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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Z2017-1556

网址: www.gzggzy.cn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CZ2017-1556

项目名称: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集聚产业领军人才及人事人才业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类别:服务类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1月28日

温馨提示:供应商投标特别注意事项

1、 参加投标之前,供应商应确认企业信用档案是否办理、预存工本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以免出现企业信用档案不能被使用以及预存工本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不足等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报名信息无法导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综合信用评价得分计算的具体时间请参阅《关于公共资源综合信用指数计算时间的说明》(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

2、 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前,应当到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3、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时将无法正常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4、 电子投标文件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在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且取得回执。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中心恕不接收。

5、 对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项目,只接受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到账后须登录银行网页将投标保证金绑定本项目,方为完成投标保证金交纳程序。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到账,建议至少提前二个工作日转账并绑定。

6、 加★号的条款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7、 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6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

8、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 对可接受分公司投标的项目,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0、 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录入投标信息时,须将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录入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11、 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对供应商部分信息直接取自供应商在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请供应商及时维护、更新企业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

12、 供应商一旦依法被确认为中标、成交供应商,其投标(响应)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将会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并发布在采购信息发布网上,接受社会监督。

13、 交易中心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集聚产业领军人才及人事人才业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集聚产业领军人才及人事人才业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Z2017-155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集聚产业领军人才及人事人才业务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762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8762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采购内容: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集聚产业领军人才及人事人才业务系统升级改造采购。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三)本项目运用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以下简称“信用指数”),综合信用评价得分计入综合评分,请供应商根据《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用指数评价标准》对相关资料进行登记或更新,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四)对要求提交投标样品的项目,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样品提交到交易中心样板室,迟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提交的投标样品,交易中心不予收取(为便于操作,请投标人尽可能在提交投标文件当日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提交投标样品);对要求原型演示或答辩的项目,请投标人在解密完成前到达交易中心等候。样板室或等候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阳广场)四楼。

六、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八、报名前,供应商已办理交易中心供应商信用档案(办理方法请参阅本公告附件3)。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1月28日公告之时至2017年12月18日 23:59期间登录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会员专区完成本项目报名信息登记并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工本费为150元人民币(具体交纳方法请参阅本公告附件4)。投标人可登录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九、踏勘现场及招标答疑会

   (一) 本项目不需要踏勘现场。

   (二)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十、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11月28日公告之时起至2017年12月19日 9:00。

十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9日 9:00。

十二、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十三、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17年12月19日 9:00-2017年12月19日 10:00。

     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交易中心会员专区查看开标情况。

十四、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十五、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5日止。

十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E栋401

   联 系 人:姚立邦 联系电话:(020) 38825909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三)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28866000-2 传真:(020)28866414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转2转1

3.政府采购招标部(采购文件咨询):陈剑波(020)28866236

4.政府采购交易部(项目开标、评审咨询):(020)28866425

5.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转2转2再转2、15360503495、15360503496(工作日服务时间:每天8:30-17:30)

6.政府采购审核部(质疑受理):(020)28866163

发布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8日

附:交易中心位置图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人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1、 名词解释

1.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简称交易中心)。交易中心是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者,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交易中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2. 采购人:是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3. 投标人:是指从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 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

5. 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制作的投标文件。

6. 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是指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供应商应当到上述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 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8. 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zggzy.cn)。

2、 一般要求

(1) 投标的费用

1.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2. 中标人在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前应向交易中心交纳代理服务费,收款银行帐号以中标结果公告指定的银行帐号为准。

3. 代理服务费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3〕1233号规定标准,以采购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如下表:

采购额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采购额≤100万元

1.2%

1.2%

0.8%

100万元<采购额≤500万元

0.88%

0.64%

0.56%

500万元<采购额≤1000万元

0.64%

0.36%

0.44%

1000万元<采购额≤5000万元

0.4%

0.2%

0.28%

5000万元<采购额≤1亿元

0.2%

0.08%

0.16%

1亿元<采购额≤5亿元

0.04%

0.04%

0.04%

5亿元<采购额≤10亿元

0.028%

0.028%

0.028%

10亿元<采购额≤50亿元

0.0064%

0.0064%

0.0064%

50亿元<采购额≤100亿元

0.0048%

0.0048%

0.0048%

采购额≥100亿元

0.0032%

0.0032%

0.0032%

注:本项目采购额为中标金额。

4. 代理服务费交纳方式

中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查询交纳金额,并选用以下两种方式交纳代理服务费:

(1)网上交纳(推荐):中标人登录交易平台,选定“我是投标人(供应商)”-“投标人缴费管理”,选定交费项目,使用银行借记卡进行网上支付。

(2)现场交费:中标人可到交易中心大厅西侧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专窗办理交费手续,然后到业务窗口提交缴款单(原件)、交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办人手机号办理确认收费。

注:中标人在交费过程中输入的手机号码是领取网上电子发票的依据,请谨慎填写。中标人可凭上述经办人手机号登陆发票通网站“www.fapiao.com”或微信号“发票通”中下载电子发票用于报账。

(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 交易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交易中心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 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系统将自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已投标报名的供应商,视同已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3. 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3) 关于联合体投标

对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

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2.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 投标报名时,应以主体方名义报名,并须将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签署方一致。

5. 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 业绩、奖项等的认定和评分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不明确或难以明确以哪一方计算评分情况时,则按主体方情况评分。商务评分中对“不良信用记录的扣分”和“综合信用评价得分”均按主体方情况打分。(如第二章采购人需求有相应约定的从其约定)

8.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4)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5) 关于分公司投标

对可接受分公司投标的项目,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6)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 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8) 知识产权

1. 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2. 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3.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9) 纪律与保密事项

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3.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交易中心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4. 获得本招标文件者,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文件和资料。

5. 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3、 质疑与投诉

(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交易中心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 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

(2) 质疑文件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 质疑项目及编号、质疑事项;

