPT

Page 1: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第三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

北 京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2: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内 容 简 介

本套图书为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所制定标准的中文汇编,其主要内容包括风险分析、

食品标识、食品辐射、食品进出口检验和认证、食品添加剂、食品污染物和食品卫生技术

规范(第一卷);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的限量标准及相关操作规范(第二卷);新鲜水果

蔬菜、罐藏水果蔬菜、速冻水果蔬菜等标准及其相关的卫生操作规范(第三卷);肉及肉

制品、乳及乳制品、鱼及鱼制品等标准及其相关的卫生操作规范(第四卷);粮食及其制

品、油脂及其制品、糖、可可、巧克力;特殊膳食和分析抽样方法等标准及其相关的技术

规范(第五卷)。

本套图书旨在促进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在我国的传播和应用,从而服务于我国食品标准

体系的完善,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可作为食品监管人员、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和食品科

学的工作者的参考书籍。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三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 —北京:科学出版社,

2008 (“十一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 ISBN 978-7-03-023429-2

Ⅰ. 国… Ⅱ. 国… Ⅲ. ①食品卫生法–法规–汇编–世界②食品标准–汇编–世界

Ⅳ.D912.109 TS207.2

中国版本图书馆 CIP 数据核字(2008)第 182168 号

责任编辑:沈力匀 / 责任校对:赵 燕 责任印制:吕春珉 / 封面设计:耕者设计工作室

出版

北京东黄城根北街 16 号 邮政编码:100717

http://www.sciencep.com

北京印刷厂印刷 科学出版社发行 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 2009 年 1 月第 一 版 2009 年 1 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1—3 000

开本:A4(890×1240) 印张:27 1/2 字数:846 000

定价:100.00 元

(如有印装质量问题,我社负责调换<路通>)

销售部电话 010-62136131 编辑部电话 010-62135235(VP04)

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举报电话:010-64030229;010-64034315;13501151303

Page 3: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编 辑 委 员 会

主 任 惠鲁生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副主任 孙咸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司司长

委 员 陈宗懋 中国工程院院士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员

陈君石 中国工程院院士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

曹小红 天津科技大学校长、教授

韩 俊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教授

金发忠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刘秀梅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首席专家

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

罗云波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院长、教授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4: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二卷)

·iv·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编 写 人 员

第一卷

霍军生 孙 静 黄 建 闻芝梅 王丽娟 陈仁惇 潘兴昌 刘鲁林

王 波 李 颖 潘庆叶 丁 昕 常 欣 朱海蒂 王冰洁 李 杰

于 波 郭 莹 原晓峰 许中敏 李文仙 沈力匀

第二卷

王 强 张志恒 李 振 吴俐勤 王小骊 何红梅 平立凤 王祥云

钱鸣蓉 章强华 赵学平 章 虎 胡秀卿 吴 珉 吴声敢 吴长兴

朱加虹 李 宁 商晗武 高春先 赵 华 徐 浩 苍 涛 陈丽萍

俞瑞鲜

第三卷

任凤山 吕 潇 万书波 聂 燕 张丙春 张 红 李慧冬 谷晓红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王乐军 杜红霞

丁蕊艳 邓立刚 王玉涛 岳 晖 万春燕 王 磊

第四卷

王 强 王小骊 徐丽红 张永志 孙彩霞 罗玉坤 胡桂仙 张 玉

董秀金 王 钫 董国堃 吴洲斌 杨桂玲 应珊婷 霍军生 孙 静

潘兴昌 闻芝梅 王丽娟 黄 建 刘鲁林 李 颖 郭 莹 朱海蒂

原晓峰

第五卷

孙 静 霍军生 王丽娟 闻芝梅 黄 建 刘志伟 潘兴昌 刘鲁林

潘庆叶 李 颖 郭 莹 朱海蒂 原晓峰 任凤山 吕 潇 万书波

聂 燕 张丙春 张 红 李慧冬 谷晓红 朱爱国 王 剑 郭栋梁

李瑞菊 黎秀卿 赵平娟 王峰恩

Page 5: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前 言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简称 CAC),是联合国粮食及农

业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为推动食品标准计划而设立的国际政府间机构,其

宗旨是推动各国政府和非政府机构间食品标准化领域的合作,保护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促

进国际贸易的公平进行。自 1961 年第 11 届粮食及农业组织大会和 1963 年第 16 届世界卫生

大会分别通过了创建 CAC 的决议以来,已有 173 个成员国和 1 个成员国组织(欧盟)加入该

机构,并先后制定了 186 项商品标准、46 个商品相关文本、9 项食品标识标准、5 项食品卫

生标准、3 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准则、15 项采样分析标准、8 项检查确认程序标准、6 项动物

源性食品标准、12 项食品污染物标准、1112 项涵盖 292 种食品添加剂的限量标准、7 个食品

添加剂相关文本、2930 项涵盖 218 种农药残留的最大限量标准、441 项涵盖 49 种兽药残留的

最大限量标准以及 3 项地域性指导原则。 CAC 成员国参照和遵循这些标准,既可以避免重复性工作又可以节省大量人力和财力,

而且有效地减少了国际食品贸易摩擦,促进了贸易的公平和公正。《食品法典》已成为全球消

费者、食品生产和加工者、各国食品管理机构和国际食品贸易重要的基本参照标准。它对食

品生产、加工者的观念以及消费者的意识产生了巨大影响,并对保护公众健康和维护公平食

品贸易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中国作为食品的生产大国、贸易大国及消费大国,同时又作为

WTO 成员国,积极参与 CAC 及其分委会并加大动态的跟踪力度、全面系统地了解《食品法

典》标准,对于主动参与和承担 CAC 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完善我国食品标准体系,提高

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扩大我国食品出口和维护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合法权益都具有十分

重要的意义。 在此背景下,我们对《食品法典》(CAC)标准进行了系统地收集整理,其英文资料来源

于 CAC 官方网站,资料收集截止时间为 2006 年 7 月第 29 届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并汇编成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其目的是为了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及监管人员可以借鉴国际标准,

促进《食品法典》(CAC)标准在中国的应用,并加快中国食品法律、法规和国际接轨的步伐。 本套图书共包括五卷,第一卷主要包括风险分析、食品标识、食品辐射、食品进出口检

验和认证、食品添加剂、食品污染物和食品卫生技术规范等方面的标准,由中国疾病预防控

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霍军生研究员、孙静副研究员、黄建副研究员、闻芝梅研究员、王

丽娟助理研究员等编写;第二卷为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的限量标准及相关操作规范,由浙江

农科院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王强研究员、张志恒研究员、李振副研究员、吴俐勤副研究员、

王小骊副研究员等编写;第三卷主要包括新鲜水果蔬菜、罐藏水果蔬菜、速冻水果蔬菜等标

准及其相关的卫生操作规范,由山东农业科学院中心实验室任凤山研究员、吕潇研究员、万

书波研究员、聂燕研究员、张丙春研究员等编写;第四卷主要包括肉及肉制品、乳及乳制品、

鱼及鱼制品等标准及其相关的卫生操作规范,其中肉及肉制品、鱼及鱼制品由浙江农业科学

院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王强研究员、王小骊副研究员、徐丽红副研究员等编写,乳及乳制

品由中国疾病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霍军生研究员、孙静副研究员、潘兴昌博士等编写;

第五卷主要包括粮食及其制品、油脂及其制品、糖、可可、巧克力,特殊膳食和分析抽样方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6: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三卷)

·iv·

法等标准及其相关的技术规范,粮食及其制品、油脂及其制品、糖、可可、巧克力部分由山

东农业科学院中心实验室任凤山研究员、吕潇研究员、万书波研究员等编写,特殊膳食和分

析抽样方法部分由中国疾病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孙静副研究员、霍军生研究员、王丽

娟助理研究员等编写。 由于 CAC 标准数量多、范围广,并且动态性极强,加之时间及编写水平有限,因此,在

内容理解及翻译上可能存在不妥之处,敬请各位读者批评指正。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司

2007 年 10 月 31 日

Page 7: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中国是世界上第一人口大国,同时也是食品贸易的重要进出口大国。食品安全事关消费

者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是贯彻科学发展

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各级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行市场监管、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具体体现。作为食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诸项实施、决策之依

据的食品标准,尤其应该保证其采纳和制定的科学性、高效性。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食品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温家宝总理在今年召开的全

国质量工作会议上特别强调“要及时跟踪和掌握国外先进标准情况,加快完善国家标准,主

要指标要符合国际标准。”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

要》等纲领性文件也明确将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作为“十一五”期间的一项重要任务。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技术标准已成为世界各国发展贸易、保护民族产业、规范

市场秩序、推动技术和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要手段,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

重要的作用。可以说标准水平的高低可以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的国际竞争力。

中国现有的标准体系在各部门通力合作和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不断完善,食品标准化

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基本满足了中国食品工业的发展要求。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开展

及食品产业的不断发展,标准制定、修订领域也暴露出许多问题,例如,新的食物种类和化

学试剂的增加给农兽药、化学品的标准制定带来一定的技术难度;卫生标准、质量标准、农

业标准、行业标准界线不清,造成食品标准内容重复、相互矛盾等。

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专家对《食品法典》(CAC)标准进行搜集、整

理、汇编。该套标准是以科学为基础,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各分委员会中讨论和制定,并

在获得所有成员国的一致同意的基础上,经 CAC 大会审议后通过的。世界贸易组织(WTO)

明确规定 CAC 标准在食品贸易中具有准绳作用,是国际贸易和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依据,也

是保护成员国利益的合法武器。

相信本套图书的出版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为借鉴、采纳先进的食品安全标准;开

展食品安全标准的基础性研究;积累相关制定、修订经验;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标准体系,

从而提高我国食品质量水平和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提供重要的技术参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2007 年 10 月 31日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8: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目 录

新鲜水果和蔬菜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海枣(CODEX STAN 143-1985) CODEX STANDARD FOR DATES(CODEX STAN 143-1985) ...................................................... 3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菠萝(CODEX STAN 182-1993,Rev.1-1999,Amended 1-2005) CODEX STANDARD FOR PINEAPPLE(CODEX STAN 182-1993,Rev.1-1999, Amended 1-2005) ............................................................................................................................................ 7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番木瓜(CODEX STAN 183-1993,Rev.1-2001,Amended 1-2005)

CODEX STANDARD FOR PAPAYA(CODEX STAN 183-1993,Rev.1-2001, Amended 1-2005) .......................................................................................................................................... 11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芒果(CODEX STAN 184-1993,Amended 1-2005)

CODEX STANDARD FOR MANGOES(CODEX STAN 184-1993,Amended 1-2005) ........ 14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胭脂仙人掌(CODEX STAN 185-1993,Amended 1-2005)

CODEX STANDARD FOR NOPAL(CODEX STAN 185-1993,Amended 1-2005) ................ 18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刺梨(CODEX STAN 186-1993,Amended 1-2005)

CODEX STANDARD FOR PRICKLY PEAR(CODEX STAN 186-1993, Amended 1-2005) .......................................................................................................................................... 21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杨桃(CODEX STAN 187-1993,Amended 1-2005)

CODEX STANDARD FOR CARAMBOLA(CODEX STAN 187-1993, Amended 1-2005) .......................................................................................................................................... 24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玉米笋(CODEX STAN 188-1993,Amended 1-2005)

CODEX STANDARD FOR BABY CORN(CODEX STAN 188-1993,Amended 1-2005) .... 27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荔枝(CODEX STAN 196-1995,Amended 1-2005)

CODEX STANDARD FOR LITCHI(CODEX STAN 196-1995,Amended 1-2005) ................ 30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鳄梨(CODEX STAN 197-1995,Amended 1-2005)

CODEX STANDARD FOR AVOCADO(CODEX STAN 197-1995,Amended 1-2005) ........ 33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山竹(CODEX STAN 204-1997,Amended 1-2005)

CODEX STANDARD FOR MANGOSTEENS(CODEX STAN 204-1997, Amended 1-2005) .......................................................................................................................................... 36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香蕉(CODEX STAN 205-1997,Amended 1-2005)

CODEX STANDARD FOR BANANAS(CODEX STAN 205-1997,Amended 1-2005) ........ 39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酸橙(CODEX STAN 213-1999,Amended 3-2005)

CODEX STANDARD FOR LIMES(CODEX STAN 213-1999,Amended 3-2005) ................. 43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柚子(CODEX STAN 214-1999,Amended 2-2005)

CODEX STANDARD FOR PUMMELOS(CODEX STAN 214-1999,

Page 9: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三卷) ·vi·

Amended 2-2005) .......................................................................................................................................... 47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番石榴(CODEX STAN 215-1999,Amended 1-2005)

CODEX STANDARD FOR GUAVAS(CODEX STAN 215-1999,Amended 1-2005) ............ 51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佛手瓜(CODEX STAN 216-1999,Amended 1-2005) CODEX STANDARD FOR CHAYOTES(CODEX STAN 216-1999,Amended 1-2005) ....... 54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墨西哥酸橙(CODEX STAN 217-1999,Amended 1-2005) CODEX STANDARD FOR MEXICAN LIMES(CODEX STAN 217-1999,

Amended 1-2005) .......................................................................................................................................... 57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生姜(CODEX STAN 218-1999,Amended 1-2005) CODEX STANDARD FOR GINGER(CODEX STAN 218-1999,Amended 1-2005) ............. 60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葡萄柚(CODEX STAN 219-1999,Amended 2-2005) CODEX STANDARD FOR GRAPEFRUIT(CODEX STAN 219-1999, Amended 2-2005) .......................................................................................................................................... 63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龙眼(CODEX STAN 220-1999,Amended 1-2005) CODEX STANDARD FOR LONGANS(CODEX STAN 220-1999,Amended 1-2005) ......... 67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芋类(CODEX STAN 224-2001,Amended 1-2005) CODEX STANDARD FOR TANNIA(CODEX STAN 224-2001,Amended 1-2005) .............. 70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芦笋(CODEX STAN 225-2001,Amended 1-2005) CODEX STANDARD FOR ASPARAGUS(CODEX STAN 225-2001,

Amended 1-2005) .......................................................................................................................................... 73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灯笼果(CODEX STAN 226-2001,Amended 1-2005) CODEX STANDARD FORCAPE GOOSEBERRY(CODEX STAN 226-2001,

Amended 1-2005) .......................................................................................................................................... 78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火龙果(CODEX STAN 237-2003,Amended 1-2005) CODEX STANDARD FOR PITAHAYAS(CODEX STAN 237-2003,Amended 1-2005) ...... 82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甜木薯(CODEX STAN 238-2003,Amended 1-2005) CODEX STANDARD FOR SWEET CASSAVA(CODEX STAN 238-2003, Amended 1-2005) .......................................................................................................................................... 85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橘子(CODEX STAN 245-2004,Amended 1-2005) CODEX STANDARD FOR ORANGES(CODEX STAN 245-2004,Amended 1-2005) ......... 88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红毛丹(CODEX STAN 246-2005) CODEX STANDARD FOR RAMBUTAN(CODEX STAN 246-2005) ......................................... 93

罐藏水果和蔬菜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番茄罐头(CODEX STAN 13-1981) CODEX STANDARD FOR CANNED TOMATOES(CODEX STAN 13-1981) ........................ 99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菜豆和黄刀豆罐头(CODEX STAN 16-1981) CODEX STANDARD FOR CANNED GREEN BEANS AND CANNED WAX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10: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目 录 ·vii·

BEANS(CODEX STAN 16-1981) ....................................................................................................... 103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苹果沙司罐头(CODEX STAN 17-1981,Rev.1-2001) REVISED CODEX STANDARD FOR CANNED APPLESAUCE (CODEX STAN 17-1981,Rev.1-2001)............................................................................................. 107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甜玉米罐头(CODEX STAN 18-1981) CODEX STANDARD FOR CANNED SWEET CORN(CODEX STAN 18-1981) ................. 110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菠萝罐头(CODEX STAN 42-1981) CODEX STANDARD FOR CANNED PINEAPPLE(CODEX STAN 42-1981) ....................... 113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蘑菇罐头(CODEX STAN 55-1981) CODEX STANDARD FOR CANNED MUSHROOMS(CODEX STAN 55-1981) .................. 118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芦笋罐头(CODEX STAN 56-1981) CODEX STANDARD FOR CANNED ASPARAGUS(CODEX STAN 56-1981) ..................... 122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青豌豆罐头(CODEX STAN 58-1981) CODEX STANDARD FOR CANNED GREEN PEAS(CODEX STAN 58-1981) .................... 127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树莓罐头(CODEX STAN 60-1981) CODEX STANDARD FOR CANNED PASPBERRIES(CODEX STAN 60-1981).................. 131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梨罐头(CODEX STAN 61-1981,Rev.1-2001) CODEX STANDARD FOR CANNED PEARS(CODEX STAN 61-1981,Rev.1-2001) ....... 134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草莓罐头(CODEX STAN 62-1981) CODEX STANDARD FOR CANNED STRAWBERRIES(CODEX STAN 62-1981) ............. 138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什锦水果罐头(CODEX STAN 78-1981) CODEX STANDARD FOR CANNED FRUIT COCKTAIL(CODEX STAN 78-1981) .......... 142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加工的成熟豌豆罐头(CODEX STAN 81-1981) CODEX STANDARD FOR CANNED MATURE PROCESSED PEAS (CODEX STAN 81-1981) ...................................................................................................................... 147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热带水果沙拉罐头(CODEX STAN 99-1981) CODEX STANDARD FOR CANNED TROPICAL FRUIT SALAD (CODEX STAN 99-1981) ...................................................................................................................... 150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酸黄瓜(黄瓜酱菜)(CODEX STAN 115-1981) CODEX STANDARD FOR PICKLED CUCUMBERS (CODEX STAN 115-1981) .............. 155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胡萝卜罐头(CODEX STAN 116-1981) CODEX STANDARD FOR CANNED CARROTS(CODEX STAN 116-1981) ........................ 161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棕榈罐头(CODEX STAN 144-1985) CODEX STANDARD FOR CANNED PALMITO(CODEX STAN 144-1985) ......................... 166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板栗和板栗酱罐头(CODEX STAN 145-1985) CODEX STANDARD FOR CANNED CHESTNUTS AND CANNED CHESTBUT PUREE(CODEX STAN 145-1985) ...................................................................................................... 171

Page 11: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三卷) ·viii·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芒果罐头(CODEX STAN 159-1987) CODEX STANDARD FOR CANNED MANGOES(CODEX STAN 159-1987) ...................... 175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竹笋罐头(CODEX STAN 241-2003) REVISED CODEX STANDARD FOR CANNED BAMBOO SHOOTS (CODEX STAN 241-2003) .................................................................................................................... 181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核果罐头(CODEX STAN 242-2003) CODEX STANDARD FOR CANNED STONE FRUITS(CODEX STAN 242-2003) ............. 184

速冻水果和蔬菜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速冻豌豆(CODEX STAN 41-1981) CODEX STANDRD FOR QUICK FROZEN PEAS(CODEX STAN 41-1981) ......................... 193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速冻草莓(CODEX STAN 52-1981) CODEX STANDARD FOR QUICK FROZEN STRAWBERRIES (CODEX STAN 52-1981) ...................................................................................................................... 197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速冻树莓(CODEX STAN 69-1981) CODEX STANDARD FOR QUICK FROZEN RASPBERRIES (CODEX STAN 69-1981) ...................................................................................................................... 201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速冻桃(CODEX STAN 75-1981) CODEX STANDARD FOR QUICK FROZEN PEACH(CODEX STAN 75-1981) .................. 205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速冻越橘(CODEX STAN 76-1981) CODEX STANDARD FOR QUICK FROZEN BILBERRIES (CODEX STAN 76-1981) ...................................................................................................................... 210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速冻菠菜(CODEX STAN 77-1981) CODEX STANDARD FOR QUICK FROZEN SPINACH(CODEX STAN 77-1981) ............. 214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速冻蓝莓(CODEX STAN 103-1981) CODEX STANDARD FOR QUICK FROZEN BLUEBERRIES (CODEX STAN 103-1981) .................................................................................................................... 218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速冻韭葱(CODEX STAN 104-1981) CODEX STANDARD FOR QUICK FROZEN LEEK(CODEX STAN 104-1981) ................... 222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速冻嫩茎花椰菜(CODEX STAN 110-1981) CODEX STANDARD FOR QUICK FROZEN BROCCOLI(CODEX STAN 110-1981) ........ 227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速冻花椰菜(CODEX STAN 111-1981) CODEX STANDARD FOR QUICK FROZEN CAULIFLOWER (CODEX STAN 111-1981) .................................................................................................................... 232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速冻抱子甘蓝(CODEX STAN 112-1981) CODEX STANDARD FOR QUICK FROZEN BRUSSELS SPROUTS (CODEX STAN 112-1981) .................................................................................................................... 237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12: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目 录 ·ix·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速冻菜豆和黄刀豆(CODEX STAN 113-1981) CODEX STANDARD FOR QUICK FROZEN GREEN BEANS AND QUICK FROZEN WAX BEANS(CODEX STAN 113-1981) ....................................................................... 242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速冻法式油炸马铃薯(CODEX STAN 114-1981) CODEX STANDARD FOR QUICK FROZEN RENCH POTATOES (CODEX STAN 114-1981) .................................................................................................................... 247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速冻整玉米粒(CODEX STAN 132-1981) CODEX STANDARD FOR QUICK FROZEN WHOLE KERNEL CORN (CODEX STAN 132-1981) .................................................................................................................... 252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速冻玉米棒(CODEX STAN 133-1981) CODEX STANDARD FOR QUICK FROZEN CORN-ON-THE-COB (CODEX STAN 133-1981) .................................................................................................................... 256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速冻胡萝卜(CODEX STAN 140-1983) CODEX STANDARD FOR QUICK FROZEN CARROTS(CODEX STAN 140-1983) ......... 261

其 他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食用菌及其制品(CODEX STAN 38-1981) CODEX STANDARD FOR EDIBLE FUNGI AND FUNGUS PRODUCTS (CODEX STAN 38-1981) ...................................................................................................................... 269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干食用菌(CODEX STAN 39-1981) CODEX STANDARD FOR DRIED EDIBLE FUNGI(CODEX STAN 39-1981) ..................... 276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鲜鸡油菌(欧洲地区标准)(CODEX STAN 40-1981) CODEX STANDARD FOR FRESH FUNGUS“CHANTERELLE” (EUROPEAN REGIONAL STANDARD)(CODEX STAN 40-1981) ..................................... 279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加工番茄浓缩物(CODEX STAN 57-1981) CODEX STANDARD FOR PROCESSED TOMATO CONCENTRATES (CODEX STAN 57-1981) ...................................................................................................................... 281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食用橄榄(CODEX STAN 66-1981,Rev.1-1987) CODEX STANDARD FOR TABLE OLIVES(CODEX STAN 66-1981,Rev.1-1987) .......... 284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葡萄干(CODEX STAN 67-1981) CODEX STANDARD FOR RAISINS(CODEX STAN 67-1981) .................................................. 294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果酱(蜜饯水果)和果冻(CODEX STAN 79-1981) CODEX STANDARD FOR JAMS(FRUIT PRESERVES)AND JELLIES (CODEX STAN 79-1981) ...................................................................................................................... 297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橘子果酱(CODEX STAN 80-1981) CODEX STANDARD FOR CITRUS MARMALADE(CODEX STAN 80-1981) .................... 303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杏干(CODEX STAN 130-1981) CODEX STANDARD FOR DRIED APPICOTS(CODEX STAN 130-1981) ............................. 307

