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災害風險管理 -...

31
2014/10/3 1 職業災害風險管理 花蓮縣政府勞資爭議獨任調解委員 曾美雲

Upload: others

Post on 13-Oct-2019

11 views

Category:

Documents


0 download

TRANSCRIPT

Page 1: 職業災害風險管理 - labor.hl.gov.twlabor.hl.gov.tw/uploads/vipcase/5311fdf334d84c7e6b7418602d5b21c7.pdf · 2014/10/3 . 3 . 何謂職災? 「職業安全衛生法」 (工作場所、執行職務、因果性)

2014/10/3 1

職業災害風險管理

花蓮縣政府勞資爭議獨任調解委員 曾美雲

Page 2: 職業災害風險管理 - labor.hl.gov.twlabor.hl.gov.tw/uploads/vipcase/5311fdf334d84c7e6b7418602d5b21c7.pdf · 2014/10/3 . 3 . 何謂職災? 「職業安全衛生法」 (工作場所、執行職務、因果性)

2014/10/3 2

前 言

職業災害是什麼?

物 地

事 時

Page 3: 職業災害風險管理 - labor.hl.gov.twlabor.hl.gov.tw/uploads/vipcase/5311fdf334d84c7e6b7418602d5b21c7.pdf · 2014/10/3 . 3 . 何謂職災? 「職業安全衛生法」 (工作場所、執行職務、因果性)

2014/10/3 3

何謂職災?

「職業安全衛生法」 (工作場所、執行職務、因果性)

上下班事故? 過勞死?

Page 4: 職業災害風險管理 - labor.hl.gov.twlabor.hl.gov.tw/uploads/vipcase/5311fdf334d84c7e6b7418602d5b21c7.pdf · 2014/10/3 . 3 . 何謂職災? 「職業安全衛生法」 (工作場所、執行職務、因果性)

2014/10/3 4

職業災害的風險 補償種類 給付內容

醫療補償 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補償必需醫療費用。

原領工資補償 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按其原領工資補償。

工資補償終結 (1)在醫療期間屆滿2年仍未能痊癒;(2)經指定之 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3)且不合第 3款之殘廢給付標準者,得一次給付40個月之平均工資 ,免除工資補償。

殘廢補償 經治療終止後,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身體遺存殘 廢者,按其平均工資及殘廢程度,一次給予殘廢補 償。

喪葬費補償 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時,給予5個月平均 工資之喪葬費。

死亡補償 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時,一次給予遺屬 40個月平均工資死亡補償。

Page 5: 職業災害風險管理 - labor.hl.gov.twlabor.hl.gov.tw/uploads/vipcase/5311fdf334d84c7e6b7418602d5b21c7.pdf · 2014/10/3 . 3 . 何謂職災? 「職業安全衛生法」 (工作場所、執行職務、因果性)

2014/10/3 5

職業災害的風險

補償種類 給付日期 醫療補償 自勞工請求或催告雇主補償之日起

原領工資補償 應於發給工資之日 (施行細則第30條)

工資補償終結 雇主決定後15日內 (施行細則第32條)

殘廢補償 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其身體 遺存殘廢之日

喪葬費補償 勞工死亡後3日內 (施行細則第33條)

死亡補償 勞工死亡後15日內(施行細則第33條)

Page 6: 職業災害風險管理 - labor.hl.gov.twlabor.hl.gov.tw/uploads/vipcase/5311fdf334d84c7e6b7418602d5b21c7.pdf · 2014/10/3 . 3 . 何謂職災? 「職業安全衛生法」 (工作場所、執行職務、因果性)

2014/10/3 6

職業災害抵充關係之適用

3.勞保給付中之職業災害保險事故之保費部分,依勞保條例§15第1款後段規定,職業災害保險費全額由投保單位(雇主)負擔,故勞保給付即可全額抵充雇主之職業災害金額,惟不足部分,雇主仍應予以補償。

1.依勞動基準法§59:「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2.依同法施行細則§34但書:「但支付之費用如由勞工與雇主共同負擔者,其補償之抵充按雇主負擔之比例計算。」

4.勞基法施行細則§34之1規定

Page 7: 職業災害風險管理 - labor.hl.gov.twlabor.hl.gov.tw/uploads/vipcase/5311fdf334d84c7e6b7418602d5b21c7.pdf · 2014/10/3 . 3 . 何謂職災? 「職業安全衛生法」 (工作場所、執行職務、因果性)

勞工依法退休後之職災死亡補償

得否以退休金抵充?

