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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頁 共43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 區分署委託標售 109 年度第 104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或建築改良物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9 4 10 發文字號:109 年度台金北繼字第 104 號 主旨:公告標售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109 年度第 104 批逾 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共 80 宗,請踴躍參加投 標。 依據: 一、土地法第七十三條之一第二項。 二、財政部國有財產署「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 標售作業要點」第五點三、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109 年度委託辦理標售逾期未 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勞務採購案契約書。 公告事項: 一、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 109 5 12 上午 11 正於本公司 (以下簡稱標售機構)投標室(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 路四段 300 10 樓)當眾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 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個工作天上午 11 同地點開標。 二、投標資格及投標方式: ()凡法律上許可在中華民國領土內購置不動產之公、私法 人、自然人及其他得為權利主體者,均得參加投標。外 國人參加投標,應受土地法第十七條至二十條之限制; 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 區投資之公司參加投標,應受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 關係條例第六十九條之限制,且於「大陸地區人民來臺 投資業別項目」未開放不動產業前禁止陸資投標為住宅 及大樓之開發或經營。 ()公告標售之不動產為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十一款所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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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1: 區分署委託標售 109 年度第 104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或 ......第1頁 共43頁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 區分署委託標售109年度第104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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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

區分署委託標售 109年度第 104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或建築改良物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9 年 4 月 10 日

發文字號:109年度台金北繼字第 104號

主旨:公告標售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109 年度第 104 批逾

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共 80 宗,請踴躍參加投

標。

依據:

一、 土地法第七十三條之一第二項。

二、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

標售作業要點」第五點。

三、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109 年度委託辦理標售逾期未

辦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勞務採購案契約書。

公告事項:

一、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 109 年 5 月 12 日上午 11 時正於本公司

(以下簡稱標售機構)投標室(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

路四段 300 號 10 樓)當眾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

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個工作天上午 11

時同地點開標。

二、投標資格及投標方式:

(一)凡法律上許可在中華民國領土內購置不動產之公、私法

人、自然人及其他得為權利主體者,均得參加投標。外

國人參加投標,應受土地法第十七條至二十條之限制;

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

區投資之公司參加投標,應受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

關係條例第六十九條之限制,且於「大陸地區人民來臺

投資業別項目」未開放不動產業前禁止陸資投標為住宅

及大樓之開發或經營。

(二)公告標售之不動產為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十一款所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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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之耕地者,得參與投標之私法人必須為該條例第三十

四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

構經取得許可者。

(三)有意投標者,請於本公告之日起,在辦公時間內,向標

售機構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 300 號 10 樓) (

電話:(02)8771-1168 轉分機 2133 或 2130)洽詢,領取投

標須知、投標單、信封等,並依投標須知規定填寫,連同保

證金之票據妥予密封,於 109 年 5 月 12 日標售機構開啟

信箱前以郵局掛號郵遞送達指定信箱(台北敦南郵局第

108-413 號郵政信箱)。

三、標售不動產之標示、面積、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

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標售底價及投標保證金金額、所有權、

他項權利登記情形等詳如附表。

四、標售不動產之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

使用地類別、所有權、他項權利,係依當地縣、市政府核

發之都市計畫使用分區證明書、政府機關網站公布之使用

分區或地政事務所核發之土地或建物登記謄本記載,有關

土地使用管制、地籍資料,請投標人自行向當地縣、市政

府、地政機關查詢,並請逕至現場參觀。

五、標售之不動產,依土地法第七十三條之一第二項、第三項

規定,其繼承人占有或第三人占有無合法使用權者,於標

售後喪失其占有之權利;土地或建築改良物租賃期間超過

五年者,於標售後以五年為限;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

他共有人就其使用範圍依序有優先購買權,但優先購買權

人未於決標後十日內表示優先購買者,其優先購買權視為

放棄。

六、凡對本標售不動產有權利主張者,應於開標日前一日上班

時間檢具有關權利憑證正本,送至標售機構。逾期視為放

棄一切權利,不予受理。

七、投標人得標後應繳之全部價款,除有優先購買權者,另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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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繳納外,應持向標售機構領取之繳款書限於 109 年 7

月 13日以前逕向指定銀行一次繳清。

八、標售不動產於得標人或優先購買權人繳清應繳價款後十五

日內由標售機構發給標售證明予得標人或優先購買人。

九、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十、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標售機構公告(布)欄公告為