Page 13: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三卷) ·x·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带壳开心果(阿月浑子果)(CODEX STAN 131-1981) CODEX STANDARD FOR UNSHELLED PISTACHIO NUTS (CODEX STAN 131-1981) .................................................................................................................... 310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芒果酱(CODEX STAN 160-1987) CODEX STANDARD FOR MANGO CHUTNEY(CODEX STAN 160-1987)......................... 313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脱水椰米(CODEX STAN 177-1991) CODEX STANDARD FOR GRATED DESICCATED COCONUT (CODEX STAN 177-1991) ...................................................................................................................... 316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泡菜(CODEX STAN 223-2001) CODEX STANDARD FOR KIMCHI(CODEX STAN 223-2001) ................................................. 318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含水椰子制品——椰子汁和椰浆(CODEX STAN 240-2003) CODEX STANDARD FOR AQUEOUS COCONUT PRODUCTS–COCONUT MILK

AND COCONUT CREAM(CODEX STAN 240-2003) ................................................................. 321

国际食品法典通用标准 果汁和蜜汁饮料(CODEX STAN 247-2005) CODEX GENERAL STANDARD FOR FRUIT JUICES AND NECTARS (CODEX STAN 247-2005) .................................................................................................................... 324

瓶装/包装饮用水(不包括天然矿泉水)通用标准(CODEX STAN 227-2001) GENERAL STANDARD FOR BOTTLED/PACKAGED DRINKING WATERS (OTHER THAN NATURAL MINERAL WATERS)(CODEX STAN 227-2001) .............. 335

操 作 规 范

水果和蔬菜罐装制品推荐性卫生操作规范(CAC/RCP 2-1969) RECOMMENDED INTERNATIONAL CODE OF HYGIENIC PRACTICE FOR CANNED FRUIT AND VEGETABLE PRODUCTS(CAC/RCP 2-1969) ....................... 341

干果推荐性卫生操作规范(CAC/RCP 3-1969) RECOMMENDED INTERNATIONAL CODE OF HYGIENIC PRACTICE FOR DRIED FRUITS(CAC/RCP 3-1969) ......................................................................................... 345

脱水椰子推荐性卫生操作规范(CAC/RCP 4-1971) RECOMMENDED INTERNATIONAL CODE OF HYGIENIC PRACTICE FOR DESICCATED COCONUT(CAC/RCP 4-1971) .................................................................... 349

脱水水果和蔬菜包括食用菌推荐性卫生操作规范(CAC/RCP 5-1971) RECOMMENDED INTERNATIONAL CODE OF HYGIENIC PRACTICE FOR DEHYDRATED FRUITS AND VEGETABLES INCLUDING EDIBLE FUNGI(CAC/RCP 5-1971) .................................................................................................................... 353

木本坚果推荐性卫生操作规范(CAC/RCP 6-1969) RECOMMENDED INTERNATIONAL CODE OF HYGIENIC PRACTICE FOR TREE NUTS(CAC/RCP 6-1969) ............................................................................................... 357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14: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目 录 ·xi·

速冻食品加工和处理推荐性操作规范(CAC/RCP 8-1976) RECOMMENDED INTERNATIONAL CODEOF PRACTICE FOR THE PROCESSINGAND

HANDLING OF QUICK FROZEN FOODS(CAC/RCP 8-1976) ................................................ 361

调味品和干香料植物卫生操作规范(CAC/RCP 42-1995) CODE OF HYGIENIC PRACTICE FOR SPICES AND DRIED AROMATICPLANTS (CAC/RCP 42-1995) ................................................................................................................................ 369

热带新鲜果蔬包装与运输推荐性操作规范(CAC/RCP 44-1995,Amended 1-2004) RECOMMENDED INTERNATIONAL CODE OF PRACTICE FOR PACKAGING AND TRANSPORT OF TROPICAL FRESH FRUIT AND VEGETABLES (CAC/RCP 44-1995,Amended 1-2004) ........................................................................................... 378

瓶装/包装饮用水(不包括天然矿泉水)卫生操作规范(CAC/RCP 48-2001) CODE OF HYGIENIC PRACTICE FOR BOTTLED/PACKAGED DRINKING WATERS(OTHER THAN NATURAL MINERAL WATERS)(CAC/RCP 48-2001) .......... 384

预防和减少苹果汁和其他饮料中苹果汁配料的棒曲霉素污染的操作规范

(CAC/RCP 50-2003) CODE OF PRACTICE FOR THE PREVENTION AND REDUCTION OF PATULIN CONTAMINATION IN APPLE JUICE AND APPLE JUICE INGREDIENTS IN OTHER BEVERAGES(CAC/RCP 50-2003) ..................................................................................................... 389

水果罐头填充介质导则(CAC/GL 51-2003) CODEX GUIDELINES FOR PACKING MEDIA FOR CANNED FRUITS (CAC/GL 51-2003) .................................................................................................................................. 393

新鲜水果和蔬菜卫生操作规范(CAC/RCP 53-2003) CODE OF HYGIENIC PRACTICE FOR FRESH FRUITS AND VEGETABLES (CAC/RCP 53-2003) ................................................................................................................................ 394

预防和减少木本坚果中黄曲霉毒素污染的操作规范(CAC/RCP 59-2005,Rev.1-2006) CODE OF PRACTICE FOR THE PREVENTION AND REDUCTION OF AFLATOXIN CONTAMINATION IN TREE NUTS(CAC/RCP 59-2005,Rev.1-2006) ................................ 410

预防和减少罐头食品中无机锡污染的操作规范(CAC/RCP 60-2005) CODE OF PRACTICE FOR THE PREVENTION AND REDUCTION OF INORGANIC TIN CONTAMINATION IN CANNED FOODS(CAC/RCP 60-2005) ........... 416

Page 15: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新鲜水果和蔬菜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16: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Page 17: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海枣(CODEX STAN 143-1985)

CODEX STANDARD FOR DATES (CODEX STAN 143-1985)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市售包装直接可食有核或无核整海枣。不适于其他形式海枣如海枣片、海枣泥或拟工业

用海枣。

2.说明

2.1 产品定义

海枣(dates):是指海枣树(Phoenix dactylifera L.)的完好果实制成的产品,果实应: ——在适当成熟期收获; ——经分拣和清洗去除缺陷果和外来物质; ——去果核和果蒂; ——可晾干或结合水以调整水分含量; ——可清洗和/或灭菌; ——用适宜的容器包装以贮存和保护产品。

2.2 品种类型

品种类型分为: 蔗糖品种(主要含蔗糖),例如:Daglat Nuur(Deglet Noor)和 Daglat Beidha(Deglet Beidha)。 转化糖品种(主要含转化糖——葡萄糖和果糖),例如:Arhi(Barhee),Saiidi(Saidy),Khadhraawi

(Khadrawy),Hallaawi(Halawy),Zahdi(Zahidi)和 Sayir(Sayer)。

2.3 产品类型

产品类型分为: ——有核; ——无核。

2.4 次级类型

次级类型分为: ——压缩:用机械力压成层状的海枣; ——未压缩或自然形态:自由流动的,或未经机械力或压缩包装的海枣; ——串:连带有主串茎的海枣。

2.5 规格等级(推荐性)

海枣按以下表分级: (1)有核海枣: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18: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三卷) ·4·

规格 海枣数个/500g

小 >100

中 80~100

大 <80

(2)无核海枣:

规格 海枣数个/500g

小 >110

中 90~110

大 <90

3.基本成分和质量指标

3.1 成分

可选配料:葡萄糖浆、糖、面粉、植物油。

3.2 质量指标

3.2.1 一般要求。 海枣应采用使成品具有本品种和类型的特征色泽和风味,适当成熟,无活体昆虫、虫卵和小虫,并满

足以下附加要求的果实和操作制备:

水分含量 最大值 规格 最大值/g

蔗糖品种 26% 有核海枣 4.75

Daglat Nuur 30%(未按第 2.1 条款中加工) 无核海枣 4.0 转化糖品种 30%

果核(只适合无核类型):每 100 个海枣不大于 2 个果核或 4 个果核碎片。 矿物杂质:不大于 1g/kg。 3.2.2 缺陷的定义。 (1)瑕疵(blemishes):疤痕、变色、灼伤、黑斑、黑头或类似异常,影响表面外观面积总计大于直

径为 7mm 的圆面积。 (2)损伤(damaged)(只适用于有核海枣):海枣果肉被压成糊状和/或果肉撕裂以致果核裸露或明

显影响外观的海枣。 (3)未成熟果(unripe dates):重量轻、着色浅、皱缩、果肉或弹性组织少的海枣。 (4)未授粉果(unpollinated dates):未授粉海枣表现为果肉薄、不成熟,有核海枣无果核。 (5)污点(dirt):海枣中嵌入,例如:泥土、沙粒等有机或无机物质,面积总计大于直径为 3mm 的

圆面积的海枣。 (6)虫螨果(insects and mites):被虫螨损伤或被死亡的虫螨及其粪便污染的海枣。 (7)酸败(scouring):酵母菌和细菌将糖转化为乙醇和醋酸而导致的腐败。 (8)发霉(mould):肉眼可见霉菌菌丝体。 (9)腐烂(decay):腐烂到外观令人生厌的海枣。

3.2.3 缺陷允许量。 第 3.2.2 条款中定义的各项缺陷最大允许量应为:

——有缺陷(1)的海枣不超过总数的 7%; ——有缺陷(2)、(3)、(4)的海枣不超过总数的 6%;

Page 19: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海枣 ·5·

——有缺陷(5)、(6)的海枣不超过总数的 6%; ——有缺陷(7)、(8)、(9)的海枣不超过总数的 1%。

3.3 质量指标的批次验收

当满足以下要求时,本批次被认为符合本标准质量要求: ——无活虫侵袭迹象; ——按《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五卷)检验抽样规定抽取的副样,满足第 3.2.1 条款一般要

求,且第 3.2.2、3.2.3 条款中规定的各项缺陷不超过允许量。此外,就规格要求而言,海枣

数量的 5%(100 个中有 5 个)可低于最小规定重量。

4.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 最大使用量 甘油 根据 GMP 规定(第 3.1.1 条款) 山梨醇 根据 GMP 规定(第 3.1.1 条款)

5.卫生要求

(1)本标准所涉及的产品的制备和处理应遵守《食品卫生推荐性操作规范通用准则》[CAC/RCP 1-1969, Rev. 4-2003,《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相应部分,和其他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推荐的与该产品

相关的操作规范。 (2)在良好操作规范范畴内,本产品应无有害物质。 (3)应用适当的抽样和检验方法时,产品应:

——无数量上可能危害健康的微生物; ——无危害健康的寄生虫; ——无数量上可能危害健康的微生物源产物。

6.重量和计量

容器尽量装满,无质量缺损,应与产品标识含量相一致。

7.标识

除符合《预包装食品标识通用标准》[CODEX STAN 1-1985,《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

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具体要求: (1)产品名称应为“海枣”或“葡萄糖浆裹衣海枣”。 (2)应标注相应的类型,例如:“无核”或“有核”。 (3)产品名称还应包括品种类型名称,例如:“Hallawi”,“Saher”,“khadhrawi”“Daglat”“Noor”“Barhee”,

以及次级类型如“压缩”或“未压缩”和规格等级,例如:“小”、“中”或“大”。

8.分析方法和抽样方法

参见《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五卷)。 海枣抽样的特别规定: (1)总样本。 一个批次内,每 1000kg 随机抽取不少于 2 个包装。从每个包装中抽取 300g 样品,且在任何情况下保

证得到不少于 3000g 的总样品量。在检验其是否符合本标准的其他规定前,总样本经仔细的活虫和清洁情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20: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三卷) ·6·

况检查。 (2)检验副样。 将总样充分混匀,随机从不同的部位取样,取出以下数量: 水分检验——500g; 果核检验(无核类型)——100 个海枣; 缺陷和规格检验——100 个海枣。

(李慧冬、吕潇、张丙春、聂燕、王磊 编写)

Page 21: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菠萝

(CODEX STAN 182-1993,Rev.1-1999,Amended 1-2005)

CODEX STANDARD FOR PINEAPPLE (CODEX STAN 182-1993,Rev.1-1999,Amended 1-2005)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经预处理和包装后的凤梨科[Ananas comosus(L.)Merr. ]菠萝商业品种鲜果。工业加工

用菠萝除外。

2.质量指标

2.1 一般要求

各等级的菠萝除要符合各自等级的特定要求和允许量外,还应: ——完整,有或无冠芽; ——完好,制品无影响其食用的损害或腐烂; ——洁净,无可见异物; ——无虫害; ——无虫蚀; ——无异常表面水分,但冷藏取出后的凝结水除外; ——无异味; ——包括冠芽在内的外观新鲜,当有冠芽时应无死叶或干叶; ——无低温和/或高温造成的损害; ——无内部褐变; ——无明显瑕疵。

带果柄时,长度不超过 2 cm,且切口应是横向、笔直、洁净。果实应达到生理性成熟,即无明显未成

熟(无光泽、无香味、果眼明显①

2.1.1 菠萝依品种和/或商业类型和其产地的适当标准,仔细采摘并达到合适的生长成熟度。 )或过熟现象(过分透明或有果瘤)。

菠萝的发育和状况应: ——经得起运输和装卸; ——到达目的地时有令人满意的状况。

2.1.2 成熟度要求。在果肉中总的可溶性固形物不低于 12°Brix。为了测定白利糖度应取有代表性样本

的全部果实的汁液。

2.2 分级

菠萝分为以下 3 级。 2.2.1 “特”级。 本级菠萝应具有上好的质量。具有该品种和/或商业类型特征。允许有不影响整体外观、品质、贮藏质

量和包装外观的轻微缺陷。

① 某些特殊品种如皇后除外。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22: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三卷) ·8·

如果有冠部时,应结构单一、直形、无冠芽,未修剪①

2.2.2 一级。 冠部长度应在菠萝果实长度的 50%~150%之间。

本级菠萝应具有良好的质量。具有该品种和/或商业类型的特征。允许有以下不影响外观、贮藏质量和

包装说明上有明确规定项目的轻微缺陷: ——形状上的轻微缺陷; ——色泽上的轻微缺陷,包括日灼; ——果皮上的轻微缺陷(例如:刮伤、结疤、划伤和瑕疵),但面积不超过总面积的 4%。

任何情况下的缺陷都不能影响果肉。 如果有冠部时,应结构单一、直形或稍有弯曲、无冠芽,修剪或未修剪

2.2.3 二级。

的冠部长度应在菠萝果实长

度的 50%~150%之间。

本级菠萝质量不符合高级的要求,但符合第 2.1 条款所列的基本要求。 允许有以下不影响整体外观、品质、贮藏质量和包装外观等基本特征的缺陷:

——形状上的缺陷; ——色泽上的缺陷,包括日灼; ——果皮上的轻微缺陷(例如:刮伤、结疤、划伤和瑕疵),但总面积不超过总的表面积的 8%。

任何情况下的缺陷都不能影响果肉。 如果有冠部,应为单个或 2 个、直形或稍有弯曲、无冠芽。

3.规格等级

规格按最小果实重为 700g的平均果重为依据,除小型品种②

规格代码

外其最小果重为 250g,按下表划分:

平均重量(±12%)/g 规格代码

平均重量(±12%)/g 有冠部 无冠部 有冠部 无冠部

A 2750 2280 E 1400 1160 B 2300 1910 F 1200 1000 C 1900 1580 G 1000 830 D 1600 1330 H 800 660

在国际贸易中大量的菠萝以每箱为单位包装和出售。为适合不同市场,被包装箱的最小平均重为:

10kg、20lb、40lb。菠萝依上表规格按重量分别包装,虽不可能始终如一地在单个大小规格内,但应保持

规格所要求的一致性。

4.允许量

指每个包装内允许不满足指定等级要求质量和规格的菠萝数。

4.1 质量允许量

4.1.1 “特”级。 在数量或重量上允许有 5%不符合本级要求,但要符合一级要求或在一级允许量之内。 4.1.2 一级。 在数量或重量上允许有 10%不符合本级要求,但要符合二级要求或在二级允许量之内。 4.1.3 二级。 在数量或重量上允许有 10%既不符合本级要求,也不符合基本要求,但腐烂或其他变坏不适于消费的

除外。

① 修剪包括拔除冠顶部的簇叶。 ② 例如:维多利亚和皇后。

Page 23: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菠萝 ·9·

4.2 规格允许量

所有级别,数量或重量允许有 10%的菠萝高于或低于包装上标注的规格。

5.外观规定

5.1 一致性

每个包装容量要一致,且菠萝应是同一产地、同一品种和/或商业品种、同一质量和大小相同。“特”

级的在色泽和成熟度上应一致。包装中可见部分应具有代表性。

5.2 包装

菠萝应按以下方式包装,以很好地保护产品。包装应采用新的①

应按照《热带新鲜果蔬包装与运输推荐性操作规范》(CAC/RCP 44-1995,Amended 1-2004)包装于每

个容器内。

、洁净的、具有不会造成产品内外伤

的材料。所用材料尤其是贸易说明书或印记应用无毒墨水印刷或无毒胶水粘贴。

容器应合格、卫生、通风和有足够的强度以保证产品的搬运、装载和贮藏。包装应无外来物质和异味。

6.标识

6.1 零售包装

除符合《预包装食品标识通用标准》[CODEX STAN 1-1985,《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

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面规定:如果包装内产品无法由外界直接看见,每个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和品种

名称和/或商业类型,无冠部应标注。

6.2 非零售包装

每个包装应有下列标识,并以清晰、不褪色和外部可见的文字形式置于包装一侧或随货文件上。 6.2.1 标识。 出口商、包装者/发货人的名称和地址。标识码(选择性的)②

6.2.2 产品名称。 。

如果产品外部不可见,应有产品名称。品种和/或商业类型(选择性的)名称。无冠部应标注。 6.2.3 产地。 原产国和产地或国家、地区、地方名称。 6.2.4 商业标识。

——等级; ——规格(规格代码或平均重量以 g 计); ——单元数量(选择性的); ——净重(选择性的)。

6.2.5 官方检验标识(选择性的)。

7.污染物

7.1 重金属

本标准条款所涉及产品应遵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这类产品制定的重金属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① 对本标准而言,它包括食品级质量的可重复利用材料。 ② 许多国家立法机构要求明确标注名称和地址。但在利用标识码时,应在紧接标识码处标注“包装商和/或发货商(或等同的缩写)”作为参考。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24: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三卷) ·10·

7.2 农药残留

本标准条款所涉及产品应遵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这类产品制定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8.卫生要求

(1)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的制备和处理应遵守《食品卫生推荐性操作规范通用准则》[CAC/RCP 1-1969, Rev. 4-2003,《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新鲜水果和蔬菜卫生操作规范》(CAC/RCP 53-2003)相应部分,和其他相关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推荐的与该产品相关的操作规范。

(2)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食品微生物标准制定和应用准则》(CAC/GL 21-1997)制定的

所有微生物学标准。

(李慧冬、张丙春、吕潇、聂燕、张红 编写)

Page 25: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番木瓜

(CODEX STAN 183-1993,Rev.1-2001,Amended 1-2005)

CODEX STANDARD FOR PAPAYA (CODEX STAN 183-1993,Rev.1-2001,Amended 1-2005)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经预处理和包装后的番木瓜科(Carica papaya L.)番木瓜商业品种鲜果。工业加工用番

木瓜除外。

2.质量指标

2.1 一般要求

各等级的番木瓜除要符合各自等级的特定要求和允许量外,还应: ——完整; ——完好,制品无影响其食用的损害或腐烂; ——洁净,无可见异物; ——无虫害; ——无虫蚀; ——果实表面无异常水分,但冷藏后取出的凝结水除外; ——无异味①

——结实; ;

——外观新鲜; ——无低温和/或高温造成的损害。

带果柄时,长度不超过 1cm。 番木瓜依品种和/或商业类型和其产地的适当标准,仔细采摘并达到合适的生长成熟度。 番木瓜发育和生长状况应:

——经得起运输和装卸; ——到达目的地时有令人满意的状况。

2.2 分级

番木瓜分为以下 3 级。 2.2.1 “特”级。 本级番木瓜应具有上好的质量。具有该品种和/或商业类型特征。允许有不影响整体外观、品质、贮藏

质量和包装外规的轻微缺陷。 2.2.2 一级。 本级番木瓜应具有良好的质量。具有该品种/品牌特征。 允许有以下不影响整体外观、品质、贮藏质量和包装外观的轻微缺陷:

——形状上的轻微缺陷; ——果皮上的轻微缺陷(例如:机械伤痕、日灼和流胶伤害等),但面积不超过总面积的 10%。

任何情况下的缺陷都不能影响果肉。

① 本条款允许遵守相关法规使用保鲜剂时引起的气味。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26: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三卷) ·12·

2.2.3 二级。 本级番木瓜质量不符合高级的要求,但符合第 2.1 条款所列的基本要求。 允许有以下不影响整体外观、品质、贮藏质量和包装外观等基本特征的缺陷:

——形状上的缺陷; ——色泽上的缺陷; ——果皮上的轻微缺陷(例如:机械伤、日灼和流胶伤害等),但面积不超过总面积的 15%; ——轻微虫咬痕迹。

任何情况下的缺陷都不能影响果肉。

3.规格等级

单个果重不低于 200g,按下表划分:

规格代码 重量/g 规格代码 重量/g A 200~300 F 701~800 B 301~400 G 801~1100 C 401~500 H 1101~1500 D 501~600 I 1501~2000 E 601~700 J >2001

4.允许量

指每个包装内(或生产用散装果的每一批)允许不满足指定等级要求质量和规格的番木瓜数。

4.1 质量允许量

4.1.1 “特”级。 在数量或重量上允许有 5%不符合本级要求,但要符合一级要求或在一级允许量之内。 4.1.2 一级。 在数量或重量上允许有 10%不符合本级要求,但要符合二级要求或在二级允许量之内。 4.1.3 二级。 在数量或重量上允许有 10%既不符合本级要求,也不符合基本要求,但腐烂或其他变坏不适于消费的