行政院勞委會83年3月28日(83)台勞動三字第14368號函

勞工因同一職業災害於離職後死亡,雇主仍應依勞基法之規定順序予以死亡補償,惟得以已領取之退休金抵充之,其差額部分,雇主應予補足。

勞工之職業病如確為勞動契約有效期間內發生之延續,雇主仍應依勞基法§59負職災補償責任,即除給與5個月平均工資之喪葬費外,並一次給與遺屬40個月平均工資之死亡補償。惟雇主得扣除勞工已領取之退休金,如有不足,雇主應予以補足。

Page 8: 職業災害風險管理 - labor.hl.gov.twlabor.hl.gov.tw/uploads/vipcase/5311fdf334d84c7e6b7418602d5b21c7.pdf · 2014/10/3 . 3 . 何謂職災? 「職業安全衛生法」 (工作場所、執行職務、因果性)

勞保年金化後 職災死亡及殘廢補償如何抵充(1)

勞工請領失能給付一次金或年金給付者之抵充標準

參照勞工保險條例、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所定之給付日數乘以勞工發生事故之當月起前6個月投保薪資,並增給50%後之數額。

Page 9: 職業災害風險管理 - labor.hl.gov.twlabor.hl.gov.tw/uploads/vipcase/5311fdf334d84c7e6b7418602d5b21c7.pdf · 2014/10/3 . 3 . 何謂職災? 「職業安全衛生法」 (工作場所、執行職務、因果性)

勞保年金化後 職災死亡及殘廢補償如何抵充(2)

勞工遺屬請領遺屬年金或遺屬津貼者雇主抵充標準

按勞工發生事故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乘以40個月後所得之數額。

Page 10: 職業災害風險管理 - labor.hl.gov.twlabor.hl.gov.tw/uploads/vipcase/5311fdf334d84c7e6b7418602d5b21c7.pdf · 2014/10/3 . 3 . 何謂職災? 「職業安全衛生法」 (工作場所、執行職務、因果性)

受領補償請求權時效規定

勞基法上職災補償受領請求權,自「得受領之日起」,因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受領補償之權利,不因勞工之離職而受影響,且不得讓與、抵銷、扣押或擔保。

Page 11: 職業災害風險管理 - labor.hl.gov.twlabor.hl.gov.tw/uploads/vipcase/5311fdf334d84c7e6b7418602d5b21c7.pdf · 2014/10/3 . 3 . 何謂職災? 「職業安全衛生法」 (工作場所、執行職務、因果性)

通勤災害之認定

內政部75年6月23日(75)台內勞字第410301號函 勞工上下班必經途中之意外事故,包括交通事故及其他偶

發意外事故,此類事故非出於勞工私人行為而違反法令者,應屬職業災害,但仍應就個案發生之事實予以認定。

本會98年6月24日勞動3字第0980016813號函 勞工於上下班途中所生之災害,並非一概認定為職業災害

,必需具備「上下班時間必經途中,無私人行為及違反重大交通法令」,有「相當因果關係」始視為「職業上原因」,而認定為職業災害。

所稱「上下班」係指由日常居住處所出發與返回日常居住處所。

Page 12: 職業災害風險管理 - labor.hl.gov.twlabor.hl.gov.tw/uploads/vipcase/5311fdf334d84c7e6b7418602d5b21c7.pdf · 2014/10/3 . 3 . 何謂職災? 「職業安全衛生法」 (工作場所、執行職務、因果性)

從事二份以上工作之職災認定

本會99年2月9日勞動3字第0990130102號令

從事二份以上工作之勞工遭遇職業災害,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應負補償責任之雇主,依同條規定所得抵充之勞工保險給付數額,係以其所支付費用補償為前提,即雇主僅得以為勞工參加勞工保險所申報之平均月投保薪資為基礎計算抵充之。 至於勞工因從事其他工作參加勞工保險致給付高於前開數額部分,因非屬雇主支付費用補償所致,不得主張抵充。

Page 13: 職業災害風險管理 - labor.hl.gov.twlabor.hl.gov.tw/uploads/vipcase/5311fdf334d84c7e6b7418602d5b21c7.pdf · 2014/10/3 . 3 . 何謂職災? 「職業安全衛生法」 (工作場所、執行職務、因果性)

過勞死(1)

