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电子科技大学推荐 2017 年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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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教〔2016〕308号
关于印发《电子科技大学推荐 2017 年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
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
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
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
厅〔2014〕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推荐 2017年优秀应届本
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特制定本办
法。请各学院参照执行。
附件:电子科技大学推荐 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
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
电子科技大学
2016 年 9 月 8日
电子科技大学学校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6年 9月 8日印发
附件:
电子科技大学推荐 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荐工作,由主管副校长
任组长,成员包括教务处、研究生院、学工部、纪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2.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推荐具体工作,由分管本科
教学的副院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分管研究生培养副
院长、专家教授、教务科科长、本科毕业班辅导员等。工作小组办公室设
在教务科。
二、推荐类别
统一大类推荐,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区分申请本校和申请
外校。
三、实施办法
(一)公示综合测评得分及排名
学院根据《综合测评得分细则》(附件 1)计算并公示分专业综合测
评得分及排名,公示内容包括:专业名称、学号、姓名、智育成绩得分、
智育成绩排名、加分奖项及分值、综合测评得分、综合测评排名。9月 18
日,学院将专业综合测评公示最终结果报送教务处对外合作交流科(清水
河校区主楼 B2-218)。
(二)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学生申请
1.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学生申请
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至少
一项条件:①科技竞赛类(附件中 B1类部分和 B2类的中国大学生物理学
术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加分累计达到 4分;②作为第一作者并以
电子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 SCI、SCIE、EI期刊源或国内核心期刊
(见《研究生手册》的“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要求”)或学术会议上(须被
EI收录)发表或录用至少 1篇反映本人科学研究工作的学术论文全文(不
含增刊);③获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本人有获奖证书);④作为第一
申请人并以电子科技大学名义获得国家发明专利;⑤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
目鉴定的主研(国家级项目排名前 5名,省部级项目排名前 3名)。
申请人将《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申请表(2016版)》
(www.jwc.uestc.edu.cn “资料下载”)、证明材料复印件交至学院教务科,
学院初审后于 9 月 13 日 17:00前,送交教务处对外合作交流科 (清水
河校区主楼 B2-218)复审, 经学校专家组综合考察合格 (面试时间地点
教务处另行通知),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获得推荐
资格。
2.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学生申请
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申请人,须具有突出的综合
素质,通过学校专家组综合考察合格(具体办法学工部另行通知),报学
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获得推荐资格。
(三)公示推荐名单
1.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思想政
治素质高,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2017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独立
学院学生);
(3)身体健康;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
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技能;
(5)诚信记录良好;
(6)英语水平达到我校学士学位授位要求;
(7)大学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8)综合测评排名达到推荐要求,或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突出培养潜
质经审核通过。
2.推荐名单
9 月 20日,学院将推荐名单报送教务处对外合作交流科(清水河校
区主楼 B2-218),经审核后公示,网址:www.jwc.uestc.edu.cn。
四、监督与复议
1.教务处投诉电话:028-61831685,
2.学校纪委办公室投诉电话:028-61830237、028-83202277,邮箱:
五、说明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学院推荐工作实
施细则。
附:1.综合测评得分细则
2.电子科技大学推荐 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
生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
附 1
综合测评得分细则
1.智育成绩,记作 A,原则上采用本科一至三年级相关课程
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各学院根据制定的 2013
级推免生“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详见附
件 2)实施。
2.加分成绩,记作 B,只计最高分,不累加。
B1 类:“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电
子设计竞赛(包括嵌入式、信息安全、模拟专题)、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
赛、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全国大学生机
械创新设计大赛、亚太大学生机器人大赛国内选拔赛、全国大学生信息安
全大赛、ICPC 大学生 ACM程序设计竞赛全球总决赛及 ACM-ICPC国际大学
生程序设计竞赛亚洲区域赛、国际遗传工程的机器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
光电设计竞赛,获最高奖加 3 分,次高奖加 2.5 分,再次高奖加 1.5 分。
获上述竞赛省级奖,分别加 2 分、1.5 分、1 分。
B2 类: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中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全国大学
生数学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
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艺术类竞赛、体育类竞赛、辩论
赛,获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全国社会实践
优秀个人,获最高奖(或称号)加 2 分,次高奖加 1.5 分,再次高奖加 1
分。获上述竞赛省级奖(或称号),分别加 1.5 分、1 分、0.5 分。未列
出的其他奖励(称号)均不加分。接收加分证明材料截止到综合测评公示
期最后一天。
3.综合测评得分:A+B。
备注:
1、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Outstanding Winner 和 Finalist 按
最高奖计,Meritorious Winner 按次高奖计,Honorable Mention 按再
次高奖计。
2、团体赛(仅一支参赛队代表学校参加竞赛全程),第一、二名
