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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 Student Press 2011 Jan Iss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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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1: CU Student Press 2011 Jan Issue
Page 2: CU Student Press 2011 Jan Issue

校園3 民女最新動向

4-5 幹事會起錨 幹事會罪狀大拆解

6-7 大專院校趕Paper爭奪資源最大化

8-9 好Course獻給你

10-11 大學之道,求求其得

12-13 拖足八個月,疑團仍未解決

校友評議會會員大會二月續會

14 週會,去來做乜?

生活15 單車代步初探

體育16-17 俄國卡塔爾辦世界盃:賄聲賄影的體育政治

專欄18-19 原地流放│李智良/一豆耕作│熊一豆

/兒童樂園│Pat/左翼風情畫│郭英西/斟│密捲雲

文藝20 以縫身結合或其他──短評韓麗珠小說《縫身》

21 磨刀.磨人.用「愛」──《婚前試愛》

社會22-24大遊行爭加薪,集體談判權呢 十分鐘認識集體談判

中港相對論:淺介中國大陸的集體協商

25-27 巨資製作、新戲上演

──《搞咩鬼巿區重建策略檢討》 劣跡斑斑的市區重建──假以人為本的市建局

28-29 公平一些,居港權是外傭應得的

30-31 點解要反核?──大學生要知道有關核電的二三事

32-33新界土王帝──原居民特權透視 送你一條土製金鎖匙

劉皇發不能代表我

性別34 讀者來信:回應十二月號中大學生報《學會如何停止擔憂和支持代孕》

情色35 [小說]第一次

36 交換經驗──失身

《中大學生報》二零一一年一月號

出 版 資 料出版: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中大學生報出版委員會-「斟」地址:新界沙田香港中文大學范克廉樓三零七室電話:2603-6404電郵:[email protected]網址:http://cusp.hk/

編輯/作者:鄭智浩、陳昌明、彭梽樃、鄺頌婷、何敬熹、簡浩德、林啟舜、孫根芳、張浚軒、何奕彤、湯詠婷、劉子僑、羅奕媚、陳仁傑、鄧權偉、林紀善、林慧嫻、譚焜

客席作者:Pat、熊一豆、李智良、陽少、洪曉嫻、黃衍仁、陳玉峰、李峻嶸、文、杜振豪、驚、Ash

鳴謝:Onson、Alva、Tiffany、各中大同學、中大員工總會、中大導師、香港所有工人朋友、張善怡、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綠色和平、黃禮祥同學、

承印:唯美印刷實業有限公司設計:黃衍仁及其他發行查詢:Heidi (90209706)、Vicky (62249413)

Page 3: CU Student Press 2011 Jan Issue

民女最新動向

文 : 球奇

新民主女神像擺響邊呢個問題講講下已過大半年,學生會開過論壇,校方亦主動撩過學生會傾,總之家下校方已同意新民女像置放於中大,但就唔想擺火車站,話自己有意重新規劃入口廣場,擺個像唔太適合,都係文廣好d咁。

不過大家都知文廣有幾「大」,質個像響果度,同困住佢響個籠度有乜分別?所以校方都醒水,話會考慮擴大文廣,做d空間改善工程作為trade off,內容初步為拆鬼左文廣兩旁的櫈,甚至拆鬼左個細細停車場等。

心水清既同學大概都諗到,拆果丁屎咁多野唔會騰出好多空間,個籠大d都係貓籠變狗籠。但既然校方提出可以做文廣一帶o既改善工程,咁我地大可想像一下究竟文廣一帶可以點樣改,改到更切合同學o既需要。以下係一d中大同學o既提議,大家不妨諗諗:

同學 :「計我話就拆左中菜廳佢啦,或者縮入D囉!而家校長專用來請客的見龍閣長期烏燈黑火浪費地方,不如將佢變做中菜廳,騰番D位出來比同學用!」

同學 :「計我話應該趁四叔添丁之喜未過,鑿佢一獲金既,成棟范克廉樓拆左佢重建做八十八層高既學生會大樓。

咁啲學生團體可以個個有soc房,中間搵十零廿層租出去,做寫字樓又好住宅又好,租金收入用黎資助學生會,等大家唔使交咁多會費!」

同 學 :

「搬走范克廉樓既OSA,騰出兩層出黎,做SOC房又好,學生活動中心又好,總之令文廣同范記成為真正學生自治o既地方。」

以上當然是up得就up,創意無限。關於民女的去向,其實學生會已向代表會提請召開決定新民主女神像安排「全民投票」的聯席會議,之但係代表會搞到就黎落莊都未開成會,所以議案先被懸起至今。關心此事的同學請密切留意學生會的公佈。

花 邊

唔知大家仲記唔記得伴住民女一齊黎的三塊「天安門屠殺」浮雕。浮雕巡迴各大學後,家下去左嶺南,擺響學校門口。聽嶺南o既學生會同學講,浮雕因為搬來搬去、日晒雨淋,家下已經溶溶爛爛。同學話,佢地本來只向校方book左響十一月擺放,但到十二月,個個都要考試唔得閒理,學校又費事嘈,於是就擺到家下lu。至於之後擺邊,就要等考完試,等學聯再開會決定了。

同 學 :

學生報上期講中大未來愈來愈多建築物起係CC ar ma~咁不如就襯今次機會,正式遷都啦!將巴士站旁邊的行政樓連根拔起,搬去CC。咁就打通文化廣場同烽火台這兩個中大十分重要的公共空間,亦可以比到位PK梯擴建,令PK梯不再PK。

Page 4: CU Student Press 2011 Jan Issue

甲莊:競爭帶來改變甲莊約有十位同學,其中較多來自法律學院,亦有來自工商管理學院和理學院等的同學。代表他們接受訪問的是法學二年級的Onson。

我哋唔一定要贏,我哋要嘅係競爭

「我哋砍莊,我哋嘅目標唔係話100% 要我哋做到,我哋係想有一個選擇俾學生。」

在訪問初期,Onson便提出他們參選的目的,亦是他們在整個訪問中不斷強調的——學生會選舉有競爭,同學面對真正的選擇,學生會表現才有進步。

但是,他所說的「選擇」是什麼? 幹事會訪問/VINCENT,KENEF文/積雨雲

前言

聽聞來屆學生會幹事會選舉將異常熱鬧——原來有兩批同學現正密鑼緊鼓傾莊及籌備選舉!

學生會對上一次出現兩閣競爭情況(即「砍莊」)已是十四年前的九七年,再上一次已是七十年代的事。學生報當然不會錯過這個多年來難得一見的景象,是以在他們未正式報名參選之先,率先訪問了兩邊(下稱甲莊、乙莊)的同學,了解他們對內政外政、與同學關係、福利等的看法。

現在的學生會好像共產黨

對於現在的學生會,Onson說,「其實,佢有少少似中國大陸,共產黨」。他認為現在的學生會跟學生脫了節,甚至會「騎劫學生意見」,同學對學生會的印象普遍不太好。他以新民主女神像事件為例,學生和崇基學生會都是事後才「被通知」民女像會放進火車站廣場,有被冒犯的感覺(1)。因此,他提出要拉近與同學之間的距離,與同學建立互信,方法就是改善溝通和諮詢,以及平衡「內政」與「外政」。

然而,實際上如何跟同學建立互信,他說「呢個仲傾緊,我唔方便透露」。不過,他們會在「關心社會之外,〔讓大家想想〕有冇另一條路線可以更好地平衡內政和外政」,並提出要「由大學開始,關心社會」。但是,問到「內政」包含的是什麼,如何處理,Onson表示因未談妥而「不便透露」。

競爭始終對全中大都係好

他們莊的理想?「喺我哋往年之後,每年都會有一批學生,可能諗法同我哋差唔多,或者有唔同諗法嘅學生,可以主動走出嚟。」

「所以講到最尾都係,我覺得競爭,始終對全中大都係好。」

(1) 學生會幹事會早於2010年5月31日,警方連續搶走新舊民主女神像後,已在massmail提出,「如能索回雕塑,本會會在六四晚會後聯同支聯會,將『新民主女神像』及『天安門屠殺浮雕』運至本校擺放」。

幹事會罪狀大拆解文:小軒 中大同學批評幹事會的「傳統」,大概跟中大學生會自命的「傳統」一樣悠久。跟同學脫節、輕視同學意見、覺得自己一定啱晒、重外政輕內務,這些說法不但一再重覆出現於多年來同學對抗學生會「獨裁」的行動中(如去年批評幹事會處理民主女神像手法不妥的聲明〈以民主為名,行專制之實〉),亦可見於歷屆幹事會的政綱中。以下跟大家一覽對幹事會最常見的批判,看看幹事會究竟有多「抵打」。

幹事會重外輕內? 其中一個最常見的指控,是幹事會只懂關心社會事務,忽視校政,漠視同學真正的需要。我們就即管數數幹事會做過甚麼內政吧。以福利品部為例,當中的文具種類款式不算少,而且大多較校外商店便宜;那兒比圖書館便宜的影印服務,也有不少同學採用。 除福利品部以外,幹事會的內務還包括二手書買賣、手提電腦計劃、舉辦藝墟、免費物品借用等。查閱幹事會網頁,你更會發現福利中有一項鮮為人知的「女工留影釘裝服務」,看來幹事會宣傳內政遠不及宣傳自己的外政勤力哩。老實說,幹事會處理的內政其實不會比書院學生會少,不明白的是為何大家老是批評中大學生會「輕視內政」,卻不會用同樣的理由罵書院學生會。可能是同學早已對書院學生會失去了信心吧?

起錨現在的學生比較功利

當被問及中大是否引入Starbucks的爭議時,Onson說「學生會最難做的是,如何在秉承傳統和學生意見方面取得平衡」,又說「有時學生意見會破壞中大傳統」。他認為現在的學生比較功利,對大學的想法已與以往不同,而在關乎內政和學生切身需要的事上,學生會應進行全面諮詢甚至舉辦公投,而非「以官方的姿態將中大傳統詮釋」。然而,對於「傳統」是什麼,學生的需要跟「傳統」背後的價值有什麼衝突,Onson在訪問中並無作出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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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莊:我們爭取真正的福利乙莊有十二位同學,其中兩位來自法律學院,亦有讀政政、哲學、社會、歷史等的同學。代表他們接受訪問的是政政二年級的Alva和法學一年級的Tiffany。

校政是社會議題,又是「真正」的福利

「校政係學生會最重視嘅社會議題。」一般來說,「校政」屬於「內政」,而「社會議題」則跟「外政」有關,Alva的這句話卻將兩者融為一體。他接著說,「校園係社會,有基層勞工……會面對經濟、價值、資源分配嘅問題,呢啲係我哋有直接影響力嘅範疇」。

另一方面,他們在訪問中不斷強調宗旨之一的「爭取同學福利」(2)。在他們定義下的福利,「不限於即時的利益,更包含長遠的利益」。他們爭取的「真正」福利,是「長遠的福利」,且「與社會制度和校政的以人為本密不可分」。幹事會

訪問/VINCENT,KENEF文/積雨雲

前言

聽聞來屆學生會幹事會選舉將異常熱鬧——原來有兩批同學現正密鑼緊鼓傾莊及籌備選舉!

學生會對上一次出現兩閣競爭情況(即「砍莊」)已是十四年前的九七年,再上一次已是七十年代的事。學生報當然不會錯過這個多年來難得一見的景象,是以在他們未正式報名參選之先,率先訪問了兩邊(下稱甲莊、乙莊)的同學,了解他們對內政外政、與同學關係、福利等的看法。

幹事會脫離群眾? 幹事會另一個千古罪名是「遠離群眾」。這個「疏離」的假設是建基於幹事會的關注和一般同學關心的並不一樣:幹事會是一群有高尚情操的同學,滿腔熱誠要為公義、自由、民主奮鬥;一般同學則是一群不大理會所謂「社會事務」,只會顧及貼身的個人利益如校巴宿舍飯堂的質素,或影響將來搵幾多的GPA、Intern和出路。 儘管幹事會和同學的關心看似不同,但其實兩者不必然違背。讓我嘗試說明一下。很多時候我們會想像大學是在一個超然於社會的位置,大學生是天之驕子,不需要理會塵囂的社會問題、福利政策的爭辯——因為這些都與準中產的自己無關,是以同學會有不理會「社會事務」的傾向。然而自大學學位擴充,大學畢業已不代表會飛黃騰達,大學生早已失去對社會政策、經濟狀況變動的免疫力。舉例說在地產霸權下,高昂的商舖租金令日用品價格上漲;同時交通亦被地產商壟斷,無人能限制他們謀取暴利。物價飛漲、買唔到樓等,如今已是每個大學生都切身面對的問題。在這兒,個人的自身利益跟社會問題的界線,已經變得含糊。 幹事會的關注和同學關注的差距,原來比我們想像中少得多。可是我們為甚麼總覺得幹事會和同學疏離?可能是同學們始終不認為幹事會的「社會事務」和自己的利益有甚麼關係,所以經常會覺得「幹事會拿我們的錢去搞政治」。如果幹事會追求的理想、價值,其實和同學日常「功利」的考慮一樣,那麼幹事會能否放下公義的旗幟、返璞歸真,從同學真正感興趣的「個人利益」出發,去談改變社會?

我們所堅持的理念在另一邊

Tiffany又以天秤作比喻,說同學的福利在一邊,他們所堅持的理念在另一邊,兩者同等重要。他們又稱這些福利為「有原則的福利」。她以有同學要求引入Starbucks作例子,說他們也會為同學爭取引入餐廳或咖啡店,但引入的是社企或中小企而非大型連鎖企業,因為這能避免成為助長連鎖企業壟斷,扼殺中小企的生存空間而最終令多元化社會萎縮,令選擇減少。Alva補充,公平的校園環境正是他們所追求的。

我們會在制度的限制下盡量拉近與同學的關係

Alva表示,「我哋並唔係完全移植之前嗰套落我哋支莊度」,並說他們會重視與同學之間的關係,以及內政和校園施政。除了爭取校方增加對同學的日常支援、在校董會有學生代表外,他們表示會在不破壞「長遠的福利」下,關注同學的切身利益,回應同學的需要,以改善和同學的關係。例如他們說會在福利品部增加貨品種類,爭取延長校巴服務時間、在TCW等增設水機,爭取社企聯盟和中小型商戶的購物優惠等。

對於學生會與學生脫節,他們直認不諱。他們說,為了加強和同學的連繫,會增加溝通渠道,如意見箱、facebook group、定期舉辦的答問大會等,增加工作透明度,如定期透過RSS feed、facebook group等公開財政和工作報告,以及設立「宣傳及聯絡幹事」以主動解釋工作和接受諮詢等。

然而,他們認為,學生會與學生疏離,其實關乎學校制度的問題,如有很多行政規範、學期時間短、功課和考試繁重等。他們所做的是在這些限制下盡量拉近與同學的關係。

我哋不受傳統束縛

「其實我哋都係一個以同學為本嘅學生會,同埋唔係受傳統束縛嘅學生會嚟嘅。」

在訪問中,Alva和Tiffany不時強調他們跟以往學生會是不同的,又說他們的施政「係同以前唔係好同嘅施政」。但他們的「不同」,究竟是骨子裡的改變,或只不過是包裝的轉換,也許要在政綱發表後才能定斷。

(2) 乙莊的另一個宗旨是「堅守大學價值」,惟此宗旨在訪問中並無詳細析述。

起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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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 break之前,大家忙住做唔同科嘅paper,每份都好辛苦咁嘔幾千字出來交差。要做紙的豈止你地?各間大專院校都要交一份萬幾字嘅paper,題目係2012-15三年計劃書(2012-15 Academic Development Proposal)。呢份paper係決定院校響嗰三年會得到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UGC)幾多撥款。今次題目有啲唔同,咁啱撞正三三四新學制,所以應該比以往要寫多啲,又難寫啲。要UGC俾高grade,去獲得最多教育資源,二月中就係死線。

有齊晒資料晌手,望住Marking寫

在上年七月、九月、十月,UGC同各間院校行政人員開過唔少會,商討成個大專教學嘅未來發展方向,重討論埋條題目點set,但最後點出都係UGC決定架啦,循例問一問姐。而家有兩份野,一份係寫俾大專院校的Start Letter,相當於paper的題目,附件更包括marking scheme。另一份文件係UGC向大眾公開有關香港整個高等教育未來發展方向嘅報告[1]。

院校要做嘅,就係刨熟《報告》,盡量喺ADP入面寫多啲配合UGC提出的建議。同埋要對住Start Letter入面寫住嘅ADP評審準則。今次份題目要答嘅部分都幾多,其中有一啲部分幾值得大家去注意。

必答題:人力資源需求

其中一個就係強調香港嘅大專體系必須滿足本地人力資源需求,所以明明講緊全部學位課程(First Year First De-gree, FYFD)都要交6%學額[2]出黎撈亂俾咁多間院校bid返去嘅時候,一啲科目好似社工、教師,同醫學治療相關(今期將法律學科剔走)都唔駛交出黎,即係話一定唔會減學位,重可能會有得加添。

之不過,係咪咁做就可以完全解決人力資源嘅需求呢?其實又唔肯定。社會一直都吹風話護士好缺人手,而現時年年都有約五百幾個護理學嘅同學仔畢業,雖然未滿足到人手需要,但純粹加學額又係咪就可以解決到現時因人口老化引致 嘅醫療系統人手短缺嘅需要呢?護士工時長、複雜嘅晉升制度,令到唔少在職嘅護士萌生去意,近年護士嘅流失率有明顯上升嘅趨勢[3],加劇左護士荒嘅情況。有人形容護理前景好,想話吸引年輕人入行,但就算多左人被「前景好」呢個假象氹左去讀護理,最終佢地都會認清事實,離開嗰行。增加嗰科嘅學額固然可以令到人手輸出增加,但若果嗰行嘅制度本身存在缺陷,咁加多多學額都難以應付到。直接實行一啲措施去挽留人手可能重有效。

另一個唔會被減學額嘅係教師教育,政府係咁殺校,又唔肯

大專院校趕Paper 爭奪資源最大化

文:法吾德

推行小班教學嘅情況下,教師嘅需求有幾大呢?雖然份題目就冇講係邊一個階段嘅教師,但中學教師明明就係日日驚住被人開刀,點睇都見唔到有迫切嘅人力資源需要喎!定係講緊嘅教師係指補習老師呀?

Part2:角色分工

除此之外,UGC要求院校要份ADP清晰咁講到自己在專上教育呢個整體入面嘅角色。言下之意就係要院校專注發展某啲學科令到資源唔會重疊,可以用得更加有效。

不過,其實幾搵笨。某啲院校早早在某幾科已經開始發展,在個個領域上都已有所成績,順理成章嗰間院校一定會專注響果啲學科上。咁講到分工,只容許得一間院校去辦嘅時候,其他院校就因為遲起步,做得冇咁好,就無法獲得資源去加強發展嗰一科嘅機會,甚至會被削資。有人會話咁咪開啲新課程囉!的確係,不過要開新課程要講得清楚啲支持論據之餘,又要盡量避免UGC覺得係一啲「吸引眼球」嘅課程,簡直係開新又唔係,做返舊嗰啲又做得唔夠人地好,進不可攻,退不可守,令到一啲弱勢少少嘅院校永無發圍之日。UGC,你好很狠!