準。(標售資料查詢網址:http://www.tfasc.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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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標售不動產之標示、面積、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類別、標售

底價及投標保證金金額、所有權、他項權利登記情形:

標號 1 2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士林區光華段

二小段 882地號

臺北市士林區光華段

二小段 20740-建號

新北市平溪區十分寮段南山坪小

段 7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2.00(1/3) 66.50(1/1) 713.00(2/6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第三種住宅區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694,631 12,598

投標保證金金額

(元) 670,000 2,000

所有權登記情形 江錦壁(1/3) 江錦壁(1/1) 林有生(2/60)

他項權利登記

情形 有 有 無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江錦壁(身分證統一編號: A101396015、出生日期:民國 17年1月 2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

知第 12點規定。 7. 門牌號碼:臺北市士林區福港街37巷4號。 8. 本案土地上另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

有建物 2棟(建號 20741-20742),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9.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10.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1. 被繼承人姓名:林有生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

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 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 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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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號 3 4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平溪區十分寮段南山坪小段 74

地號

新北市平溪區十分寮段南山坪小段 74

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13.00(12/60) 713.00(12/6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75,578 75,578

投標保證金金額

(元) 8,000 8,000

所有權登記情形 候同(12/60) 黃新南(12/60)

他項權利登記

情形 無 無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候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

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 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 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新南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

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 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 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Page 6: 區分署委託標售 109 年度第 104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或 ......第1頁 共43頁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 區分署委託標售109年度第104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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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號 5 6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平溪區十分寮段南山坪小段

74-12地號

新北市平溪區十分寮段南山坪小段

74-1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128.00(1/30) 3,128.00(6/3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5,263 331,568

投標保證金金額

(元) 6,000 34,000

所有權登記情形 林有生(1/30) 候同(6/30)

他項權利登記

情形 無 無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有生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

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 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 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1. 被繼承人姓名:候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

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 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 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Page 7: 區分署委託標售 109 年度第 104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或 ......第1頁 共43頁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 區分署委託標售109年度第104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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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號 7 8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平溪區十分寮段南山坪小段

74-12地號

新北市平溪區十分寮段南山坪小段 77

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128.00(6/30) 145.00(2/6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331,568 7,245

投標保證金金額

(元) 34,000 725

所有權登記情形 黃新南(6/30) 林有生(2/60)

他項權利登記

情形 無 無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新南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

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 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 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1. 被繼承人姓名:林有生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

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Page 8: 區分署委託標售 109 年度第 104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或 ......第1頁 共43頁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 區分署委託標售109年度第104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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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號 9 10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平溪區十分寮段南山坪小段 77

地號

新北市平溪區十分寮段南山坪小段 77

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5.00(12/60) 145.00(12/6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43,500 43,500

投標保證金金額

(元) 5,000 5,000

所有權登記情形 候同(12/60) 黃新南(12/60)

他項權利登記

情形 無 無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候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

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新南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Page 9: 區分署委託標售 109 年度第 104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或 ......第1頁 共43頁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 區分署委託標售109年度第104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第9頁 共43頁

標號 11 12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平溪區十分寮段南山坪小段

78地號

新北市平溪區十分寮段南山坪小段

7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05.00(2/60) 405.00(12/6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7,155 42,930

投標保證金金額

(元) 716 5,000

所有權登記情形 林有生(2/60) 候同(12/60)

他項權利登記

情形 無 無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有生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 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 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1. 被繼承人姓名:候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

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 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 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Page 10: 區分署委託標售 109 年度第 104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或 ......第1頁 共43頁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 區分署委託標售109年度第104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第10頁 共43頁

標號 13 14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平溪區十分寮段南山坪小段 78

地號

新北市平溪區十分寮段南山坪小段 79

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05.00(12/60) 519.00(2/6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42,930 25,950

投標保證金金額

(元) 5,000 3,000

所有權登記情形 黃新南(12/60) 林有生(2/60)

他項權利登記

情形 無 無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新南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

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 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 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1. 被繼承人姓名:林有生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

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另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 1棟(建號 26),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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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頁 共43頁

標號 15 16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平溪區十分寮段南山坪小段 79

地號

新北市平溪區十分寮段南山坪小段 79

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519.00(12/60) 519.00(12/6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山坡地保育區丙種建築用地

