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泉诗韵 啃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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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7月 13日 星期四清 流清 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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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时候的所有记忆都是纯净的,虽有过酸楚,也是美好的,而刻骨铭心的记忆却是童年时期的啃骨头。

骆庙,是坐落在皖北和江苏省睢宁县交界的一个偏僻而古老的村庄,因有着神奇的千年瑞麟庵而得名。骆庙是一个大村,曾经是乡政府所在地。骆庙也是皖北比较繁华的老街。每个月四天逢集,周围七八十里的乡邻都会来赶骆庙的集市。而父亲则是七八十里内出了名的“大人物”,谁家有红白事情和纠纷都会请父亲前去帮忙处理。因父亲嗜酒如命,又写了一手好字,还当过多年的大队会计和财税员,更是因为父亲的热情善良和重情重义。尽管父亲已去世18个年头,父亲高大魁梧英俊潇洒的形象和真诚善良坦率正直的品质却始终驻我心底挥之不去。

七八十年代的骆庙,家家都有一个烟囱直直地立在厨房顶上。每当做饭时,一缕缕炊烟从上空一字飘来,再弥散开去,与空中云彩汇合,美丽至极。每遇逢集日,也就是骆庙村民改善生活的日子。以往每家烟筒里冒出的青烟而变成了浓烟。有钱人就吃肉,没钱的人家即使是素菜,也是要炒两个的,以改善一下生活。

父亲一生嗜酒如命,却不太讲究酒的好坏和菜的有无。他在世的每一天,每一顿饭都从来没有真正离开过酒。每早天不亮起床的第一件事,便是拿过橱柜上当兵叔叔带回来的2斤装的军用酒壶,一仰脖子,咕噜咕噜下去半斤散酒。中午,一把生花生米,一把长长尖尖的红辣椒,几个蒜头,几根葱白,抑或一碟自家制作的干酱豆,一碟自家腌制的老咸菜,又是半斤下肚。兴致高时,又恰巧逢集,碰巧手里也有了几个钱,他也会自己动手炒两个菜,或烧一大盆肉或煮一大锅骨头给自己也是给我们姐弟解解馋。

每当桌上丰盛时,也就是父亲母亲最难过之时。往往父亲的半斤散酒还没饮完,桌上就早早被我们“洗劫一空”。此时的父亲,看着六个孩子的虎狼之相,时而眉头紧蹙,时而唉声叹气。等他半斤下肚,盆盘里的剩汁也已经被我们“打扫干净”。母亲,只是低垂着头,自顾自地吃着碗里的饭,间或夹几块咸菜。父亲晚上喝酒是最不讲究的了,几根葱、几个蒜瓣、几个辣椒、半斤散酒,成了晚餐的全部。因此,一天三酒的父亲,到了晚上,便没了早上和中午的精神状态,晚上喝下半斤后,经常晕乎乎东倒西歪着回到床上。

永远忘不了,我们小时候,父亲经常会在逢集的中午挎着淘牛草的大篮子上街买回满满一篮猪骨头。七八十年代的猪骨头大概只1角5分钱一斤。什么大腿骨、肋骨、尾骨、颈骨、胛骨,还有一些猪头、猪蹄及猪尾巴。偶尔,父亲也会买回几个俗称老鹰膀子的牛骨头。母亲就用家里最大的那口煮猪食的铁锅来煮骨头。煮上一个多小时后,弥散的香味一条街都能闻到。每当此时,我们姐弟六人都会团团围住大锅,你挤着我,我撞着你,使劲吸着这香味,口水不停地流着,眼巴巴地等着锅里的骨头。竟没有一人注意到母亲被柴火烤红的脸上,已挂满浑浊的汗水。

滚烫的骨头,只能用筷子一根一根夹到平时用来和面的大黄盆里。黄盆端上饭桌,准备拆下一些碎肉,留着下顿。这时,我们姐弟六人又迅速转移到黄盆。依旧是你挤着我,我推着你,紧紧围住黄盆,争着向拆骨头肉的父亲靠拢。每每这时,父亲都会睁大双眼狠狠地瞪着我们,一边暗示我们不要争抢,一边痛苦地哈着被烫的手。等父亲拆好了一块骨头,我们十二只小手会一齐伸向父亲手里的骨头。此时,父亲就会大声怒斥我们:站好!站好!一个一个来!

