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5 學年度第 1學期 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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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5 學年度第 1 學期 學士班 新生註冊須知
校本部總機:02-77341111 公館校區總機:02-77346666
正式上課日期:105 年 9 月 12 日(星期一)
註冊事項 辦理日期 承辦單位及 聯絡電話 頁次
必要完成
註冊繳費 105.9.12 止 總務處出納組
02-7734-1343 P03
選課 請依各階段選課公告時間辦理 教務處課務組
02-7734-1114 P04
健康檢查 105.9.4 至 9.5 請依學院辦理 補體檢時間:105.9.9 上午
學務處健康中心
02-7734-3103 P06
新生營 105.9.6 至 9.9 學務處生輔組
02-7734-1063 P07
依個人情況辦理
住宿申請 依新生報到梯次網路報到日期 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02-7734-3322 P07
學生兵役 105.8.1 至 105.8.31 學務處生輔組
02-77341060 P08
平安保險 不參加學生團體保險申請書應
於 105.8.5 至 8.12 繳給承辦人
學務處生輔組
02-7734-1062 P09
學雜費減免 105.8.15 至 105.9.9 學務處生輔組
02-7734-1057 P09
弱勢助學金 105.9.22 至 105.10.14 學務處生輔組
02-7734-1057 P09
就學貸款 105.8.15 至 105.9.12 學務處生輔組
02-7734-1062 P10
保留入學 105.9.12 止 教務處註冊組
02-77341079 P10
學分抵免 105.09.05 至 105.09.20 止 教務處註冊組
02-77341079 P11
僑生保險 申請全民健保保費補助表件請
於 105.9.5 現場報到時繳交
國際學生事務組
02-7734-1278 P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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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事項 辦理日期 承辦單位及 聯絡電話 頁次
其他
蓋註冊章 105/9/12 起 教務處註冊組
02-7734-1079 P03
獎助學金措施介紹與網頁連結 校內獎學金 105.10.31 止
學務處生輔組
02-7734-1061 P12
學生輔導系統登錄基本資料 105.9.30 前
學務處生輔組
02-7734-1063 P12
學生數位學習歷程檔案系統
完成註冊程序,開通校務行政密碼,即可於本系統中勾選開通同意書並啟用。
學務處全人教育中心
02-7734-5357 P12
註:1.本校行事曆查詢網址:http://iweb.ntnu.edu.tw/aa/calendar.html
2.個人專用師大電子郵件信箱:本校各項校務訊息(含學生個人之重要通知),係以本校提供每位學生專用之師大電子信
箱,作為正式聯繫管道,敬請同學留心並隨時查收信件,以免漏接訊息致影響權益。同學於申請【校務行政帳號啟用】
後即可享有個人專用師大電子郵件信箱,亦可利用信件轉寄功能,將來信自動轉寄至個人的外部信箱 (如 Gmail 或
Yahoo 信箱),詳請參考【(WebMail)的操作說明】。
http://iweb.ntnu.edu.tw/aa/calendar.htmlhttps://webmail.ntnu.edu.tw/wmail/elearn/webmail.htm#q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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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5 學年度第 1 學期學士班新生註冊須知
壹、註冊手續
教務處 註冊組 電話:02-77341079 公館聯合辦公室 電話:02-77346550 (請逕洽各學系承辦人)
一、註冊包含下列相關手續:務必先行完成新生報到,始得辦理註冊手續。
(一) 繳納學雜費
(二) 網路選課
(三) 健康檢查
(四) 新生營
二、未依規定時間繳納學雜費並完成註冊相關手續,將依本校學則規定辦理:「學生應於上課開始
日(含當日)前完成繳費註冊手續,如因故必須延緩,應依規定請假,請假以兩星期為限。符
合註冊資格但未依規定繳納學雜費與學分費者,視同未註冊,除於正式上課日前申請休學者
外,新生取消入學資格,舊生應予退學。」
三、 學號查詢
(一) 日期:於各梯次新生網路報到期間起開放查詢。
(二) 查詢網址:http://ap.itc.ntnu.edu.tw/freshman/query.jsp
四、 學生證領取:於每學年度新生入宿日或新生營時,辦理領取手續。
五、 蓋註冊章:請班代表於 105 年 9 月 12 日起(星期一)收取學生證連同繳費收據,於上班時間
