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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議會第 2 屆第 2 次定期會 新北市政府 0627 八仙樂園粉塵氣爆 蘇迪勒颱風災害應變 登革熱防治作為 專案報告 提報機關:消防局、衛生局 104 9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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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北市議會第 2屆第 2次定期會

    新北市政府

    0627八仙樂園粉塵氣爆

    蘇迪勒颱風災害應變

    登革熱防治作為

    專案報告

    提報機關:消防局、衛生局

    104年 9月 30日

  • 目 錄

    壹、0627 八仙樂園粉塵氣爆…………………………1

    貳、蘇迪勒颱風災害應變……………………………15

    参、登革熱防治作為…………………………………25

  • 1

    0627八仙樂園粉塵氣爆

    資料日期:104 年 9月 25日

    壹、災害概況

    一、 案情概述

    104 年 6 月 27 日 20 時 30 分許,位於本市八里區的八

    仙樂園發生粉塵氣爆,本府於 20時 32 分接獲報案,立

    即成立災害應變中心,並於現場設立前進指揮所,共計

    動員救護車 144輛,其他各式救災車輛 106輛及救災人

    員 1,504 人前往救援,於當日 23時 58 分將最後 1名患

    者送醫。

    本次災害計有 499 名傷患,分別送往 59 間醫院救治,

    截至 9 月 25 日,其中 12 人死亡,出院 358 人、住院

    129 人 (加護病房 22 人、一般病房 107人)。

    二、 災因分析

    (一) 原因分析

    本案經研判為可燃性細微粉塵遇熱源引發燃燒,本府

    消防局針對現場可能造成災因之熱源(菸蒂、明火、

    靜電、電器及熱表面等)進行分析、鑑識,載明於火

    原因調查鑑定書內容中,函送士林地檢署指揮偵辦。

    (二) 造成重大傷亡原因分析

    現場有大量玉米粉浮游空中,已達到燃燒範圍,且火

    (熱)源未加防護管控致引發暴燃,另民眾逃生時奔

    跑所揚起的粉塵亦造成間歇性之燃燒,導致本次災況

    嚴重。

  • 2

    貳、現場傷患後送應變處置

    災害應變初期,重度傷患主要分布於 A(主舞台)、B(遊

    客休息區)、C(園區西南側空地)三區,初期救災人員集

    結區設於 C區。另為順暢車輛動線及檢傷分類,將救護

    車輛集結區調整至園區大門口區域,並運用現場人力將

    傷患搬運至救護車等車輛。

    參、立即採行措施

    一、 即時慰問傷者

    6 月 27 日 23時起,即由本人及 3 位副市長分別率社會

    局、衛生局及民政局等首長前往各醫院進行慰問傷患,

    籲請各醫院務必全力救治傷患。

    二、 設置服務專線提供諮詢

    於災害應變中心設置 2支專線電話,並結合 1999、1950

    法律諮詢專線,受理傷患家屬及各界查詢相關資訊。

    三、 全面禁止活動施放可燃性微細粉末

    本府立即通令禁止在活動使用可燃性微細粉末,內政部

    亦於 7 月 10 日正式公告施行。

    四、 動員局處首長進行訪視關懷

    動員本府各局處首長至全臺 59家收治醫院進行傷患及

    家屬之關懷、訪視及慰問,以了解需求。

    五、 依訪視需求建立一人一案長期陪伴追蹤資料庫

    本案建置「一人一案一專卷」,利於後續個案管理與協

    助,卷宗內容包括傷者基本資料表、需求協助事項、訪

    視紀錄表、專案連絡資料等。

    六、 採取法律作為進行求償及究責

  • 3

    本府法制局於6月30日下午邀集律師團研商針對八仙、

    玩色、瑞博等業者提出假扣押處分,並於當日晚間完成

    相關事證彙整及假扣押聲請。

    七、 傷患需求專案追蹤列管

    傷患需求事項共有 959件,其中專案列管 389件,包含

    醫療、求償、就業等事項,均採專案列管,追蹤到底;

    一般列管 570件,已解除列管案件 560件,持續列管案

    件 10 件。

    八、 發放生活照顧費(共計發放 1億 622 萬 4 千元)