六个姐弟,最大的是十几岁,相邻的只相差岁把两岁,最大的和最小的也只相差十岁。虽然每次每人都能轮到几根骨头,却有着大小和多少的不公平。个子高的手长的啃得快的,都会多啃几根和啃大块;个子小的手短的啃得慢的,就会少啃几根和啃小块。可是姐弟六人却有着惊人的共同之处,便是啃干净每一块骨头后,都会继续用力吮吸着骨头里面的骨髓。对于骨头深处吸不出来的骨髓,我们都会竖起骨头使劲照着板凳或桌子拐角上砸,直到骨髓流出为止。啃光每一块骨头后,竟连骨头两端表层薄薄的脆骨也啃得格吧格吧地响。煮透的胛骨边缘也被我们一口一口地咬下,用力咀嚼着,像是咂着香甜的甘蔗一样。

子女多了,虽手背手心都是肉,可是,要想绝对的公平是不可能的事情。几轮下来,个子小又抢不过人总啃小块的,啃完后也会嘟嘟囔囔着满是油腻的小嘴,手里紧紧攥着啃得干干净净的骨头,极力踮着脚,伸长脖子,探着头查看仅剩下碎肉的盆里。然后极不情愿地舔舐着手上的肉沫,依依不舍地离开了黄盆。父亲去一边清洗油光光而通红的双手,母亲则默默地收拾着“残局”。忙活了半天的父亲母亲,竟连一根小骨头也没舍得啃。

九零年前后,三个弟弟中有两个未满16岁就去参了军,却一直能够吃苦耐劳,忍受着严格的军事训练和身心磨砺所带来的巨大痛苦,并且在部队多次立功还入了党,也许与小时候经常啃骨头有一定的关系吧。现在,都是四五十岁的姐弟六人,牙齿依然坚硬和白净,也与小时候经常啃骨头有关吧。

我常常这样想,小时候,常啃骨头;长大后,就要做一个有骨气的人。

啃骨头□骆美英

我骑上了一匹善良的马鞭子就是多余的了

只是走马观花我也把看见的想到的经历过的无所顾忌地命上了名

就像一个游手好闲的人随处刻下的“到此一游”

在古驿道上,风始终不愿离开

它推着我拉着我拽着我在古驿道上仔细看看仔细

它低着头在寻找仰着脖子在环视

它一遍遍在抠古驿道上的足音没有抠起一枚 足音还在明亮着

目视良久的一双眼睛能够看见的东西不在眼里看不见的东西挤满眼睛

沉思站在沉思背后始终一言不语

古驿道上,月光被掰成一块块碎片

在古驿道上,目光踏着掰碎的月光走进传说的胡同一场探幽后走出来好想捡几块月光的碎片坚持了许久,和风一样徒手而去。只有故事延续在风的嘴上有增有删

夜晚,我被大团的黑跟得毛骨悚然

这个夜晚的月亮被一团黑彻底涂抹掉了我只有硬着头皮走进黑里尽管周围的环境都是我白天特别熟悉的 我还是十分恐惧忽而觉得身后有东西跟着忽而觉得前面有东西在等着感觉它们随时会冲过来伤害我我揪紧的心被高一脚低一脚撞得忐忑不安 整个人像影子在晃悠抓到一线灯火之后,我如释负重终于摆脱了密得不透缝的黑在一束灯火里,我开始大胆观察令我恐惧的那团黑 它们抱在一起并没有什么动机而且非常安静原来是我自己惊扰了自己的内心