至行政大樓一樓服務窗口或公館聯合辦公室辦理。
貳、繳交學雜費、學分費
總務處 出納組 電話:02-7734-1343
一、繳費單列印及繳費日期
(一)列印繳費單:預計 8 月 31 日起開放列印學雜費繳費單,網頁:師大首頁/學生/列印繳費單,
網址:http://ap.itc.ntnu.edu.tw/FreshLogin/。如無列印設備,歡迎到總務處出納組自助列印(校本
部普大樓 1 樓),或洽中國信託免費服務專線 0800-017-688 協助。
(二) 繳費期限:105 年 9 月 12 日止
(三) 繳費方式:請至郵局、中信銀各分行臨櫃、便利超商或以信用卡、自動提款機繳費;逾期
請到郵局、中信銀臨櫃,或以自動提款機繳費。
二、請妥善保存繳費收據,可作為所得稅列舉及一般繳費證明或申請退費使用。
三、相關繳費說明請參閱 "繳學費 Q&A" 網頁,網址
http://www.ga.ntnu.edu.tw/cas/form/繳學費 Q&A.doc
http://iweb.ntnu.edu.tw/aa/file/105_U/105U_01_06.pdfhttp://ap.itc.ntnu.edu.tw/freshman/query.jsphttp://ap.itc.ntnu.edu.tw/FreshLogin/http://www.ntnu.edu.tw/ga/cashier/cashier.files/fee-1.dochttp://www.ga.ntnu.edu.tw/cas/form/繳學費Q&A.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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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選課
教務處 課務組 02-77341114
一、選課注意事項:
(一) 共同注意事項:
1、 凡有關選課之相關公告、網路選課注意事項及當學期課程資訊,均將即時公告於本校「行政
單位/教務處/【日間學制選課專區】」網頁,其效力與正式公告相同,請同學隨時注意最
新訊息。選課前應詳閱選課相關規定,並預先規劃課程內容或至欲選修課程之【開課學系】,
查詢各課程修習之限制條件,俾利節省選課時間。
2、 選課請依各學期公告之選課日程表進行選課,逾選課期限不得請求補辦。各類課程規
定,悉依相關系所、單位、本校學則及相關法規辦理。
3、 當學期未依規定辦理選課者,或所選學分數低於【本校學則】第 13 條規定者,應予休
學。
4、 選課流程:
(1) 系統預選:由選課系統直接帶入學士班學生本班必修(不含分組)課程,未符合
分發規則者,將不予分發。
(2) 舊生選課:二年級轉學新生及三年級雙聯學制新生。第一階段選課、第二階段選
課(所有課程登記後分發)。
(3) 新生選課:限大一新生選課(含一年級復學生)。
(4) 全校電腦加退選、授權碼加選及特殊原因專案申請加選:
I. 學生因限修條件無法由電腦自行加選某些課程,得由授課教師列印授權碼,
自主決定核發予有急迫需求的學生,學生取得授權碼後,需於加退選期限內
上網完成加選,逾期後授權碼即失效,將無法加選。以授權碼加選之課程無
法於加退選階段退選,僅能辦理「期中停修」,請同學多加留意。
II. 特殊原因專案申請加選需符合「特殊原因加選單」(請逕至【日間學制選課專
區】下載)表列原因(如:尚缺必修學分影響畢業等,始得送授課教師、所
屬系所主管及相關單位核章,並經教務長核定後,由教務處課務組辦理人工
加選作業。
5、 選課方式簡介:
(1) 各選課階段皆為網路選課,可先行參閱【選課系統操作說明】。
(2) 開通帳號:學生辦理選課前,請先至「師大首頁之行政單位/資訊中心/校務行
政/登入【校務行政入口網】」,點選【首次帳號啟用】,依說明流程申請帳號並
設定密碼,此帳號密碼即為同學在校期間之選課帳號、密碼。請牢記選課密碼,
若不慎遺忘,請點選【忘記密碼】依說明重設密碼。如已開通帳號,請忽略此步
驟。
(3) 網路選課登入路徑:
I. 「師大首頁/學生/選課專區/各選課系統連結。」
II. 「師大首頁/行政單位/教務處/選課專區/【日間學制選課專區】」
III. 請同學依所屬年級分流登入,例如:大一學生請點選【選課系統(大一專用)】,
誤點選其他年級者無法登入。
(4) 資訊中心開放空餘電腦教室提供學生上機選課。
http://iweb.ntnu.edu.tw/aa/courseweb.htmlhttp://www3.ntnu.edu.tw/static.php?id=collegeshttp://iweb.ntnu.edu.tw/aa/file/schoolrule_1001123.pdfhttp://iweb.ntnu.edu.tw/aa/courseweb.htmlhttp://iweb.ntnu.edu.tw/aa/courseweb.htmlhttp://course.ntnu.edu.tw/course/doc/Aas/EnrollStudent.pdfhttp://iportal.ntnu.edu.tw/ntnu/https://ap.itc.ntnu.edu.tw/nipinit/https://ap.itc.ntnu.edu.tw/nipinit/forget.jsphttp://www3.ntnu.edu.tw/http://www3.ntnu.edu.tw/static.php?id=studenthttp://iweb.ntnu.edu.tw/aa/courseweb.htmlhttp://cos1.ntnu.edu.tw/AasEnrollStud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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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本學期新生選課各階段日程表:
選課階段 選課日期 選課方式與說明
104 學年度暑期
課程選課(初選)
105 年 6 月 2 日
至
105 年 6 月 5 日
一、暑期課程初選採登記後分發,分發結果預計於 6
月 7 日公告,請自行上網確認選課結果;加退選為即
時選課
二、104 學年度暑期課程上課時間:
(1)第一階段課程:105 年 6 月 27 日起至 7 月 29 日止
(2)第二階段課程:105 年 8 月 1 日起至 9 月 2 日止
三、為鼓勵先修性質,學生可視需求自由選課
104 學年度暑期
第一階段上課時間課程
加退選
105 年 6 月 13 日
至
105 年 6 月 15 日
104 學年度暑期
第二階段上課時間課程
加退選
105 年 7 月 25 日
至
105 年 7 月 27 日
二年級轉學新生/三年級雙
聯學制新生選課(初選)
105 年 8 月 8 日
至
105 年 8 月 11 日
(1)通識課程、體育課程、教育學程課程:填寫志願
後亂數分發
(2)其他課程(包含國立臺灣大學系統校際選課):
登記後分發
二年級轉學備取錄取生選課
(初選)
依二年級轉學考各梯
次備取錄取公告辦理 依各階段選課規則辦理
一年級新生選課階段
105 年 9 月 1 日
至
105 年 9 月 5 日
(1)通識課程:填寫志願後亂數分發
(2)國立臺灣大學系統校際選課:登記後分發
(3)其他課程:即時選課
加、退選階段
105 年 9 月 12 日
至
105 年 9 月 25 日
105 年 9 月 26 日
僅開放課程加選
(1)包含即時選課、授權碼加選、特殊原因申請加選
※系統開放時間:
1、選課期間每日上午 7:30-晚間 10:00,每次登入時間為 20 分鐘。
2、9 月 26 日僅開放課程加選,請同學特別注意。
(二) 學士班選課注意事項:
1、 學生每學期應修習之學分數,依學則規定:除應屆畢業年級不得少於 9 學分外,各年級不得
少於 16 學分,不得多於 27 學分。但若因特殊情況,經系主任核可後,得於當學期加選或減
選 1 至 2 科目。
2、 大一新生之本班必修課程(不含分組)均已由電腦預先選入。
3、 語言通識之「國文(一)」及「英文(一)」統一由國文系及英語系辦理分班選課,同學無須
自行選課。
4、 通識教育課程分為語言通識(10 學分)、核心通識與一般通識(18 學分)等三大類課程,
共 28 學分。核心通識課程包含有「藝術與美感」領域、「哲學思維與道德推理」領域、
「公民素養與社會探究」領域、「歷史與文化」領域、「數學與科學思維」領域與「科學
與生命」領域等六大核心領域。核心通識與一般通識每領域至少 2 學分。大一新生欲選
修通識課程者,可在新生選課及電腦加退選階段選課。
5、 請同學務必先行查閱本校【通識教育課程實施辦法】,以瞭解「共同必修科目」、「通識課程」
修習等相關規定。
6、 體育課程為三年必修,每學期應修習一門體育,學分另計。大一新生第一學期之體育課
程由電腦預先選入。相關修習規定請參閱【「體育」選課注意事項】。
7、 欲修習中等教育學程者,請參考【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網頁】。
http://iweb.ntnu.edu.tw/aa/aa5/cge/laws/laws/law3-2.pdfhttp://iweb.ntnu.edu.tw/aa/aa2/course/note-s.pdfhttp://otecs.ntnu.edu.tw/ntnutecs/tw/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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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國立臺灣大學系統校際選課注意事項: 1、臺大、臺科大開放本校學生選修之校際課程,統一於本校選課系統網路選課(未開放之
課程不再接受紙本申請)。選課期程、分發公告日期與校內日期一致(其他學校校際選
課仍依行事曆上校際選課期程採紙本申請)。
2、依本校校際選課實施要點第 5 點規定「校際選課之科目學分總數,不得超過所屬系所規
定之最低應修畢業學分數三分之一。」請同學多加留意。
肆、健康檢查(學士班新生及轉學生)
健康中心 電話:02-77343103 林若文護理師 網址:http://health.sa.ntnu.edu.tw/bin/home.php
一、 日期、時間:
日 期 上午 8:00~11:00 下午 1:30~4:00
9/4(日) 文學院、管理學院 理學院、運休學院
9/5(一) 教育學院、音樂學院、藝術學院 科技學院、國際與社會科學學院
9/9(五) 各系所新生補體檢時間
二、承辦單位:樂活診所
三、體檢地點:校本部正 101—正 106 教室
四、繳費:請自備費用 700 元,於體檢現場繳納。
五、手續:
(一) 各系所新生帶 1 吋半身照片 1 張(背面註明學號、姓名、系所別),依排定之時間內至校
本部正 106 教室報到。檢查項目包括:一般檢查、胸部 X 光、血液檢查及尿液檢查。健
康檢查前三天請避免熬夜,忌剛用餐完就抽血,請正常飲食,如能空腹 6-8 小時最佳,
下午體檢者,建議當日吃完早餐後,再禁食。
(二)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須繳交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1 份(請註明學號、系所別),至健康中
心。
六、注意事項:
(一) 本(105)學年,具有新生身份欲休學者,請勿參加校內體檢;俟明年復學時,再與新生一
起接受體檢。
(二) 參加健檢者請穿著輕便素色 T 恤、無金屬鈕釦之衣服,亦請勿戴金屬項鍊,女生請勿穿
褲襪,並請穿著無鋼圈運動內衣,以利檢查。如穿著有鋼圈之內衣,致醫師判讀錯誤,
結果自負(若衣服厚重如牛仔裝等,測量體重時須脫除;若有金屬鈕釦,則照X光時亦須
脫除)
(三) 依據本校肺結核病學生管理辦法之規定,胸部 X 光檢查結果,如發現為開放性肺結核病
者,請配合隔離治療。
(四) 有視力不良、蛀牙等體格缺點者,請利用假期先行矯治,並清潔耳垢(以免影響聽力檢查
以促進健康,提高學習效率)。
(五) 未於排定時間參加健檢者,請至健康中心網頁下載健康資料卡自行至健保合約醫療院
所體檢。請於 105 年 9 月 30 日前自行繳交健檢報告至健康中心。為顧及體檢報告時效,
請儘早體檢。體檢為教育部所規定事項。校內健康檢查結果於開學後發給。
http://health.sa.ntnu.edu.tw/bin/home.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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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新生營
學務處 生活輔導組 呂秋慧小姐 電話:02-77341063
一、新生營日期時間:105 年 9 月 6 日、7 日、8 日、9 日共 4 天(每日上午 09:00 至下午 20:30)。
二、報到時間:105 年 9 月 6 日(週二)上午 9 時,至校本部文學院教室報到。
三、新生營相關資訊請參考師大首頁-新生專區或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網頁
(http://assistance.sa.ntnu.edu.tw/files/13-1001-316.php)。
陸、住宿申請
學士班新生宿舍申請:學務處住宿輔導組 馮惠瑜小姐 電話:02-77343322
一、 住宿申請時程與相關注意事項以正式公告為準(http://housing.sa.ntnu.edu.tw/bin/home.php);
新生欲申請住宿者,請於新生網路報到時同時辦理住宿申請。特殊身分學生需繳交證明文件者
並請於 105 年 8 月 12 日前將申請表與相關檢附文件傳真(02-2369-3413)予馮小姐,傳真後務必
敬請來電確認是否傳真成功,資料不全或錯誤者將取消申請資格(未於網路報到時申請者,可憑
學號與選課密碼登入學生住宿申請系統申請,惟請注意申請時程)。(住宿系統登入帳號為學號,
密碼為生日之月日四碼)
二、 欲第2學期入學之新生,請於第 2學期申請宿舍,並視宿舍床位狀況進行宿舍候補。
三、 住宿相關訊息會寄信到新生在住宿系統上留的 email信箱,請新生務必確認自己留在系統上
的信箱是自己一定隨時會收信、不會漏信及不會被歸置為垃圾信件的信箱,以避免沒有收到
住宿輔導組寄出的信件,造成權益受損。
四、 申請住校之新生(有如期線上申請者)如為僑生、外籍生、生理障礙學生、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
戶學生(領有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證明)或設戶籍並實際居住地於台北市、新北市(三芝、石
門、金山、萬里、瑞芳、貢寮、雙溪、平溪、坪林、烏來等十區除外)以外之縣市,一律核准住
校。如為達住宿目的刻意遷移戶籍並無居住事實違規提升順位者,經審查屬實則調回原順位後再
降一順位,並列為該順位之末,以保障遠道有住宿需求同學之權益。
五、 住宿相關資訊及抽籤結果請參閱學務處/住宿輔導組網頁: http://housing.sa.ntnu.edu.tw/bin/home.php
學生住宿申請系統網址: http://ap.itc.ntnu.edu.tw/dormstudent/
六、 住宿費繳費依公告日程辦理,逾期未繳者,即視為自願放棄。繳費單列印網址:http://ap.itc.ntnu.edu.tw/FreshLogin/
七、 辦理進住時間:105 年 9 月 3 日起,每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5 時,至宿舍辦理住宿手續;寢室
及床位分配名單於 105 年 8 月 31 日公布於住宿輔導組網頁。
八、 本校住宿生一律繳交 1,000 元保證金;於退宿時,經確認公物未有非正常損壞,部分宿舍扣除電
費後,無息發還,撥入學生本人郵局帳戶(線上申請宿舍即須填註本人詳細之郵局局號、帳
號)。
九、 低收入戶學生補助各校區男生、女生最低舍別住宿費,申請住宿費較高舍別者,應自行繳納費