UGC如何MARK份ADP?

份ADP會分四個範疇去睇,佢地係「策略」、「教與學」、「高等學問」同埋「社會聯繫」。評核嘅第一步就係跟進返間院校先前嘅表現先,睇下做唔做到上一期份ADP入面講嘅野,如果做得齊,做得好自然對今期有印象分加。

Page 7: CU Student Press 2011 Jan Issue

「策略」部分係講返院校點去朝自己嘅角色去做返相應嘅措施,譬如以乜嘢教學方法去處理唔同學科需要;「教與學」主要睇返教學嘅質素,即係點評估學生嘅表現嗰類野;第四個範疇有啲怪,名目係社會聯繫,括住文化同商業。但一睇入面啲細節,竟然係講點樣同僱主合作做研究。關於文化方面,只有一段仔話院校有責任令到知識得以保存同傳承,要包響ADP度寫。

第三個「高等學問」有關大專做研究個部分就好有趣,UGC認為研究嘅撥款要多啲競爭,呢個牽涉到研究生的課程嘅側重點。「表現好」嘅研究就會得到更多資源,好似好天公地道,但我地知道「表現好」嘅意思大多係指響知名嘅學術期刊多登論文,而知名嘅學術期刊多數以外國為主。研究要得到期刊嘅青睞,就要做一啲吸引佢地目光嘅研究,即係要做啲能夠有好大影響力嘅嘢先至得。但嗰啲宏大嘅研究成果同知識,往往未必可以好直接咁應用返響本地。咁唔係好奇怪咩?咁算係有效利用資源咩?

改卷員UGC撈過界

份ADP五月就會出grade,到時就知道邊間院bid到多啲學位,攞多啲撥款返歸。當然有人歡喜,有人愁,但邊間歡喜邊間愁大家心知肚明。反而值得注意嘅係,明明UGC係「一個非法定的諮詢委員

會,負責就香港特別行政區各高等教育院校的發展及所需經費,向香港特區政府提供意見」,做諮詢同俾意見之嘛。而家佢咁set題目,咁訂大專教育發展方向,咁用撥款去拑制院校,係咪真係對香港好先?唉,唔怪得恒商要搞私立大學啦!

=====[1]《展望香港高等教育體系──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報告》2010年12月,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2]嶺南大學為4%,因嶺大早前宣佈會把其開辦的課程減縮。[3] 今年醫管局護士流失率創過去3年新高,截至今年8月,年度流失率達5.3%,較去年的4.1%增加1.2個百分點http://www.hket.com/eti/article/

c57ca205-19b8-4bac-97ab-e0686a8c3da6-178372?category=facebook

考題一覽1.大類招生也是要點之一,被說成院校收生的大趨勢,應該採取。然而這個收生方法及其課程的設計會出現大量的負面影響,相關的討論可參考《中大學生報》十月號。

2.本科生只可超收20%(4%本地,16%非本地),研究生則可超收40%,但超收的不可作為申請更多撥款的理據

3.政府承諾會把學位課程(FYFD)由現時14,500個增至15,000個,而在2012年度,則有30,000個,因為當時有三三四新學制和舊制的中學畢業生同時升學。新增的500個學額中,120個會分配至教育學院,其餘的由UGC去決定,但以人力資源需求為優先考慮。

4.新高中的畢業生,將會在大學學習四年,對於院校在資源的分配上,與現時三年制截然不同,新四年制第一年在UGC而言,為額外的一年。這一年的課程會被設計成以基礎為主,UGC在撥出的資源僅為其他學年的75%。

5.在《報告》中,指出在全球化的趨勢下要制訂國際化策略,而且寫明院校與內地的聯繫並不計算在「國際化」內。

6.將來的三年內,不會再新增由UGC資助的副學位課程及教學研究的課程,與此同時,預留給副學位升學的銜接學位課程之數目則會逐步的由3974個增加至8000個,以配合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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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8: CU Student Press 2011 Jan Issue

跳拖.講下鬼有d人話好頹,有d人話爛grade,但係我覺得呢個的確係幾有趣既course。Course如其名,就係探討外星人綁架、殭屍、鬼、女巫等等超自然現象既文化意義。一個mid-term、一個exam,加每星期都要上一堂跳拖,其實我覺得workload非常合理。特別想一提既係佢既readings。雖然係英文,但顯淺易明,講下d人類學家既研究經歷,好似睇故事咁。每個星期都有跳拖有d人會覺得好chur,不過我覺得可以一班人坐低一齊傾下自己對呢d超自然現象既見解,都係相當難得既機會。

好course 獻給你

Case 1

名稱:魔法、神話與超自然

編號:UGEC 2960

教師:Dr. Joseph Bosco

返學有得去旅行?!

上堂上到好似去了旅行咁,都咪話唔爽皮!波仔(Joseph Bosco)可能會帶你去下Papua New Guinea看看別人的經濟系統,教你衝破self-maximization的迷思;又會帶你去看下美國的資本主義「文明」如何不文明地吃掉了四個地球;之後帶你去下Kenya看看那裏的無地農民如何擺脫犬儒,反抗吃人的資本主義!之後你會發現之前讀過個套econ根本不足以解釋世界,或只是助紂為虐!一大堆資本主義inconvenient truth講比你聽,都咪話唔驚心動魄。原來現在殺人無數的霍亂本可以早早滅絕,原來以前的部落「野人」生活質素要比現代人高,原來slash-and-burn很環保,原來精神病不存在,原來毒品並不毒,原來吃牛肉可以殺人,原來買股票可以導致Mexico的暴動!以上一大堆「原來」原來都與資本主意息息相關!聽完太絕望?可以同友善的波仔或靚女tutor傾下計,或在各國文化中尋找insight,在犬儒(not a lot can be done)與不負責任(don’t blame me – it’s not a problem for which I am answerable) 外殺出一條新血路!一個mid-term,一個exam。雖然每星期都有tutorial,而且weekly readings至少都40頁,但D英文都幾淺。workload很合理啊!

文:小弟

討論正義文:熹

Case 3

名稱:價值與公共 事務

編號:UGED2550

教師:周保松教授

第一次對周保松和這個課堂有印象,是在入中大前,在香港討論區見到有人大力推介。在Year 2第一次上這課堂,就發覺這課堂的氣氛跟我上過的堂大大不同,同學的討論異常熱烈,時有十多位同學先後發言,討論近半小時,卻意尤未盡的情景出現。周生會 由最近的社會時事出發,勾勒出當中的爭議,鼓勵同學討論,並從中確立自己的看法。在這個價值相對主義充斥--大部份人都將對錯簡化成觀點與角度的不同時, 周生十分鼓勵我們確立自己的看法,用理據去支持,去跟別人交流、討論。背後的是相信世事有其對錯、拒絕犬儒的態度。一整個學期下來,除了不經不覺感染了一 點大學生應有的理想主義之外,亦碰上了一群樂於討論、交流的同學。期望日後大家都無負周生對我們的期許,作為一個公民、作為一個自由人。共勉之~

好野黎架!!!

Case 2

名稱:經濟、文化和權力

編號:ANTH3380

教師:Dr. Joseph Bosco

哲學?史?想悶死咩?文:陳昌明

如題。 不過,唔想停留係知道philosophy解作「愛智慧」,又要最即食地(不過,點解唔要即食?)一course通曉哲學、學下批判思考咁(不過,點解要批判?),都真係好難唔讀下西方哲學史,知道下果炸叫哲學家嘅死人做乜諗嘢。事關哲學本身都有好長傳統,你諗過啲咩慌佢哋無諗過咩(不過,點解希臘傳統先係哲學?),甚至你可能覺得好平常嘅嘢,都可以搵到佢地嘅疑難;而西哲史呢科雖然係以歷史時間去講,但絕對唔要求背誦史料(不過,點解背史料就同批判思考對立?),反而著重理解哲學家講一大堆嘢,要處理咩嘢哲學疑難。唔知道呢啲發展,貿貿然就覺得而家哲學處理嘅問題唔關你事,都咪話唔膚淺。(不過,點解我明明無問題都要去搵問題問?) 淨係上面都咁多點解,都可以極籠統咁話施主已經同哲學結咗緣。話晒咁多間u,具規模嘅哲學系都算得中大有,如果想係香港接觸下哲學,都應該趁勢去讀下或者sit下呢個course喇。

Case 4

名稱:西方哲學史一

編號:PHIL2040

教師:關子尹博士

選課真係好煩,要用CUSIS選課仲煩。明明有這麼多的科目可以選擇,你卻往往不知道那些科目學到野、自己有興趣。想有多些資料幫助選擇,校方又拒絕公開課檢的成績(雖然都知不能作準)。抱住有好過無的心態,編者在日前就一口氣寄了四封電子郵件去四個不同的學系查詢課檢分數。個多星期過去,一個回覆都無,證明所謂的「同學有需要可以自行向學系查詢」亦不是一件易事。去到最後,對未來應該選讀甚麼課堂,我們好像要不試試自己的運氣,要不就只能靠口耳相傳。有見及此,學生報在早前透過mass mail 廣徵同學心中的好course,推介給其他同學。以下是其中一部份的推介。

文:Tin

Page 9: CU Student Press 2011 Jan Issue

兩年前第一次開這類課,當時叫「寫給當代的經典」。兩年過去,雖然不知課程內容改變了多少,但我想這並不影響我推薦這個course給各位同學。

當時這個課的功課,說少不少,每星期都要寫半頁,中英皆可。不過說多亦不多,至少我印象之中,每次做功課時,最煩的不是嫌自己寫得不夠好,就是寫得太多害怕被扣分(後來才知道不會,自此以後每次便只煩一個問題了)。

Julie老師有一個「習慣」,就是今天交一份功課,往往要過三、四個星期才派回來。在發回來的功課上,每一份都能見到Julie老師的評語,少的時候也有三兩行,多的時候比我寫的還要多呢。有些甚麼地方她認為寫得不清,或者可以多解釋一下;有些甚麼地方她不同意,又或者覺得寫得好,她都會一一寫在行間或紙的兩邊,有時遇著評語很多而空位太少的時候,她會索性寫在文後的空白處,再畫個長長的箭嘴彎到文中某處。記得最後總共交了十份功課,另外還有兩份term-paper,說少還真不少呢!

兩年過去,課程內容和功課形式也許已經改了很多,不過我想Julie老師的「習慣」,大概是改不了的 ^^

寫給老師的評語

Case 5

名稱:與人文對話

編號:UGFH 1000A / E

教師:趙茱莉博士

唔係Normal可以點算?

由理學院、醫學院去到社科院以至商學院,不少同學都要學統計學作為其中一種研究既方法。

除左個別科目,一般都係學下validity、error等等基本概念,然後就係學下啲最簡單既統計數值如mean、standard deviation,同埋一啲基本既測試,一般都係t test、ANOVA、chi-square,然後簡介下linear regression就止步。其實上述大部分統計方法都有一個共通既麻煩位,就係要對於啲樣本參數特徵有好強既假設,要佢地呈正態分佈,甚至乎要分左組之後分佈形態都要一樣,先至可以成立。

萬一唔成立最簡單當然係彈出一個大數定律,話我地收夠sample就可以當佢接近正態分佈啦。但係呢招唔係時時都work,好多時根本連個population都唔夠大,又或者係搵唔到咁多test subject去做。呢個時候非參數統計方法就可以幫到你。簡而言之,就係一啲對於樣本參數冇乜要求既統計方法,同時又保持到大部分測試既強度。當中部分都係似排次序既方法取消分佈形態既問題,跟住就用啲次 序黎都做統計。學返三五七種呢啲統計方法,其實對做研究都好實用。

想知多啲?去take course啦!

Case 6

名稱:應用非參數統計

編號:STAT 3005

教師:潘偉賢教授

這一科有些特別,自九月尾開始上,連續十個星期,沒有期中試,也沒有測驗,功課更是隨便,可做可不做,看你有沒有時間做,而走堂亦不用受罰,沒有平常科目給人的迫切性,十分輕鬆,所以即使是第JQK(11,12,13)堂,也願意去上課。

倉促地跑上四層樓梯,連過兩度玄關,只見這室有長檯幾張,呈一個「U」形擺放,而在這「U」的正上方,又放了一張,是老師用的。檯的設計別於平常的,闊一米長半米,平面上滿佈毛粒,像一張冷氈子。驀地,老師似見同學們已選好坐位,便嚷我們出來。環顧四周,只有十一、二個同學,他們將文具放入老師安排的器皿之中,便專心聽著老師的說話。

情緒小偷Case 7

名稱:書法

編號:GEUC 2013

教師:徐沛之

文:仲

文:劉子僑

文:G

「終於上完堂啦!去食飯囉!」 「唔啦,我仲要上堂,走先拜拜。」「你仲上咩……堂?」堂字還末出口,我已經轉身走了,留下的是掰開的手,畢竟時間緊迫,由山腰走到山頂要很費時,尤其是尾堂。

「明唔明?」這是老師的口頭禪。每次這樣問,同學都有所疑慮地作出反應,不是因為老師說得太深,有甚麼不理解,而是知道要做到像老師般,實在需要時間磨練,可能是一年,可能是十年,可能是一生。

順手從水中取下自己的筆,便回到自己的安處,接著將一卷汎黃的紙舖在檯上。一邊觀察筆記紙上的字跡紋理,同時想像這字該如何寫在紙上。不一刻,便落筆直書。

「羲之頓首喪亂之極......」這次寫的是晉王羲之的喪亂帖,手雖在顫,心卻是清明,此刻只想把字臨好,一切煩事都拋諸腦後。偶然苦惱,找不著半點頭緒,老師見到,總是說「放鬆點」,然後指導。「羲之頓首頓首」,上堂時間就是這樣過。

這堂是情緒小偷,總把煩亂通通帶走。每每下課後,才想起有份功課在這晚DEAD,心情一沉,急步跑下山去。

Page 10: CU Student Press 2011 Jan Issue

訪 問 : 劉 子 僑

整 理 : C z i o r 、 林 慧 嫻 、 劉 子 僑

上一期簡單介紹了教學職系的架構和導師的主要工作,對這

兩方面都有了大概的理解,我們才會明白導師在《大學條

例》中不被承認為「教師」是如何的無理──負責最多教務

的老師,既不能稱自己為「教師」,也不能參與教務決策。

不過,問題又是否只是某類教學人員被輕視這麼簡單呢?

導師不受重視背後,會否還隱藏著其他更嚴重的問題呢?

今期本報便訪問了兩位中大的導師,希望在更進一步了解

他們在教學上的處境之後,嘗試找出一個可能的答案。

短 短 短 短 短 期 合 約

不知是甚麼原因,訪問開始不久,大家很自然便談到了導師逐年續

約的問題。中大的導師一般都是以短期合約聘用的,所以每年都要

續約一次,卻不會給導師長約。導師A說一般人可能以為「是因為

經濟環境差,所以它(大學)要一年一年(續約)」,可是他自己

並不完全同意這種說法:「有一些同事過去十年已經在該機構裡續

了九次約,那你會想,究竟這間機構是因為經濟原因,所以要逐年

幫你續約?還是這間機構對我們這群instructor有一些獨特的看

法,所以即使有個同事十年裡續了九次約都不給他一個長約呢?」

當時見他這樣說,以為他必定也是一年續一次約的。不過原來導

師A所屬的商學院是少數的例外,他說:「我們商學院的同事比

較少逐年去續約,比較多的是兩年一次。」雖然「兩年一次」似

乎較一般導師好,但他接著說:「我們有很多同事已經留在這裡

工作超過十年,但他都是兩年一次兩年一次。」雖然他的語調出

乎意料地平淡,但這話現在再看起來,其實也不無感慨之意。

最後,他再補充:「很個別的情況下,會有少量的導師會轉做長

約,但相對起我們三百幾個導師來說,他們是非常之少數。」

一 條 大 路 通 羅 馬

或 許 你 會 問 : 雖 然 說 是 短 期 合 約 , 但 還

不 是 每 年 都 跟 你 續 約 , 那 有 甚 麼 打 緊 ?

短 期 合 約 的 精 神 在 於 合 約 過 後 便 可 以 隨 時 不 要 你 而 毋

須 任 何 特 別 理 由 。 因 此 , 校 方 往 往 能 夠 隨 約 附 送 一

些 小 禮 物 , 當 然 總 是 用 好 好 的 理 由 來 包 裝 , 譬 如 提

升 教 學 質 素 。 至 於 有 用 沒 用 , 還 得 看 裡 面 的 內 容 。

不知從甚麼時候開始,學校為了提升老師的教學質素,要求教學人

員參加由CLEAR - Centre for Learning Enhancement And Re-

search(學能提升研究中心)舉辦的工作坊和講座。不過反應似

乎不甚理想,導師Y坦言:「我們上完之後,發現那些workshop

其實沒有甚麼幫助的,不及同事自己的經驗分享來得有幫助。」

老 師 有 這 樣 的 感 覺 , 其 實 也 不 難 預 計 , 畢 竟 一 間 大 學

有 那 麼 多 學 系 , 而 每 個 學 系 以 下 又 有 那 麼 多 不 同 範 疇

的 課 程 , 單 靠 一 個 研 究 中 心 去 教 授 教 學 方 法 , 實 在 難

以 為 老 師 提 供 針 對 其 學 科 , 以 至 課 程 的 教 學 方 法 。

大 學 之 道 , 求 求 其 得

Page 11: CU Student Press 2011 Jan Issue

校園

最後,即使我們堅持「總有一些教學方法是所有學科都適

用」這一觀點,學校似乎又不完全這樣想,C L E A R的堂,

並不是所有教學人員都必須上的。學校只會「要求」那些

等它續約的教學人員(即合約員工)提升教學質素。終

身聘用制的教授,雖然也要教書,但基本上不在此限。

老師好與壞,在乎溝通與關懷

評核是決定導師能否續約的另一個關鍵,雖然如此,導師A第一句

劈頭便說:「這是中文大學其中一項最不知所謂的一個機制。」

現時大學評核老師的教學表現,主要根據同學在學期末填的Course

and Teaching Evaluation (CTE)。雖然次次問卷上都要我們為10

幾個項目評分,但原來到最後會用來評核老師的教學表現的,只有

兩項──“How satisfied are you with the teacher / course?