按最高奖计,第三、四名按次高奖计,第五、六、七、八名按再次高奖计。
3、 上述 B1、 B2 类赛事中不属于备注 1、 2 的其他赛事,特
等奖(唯一)与一等奖按最高奖计,二等奖按次高奖计,三等奖按再次高
奖计;特等奖(不唯一)按最高奖计,一等奖按次高奖计,二等奖按再次
高奖计。
4、学校拟在《电子科技大学推荐 2018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
读研究生实施办法》综合测评得分细则加分项中增加以下科技竞赛:
RoboMasters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B1类)。
附 2
电子科技大学推荐 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
英才实验学院推荐 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
分积计算细则 -------------------------------------------------------- 10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推荐 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智育成绩课程
认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 ------------------------------------------------ 12
电工工程学院推荐 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
分积计算细则 -------------------------------------------------------- 14
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推荐 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智育成绩课
程认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 ---------------------------------------------- 19
物理电子学院推荐 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
分积计算细则 -------------------------------------------------------- 21
光电信息学院推荐 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
分积计算细则 -------------------------------------------------------- 26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 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智育成绩课
程认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 ---------------------------------------------- 30
自动化工程学院推荐 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智育成绩课程认定
及学分积计算细则 ---------------------------------------------------- 34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推荐 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智育成绩课程认定
及学分积计算细则 ---------------------------------------------------- 36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推荐 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智育成绩课程认
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 -------------------------------------------------- 40
数学科学学院推荐 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
分积计算细则 -------------------------------------------------------- 43
经济与管理学院推荐 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
学分积计算细则 ------------------------------------------------------ 47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推荐 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智育成绩课程认
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 -------------------------------------------------- 49
外国语学院推荐 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分
积计算细则 ---------------------------------------------------------- 53
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 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智育成绩课程认
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 -------------------------------------------------- 56
资源与环境学院推荐 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
学分积计算细则 ------------------------------------------------------ 58
航空航天学院推荐 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
分积计算细则 -------------------------------------------------------- 60
格拉斯哥学院推荐 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
分积计算细则 -------------------------------------------------------- 62
信息与软件工程学院推荐 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智育成绩课程认
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 -------------------------------------------------- 64
—10—
英才实验学院推荐 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
一、 实施范围
2013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 推免工作“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工作小组
组长:蒲晓蓉
成员:何佳、程红霞、刘今杰
三、 各专业细则
1、 智育成绩计算采用本科一至三年级相关课程(具体课程说明见下
表)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某门课程学分积=该门课程成绩×该门课程学分 ×加权系数
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相关课程学分积总和÷相关课程学分总和
注:成绩计算均以正考成绩为准,重修和补考成绩不适用于推免。经学院、
教务处受理备案的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计算。
2、 国内外交换学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课程成绩认定方法:
国外交换学生的课程成绩依照《赴国(境)内外高校交换学习的本
科生学籍(学分)管理办法(校教通知【2010】1 号)》中的课程
转化标准进行。
3、 各专业纳入推免智育成绩计算的课程
(1) 电子信息科学类专业
课程类别
纳入推免相关课程
(画勾) 课程名称
(部分纳入填写)
加权
系数 备注
全部 部分 否
基础通识类(思政) √ 1
基础通识类(军体) √ 1
—11—
基础通识类(外语必修) √ 1
基础通识类(外语限选) √ 1
核心通识类(必修) √ 1
核心通识类(限选) √ 1
交叉通识类(必修) √ 1
交叉通识类(限选) √ 1
学科通识类 √ 1
学科基础课 √ 1
学科拓展课(必修) √ 1
学科拓展课(限选) 无
专业核心课 无
实践类核心课 无
专业选修课 无
注:①若无此课程类别,在备注栏填“无”
②不加权的课程,加权系数为 1;有加权的课程,在备注栏注明原
因
—12—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推荐 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研究生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