Page 14: 職業災害風險管理 - labor.hl.gov.twlabor.hl.gov.tw/uploads/vipcase/5311fdf334d84c7e6b7418602d5b21c7.pdf · 2014/10/3 . 3 . 何謂職災? 「職業安全衛生法」 (工作場所、執行職務、因果性)

過勞死(2)

Page 15: 職業災害風險管理 - labor.hl.gov.twlabor.hl.gov.tw/uploads/vipcase/5311fdf334d84c7e6b7418602d5b21c7.pdf · 2014/10/3 . 3 . 何謂職災? 「職業安全衛生法」 (工作場所、執行職務、因果性)

腦出血、腦梗塞、蜘蛛膜下腔出血、高血壓腦病變;心肌梗塞、急性心衰竭、

主動脈剝離、狹心症、心臟停止、心因性猝死、嚴重心律不整

1、長期工作過重 ‧發病前1個月,加班超過92小時 ‧發病前2到6個月,月平均加班72小時 ‧發病前1到6個月,月平均加班超過37小時

2、短期工作過重 ‧發病前1天工作時間過長 ‧前1週常態性工時過長 ‧工作型態與負荷造成精神緊張

3、異常事件 ‧突發性極度緊張、驚嚇、恐懼等 ‧對身體造成突發或難以預測的強烈負荷 ‧急遽且顯著的環境變動

Page 16: 職業災害風險管理 - labor.hl.gov.twlabor.hl.gov.tw/uploads/vipcase/5311fdf334d84c7e6b7418602d5b21c7.pdf · 2014/10/3 . 3 . 何謂職災? 「職業安全衛生法」 (工作場所、執行職務、因果性)

公傷病假疑義

本會87年3月31日台87勞動2字第009919號函

勞工請假規則第6條規定,勞工因職業災害而致殘廢、傷害或疾病者,其治療、休養期間,給予公傷病假。該公傷病假之期間,依實際需要而定。嗣後若勞工已能工作,僅需定期前往醫院復健,則復健時間雇主應續給公傷病假。 雇主若對勞工請假事由有所質疑時,可依同規則第10條規定,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Page 17: 職業災害風險管理 - labor.hl.gov.twlabor.hl.gov.tw/uploads/vipcase/5311fdf334d84c7e6b7418602d5b21c7.pdf · 2014/10/3 . 3 . 何謂職災? 「職業安全衛生法」 (工作場所、執行職務、因果性)

職業災害醫療後痊癒與否爭議

2014/10/3 17

本會81年12月23日台81勞動3字第46887號函 勞工職業災害醫療後,雇主對於痊癒與否如有疑義,雖不得強制要求勞工至其指定之醫療機構診斷審定,但要求勞工自行選擇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評鑑核定之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診斷審定,應無不可,惟勞工因前往就診所生之費用,應由雇主負擔。

Page 18: 職業災害風險管理 - labor.hl.gov.twlabor.hl.gov.tw/uploads/vipcase/5311fdf334d84c7e6b7418602d5b21c7.pdf · 2014/10/3 . 3 . 何謂職災? 「職業安全衛生法」 (工作場所、執行職務、因果性)

2014/10/3 18

勞動基準法第62條

事業單位以其事業招人承攬,如有再承攬時,承攬人或中間承攬人,就各該承攬部分所使用之勞工,均應與最後承攬人,連帶負本章所定雇主應負職業災害補償之責任。 事業單位或承攬人或中間承攬人,為前項之災害補償時,就其所補償之部分,得向最後承攬人求償。

連帶補償責任

Page 19: 職業災害風險管理 - labor.hl.gov.twlabor.hl.gov.tw/uploads/vipcase/5311fdf334d84c7e6b7418602d5b21c7.pdf · 2014/10/3 . 3 . 何謂職災? 「職業安全衛生法」 (工作場所、執行職務、因果性)

2014/10/3 19

勞動基準法第63條

承攬人或再承攬人工作場所,在原事業單位工作場所範圍內,或為原事業單位提供者,原事業單位應督促承攬人或再承攬人,對其所僱用勞工之勞動條件應符合有關法令之規定。 事業單位違背勞工安全衛生法有關對於承攬人、再承攬人應負責任之規定,致承攬人或再承攬人所僱用之勞工發生職業災害時,應與該承攬人、再承攬人負連帶補償責任。

連帶補償責任

Page 20: 職業災害風險管理 - labor.hl.gov.twlabor.hl.gov.tw/uploads/vipcase/5311fdf334d84c7e6b7418602d5b21c7.pdf · 2014/10/3 . 3 . 何謂職災? 「職業安全衛生法」 (工作場所、執行職務、因果性)