3. 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

4. 提出质疑的日期。

(3) 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4)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交易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同时交易中心将在企业信用档案中予以记录,对综合信用评价得分予以扣除。

(5)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交易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交易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6) 质疑受理部门:政府采购审核部

(7) 提交质疑文件地点:交易中心三楼政府采购审核部(法律事务部),质疑文件模板请自行在“交易中心主页-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政府采购”下载。

(8) 本次采购活动中,交易中心对质疑回复等文件的送达方式为现场取件或邮寄。

4、 投标要求

(1) 投标文件的制作

1. 投标文件中,除规定采用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信息外,其他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五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 投标人应使用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对投标文件进行合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

3. 如有对多个子项目投标的,要对每个子项目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 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子项目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5. 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6. 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7. ★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6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

8.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

9.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10.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交易中心,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11. 投标人应承担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与提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交易中心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2) 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人应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在交易中心信息系统中完成投标报名。

2. 交易中心不接受现场纸质、邮寄纸质、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

3. 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完整上传并保存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且取得回执。时间以交易中心信息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如遇网络上传速度较慢情况,投标人也可选择到交易中心二楼自助服务区完成上传。

4. 上传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进行上传操作。

5. 交易中心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6. 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

(1) 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并保存的;

(2)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进行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不完整的;

(3) 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4) 未使用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

(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经解密,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

2.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3.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如有)将不予退还,且交易中心有权将其撤销行为载入不良信用记录。

(4) 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天。

在特殊情况下,交易中心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其投标将会被拒绝并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其权利与义务相应延至新的截止期。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7000元整。

1. 交易中心不接受现金、支票及汇票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2. 投标保证金交纳及绑定投标项目

(1) 投保证金应以投标人的名义汇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收款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广州太阳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3602085729200173831-企业编号(说明:企业编号不足9位的,应在企业编号前加“0”补齐9位。例:若企业编号为654321,则转入银行账号应填写为3602085729200173831-000654321)。

供应商可自行使用CA证书登录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我是投标人”的身份在“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菜单处查询工行保证金系统登录密码(银行将继续以短信方式将该密码发送至供应商首次转账时填写在备注栏的手机号码上),以此登陆办理投标保证金绑定操作,银行保证金系统咨询联系电话:020-87556157。

(2) 绑定项目

投标人汇款到账后,凭密码登陆银行网页:

https://verify.gd.icbc.com.cn/index.jsp,登陆点击“绑定投标项目”,在下拉框选择投标项目,点击确认后,系统即冻结相应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绑定操作完成。绑定操作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1小时前完成。

3. 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有);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上传《广州市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确定中标人的,在投标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有)。采购失败的项目,在采购结果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有)。投标保证金自动划回到投标人银行账号。

4.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如有)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

(3)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

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

★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凡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请投标人承诺在交货时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投标人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

★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交货时不能提供超出此目录范畴外的替代品,产品还须同时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中国强制认证》(CCC认证)。

1.1. 项目建设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发挥产业领军人才在集聚中高端产业、实现经济中高速发展等方面的引领作用,2016年2月,广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旨在广州重点产业领域内培养和引进一批“高精尖缺”的产业领军人才,吸引带动各类产业人才来穗工作,形成人才引领产业、产业集聚人才、人才与产业良性互动的良好局面。

为了达到这个预期目标,《意见》还分解出20项任务,以确保实现引才育才的目标。本项目正是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提出的,用以满足政策实施的需要。

1.2. 项目建设目标

(1) 根据《羊城创新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和《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奖励制度》的通知(穗组字〔2016〕16号)文件精神,建立产业领军人才奖励制度,为实现产业发展和创业人才补贴的申报、审核、审批和发放的全程网上办理,特开展广州市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补贴管理系统建设。

(2) 根据《羊城创新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和《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奖励制度》的通知(穗组字〔2016〕16号)文件精神,搭建产业领军人才发展平台,支持企业开展人才培训教育,因此,通过发放补贴形式鼓励企业或相关机构等参与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教育的支持力度,为提高工作的规范化和透明化程度,有利于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开展广州市企业人才培训(高研班)专项补贴申报查询系统建设。

(3) 根据《羊城创新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和《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奖励制度》的通知(穗组字〔2016〕16号)文件精神,建立产业领军人才奖励制度,奖励引才成绩突出企业。因此,通过建设申领广州市引才成绩突出企业补贴系统,确保引才成绩突出企业补贴申领工作圆满完成,增加广州引才企业吸引力。

(4) 根据《羊城创新领军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和《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奖励制度》的通知(穗组字〔2016〕16号)文件精神,完善产业领军人才服务配套机制,建立人才绿卡制度。为来穗工作的非本地户籍的人才提供居留和享受广州市市民待遇提供便利,开展广州市人才绿卡申报系统建设。

(5) 为了贯彻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意见》(穗字[2016]1号)以及《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全面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2016-2020年)的通知》(穗人社发〔2016〕34号)文件的落实,开展“优才计划”系统建设,拓宽引才途径,加速人才管理水平的提升,为人才强市战略提供新的动力。

(6) 根据“1+4”政策文件,保障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集聚工程部分项目申报及受理工作开展,对留学中心的门户网站、微信平台和业务管理系统进行统一规划和系统开发,增加业务办理的预约和进度查询等功能,实现门户网站和微信平台、业务管理系统后台数据的统一,方便办事人员及工作人员使用,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7) 为了贯彻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意见》(穗字[2016]1号)以及《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全面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2016-2020年)的通知》(穗人社发〔2016〕34号)文件的落实,为保障各项业务行政审批效能,实现各个审批环节透明可追溯,为此,人社局审批管理处将从组织上保障网上审批业务的开展,实现监管各业务办理流程,可查可控;同时建立一个以审批服务监管为核心的网上审批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本局各项行政审批、备案及公共服务事项的网上审批(办理)的全流程监管。

