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大壢中高二自然組公民與社會課程 < 校規檢視實作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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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大壢中高二自然組公民與社會課程 < 校規檢視實作活動 >. 時間 : 在進行完第三冊第五課行政法後. 活動目的. 找出校規內不合時宜及有違反行政法原則之虞的校規,指正出其中的錯誤處,建議學校在相關會議時加以修正並改善。 並希望同學開始重視自己應有的權利,促進班聯會在相關會議時向學校提出改善的要求, 以創造更優良的學習環境。. 先說明學校校規源頭 …. 介紹比例原則也有提到. 正當法律程序和資訊公開都有喔 !. 學校管理學生之依據及校規班規限制. 舉例 : 學校可否搜查書包 ?. 十二、搜查學生身體及私人物品之限制:  - PowerPoint PPT Presen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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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1: 國立中大壢中高二自然組公民與社會課程 < 校規檢視實作活動 >

國立中大壢中高二自然組公民與社會課程

< 校規檢視實作活動 >時間 : 在進行完第三冊第五課行政法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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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2: 國立中大壢中高二自然組公民與社會課程 < 校規檢視實作活動 >

•找出校規內不合時宜及有違反行政法原則之虞的校規,指正出其中的錯誤處,建議學校在相關會議時加以修正並改善。•並希望同學開始重視自己應有的權利,

促進班聯會在相關會議時向學校提出改善的要求, 以創造更優良的學習環境。

活動目的

Page 3: 國立中大壢中高二自然組公民與社會課程 < 校規檢視實作活動 >

先說明學校校規源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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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比例原則也有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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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5: 國立中大壢中高二自然組公民與社會課程 < 校規檢視實作活動 >

正當法律程序和資訊公開都有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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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管理學生之依據及校規班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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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 : 學校可否搜查書包 ?

• 十二、搜查學生身體及私人物品之限制: • 為維護學生之身體自主權與人格發展權,除法律有明文

規定,或有相當理由及證據顯示特定學生涉嫌犯罪或攜帶違禁物品,或為了避免緊急危害者外,教師及學校不得搜查學生身體及其私人物品(如書包、手提包等)。• 十三、學務處對特定學生涉嫌犯罪或攜帶違禁物品,有

合理懷疑,而有進行安全檢查之必要時,得在第三人陪同下,在校園內檢查學生私人物品(如書包、手提包等)或專屬學生私人管領之空間(如抽屜或上鎖之置物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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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參考資料

各國道德法治教育現況 武陵高中校規檢視小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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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討論本校校規是否有需修正之處

參考本校生輔組網頁

HTTP://WWW.CLHS.TYC.EDU.TW/ISCHOOL/PUBLISH_PAGE/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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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行政法原則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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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流程

• 1. 找出不合時宜或不適當之校規2. 說明其違反之行政法原則3. 針對修正意見具體陳述 • 4. 依照不同角色進行分析• 5. 具體提出修正或改善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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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範例表校規名稱 學生生活常規 條文項次 第 12 條第 5 項

原始條文十二、合於下列規定情事之一者,經學務會議決議者,輔導轉學: (五)「鼓動學潮」或毆打師長者。 (七) {故意不尊敬 } 「國家元首」者。

違反原則 {故意不尊敬 }-觸犯法律明確性原則,引號「」可能觸犯言論自由權

理由說明

針對二項規定進行說明: A :鼓動學生運動若基於正當理由,自然擁有其目的合法性,而憲法第十一 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及第十四條:「人民有集會及結 社之自由。」都保障學生運動的推展與實行。若過程行為觸法,當然需要受到法 律規範,然而鼓動學潮本身的立意,有意見表達的內涵,既是學生自我看法的展 現,也彰顯憲法保障人權的精神。

分析觀點( 一 ) 學生 :用詞不明確且不合時宜。( 二 ) 師長 : 原條文目的應在教育學生尊重( 三 )家長 : 現在社會觀念已有改變,不宜保守面對。

建議修正十二、合於下列規定情事之一者,經學務會議決議者,輔導轉學: (五)散播不實言論或毆打師長者。 (七)對國家元首公開侮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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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規種類繁多,建議選擇同一法規集中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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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送本表給各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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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規名稱 條文項次

原始條文

違反原則

理由說明

分析觀點

建議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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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利用空白範例表檢視生活常規

製作建議意見書至少三頁首頁要列出班級組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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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組作業共有四個班各八組,以下摘錄八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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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規名稱 學生生活常規 條文項次 第四條-服裝

