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 :談建立與落實校園消防安全文化 · dr....
TRANSCRIPT
校園安全重要性
校園安全為校園管理項目之一。
校園健康完善發展,必需藉由流程觀念、經由持續改善,提高校園全體師生及資產安全觀念,因此各級學校莫不密切注意與積極提倡校園安全教育
改善方法:針對環境及許多安全因素加以考量。
Dr. C.H.Su-3-
P-8
消防法第十三條
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責其製定[消防防護計畫],報請消防機關核備,並依該計畫執行有關防火管理上必要之業務。
基於「政府力量有限,民間資源無窮」理念,並本著「自己財產,自己保護」的觀念。
P-9
[消防防護計畫]內容
一、自衛消防編組:員工在十人以上者,至少編組滅火班、通報班及避難引導班;員工在五十人以上者,應增編安全防護班及救護班。
二、防火避難設施之自行檢查:每月至少檢查一次,檢查結果遇有缺失,應報告管理權人立即改善。
三、消防安全設備之維護管理。
四、火災及其他災害發生時之滅火行動、通報聯絡及避難引導等。
美國消防官方單位統計資料
2009- 2013年學生住宿處(含學生宿舍及校外住處)在傍晚5時至晚上11時,及週末較常發生火災事故。
學生住宿處每年有平均3,870起火災事故,佔美國全國每年1,375,000起火災事故的0.28%比例。
83%火災與爐火烹煮有關。
2000至2015年,大學校園、學生宿舍、或校園三英里內校外住宿處,有89件火災事故、造成126人喪生。包含:
• 76起校外住宿處火災,造成107位學生死亡
• 7起校園建築物火災事故,造成9位學生死亡
• 6起學生宿舍火災事故,造成10位學生死亡
Dr. C.H.Su-14-
熱能
可燃物
助燃物
連鎖反應
方法名稱破壞燃燒條件
滅火原理 滅火方法
移除法 可燃物去除可燃物
將可燃物搬離火中或自燃燒的火焰中除去。
窒息法助燃物(氧氣﹞
除去助燃物
排除、隔絕或者稀釋空氣中的氧氣。
冷卻法 熱 能 滅少熱能使可燃物的溫度降低到燃點以下。
抑制法 連鎖反應破壞連鎖反應
加入能與遊離基結合的物質,破壞或阻礙連鎖反應。
燃燒要素與滅火原理
Dr. C.H.Su-42-
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成功案例
案例一:某住戶使用瓦斯爐煮菜,忘關爐火即出門。之後鍋具燒焦,產生濃煙,設在5樓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偵測驚動該大樓其他住戶,由住戶立時通報119,消防機關抵達後協助進行通風排煙。
案例二:某住戶深夜時1樓大門口外雜物起火燃燒,設在1樓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動作,住戶被警報音響驚醒後立即避難逃生,由鄰居聽到警報音響後通報119,並由消防人員成功滅火。
Dr. C.H.Su-44-
電氣火災發生原因(一)
過負載:電流超過電線容量,芯線產生發熱情形。
短路:電線絕緣物破損,流通的電流經由破損裸露處正負極導線互相接觸而短路。
半斷線:花線類導線芯線發生斷裂前,未完全斷線還留有部分完整,通電時,導體電阻值相對增高,造成電流流經此處時產生過熱。
Dr. C.H.Su-45-
電氣火災發生原因(二)
接觸不良:電線與配線器具接續不良,接觸電阻過大,電流流通時產生局部過熱。
積污導電現象:電線絕緣物表面附著水分及粉塵等導電物質,表面會流通電流而產生焦耳熱,絕緣物的絕緣性受到破壞,形成異極間導電通路。
接地(漏電):非接地導體觸及接地導體而與大地連接,形成接地回路。
Dr. C.H.Su-46-
注意用電安全(一)
(一)家庭電源插座多使用雙插頭設計,但使用電熱器具時(如咖啡爐、電熨斗及烤麵包機等),不可同時使用同一插座。
(二)耗電量較大之電器,如冷氣機、大型電熱水器等,應使用獨立高負載專用迴路,並請電氣專業人員裝配。
(三)保險絲或無熔絲開關為針對過負載用電而設計。熔斷或跳開時,應請電氣專業人員了解原因及可能問題,並予修護。
Dr. C.H.Su-47-
注意用電安全(二)
(四)勿將延長線置於地毯下方或壓在重物下面,致電線內部銅線斷裂產生半斷線,造成過負載而產生高熱發生危險。
(五)神桌燈具因長時間使用,應經常檢視配線絕緣是否有損壞,並清理插頭及插座間之塵埃,避免結合水份產生積污導電,致插頭分開之兩極會產生電流結合。
(六)住家重新裝潢時,一定要依用電狀況重新配置總用電容量、迴路、插座等,並更新所有電線
Dr. C.H.Su-48-
冷靜處理火災緊急事故
通報消防機關時,應說明下列內容:
1、事故之種類(火災或救護)。
2、火警詳細地點(建築物名稱)及起火處所。
3、火災之狀況(起火位置、燃燒物、燃燒程度、有無待救人員)。
4、其它必要資訊。
Dr. C.H.Su-49-
初期滅火
(一)手提滅火器可以在火災初期迅速將火勢撲滅或局限火勢,以待消防人員搶救。
(二)手提滅火器在家庭中多用於短距離(5公尺內)及短時間可撲滅(10秒內)之燃燒。如初期爐火或垃圾桶之燃燒,但已經擴大延燒,則效果有限。
(三)撲救初期火災注意屋內人員已離開現場,並且通知消防單位。
(四)初期滅火失敗時,應撤離至安全地點,並儘可能清除周邊可燃物,或以不燃物品阻隔或覆蓋火源。
Dr. C.H.Su-56-
逃生避難(一)
(一)在火災初期,消防人員尚未到達火場之前,起火場所內人員,如平時已建立有組織的自救行為,應充分利用建築物內設置之消防安全設備及平日緊急應變之訓練,進行初期滅火、通報聯絡及避難引導。
(二)前往安全地點撤離時,開門之前,應以手背碰觸門,如覺燙手,應留在屋內待救。離開房間前,應關閉門窗,以控制火勢發展,沿牆邊前進。如果無法利逃離現場,儘可能選擇靠馬路之居室,緊閉房門以濕毛巾等塞住門縫,以防濃煙蔓延,並於窗口揮動明顯衣物等待救援。
Dr. C.H.Su-57-
逃生避難(二)
(三)利用建築物本身及附近的自然條件逃生,藉由建築物的陽臺、窗口、樓頂等逃生。逃生時,除了充份利用這些自然條件外,更重要的是還要根據個人自身的能力,在本身能力沒有一定把握的情況下,千萬不要冒然行事。
(四)利用現有救生器材逃生,當建築內設有避難梯、救助袋、緩降機等避難輔助器具時,在無法利用安全梯逃生情況下,可利用它們進行逃生。
Dr. C.H.Su-60-
~謝謝聆聽 敬請指教~
蘇崇輝老師Dr.ChungHwei Su
------------------------------------------Tel:+886-7-6011000ext.7613//Fax:+886-7-6011061
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