一、 实施范围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3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 推免工作“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工作小组
组长:郭志勇
成员:张进、桂阳、匡鹏举、张金花、张世霖、余航宇
三、 各专业细则
a) 智育成绩计算采用本科一至三年级相关课程(具体课程说明见下表)
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某门课程学分积=该门课程成绩×该门课程学分 ×加权系数
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相关课程学分积总和÷相关课程学分总和
注:成绩计算均以正考成绩为准,重修和补考成绩不适用于推免。经学院、
教务处受理备案的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计算。
b) 国内外交换学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课程成绩由工作小组根据《电子
科技大学赴国(境)内外高校交换学习的本科生学籍(学分)管理办
法》及学院相关管理办法精神认定。
c) 各专业纳入推免智育成绩计算的课程
(1)通信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专业
课程类别
纳入推免相关课程
(画勾) 课程名称
(部分纳入填写)
加权
系数 备注
全部 部
分 否
基础通识类(思政) √ 1
基础通识类(军体) √ 军事理论 1
—13—
大学体育Ⅰ
大学体育Ⅱ
大学体育Ⅲ
大学体育Ⅳ
基础通识类(外语必修) √ 1
基础通识类(外语限选) √ 1
核心通识类(必修) √
核心通识类(限选) √
交叉通识类(必修) √
交叉通识类(限选) √
学科通识类 √ 1
学科基础课 √ 1
学科拓展课(必修) √ 1
学科拓展课(限选) √
专业核心课 √ 1
实践类核心课 √
综合课程设计
军事训练
基础工程训练
电工电气技术实
训
电装实习
数学实验
大学物理实验Ⅰ
大学物理实验Ⅱ
电子电路实验
数字电路实验
现代电子技术综
合实验
1
专业选修课 √
注:①若无此课程类别,在备注栏填“无”
②不加权的课程,加权系数为 1;有加权的课程,在备注栏注明原
因。
—14—
电工工程学院推荐 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
一、 实施范围
2013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 推免工作“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工作小组
组长:吕明(副院长)
副组长:徐岩(副书记)
成员:何子述(教师代表)、唐璞(教师代表)、张跃辉(教务科)、
杨晓玲(学生科)、肖烁(学生科)、江倩(学生科)、张妍(学生代
表)
三、 各专业细则
1.智育成绩计算采用本科一至三年级相关课程(具体课程说明见下
表)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某门课程学分积=该门课程成绩×该门课程学分 ×加权系数
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相关课程学分积总和÷相关课程学分总和
注:成绩计算均以正考成绩为准,重修和补考成绩不适用于推免。
经学院、教务处受理备案的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计算。所有纳入计
算的课程必须通过。
2.国内外交换学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课程成绩认定方法:
参与国内外交换学习的学生,其交换时间段的成绩不参与智育成绩
加权计算。在外交换一个学期的学生,保研成绩按在校期间五个学
期成绩计算;在外交换一年的学生,保研成绩按在校四个学期成绩
—15—
计算。
3.各专业纳入推免智育成绩计算的课程:
(1)电子信息工程专业
课程类别
纳入推免相关课程
(画勾) 课程名称
(部分纳入填写)
加权
系数 备注
全部 部分 否
基础通识类(思政) √ 1
基础通识类(军体) √ 军事理论、大学体育
Ⅰ、大学体育Ⅱ、大学
体育Ⅲ、大学体育Ⅳ
1
基础通识类(外语必修) √ 1
基础通识类(外语限选) √ 1
核心通识类(必修) 无
核心通识类(限选) √
交叉通识类(必修) 无
交叉通识类(限选) √
学科通识类 √ 1
学科基础课 √ 1
学科拓展课(必修) √ 1
学科拓展课(限选) 无
专业核心课 √ 1
实践类核心课 √
军事训练、电子技术实
验基础Ⅰ、电子技术实
验基础Ⅱ、大学物理实
验Ⅰ、电装实习、电工
电气技术实训、电子技
术应用实验Ⅰ、大学物
理实验Ⅱ、基础工程训
练、电子技术应用实验
Ⅱ、雷达系统综合实验
1
专业选修课 √
—16—
(2)信息对抗技术专业
课程类别
纳入推免相关课程
(画勾) 课程名称
(部分纳入填写)
加权
系数 备注
全部 部分 否
基础通识类(思政) √ 1
基础通识类(军体) √ 军事理论、大学体育Ⅰ、
大学体育Ⅱ、大学体育Ⅲ、
大学体育Ⅳ
1
基础通识类(外语必修) √ 1
基础通识类(外语限选) √ 1
核心通识类(必修) 无
核心通识类(限选) √
交叉通识类(必修) 无
交叉通识类(限选) √
学科通识类 √ 1
学科基础课 √ 1
学科拓展课(必修) √ 1
学科拓展课(限选) 无
专业核心课 √ 1
实践类核心课 √
军事训练、电子技术实验
基础Ⅰ、电子技术实验基
础Ⅱ、大学物理实验Ⅰ、
电装实习、电工电气技术
实训、电子技术应用实验
Ⅰ、大学物理实验Ⅱ、基
础工程训练、电子技术应
用实验Ⅱ、信息对抗综合
实验
1
专业选修课 √
—17—
(3)电磁场与无线技术专业
课程类别
纳入推免相关课程
(画勾) 课程名称
(部分纳入填写)
加权
系数 备注
全部 部分 否
基础通识类(思政) √ 1
基础通识类(军体) √
军事理论、大学体育Ⅰ、
大学体育Ⅱ、大学体育Ⅲ、
大学体育Ⅳ
1
基础通识类(外语必修) √ 1
基础通识类(外语限选) √ 1
核心通识类(必修) 无
核心通识类(限选) √
交叉通识类(必修) 无
交叉通识类(限选) √
学科通识类 √ 1
学科基础课 √ 1
学科拓展课(必修) √ 1
学科拓展课(限选) 无
专业核心课 √ 1
实践类核心课 √
军事训练、电子技术实验
基础Ⅰ、电子技术实验基
础Ⅱ、大学物理实验Ⅰ、
电装实习、电工电气技术
实训、电子技术应用实验
Ⅰ、大学物理实验Ⅱ、基
础工程训练、电子技术应
用实验Ⅱ、微波测量
1
专业选修课 √
—18—
(4)电波传播与天线专业
课程类别
纳入推免相关课程
(画勾) 课程名称
(部分纳入填写)
加权
系数 备注
全部 部分 否
基础通识类(思政) √ 1
基础通识类(军体) √
军事理论、大学体育Ⅰ、大
学体育Ⅱ、大学体育Ⅲ、大
学体育Ⅳ
1
基础通识类(外语必修) √ 1
基础通识类(外语限选) √ 1
核心通识类(必修) 无
核心通识类(限选) √
交叉通识类(必修) 无
交叉通识类(限选) √
学科通识类 √ 1
学科基础课 √ 1
学科拓展课(必修) √ 1
学科拓展课(限选) 无
专业核心课 √ 1
实践类核心课 √
军事训练、电子技术实验基
础Ⅰ、电子技术实验基础
Ⅱ、大学物理实验Ⅰ、电装
实习、电工电气技术实训、
电子技术应用实验Ⅰ、大学
物理实验Ⅱ、基础工程训
练、微波测量
1
专业选修课 √
—19—
微电子与固体电子学院推荐 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
究生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
为确保我院推荐 2013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
简称推免生)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
公示如下:
1、智育成绩计算采用本科一至三年级相关课程学分加权平均成绩。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某门课程学分积=该门课程成绩×该门课程学分
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相关课程学分积总和÷相关课程学分总和
2、具体课程如下:
课程模块 课程类别 课程性质 是否参与课程认定
通识课程
基础通识类
思政 必修 是
军体 必修 是
外语 必修,限选 是(见表下说明)
核心通识课 必修,限选 是(见表下说明)
交叉通识课 必修,限选 是(见表下说明)
学科通识课 必修 是
学科基础课 学科基础课 必修 是
学科拓展课 学科拓展课 必修,限选 是(见表下说明)
专业核心课程 专业核心课 必修 是
实践类课程 实践类课程 必修 是
—20—
多元化个性化
课程
本专业选修课
任选 除特别说明课程,其
他都否(见表下说明)
跨学院、跨专业选修课
素质教育选修课
创新与拓展项目
必修限选课程:只计算满足培养方案修读学分数的科目,如所修限选
课程学分数超出修读要求,则计算成绩最高的课程。如所修限选课程学分
数少于修读要求,则按照实际修读学分计算。
例: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科拓展课程有《微处理器系统结构与嵌入
式系统设计》(5学分)、《材料物理化学》(3学分)、《材料分析基础(3学
分)、电子器件基础(3学分)四门课程,培养方案此类课程修读要求为 9
学分。学生 A选修了四门课,其中《电子器件基础》分数最低,则计入推
免智育成绩的课程为《微处理器系统结构与嵌入式系统设计》(5学分)、
《材料物理化学》(3学分)、《材料分析基础》(3学分),学分总合计算为
11个学分。
通识课程中英语不分 A、B、C类,即 A、B、C三类课程中计算三门最
高成绩即可。
专业选修课: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电子材料Ⅰ》(2学分)、《电子材
料Ⅱ》(2学分)、《 薄膜物理与技术》(2学分)纳入计算范围;应用化学
专业《精细化工》(3学分)纳入计算范围。其余课程不纳入计算范围。