用差額,另自付冷氣費、電費等費用及住宿保證金。
十、 大二轉學備取生欲申請宿舍者,請於新生網路報到時同時辦理住宿申請後,並 E-mail 至
fish516@ntnu.edu.tw 告知床位承辦人已完成宿舍申請,以利協助辦理後續事宜,另因作業
時程關係,無法保證一定會有宿舍。
http://assistance.sa.ntnu.edu.tw/files/13-1001-316.phphttp://housing.sa.ntnu.edu.tw/bin/home.phphttp://housing.sa.ntnu.edu.tw/bin/home.phphttp://ap.itc.ntnu.edu.tw/dormstudent/http://ap.itc.ntnu.edu.tw/FreshLo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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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學士班新生選擇宿舍請考量:依就讀學系、上課校區,或依個人住宿需求選擇。理學院各系所、
運動競技學系主要上課校區為公館校區;其他學院各系所主要上課校區為校本部。大一新生宿
舍安排,以相同學系為主要考量。
十二、 各宿舍簡介,請參閱住宿輔導組網頁:
http://housing.sa.ntnu.edu.tw/files/14-1003-513,r63-1.php
十三、 新生住宿相關資訊(新生專區及業務項目 Q&A),請參閱住宿輔導組網頁:
http://housing.sa.ntnu.edu.tw/bin/home.php
學務處 生活輔導組 李美雲小姐 電話:02-77341060
※學生兵役申請系統:請至本校首頁點選「學生」→登入「校務行政入口」→點選「學務相關系統」
中之「學生兵役申請系統」→點選左邊之「兵役申請及查詢」→按「新增」輸入資料。
(保留學籍及休學之新生於入學或復學之當學期請至學生兵役申請系統登錄資料,並繳交學生兵役
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
一、尚未服兵役之新生、復學生、轉學生、轉(降級)系生等學生:請於新生網路報到系統登錄
學生兵役資料後下載列印「學生兵役申請表」,貼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併教務處應繳資料一
同郵寄轉交生活輔導組,以利辦理緩徵申請。
二、已服兵役具後備軍人身分(含補充兵)之新生、復學生、轉學生等學生:請於新生網路報到系
統登錄學生兵役資料後下載列印「學生兵役申請表」,貼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檢附退伍令影
本,併教務處應繳資料一同郵寄轉交生活輔導組,以利辦理儘後召集申請。
三、具有免役、停役、國民兵、替代役(已服完兵役)、現役軍人暨於服務單位已辦緩召等身分之
同學,仍須於新生網路報到系統登錄學生兵役資料後下載列印「學生兵役申請表」,貼上身分
證正反面影本,併同證明文件影本,於 105 年 8 月 31 日前寄達或送至生活輔導組,以利兵役
資料庫建檔。
四、未於網路報到時完成兵役申請者,請至學生兵役申請系統輸入資料,並務必於規定期限內將
「學生兵役申請表」(含相關證明文件)郵寄或送至生活輔導組。
五、外籍生、僑生,不需繳交「學生兵役申請表」,但領有國民身分證之僑生仍須至學生兵役申請
系統登錄資料後下載列印「學生兵役申請表」,貼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郵寄或送至生活輔導
組,以利辦理緩徵申請。
六、在學期間戶籍地址若有變更,請務必持身分證至教務處更新資料,以維兵役權益。
七、依據教育部頒(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申請緩徵作業要點及(二)專科以上學校學生申
請儘後召集作業要點,請一律繳交申請表暨證件,俾利兵役資料庫建檔及辦理在學役男緩徵
或在學後備軍人儘後召集申請,以保障個人權益。
八、如本校在學學生接獲「入營服役徵集令、教育召集令、點閱召集令」等通知,無論有否申辦
兵役緩徵或儘後召集,皆應儘速持所接獲之徵集令、召集令至生活輔導組辦理,避免觸犯「妨
害兵役治罪條例」遭受處罰。
九、依徵兵規則第 26條規定略以,役男應連續接受二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第一階段入伍訓
練及第二階段專長訓練,各為期 8週,合計 4 個月)。但就讀大專校院在學學生,得依其志
願,於就讀大學第一學年當年 11月 15日前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於大學第
一學年及第二學年暑假,接受二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
柒、學生兵役
http://housing.sa.ntnu.edu.tw/files/14-1003-513,r63-1.phphttp://housing.sa.ntnu.edu.tw/bin/home.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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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平安保險