”,問的都是同學的滿意度。這個分數夠高,大學便會和你續約。

導師A說:「那個我們叫satisfaction score,只不過表示你對他

有多滿意,是否代表那個老師教得好呢?唔知;是否代表同學在這

一科裡學到應該要學的東西呢?完全唔會知。」不過我們知道,這

個分數便決定了教學人員在評核裡的教學表現,變相也決定著教學

為主的導師的去留。

這樣的評核機制,基本上是完全依賴同學的判斷,純粹

以同學對老師(而不是老師的教學質素)的滿意度來評

核教學表現,可謂完全忽略了其他指標,如教學的內容

多切合課程本身的目的、老師之間的評核等等的重要。

最 後 導 師 A 說 : 「 我 在 中 大 的 十 幾 年 , 沒 有 人 願 意 正 視

這個問題,每一年都讓這個問題在很多不同的會議裡輕

輕 帶 過 。 我 地 都 無 乜 野 可 以 做 架 勒 , 我 地 唔 用 呢 個 方

法,咁我地用乜野呀,咁就將呢個問題帶過左架勒。」

忽 視 導 師 , 還 是 忽 視 教 學

導師B在訪問中曾經提過:「導師的處境惡劣,反映了大

學在教學質素放了多少心機,對教學有多重視。」以上的

問題,我們當然可以歸結為導師不受重視,但也許更貼切

的描述是我們的大學根本就不重視教學質素。無論在教學

支援上,還是在教學質素的評核上,大學都隨意得很,

結果令不少措施倒過來成為老師提升教學質素的障礙。

在 教 學 人 員 中 , 導 師 的 教 學 擔 子 最 重 , 工 作 穩 定 性 最

低,在教務決策上的權力又最少。集此三最於一身,使

得他們在大學這樣重視教學質素的情況下,受害最深。

後 記

訪問在11月末進行,正值課檢高峰期,得知課檢結果是這樣被處

理之後,驚訝和被騙的感覺交纏在一起,再沒有心情留下來做

之後的課檢了。一個月後,在寫這篇文的時候,我一直在想,

如果CLEAR的堂也要做課檢的話,那肯定是很壯觀的一件事。

大 學 之 道 , 求 求 其 得

11

「導師職級檢討報告」

最新進展

校方在一年前成立的「導師職級檢討臨時工作小

組」時,承諾了於今年7月完成檢討報告,但報告

最後沒有如期完成。11月下旬校方再一次提出12月

初會完成和公佈該報告,而現在已經12月下旬了,

該檢討報告還是未見蹤影。據說該小組成員包括:

楊綱凱副校長、許敬文副校長和逸夫書院陳志輝院

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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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文

校友評議會由全體中大畢業校友組成的校友組織,上年度即2010年會員大會在六月尾舉行。當時中大剛發生校方以「政治中立」為由,拒絕新民主女神像放進中大的事件。此外,校友評議會共有三個民選委員空缺的選舉亦是焦點所在,使往年只有幾十人去嘅週年會員大會,最終有四百多人出席,場外更有大批記者採訪。

該次選舉共有六人參選,被視為三位「保守派」對三位「改革派」的選舉。前者通常指向一些活躍於傳統或官方的中大校友網絡如校友會等成員組成,傾向支持校方,只集中做連結及籌款的工作。「改革派」則對校政採取較批判的態度,例如現任民選常委陸耀文,便會關注新書院、新民主女神事件等。在六月舉行的選舉中,超過500名會員出席,打破十多年來的紀錄,然會員大會程序多番出錯,會員投票議決選舉無效[1]。拖延至今半年,現屆的校友評議會常委會決定,續會暫定2011年2月舉行,然眾多疑團仍未解決,屆時相信混亂依然。

上年度會員大會在混亂中休會後,常委會成立了專責小組跟進過程,在12月終有初步的報告。據了解,在去年年底,常委會主席曾與六位候選人舉行了非正式的會面,交待了有關進展。

專責小組對大混亂之回應

當時會員大會問題眾多,最重要的有兩點,第一,會員進場時沒有檢查身份證,只需在場外簽到就能進場投票,因此不能確實在場人士的身份,有會員當日便對主席劉世鏞戲言,「我點可以肯定主席你係主席?」。第二,是次會議設有proxy制度,每個出席校友可另帶五票已預先登記而未能出席的校友的proxy票入場,但當日就有過百已登記的proxy票在電腦無紀錄,使很多校友未能成功授權別人代為投票。

為令未能出席的校友都可投票,據專責小組建議,

拖足八個月,疑團仍未解決校友評議會會員大會二月續會

校 園

Page 13: CU Student Press 2011 Jan Issue

他們認為下次會員大會舉行時,應採用身份證或有相片的校友證件以作身份核實。第二,電腦系統方面,他們認為可以投放資源以作改善,但未有具體日程。

很明顯,小組研究半年後,也未能完全解決會員大會的問題。例如登記出席及授權制度,會大便有會員提議發收條予已登記及已授權的人士,以作互相核對,小組卻未有採納這項意見。此外,有會員提議評議會應透過網站公佈最新的選民名冊供會員查閱,讓校友查閱是否成功登記出席或授權。這亦是關乎選舉公正的問題,以立法會選舉、區議會選舉及村代表選舉為例,目前選舉事務處在各區民政署也提供選民名冊供市民查閱,然校友評議會卻以「私隱」為由拒絕。

拖足八個月的選舉

根據初步建議,評議會打算於今年2月舉行續會,並繼續進行選舉,這又帶來很多問題。首先,根據評議會會章,會員大會續會必須沿用去年6月的出席名單及授權名單,然八個月已經過去,很多原先可以出

席的人未能出席,授權的校友也未能同意再次授權。何況這份出席及授權名單,正是備受質疑、錯漏甚多的名單,2月份的續會繼續沿用,爭議必多。而去年年中以及今年年頭亦有大量同學畢業,他們是否也應該列為合資格會員?

就選舉而言,一個選舉兩次投票之間相隔八個月亦是極不合理,在這段時間當中,無論選民、候選人等,已經有太多變化,例如候選人對政綱的想法已經改變,又例如有會員現在有興趣參選,又例如有會員現在已不願意提名某候選人,這些都是這個拖延八個月的選舉可供質疑的地方。

然而,參考會章,又不見有任何可以解決的辦法。因為上次會員大會確實有選舉及數項討論議程未處理,必須召開續會。然召開續會,便會帶來上述的問題。情況弄至如斯田地,校友評議會常委會實有不可推卸之責任。

[1] 詳見獨立媒體網:〈中大校友評議會大混亂,主席被彈乜都唔識:投票甩轆、Proxy作廢〉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7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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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14: CU Student Press 2011 Jan Issue

唔知同學有無諗過 quit 書院週會?

畢竟大家都係成年人可以有所選擇,「肥」左週會又點啫,

成績表上 Assembly 一欄寫著「FF」又唔會令你搵唔到工,

甚至唔會影響你攞船嘅機會。諗真啲,「肥」左又真係唔使

死架喎,仲慳返啲時間,唔使下下趕頭趕命落堂入 Shaw 或

者落山。

話時話,書院究竟點解要有週會?你又去來做乜?

聚首一堂等落堂目前來講實在好難考究「週會」係點來嘅,因為佢幾乎係

自有永有,亦無乜文獻講過中大各書院幾時開始有週會。

不過,週會其實係每個書院嘅通識項目之一(即係書通),

雖然不佔學分亦不設考試,不過聽講一定要及格先係書院畢

到業。

週會既為書院通識教育課程一部份,好歹係中大書院特色之

一。傳統四間書院都希望同學可以透過週會擴闊視野,同埋

凝聚書院氣氛。譬如聯合書院嘅網頁就話想「加強同學和書

院的聯繫」,新亞則希望「增加(同學)對書院之歸屬感。」

不過咪玩啦,幾個星期坐埋一次仲要個場面咁多人,點凝聚

歸屬感?呢個目標似乎行貨左啲喎。唯一比較可能發生嘅反

而係,完左週會之後同學自己次次都有大小組聚啩?咁就反

而真係比到同學機會定期見返同書院既師兄師姐或者朋友

勒。

咁扣左「聚下」、「見下朋友」,書院週會仲有咩意義?

有受訪同學分享,既然週會唔計分又唔考試,咁即係書院方面

其實都唔要求同學記得或者知道週會嘅內容架啦?咁同學入到

去玩手機、訓覺、睇雜誌,或者衝擊台上嘅嘉賓…你都好難怪

人啫?崇基嘅同學仲特別有小學雞感受:傾偈要收學生証?!

不過講番轉頭,又係咪下下都要考試計分先去做先?雖則大學

嘅氣氛基本上都係保守反動,做學生嘅都可以有獨立思考啩?

書院一片好心,設計左好多題目比大家揀,有啲書院例如逸夫,

更提供替代選擇。目前逸夫同學可以選擇去 High Table(每次

約一百人)或者 High Tea(每次約五十人)代替其中一兩次週

會,如果你又真係唔中意著晒 suit 去食餐高桌晚宴的話,亦

可以去足三次週會,唔算無選擇,不過就要鬥快登記到——咁

變相証明:呢啲替代嘅飯局,又幾受同學歡迎喎。出年逸夫仲

會以藝術為題,主打請藝術家做分享,講下佢地選擇從事呢個

「非主流行業」嘅心路歷程,希望比到同學一啲另類睇法咁話。

自主小學雞咁頹去週會殺時間 take attendance 係一種選擇,「肥」左

quit 左週會亦係另一種選擇,第三種亦都可以係珍惜書院花左

嘅資源,比啲心機聽下嘉賓講咩。網上查得番崇基過去幾年嘅

週會題目,唔少都幾爆吓,例如請過程翔來講中國、阿虫講來

畫、My Little Airport 嘅阿 P 來講音樂等等。而且你又未必

要好認同啲嘉賓嘅意見家嘛——比如最近就有崇基同學比週會

嘉賓激親,當場出去問完佢問題返到去仲係頂住條氣,結果兩

位同學寫左篇文講下自己不滿(見表)。不過老實講,啲同學

都幾有心機噃;老師亦有聯署回應同學意見。

講到底,其實係大家心目中,中大書院嘅非形式教育係咩野一

回事?在彈性與選擇、自主與小學雞之間,相信大家會搵到自

己嘅答案。

校園

書院點樣定週會題目?其實都幾民主。書院一般會有個委員會,會員包括教授、

同學等等,一齊傾下出年書院有咩題目、搵邊個來做嘉

賓咁。

唔少書院都有問卷比同學填,問下你覺得週會點搞,不

過就唔多有人知書院係點處理或者理解問卷既數據。譬

如話聽講崇基同學成日都係問卷入面抱怨週會次數太多

喎,但係崇基都係無減少到週會既次數。算唔算意見接

受行動照舊?好難講,因為又無理由啲問卷問到乜就乜

架?書院作為教育機構,都要幫手判斷下點做係為學生

好,可能佢地覺得前四後三去足七次先至做到週會既教

育目標?小記無資料、唔判斷。

週會尷尬事件簿有同學在答問環節向政府官員大叫「平反六四、釋放劉曉

波」口號。

有同學不滿講者黃重光醫生,在週會狂推銷他的「ICAN

成功法則」,覺得有違書院的「體會、理解、苦難」精神,

撰文〈告崇基同學書--兩位崇基學生回應黃重光醫生的

聲明〉批評;書院方面,則有老師聯署回應,張貼在眾志

堂。

前警務處長李明逵被同學當面問及警察濫權問題。

唐英年以以《領袖——包容的藝術》為題演講,被學生圍

轟對民氐問題一無所知,一度面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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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各位曾幾何時都幻想過,可以踩住架單車響香港四圍去,好似卡通片、電影裡面嘅主人翁咁自由自在。但買得架單車返黎,落街先發現好大問題;你係新界人的話還好,叫做有啲斷斷續續嘅單車徑。住港九嘅朋友可能係望住狹窄嘅行人路同啲車係咁去嘅馬路,都唔知可以點踩。雖然我自己單車代步嘅經驗都唔係太多,但姑且拋住磚先,睇下引唔引到玉啦。

單 車 變 摩 托 , 攞 命 搏 ? 想單車代步,最起碼都要有條路卦?新界嘅單車徑睇落都幾密,但其實當中有唔少規劃、設計上嘅問題。譬如為咗就車路,單車徑好多時都被斬斷晒要人落車推過行人路,或者上天橋落隧道,製造不必要嘅危險斜路。同樣為人垢病嘅,仲有霸佔單車徑一半闊度嘅重型「減速欄」,考單車手技巧之餘,撞埋去仲好甘添。 根據法例,如果附近無單車徑的話,單車係可以使用馬路嘅,亦都需要遵守同揸車一樣嘅交通規則,運輸署甚至仲出左本詳盡嘅手冊《騎單車安全》[1]教市民點樣喺馬路上踩單車。所以喺行人路上踩係犯法嘅,會被差佬趕返落馬路;但係喺馬路,司機大佬又唔當你係車,快又快過你,大又大過你,兩邊都唔係人。 除左道路設計,單車嘅相關配套亦都好缺乏。先講下泊車場,新界好似淨係得某啲東鐵站、屋邨有啲大少少嘅泊車場,港九則近乎絕跡;仲要果啲泊車場好多都係露天添,一黎日曬雨淋架車好快生鏽,二黎都怕被人偷。又當你踩踩下踩到累,想搭車嘅時候,你會發現原來都唔係咁多交通工具歡迎單車:港鐵要你摺車或者拆轆,巴士唔俾你上,小輪又唔係條條線都搭得。

單 車 已 被 時 代 淘 汰 ? 呢啲對單車咁唔友善嘅種種背後,其實係政府對單車政策嘅僵化思維。政府將單車定位為「消閒康樂」,無疑

判了單車代步死刑。話就話我地可以合法踩,但道路設計完全沒有考慮單車行駛,更談不上有甚麼配套設施,根本同禁止踩無分別。時至廿一世紀,乜唔係淨係得返大陸啲落後城市先會有人單車代步?香港咁文明,公交一早俾財團壟斷,單車絕跡唔係好正常咩?其實,外國有唔少例子可以說明,單車代步係可行的。 最具代表性的「單車天堂」無疑係荷蘭,經過幾十年規劃,所有車路旁都有單車徑,平均每人也有超過一部單車。或者你會話人地規劃有遠見,香港就無得救啦。但東京、紐約呢啲人口密度不比香港低嘅城市,近黎都積極推廣單車代步,比如放寬行人路、馬路都俾踩單車——這正是「share the road」的概念:未必要加建一條單車專用道,而係透過強調不同道路使用者遵守交通規則、互相尊重,改善單車嘅情況。除此之外,香港可以做嘅野仲有好多:如學台灣地鐵,劃分某啲車卡容許單車乘搭;又可以加建單車泊車位,如規定每個停車場一定要留幾多%嘅位俾單車泊;推廣單車旅遊,振興本土單車工業等。 近排阿寶為左爭取體育資源,不惜做醜人支持申亞。11月在九龍城書節一個講單車嘅talk入面,另一位前單車港隊成員何兆麟有唔同嘅睇法:單車隊之所以多數係新界人,原來係因為隊員多係由單車代步開始鍾意單車。想推廣單車運動?搞好單車政策好過搞亞運啦!踩單車係會慢啲,係會有汗水,但卻不失為搭巴士港鐵迫沙甸魚以外一種簡約、便宜嘅選擇。喺推動政府改革之餘,我地可以做嘅就係身體力行,用腳踏出屬於單車嘅空間。

[1] http://www.td.gov.hk/tc/road_safety/cycling_safety/index.html

馬路踩單車小貼士:1 一開始嘅時候可以先踩啲熟悉嘅路段,習慣喺馬路上嘅感覺。2 可以幻想自己係揸緊車——比啲信心,你真係有權踩馬路架。3 唔好太貼路肩,巴士夾埋黎時都有啲空位可以比自己tun。4 著啲鮮色啲嘅衫,突出自己比司機大佬見。5 夜晚踩記住裝返車頭車尾燈呀。6 可以三五成群一齊踩,人多壯下膽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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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MC軒

代 步

單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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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是但啦

2018與2022年世界盃的主辦權分別由技術報告中頗受劣評的俄羅斯和卡塔爾奪得,令不少人大跌眼鏡。由於英國媒體在投票前不久揭露出賄選疑雲,更令人難以相信是次選擇的正當性。英足總和英媒體在事後大肆批判國際足協太黑暗,換來的是國際足協會長白禮達勸他們不要「輸唔起」。

事實上,白禮達的嘲諷也有一定的道理。選擇主辦國不是星光大道那種所謂的專業評審。整個過程都是小圈子政治的產物。英方在申辦時根本不會不知道。

決定主辦權花落誰家的是國際足協執委會。執委會包括一名會長白禮達、八名副會長和其它十五位成員。會長一職是由國際足協大會選出、一名副會長由四個英國足總選出,其餘廿三人都是由各大洲足協所委派。這些人能坐這個位置,不是他們的專業知識豐富,對辦大型球賽別有心得。他們能位高權重,靠的是他們懂得如何在足球政界中混得吃香,建立勢力。

惡人勢力不倒

以來自千里達和多巴哥的國際足協副會長Jack War-ner為例,此人可算是惡名昭著。他自己和家人的公司在2002年和2006年都靠售賣世界盃門票獲得厚利。即使此事已經查證,最近又被質疑曾收受已倒閉的ISL(一間長期獲得國際足協合約的體育市場開發公司)的賄款,他在國際足壇的地位依然穩如泰山。始終只要他得到中北美洲加納比海的足球權貴支持,就沒有人敢動他。

英格蘭國家隊在2009年曾作客千里達和多巴哥,申辦大使之一的碧咸又到該國開設足球學校。這些舉動難道與申辦世界盃無關嗎?說穿了假如俄國與卡塔爾贏得不乾淨,作為輸家的英格蘭在申辦過程中亦不見得特別高尚。申辦失敗後,倫敦市場老羞成怒撤回免費招待國際足協全體執委在2012年倫敦奧運期間免費住宿的邀請,未免說明了這些在事後抱怨不公的人,本身都不能獨善其身。

俄國卡塔爾辦世界盃:

賄聲賄影的體育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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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主辦權歸德國內幕

要在這種小圈子又不記名的選舉中勝出,要做的肯定不單是一份有說服力的文件。讓我們回到十年前,爭辦2006年世界盃的過程便可見整個過程是如何撲朔迷離。當年南非有白禮達的公開背書,眾以為南非被選中應無大問題。怎料在2000年7月6日,最後揭盅卻是德國勝出。最耐人尋味的是時任大洋洲足協主席,蘇格蘭出生但早年移居紐西蘭的Charles Dempsey在第一輪投票支持英格蘭後便離開會場,沒有再參與餘下的投票過程。最後德國以十二票對十一票在最後一輪投中氣走南非。假如Dempsey留下並賜票予南非,則將迫使主席白禮達投下決定性的一票。而既然白禮達曾公開支持南非,大概他沒有理由在最後時刻改變主意吧。