(8)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意见》(穗字〔2016〕1号)文件精神,对人事人才相关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支撑产学研协同创新、人才柔性双向流动、以及科研人员在职或离岗创业等工作的开展,做好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统计分析工作,加大相关人员专业技术培训,解决工资及养老等生活保障问题,从而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包括以下系统:广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套改与推算系统升级改造、广州市机关工资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广州市事业单位绩效总量核定系统升级改造、高校毕业生接收申办系统功能完善和升级改造、人才引进接收申办管理系统功能扩充和升级改造、广州市人事人才综合统计分析系统更新改造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频道改造升级和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升级改造等。

(9) 基于现有的人才资源库和人才大数据平台,对本项目的7个新建业务系统和10个升级改造业务系统,开展人事人才信息资源建设相关内容。包括:对各业务系统的产出数据及历史的数据进行清洗、比对、质量检查及分类归并,建立人事人才信息资源数据主题和共享数据主题,形成人事人才业务系统目录、信息资源目录、信息共享目录,构建对应支持业务分析和发展预测的相关业务主题数据仓库,建立业务-业务系统-信息资源的全景视图。新增的信息资源和目录应同步到政府信息共享平台。

1.3. 项目建设内容

1.3.1. 业务应用系统建设

一是7个业务系统新建(包括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补贴管理系统、广州市企业人才培训(高研班)专项补贴申报查询系统、申领广州市引才成绩突出企业补贴系统、人才绿卡申报系统、广州市优才计划信息系统、广州海外(留学)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和集聚产业领军人才业务网上审批与服务监管系统);

二是10个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包括广州市机关单位工资管理工资统发系统升级改造、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广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套改与推算系统升级改造、广州市事业单位绩效总量核定系统升级改造、广东省人事工资管理本地化定制、高校毕业生接收申办系统功能完善和升级改造、人才引进接收申办管理系统功能扩充和升级改造、广州市人事人才综合统计分析系统更新改造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频道升级改造和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升级改造)。

1.3.2. 人事人才信息资源建设

参照广州市工信委印发的信息资源建设、信息资源梳理及目录编制等指南规范,基于现有的人才资源库和人才大数据平台,对本项目的7个新建业务系统和10个升级改造业务系统,开展人事人才信息资源建设相关内容。

1.3.3. 云平台租赁

云平台租赁(包括2U机柜4台、数据存储65台、大型虚拟机8台、高负载数据库专用服务器4台、负载均衡服务1台、操作系统12套)

1.3.4. 硬件设备采购

设备采购(预约叫号系统终端1套、语音报号器1台、自助打印终端机1台、高拍仪14台、彩色打印机25台、条码打印机2台、扫描枪14台、指纹仪2台、笔记本电脑15台)

1.3.5. 投资概算汇总表

★投标人需按照下表各项内容逐项报价。

序号

项目名称

简 介

1

新增业务系统开发(7个系统)

1.1

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补贴管理系统

支持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补贴的申报、审核和发放工作的顺利完成。

1.2

广州市企业人才培训(高研班)专项补贴申报查询系统

利用网办等信息化手段,提高政府补贴对于企业、相关机构等参与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教育的支持力度,方便企业、相关机构按规定进行申报及查询办理结果。

1.3

申领广州市引才成绩突出企业补贴系统

确保引才成绩突出企业补贴申领工作圆满完成。

1.4

人才绿卡申报系统

实现广州市人才绿卡的网上受理、审批、查询、统计等功能。

1.5

广州市优才计划信息系统

实现“优才计划”的品牌标识,推出“优才计划”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同时增加中国广州市人社网“优才计划”专栏;另一方面研发APP手机客户端,将考生的报考行为从报名、资格确认、生成准考证、成绩查询、结果公示、增人手续办理等全流程在手机客户端上完成。同时,对“优才计划”群体特征数据分析。

1.6

广州海外(留学)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

根据“1+4”政策文件,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负责广州市创新创业领军团队专项、创新领军人才专项、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专项、杰出产业人才补贴专项、广州市企业人才国际培训项目等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集聚工程项目申报、窗口受理办理工作。本项目将对留学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平台和业务管理系统进行统一规划和系统开发,实现门户网站和微信平台、业务管理系统后台数据的统一,方便办事人员及工作人员使用,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1.7

集聚产业领军人才业务网上审批与服务监管系统

集聚产业领军人才业务包括相关奖励或资助业务将通过网办等信息化形式开展工作,为保障各项业务行政审批效能,实现各个审批环节透明可追溯,为此,人社局审批管理处将从组织上保障网上审批业务的开展,实现监管各业务办理流程,可查可控;同时建立一个以审批服务监管为核心的网上审批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本局各项行政审批、备案及公共服务事项的网上审批(办理)的全流程监管。

另外,为充分提升系统使用效能,该系统将进一步拓展,实现对全局所有网上审批及服务业务监管覆盖。

2

业务系统升级改造(10个系统)

2.1

广州市机关单位工资管理工资统发系统升级改造

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在公务员系统端增加预核算功能、电子印章功能。

2.2

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管理系统升级改造

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系统统一采集人员基础数据(含工资数据信息),实现在法人单位端可直接预核算人员工资数据;整合市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系统,能将市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岗位的变化实时反馈到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系统中;增加电子印章功能

2.3

广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套改与推算系统升级改造

广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套改与推算系统升级改造。

2.4

广州市事业单位绩效总量核定系统升级改造

对系统申报流程、业务报表、查询统计等功能进行升级。

2.5

广东省人事工资管理本地化定制

广州市根据省里的政策和市里的实际情况,需要对省里新的升级包进行本地化的定制,以符合市里的政策要求。

2.6

高校毕业生接收申办系统功能完善和升级改造

优化完善高校毕业生接收申办、入户卡打印、高校毕业生接收申办统计查询等功能。

2.7

人才引进接收申办管理系统功能扩充和升级改造

优化完善人才引进申办、待办事宜、人才引进审批、人才引进批复结果查询等功能。

2.8

广州市人事人才综合统计分析系统更新改造项目

对系统进行更新和改造,增加并优化系统功能,增强系统的稳定性,使系统更加便捷,更加优化。

2.9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频道升级改造

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频道调整改造现频道的结构及内容。

2.10

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升级改造

对原有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以满足本市继续教育学时验证由周期验证改为年度验证的要求。