學務處 生活輔導組 張紫庭小姐,電話 02-77341062
本校學生均應加入平安保險,如欲放棄者,請上網下載填寫「不參加學生團體保險申請書」後,於
105 年 8 月 5 日至 12 日交承辦人,將更正繳費單後再繳學雜費,未於期限內辦理者視同棄權。網址
http://assistance.sa.ntnu.edu.tw/files/13-1001-306.php
玖、學雜費減免
學務處 生活輔導組 黃麗真小姐 電話:02-77341057
一、減免資格:原住民族籍學生、卹滿及卹內軍公教遺族、身心障礙學生、現役軍人子女、身心障
礙人士子女、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首次申請軍公教遺族減
免者,另請於學號公布時,備妥相關文件向本組申請)
二、學士班減免:請於 105 年 9 月 9 日前上線申請、掛號郵寄申請表、有效證件,經審查通過約 2
天後自行上網列印減免後之繳費單並完成繳費。
三、減免生欲申請就學貸款者,可申貸金額為原學雜費扣除減免之金額。
四、每學期均需提出申請,逾期申請或證件不齊者恕無法受理,事關同學權益,請同學確實依照規
定時間辦理當學期之就學優待減免。本項補助和弱勢助學金只能擇一申請。
五、相關資訊請瀏覽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網頁。網址
http://assistance.sa.ntnu.edu.tw/files/13-1001-302.php
拾、弱勢助學金
學務處 生活輔導組 黃麗真小姐 電話:02-77341057
一、 資格:
(一)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 60分以上(新生及轉學生除外,另論文撰寫階段學生如因前一學期未
修習課程致無學業成績可採計,得以最後一學期學業成績計算。)
(二) 家庭年所得在 70萬元以下。(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已婚學生加計其配偶)
(三) 家庭利息所得合計在 2萬元以下,但利息所得來自優惠存款者,得檢附佐證資料交至本組由校
函報專案審核認定,其存款本金不得逾 100萬。
(四) 不動產價值合計在 650萬元以下。
二、 申請時間:請於 105年 9月 22日-10月 14 日上網申請及繳交各項資料。本項補助和學雜費減免只
能擇一申請。
三、 實施方式:上學期向本組提出申請,下學期註冊繳費單直接扣除助學金。下學期申請就學貸款者,
可申貸金額為原學雜費扣除減免之金額。
四、 相關資訊請瀏覽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網頁。
http://assistance.sa.ntnu.edu.tw/files/13-1001-304.php
http://assistance.sa.ntnu.edu.tw/files/13-1001-306.phphttp://assistance.sa.ntnu.edu.tw/files/13-1001-302.phphttp://assistance.sa.ntnu.edu.tw/files/13-1001-304.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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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壹、就學貸款
學務處 生活輔導組 張紫庭小姐,電話 02-77341062 辦公地點:行政大樓一樓
一、本校申請時間:一律郵寄申請,自 105 年 8 月 15 日起至 9 月 12 日止,3-4 天後可上網列印新
繳費單,繳未貸款項。
二、申貸資格:
(一)學生本人及法定代理人(已婚者為配偶)經財稅資料中心查詢上年度所得符合中低收入家庭者
(現行標準為新臺幣 114 萬元(含)以下)。
(二)或上年度所得逾新臺幣 114 萬元至 120 萬元(含)者(須自付半額利息)。
(三)或不符合前項規定,但家中有二位以上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者(須自付全額利息)。
(四)或其他特殊情況經學校認定有貸款必要者(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專案申請)。
三、申貸項目:學費、雜費、平安保險費、校內住宿費、語言實習費、音樂學院個別指導費、書籍
費 3000 元、中低收入戶可貸生活費(需有中低收入戶證)、校外住宿費每學期最高可貸金額依校
內最高住宿費為準。有減免資格者須先辦好減免再辦就貸,領「教育補助費」者需先扣除補助
款再去銀行對保。
四、貸款銀行:台北富邦銀行等各地分行。
五、銀行辦理對保時間:105 年 8 月 1 日起。
六、注意事項:
(一) 欲辦理就學貸款者請暫勿至銀行繳費,依本組網頁公告之貸款流程,至指定銀行各分行辦理
對保,再至本組網頁「就學貸款線上申請」。每學期需至(1)銀行對保-至銀行網頁線上申請(2)
學校線上申請(3)交件到本組(4)繳未貸餘額!否則將為無效申請!