3、成绩计算均以正考成绩为准,重修和补考成绩不适用于推免。经
学院、教务处受理备案的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计算。
4、必修或限选课程最终成绩为考查(没有具体分数)形式的不纳入
计算范围。
5、国内外交换学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课程成绩根据《电子科技大学
赴国(境)内外高校交换学习的本科生学籍(学分)管理办法》精神认定。
—21—
物理电子学院推荐 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
一、实施范围
2013级物理电子学院全日制本科生
二、推免工作“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工作小组
组长:杨宏春教授(教学副院长)
副组长:杨茂(主管学生副书记)
成员:宫玉彬教授(物电学院专业首席教授)
滕保华教授(应用物理系主任/大学物理课程首席教授)
周晓宁(教务科科长)
张高俊(2013级学生辅导员)
王文博(2013级学生代表)
江凯(2013级学生代表)
三、各专业细则
1、智育成绩计算采用本科一至三年级相关课程(具体课程说明见下表)
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某门课程学分积=该门课程成绩×该门课程学分 ×加权系数
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相关课程学分积总和÷相关课程加权学分总和
注:成绩计算均以正考成绩为准,重修和补考成绩不适用于推免。经学院、
教务处受理备案的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计算。
2、国内外交换学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课程成绩认定方法:(参见本科生
教学管理规范)
4、 各专业纳入推免智育成绩计算的课程
—22—
(1)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方向)
课程类别
纳入推免相关课程
(画勾) 课程名称
(部分纳入填写)
加权
系数 备注
全部 部分 否
基础通识类(思政) √ 1
基础通识类(军体) √ 1
基础通识类(外语必修) √ 1
基础通识类(外语限选) √ 1
核心通识类(必修) 无
核心通识类(限选) √ 1
交叉通识类(必修) 无
交叉通识类(限选) √ 1
学科通识类 √ 1.2 厚数理基础
学科基础课 √
数学物理方法 I 1.2 厚数理基础
数学物理方法 II 1.2 厚数理基础
电路分析基础 1.2 重要的专业
核心课程
学科拓展课(必修) 无
学科拓展课(限选) √
专业核心课 √
电磁场与波 1.2 重要的专业
基础课程
微波技术基础 1.2 重要的专业
基础课程 实践类核心课 √ 1
专业选修课 √
注:①若无此课程类别,在备注栏填“无”
②不加权的课程,加权系数为 1;有加权的课程,在备注栏注明原因
—23—
基础通识类(外语限选)、核心通识(限选)、交叉通识(限选)课程若
已修课程门数超过最低要求,按培养方案最低要求计算课程,学生可选择
成绩较高的计算智育成绩。
(2)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真空电子专业方向)
课程类别
纳入推免相关课程
(画勾) 课程名称
(部分纳入填写)
加权
系数 备注
全部 部分 否
基础通识类(思政) √ 1
基础通识类(军体) √ 1
基础通识类(外语必修) √ 1
基础通识类(外语限选) √ 1
核心通识类(必修) 无
核心通识类(限选) √ 1
交叉通识类(必修) 无
交叉通识类(限选) √ 1
学科通识类 √ 1.2 厚数理基础
学科基础课 √ 数学物理方法 I 1.2
厚数理基础 数学物理方法 II 1.2
学科拓展课(必修) 无
学科拓展课(限选) √
专业核心课 √ 1
实践类核心课 √ 1
专业选修课 √
加速器原理及应用 1.2 重要的专业
基础课程
电子光学 1.2 重要的专业
基础课程
微波器件原理 1.2 重要的专业
基础课程
—24—
注:①若无此课程类别,在备注栏填“无”
②不加权的课程,加权系数为 1;有加权的课程,在备注栏注明原因
基础通识类(外语限选)、核心通识(限选)、交叉通识(限选)课程若
已修课程门数超过最低要求,按培养方案最低要求计算课程,学生可选择
成绩较高的计算智育成绩。
(3)应用物理学专业
课程类别
纳入推免相关课程
(画勾) 课程名称
(部分纳入填写)
加权
系数 备注
全部 部分 否
基础通识类(思政) √ 1
基础通识类(军体) √ 1
基础通识类(外语必修) √ 1
基础通识类(外语限选) √ 1
核心通识类(必修) 无
核心通识类(限选) √ 1
交叉通识类(必修) 无
交叉通识类(限选) √ 1
学科通识类 √
微积分 I 1.2 厚数理基础
微积分 II 1.2 厚数理基础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1.2 厚数理基础
力学与理论力学 1.2 重要的专业
基础课程
学科基础课 √
数学物理方法 I 1.2 厚数理基础
数学物理方法 II 1.2 厚数理基础
电动力学 1.2 重要的专业
核心课程
—25—
光学 1.2 重要的专业
核心课程
学科拓展课(必修) 无
学科拓展课(限选) √
专业核心课 √
量子力学 1.2 重要的专业
核心课程
热力学与统计物理
学 1.2
重要的专业
核心课程
实践类核心课 √ 1
专业选修课 √
注:①若无此课程类别,在备注栏填“无”
②不加权的课程,加权系数为 1;有加权的课程,在备注栏注明原
因
基础通识类(外语限选)、核心通识(限选)、交叉通识(限选)
课程若已修课程门数超过最低要求,按培养方案最低要求计算课
程,学生可选择成绩较高的计算智育成绩。
—26—
光电信息学院推荐 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
一、 实施范围
2013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 推免工作“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工作小组
组长:刘爽
成员:李琳、彭真明、饶海波、赵玉华、胡添勇、张茜婷
三、 各专业细则
a) 智育成绩计算采用本科一至三年级相关课程(具体课程说明见下表)
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某门课程学分积=该门课程成绩×该门课程学分 ×加权系数
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相关课程学分积总和÷相关课程学分总和
注:成绩计算均以正考成绩为准,重修和补考成绩不适用于推免。经学院、
教务处受理备案的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计算。
b) 国内外交换学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课程成绩认定方法:
国内外交换生用交换期间国外的成绩和学分代替校内课程的成绩和
学分,并纳入“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公式计算排名。
c) 各专业纳入推免智育成绩计算的课程
四、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
课程类别
纳入推免相关课程
(画勾) 课程名称
(部分纳入填写)
加权
系数 备注
全部 部分 否
基础通识类(思政) √
基础通识类(军体) √ 军事理论、大学体
—27—
育Ⅰ
基础通识类(外语必修) √
基础通识类(外语限选) √
核心通识类(必修) 无
核心通识类(限选) √
核心通识(限选)和
交叉通识(限选)
三门课选一门最高
分,学分记为 1
交叉通识类(必修) 无
交叉通识类(限选) √
核心通识(限选)和
交叉通识(限选)
三门课选一门最高
分,学分记为 1
学科通识类 √ 1.1 重视学生的
数理基础
学科基础课 √ 1.2
高度重视学
生的学科基
础知识和能
力培养
学科拓展课(必修) 无
学科拓展课(限选) √
我院培养方案要求
三选一通过,因此
选择学生三门课程
的最高分计入成绩
专业核心课 √ 1.2
高度重视学
生专业知识
和能力的培
养
实践类核心课 √
专业选修课 无
—28—
五、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
课程类别
纳入推免相关课程
(画勾) 课程名称
(部分纳入填写)
加权
系数 备注
全部 部分 否
基础通识类(思政) √
基础通识类(军体) √ 军事理论、大学体
育Ⅰ
基础通识类(外语必修) √
基础通识类(外语限选) √
核心通识类(必修) 无
核心通识类(限选) √
核心通识(限选)和
交叉通识(限选)
课选一门最高分,
学分记为 1
交叉通识类(必修) 无
交叉通识类(限选) √
核心通识(限选)和
交叉通识(限选)
课选一门最高分,
学分记为 1
学科通识类 √ 1.1 重视学生的
数理基础
学科基础课 √ 1.2
高度重视学
生的学科基
础知识和能
力培养
学科拓展课(必修) 无
学科拓展课(限选) √ 我院培养方案要求
—29—
三选一通过,因此
选择学生三门课程
的最高分计入成绩
专业核心课 √ 1.2
高度重视学
生专业知识
和能力的培
养
实践类核心课 √
专业选修课 无
注:①若无此课程类别,在备注栏填“无”
②不加权的课程,加权系数为 1;有加权的课程,在备注栏注明原因
—30—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 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
究生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
一、 实施范围
2013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 推免工作“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工作小组
组长:周世杰
成员:王纲 廖建明 蒲晓蓉 蔡洪斌 徐洁 陈文宇 李洪伟 韩宏 邱航