    (一) 受傷民眾生活照顧費

    1. 訂頒「新北市政府辦理八仙粉塵氣爆案受傷民眾

    生活照顧計畫」。

    2. 發放標準:加護病房者每人發放新臺幣 20 萬元,

    住一般病房者(5 日以上)每人發放新臺幣 10 萬元,

    另罹難者往生慰問金 100 萬元。

    (二) 陪伴照顧生活補助費

    1. 訂頒「八仙粉塵氣爆捐贈專案經費發給陪伴照顧生

    活補助費計畫」。

    2. 發放標準:每位受傷者補助其家屬陪伴照顧生活補

    助費新臺幣 3 萬 2,000元整。

    九、 召開家屬說明會

    自 7 月 13日至 7月 19 日期間,指派侯副市長邀集衛生

    福利部等單位,並率本府社會局、衛生局、法制局及相

    關局處至全臺北、中、南 9家醫院辦理說明會,總計 397

    位家屬參與。

    十、 發放關懷宣導單及製作關懷手冊

  • 4

    7 月 2 日印製 1 萬張「新北市關懷宣導單」,並由志工

    人員於醫療院所完成發放,同時放置於「我的新北市」

    網站及官方 Line上;另於 7 月 14日製作關懷手冊,提

    供傷患及家屬重要權益及聯絡資訊。

    肆、持續辦理重要事項

    一、 設置 627 燒燙傷專案管理中心及指導委員會

    為長期陪伴追蹤所有個案後續身心與生活重建工作,規

    劃每一個案於急性醫療期結束後的延續性服務內容,包

    括重建、復健、就養、就學、就業等需求,故由本府成

    立「627燒燙傷專案管理中心」,並結合中央設立「627

    燒燙傷專案管理中心指導委員會」。

    二、 調查燒燙傷病房及媒合轉院

    由於傷病患人數眾多,北部醫院燒燙傷空床不足,衛生

    局透過衛福部系統,盤點全國燒燙傷空床,以地理資訊

    系統公布於網站,供醫院轉院參考,並由本市災害應變

    中心協助媒合轉院事宜。截至 9月 25 日,傷患有轉院

    需求者 71位,皆已成功媒合轉院,目前燒燙傷病床空

    床共 82床。

    三、 補助醫療費用

    行政院決定至 9月 30 日止,非健保給付之項目(如自行

    負擔費用、病房費差額及救護車、掛號費、膳食費及診

    斷書等費用),由健保署先行墊付,傷患無須支付,後

    續將與本府協商償還方案。8月 25 日已還健保署 823

    萬 3,599 元,其餘欠款,將俟健保署函送結算金額時償

    還。

    四、 調度供應醫療衛材

  • 5

    協調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建置「八仙塵爆事件醫療

    捐贈物資調度系統」資訊平台,以利整合醫療衛材供應

    調度及處理。

    五、 安心關懷及復建服務

    由本府衛生局結合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及各區衛生所,提

    供免費心理諮商及其他心輔資源轉介。另出院後個案持

    續追蹤 345人。另於 8月 24日成立新北陽光重建中心,

    提供日間復建重建服務及復建諮詢,並同時成立新北陽

    光家園提供短期住宿服務。

    六、 哀傷輔導計畫

    本府衛生局結合衛生福利部八里療養院、淡水馬偕醫院

    精神醫療團隊,針對罹難者家屬,每月進行訪視,並提

    供悲傷輔導。

    七、 動員社工提供個案關懷

    調派社政及衛生社(志)工,進駐北北基桃 36 間醫療院

    所,針對 431 名傷患,提供傷患及家屬陪伴、關懷、社

    會福利諮詢及需求資源媒合等項目。至於 22 家外縣市

    醫療院所,則協請轄管縣市派員關懷慰問。

    八、 協助求償究責

    結合行政院消保處及消基會與法律扶助基金會針對傷

    者及家屬採一對一之法律服務,由律師專責處理每一位

    傷患訴訟事宜,並完成蒐集 478份委託書,於 7月 2 日

    取得法院假扣押裁定,聲請假扣押執行。

    九、 成立愛心捐款專戶、設置專款管理委員會及爭取中央補

    助經費

    (一) 成立愛心捐款專戶:為協助受傷民眾及其家屬度過難

    關,本府於 6 月 29 日成立「新北市社會救濟會報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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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戶」,訂頒「新北市政府辦理八仙粉塵氣爆案捐贈專

    款作業要點」,發起勸募,勸募期間至 9 月 30 日止。

    (二) 設置專款管理委員會:

    1. 為監督本專款之管理及運用,設置新北市政府辦理

    八仙粉塵氣爆案捐贈專款管理委員會,委員共計

    20 人,包含市府相關局處代表委員 7 人;專家學

    者、社福醫療、公益團體、捐款人代表委員 7人;

    家屬代表委員 6人。

    2. 善款規劃運用:秉持專款專用之原則,善款將運用

    於關懷慰問、重傷者生活重建、生活扶助與照顧、

    心理及社會重建及其他經「新北市政府辦理八仙粉

    塵氣爆案捐贈專款管理委員會」審核通過之必要經

    費。

    3. 目前已召開 3次管理委員會,完成訂定相關照顧及

    補助計畫,其中於 7 月 17 日第 2 次管理委員會決

    議邀請燒燙傷醫療專家依個案傷情進行分級評估,

    歷經 3次專家會議研議,於 9 月 4日第 3次管理委

    員會確定 5 度 10 級之分級分類標準。將依傷情之

    分級給予急性醫療與醫療重建復健、經濟生活補助、

    重建服務、往生慰問金及死亡撫慰金、其他必要支

    持服務準備金。於 9 月 25 日完成各傷患之傷情分

    級作業,預計 10 月 6 日召開第 4 次管理委員會決

    定補助各級傷患之各項費用。

    4. 截至 9月 25日捐款總計 15億 9,967萬 6,744元,

    支用 1億 622萬 4,000元,餘額 14億 9,345萬 2,744

    元,善款支用情形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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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 依據 支出金額 說明

    新北市政府

    辦理八仙粉

    塵氣爆案受

    傷民眾生活

    照顧計畫

    第一次

    委員會

    議通過

    9,160萬元 1. 受傷者住院期間補助其醫

    療耗材等相關生活照顧費

    用,住加護病房者每人發

    放新臺幣 20萬元,住一般

    病房者(5 日以上)每人發

    放新臺幣 10萬元,另罹難

    者往生慰問金 100萬元。

    2. 本案已核發一般病房 80

    人、加護病房者 358 人、

    往生者 12人。

    八仙粉塵氣

    爆捐贈專案

    經費發給陪

    伴照顧生活

    補助費計畫

    第二次

    委員會

    議通過

    1,462萬

    4,000元

    1. 發放目的:為扶助傷者及

    家屬生活,即時解決家屬

    因陪伴照顧而經濟陷困,

    發給陪伴照顧生活補助

    費。

    2. 發放對象:傷者家屬,並

    排除受傷者及其家屬為外

    籍人士並已返國者、已往

    生者、已有有薪假而放棄

    領取本案陪伴照顧生活補

    助費者。

    3. 每位受傷者補助其家屬陪

    伴照顧生活補助費新臺幣

    3 萬 2,000 元整,本案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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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 依據 支出金額 說明

    核發 457 人(包含發放當

    時在院者 303 人、出院於

    新北市居住者 91人、出院

    於外縣市居住者 63人)。

    (三) 醫療物資及社會資源媒合:

    各界善心人士所提供醫療物資,均由本府衛生局統籌

    處置。另有各界表示願意扶助傷者之社會資源:如住

    宿服務、大金冷氣機之補助、提供功能鞋等資源,均

    由 627燒燙傷專案管理中心建檔管理,並媒合提供有

    需要之傷者。

    (四) 爭取中央中長期補助預算:

    復健之路漫漫,舉凡後續醫療扶助、生活濟助、心理

    支持、重返社會的職業重建及就學(助學金、教育輔

    具、個別教學)等需求事項,均需挹注龐大的經費資

    源。為爭取中央協助八仙塵爆傷患度過艱辛的難關,

    本府整合傷患與家屬及各界意見,協調相關單位提出

    3 年整合性中程計畫,預定於本年底前向中央申請補

    助費用,以照顧八仙塵爆受害者,落實一人一案,長

    期陪伴之政策。

    十、 持續進行各局處首長訪視

    本府 22個局處首長 6月 27日迄今對於每一個案進行一

    對一關懷訪視,了解傷者需求,並協助解決。

    伍、未來策進作為

    一、 精進大型活動管理規範

  • 9

    由本府各局處共同清查轄內大型活動權管場地(場管、

    公共設施等),並全面檢視申辦審查作業相關規定(詳如

    附件 2),進而確立權責單位、審查事項及審查依據(如

    附件 3)。

    二、 大量傷病患救援機制檢討

    (一) 精進派遣效能

    1. 依北北基桃大量傷病患合作機制,於啟動大傷縣市

    相互支援時,明定救護車支援量為最大動員量的

    1/3,另由衛生局整合民間救護車資源,供大規模

    災害調度使用衛生局每 3 個月提供救護車最新設

    置情形予消防局知悉。

    2. 強化第一線災情規模查估決斷(Size up)