原始條文 依季節穿著,除特別規定外,其餘時間皆穿著制服或體育服。

違反原則 比例原則

理由說明天氣冷熱為主觀的感受,不可恣意限制學生依季節變換穿著。以及體育課激烈運動完之後,由於流汗可能造成冬天運動服內部因不吸水而令學生感到冷濕不舒服,因此不可強制學生一定要穿著冬天運動服。

分析觀點學生:有時學校運動服材質不佳令人穿起來感到不適。教師:體育課完,不吸水的衣服會造成汗臭味充斥全教室。家長:運動服體育課完,弄得太髒不好洗。

建議修正 宜改為「盡量統一依季節穿著,但因個人主觀感受不同而可稍作變更。」以及「體育課時,可穿著便服或短袖運動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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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規名稱 生活常規及要求重點 條文項次 第 2 條第 9 項

原始條文 在校嚴禁穿著便服、佩戴耳環、鼻環,或戴有色鏡片。

違反原則 { 有色鏡片 } 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理由說明

針對該項規定說明 :有色鏡片有分很多種 ,像是太陽眼鏡 ,變色鏡片 , 角膜變色片 ,瞳孔放大片……等 ,倘若沒有明確規定其有色鏡片之定義 , 有些因本身疾病問題 , 必須配戴特殊眼鏡者 . 例如 :變色鏡片 , 會因為害怕違反該項校規而不敢配戴 , 導致自身權益受損 .

分析觀點同學 :用詞不明確家長 : 必須考慮到少數同學之問題教師 : 原條文目的應為避免學生花時間在打扮上

建議修正 在校嚴禁穿著便服、佩戴耳環、鼻環,或不必要之裝飾性鏡片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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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規名稱 生活常規 條文項次 (7) 書包

原始條文 書包不可任意塗寫

違反原則 違反自由權 .財產權

理由說明憲法 15 條規定人民自由使用處裡所有的財產,書包是個人所有物,所以不應該限制學生隨意塗寫,而且憲法第 11 條規定,人民擁有著作形式的言論自由,在不會侵害到任何人的權利時,法律不可不當侵害。

分析觀點學生:那是我們自己的書包,要怎麼畫都可以家長: 不能因為校規泯滅孩子的創造力老師:這種行為可能影響學校聲譽

建議修正 刪除此條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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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規名稱 生活常規 條文項次( 四 ) 、行的安全方

面1要求重點

(8)

原始條文 特別規定:學生禁止搭乘教學大樓及行政大樓內之電梯。﹝但行動不便、受傷或搬運重物者例外﹞。

違反原則 違反平等原則以及授權明確性原則。

理由說明

有些學生位於較高樓層上課,一天可能會要爬樓梯好幾次,而且有時候書包、攜帶之物品過於沉重,又不好意思搭電梯,造成對於高層樓的學生有不公平的現象。下課時間對高樓層學生來說也可能過於短暫--當要去福利社買東西時,爬樓梯就浪費了好多的時間,縱使用跑的,也要總共來回上下花個2分鐘以上,耽誤到上課時間。而且也沒有明確規定「重物」重量之門檻,違反明確性原則。

分析觀點學生:能夠搭電梯很方便,每天爬五樓好多次很累!師長:年輕人就是要多運動,而且也能節省電費家長:適量搭乘適量運動,不需要特別嚴格禁止。

建議修正 四樓以上的學生可以適當使用電梯,並且優先禮讓行動不便、受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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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23: 國立中大壢中高二自然組公民與社會課程 < 校規檢視實作活動 >

校規名稱 壢中學生生活常規 條文項次 第四條 第二項

原始條文 學生髮式以 {健康、整潔 } 原則為主,髮式規範由學生自主。

違反原則 {健康、整潔 } 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理由說明每個人對健康和整潔的定義不同,造成老師標準不一,反而使學校沒有統一的標準,會使學生無所適從。

分析觀點( 一 ) 學生:何謂健康和整潔?( 二 ) 師長:每個人的乾淨健康定義不同。( 三 )家長:無法明白學校的標準為何?