3

业务系统升级改造(云平台租赁)

包括2U 机柜4台、数据存储65台、大型虚拟机8台、高负载数据库专用服务器4台、操作系统12套、负载均衡服务1台

4

硬件设备采购

包括预约叫号系统终端1台套、语音报号器1台、自助打印终端机1台、高拍仪14台、彩色打印机25台、条码打印机2台、扫描枪14台、指纹仪2台、笔记本电脑15台。

1.4. 项目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 24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和项目最终验收。

2. 系统功能架构设计及建设要求

2.1. 系统及建设要求

1.本项目相关系统的服务对象包括集聚产业相关人才等,系统建设要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以智慧人才家园为服务对象的入口整合本项目相关业务系统,同时智慧人才家园也将让每位服务对象拥有个性化定制的主页,切换不同的用户角色办理相应事项,实现对服务对象一站式全流程服务。

2.项目建设过程中要重点考虑通用功能模块的共用复用,整合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补贴、企业人才培训(高研班)专项补贴申报、申领广州市引才成绩突出企业补贴、人才绿卡申报等相关业务线条的共性功能模块,加强整合同类项,基于统一的用户体系、工作流管理等去实现各业务功能,减少因为政策变化所带来的软件建设和维护成本。

3.当前,人事人才信息化建设实现了全业务、全流程、全覆盖。包括高校毕业生、人才引进、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高层次人才和留学人员服务等几百项人事人才业务实现了网上办理,全市人事行政许可事项和非涉密人事行政审批事项100%实现了网上办理,人事人才核心业务支撑率达95%以上。因此,本项目所有系统建设将充分保留全流程网上办理,并根据各系统具体业务需求逐步推进无纸化,提升用户的体验和信息化的成效认可度。

4.本项目在立项阶段及后续建设实施阶段,将持续加强与其他相关委局的沟通、联系和业务协同,统筹分析全市各部门涉及领军人才的管理需求,明确与其他委局的工作边界。所需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标书所述内容,将以实际需求调研为基础。如本项目人才绿卡系统结合了市公安局的管理需求,实现了与市公安局对人才绿卡发放和管理的业务协同。

2.2. 系统功能架构设计

广州智慧人才工程系统功能架构如下图所示,该架构把人事人才业务作为一个整体的管理研究对象范围,通过人事人才业务的总体研究和综合分析,明确划分数据层、基础平台层、业务应用层、用户界面展示层,突出信息安全、标准规范管理,确定广州智慧人才工程总体架构;从人事人才工作业务架构和人事电子政务系统的管理或服务对象着手进行分析,将分别对应于人事管理业务主要素对象和业务关系的业务应用系统进行分类,研究其各自特点和服务对象;既要考虑为个人、各级人事工作者和领导工作服务的需求,也要满足基层法人单位、各级人事部门和相关政府机构宏观管理决策的数据需求,力求做到服务对象全覆盖,业务流程全覆盖,管理内容全覆盖,系统功能全覆盖。

本项目将在广州智慧人才工程总体框架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及资源,新增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相关业务及信息系统。

本项目在软件架构方面,需采用.NET、Java等多层架构技术进行开发,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与广州市人社局现有人事人才电子政务平台无缝对接,实现统一的用户权限管理和单点登录。

3. 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补贴管理系统

3.1. 项目依据

1) 《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意见》(穗字〔2016〕1号);

2) 《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奖励制度》(穗组字〔2016〕16号);

3.2. 建设目的

利用网办等信息化手段,支持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补贴的申报、审核和发放工作的顺利完成。

3.3. 业务分析

3.3.1. 服务对象

对上一年度为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补贴。

3.3.2.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为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金融机构等法人单位在我市设立的市级以上分公司(分行)、专营机构等地区总部。申报单位应符合《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奖励制度》规定的相关要求,且诚信守法经营,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申报人为截至上一年底,在申报单位连续全职工作且依法纳税均满1年的产业高端人才和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申报人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一)产业高端人才的申报条件为:

在企业担任管理、研发、生产、财务、销售岗位高级职务,对企业的创新发展、效益提升能够发挥重大作用,上一年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企业人才,主要包括:

1.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监事长、总经济师、总会计师,以及其他副职以上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2.企业总工程师、首席技术官、首席科学家,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研发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承担重大技术攻关或产品开发项目的高级技术研发人才;

3.企业核心业务部门负责人,企业高级技师、技能大师,以及其他在生产中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促进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显著提高的高技能人才。

(二)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的申报条件为:

具有较高能力和技术水平、从事企业核心业务,能够为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且属广州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企业人才,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上一年度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企业战略规划类、资本运作类、财务金融类、人力资源管理类、市场营销类、产品运营类、产品技术研发类、生产管理类、复合技能类人才;

2.初创型企业创业团队带头人及相关核心成员,以及新引进企业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高级技术研发人才,其上一年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可低于20万元。

3.3.3. 申报材料

(一)《本年度广州市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补贴申报书》。

(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下同),一般应包括:

1.申报人身份证或护照、户籍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

2.申报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申报人与申报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创办企业证明材料;

4.上一年年度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缴交社保情况证明;

5.上一年度申报人个人纳税证明材料;

6.申报人业绩及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

7.其他相关材料。

3.3.4. 申报流程

(一)申报。因系统尚未开发,申报人需同时提交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进行申报。具体材料有:1.《本年度广州市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补贴申报书》(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2.附件证明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材料为复印件,必要时核对原件,材料须本人签名、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上述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二)审核。在申报日期截止后,经办部门将申报材料汇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名单进行评审。