    針對外勤辦理大傷訓練,強化初期指揮官現場決斷

    能力,以利出期掌握現場大傷人數及情形。

    (二) 精進跨轄醫療 EOC 啟動時機

    各區醫療 EOC應強化資訊整合與即時介入。

    (三) 提升大規模(區域)檢傷效能

    1. 強化場區或主辦單位緊急應變能力及救援人員有

    效集結傷患進行檢傷。

    2. 災害應變期間運用網路社群平台、即時新聞、廣播

    提醒民眾周邊道路改道及呼籲民眾非急重症患者

    暫緩前往就醫等。

    三、 醫療資源調度檢討分析

    (一) 指派醫護人員動員支援災害現場傷患處置機制

    視大傷事件的嚴重程度,指派急救責任醫院醫護人力

    為第 1組人力,另派遣鄰近區域之衛生所醫護人員為

    第 2 組支援人力,以利傷患及時處置。

  • 10

    (二) 提升醫療資源調查、協調轉院作業功能

    本府衛生局結合衛生福利部各區 EOC進行調查可收治

    之燒燙傷病床數,並回報 119 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俾

    利現場傷患之後送及分流。

    四、 強化大傷機制演練

    本府消防、警察、衛生局及醫院,將以本次案例來規劃

    辦理大量傷患災害現場檢傷分類、救護車輛及醫護人員

    調度、交通管制作為與傷患後送演練。

    陸、結語

    本次重大災害,本府與中央、北基桃竹等縣市政府、

    國軍單萬及民間志工均動員所有緊急救護及醫療資源,

    儘速將傷患送達醫療院所治療。每一個參與的個人與團

    體,只有一個信念,要盡一切力量去幫助傷患,共同面

    對這場艱難的生存之戰。

    案發迄今逾 3 個月,議會與本府全體總動員全力協

    助傷患,積極協調中央爭取有關醫療費用及各界的支持,

    現行與中央已共同成立的「627燒燙傷專案管理中心指

    導委員會」及本府「627 燒燙傷專案管理中心」,將持

    續以「一人一案」方式專案追蹤個案,於傷患陸續出院

    之後,立即銜接復健服務,希望能幫助傷患早日重建生

    活,積極面對嶄新人生。

  • 11

    附件ㄧ:八仙樂園活動演練、安檢執行情形及相關強化作為

    一、 八仙樂園活動演練及安檢執行情形

    (一) 八仙樂園活動演練:

    1. 依據「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第 35 條,觀光主題

    樂園每年必須進行 2 次醫療後送演練、救難演習,

    報請地方政府備查。

    2. 有關媒體報導本府同仁於今年 6 月 18 日參與八仙

    樂園緊急救難及醫療急救系統演練收受業者饋贈

    門票一事,經本府政風處調查當日參與演練衛生局

    羅姓技佐,當演練結束後,業者曾給予一只信封袋,

    內附園區導覽圖等及 5張八仙樂園門票,隨後丟棄

    並未使用,另據其餘同仁告知及切結,除飲用水外

    並未收受任何餽贈。

    (二) 安檢執行情形:

    1. 本府消防局定期針對八仙樂園附屬大唐溫泉會館

    (觀光旅館)及餐廳部分之列管建築物,進行消防安

    全檢查,檢查項目為消防安全設備及檢修申報之複

    查、防焰物品及防火管理等事項。

    2. 近 3 年共計檢查 28 次,對於不合規定事項,計開

    立限期改善通知單 11次(消防安全設備缺失 5次、

    防火管理 4次、防焰物品 2 次),其後複查均合格,

    尚查無處分紀錄。

    3. 另 104 年 6 月 18 日辦理之活動係演練活動,當日

    並未執行安檢勤務。

    二、 強化檢傷分類機制及加強學校防災宣導作為

    (一) 大傷檢傷分類與檢討

  • 12

    1. 本府發布「新北市大量傷病患救護辦法」,責請各

    急救責任醫院訂定「大量傷病患緊急醫療應變計

    畫」,本府衛生局藉由各式緊急應變教育訓練及演

    習,強化人員及機構的應變能力,並提升橫向溝通

    效率及鄰近縣市與中央單位合作機制。

    2. 本次災害後,本府衛生局於 9月 7日邀集相關機關

    及專家學者,檢討大量傷患運作實務,包括大傷發

    生時急救責任醫院通報機制、醫護人員到場之必要

    性與時間、民間救護車調派及費用、災害現場救護

    站設置地點及訊息傳遞機制、加強雙北消防局及衛

    生局間聯繫機制,並針對衛福部 REOC 角色及功能

    討論及提出精進措施。

    (二) 加強學校火災避難宣導

    1. 本府消防局自 102 年起,即與教育局共同辦理防災

    教具、宣導教具及教案徵選,運用於各項宣導活動,

    成效良好。

    2. 加強國小防火宣導措施,規劃相關措施如下:

    (1) 規劃邀請防火避難領域專家錄製防火宣導

    DVD,發放各國小學童,加強防火宣導教育。

    (2) 製作國小階段學童防火宣導教材,以圖卡書

    結合實際動手操作、繪製,加深學童印象。

    (3) 由教育局將防火宣導列入教師研習課程重

    點。

  • 13

    附件二:轄內大型活動權管場地清查彙整表

    本府單位 權管場地(場館、公共設施等) 場地相關管理規範

    1 秘書處 新北市政府行政園區場地(市民

    廣場)

    1. 新北市政府行政園區場地使用

    管理要點

    2. 新北市政府行政園區場地使用

    收費

    2 觀光局 碧潭東岸廣場 新北市碧潭風景特定區場地使用

    要點

    3 文化局

    1. 十三行博物館後方陽光廣場

    2. 鶯歌陶瓷藝術園區

    3. 435藝文特區後廣場

    1. 新北市立十三行博物館場地使

    用管理要點

    2. 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場地

    使用管理要點

    3. 新北市政府藝文展演場地使用

    管理要點

    4 客家局 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

    1. 新北市客家文化場地使用管理

    要點

    2. 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場地使用

    收費標準

    5 地政局 三峽區大學段 1 小段 51、51-2

    等 2筆地號土地

    新北市政府土地開發案尚未處分

    之土地臨時借用要點

    6 勞工局 新北市勞工活動中心演藝廳 新北市各勞工活動中心場地使用

    收費標準

    7 教育局 1. 學校

    2. 體育館

    1. 新北市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校園場地開放使用要點

    2. 新北市政府所屬運動場館使用

    管理要點

    8 經發局 五股工商展覽館 新北市工商展覽中心展場使用規

    9 農業局 淡水漁人碼頭 新北市淡水第二漁港(淡水漁人碼

    頭)區域場地使用管理要點

    10 水利局 高灘地(河濱公園)