除外。

4.2 规格允许量

所有级别每个包装番木瓜数量或重量允许有 10%高于或低于包装上标明的规格,番木瓜最小不低于

190g。

5.外观规定

5.1 一致性

每个包装(或生产用散装果的每一批)容量要一致,且番木瓜应是同一产地、同一品种、同一质量和

大小相同。“特”级的在色泽和成熟度上应一致。包装中(或生产用散装果的每一批)可见部分应具有代

表性。

5.2 包装

番木瓜应按以下方式包装,以很好地保护产品。包装应采用新的①

番木瓜应按照《热带新鲜果蔬包装与运输推荐性操作规范》(CAC/RCP 44-1995,Amended 1-2004)包

、洁净的、具有不会造成产品内外

伤的材料。所用材料尤其是贸易说明书或印记应用无毒墨水印刷或无毒胶水粘贴。

① 对本标准而言,它包括食品级质量的可重复利用材料。

Page 27: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番木瓜 ·13·

装于每个容器内。 容器应合格、卫生、通风和有足够的强度以保证产品的搬运、装载和贮藏。包装(或生产用散装果的

每一批)应无外来物质和异味。

6.标识

6.1 零售包装

除符合《预包装食品标识通用标准》[CODEX STAN 1-1985,《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

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面规定:如果包装内产品无法由外界直接看见,每个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和/或品

牌名称。

6.2 非零售包装

每个包装应有下列标识,并以清晰、不褪色和外部可见的文字形式置于包装一侧或随货文件上。如果

产品是大宗散装运输,这些标识应附随货同行文件上。 6.2.1 标识。 出口商、包装者/发货人的名称和地址。标识码(选择性的)①

6.2.2 产品名称。 。

如果产品外部不可见,应有产品名称。品种和/或商品类型(选择性的)名称。 6.2.3 产地。 原产国和产地或国家、地区、地方名称。 6.2.4 商业标识。

——等级; ——规格(规格代码或平均重量范围以 g 计); ——单元数量(选择性的); ——净重(选择性的)。

6.2.5 官方检验标识(选择性的)。

7.污染物

7.1 重金属

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这类产品制定的重金属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7.2 农药残留

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这类产品制定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8.卫生要求

(1)本标准所涉及的产品的制备和处理应遵守《食品卫生推荐性操作规范通用准则》[CAC/RCP 1-1969, Rev. 4-2003,《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新 鲜水果和蔬菜卫生操作规范》(CAC/RCP 53-2003)相应部分,和其他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推荐的与该产品相关的操作规范。

(2)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食品微生物标准制定和应用准则》(CAC/GL 21-1997)制定的

所有微生物学标准。

(李慧冬、吕潇、张红、聂燕、陈子雷 编写)

① 许多国家立法机构要求明确标注名称和地址。但在利用标识码时,应在紧接标识码处标注“包装商和/或发货商(或等同的缩写)”作为参考。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28: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芒果

(CODEX STAN 184-1993,Amended 1-2005)

CODEX STANDARD FOR MANGOES (CODEX STAN 184-1993,Amended 1-2005)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经预处理和包装后的漆树科(Anacardiaceae)芒果(Mangifera indica L.)商业品种鲜果。

工业加工用芒果除外。

2.质量指标

2.1 基本要求

各等级的芒果除要符合各自等级的特定要求和允许量外,还应: ——完整; ——完好,制品无影响其食用的损害或腐烂; ——洁净,无可见异物; ——无虫害; ——果实表面无异常水分,但冷藏取出后的凝结水除外; ——无异味; ——结实; ——外观新鲜; ——无低温造成的损害; ——无黑色坏死瑕疵或痕迹; ——无明显机械伤; ——发育充分,达到适当的成熟度。

带果柄时,长度不超过 1.0 cm。 芒果发育状况应:

——根据不同品种的特点保证在成熟延续过程后能达到合适的成熟度; ——经得起运输和装卸; ——到达目的地时有令人满意的状况。

关于芒果的成熟形式,色泽随不同品种而异。

2.2 分级

芒果分为以下 3 级。 2.2.1 “特”级。 本级芒果应具有上好的质量。具有该品种特征。允许有不影响外观、品质、贮藏质量和包装外观的轻

微缺陷。 2.2.2 一级。 本级芒果应具有良好的质量。具有该品种特征。允许有以下不影响外观、品质、贮藏质量和包装说明

上有明确规定项目的轻微缺陷:

Page 29: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芒果 ·15·

——形状上的轻微缺陷; ——由于擦伤或日灼、树脂分泌物造成栓化瑕疵(包括细长痕迹)和伤斑等表面缺陷对于A、B、

C 3 个类别分别不超过 3、4、5cm2

2.2.3 二级。 。

本级芒果质量不符合高级的要求,但符合第 2.1 条款所列的基本要求。允许有以下不影响整体外观、

品质、贮藏质量和包装外观等基本特征的缺陷: ——形状上的缺陷; ——由于擦伤或日灼、树脂分泌物造成栓化瑕疵(包括细长痕迹)和伤斑等表面缺陷对于A、B、

C 3 个类别分别不超过 5、6、7cm2

一级和二级芒果中零散栓化和黄化面积不超过总面积的 40%,且无坏死现象。 。

3.规格等级

规格由果实的重量为依据,按下表划分:

规格代码 重量/g A 200~350 B 351~550 C 551~800

上述 3 个规格中,每一包装内的芒果果重允许差分别不能超过 75、100、125g。最小的芒果重不小于

200g。

4.允许量

指每个包装内允许不满足指定等级要求质量和规格的芒果数。

4.1 质量允许量

4.1.1 “特”级。 芒果在数量或重量上允许有 5%不符合本级要求,但要符合一级要求或在一级允许量之内。 4.1.2 一级。 芒果在数量或重量上允许有 10%不符合本级要求,但要符合二级要求或在二级允许量之内。 4.1.3 二级。 芒果在数量或重量上允许有 10%既不符合本级要求,也不符合基本要求,但腐烂或其他变坏不适于消

费的除外。

4.2 规格允许量

所有规格中每一个包装允许有 10%芒果在重量或数量上大于或小于该类果实最大允许差的 50%范围。 最小芒果不小于 180g,最大芒果不大于 925g。具体如下:

规格代码 标准规格范围/g 允许规格范围(果实/包装超出标准规格范围不超过 10%)/g 每包装内果实间允许最大差别/g A 200~350 180~425 112.5 B 351~550 251~650 150 C 551~800 426~925 187.5

5.外观规定

5.1 一致性

每个包装要一致,且芒果应是同一产地、同一品种、同一质量和大小相同。“特”级的在色泽和成熟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30: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三卷) ·16·

度上应一致。包装中可见部分应具有代表性。

5.2 包装

芒果应按以下方式包装,以很好地保护产品。包装应采用新的①

芒果应按照《热带新鲜果蔬包装与运输推荐性操作规范》(CAC/RCP 44-1995,Amended 1-2004)包装

于每个容器内。

、洁净的、具有不会造成产品内外伤

的材料。所用材料尤其是贸易说明书或印记应用无毒墨水印刷或无毒胶水粘贴。

容器应合格、卫生、通风和有足够的强度以保证产品的搬运、装载和贮藏。包装(或生产用散装果的

每一批)应无外来物质和异味。

6.标识

6.1 零售包装

除符合《预包装食品标识通用标准》[CODEX STAN 1-1985,《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

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面的规定:如果包装内产品无法由外界直接看见,每个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和品

种名称。

6.2 非零售包装

每个包装应附有下列标识,并以清晰、持久和外部可见的文字形式标注在包装一侧或随货文件上。如

果是大宗散装产品运输,这些标识应在随货文件中详细说明。 6.2.1 标识。 出口商、包装者和/或发货人的名称和地址。标识码(选择性的)②

6.2.2 产品名称。 。

如果产品外部不可见,应有产品名称。品种和/或商品类型(选择性的)名称。 6.2.3 产地。 原产国和产地或国家、地区、地方名称。 6.2.4 商业标识。

——等级; ——规格(规格代码或重量范围以 g 计); ——单元数量(选择性的); ——净重(选择性的)。

6.2.5 官方检验标识(选择性的)。

7.污染物

7.1 重金属

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这类产品制定的重金属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7.2 农药残留

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这类产品制定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8.卫生要求

(1)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的制备和处理应遵守《食品卫生推荐性操作规范通用准则》[CAC/RCP 1-1969, Rev. 4-2003,《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新 鲜水果和蔬菜卫生操作规范》(CAC/RCP ① 对本标准而言,它包括食品级质量的可重复利用材料。 ② 许多国家立法机构要求明确标注名称和地址。但在利用标识码时,应在紧接标识码处标注“包装商和/或发货商(或等同的缩写)”作为参考。

Page 31: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芒果 ·17·

53-2003)相应部分和其他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推荐的与该产品相关的操作规范。 (2)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食品微生物标准制定和应用准则》(CAC/GL 21-1997)制定的

所有微生物学标准。

(李慧冬、聂燕、张丙春、王宪昌、陈子雷 编写)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32: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胭脂仙人掌

(CODEX STAN 185-1993,Amended 1-2005)

CODEX STANDARD FOR NOPAL (CODEX STAN 185-1993,Amended 1-2005)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经预处理和包装的 Cactaceae 科仙桃仙人掌(Opuntia ficus indica)、毛仙人掌

(O.tomentosa)、爪刺仙人掌(O.hyptiacantha)、壮干仙人掌(O.robusta)、无刺仙人掌(O.inermis)、

昂杜拉塔仙人掌(O.ondulata)鲜仙人掌商业品种修正茎。工业加工用仙人掌除外。

2.质量标准

2.1 一般要求

各等级的胭脂仙人掌除要符合各等级的特定要求和允许量外,还应: ——完整; ——完好,由于腐烂或变质影响不适于消费的产品除外; ——洁净,几乎无可见外来异物; ——无虫害; ——无异常表面水分,冷藏取出后的凝结水除外; ——无异味; ——结实; ——无低温造成的损害; ——无刺; ——无明显瑕疵; ——发育充分,达到适当成熟度。

具品种所特有的形状、色泽、风味和气味。 胭脂仙人掌的发育和状况应:

——经得起运输和装卸; ——到达目的地时有令人满意的状况。

2.2 分级

胭脂仙人掌分为以下 3 级。 2.2.1 “特”级。 本级胭脂仙人掌应具有上好的质量。具品种和/或商业品种特性。允许有不影响产品整体外观、品质、

贮藏质量和包装外观的轻微外皮缺陷。 2.2.2 一级。 本级胭脂仙人掌应具有良好的质量。具品种和/或商业品种特性。允许有以下不影响整体外观、品质、

贮藏质量和包装说明上有明确规定项目的轻微缺陷: ——形状和色泽上的轻微缺陷; ——轻微表皮缺陷,例如:擦伤、疤痕、结壳、瑕疵或其他表面缺陷。但面积不超过总面积的 5%。

Page 33: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胭脂仙人掌 ·19·

2.2.3 二级。 本级胭脂仙人掌质量不符合高级的要求,但符合第 2.1 条款所列的基本要求。具品种和/或商业品种特

性。允许有以下不影响整体外观、品质、贮藏质量和包装外观等基本特征的缺陷: ——形状和色泽上的缺陷,只要具有胭脂仙人掌的普通特征即可; ——由于擦伤、疤痕、结壳、斑点或其他表面缺陷导致的表皮缺陷。但面积不超过总面积的 10%。

3.规格等级

胭脂仙人掌规格按长度为依据,按下表划分:

规格代码 长度/cm 规格代码 长度/cm A 9~13 D 21~25 B 13~17

E 25~30 C 17~21

4.允许量

指每个包装内允许不满足指定等级要求质量和规格的胭脂仙人掌数。

4.1 质量允许量

4.1.1 “特”级。 胭脂仙人掌数量或重量的 5%不符合本级要求,但符合一级要求或在一级的允许量之内。 4.1.2 一级。 胭脂仙人掌数量或重量的 10%不符合本级要求,但符合二级要求或在二级的允许量之内。 4.1.3 二级。 胭脂仙人掌数量或重量的 10%既不符合本级要求也不符合基本要求,由于腐烂、明显不规则或任何其

他变质导致的不适于消费的产品除外。

4.2 规格允许量

“特”级 5%、一级或二级 10%;胭脂仙人掌在数量或重量上不满足指示规格等级的要求,但在第 3条款规定的上和/或下限内。

5.外观规定

5.1 一致性

每个包装(或生产用散装果的每一批)应是同一产地、同一品种或品种类型,质量、大小和色泽相同

的胭脂仙人掌。“特”级产品的色泽和成熟度应一致。包装中可见部分(或生产用散装果的每一批)应具

有代表性。

5.2 包装

胭脂仙人掌应用以下方式包装,以很好地保护产品。包装内所用材料必须为新的①

胭脂仙人掌应按照《热带新鲜果蔬包装与运输推荐性操作规范》(CAC/RCP 44-1995,Amended 1-2004)包装于每个容器内。

、清洁的、具有

避免造成产品外部或内部损伤的质量。所用材料尤其是贸易说明书或印记应用无毒墨水印刷或无毒胶水 粘贴。

容器应合格、卫生、透气和有足够的强度以保证胭脂仙人掌的装卸、运输和贮藏。包装(或生产用散

① 对本标准而言,它包括食品级质量的可重复利用材料。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34: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三卷) ·20·

装果的每一批)应无外来物质和异味。

6.标识

6.1 零售包装

除符合《预包装食品标识通用标准》[CODEX STAN 1-1985,《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

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面规定:如果不能由外部看见产品,每个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和品种名称。

6.2 非零售包装

每个包装应有下列特殊标识,以清晰永久性的标记和外部可见的文字形式置于同一侧或随货文件中。

如果是散装运输产品,这些特殊规定应在随货同行文件上标注。

6.2.1 标识。 出口商、包装商/发货商的名称和地址。标识码(选择性的)①

6.2.2 产品名称。 。

如果产品外部不可见,应有产品名称。品种和/或商业类型(选择性的)名称。 6.2.3 产地。 原产国和可选择产地或国家、地区、地方名称。 6.2.4 商业标识。

——等级; ——规格(规格代码或长度范围以 cm 计); ——单元数量(选择性的); ——净重(选择性的)。

6.2.5 官方检验标识(选择性的)。

7.污染物

7.1 重金属

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这类产品制定的重金属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7.2 农药残留

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这类产品制定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8.卫生要求

(1)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的制备和处理应遵守《食品卫生推荐性操作规范通用准则》[CAC/RCP 1-1969, Rev. 4-2003,《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新 鲜水果和蔬菜卫生操作规范》(CAC/RCP 53-2003)相应部分,和其他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推荐的与该产品相关的操作规范。

(2)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食品微生物标准制定和应用准则》(CAC/GL 21-1997)制定的

所有微生物学标准。

(李慧冬、任凤山、聂燕、张丙春、丁蕊艳 编写)

① 许多国家立法机构要求明确标注名称和地址。但在利用标识码时,应在紧接标识码处标注“包装商和/或发货商(或等同的缩写)”作为参考。

Page 35: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刺梨

(CODEX STAN 186-1993,Amended 1-2005)

CODEX STANDARD FOR PRICKLY PEAR (CODEX STAN 186-1993,Amended 1-2005)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经预处理和包装后的仙人掌科(Opuntia ficus indica),刺梨(O.streptachanthae 和

O.lindheimeiri)商业品种鲜果。工业加工用刺梨除外。

2.质量指标

2.1 一般要求

各等级的刺梨除要符合各自等级的特定要求和允许量外,还应: ——完整; ——完好,制品无影响其食用的损害或腐烂; ——洁净,无可见异物; ——无虫害; ——无表面异常水分,但冷藏取出后的凝结水除外; ——无异味; ——结实; ——外观新鲜; ——无低温造成的损害; ——无刺; ——无明显瑕疵; ——发育充分,达到适当的成熟度。

依品种不同,刺梨的花托可以是平直或微空的;具有刺梨品种所特有的形状、色泽和风味特征。 刺梨发育和状况应:

——经得起运输和装卸; ——到达目的地时有令人满意的状况。

2.2 分级

刺梨分为以下 3 级。 2.2.1 “特”级。 本级刺梨应具有上好的质量。具有该品种/或商业品种的特征。允许有不影响整体外观、品质、贮藏质

量和包装外观的轻微缺陷。 2.2.2 一级。 本级刺梨应具有良好的质量。具有该品种/或商业品种特征。允许有以下不影响整体外观、品质、贮藏

质量和包装说明上有明确规定项目的轻微缺陷: ——形状和色泽上的轻微缺陷; ——果皮的轻微擦伤、日灼、结壳、污物或其他轻微缺陷,但总面积不超过 4%。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36: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三卷) ·22·

任何情况下的缺陷都不能影响果肉。 2.2.3 二级。 本级刺梨质量不符合高级的要求,但符合第 2.1 条款所列的基本要求。具有该品种特征。允许有以下

不影响整体外观、品质、贮藏质量和包装外观等基本特征的缺陷: ——形状和色泽上的缺陷,只要具有普通刺梨的特征即可; ——果皮的轻微擦伤、划伤、结壳、日灼或其他轻微缺陷,但总面积不超过 8%。

任何情况下缺陷都不能影响果肉。

3.规格等级

刺梨按果重大小为依据,按下表划分:

规格代码 重量/g 规格代码 重量/g A 90~105 D 190~270 B 105~140

E >270 C 140~190

4.允许量

指每个包装内(或生产用散装果的每一批)允许不满足指定等级要求质量和规格的刺梨数。

4.1 质量允许量

4.1.1 “特”级。 在数量或重量上允许有 5%不符合本级要求,但要符合一级要求或在一级允许量之内。 4.1.2 一级。 在数量或重量上允许有 10%不符合本级要求,但要符合二级要求或在二级允许量之内。 4.1.3 二级。 在数量或重量上允许有 10%既不符合本级要求,也不符合基本要求,但腐烂、明显不规则或其他变坏

不适于消费的除外。

4.2 规格允许量

特级 5%、一级或二级 10%在数量或重量上不符合本等级的规格要求,但应介于第 3 条款规定的上下

限附近。

5.外观规定

5.1 一致性

每个包装(或生产用散装果的每一批)容量要一致,刺梨应属同一产地、同一品种、同一质量和大小

相同。包装中(或生产用散装果的每一批)可见部分应具有代表性。

5.2 包装

刺梨应按以下方式包装,以很好地保护产品。 内包装材料应采用新的①

刺梨应按照《热带新鲜果蔬包装与运输推荐性操作规范》(CAC/RCP 44-1995,Amended 1-2004)包装

于每个容器内。

、洁净的、不会造成产品内外伤的原料。所用材料尤其是贸易说明书或印记

应用无毒墨水印刷或无毒胶水粘贴。

① 对本标准而言,它包括食品级质量的可重复利用材料。

Page 37: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刺梨 ·23·

容器应合格、卫生、通风和具有足够的强度以保证刺梨良好的搬运、装载和贮藏。包装(或生产用散

装果的每一批)应无外来杂质和异味。

6.标识

6.1 零售包装

除符合《预包装食品标识通用标准》[CODEX STAN 1-1985,《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

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面规定:如果无法直接看到包装内产品,每个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和品种名称。

6.2 非零售包装

每个包装应有下列标识,并以清晰、不褪色和外部可见的文字形式标注在包装一侧或随货文件上。如

果产品是大宗散装运输,这些标识应附随货文件上。 6.2.1 标识。 注明出口商、包装者/发货人的名称和地址。标识码(选择性的)①

6.2.2 产品名称。 。

如果产品外部不可见,应有产品名称。品种和/或商业类型(选择性的)名称。 6.2.3 产地。 标注原产国和产地或国家、地区、地方名称。 6.2.4 商业标识。

——级别; ——规格(规格代码或重量以 g 计); ——单元数量(选择性的); ——净重(选择性的)。

6.2.5 官方检验标识(选择性的)。

7.污染物

7.1 重金属

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这类产品制定的重金属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7.2 农药残留

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这类产品制定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8.卫生要求

(1)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的制备和处理应遵守《食品卫生推荐性操作规范通用准则》[CAC/RCP 1-1969, Rev. 4-2003,《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新 鲜水果和蔬菜卫生操作规范》(CAC/RCP 53-2003)相应部分,和其他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推荐的与该产品相关的操作规范。

(2)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食品微生物标准制定和应用准则》(CAC/GL 21-1997)制定的

所有微生物学标准。

(李慧冬、任凤山、王宪昌、张红、王文博 编写)

① 许多国家立法机构要求明确标注名称和地址。但在利用标识码时,应在紧接标识码处标注“包装商和/或发货商(或等同的缩写)”作为参考。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38: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杨桃

(CODEX STAN 187-1993,Amended 1-2005)

CODEX STANDARD FOR CARAMBOLA (CODEX STAN 187-1993,Amended 1-2005)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预处理和包装后的酢酱草科杨桃(Averrhoa carambola L.)商业品种鲜果。工业加工用

杨桃除外。

2.质量指标

2.1 一般要求

各等级的杨桃除要符合各自等级的特定要求和允许量外,还应: ——完整; ——完好,制品无影响其食用的损害或腐烂; ——洁净,无可见异物; ——无虫害; ——果实表面无异常水分,但冷藏后取出后的凝结水除外; ——无异味; ——结实; ——外观新鲜; ——无污物; ——无低温造成的损害; ——依产品性质发育充分,达到适当的成熟度。

杨桃发育和生长状况应能: ——经得起运输和装卸; ——到达目的地时有令人满意的状况。

2.2 分级

杨桃分为以下 3 级。 2.2.1 “特”级。 本级杨桃应具有上好的质量,具有该品种特征,果形好、无瑕疵,允许有不影响产品整体外观、品质、

贮藏质量和包装外观的轻微缺陷。 2.2.2 一级。 本级杨桃应具有良好的质量,具有该品种特征,果形良好、几乎无瑕疵。允许有不影响产品整体外观、

质量、贮藏质量和包装外观的皮或棱上因摩擦挤压造成轻微的缺陷,但不超过果面的 5%。 2.2.3 二级。 本级杨桃质量不符合高级的要求,但符合第 2.1 条款所列的基本要求。具有该品种特征、果形较好、

较少瑕疵。允许有以下不影响整体外观、质量、贮藏质量和包装外观基本特征轻微的表皮缺陷,但不超过

果面的 10%。

Page 39: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杨桃 ·25·

3.规格等级

杨桃规格按果实的重量为依据,按下表划分:

规格代码 重量/g A 80~129 B 130~190 C >190

4.允许量

指每个包装内(或生产用散装果的每一批)允许不满足指定等级要求质量和规格的杨桃数。

4.1 质量允许量

4.1.1 “特”级。 在数量或重量上允许有 5%不符合本级要求,但要符合一级要求或在一级允许量之内。 4.1.2 一级。 在数量或重量上允许有 10%不符合本级要求,但要符合二级要求或在二级允许量之内。 4.1.3 二级。 在数量或重量上允许有 10%既不符合本级要求,也不符合基本要求,但腐烂或其他变坏不适于消费的

除外。

4.2 规格允许量

“特”级 5%、一级或二级 10%在数量或重量上不符合本等级要求的规格,但在第 3 条款规定的上下

限附近。

5.外观规定

5.1 一致性

每个包装(或生产用散装果的每一批)容量要一致,且杨桃应是同一产地、同一品种、同一质量和大

小相同。特级的在色泽和成熟度上应一致。包装中(或生产用散装果的每一批)可见部分应具有代表性。

5.2 包装

杨桃应按以下方式包装,以很好地保护产品,允许在包装内装有装饰用的少量叶子。 包装应采用新的①

杨桃应按照《热带新鲜果蔬包装与运输推荐性操作规范》(CAC/RCP 44-1995,Amended 1-2004)包装

于每个容器内。

、洁净的、具有不会造成产品内外伤的材料。所用材料尤其是贸易说明书或印记应

用无毒墨水印刷或无毒胶水粘贴。

容器应合格、卫生、通风和有足够的强度以保证产品的搬运、装载和贮藏。包装(或生产用散装果的

每一批)应无外来物质和异味。

6.标识

6.1 零售包装

除符合《预包装食品标识通用标准》[CODEX STAN 1-1985,《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

① 对本标准而言,它包括食品级质量的可重复利用材料。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40: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三卷) ·26·

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面的规定:如果包装内产品无法由外界直接看见,每个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和品

种名称。

6.2 非零售包装

每个包装应有下列标识,并以清晰、不褪色和外部可见的文字形式标注在包装一侧或随货同行文件上。

如果是大宗散装产品运输,这些标识应在随货文件中详细说明。 6.2.1 标识。 出口商、包装者/发货人的名称和地址。标识码(选择性的)。①

6.2.2 产品名称。

如果产品外部不可见,应有产品名称。品种和/或商品类型(选择性的)名称。 6.2.3 产地。 原产国和产地或国家、地区、地方名称。 6.2.4 商业标识。

——等级; ——规格(规格代码或重量范围以 g 计); ——单元数量(选择性的); ——净重(选择性的)。

6.2.5 官方检验标识(选择性的)。

7.污染物

7.1 重金属

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这类产品制定的重金属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7.2 农药残留

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这类产品制定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8.卫生要求

(1)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的制备和处理应遵守《食品卫生推荐性操作规范通用准则》[CAC/RCP 1-1969, Rev. 4-2003,《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新 鲜水果和蔬菜卫生操作规范》(CAC/RCP 53-2003)相应部分,和其他相关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推荐的与该产品相关的操作规范。

(2)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食品微生物标准制定和应用准则》(CAC/GL 21-1997)制定的

所有微生物学标准。

(李慧冬、任凤山、王宪昌、张红、李瑞菊 编写)

① 许多国家立法机构要求明确标注名称和地址。但在利用标识码时,应在紧接标识码处标注“包装商和/或发货商(或等同的缩写)”作为参考。

Page 41: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玉米笋

(CODEX STAN 188-1993,Amended 1-2005)

CODEX STANDARD FOR BABY CORN (CODEX STAN 188-1993,Amended 1-2005)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去除穗丝、外皮和花粉囊无穗丝和花粉囊经预处理和包装后的禾本科(Gramineae)玉

米(Zea mays L.)商业品种鲜玉米笋(开花期玉米)。工业加工用玉米笋除外。

2.质量指标

2.1 一般要求

各等级的玉米笋除满足各自等级的特殊要求和允许量外,还应: ——完整; ——完好,由于腐烂或变质影响不适于消费的产品除外; ——洁净,无任何可见外来物质; ——无虫害; ——无异常表面水分; ——无异味; ——外观新鲜; ——无穗丝。

笋体底部的切割部分应洁净并加以说明。允许由于贮藏引起的切割面轻微变色。 玉米笋发育和状况应:

——经得起运输和装卸; ——到达目的地时有令人满意的状况。

2.2 分级

玉米笋分为以下 3 级。 2.2.1 “特”级。 本级玉米笋应整齐,无外皮、茎秆和穗丝,完整无缺,有上好的质量。具品种和/或商业品种特征。允

许有不影响产品整体外观、品质、贮藏质量和包装外观的轻微缺陷。 2.2.2 一级。 本级玉米笋应整齐,无外皮、茎秆和穗丝,完整无缺,质量良好。具有该品种和/或商业品种特征。允

许有以下不影响整体外观、品质、贮藏质量和包装说明上有明确规定项目的轻微缺陷: ——形状、色泽和质地上的轻微缺陷; ——未发育粒(胚珠)不规则排列的轻微缺陷; ——擦伤、刮伤或其他机械损伤所造成的表面轻微缺陷,其损伤总面积不超过每个笋体面积的 5%; ——附着在笋体上或从笋体脱落的穗丝应最少且不影响产品外观。

2.2.3 二级。 本级玉米笋质量不符合高级要求,但符合第 2.1 条款规定的基本要求。允许有以下不影响整体外观、

品质、贮藏质量和包装外观等基本特征的缺陷: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42: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三卷) ·28·

——形状、色泽和质地上的缺陷; ——未发育粒不规则的排列缺陷; ——擦伤、刮伤或其他机械损伤导致的表面缺陷。损伤总面积不超过每个笋体面积的 10%; ——附着在笋体上或从笋体脱落的穗丝应最少且不影响产品外观。

3.规格等级

玉米笋按笋体长度为依据,按下表划分:

规格代码 长度/cm A 5.0~7.0 B 7.0~9.0 C 9.0~12.0

所有规格级别中,最小宽度应不小于 1.0 cm,最大宽度应不大于 2.0 cm。

4.允许量

指每个包装内允许不满足指定等级要求质量和规格的玉米笋数。

4.1 质量允许量

4.1.1 “特”级。 玉米笋数量或重量的 5%不符合本级要求,但符合一级要求或在一级的允许量之内。 4.1.2 一级。 玉米笋数量或重量的 10%不符合本级要求,但符合二级要求或在二级的允许量之内。 对于不完全去除外皮和茎秆的玉米笋来说,只允许有数量或重量 5%的 0.5cm 长的外皮和茎秆。 4.1.3 二级。 玉米笋数量或重量的 10%既不符合本级要求也不符合基本要求,由于腐烂、明显不规则或任何其他变

质导致不适于消费的产品除外。 对于不完全去除外皮和茎秆的玉米笋来说,只允许有数量或重量 5%的 0.5cm 长的外皮和茎秆。

4.2 规格允许量

“特”级 5%、一级或二级 10%;玉米笋在数量或重量上不满足指定等级的要求,但在第 3 条款规定

的上和/或下限内。

5.外观规定

5.1 一致性

每个包装中的玉米笋应是同一产地、同一品种或品种类型,质量、大小和色泽相同。包装中可见部分

应具有代表性。

5.2 包装

玉米笋应用以下方式包装,以很好地保护产品。包装内所用材料应为新的①

玉米笋应按照《热带新鲜果蔬包装与运输推荐性操作规范》(CAC/RCP 44-1995,Amended 1-2004)包

装于每个容器内。

、清洁的、具有避免造成

产品内外损伤的质量。所用材料尤其是贸易说明书或印章应用无毒墨水印刷或无毒胶水粘贴。

① 对本标准而言,它包括食品级质量的可重复利用材料。

Page 43: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玉米笋 ·29·

容器应合格、卫生、透气和有足够的强度以保证玉米笋的装卸、运输和贮存。包装应无外来物质和 异味。

6.标识

6.1 零售包装

除符合《预包装食品标识通用标准》[CODEX STAN 1-1985,《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

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面规定:如果不能由外部看见产品,每个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和品种名称。

6.2 非零售包装

每个包装应有下列特殊标识,以清晰永久性的标记和外部可见的文字形式置于同一侧或随货文件中。

如果是散装运输产品,这些特殊规定应在随货文件上标注。

6.2.1 标识。 出口商、包装商/发货商的名称和地址。标识码(选择性的)①

6.2.2 产品名称。 。

如果产品外部不可见,应有产品名称。品种和/或商业类型(选择性的)名称。 6.2.3 产地。 原产国和产地或国家、地区、地方名称。 6.2.4 商业标识。

——等级; ——规格(规格代码); ——净重(选择性的)。

6.2.5 官方检验标识(选择性的)。

7.污染物

7.1 重金属

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这类产品制定的重金属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7.2 农药残留

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这类产品制定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8.卫生要求

(1)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的制备和处理应遵守《食品卫生推荐性操作规范通用准则》[CAC/RCP 1-1969, Rev. 4-2003,《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新 鲜水果和蔬菜卫生操作规范》(CAC/RCP 53-2003)相应部分,和其他相关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推荐的与该产品相关的操作规范。

(2)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食品微生物标准制定和应用准则》(CAC/GL 21-1997)制定的

所有微生物学标准。

(李慧冬、任凤山、谷晓红、聂燕、陈子雷 编写)

① 许多国家立法机构要求明确标注名称和地址。但在利用标识码时,应在紧接标识码处标注“包装商和/或发货商(或等同的缩写)”作为参考。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44: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荔枝

(CODEX STAN 196-1995,Amended 1-2005)

CODEX STANDARD FOR LITCHI (CODEX STAN 196-1995,Amended 1-2005)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经预处理和包装的无患子科(Sapindaceae)荔枝(Litchi chinensis Sonn.)商业品种(栽

培品种)鲜果。工业加工用荔枝除外。

2.质量指标

2.1 一般要求

各等级的荔枝除要符合各自等级的特定要求和允许量外,还应: ——完整; ——完好,由于腐烂或变质影响不适于消费的产品除外; ——洁净,无任何可见外来物质; ——无虫蚀果; ——无虫害; ——无异常表面水分,冷藏取出后的凝结水除外; ——无异味①

——无表面磨损损伤; ;

——无棕色斑点。 荔枝应仔细采摘,应充分发育和成熟。荔枝的发育和状况应:

——经得起运输和装卸; ——到达目的地时有令人满意的状况。

未处理荔枝的色泽可由粉红色到红色,二氧化硫熏蒸荔枝可由淡黄色到粉红色。

2.2 分级

荔枝分为以下 3 级。 2.2.1 “特”级。 本级荔枝应有上好的质量。具有该品种和/或品种类型的形状、发育和色泽特征。允许有不影响产品整

体外观、品质、贮藏质量和包装外观的轻微缺陷。 2.2.2 一级。 本级荔枝应质量良好。具有该品种和/或品种类型特征。允许有以下不影响整体外观、品质、贮藏质量

和包装外观的轻微缺陷: ——形状上的轻微缺陷; ——色泽上的轻微缺陷; ——总面积不超过 0.25cm2

2.2.3 二级。 的表皮轻微缺陷。

本级质量不符合高级的要求,但符合第 2.1 条款所列的基本要求。允许有以下不影响整体外观、品质、

① 本条款允许遵守相关法规使用保鲜剂时引起的气味。

Page 45: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荔枝 ·31·

贮藏质量和包装外观等基本特征的缺陷: ——形状上的缺陷; ——色泽上的缺陷; ——总面积不超过 0.50cm2

3.规格等级

的表皮损伤。

——规格为在中纬线测量的最大直径; ——“特”级的最小尺寸为 33mm; ——一级和二级的最小尺寸为 20mm; ——每个包装内果实规格最大允许差范围为 10mm。

4.允许量

指每个包装内允许不满足指定等级要求质量和规格的荔枝数。

4.1 质量允许量

4.1.1 “特”级。 荔枝数量或重量的 5%不符合本级要求,但符合一级要求或在一级的允许量之内。 4.1.2 一级。 荔枝数量或重量的 10%不符合本级要求,但符合二级要求或在二级的允许量之内。 4.1.3 二级。 荔枝数量或重量的 10%既不符合本级要求也不符合基本要求,由于腐烂、明显不规则或任何其他变质

导致的不适于消费的产品除外。

4.2 规格允许量

所有等级中,荔枝数量或重量的 10%不满足指定等级的最小规格,但所有等级中荔枝的直径不小于

15mm,和/或规格相差最大范围为 10mm。

5.外观规定

5.1 一致性

每个包装的荔枝应是同一产地、同一品种或品种类型,质量、大小和色泽相同。包装中可见部分应具

有代表性。

5.2 包装

荔枝应用以下方式包装,以很好地保护产品。包装内所用材料应为新的①

荔枝应按照《热带新鲜果蔬包装与运输推荐性操作规范》(CAC/RCP 44-1995,Amended 1-2004)包装

于每个容器内。但允许有一定数量的鲜叶使荔枝捆扎成束。

、清洁的、具有避免造成产

品内外损伤的质量。所用材料尤其是贸易说明书或印记应用无毒墨水印刷或无毒胶水粘贴。

容器应合格、卫生、透气和有足够的强度以保证荔枝的操作、装运和贮存。包装(或生产用散装果的

每一批)应无外来物质和异味。

5.3 外观

荔枝可呈现以下任何一种形态:

① 对本标准而言,它包括食品级质量的可重复利用材料。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46: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三卷) ·32·

5.3.1 单体。 果梗应在第一节处切除,茎的最大长度超出果实顶部往外延伸不超过 2mm。“特”级荔枝应为单体。 5.3.2 成束。 一束应包含 3 个以上附着的和外形良好的荔枝,枝的长度不超过 15cm。

6.标识

6.1 零售包装

除符合《预包装食品标识通用标准》[CODEX STAN 1-1985,《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

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面的规定:如果不能由外部看见产品,每个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和品种/品种类型

名称。

6.2 非零售包装

每个包装应附有下列标识,并以清晰、持久和外部可见的文字形式标注在包装一侧或随货文件上。如

果是大宗散装产品运输,这些标识应在随货文件中标注。 6.2.1 标识。 出口商、包装商/发货商的名称和地址。标识码(选择性的)①

6.2.2 产品名称。 。

如果产品外部不可见,应有产品名称。品种和/或商业类型(选择性的)名称。“束”也应注明。 6.2.3 产地。 原产国和产地或国家、地区、地方名称。 6.2.4 商业标识。

——等级; ——净重(选择性的)。

6.2.5 官方检验标识(选择性的)。

7.污染物

7.1 重金属

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这类产品制定的重金属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7.2 农药残留

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这类产品制定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8.卫生要求

(1)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的制备和处理应遵守《食品卫生推荐性操作规范通用准则》[CAC/RCP 1-1969, Rev. 4-2003,《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新 鲜水果和蔬菜卫生操作规范》(CAC/RCP 53-2003)相应部分,和其他相关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推荐的与该产品相关的操作规范。

(2)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食品微生物标准制定和应用准则》(CAC/GL 21-1997)制定的

所有微生物学标准。

(李慧冬、任凤山、谷晓红、聂燕、王文博 编写)

① 许多国家立法机构要求明确标注名称和地址。但在利用标识码时,应在紧接标识码处标注“包装商和/或发货商(或等同的缩写)”作为参考。

Page 47: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鳄梨

(CODEX STAN 197-1995,Amended 1-2005)

CODEX STANDARD FOR AVOCADO (CODEX STAN 197-1995,Amended 1-2005)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经预处理和包装的樟科(Lauraceae)鳄梨[Persea americana Mill. (Syn. Persea gratissima Gaertn)]商业品种(栽培品种)鲜果。单性结实水果和工业加工用鳄梨除外。

2.质量指标

2.1 一般要求

各等级的鳄梨除要符合各自等级的特定要求和允许量外,还应: ——完整; ——完好,制品无影响其食用的损害或腐烂; ——洁净,无可见异物; ——无影响果实外观的害虫; ——无虫蚀; ——无虫害; ——果实表面无异常水分,但冷藏取出后的凝结水除外; ——无异味; ——无低温造成的损害; ——果柄修剪干净且长度不超过 10mm。无果柄时,果蒂座应干燥、完整。

鳄梨应经过仔细采摘,应保证在成熟延续过程后能达到合适的成熟度。成熟的果实应无苦味。鳄梨发

育状况应: ——经的起运输和装卸; ——到达目的地时有令人满意的状况。

2.2 分级

鳄梨分为以下 3 级。 2.2.1 “特”级。 本级鳄梨应具有上好的质量。具有该品种特有的形状和色泽。允许有不影响产品整体外观、品质、贮

藏质量和包装外观的轻微缺陷。有果柄时,应完整。 2.2.2 一级。 本级鳄梨应具有良好的质量。具有该品种特有的色泽及形状。允许有以下不影响整体外观、品质、贮

藏质量和包装外观的轻微缺陷: ——形状和色泽上的轻微缺陷; ——微小的外皮损伤(软伤、疤痕)和日灼,总面积不超过 4cm2

任何情况下缺陷都不能影响果肉。有果柄时,允许果柄有轻微损伤。 。

2.2.3 二级。 本级鳄梨质量不符合高级的要求,但符合第 2.1 条款所列的基本要求。允许有以下不影响整体外观、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48: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三卷) ·34·

品质、贮藏质量和包装外观等基本特征的缺陷: ——形状及色泽上的缺陷; ——外皮损伤(软伤、疤痕)和日灼,总面积不超过 6cm2

任何情况下缺陷都不应伤及果肉。有果柄时,允许果柄有损伤。 。

3.规格等级

规格按果实的重量为依据,按下表划分①

规格代码

重量/g 规格代码 重量/g 2 >1220 18 211~235 4 781~1220 20 191~210 6 576~780 22 171~190 8 461~575 24 156~170

10 366~460 26 146~155 12 306~365 28 136~145 14 266~305

30 125~135 16 236~265

最小鳄梨重量不小于 125g。

4.允许量

指每个包装内允许不满足指定等级要求质量和规格的鳄梨数。

4.1 质量允许量

4.1.1 “特”级。 在数量或重量上允许有 5%不符合本级要求,但要符合一级要求或在一级允许量之内。 4.1.2 一级。 在数量或重量上允许有 10%不符合本级要求,但要符合二级要求或在二级允许量之内。 4.1.3 二级。 鳄梨在数量或重量上允许有 10%既不符合本级要求,也不符合基本要求,但腐烂或其他变坏不适于消

费的除外。

4.2 规格允许量

在所有等级中:允许有 10%在数量或重量上大于或小于第 3 条款的规定。

5.外观规定

5.1 一致性

每个包装中的鳄梨应是同一产地、同一品种或品种类型,质量、大小和色泽相同。包装中可见部分应

具有代表性。

5.2 包装

鳄梨应按以下方式包装,以很好地保护产品。内包装材料应采用新的②

鳄梨应按照《热带新鲜果蔬包装与运输推荐性操作规范》(CAC/RCP 44-1995,Amended 1-2004)包装

、洁净的、不会造成产品内外

伤的原料。所用材料尤其是贸易说明书或印记应用无毒墨水印刷或无毒胶水粘贴。

① 允许指定规格的水果有±2%的偏离。 ② 对本标准而言,它包括食品级质量的可重复利用材料。

Page 49: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鳄梨 ·35·

于每个容器内。 容器应合格、卫生、通风和有足够的强度,以保证鳄梨的搬运、装载和贮藏。包装应无外来物质和异味。

6.标识

6.1 零售包装

除符合《预包装食品标识通用标准》[CODEX STAN 1-1985,《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

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面规定:如果不能直接看见包装内产品,应在每个包装上标注产品和品种名称。

6.2 非零售包装

每个包装应附有下列标识,并以清晰、持久和外部可见的文字形式标注在包装一侧或随货同行文件上。

如果是大宗散装产品运输,这些标识应在随货文件中标注。 6.2.1 标识。 注明出口商、包装者和/或发货人的名称和地址。标识码(选择性的)①

6.2.2 产品名称。 。

如果产品外部不可见,应有产品名称。品种和/或商业类型(选择性的)名称。 6.2.3 产地。 标注原产国和产地或国家、地区、地方名称。 6.2.4 商业标识。

——等级; ——规格(规格代码或最小和最大重量以 g 计); ——若水果规格不在规定数量范围,应标明规格数量范围及水果的实际数量; ——净重(选择性的)。

6.2.5 官方检验标识(选择性的)。

7.污染物

7.1 重金属

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这类产品制定的重金属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7.2 农药残留

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这类产品制定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8.卫生要求

(1)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的制备和处理应遵守《食品卫生推荐性操作规范通用准则》[CAC/RCP 1-1969, Rev. 4-2003,《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新 鲜水果和蔬菜卫生操作规范》(CAC/RCP 53-2003)相应部分,和其他相关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推荐的与该产品相关的操作规范。

(2)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食品微生物标准制定和应用准则》(CAC/GL 21-1997)制定的

所有微生物学标准。

(李慧冬、任凤山、张丙春、李缙扬、王文博 编写)

① 许多国家立法机构要求明确标注名称和地址。但在利用标识码时,应在紧接标识码处标注“包装商和/或发货商(或等同的缩写)”作为参考。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50: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山竹

(CODEX STAN 204-1997,Amended 1-2005)

CODEX STANDARD FOR MANGOSTEENS (CODEX STAN 204-1997,Amended 1-2005)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预处理和包装后藤黄属(Garcinia)山竹(Garcinia mangostana L.)商业品种鲜果。工

业加工用山竹除外。

2.质量指标

2.1 一般要求

各等级的山竹除要符合各自等级的特定要求和允许量外,还应: ——完整; ——带有完整的果萼和果梗; ——完好,无影响其食用的损害或腐烂; ——洁净,无可见异物; ——无虫蚀; ——无虫害; ——果实表面无异常水分,但冷藏后取出凝结水除外; ——无异味(含气味和口感); ——表面新鲜,具有该品种特有的外形色泽和风味; ——无流胶; ——无明显污染; ——可以正常掰开(切开)。

