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日治時期的台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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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日治時期的台灣(上). 第二節統治政策與體制. 1895 年 6 月 17 日,日本在台北原布政使司衙門先布在台「 始政 」,舉行「台灣始政典禮」,展開長達 51 年殖民統治 其統治政策的本質為現代化取向的同化政策。台灣總督府本乎漸進主義原則執行之,使用此一同化主義政策呈逐步強化的特徵 三步驟:無方針主義 內地延長主義皇民化政策. 日治時的總督府與總督官邸. 資料來源:天下雜誌 , 1991 ,發現台灣,頁 210 ,台北天下. 日本殖民政策的特色. 特色有三  總督專制主義,台灣總督府始終是日本的政治異域 - PowerPoint PPT Presen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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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1: 第八章日治時期的台灣(上)

第八章日治時期的台灣(上)

Page 2: 第八章日治時期的台灣(上)

第二節統治政策與體制1895年 6月 17日,日本在台北原布政使司衙門先布在台「始政」,舉行「台灣始政典禮」,展開長達 51年殖民統治

其統治政策的本質為現代化取向的同化政策。台灣總督府本乎漸進主義原則執行之,使用此一同化主義政策呈逐步強化的特徵

三步驟:無方針主義內地延長主義皇民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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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的總督府與總督官邸

資料來源:天下雜誌, 1991,發現台灣,頁 210,台北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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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殖民政策的特色 特色有三1) 總督專制主義,台灣總督府始終是日本的政治異域

2) 地方行政機關深具官治主義和從屬性色彩,欠缺自主權和自治權

3) 地方行政係以警察為中心,幾乎任何事務均有警察介入,被稱為「典型的警察政治」

總督府運用警察及保甲制度,以遂進行社會控制之目的,並收到相當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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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總督府日本時代台灣最高權力機關總督府在明治 28年( 1895)創立之初,因台灣全島尚未平定,因此實施軍事統制治,總督府下設民政、陸軍、海軍三局

作為最大部門民政部的首長-民政長官,為總督之外的第 2號人物

民國 35年( 1946) 5月 30日,台灣光復後近一年,方正式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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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方針主義及漸進政策之確立由於日本缺乏經營殖民地的經驗,因此關於治台方針,最終決採「放任主義」,一面進行特別立法,一面尊重台人固有風俗習慣

對台人不施以極端的「同化主義」或「破壞主義」,而是適切地尊重台人的風俗習慣和社會組織,甚而巧妙利用以籠絡人心,消弭反抗

此政策大致維持 20年,此一期間,總督府徹底壓制了武裝抗日運動,有效地籠絡和利用台人社會菁英,將之納入殖民基層行政和治安體制中,成為殖施政的輔助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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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社會的三大陋習吸食鴉片辮髮纏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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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食鴉片的惡習

資料來源:天下雜誌, 1991,發現台灣,頁 130,台北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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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眼中辮髮的中國男子

資料來源:老照片編輯部, 2001,另一種目光的回望,頁 221,山東山東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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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延長主義政策 1916年,日本殖民學者建議總督府宜確立統治異民族的根本政策,以排除因民族自覺所造成統治上的不安,使台灣的領有更為鞏固

1919年,首任文官總督田健治郎以「內地延長主義」政策的執行者自居,在此政策下,總督府標榜「日台融合」,一視同仁

1922年,公布新「台灣教育令」,標榜取消台、日人教育之差別待遇,除初等教育外,其餘各級教育完全開放共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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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民化政策1930年代起,隨著日本帝國主義侵略擴張的野心日益熾盛,成為其南進基地的台灣,無可避免受到影響

總督府一面壓制帶有民族主義或共產主義色彩的政治、社會運動,強化台灣的統治;一面積極推動普及日語、部落振興、民風作興等社會教化運動,謀求加速台人之同化,使台人轉變成為「利害與共」的日本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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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籍日本兵