用诗歌命名一些事物我毫不胆怯(组诗)□徐世清

●●清流漫谈清流漫谈●●

在那些大地孕育的食物当中,有时看到它们的模样,就会想起一些人的姿态。

比如核桃,貌似人脑形状,想起那些匍匐在大地上的农人,脸上垒下的层层叠叠皱纹,浮现起罗中立的油画《父亲》,那位捧着土碗的父亲形象,刀刻一样的皱纹里,浓缩了一辈子的艰辛挣扎。新鲜的土豆,刚从土里挖出来,憨态可掬的样子,想起纯朴农家娃娃的光头。圆滚滚的冬瓜上,有露水滑动,想起老家的一个大胖子,他坐在树阴下猛摇蒲扇,身上还是汗水直淌。从泥水里拔出来的藕洗净后,一节一节洁白的身子在风中立着,想起那年看见一个细腰白面的乡间女子,她在麦浪滚滚中小跑过来,带着那个季节成熟的芳香气息。

在这些地气蒸腾的食物里,我对南瓜,尤其有着一种沉默的感情,有时惊觉自己的人生,就在一个南瓜里隐藏。

其实我曾经是一个莽撞浮躁的汉子,是南瓜让我变得遇事不惊慌,万物生长中带来心的饱满。有时在城里受了一点委屈,去乡下看看,我紧闭嘴唇,望着草丛中一个硕大南瓜,突然感到金黄成熟的南瓜,像一个慈祥稳重老者,要开口对我说话,要对我叮嘱点什么。南瓜,也让我想起了死去祖辈亲人的面庞。

夏日乡间的早晨,草丛里有露水滴滴答答跌落,大地仿佛在深夜里凝结过一场泪。我看见一条长藤在草丛中蔓过来,藤上挂着几个憨憨的大南瓜,我老担心它们会从瘦弱的长藤上扑通一声滚落下来。这显然是我多虑了,瓜一直结结实实挂在藤上,大风吹来,藤摇晃荡漾,南瓜也随之起伏摇摆,让我的心也悬紧了。可南瓜稳稳当当系在藤上,时候不到,别急,会有人来抱着它回家的。乡野南瓜,总让我想起一些隐居民间不显山露水的高人,比如有个乡下老头,他眯着眼,用刻字笔在一粒稻米上刻字。

我看见一个乡人,他嘴里含着一支烟,逍遥着步子走过来。我一直观察着他,乡人嘴巴没动,但烟一闪一灭,这就奇怪了,是风一直吹动着烟的火光不灭吗?我看见虎背熊腰的乡人,双手伸向藤上南瓜,顺手一旋转,藤上脐带一样的结就轻轻断开,于是,乡人像一个大地上的接生婆,托着双手把南瓜稳稳抱回了家。我呆望着空空的长藤,它在风中瘦弱下去,像一个失去孩子的老母亲。

有次我回到乡间,和一个老农去看望他种的蔬菜瓜果。红艳艳的番茄带着傲骄神情,茄子炫耀似地探出头来,辣椒在风中不停颤动,似乎急不可耐想要上市赶热闹去。我拉着农人,走向沟边草丛,那里头有南瓜呢。我们蹲下身,顺手撩开草丛,只见几个腰身粗壮的南瓜挂在藤上,眉开眼笑的南瓜上面,还扑着一层白生生的粉。我和农人嘿嘿嘿笑着,有一种出其不意的喜悦。我面前的农人,他脸上的皱纹,多像这个南瓜身上一圈一圈漾开的纹路。一个个南瓜熟了,一个辛苦一生的农人,也在岁月里佝偻下了腰,慢慢地,和大地贴近。

我默默观察过那些乡间的农人,他们的音容笑貌,喜悦悲伤,多像一个南瓜的样子,从来没张扬过,无病呻吟过,装腔作势过。南瓜,它是乡间最具品性的代表作。小时候的我,木讷,闷墩,春天里南瓜花开得粉嘟嘟时,我就喜欢一个人,望着藤上嫩嫩的南瓜花,对夏天充满了幻想。夏天,奶奶常唤我,孙啊,去抱一个南瓜回来。奶奶在柴火灶里做的喷香南瓜饭,我是再也吃不到了。

我在乡间望着南瓜,想起城里一个朋友,他身材偏胖,尤其是一张大脸,让我总感觉像那种盘形的南瓜模样。我俩平时话也不多,有时就是沉默中一起望望城市的灯火,或者听着雨声不知不觉就睡去了。