山竹的发育和生长状况应: ——保证达到适当的成熟度(果皮色泽至少为粉红色); ——经得起运输和装卸; ——到达目的地时有令人满意的状况。

2.2 分级

山竹分为以下 3 级。 2.2.1 “特”级。 本级山竹应具有上好的质量。具有该品种/或类型的特征、无瑕疵,允许有不影响产品整体外观、品质、

贮藏质量和包装外观的轻微缺陷。 2.2.2 一级。 本级山竹应具有良好的质量。具有该品种特征、果形良好、几乎无瑕疵。允许有不影响产品整体外观、

品质、贮藏质量和包装外观的缺陷,但不超过果面的 5%。 ——形状上的轻微缺陷; ——果皮或萼片轻微擦伤、破碎或其他机械损伤,总量不得超过 10%。

任何情况下的缺陷都不能影响果肉。

Page 51: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山竹 ·37·

2.2.3 三级。 本级山竹质量不符合高级的要求,但符合第 2.1 条款所列的基本要求。允许有以下不影响整体外观、

品质、贮藏质量和包装外观等基本特征的缺陷: ——形状上的缺陷; ——果皮或萼片擦伤、破碎或其他机械损伤,总量不得超过 15%。

任何情况下的缺陷都不能影响果肉。

3.规格等级

山竹规格按照果实的重量和横径为依据,按下表划分:

规格代码 重量/g 直径/mm 规格代码 重量/g 直径/mm A 30~50 38~45 D 101~125 59~62 B 51~75 46~52

E > 125 > 62 C 76~100 53~58

4.允许量

指每个包装内(或生产用散装果的每一批)允许不满足指定等级要求质量和规格的山竹数。

4.1 质量允许量

4.1.1 “特”级。 在数量或重量上允许有 5%不符合本级要求,但要符合一级要求或在一级允许量之内。 4.1.2 一级。 在数量或重量上允许有 10%不符合本级要求的最小值,但不包含因腐烂或其他原因造成无法食用的果实。

4.2 规格允许量

所有级别中,不超过 10%的数量或重量的山竹不符合本等级要求的规格,但在上述第 3 条款中所规定

的上下限之内。

5.外观规定

5.1 一致性

每个包装的(或生产用散装果的每一批)山竹容量要一致,且应是同一产地、同一品种、同一质量和

同一规格。包装中(或生产用散装果的每一批)可见部分应具有代表性。

5.2 包装

山竹应按以下方式包装,以很好地保护产品,包装内部的材料应采用新的①

山竹应按照《热带新鲜果蔬包装与运输推荐性操作规范》(CAC/RCP 44-1995,Amended 1-2004)包装

于每个容器内。

、洁净的、不会造成产品

内外伤的材料。允许在包装中使用纸或果托等材料。所用材料尤其是贸易说明书或印记应用无毒墨水印刷

或无毒胶水粘贴。

容器应合格、卫生、通风和具有足够的强度以保证产品的搬运、装载和贮藏。包装(或生产用散装果

的每一批)应无外来物质和异味。

① 对本标准而言,它包括食品级质量的可重复利用材料。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52: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三卷) ·38·

6.标识

6.1 零售包装

除符合《预包装食品标识通用标准》[CODEX STAN 1-1985,《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

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面规定:如果包装内产品无法由外界直接看见,每个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和品种

名称。

6.2 非零售包装

每个包装应有下列标识,并以清晰、不褪色和外部可见的文字形式标注在包装一侧或随货文件上。如

果是大宗散装产品运输,这些标识应在随货文件中标注。 6.2.1 标识。 出口商、包装者/发货人的名称和地址。标识码(选择性的)①

6.2.2 产品名称。 。

如果产品外部不可见,应有产品名称(选择性的)。品种和/或商品类型(选择性的)名称。 6.2.3 产地。 原产国和产地或国家、地区、地方名称。 6.2.4 商业标识。

——等级; ——规格(规格代码或重量范围以 g、mm 计); ——净重(选择性的)。

6.2.5 官方检验标识(选择性的)。

7.污染物

7.1 重金属

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这类产品制定的重金属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7.2 农药残留

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这类产品制定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8.卫生要求

(1)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的准备和处理应遵守《食品卫生推荐性操作规范通用准则》[CAC/RCP 1-1969, Rev. 4-2003,《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相应部分,和其他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推荐的

与该产品相关的操作规范。 (2)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食品微生物标准制定和应用准则》(CAC/GL 21-1997)制定的

所有微生物学标准。

(王宪昌、张丙春、郭长英、李慧冬、李瑞菊 编写)

① 许多国家立法机构要求明确标注名称和地址。但在利用标识码时,应在紧接标识码处标注“包装商和/或发货商(或等同的缩写)”作为参考。

Page 53: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香蕉

(CODEX STAN 205-1997,Amended 1-2005)

CODEX STANDARD FOR BANANAS (CODEX STAN 205-1997,Amended 1-2005)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预处理和包装后香蕉属[Musa spp.(AAA)]的香蕉商业品种鲜果,烹饪用及加工用香蕉

(菜蕉,大蕉)品种除外。本标准所涵盖的品种见附录。

2.质量指标

2.1 一般要求

各等级的香蕉除要符合各自等级的特定要求和允许量外,还应: ——完整(以单只香蕉为单位); ——完好,无影响其食用的损害或腐烂; ——洁净,无可见异物; ——果实表面无异常水分,但冷藏后取出凝结水除外; ——无异味(含气味和口感); ——结实; ——无低温伤害; ——无机械伤害; ——无畸形或非正常扭曲的果指; ——摘除雌蕊; ——果梗完整,无弯曲、真菌病害或干燥果指。

此外,条蕉和蕉束中必须包含如下部分: ——完好的色泽正常的发育充分的香蕉果轴,且没有受到真菌侵染; ——果轴切割良好,无斜角、无裂轴,没有果柄残块。

香蕉的发育和生长状况应: ——达到该品种果实的生理成熟特征; ——经得起运输和装卸; ——到达目的地时有令人满意的成熟度。

2.2 分级

香蕉分为以下 3 级。 2.2.1 “特”级。 本级香蕉应具有上好的质量,具有该品种/或类型的特征。果指无缺陷,允许有不影响产品整体外观、

品质、贮藏质量和包装外观的轻微缺陷。 2.2.2 一级。 本级香蕉应具有良好的质量,具有该品种/或类型的特征。果指上允许有以下不影响产品整体外观、品

质、贮藏质量和包装外观的缺陷: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54: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三卷) ·40·

——轻微变形; ——果皮受到轻微擦伤或其他伤害,但总面积小于 2cm2

任何情况下的缺陷都不能影响果肉。 。

2.2.3 二级。 本级香蕉质量不符合高级的要求,但符合第 2.1 条款所列的基本要求。允许有以下不影响整体外观、

品质、贮藏质量和包装外观等基本特征的缺陷: ——不影响香蕉原有品质特征的形状和色泽上的缺陷; ——果皮受到划伤、疤痕、擦伤或其他伤害,但总面积小于 4 cm2

任何情况下缺陷都不能影响果肉。 。

3.规格等级

香蕉规格按照果实的重量和横径计量,划分指标如下: 对于 Gros Michel 和 Cavendish 2 个亚类群来说,规格测量方法是:果实长度为从花末端到果柄基部沿

果实外弧线测得的可食果肉部分长度;果实直径为果实最粗部分的横切面直径。条蕉和蕉束中测量参考果

实的选取方法如下: ——对条蕉而言,为最外层蕉梳的中间一个果指; ——对蕉束而言,为最外层蕉梳的靠近切口处的第二只果指。

香蕉的果实长度最短不低于 14.0cm,直径不小于 2.7cm。

4.允许量

指允许不满足指定等级要求质量和规格的香蕉数量。

4.1 质量允许量

4.1.1 “特”级。 在数量或重量上允许有 5%的香蕉不符合本级要求,但要符合一级要求或在一级允许量之内。 4.1.2 一级。 在数量或重量上允许有 10%的香蕉不符合本级要求,但要符合二级要求或在二级允许量之内。 4.1.3 二级。 在数量或重量上允许有 10%不符合本级的最低要求,但不包含因腐烂、重大缺陷或其他原因造成无法

食用的果实。

4.2 规格允许量

所有级别中,不超过 10%的数量或重量的香蕉不符合本等级要求的规格,但在上述第 3 条款中所规定

的上下限附近。

5.外观规定

5.1 一致性

每个包装的(或生产用散装果的每一批)香蕉容量要一致,且应是同一产地、同一品种、同一质量和

同一规格。包装中(或生产用散装果的每一批)可见部分应具有代表性。

5.2 包装

香蕉应按以下方式包装,以很好地保护产品,包装内部的材料应采用新的①

① 对本标准而言,它包括食品级质量的可重复利用材料。

、洁净的、不会造成产品

Page 55: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香蕉 ·41·

内外伤的材料。允许在包装中使用纸或果托等材料。所用材料尤其是贸易说明书或印记应用无毒墨水印刷

或无毒胶水粘贴。 香蕉应按照《热带新鲜果蔬包装与运输推荐性操作规范》(CAC/RCP 44-1995,Amended 1-2004)包装

于每个容器内。 容器应合格、卫生、通风和具有足够的强度以保证香蕉的搬运、装载和贮藏。包装(或生产用散装果

的每一批)应无外来物质和异味。

5.3 描述

——香蕉必须是包括 4 个以上果指的蕉条或蕉束(部分蕉条)。也可以是单独的果指; ——每个蕉束中缺损果指不得超过 2 个,且须将果柄去除干净,不得损坏相邻果指; ——单个包装中每层中少于 3 只香蕉的蕉束不得超过 1 个。

6.标识

6.1 零售包装

除符合《预包装食品标识通用标准》[CODEX STAN 1-1985,《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

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面规定:如果包装内产品无法由外界直接看见,每个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和品种

名称。

6.2 非零售包装

每个包装应有下列标识,并以清晰、不褪色和外部可见的文字形式标注在包装一侧或随货文件上。如

果是大宗散装产品运输,这些标识应在随货文件中标注。 6.2.1 标识。 出口商、包装者/发货人的名称和地址。标识码(选择性的)①

6.2.2 产品名称。 。

如果产品外部不可见,应有产品名称(选择性的)。品种和/或商品类型(选择性的)名称。 6.2.3 产地。 原产国和产地或国家、地区、地方名称。 6.2.4 商业标识。

——单只香蕉(适当的情况下); ——等级; ——规格; ——净重(选择性的)。

6.2.5 官方检验标识(选择性的)。

7.污染物

7.1 重金属

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这类产品制定的重金属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7.2 农药残留

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这类产品制定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① 许多国家立法机构要求明确标注名称和地址。但在利用标识码时,应在紧接标识码处标注“包装商和/或发货商(或等同的缩写)”作为参考。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56: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三卷) ·42·

8.卫生要求

(1)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的准备和处理应遵守《食品卫生推荐性操作规范通用准则》[CAC/RCP 1-1969, Rev. 4-2003,《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相应部分,和其他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推荐的

与该产品相关的操作规范。 (2)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食品微生物标准制定和应用准则》(CAC/GL 21-1997)制定的

所有微生物学标准。

附录

用做甜点的香蕉群组、亚组以及品种如下表所示。

群组 亚组 主要品种 AA Sweet-fig Sweet-fig, Pisang Mas, Amas Date, Bocadillo

AB Ney Poovan Cavendish

Ney Poovan, Safet Velchi Dwarf Cavendish Giant Cavendish

Lacatan Poyo (Robusta)

Williams Americani

AAA

Gros Michel Pink Fig

Ibota Apple Fig

Valery Arvis

Gros Michel Highgate Pink Fig

Green pink Fig Apple Fig, Silk

AAB Pome prata Mysore

Pacovan Prata Ana

Mysore, Pisang Ceylan, Gorolo

(王宪昌、任凤山、张丙春、张红、李慧冬 编写)

Page 57: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酸橙

(CODEX STAN 213-1999,Amended 3-2005)

CODEX STANDARD FOR LIMES (CODEX STAN 213-1999,Amended 3-2005)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预处理和包装后芸香科(Rutaceae)酸橙(Citrus latifolia Tanaka①

2.质量指标

)商业品种鲜果。工业

加工用酸橙除外。

2.1 一般要求

各等级的酸橙除要符合各自等级的特定要求和允许量外,还应: ——完整; ——完好,因腐烂或变质造成不适合食用的应被剔除; ——洁净,无可见杂质; ——无虫蚀; ——无虫害; ——无异常表面水分,但冷藏取出后的凝结水除外; ——无异味; ——结实; ——未受低温冷害; ——无伤痕; ——无核。

2.1.1 酸橙应经过精心采摘,并达到与品种和产地相符的发育状态和成熟度。 酸橙的发育和状况应:

——能经得起运输和加工; ——到达目的地时有令人满意的状况。

2.1.2 最低果汁含量和色泽。 最低果汁含量是以果实总重量为基础计算的。 最低果汁含量:42%。 果实至少 2/3 的表面呈现出该类型特有的色泽。果皮应为绿色,但表皮可以有不超过 30%的变色

(黄斑)。

2.2 分级

酸橙划分成以下 3 级。 2.2.1 “特”级。 本级的酸橙应具有上好的质量。允许有不影响整体外观、品质、贮藏质量和包装外观的轻微缺陷。

① 在比尔斯、波斯、塔希提等国家还有一种大果的酸橙也叫这个名字。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58: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三卷) ·44·

2.2.2 一级。 本级酸橙应具有良好的质量,具有该品种的特性。允许有以下不影响外观、贮藏质量和包装说明上有

明确规定项目的轻微缺陷: ——形状上的轻微缺陷; ——色泽上的轻微缺陷; ——不超过 1.0 cm2

任何情况下的缺陷都不能影响果肉。 的表面缺陷。

2.2.3 二级。 本级酸橙质量不符合高级的要求,但符合第 2.1 条款所列的基本要求。允许有以下不影响整体外观、

品质、贮藏质量和包装外观等基本特征的缺陷: ——形状上的缺陷; ——色泽上的缺陷; ——不超过 2.0 cm2

任何情况下的缺陷都不能影响果肉。 的表面缺陷。

3.规格等级

规格按果实的最大横径为依据划分,按下表划分:

规格代码 直径/mm 规格代码 直径/mm 1 58~67 4 45~52 2 53~62

5 42~49 3 48~57

酸橙可以按照数量包装,此时果实规格的一致性应满足相应标准,规格范围可以不在一个等级,但不

应多于两个相邻的规格等级。 低于 42mm 的酸橙应被剔除。 规格一致是指符合上述规格的大小,以下情况也可以算做规格一致: (1)当果实进行规则分层的包装时,包括销售单元包装时,最小果实和最大果实都应在同一规格范围

内,或属于 2 个相邻规格,但直径差异小于 7mm(上述规格代码 1~5)。 (2)对于不进行规则分层包装的果实,或以单个果实经硬包装后直接销售给消费者时,同一包装中最

小果实和最大果实间的差异应在同一等级的规格范围之内。如果按照个数包装,应在 1 个或 2 个相邻的规

格范围之内。 (3)对于散装的或以软包装(网、袋等),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包装形式而言,同一批或同一包装中

最小果实和最大果实之间的最大直径差异不应超过 3 个相连的规格范围。

4.允许量

质量和规格允许量应为每个包装内允许不满足所示等级要求的产品。

4.1 质量允许量

4.1.1 “特”级。 在数量或重量上允许有 5%不符合本级要求,但要符合一级要求或在一级允许量之内。 4.1.2 一级。 在数量或重量上允许有 10%不符合本级要求,但要符合二级要求或在二级允许量之内。 4.1.3 二级。 允许有 10%不符合本级要求的最小值,也不能满足产品最低标准,但不包含因腐烂或其他原因造成无

法食用的果实。

Page 59: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酸橙 ·45·

4.2 规格允许量

对于所有等级来说,允许有在数量和重量上不超过 10%的果实符合与包装标识中紧邻的高规格或低规

格的标准。 无论如何果实直径不应低于 40 mm。

5.外观规定

5.1 一致性

每个包装中的果实规格应是一致的,来自同一地区,属于同一品种,具有同等的质量和规格。对于特

级果而言,还应有一致的色泽。包装中的可见部分应有代表性,能代表性整个容器中果品的质量。

5.2 包装

酸橙应按以下方式包装,以很好地保护产品,包装内部的材料应采用新的①

酸橙应按照《热带新鲜果蔬包装与运输推荐性操作规范》(CAC/RCP 44-1995,Amended 1-2004)包装

于每个容器内。

、洁净的、不会造成产品

内外伤的材料。允许在包装中使用纸或果托等材料。所用材料尤其是贸易说明书或印记应用无毒墨水印刷

或无毒胶水粘贴。

容器应合格、卫生、通风和足够的强度以保证产品的搬运、装载和贮藏。包装(或生产用散装果的每

一批)应无外来物质和异味。

6.标识

6.1 零售包装

除符合《预包装食品标识通用标准》[CODEX STAN 1-1985,《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

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面规定:如果包装内产品无法由外界直接看见,每个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和品种

名称。

6.2 非零售包装

每个包装应有下列标识,并以清晰、不褪色和外部可见的文字形式标注在包装一侧或随货文件上。如

果是大宗散装产品运输,这些标识应在随货文件中标注。 6.2.1 标识。 出口商、包装者/发货人的名称和地址。标识码(选择性的)②

6.2.2 产品名称。 。

如果产品外部不可见,应有产品名称(选择性的)。品种和/或商品类型(选择性的)名称。 6.2.3 产地。 原产国和产地或国家、地区、地方名称。 6.2.4 商业标识。

——等级; ——规格(规格代码或最大和最小直径以 mm 计); ——净重(选择性的); ——对于规则分层包装的产品,标注果实数量和规格代码(当同一包装中的果实属于 2 个相邻的

规格时,表明规格代码或最大和最小直径以 mm 计)。

① 对本标准而言,它包括食品级质量的可重复利用材料。 ② 许多国家立法机构要求明确标注名称和地址。但在利用标识码时,应在紧接标识码处标注“包装商和/或发货商(或等同的缩写)”作为参考。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60: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三卷) ·46·

6.2.5 官方检验标识(选择性的)。

7.污染物

7.1 重金属

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这类产品制定的重金属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7.2 农药残留

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这类产品制定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8.卫生要求

(1)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的准备和处理应遵守《食品卫生推荐性操作规范通用准则》[CAC/RCP 1-1969, Rev. 4-2003,《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相应部分,和其他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推荐的

与该产品相关的操作规范。 (2)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食品微生物标准制定和应用准则》(CAC/GL 21-1997)制定的

所有微生物学标准。

(王宪昌、张丙春、郭长英、李慧冬、丁蕊艳 编写)

Page 61: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柚子

(CODEX STAN 214-1999,Amended 2-2005)

CODEX STANDARD FOR PUMMELOS (CODEX STAN 214-1999,Amended 2-2005)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经预处理和包装后的芸香科(Rutaceae)柑橘属[Citrus grandis (L.) Osbeck(syn. C. maxima Merr.)]柚子商业品种鲜果。工业加工用柚子除外。

2.质量指标

2.1 一般要求

各等级的柚子除要符合各自等级的特定要求和允许量外,还应: ——完整; ——完好,因腐烂或变质造成不适合食用的应被剔除; ——洁净,无可见异物; ——无虫害; ——无虫蚀; ——无异常表面水分,但冷藏取出后的凝结水除外; ——无异味; ——结实; ——无低温造成的损害; ——无擦伤。

2.1.1 柚子依品种和/或商业类型和其产地的适当标准,仔细采摘并达到合适的生长成熟度。 柚子的发育和状况应:

——经得起运输和装卸; ——到达目的地时有令人满意的状况。

2.1.2 成熟度要求和色泽。 总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不得低于 8%。 果实表面至少有 2/3 具有品种和/或商业类型的固有色泽,应考虑品种和/或商业类型和采摘时间。

2.2 分级

柚子分为以下 3 级。 2.2.1 “特”级。 本级柚子应具有上好的质量。具有该品种和/或商业类型特征。允许有不影响整体外观、品质、贮藏质

量和包装外观的表面轻微缺陷。 2.2.2 一级。 本级柚子应具有良好的质量。具有该品种和/或商业类型的特征。允许有以下不影响外观、贮藏质量和

包装说明上有明确规定项目的轻微缺陷: ——形状上的轻微缺陷;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62: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三卷) ·48·

——色泽上的轻微缺陷; ——果实形成中固有的轻微表皮缺陷; ——机械原因造成的愈痕;

总的缺陷面积不超过 10%。 但任何情况下缺陷都不能影响果肉。 2.2.3 二级。 本级柚子质量不符合高级的要求,但符合第 2.1 条款所列的基本要求。允许有以下不影响整体外观、

品质、贮藏质量和包装外观等基本特征的缺陷: ——形状上的缺陷; ——色泽上的缺陷; ——果皮上的表面愈合缺陷;

总的缺陷面积不超过 15%。 任何情况下缺陷都不能影响果肉。

3.规格等级

规格按果实的重量或横径为依据,按下表划分:

规格代码 重量/g 直径/mm 规格代码 重量/g 直径/mm 0 >1900 >170 4 1101~1300 132~146 1 1701~1900 156~170 5 901~1100 123~138 2 1501~1700 148~162 6 701~900 116~129 3 1301~1500 140~154 7 400~700 100~118

柚子可按个数包装。在这种情况下,在保持本标准所要求的规格一致性条件下,包装中的规格范围可

不在单一大小规格内,但应在 2 个相邻的规格内。 不包括重量低于 400g 或直径小于 100mm 的柚子。 除直接出售给消费者的散装箱和独立软包装(网装,袋装)的水果,规格要按上述规格等级保持统一

性,同一批次或包装中最大和最小水果规格差别不超过规格等级内通过组合 3 组连续规格得到的范围。

4.允许量

质量和规格允许量应为每个包装内(或散装产品批次内)允许不满足所示等级要求的产品的数量。

4.1 质量允许量

4.1.1 “特”级。 在数量或重量上允许有 5%不符合本级要求,但要符合一级要求或在一级允许量之内。 4.1.2 一级。 在数量或重量上允许有 10%不符合本级要求,但要符合二级要求或在二级允许量之内。 4.1.3 二级。 柚子数量或重量上允许 10%既不符合本级要求,也不符合基本要求,但腐烂或其他变坏致使不适于消

费的产品除外。

4.2 规格允许量

所有级别,在数量或重量上允许有 10%的柚子高于或低于包装上标注的规格。

Page 63: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柚子 ·49·

5.外观规定

5.1 一致性

每个包装容量(或生产用散装果的每一批)要一致,且柚子应是同一产地、同一品种和/或商业品种、

同一质量、大小和色泽。包装中可见部分应具有代表性。

5.2 包装

柚子应按以下方式包装,以很好地保护产品。包装应采用新的①

柚子应按照《热带新鲜果蔬包装与运输推荐性操作规范》(CAC/RCP 44-1995,Amended 1-2004)包装

于每个容器内。

、洁净的、不会造成产品内外伤的材

料。所用材料尤其是贸易说明书或印记应用无毒墨水印刷或无毒胶水粘贴。

容器应合格、卫生、通风和有足够的强度以保证产品的搬运、装载和贮藏。包装(或生产用散装果的

每一批)应无外来物质和异味。

6.标识

6.1 零售包装

除符合《预包装食品标识通用标准》[CODEX STAN 1-1985,《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

