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律事务告知 - hp.gov.cn · 统计法律事务告知...

20

Upload: others

Post on 01-Mar-2020

32 views

Category:

Documents


0 download

TRANSCRIPT

Page 1: 统计法律事务告知 - hp.gov.cn · 统计法律事务告知 为保障政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将统计调查对象的
Page 2: 统计法律事务告知 - hp.gov.cn · 统计法律事务告知 为保障政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将统计调查对象的

统计法律事务告知

为保障政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将统计调查对象的

有关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如下:

1.依法确定本单位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并请于接到本告知书之

日起十五日内将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报到所在地区政府统计部门,统计负责人或统计人员有变动的,应当

在十五日内将变动情况告知所在地区政府统计部门;

2.依法设置、保存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依法保存统计调查表

和有关的凭证、会计资料等;

3.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报本报表制度规定的统计调查

表;

4.统计调查表实行网上直报,并打印存档。统计调查表单位负责人

或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必须在报表上签字(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Page 3: 统计法律事务告知 - hp.gov.cn · 统计法律事务告知 为保障政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将统计调查对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第九条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第二十一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

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四十一条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五)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

明和资料的。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

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

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工商户迟报统计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

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第三款 统计调查对象应当依照统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拒绝、抵制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统计资料,应当由填报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个人作为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统计资料,应当由本人签字。统计调查制度规定不需要签字、加盖公章的除外。

统计调查对象使用网络提供统计资料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统计调查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应当至少保存 2 年。

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对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不得包庇、纵容统计违法行为。

第五十条 下列情形属于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 (一)使用暴力或者威胁方法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监督检查; (二)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监督检查,严重影响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三)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统计资料,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 (四)有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1 年内被责令改正 3 次以上。

第五十一条 统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Page 4: 统计法律事务告知 - hp.gov.cn · 统计法律事务告知 为保障政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将统计调查对象的
Page 5: 统计法律事务告知 - hp.gov.cn · 统计法律事务告知 为保障政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将统计调查对象的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统计报表制度 —1—

目 录

一、总说明 ……………………………………………………………………………………………………(2)

二、报表目录 …………………………………………………………………………………………………(5)

三、报表表式

(一)单位综合情况表(粤科 101 表)……………………………………………………………………(6)

(二)高技术产品概括表(粤科 102 表)…………………………………………………………………(9)

(三)创新平台运营情况表(粤科 103 表)……………………………………………………………(10)

(四)高技术服务情况表(粤科 104 表)………………………………………………………………(11)

(五)创新活动意见反馈表(粤科 105 表)……………………………………………………………(12)

四、附录

指标解释………………………………………………………………………………………………… (13)

Page 6: 统计法律事务告知 - hp.gov.cn · 统计法律事务告知 为保障政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将统计调查对象的

—2—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统计报表制度

一、总 说 明

(一)制度制定的目的和依据

为了解我市高新技术产品及高新技术服务的发展情况,掌握各类创新主体的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及高新

技术服务的规模、结构及发展水平,为各级政府制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提供决策依据,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制度性质

本报表制度工业高新技术部分属于广东省统计调查,其余部分属广州市地方政府统计调查,调查内容

为地方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的基本需要。

(三)填报范围

1.统计范围

(1)涉及高新技术产品生产的工业企业高新技术情况;

(2)涉及高新技术产品的农业企业和经济组织高新技术情况;

(3)涉及高新技术产品的服务业企业及研究机构高新技术情况;

(4)涉及高新技术产品生产的建筑业企业高新技术情况。

2.填报单位:工业、农业、服务业中生产高新技术产品和(或)从事高新技术服务的企业及研究机构、

其他经济组织和专业户。

(四)调查内容

本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综合情况、高新技术产品水平、高新技术产品来源、高新技术产品产值

及效益情况、高新技术产品科技投入情况、开发科技项目情况等。

(五)数据采集

1.调查单位统计管理

(1)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96 号)第八

条规定:对统计单位按照在地原则进行统计,即统计单位按照以下情况归入所在区域的统计范围:一是经

营地与行政登记住所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的统计单位,归入该县级区域的统计范围;二是经营地与行政登