究竟Dempsey為甚麼在英格蘭出局後就離場呢?由兩位學者John Sug-den 與 Alan Tomlinson所撰寫的《Badfellas: FIFA Family at War》透露了幕後的故事。話說大洋洲足協決定支持英格蘭,亦有會員國首腦指出南非應是次選,但卻沒有要求Dempsey在英格蘭出局後投票予誰作過正式決定。而在投票前一晚,當Dempsey在酒店房間接過曼德拉的電話後,他發現有人將一封信放在房間門下。信件內容是叫Dempsey打一個德國柏林的電話。Dempsey隨即聯絡大洋洲足協秘書長Josephine

King(此人也是Dempsey的幼女,體育組織家天下不是香港獨有)。他的女兒趕緊找得六個大洋洲足協會員過(即過半數)同意後,即回以一封傳真:著Dempsey只在第一輪投票中投票,之後則連投票棄權也不可以。

究竟那一封信是誰放進Dempse的房間呢?沒有人有答案。

但原來當年投票之前不久,德國聯邦政府的安全委員會通過售武予沙特阿拉伯;鄭夢準(國際足協副會長之一)家族擁有的現代汽車亦受到德援,德國拜亞藥廠(同時也是德國足協的贊助商之一)亦宣布會在泰國有巨額投資,而剛巧其中一名國際足協委員會成員就是泰國人。當然,沒有人可以證明德國是靠這些手段去爭得國際足協委員的支持。但顯然這個申辦的遊戲之複雜/可怕程度,絕非外界所能理解。

選舉猶如玩泥沙

由於像國際足協這樣的國際組織基本上是自治的獨立王國,他們在投票過程中有甚麼疑雲,都只能作內部處理。選舉無需由獨立的選舉委員會負責,那就沒有人可為買票的界線下一個具公信力的定義。這樣的選舉其實比我們選系會更兒戲。更有趣的是,即使有證據指出有錢進了私人口袋,也沒有公權力可以介入調查。原因是在國際足協身處的國家瑞士,反貪污法例不適用於國際體育組織。

大小國家花數以千萬的金錢去爭辦,為的就是在這樣一個不透明的遊戲中脫穎而出,值得嗎?國際體壇的風氣其實都是差不多,香港若然申辦亞運,我們的公帑也就是被用去參加這個遊戲。

體 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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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地流放李智良,潮粵移民之後,出生成長於教科書與電視宣傳片中的香港,此後長期滯留。著有《白瓷》及《房間:作為「精神病患」的政治、欲望或壓抑》,文字及攝影作品散見各種報刋。現從事翻譯、寫作;興趣攝影及「反精神科」實踐。個人網誌 「處決1938!」,見 http://oblivion1938.com

一豆耕作熊一豆,社科研究生。失其南山,唯耕於紙筆;督信天靈靈地靈靈,文字有靈。

專 欄

那 個 身 體 、 那 人真實總是以不真實的方式展示本身。

人們看著那棟「一直以來」直立在街口7-11對面的舊樓轟然崩倒的時候,好像失去了聽覺一樣,兩耳之間一片空白,有一個尖刺聲音貫穿一切堅實的事物沒被聽見,片刻,恐怖如涼水灌注那突然給掏空的內裡,血在薄弱的皮膚下面,灼熱、竄擾……人們或許會像他一樣,猛然覺著,這面前的一切竟是如斯陌生,正午的天空蔚藍發紫,以至空氣的味道,光線的透明感,支著這面前一切的、秘而不宣的脆弱平衡,皆以他所不認識的方式突然暴露,儼然鮮麗,同時遮蔽。

從那個看的位置──如溺水的人撐蹬手腳渴望頭頂的空氣──人們倉皇拔足,因懼怕而不禁回眸,落後的人兒在一片灰黃塵土飛石中不知該往那個方向走避,往街上去啊!但「街道」當其時不過是樓間的一道狹縫,塵土中只見塵土,摔倒趴跌在地上,壓在瓦礫底下的叫喊不被聽見……這是他始料未及,不能預見的,任憑他無法停止的腳步把他帶到一步一步以外,沒法逃離眼前。一下,人與其居所,其營役築構的生活與秩序,像風吹過處會有枯葉與熟透的果掉落地上,消失如像從來沒有發生,沒有人能記起那棟舊樓立著的模樣。撫著揪住的心,激動無以平息的他會覺得,這不是真的,這多麼像個噩夢,敘事迴轉如曼陀羅萬象森列,災難與失序,搖憾恍惚,但最終必須嵌入生命的完好……於是面前的現實把他從他所知道的一切,放逐,排除開去。

──人們會說那是不幸,那是一種有待查明的疏忽所致成的意外,意外有意外的敘事,惟「偶然」是「必然」的驗証:日復日的謀殺搶掠,發生的規模與頻率,與同期間的重大的戰爭成反比,「在對數圖形成一條傾向右下方的直線」[i]

那天乾爽無雲,除此以外甚為普通,林諭在一棟辦公樓的好幾個天花裝滿螢光燈電子變壓器滋擾低鳴、窗戶全關起來的冷氣室來回跑了一個下午交待完事情以後,一身沙塵的味道坐一程地鐵隨後在商場一家快餐店吃了一碟燒臘飯喝了一杯凍奶茶,又坐一程小巴走了一段柏油路來到住處附近幾乎每天經過的小公園,林諭坐在一旁的長椅上,設計給小孩玩的遊樂設施刺眼的立在棗紅色的纖維氈子上,斜落的陽光打著長影,狀似鴿子的班鳩在矮屋頂上追逐飛過,他不知道自己為甚麼突然就在這裡,他害怕回去,連他也不明白自己的心理。他一身酸疼,疲累變成一種重量恰好壓縮在他的身體裡,剛剛擠坐在下班的人中間聽著他們講電話頭上有報站的廣播從隱藏在冷氣槽後面的揚聲器傳來讓他的眼睛一直沒法閉上,他只能支著身子怔怔的看著對面的小學生握著橙色的鉛筆寫功課,沒有握筆的小手不時擦拭著紙頁上的字跡象皮屑掉滿一地,不知是誰在駕駛的列車在靜默中行進的同時車輪壓在老舊的路軌上發出刺耳的刮聲在隧道中迴盪又從門縫中順著風侵擾進來,他不住想著那個用白布裹著的屍體給綁在擔架床上抬出來的畫面,救護員吃力的在石屎堆中探著腳找退路,旁人沒注意的一刻,他看到它的手臂動了一下,就在左邊臂膀、兩條繫帶之間沒有撫平的一處,連著脖頸往右轉了一下,給綁在裹布裡面的那個身體、那人,想轉身擺脫,畫面一下顛簸就接到現場記者的半身……林諭覺得那個人是他認識的,只是沒有看見臉他沒能確認,他嗅到那白布的漂白劑味道沒能別過臉。

[i] Nick Lee,「亂世的秩序」,《信報》,2010年12月22日。另見:http://hk-science.blogspot.com/2010/12/blog-post_22.html

課 改 一 件 餅最近常往小學跑,如今小學的課堂經驗,確與二、三十年前大異奇趣。

教改課程改革一環,旨在擺脫傳統教學方法的沉悶僵化,其一重點是要把九種共通能力(註1)融入校本課程(更理想的,是學科與學科之間互有連繫),然後以活動教學使學生從中學習。

如何詮釋那些能力繼而滲入課程,再「活動」地演繹?接受訪談的好些老師坦言,大多是摸著石頭過河,邊試邊做。以我觀課的小二中文堂為例,老師為教一句句式,要準備大量道具,然後學生分組派員以遊戲方式表達該句式運用。學完句式,再學一段題為「買東西」的課文。當然,大家不會再簡單對著課本齊聲朗讀,而是就著power point圖片以問答方式拆解課文內容︰圖片中是什麼店鋪?如何得知?……然後學生會為了圖片中的到底是西式蛋糕或中式紅豆餅而爭論一番,繼而老師又分享一些買與吃糕點的經驗——連結生活經驗同為課改指引之一——最後才組成句子如「我要買什麼、媽媽要買什麼、爺爺要買什麼、忘記買什麼……」。

不停的問與答,輔以分組計分遊戲,再加插維持秩序,兩堂連堂其實是非常能量消耗的事,別說老師疲態畢露、學生專注力下降,我這個旁觀者經歷一個多小時的眾聲喧嘩也都覺著有點累。但這麼一場戲下來,學生只是學了一句句式和表達「買東西」。難怪老師一開初即說,現在學生被要求的能力很廣泛,但其實學的東西比以前淺。

僅僅觀看了數堂課,我當然不能斷然評定這種「活動」教學法的可否─至少學生表現頗輕鬆、不會感到學習壓力,但卻加深了對「學校」與「家庭」在功能上的疑問。小孩在課堂上到底應該學什麼?為何要在一個模擬的空間(由時間表規劃的時空)學習生活經驗─到什麼店買什麼、如何表達,不是應該跟著媽媽去街市就學會了嗎?

老師提供了一個補充說明,因為學校錄取的多為新來港小孩,學習差異大,而且很多家庭在生活經驗方面的確很貧乏,所以課程設計要兼顧這些。的確,有天水圍老師曾對我講,他的學生放假就是一家人在沙發坐一整天,除了因為「落街玩」這種文化已改變,也因為街上根本就空無一物可「玩」。

忽然想起利東街超哥憶述童年與街坊同上天台放風箏、到山上捉金絲貓去賣的故事,從製作到改良,從合作到互「界」,從手腳協調到講價,那不已經包含並整合了課改「學會學習」強調的創造、協作、溝通、運算、解決問題等能力?阿茂整餅的當代意思就是,一些物事明明自己好好存在著,他卻不予承認、還要消滅其生成環境,然後煞有介事在規範下去生產一件模擬版。

課程改革,多大程度是一件阿茂的餅?

註1︰九種能力包括︰協作、溝通、創造、批判性思考、運用資訊科技、運算、解決問題、自我管理和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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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樂園Pat,童年時霎下霎下,少年時英勇作戰,老年戰死沙場,平安踏實,無詬無譽。

左翼風情畫郭英西,左翼學會成員,讀了兩年政治系忽覺難分左右,不懂政治,醉心易學;世界觀不斷改變,近來想做個無知的人。

斟密捲雲,雲絲密集、聚合成片,中部有時會有暗影,邊緣部分其捲雲特徵明顯。本欄由本報編委輪流執筆。

Buy Nothing and Do Something

今天,提起聖誕節大概會聯想到派禮物的聖誕老人及一大班人於平安夜出街倒數聖誕節的來臨。但對於非教徒來說,耶穌、聖母等宗教象徵是不重要的話,「聖誕」其實是什麼呢?其實離不開消費的狂熱。一些普通的貨品,例如筆、玩具,只要加上聖誕老人或鹿車圖案便可在聖誕節期間熱賣。 宏觀來說,馬克思將整個消費文化形容為「商品拜物教」,整個資本累積的過程都儼如宗教儀式一樣,有自己的教堂(百貨公司、商場),有傳教士(廣告商、售貨員),有儀式(定期的大減價)。這種意義下的商品只有純粹消費目的,商品本身所隱含的種種社會關係,特別是剝削關係都被遮蓋。例如大部份人買聖誕禮物時,並沒有想過商品生產過程中工人的處境。 去到微觀/個人層面,就算我們有留意工人的工作待遇,一如齊澤克(Slavoj Zizek)指出,商品拜物教不容易靠着批判的自覺來克服,例如社會曾經對富士康工人連環跳樓事件有高度關注,又查出出事的生產線是負責製造iphone,可能當初我們真的有過一刻憤慨,忍住不買iphone,但知情的香港人有因此而抗拒購買iphone嗎?如今聖誕促銷過後,某些左翼社運人士都手握一部呢,為什麼會這麼難克服商品拜物教呢?究竟香港人搶購iphone的熱潮,是慾望的驅使,還是基於真正的需要?如果是真正的需要,其實你有得選擇嗎? 因此商品拜物教不是消費慾多與少的問題,而是商家和媒體塑造的資本主義消費文化只有單一的消費模式。從空間維度來說,銅鑼灣、九龍塘,甚至元朗等商場林立之地,裡面的商店牌子大部份也是連鎖經營;從時間維度來看,連鎖經營的企業每年不斷擴張,進駐商場、地鋪,令我們不得不向大企業進貢。「飲嘢去Starbucks」、「食嘢去板長」、「買衫去IT」、「睇聖誕燈飾去尖東」,於此高度同質化的消費模式下,我們還剩下多少商品、商店、景點的選擇? 商品拜物教除了由商家和媒體一手打造,也需要信徒的信任和源源不斷的奉獻,商品拜物教能否壯大,其實視乎它有沒有得到我們的支持,因此我們作為主體是否接受只有一種標準下的消費模式及美學?消費的生活就只剩下買與賣的關係,哪怕你是買下Fair-trade的產品,也不過是站在消費者角度去考慮事件,其實消費與生產不必然是割裂,你除了Buy noth-ing,可否Do something?例如,新亞、U gym後有草地供人耕種(詳情可聯絡「綠色天地」),到節日之時何不與友人一起埋下菜或花的種子,一來可以送花給情人,二來可以自己煮飯仔,不一定要靠fair-trade也可以make a difference。只要對生活多一些想像,節慶就不一定要消費,社會關係亦不一定是買賣關係。

知道打鼓嶺新村位置的意義「懲教博物館喺邊?」「赤柱半島上少少!」「咁打鼓嶺新村呢?係咪同打鼓嶺一樣?」「唔係!喺西貢附近,白沙灣落少少。」

這幾天在報社,上述的對話此起彼落。不知情者可能以為編輯們在討論發行地點,或是採訪地點之類,其實那是眾多報社朋友在玩一個名叫「香港地理挑戰」的facebook小遊戲,玩家要在香港地圖點擊題目所示地點。也許這類以香港地理為本的遊戲較為少有,自從遊戲被引進報社的圈子後,只消數天大部分人都已在玩這個遊戲,並獲得不錯的分數。

對我來說,玩這遊戲的最大驚喜,是發現自己對不少地方的位置都有認識。當中有些地方是從家中那本硬皮街道圖認識的,但更多的地方是跟我的某些生活經驗有關。

其中一些地方是我親自到過的,如懲教博物館、塔門、貝澳、舊咖啡灣等。至於打鼓嶺新村、凹頭、歌連臣山等,則是乘車時看到的路牌,其中我對「打鼓嶺新村」的印象最為深刻。小時候經常在電台聽到「打鼓嶺」這個地方,但從不知道是在哪裡。有一次乘小巴入西貢,在轉入西貢公路前,突然看見路牌上寫著「打鼓嶺新村」,便以為打鼓嶺是在那裡。幾年之後,才在一次新聞報道中得知我們平常所說的打鼓嶺是在北區。

及後,我依然以為打鼓嶺新村和北區的打鼓嶺有某些關係,如打鼓嶺新村是打鼓嶺某些村民集體搬村而成的村落,但那裡的幾個屋苑是由別墅群組成,似乎又跟猜測不符。我之後發現,新村所在的那個地區,本就叫做打鼓嶺,只是名字來源不明。至於北區那個打鼓嶺,名字由來是在清朝時,有村民在區內小山丘設一大皮鼓,當附近村民來襲時能擊鼓聚眾防衛,是故該小山丘得名「打鼓嶺」,之後更成為該區的統稱。另外,九龍城亦有一街道名為「打鼓嶺道」。在這條路附近,以前曾有一條村,村民自組更夫隊在城牆上打更報時,以防夜晚盜賊打劫,因而命名為為打鼓嶺村,而在此開發的道路,亦被命名為打鼓嶺道。

大家玩這個遊戲時,除了不斷追求更高的分數外,可能還有「順便熟悉唔同地方喺邊」的心態。知道不同地方在地圖上的位置,或許是一種有用的知識。然而,每個地名都有跟所在地相關的歷史,個人跟地方的關係又源於一些生活經驗。在這個求學工作都充滿競爭,生活上處處受壓迫的時代,又有多少人經常有空到處走走?事實上,香港有很多打工仔每年只有十二天法定假日加七至十四天年假,低於大部分地區,更不用跟法國的五星期年假加十天公眾假期比了。工人又無集體談判權,面對財雄勢大的財團根本無法與之抗爭。或許對很多人來說,熟悉的只有工作和睡覺的共幾平方公里範圍。如果連自己身處的區分都未必有機會到處逛逛,那麼這種「地理知識」,知道打鼓嶺新村在哪裡,又有何意義?

橋 那 邊 在這個以全世界最高的高架橋聞名的中世紀小城,我到遊客中心索取地圖。時值超級旅遊淡季,櫃台職員對僅有的遊人都愛理不理。從小城到高架橋的穿梭巴士服務已暫停,她循例問我來自哪國,以作統計之用,又在地圖上以非常公式化的口吻說明可遠眺橋的地方,最後添一句「冇車就去唔到架喇」落井下石。我期期艾艾地開口問麥當勞在哪裡,她頓時睜大眼睛,轉身向同事報告:「你看,多得José Bové,她千里迢迢由香港來到這裡,就是為了看高架橋和麥當勞……」我假設這是讚美,畢竟她沒有把我當成出門在外也懷念垃圾快餐的觀光客。 小城旁的Larzac高原,被視為當代法國社會抗爭的象徵。1970年代,高地上的牧羊人與來自法國各地的行動者組成聯盟,反對政府在高原上擴建軍事基地。後來宣佈擱置計劃,抗爭者就轉向關注其他議題,包括以巴衝突、反基因改造食物、反核等,以回饋別人的支援。被香港傳媒稱為「法國長毛」的José Bové自當時遷居高原至今,是當地激進農民運動領袖。1999年,美國政府向小城周邊盛產的洛克福芝士徵收關稅,José Bové帶領其他農民和行動者,拆毀小城內興建中的麥當勞,以示抗議。這使他和Larzac成為法國反美和反全球化浪潮的象徵,2003年在高原上舉行的反世貿集會,參與者達十五萬人。 我懷著近乎朝聖的心情來到小城。與土生土長的A先生談起這些,他邊捲煙邊吃吃笑,說有時也會看見José Bové進城添購物資、喝咖啡之類,留意一下身邊長著八字鬍、口叼煙斗的中年漢準沒錯。José Bové拆毀的麥當勞經地方政府護航,於兩年後順利重建,但據A先生稱生意並不好。某日中午,氣溫攝氏三度,我打算到麥當勞門前大啖洛克福芝士贈興,於是在城裡的店先買好芝士、法式長包和蘋果,獨欠酒精。麥當勞被排擠於小城邊陲的國道上,幾乎只做來來往往的司機生意,我只能沿在國道兩旁的狹窄單車路步行,不時回頭留意路過的巨型貨車,險象環生。 午飯時間,小城內的餐廳大都座無虛席,走在街上都聽到裡面觥籌交錯的聲音。相對起來,只有四成滿的麥當勞則顯得相當冷清,櫃台前空蕩蕩,沒有人龍,收銀員也百無聊賴。強烈的暖氣加上那股熟悉的薯條和漢堡包的氣味使我快窒息,外面的抽煙座沾滿雨水,連最後的友善光環也褪了色。 最後我決定回到小城河邊的公園野餐。回程時迎著陽光,信步走下坡,面向午休期間靜謐安詳的小城,理所當然地把與背後森林顏色相近的麥當勞旗幟拋諸腦後,任由它漸漸隱沒。洛克福芝士臭得過癮,沒洗也沒削皮的蘋果甜美無比。可是抬頭往另一方向遠望,就見五公里外那為了貫通法國至西班牙高速公路而興建的高架大橋,彷彿資本就在眼前快速流動,也未免太煞風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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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黃衍仁

記得十多歲開始找尋主流以外的音樂時,聽著一首首六七十年代「抗世」的搖滾經典,我總是不解:目下四周的中老年人,當年也聽這些帶火的歌吧?他們當時在想些甚麼呢?歌難道只是歌?這些被火燒過的靈魂竟然建造了今日冰冷的社會!一雙雙去政治的耳朵把我們帶到這個連反叛也可被消費的年代。那些不修邊幅的爛衫爛褲長髮披肩,那些青筋爆現的憤怒呼喊,那些拆聲震天的結他音色,形形式式曾經搖撼世界的搖滾行為,今日都被扭曲壓平再複制成為商品甚至政客促銷的妙藥,一切看似無處可逃。但,反叛真的可以被消費嗎?消費掉的是反叛的外衣還是反叛的本心?《時代的噪音》提醒我們,認識異議足跡,帶著政治視野聆聽,正是對抗消費時代的第一步。 《時代的噪音》是台灣作者張鐵志《聲音與憤怒:搖滾樂可能改變世界嗎?》後第二本討論近代音樂與抗爭的著作,今次鐵志以個別音樂單位出發,由上世紀初的Joe Hill 講到今日的U2,疏理一整個世紀西方音樂與抗爭的脈絡,確是華文世界首見,我邊看邊幻想若這書早十年出版,會對我的青澀音樂時代有何影響。《時》第一個故事由左翼歌者Joe Hill 開始,開首第一段便引 Joan Barnz 的 I Dreamt I Saw Joe Hill Last Night:

"Joe Hill ain't dead," he says to me,"Joe Hill ain't never died.