(二)一律郵寄申請:學校生輔組網頁線上申請,登錄申請【基本資料】及【審核單】,下載【審
核單】1 份、連同銀行貸款撥款通知書、未繳費之繳費通知單於期限內郵寄至本組,註明「申
請就學貸款」,約 4 天後再上網列印繳費單,自行至銀行或郵局、超商、ATM 繳納未貸金額,
即完成就學貸款申請。未於期限內辦理者,視同棄權。相關資訊請上本組網頁查詢。
http://assistance.sa.ntnu.edu.tw/files/13-1001-435.php
拾貳、保留入學
教務處 註冊組 電話:02-77341079 公館聯合辦公室 電話:02-77346550 (請逕洽各學系承辦人)
一、申請時間:完成入學報到後至 105 年 9 月 12 日前。
二、申請資格:
1、 因重病、低收入戶、服兵役、僑生、外籍生及參加教育實習或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請檢附
相關證明文件)。
2、 依招生簡章規定不得辦理保留入學資格之系所,應從其規定。
三、申請保留入學資格者,請暫勿繳交學雜費。
四、【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書】請填妥後,依所載程序提出申請。
http://www.aa.ntnu.edu.tw/freshmen/super_pages.php?ID=0freshmen101&Sn=41
http://assistance.sa.ntnu.edu.tw/files/13-1001-435.phphttp://iweb.ntnu.edu.tw/aa/file/105_U/105U_01_06.pdfhttp://www.aa.ntnu.edu.tw/freshmen/super_pages.php?ID=0freshmen101&Sn=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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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註冊組:02-77341079 公館聯合辦公室:02-77346550
一、辦理日期:105 年 9 月 5 日起至 105 年 9 月 20 日止。
二、辦理地點:請依所屬校區至各校區教務組辦理
三、請依「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抵免學分辦法」辦理,申請表可至教務處/教務表單/特殊事項類下載或逕至註冊組(公館聯合辦公室)領取。
網址 http://www.aa.ntnu.edu.tw/page1/recruit.php?class2=35&class=1601
拾肆、僑生保險
國際事務處 國際學生事務組 電話:02-77341278 地點:校本部普大樓(二進大樓)1 樓
一、有關僑生保險及申請全民健康保險補助說明:
(一) 105 學年度錄取新生,僑委會補助健保費用採申請制。如申請全民健康保險者,依規定
居住滿 6 個月始得申請。未加入全民健康保險前,將依「僑生傷病醫療保險作業要點」
辦理僑生傷病醫療保險 6 個月並繳交團體保險費用,以維同學保險保障。具有臺灣身分
證者,請於入籍後自行至戶籍地區公所辦理全民健保加保。
(二) 申請全民健康保險費補助,另須備妥清寒證明,(如:留臺校友會、前一學程畢業學校、
同鄉會、僑居地政府機構或僑委會指定之保薦單位或其他單位等)並填寫全民健康保險
補助申請書,經本校審核後,送僑委會核定後,於可加保時(居住滿 6 個月),得每月
補助健保保費一半。
(三) 提醒您,報到當日未繳交清寒證明、申請書等資料不全者,視同放棄健保保費補助,須
自行負擔每月全額健保費。若已取得健保卡者,不需繳交清寒證明。
二、 相關表件繳交:全民健康保險補助申請書、僑生資料表,請至國際事務處網頁:
http://www.ntnu.edu.tw/oia/,點選<相關資源>,選擇<檔案下載>,於報到時繳交。
學務處 生活輔導組 劉玫君小姐 電話:02-7734-1061
一、教育部「圓夢助學網」http://helpdreams.moe.edu.tw/
二、本校獎助學金措施介紹與網頁連結:http://assistance.sa.ntnu.edu.tw/files/13-1001-301.php
三、僑生及外籍生之相關獎學金
國際事務處國際學生事務組 電話:僑生 02-77341279 外籍生 02-77341271
請連結國際事務處網頁
外籍生:http://www.ntnu.edu.tw/oia/student004.php (中文)
http://www.ntnu.edu.tw/oia/scholarship.php (英文)
僑 生:http://www.ntnu.edu.tw/oia/student00402.php
拾參、學分抵免
拾伍、獎助學金措施介紹與網頁連結
http://www.aa.ntnu.edu.tw/page1/recruit.php?class2=35&class=1601http://www.ntnu.edu.tw/oia/http://helpdreams.moe.edu.tw/http://assistance.sa.ntnu.edu.tw/files/13-1001-301.phphttp://www.ntnu.edu.tw/oia/student004.phphttp://www.ntnu.edu.tw/oia/scholarship.phphttp://www.ntnu.edu.tw/oia/student00402.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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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陸、學生輔導系統登錄基本資料