记住所不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的统计单位,原则上归入经营地所在的县级区域的统计范围;三是有两处或

两处以上经营地的统计单位,归入主要经营地所在的县级区域的统计范围。

主要经营地的界定标准是:原则上按照统计单位的行政管理、财务管理、核心业务管理等主要经营管

理部门所在地进行界定。

(2)统计单位的主要经营地发生跨区变更,需及时告知变更前后所在的区政府统计部门。当年的年

报培训布置工作由变更后所在的区政府统计部门负责。

(3)为保持各区年内统计数据的衔接,凡在本年度跨区变更统计管理的统计单位,其变更年内的统

计归口管理方式维持不变,即发生变更的统计单位,其年内统计定期报表、年度报表仍按原渠道报送变更

前所在的区政府统计部门。从次年定期报表起,由变更后所在的区政府统计部门进行统计管理,且变更的

统计单位的对比基数随统计归口管理地变更同步划转,变更区域已形成的历史数据不作修改,但变更后有

关专业统计指标的增长速度按可比口径计算。

2. 数据采集

Page 7: 统计法律事务告知 - hp.gov.cn · 统计法律事务告知 为保障政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将统计调查对象的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统计报表制度 —3—

(1)调查单位统一采取联网直报方式上报。根据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下发的单位用户帐号和密码在

广东省科技统计信息网(http://kj.sts.gd.cn)登录系统。填报报表中一些属性指标的分类标准及代码

请到广东科技统计网站上查看或下载,网址为:www.sts.gd.cn,具体位置在主页的“统计代码”中。

(2)本制度采用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编码,统计机构和调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自行更改。

3.报送要求

(1)本制度按报表报送期别为年度报表。各填报单位必须按照《统计法》和本制度有关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

统计资料。

(2)统计报表上报时,必须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章确认,并盖单位公章。

(3)要按各报表所规定的指标名称、指标含义、计算方法、分类标准、编号代码等认真填报。

(4)填报时,一律取整数。如果数据取整后为零,需填“0”。

(5)统计报表的填报、汇总是否规范、统一,直接影响到全市高新技术统计数据的质量,为此,各

报送单位和区级统计机构在填报统计报表、网上提交统计数据和综合上报统计数据前必须认真阅读本制

度。

4.报表管理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要求,为保障源头数据质量,做到数出有据,调查单位应该设置原

始纪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和归档等管理制度。

(2)调查单位必须建立电子统计台账。

(3)报表保存期为 2 年;统计台账应该至少保存 2 年。

(六)报表的组织实施方式

由广州市统计局和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1)广州市统计局工交处、服务业处、农村处

①负责分别对区级统计机构进行高新技术统计报表制度的布置及培训。

②对区级统计机构开展的统计年报培训和催报工作进行巡查。

(2)区级统计机构相关专业

①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填报单位上报统计报表的方式和时间。

②负责对辖区内各街镇、高新技术企业(单位)进行统计报表制度的布置、培训和催报工作。

③负责本辖区高新技术统计报表的收集、上报和存档备查工作。

④必须坚持高新技术统计报表由企业(单位)填报的规定,区级统计机构和街镇统计部门不得代基层

填报统计报表。

(3)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负责数据审核和报表回收及技术支撑性的服务工作。

(4)区科技主管部门

协助统计部门完成“企业”工作任务布置、催报,负责数据审核和报表回收。

(七)本制度由广州市统计局和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负责解释

Page 8: 统计法律事务告知 - hp.gov.cn · 统计法律事务告知 为保障政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将统计调查对象的

—4—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统计报表制度

(八)联系方式

单位 地址 邮政

编码

联系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广州市统

计局

工交处 广州市府前路 1号市政府大院

1 号楼 415

510030 83126231 83126332 gztjjgjc@yeah.