郝玉洁 程红蓉 叶欣 贾琦 宋元凤
三、 各专业细则
a) 智育成绩计算采用本科一至三年级相关课程(具体课程说明见下表)
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某门课程学分积=该门课程成绩×该门课程学分 ×加权系数
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相关课程学分积总和÷相关课程学分总和
注:成绩计算均以正考成绩为准,重修和补考成绩不适用于推免。经学院、
教务处受理备案的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计算。
b) 国内外交换学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课程成绩认定方法:
国内外交换学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智育成绩由学院折算后参加全
院统一排名。
具体折算参照《电子科技大学学生手册(2013版)》中《电子科技
大学赴国(境)内外高校交换学习的本科生学籍(学分)管理办法》
之第六章第十七条内容执行。
—31—
c) 各专业纳入推免智育成绩计算的课程
六、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课程类别
纳入推免相关课程
(画勾) 课程名称
(部分纳入填写)
加权
系数 备注
全部 部分 否
基础通识类(思政)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
律基础、中国近代
史纲要、毛泽东思
想和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理论体系概
论、马克思主义基
本原理概论
1.0
基础通识类(军体) √ 军事理论 1.0
基础通识类(外语必修) √ 1.0
基础通识类(外语限选) √ 1.0
核心通识类(必修) √ 1.0 无
核心通识类(限选) √ 1.0
交叉通识类(必修) √ 1.0 无
交叉通识类(限选) √ 1.0
学科通识类 √ 1.0
学科基础课 √ 1.0
学科拓展课(必修) √ 1.0
学科拓展课(限选) √ 1.0
专业核心课 √ 1.0
实践类核心课 √ 大学物理实验 I、
大学物理实验 II、1.0
—32—
综合课程设计、综
合素质实践 I、综
合素质实践 II、数
字逻辑综合实验、
计算机组成原理综
合实验、计算机系
统结构综合实验、
汇编语言与微机接
口技术综合实验、
系统级软件综合课
程设计
专业选修课 √ 1.0
(2)信息安全专业
课程类别
纳入推免相关课程
(画勾) 课程名称
(部分纳入填写)
加权
系数 备注
全部 部分 否
基础通识类(思政)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
律基础、中国近代
史纲要、毛泽东思
想和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理论体系概
论、马克思主义基
本原理概论
1.0
基础通识类(军体) √ 军事理论 1.0
基础通识类(外语必修) √ 1.0
基础通识类(外语限选) √ 1.0
核心通识类(必修) √ 1.0 无
—33—
核心通识类(限选) √ 1.0
交叉通识类(必修) √ 1.0 无
交叉通识类(限选) √ 1.0
学科通识类 √ 1.0
学科基础课 √ 1.0
学科拓展课(必修) √ 1.0
学科拓展课(限选) √ 1.0
专业核心课 √ 1.0
实践类核心课 √
大学物理实验 I、
大学物理实验 II、
综合课程设计、综
合素质实践 I、综
合素质实践 II、数
字逻辑综合实验、
计算机组成原理综
合实验、信息安全
基础综合实验、系
统级软件综合课程
设计
1.0
专业选修课 √ 1.0
注:①若无此课程类别,在备注栏填“无”
②不加权的课程,加权系数为 1;有加权的课程,在备注栏注明原
因
—34—
自动化工程学院推荐 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智
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
一、 实施范围
自动化工程学院 2013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 推免工作“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工作小组
组长:程玉华
副组长:雷颖、叶芃
成 员:姜书艳、陈彦、邱根、李超、王晓梅、谭锐、熊万玲
三、 各专业细则
a) 智育成绩计算采用本科一至三年级相关课程(具体课程说明见下表)
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某门课程学分积=该门课程成绩×该门课程学分 ×加权系数
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相关课程学分积总和÷相关课程学分总和
注:成绩计算均以正考成绩为准,重修和补考成绩不适用于推免。经学
院、教务处受理备案的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计算。
b) 国内外交换学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课程成绩认定方法:
按照学校关于国内外交换学习成绩转换标准执行。
c) 各专业纳入推免智育成绩计算的课程
课程类别
纳入推免相关课程
(画勾) 课程名称
(部分纳入填写)
加权
系数 备注
全部 部分 否
基础通识类(思政)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
基础、中国近代史纲
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
系概述、马克思主义基
1
—35—
本原理概论
基础通识类(军体) √ 军事理论 1
基础通识类(外语必修) √ 1
基础通识类(外语限选) √ 1
核心通识类(必修) 无
核心通识类(限选) √
交叉通识类(必修) 无
交叉通识类(限选) √
学科通识类 √ 1
学科基础课 √ 1
学科拓展课(必修) √ 1
学科拓展课(限选) 无
专业核心课 √ 1
实践类核心课 √
大学物理实验 I,大学
物理实验 II,电子技术
实验基础 I,电子技术
实验基础 II,电子技术
应用实验 I,电子技术
应用实验 II,自动控制
原理实验
1
专业选修课 √
注:①若无此课程类别,在备注栏填“无”
②不加权的课程,加权系数为 1;有加权的课程,在备注栏注明原因
③核心通识课程与交叉通识课程是必修课程,理论上应该计入推免智
育成绩,由于 2013级首次开课,课程资源有限,导致部分学生未能在大一
至大三期间未选上课程,故今年不计入。
—36—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推荐 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研究生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
一、 实施范围
2013级机械电子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
二、 推免工作“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工作小组
组长:杨平
成员:熊静琪、王科盛、李花、黄爽、王柯、严岚
三、 各专业细则
1、智育成绩计算:
采用本科一至三年级相关课程(具体课程说明见下表)学分加权平均
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某门课程学分积=该门课程成绩×该门课程学分 ×加权系数
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相关课程学分积总和÷相关课程学分总和
注:成绩计算均以正考成绩为准,重修和补考成绩不适用于推免。
经学院、教务处受理备案的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计算。
2、国内外交换学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课程成绩认定方法:
(1)按百分制计分的课程成绩等同于我校百分制记载;
(2)按等级(A、B、C、D、E)制记载的成绩换算为我校百分制成绩
的标准为:A=90分(A+、A-分别上下浮动 2分,以下同),B=85分,C=75
分,D=65分,E=55分。
(3)由等级制换算为我校等级制成绩的标准为:A=优(A+、A-均视为
—37—
优,以下同),B=良,C=中,D=及格,E=不及格。
3、各专业纳入推免智育成绩计算的课程
(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
课程类别
纳入推免相关课程
(画勾) 课程名称
(部分纳入填写)
加权
系数 备注
全部 部分 否
基础通识类(思政) √ 1
基础通识类(军体) √
基础通识类(外语必修) √ 1
基础通识类(外语限选) √
核心通识类(必修) 无
核心通识类(限选) √
交叉通识类(必修) 无
交叉通识类(限选) √
学科通识类 √ 1
学科基础课 √ 1
学科拓展课(必修) √ 1
学科拓展课(限选) 无
专业核心课 √ 1
实践类核心课 √ 1
专业选修课 √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1
注:①若无此课程类别,在备注栏填“无”
②不加权的课程,加权系数为 1;有加权的课程,在备注栏注明原因
—38—
(2)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
课程类别
纳入推免相关课程
(画勾) 课程名称
(部分纳入填写)
加权
系数 备注
全部 部分 否
基础通识类(思政) √ 1
基础通识类(军体) √
基础通识类(外语必修) √ 1
基础通识类(外语限选) √
核心通识类(必修) 无
核心通识类(限选) √
交叉通识类(必修) 无
交叉通识类(限选) √
学科通识类 √ 1
学科基础课 √ 1
学科拓展课(必修) √ 1
学科拓展课(限选) 无