有次我把乡下一个南瓜送给他,望着他抱上南瓜,笨拙地行走,我突然笑了。我对自己的命运都忧郁些啥呢,有这南瓜一样温暖的朋友,平淡日子里,依然有妥妥的幸福。

南瓜,你让我想起了谁□李 晓

朋友刘乐畦女士父亲养一只猫,是他在兴化任县令时重金购买的。

兴化有一个制造毛笔的工匠,家里养一只猫,眼睛像黄金一样闪亮,爪子像钢铁一样坚硬,全身洁白,只有尾巴是黑色的,性情很温顺。制笔的工匠看到猫的毛制笔十分好,就想要剥下它的毛皮制笔。正好乐畦父亲经过笔工的门前,看到笔工正要剥猫皮,猫哀求地看着他。县令动了恻隐之心,急忙用重金把猫买下来,带到了县衙。

猫虽然看起来温顺,而实质上十分猛骏,有虎一样的威力。它虽不捕老鼠,但衙署没有一只老鼠,大概多因听到猫的叫声,躲藏起来了,刘县令因为猫能理解主人的仁爱而非常喜欢这只猫。

邻里一个有钱人看到这只猫后也十分喜爱,想从刘县令手中买下这只猫,县令没有同意。于是有钱人叫仆人盗走了这只猫,并带到了长安很长时间。

为了找到失踪的猫,刘县令确实花了不少功夫,但一直没找到。一天,猫忽然踉踉跄跄地走了回来,县令十分惊奇。数月后,邻里偷猫的事传到了县令的

耳朵,知道原因的刘县令再也不让猫离开他的身边,到衙署办理公事,猫必是随着他前后。

有一年,刘县令把猫一起带着回老家,半路住在一家旅店,旅店老板看县令囊袋中有钱财,想吞下钱财,吃饭时便在酒中下了毒。当时县令并不知道是毒酒,猫卧在旁边,看到县令要端杯喝下毒酒,便飞跃而起用头顶翻酒杯;店主人再倒一杯,猫又顶翻掉酒杯。先生觉得猫连续顶倾酒杯,酒肯定有问题,就叫捕头捉拿了旅店老板拷问。一问,店主交待了实情,刘县令更加珍爱这只奇特的猫,它不是一般的奇特!

又过了几年,乐畦七岁的弟弟早上起来在后园的水池边玩耍,池水太深,乐畦的弟弟不小心掉入深水池中,刚好有一块板在水中,小孩就势抱着木板,才没有沉入水下,但也不能爬上岸。此时家人都在前院,谁也不知道。这只猫跑到家人面前呼号叫跃,又前腿合并向家人作揖。家里人觉得十分奇怪,想抓住猫,猫一边往后园跑,一边向家人作揖。到了后园家人才知道,猫是为了救小孩。

这次猫又使乐畦的弟弟免于灾难,刘县令全家人不但珍爱这只猫而且十分敬重它。等到县令去世时,猫也几天不吃不喝,绝食而亡。猫的忠义之行如此高大,今天说起来还让人感动,怎么能不记下这个义猫的故事呢?

知死能哀求人,被盗能返回来,这是猫的忠诚;顶翻毒酒救主人,作揖救溺水小孩,主人去世一同而死,这是猫的诚信。

虽然有人有不同的说法:有的人认为主人死它殉亡,是因为猫没有人饲养了;有的人认为它作揖救溺水小孩,是成妖精了。事实不是这个情况,像猫这样忠义的动物如狗、马、鹊等等,历史上故事很多,并非荒诞之说,大凡物体存在都有一定的法理。

人之所以与禽兽有区别,是因为人的秉性有独特的灵性,尤其是良心不昧。人在社会上,无论什么样的地位,遇到患难的人而不帮助,受到人家恩泽而不知道报答,那这些人真的连猫都不如,这是多么惭愧的事啊。

(姜培忠译自清王贞仪《刘氏义猫记》)

义 猫□姜培忠

●●菱溪物语菱溪物语●●

长江之歌 李昊天摄

●●让泉诗韵让泉诗韵●●

●●灵湫微言灵湫微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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