Where working men are out on strikeJoe Hill is at their side,Joe Hill is at their side."

世紀初的抗爭血淚落到Joan Barnz手上成了歌,再經鐵志的書寫介紹給一百年後的讀者,這就是實在的文化傳承。雖然年代久遠我們聽不到Joe Hill的聲音紀錄,但他卻留下了一堆簡樸純真的抗爭歌曲,傳到往後一個個歌者與聽者手上,他對歌的力量是如此地信任:「無論一本小冊子寫得多好都不會被閱讀超過一次,然而一首歌卻被用心銘記並且一次又一次地重複吟唱」,Joe Hill 跟書中的其他歌者不同之處,是他有著工會組織者與藝術家的雙重身份,他最後捲入冤案被判死刑,遺言令人不敢忘記:”Don’t waste time mourn-ing. Organize!”。 張鐵志沒有像大部份樂評人一樣,把歌者在音樂以外的反抗實踐或與行動的糾結關係抽掉不談,而是選擇以人物小傳的手法道出個別樂人創作抗議歌曲的故事,並延伸至其自身處境的反抗:如何處理音樂與行動的關係?如何在唱片工業的控制下真

誠創作?如何無懼政治打壓繼續唱出異議?如何在潮流急浪與歌迷期待下保存自己的聲音?如果你是六十年代的Bob Dylan,你只想真誠地為自己寫歌,每個人卻把你當成時代之聲,你會怎樣做?如果你是John Lennon,是曾經呼風喚雨的Bea-tles,當你想傳達更激進的政治理念,美國政府卻用盡方法把你踢走,你又會怎樣做?如果你是U2的Bono,你會否運用自己的名星地位去做國際政治遊說的dirty works?此時此地,究竟甚麼才是真正的行動?這百年反抗音樂簡史告訴我們的,是一個比「改變世界者終被世界改變」複雜得多的答案。時代的噪音並不如煙,反抗與音樂混和燒成的火,在每次真心傾聽傳頌間燒得更旺。

《時代的噪音:

從狄倫到U2的抗議之聲》

作者/張鐵志出版社/印刻文學生活雜誌出版有限公司出版日期/2010/10/01

文:曉嫻 韓麗珠的小說充滿了卡夫卡式的平實語言,和濃厚的城市質感,以魔幻寫實的筆法書寫虛構城市,當中穿插的意象卻彷如日常,讀《縫身》之時,有好幾次禁不住停下來,再三確認那不過是小說,不是真的。翻開藕色封面,皮肉之內所寫的是關於一個縫身城市的故事,為了解決高踞不下的失業率,市政府頒布了《縫身法例》,所有成年的男女都可以選擇合適的異性進行縫身手術,皮肉相連,可能是各自切除手臂使臂膀相連,又可能是腹部相連,連接的部分可自我決定,唯一要提示的是,一旦相分便有可能捨命。各種行業為了應付那些連生人的生活需要,紛紛重新投入生產,而縫身者在手術後將各自放棄原有的身份,變成真正的新造的人。 《縫身》的結構非常有趣,九個章節分別是「魚遇」、「論文大綱一」、「獨腳」、「論文大綱二」、「安魂」、「個案研究一」、「傾斜」、「個案研究二」、「標本」,縫身城市與「我」的畢業論文穿插其中,虛實交錯。「我」面對著適合縫身的年齡,奮力拒絕縫身的命運,亦以此作為論文題目:「隱藏的面目──連體人的第三張臉」。韓杜撰了好些關於連身人的研究,以形形式式虛假的研究分析那些天生的連體人相連或相分後的感覺,並試圖論証是因為恐懼而使人急於與另一個人相連,以為這樣便得以填補人的空虛感。 得了紅樓夢文學獎特別獎的《風箏家族》中的人物,趨向物化和商品化,韓的創作來到《縫身》,思考的是制度問題,以縫身作為婚姻的隱喻,《縫身法例》除了解決失業的問題,也為了解決人的空虛感,醫院騰空出一整層供決定縫身的人的親友開盛大的派對,彷如婚姻延席上杯盤狼籍,慶祝雙雙新人加入成為縫身的一員,愈多新造的連生人,就愈堅定了舊人連生生活的正當性,集體苦心演練連生的生活。面對縫身政策,反抗還是順從都算是兩難,反抗將被視為城市裡的怪人,即使順從卻因相連而從此難清楚看見伴侶的雙眼。 如果論文是為了解決日常,如果縫身作為婚姻的隱喻,那麼要思考的便是,除了一對一的異性戀許諾,我們還有沒有其他的選擇,相連的無論是什麼部位,也意味著終其一生都要背著另一個人生活下去,並帶著永無終止的缺失──我們都需要放棄一些自我,才可以與另一個人連生。 我也一直想像,我們可以拒絕制度,但小說還是悲觀的,轉到最尾還是沒有全身而退的可能。或者小說裡的人兒走進制度,再不顧一切的割斷與制度的諸種連繫,才是真正的勇敢。

以縫身結合或其他──短評

韓麗珠小說《縫身》

聯合文學、2010年10月

文 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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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小武

商業愛情片導演葉念琛的新作《婚前試愛》繼承了其代表作「愛情三部曲」(《獨家試愛》、《十分愛》、《我的最愛》均由「金牌大風」製作)的特色,以「揭示現代愛情關係的暗陰面」為電影主題,不厭其煩地繼續與觀眾一齊愛情睇真D。《婚》是葉與王晶的影王朝電影公司的首度合作,因此亦沒有了他的御用男演員方力申和緋聞女友鄧麗欣參演,這對觀眾來說當然要開香檳慶祝的。只是以導演作品而論,將《婚》稱為葉氏愛情第四步其實也無可不可。 《婚》是講述一對準夫妻,琪(周秀娜飾)與澤(羅仲謙飾)於結婚前三日各自偷食的經過。琪因一次在酒吧醉酒後與外國回來的攝影師Jack(沈志明飾)搭上,當晚就與Jack發生關係。自始,琪便開始對未來老公澤疑心生

暗鬼,覺得當澤不在自己的視線範圍內,就必定去偷食。兩人為此鬧了一場交後,澤在街上遇上活潑開朗的少女寶(楊梓瑤飾),兩人亦理所當然地撻著咗。於是,琪與澤便決定要把握婚前的時間留下美好回憶。 坊間評論喜歡將葉的電影形容為「峰迴路轉的愛情故事」,但這卻忽略了角色對愛情不忠背後的原因,其實葉每次也要幫他的角色說盡好話,不論女的紅杏出牆或男的一腳踏N船也是極為合理的自然而然。既然要發生的必須發生,而且又順理成章至此,又何來「峰迴路轉」? 其實我不願詳細評論葉的愛情觀,只覺得他的電影情節就如他戲內的感情線一樣虛假。以《婚》為例,琪偷食是因一次意外,澤則是不甘食死貓,本身就已是老土

到癲的愛情故事。加上三日後一切應要結束的時限,為緊張而緊張了點吧?歸根究柢,琪與澤為什麼要結婚?電影從沒有講過。還是葉想透過八十多分鐘的電影來說明婚姻的虛無呢? 在「愛情三部曲」後,有人說過葉的電影結局往往出人意表,而且亦正中了時下都市人對愛情的無力感,在商業掛帥的作品裡精雕細琢,用心經營著自己的東西,靜待時機釋放。甚至見過有影評說他的電影容易令人聯想到同是影評人出生的法國新浪潮導演杜魯福的作品。不過,時間證明一切,六年內拍了九套電影的葉,來來去去其實只係把玩著用明星堆砌出來的屎坑橋。無奈的是票房唔差,於是葉又有得繼續拍落去。 早前與友人們重溫了《婚》的監制王晶的《最佳損友》(1988),那是一套典型的港式屎尿屁喜劇。裡面有句話是劉華為溝邱淑貞時說的:「無男人唔對自己鐘意的女人講大話」。最終奪得美人歸,大團圓結局。核突、老土,但毫不造作,廿多年前的一場戲就說了葉的作品要說的話,分別只在於葉對自己的庸俗沒有自覺。

磨刀.磨人.用「愛」

《婚前試愛》

導演 : 葉念琛演員 : 周秀娜、羅仲謙、楊梓瑤、沈志明片長 : 84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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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談判權大致可分兩種,以公司為基礎和以整個行業為單位,零散

工比起其他行業更需要集體談判權,透過重新立法,工人們才能取回

他們應得的成果。

文:法吾德

上月五日,由職工盟聯同各個工會籌辦「集體談判爭加薪大遊行」,當天為星期日約有三百人參與。跟常見的遊行路線不同,主辦團體選擇在油麻地廟街榕樹頭公園作為起點,途經彌敦道等,希望可以引起基層集中的社區的市民和途人關注打工仔應有的權益。是次遊行更遊到上渡海輪過港島,終點為政府總部。

雖然遊行的名目為「集體談判爭加薪」,但終究重點給放置在爭加薪上。對於工人爭取奪回集體談判

權,卻給弱化。其實集體談判權並不比爭加薪的重要性低,因為有一個合法的渠道去以工人集體與資

方周旋,長期而言是比逐次性的遊行要求加薪來得有力量,亦更見其效 [ 註 1]。

另外,同一個場合,看見一些外傭的群體,讓人感到意外出奇。由於傭工與僱主的關係多是一對一,僱員的集體根本不存在,而外傭的工資

及待遇都另有條例去管制及檢討,他們參與這次遊行,似乎有點「跑錯蓬」之感。外傭願意走到街上支持本地工人爭取合理權益,雖然讓人

振奮,但參與的外傭也約佔了隊伍五分之一,相比之下本地打工仔對捍衛自己應有權利的決心完全不及他們。

本報訪問了一位參與遊行的外傭 Iwene,她稱他們的工會是職工盟成員。她認為現時政府沒有給予本地工人與僱主談判的權力。又覺得本地

工人獲得更好的待遇,將來對自己來說也是好事。事實上,各行各業的僱員都會面對著僱傭之間權力不平等的情況。站出來爭加薪、爭權益

不是什麼羞愧的事。

近年貧富懸殊日益嚴重,這次遊行是去向資方爭取來年加薪百分之七,有些參與的工會認為加九個百分點才合理,這個加薪幅度僅能抵消未

來的通貨膨脹,同時不讓財團獨攬全部利潤。雖然這是工人的最急切的要求,但已經隱潛在口號之中的集體談判權立法其實同樣的重要。集

體談判權在九六年給臨時立法會廢除,及後職工盟一直爭取重新立法。然而,大眾對「集體談判權」這一個名堂又有多少認識?緊接的工人

運動應要讓大家了解更多,它的重要性甚至比最低工資及最高工時高,重新立法刻不容緩。

「而家老闆話晒事,話加就加,話減就減。試

過一年減四、五次,又唔會事先通知。」廖先

生嘆稱,拖欠薪金和剋扣人工在他的行業屢

見不鮮,單一工人根本沒有足夠籌碼去拉扯。

「勞資根本係失衡,完全角力唔到。外國人罷

工有成幾百萬人上街。中國人硬係覺得行上

街同老闆話加人工會尷尷尬尬。有合法集體

談判就唔同,係 D 兄弟一齊傾出黎既,係成

個行業都話要加人工。」紮鐵這些零散工種,

需要行業性工會以及合法的集體談判權才能

讓工人的權益得到保障。經過大家工人討論

過的決定有著特別的意義,就是代表著集體

的共識,不能輕易推翻,老闆還價也不可低

於集體決定的條件。

遊行隊伍中,幾位建築工人肩負著鋼筋參與遊行,

他們是紮鐵工會的工人。他說建築行業的僱傭關

係與其他的不同,工人與手持資本的一方中間隔

著「大判」、「蛇頭」。「大判」實為公司,數

間公司互相競爭從發展商手中爭奪工程項目,也

就是一眾工人的老闆;「蛇頭」則從「大判」處

得知有什麼工程需要工人上班,再透過人脈關係

找一群工人。有時候,接觸工人的可能隔著更多

的中間人,即二、三、四判不在話下,工作的地

點和日數都非常的不穩定。

註 1:德國的金屬業、荷蘭及瑞士都有成功的例子。

最低工資終在 2010 年 11 月正式通過立法,雖然時薪 28元的水平不甚理想,運動也算是暫告一段落。

工運人士下一輪的抗爭焦點,便似乎順理成章地轉移到集體談判之上--香港工會組織龍頭之一的職工盟,便在去年起把爭取集體談

判權列入每年 12月的遊行重點之一。〈大遊行爭加薪,集體談判權呢〉略談了對於上月遊行的一些觀察。

有關集體談判的爭議,勢必成為今年的熱門話題。此時此刻,應是大家了解集體談判的好時機。與此同時,中國內地亦正積極推行工

資集體協商的立法安排,內地的立法經驗,大概也可供我們借鑒。〈十分鐘認識集體談判〉簡介了集體談判的作用;〈中港相對論:

淺介中國大陸的集體協商〉則淺析了中國內地立法安排的問題。

Page 23: CU Student Press 2011 Jan Issue

早期的研究大都認為工會和集體談判

不利經濟效率,近年卻漸有其他的論

述。

目前較普遍的觀點是,工會的普及與

經濟表現無大關係,但集體談判的普

及在提升工資的同時,亦會輕微推高

失業率〔註 5〕。然而,國際勞工組

織在 2009 年發表的報告卻指,根據

1980 至 2000 年間的數據分析,集

體談判對通漲、消費、經濟增長率等

經濟效率的指標,都沒有明顯的影響

〔註 6〕。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最被

右翼經濟學者視為良好生活唯一指標

的 GDP 也在其中。換言之,現時並

未有實證數據可以論斷集體談判會降

低整體經濟效益。

至於集體談判與失業率的關係,現時

學界亦未有確實的定案。以往對於兩

者關係的兩大主流理論,即「工團主

義理論」和「峰型理論」都未能得到

實證研究的支持。目前學界的新潮流

是,兩者之間還有整體經濟情況、組

織結構、貨幣政策等不同的因素影響

(詳見註 4 及註 6 所示的文章),而

不能以簡單的關係描述之。因此在本

港實行最低工資是否會同樣推高失業

率,亦是未知之數。

集 體 談 判( 即 Collective

Bargaining,又譯作集體協商或

團體交涉)被稱為勞動三權之一。

簡而言之,集體談判就是讓工會代

表僱員集體作為與僱主協商僱傭

條件的機制,協商內容包括工資、

工時、假期、員工福利等。經集

體談判得出的共識將成為具法律

約束力的「集體協議」,僱主不

可以比協議更低的條件聘用僱員。

至於集體談判權的立法,除了要

求僱主與工會協商僱傭條件外,

亦經常包括規管罷工以及協商調

解的機制,如限制合法罷工的條

件、為協商設定冷靜期等等。各

國實施集體談判的方式各有不同,

可能以企業、地區、行業以至全

國為單位作為協商平台。

大部分的已發展地區都有完善的

集體談判機制,奧地利、法國、

芬蘭等地的普及率更高達 90% 以

上。香港的工會普及率不高,亦

並未有就集體談判立法,故此只

有不足 3% 的勞動人口在個別的情

況下受到集體協議覆蓋〔註 1〕。

文:皺皺

因為個別的僱員的議價能力遠低於

僱主,造成僱傭勞動的定價不公平。

新古典主義經濟學假定,自由市場會

自行調節至最有效率的分配,因此

一切對市場的干預必然是壞的。這一

說法卻不適用於僱傭協商,因為最大

效率只會在市場資訊完全透明、延遲

交易和協商成本為零的假設下才能成

立,而勞動市場則完全不符合這些自

由市場的假定。

顯而易見,僱主掌握的工資價格資訊

遠多於僱員,而且在龐大的失業後

備軍下,失去一名僱員另聘一名的代

價極低;相反,僱員失去工作則意味

著失去生計。因此無論是市場資訊還

是交易成本都一面倒傾向僱主。經濟

學家對於這些資訊不平均情況,設計

過不同的模型預測交易的結果:交易

的利益傾向掌握資訊的一方(即僱

主),而僱員的交易成本越高,僱主

越能取得更多利益,而整體交易效益

則越低〔註 2〕。

由工會代表僱員進行集體談判,可提

高談判的透明度,及以工業行動提高

僱員的議價能力。工業行動具有讓協

議雙方傳遞價格資訊的作用,可促使

協議的達成。一些模型傾向認為結果

仍傾向利於僱主,另一些則認為最終

的價格大致公平〔註 3〕。但無論如

何,實證研究都顯示集體談判可提高

員工的實際工資,使它更接近合理的

水平(註 4)。

註 1:職工盟,2010:《集體談判,與我何干?》,下冊。註 2:Peter C. Cramton (1991), "Dynamic bargaining with transaction costs", in Management Science Vol. 37 No. 10, pp 1221-1233.註 3:Lawrence M. Ausubel, Peter Cramton, and Raymond J Deneckere (2001) "Bargaining with incomplete information", in Robert J. Aumann and Sergiu Hart, eds. Hangbook of Game Theory, Vol. 3.註 4:Toke S. Aidt and Zafiris Tzannatos (2008)."Trade unions, collective bargaining and macroeconomic performance: a review", in Industrial Relations Journal, Vol. 39, No. 4, pp. 258-295.註 5:同上。註 6:Franz Traxler and Bernd Brandl (2009). The Economic Effects of Collective Bargaining Coverage: A Cross-National Analysis. ILO.