专业核心课 √ 1
实践类核心课 √ 1
专业选修课 √ 现代工程设计制图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1
注:①若无此课程类别,在备注栏填“无”
②不加权的课程,加权系数为 1;有加权的课程,在备注栏注明原因
—39—
(3)工业工程专业
课程类别
纳入推免相关课程
(画勾) 课程名称
(部分纳入填写)
加权
系数 备注
全部 部分 否
基础通识类(思政) √ 1
基础通识类(军体) √
基础通识类(外语必修) √ 1
基础通识类(外语限选) √
核心通识类(必选) 无
核心通识类(限选) √
交叉通识类(必修) 无
交叉通识类(限选) √
学科通识类 √ 1
学科基础课 √ 1
学科拓展课(必修) √ 1
学科拓展课(限选) 无
专业核心课 √ 1
实践类核心课 √ 1
专业选修课 √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1
注:①若无此课程类别,在备注栏填“无”
②不加权的课程,加权系数为 1;有加权的课程,在备注栏注明原因
—40—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推荐 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研究生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
一、 实施范围
2013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 推免工作“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工作小组
组长:刘贻尧、张琼
成员:李凌,谢光波,陈苗苗,付悦,李根
三、 各专业细则
a) 智育成绩计算采用本科一至三年级相关课程(具体课程说明见下表)
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某门课程学分积=该门课程成绩×该门课程学分 ×加权系数
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相关课程学分积总和÷相关课程学分总和
注:成绩计算均以正考成绩为准,重修和补考成绩不适用于推免。经学院、
教务处受理备案的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计算。
b) 国内外交换学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课程成绩认定方法:
国内外交换学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课程成绩根据《电子科技大学
赴国(境)内外高校交换学习的本科生学籍(学分)管理办法》进
行认定。
c) 各专业纳入推免智育成绩计算的课程
七、 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课程类别
纳入推免相关课程
(画勾) 课程名称
(部分纳入填写)
加权
系数 备注
全部 部分 否
基础通识类(思政) √ 1
基础通识类(军体) √ 1
基础通识类(外语必修) √ 1
—41—
基础通识类(外语限选) √ 无
核心通识类(必修) √ 无
核心通识类(限选) √ 无
交叉通识类(必修) √ 无
交叉通识类(限选) √ 无
学科通识类 √ 1
学科基础课 √ 1
学科拓展课(必修) √ 1
学科拓展课(限选) √ 无
专业核心课 √ 1
实践类核心课 √
生物医学工程专业:电子技术
实验基础Ⅰ;电子技术实验基
础Ⅱ;电子技术应用实验Ⅰ;
电子技术应用实验Ⅱ;大学物
理实验Ⅰ;大学物理实验Ⅱ;
数学实验;现代电子技术综合
实验;生理信号采集与处理系
统实验;心理物理学实验
1
专业选修课 √ 无
注:①若无此课程类别,在备注栏填“无”
②加权系数均为 1
(2)生物技术专业
课程类别
纳入推免相关课程
(画勾) 课程名称
(部分纳入填写)
加权
系数 备注
全部 部分 否
基础通识类(思政) √ 1
基础通识类(军体) √ 1
基础通识类(外语必修) √ 1
—42—
基础通识类(外语限选) √ 无
核心通识类(必修) √ 无
核心通识类(限选) √ 无
交叉通识类(必修) √ 无
交叉通识类(限选) √ 无
学科通识类 √ 1
学科基础课 √ 1
学科拓展课(必修) √ 1
学科拓展课(限选) √ 无
专业核心课 √ 1
实践类核心课 √
生物技术专业:无机与分析
化学实验;有机化学实验;
遗传学实验;分子生物学实
验;细胞生物学实验;基因
工程实验;生物仪器分析实
验
1
专业选修课 √ 无
注:①若无此课程类别,在备注栏填“无”
②加权系数均为 1
—43—
数学科学学院推荐 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
一、 实施范围
2013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 推免工作“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工作小组
组长:程光辉(教学副院长)
成员:向昭银(教授代表)、邵晋梁(系主任)、何国良(系主任)、赵文丽
(教学管理)、叶谱英(学生管理)、吕思齐(学生代表)
三、各专业纳入推免智育成绩计算的课程
(1)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
课程类别
纳入推免相关课程
(画勾) 课程名称
(部分纳入填写)
加权
系数 备注
全部 部分 否
基础通识类(思政) √ 1
基础通识类(军体) √ 1
基础通识类(外语必修) √ 1
基础通识类(外语限选) √ 1
核心通识类(必修) 无
核心通识类(限选) √ 1
交叉通识类(必修) 无
交叉通识类(限选) √ 1
学科通识类 √ 1
数学分析
I、II和高
等代数 I的
—44—
权重为 1.2
学科基础课 √ 1
数学分析
III、高等代
数 II和概
率论与数理
统计的权重
为 1.2
学科拓展课(必修) √ 1
学科拓展课(限选) 无
专业核心课 √ 1
实践类核心课 √
专业选修课 √ 1
在本专业培
养方案所列
课程中选 3
门
(2)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
课程类别
纳入推免相关课程
(画勾) 课程名称
(部分纳入填写)
加权
系数 备注
全部 部分 否
基础通识类(思政) √ 1
基础通识类(军体) √ 1
基础通识类(外语必修) √ 1
基础通识类(外语限选) √ 1
核心通识类(必修) 无
核心通识类(限选) √ 1
交叉通识类(必修) 无
—45—
交叉通识类(限选) √ 1
学科通识类 √ 1
数学分析
I、II和高
等代数 I的
权重为 1.2
学科基础课 √ 1
数学分析
III、高等代
数 II和概
率论与数理
统计的权重
为 1.2
学科拓展课(必修) √ 1
学科拓展课(限选) 无
专业核心课 √ 1
实践类核心课 √
专业选修课 √ 1
在本专业培
养方案所列
课程中选 3
门
(3)数理基础科学专业
课程类别
纳入推免相关课程
(画勾) 课程名称
(部分纳入填写)
加权
系数 备注
全部 部分 否
基础通识类(思政) √ 1
基础通识类(军体) √ 1
基础通识类(外语必修) √ 1
—46—
基础通识类(外语限选) √ 1
核心通识类(必修) 无
核心通识类(限选) √ 1
交叉通识类(必修) 无
交叉通识类(限选) √ 1
学科通识类 √ 1
学科基础课 √ 1
学科拓展课(必修) √ 1
学科拓展课(限选) 无
专业核心课 √ 1
实践类核心课 √
专业选修课 √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某门课程学分积=该门课程成绩×该门课程学分×加权系数
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相关课程学分积总和÷相关课程学分总和
注:成绩计算均以正考成绩为准,重修和补考成绩不适用于推免。经学院、
教务处受理备案的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计算。
—47—
经济与管理学院推荐 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
一、 实施范围
2013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 推免工作“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工作小组
组长:李平
成员:张均强、陈旭、邵云飞、倪得兵、冯毅、刘莹、潘杨、黄善明
三、 细则
1、智育成绩计算采用本科一至三年级全部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学分加权平
均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某门课程学分积=该门课程成绩×该门课程学分
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校内必修课程学分积总和÷校内必修课程学分
总和)*85%+(校内选修课程学分积总和÷校内选修课程学分总和)*15%
注:
(1)德育、体育及格者才能申请进入推免流程
(2)成绩计算均以正考成绩为准,重修和补考成绩不适用于推免。经学院、
教务处受理备案的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计算。
2、 国内外交换学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课程成绩认定方法:
国外(境外)交换学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智育成绩不计入学分加权平
均成绩进行排名。
3、 管理—电子工程复合培养实验班纳入推免智育成绩计算的课程
—48—
课程类别
纳入推免相关课程
(画勾)
课程名称
(部分纳入填
写)
加权
系数 备注
全部 部分 否
基础通识类(思政) √
基础通识类(军体) √
基础通识类
(外语必修) √ 0.85
基础通识类
(外语限选) √ 0.85
核心通识类(必修) 无
核心通识类(限选) √ 11选 2 0.85