net

农村处 广州市府前路 1号市政府大院

1 号楼西 501 510030 83126233 83342679

服务业处 广州市府前路 1号市政府大院

1 号楼东五楼 510030 83126393 83126291

广州市科

技创新委

员会

高新技术发展

及产业化处 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 45 号 510030 83124130

发展计划处 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 45 号 510030 83124137

Page 9: 统计法律事务告知 - hp.gov.cn · 统计法律事务告知 为保障政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将统计调查对象的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统计报表制度 —5—

二、报表目录

表号 表名 报告

期别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和方

式 页码

粤科101表 单位综合情况表 年报

涉及高新技术产品

生产和(或)从事高

新技术服务的企事

业单位

4 月 1 日前网上

直报 6

粤科102表 高新技术产品概括表 年报 同上 同上 9

粤科103表 创新平台运营情况表 年报 同上 同上 10

粤科104表 高新技术服务情况表 年报 同上 同上 11

粤科105表 创新活动意见反馈表 年报 同上 同上 12

Page 10: 统计法律事务告知 - hp.gov.cn · 统计法律事务告知 为保障政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将统计调查对象的

—6—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统计报表制度

表 1 单位综合情况表 表 号:粤科 101 表

制定机关:广东省科技厅 批准文号:粤统制表字(2017) 22 号 有效期至:2019 年 12 月

调查单位名称: 2018 年

指标 代码 数量

调查单位名称 sName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scode

所属地域 sBelongWhere

所属国民经济行业代码 sEindustry

详细通讯地址 sAddress

法人代表(签章) scharger

填表人(签章) sFillMan

联系方式 sPhone

手机 sMobile

邮箱 sMail

填报时间 FillDate

Page 11: 统计法律事务告知 - hp.gov.cn · 统计法律事务告知 为保障政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将统计调查对象的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统计报表制度 —7—

续表:

指标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

一、人员情况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人 ZA01

其中:博士(02≤01) 人 ZA02

其中:高级职称(03≤01) 人 ZA03

其中:院士(04≤01) 人 ZA04

其中:长江学者(05≤01) 人 ZA05

其中:杰出青年(06≤01) 人 ZA06

当年入职人数 人 ZA07

当年离职人数 人 ZA08

二、经济概况

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 千元 ZB01

工业增加值(生产法) 千元 ZB02

总收入(04+05+06+07=03) 千元 ZB03

技术收入 千元 ZB04

产品销售收入(05_1≤05) 千元 ZB05

其中:新产品销售收入 千元 ZB05_1

商品销售收入 千元 ZB06

其它收入 千元 ZB07

出口总额 千元 ZB08

净利润 千元 ZB09

实际上缴税额 千元 ZB10

减免税总额(12≤11,13≤11) 千元 ZB11

其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 千元 ZB12

研发加计扣除所得税减免 千元 ZB13

三、科技活动概况

科技活动人员(02≤01) 人 ZC01

其中:研究与开发(R&D)人员 人年 ZC02

科技活动收入(04≤03) 千元 ZC03

其中:政府资金 千元 ZC04

科技活动支出(06≤05) 千元 ZC05

其中:委托外单位开展科技活动支出 千元 ZC06

Page 12: 统计法律事务告知 - hp.gov.cn · 统计法律事务告知 为保障政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将统计调查对象的

—8—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统计报表制度

续表

四、科技项目

开展科技项目数 项 ZD01

其中:国家级计划项目 项 ZD02

部级计划项目 项 ZD03

省级计划项目 项 ZD04

市厅级计划项目 项 ZD05

五、科技成果

当年专利申请数(02≤01) 项 ZE01

其中:发明专利 项 ZE02

当年专利授权数(04≤03) 项 ZE03

其中:发明专利 项 ZE04

PCT 国际专利申请数 项 ZE05

拥有有效专利数 项 ZE06

其中:发明专利 项 ZE07

发表科技论文数 篇 ZE08

出版科技著作 种 ZE09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Page 13: 统计法律事务告知 - hp.gov.cn · 统计法律事务告知 为保障政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将统计调查对象的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统计报表制度

9—

表2 高

技术产品概况表

表 号:粤科

102表

制定机关:广东省科技厅

批准文号:粤统制表字(2017) 22 号

有效期至:2019

年12

调查单位名称(

sNam

e):