標售底價(元) 155,700 155,700

投標保證金金額

(元) 16,000 16,000

所有權登記情形 候同(12/60) 黃新南(12/60)

他項權利登記

情形 無 無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候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

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另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 1棟(建號 26),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新南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

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另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 1棟(建號 26),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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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頁 共43頁

標號 17 18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石門區下角段阿里磅小段

164-1地號

新北市石門區下角段阿里磅小段

1042-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40.00(1/3) 1,659.00(2/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標售底價(元) 164,264 319,358

投標保證金金額

(元) 17,000 32,000

所有權登記情形 曾木火(1/3) 曾木火(2/8)

他項權利登記

情形 有 有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曾木火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

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 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 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1. 被繼承人姓名:曾木火(身分證統一編號:F101441529、出生日期:民前 2年 11月 18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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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頁 共43頁

標號 19 20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石門區下角段阿里磅小段

1042-3地號

新北市石門區下角段阿里磅小段

1044-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84.00(2/8) 2,619.00(2/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標售底價(元) 285,670 504,158

投標保證金金額

(元) 29,000 51,000

所有權登記情形 曾木火(2/8) 曾木火(2/8)

他項權利登記

情形 有 有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曾木火(身分證統一編號:F101441529、出生日期:民前 2年 11月 18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 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 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1. 被繼承人姓名:曾木火(身分證統一編號:F101441529、出生日期:民前 2年 11月 18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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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頁 共43頁

標號 21 22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石門區下角段阿里磅小段

1044-4地號

新北市石門區下角段阿里磅小段

1044-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636.00(2/8) 2,037.00(2/8)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892,430 392,123

投標保證金金額

(元) 90,000 40,000

所有權登記情形 曾木火(2/8) 曾木火(2/8)

他項權利登記

情形 有 有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曾木火(身分證統一編號:F101441529、出生日期:民前 2年 11月 18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 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 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1. 被繼承人姓名:曾木火(身分證統一編號:F101441529、出生日期:民前 2年 11月 18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8.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 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 4點規定。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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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頁 共43頁

標號 23 24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貢寮區龍崗段 575地號 新北市貢寮區下雙溪段下雙溪小段

2-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8.69(1/2) 1,208.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一般保護區 一般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23,217 604,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

(元) 3,000 61,000

所有權登記情形 朱阿婦(1/2) 林阿乖(1/1)

他項權利登記

情形 無 無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朱阿婦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

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1. 被繼承人姓名:林阿乖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

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Page 16: 區分署委託標售 109 年度第 104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或 ......第1頁 共43頁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 區分署委託標售109年度第104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第16頁 共43頁

標號 25 26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貢寮區下雙溪段下雙溪小段

33-2地號 新北市貢寮區真美段 77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29.00(1/1) 242.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一般保護區 一般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414,500 89,540

投標保證金金額

(元) 42,000 9,000

所有權登記情形 林阿乖(1/1) 林阿夏(1/1)

他項權利登記

情形 無 無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阿乖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

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1. 被繼承人姓名:林阿夏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

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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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頁 共43頁

標號 27 28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貢寮區朝陽段 159地號 新北市貢寮區下雙溪段坑子內小段

23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6,276.25(1/3) 20,302.00(1/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一般保護區 一般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4,379,375 3,383,665

投標保證金金額

(元) 438,000 339,000

所有權登記情形 林國銓(1/3) 林國銓(1/3)

他項權利登記

情形 無 無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國銓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

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1. 被繼承人姓名:林國銓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

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Page 18: 區分署委託標售 109 年度第 104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或 ......第1頁 共43頁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 區分署委託標售109年度第104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第18頁 共43頁

標號 29 30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貢寮區雞母嶺段雞母嶺小段

680地號

新北市貢寮區丹裡段文秀坑小段 454

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2.00(1/1) 9,670.00(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33,620 1,982,350

投標保證金金額

(元) 4,000 199,000

所有權登記情形 邱九昌(1/1) 游阿古(1/2)

他項權利登記

情形 無 無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邱九昌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

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 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 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1. 被繼承人姓名:游阿古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

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 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 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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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頁 共43頁

標號 31 32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貢寮區丹裡段文秀坑小段 457

地號

新北市貢寮區丹裡段文秀坑小段 339-

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61.00(1/2) 223.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56,005 91,430

投標保證金金額

(元) 16,000 10,000

所有權登記情形 游阿古(1/2) 游阿傳(1/1)