資料來源:鄭志敏, 2001, Hello台灣史,頁 185,台北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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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民化政策下的具體實施內容 廢除報紙漢文版,推動常用日語運動,獎勵「常用國語者」、「國語家庭」、「國語模範部落」等

鼓勵台人養成日式生活習慣,改從日姓及供奉日本神祇,參拜神社等

1941年,策動全台成立「皇民奉公會」,標榜「台灣一家」

1942年,實施「陸軍特別志願兵」制度,招募台人壯丁4,200餘人從軍,另徵集原住民 1,800餘人組「高砂義永軍」

1945年初,正式在台實施徵兵,其結果,台籍日本兵總數多達 20餘萬人,以確保日本發動侵略戰爭所需的補給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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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督專權的統治體制總督府總攬行政、立法、司法及軍事大權1895年台灣總督府成立後,以台灣總督為軍政首長。翌年發布「六三法」,採委任立法制度,授權台灣總督得頒布具有法律效力的命令

1906年公布「三一法」,台人的權利與義務掌控在台灣總督手中。而武官總督制更強化台灣的異域性。台灣成為「帝國中的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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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行政制度的沿革日治之初,總督府酌參清代舊制,設三縣一廳十二支廳

1897年改為六縣三廳,縣廳下設 86個辦務署,其下設街、庄、社等,作為基層行政機關。街、庄、社長由台人擔任

1920年發布改革地方制度,制定州、市、街庄制度,使其不僅是地方行政區劃,亦是地方公共團體

至 1945年全台計有 5州 3廳 51郡 11市 2支廳 67街 197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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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的警察制度 1895年總督府成立後,內務部設有警保課,主管警察、保安事務,是為台灣設置警察之嚆矢

1898年,總督兒玉源太郎進行改革警察制度,於各地大量增設派出所,設訓練機關,增加警察人員,募集台人巡查補助作為輔助,將維持治安的任務完全委諸警察,採用保甲制度作為警察的輔助機關

日本警察亦為「理蕃」政策的執行者。至 1940年底,為了 16萬原住民,設置 486個派出所,巡查 18,944人、警手 3,167人,合計 5,1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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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督兒玉源太郎、民政長官後藤新平

兒玉源太郎與後藤新平銳意經營台灣,使台灣由日本政府之「負債」變成「資產」資料來源:天下雜誌, 1991,發現台灣,頁 210,台北天下

Page 18: 第八章日治時期的台灣(上)

日治台時期的警察:家中大小事都問他資料來源:少年台灣 11, 2003.4

日治台時期的警察:不受歡迎的聽眾資料來源:少年台灣 11, 2003.4

Page 19: 第八章日治時期的台灣(上)

保甲制度與社會控制 1898年 8月,總督府公布「保甲條例」,全面成立保甲,實行連保連坐責任,使之成為警察行政的輔助機關

保甲的任務為調查戶口、監視出入者、警戒風土水災、搜查「土匪」、戒除吸食鴉片、預防傳染病、修橋舖路、義務勞動、預防蟲害獸疫等。

後來保甲進而成為基層行政的輔助機關。輔助警察放足斷髮、推廣日語、改良風俗、破除迷信、民風振興等運動,對社會大眾進行諸多控制

Page 20: 第八章日治時期的台灣(上)

1900年解放纏足

天然長足會長黃玉階率先倡導「解放纏足」,圖為當時仍然纏足的女孩資料來源:時報文化編輯委員會, 2000,珍藏 20世紀台灣,頁 66,台北時報

Page 21: 第八章日治時期的台灣(上)

保甲的任務資料來源:經典雜誌 80,頁 75, 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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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延伸閱讀資料 丘為君、張運宗, 2003,走入近代中國,台北五南

張勝彥等, 1996,台灣開發史,台北空大黃秀政等, 2002,台灣史,台北五南 遠流台灣館, 2000,台灣史小事典,台北遠

流經典雜誌 80, 2005.3,治台大開拓-一九

四五 甲子回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