(三)复核。名单初步确定后需进行资料复核。申报单位按经办部门通知要求,将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交经办部门复核。申报单位超过复核期未按要求提供申报人证明材料原件的,取消其当年补贴资格。

(四)公示。获补贴名单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同步在广州人才工作网(http://www.rencai.gov.cn/)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拨付。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算各申报单位的补贴总额,在公示期满后发放至申报单位,由申报单位按有关规定将补贴分配到个人。申报单位应将个人签收凭证上传。

整个申报流程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3.3.5. 业务表格

广州市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补贴申报书(XXXX年)

申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国籍

大一寸个人

头像近照

身份证号

联系

电话

申报

类别

所在

企业

企业职务

进入企业时间

上年度工资薪金收入

(元)

上年度工资薪金纳税额

(元)

企业

地址

企业银行

账号(户名、开户银行)

主要经历和业绩、贡献

本人承诺以上情况属实,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签名: 日期:

本单位承诺以上情况属实,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经办机构初审意见:

盖章: 日期:

评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签名: 日期:

市人社局审核意见:

盖章: 日期: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意见:

盖章: 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3.4. 主要建设内容

3.4.1. 单位注册

用户登录系统,录入单位信息,进行注册。

3.4.2. 单位注册信息维护

新注册用户或已经注册过的用户,登录系统,可以维护单位注册信息。

3.4.3. 单位部门信息维护

可以新增、查看和编辑单位部门信息。

3.4.4. 单位申报人信息维护

1、用户点击“申报人员信息”,可以按“人员类别”查询字段(人员类别:高管、中层、高层次人员),或按“职务/姓名”进行排序功能。

2、用户录入申报人信息,全部信息录入正确点击保存。此处需要注意的是申报表中添加人“人员类别”信息采集字段。

3、业务状态是“未上报”的申报人信息可以进行编辑或删除操作。

3.4.5. 个人申报

个人根据《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奖励制度》相关规定,在系统中填写相关补贴申报表,按要求上传材料,提交法人单位。

3.4.6. 法人单位审核

法人单位根据个人填报信息进行核准,确定申报人选,提交窗口部门。

3.4.7. 窗口受理

窗口受理,进行企业申报材料预审核,通过则提交业务部门审核,否则退回补交材料。

3.4.8. 业务部门初核

业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对企业申报信息进行预审核,通过则提交上级审批,否则退回。

3.4.9. 专家评审

专家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在线评审。

3.4.10. 主管领导审批

业务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及上级领导审批。

3.4.11. 业务查询

企业查询申报进度或结果或业务部门查询某入选人信息。

3.4.12. 汇总统计

· 业务部门根据不同字段归类汇总所有申报人相关信息(如按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域分类汇总、申报总人数汇总、各单位申报人数分类汇总、单位性质分类汇总、行业分类汇总等),并进行数据导出;

· 业务部门根据不同字段归类排序所有申报信息(如以工资薪金收入排序、工资薪金纳税额排序等),并进行数据导出;

· 业务部门根据评审方案确定的计算公式核算具体补贴金额(如求和、比例运算等),进行数据运算。

3.4.13. 处理退回业务

1、处理预审不通过的申报单位信息,预审退回的业务,单位用户在单位注册信息页面可直接修改信息,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即可。

2、处理受理不通过的申报单位信息,受理不通过的业务退回单位,单位用户在单位注册信息页面可直接修改信息,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即可。

3、处理复核不通过的申报单位信息,复核不通过的业务,单位用户在单位注册信息页面可直接修改信息,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即可。

4、处理审核不通过的申报单位信息,审核核不通过的业务,单位用户在单位注册信息页面可直接修改信息,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即可。

5、处理不受理的申报人信息

· 选中一个业务状态为“不受理”的申报人,点击修改 ,修改正确信息后保存,业务状态会自动修改为:“未上报”,选择该人员点击 ,业务状态会自动修改为:“确认上报”,此人将会再次提交审核。

· 选中一个业务状态为“不受理”的申报人,点击确认上报 ,业务状态会自动修改为:“确认上报”,此人将会再次提交审核。

· 选中一个业务状态为“不受理”的申报人,点击确认不上报 ,业务状态会自动修改为:“确认不上报”,待再次提交审核,此人将不会提交审核,保留申报人信息在申报系统中。

· 选中一个业务状态为“不受理”的申报人,点击受理进度查询可以在处理意见中查看此申报人不受理的具体原因。

· 已受理人员不用处理,待再次提交审核即可。

6、处理复核不通过的申报人信息

· 选中一个业务状态为“复核不通过”的申报人,点击修改 ,修改正确信息后保存,业务状态会自动修改为:“未上报”,选择该人员点击确认上报 ,业务状态会自动修改为:“确认上报”,此人将会再次提交审核。

· 选中一个业务状态为“复核不通过”的申报人,点击确认上报 ,业务状态会自动修改为:“确认上报”,此人将会再次提交审核。

· 选中一个业务状态为“复核不通过”的申报人,点击 ,业务状态会自动修改为:“确认不上报”,待再次提交审核,此人将不会提交审核,保留申报人信息在申报系统中。

· 选中一个业务状态为“复核不通过”的申报人,点击 可以在处理意见中查看此申报人复核不通过的具体原因。

· 复核通过的人员不用处理,待再次提交审核即可。

7、处理审核不通过的申报人信息

· 选中一个业务状态为“审核不通过”的申报人,点击修改 ,修改正确信息后保存,业务状态会自动修改为:“未上报”,选择该人员点击确认上报 ,业务状态会自动修改为:“确认上报”,此人将会再次提交审核。