Page 24: CU Student Press 2011 Jan Issue

文:明莉雙收

經常聽到「法治乃香港成功基石」,又謂中國經濟即使發展

迅速,但法治仍落後於香港云云,似乎把每個地區的法律看

成賽跑一般。不過,我們應該受怎樣的「法」治,卻很少被

探討。就像中國政府於去年五月推出的《彩虹計劃通知》,

打算要為企業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港稱作集體談判權),

正好突顯了中國的官方社會主義意識形態,對工作權利的重

視,仍然要比全面擁抱資本放任、賤視打工仔自主的香港勞

工法例要高。

這個通知來頭不小,是由中央級的人力資源和

社會保障部(人保部)與中華全國總工會(全

總)聯合發出,目的是要求各類已經設有工會的

企業,實行集體合同制度。此外。通知又要求在

未設工會的中小企業中,加強推廣區域性、行業

性集體合同。其法律基礎之一,正是之前引起爭

議(註一)的《勞動合同法》當中,第五十一條註

明的:「企業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通過平等協商,

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

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訂立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

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監

管工作已經在中央、地方及全國總工會各層次配合。

直到 2010 年,已經共有 23 個省市制定了地方集體協

商規定,13 個省市頒佈了正式的政府指引。同時,與

集體合同制度相關的工資集體協商的勞動權利,也在各

沿海省市如廣東省、河北省、大連市、天津市等地以不

同形式的法例或政府指引實施。

集體協商原則上接照勞資平等及民主代表方式安排。勞方

及資方皆可向對方發出協商意向書,回覆後雙方可各自委

派至少三名以上的代表和一名首席代表,雙方皆可委託企

業以外的「專業人士或專家」出任。此外,勞方協商代表

應由工會確定,而未建工會的企業則由職工推舉代表,並

須得到半數以上職工的同意。同時,要求雙方須向對方提

供有關資訊(例如財務資訊),並通常以會議形式進行,

唯法律並無要求必須達成一致共識。

集體合同方面,則在民主代表之外,也保障了所有勞動者

權利。因為經協商得出的合同草案須獲職工代表大會或職

工大會討論審議,並在超過三分之二的職工代表或職工與

會,以及大多數的確認後,方可經協商雙方首席代表簽字,

交勞動部門審查後,予以生效。集體合同的期限通常為一

至三年,可以在雙方同意下延期。合同的約束力涵蓋了生

效期間所有現職以及未來入職的員工,個別員工的待遇不

得低於集體合同所列明的條款。

不過,中國政府推動集體協商,形式上的保障固然有之,

但實際上面臨的不只是執行問題,更牽涉到政治體制及經

濟結構上的障礙,以致集體協商無法成為平權的利器。

雖然勞方在集體協商中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但規定中以工會作

為勞方代表,其實並不真正代表勞方。因為中國的工會實情是半

政府的組織,而非由工人自發,協商中並不完全代表工人,反而

會配合政府及資方,希望糾紛盡快解決,息事寧人,而非合理解

決,以保障工人應有的權利。故此,許多工人避忌官方工會,爭

取加薪時往往繞過工會,更不會通過這些協商程序進行。

另外,中國禁止結社、罷工的強制,也令集體協商流於形

式。例如,在《廣東條例草案》中規定,職工「在依法要

求進行工資集體協商之前或協商進行過程中,職工不得停

工、「怠工」。協商期間, 職工必須繼續如常工作。」可見,

工人並不能自由地支配自己的勞動力,人身自由也被嚴重

地剝奪了,反映出我們出售勞動力並非一場「你情我願」

的買賣。相反,資方卻可以借不斷的協商去拖延,令集體

協商成為「無牙老虎」。事實上,也只有以影響生產相逼,

雙方才可能有較為平等的關係,令資方正視協商的內容。

此外,由於在《集體合同規定》與《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沒有列明資方無正當

理由拒絕進行工資集體協商的責任,因此許多企業即使不進行協商,也並無實際後

果。而在協商之中,由於資方掌握的資訊十分重要,本已處於優勢,也可以透過操

控資訊影響協商結果。即使協商到最後,基於法律上並不要求協商達到一致共識,

也製造了空間給資方去設法拖延。此外,集體協商的目的是為勞方獲得工資外整體

待遇的提升,但現行的協商只能局限於工資,而且協議往往只會有法定的最低工資。

由此可見,彼此不平等的關係沒有多大的改變。

中國當前的官方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無疑是令集體協商的立法阻力大

大減少的因素。不過,癥結還是在於中國政府在經濟結構上對資本

的依賴,要以其自由為大前提,故此仍強烈地傾向資方。尤其是

在欠缺強制達成共識上,集體協商可說是形同虛設。加上中國

基於威權式政治體制,不允許任何獨立組織威脅統治和政權穩

定,因此也不容許工人組織起來,以罷工爭取平等的協商。

可見,勞資不平等仍然存在,集體協商不過是一個緩衝的

平台,為的是減少官方介入及其他連帶的社會成本。

反觀香港的經濟結構早已去產業化,自然與中國勞動

密集的經濟生產模式相去甚遠。而且,中國的勞資

糾紛對政權的危險性比香港高,工人群體的行動

較多,自我認同感也稍高,因此香港政府並不

急於就集體談判權重新立法。就算在可見的將

來,即使香港恢復的立法,也很有可能是這

種殘缺不全的版本。當中引伸的問題,則

可能變成本地工會自身力量薄弱、而協商

方面則同樣會預見到資方的各種拖延、逃

避的手法。因此,假如日後討論集體談判

的問題,也不可忘記香港經濟結構引起的勞

資不平等,不可能就憑幾條法律條文消除,

更不可能因為所謂法治較好就必然比中國大陸

落實得好;相反,除了要認真研究細節外,更

要注重工會的發展,才可令集體談判的平權功能

發揮出來。

註一:例如港商玖龍紙業董事長張茵早前認為《勞動合同法》過分保護員

工,稱「目前中國未建立完善的勞保福利制度,新法實施為之過早,而且

法規過於保護勞工,甚至規定將來企業不可以炒人,這對企業的發展是種

障礙。」( 據文匯報 2007 年 12 月 19 日報導 )

參考資料:鄧秀萍,〈中國工資集體協商:實踐與未來趨勢〉

[ ]

協商程序及合同的效力

問題一:假工會

問題二:禁罷工

問題三:偽協商

香港如何借鏡?

《彩虹計劃通知》:集體合同及集體協商

Page 25: CU Student Press 2011 Jan Issue

巨資製作、新戲上演

《搞咩鬼巿區重建策略檢討》

文:Edward、人仔

市建局條例規定,市區重建策略須定期檢討。另外,根據初定的市區重建策略(2001年)規定,市建

局須每二至三年檢討市區重建策略。可是,市建局拖延了整整七年,08年7月才進行第一次檢討諮

詢,直至最近12月13日諮詢結束。望穿秋水,市民以為等到發表意見的機會,釋放怨氣之餘,積累

已久的重建衍生出來的問題亦有望解決。然而,比較各重建影響居民商戶發表過的意見記錄,以及

巿建局策略檢討「公眾參與」的相關報告後,只可以失望地說:政府個阿頭只是借發展局和巿建

局,用納稅人數億元做一場大戲來欺騙巿民。這場大戲的確能讓巿民可以過過主角的癮,發下聲消

耗大家對重建的不滿外,根本毫無作用。大戲落畫,一幕幕更殘酷的現實景象將繼續上映。

發言重點任刪減

一眾深受舊區重建影響的團體,不滿發展局聯同巿建局在檢討期間文過飾非,大玩公關技巧迷惑

公眾,所以不惜花費大量心血時間將檢討期間的公眾論壇及專題討論內容錄音,與官方記錄逐一

校對,結果發現大量刪減。其中包括巿建局的應否發債、不披露測量報告、巿建局權力過大等問

題。(註1)

空降意向扮代表

在2010年5月25日之立法會討論文件:《市區重建策略檢討——第三階段公眾參與》中,市建局首

次提及到「十大取向」,聲稱這是在「第二階段收集到的識別七大課題後收集到的公眾意見,以及

相關研究分析」整合而成,並多次在不同場合強調這十大取向將可取得公眾共識。然而,這十大取

向與現時巿建局的政策相去無幾,公眾希望改善的地方絲毫不改。(註2)例如在七年樓齡賠償建築

面積與實用面積的爭議上,巿建局並無提出任何回應。

新策略不進反退

發展局於2010年10月推出了新的重建策略擬稿,內容不但沒有回應巿民在重建中面對到的各種問

題,從中更可以看到種種逃避問題的跡象。例如在原來的重建策略中規定,政府必須保存區內居民

網絡網絡,但在新的擬稿中,保存區內居民網絡一句前面被加上了「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的限制。

還有更重要的一項:每兩至三年定期檢討的指引,也被刪除了,換言之,以後重建政策影響到居民

時,巿民要從官方的渠道去表達他們訴求就更困難了。(註3)

面對巿建局龐大的權力,現在舊區居民只能被動地等待巿建局宣布重建項目後,組織集體力量,奮

力抵抗,保衛家園,並爭取應得的賠償。據巿區重建策略引言提到,巿建局未來將對200個項目展

開重建工作,總共會牽涉9000多幢樓宇,你也隨時不例外。

註1 市區重建策略檢討–草根觀點 [摘要及整理] 專題討論

http://peopleurs.wordpress.com/2010/06/04/discussion2/

註2︰立法會2010年5月25日之討論文件:《市區重建策略》檢討——第三階段公眾參與

http://www.ursreview.gov.hk/tch/doc/dev0525cb1-1919-7-c.pdf

註3︰2010年10月《市區重建策略 (擬稿) 》第5節i項

http://www.ursreview.gov.hk/tch/doc/Draft%20URS%20Ch.pdf

2001年《巿區重建策略》第39項

http://www.devb.gov.hk/tc/issues_in_focus/urban_renewal_strategy/index.html

社 會

25

Page 26: CU Student Press 2011 Jan Issue

市建局是甚麼﹖ 市建局是一間自負盈虧的法定機構,其董事局由特首委任。它的前身是土地發展公司,在2001年根據香港《市區重建局條例》成立,改名為市建局。在2002年,政府向市建局注資100億,以繼續推行各項重建計劃。市建局能夠在重建時豁免補地價和納稅。市建局在重建時需要遵守發展局所頒布的《市區重建策略》裡的守則,如︰

1 物業被收購或收回的業主必須獲得公平合理的補償;2 住宅租戶必須獲得妥善的安置;3 市區重建應使整體社會受惠;4 保存區內居民的社區網絡;5 以人為本;6 居民有機會就有關項目表達意見;

來自四方八面的壓力 當土地用途涉及公共利益時,政府便能運用土地收回條例,強行收取土地。當業主不願出售單位,在十二個月的限期後,若果業主還未能交出單位,便會被視作強佔官地,政府能派執達吏將業主強行帶走。 現在沒有受監管機構監控的市建局,即使濫用土地收回條例,市民只能被動地接受。市建局有這把尚方寶劍,便能有恃無恐。市建局只要等夠十二個月,便能傳召執達吏將業主強行帶走,業主更有機會被控告強佔官地。許多市民唯恐惹上官非,只能無奈地將居住多年的家賣出。它明顯地傾斜向市建局,業主與市建局的位置並不平等。 另外,市建局宣稱他們向業主和租戶給予足夠的賠償,而且有些賠償比市價高。市建局咁好人,點解業主還要「嘈亂巴閉」呢﹖許多人很容易落入「居民貪心論」,認為居民獅子開大口,要政府賠償一大筆錢,剝削納稅人。於是乎,業主除了受到市建局的壓力,更會受到輿論壓力。

陰陰濕濕的市建局 市建局在重建時先考慮利益,對市民愛理不理。加上沒有政府部門專門監察市建局運作,在無王管的情況下,市建局能為所欲為,欺壓市民。市建局常將足夠賠償掛在口邊,但究竟所謂的「足夠賠償」是真的足夠嗎﹖ 市建局以「七年樓齡」作賠償準則,即是賠贘能讓業主在該區內買到一間大小相同、七年樓齡的單位。其計算公式是︰現值價 + 七年樓齡津貼 + 津貼(自住業主才能獲得)。能換到相同大小但較為年輕的單位,又有津貼,好像不錯吧?但只要細心一看,便會發現許多不合理的地方。

被陰乾的業主

市建局和業主進行交易時會簽定保密合約,業主不能將交易內容公開。在合約約束下,業主無法得知其他交易的價位。市建局是唯一的買家,就算市建局將收購價壓至很低,在資訊壟斷下,業主難以判斷市建局的出價是否合理。

另外,業主購買單位時以建築面積計算,而市建局收回單位時卻以實用面積計算。市建局聲稱以市價收購單位,但實際上它出的金額比實際低兩成。許多業主表示獲得的賠償只是七年樓齡的樓價的一半,根本不足以購買七年樓齡的單位。

劣跡斑斑的市區重建────假以人為本的市建局

Page 27: CU Student Press 2011 Jan Issue

若果你質疑市建局的測量報告,市建局會提供一些測量公司,如果你選用它們,市建局會幫你付錢。咦,聽上去好像不錯,但是難保市建局所列出的公司不會與它狼狽為奸,一起敲詐市民。假如業主蝕底一點,願意掏錢找其他測量公司,市建局會否採用你的報告呢?無從知曉。

被趕盡殺絕的租客

根據市區重建策略,市建局在重建計劃前需進行凍結人口調查,以確認在重建時住戶領取津貼和獲得安置的資格。有些將單位出租的業主,為取得自住單位業主的資格,以求更高的賠償而中斷租約,將租客趕走。理論上,市建局仍需要賠償金額大約幾個月的租金給身分被凍結的租客。在實際情況,市建局以租約被中斷為由,拒絕承認租戶身份,令他們一毛錢賠償也收不到。香港的樓價、租金昂貴,假如租客要在同區內另覓一個與之前相約租金的單位是極度困難,新租金隨時貴三、四成,迫遷無疑送他們去死。

被玩死的商戶 在舊區裏,有許多富有特色的商店,例如喜帖街有大量印喜帖的商戶集中在那裏,因而得名。他們在那裏工作多年,賺的是蠅頭小利,勉強糊口。市建局以商舖並非住用為由,不包括商戶在七年樓齡賠償準則之內。重建時,商戶需搬往別處繼續經營。首先,別人不知道他們搬到何處,商戶便失去老顧客。另外,新舖需要裝修,加上租金昂貴,賠償不足夠支付林林種種的費用,商戶無力承受金錢壓力。即使他們忍耐一會,在重建後返回舊址,也難保租金會保持不變。 除金錢外,商戶還要考慮環境。舊區樓宇的樓底較高,大多數車房、五金鋪都需要這種設計。現在新建的樓宇大部份樓底不夠高,商戶很難在其他地區找到合適的環境繼續經營。面對重建,商戶真是做又死,唔做又死,商戶被市建局玩死。

名則重建,實則搶地起豪宅 市建局以重建為名,借機撈一大筆。市建局低價收購樓宇,將基層居住和做生意的地方,變成冷氣商場和呎價成千上萬的豪宅。居民無力購買原區的單位,被迫遷到樓價較便宜但遍遠的社區,商戶則被迫結業或遷往其他地方繼續經營。居民需要花大量時間和金錢於交通上才能上班或上學。另外,他們需要重新認識和融入新社區,商戶亦要花一段時間才能找到新顧客,這對他們的生活帶來極大不便。由此可見,市建局的服務對象絕非舊區的居民。市建局執行董事的花紅與公司的利潤掛勾,他們為賺到更多錢,借重建來殘民自肥。

總結 總括而言,我們認為市區重建的目的是以人為本,為了令市民有一個更好的居住環境。但事實証明市建局將舊區居民一步步逼向絕境,違反了「市區重建應使整體社會受惠」的原則。一個公義的社會絕對不能容忍大財團恃着有財有勢便能隨意地欺壓市民。我們認為︰

1 政府應立刻成立一個專門監察市建局小組,監察市建局的運作,以防市建局濫用權力,以權謀私,欺壓市民;2 政府應該立刻修改「土地收回法例」,以免重建局濫用本例;3 政府立法禁止市建局以重建土地興建豪宅。在這個物價高漲的社會,市民不能承受昂貴的租金和樓價,豪宅對他們的百害而無一利;4 政府落區進行意見收集,認真地聆聽市民的訴求,而非以「意見照聽,行動照舊」的方式進行假諮詢。 延伸閱讀:市區重建策略檢討–草根觀點http://peopleurs.wordpress.com/2010/10/22/questionlist/舊區更新電視台總台http://renewaltv.wordpress.com/市區重建策略檢討〔民間白皮書〕主頁(H15關注組製作)http://ursreview2.wordpress.com/影行者通訊 v-artivist newsletterhttp://vartivist.wordpress.com/2010/10/27/2010-10-27/香港獨立媒體--市區重建策略檢討http://www.inmediahk.net/taxonomy/term/502491

Page 28: CU Student Press 2011 Jan Issue

文:Susanna

十二月上旬,繼2003年之後,數名外籍家庭傭工提出司法覆核,質疑現在不將她們的工作時數計入「通常居港」的《入境條例》違反基本法第廿四條,屬歧視外傭。

目前政府政策和法律之所以對歧視外傭或造成外傭困境的規定視若無睹,背後無非服膺於金錢至上的邏輯,認為外傭對香港的經濟貢獻有限、無助社會「增值」,是次一等的外來人口,歧視有理,想都沒有想過要讓外傭成為香港永久居民。這種想法顯然忘記了外傭也是人,而不單單是勞動力,亦需要一個身份去保障他們的權益。

擺明車馬的歧視

香港《入境條例》第2(4)條寫明了,外籍家庭傭工在香港工作的每一分每一秒都不會算入通常居港。和受僱來港的外籍專業人士或投資者不同,哪怕他們在香港做了二十多年,他們都是永遠的「暫居人口」,「不論留港多久都沒有居港權資格」。不單如此,哪管他們的簽證本來批了兩年,如果僱主突然解約,他們也要立即向入境處報告。在專為外傭而設的兩星期規定之下,他們必須在十四天之內找到另一個僱主,否則就是逾期居留,立馬就會被遣返回國,平空蝕了一大筆仲介公司的費用。所以,僱主基本上手操外傭的逗留之權,因為一聲解約幾乎就等於將半個外傭遞解出境。

這項兩星期規定於1987年開始實施,當年亦有兩名外傭(1)為此興訟,官司一直打到去樞密院,最後法庭雖然承認此項規定令外傭處境更加艱難、對僱主的苛待更無討價還價之餘地,卻指此項政策不算極度違背常理,旨意入境處自己酌情處理,結果判了兩名外傭敗訴,此項後來被聯合國消除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委員會和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委員會先後譴責的規定(2),也就得以永垂不朽。到今時今日,僱主欠薪的情況仍是無日無之,據香港海外女傭僱主聯會副主席羅君典表示,尚有近25%的外傭工資低於法定的$3580。受制於兩星期規定,外傭向僱主索償的代價十分高昂,往往大部份人都只能啞忍了事。

自己嚇自己的「香港陸沉」

香港現在的外傭約有二十八萬,其中有多少人符合申請永久居留尚未有正式統計數據,而多少合乎資格的外傭真的會去申請也未經調查。不少人一聽到二十八萬之數就已大為緊張,《明報》指她們若能成功爭取,「約28萬外傭將有可能與港人一同投票,亦可自由選擇職業及享受福利,對香港人口政策會有深遠影響」(3),一言而蔽之就是擔心她們分薄福利、虛耗政府資源。

身為香港永久居民的其中一種福利就是可以領取綜援。現在領取綜援的人約四十六萬,如果一下子就多了廿八萬人來拿綜援,那綜援開支當然會大增,但有什麼理據說所有外傭會集體不再工作,齊齊去拿綜援?