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面规定:如果包装内产品外部不可见,每个包装(或生产用散装果的每一批)上应

标注产品名称和品种名称和/或商业类型。

6.2 非零售包装

每个包装应有下列标识,并以清晰、不褪色和外部可见的文字形式标注在包装一侧或随货文件上。对

于散装运输产品,这些细节应在随货文件上标注。 6.2.1 标识。 出口商、包装商/发货商的名称和地址。标识码(选择性的)②

6.2.2 产品名称。 。

如果产品外部不可见,应有产品名称。品种和/或商业类型(选择性的)。 6.2.3 产地。 原产国和产地或国家、地区、地方名称。 6.2.4 商业标识。

——等级; ——规格(规格代码或最大和最小重量或直径分别以 g 或 mm 计); ——净重(选择性的); ——对包装内多层排列的水果,规格代码(或当按个数包装的水果在两相邻规格内时,规格代码

或以 mm 计的最小和最大直径)和水果数量。 6.2.5 官方检验标识(选择性的)。

7.污染物

7.1 重金属

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这类产品制定的重金属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① 对本标准而言,它包括食品级质量的可重复利用材料。 ② 许多国家立法机构要求明确标注名称和地址。但在利用标识码时,应在紧接标识码处标注“包装商和/或发货商(或等同的缩写)”作为参考。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64: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三卷) ·50·

7.2 农药残留

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这类产品制定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8.卫生要求

(1)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的制备和处理应遵守《食品卫生推荐性操作规范通用准则》[CAC/RCP 1-1969, Rev. 4-2003,《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新 鲜水果和蔬菜卫生操作规范》(CAC/RCP 53-2003)相应部分,和其他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推荐的与该产品相关的操作规范。

(2)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食品微生物标准制定和应用准则》(CAC/GL 21-1997)制定的

所有微生物学标准。

(郭长英、王宪昌、聂燕、张丙春、王玉涛 编写)

Page 65: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番石榴

(CODEX STAN 215-1999,Amended 1-2005)

CODEX STANDARD FOR GUAVAS (CODEX STAN 215-1999,Amended 1-2005)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经预处理和包装后的桃金娘科番石榴属(Guajava L.)番石榴商业品种鲜果。工业加工

用番石榴除外。

2.质量指标

2.1 一般要求

各等级的番石榴除要符合各自等级的特定要求和允许量外,还应: ——完整; ——完好,由于腐烂和变质不适于食用的产品除外; ——洁净,无可见异物; ——无虫蚀; ——无虫害; ——无异常表面水分,但冷藏取出后的凝结水除外; ——无异味; ——结实; ——无擦伤。

番石榴依品种和/或商业类型和其产地的适当标准,仔细采摘并达到合适的生长成熟度。 番石榴的发育和状况应:

——经得起运输和装卸; ——到达目的地时有令人满意的状况。

2.2 分级

番石榴分为以下 3 级。 2.2.1 “特”级。 本级番石榴应具有上好的质量。具有该品种和/或商业类型的特征。允许有不影响整体外观、品质、贮

藏质量和包装外观的轻微缺陷。 2.2.2 一级。 本级番石榴应具有良好的质量。具有该品种和/或商业类型的特征。允许有以下不影响外观、贮藏质量

和包装说明上有明确规定项目的轻微缺陷: ——色泽或形状上的轻微缺陷; ——因磨损和其他表面损伤造成的表皮轻微缺陷如灼伤,瑕疵和结痂不得超过总表面积的 5%。

任何情况下缺陷都不能影响果肉。 2.2.3 二级。 本级番石榴质量不符合高级的要求,但符合第 2.1 条款所列的基本要求。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66: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三卷) ·52·

允许有以下不影响整体外观、品质、贮藏质量和包装外观等基本特征的缺陷: ——色泽和形状上的缺陷; ——因磨损和其他表面损伤造成的轻微缺陷如灼伤,瑕疵和结痂不得超过总表面积的 10%。

任何情况下的缺陷都不能影响果肉。

3.规格等级

规格按果实的重量或横径为依据,按下表划分:

规格代码 重量/g 直径/mm 规格代码 重量/g 直径/mm 1 >450 >100 6 101~150 54~65 2 351~450 96~100 7 61~100 43~53 3 251~350 86~95 8 35~60 30~42 4 201~250 76~85

9 <35 <30 5 151~200 66~75

4.允许量

指每个包装内允许不满足指定等级要求质量和规格的番石榴数。

4.1 质量允许量

4.1.1 “特”级。 在数量或重量上允许有 5%不符合本级要求,但要符合一级要求或在一级允许量之内。 4.1.2 一级。 在数量或重量上允许有 10%不符合本级要求,但要符合二级要求或在二级允许量之内。 4.1.3 二级。 在数量或重量上允许有 10%既不符合本级要求,也不符合基本要求,因腐烂或其他变质引起的不适于

消费的产品除外。

4.2 规格允许量

所有级别,在数量或重量上允许有 10%的番石榴高于或低于包装上标注的规格。

5.外观规定

5.1 一致性

每个包装容量(或生产用散装果的每一批)要一致,且番石榴应是同一产地、同一品种和/或商业品种、

同一质量、大小和色泽相同。包装中可见部分应具有代表性。

5.2 包装

番石榴应按以下方式包装,以很好地保护产品。包装应采用新的①

番石榴应按照《热带新鲜果蔬包装与运输推荐性操作规范》(CAC/RCP 44-1995,Amended 1-2004)包

装于每个容器内。

、洁净的、具有不会造成产品内外

伤的材料。所用材料尤其是贸易说明书或印记应用无毒墨水印刷或无毒胶水粘贴。

容器应合格、卫生、通风和具有足够的强度以保证产品的搬运、装载和贮藏。包装应无外来物质和 异味。

① 对本标准而言,它包括食品级质量的可重复利用材料。

Page 67: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番石榴 ·53·

6.标识

6.1 零售包装

除符合《预包装食品标识通用标准》[CODEX STAN 1-1985,《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

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面规定:如果包装内产品无法由外界直接看见,每个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也可标

注品种名称。

6.2 非零售包装

每个包装应有下列标识,并以清晰、不褪色和外部可见的文字形式标注在包装一侧或随货文件上。 6.2.1 标识。 出口商、包装商/发货商的名称和地址。标识码(选择性的)①

6.2.2 产品名称。 。

如果产品外部不可见,应有产品名称。品种和/或商业类型(选择性的)名称。 6.2.3 产地。 原产国和产地或国家、地区、地方名称。 6.2.4 商业标识。

——等级; ——规格(规格代码或最大和最小重量或直径分别以 g 或 mm 计); ——净重(选择性的)。

6.2.5 官方检验标识(选择性的)。

7.污染物

7.1 重金属

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这类产品制定的重金属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7.2 农药残留

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这类产品制定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8.卫生要求

(1)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的制备和处理应遵守《食品卫生推荐性操作规范通用准则》[CAC/RCP 1-1969, Rev. 4-2003,《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新 鲜水果和蔬菜卫生操作规范》(CAC/RCP 53-2003)相应部分,和其他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推荐的与该产品相关的操作规范。

(2)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食品微生物标准制定和应用准则》(CAC/GL 21-1997)制定的

所有微生物学标准。

(郭长英、王宪昌、聂燕、张丙春、邓立刚 编写)

① 许多国家立法机构要求明确标注名称和地址。但在利用标识码时,应在紧接标识码处标注“包装商和/或发货商(或等同的缩写)”作为参考。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68: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佛手瓜

(CODEX STAN 216-1999,Amended 1-2005)

CODEX STANDARD FOR CHAYOTES (CODEX STAN 216-1999,Amended 1-2005)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经预处理和包装后的葫芦科(Cucurbitaceae)佛手瓜商业品种鲜果。工业加工用佛手瓜

除外。

2.质量指标

2.1 一般要求

各等级的佛手瓜除要符合各自等级的特定要求和允许量外,还应: ——完整; ——完好,由于腐烂或变质影响不适于消费的产品除外; ——洁净,无任何可见外来物质; ——无影响产品整体外观的害虫; ——无害虫引起的损伤; ——无异常表面水分,冷藏取出后的凝结水除外; ——无异味和/或滋味; ——结实; ——外观新鲜; ——无低温引起的损伤; ——无硬伤; ——无灼伤; ——肉质无纤维化; ——无硬梗; ——无可见的发芽迹象。

佛手瓜在生长区域生长达到此品种的发育成熟度标准时,方可仔细采摘。 佛手瓜的发育和状况应:

——经得起运输和装卸; ——到达目的地时有令人满意的状况。

2.2 分级

佛手瓜分为以下 3 级。 2.2.1 “特”级。 本级佛手瓜应具有上好的质量。具有品种和/或品种类型的形状、发育和色泽特征。根茎洁净,保持良

好的形状无缺陷,允许有不影响产品整体外观、品质、贮藏质量和包装外观的轻微缺陷。 2.2.2 一级。 本级佛手瓜应具有良好的质量。具有品种和/或品种类型特征。允许有以下不影响外观、贮藏质量和包

Page 69: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佛手瓜 ·55·

装说明上有明确规定项目的轻微缺陷: ——形状上的轻微缺陷,即轻微的明显纵沟和轻微的凹陷; ——色泽上的轻微缺陷,不超过总面积的 25%; ——轻微的表面疤痕,不伤及果肉,疤痕面积不超过 3 cm2

3.规格等级

规格由果实的重量或者长度决定,最小重量 200g 或最小长度 12cm,按下表划分:

规格代码 重量/g 长度/cm 规格代码 重量/g 长度/cm A 200~300 12~14 C 401~500 >16 B 301~400 15~16 D >500

4.允许量

指每个包装内允许不满足指定等级要求质量和规格的佛手瓜数。

4.1 质量允许量

4.1.1 “特”级。 佛手瓜数量或重量允许 5%不符合本级要求,但符合一级要求或在一级的允许量范围内。 4.1.2 一级。 佛手瓜数量或重量允许 10%不符合本级要求,但符合二级要求或在二级的允许量范围内。 4.1.3 二级。 佛手瓜数量或重量允许 10%既不符合本级要求也不符合基本要求,由于腐烂、明显不规则或任何其他

变质导致的不适于消费的产品除外。

4.2 规格允许量

所有规格中,佛手瓜数量或重量允许 10%不满足指定等级的规格,一级和二级中,佛手瓜数量或重量

允许 10%不满足指定等级的规格。

5.外观规定

5.1 一致性

每个包装的佛手瓜应是同一产地、同一品种和/或品种类型,质量和大小基本相同。包装的可见部分应

具有代表性。

5.2 包装

佛手瓜应按以下方式包装,以很好地保护产品。包装内所用材料应为新的①

佛手瓜应按照《热带新鲜果蔬包装和运输推荐性操作规范》(CAC/RCP 44-1995,Amended 1-2004)的

包装于每个容器内。

、清洁的并能够避免造成

产品内外质量的损伤。所用材料尤其是贸易说明书或印记应用无毒墨水印刷或无毒胶水粘贴。

容器应满足质量、卫生、透气和强度特性以保证佛手瓜的操作、装运和贮存。包装应无外来物质和 异味。

① 对本标准而言,它包括食品级质量的可重复利用材料。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70: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三卷) ·56·

6.标识

6.1 零售包装

除符合《预包装食品标识通用标准》[CODEX STAN 1-1985,《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

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面规定:如果不能由外部看见产品,每个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和品种和/或品种类

型名称。

6.2 非零售包装

每个包装应附有下列标识,并以清晰、持久和外部可见的文字形式标注在包装一侧或随货文件上。 6.2.1 标识。 出口商、包装商/发货商的名称和地址。标识码(选择性的)①

6.2.2 产品名称。 。

如果产品外部不可见,应有品种和/或商业类型(选择性的)名称。 6.2.3 产地。 原产国和可选择产地或国家、地区、地方名称。 6.2.4 商业标识。

——等级; ——规格(规格代码或长度范围以 cm 计); ——单元数量(选择性的); ——净重(选择性的)。

6.2.5 官方检验标识(选择性的)。

7.污染物

7.1 重金属

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这类产品制定的重金属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7.2 农药残留

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这类产品制定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8.卫生要求

(1)本标准所涉及的产品的制备和处理应遵守《食品卫生推荐性操作规范通用准则》[CAC/RCP 1-1969, Rev. 4-2003,《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相应部分,和其他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推荐的与该产品

相关的操作规范。 (2)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食品微生物标准制定和应用准则》(CAC/GL 21-1997)制定的

所有微生物学标准。

(聂燕、张红、李慧冬、郭长英、刘宾 编写)

① 许多国家立法机构要求明确标注名称和地址。但在利用标识码时,应在紧接标识码处标注“包装商和/或发货商(或等同的缩写)”作为参考。

Page 71: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墨西哥酸橙

(CODEX STAN 217-1999,Amended 1-2005)

CODEX STANDARD FOR MEXICAN LIMES (CODEX STAN 217-1999,Amended 1-2005)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经预处理和包装后芸香科柑橘属(aurantifolia Swingle)墨西哥酸橙商业品种鲜果。工业

加工用墨西哥酸橙除外。

2.质量指标

2.1 一般要求

各等级的墨西哥酸橙除符合各自等级的特定要求和允许量外,还应: ——完整; ——完好,受腐烂或变质影响以致不适于消费的产品除外; ——洁净,无可见异物; ——无虫蚀; ——无虫害; ——无异常表面水分,但冷藏取出后的凝结水除外; ——无异味; ——结实; ——无低温造成的损害。

2.1.1 墨西哥酸橙应仔细进行采摘,并达到符合适当品种要求和当地种植区域的适当发育程度和成 熟度。

墨西哥酸橙的发育和状况应: ——经得起运输和装卸; ——到达目的地时有令人满意的状况。

2.1.2 最低果汁含量和色泽。 最低果汁含量应与全部果实总重相比进行计算。 最低果汁含量:40%。 果实表面至少有 2/3 具有本品种的固有色泽。果实应为绿色,但表皮可以有不超过 30%的变色(黄斑 )。

2.2 分级

墨西哥酸橙分为以下 3 级。 2.2.1 “特”级。 本级墨西哥酸橙应具有上好的质量。具有该品种和/或商业类型特征。允许有不影响整体外观、品质、

贮藏质量和包装外观的轻微缺陷。 2.2.2 一级。 本级墨西哥酸橙应具有良好的质量。具有该品种特征。允许有以下不影响外观、贮藏质量和包装说明

上有明确规定项目的轻微缺陷: ——形状上的轻微缺陷;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72: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三卷) ·58·

——色泽上的轻微缺陷; ——不超过 1cm2

任何情况下缺陷都不能影响果肉。 轻微果皮缺陷;

2.2.3 二级。 本级墨西哥酸橙质量不符合高级的要求,但符合第 2.1 条款规定的基本要求。允许有以下不影响整体

外观、品质、贮藏质量和包装外观等基本特征的缺陷: ——形状上的缺陷; ——色泽上的缺陷; ——因刮伤、结疤、擦伤、污点或其他表皮缺陷导致的不超过 2cm2

任何情况下的缺陷都不能影响果肉。 的表皮缺陷;

3.规格等级

规格按果实横径为依据,按下表划分:

规格代码 直径/mm 规格代码 直径/mm 1 >45 4 30.1~35 2 40.1~45

5 25~30 3 35.1~40

4.允许量

质量和规格允许量应为每个包装内(或散装产品批次内)允许不满足所示等级要求的产品数。

4.1 质量允许量

4.1.1 “特”级。 墨西哥酸橙数量或重量的 5%不符合本级要求,但应符合一级要求或在一级允许量内。 4.1.2 一级。 墨西哥酸橙数量或重量的 10%不符合本级要求,但应符合二级要求或在二级允许量内。 4.1.3 二级。 墨西哥酸橙数量或重量的 10%既不符合本级要求,也不符合基本要求,但腐烂或其他变质致使不适于

消费的产品除外。

4.2 规格允许量

对于所有级别,墨西哥酸橙数量或重量的 10%高于或低于包装上所示规格。

5.外观规定

5.1 一致性

每个包装的内容物(或生产用散装果的每一批)应一致,并仅包含同一产地、品种、质量和规格的墨

西哥酸橙。对“特级”墨西哥酸橙,色泽必须一致。包装(或生产用散装果的每一批)内容物的可见部分

应可代表全部内容物。

5.2 包装

墨西哥酸橙应按以下方式包装,以很好地保护产品。包装内所用材料应是新的①

① 对本标准而言,它包括食品级质量的可重复利用材料。

、洁净的、具有避免

造成产品内外伤的质量。所用材料尤其是贸易说明书或印记应用无毒墨水印刷或无毒胶水粘贴。

Page 73: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墨西哥酸橙 ·59·

墨西哥酸橙应按照《热带新鲜果蔬包装与运输推荐性操作规范》(CAC/RCP 44-1995,Amended 1-2004)包装于每个容器内。

容器应符合质量、卫生、通风和抗力特性以确保墨西哥酸橙的处理、装载和保存。包装(或生产用散

装果的每一批)应无外来物质和气味。

6.标识

6.1 零售包装

除符合《预包装食品标识通用标准》[CODEX STAN 1-1985,《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

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特殊规定:如果包装内产品无法由外界直接看见,每个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并

可标注品种名称。

6.2 非零售包装

每个包装应有下列标识,并以清晰、不褪色和外部可见的文字形式标注在包装一侧或随货文件上。对

于散装运输产品,这些细节应在随货文件上标注。 6.2.1 标识。 出口商、包装商/分销商的名称和地址。标识码(选择性的)①

6.2.2 产品名称。 。

如果产品外部不可见,应有产品名称。品种名称(选择性的)。 6.2.3 产地。 原产国和产地或国家、地区或地方地点名称。 6.2.4 商业标识。

——等级; ——规格(规格代码或最大和最小直径以 mm 计); ——净重(选择性的)。

6.2.5 官方检验标识(选择性的)。

7.污染物

7.1 重金属

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这类产品制定的重金属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7.2 农药残留

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这类产品制定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8.卫生要求

(1)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的制备和处理应遵守《食品卫生推荐性操作规范通用准则》[CAC/RCP 1-1969, Rev. 4-2003,《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新 鲜水果和蔬菜卫生操作规范》(CAC/RCP 53-2003)相应部分,和其他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推荐的与该产品相关的操作规范。

(2)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食品微生物标准制定和应用准则》(CAC/GL 21-1997)制定的

所有微生物学标准。

(郭长英、王宪昌、聂燕、张丙春、李增梅 编写)

① 许多国家立法机构要求明确标注名称和地址。但在利用标识码时,应在紧接标识码处标注“包装商和/或发货商(或等同的缩写)”作为参考。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74: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生姜

(CODEX STAN 218-1999,Amended 1-2005)

CODEX STANDARD FOR GINGER (CODEX STAN 218-1999,Amended 1-2005)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经预处理和包装后供消费者鲜食的姜科(Zingiberaceae)生姜商业品种。工业加工用生

姜除外。

2.质量指标

2.1 一般要求

各等级的生姜除要符合各自等级的特定要求和允许量外,还应: ——完整; ——完好,由于腐烂或变质缺陷不适于消费的产品除外; ——洁净,无任何可见外来物质; ——无害虫引起的影响产品整体外观的损伤; ——无异常表面水分,冷藏取出后的凝结水除外; ——无异味和/或滋味; ——结实; ——无擦伤,若有轻微擦伤,但伤处完全干燥不视为缺陷; ——根据用途充分干燥;收获后姜的表皮、茎和切口应充分干燥。

生姜的发育和状况应: ——经得起运输和装卸; ——到达目的地时有令人满意的状况。

2.2 分级

生姜分为以下 3 级。 2.2.1 “特”级。 本级生姜应具有上好的质量。具有品种和/或品种类型的形状、发育和色泽特征。根茎洁净,保持良好

的形状无缺陷,允许有不影响产品整体外观、品质、贮藏质量和包装外观的轻微缺陷。 2.2.2 一级。 本级生姜应质量良好。具有品种和/或品种类型特征。根茎结实,没有明显的皱缩或失水,无明显发芽

现象,但允许有以下不影响整体外观、品质、贮藏质量和包装说明上有明确规定项目的轻微缺陷: ——轻微的表皮摩擦损伤,但伤口已经干燥,且缺陷总面积不超过生姜表面积的 10%。

2.2.3 二级。 本级生姜质量不符合高级的要求,但满足第 2.1 条款所列的基本要求。在保持质量、贮藏质量和外观

等基本特征下,可以允许有以下缺陷: ——轻微的表皮擦伤,若伤口已经愈合、干燥,缺陷总面积不超过生姜表面积的 15%; ——有发芽迹象(不超过缺陷单位重量的 10%); ——轻微的虫蚀现象; ——愈合的木栓化裂缝,只要缺陷处完全干燥;

Page 75: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生姜 ·61·

——带少量泥土; ——擦伤。

3.规格等级

生姜规格按其重量为依据,按下表划分:

规格代码 重量/g A 300 B 200 C 150

4.允许量

指每个包装内允许不满足指定等级要求质量和规格的生姜数。

4.1 质量允许量

4.1.1 “特”级。 生姜数量或重量允许 5%不符合本级要求,但符合一级要求或在一级的允许量范围内。 4.1.2 一级。 生姜数量或重量允许 10%不符合本级要求,但符合二级要求或在二级的允许量范围内。 4.1.3 二级。 生姜数量或重量允许 10%既不符合本级要求也不符合基本要求,由于腐烂、明显不规则或任何其他变

质导致的不适于消费的产品除外。

4.2 规格允许量

特级中,生姜数量或重量允许 5%不满足指定等级的规格,一级和二级中,生姜数量或重量的 10%不

满足指定等级的规格。

5.外观规定

5.1 一致性

每个包装的生姜应是同一产地、同一品种和/或品种类型、相同的质量和大小。包装中可见部分应具有

代表性。每一包装中最重的个体(根茎)的重量不能超过最轻个体(根茎)重量的 2 倍。

5.2 包装

生姜应按以下方式包装,以很好地保护产品。包装内所用材料应为新的①

生姜应按照《热带新鲜果蔬包装与运输推荐性操作规范》(CAC/RCP 44-1995,Amended 1-2004)包装

于每个容器内。

、清洁的并能够避免造成产

品内外质量的损伤。所用材料尤其是贸易说明书或印记应用无毒墨水印刷或无毒胶水粘贴。

容器应满足质量、卫生、透气和强度特性以保证生姜的操作、装运和贮存。包装应无外来物质和异味。

6.标识

6.1 零售包装

除符合《预包装食品标识通用标准》[CODEX STAN 1-1985,《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