· 选中一个业务状态为“审核不通过”的申报人,点击确认上报 ,业务状态会自动修改为:“确认上报”,此人将会再次提交审核。

· 选中一个业务状态为“审核不通过”的申报人,点击 ,业务状态会自动修改为:“确认不上报”,待再次提交审核,此人将不会提交审核,保留申报人信息在申报系统中。

· 选中一个业务状态为“审核不通过”的申报人,点击 可以在处理意见中查看此申报人审核不通过的具体原因。

· 审核通过的人员不用处理,待再次提交审核即可。

3.4.14. 系统管理

业务类别设置、部门设置、专家信息管理、文件上传、权限管理等。

4. 广州市企业人才培训(高研班)专项补贴申报查询系统

4.1. 项目依据

《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意见》(穗字〔2016〕1号)。

4.2. 建设目的

利用网办等信息化手段,提高政府补贴对于企业、相关机构等参与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教育的支持力度,方便企业、相关机构按规定进行申报及查询办理结果。

4.3. 业务分析

4.3.1. 服务对象

对2016年度我市企业或相关施教机构举办的,面向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骨干专业技术人员的10个高级研修班(简称高研班)项目,分别给予费用补贴。

4.3.2.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为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核准,按规定开办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研班的本市企业或继续教育施教机构。申报单位应诚信守法经营,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4.3.3. 申报材料

1.《2016年广州市企业人才培训补贴申报表》;

2.举办高研班的通知;

3.高研班培训方案;

4.高研班学员名单(应载明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等内容);

5.高研班的书面总结材料(应说明高研班的绩效、学员反馈满意度、社会效益等);

6.企业人才高研班费用决算表;

7.申报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4.3.4. 申报流程

(一)申报。申报单位提交相关申报材料(一式3份)到受理地点。

(二)初审。经办部门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对不齐全的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在告知时限内进行补充。

(三)审核。在申报日期截止后,经办部门将申报材料汇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定获补贴名单,审核时限为20个工作日。

(四)公示。获补贴名单同步在广州人才工作网(http://www.rencai.gov.cn/)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拨付。公示无异议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10个工作日内将相应补贴发放至入选单位,并将入选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整个申报流程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4.3.5. 业务表格

1) 2016年广州市企业人才培训补贴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高研班名称

学员对象 (专业及职称)

办班 时间

主办单位

高研班效果自评意见

申请资助 费用(元)

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人: 联系电话:

2) 企业人才高研班费用决算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办班名称

地点

办班时间

培训人数

教师人数

工作人员人数

合计

项目资金决算(元)

项 目

资金投入

资金收入

师资课酬费

场租费

餐 费

住 宿

交通费

教材、资料费

其他费用

合 计

核 计

培训班组织

主办单位

承办部门

审批情况

经办人

承办单位财务部门签章

3) 2016年广州市企业人才培训补贴审核表

申报单位意见

申报单位承诺: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市人社局处室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市人社局审定意见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4.4. 主要建设内容

4.4.1. 企业申报功能

申报单位提交相关申报材料进行申报。

4.4.2. 经办部门初审

经办部门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对不齐全的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在告知时限内进行补充。

4.4.3. 人社局审核

在申报日期截止后,经办部门将申报材料汇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定获补贴名单,审核时限为20个工作日。

4.4.4. 查询汇总

企业查询申报进度或结果;业务部门汇总所有申报信息。

5. 申领广州市引才成绩突出企业补贴系统

5.1. 项目依据

1) 《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意见》(穗字〔2016〕1号);

2) 《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奖励制度》(穗组字〔2016〕16号)。

5.2. 建设目的

通过建设申领广州市引才成绩突出企业补贴系统,确保引才成绩突出企业补贴申领工作圆满完成。

5.3. 业务分析

5.3.1. 服务对象

对本年度在我市产业领军人才引进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用人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引才成绩突出企业补贴。

5.3.2.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用人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单位应诚信守法经营,没有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二)满足以下条件可享受相应的补贴待遇:

1.对2016年通过猎头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市外产业领军人才的用人企业,按其引才费用的50%给予费用补贴,最高每人不超过5万元;

2.对2016年引进市外产业领军人才5人以上(含5人)、10人以下的用人企业,给予20万元费用补贴;10人以上(含10人)的,给予30万元费用补贴;

3.对2016年引进市外产业领军人才数量排在全市前5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引进人数按每人1万元给予费用补贴。

5.3.3. 申报材料

(一)《2016年广州市引才成绩突出企业补贴申报书》。

(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下同),一般应包括:

1.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引进或服务的2016年被评为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的相关文件(含名单)或荣誉证书;

3.产业领军人才的身份证明材料和工作证明材料;

4.用人企业申领补贴的,需提供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出具的“引才费用”发票等材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领补贴的,需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以及为企业提供引才服务的合同等材料。

5.3.4. 申报流程

(一)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广州市引才成绩突出企业补贴申报系统”,在线填写《广州市引才成绩突出企业补贴申报书》,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同时,提交纸质资料到受理地点。

(二)初审。经办部门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对不齐全的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在告知时限内补充。

(三)审核。在申报日期截止后,经办部门将申报材料汇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定获补贴名单,审核时限为20个工作日。

(四)公示。获补贴名单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同步在广州人才工作网(http://www.rencai.gov.cn/)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拨付。公示无异议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10个工作日内向入选企业和机构颁发证书,并发放相应补贴资金。

整个申报流程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5.3.5. 业务表格

1) 广州市引才成绩突出企业补贴申报书

(2016年,用人企业用)

填报单位: (盖 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手机号码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开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单位地址

申报类型

产业领军人才姓名

产业领军人才

获得的荣誉

申报金额(万元)

引入的人力资源服务

机构名称

引才费用的50%补贴(最高每人5万元)

5人以上(含5人)补贴

申报金额总计(万元)

本单位承诺以上申报补贴情况属实,如有不实,愿意按照《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奖励制度》第十九条执行。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初审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市人社局处室有关人员审核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市人社局审核意见: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1. 产业领军人才如果不是通过猎头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入的,“引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称”栏可以不填写或写上“无”;

2. 产业领军人才所列表格如果不足,请另附清单;