2018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类

别代码

技术

水平

关键

技术

领域

产品关

键技术

类型

产品关

键技术

来源

知识

产权

类型

产品全年产值

(现价)

(千元)

产品全年销

售收入

(千元)

产品全年

实现利税

总额

(千元)

研究开发

经费

(千元)

出口销售

收入

(千元)

PH01

PH02

PH03

PH04

PH05

PH06

PH07

PH08

PH09

PH10

PH11

PH12

1

2

3

·

·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表人:

联系电话:

出日期:

20 年

产品类别代码:按 “

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填写。

技术水平:1.国际领先(首

创) 2.国

际先进 3.国内领先(首

创) 4.国

内先进 9.其

关键技术领域:1.电子与信息技术 2.生物技术 3.新材料技术 4.机电一体化技术 5.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 6.环保技术 9.其他

产品关键技术来源:11.国

外 12.港

澳台 21.省

外科研机构 22.省

外高校 23.省

外企业 31.省

内科研机构 32.省

内高校 33.省

内企业 41.与

国外合作开发 42.与

港澳台合作

开发 43.与

科研机构合作开发 44.与

高校合作开发 45.与

其它企业合作开发 51.本

企业自主开发 99.其

知识产权类型:1.发明专利 2. 实用新型专利 3.外

观设计专利 4.国

外专利 9.非

专利产品

Page 14: 统计法律事务告知 - hp.gov.cn · 统计法律事务告知 为保障政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将统计调查对象的

—10—

广州市高

新技术产业统计报表制度

3 创

新平台运营情况表

表 号:粤科

103表

制定机关:广东省科技厅

批准文号:粤统制表字(2017) 22 号

有效期至:2019

年12

调查单位名称(

sNam

e):

2018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

类型

技术

领域

从业

人员

(人)

当年

收入

(千元)

当年

支出

(千元)

原值百万

元以上仪

器设备

(台/套

专利申请

受理数

(项)

专利申

授权数

(项)

发表论

文数

(篇)

研发新

产品生

产项数

(项)

研发新

产品产

(千元)

博士

(人)

依托

单位

投入

(千元) 科

技成果

转让收入

(千元)

发明

专利

(项)

发明

专利

(项)

JG01

JG02

JG

03

JG04

JG05

JG06

JG07

JG08

JG09

JG10

JG11

JG12

JG13

JG14

JG15

JG16

JG17

1

2

3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

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20 年

平衡关系:

JG04

≥JG

05,

JG06

≥JG

07+

JG08,

JG11≥

JG12

,JG

13≥

JG14

机构类型

:11

.国家实验

12.国

家重点实

验室

13

.国家工程技术研

究开

发中心

14

.国家企业技

术中

15.国

家工程研究中

16.国

家工程实

验室

19

.其它国家级创新

平台

21.省

实验

22.省

重点

实验

23.省

企业

重点

实验

24.省

级工

程技

术研

究开

发中

25.省

企业

技术

中心

26

.省工

程研

究中

27.省

工程

实验

29.其

它省

级创

新平

31.市

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32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33

.市级工程研究中心

39

.其它市级创新平台

40

.其他创新平台

Page 15: 统计法律事务告知 - hp.gov.cn · 统计法律事务告知 为保障政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将统计调查对象的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统计报表制度

11—

表4 高

技术服务情况表

表 号:粤科

104表

制定机关:广东省科技厅

批准机关:广东省统计局

有效期至:2019

年12

调查单位名称(

sNam

e):

20

18 年

序号

项目名称

高技术服务

类别代码

项目个数

(个)

当年项目收入

(千元)

项目投入人员

(人/月

来自政府资金

(千元)

KH01

KH03

KH04

KH05

KH06

KH07

1

2

3

·

·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

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20 年

平衡关系:

KH

05≥

KH

06

Page 16: 统计法律事务告知 - hp.gov.cn · 统计法律事务告知 为保障政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将统计调查对象的