① 对本标准而言,它包括食品级质量的可重复利用材料。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76: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三卷) ·62·

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面规定:如果不能由外部看见产品,每个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和品种和/或品种类

型名称。

6.2 非零售包装

每个包装应附有下列标识,并以清晰、持久和外部可见的文字形式标注在包装一侧或随货文件上。 6.2.1 标识。 出口商、包装商/发货商的名称和地址。标识码(选择性的)①

6.2.2 产品名称。 。

如果产品外部不可见,应有品种和/或商业类型(选择性的)名称。 6.2.3 产地。 原产国和可选择产地或国家、地区、地方名称。 6.2.4 商业标识。

——等级; ——规格(规格代码或长度范围以 cm 计); ——单元数量(选择性的); ——净重(选择性的)。

6.2.5 官方检验标识(选择性的)。

7.污染物

7.1 重金属

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这类产品制定的重金属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7.2 农药残留

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这类产品制定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8.卫生要求

(1)本标准所涉及的产品的制备和处理应遵守《食品卫生推荐性操作规范通用准则》[CAC/RCP 1-1969, Rev. 4-2003,《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相应部分,和其他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推荐的与该产品

相关的操作规范。 (2)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食品微生物标准制定和应用准则》(CAC/GL 21-1997)制定的

所有微生物学标准。

(聂燕、张红、李慧冬、郭长英、万春燕 编写)

① 许多国家立法机构要求明确标注名称和地址。但在利用标识码时,应在紧接标识码处标注“包装商和/或发货商(或等同的缩写)”作为参考。

Page 77: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葡萄柚

(CODEX STAN 219-1999,Amended 2-2005)

CODEX STANDARD FOR GRAPEFRUIT (CODEX STAN 219-1999,Amended 2-2005)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经预处理和包装后的芸香科(Rutaceae)柑橘属(Citrus paradisi Macfad.)葡萄柚商业品

种鲜果。工业加工用葡萄柚除外。

2.质量指标

2.1 一般要求

各等级的葡萄柚除要符合各自等级的特定要求和允许量外,还应: ——完整; ——完好,产品无影响其食用的腐烂或损坏; ——洁净,无可见异物; ——无影响产品通常外观的有害物; ——无虫蚀; ——无异常表面水分,但冷藏取出后的凝结水除外; ——无异味; ——结实; ——无低温和/或高温或霜冻造成的损害; ——无碰压伤。

2.1.1 葡萄柚依品种和/或商业类型和其产地的适当标准,仔细采摘并达到合适的生长成熟度。 葡萄柚的发育和状况应:

——经得起运输和装卸; ——到达目的地时有令人满意的状况。

2.1.2 成熟度要求。 最低果汁含量是以与果实总重量相比来计算。 最低果汁含量:35%。 2.1.3 色泽①

必须为该品种的固有色泽。然而,符合基本要求的绿色果实是允许的。红色果肉品种可能在外壳上有

红斑。符合成熟度基本要求的柚子只要不改变其他的感官特征,可以进行“褪绿”处理。

2.2 分级

葡萄柚分为以下 3 级。 2.2.1 “特”级。 本级葡萄柚必须具有上好的质量。具有该品种和/或商业类型特征。允许有不影响整体外观、品质、贮

藏质量和包装外观的轻微缺陷。

① 色泽指固有色泽而不是因锈螨、黑变病和其他损害导致的变色。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78: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三卷) ·64·

2.2.2 一级。 本级葡萄柚应具有良好的质量。具有该品种和/或商业类型的特征。允许有以下不影响产品的通常外观、

贮藏质量和包装说明上有明确规定项目的轻微缺陷: ——形状上的轻微缺陷; ——色泽上的轻微缺陷; ——果实形成中固有的轻微果皮缺陷; ——机械原因导致的轻微果皮愈裂痕,例如:冰雹撞击、擦伤、搬运引起的损害; ——因锈螨,黑变病及其他瑕疵导致的果皮轻微变色,其面积不超过果实表面积的 1/5。

任何情况下缺陷都不能影响果肉。 2.2.3 二级。 本级葡萄柚质量不符合高级的要求,但符合第 2.1 条款所列的基本要求。允许有以下不影响外观、贮

藏质量和包装外观的轻微缺陷: ——形状上的缺陷; ——色泽上的缺陷; ——果皮上愈合外伤引起的缺陷; ——机械原因导致的愈裂痕,如冰雹撞击、擦伤、搬运引起的损害; ——因锈螨、黑变病及其他瑕疵导致的果皮轻微变色,其面积不超过果实表面积的 2/5; ——粗糙表皮。

任何情况下的缺陷都不能影响果肉。

3.规格等级

规格按果实横径为依据,按下表划分:

规格代码 直径/mm 规格代码 直径/mm 0 >139 5 84~97 1 109~139 6 81~93 2 100~119 7 77~89 3 93~110 8 73~85 4 88~102 9 70~80

葡萄柚可按个数包装。此时,在保持本标准要求的规格一致性条件下包装中的规格范围可能超出单一

规格代码,但应在相邻的两规格内。 不包括直径小于 70mm 的葡萄柚。 除直接出售给消费者的散装箱和独立软包装(网装,袋装)的水果外,规格要按上述规格等级保持统

一性,同一批次或包装中最大和最小水果规格差别不超过规格等级内通过组合 3 组连续规格得到的范围。

4.允许量

指每个包装内(或散装产品批次内)允许不满足所示等级要求的产品的数量。

4.1 质量允许量

4.1.1 “特”级。 在数量或重量上允许有 5%不符合本级要求,但要符合一级要求或在一级允许量之内。 4.1.2 一级。 在数量或重量上允许有 10%不符合本级要求,但要符合二级要求或在二级允许量之内。 4.1.3 二级。 柚子数量或重量的 10%既不符合本级要求,也不符合基本要求,但腐烂或其他变坏致使不适于消费的

产品除外。 本允许量内,最大 5%的果实是允许有轻微未愈合表面损害、干疤或变软、皱缩的果实。

Page 79: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葡萄柚 ·65·

4.2 规格允许量

所有级别,在数量或重量中允许有 10%的葡萄柚高于或低于包装上标注的规格。 对于散装托运产品,10%的允许量仅适用于直径不小于 70mm 的水果。

5.外观规定

5.1 一致性

每个包装容量(或散装产品的批次)要一致,且葡萄柚应是同一产地、同一品种和/或商业品种、同一

质量、大小和色泽。包装(或散装批次)中可见部分应具有代表性。

5.2 包装

葡萄柚应按以下方式包装,以很好地保护产品。包装应采用新的①

葡萄柚应按照《热带新鲜果蔬包装与运输推荐性操作规范》(CAC/RCP 44-1995,Amended 1-2004)包

装于每个容器内。

、洁净的、具有不会造成产品内外

伤的材料。所用材料尤其是贸易说明书或印记应用无毒墨水印刷或无毒胶水粘贴。

容器应合格、卫生、通风和有足够的强度以保证产品的搬运、装载和贮藏。包装应无外来物质和异味。

5.3 外观

葡萄柚应为下列外观之一: ——在密封或敞开的包装中,按规格范围有规则的分层排列。这是优级所必需的和一、二级可选

的外观形式; ——在密封或敞开包装中,按规格范围不均衡放置。在一种运输工具或一个运输隔间的散装货物

内,水果最大规格差别应在规格等级内的 3 组连续规格范围总量内。这些外观类型仅在一、

二级内允许; ——在一种运输工具或一个运输隔间的散装货物内,除最小尺寸外没有另外的要求。只有二级允

许此种外观; ——直接销售的独立包装中最大重量为 5kg。

(1)当容器按葡萄柚的数量包装时,所有级别都必须符合规格表; (2)当容器按重量包装时,规格不是必须规定的,但葡萄柚间的最大差别不能超过规格等级内的 3 组

连续规格范围总量。

6.标识

6.1 零售包装

除符合《预包装食品标识通用标准》[CODEX STAN 1-1985,《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

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面规定:如果包装内产品无法由外界直接看见,每个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和品种

名称和/或商业类型。

6.2 非零售包装

每个包装应有下列标识,并以清晰、不褪色和外部可见的文字形式标注在包装一侧或随货同行文件上。

对于散装运输产品,这些细节应在随货文件上标注。

① 对本标准而言,它包括食品级质量的可重复利用材料。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80: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三卷) ·66·

6.2.1 标识。 出口商、包装商/发货商的名称和地址。标识码(选择性的)①

6.2.2 产品名称。 。

如果产品外部不可见,应有产品名称。品种和/或商业类型(选择性的)名称。在适当的地方标注“粉

红”或“红”。 6.2.3 产地。 原产国和产地或国家、地区、地方名称。 6.2.4 商业标识。

——等级; ——规格(规格代码或最大和最小直径以 mm 计); ——净重(选择性的); ——对包装内按层排列的水果,规格代码(或当按个数包装的水果在 2 个相邻规格内时,规格代

码或以 mm 计的最小和最大直径)和水果数量。 6.2.5 官方检验标识(选择性的)。

7.污染物

7.1 重金属

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这类产品制定的重金属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7.2 农药残留

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这类产品制定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8.卫生要求

(1)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的制备和处理应遵守《食品卫生推荐性操作规范通用准则》[CAC/RCP 1-1969, Rev. 4-2003,《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新鲜水果和蔬菜卫生操作规范》(CAC/RCP 53-2003)相应部分,和其他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推荐的与该产品相关的操作规范。

(2)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食品微生物标准制定和应用准则》(CAC/GL 21-1997)制定的

所有微生物学标准。

(张丙春、郭长英、张红、王宪昌、孟立红 编写)

① 许多国家立法机构要求明确标注名称和地址。但在利用标识码时,应在紧接标识码处标注“包装商和/或发货商(或等同的缩写)”作为参考。

Page 81: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龙眼

(CODEX STAN 220-1999,Amended 1-2005)

CODEX STANDARD FOR LONGANS (CODEX STAN 220-1999,Amended 1-2005)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经预处理和包装后的无患子科龙眼属(longan Lour.)龙眼商业品种鲜果。工业加工用龙

眼除外。

2.质量指标

2.1 一般要求

各等级的龙眼除要符合各自等级的特定要求和允许量外,还应: ——完整; ——完好,产品无影响其食用的腐烂或损坏; ——洁净,无可见异物; ——无虫蚀; ——无虫害; ——无异常表面水分,但冷藏取出后的凝结水除外; ——无异味①

——外表新鲜; ;

——无低温和/或高温造成的损害; ——无明显瑕疵。

龙眼应按其品种和其产地的适当标准,仔细采摘达到合适的成熟度。 龙眼的发育和状况应:

——经得起运输和装卸; ——到达目的地时有令人满意的状况。

龙眼果肉和果皮的色泽按品种变化。当龙眼经二氧化硫处理时,其果皮的色泽可能比正常果皮色泽浅。

2.2 分级

龙眼分为以下 3 级。 2.2.1 “特”级。 本级龙眼应具有上好的质量。具有该品种特征。允许有不影响整体外观、品质、贮藏质量和包装外观

的轻微缺陷。 2.2.2 一级。 本级龙眼应具有良好的质量。具有该品种特征。允许有以下不影响外观、贮藏质量和包装说明上有明

确规定项目的轻微缺陷: ——轻微的果皮缺陷如碰压伤、刮伤或其他机械损伤,其总面积不超过 0.5cm2

① 本条款允许遵守相关法规使用保鲜剂时引起的气味。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82: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三卷) ·68·

2.2.3 二级。 本级龙眼质量不符合高级的要求,但符合第 2.1 条款所列的基本要求。 允许有以下不影响整体外观、品质、贮藏质量和包装外观等基本特征的缺陷:

——果皮缺陷如碰压伤、刮伤或其他机械损伤,其总面积不超过 0.5cm2

3.规格等级

规格按每千克水果的数量或果实横径为依据,按下表划分:

规格代码 水果数量/kg 直径/mm 规格代码 水果数量/kg 直径/mm 1 <85 >28 4 105~114 >25~26 2 85~94 >27~28

5 ≥115 24~25 3 95~104 >26~27

4.允许量

指每个包装内允许不满足指定等级要求质量和规格的龙眼数。

4.1 质量允许量

4.1.1 “特”级。 在数量或重量上允许有 5%不符合本级要求,但要符合一级要求或在一级允许量之内。 4.1.2 一级。 在数量或重量上允许有 10%不符合本级要求,但要符合二级要求或在二级允许量之内。 4.1.3 二级。 在数量或重量上允许有 10%既不符合本级要求,也不符合基本要求,但腐烂或任何其他变坏不适于消

费的产品除外。

4.2 规格允许量

所有级别,成束出售的和单个出售的水果在数量或重量上分别允许有 20%和 10%的龙眼高于或低于包

装上标注的规格。

5.外观规定

5.1 一致性

每个包装容量要一致,且龙眼应是同一产地、同一品种、同一质量和大小。包装中的可见部分应具有

代表性。

5.2 包装

龙眼应按以下方式包装,以很好地保护产品。包装应采用新的①

龙眼应按照《热带新鲜果蔬包装与运输推荐性操作规范》(CAC/RCP 44-1995,Amended 1-2004)包装

于每个容器内。

、洁净的、不会造成产品内外伤的材

料。所用材料尤其是贸易说明书或印记应用无毒墨水印刷或无毒胶水粘贴。

容器应合格、卫生、通风和有足够的强度以保证产品的搬运、装载和贮藏。包装应无外来物质和异味。

5.3 外观

龙眼必须具有以下任一一种外观:

① 对本标准而言,它包括食品级质量的可重复利用材料。

Page 83: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龙眼 ·69·

5.3.1 单个的。 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在第一节处剪掉花梗并且其最大长度不超出果实顶部 5mm。 5.3.2 成束的。 在这种情况下,一束的每一分枝上至少有 3 个龙眼。枝的长度必须不超过 15cm。每个包装中在数量

或重量上最多允许有 10%散落的水果。

6.标识

6.1 零售包装

除符合《预包装食品标识通用标准》[CODEX STAN 1-1985,《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

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面规定:如果包装内产品无法由外界直接看见,每个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和品种

名称。

6.2 非零售包装

每个包装应有下列标识,并以清晰、不褪色和外部可见的文字形式标注在包装一侧或随货文件上。 6.2.1 标识。 出口商、包装商/发货商的名称和地址。标识码(选择性的)①

6.2.2 产品名称。 。

如果从外部不可见产品,应有产品名称。品种名称(选择性的)。 6.2.3 产地。 原产国和产地或国家、地区、地方名称。 6.2.4 商业标识。

——等级; ——规格(规格代码或最大和最小直径以 mm 计); ——净重(选择性的)。

6.2.5 官方检验标识(选择性的)。

7.污染物

7.1 重金属

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这类产品制定的重金属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7.2 农药残留

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这类产品制定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8.卫生要求

(1)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的制备和处理应遵守《食品卫生推荐性操作规范通用准则》[CAC/RCP 1-1969, Rev. 4-2003,《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新 鲜水果和蔬菜卫生操作规范》(CAC/RCP 53-2003)相应部分,和其他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推荐的与该产品相关的操作规范。

(2)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食品微生物标准制定和应用准则》(CAC/GL 21-1997)制定的

所有微生物学标准。

(郭长英、王宪昌、聂燕、张丙春、毛江胜 编写) ① 许多国家立法机构要求明确标注名称和地址。但在利用标识码时,应在紧接标识码处标注“包装商和/或发货商(或等同的缩写)”作为参考。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84: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芋类

(CODEX STAN 224-2001,Amended 1-2005)

CODEX STANDARD FOR TANNIA①

(CODEX STAN 224-2001,Amended 1-2005)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经预处理和包装后的紫色叶柄的紫柄千年芋(Xanthosoma violaceum Schott)生长的淡紫

色芋类和千年芋[Xanthosoma sagittifolium(L.)Schott]生长的白芋商业品种天南星科(Araceae)芋类块茎。

工业加工用芋类除外。

2.质量指标

2.1 一般要求

各等级的芋类除要符合各自等级的特定要求和允许量外,还应: ——完整; ——完好,由于腐烂或变质缺陷不适于食用的产品除外; ——洁净,无任何可见外来物质,用于延长其货架期的物质除外; ——无影响块茎整体外观的害虫; ——无虫害; ——无异常表面水分,冷藏取出后的凝结水除外; ——无异味和/或滋味②

——结实; ;

——无机械损伤和擦伤; ——无发芽迹象。

芋类应达到生理成熟并小心采摘,具有该品种和/或商业品种以及生长地所赋予的特征。 芋类的发育和状况应:

——经得起运输和装卸; ——到达目的地时有令人满意的状况。

2.2 分类

芋类分为以下 3 级。 2.2.1 “特”级。 本级芋类应具有上好的质量。具有该品种的特征。块茎无缺陷,允许有不影响产品整体外观、品质、

贮藏质量和包装外观的轻微缺陷。 2.2.2 一级。 本级芋类应具有良好的质量。具有该品种特征。允许有以下不影响外观、贮藏质量和包装说明上有明

确规定项目的轻微缺陷: ——形状上的轻微缺陷;

① 在某些地区通称为:芋类、箭叶黄体芋、新椰子树、Chou Caraïbes、Taioba、Mangareto、Mangarito、Mangarás、Yautía、Malanga、Macal、Quiscamote、

Tiquisque、Otó、Okumo、Uncucha、Gualuza、暗绿叶黄体芋、Queiquexque、Taniera、Macabo 等。 ② 本条款允许遵守相关法规使用保鲜剂时引起的气味。

Page 85: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芋类 ·71·

——伤疤面积不超过芋类表面积的 20%; ——擦伤面积不超过芋类表面积的 20%。

任何情况下的缺陷都不能影响果肉。 2.2.3 二级。 本级芋类质量不符合高级的要求,但满足第 2.1 条款所列的基本要求。在保持质量、贮藏质量和外观

等基本特征下,可以允许有以下缺陷: ——形状上的缺陷; ——擦伤面积不超过芋类表面积的 30%; ——干疤面积不超过芋类表面积的 30%。

任何情况下的缺陷都不能影响块茎的肉质。

3.规格等级

芋类规格按其重量为依据,按下表划分:

规格代码 重量/g 长度/mm 直径/mm A 150~249

100~300 (按块茎的凸出部分测量)

45~70 (按最宽横截面测量)

B 250~349 C 350~450

4.允许量

指每个包装内允许不满足指定等级要求质量和规格的芋类数。

4.1 质量允许量

4.1.1 “特”级。 芋类数量或重量允许 5%不符合本级要求,但符合一级要求或在一级的允许量范围内。 4.1.2 一级。 芋类数量或重量允许 10%不符合本级要求,但符合二级要求或在二级的允许量范围内。 4.1.3 二级。 芋类数量或重量允许 10%既不符合本级要求也不符合基本要求,由于腐烂、明显不规则或任何其他变

质导致的不适于消费的产品除外。

4.2 规格允许量

所有等级中,允许芋类数量或重量的 10%高于和/或低于指定的包装等级规格。

5.外观规定

5.1 一致性

每个包装的芋类应是同一产地、同一品种和/或品种类型、相同的质量和大小。包装中可见部分应具有

代表性。

5.2 包装

芋类应按以下方式包装,以很好地保护产品。包装内所用材料应为新的①

芋类应按照《热带新鲜果蔬包装与运输推荐性操作规范》(CAC/RCP 44-1995,Amended 1-2004)包装

、清洁的并能够避免造成产

品内外质量的损伤。所用材料尤其是贸易说明书或印记应用无毒墨水印刷或无毒胶水粘贴。

① 对本标准而言,它包括食品级质量的可重复利用材料。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86: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三卷) ·72·

于每个容器内。 容器应满足质量、卫生、透气和强度特性以保证芋类的操作、装运和贮存。包装应无外来物质和异味。

6.标识

6.1 零售包装

除符合《预包装食品标识通用标准》[CODEX STAN 1-1985,《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

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面规定:如果不能由外部看见产品,每个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和品种和/或品种类

型名称。

6.2 非零售包装

每个包装应附有下列标识,并以清晰、持久和外部可见的文字形式标注在包装一侧或随货文件上。 6.2.1 标识。 出口商、包装商/发货商的名称和地址。标识码(选择性的)①

6.2.2 产品名称。 。

如果产品外部不可见,应有品种和/或商业类型(选择性的)名称。 6.2.3 产地。 原产国和可选择产地或国家、地区、地方名称。 6.2.4 商业标识。

——类型(白色或紫丁香色); ——规格(规格代码或重量最大和最小值以 g 计); ——单体重(选择性的)。

6.2.5 官方检验标识(选择性的)。

7.污染物

7.1 重金属

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这类产品制定的重金属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7.2 农药残留

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这类产品制定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8.卫生要求

(1)本标准所涉及的产品的制备和处理应遵守《食品卫生推荐性操作规范通用准则》[CAC/RCP 1-1969, Rev. 4-2003,《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和《新鲜水果和蔬菜卫生操作规范》(CAC/RCP 53-2003)相应部分,和其他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推荐的与该产品相关的操作规范。

(2)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食品微生物标准制定和应用准则》(CAC/GL 21-1997)制定的

所有微生物学标准。

(聂燕、张红、李慧冬、郭长英、岳晖 编写)

① 许多国家立法机构要求明确标注名称和地址。但在利用标识码时,应在紧接标识码处标注“包装商和/或发货商(或等同的缩写)”作为参考。

Page 87: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芦笋

(CODEX STAN 225-2001,Amended 1-2005)

CODEX STANDARD FOR ASPARAGUS (CODEX STAN 225-2001,Amended 1-2005)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经预处理和包装后的百合科(Asparagus Officinalis L.)芦笋商业品种。工业加工用芦笋 除外。

笋芽根据色泽分为 4 类: ——白芦笋; ——紫芦笋,带有色泽介于粉红色和紫罗兰色或紫色之间的尖和部分白色笋芽; ——紫/绿芦笋,部分为紫罗兰色和绿色; ——绿芦笋,尖和大部分芽为绿色。

本标准不适用于包装在同一捆内或同一包装单元内的直径小于 3mm 的绿色和紫/绿色芦笋和直径小于

8mm 的白芦笋和紫芦笋。

2.质量指标

2.1 一般要求

各等级的芦笋除要符合各自等级的特定要求和允许量外,还应: ——完整; ——完好,由于腐烂或变质影响以致产品不适于消费的产品除外; ——洁净,无可见外来物质; ——无影响产品总体外观的害虫; ——无害虫导致的损害; ——无不正常的表面水分,从冷藏库移出形成的凝结水除外; ——无异味; ——外观新鲜并气味新鲜; ——无碰伤; ——无不适当清洗或浸泡导致的损坏。