3. 此报表须盖单位印章和法人代表签名后才能申报并扫描上传。

2) 广州市引才成绩突出企业补贴申报书

(2016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

填报单位: (盖 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手机号码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开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单位地址

产业领军

人才姓名

产业领军人才

获得的荣誉

申报金额(万元)

引入企业名称

申报金额总计(万元)

本单位承诺以上申报补贴情况属实,如有不实,愿意按照《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奖励制度》第十九条执行。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初审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市人社局处室有关人员审核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市人社局审核意见: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1. 产业领军人才所列表格如果不足,请另附清单;

2. 此报表须盖单位印章和法人代表签名后才能申报并扫描上传。

3) 《广州市引才成绩突出企业申报名单明细表》

(用人企业用)

基本信息主要包括:获奖人才(团队带头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获奖的荣誉名称、进入现单位的时间、市外原工作单位、引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称、申报金额(万元)、联系电话等。

4) 《广州市引才成绩突出企业申报名单明细表》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

基本信息主要包括:获奖人才(团队带头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获奖的荣誉名称、收取企业引进的费用、市外原工作单位、引入企业名称、申报金额(万元)、联系电话等。

5.4. 主要建设内容

5.4.1. 系统总体设计

1、补贴申领以年度为单位。名称冠以“201X年度引才成绩突出企业补贴申领”。

2、系统每年定时开放。当年度各类产业领军人才评选结果(以公告或下发的正式文件日期为准)公布后,负责处室申请开通系统,具体以工作单为准。

3、子系统划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本系统划分为两个子系统:

· 引才成绩突出企业(用人单位)补贴申领子系统

· 引才成绩突出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补贴申领子系统

5.4.2. 引才成绩突出企业(用人单位)子系统补贴申领子系统

5.4.2.1. 用人单位注册登录

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人代表(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银行账号

5.4.2.2. 用人单位 “引才费用”补贴申报

一是需填写内容:获得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人员名单、获得的荣誉(可以勾选:杰出产业人才、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创业领军团队、创新领军团队、创新领军人才、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引进人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称。

二是扫描件:申领表(见附件)、当年度被我市评为产业领军人才的相关文件(含名单)或产业领军人才获得的荣誉证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出具的“引才费用”发票。

5.4.2.3. 用人单位5人以上(含5人)补贴申报

一是需填写内容:获得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人员名单、获得的荣誉(可以勾选:杰出产业人才、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创业领军团队、创新领军团队、创新领军人才、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

二是扫描件:申领表(见附件)、当年度被我市评为产业领军人才的相关文件(含名单)或产业领军人才获得的荣誉证书。

5.4.2.4. 引才费用补贴计算

(1)申领“引才费用”补贴计算方法:每人按“引才费用”(主要参考发票数目)的50%计,最高的不超过5万元,累计总人数费用。

(2)申领5人以上(含5人)补贴计算方法:5-9人,补贴20万元;10人以上(含10人),补贴30万元。

5.4.2.5. 补贴合并计算功能

两项补贴能够合计到一起。

5.4.2.6. 初审功能

经办部门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对不齐全的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在告知时限内补充。

5.4.2.7. 审核功能

在申报日期截止后,经办部门将申报材料汇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定获补贴名单,审核时限为20个工作日。

5.4.2.8. 审批状态查询

审批完成后,用人单位能够看到审批状态;

5.4.2.9. 统计汇总功能

年度审批结束后,系统能自动生成一份清单和统计总表(总计发放补贴数)并能打印(表格内容为用人单位名称、产业领军人才姓名、来源(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称)、补贴金额、补贴金额合计、总计);

5.4.3. 引才成绩突出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子系统补贴申领子系统

5.4.3.1.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注册登录

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人代表(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号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银行账号

5.4.3.2. 引进人才数补贴申报

一是需填写内容:获得广州市产业领军人才人员名单、获得的荣誉(可以勾选:杰出产业人才、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创业领军团队、创新领军团队、创新领军人才、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引入的用人企业名称。

二是扫描件:申领表(见附件)、当年度被我市评为产业领军人才的相关文件(含名单)或产业领军人才获得的荣誉证书、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以及为企业提供引才服务的合同等材料。

5.4.3.3. 引才奖励计算

每引进1人给予1万元奖励。

5.4.3.4. 初审功能

经办部门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对不齐全的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在告知时限内补充。

5.4.3.5. 审核功能

在申报日期截止后,经办部门将申报材料汇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定获补贴名单,审核时限为20个工作日。

5.4.3.6. 审批状态查询

审批完成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能够看到审批状态;

5.4.3.7. 统计分析功能

系统审批完成后,系统能自动排序(按引进人才数序列),同时能统计排序前5名(含并列第5名)的发放总额数和清单并能打印(表格内容按单位名称、产业领军人才姓名、引入单位名称,引才数金额、引才数金额合计、总计)。

5.5. 接口开发

与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管理系统的接口开发,实现从“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管理系统”导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关数据。

6. 人才绿卡申报系统

6.1. 项目依据

为了贯彻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意见》(穗字[2016]1号)文件的落实,为来穗工作的非本地户籍的人才提供居留和享受广州市市民待遇提供便利,特建立广州市人才绿卡网上申报系统。

6.2. 建设目标

通过系统的建立,实现广州市人才绿卡的网上受理、审批、查询、统计等功能。

6.3. 业务分析

6.3.1. 服务对象

在广州地区工作、创业的非本市户籍国内外优秀人才,可申领《广州市人才绿卡》,作为在我市居住、工作的证明,可用于办理个人事务。

6.3.2. 业务流程

6.3.3. 业务说明

1. 申请。由本人或工作单位提交《广州市人才绿卡申请表》(一式3份)和其他材料到申领窗口(广州市外国专家服务窗口、广州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或广州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 核定。申领窗口收到申领材料后,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收到申领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认定。经认定符合条件的,转至市公安局制证。

3. 制证。市公安局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来的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