他項權利登記

情形 無 無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游阿古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

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 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 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1. 被繼承人姓名:游阿傳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

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 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 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Page 20: 區分署委託標售 109 年度第 104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或 ......第1頁 共43頁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 區分署委託標售109年度第104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第20頁 共43頁

標號 33 34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貢寮區丹裡段文秀坑小段 162

地號

新北市貢寮區丹裡段文秀坑小段 163-

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33.00(3/6) 606.00(4/2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62,910 54,540

投標保證金金額

(元) 7,000 6,000

所有權登記情形 游樹振(3/6) 游樹振(4/24)

他項權利登記

情形 無 無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游樹振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

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 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 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1. 被繼承人姓名:游樹振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

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 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 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Page 21: 區分署委託標售 109 年度第 104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或 ......第1頁 共43頁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 區分署委託標售109年度第104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第21頁 共43頁

標號 35 36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貢寮區枋腳段 178-1地號 新北市貢寮區枋腳段 188-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11.00(1/24) 339.00(1/2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9,123 3,815

投標保證金金額

(元) 913 382

所有權登記情形 黃紅嬰(1/24) 黃紅嬰(1/24)

他項權利登記

情形 無 無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紅嬰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

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 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 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1. 被繼承人姓名:黃紅嬰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

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 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 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Page 22: 區分署委託標售 109 年度第 104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或 ......第1頁 共43頁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 區分署委託標售109年度第104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第22頁 共43頁

標號 37 38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貢寮區枋腳段 178-1地號 新北市貢寮區枋腳段 188-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811.00(1/42) 339.00(1/4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5,214 2,179

投標保證金金額

(元) 522 218

所有權登記情形 黃清流(1/42) 黃清流(1/42)

他項權利登記

情形 無 無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清流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

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 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 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1. 被繼承人姓名:黃清流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

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

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 3條

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 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Page 23: 區分署委託標售 109 年度第 104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或 ......第1頁 共43頁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 區分署委託標售109年度第104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第23頁 共43頁

標號 39 40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貢寮區枋腳段 162-2地號 新北市貢寮區枋腳段 178-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028.00(1/2) 811.00(1/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813,780 18,247

投標保證金金額

(元) 82,000 2,000

所有權登記情形 黃盧兩成(1/2) 黃盧兩成(1/12)

他項權利登記

情形 無 無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盧兩成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

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1. 被繼承人姓名:黃盧兩成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

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 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 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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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頁 共43頁

標號 41 42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貢寮區枋腳段 188-1地號 新北市貢寮區枋腳段 30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39.00(1/12) 2,653.00(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

標售底價(元) 7,628 636,720

投標保證金金額

(元) 763 64,000

所有權登記情形 黃盧兩成(1/12) 黃盧兩成(1/2)

他項權利登記

情形 無 無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盧兩成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

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 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 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1. 被繼承人姓名:黃盧兩成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

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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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頁 共43頁

標號 43 44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貢寮區枋腳段 313地號 新北市貢寮區枋腳段 40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2,298.00(1/2) 2,323.00(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標售底價(元) 1,660,230 313,605

投標保證金金額

(元) 167,000 32,000

所有權登記情形 黃盧兩成(1/2) 黃盧兩成(1/2)

他項權利登記

情形 無 無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盧兩成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

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 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 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1. 被繼承人姓名:黃盧兩成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

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 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 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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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頁 共43頁

標號 45 46

不動產標示 新北市貢寮區枋腳段 35-1地號 臺北市士林區菁山段二小段 54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145.00(1/1) 3,018.26(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保護區

標售底價(元) 309,150 31,993,556

投標保證金金額

(元) 31,000 3,200,000

所有權登記情形 簡合安(1/1) 林妙(1/1)

他項權利登記

情形 無 無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簡合安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

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 3條所規定之耕地,有關耕地投標資格,請詳投標須知第 4點規定。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1. 被繼承人姓名:林妙(身分證統一編號: Y200203423、出生日期:民國 14年 1月 25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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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頁 共43頁

標號 47 48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士林區菁山段二小段 152地號 臺北市士林區永新段一小段 198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32.80(1/1) 83.00(1/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保護區 第一種商業區

標售底價(元) 7,767,680 3,476,834

投標保證金金額

(元) 777,000 348,000

所有權登記情形 林妙(1/1) 黃倪清(1/6)

