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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糖尿病飲食 103 .0 6 制 10 9.0 6 四修

    一 、 糖 尿 病 飲 食 注 意 事 項 :

    1.保 持 理 想 體 重 。

    2.三 餐 定 時 定 量 , 少 油 、 少 鹽 、 少 糖 的 飲 食 習 慣 。

    3.均 衡 攝 食,依 據 飲 食 計 畫 適 量 攝 取 主 食 類、水 果 類、油 脂 類、奶 類 和

    肉 魚 豆 蛋 類 。

    4.增 加 飲 食 中 的 纖 維 質,常 選 用 全 榖 類 主 食,多 纖 維 的 蔬 菜、水 果 等 。

    5.儘 量 少 吃 富 含 精 緻 糖 類 的 食 品 , 如 : 糖 果 、 煉 乳 、 蜂 蜜 、 汽 水 、 罐 裝

    或 盒 裝 的 果 汁 、 加 糖 蜜 餞 、 蛋 捲 、 中 西 式 甜 點 、 加 糖 罐 頭 等 。

    6.少 吃 油 炸 、 油 煎 和 油 酥 的 食 物 。

    7.烹 調 方 法 , 宜 多 採 用 清 蒸 、 水 煮 、 掠 拌 、 烤 、 燒 、 燉 、 滷 等 。

    8.炒 菜 宜 用 植 物 油( 如 : 沙 拉 油 、 橄 欖 油 、 芥 花 油 、 花 生 油 等 )但 需 限

    量 ; 少 吃 動 物 油 ( 如 : 豬 油 、 牛 油 、 肥 肉 、 奶 油 等 ) 豬 皮 、 雞 皮 、 鴨

    皮 等 ; 市 售 西 點 常 使 用 棕 櫚 油 及 椰 子 油 ( 或 椰 仁 ) 其 中 含 較 多 的 飽 和

    脂 肪 酸 , 宜 減 少 食 用 。

    9.吃 膽 固 醇 高 的 食 物 , 如 : 肉 臟 ( 腦 、 肝 、 腰 花 等 )、 蟹 黃 、 蝦 卵 、 魚

    卵 等 , 蛋 黃 以 一 星 期 不 超 過 三 至 四 個 為 原 則 。

    10.飲 食 儘 量 清 淡 不 可 過 鹹 , 少 吃 加 工 或 醃 製 的 食 物 。

    11.含 澱 粉 高 的 食 物 , 如 : 地 瓜 、 紅 薯 、 馬 鈴 薯 、 芋 頭 、 玉 米 、 冬 粉 、

    麥 角、栗 子、豌 豆 仁、皇 帝 豆、核 桃、開 心 果、杏 仁 果 等 堅 果 類 食 物 。

    12.儘 量 減 少 赴 宴 , 必 需 參 加 時 , 注 意 選 擇 食 物 的 種 類 。

    13.下 列 食 物 儘 量 少 吃 : 濃 湯 、 酒 類 、 花 生( 包 括 油 炸 及 水 煮 花 生 )、 瓜

    子 、 腰 果 、 松 子 、 核 桃 、 開 心 果 、 杏 仁 果 等 堅 果 類 食 物 。

    14.如 有 必 要 可 選 用 少 許 代 糖 代 替 糖 調 味 。

    二 、 飲 食 烹 調 指 導

    1.焦 味 的 利 用 - 可 以 使 用 烤、燻 的 烹 調 方 式,使 食 物 產 生 特 殊 的 焦 味 ,

    再 淋 上 檸 檬 , 即 可 降 低 因 少 放 鹽 的 淡 而 無 味 。

    2.鮮 味 的 利 用 - 用 烤、蒸、燉 等 烹 調 方 式,保 持 食 物 的 原 有 鮮 味,以 減

    少 鹽 及 味 精 用 量

    3.低 鹽 佐 料 的 使 用 - 多 用 酒、 蒜 、薑 、 胡 椒 、 八 角 、 花 椒 及 香 草 片 等 低

    鹽 佐 料 , 或 味 道 強 烈 的 蔬 菜 , 如 洋 蔥 , 利 用 其 特 殊 香 味 , 達 到 變 化 食

    物 風 味 的 目 的 。

    4.低 鈉 調 味 品 的 利 用 - 可 使 用 含 鈉 量 較 低 的 低 鈉 醬 油 或 食 鹽 來 代 替 調

    味 , 但 須 按 照 營 養 師 指 導 使 用 。

    三 、 使 用 藥 物 控 制 之 糖 尿 病 患 注 意 事 項 :

    1.糖 尿 病 需 要 靠 長 期 性 的 適 量 運 動 、 飲 食 和 藥 物 三 方 面 配 合 控 制 。

    2.勿 暴 飲 暴 食,以 防 血 糖 過 高,造 成 糖 尿 病 酸 中 毒,而 導 致 昏 迷,也 不

  • 宜 任 意 減 少 飲 食 或 增 加 藥 量 , 而 使 血 糖 過 低 , 造 成 休 克 。

    3.隨 身 攜 帶 方 糖;一 旦 有 低 血 糖 症 狀( 如:肚 子 餓 且 伴 有 冒 冷 汗、心 悸 、

    頭 暈 、 發 抖 等 ), 立 刻 吃 下 2 顆 方 糖 或 100 C.C.含 糖 果 汁 。

    4.運 動 前 , 先 吃 1 份 含 醣 類 的 食 物 , 如 主 食 類 及 水 果 類 。

    5.注 意 胰 島 素 口 服 降 血 糖 藥 物 的 患 者,應 特 別 注 意 在 延 後 用 餐 時,可 事

    先 進 食 少 許 點 心 , 以 防 止 低 血 糖 的 發 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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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糖尿病飲食之個別護理指導單張

    病歷號: 姓名: _

    於下述就醫日期至臺北榮總員山分院(門診、住院、急診室)經醫師或護理人員說明

    解釋已瞭解。

    衛教日期 家屬及病人簽名 指導者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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