建議修正 學生髮式規範由學生自主。23

Page 24: 國立中大壢中高二自然組公民與社會課程 < 校規檢視實作活動 >

校規名稱 壢中學生生活常規 條文項次 第四條 第二項

原始條文男、女生原則上以穿短統、平底之黑色皮鞋為主,嚴禁穿著 { 高統 } 、高跟﹝底﹞樣式;球鞋以一般樣式為主,嚴禁穿著休閒鞋、拖鞋、涼鞋或其他特異形式之鞋類 ( 如刺蝟、布希鞋等 ) 。

違反原則 { 高統 } 人身自由 + 錯字

理由說明{ 統 } 改成 { 筒 }籃球鞋也有高筒,運動時亦有保護腳踝的功能,而且學生們並不知道為何不能穿高筒鞋,因為穿高筒鞋似乎沒有甚麼缺點。

分析觀點( 一 ) 學生:有些高筒的款式比較好看,而且高統鞋沒有什麼缺點。( 二 ) 師長:整齊為主,希望大家都一致。( 三 )家長:我出錢耶!

建議修正男、女生原則上以穿短統、平底之黑色皮鞋為主,嚴禁穿著高跟﹝底﹞樣式;球鞋以一般樣式為主,嚴禁穿著休閒鞋、拖鞋、涼鞋或其他特異形式之鞋類 ( 如刺蝟、布希鞋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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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25: 國立中大壢中高二自然組公民與社會課程 < 校規檢視實作活動 >

校規名稱 實施細則 ( 三 ) 、教室整潔秩序 條文項次 第 1 條第 6 項

原始條文午休時間以12時30分鐘響後開始,12時30分後除資源回收勤務同學外,所有同學進入教室午休、資源回收同學一律在12時35分前完成回教室,嚴禁藉機做其它活動,如聊天、打球等。

違反原則 適合性原則

理由說明12點 30 分後開始進行午休,資源回收同學除了在這段時間幫忙資源回收之外,還要負責便當和廚餘,但是卻全部都要在 12點 35 分前回到教室,時間太短,難以執行。這項規定無助於達成改善午休的目的,違反適合性原則。

分析觀點校方:統一管理方便,力求午休的安靜整齊。家長:可改用打掃時間來做資源回收,讓午休時間變長。學生:認為時間太短太緊湊

建議修正午休時間以12時30分鐘響後開始,12時30分後除資源回收勤務同學外,所有同學進入教室午休、資源回收同學一律在 12時 45 分前完成回教室,嚴禁藉機做其它活動,如聊天、打球等,如未完成,可利用打掃時間做完資源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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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26: 國立中大壢中高二自然組公民與社會課程 < 校規檢視實作活動 >

校規名稱 ( 三 ) 教室整潔秩序方面 條文項次 1 、要求重點: (3)

原始條文 ( 三 ) 教室整潔秩序方面: 1 、要求重點: (3) 、下課時間教室內嚴禁戲鬧及『玩遊戲,打牌、下棋等。』

違反原則 『玩遊戲,打牌、下棋等。』違反法律明確性以及比例原則中的必要性原則

理由說明對於玩遊戲的定義,實在過於廣泛,且並非所有的遊戲都會對學生造成不良的影響,如此一概論定,雖然表面上可減少同學下課時彼此間過於嬉鬧的情形,卻也因此限制了同學們下課時的自由,實在不當。

分析觀點學生:自由被限制家長:適當限制有助學習老師:培養學生自我負責的能力

建議修正 下課時可適當地玩教師所認可的遊戲26

Page 27: 國立中大壢中高二自然組公民與社會課程 < 校規檢視實作活動 >

校規名稱 生活常規及要求重點 條文項次 第 ( 二 ) 點的 2.

原始條文 進餐時間不得高聲談笑喧嘩。

違反原則 法律優位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

理由說明進餐時間猶如下課時間,在並非上課時間講話並不會影響到課業,並不應該禁止同學講話的權利。講話是每個人的自由權,不得違反憲法所賦予人民的基本權利。規定的談笑喧嘩並不明確定義高聲是幾分貝,以及在哪些地點或那些場合不得高聲。

分析觀點( 一 ) 學生 :用詞不明確且侵犯同學自由權。( 二 ) 師長 : 不影響課業為原則。( 三 )家長 :讓學生有適當的時機培養人際關係。

建議修正 午休時間不得高聲談笑喧嘩。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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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四個班資料整理後 送交生輔組與學務主任恰好趕上教育部規定各校對校規的檢視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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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有將近一半都來自學生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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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特別把校務會議的修改條文合併原先他們

的建議檔給他們讓他們知道自己的作業是有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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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建議若能具體理性校方應是樂見其成

公民老師的責任應該要能夠教會學生不只懂得評論分析

還能做出理性有意義的行動去改變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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