笋芽基部的切口应尽可能洁净。 此外,笋芽应既不空心、劈裂、脱皮也不破碎。然而,只要不超过第 4.1 条款规定的质量允许量限量,

采收后出现的小裂缝是允许的。 芦笋的发育和状况应:

——可经受运输和装卸; ——到达目的地时有令人满意的状况。

2.2 分级

芦笋分为以下 3 级。 2.2.1 “特”级。 本级笋芽应具有上好的质量。形态很好并很直。具有该品种类型特性,芽尖紧凑。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88: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三卷) ·74·

允许笋芽上有非致病因素导致的、消费者通过正常去皮可将其去除的极少量氧化痕迹。 对于白芦笋,芽尖和笋芽应为白色;只在笋芽上允许有淡粉红色。 绿芦笋应至少 95%的长度为绿色。 本级笋芽无木质化迹象。 笋芽基部的切割应尽可能垂直切齐。然而,为改善包装成捆的芦笋的外观,只要斜度不超过 1cm,在

外面的芦笋可有轻微的斜度。 2.2.2 一级。 本级笋芽应具有良好的品质,形态良好。允许有轻微弯曲。具有本级固有的正常特性,芽尖紧凑。 允许笋芽上有非致病因素导致的、消费者通过正常去皮可将其去除的轻微氧化痕迹。 对于白芦笋,笋尖和笋芽上可呈现淡粉红色。 绿芦笋应至少 80%的长度为绿色。 白芦笋不允许有木质化笋芽。若消费者通过正常去皮可将木质部分去除,其他类型芦笋允许在底部有

木质化迹象。 笋芽基部的切割应尽可能垂直切齐。 2.2.3 二级。 本级笋芽质量不符合高级的要求,但符合第 2.1 条款所列的基本要求。 与一级相比,笋芽形态略差,更弯曲,具有该级固有的正常特性,芽尖轻微张开。 允许笋芽上有非致病因素导致的、消费者通过正常去皮可将其去除的氧化痕迹。 白芦笋笋尖可有包括绿色在内的着色。 紫芦笋笋尖可稍带淡绿色。 绿芦笋应至少 60%的长度为绿色。 笋芽可轻微木质化。 笋芽基部的切割可略倾斜。

3.规格等级

根据笋芽的长度和直径来确定规格。

3.1 长度规格

笋芽长度应为: ——大于 17cm 为长芦笋; ——12~17cm 为短芦笋; ——对于包装内未捆扎的二级芦笋:

(1)白芦笋和紫芦笋:12~22cm, (2)紫/绿芦笋和绿芦笋:12~27cm。

——12 cm 以下为笋尖。 白和紫芦笋最大允许长度为 22cm,紫/绿和绿芦笋最大允许长度为 27cm。 包装在捆扎结实捆内的笋芽,长度相差最大不超过 5cm。

3.2 直径规格

笋芽直径应在距切割末端 2.5cm 处测量。 白芦笋和紫芦笋最小直径和规格,按下表划分:

级别 最小直径/mm 规格 特级 12 同一包装或同一捆内最细和最粗笋芽之间最大相差 8mm 一级 10 同一包装或同一捆内最细和最粗笋芽之间最大相差 8mm 二级 8 无一致性要求

Page 89: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芦笋 ·75·

紫/绿芦笋和绿芦笋最小直径和规格见下表。

级别 最小直径/mm 规格 特级和一级 3 同一包装或同一捆内最细和最粗笋芽之间最大相差 8mm

二级 3 无一致性要求

4.允许量

质量和规格允许量为每个包装内不满足所示级别要求的产品的允许量。

4.1 质量允许量

4.1.1 “特”级。 笋芽数量或重量的 5%不满足本级要求但满足一级要求,或在此级别允许量内,或收获后有轻微的无

疤痕裂缝出现。 4.1.2 一级。 笋芽数量或重量的 10%不满足本级要求但满足二级要求,或在此级别允许量内,或收获后有轻微的无

疤痕裂缝出现。 4.1.3 二级。 笋芽数量或重量的 10%既不满足本级要求也不满足最低要求,由于腐烂或其他任何变质影响以致产品

不适于消费的除外。 除上述要求外,允许有数量或重量的 10%为空心笋芽或清洗导致的有轻微裂缝的笋芽。但每个包装或

捆内无论如何不能有超过 15%的空心笋芽。

4.2 规格允许量

对于所有级别,笋芽数量或重量的 10%不符合所示规格,长度偏离规定限量最大 1cm。 对于所有级别,笋芽数量或重量的 10%不符合所示规格,直径偏离规定限量最大 2mm。直径无论如何

不能小于 3mm。

5.外观规定

5.1 一致性

在每个包装、每个包装单元或每一捆的同一包装内的内容物应一致,并仅含有来源、品质、色泽类型

和规格(若按尺寸分)相同的芦笋。 然而,对于色泽,允许不同色泽类型的笋芽在以下限量内:

——白芦笋:在特级和一级内允许有数量或重量的 10%的紫芦笋,二级内允许 15%; ——紫、紫/绿和绿芦笋:有数量或重量的 10%的其他色泽类型的芦笋。

若进行适当标记,允许二级白芦笋和紫芦笋的混合。 包装、单元包装或捆的内容物的可见部分能代表全部内容物。

5.2 包装

芦笋应按以下方式包装,以很好地保护产品。包装内部使用的材料必须是新的①

包装内必须无外来物质。

、洁净的、并具有避

免导致对产品的内外部损坏的品质。所用材料尤其是贸易说明书或印记应用无毒墨水印刷或无毒胶水 粘贴。

芦笋应按照《热带新鲜果蔬包装与运输推荐性操作规范》(CAC/RCP 44-1995,Amended 1-2004)包

① 对本标准而言,它包括食品级质量的可重复利用材料。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90: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三卷) ·76·

装于每个容器内。

5.3 外观

芦笋应呈现以下形式之一: ——捆扎结实的捆;

每捆外部的笋芽,外观和直径应符合整捆的平均值。 “特”级芦笋内,捆内包装的笋芽应长度相同。 包装内的捆均匀排列,每捆用纸进行保护。 任一包装内,捆应具有相同重量。

——包装内整齐排列,但不捆起; ——放置在另一个包装内的预包装单元。

6.标识

6.1 零售包装

除符合《预包装食品标识通用标准》[CODEX STAN 1-1985,《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

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如果产品在外面不可见,每个包装应标注产品名称并可标记品种名称。

6.2 非零售包装

每个包装应注意以下细节,在同一侧面标注字母组合,字迹清楚并永久的标识,并外部可见,或在随

货文件中标注。 6.2.1 标识。 出口商、包装商和/或发货商名称和地址。标识码(选择性的)①

6.2.2 产品名称。 。

如果包装内容物从外部不可见,紧随“芦笋”指明“白色”、“紫色”、“紫/绿”、或“绿色”,若

适用,指明“短”或“尖”或“白色和紫色混合物”。 6.2.3 产地。 来源国家和任选的、生长地区或国家、地区或地方地点名称。 6.2.4 商业标识。

——等级; ——规格表示:

受一致性规则限制的芦笋,最小和最大直径; 不受一致性规则限制的芦笋,最小直径紧跟最大直径或词语“及以上”。

——对于以捆或包装单元包装的芦笋,捆的数量或包装单元的数量。 6.2.5 官方检验标识(选择性的)。

7.污染物

7.1 重金属

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这类产品制定的重金属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7.2 农药残留

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这类产品制定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① 许多国家立法机构要求明确标注名称和地址。但在利用标识码时,应在紧接标识码处标注“包装商和/或发货商(或等同的缩写)”作为参考。

Page 91: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芦笋 ·77·

8.卫生要求

(1)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的制备和处理应遵守《食品卫生推荐性操作规范通用准则》[CAC/RCP 1-1969, Rev. 4-2003,《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新鲜水果和蔬菜卫生操作规范》(CAC/RCP 53-2003)相应部分,和其他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推荐的与该产品相关的操作规范。

(2)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食品微生物标准制定和应用准则》(CAC/GL 21-1997)制定的

所有微生物学标准。

(聂燕、张红、李慧冬、郭长英、郭栋梁 编写)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92: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灯笼果

(CODEX STAN 226-2001,Amended 1-2005)

CODEX STANDARD FORCAPE GOOSEBERRY①

(CODEX STAN 226-2001,Amended 1-2005)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经预处理和包装后的茄科(Solanaceae)酸浆属[Physalis peruviana(L.)]灯笼果商业品

种鲜果。工业加工用灯笼果除外。

2.质量指标

2.1 一般要求

各等级的灯笼果除要符合各自等级的特定要求和允许量外,还应: ——完整,有或无花萼; ——完好,产品无影响其食用的损害或腐烂②

——洁净,无可见异物; ;

——无影响产品通常外观的有害物; ——无虫蚀; ——果实表面无异常水分,但冷藏取出后的凝结水除外; ——无任何外来的气味和/或滋味; ——结实; ——外观新鲜; ——外皮平滑且带有光泽。

如果带有花萼,花梗的长度不应超过 25mm。 2.1.1 灯笼果应按其品种和产地特征,仔细采摘灯笼果,并达到合适成熟度。 灯笼果的发育和状况应:

——经得起运输和装卸; ——到达目的地时有令人满意的状况。

2.1.2 成熟度要求。 灯笼果的成熟度能够按其外表从绿色到橙色的色泽变化,通过肉眼来评估。其成熟状况能够通过测定

总的可溶性固形物来进一步确定。 花萼的色泽变化不表示果实的成熟度。 可溶性固形物的含量应至少为 14.0°Brix。

2.2 分级

不考虑大小和色泽,灯笼果分为以下 3 级。

① 在某些地区通称为:酸浆属 Physalis, Capuli, Groseilles du Cap, Amour en cage, Baguenaude, et。 ② 本条款允许遵守相关法规使用保鲜剂时引起的气味。

Page 93: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灯笼果 ·79·

2.2.1 “特”级。 本级灯笼果应具有上好的质量。具有该品种和/或商业类型特征。允许有不影响整体外观、品质、贮藏

质量和包装外观的轻微缺陷。 2.2.2 一级。 本级灯笼果应具有良好的质量。具有该品种和/或商业类型的特征。允许有以下不影响外观、贮藏质量

和包装说明上有明确规定项目的轻微缺陷: ——形状上的轻微缺陷; ——色泽上的轻微缺陷; ——果皮上的轻微缺陷。

任何情况下缺陷不能影响果肉。 2.2.3 二级。 本级灯笼果质量不符合更高一级的要求,但符合第 2.1 条款所列的基本要求。允许有以下不影响整体

外观、品质、贮藏质量和包装外观等基本特征的缺陷: ——形状上的缺陷; ——色泽上的缺陷; ——果皮上的缺陷; ——小的愈裂痕,但面积不超过果实总面积的 5%。

任何情况下的缺陷都不能影响果肉。

3.规格等级

规格按果实的横径为依据,最小横径为 15mm,按下表划分:

规格代码 直径/mm 规格代码 直径/mm

A 15.0~18.0 C 20.1~22.0 B 18.1~20.0 D ≥22.1

4.允许量

指每个包装内允许不满足指定等级要求质量和规格的灯笼果数。

4.1 质量允许量

4.1.1 “特”级。 在数量或重量上允许有 5%有或无花萼的灯笼果不符合本级要求,但要符合一级要求或在一级允许量

之内。 4.1.2 一级。 在数量或重量上允许有 10%有或无花萼的灯笼果不符合本级要求,但要符合二级要求或在二级允许量

之内。 4.1.3 二级。 在数量或重量上允许有 10%有或无花萼的灯笼果既不符合本级要求,也不符合基本要求,但严重撞伤、

腐烂或其他变坏不适于消费的除外。在本级中的数量或重量上最多允许有 20%的果实带有面积大于 5%的

小愈裂痕。

4.2 规格允许量

对于所有的级别,在数量或重量上允许 10%的灯笼果高于或低于包装上标注的相应规格。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94: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三卷) ·80·

5.外观规定

5.1 一致性

每个包装容量要一致,且灯笼果应是同一产地、品种、色泽和外观类型(有或无花萼)。包装中可见

部分应具有代表性。

5.2 包装

灯笼果应按以下方式包装,以很好地保护产品。内包装应采用新的①

灯笼果应按照《热带新鲜果蔬包装与运输推荐性操作规范》(CAC/RCP 44-1995,Amended 1-2004)包

装于每个容器内。

、洁净的、不会造成产品内外伤

的材料。所用材料尤其是贸易说明书或印记应用无毒墨水印刷或无毒胶水粘贴。

容器应合格、卫生、通风和具有足够的强度以保证产品的搬运、装载和贮藏。包装应无外来物质和 异味。

6.标识

6.1 零售包装

除符合《预包装食品标识通用标准》[CODEX STAN 1-1985,《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

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面规定:如果包装内产品无法由外界直接看见,每个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且可标

注品种和/或商贸类型名称。

6.2 非零售包装

每个包装应有下列标识,并以清晰、不褪色和外部可见的文字形式标注在包装一侧或随货文件上。 6.2.1 标识。 出口商、包装商/发货商的名称和地址。标识码(选择性的)②

6.2.2 产品名称。 。

如果产品外部不可见,应有产品名称。品种名称(选择性的)。 6.2.3 产地。 原产国和产地或国家、地区、地方名称。 6.2.4 商业标识。

——等级; ——规格(规格代码或最小和最大直径范围以 mm 计); ——单元数量(选择性的); ——净重(选择性的)。

6.2.5 官方检验标识(选择性的)。

7.污染物

7.1 重金属

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这类产品制定的重金属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① 对本标准而言,它包括食品级质量的重复利用材料。 ② 许多国家立法机构要求明确标注名称和地址。但在利用标识码时,应在紧接标识码处标注“包装商和/或发货商(或等同的缩写)”作为参考。

Page 95: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灯笼果 ·81·

7.2 农药残留

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这类产品制定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8.卫生要求

(1)本标准条款所涉及产品的准备和处理应遵守《食品卫生推荐性操作规范通用准则》[CAC/RCP 1-1969, Rev. 4-2003,《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相应部分,和其他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推荐的

与该产品相关的操作规范。 (2)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食品微生物标准制定和应用准则》(CAC/GL 21-1997)制定的

所有微生物学标准。

(张红、聂燕、王宪昌、李慧冬、汝医 编写)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96: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火龙果

(CODEX STAN 237-2003,Amended 1-2005)

CODEX STANDARD FOR PITAHAYAS (CODEX STAN 237-2003,Amended 1-2005)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预处理和包装后的蛇鞭柱属(Selenicereus)和量天尺属(Hylocereus)火龙果商业品种

鲜果。加工用品种不包含于该标准。

2.质量指标

2.1 一般要求

各等级的火龙果除要符合各自等级的特定要求和允许量外,还应: ——完整; ——完好,无影响其食用的损害或腐烂; ——洁净,无可见异物; ——表面无虫蚀现象; ——无虫蚀造成的损坏; ——果实表面无异常水分,但冷藏后取出凝结水除外; ——无异味(含气味和口感)①

——结实; ;

——表面新鲜; ——果皮无裂痕; ——具有 15~25mm 长的果柄; ——无刺。

火龙果应经过仔细采摘,其生长发育应达到符合该品种/品系和产地果实成熟时②

火龙果的发育和生长状况应: 的特征。

——经得起运输和装卸; ——到达目的地时有令人满意的成熟度。

2.2 分级

火龙果分为以下 3 级。 2.2.1 “特”级。 本级火龙果应具有上好的质量,具有该品种/或类型的特征。允许有不影响产品整体外观、品质、贮藏

质量和包装外观的轻微缺陷。 2.2.2 一级。 本级火龙果应具有良好的质量,具有该品种/或类型的特征。允许有不影响产品整体外观、品质、贮藏

质量和包装说明上有明确规定项目的轻微缺陷: ——轻微变形; ——果皮受到轻微损伤或其他伤害,但总面积小于 1 cm2

① 本条款允许遵守相关法规使用保鲜剂时引起的气味。

② 黄皮火龙果的成熟度可以通过果皮颜色判断,并通过果肉率和碘试验进行确认。

Page 97: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火龙果 ·83·

任何情况下的缺陷都不能影响果肉。 2.2.3 二级。 本级火龙果中质量不符合高级的要求,但符合第 2.1 条款所列的基本要求。允许有以下不影响整体外

观、品质、贮藏质量和包装外观等基本特征的缺陷: ——形状上的缺陷; ——果皮受到轻微损伤或其他伤害,但总面积小于 2 cm2

任何情况下的缺陷都不能影响果肉。 。

3.规格等级

火龙果的规格按果实重量为依据,按下表划分①

规格代码

单果重量/g 规格代码

单果重量/g 黄色 红色/白色 黄色 红色/白色

A 110~150 110~150 F - 401~500 B 151~200 151~200 G - 501~600 C 201~260 201~250 H - 601~700 D 261~360 251~300

I - > 701 E > 361 301~400

4.允许量

4.1 质量允许量

4.1.1 “特”级。 在数量或重量上允许有 5%的火龙果不符合本级要求,但要符合一级要求或在一级允许量之内。 4.1.2 一级。 在数量或重量上允许有 10%的火龙果不符合本级要求,但要符合二级要求或在二级允许量之内。 4.1.3 二级。 在数量或重量上允许有 10%的火龙果不符合本级要求,但不应含有腐烂、变质或其他不适于食用的迹

象的果实。

4.2 规格允许量

所有级别中,不超过 10%的数量或重量的火龙果不符合包装上说明的果实上下限要求的规格。

5.外观规定

5.1 一致性

每个包装的(或生产用散装果的每一批)火龙果容量要一致,且应是同一产地、同一品种、同一质量

和同一规格。包装中(或生产用散装果的每一批)的可见部分应具有代表性。

5.2 包装

火龙果应按以下方式包装,以很好地保护产品,包装内部的材料应采用新的②

火龙果应按照《热带新鲜果蔬包装与运输推荐性操作规范》(CAC/RCP 44-1995,Amended 1-2004)包

装于每个容器内。

、洁净的、不会造成产

品内外伤的材料。允许在包装中使用纸或果托等材料。所用材料尤其是贸易说明书或印记应用无毒墨水印

刷或无毒胶水粘贴。

① 对黄皮火龙果而言,规格划分中可包含每包装中的果实数量。 ② 对本标准而言,它包括食品级质量的重复利用材料。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

Page 98: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三卷) ·84·

容器应合格、卫生、通风和具有足够的强度以保证火龙果的搬运、装载和贮藏。包装(或生产用散装

果的每一批)应无外来物质和异味。

6.标识

6.1 零售包装

除符合《预包装食品标识通用标准》[CODEX STAN 1-1985,《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

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面规定:如果包装内产品无法由外界直接看见,每个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和品种

名称。

6.2 非零售包装

每个包装应有下列标识,并以清晰、不褪色和外部可见的文字形式标注在包装一侧或随货同行的文件

上。如果是大宗散装产品运输,这些标识应在随货的文件中标注。 6.2.1 标识。 出口商、包装者/发货人的名称和地址。标识码(选择性的)①

6.2.2 产品名称。 。

如果产品外部不可见,应有产品名称,以果皮色泽为依据标注产品类型②

品种和/或商品类型(如果适用)名称。 (黄皮、红皮或白皮)。

6.2.3 产地。 原产国和产地或国家、地区、地方名称。 6.2.4 商业标识。

——等级; ——规格(规格代码或重量范围以 g 计); ——果实数量(选择性的); ——净重(选择性的)。

6.2.5 官方检验标识(选择性的)。

7.污染物

7.1 重金属

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这类产品制定的重金属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7.2 农药残留

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这类产品制定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

8.卫生要求

(1)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的制备和处理应遵守《食品卫生推荐性操作规范通用准则》[CAC/RCP 1-1969, Rev. 4-2003,《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第一卷)]相应部分,和其他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推荐的

与该产品相关的操作规范。 (2)本标准条款所涉及的产品应遵守《食品微生物标准制定和应用准则》(CAC/GL 21-1997)制定的

所有微生物学标准。

(李慧冬、聂燕、张红、王宪昌、朱爱国 编写)

① 许多国家立法机构要求明确标注名称和地址。但在利用标识码时,应在紧接标识码处标注“包装商和/或发货商(或等同的缩写)”作为参考。 ② 在某些地区以果肉颜色对火龙果进行分类。

Page 99: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 - abook.cn · 王宪昌 李缙扬 郭长英 陈 琦 张海松 陈子雷 赵善仓 王文博 王文正 刘 宾 汝 医 李增梅 毛江胜 邬元娟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甜木薯

(CODEX STAN 238-2003,Amended 1-2005)

CODEX STANDARD FOR SWEET CASSAVA①

(CODEX STAN 238-2003,Amended 1-2005)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预处理和包装后的大戟科(Euphorbiaceae)木薯属(Manihot esculenta Crantz)商业甜

品种②

2.质量指标

鲜木薯块根。工业加工用木薯除外。

2.1 一般要求

各等级的甜木薯除要符合各自等级的特定要求和允许量外,还应: ——完整; ——完好,产品无影响其食用的损害、霉变或腐烂; ——洁净、除了用于延长其货架期的允许物质之外,没有可见异物; ——无影响产品通常外观的有害物; ——无有害物引起的损害; ——木薯表面无异常水分,但冷藏取出后的凝结水除外; ——无异味③

——结实; ;

——无机械损害和擦伤; ——新鲜时无掉色。

在末端(狭窄部分)的切割直径不超过 2cm。 块根末端的茎应有一干净剪切口,其长度在 1~2.5 cm 间。 木薯考虑品种特征及其产地,应仔细收获木薯、且木薯已达到合适的生理学发育程度。 木薯的发育和状况应:

——经得起运输和装卸; ——到达目的地时有令人满意的状况。

2.2 分级

木薯分为以下 3 级。 2.2.1 “特”级。 本级木薯必须具有上好的质量。具有该品种和/或商业类型特征。允许有不影响产品的整体外观、品质、

贮藏质量和包装外观的轻微缺陷。 2.2.2 一级。 本级木薯应具有良好的质量。具有该品种和/或商业类型的特征。允许有以下不影响产品的整体外观、

品质、贮藏质量和包装说明上有明确规定项目的轻微缺陷: ① 在某些地区通称为:树薯、Manioc, Mandioca, Tapioca, Aipim, 丝兰(Yucca)等。 ② 甜木薯是那些氰化氢含量小于 50 mg/kg(以鲜样计)的品种。在任何情况下,木薯在食用前必须去皮且完全煮熟。 ③ 本条款允许遵守相关法规使用保鲜剂时引起的气味。

学出版社

职教技术出版中心

www.abook.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