他項權利登記

情形 無 無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林妙(身分證統一編號: Y200203423、出生日期:民國 14年 1月 25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1. 被繼承人姓名:黃倪清(身分證統一編號:J200259077、出生日期:民前 1年 6月 11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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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頁 共43頁

標號 49 50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士林區溪洲段二小段 470地號 臺北市士林區溪洲段二小段 471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905.00(1/90) 352.00(1/9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將來採區

段徵收方式辦理整體開發)

住宅區(細部計畫尚未完成,尚未能

准許依變更後計畫用途使用) 但是否

在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應依建

築線或俟地籍測量分割後,再確定)

標售底價(元) 293,752 114,172

投標保證金金額

(元) 30,000 12,000

所有權登記情形 楊紹松(1/90) 楊紹松(1/90)

他項權利登記

情形 有 有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楊紹松(身分證統一編號: A122599392、出生日期:民國 54年 10月 19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據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

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

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1. 被繼承人姓名:楊紹松(身分證統一編號: A122599392、出生日期:民國 54年 10月 19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Page 29: 區分署委託標售 109 年度第 104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或 ......第1頁 共43頁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 區分署委託標售109年度第104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第29頁 共43頁

標號 51 52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士林區溪洲段二小段 472地號 臺北市大同區橋北段三小段 55-1地

面積(平方公尺) 1,049.00(1/90) 162.00(2/3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住宅區(細部計畫尚未完成,尚未能

准許依變更後計畫用途使用) 但是否

在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應依建

築線或俟地籍測量分割後,再確定)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標售底價(元) 340,472 1,449,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

(元) 35,000 145,000

所有權登記情形 楊紹松(1/90) 柯木水(2/36)

他項權利登記

情形 有 無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楊紹松(身分證統一編號: A122599392、出生日期:民國 54年 10月 19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另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 3棟(建號 20003-20005),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1. 被繼承人姓名:柯木水(身分證統一編號:A102233928、出生日期:民國 9年 10月 19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據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Page 30: 區分署委託標售 109 年度第 104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或 ......第1頁 共43頁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 區分署委託標售109年度第104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第30頁 共43頁

標號 53 54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同區橋北段三小段 55-1地

臺北市大同區橋北段三小段 55-1地

面積(平方公尺) 162.00(2/36) 162.00(1/5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標售底價(元) 1,449,000 483,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

(元) 145,000 49,000

所有權登記情形 柯木坤(2/36) 柯德芳(1/54)

他項權利登記

情形 無 無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柯木坤(身分證統一編號:A102233900、出生日期:民國 22年 8月 8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據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1. 被繼承人姓名:柯德芳(身分證統一編號:A102233740、出生日期:民國 36年 12月 3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據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Page 31: 區分署委託標售 109 年度第 104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或 ......第1頁 共43頁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 區分署委託標售109年度第104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第31頁 共43頁

標號 55 56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同區橋北段三小段 55-2地

臺北市大同區橋北段三小段 55-2地

面積(平方公尺) 29.00(2/36) 29.00(2/3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第三種住宅區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259,210 259,210

投標保證金金額

(元) 26,000 26,000

所有權登記情形 柯木水(2/36) 柯木坤(2/36)

他項權利登記

情形 無 無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柯木水(身分證統一編號:A102233928、出生日期:民國 9年 10月 19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1. 被繼承人姓名:柯木坤(身分證統一編號:A102233900、出生日期:民國 22年 8月 8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Page 32: 區分署委託標售 109 年度第 104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或 ......第1頁 共43頁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 區分署委託標售109年度第104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第32頁 共43頁

標號 57 58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同區橋北段三小段 55-2地

號 臺北市大同區大同段二小段 52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9.00(1/54) 132.00(1/2)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第三種住宅區 第四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86,940 13,152,018

投標保證金金額

(元) 9,000 1,316,000

所有權登記情形 柯德芳(1/54) 劉桔興(1/2)

他項權利登記

情形 無 有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柯德芳(身分證統一編號:A102233740、出生日期:民國 36年 12月 3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1. 被繼承人姓名:劉桔興(身分證統一編號:A103727214、出生日期:民國 44年 2月 9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另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 1棟(建號 716),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Page 33: 區分署委託標售 109 年度第 104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或 ......第1頁 共43頁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 區分署委託標售109年度第104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第33頁 共43頁