    1. 新北市政府河川高灘地綠美化

    園區管理要點

    2. 新北市河川高灘地美化園區場

    地使用收費標準

    11 財政局

    訂定不動產使用要點,供各市有

    公用不動產管理機關辦理提供

    使用事項之依循

    新北市市有公用不動產提供使用

    要點

  • 14

    附件三:大型活動審查權責分工表

    項次 權責單位 應申請及審查事項 審查依據

    1 工務局

    場地建物結構安全認證 新北市各項活動搭建臨時建築物管理

    作業程序

    申請搭蓋臨時性建築物

    及竣工查驗 同上

    活動場所容留人數管理 新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各

    項活動現場安全須知

    2 消防局

    場地消防安全之審查認

    消防法、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

    標準

    活動性質需救生艇支援

    救護者 視活動規模及預定需求評估支援數量

    活動特殊效果之設計及

    安全防範

    視活動型態如明火表演、天燈施放等

    需依該管理辦法申請許可

    臨時性建築物消防安全

    設備查驗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活動安全防護計畫內容

    審查 消防法

    3 交通局 活動交通維持、管制計畫

    擬定及執行之審查

    新北市政府受理各機關或民間團體申

    請於道路上舉辦公益或藝文活動標準

    作業程序(含公所)

    4 警察局 活動交通維持、管制計畫

    之擬定及執行審查

    無相關依據,對於活動交通維持計畫

    內容由警察局負責協助審查及提供建

    議供主辦單位參考修正。

    5 衛生局

    救護設施(如:醫療站)之

    規劃,含醫護人員、急救

    設備、藥材及救護車)

    大型活動醫護支援實施要點

    活動開辦 15 日前受理支

    援救護書面申請 同上

    6 環保局

    活動場地清潔維護、協助

    垃圾清運及環境衛生督

    導管理

    1.廢棄物清理法第 11條第 1項、第 1-3

    2.違反者依廢棄物清理法第 50 條處

    1,200-6,000元罰鍰

    http://web.law.ntpc.gov.tw/Scripts/Newsdetail.asp?NO=1C0170062http://web.law.ntpc.gov.tw/Scripts/Newsdetail.asp?NO=1C0170062http://e-service.ntpc.gov.tw/hypage.cgi?HYPAGE=online/online_2.htm&s_uid=023150http://e-service.ntpc.gov.tw/hypage.cgi?HYPAGE=online/online_2.htm&s_uid=023150http://e-service.ntpc.gov.tw/hypage.cgi?HYPAGE=online/online_2.htm&s_uid=023150http://ms.ntpc.gov.tw/cgi-bin/downfile/B/2245527460_tmp1A.doc/大型活動醫護支援實施要點104.06.05.DOC-1%5b1%5d.doc

  • 15

    蘇迪勒颱風災害應變

    資料日期:104 年 9月 25日

    壹、 災情概要

    中央氣象局於 104 年 8月 6日發布蘇迪勒颱風海上

    颱風警報,本府立即依規定成立各級災害應變中心,整

    合市府、區公所、國軍及事業單位,處理緊急應變事宜。

    颱風影響期間,本市三峽及烏來區等山區降下近 1,000

    毫米雨量,同時,福山 3 小時累積降雨亦高達 253mm,

    均打破歷史紀錄,而造成重大災情。

    本次颱風合計受理 4,430 件災情(主要為路樹傾倒

    13,678 棵、電力停電 867 件、招牌掉落 606 件及多處

    土石崩塌、積淹水、維生管線與道路中斷),並造成 3

    人死亡、4 人失蹤與 52人受傷。

    貳、 災害應變處置

    一、 開設災害應變中心

    本市災害應變中心於 8 月 6日 17時 30 分開設,並於

    烏來區成立前進指揮所,至 8 月 20 日完成階段性任

    務,調整為三級開設。災害應變中心開設計 15 日,

    期間召開整備會議 1 次、工作會報 4 次及前進指揮所

    工作會議 13 次。

    二、 進行預防性疏散撤離

    本府研判颱風影響區域,於 8 月 7 日 19 時執行預防

    性疏散撤離 1,458人,其中原住民族河濱部落撤離 777

    人,土石流潛勢溪保全戶撤離 681 人。

    三、 設置前進指揮所

    (一) 鑑於烏來地區災情嚴重,本府於 8 月 8 日 15 時在

    新店區龜山活動中心成立前進指揮所,全力執行烏

  • 16

    來、新店及三峽等地區之人命搜索、坡地崩塌與道

    路橋梁中斷等搶修工程,並統籌指揮、調度相關救

    災人力、機具。

    (二) 另於 11 日配合台九甲線道路搶通後,將指揮所推

    進至烏來區公所,深入災區協助道路工程、民生維

    生管線及環境清理。運作至 8 月 20 日,後續由災

    害防救辦公室專案列管各項復原重建進度。

    四、 救災動員及任務執行

    (一) 人命搜救動員:合計動員 706 人次(消防人員 546

    人次、義消 160人次)。

    (二) 環境復原:合計動員 8,823 人次(環保局清潔隊 946

    人次、國軍 3,527 人次及各式車輛機具 320 項次、

    慈濟 5,650人次)。

    (三) 直升機載運:總計出動 92 架次直升機(載運民生

    物資 1 萬 6,736 公斤、醫療物資 155 公斤、油料

    3,600公升、發電機 2部、醫療及技術人員 26人次、

    搜救人員 46 人次),並協助撤離居民 193人。

    參、 重大災區最新搶修進度

    一、新店區:平廣路 1 段及 2 段、小坑一路及小坑二路沿

    線道路多處坍方及路樹傾倒,廣興里維生管線中斷。

    目前新店區道路、電力與電信等均恢復正常。

    二、三峽區:三峽北 109 線 2.5~18K(竹崙里)、北 112線

    1.5k 及 3.9k(竹崙里)、北 114線 6.2k(有木里)等

    道路坍方,造成竹崙里、有木里等地區電力、電信等

    維生管線中斷,另三德橋、三鋼橋受損。在電力、電

    信方面均恢復正常。道路方面,竹崙路及北 114 線道

    已全線搶通,北 114 線道路進行邊坡整治,目前由警

  • 17

    方於假日實施交通管制,禁止大型車輛進入。三鋼橋

    已恢復通行,三德橋預計 10 月底前修復完成,因尚有

    其他替代道路,並未影響民眾出入交通。

    三、烏來區:

    (一) 台九甲線 10.2k、9.2k 處(半邊橋)、14.5K 及

    17.1K嚴重坍方造成道路全線中斷,北107線4.5k、

    8.8k 大規模坍方及 8.9k 路基流失,以及北 107-1

    線 3k 處大規模崩坍。

    (二) 公路總局於 9月 15日完成 10.2k鋼便橋工程並開

    放人車通行,並已停止夜間管制,烏來地區全數復

    電,孝義因配合台九甲線邊坡整治進度持續處理外,

    其餘皆已復話。

    肆、 未來策進作為

    為強化相關緊急應變作為,本府通盤檢視應變處置措

    施,並積極協助受災地區儘速復原產業榮景:

    一、 強化緊急應變作為:

    本府於 8 月 19 日召開「蘇迪勒颱風災害檢討會議」,

    立即採行改善措施,並協調中央處置:

    (一) 水利局針對抽水站等抽水機組配電盤進水部分,

    全面檢視是否需墊高或封堵,老舊機組應規劃汰換

    期程。

    (二) 請農業局配合農委會水土保持局下修土石流紅

    (黃)色雨量警戒值,並修正土石流潛勢溪流(已

    新增 3 區,共 6 條),以及修正本次颱風受災嚴重

    地區疏散撤離標準,並掌握非土石流潛勢地區但仍

    有土石流潛勢之住戶狀況,增列為土石流保全戶,

    函請農委會水土保持局核定公告。

  • 18

    (三) 至有山坡地崩塌潛勢區之住戶,則由區公所同步

    將其列為保全戶,加強演練與控管。

    (四) 原民局將河濱原住民部落撤離時機與橫移門關閉

    時間同步,並訂定明確之疏散撤離作業程序。

    二、 產業復甦規劃:

    本府於8月18日召開「烏來地區災後產業復甦會議」,

    應即辦理事項如下:

    (一) 經發局組成服務團至烏來區協助商家解決需求事

    項,並輔導恢復正常運作狀況。

    (二) 由勞工局、原民局及烏來區公所協助當地民眾尋

    求臨時工作機會之媒合,另協助該地區民眾組成勞

    動合作社,以有效運用當地勞動力,創造就業市

    場。

    伍、 結語

    蘇迪勒颱風造成本市重大災情、在降雨量(時雨量、

    日雨量)及河川水位均創下歷史新高。感謝市議會關心

    受災地區的受損及復原重建狀況,在市府團隊努力下,

    整體復建進度均有超前,烏來區電信方面僅剩市話要配

    合邊坡維護、道路修復完成後挺進修復。三峽區橋梁受

    損(三德橋),需較長工期將持續辦理。新店區平廣溪整

    治亦分期(5期)分段,配合工法持續辦理,力求明年汛

    期前完成各項整治及復原工作。

  • 19

    附件ㄧ: 災後檢討進度辦理情形

    一、建立有災害發生之虞之非土石流保全戶資料清冊:

    本府依災害防救法之規定前已完成建立土石流保全戶清

    冊,惟本次蘇迪勒颱風仍造成非屬土石流保全戶之危害

    情形,本府農業局與區公所針對上開對象共同建立清冊,

    並列入疏散撤離之執行對象。

    二、調整土石流雨量警戒值: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特針對新店、三峽、烏來

    之土石流警戒值 (104 年 8月 19日水保防字第

    1041872657 號函)核定調整至 450mm。

    三、落實預防性疏散撤離:

    蘇迪勒颱風期間,本府於三峽、鶯歌、新店、烏來、石

    碇、貢寮、坪林及瑞芳區執行預防性疏散撤離 1,458 人,

    有效降低傷亡人數。故本府農業局於 8 月 20 日(新北農

    山字第 1041572571 號函)函示區公所,重申視實際災害

    狀況立即執行預防性疏散。天鵝颱風災害應變期間,三

    峽、烏來、新店區公所對於有危害地區執行預防性疏散,

    計疏散 2,562名居民。

    四、建立河濱部落疏散撤離啟動時機及作業機制:

    本府原民局於 8月 24 日函頒修正「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

    行政局災害緊急應變作業原則」,當本府(水利局)決定

    關閉橫移門之 6小時前,即應參照「新北市原住民族河

    濱部落撤離安置標準作業流程說明及流程圖」之規定,

    偕同區公所、警察局及消防局進行撤離及安置作業。

    五、浮洲地區積水事件之改善措施:

    浮洲地區區域排水由湳仔溝抽水站處理,該抽水站正常

    滿載抽水,惟因本次颱風雨量過大,造成浮洲地區積水。

  • 20

    該站自 8 月 8日凌晨 1 時 30分開始抽水,3 時 30 分起

    該站全部抽水機均滿載抽水。惟湳仔溝水位仍持續上漲,

    至 8 時 30 分時,路面開始有積淹水現象,至 12時 30

    分水位下降。為改善機組老舊問題,本府已向中央申請

    補助,目前湳仔溝抽水站部份機組更新已上網發包招商

    辦理中。

    六、土城抽水站當機之改善措施:

    當日石門水庫快速洩洪,導致大漢溪水位高漲及石壁寮

    溝上游短延時強降雨,且風勢強烈,致土城抽水站抽水

    機抽排不及,冷卻水無法冷卻致引擎高溫、配電盤線路

    進水等原因導致抽水機當機。目前站房機組配電盤已填

    塞管線,可有效防止進水及增加冷卻水系統注水管數量。

    有關抽水站機組更新已進行設計,預期改善後可提昇抽

    水能量降低市區淹水機率,確保民眾財產安全。

    七、新店大鵬橫移門附近環河路淹水之改善措施:

    本次新店堤防缺口係屬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主辦

    「新店溪秀朗橋至中安橋右岸環境改善工程」,並由水利

    署核定、監督之工程。由於事前未告知本府水利局將辦

    理破堤工作,颱風來臨時本府水利局立即告知應加強防

    颱準備並確實注意相關工程惟仍造成淹水。經本府水利

    局協調水利署第十河川局,該局表示為保障市民權益,

    請受災民眾儘速提出相關佐證資料,本府將全力協助向

    第十河川局辦理求償事宜。

  • 21

    附件二:觀光復原最新辦理情形

    本府於 8 月 18 日邀集相關機關召開「新北市烏

    來地區災後產業復甦研商會議」,有關產業復甦應行

    辦理事項之最新辦理情形如下表:

    編號 管制事項 機關 最新辦理情形 預計完

    成期限

    1

    辦理烏來地

    區溫泉美食

    節,並接續配

    合 烏 來 路

    跑、生態小旅

    行、泰雅山林

    文化之旅等

    一系列觀光

    活動,以帶動

    人潮振興觀

    光產業。

    觀光局 1. 溫泉美食節已於 104

    年9月17日上網招標

    公告,預計於 10月 2

    日完成評選出優勝廠

    商後,啟動活動宣傳

    作業。

    2. 烏來路跑配合道路修

    復進度辦理,預計明

    年下半年進行。

    3. 福山生態小旅行目前

    進行遊程規劃,預計

    10月進行發包作業。

    4. 泰雅山林文化之旅目

    前進行遊程規劃,預

    計 10 月進行發包作

    業。

    12月

    31日

    2

    請將原定 8月

    底辦理之泰

    雅文化季活

    動,配合調整

    至溫泉美食

    季前辦理,為

    接續之系列

    觀光活動作

    為暖身。

    原民局 104 年度悠遊部落行銷

    計畫,已調整遊程內

    容,預計 10月重新啟動

    遊程。

    10月

    31日

  • 22

    3

    協助烏來地

    區商家重新

    開業部分,請

    組成服務團

    至烏來區了

    解各商家須

    協助之需求

    事項,並輔導

    各 商 家 運

    作,有關所需

    資金貸款部

    分,請經發局

    規劃籌資辦

    理。

    經發局 104 年 8 月 31 日與經濟

    部中小企業處洽談合作

    方式並達成共識,爰規

    劃烏來區-烏來街及溫

    泉街業者災後輔導方

    案,協助業者重建工作

    並恢復商業營運,其輔

    導內容如下:

    1.調查訪視烏來街、溫

    泉街所轄業者,瞭解

    業者風災影響之狀況

    與需求,進行全面性

    盤點。

    2.針對業者需求邀請專

    家學者成立「專家顧

    問服務團」,提供業者

    資金、店面重整與經

    營等三方面規劃建

    議。

    3.媒合業者與銀行資金

    借貸,供為重建之

    用,促使業者恢復正

    常經營。

    12月

    31日

    4

    烏來地區許

    多旅宿業者

    及餐廳等暫

    時 無 法 營

    業,影響當地

    民眾就業,請

    協助尋求臨

    時工工作機

    會之媒合,另

    協助該地區

    民眾組成勞

    動合作社,以

    有效運用當

    地勞動力,創

    造就業市場。

    勞工局 1. 104年 8月 19日於新

    店大豐社福館 4 樓辦

    理就業宣導,當天現

    場約有 20 位民眾參

    與。

    2. 104年 9月 15日原住

    民就業服務員至當地

    提供外展服務,並且

    拜訪區公所及 5 位里

    長,提供相關就業資

    源宣導,並請里長協

    助將有就業需求之民

    眾轉介就業服務中心

    做後續就業服務。

    3. 為協助烏來災民順利

    12月

    31日

  • 23

    就業,於 104 年 9 月

    22 日(二) 下午 1 時

    30 分至 3 時 30 分,

    於七張市民活動中心

    辦理聯合徵才活動,

    現場邀請 7 家廠商,

    提供 434 個工作機

    會,並發佈新聞稿。

    4. 已向烏來區公所取得

    當地有就業需求之名

    單並發送簡訊提供相

    關就業資訊。

    5. 另烏來區公所亦向勞

    動部申請 50 名臨時

    工作機會(自 9 月 15

    日至 12 月 14 日,3

    個月),目前已上工

    48名。

    原民局 104 年度悠遊部落行銷

    計畫,已調整計畫項

    目,規劃增聘烏來區在

    地實習導覽員,以增加

    在地居民就業機會。

    12月

    31日

    5

    為有效管理

    溫泉開挖及

    後續使用狀

    況,請建立溫

    泉開挖之跨

    局處審查平

    臺,必要時可

    召開專案會

    議審查。非法

    用水或違規

    溫泉管線,請

    落實管理機

    制,以維護珍

    貴水資源。

    水利局 1. 溫泉開發許可案均以專案方式召開會議,與會人員係以外聘 3位專業技師及本府各相關局室進行專案審查。

    2. 於 103 年及 104 年均就本市轄管有溫泉業者辦理「新北市溫泉取用費抄錶計量錶檢測、泉質檢測、水井填塞」專案,委派廠商就各溫泉業者之計量設備及取用量進行查核,如有違規情事,則依相關規定辦理。

    已完成

  • 24

    6

    協請中央相

    關單位,再重

    新評估烏來

    地區土石流

    潛勢溪流及

    地質敏感地

    區。

    農業局 烏來區提報 3 條新增土

    石流潛勢溪流,農業局

    於 104年 8月 19日水保

    局土石流網站登載,並

    於 104 年 9 月 2 日、3

    日會同水保局至現場會

    勘,目前水保局辦理作

    業中,水保局預計 11月

    辦理公聽會,12 月排定

    大會審查。

    12月

    31日

  • 25

    登革熱防治作為

    資料日期:104 年 9月 25日

    一、 前言

    登革熱(Dengue fever, DF)是一種藉帶有登革病毒

    (Dengue virus)的斑蚊叮咬人類而傳播的病媒傳染病,主

    要發生於熱帶及亞熱帶有斑蚊分布的地區目前全球超過25

    億人居住在此區域而受到登革熱威脅,其中18億(70%)集

    中在亞太地區。

    依據疾病管制署統計資料顯示,臺灣於1987年、1988

    年在高雄地區爆發第一型登革病毒流行。一直到2013年,僅

    有少數小規模流行發生於中、北部,主要仍發生於高雄市、

    台南市及屏東縣。惟近10年的登革熱病例數及流行疫情規模

    有擴增趨勢, 2014年則發生歷年最嚴峻的登革熱疫情,病

    例數近1萬6千例。

    【表1】全國2010年至2015年確診病例同期比較數

    發病年 本土 境外 總計

    2010(1/1-9/25) 376 232 608

    2011(1/1-9/25) 257 119 376

    2012(1/1-9/25) 513 174 687

    2013(1/1-9/25) 147 202 349

    2014(1/1-9/25) 2,773 170 2,943

    2015(1/1-9/25) 16,176 230 16,406

    在境外移入病例方面,主要來自東南亞鄰近國家,且以

    越南與印尼2國最多,菲律賓、泰國、馬來西亞次之。受到

    東南亞國家登革熱疫情日益嚴峻之影響,我國登革熱境外移

    入病例在1999年僅有29例,15年來病例數逐年攀升,

    2013-2014年亦分別有264例及240例。

  • 26

    二、 登革熱疫情現況:

    (一) 全國疫情現況:

    104年度截至9月25日止,全國確診病例累計 16,406例,

    境外移入有 230例,本土病例 16,176例,本土病例分別

    為臺南市 13,961例(死亡 37例)、高雄市 1,950例(死亡

    6 例)、屏東縣 65 例、新北市 32例、台中市 32例、台北

    市 30 例、桃園市 25 例、嘉義縣 13 例、新竹縣 12 例、

    嘉義市 9 例、新竹市 9 例、彰化縣 7 例、雲林縣 6 例、

    台東縣 5 例、澎湖縣 4 例、宜蘭縣、南投縣、花蓮縣均

    為 3 例,其餘縣市(除連江縣尚未出現)均為 2例【圖 1】。

    【圖 1】全國登革熱疫情控制現況

  • 27

    (二) 本市疫情現況:

    104 年度截至 9月 25 日止,本市登革熱確診病例計

    73 例【圖 2】,其中本土病例 33 例(分別是中和區 7

    例、板橋區 5例、三重區 5 例、蘆洲區 3例、瑞芳區、

    淡水區、林口區 2 例、新店區、汐止區、永和區、貢

    寮區、土城區、樹林區、新莊區均 1 例),其中 32 例

    有南部登革熱流行地區旅遊史(附件一);境外移入

    40 例(印尼 15 例,緬甸 6例,泰國 6 例,越南 4例,

    馬來西亞 4 例,菲律賓 4 例,巴西 1 例)(附件二)。

    【圖 2】登革熱確定病例地理分布圖

  • 28

    三、 為整合各局處有效因應登革熱疫情,自100年4月起,

    本府定期召開「本府登革熱跨局處會議」,由市府各局處

    及各區公所全力動員,執行各項防疫工作,並視疫情調

    整開會頻率,截至 104 年 9月計召開 45次。另因應疫情

    於 104 年 8月 31日擴大召開「本府登革熱跨局處應變會

    議」各局處首長與會,並由原先定期每月改為每 2 週召

    開一次,確立重要工作事項:

    (一) 即時掌握登革熱疫情及執行緊急防疫措施,避免於

    本市發生次波感染。

    (二) 依各局處登革熱防治業務分工,落實執行各項防疫

    及孳生源清除工作。

    (三) 執行「登革熱高危點聯合稽查方案」,由各局處、

    區公所及里長等提報孳生源高危點,並透過聯合稽

    查,列管追蹤改善。

    (四) 適時發布新聞及透過各式通路進行衛教宣導,提供

    民眾最新疫情狀況及提醒,做好各項預防措施。

    四、 具體防疫作為:

    (一) 疫情監測及個案處置

    1. 每日監測登革熱傳染病通報作業,並依防治工作手

    冊,進行疫情監測分析,個案調查、追蹤與處置等

    工作。

    2. 針對入境旅客有疑似登革熱症狀者,進行疫情調查

    與追蹤採檢。

    3. 針對確定病例鄰近住戶進行緊急藥劑防治噴灑,並

    加強衛教與戶內外及孳生源清除工作。

    (二) 醫療體系應變:

    1. 提醒醫療院所提高警覺,加強就醫病人 TOCC(疾病

  • 29

    史、接觸史、旅遊史等)問診及疑似病例通報機制,

    並針對高危險族群密切留意與診治。

    2. 請醫療院所張貼衛教宣導海報,提高警覺,透過院

    內各種活動,加強宣導登革熱疑似病例之通報。

    3. 向醫師說明通報方式及檢體採集送驗之作業流程,

    強化通報機制。

    4. 9 月 24 日辦理「104 年度登革熱臨床診斷及處置座

    談會-專家實例分享」,針對登革熱鑑別診斷及通報

    經驗分享,期提升通報時效及醫療照護品質。

    5. 本市自購「登革熱 NS1 快速檢驗試劑」500 劑,分

    別配賦給 13家醫療院所及 29區衛生所及衛生局共

    設置 43 個篩檢點,供符合疾病管制署公費快篩使

    用對象及出現疑似症狀之確診病例接觸者等有相

    當急迫性的個案篩檢使用。

    (三) 落實執行病媒蚊密度調查及孳生源清除作業:

    1. 104 年截至 8 月底完成 1,340 里次,其中密度級數

    大於 3級以上有 11里次,經複查後全數降為 0級。

    持續針對病媒蚊密度調查結果 3級以上里別,連結

    環保局、區公所及里辦公處,加強孳生源清除作

    業。

    2. 本府各局處結合各區公所、衛生所、里辦公室及病

    媒防治團隊,104年截至 8 月底總計清除約 25 萬個

    孳生源,並持續加強進行孳生源清除工作。

    3. 各級學校依「病媒蚊孳生源自我檢查表」,定期檢

    查環境及清除孳生源。

    4. 持續透過以里為單位,由里長及環保志工推動「環

    境清潔日」及「清除孑孓行動日」,共同清除家戶

  • 30

    內及周邊環境孳生源工作。

    5. 執行「全國登革熱孳生源複式動員檢查評比專案計

    畫」,透過里里互檢、環保局複查及環保署追蹤複

    查方式進行,透過複式動員檢查機制,結合鄰、里

    長及志義工等社會資源,協助進行環境清潔維護工

    作,並宣導民眾自我檢查,落實清除登革熱病媒蚊

    孳生源。

    6. 啟動環境大整頓計畫,自 5 至 10 月著重在「空地

    空屋髒亂點」清理、防火巷棄置廢棄物清理、積水

    容器清理等。

    (四) 環境消毒作業:

    1. 針對社區戶外環境,本府環保局除每年 2-3次例行

    性噴藥消毒外,因應暑假及風災於 8 至 9 月份加強

    消毒作業。

    2. 針對確診個案家戶環境,在接獲疾病管制署檢驗確

    診案例後,加強個案住家或工作地附近孳生源密調

    及清除,並進行緊急化學噴藥,今年度共進行緊急

    消毒 72次。

    3. 針對畜禽場、水產養殖場及寵物鳥店每周均自主消

    毒,由本府農業局派員定期查核消毒情形並發放消

    毒藥劑及滅蚊蟲藥劑約 500桶;且每週 2 次至忠孝

    碼頭、華江橋下、成蘆橋下及新北市家禽理貨場等

    公共區域執行消毒工作。

    4. 針對校園消毒除蟲作業,每年 2至 4 次進行校園消

    毒除蟲工作,並視蚊蟲密度情形,請民間消毒業者

    消毒增加除蟲次數。

    (五) 衛教宣導:

  • 31

    1. 針對一般民眾:於衛生局網站設置「預防登革熱專

    區」提供相關衛教與疫情資訊,並印製宣導海報、

    單張、紅布條及文宣發放至各局處、區公所、學校、

    圖書館、旅宿業、遊客服務中心、戶(地)政、醫院

    及診所等場域協助廣宣運用,提升民眾相關防治知

    能。

    2. 針對學校部分:加強各級學校師生之登革熱防治衛

    教宣導及自我防護知能,請學校佈告欄張貼衛教宣

    傳海報,並利用時間加強教育,且有教學用水生植

    物養殖池,應放養大肚魚或孔雀魚等會吃孑孓之魚

    類,並經常檢查池中有無孑孓孳生。

    3. 針對公園及農業用地部分:各區公所持續加強公園

    環境清潔及巡檢,並衛教民眾積水容器應立即清除

    或加蓋,以杜絕病媒蚊孳生,維護民眾休憩安全。

    4. 多元化衛教宣導管道:本府各局處持續透過電子報、

    我的新北市、有線電視插播式字幕播放登革熱宣導

    影片、跑馬燈、電台專訪等提供民眾自我防護知能

    及環境衛生管理。

    5. 適時發布新聞稿,提醒民眾及疑似有症狀時儘速就

    醫,並主動告知醫師相關旅遊史、就醫史及接觸史

    等,以利即時通報及早診斷與治療。

    6. 適逢中秋佳節,與烤肉業者合作,於烤肉產品中夾

    帶登革熱防治宣導單張,提醒民眾於戶外烤肉時注

    意自身防蚊措施及孳生源清除工作。

  • 32

    附件一:新北市本土登革熱確診個案分析

  • 33

    序號 居住地 發病日 研判日 活動區域

    1 新店區 8/1 8/8 北區、東區

    2 蘆洲區 8/18 8/22 中西區

    3 中和區 8/7 8/25 北區

    4 三重區 8/17 8/25中西區、北門區、關廟

    區、東區

    5 樹林區 8/16 8/25 中西區

    6 三重區 8/20 8/10 中西區

    7 三重區 8/21 8/26 中西區

    8 新莊區 8/21 8/27 中西區

    9 三重區 8/20 8/27 永康區、高雄鼓山區

    10 板橋區 8/21 8/28 大內區、中西區

    11 林口區 8/20 8/30 北區

    12 板橋區 8/29 9/1中西區、高雄愛河、新

    興區

    13 瑞芳區 8/31 9/2 中西區

    14 板橋區 8/31 9/5 中西區

    15 中和區 9/1 9/5 北區、東區

    16 瑞芳區 9/8 9/10

    主訴其在台北市五常街

    工地被蚊子叮咬嚴重

    (與老闆一同工作,老闆

    也出現疑似症狀)

    17 蘆洲區 9/10 9/13 高雄鼓山區

    18 中和區 9/14 9/17 南區

    19 中和區 9/1 9/18 西區

    20 板橋區 9/15 9/18 中西區

    21 永和區 9/14 9/18 南區

    22 中和區 9/18 9/20 高雄小港等區中西區

    23 中和區 9/16 9/20 東區

    24 淡水區 9/18 9/20 高雄旗山區、安南區

    25 汐止區 9/17 9/20 安南區

    26 三重區 9/17 9/20 東區

    27 土城區 9/18 9/20 高雄茄萣區

    28 板橋區 9/13 9/21 安南區

    29 中和區 9/19 9/22 中西區

    30 蘆洲區 9/16 9/22 北區

    31 淡水區 9/18 9/23 高雄市鳳山區

    32 林口區 9/13 9/23 台南

    33 貢寮區 9/21 9/24 中西區

  • 34

    附件二:新北市境外移入登革熱確診個案分析

    印尼 緬甸 越南 泰國 馬來西亞 菲律賓 巴西 總計

    旅遊 10 1 1 4 0 3 0 19

    探親 2 3 2 1 3 1 1 13

    工作 2 0 1 1 1 0 0 5

    宗教 1 2 0 0 0 0 0 3

    總計 15 6 4 6 4 4 1 40

  • 35

    境外感染國家統計:

    印尼 15例、緬甸 6 例、泰國 6例、越南 4例、馬來西亞 4

    例、菲律賓 4例、巴西 1 例。

    出入境原因統計:旅遊 19例、探親 13 例、工作 5例、

    宗教 3例。

    國籍統計:本國籍 32 例、外國籍 8 例。

    序號 居住地 發病日 研判日 感染國家 序號 居住地 發病日 研判日 感染國家

    1 五股區 1/3 1/5 越南 21 新店區 6/1 6/10 泰國

    2 三峽區 1/20 1/22 菲律賓 22 新店區 6/8 6/12 馬來西亞

    3 三重區 1/16 1/26 巴西 23 永和區 7/3 7/5 菲律賓

    4 板橋區 2/4 2/7 印尼 24 土城區 7/11 7/14 緬甸

    5 三重區 2/10 2/18 印尼 25 新店區 7/12 7/16 印尼

    6 林口區 2/23 2/24 印尼 26 中和區 7/14 7/17 緬甸

    7 汐止區 2/18 3/8 印尼 27 泰山區 7/16 7/20 緬甸

    8 汐止區 3/10 3/10 印尼 28 蘆洲區 8/6 8/11 菲律賓

    9 汐止區 3/10 3/10 印尼 29 淡水區 8/11 8/18 緬甸

    10 淡水區 3/5 3/12 印尼 30 新店區 8/15 8/19 馬來西亞

    11 五股區 3/24 3/29 印尼 31 永和區 8/12 8/25 越南

    12 新莊區 4/2 4/7 泰國 32 淡水區 8/6 8/18 緬甸

    13 八里區 4/10 4/13 印尼 33 板橋區 8/24 8/25 緬甸

    14 淡水區 4/10 4/22 印尼 34 土城區 8/27 8/29 越南

    15 中和區 4/9 4/26 印尼 35 汐止區 9/4 9/6 馬來西亞

    16 新莊區 4/29 5/16 印尼 36 板橋區 9/1 9/8 泰國

    17 新店區 5/18 5/24 馬來西亞 37 板橋區 9/6 9/15 菲律賓

    18 土城區 5/16 5/25 印尼 38 中和區 9/13 9/17 緬甸

    19 新店區 5/31 6/3 印尼 39 新莊區 9/14 9/21 泰國

    20 板橋區 5/20 5/29 泰國 40 土城區 9/21 9/23 泰國

    01-新北市議會第2屆第2次定期會專案報告-封面02-新北市議會第2屆第2次定期會專案報告-目錄03-新北市政府最新執行情形報告-1040930核定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