—12—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统计报表制度

表 5 创新活动意见反馈表

创新活动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500 字以内):

Page 17: 统计法律事务告知 - hp.gov.cn · 统计法律事务告知 为保障政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将统计调查对象的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统计报表制度 —13—

四、附录 (一)指标解释

调查单位名称:要求按年末单位公章的详细名称填写,不得使用简称。若单位有多个公章,请填

写对外公章上的详细名称,不得填写代号和内部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指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 号)规定,由赋码主管部门给每一个法人单位和其他组

织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组织机构代码:按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填

写。

行政区划代码:按照国家统计局网站上公布的 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截止 2016 年 7 月 31

日)填报,由 6 位数字组成。

通讯地址:填写本单位的详细通讯地址。

国民经济行业:指本单位从事的国民经济行业,按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GB/T4754—2017)的中类代码填写,须填满三位。从事于多个国民经济行业的单位按其 主要的从事行

业填写。

法人性质: 1.企业法人 2.事业法人 3.社团法人 4.民办非企业法人 5.非独立法人。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指期末 后一日 24 时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

人员数。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 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是在岗

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从业人员不包括:

(1)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

(2)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学生及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

(3)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如:建筑业整建制使用的人员。

长江学者: 指获得“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高层次人才。

杰出青年: 指获得“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的青年学者。

研究与发展(R&D)人员:指参与研究与试验发展项目研究、管理和辅助工作的人员, 包括项

目(课题)组人员,企业科技行政管理人员和直接为项目(课题)活动提供服务的辅助人员。

研究与发展(R&D)经费:指当年为进行 R&D 活动而实际用于本调查单位内的全部支出,应按

“全成本核算”的口径进行计量。包括劳务费、其他日常支出、仪器设备购置费、土地使用和建造费等。

不包括与外单位合作研究而拨给对方使用的经费。

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 终产品和提供

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

(1)工业总产值计算应遵循的原则

①工业生产的原则。即凡是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 终产品和提供的劳务,均应包括在内。其中的

终产品,不管是否在报告期内销售,只要是报告期内生产的,就应包括在内。凡不是工业生产的产品,

均不得计入工业总产值。

② 终产品的原则。即企业生产的成品价值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的,经检验合格不需再进行任何加工

的 终产品。企业对外销售的半成品也应视为 终产品计入工业总产值。而在本企业内各车间转移的半

成品和在制品只能计算其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③“工厂法”原则。即以法人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计算工业总产值,是其报告期内生产的 终产

品和提供劳务的总价值量。

Page 18: 统计法律事务告知 - hp.gov.cn · 统计法律事务告知 为保障政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将统计调查对象的

—14—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统计报表制度

(2)工业总产值的内容

包括三部分: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①成品价值: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并在报告期内不再进行加工,经检验合格、包装入库的已经

销售和准备销售的全部工业成品(包括半成品)价值合计。成品价值中包括企业生产的自制设备及提供

给本企业在建工程、其他非工业部门和生活福利部门等单位使用的成品价值,但不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

工的成品(半成品)价值。

工业总产值是按现行价格计算的。成品价值按成品实物量乘以报告期不含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的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计算。会计核算中按成本价格转账的自制设备和自产自用的成品,按成本价格

计算生产成品价值。

②对外加工费收入: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对外承做的工业品加工(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生产)

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外工业品修理作业所收取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内非工业部门提供的加工修理、设备安装

等收入。对外加工费收入按不含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对于以对外加工生产为主,对外加工费收入所占比重较大的企业,如果对外加工费收入出现跨报告

期支付的情况,为保证总产值生产口径计算的准确性,则应将对外加工费收入按实际情况调整,记录本

报告期应实际收取的对外加工费收入。

③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为了使工业总产值与工业中间投入中的物耗价值一致,以

便同口径地计算工业增加值,规定本指标的计算原则是:凡是企业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计算半成品、在

制品成本,则工业总产值中必须包括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反之则不包括。

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等于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价值减去期初价值后的余额,如果