職災勞工復職之轉調職務

本會85年4月25日台85勞動2字第112525號函

勞工遭遇職業災害後,治療終止復職,雇主如欲調動勞工工作,因屬勞動契約中工作場所或應從事工作之變更,除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7之規定,應由雇主與勞工商議約定外,另如雇主確有調動勞工之必要,應依調動工作之五項原則辦理。

2014/10/3 20

Page 21: 職業災害風險管理 - labor.hl.gov.twlabor.hl.gov.tw/uploads/vipcase/5311fdf334d84c7e6b7418602d5b21c7.pdf · 2014/10/3 . 3 . 何謂職災? 「職業安全衛生法」 (工作場所、執行職務、因果性)

職業災害補償與和解之效力

2014/10/3 21

本會79年1月9日台79勞動3字第19437號函 「勞工遭受職業災害死亡,雇主與罹災者家屬以低於法定補償標準達成和解,餘不足部份罹災家屬拋棄對雇主之民事賠償請求權部份雖無法干涉,惟雇主違反公法之強行規定者,主管機關仍應依規定處分。」

最高法院於85年度台上字第812號判決 「當事人依勞基法第59條規定所取得之權利,並非不得拋棄。上訴人於高雄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時拋棄部分權利與被上訴人達成協議,自發生拋棄之效力上訴人指該協議無效,不無誤會。」

Page 22: 職業災害風險管理 - labor.hl.gov.twlabor.hl.gov.tw/uploads/vipcase/5311fdf334d84c7e6b7418602d5b21c7.pdf · 2014/10/3 . 3 . 何謂職災? 「職業安全衛生法」 (工作場所、執行職務、因果性)

職業災害的其它風險����

2014/10/3 22

刑事責任 行政刑罰[有惡性而直接侵害勞工權益者]

─ 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5萬元以罰金[31] ex ■ 違反必要安全設備而發生職業災害導致死亡[5-1&28-2-1] ■ 設置未經檢查合格之危險性機械、設備而發生職業災害 導致死亡[8-1&28-2-1] ─ 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9萬元以罰金[32] ex ■ 違反必要安全設備而發生職業災害導致罹災人數3人以上 [5-1&28-2-2] ■ 設置未經檢查合格之危險性機械、設備而發生職業災害導致 罹災人數3人以上[8-1&28-2-2] 業務過失造成人員傷亡

─過失致死罪[刑法第276條] ─過失傷害罪[刑法第284條]

Page 23: 職業災害風險管理 - labor.hl.gov.twlabor.hl.gov.tw/uploads/vipcase/5311fdf334d84c7e6b7418602d5b21c7.pdf · 2014/10/3 . 3 . 何謂職災? 「職業安全衛生法」 (工作場所、執行職務、因果性)

職業災害的其它風險����

2014/10/3 23

民事責任[侵權行為所生之責任] 侵權行為的成立要件[民法第184條] ■主觀要件:故意或過失 ■客觀要件:行為須不法 侵害他人之權力 致生損失 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民法第193條、194條]

■ 殯葬費、法定撫養義務費(民法第192條)侵害他人身體或健 康,損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民法第193條) ■被害人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損失,亦得請求賠償(民法第 194條)

Page 24: 職業災害風險管理 - labor.hl.gov.twlabor.hl.gov.tw/uploads/vipcase/5311fdf334d84c7e6b7418602d5b21c7.pdf · 2014/10/3 . 3 . 何謂職災? 「職業安全衛生法」 (工作場所、執行職務、因果性)

商業保險抵充職災補償

內政部74年8月10日(74)台內勞字第328548號函

雇主依勞工保險或為勞工投保商業保險者,得就勞工保險給付或該商業保 險中由雇主擔負保險費所得保險給付抵充勞動基準法所定職業災害補償費 。因此不足之部分仍應由雇主補足。

本會84年5月6日台(84)勞動3字第11182號函

雇主為職業災害補償而為勞工投保商業保險由雇主所負擔保費之保險給付,自得抵充勞基法所定職業災害補償。

Page 25: 職業災害風險管理 - labor.hl.gov.twlabor.hl.gov.tw/uploads/vipcase/5311fdf334d84c7e6b7418602d5b21c7.pdf · 2014/10/3 . 3 . 何謂職災? 「職業安全衛生法」 (工作場所、執行職務、因果性)