公平一些,居港權是外傭應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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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加拿大為例,該國以起居照顧員計劃(Live-in Caregiver Program)讓外籍人士到加拿大從事照顧長者、幼兒或殘疾人士等類似香港外傭負責的工作,只要他們在三年之內獲得兩年加拿大工作時數就可以申請永久居留,亦可同時申請家庭成員前往。在較香港寬鬆如此之多的人口政策之下,如果外來人口個個白拿不做,大概加拿大的福利制度早已崩潰了吧?數據顯示,的確,剛來的移民失業率偏高,就業率只有65.4%,不及土生土長的就業率有83.1%。然而,已經站穩腳跟的移民,就業率亦達82.1%(4),和土生土長的加拿大人相差無幾,一樣都在努力工作,沒有成為包袱。

所以,政策放寬伊始容或會有陣痛,但若然一步步來,自可消化得到增加的人口。

沒有經濟貢獻,所以沒有資格?

已發展地區的勞動人口對粗重工作傾向抗拒,通常政府就透過引入外籍勞工去解決問題,香港、新加坡和臺灣都各有自己的一套外勞政策。雖說各有政策,但三地的政策都有共同之處,就是小心地劃分開「有價值」的外來人口和「冇價值」的外來人口,有價值的外來人口就讓他們正式移民,享有和原有人口等同的權利,冇價值的人口就儘量設置關卡,儘可能令他們無法取得正式身份,永遠只是勞動力。

所謂價值當然純為經濟計算,而外傭專責的打理家頭細務、照顧老幼,恰恰就屬冇價值的工作。根據政府2003年的《人口政策專責小組報告書》,61%有請外傭的家庭是雙職的,而沒有請外傭的家庭只有32%是雙職的,可見外傭對雙職家庭中的眾阿媽幫助很大,讓香港女性能自照顧子女、打理家務等繁重工作中抽身而出,安安樂樂地打一份朝九晚五,甚至朝九晚九的工。縱使如此,外傭的價值仍是不獲承認,我們的社會仍然連最低工資都吝嗇不願意給她們,2003年時甚至每月還要向外傭僱主徵收400元,明知差不多一定會轉移到外傭身上!

公平一些,居港權是外傭應得的

外傭也是人

由於外傭不是永久居民,他們並沒有投票權,在香港的政治影響力被壓至最低,超過廿八萬人,佔香港人口差不多3%,在立法機關卻連一個自己的代表也沒有,是他們權益備受漠視的其中一個原因。

雖然「身份」這個議題可能超出了大部分外傭日復日的關注,但爭取永久居民身份這一步,有可能逼使政府正視外傭權益,重新制定和外來人口的相關政策。

(1)Vergara v Attorney General of Hong Kong [1988] 1 WLR 919(2) Mary Ann Benitez. Rough justice.2007-8-20 南華早報(A14)(3) 2010年12月5日明報專訊 <留港23年無居權 外傭斥歧視申覆核>(4) Jason Gilmore <The Canadian Immigrant Labour Market 2007> Statistics Canada

社 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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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減排「戲法」

今年9月,環境局提出一份《香港應對氣候變化策略及行動

綱領》的公眾諮詢,表示政府將會按聯合國建議,在2005

年的溫室氣體排放基礎上減少50-60%的碳強度。難得政府

願意在氣候變化上承擔責任,環保團體對有關減排目標都

表示支持。不過細看諮詢文件,竟發現政府打算在2020年

將核電倍增至50%,即估計要多建一座與大亞灣相等規模的

核電廠,當時綠色和平已經計算出,政府的減排方案幾乎

全部依賴有嚴重幅射風險的核電,而非實實在在地推行節

能。

到今年12月,政府終於在環保團體的多番要求下,把諮

詢文件的基礎──一份耗資800萬公帑的顧問研究報告交

出,並勉強將諮詢期再延長三個星期至12月31日。不看由

自可,一看就發現整份顧問研究報告出現嚴重漏洞:政府

除了靜悄悄收起另外兩個方案之外,政府在公眾諮詢文件

中所硬銷的「方案三」中所預測到2020年的最終能源耗用

(Final Energy Use),竟然比「如常運作」的情景還要

高出1.4%,更比2010年的耗能水平再大幅增加29.5%。根據

機電工程署資料,由1998至2008年的最終能源用量才增加

6.3%,政府為何「估大」近5倍,實在令人質疑是否要為多

建一座核電廠鋪路!

本以為這種將香港未來用電量,估高5倍的手法已經夠荒

謬,怎料原來「低處未算低」!因為有熟悉顧問報告中所

採用的經濟能源模型(M M Model)的學者指出,整個模

型的運作竟然並非按照科學的方法去運算出數據,而是事

先假設政府要輸入50%核電作為整個減排模型的基本條件,

絕對並非合乎常理的做法。如此一來,難怪會得出「愈減

排,愈耗能」的荒謬現象!城市大學管理科學系教授鍾兆

偉指出:「如果這份是學生的功課,已經不合格,因為它

並無按照模型的方法去做,而是憑空構想。」

問題是同樣一間顧問公司,早在2000年已經以同樣的能源

經濟模型推算過當時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為何今次會「忽

然做錯」,司馬昭之心可說是路人皆知,亦令人懷疑政府

會否為了唱好核電,而向顧問公司施壓,影響結果。這一

點,政府有必要清楚交代,並要求以公帑聘用的顧問研究

公司,重新修正三個方案再諮詢市民。

未做節能 咪搞核電

政府雖然一直強調,今次的諮詢文件中,除了建議增加核

電,亦有從能源需求管理著手,例如增加電器及建築物的

能源效益、為車輛引入生物汽油等。不過令人失望的是,

整份諮詢文件根本並無提及這些節能措施,將可減少多少

的溫室氣體,甚至連減排預計要花費的成本亦未有提供,

叫人難以理解。事實上,如果政府將採取積極的節能措

施,那就很難解釋為何十年後,本港的最終能源需求反而

會比2010年再大幅增加30%。

觀乎世界各地,如美國加州、新加坡、台灣等地,都是以

節能為主要的減排策略,而且成效斐然。其中在加州,差

不多每投放1美元,就可以在能源效益上,獲得2美元的純

利益回報[1],並創造幾千個綠色就業機會。就算拿環境局

最引以自傲,以4億5千萬鼓勵大廈進行碳審計的計劃,自

今年4月推出以來,已經吸引近千宗申請,當中涉及7千多

幢建築物,而香港才只有4萬多幢樓宇。建築物佔本港電力

用量的九成,有能源顧問指出,一座建築物單是更換節能

照明和電梯,已經可以節省三成電力。

根據大亞灣的經驗,興建一座核電廠的成本約為40億美

元,如果將這筆錢用在大廈的節能上,相信已經可以令樓

宇達到節能25%的要求,再配合一些政策,包括收緊建築

物的能源效益;為電器制定最低的能源效益標準;為住戶

安裝智能電表;推動兩電聯網及改革電費制度等方案,相

信必然可以在零核電或其他機組增加的條件上,達到聯合

國的減排要求,並且是由下而上的全民參與,絕對是教育

下一代珍惜資源的最好機會。倘若「未做節能就搞核能」

,除了會令市民白白付上興建核電廠的高昂費用,亦會失

去將資源投放在節能的關鍵時刻,最終只會「繼續嘥電,

繼續起核電」,讓下一代蒙受更大的核威脅,而贏家只會

是政府和電廠:前者輕易減排,後者則有機會繼續從中獲

利。

相信大家都知道,核電並非清潔或安全的能源,由核廢料的處理,到最近接連延誤通報的大亞灣核電事

故,都在明確的告訴你:政府或電廠根本無法保證核電廠的安全。到真正出事時再通知你,還有用嗎?

不過在香港反核,其實有比這更大的理由,因為按照香港目前的耗電水平,我們根本無須再興建一座核

電廠去供電。最近有學者甚至踢爆政府委託的顧問研究,沒有按照慣常能源經濟模型(M M Model)的使

用方法去制訂出幾個減排情景,而是先以增加核電作為基礎去「篤數」,如果事情屬實,今次的反核戰

已經不止是核電安全與否的討論,還包括政府的誠信和背後的政治動機。

點解要 核?

反有關

核電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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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學 生要 知 道

核電危險 勿搞擴建

歸根究柢,核電都不是安全的能源。環境局及中電在核電

的宣傳中不斷提及有「國際標準」保證核電安全,但從來

未有講述何為「國際標準」。首先,核電行業的「國際標

準」從來都是一個最低標準,而不是最高標準。其他國家

都並不相信「國際標準」, 而是制定自己的一套更嚴謹的

要求。

法國於2006年就成立了獨立的核安全管理局,根據法國的

標準審核所有有關核電的運作,並非單靠核電行業自律跟

從「國際標準」。而另一個更明顯的例子就是美國的第三

代核反應堆AP1000雖通過國際標準,但本土的監管委員會

仍未批准有關設計在美國興建,可見「國際標準」並非一

個有效的保障。而切爾諾貝爾的設計,其實亦得到「國際

標準」的批准,不過災難依然發生,可見核電意外很多時

是涉及人為因素,根本無法防避,還未計算同樣含有高放

射性,需要240,000年才會降至安全水平的核廢料出現泄漏

的危機。

核電的供應亦非無窮無盡。目前的核電主要沿用核裂變技

術,依賴非常有限的鈾元素供應。2007年的核電業界數字

顯示,假設全球核電的總需求不再增加,鈾元素僅可供應

一百年;假設大幅增加核電,鈾元素將更快出現短缺。現

時鈾元素亦僅足以供應76%核電廠的需求,依賴各國從高濃

度核武中提煉出發電用燃料棒,不過各國核彈頭的存量亦

逐步下降,預計十年後核電燃料棒的短缺將會加劇,影響

核電供應的穩定性及價格。

核電根本不是可持續的能源,我們再增加核電只會加速枯

竭。明知死路一條,何以政府仍然要魯莽向前?

[1] http://www.chinauseealliance.org/docs/calif_cleanenergy508_

chinese.pdf

八十年代,有100萬人簽名支持反核,希

望保護他們的下一代;今日,這場反核的

戰役同樣需要各位大學生的關注和支持。

如有任何意見,歡迎電郵到 nuclear.hk@

greenpeace.org,或者登上我們的反核網

頁http://no.nuclear.hk,了解更多反核

資訊。

31

Page 32: CU Student Press 2011 Jan Issue

新界村代表選舉將在本月舉行,選舉前各原居民勢力的爭鬥因刑毀案不絕而曝光[1]。另外,前陣子的「甲龍村風水橋事件」又引起公眾不少關注[2],加上過去兩年因為多條非原居民村落被強行拆遷,關於原居民與非原居民的差別待遇問題也不絕於耳,令我們這些本來對新界政治不感興趣的「城市人」也無法視若無睹。 究竟原居民是甚麼人呢?他們的祖先其實於1898年英國租借新界時已居於新界,他們不但擁有丁權,且享有鄉村發展區範圍內外的村屋,以及村公所、祠堂等的豁免差餉權,同時無論生人或死人,面對政府因發展而要拆遷,也有不同於一般人的待遇——生人能免費搬村,山墳也能獲特惠賠償。加上原居民村落有不同於全港所有地方的權力結構(包括有村代表與鄉議局處理鄉村事務),使新界鄉郊之於我們這些外人來說,有如一獨立王國。 在原居民的特權當中,丁權乃最為人詬病的一項。以下,〈送你一條土製金鎖匙〉一文嘗試追溯歷史,找出新界原居民成為特權階級的原因,也推翻一般認為丁權乃英政府奪去原居民土地的賠償的說法,同時質疑丁權本身的合理性。而〈劉皇發不代表我〉則由作為原居民的同學現身說法,痛陳自身雖為特權階級,但因土地限制很難獲地建屋,丁權大多變成相對低價的商品賣出,而最大得益者就只有有權有錢的村代表甚至地產商。

[1]上月初元朗屏山新村村長夫婦兩部座駕遭淋潑「起漆水」。至月中,元朗錦上路水流田村原居民代表候選人蔡富來,以及居民代表候選人鍾國榮的宣傳橫額及海報被人撕爛。到月尾在落馬洲永平村又來一宗汽車刑事毁壞案,受害人也是原居民。 [2]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曾憲強以興建高鐵「破壞龍脈」為由,要求在大欖郊野公園內的甲龍村興建一條可供行車的橋樑,以作賠償。而為建此橋,該村原居民強行(甚至以武力)趕走區內的寮屋居民。

新界土王國 原居民特權透視

送你一條土製金鎖匙文:欺善怕惡

其實一直說原居民充滿特權,最明顯的例子莫過於丁權。丁權准許年滿18歲的男性香港原居民,每人一生可以一次無需繳付地價,建造一座最高3層,每層面積不超過700平方呎的丁屋,即最大可達2100平方呎。在寸金尺土的香港,不得不說是令人羨慕得流口水的特權。根據鄉議局估計,合資格享有丁屋權利的男性新界原居民約24萬,目前輪候丁屋的申請人不足1.2萬。(1)試想像如果他們全部出來申請興建丁屋,絕對是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究竟丁權從何而來?又為什麼原居民有此特權?

丁權不是賠償

原居民一般會將丁權形容為港英政府將新界居民據《大清律例》擁有土地的永業權變成75或99年的可續期租約(跟港九土地看齊)的賠償。(2)可是事實上是不是呢?先不論這個舉動本身,對居民的生活方式沒有甚麼實質影響,是否值得千秋萬代都有丁權、如此優厚的賠償。事實上,港英政府早在1905年已經以集體官契的土地登記形式,把村民手持的永業田契收回,但是遲至六十多年後的「小型屋宇政策」才首次界定原居民的身份並給予他們丁屋權等法定權利。由此看來,丁屋權作為賠償的說法,不無誤導。

丁權作為統戰的禮物

其實港英政府在獲得新界租界之後跟當地居民一直關係緊張。兩廣總督譚鍾麟曾就此奏報朝廷:「新安民風強悍,租界內村莊不下萬戶,食毛踐土二百餘年,一旦聞租與英國管轄,咸懷義憤,不願歸英管。」(3) 1899年更爆發了新界居民和英軍的激烈戰事,死傷近二千村民。(4)要明白為什麼港英政府會在1972年給予部份新界居民丁屋權,一定要先明白當時的社會背景。當時1967年的六七暴動剛剛過去,政府在1970年代開始計劃發展新界,急需新界居民的支持。於是丁權等特殊的法定權力就成為了港英政府分化當地居民,統戰原居民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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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土王國 原居民特權透視

劉皇發不能代表我作者為新界原居民

最近於新聞報導之上,瞥見很多原居民藉「特權」向政府「搵著數」,社會上

覺得原居民都是一班貪得無厭的人,但實際上,媒體所見到的只是少數。

原居民其實只擁有兩種特權,一是丁權,二是原居民選舉權(與鄉議局組成有

關)。丁權即指新界原居民所擁有的丁屋土地擁有權。每一個滿十八歲的男

性,可到自己村的村公所宣誓,即可擁有丁權,然後加入「排隊」行列,等待

政府分地。原居民選舉權與丁權差不多,即只向民政事務處遞交相關文件即

可。這個選舉權重要之處在於「村長」(原居民代表)一職是與官方溝通的重

要渠道,而所有重要的官方資訊流通、村內司政司庫的管理、合法的利益輸送

(註1),都是這個職位能夠涉及的地方。除此之外,村長們同時會參與鄉議局

的選舉(鄉議局是一個最大的集體鄉事機構,和政府進行談判以及協調各鄉的

事務),為村民於鄉議局爭取最大的福利,而這個組織當下及過往數屆主席為

劉皇發。

得物無所用的丁權

如剛才所言,原居民其實只擁有兩樣的特殊權力,筆者當然不是輕看丁權的重

要,而是丁權對於現今的原居民而言,其實沒什麼作用。原居民即便擁有丁

權,亦不代表有地可分,有樓可建。一般有兩種方法可以興建丁屋。一是只要

你有錢買足夠的土地、而且擁有丁權,就可以無需特別手續,直接起屋。另一

個方法,就是一般村民所採用的方法,排隊等政府批地,這樣無須花錢買地,

不過輪候時間很長。所以一般等不及興建丁屋的人很多時後會把丁權賣掉,通

常巿價值20至50萬。有兩種人會「接收」這種丁權,一是村中權勢,二是發展

商。

極少數的超級特權原居民

村中權勢多數與村長有密切關係,他們收集丁權後可以向政府申請土地。個別

村民不是不可以申請,而是申請後,有一段「反對期」,若然反對期遭人反對

的話,申請便會被拒絕(反對者往往就是這些村中權勢)。而當這些權勢申請

的時候,礙於他們的權力,沒有人敢於反對,順理成章,這些人的地產資本不

斷上升。丁居建成後,會以7千至1萬2千元(約7百-1千呎)左右放租(建居成

本約50至70萬)。

財可通神

另外有一種做法名為「飛丁」,即是把丁權轉移去另一個地區。一般A村人,只

會在A村範圍內尋找可興建丁屋之土地。如果A村已無地可用,或一些特別的原

因,便會在其他地區(暫稱B村)興建丁屋。B村村民又豈會容讓你侵佔屬於他

們的土地?所以很多時候飛丁申請都會在反對期內被拒回。但因為不同村的權

勢往往互通聲氣,所以很多時候如果A村村長願意用錢疏通一下,B村的村長就

有辦法把反對聲音壓下去。這亦是村長職位的「好處」之一。

發展商也分一杯羹

其次發展商亦會主動向村民購買丁權,這是一個極為重要的地產項目,因為集

體丁權是一種非常有用的購地武器。於太和火車站附近,大家乘坐火車時都可

以見到的「華樂豪庭」,就是發展商利用丁權,向政府低價購入(因為以丁權

購買丁地所費甚微,雖然只可興建丁屋)。因為發展商用集體丁權向政府購地

需要付錢,村民向政府批地則屬免費,所以當村民跟發展商同時間向政府申請

同一塊地時,政府都會傾向將那塊地賣給發展商。於是更多原居民輪候不了政

府的批地,只能將丁權賣給發展商圖利。

在我們討論原居民的橫蠻與無理的時候,我們必須把焦點集中一點,很多原居

民都不是我們於媒體上見到的那樣窮兇極惡。「算到盡,吃到底」的只是恃勢

凌人、極少數的村中權勢。筆者作為原居民,並不是要抹去所有對原居民的負

面看法,而是希望讓讀者們可以了解更多原居民中真實的權力結構。

註1:對內而言,就是將個人開支,如宴客、應酬等歸入公數,向村公所報銷;對外而

言,村內進行工程都會給予「利是」他們,以獲得批准或支持,這些利是不一定是金錢回

報,比方說,村中勢力人事協助發展商收購丁地後,可以以低價購入或較先選擇他們所興

建的丁屋屋苑(如華樂豪庭)。

劉皇發七一抽水保平安

回歸後,政府亦有嘗試處理這個歷史問題。地政總署於2004年4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審理丁屋申請程序」,收緊丁屋資格,將以往丁屋資格由村長核實及證明改由署方自行查核族譜來鑑別。不久鄉議局就威脅政府如果不收回政策就會在七一上街,果然政府受不了在04年7月1日這個關鍵時刻,數十萬原居民補上一刀的政治風險,只得就範,中止改革。劉皇發其後風騷地向媒體表示:「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當日發出7月1日通牒,政府沒有改善,村民可能上街表示,口談判不了,便用腳行。政府(現時)有誠意坐下來商討解決,一切影響社會秩序的行為,我們都不做。」(5)抽完水仲要反咬遊行的市民一口!