標號 59 60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段一小段 610-1地

臺北市大安區金華段二小段 963-2地

面積(平方公尺) 2.00(4/35) 217.00(19/43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第四種住宅區 第三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40,070 4,132,500

投標保證金金額

(元) 15,000 414,000

所有權登記情形 方正宏(4/35) 朱樹根(19/434)

他項權利登記

情形 無 無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方正宏(身分證統一編號: F102044499、出生日期:民國 31年 11月 11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1. 被繼承人姓名:朱樹根(身分證統一編號:A101151196、出生日期:民國 26年 11月 8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另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 4棟(建號 2033-2036),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Page 34: 區分署委託標售 109 年度第 104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或 ......第1頁 共43頁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 區分署委託標售109年度第104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第34頁 共43頁

標號 61 62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瑞安段三小段 328地號 臺北市大安區通化段三小段 170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00(1/1) 4.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第三種住宅區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標售底價(元) 5,670,000 1,220,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

(元) 567,000 122,000

所有權登記情形 阮何優景(1/1) 姚宛文(1/1)

他項權利登記

情形 無 無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阮何優景(身分證統一編號:Z120001426)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1. 被繼承人姓名:姚宛文(身分證統一編號:A200870694、出生日期:民國 17年 10月 1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據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Page 35: 區分署委託標售 109 年度第 104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或 ......第1頁 共43頁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 區分署委託標售109年度第104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第35頁 共43頁

標號 63 64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通化段三小段 171地號 臺北市大安區復興段三小段 60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78.00(2/130) 39.00(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第三種住宅區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標售底價(元) 835,700 4,865,250

投標保證金金額

(元) 84,000 487,000

所有權登記情形 姚宛文(2/130) 唐玉玲(1/4)

他項權利登記

情形 無 無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姚宛文(身分證統一編號:A200870694、出生日期:民國 17年 10月 1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另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 5棟(建號 407等),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1. 被繼承人姓名:唐玉玲(身分證統一編號:A200725998)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據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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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頁 共43頁

標號 65 66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段五小段 276地號 臺北市大安區仁愛段五小段 27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8.00(1/96) 22.00(1/96)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第四種住宅區 第四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460,080 130,640

投標保證金金額

(元) 47,000 14,000

所有權登記情形 張明哲(1/96) 張明哲(1/96)

他項權利登記

情形 無 無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張明哲(身分證統一編號:F101969728、出生日期:民國 22年 8月 19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1. 被繼承人姓名:張明哲(身分證統一編號:F101969728、出生日期:民國 22年 8月 19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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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頁 共43頁

標號 67 68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復興段一小段 352地號 臺北市大安區通化段二小段 7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63.00(1/24) 9.00(1/1)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第四種住宅區

第參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

規定辦理,始得作第參種商業區使

用)(原屬第參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1,441,490 3,042,000

投標保證金金額

(元) 145,000 305,000

所有權登記情形 陳高好(1/24) 陳爵壽(1/1)

他項權利登記

情形 無 無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陳高好(身分證統一編號:A201467913、出生日期:民前 5年 11月 10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1. 被繼承人姓名:陳爵壽(身分證統一編號:A101437379、出生日期:民國 19年 6月 16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Page 38: 區分署委託標售 109 年度第 104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或 ......第1頁 共43頁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 區分署委託標售109年度第104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第38頁 共43頁

標號 69 70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瑞安段三小段 654地號 臺北市大安區通化段一小段 756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00(1/10) 66.00(25/17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第三種住宅區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標售底價(元) 162,000 2,965,951

投標保證金金額

(元) 17,000 297,000

所有權登記情形 黃許滿(1/10) 趙承恕(25/174)

他項權利登記

情形 無 無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黃許滿(身分證統一編號: A201313429)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1. 被繼承人姓名:趙承恕(身分證統一編號:A102553096)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據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Page 39: 區分署委託標售 109 年度第 104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或 ......第1頁 共43頁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 區分署委託標售109年度第104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第39頁 共43頁

標號 71 72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通化段一小段 757地號 臺北市大安區復興段一小段 12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73.00(25/174) 661.00(2/300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第三種住宅區 第四種住宅區

標售底價(元) 4,243,562 17,654

投標保證金金額

(元) 425,000 2,000

所有權登記情形 趙承恕(25/174) 劉蔡月娥(2/30000)