交叉通识类(必修) 无
交叉通识类(限选) √ 3选 1 0.85
学科通识类 √ 0.85
学科基础课 √ 0.85
学科拓展课(必修) √ 0.85
学科拓展课(限选) 无
专业核心课 √ 0.85
实践类核心课 √ 0.85
专业选修课 √ 0.15
—49—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推荐 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研究生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
一、 实施范围
2013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 推免工作“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工作小组
组长:汤志伟(院长)
成员:谢继华(副书记)、沈华(教授代表)、方德成(教学科长)、黄
飞凯(学生科长)、余海莹(教学秘书)、胡倩倩(学生代表)
三、 各专业细则
1、智育成绩计算采用本科一至三年级相关课程(具体课程说明见下表)
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某门课程学分积=该门课程成绩×该门课程学分 ×加权系数
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相关课程学分积总和÷相关课程学分总和
注:成绩计算均以正考成绩为准,重修和补考成绩不适用于推免。经
学院、教务处受理备案的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计算。
2、国内外交换学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课程成绩认定方法:
赴国(境)内外高校交换学习学生其智育成绩按照当年推免生成绩评
定的办法计算,课程成绩对应规则如下:若一门校内应修课程应计入推免
生成绩评定,则该门课在学分认定表中对应的国(境)外课程,按照国(境)
外课程的原始学分和学院认定成绩计入智育成绩。
各专业纳入推免智育成绩计算的课程
(1)法学专业
课程类别
纳入推免相关课程
(画勾) 课程名称
(部分纳入填写)
加权
系数 备注
全部 部分 否
基础通识类(思政) 全
—50—
基础通识类(军体) 全
基础通识类(外语必修) 全
基础通识类(外语限选) 部 英语 ABC各一门、
核心通识类(必修) 部 任意二门
核心通识类(限选) 否
交叉通识类(必修) 全 数学(文)、物理
(文)
交叉通识类(限选) 否
学科通识类 全 (文史哲)
学科基础课 全
学科拓展课(必修) 全
学科拓展课(限选) 否
专业核心课 全
实践类核心课 部 军事训练
专业选修课 部 规定的 9门课程
(2)行政管理专业
课程类别
纳入推免相关课程
(画勾) 课程名称
(部分纳入填写)
加权
系数 备注
全部 部分 否
基础通识类(思政) 全
基础通识类(军体) 全
基础通识类(外语必修) 全
基础通识类(外语限选) 部 英语 ABC各一门、
核心通识类(必修) 部 任意二门
核心通识类(限选) 否
交叉通识类(必修) 全 数学(文)、物理
(文)
—51—
交叉通识类(限选) 否
学科通识类 全 (文史哲)
学科基础课 全
学科拓展课(必修) 全
学科拓展课(限选) 否
专业核心课 全
实践类核心课 部 军事训练
专业选修课 否
(3)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课程类别
纳入推免相关课程
(画勾) 课程名称
(部分纳入填写)
加权
系数 备注
全部 部分 否
基础通识类(思政) 全
基础通识类(军体) 全
基础通识类(外语必修) 全
基础通识类(外语限选) 部 英语 ABC各一门、
核心通识类(必修) 部 任意二门
核心通识类(限选) 否
交叉通识类(必修) 部
物理(文)、(中外文学
通论、哲学通论、大
国兴衰史)中任选一
门
交叉通识类(限选) 否
学科通识类 全
学科基础课 全
学科拓展课(必修) 全
学科拓展课(限选) 否
专业核心课 全
—52—
实践类核心课 部 除毕业设计(论文)外
专业选修课 否
注:①若无此课程类别,在备注栏填“无”
②不加权的课程,加权系数为 1;有加权的课程,在备注栏注明原因
—53—
外国语学院推荐 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
一、实施范围
2013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推免工作“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工作小组
组长:胡杰辉
成员:姚连兵、王丹丹、何立芳、祝晓、赵立、张平
三、计算细则
1、智育成绩计算采用本科一至三年级相关课程(具体课程及加权说明
见下表)学分加权平均成绩。
计算方法如下:
某门课程学分积=该门课程成绩×该门课程学分 ×加权系数
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相关课程学分积总和÷相关课程学分总和
注:成绩计算均以正考成绩为准,重修和补考成绩不适用于推免。
经教务处受理备案的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计算。
2、国内外交换学习时获得的课程成绩均不作认定。
3、各专业纳入推免智育成绩计算的课程加权原则
(1)按照学校要求,加权系数根据该课程对本专业学习的重要性进行
设置。
(2)本专业选修课对同学的专业能力是极大的补充,因而在考核时,
应当纳入本专业选修课。本专业选修课中,由学生自行选择 26学分的课程
—54—
计入推免排名。本科一至三年级有国内外交换学习的同学,本专业选修课
应选学分用 26减去交换当学期的建议选修学分。
4、 各专业推免智育成绩加权系数
(1)英语专业
课程类别
纳入推免相关课程
(画勾) 课程名称
(部分纳入填写)
加权
系数 备注
全部 部分 否
基础通识类(思政) √ 1
基础通识类(军体) √ 1
基础通识类(外语必修) √ 1
基础通识类(外语限选) 无
核心通识类(必修) 无
核心通识类(限选) √ 1
交叉通识类(必修) √ 1
交叉通识类(限选) 无
学科通识类 √ 1
学科基础课 √ 1.2 原因见第 3
条说明 学科拓展课(必修) √ 1.2
学科拓展课(限选) 无
专业核心课 √ 1.2 原因见第 3
条说明 实践类核心课 √ 1.2
专业选修课 √ 学生自选 1.2
注:①若无此课程类别,在备注栏填“无”
②不加权的课程,加权系数为 1;有加权的课程,在备注栏注明原因
—55—
(2) 日语专业
课程类别
纳入推免相关课程
(画勾) 课程名称
(部分纳入填写)
加权
系数 备注
全部 部分 否
基础通识类(思政) √ 1
基础通识类(军体) √ 1
基础通识类(外语必修) √ 1
基础通识类(外语限选) 无
核心通识类(必修) 无
核心通识类(限选) √ 1
交叉通识类(必修) √ 1
交叉通识类(限选) 无
学科通识类 √ 1
学科基础课 √ 1.2 原因
见第 3条说
明 学科拓展课(必修) √ 1.2
学科拓展课(限选) 无
专业核心课 √ 1.2 原因
见第 3条说
明
实践类核心课 √ 1.2
专业选修课 √ 学生任选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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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 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研究生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
一、 实施范围
2013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 推免工作“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工作小组
组长:黄琦(党委书记兼执行院长)
成员:吴孟强(副院长)、万丽娟(副书记)、侯晓荣(专家教授)、
张伟静(教务科科长)、姚若婷(学生科科长、2013 级辅导员)、赵
琪(学生代表)
三、 各专业细则
1、智育成绩计算采用本科一至三年级相关课程(具体课程说明见下表)
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某门课程学分积=该门课程成绩×该门课程学分 ×加权系数
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相关课程学分积总和÷相关课程学分总和
注:成绩计算均以正考成绩为准,重修和补考成绩不适用于推免。经学院、教务处受
理备案
的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计算。
2、国内外交换学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课程成绩认定方法:
国内外交换学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课程成绩由工作小组根据《电子科
技大学赴国(境)内外高校交换学习的本科生学籍(学分)管理办法》折算
后参加全院统一排名。
3、各专业纳入推免智育成绩计算的课程
—57—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智能电网信息工程专业
课程类别
纳入推免相关课程
(画勾) 课程名称
(部分纳入填写)
加权
系数 备注
全部 部
分 否
基础通识类(思政) √ 1
基础通识类(军体) √ 1
基础通识类(外语必修) √ 1
基础通识类(外语限选) √ 1
核心通识类(必修) 无
核心通识类(限选) √
交叉通识类(必修) 无
交叉通识类(限选) √ 1
学科通识类 √ 1
学科基础课 √ 1
学科拓展课(必修) √ 1
学科拓展课(限选) 无
专业核心课 √ 1
实践类核心课 √ 1
专业选修课 √
注:①若无此课程类别,在备注栏填“无”
②不加权的课程,加权系数为 1;有加权的课程,在备注栏注明原
因
成绩为两级制或五级制(即成绩不是具体分数)的课程不计算在
内。
—58—