終結特權遙遙無期

近年因為新界土地有限,所以丁屋審批開始減慢。有見及此,07年鄉議局再次放風要於十月上京時告御狀,投訴政府處理丁屋不力。未幾,規劃署向城市規劃委員會建議放寬丁屋的興建限制,容許申請興建的丁屋有50%在丁屋發展範圍以外,令可以申請興建丁屋的範圍大大擴大。丁屋問題這個「歷史」問題不單沒有解決,反而變得愈來愈大殺傷力。未來政府銳意發展新界東北,官鄉勾結的關係看來只會愈加牢固,解決丁權這個世襲特權遙遙無期。

(1)《明報》(2006/3/1):《丁屋過時應取締 地界為限禁擴張》(2) 有關香港物業年期的來源 http://www.gaogo.com/f_cate/f03_topic/f3_005.htm(3)(4) 《解密百年香港》第十集(http://www.hkatv.com/infopro-gram/07/hkdecode/content10b.html)(5) 《香港經濟日報》(2004/5/5):《丁屋沿舊制 鄉局棄上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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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正值考試時刻,但看到這篇文章時感到驚訝至極,不能不稍作回應。 該文作者嘗試將道德問題歸結為孩子的生長環境是否理想,代母是否遭到壓迫等表面問題,而蓄意忽略文中應該討論的道德規範,讓我們重新審視該篇文章的論述,以及思考應如何看待道德吧。

邏輯謬誤 首先,〈學〉文刻意打造一個虛假的二元對立論述,「除了父母之外,一個人的成長中還有很多的參數,像是祖父母叔伯兄弟等家人的照顧、學校中老師的教導,以至是由社區或是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務支援。說是必需要有一父一母才能讓子女健康成長的人,莫非就覺得這些外來的支援不重要?」,我十分肯定其他支援的重要性,但父母的存在與這些支援並不是非此即彼,是能夠共存的,而且我相信沒有人會否認父母親在其成長過程中的重要性。

這是道德的問題 其二,問題的焦點其實並不在於代母是否弱者,是否遭到壓迫,或是代母有「出租」子宮的自由,而是代母產子是否合乎道德的問題。現實生活中並無一套絕對的道德標準,但我們衡量一件事是否合乎道德其實是能從我們的道德直覺判斷。例如,我們要讓座予老人,我們不會計算他對社會的貢獻才考慮是否讓座,而是讓座本身就是一件道德之事,於是我們便應該做,孝順父母、尊敬師長等都是出於同樣考量,而我們不會說我尊重你不孝順父母的自由,可見,道德其實是應規範著自由,就如哲學家康德所言︰自由即自律。 因此,由道德直覺告訴我們,代母產子是一件不道德之事。但若再追問,為何不道德時,背後能有更深入的原因嗎?筆者認為是有的,例如代母產子的先決條件是,先培養合適的受精卵再值入代母體內,多餘的受精卵很自然便會被毀減,但這些被毀減的受精卵是生命嗎?筆者無意在此討論這些較深層次的倫理問題,只想帶出道德直覺背後其實還有道德理據的。

富人依錢改法? 文中另一觀點是贊同富人依錢改法,「當然,我也相信李生和其他心有同感的富人不會坐以待斃,而是大灑金錢請大狀去法庭要求將這條保守的法律改正。由此,政府可以證明香港法律仍然公正;富人可以再次用錢改法律;小市民亦可以從這部份的惡法中解放,豈非三贏的局面嗎?」(註一)。筆者對此不能不表示反感。就算退一萬步來說,代母產子是合乎道德,應該合法化時,我們應該為富人有足夠金錢而能夠透過合法程序修改法例而喝彩嗎?我們不是應該思考,為何普通市民面對法律的不合理對待時,會特別無助?整個法津制度對市民是否公平、法援是否足夠? 當我們面對代母產子的道德爭議時,還是讓我們還原基本步,思考何為生命、何為道德,還有,面對制度的不公時,我們如何改變,和我們要求的是一個怎樣的公平的制度。 黃禮祥新亞書院學生會幹事會內務副幹事長 [註1]:〈學〉文已上載至《中大學生報》網:http://cusp.hk/?p=1745

讀者來信(節錄[註1] )

回應上期學生報文章

〈學會如何停止擔憂和支持代孕〉,下稱〈學〉

回應

文:小咩 感謝黃同學考試期間仍然來文。 Re:邏輯謬誤

〈學〉並文沒有「打造虛假的二元對立論述」。作者強調的是養育孩子,其實有「外於家庭」的支援,並不否定父母角色,但強調他們並非不可取代。 Re:這是道德的問題

代母自然是一個道德問題。但什麼才是道德?這是〈學〉文希望探討的。黃同學來信說到:「問題的焦點其實並不在於代母是否弱者,是否遭到壓迫….而是代母產子是否合乎道德的問題。」換句話說,「代母的待遇」、「其是否受到迫逼」,並不包括在黃同學的「道德」以內。在這個例子中,為什麼「自然、血統、倫理」的次序,要比「工人待遇、婦女受壓迫」更高?訴諸「道德直覺」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生育」本身是一件重大的事,主要由於「生育」(還包括教、養)提供勞動人口,是社會得以延續的條件。但目前,幾乎所有生育都是無償勞動。由母體付出極大的代價(時間、力氣、痛苦、心血等),但父親/社會則相當take it for granted(連「侍產假」也不過很近年的觀念)。由是,當我們重溫〈學〉文的觀點,我們發現作者要處理的正正是道德問題:「生育」為什麼必須要屈從於一個家庭結構之內,而且無償?女性為什麼要付出這麼大代價去免費服務社會?這是公平麼?這是道德麼? Re:富人依錢改法

筆者要先澄清,這段話只是戲言。然而真實的卻是,如果李家傑最終因違法被捕,他幾乎必然會嘗試以司法覆核推翻法例以脫身:而這是一個昂貴的過程,平民難以做到。而吊詭的卻正是,原來保守性道德均衡地施力在所有人身上:即使李家傑是富豪,當他成為性道德小眾,他仍然要被主流道德規訓馴伏,只不過他有更多資源反抗——這裡更突顯出為什麼我們要小心處理性道德的問題——因為當中牽涉的約束與不平等,是如此之重大。 Re:讀者來信

代母議題確是很難為一般人所立即接受,這更正是為什麼〈學生報〉要花篇幅引人去想。黃同學來信誠懇,也分享了他對議題的不安,後來更來到報社與同學一起討論。同學能有這種對討論的付出、對話的堅持,在緊湊的大學氣氛之中難得一見。筆者希望以後有更多同學,會與〈學生報〉分享感受與歧見。祝各位 新年進步!

性 別

Page 35: CU Student Press 2011 Jan Issue

第一次文:小小羊

生活紛繁,記憶不住覆寫,所作所為,隨想隨忘。 第一次和女孩做愛,腦裡空白。驚訝,其他女孩的乳尖原來與自己的觸感不同——比如說,洗澡的時候我也會按摩到自己的身體,或者我以為已經很理解女孩的構造——但是當我的指頭觸到另一個女孩的陰部,感覺到溫暖嫩滑的肌肉和體液,感覺還是很陌生。 但是我無法說出我是否喜歡那些女孩。並不喜歡同性,但我可以與她們做愛。現在重想起來,做愛又如何?似乎也沒有什麼好說的。我一邊撫摸她們一邊撫摸自己,時而覺得重疊時而覺得分散,仿佛是與自己做愛但又另有一種體溫和重量。女孩的腰與腿如此性感我有時覺得自己是男人有時覺得自己是女人,而她們的嘴唇柔軟直似我在吻著男孩。 到最後我以為我剩下的記憶是只關於自己,或者以為我一點不記得她們。但我打開自己的衣櫃見到各式衣服的質地,會想起這個她的黃色裙子,那個她的格子布,那些一個個看不出傾向的女子,如何和我在半明半昧中,身體扭在一起,以致無法在記憶之中分開。 如果再有時間,我其實想再和女孩慢慢的做愛,而不是現在這樣每次都覺得很匆忙,意猶未盡所有感官都未開動而我們已經累得筋疲力盡乾渴不堪。

******** 第一次和男孩做愛,記憶又更模糊。那是考公開試期間,苦悶、寂寞與緊張交煎,被制度與命運拋擲,覺得沒有一件事是自己能把握、沒有一些事自己想記住。男孩邀我到他家我便說好。玩了一輪玩到上他床上便上了床。他伏在我身上啜我胸口的時候,我還是不停在想考試的事。就在我覺得眼前一切非常荒謬的時候便笑了,在他肉緊地把弄我的時候笑出聲來,非常突兀。 他怎樣反應我又記不得了。現在想起來,我連他怎麼脫我衣服如何吻我……一點都不記得了。有時我會奇怪,為什麼所謂很重要的第一次,我一點都無法記得細節。比如說和女孩做愛,我會記得如何看到自己,記得那種難分自我、不男不女的交疊感覺。或者我還會想到自己在種種奇怪的狀態入面。但是我就是忘了和他。 後來我說我是第一次,他不信:「你咁姣,又會用口,呃鬼咩」。之後隔了很久,我和他已十世沒一起,我也去到了離他遠遠的他永遠觸手不及的地方,他後來又問我,「那次真是你第一次?」我說是,隨即寸他:「係又點啫,第一次好威咩。」他默默笑。 但我還是一點都不記得。

情 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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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36: CU Student Press 2011 Jan Issue

留低擊傷你的石頭by小學雞 作為一粒遲熟的菩提子,真正(?)的失身要由出智慧齒那年說起。記得那是一個月黑風高的晚上,青梅竹馬的同學仔半哄半騙要我送返屋企,最後拐了上樓。慢三拍的我直至到了大門口才心知不妙。對方著我在外邊等,要先行入屋查察形勢。門外的我聽到佢同一個小男孩的說話聲,嗯,佢細佬仲未瞓,正猶疑是否要無聲撤退,大門此時卻偷偷開了一道縫隙。屋內漆黑一遍,我們躡手躡腳走到佢閨房。閨房,在大男孩的幻想中總是夢幻般美麗,但現實比小說殘酷。酸縮的氣味,雜亂的床舖,昏黃的房燈,破落的牆身,幾乎以為是周星馳電影中麗晶賓館的廉租房。她爸媽正在隔壁房間睡,佢細佬則顯然仲未瞓,時間地點都錯晒,幸好人物都叫ok啦。間場的情節一過,佢已經攬到埋來,這時我才想起好似有啲嘢未買。但對方攻勢不絕,唯有吻下來,豁出去。搞到咁上下,對方已熱身完畢,準備蓬門今始為君開,但可能因為心神不寧又緊張,埋門之際竟然硬唔起!正暗暗發愁,對方展現出前所未見的體貼同溫柔,忽然向下發展吞吐含蓄。我已經想不起在咁狹小的空間如何從容調轉體位,只記得當時雙手無事可做,獨樂樂好似不是太合倫理,於是也改變方向西部大開發。快要到達高峰之時,竟然瞥見房門不知何時已變成虛掩,斗大的眼珠在黑夜中與我四目交投!我驚慌之下一洩如注,小男孩也急急遁走。最後我們攬抱著睡,直到她爸媽上班後才敢起床。那朝我有工作在身所以要早走,正在廁所梳洗時,那個小男孩又走來裝我。她爸媽一走我就膽粗,便向那男孩說了聲「hi!」,他又立即逃回房。事如春夢了無痕,女同學的樣貌現在已經開始模糊,唯有小男孩驚惶失措的神情,到今日依然深刻,而且彷彿變得,與當時的自己重疊。

D o n eby小羊

第一次故意揀了個唔熟的朋友。認識但不相熟,更別說相愛。人家說第一次一定很難忘/浪漫/要留給愛的人嘛?故意相反,因為不想跟從教條。那時沒有什麼「開發女性情慾」的想法,只是自然地不想受控於「傳統」。

那個男孩。嗯我忘了仔細的過程,我在他的家他姊姊的床上,我覺得被撫摸的感覺是好的,我喜歡溫熱的身體——我到現在還喜歡,至於插入,就是我有點緊張,因為傳說是會痛。結果是有點痛但不是太痛,其他的不太記得。In general, it's OK.不是太high,有點失望,怕原來性事只是如此。後來我還和這個男孩做了幾次愛,大家熟習了體位和節奏便又做得開心些。Practice makes per-fect.

總之就是覺得很普通,不知有什麼身好失。倒是後來又有不同的男仔把第一次給了我。他們就是有些怕醜,好似覺得自己無做過就唔啱咁,令我當時覺得有D煩:「明架喇,我都無所謂你唔好咁介意啦好唔好?」雖然另一方面都覺得理解。同時就覺得這些「第一次」傳說很累人和無謂囉。

慷 他 人 之( 好 似 係 )by DXD

er,我今年廿三,之前廿零年都覺得自己失身既可能性低──覺得自己個樣衰,所謂:想失都唔一定有得失!咁又一路都淨係想同女仔搞,你可以當我係女同志,雖然我唔認同~點都好,又所謂:想失身俾女仔都唔一定有得俾我失~ 想講一個男仔失身既故仔。話說個時中七就黎考高考,作為無乜社會關懷又唔上進既學生,個排好乸得閒,吃喝拉睡自修室,係咁多;於是同一個自己覺得整體很不錯既男仔混熟左。有次佢帶《劉華狀》上我屋企睇,如真如假,虛實莫辨。重點係大家邊睇邊躁,單位內神佛前,一片不安。套片終於好悲壯咁完左,無人記得劇情,我就爬上自己上格床拎本書還俾佢,點知,佢跟埋上黎。…死就死!豬乸滾地沙。床太細,我地落番去阿媽張床繼續碌。…唔記得戴bra,俾佢摷摷下發現左。好彩我平胸~可惜,佢既氣息同「下面」既情況,我完全接受唔到,直覺得嘔心,又勁歉疚。…鈴!家姐打黎!!我就一下推個男仔出門,再衝入廁所不停洗。那氣息同畫面卻一直洗唔走。二人直到而家都無乜偈傾。 當時好似想借佢對自己施行「拗直」治療咁,而家仲有陰影。而佢個時既無奈樣,我仲記得。Sorz……。想扮直拗直都要顧埋人地。人地都想既,就無人失身,咁先至去馬囉。我覺得。

唔 記 得by加兩蚊 是咁的。

最早既性經驗(唔計J啦),應該係year 2嗰時,有一次同個女同學去飲野,飲完之後上左佢屋企,喺佢床度攬下錫下摸下,咁就一晚。之後過左一輪算叫做係男女朋友啦。之後有時都會再上佢屋企搞下野,攬攬鍚鍚,要除既都會除,要摸既地方都係會摸,但佢就係唔俾我插入,話唔知點解好驚喎。開始時有少少覺得咁即係點呀,但慢慢都諗,其實插入可能都唔係咁必要啫,冇話一定要抽插射完先叫完事,大家開心咪得囉。

不過後來散左,導火線之一就係佢唔俾我插入。如果要講既話,除左年少無知,可能都係有種感覺,插入同佔有有啲關係啩。咁但係之後又識過第二啲女仔啦,而所謂第一次係幾時或者點樣發生我都冇咩印象,甚至唔係好肯定係同邊個。正所謂破處無痕,往事如煙。

不過而家同女朋友做,摸完一輪搞完一輪,十次都有八九次係會抽插下既。咁但係話成個性生活既quality,我又唔覺得同冇插入有幾大分別。咁呢個有冇插過既問題,如果要做個類比,我會話好似去茶餐廳食飯跟餐飲咁,冇你唔會覺得自己冇食飯,但係有嗰時又好自然會飲,咁囉。

好似成篇都係off topic添。

破 !by前異性戀少女 我的性愛經驗總是和撞破拉上關係,失身點只係兩個人既事。中三那年去某島國演出,和初戀情人在酒店床上臨門一腳被Mi s s踢爆,冇既唯有死都話冇搞過。唉。之後就一路俾人撞破,真係由細破到大。 同初戀情人分手之後,斷斷續續同唔同既人上床,係唔到地方上床,俾唔同人撞破。還住家裡的時候,計算著母親回家的時間,細個多力d,真係點做都得,屋企做完後樓梯再做臨走時再係殘廁做多次,經驗話我知屋企做危險過外面做一百倍,係屋企個廁所做做下呀呀我要黎啦,鎖匙插入轉動,「阿女!!!!」頂!拿拿聲著返衫出黎「媽咪唔好意思我下次都係出去開房。」如果我父親實踐他初次撞破時所說「見一獲斬一獲」的豪語,我和我的性伴都應該死過好多次。 唔理真假或者係無奈,我爸媽都算開放,有次係二十五歲既前男友屋企搞到翻天覆地之後,唔記得拎返個bra入房,男友虔誠基右媽媽返黎之後驚見香艷蕾絲胸圍係沙發上面個頭冒住失身俾我既怒火,啤住我話:「屋企唔係舞廳!」我微笑並丟下一句,「之但係做愛同做舞女都冇錯。」就奪門而走。

交換經驗

失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