他項權利登記

情形 無 無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趙承恕(身分證統一編號:A102553096)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1. 被繼承人姓名:劉蔡月娥(身分證統一編號:A201384295、出生日期:民國 12年 10月 8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另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 35棟(建號 2373等),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Page 40: 區分署委託標售 109 年度第 104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或 ......第1頁 共43頁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 區分署委託標售109年度第104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第40頁 共43頁

標號 73 74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學府段二小段 25地號 臺北市大安區學府段二小段 2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4.00(3576/60000) 4.00(1788/600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標售底價(元) 90,960 45,480

投標保證金金額

(元) 10,000 5,000

所有權登記情形 蕭德(3576/60000) 蕭清榮(1788/60000)

他項權利登記

情形 有 無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蕭德(身分證統一編號:A100749861、出生日期:民國 10年 5月 28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

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據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

區查詢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本案土地上另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 5棟(建號 575-579),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9. 本案不動產登記有他項權利(抵押權),由得標人繼受該他項權利負擔。

10.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1. 被繼承人姓名:蕭清榮(身分證統一編號:A100749834、出生日期:民國 25年 1月 4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據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本案土地上另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 5棟(建號 575-579),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9.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Page 41: 區分署委託標售 109 年度第 104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或 ......第1頁 共43頁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 區分署委託標售109年度第104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第41頁 共43頁

標號 75 76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學府段二小段 26地號 臺北市大安區學府段二小段 27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20.00(1788/60000) 4.00(5000/60000)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第參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

規定辦理,始得作第參種商業區使

用)(原屬第參種住宅區)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標售底價(元) 227,400 125,070

投標保證金金額

(元) 23,000 13,000

所有權登記情形 蕭清榮(1788/60000) 蕭清榮(5000/60000)

他項權利登記

情形 無 無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蕭清榮(身分證統一編號:A100749834、出生日期:民國 25年 1月 4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另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 6棟(建號 575等),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1. 被繼承人姓名:蕭清榮(身分證統一編號:A100749834、出生日期:民國 25年 1月 4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據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Page 42: 區分署委託標售 109 年度第 104 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或 ......第1頁 共43頁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 區分署委託標售109年度第104批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

第42頁 共43頁

標號 77 78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學府段二小段 28地號 臺北市大安區瑞安段二小段 805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143.00(1/24) 14.00(1/4)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標售底價(元) 2,258,840 1,417,500

投標保證金金額

(元) 226,000 142,000

所有權登記情形 蕭清榮(1/24) 應俞梅芬(1/4)

他項權利登記

情形 無 無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蕭清榮(身分證統一編號:A100749834、出生日期:民國 25年 1月 4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據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查詢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1. 被繼承人姓名:應俞梅芬(身分證統一編號:Z120001445)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

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據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土地使用

分區查詢為道路用地(公共設施用地),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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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頁 共43頁

標號 79 80

不動產標示 臺北市大安區瑞安段二小段 887地號 臺北市南港區玉成段二小段 632地號

面積(平方公尺) 35.00(43/10000) 107.00(11/333)

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 (僅供參考)

第參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

規定辦理,始得作第參種商業區使

用)(原屬第貳種商業區)

第參種工業區(不得作住宅使用)

標售底價(元) 67,500 379,546

投標保證金金額

(元) 7,000 38,000

所有權登記情形 謝慧媛(43/10000) 石江南(11/333)

他項權利登記

情形 無 無

備註

1. 被繼承人姓名:謝慧媛(身分證統一編號:A210206526)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另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 123棟(建號 1430等),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 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

1. 被繼承人姓名:石江南(身分證統一編號: A100021760、出生日期:民前 13年 5月 1日)

2. 使用管理情形:依縣市政府地政機關移交之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列冊管理單無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使用範圍及出租之記載。

3. 本案土地上如有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4. 依財政部 97年 3月 6日台財稅字第 09704516310號令規定,申報移轉現值以決標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標售不動產依登記面積辦理移轉。

6. 有關第 3人之優先購買權,請詳投標須知第 12點規定。

7. 本案土地上有已辦保存登記第三人所有建物 3棟(建號 1295、1425-1426),非屬依土地法第 73條之 1列冊移交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之不動產,標售機構無權處理,故不併同土地標售。如涉相關權利義務關係由得標人自理。

8. 點交方式以書面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