资源与环境学院推荐 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
一、 实施范围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13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 推免工作“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工作小组
组长:何彬彬
成员:杨直凡、许文波、张旭、王晓静、薛晨阳、章煌创
三、 各专业细则
a) 智育成绩计算采用本科一至三年级相关课程(具体课程说明见下
表)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某门课程学分积=该门课程成绩×该门课程学分
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相关课程学分积总和÷相关课程学分总和
注:成绩计算均以正考成绩为准,重修和补考成绩不适用于推免。
经学院、教务处受理备案的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计算。
b) 国内外交换学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课程成绩认定方法:
国内外交换学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课程成绩以通过教务处和学院备案
审核,且转换为我校课程的成绩和学分为准,其智育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同
第 1条。
—59—
c) 各专业纳入推免智育成绩计算的课程
(1)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专业、环境工程专业
课程类别
纳入推免相关课程
(画勾) 课程名称
(部分纳入填写)
加权
系数 备注
全部 部分 否
基础通识类(思政) √ 1
基础通识类(军体) √ 1
基础通识类(外语必修) √ 1
基础通识类(外语限选) √ 1
核心通识类(必修) 无
核心通识类(限选) √
交叉通识类(必修) 无
交叉通识类(限选) √
学科通识类 √ 1
学科基础课 √ 1
学科拓展课(必修) 无
学科拓展课(限选) √ 1
专业核心课 √ 1
实践类核心课 √ 1
专业选修课 √
注:①若无此课程类别,在备注栏填“无”
②不加权的课程,加权系数为 1;有加权的课程,在备注栏注明原因
—60—
航空航天学院推荐 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
一、 实施范围
2013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 推免工作“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工作小组
组长:李辉(教学副院长)
成员:徐利梅(专家教授)、李孟(副书记)、梁伟(教务科科长)、
林伯先(本科毕业班辅导员)、王世豪(毕业班学生代表)
三、 各专业细则
1、智育成绩计算采用本科一至三年级相关课程(具体课程说明
见下表)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某门课程学分积=该门课程成绩×该门课程学分 ×加权系数
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相关课程学分积总和÷相关课程学分总和
注:成绩计算均以正考成绩为准,重修和补考成绩不适用于推免。经学院、教务处受
理备案
的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计算。
2、国内外交换学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课程成绩认定方法:
国内外交换学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智育成绩由学院折算后参加全院统
一排名。
3、各专业纳入推免智育成绩计算的课程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专业
课程类别
纳入推免相关课程
(画勾) 课程名称
(部分纳入填写)
加权
系数 备注
全部 部分 否
基础通识类(思政) √ 1
基础通识类(军体) √ 1
—61—
基础通识类(外语必修) √ 1
基础通识类(外语限选) √ 1
核心通识类(必修) 无
核心通识类(限选) √
交叉通识类(必修) 无
交叉通识类(限选) √
学科通识类 √ 1
学科基础课 √ 1
学科拓展课(必修) 无
学科拓展课(限选) √ 1
专业核心课 √ 1
实践类核心课 √ 1
专业选修课 √
注:①若无此课程类别,在备注栏填“无”
②不加权的课程,加权系数为 1;有加权的课程,在备注栏注明原因
③所有必修课中凡成绩为“二级制”和“五级制”的课程均不纳入成
绩计算
—62—
格拉斯哥学院推荐 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
一、 实施范围
2013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 推免工作“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工作小组
组长:刘欣刚(副院长)
副组长:何琪蕾(副书记)
成员:曹宗杰(教师代表)、罗凤武(学生事务中心)、霍祥湖(学
生事务中心)、尹杰(学生代表)
三、 各专业细则
1.智育成绩计算采用本科一至三年级相关课程(具体课程说明见下表)学
分加权平均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某门课程学分积=该门课程成绩×该门课程学分 ×加权系数
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相关课程学分积总和÷相关课程学分总和
注:成绩计算均以正考成绩为准,重修和补考成绩不适用于推免。经学
院、教务处受理备案的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计算。
3. 国内外交换学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课程成绩认定方法:
(1)按百分制计分的课程成绩等同于我校百分制记载;
(2)按等级制记载的成绩换算为我校百分制成绩的标准按照格拉斯哥学院
《Undergraduate Student Handbook 2013-2014》执行。
—63—
4. 各专业纳入推免智育成绩计算的课程√
课程类别
纳入推免相关课程
(画勾)
课程名称
(部分纳入填
写)
加权
系数 备注
全部 部分 否
基础通识类(思政) √ 1
基础通识类(军体) √
基础通识类(外语必修) √
基础通识类(外语限选) 无
核心通识类(必修) 无
核心通识类(限选) 无
交叉通识类(必修) 无
交叉通识类(限选) 无
学科通识类 √ 1
学科基础课 √ 1
学科拓展课(必修) 无
学科拓展课(限选) 无
专业核心课 √ 1
实践类核心课 √ 1
专业选修课 √
5. 在 2015年 11月 2日前通过雅思考试(含雅思等效测试)的学生智育总
成绩加 2分。
四、推荐条件
条件 1. 满足《电子科技大学推荐 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
究生实施办法》的推荐条件。
条件 2. 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年级排名的前 60%以内。综合测评得分及
排名方法参见《电子科技大学推荐 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
究生实施办法》附:综合测评得分细则。
注:条件 1和条件 2需同时满足。
—64—
信息与软件工程学院推荐 201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研究生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
一、 实施范围
2013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 推免工作“智育成绩课程认定及学分积计算细则”工作小组
组长:蔡竟业
副组长:吴祖峰、任立勇
成员:汤羽 廖勇 洪磊 徐旭如
三、 各专业细则
a) 智育成绩计算采用本科一至三年级相关课程(具体课程说明见下表)
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某门课程学分积=该门课程成绩×该门课程学分×加权系数
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相关课程学分积总和÷相关课程学分总和
注:成绩计算均以正考成绩为准,重修和补考成绩不适用于推免。经学
院、教务处受理备案的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计算。
b) 国内外交换学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课程成绩认定方法:
以电子科技大学交流学生课程学分认定结果为准
c) 各专业纳入推免智育成绩计算的课程
八、 软件工程专业
课程类别
纳入推免相关课程
(画勾) 课程名称
(部分纳入填写)
加权
系数 备注
全部 部分 否
基础通识类(思政) √ 1
基础通识类(军体) √ 1
—65—
基础通识类(外语必修) √ 1
基础通识类(外语限选) √ 1
核心通识类(必修) √ 1
核心通识类(限选) √ 1
交叉通识类(必修) √ 1
交叉通识类(限选) √ 1
学科通识类 √ 1
学科基础课 √ 1
学科拓展课(必修) √ 1
学科拓展课(限选) √ 1
专业核心课 √ 1
实践类核心课 √ 除企业实习、实训
外均纳入
1
专业选修课 √ 1 无
注:①若无此课程类别,在备注栏填“无”
②不加权的课程,加权系数为 1;有加权的课程,在备注栏注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