期末价值小于期初价值,该指标为负值,企业在计算产值时,应按负值计算,不能作为零处理。

(3)工业总产值计算的几种具体规定

①凡自备原材料(包括自备零部件)生产,不论其加工繁简程度如何,一律按全价,即包括自备原

材料的价值,计算工业总产值。

②凡来料加工,加工企业只收取加工费,则加工企业一律按财务上结算的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

即不包括定货者来料的价值。一般分两种情况:a、工业企业之间的来料加工,加工企业(即承包单位)

按财务上结算的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委托加工的企业(即发包单位)按全价计算工业总产值。b、

工业企业与非工业企业之间的来料加工,当工业企业作为加工企业时一律按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

③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原则上应计入工业总产值,但如果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

不计算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成本,则不计入工业总产值;如果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计算自制半成品、在

制品成本的,则计入工业总产值。

区分来料加工与自备原材料生产的依据是加工企业与委托加工企业间的财务结算关系。如果委托企

业提供原材料而不与加工企业结算,加工企业收取加工费,产品返回委托企业销售,则这种模式是来料

加工;如果委托加工企业提供的原材料与加工企业是结算的,制成品由加工企业返给委托企业也是结算

的,则这种模式是自备原材料生产。

工业增加值(生产法):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 终成果;

是工业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

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

(1)计算工业增加值应遵循以下三条原则

①本期生产的原则

工业增加值的核算必须是工业企业报告期内的工业生产成果。只有进入了工业企业报告期内的工业

Page 19: 统计法律事务告知 - hp.gov.cn · 统计法律事务告知 为保障政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将统计调查对象的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统计报表制度 —15—

生产过程,通过工业生产活动所创造的产品和劳务才能进行工业增加的核算,非报告期内生产的工业产

品,即使在报告期内出售,也不能作为本期的工业生产成果;反之,只要是报告期内生产的产品,不论

是否出售,均应计入报告期生产成果。

② 终成果的原则

工业企业生产活动的 终成果,从产品形态上看,体现在本期生产出的、已出售、可供出售和自产

自用的产品和劳务上,不包括用于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和劳务;从价值形态上看,产品生产的过程也是价

值转移的过程,生产过程中所耗用的产品(中间投入)价值随同生产过程转移到新产品的价值之中。为

了避免产品价值的重复计算,必须在工业总产值的基础上扣除中间投入的转移价值。因此,要保持工业

总产值与工业中间投入的计算价格、指标口径范围的一致性,避免工业增加值计算结果出现偏差。

③市场价格的原则

目前,我国计算工业增加值所使用的计算价格是生产者的价格,即按生产者价格估算出的产出额减

去按购买者价格估算的中间消耗额。生产者价格对工业品来说,就是出厂价格,其中包括产品销售或使

用时所支付的产品税或应得到的补贴,但不包括发票单列的增值税和单独开发票的运输费用和商业费用。

购买者价格是购买者在购买单位货物或服务所支付的价值,其中包括指定时间和地点提取货物所发

生的运输和商业费用,不包括可扣除的增值税。

生产者价格和购买者价格都是市场上买卖双方认定的成交价格即市场价格。为了保持工业增加值计

算口径的一致性,工业总产值和工业中间投入一律按市场价格计算。工业总产值按生产者价格计算,工

业中间投入按购买者价格计算。

工业企业建立增加值统计,可以反映工业企业的投入、产出和经济效益情况,为改善工业企业生产

经营提供依据,并促进工业企业会计和统计核算的协调。

(2)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

生产法

生产法是指从工业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产环节中投入的中间产品

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出-工业中间投入

在工业增加值的实际计算中,工业总产出是直接用工业总产值(现行价格、新规定)代替的。这一

指标的计算价格与工业中间投入的计算价格一律与新税制的规定相一致,按不含增值税的价格计算。但

是,增值税是企业所创造的新增价值的一部分,属于增加值范畴,为了确保工业增加值要素的完整,在

计算工业增加值时,应将本期应交增值税计入工业增加值中。由此按生产法计算的工业增加值的实际计

算公式应为:

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现价、新规定)-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