4. 发证。人才绿卡完成制作后,3个工作日内送各申领窗口进行发放(详见下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个季度将人才绿卡发放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6.3.4. 业务表格

广州市人才绿卡主卡申请表

Application Form of Talent’s Green Card of Guangzhou Municipality

申报单位(盖章):

Application Unit (Stamp)

申报单位负责人: 人事部门负责人: 办公电话: 手机:

Manager Telephone

经办人: 办公电话 传真: 手机:

Contact Person Telephone

项目Items

内容Contents

办证类型

Type of Application

□新办New Application □补办 Reapplication

□变更Modification □续办 Renewal

申请绿卡类别

Type of Card

□主卡Main Card □副卡Affiliated Card

姓名(中文)

Name in Chinese

姓Surname:

名Given Name:

姓名(英文)

Name in English

姓Surname:

名Given Name:

性别

Sex

□男Male □女Female

出生日期

Date of Birth

年Year 月Month 日Day

国籍或地区

Nationality or District

□中国. □港澳台 □外籍 (国家)

证件名称

Type of Identification

证件号码

NO. of Identification

有效期

Validity

年Year 月Month 日Day

现户籍所在地

省 市

婚姻状况

Status of Marriage

□已婚Married □单身Single

学历

□研究生及以上. □大学本科 □大专 □职业教育

□其他

其他

学位

Degree

□博士Ph. D. □硕士Master □学士Bachelor

□其他Others

专业技术资格

Professional Qualification

发证机关及日期

申报条件

依据《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第 条第 点

申请绿卡目的

□办理子女入学 □购房 □办理签注 □申办企业

□办理驾驶证 □其他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Current Employer and Position

现工作单位所属性质

□机关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中介机构 □其他

现工作单位所属行业

劳动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或无固定期限)

现工作单位地址

申请人在穗详细住址

Address in Guangzhou

证件邮递详细地址

收件人

联系电话

申领人联系电话

Applicant’s Contact Number

办公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申请人主要的学习和工作经历Applicant’s Study and Work Experience:

本人申请声明,本表所填写的内容及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真实、有效。

I hereby declare that the information and application materials given above are true and correct.

申请人(签章):

Applicant’s Signature

日期Date: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意见Approval Remarks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Department

(盖章Stamp)

日期Date:

此表一式两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单位各存一份。This form should be in filled duplicate. The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Department and the Applicant’s Employer should retain one copy respectively.

2、广州市人才绿卡副卡申请表

Application Form of Talent’s Green Card of Guangzhou Municipality

申报单位(盖章):

Application Unit (Stamp)

项目Items

内容Contents

办证类型

Type of Application

□新办New Application □补办 Reapplication

□变更Modification □续办 Renewal

申请绿卡类别

Type of Card

□主卡Main Card □副卡Affiliated Card

姓名(中文)

Name in Chinese

姓Surname:

名Given Name:

姓名(英文)

Name in English

姓Surname:

名Given Name:

性别

Sex

□男Male □女Female

出生日期

Date of Birth

年Year 月Month 日Day

国籍或地区

Nationality or District

□中国. □港澳台 □外籍 (国家)

证件名称

Type of Identification

证件号码

NO. of Identification

有效期

Validity

年Year 月Month 日Day

现户籍所在地

省 市

主卡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主卡人绿卡证号码

申请人与主卡人关系

□配偶 □子女 □父母 □岳父母

申请人现居住地详细住址

Address in Guangzhou

申请人在穗详细住址

Address in Guangzhou

证件邮递详细地址

收件人

联系电话

申请人联系方式

Applicant’s Contact Number

办公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本人申请声明,本表所填写的内容及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I hereby declare that the information and application materials given above are true and correct.

申请人(签章):

Applicant’s Signature

日期Date: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意见Approval Remarks of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Department

(盖章Stamp)

日期Date:

此表一式两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单位各存一份。

This form should be in filled duplicate. The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Department and the Applicant’s Employer should retain one copy respectively.

3、广州市人才绿卡主卡变更申请表

Application Form of Talent’s Green Card of Guangzhou Municipality

申报单位(盖章):

Application Unit (Stamp)

申报单位负责人: 人事部门负责人: 办公电话: 手机:

Manager Telephone

经办人: 办公电话 传真: 手机:

Contact Person Telephone

项目Items

内容Contents

办证类型

Type of Application

□新办New Application □补办 Reapplication

□变更Modification □续办 Renewal

申请绿卡类别

Type of Card

□主卡Main Card □副卡Affiliated Card

姓名(中文)

Name in Chinese

姓Surname:

名Given Name:

姓名(英文)

Name in English

姓Surname:

名Given Name:

性别

Sex

□男Male □女Female

出生日期

Date of Birth

年Year 月Month 日Day

国籍或地区

Nationality or District

□中国. □港澳台 □外籍 (国家)

证件名称

Type of Identification

证件号码

NO. of Identification

有效期

Validity

年Year 月Month 日Day

现户籍所在地

省 市

婚姻状况

Status of Marriage

□已婚Married □单身Single

学历

□研究生及以上. □大学本科 □大专 □职业教育

□其他

学位

Degree

□博士Ph. D. □硕士Master □学士Bachelor

□其他Others

专业技术资格

Professional Qualification

发证机关及日期

申报条件

依据《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第 条第 点

申请绿卡目的

□办理子女入学 □购房 □办理签注 □申办企业

□办理驾驶证 □其他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Current Employer and Position

现工作单位所属性质

□机关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中介机构 □其他

现工作单位所属行业

劳动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或无固定期限)

现工作单位地址

申请人在穗详细住址

Address in Guangzhou

证件邮递详细地址

收件人

联系电话

申请人联系方式

Applicant’s Contact Number

办公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申请变更事项

申请日期

   年Year 月Month 日Day

变更原因

变更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本人申请声明,本表所填写的内容及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I hereby declare that the information and application materials given above are true and correct.

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