學務處 生活輔導組 呂秋慧小姐 電話:02-77341063
填寫學生輔導系統基本資料前應先至師大首頁以學生身分開通【校務行政入口網
http://iportal.ntnu.edu.tw/ntnu/】」。開通帳號後,登入系統請點選應用系統/學務相關系統/學生輔導系統登
錄基本資料。
拾柒、學生數位學習歷程檔案系統
學務處 全人教育中心 李崇暐先生 電話 02-77345357 網址 http://epp.sa.ntnu.edu.tw
一、「學生數位學習歷程檔案系統」是本校所開發之電子化生涯歷程檔案,記錄個人大學階段的學習
歷程,以期建立個人學涯履歷,強化就業競爭力。紀錄的內容分為「學校認證」與「非學校認證」
兩項:
(一)學校認證:係指由校內各單位主動為學生認證的各項活動記錄與經歷,分為基本能力檢定、
五育活動(包含德、智、體、群、美各類活動)、經歷證明、學習歷程課程時數、圖書借閱紀錄
與生涯職能。
(二)非學校認證:學生自行記錄參與校內無法認證、讀書心得、規律運動與校外相關活動等內容。
二、何謂五育活動
為鼓勵學生多元學習、促進均衡發展,將本校各單位可認證之各項活動,依據活動之性質與內涵,分
為「德、智、體、群、美」等五類,以呈現本校五育並重之特色,各單位於辦理活動時可給予參與者
認證時數,期望學生每學期各類認證時數達 2 小時(含)以上。
三、系統啟用方式
煩請登入校務行政入口網後,於應用程式中點選學生數位學習歷程當案系統;初次進入系統需
勾選開通同意書,完成後即可啟用系統,進行學習歷程紀錄。
http://iportal.ntnu.edu.tw/ntnu/http://iportal.ntnu.edu.tw/ntnu/http://iportal.ntnu.edu.tw/ntnuhttp://epp.sa.nt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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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捌、聯絡資訊
新生報到、學籍
校本部
教育學系、特殊教育學系、
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臺灣語文學系 (02)7734-1096 顏惠雯 小姐
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社會教育學系、東亞學系 (02)7734-1084 張淑珍 小姐
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學系、
美術學系、設計學系 (02)7734-1102 陳奕璇 小姐
國文學系、生命科學系 (02)7734-1098 鄒宛倩 小姐
英語學系、華語文教學系、數學系 (02)7734-1103 洪筱舒 小姐
歷史學系、地理學系、音樂學系、表演藝術學士學位學程 (02)7734-1081 李文伶 小姐
工業教育學系、科技應用與人力資源發展學系、
機電工程學系、電機工程學系 (02)7734-1104 陳鈺婷 小姐
圖文傳播學系、體育學系、
應用華語文學系、企業管理學系 (02)7734-1100 陳昱勳 先生
公館校區
物理系、化學系、運動競技學系 (02)7734-6547 彭映華 小姐
地球科學系 (02)7734-6908 張碧蘭 小姐
資訊工程學系 (02)7734-6880 林立蓁小姐
開課、選課
服務學習、國防教育 (02)7734-1109 錢尚璞 先生
教育學院、教育學程、暑期選課 (02)7734-1115 林千楓 小姐
科技學院、音樂學院、管理學院 (02)7734-1181
文學院、國文、英文(共同科) (02)7714-1182 黃可欣 小姐
藝術學院、國社學院(社科) (02)7734-1186 陳尚群 先生
國社學院(國僑)、運休學院、體育(共同科) (02)7734-1180 周明諺 先生
理學院、通識課程 (02)7734-1108 梁芷茵 小姐
夏季學院 (02)7734-1122 蔡珮嘉 小姐
基礎免修課程 (02)7734-1124 林意珊 小姐
學務部份
住宿申請 (02)7734-3322 住宿輔導組 馮惠瑜 小姐
兵役申請 (02)7734-1060 生活輔導組 李美雲 小姐
就學貸款、平安保險 (02)7734-1062 生活輔導組 張紫庭 小姐
學費減免 (02)7734-1057 生活輔導組 黃麗真 小姐
新生營 (02)7734-1063 生活輔導組 呂秋慧 小姐
健康檢查 (02)7734-3103 健康中心 林若文 小姐
僑生/陸生/外籍生現場報到 (02)7734-1282 國際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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