总收入:指报告期内调查单位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取得的全部收入。行政事业单位从各

种渠道获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

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技术收入:指用于技术转让、技术承包、技术咨询与服务、技术入股、中试产品收入以及接受外单

位委托的科研收入等。

产品销售收入:指企业全年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全部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取得的收

入。

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税金+产品销售工厂成本+工资增长费用+产品销售费用+教育附加+技

术转让费+产品销售利润

Page 20: 统计法律事务告知 - hp.gov.cn · 统计法律事务告知 为保障政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将统计调查对象的

—16—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统计报表制度

其中:产品销售税金:指有国家鼓励出口的应税产品企业,产品出口后,收到退还的税款,这部分

税款以负数反映在产品销售税金中,相当于增加产品销售利润,不影响产品销售收入与其细项之和的关

系。即:产品销售收入-(-产品税金)-产品销售工厂成本-销售及其他费用=产品销售利润

新产品: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

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既包括政府有关部门认

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从投产之日起一年之内

的新产品。用来反映科技产出及对经济增长的直接贡献。

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报告期内新产品所产生的销售收入。

减免税总额:指报告期内调查单位根据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政策,所享受的各种减免税总额。包

括税率式减免、税基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三类。具体包括已申报已审批、非申报非审批的征前减免和退

库减免。其中,征前减免包括所得税加计扣除减免、欠税抵顶减免、对个体工商户提高起征点减免等;

退库减免包括税务部门审批办理的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财政部门审批办理的流转税先征后退减免。

专利申请受理数:指当年本单位向专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被受理的职务专利申请件数。

专利授权数:指当年由专利管理部门授予本单位专利权的职务专利件数。

国外专利:调查单位作为第一专利权人,在报告期内,针对同一项专利申请,分别获得国外专利认

定机构(如欧洲知识产权局、美国商标与专利管理局和日本特许厅等)批准授权的专利件数。获得三方

授权的同一件专利,算 1 件国外专利。

拥有有效专利:指报告期末调查单位作为第一专利权人拥有的、经境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权

且在有效期内的专利件数。

PCT 国际专利申请数:PCT 为 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专利合作协定)的简写,是专利领

域的一项国际合作条约。根据 PCT 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可以通过 PCT 途径递交国际专利申请,向多个

国家申请专利。

拥有有效专利数:指报告期内调查单位拥有的仍处于有效状态的专利。

科技论文:在全国性学报或学术刊物上、省部属大专院校对外正式发行的学报或学术刊物上发表的

论文,以及向国外发表的论文。只统计本单位科技人员为第一作者的论文。

科技著作:指经过正式出版部门编印出版的科技专著、大专院校教科书、科普著作。只统计本单位

科技人员为第一作者的著作。同一书名计为一种著作,与书的发行量无关。

高技术服务项目:服务项目应统计营利性服务收入的项目,或通过合同、协议确定并获得相应服

务收入的项目。本表填写单项金额 100 万元以上的项目。若本单位 100 万以下项目的总金额超过主营

业务收入的 50%,则 100 万以下的各个项目,可将同类项目归并填写。归并规则为:

一、如报告期内执行了 500 项查新项目,则合并填写,项目名称(KH01)填写“查新项目”,项目

个数(KH04)填写“500”,项目收入(KH05)填写 500 个查新项目总金额;

二、从属于同一项目服务属性,但服务内容存在差异的,不应归并,应分别填写。如报告期内执行

500 项查新项目和 100 项战略研究项目,虽然查新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同属于信息咨询服务,但两者服

务内容存在差异,不应合并,应分别填写:项目名称(KH01)填写“查新项目”,项目个数(KH04)填

写“500”,项目收入(KH05)填写 500 个查新项目的总金额;项目名称(KH01)填写“战略研究项目”,

项目个数(KH04)填写“100”,项目收入(KH05)填写 100 个战略研究项目的总金额。

当年项目收入:报告期项目总收入。

项目投入人员:报告期实际参加项目活动的人员,项目参加人员参加项目活动的时间(不包括加

班时间)应占全年工作时间在 8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