職業災害風險轉嫁

職業重建機制

2014/10/3 25

Page 26: 職業災害風險管理 - labor.hl.gov.twlabor.hl.gov.tw/uploads/vipcase/5311fdf334d84c7e6b7418602d5b21c7.pdf · 2014/10/3 . 3 . 何謂職災? 「職業安全衛生法」 (工作場所、執行職務、因果性)

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終止與職業災害勞工之勞動契約

一、歇業或重大虧損,報經主管機關核定者。

二、職業災害勞工經醫療終止後,經公立醫療機構認定心神喪失或身體殘 廢不堪勝任工作者。

三、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事業不能繼續經營,報經主管 機關核定者。

2014/10/3 26

Page 27: 職業災害風險管理 - labor.hl.gov.twlabor.hl.gov.tw/uploads/vipcase/5311fdf334d84c7e6b7418602d5b21c7.pdf · 2014/10/3 . 3 . 何謂職災? 「職業安全衛生法」 (工作場所、執行職務、因果性)

職業重建目標

原來公司從事原來的職務及工作

培養第二專長或輔助設施及措施,調整或從事不同工作

找尋其他公司之工作

2014/10/3 27

Page 28: 職業災害風險管理 - labor.hl.gov.twlabor.hl.gov.tw/uploads/vipcase/5311fdf334d84c7e6b7418602d5b21c7.pdf · 2014/10/3 . 3 . 何謂職災? 「職業安全衛生法」 (工作場所、執行職務、因果性)

階段性復工計畫

2014/10/3 28

1.調整可堪勝任的工作。

2.彈性工作時間。

3.安排協力工作伙伴。

4.善用輔助器具。

5.鼓勵職災勞工參加進修課程。

Page 29: 職業災害風險管理 - labor.hl.gov.twlabor.hl.gov.tw/uploads/vipcase/5311fdf334d84c7e6b7418602d5b21c7.pdf · 2014/10/3 . 3 . 何謂職災? 「職業安全衛生法」 (工作場所、執行職務、因果性)

職業重建服務規劃

職業輔導評量、就業安置 透過客觀評量工具了解身心障礙者

職業興趣與相關能力,並據以提出職業訓練、就業轉銜、就業輔導等服務建議,以落實身心障礙者之職業重建工作。 1.身心障礙狀況與功能表現。 2.學習特性與喜好。 3.職業興趣。 4.職業性向。 5.工作技能。 6.工作人格。 7.潛在就業環境分析。 8.就業輔具或職務再設計。

9.其他相關需求之評量。

職業訓練 遭遇職業災害導致失能的勞工

,參加政府機關主辦、委託或政府立案的訓練機構所辦理的各類職業訓練,每月訓練時數超過一百小時,就可以依職災勞工保護法申請每月新台幣一萬四千零五十元的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最長可申請24個月。只是在領取期間,不可以同時領取該法其他的生活津貼或其他法令規定的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2014/10/3 29

Page 30: 職業災害風險管理 - labor.hl.gov.twlabor.hl.gov.tw/uploads/vipcase/5311fdf334d84c7e6b7418602d5b21c7.pdf · 2014/10/3 . 3 . 何謂職災? 「職業安全衛生法」 (工作場所、執行職務、因果性)

職業重建服務規劃

就業服務、諮詢及媒合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http://www.evta.gov.tw/content/list.asp?mfunc_id=45

花蓮縣勞工e網http://labor.hl.gov.tw/

職務再設計 改善職場工作環境

改善工作設備或機具

提供就業所需之輔具

調整工作方法

為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有關之評量、訓練所需之職務再設計服務。

2014/10/3 30

Page 31: 職業災害風險管理 - labor.hl.gov.twlabor.hl.gov.tw/uploads/vipcase/5311fdf334d84c7e6b7418602d5b21c7.pdf · 2014/10/3 . 3 . 何謂職災? 「職業安全衛生法」 (工作場所、執行職務、因果性)

2014/10/3 31

醫療復健處置

工作強化中心(接案晤談諮商)

個管師

病情穩定

否 繼續其他醫療

工作強化收案標準

轉介其他服務 不符合 開案符合

工作能力評量(職業輔導評量員)

職業重建服務轉銜

工作強化訓練(職能、物理治療師)

就業職務再設計

結案在追蹤

再評估

醫院機構急性處置

完全康復 回歸職場是工作能力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