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27─善法還惡法? 15投影片速解集會遊行法
DESCRIPTION
應該是「保障人民集會遊行之自由、維持社會秩序」的集會遊行法,長久以來被許多人所詬病。最近該法案準備在立法院進行修法審議,民進黨、台聯黨版本加上剛出爐的行政院版本也已公開在網路上,究竟過去很多人抨擊的許可/報備制、禁制區規定、警方可命令解散等細節該如何拿捏修訂?用15張投影片我們一起來關心。TRANSCRIPT
善法還惡法 ? 速解集會遊行法
集遊法的存在目的?
為保障人民集會﹑ 遊行之自由,維持社
會秩序
※集遊法全文 (法規資料庫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80058
爭議屢見不鮮「天下圍攻」倒扁遊行一案1)被告:紅衫軍總指揮施明德、羅淑蕾、范可欽、盛治仁等 16人2)2010/4/8共 16人被判無罪,全案定讞 (2010/4/9蘋果日報 )
2009/5/31野草莓遊行一案1)被告:台大社會系助理教授李明璁遭北檢起訴2)原因:參與 2008/11/6野草莓學生於行政院外的靜坐抗議3)法規依據:集遊法第 29條4)目前聲請釋憲,停審中
※李明璁起訴書圖檔:http://www.shadowgov.tw/22017_0_is.htm
※2010/9/9集遊惡法修法聯盟〈李明璁違反集遊法案判決結果新聞稿〉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4421
爭議屢見不鮮
台鐵地下化自救會遭起訴1)依據:集遊法 ,妨害公務2)事由:自救會依警方規畫在陳情區抗議,現場發生推擠。3)「只看到警方舉牌一次,三人就被逮捕」。(2011/08/11中國時報 )
護樹志工遭起訴1)2010年底板橋一公園新建派出所,居民質疑警察違法砍樹、舉行護樹活動。2)「在警察舉了 3次警告牌之後,我們也只能默默站在旁邊看著警察違法動工,而且最後還被起訴。」
(2011/10/4立報、公視 PNN;2011/8/27中時 )
※ 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PNN) 〈集遊法苦主 痛訴「惡法」違憲〉http://pnn.pts.org.tw/main/?p=33112
2012 選前 3 黨怎麼說?馬英九強調一向主張
報備制,且集遊法也應限制非法集遊。
蔡英文認為現行集遊法違反憲政精神,應採報備制、限制警察解散權、制訂公平的救濟管道。
宋楚瑜認為集遊法
應該修正,但大型
集會應採報備制。
(2011/12/18自由、中時 )
過去大家怎麼說?
民進黨公布司法人權小冊,主張改為自願報備制。(2008/11/19立院內政委員會審查「集遊法修正草案」時)
(2008/11/20自由)
台權會秘書長蔡季勳認為,聯盟所主張的自願報備制、廢除禁制區、廢除命令解散制度等主要訴求,應被納入修法草案中(2009/3/29自由)
馬英九強調,會以保障人民集會遊行的自由為最主要考量,除非有妨害社會秩序或影響交通之虞,否則不會隨便限制。(2009/5/19自由)
目前修法 3 案鼎立
本次修法
民進黨立委鄭麗君
版本
台聯黨團版本
行政院版本(2012/3/16決議
交內政委員會審查 )
(2012/4/20決議交內政委員會審
查 )
(2012/5/24行政院會通過 )
※立院議事系統 (輸入”集會遊行法”可查歷次會議 ) http://lis.ly.gov.tw/ttscgi/ttsweb?@0:0:1:/disk1/lg/lgmeet@@0.42632210650481284
※台聯黨版本總說明http://lis.ly.gov.tw/lgcgi/ttspage3?32@17208338@1@08010872:51-68@@6113E3C8117022208786
※民進黨版本總說明http://lis.ly.gov.tw/lgcgi/ttspage3?32@17208338@2@08010472:261-278@@6113E3C8117022208786
※行政院即時新聞〈行政院院會通過「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 http://www.ey.gov.tw/pda/News_Content2.aspx?n=F8BAEBE9491FC830&sms=99606AC2FCD53A3A&s=B6242DA0E3A05494
民進、台聯兩黨版本相似處
1. 更名─更名為《集會遊行保障法》,重新定位保障人權之
功能。2. 改主管─主管機關由警察局改為中央 / 地方政府。3. 刪 / 廢許可制─改採自願報備制。4. 義務明確化─明訂國家須積極保障集會遊行之義務,確立執法人員應主動表明身分之義務。
5. 其他─刪 /廢禁制區限制,廢除命令解散制度,廢除特別
刑罰 ( 罰則 )之規定。
政院版也是「報備制」?
※行政院即時新聞〈行政院院會通過「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 http://www.ey.gov.tw/pda/News_Content2.aspx?n=F8BAEBE9491FC830&sms=99606AC2FCD53A3A&s=B6242DA0E3A05494
政院版遭民團批評
● 行政院版草案 A)第八條採強制報備制。
B)第九條要求報備時須提出集會場所管理人同意書 ( 路權 )。
C)第十一、十二條規定對於人民的報備,主管機關可以要求
變更路線、場所、時間。
1.名義上是報備制,實質上仍保留許可制
等於保留不許可的權力,
和現行的許可制有差異?
※台灣人權促進會新聞稿〈換湯不換藥的行政院版集會遊行法草案〉 http://www.tahr.org.tw/node/1062
政院版遭民團批評
差在哪?
※台灣人權促進會新聞稿〈換湯不換藥的行政院版集會遊行法草案〉http://www.tahr.org.tw/node/1062現行條文
第六條─
行政院
(等機關)
300M內
設禁制區,
不得集會
遊行
行政院版
草案改成
到行政院
周邊集會
遊行,必
須在安全
距離
300M外
2.新版禁制區規定只是玩文字遊戲
政院版遭民團批評
● 行政院版草案6 種情形警察可命令解散─
第二十二條規定集會遊行如果是1)在禁制區內舉行、 2) 未報備、 3) 沒有提出路權
許可、 4)不遵守主管機關的變更限制命令、 5)妨害鄰近道路使用,或 6)警察認定將危害生命、
身體、自由、財物,警察都可以命令解散
3. 賦予警察廣泛的命令解散權
人民無法向法院尋求及時且有效的救濟?
※台灣人權促進會新聞稿〈換湯不換藥的行政院版集會遊行法草案〉http://www.tahr.org.tw/node/1062
3 版本差異比一比
※ 2012/5/24 公視晚間新聞 http://www.youtube.com/watch?v=AjyJeiIQvz4
只能是對立面?
保障人民集會、遊行之 自由*
維持社會秩序*
*集遊法立法目的 (法規資料庫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80058
?該多自由? 該管多少?
※ 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PNN) 〈集遊法苦主 痛訴「惡法」違憲〉http://pnn.pts.org.tw/main/?p=33112
勿讓集遊法成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